娜是阵疯
一、创作特征 电视纪录片运用新闻镜头,真实地记录社会生活,客观地反映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真情、真景,着重展现生活原生形态和完整过程,排斥虚构和扮演的新闻性电视节目形态。在创作过程表现出了些共同的特点。 (一)纪实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在电视纪录片中大多运用纪实手法,通俗地说,就是将原汁原味的生活如实地记录下来,客观再现事件的具体过程和动作的具体细节。就像《我们的留学生活》那样大部分是画面加解说的表现手法,声、画属于生活自身。由于生活成为当代纪录片表达的最直接源头。因此,主体意识在创作中自然而然地退居次要地位,主体意识的表达也只能采取非常含蓄的方式进行。 纪录片的创作不再用脱离具体时空的抽象画面和说教味极浓的解说来结构作品,而是追随生活,截取一段生活自然流程,采用理性化的叙事方式,来含蓄地传递自己的主体意识。当然,强调客观再现,并不是完全排除创作主体对艺术的把握和对表现对象的情感。 纪实性作为电视纪录片的一种手段、手法,它应该以客观地纪录新闻事实与社会现象见长,它不过多地依赖情绪渲染、气氛烘托等手段去造成很浓的抒情色彩和审美意境,但这井不意味着纪实手法在抒情表意方面是无能为力的,它也仍具有这方面的功能。它的特点是,较多地依赖客观纪实、白描等手法,抒发事实本身所深深蕴含的丰富情感,观众从中感受到的是淡淡而出的幽幽情愫。例如在《沙与海》中它展现给人们面前的是那个时代人们生活的原生态,其中父子打酸枣、牧民女儿谈论婚姻、小女孩在沙滩嬉戏等段落更是在朴实无华中流露出一种生活细节的诗意,令人过目难忘。表现了纪录片的艺术效果。 (二)纪实性与表现哲理的统一 在《沙与海》中我们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它给我们的不仅是他们是怎样的放牧、捕鱼,而是要告诉我们关于其内在的相通的东西。如果说纪录片追求一种真实的境界,那么,真实并不是指客观现实的真实,而是创作者主观感受的真实,因为纪录片实际上是对生活的一种转译,是创作者把他对生活的读解告诉观众。这一切都是体现在编导的美学追求之中的,它指的是对生活的理解方式和表达方式,两者是联系在一起的。美学风格的最高阶段是"诗",纪录片通过诗一般的意境表现它存在的哲理。 纪实是一种风格因素是一种对现实生活进行艺术观照的特殊方式。"纪实的最终目的"并非仅仅为了"纪实",而是要回答某种社会的、文化的主题。纪录片的创作者不满足于琐屑地纪录生活,而是力图选取一种独特的视点,注目于流动变幻着的人生;不满足于简单地纪录一个人的生活经历,而是把"对象"作为一种"思考"和"表现"的材料,带进来某种历史的、哲学的、人生的深层背景;不满足于构筑生动的叙事情节,而总是热衷呈现故事外的意蕴。概言之,纪录片在表现方位上实施了"透过入看世界"与"透过世界看人"的交迭和互补,更加突出了人作为艺木表现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的中心位置,勾起人们对现实的、历史的、人文的、哲学的思考。《沙与海》告诉我们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这些在内蒙古草原和辽东半岛的人民是怎样生活的,通过事实本身的含义,找出通向观众心灵的道路,据此引导观众去思索。让画面引向思想。他们的生活都牢牢被大自然所左右,沙暴可以摧毁一切,正如海暴可以摧毁一切一样,而对两位主人公来说,对于未来和子女的难以把握,给他们带来了同样的孤独感。 虽然电视纪录片是客观地反映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真情、真景,着重展现生活原生形态和完整过程,但在它的表现手法和表现意境中,是体现出纪实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和纪实性与表现哲理的统一的。 二、审美特征 在观众看来,纪录片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它的真实性。纪录片不仅人物、事件是真实的,而且在时间、空间和细节方面也都是真实的。看多了电视专题片那种连篇累牍的宣传与说教的观众,一下子就被电视纪录片的那种真实的朴素的纪实手法征服。随着一浪高过一浪的纪录片热,从事纪录片创作的人员不能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纪录片为什么具有如此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震撼力?它有哪些审美特征和审美价值呢? 一般说来,凡是美的东西,首先都应当是真实的。真实对纪录片来说,不是唯一的属性,却应是纪录片的第一属性。纪录片的实质就是纪录的真实。纪录片在用采访摄影作为基本手段拍真人、真事的同时,还应当保持素材在时间、空间和细节方面的真实。真实,是纪录片生命和价值所在。诚然,纪录片要求“真实地再现真人真事”,真实是纪录片创作者矢志不移的追求目标。但真人真事可以再现,却不一定真实:当镜头对准你时,你的一举一动是否出于你真实本意的自然流露?其中有几分即兴表演的成分?在西方学者看来,无论纪录片是对现实的戏剧化解释也好,还是对现实的创造性解释也好,亦或如实反映也好,他们都不会认为纪录片反映的是真实客观的原始现实。他们认为真实很遥远,没有人能做到真正的客观。 三、真实 时至今天。曾经依靠跟拍、同期声、长镜头等纪实手法为自己打天下的纪录片因为经常流于冗长和平庸而失去了大众的青睐。" 那么,纪录片足以打动人的特性到底是什么呢?我想我们需要重新梳理一些相关概念。首先,我们碰到的理论堡垒是"真实"。这可以说是当前电视纪录片创作者们最感困惑也最难把握的一个命题。 (一)当代中国的纪录片运动是以对"真实"的追求开始的。但是所谓"真实"其实是有条件有范围的。这就是在何种程度上有效的价值观念。"客观真实"是一个意识形态的神话,从哲学意义上说,"客观真实"只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命题,它强调用"摹写"的方式使主客观达到统一的理论,其缺憾在于它忽视了观察者,忽视了观察者的观察视野对结果的影响,而实际上任何一个观察者都必须立足于地球,立足于他的文化背景,立足于他的个体经验,这在哲学解释学中被称为"合法的偏见",这种"合法的偏见"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揭示人在历史中生活中的真实状态。对于一个客观事物来说,并不存在惟一具有真实意义的描述,真实需要多元的描述,事实与事实的关系是多元的。只要这种观察者的角度是存在的,是现实合理的,它就是有效的,实际上,如果我们一定要按照 "客观真实"再现真人真事的话那也未必做得到。当镜头对准一个人时,他的一举一动是否在于他真实本意的自然流露,其中有几分即兴表演的成分?事物的出现、发展、结束是一个相对过程,必须有主客体同时介人才能成立。为此,对于纪录片的创作者而言,"真实"实际上包含着两重意义,一是客观真实,源于客观真实又高于客观真实的概念,它更注重的是价值二是价值真实,其中,价值真实更应该被强调。从某种角度上说,纪录片的文化意义其实就是它的价值意义。在纪录片创作过程中,价值意义正是我们选题、拍摄和剪辑的重要标准。 纪录片当然是对一个真实事件的纪录行为。但它同时又是作者的创作行为,它是人类的文化产品和传播产品。实际上,纪录片的创作行为应该在拍摄之前,它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全片拍摄之前的创造行为,它建立在对拍摄任务、材料的理解和接触上。二是在拍摄过程中,随时地超前创造,一个新的现象。一个新认识,马上产生一个新的拍摄计划,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下一步拍摄。从这个角度上说,"纪录"实际上是一种手法,它旨在使整个片子看起来有"真实感",从而促使受众接受作者的思想。 在纪录片创作过程中,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真实加上"圈套"。这里的"圈套"指的是创作者为拍摄对象人为设置的情境。它并不是要拍摄对象去表演,而是让拍摄对象在这个情境中被动地但是自然地表现出它应有的反映。这个过程正如格里尔逊所说的是"创造性地处理现实",这里有一个生动的例子。美国纪录片大师怀斯曼就经常依据对象的大体走向,为他设计一个客观环境,让他在这个环境中作出应有的反应。与此同时。他也经常不按生活的自然流程来剪辑和结构他的片子,而是使用一种非常戏剧化的形式来表现,他将这种表现称之为"对现实的一种虚构",实际上,这种再创作的剪辑是依据了生活的连续性和相关性,利用声画关系的逻辑与联想,服务于创作者叙事目的的一种重构。由此可见,在电视纪录片中"真实"是一个源于客观真实又高于客观真实的概念,它更注重的是价值判断与审美体验。 (二)既然价值意义在纪录片创作中具有非同寻常的作用,那么,这种价值意义最本质的体现是什么呢?在这里,我们需要梳理的另一个问题是:纪录片与专题片的区别。同专题片相比,纪录片给予观众的是一种文化品质;首先,他的主题是人,是人的本质力量和生存状态、人的生存方式和文化积淀,人的性格和命运,人和自然的关系,人对宇宙和世界的思维。它不像专题片,专题片有直接的主题目标和宣传的功利效果,它的主题趋向于更为深层,更为永恒的内容,它从看似平常处取材,以原始形态的素材来结构片子,表现一些个人化的生活内容,达到一种蕴含着人类具有通感的生存意识和生命感悟,生与死,爱与恨,善与恶,同情与反感,生存与抗争,美的追求等,强调人文内涵、文化品质。就象纪录片《望长城》,它之所以成为中国纪录片的一个分水岭。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它关注的一个人文主题。在《望长城》中占据镜头最多的就是普普通通的人,给观众印象最深的也就是这些普通人。继《望长城》之后的《藏北人家》《半个世纪的爱》《沙与海》《龙脊》等等都体现了对人的深层关注,都是以人为核心,直接关注人,体现人的本质力量,去除了许多直接的功利心,多了一些人文性。与纪录片不同的是,专题片主题重在说明问题,阐释政策观念,如"科教兴国""中华之剑"等,虽然这些专题片中也有精彩的纪实段落。也有对人的关注,但那只是用人来说明某个特定的主题,而纪录片则是以人为本,更接近人类学与民俗学。 其次,纪录片需要较长的时间积累和动态过程,注重感受与体验的共时性,时间是纪录片的第一要素,它与栏目化专题节目不同,栏目化的专题节目,定时定点播出,制作周期短,关注的是正在进行的生活层面。结构较为自由、宽容度大,而纪录片对生命的本质关注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保证的,只有在一定的时间积累中,才能为观众提供一个人类生存的某个阶段的活的历史,才能保留生活自然流程的偶发" 性和丰富的细节,以及经过交流和反馈之后积累的情绪氛:围,展现更为丰富的人文背景。比如纪录片《我们的留学业生活——在日本的日子》拍摄历时三年,由于在人物发生重大变动的几个阶段摄像机部在场,纪录了完整的过程段落"和细节,在动态取材中使生活的各种原始信息得以保留,片子也因而有了生命力。 第三,纪录片要求自身有独立的严谨的结构和个性化的风格样式,表现人文内容应有一定的结构力。有起始、发展、高潮。结果等,创作者还要把握叙事的技巧,注意节奏和韵律,并根据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叙述方式,形成不同的风格样式。它需要较大的精力和资金投入。较长的创作周期和个性化的操作方式,因此,难以在日常播出的栏目化生产流水线上操作,可以说纪录片的制作与专题片的制作完全是两回事,不但关注对象不同就是思维方式和建构手法都少有共通之处。所以,当我们谈到纪录片的特性时,这两者的区分必须泾渭分明。否则,我们做出来的纪录片就会老是给人感觉四不象,特别是一些地方台选送的评优片往往看似纪录片而实际上又充满了专题片式的说教与表现。它虽然也使用一些纪录片的拍摄手法,但因为它在本质上不具备文化品质和价值意义,不具备对人本身的深切关注,也没有什么真正能打动观众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伪纪录片的制作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它很容易被淹没。 冷冶夫曾经在《纪实论》中指出,纪录片成功的背后:是真实;在真实的背后:是纪实;在纪实的背后:是人;在人的背后:是观念。的确,建立正确的观念是纪录片创作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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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电视纪录片定义和主要特征 一、定义 电视纪录片是指专门为电视播出而制作的纪录片节目形态。 纪录片是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军事等领域的事件或人物及自然事物进行纪录和表现的叙事性的非虚构的影像构成形态,它一般并不从属于某一特定的传媒。 “纪录片”这一名词起源于法文“docuemntaire”,本意是指“具有文献资料价值的”,到1906年,这个词开始用来指“纪录电影”或“纪录影片”,并于1914年成为名词“documentary”。[1] “纪录片”作为一个翻译的西文名词,在中国的使用至少已有近80年的历史。梁实秋在1931年出版的《实用英汉辞典》中已选入了“documentary纪录影片”的条目。[2] 纪录片作为一种特定的影像构成形态,在电影和电视这两种不同媒介中的呈现并无本质的不同。“胶”和“磁”(数字)的互相转化技术已趋于成熟,这也就意味着光学图像在多种不同介质中的保存已经没有了本质上的区别。这一点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已被反复验证。在电视发展的早期,在其尚无能力制作自己的节目之时,它大量播出的都是使用胶片制作的影像。直至今日,尽管电视的摄像系统已经非常强大,但是在许多场合,譬如在电子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高寒地带,或在拍摄动物时需要快速启动的情况下,往往不得不使用胶片摄影机进行工作,因为摄影机能够在1秒内启动进入拍摄,磁带摄像机则需要更长一些的时间,等等。所以,从根本性质上来说,纪录片并不能非常明显地呈现出某种媒介的属性,无论是电影纪录片,还是电视纪录片,两者在影像构成形态上基本没有差别。这种情形反映在中国纪录片发展的分期上,就是往往忽略影视的差别,如中国纪录片的发展或分为影戏时代(1932-1949年)、英雄时代(1949-1983年)和平民时代(1983年至今)[3],或分为政治化纪录片时期(1958-1977年)、人文化纪录片时期(1978-1992年)、平民化纪录片时期(1993-1998年)和社会化纪录片时期(1999年至今)[4]。 而电影纪录片和电视纪录片的称谓主要是根据纪录片放映或播出的媒介加以区隔的,即:电影纪录片是指主要为电影银幕放映而生产的纪录片类型,是与电影故事片、电影动画片等相对应的一种电影类型;而电视纪录片是指主要为电视屏幕播出而生产的纪录片节目形态,是与电视电影、电视动画片相对应的一种电视节目形态。 随着专为电影院线拍摄的纪录片越来越少,各种纪录片主要用于电视播出。“纪录片”与“电视纪录片”正趋于合二为一。 对于“电视专题片”和“电视纪录片”这两个概念,目前在中国电视学界和业界尚未能统一认识,存在着等同说、从属说、独立说等不同的观点。 “从属说”,即指电视纪录片从属于电视专题片,或电视专题片从属于电视纪录片两种看法。认为电视纪录片从属于电视专题片者,是把电视专题片当作“电视专题节目”和“电视专栏节目”这个更大范畴的概念来看待的,因为电视专题节目或电视专栏节目所采用的形态很多,除了纪录片外,还可采用讲话、访谈、座谈会、演示、竞赛和表演等多种多样的形态。纪录片则是电视专题节目或电视专栏节目中最常使用的形态。说电视专题片从属于电视纪录片者,则是把电视专题片等同于电视专题报道或电视专题新闻,把它归为电视纪录片形态中的一类,就如同电影纪录片中新闻纪录片和文献纪录片、风光纪录片和历史纪录片并存并列存在一样。 电视专题片的称谓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1975年中央电视台社教部推出了几个专栏,将专栏里播出的片子称为“专题片”。1976年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电视工作会议上,“电视专题片”的提法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认同,将此名称正式确定下来。之所以称为电视专题“片”,是因为当时的这类电视专题节目由于摄影(像)技术所限,基本上是用胶片摄制而成的,因此借用电影“片”的称谓,而称其为电视专题片。 1992年11月、1993年4月和11月,中央电视台研究室连续三次召集有关专家研讨中国电视专题节目分类与界定问题。由于长期的无序状态,中国电视专题节目的分类和界定工作非常艰难。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产生的电视专题片和电视纪录片的划归问题,更是“剪不断,理还乱”。最终结果集中体现在1996年出版的《中国电视专题节目界定——研讨论文集锦》一书中。由于电视专题片“涵盖面过宽,已经(接近)到了一个大部类专题节目的总称”,因此,“在这次成文的界定中,没有重复列入”。[5] 对于电视纪录片,《中国电视专题节目界定——研讨论文集锦》一书的界定很长很细,而且还附上了很多的说明和解释性的内容:“电视纪录片,适宜摄影或摄像的手段,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历史事件等作比较系统完整的纪实报道,并给人以一定的审美享受的电视作品。它要求直接从现实生活中取材,拍摄真人真事,不容许虚构、扮演。其基本报道手法是采访、摄像或摄影,即在事件的发生过程中,用‘等、抢、挑’或追随采撷的摄录方法,记录真实环境、真实时间里发生的真人真事,在保证叙事报道整体真实的同时,要求细节真实。真实是纪录片存在的基础,也是它最可贵的价值所在。正是‘物质现实复原’的真实,才使纪录片有着永恒的魅力。” 实际上,上述对电视纪录片的概念界定,在后来的实践中却常常被拒绝。《纪录片编辑室》栏目在总结经验教训时说:“我们曾经从‘讲述身边百姓故事’出发,但不能把这定义为纪录片的全部,再来大讨论‘什么是纪录片’,实在是没有必要。纪录片是那么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观众又有那么多方面的需要,我们为什么要把路越走越窄呢?”[6]同样,《纪录》栏目也表示:“《纪录》栏目的创作原则较之以往学术探讨的概念,将有所开放。节目创作可采用一切合理手段,突出节目创作手段的综合性。因为,整个影视艺术发展的最高境界,将不是各片种越分越清,而是各片种相互影响、靠拢、渗透的大融合。第一,突破纪录片与专题片的界限、纪录片与社会报道的界限、纪录片与故事片的界限、纪录片与文艺片的界限。我们认为,界限只有一个,那就是陈旧与创新的界限;第二,无论何种纪录片都无法实现纯客观的把握。为了适应电视市场操作的需求,不排除必要的主题先行;第三,坚持和弘扬记录精神,坚持非虚构的美学底线,坚持纪实风格当中的真实性把握。”[7] 中国广播电视奖电视社教节目评选和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电视社教节目评选奖项设置的变化,也反映了业界和学界对电视专题片和电视纪录片这两种节目形态界定方面的困惑。
在我国历史题材纪录片诞生、发展至今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优秀的艺术作品,如《望长城》、《话说长江》、《丝绸之路》、《故宫》、《敦煌》等,而这些作品的创作也不断推进
因为美食纪录片确实是非常好看的,在看同时自己非常有食欲,能够增强自己的食欲。
The dunhuang "and" the dunhuang mogao grottoes, beautiful panorama of the two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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