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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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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文献

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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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谈言语行为理论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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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语用学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于20世纪50年代末首先提出的,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 Searle)在批判奥斯汀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自从语用学被确认为语言学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来,作为语用学研究中心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Zheory)就引起了各界学者的广泛兴趣,它旨在回答语言是怎样用之于“行”,而不是用之于“指”这样一个问题,体现了“言”则“行”这样的语言观。

1.关于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性(con-stative)和施为性(perFom}ative)话语。表述性话语指陈述、描写事情的过程或状态;施为性话语则具有行事能力,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可以表达许诺、道歉、指责、感谢、祝贺等。例如:I visit her once a month.它的意思并不是“我”现在去拜访她,而是陈述“我每月去拜访她一次”这样一个事实,所以它是表述性话语。而I ad-vise him not to give up trying.这句话不是要陈述“劝告”这件事,而是说话人“我”在说话的过程中实施了“劝告”这个行为,所以它是施为性话语。两者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表述性话语是描写某一事件的过程或状态,因而有真假之分。施为句是用来实施某种行为的,说话本身就是在做一件事,因此无真假之分,但有合适不合适之分。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又把施为句分成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两类。显性施为句即他原先所说的施为句(该句子的主要特征为:主语是第一人称,时态是现在时,谓语动词是行事动词),如:" I orderyou to close the door"o隐性施为句则指不具备上述特征的许多其他种类的语句,如:" Close the door"。这类句子大都可以加上显性施为句所具有的语言特征而变成显性施为句,如“( I order you to) clouse the door”。

在此基础上,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 l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 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 ( perlocution )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甲对乙说"Clouse the door",这是言内行为;甲的意图是让乙关门,这是言外行为;乙听了甲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1)裁决类( Veidictives ),如估计、宣告;2)表述类(Fxpressives ),如描述、肯定;3)承诺类(Comrnissives),如答应、保证;4)行动类(Behabitives ),如感谢、欢迎;5)行使类(Fxerctives ),如命令、禁止。后来,塞尔批评了这一分类,把言外行为分为“新五类”:1)断言类和阐述类(Assertives or repr-esentatives):这类以言行事行为表示说话人对某事作出一定的表态,对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内容作出真假判断。它的适从方向是说话人的话语符合客观现实,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是确信的。2)指令类(Direct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表示说话人不同程度地指使听话人做某事。它的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发生变化,以使用说话人的话语;说话人在心理上的需求是希望和需要;话语的命题内容总是让听话人即将作出某种行动。3)承诺类(Comrniss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说话人对未来的行为作出不同程度的承诺。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发生改变,以适应说话人的话语;说话人的心理状态是怀有意图;话语的命题内容是说话人即将作出某一行动。4)表达类(Fxpress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说话人在表达话语命题内容的同时所表达的某种心理状态。它没有适从方向,因为说话人在表达这类行为时既不试图改变客观现实以适从说话人的话语,也不希望话语符合客观现实。不过,实施该行为的前提是话语命题内容的真实性。5)宣告类( Declaratives ):这类以言行事行为指话语所表达的命题内容与客观现实之间的一致。它的适从方向是让客观现实符合说话人的话语,同时又让话语适应客观现实,它不需要真诚条件。说话人可以通过宣告类行为改变有关事物的状况和条件,因而它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以言行事行为。但宣告类行为往往需要考虑一定的语言外因素,即合适条件,比如要宣告某人为公司总裁,我们就要考虑宣告人的特殊地位、权力等因素。

2.间接言语行为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起了广泛注意,并产生了大量的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同意奥斯汀的观点,即语言交流的最小单位不是符号、词或句子,而是被完成了的某种语言行为。不过,他又进一步指出,说话者通过说一句话或若干句话来执行一个或若干个言语行为。可是,言语行为本身与用以完成言语行为而说出的话语不能混为一谈。塞尔系统地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思想,揭示了实现言语行为的各种有效条件,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做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 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作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 ?”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 cold in 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句,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3.结论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应该引起重视。

论文摘要:语言与哲学关系密切。从20世纪80年代起哲学家们把语用学作为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日常语言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游戏说使用语用分析的方法来理解语言使用的多样性,使对语言的分析转向语用层面;奥斯汀从行为角度阐释人类语言交流活动,他开创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塞尔继承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并提出意向性理论。

论文关键词:语言哲学;言语行为理论;意向性

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语言学与哲学从理论上来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彼此之间相距甚远。但是由于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哲学必须借助于语言来思考问题。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如此之近。无论对于语言学家来说,还是对于哲学家来说,语言的本质问题实际上在深层次上涉及到的并不是一个纯语言学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哲学问题。语言哲学的产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语言哲学在这一时期产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哲学家们把自己关注和研究的哲学中心问题纷纷由认识论转向了语言。因此,这种语言转向从一开始就与哲学认识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紧紧缠绕在一起,从而也就使哲学家们探讨的语言问题带上了哲学的色彩。

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语言哲学的研究既要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语言问题(研究哲学语言学),又要能够从语言或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哲学问题(研究语言学哲学),并从中寻找出共同问题。

一、植根于日常语言哲学中的语用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研究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哲学家们认识到不论研究存在还是研究认识,都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语言问变成哲学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尤其是从理想语言回归于自然语言的转向致使日常语言哲学产生。以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着眼于对日常语言一自然语言的分析,这一分析遵循一个从日常语言范畴分析一日常语言用法(使用规则)分析一言语行为分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从批判的、治疗的语言分析向建设性的言语行为分析发展的过程,其中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用分析是一个转折点。日常语言哲学的发展对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讲,当代语用学正是在日常语言哲学研究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一)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一基本观点,提出他的“语言游戏说”。语言游戏说是贯穿于《哲学研究》的中心学说。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现实活动、一种游戏,并力图通过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来探究语言的意义问题。语言的意义由语言的具体使用来规定。使用语言必须遵守语言规则。不同的语言规则产生不同的语言游戏。各种言语游戏就像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语言游戏通过约定形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植根于生活形式中。“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语言游戏说从根本上排除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语用层面。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

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之一,是哲学家们研究的最有声有色的一个课题。该理论的发起人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Austin(奥斯汀)。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1ocutionaryact),即“说某事的行为”,主要是陈述一个事实;(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act),即“在说中实施的行为”,如:警告等,它们普遍具有语力(illocutionaryforce),传达言者的用意和意图;(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act),即通过说出一个句子有意无意地对自己或别人产生某种效果。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凋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我们必须注意现实语境的情况,注意我们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以及究竟为什么。”

奥斯汀的哲学研究新方法不仅为哲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而且启发了语言学家,这使奥斯汀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语用学之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随着这种看待语言和世界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语用学逐渐在20世纪70年代发展成为一门显学,借助语言哲学家对哲学的洞察解决语言问题,成为一种风尚,导致了对行为中的言语和语言中行为的交流和社会研究的语用学转向。

(三)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由于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很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作为奥斯汀的学生,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问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另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对奥斯汀提出的以言行事分类作了修订调整,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即1、断言类(assertives):包括陈述、描绘、报道、断言、说明等;2、指令类(direc—tives):包括建议、要求、请求、命令、邀请等;3、承诺类(commissives):包括允诺、答应、打赌、发誓、保证等;4、表达类(expressives):包括感谢、祝贺、道歉、欢迎、哀悼等;5、宣告类(declatatives):包括任命、辞职、解雇、命名、宣布等。塞尔的这种分类旨在表明,在我们称作以言行事的动词中,有许多动词并不是以言行事目的的标志,而是以言行事行为的其它某些特征的标志,譬如完成以言行事行为的某种风格或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对以言行事的分类与对以言行事的动词的分类仔细区分开来。

言语行为经过维特根斯坦的启蒙,奥斯汀的系统研究以及塞尔的修改、丰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理论。最终成为一种在哲学界和语言学界自成一派且颇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尤其是直接导致了语用学的诞生。

二、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性问题

为深入界定言语行为概念,塞尔引入意向性概念:言语行为不仅使用语言符号,而且表达说话人的意向。

(一)意向性和意义

意向性和意义的关系问题,是目前许多语言哲学家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最早把意向性问题和意义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是塞尔。在他看来,“表达式”和“记号”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在于,尽管每个记号与它所表示之物具有某种关系,但并不像表达式那样具有“意义”。而表达式之所以具有意义,是由于它明确地提出某种思想的意向,换句话说,是意向赋予表达式以意义。他认为,意义问题和意向性问题是紧密相连的。  在当代,相当多的哲学家,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大多强调意向性在确定语词或语句的意义中的作用,主张从语言与其使用者的关系来考察意义问题,重视研究意义的语用方面。他们认为,语句的意义必定随语境而变化,不以语境为转移的所谓语句字面意义是不存在的。塞尔就是这种观点的积极支持者。他认为,不能把语句本身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语句表达的不同意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根据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同一语句表达不同的意思这一点来否认语句本身具有它们的字面意义。他的意向性理论强调“意义是意向性的派生形式”,突出语言意向性意义的重要性。他试图用意向性说明语言和意义问题,即用心理学概念分析言语行为。他说“我相信语言哲学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根据这一观点,基本的语言概念,如指称、意义、陈述等等可以用更基本的心理学概念如信念、意向、愿望来分析”。塞尔既强调意向性又不忽略言语行为规则的重要性,从而比较全面地看到意义是内在意向和外在言语行为规则统一的产物。到了20世纪80年代,塞尔对于意向性和意义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系统的学说。

(二)言语行为与意向性问题

由于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都涉及到了说话者的说话意图、意向,所以塞尔又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意向性(intentionality)问题。塞尔在研究和分析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以言行事中的语旨力与意向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在以言行事行为的完成中,意向性有双重层次,一层是行为的完成中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一层是完成行为的意向。”就后一层意向性来说,正是由于说话者把表达某种意义的意向赋予了话语,话语才具有了各种言语行为功能;就前一层意向性来说,塞尔认为,话语有意向性就如愿望、担心、信念等精神状态有意向性一样。这一层意向性就是一个人的某些精神状态指向自身之外的外部世界的特征:如果我有一个愿望,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愿意做某事或希望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担心,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不愿意做某事或害怕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信念,那么它就表现为精神状态上我相信某种东西等等。

就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的关系来讲,任何以言行事行为都必然表达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意向状态是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不过,以言行事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实际的意向状态并不一定全都一致。例如,撒谎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世纪的意向状态就不一致。这时,我们说,说话者完成的是一个非真诚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也是一个非真实的意向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等同起来。言语行为讲的是行为,而意向状态讲的是状态,前者与物理现象有关,而后者只是某种心理内部的意向。

言语行为理论从言语行为分析发展到探讨语言使用者的语言行为意向,把意义归结到语言使用者支配其言语行为意识的能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心灵主义的传统。塞尔认为,正是在意向性这一点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会和起来了:人通过自己的意向把那些使意向状况得到满足的条件转移给了相应的对象,从而把自己的意向加给了本身并不存在意向的对象身上。言语行为只不过是人类行为的一部分;心灵通过意向,从而通过言语行为使人类和外部世界联系在了一起。不难看出,作为当代语用学基本理论奠基人之一的塞尔是在哲学轨道上研究语言的,是在用语言解决哲学问题。

三、小结

哲学是语言学的摇篮,语言学的许多思想都与哲学有关。维特根斯坦在后期认为对语言哲学的研究就是对语法的研究即对语言使用的研究,虽然其研究既不系统又不详尽,但是为语用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为当代语用学的基本思想。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进一步拓展了理想语言学派所主张的“意义”概念。“意义”需要放在“总的话语情境中的总的言语行为中”去考查,需要把使用者的意向纳入进去。塞尔提出的意向性理论,关注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语言学源于哲学,又归于哲学,语言学研究得出的答案就是对哲学问题的直接或问接的回答。语言学研究者只有站在哲学的角度,才能跨越具体领域和研究方法的局限,从而达成各学派之间的和谐统一。

1965年,Searle发表了一篇题为“什么是言语行为”的论文,在这篇论文里,他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的雏形,并在他1969年出版的《言语行为:语言哲学》一书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全面阐释,建构了他独特的言语行为理论框架。此书的出版标志着Searle言语行为理论的形成,即我们所称的经典言语行为理论。 1)和Austin一样,Sean。也认为说出某种语言就是在实施言语行为,如做出陈述、发出命令、提出问题、做出承诺等等;说话即在行事,意义等于某种行为,所以它声称语言研究是行为理论的一部分(1969;17). 2) Searle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与语言哲学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上。(1969:4)他认为:“语言学哲学是试图通过关注个别语言中具体语词或其他成分的日常用法来解决具体的哲学问题,而语言哲学是试图对语言的某些普遍特征,如所指、真理、意义和必然性,从哲学上给以明晰的描写。”在他看来,语言学哲学可以看作某种方法的代名词,而语言哲学可以看作某一学科的代名词。他(1969;4)明确指出,他虽然有时使用语言学哲学,但是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 3 ) Searle认为言语行为理论属于Sauss,所说的“语言”这一范畴。言语行为的实施必须遵行语言的规则,因此必然牵涉到语言的许多形式特征,但Searle认为,任何纯粹研究这些形式特征的理论都是不完整的,还必须说明这些特征如何被用来实施了一定的言语行为。任何一句话,在一定的语境中必定实施了一定的言语行为;反之,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必须通过某一句话语方能实施。 4)在Searle看来,很难说对句子意义的研究和对言语行为的研究是两个各自独立的研究,而应该把它们看作是同一个研究的两个不同的侧面。当然,这种观点有人接受,有人提出异议。 5)在(言语行为)(1969)中,Searle把言语行为分为四类:发话行为(utterance act),命题行为,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为。在他看来,locutionary act只不过是illocu-tionary act的一个类。发话行为是通过说出某些词、词组或语句来完成的行为,命题行为,是通过做出指称或断定来完成的行为。 6) Searle认为发话行为和命题行为跟以言行事行为的关系,并不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发话行为只是说出词、词组或语句,而命题行为和以言行事行为则是在一定的语境中,一定的条件下并怀着一定的意图来说出某些词词组或语句。因此,我们可以完成一种发话行为,而没有完成命题行为或以言行事行为,也可以用几种不同的发话行为来完成同一种命题行为或以言行事行为。如: ( I ) W ill John leave the room? ( 2 ) John will leave the room. ( 3 ) John, leave the room. (4) If Only John would leave the room? (5) If John leave the room, I will leave the room. 在Searle看来,这五句话语具有相同的命题内容,但在不同的场合,五句话实施了不同的言外之行为。 (六)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 既然Searle把使用语言看作是一种受规则支配的社会行为,那么应该遵行哪些规则呢?前面我们提到Searle的老师Austin曾提出过实施言语行为的三个恰当条件。在此基础上,Searle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使它们更完善。 在制约人们社会活动和社会行为的各种规则中,Searle首先区分出两大类: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 rules)和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 rules)。调节性规则调节独立地存在于规则之外的行为或活动。构成性规则则不同,遵守构成性规则本身便构成或产生某种形式的行为或活动,违反了构成性规则,这种行为或活动就不存在了。Searle区分这两类规则的目的是要说明使用语言这一种社会活动应遵循的是构成性规则,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通过语言来实施某一行为,例如“命令”,我们必须遵守某些规则,如果我们违反了其中的一个规则,我们就不能有效地发出命令。 任何两个人在进行语言交际时.不论说话人想要达到什么目的,不论他想要实施什么言语行为,交际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语言,具有语言交际必须具备的客观条件,说话的一方必须能够按照所使用语言的规则成功地表达自己的意图,听话一方也必须能够按照所使用语言的规则正确地领会说话一方的意图。 (七)Searle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1)对行事行为的5个分类Searle (1979 : 12一20)把行事行为分为以下5类: (1)断言类(assertives ) (2)指令类(directives ) (3)承诺类(commiasives) (4)表达类(expressives ) (5)宜告类(declarations Searle的分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这样的分类是相当概括的。要把那么多种言语行为归纳成若干个大类是很难做到的。不过至今没有人突破他,提出更合理的分类。这也是大家至今公认的比较合理的分类的原因。 2)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常规昨非常规的间接言语行为 1975年Searle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的概念,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解释言外之力和句子形式或规约用法之间的关系,以及言外之力和说话双方共有知识、会话原则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从而弥补了他早期经典理论的不足。Searle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目的在于想要说明和解释下面两个问题: (1)从说话人的角度来看,说话人在说出一句话来表示一定意思的同时怎么又表示另外的意思? (2)从听话人的角度来看,听话人在听到这样的话语之后有是如何理解到说话人要表达的另外那层意思的? Searle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之间之所以能传达出多于或有别于话语字面意义的含义,他所依靠的是他和听话人之间的共有知识,这其中包括语言和非语言信息,以及听话人所具有的一般的分析和推理能力。

雷雨的言语行为理论研究论文

初读《雷雨》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当我一口气读完并合上最后一页时,仰头却发现天上的星星也在对我惨白地笑着,而我的心,已如夜一般黑,夜一般重。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一、 周冲周冲永远都是个孩子,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天真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起,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起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我觉得周冲从头到脚都是无辜的,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最后连死也是无端端的,但是,周冲的出现,毕竟给灰暗的故事色调增添了一抹亮色。二、繁漪繁漪不是个平凡的人,她有着多重身份,因此,封建礼教下的她生活得好不艰难。繁漪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是一个受过一点儿新式教育的人,她文弱,明慧,对诗文有一定的爱好,但也有一贯的热情和力量在她心里翻腾着。她的性格中有一股不可抑制的“蛮劲”,这使她能够忽然做出不顾一切的决定,她爱起人来像火一样热烈,恨起人来又像火一样把人烧毁,然而她的外表是沉静的,就像秋天的落叶轻轻落在你身旁。繁漪也许是《雷雨》中塑造的最为成功的人物之一,我喜欢繁漪。她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人,她接受了封建礼教,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但是由于封建礼教的思想在当时的中国还根深蒂固,她又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出彻底的反抗,所以她就在接受和反抗的痛苦中苦苦挣扎,特别在“吃药”和处理与周萍的爱恨关系上。我觉得用水来形容繁漪最合适不过了,繁漪,柔弱又坚强,像水一样,水至柔,柔肠百结,但也可水滴石穿;繁漪又是孤独的,虽然水滴石穿,可水穿后就无所谓水,因为水已没有了依靠;繁漪是可悲的,水执著得用一生来敲打石,可力尽了终生,也只能穿出一线小洞,最终也无力改变石;繁漪是可怜的,因为冰冷的水永远不会给繁漪带来爱的温暖;繁漪还是悲壮的,水滴石后即粉身碎骨,又如繁漪终究要凤凰涅磐。三、周萍和周朴园这是两个相似的人物,周朴园专横、自是、倔强,和一切起家立业的人物一样,在家里和下属面前都格外威严,不惜一切地剥削工人。周萍和他的相似之处在于两人的自私和自以为是,他们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只不过周萍总有着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他痛苦,悔恨,他羡慕一切没有顾忌而敢做坏事的人,他又羡慕一切能干一番“事业”并依循着上层人的“道德”做模范家长、模范公民的人。他佩服他的父亲,在他眼里,父亲除了有点冷酷和倔强外,是一个无暇的男子,但冷酷和倔强是他最喜欢的,因为这都是他自己没有的,他是一个软弱的人。作者运笔的又一好处是安排了周萍父子相似的境遇,虽然对周朴园着墨不多,同样可知周朴园的卑劣之处,并由周朴园的行径揭露了资本家的罪恶本质。四、鲁贵和鲁大海虽然是父子,也许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缘故,二人性格截然不同。鲁大海是工人阶级的典型代表,而中国的工人阶级受着多重压迫,反抗得就异常激烈。他的性格更是倔强的,他满蓄着精力,年轻的激情和热情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他的反抗精神被彻底地展现出来。而鲁贵,十分“懂事”,尤其是礼节。他又有点驮背,似乎永远都应该欠着身子向主人答应着“是”。他恪守着“下人”的规矩,眼里还闪烁着贪婪的目光,但这贪婪和周朴园的贪婪绝不相同,周朴园的贪婪是张着狮子般的血盆大口对工人进行残酷的剥削,而鲁贵的贪婪只能是市井小人的见钱眼开。五、鲁四凤同周冲一样,四凤是个很纯洁的孩子,可与周冲最大的不同是:四凤没有接受过教育,她不可能接受新思潮的冲击。她不会反抗,不会站出来和封建礼教反抗,因此而只能具有劳动人民的朴素的美德:善良、勤劳。总之,四凤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却又逆来顺受,听从别人对自己的命运的安排。六、鲁侍萍最后才谈到侍萍,侍萍的确让我不知怎么去评价,侍萍也是个封建礼教下的牺牲品,她的生活中有太多的痛苦,又有太多的偶然。应该说侍萍是个有骨子的人,有一定的反抗意识,但是她又对周萍有所依托,所以她的反抗不会彻底,在对待周冲和四凤的问题上,她又主动妥协,用一味地退却和忍让来成全别人,牺牲自己。这就是《雷雨》中的全部人物,每个人都着实重重地涂了一笔灰暗的色调,于是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八个人都露出了煞白的面孔。

雷雨读后感800字议论文5篇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看完雷雨,不如写一篇雷雨读后感纪念一下吧!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雷雨读后感800字议论文”,下面我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雷雨读后感800字议论文篇1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的戏剧冲突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

《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当然,在《雷雨》中最独特最耀眼的人物是蘩漪。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热情是浇不灭的火。上帝偏罚她干枯地生长在砂上,她的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有一颗强悍的心,她满蓄着受压抑的阴鸷的力,她不是所谓的“可爱的”女性,她是辛辣的,尖锐的,她有她的“魔”,她的魅惑性。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也不仅是得自剧中人物诗意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一切,包括舞台提示、角色分析,汇总而后升发出的一种形而上的气质和品位。

雷雨读后感800字议论文篇2

我重读《雷雨》,依旧对他二人颇有感触。他二人便是曹禺最先构思出的角色,周蘩漪和周冲。

周蘩漪。她疯了,不断地有人说她疯了,周朴园,周萍,读者,最后她真的疯了。作为妻子,她背着丈夫偷人;作为继母,她与儿子通奸。她辛辣,她尖锐,她魅惑,她也勇敢。她无视那些所谓的“金科玉律”,冲破道德的枷锁,违背人伦。是谁迫她如此这般?是那死气沉沉的周家老宅?是那蛮横专制的周朴园?是年轻男人的气息与诱人的爱情?或许,她只不过是生错了年代。

曹禺与那位写下“红楼巨作”的曹老先生有些许相似,有一个无望的家。终日弥散着鸦片的烟雾的家;有一个废人般的哥哥的家。史太公不受宫刑之辱,或许就没有那“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想或许也就是这样一个家造就了一个五四青年,一个戏剧大师,一个叫蘩漪的女人,一部《雷雨》。

社会对女性的性爱压抑,专制男人对女人的统制,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这个年代造成了一个雷雨式的人物的爆发,其中就有一个女人叫周蘩漪,其中就有一个男人叫曹禺。

蘩漪的儿子周冲不知为何没有她那动人心神的魔性,他或许是剧中最脱离“雷雨式”的人物。他不像蘩漪,他只是个孩子,有点傻气的孩子。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雷雨读后感800字议论文篇3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雷雨读后感800字议论文篇4

雷雨,云和云的碰撞,在这场碰撞里,谁都会受伤。但请记得雷雨过后,便是晴天。

三十年前,他是少爷,她是侍女,他们相爱了。但周家人的反对拆散了他们也拆散了他们的两个孩子。带着被抛弃的悲愤,她留下大儿子,独身带着小儿子,选择了一条河流作为自己命运的最终归宿。然而故事到这里还只是开端,她被好心人搭救。最后她嫁给了下等人,一个管家,并生下了女儿。而他住在大公馆里娶得是小姐,也生下了儿子。原本以为是两根平行线,此生彼此再无瓜葛,但是命,命却让他们相遇碰撞。他叫周朴树,她叫鲁侍萍,他与她的碰撞在三十年前。

三十年后,也是少爷,也是侍女,也是相爱。也是家人的反对,然而这一次的反对已不再是三十年的那么简单。后妈的反对不再是出于母亲的角度,弟弟的反对也不再是出于弟弟的角度。四个人的纠缠割断了两个人的幸福,但这只是序幕,真正的斩断还在后头。当鲁侍萍以侍女母亲的身份再次踏进周家大门,一场雷雨就真的开始了。几个人的回忆揭穿真相,留给他和她的只是残酷冰冷的现实。他是周朴树和鲁侍萍的儿子,她是鲁侍萍和鲁贵的女儿,他们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妹。他与她的这次碰撞比三十年前更痛彻心扉。

在这场碰撞里,没有谁对谁错,这就是命,是命运把他们拉到了一起,再怎么挣扎也终究逃不过宿命。盲目的争执的结果,是泥鳅似的在情感的火坑里打着昏迷的滚,想要用心来拯救自己,但不管怎么挣扎,怎么呼号,总是围困在命运的圈套里。

看着这场碰撞,我们会心疼四凤和周冲成了这场雷雨的牺牲品,也会心疼周萍难以忍受痛苦的自杀,也会心疼最后的周朴树望着痴呆的鲁侍萍和疯癫的繁漪的无奈。封建社会的大背景下,剪不断,理还乱的纷乱关系,就在短短一天内被彻底引燃了导火线。是谁先碰撞了谁,没有答案。真正的答案隐藏在当时的社会黑幕下,如果没有那时的`封建观念,周家就不会反对周朴树与鲁侍萍那段不门当户对的爱情,也就没有后来周萍与四凤虽然真挚却不对的爱情,也就没有这场碰撞,这场雷雨。

心疼过后,雷雨也就过去了,剩下的,除了留给过去的凄惨与不堪,我们也应该看到还有阳光和一碧如洗的蓝天,整个世界是澄澈的,是透明的,又开始了新的轮回。人们的生活终究还是要继续的,那些在新生活之前牺牲的人,他们为之后的人敲响了试门砖。新的东西与旧的东西的碰撞,难免少不了牺牲,但这样的牺牲会留在人们的记忆深处,这样的离去虽然心痛但是是伟大的。如果没有雷雨的电闪雷鸣,人们又怎会珍惜之后的晴天?

如果说命运给你一场雷雨,就请微笑,别去埋怨。也许在震耳欲聋的雷声里你会崩溃,在雨点纷纷洒洒落在你肩上你会心凉,可一定要记住雷雨过后就是晴朗的阳光。在那个时候,之前被淋湿的所有心伤都会被治愈,因为你在新的生活里,你挺过了碰撞,挺过了那场谁都会受伤的雷雨。走过了那个艰难的过渡,另一岸的春暖花开都等待着你。

雷雨读后感800字议论文篇5

最初接触雷雨是上高中时,课本上讲的,当时听老师讲了那么多还是不能从中有所感悟。(lz13)直到最近我右一次读它,才真正从中思考分析。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向留着她喜爱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正因爱,都是正因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以前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感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杯具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感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生啊女生,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刻,没有什么事能真正到达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命运的悲剧和社会的悲剧 ——《雷雨》的悲剧性分析 摘要:过去评论界和多数读者都把《雷雨》归为社会悲剧一类,归结于周朴园这类资本家对鲁侍萍这类下层 人物的始乱终弃;从而把批判的矛头指向社会的不平等,而忽略了曹禺一直想显示的另一层意义的悲剧——命运的 悲剧。本文就命运的悲剧和社会的悲剧,尤其是从命运的悲剧的角度谈谈《雷雨》的悲剧性。 关键词:戏剧;命运的悲剧;社会的悲剧 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鲁迅 [1] 每次读《雷雨》,都不免要扼腕叹息一番,这样一 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血肉丰满的形象,无论可憎或 可叹,都无一例外地走向了毁灭,这究竟是谁的罪过? 是黑暗的社会现实,还是人类无法逃脱的命运? 曹禺是现代杰出的现实主义剧作家,《雷雨》虽然 是曹禺的处女作,却一鸣惊人,一发表便震动了当时的 文坛,成为中国话剧的顶峰之作,由此奠定了曹禺在中国 话剧史上不可替代的地位。这当然是和曹禺丰富的人生 体验和深厚的艺术戏剧修养分不开的,曹禺出生于天津 一个没落的官僚家庭,父亲是一个留过学的旧官僚,他 的家庭和《雷雨》中的周家有点相像,曹禺出生三天母 亲就病死了,母爱的缺乏使他在沉闷阴冷的家庭里更感 孤独,常常对人生、命运产生种种迷茫。从小深受中国 传统戏曲熏陶的曹禺长大后又接受了西方戏剧家的作 品。终于,1931年,曹禺还在上大学时,就写出了《雷 雨》,但《雷雨》的酝酿却用了五年的时间。接着,曹禺 又创作了《日出》、《原野》、《北京人》等作品。曹禺的 作品多以日常生活为素材,截取生活的一个片段,以小 见大反映广阔的社会生活。作者在《雷雨》剧本的序言 中说:“隐隐仿佛有一种情感的汹涌的流来推动我,我正 在发泄着被压抑的愤懑,诽谤着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2] 这句话道出了他的创作动机,“情感的汹涌的流”蕴涵了 对现实的批判,也蕴涵了对命运的质疑,毫无疑问它是 一部真正的悲剧,有价值的东西全被毁灭,所有的人物 死的死,逃的逃,疯的疯,《雷雨》揭示了双重的悲剧色 彩——命运的悲剧和社会的悲剧。过去的大多数评论往 往把这个家庭悲剧的根源归结为社会,归结于周朴园这 类资本家对鲁侍萍这类下层人物的始乱终弃;从而把批 判的矛头指向社会的不平等,指向周朴园这类冷酷、虚 伪、自私的资本家,而忽略了曹禺一直想显示的另一层 意义的悲剧——命运的悲剧。所谓“命运悲剧”,主要内 容是人的意志同命运的对抗,其结局则是人无法逃脱命 运的罗网而归于毁灭。 曹禺在《雷雨序》里提到:“《雷雨》所显示的, 并不是因果,并不是报应,而是我所觉得的天地间的‘残 冷’。(这种自然的‘冷酷’,四凤和周冲的遭遇最足以代 表,他们的死亡,自己并无过咎)。如若读者肯细心体会 这番心意,这篇戏虽然有时为几段较紧张的场面或一两 个性格吸引了注意,但连绵不断地若有若无地闪示这一 点隐秘——这种宇宙里斗争的‘残冷’和‘冷酷’。在这 斗争的背后或有一个主宰来使用它的管辖。这主宰希伯 来的先知们赞它为‘上帝’,希腊的戏剧家们称它为‘命 运’,近代的人撇弃了这些迷离恍惚的观念,直截了当地 叫它为‘自然的法则’。” [2] 曹禺在1981年7月28日接受访谈时又提到:“我 在构思中,就有一种向往,不知是什么原因,交响乐总 是在耳边响着,它那种层层展开,反复重叠,螺旋上升, 不断深入升华的构架,似乎对我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关于言语行为论文范文资料

分析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下面是我整理的分析奥斯汀与塞尔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摘要 :介绍奥斯汀和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语言哲学基础、对言语行为的分类以及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和塞尔是言语行为理论的主要创立者.其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和发展对语言学特别是语用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关键词 :奥斯汀;塞尔;言语行为;间接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20世纪60年代初由英国哲学家Austin提出后,在语言学界引起了普遍关注,并在语言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产生了很大影响。言语行为理论作为语用研究核心理论的地位已经牢固确立,任何属于语用范畴的研究都毫不例外以“言必行”的语言哲学思想为基础。

一、语言哲学基础

西方语言哲学是西方哲学两次转向的结果.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论,体现了语言哲学的研究目的,即通过语言研究来澄清由于滥用语言而造成的哲学问题.通过对语词意义的研究反推出人的理性和哲思。Austin和Searle都是语言哲学家,他们对语言的研究都是在哲学轨道上进行的,他们所创立的言语行为理论最初不是用于语用学,而是为哲学研究目的服务。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语言是一种受规则控制的行为,语言研究应属为行为科学。语言交流的基本的或最小的单位是被完成了的言语行为,而不是符号、语词或语句。Seade认为,研究语词的意义在原则上和研究言语行为没有区别,它们是同一种研究。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讲话就是做事”,人们讲一句话就是在执行某种言语行为,如陈述、命令、提问等,这些言语行为遵守一定的规则,而且正是这些规则使得言语行为成为可能。言语行为理论旨在揭示这类语言运用的规则.

语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它已经成为和谐社会发展的基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语言教育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分析当前幼儿语言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实际教学案例,对幼儿语言教学提出操作性较强的举措,以期提高我国幼儿教学水平。

关键词:幼儿;学习;语言教育;问题对策

幼儿语言教育教学即幼儿在幼儿园教师的带领下学习适应社会的语言的过程。在整个幼儿语言教学过程中,幼儿是课堂主体,语言是客体,主要目的是让儿童认知语言、理解语言,能与周围的语言环境进行自由的相互交流,为适应未来的发展奠基。

一、当前幼儿语言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重视不够。幼儿与中小幼儿不同,其尚未形成基本的自理水平。因此,家长认为幼儿学不到任何知识,将幼儿园当成托儿所,更多的是将儿女寄托在幼儿园,重视儿女的身体健康,忽视儿女的学业,这种现象在区县基层幼儿园表现得尤为突出。同时,一些些自办幼儿园适应家长的心理要求,更多的是帮忙“看小孩”“当保姆”,在教学方面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很多专业教师被排挤到位,而具有经验、能够照顾小孩的成为热门人选,以致幼儿教学名存实亡。

(2)教学方法欠妥。幼儿园与小学教学因对象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差别。幼儿对新鲜事物会充满神奇感,更愿意投入到对神奇事物的学习当中。然而当前的幼儿园教学忽略了幼儿的实际情况,在语言教学中创新不足,课堂设计单一,幼儿学习关注度不高。在教学课堂设计方面,幼儿教师太过随意,自认为幼儿年龄小、不懂事,自己可以随意应付,课下备课不勤奋,课堂上把幼儿当成看客,不能正确引导幼儿学习语言。

(3)内容脱离实际。幼儿教师在选择教学内容方面缺乏深入思考,对幼儿所处的环境没有过多的研究和分析,在教学内容设计方面或按照课本,或按照个人逻辑,或参照其他教师,以致教学内容或超过幼儿理解范畴,或没有结合实际造成理解困难,或吸引力不强。

(4)师幼关系不融洽。按照先进的教学理念,幼儿和教师应当站在同一平台进行沟通交流。幼儿处于成长初期,对外界的认知需要教师的引导,而教师应当在此刻做好模范作用,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这就需要幼儿教师要摒弃传统的师生不对等的观念,放下身段,融入他们的生活圈。

二、对幼儿语言教育教学的几点建议

结合自身的幼师经验,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应如何提高幼儿语言教学水平呢?

(1)明确教学目的。幼儿语言相比较中小学教学来讲,更具有实践性。中小学生学习的内容在实践中不一定用得到,其多数是靠考试成绩评定水平高低。而幼儿语言教学则是让幼儿学到在实践中与人交流的能力,即听得懂别人说什么,能表达出自己想说的,更进一步就是培养幼儿礼貌的习惯。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应以此为目的,不应脱离教学的宗旨,让我们的教学真正服务于幼儿的发展。

(2)贴近幼儿实际。在教学中,幼师首先要掌握幼儿的思想认识和对外界事物的学习规律,站在幼儿的角度分析问题、看待问题、解决问题,然后结合幼儿周边存在的人、物或自然现象等进行教学,让幼儿能够直接感觉到教学内容。比如,在讲解“猴子捞月”这个成语的时候,首先明确教学目的,即让幼儿理解“猴子捞月”的意义,在现实生活中哪些时候可以用“猴子捞月”表达自己的意思。其次,认真思考做好课堂设计,结合“猴子捞月”的故事,在不同的阶段设定不同的问答和活动环节。比如,在讲到“老猴子说:快想办法把月亮捞上来”时,可以让幼儿猜猜猴子是怎么捞月亮的?再如,在讲到猴子捞月亮的环节时,准备相应的器材,让幼儿体验捞月的过程,认知水中成像的概念。然后,分小组讨论“猴子捞月”的意义,让幼儿结合实践造句。最后幼师适当对故事进行展开,讲解月亮方面的物理知识以及我国关于月亮的传统故事;讲解水中成像方面的知识,组织幼儿开展相关的活动。上述的教学内容“猴子捞月”虽然在实际生活中不曾常见,与幼儿的实践又差距较大,但通过设计,把幼儿周边环境中的自然现象引入课堂,既激发了幼儿的自主思考能力,又挖掘了幼儿自身的创造力。

(3)丰富教学形式。幼儿教学内容虽然简单,但在教学形式方面则千变万化,需要花心思去思考、去准备。幼儿教学的形式主要包括传统的课堂教学、丰富的课外活动以及教学活动,在活动设计方面应当多采用游戏的方式,让每个儿童都参与进来。对于游戏的设定需要结合儿童的特点进行,既简单、容易理解,又能让幼儿都参与进来。比如,在教幼儿认识动物时,让幼儿通过学习每种动物的叫声和走路姿势,达到教学的目的。

(4)融入儿童的世界。对于一名幼师,能够融入儿童的世界是衡量其是否优秀的重要标准。当幼师融入儿童的世界,其个人不仅会接受纯洁心灵的洗礼,人生观念得到提高,对幼儿的教学也能够游刃有余,找准学习的关键所在,让幼儿真正体验语言交流的魅力。综上所述,在幼儿语言教育教学中,克服问题的关键是客观把握幼儿的实际,通过经验积累掌握幼儿学习语言的规律,从而有计划、有目的地实施有效教学,从小培养幼儿良好的语言习惯,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蒋俊华.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学指导语策略之研究[D].华南师范大学,2007.

[2]李晓萍.幼儿园语言教学活动中教师课堂提问的观察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2.

[3]盖笑松,杨世君,孙蕾.中国儿童的入学准备:问题分析与促进途径[J].东北师大学报,2008(06).

摘要:我们也应看到,与其他定量分析软件一样,由于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只反映课堂中师生的语言互动行为,因而得出的结论不够全面,还需要我们在使用中进行探索改进。

关键词:课堂语言教育;技术

一、“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及“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辅助软件”简介

“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辅助软件”是一款课堂语言定量分析软件,它是以美国教育家内德•弗兰德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为基础设计的。为了能更好地说明问题,我们有必要先对“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作简要的介绍。

互动分析系统

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主要由以下3部分组成:(1)描述师生课堂语言互动行为的编码系统弗兰德将课堂中教师和学生的所有语言互动行为分为10个类别,如表1所示。其中第1至第7类为教师对学生说话的状况,第8、第9类为学生对老师说话的情形,此外,弗兰德把安静或混乱称为静止状态,列为第10类。(2)观察和记录编码方式观察和记录编码,弗兰德主要采用定时采样的办法:研究者依照表1的分类对教师和学生的言语行为进行观察,每隔3秒钟把最能描述其种类的编码记录在相应的表格中,为了方便,一般用“0”表示“10”。(3)数据分析方法分析方法有矩阵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时间线标记法3种,一般都采用相关工具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互动分析系统辅助软件

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辅助软件与其他同类软件相比,功能更为强大,操作也更为简单。运行软件后会出现如图1所示的界面。为了输入方便,我们一般采用“Excel资料汇入”的方式。只要将课堂上记录的编码按先后顺序输入Excel电子表格,保存之后选择“Excel资料汇入”将数据导入到系统中,导入的数据就会出现在“请选择档案名称”的下拉列表中。选择列表中的此文件名,就可以对数据进行“删除”“修改”“时间线标记”和“矩阵及比率分析”等资料处理分析。限于篇幅,本文只对矩阵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的使用进行介绍。

二、分析实例

我们先对表1没有涉及的语言编码作如下界定:教师演示多媒体课件相当于教师“讲解”,记作5;学生思考问题时的安静相当于学生受教师驱动为“答问”作准备,记作8;学生因没有听懂或听清教师的语言而出现的安静记作0。对于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中出现的某些行为或身体语言也归为相应的语言类别:教师对学生回答后的微笑等同于“接纳”,记为1;点头或鼓掌等同于“表扬或鼓励”,记为2;不考虑课堂结束阶段学生进行练习的时间。我们记录了Y老师《物质在水中的分散状况》课堂教学的有效编码834个,利用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辅助软件进行分析后,得到的矩阵和比率。

1.矩阵分析

为了说明问题,先对图2矩阵中单元格的数据是如何产生的作简单介绍。例如:记录课堂中某时段师生语言行为的代码依次为6、0、5、1、4、8、8、2、3、6,相邻两个代码所表示的语言行为间隔3秒,这10个代码产生9个间隔,分别用序对表示为(6,0)、(0,5)、(5,1)、(1,4)、(4,8)、(8,8)、(8,2)、(2,3)、(3,6)。一般地,N个代码就可以得到N-1个序对,每一序对的前一个数字表示矩阵中行的序号(序号与编码类别对应,下同),后一个数字表示矩阵中列的序号。(6,0)就表示由10类语言行为构成的10×10阶矩阵的第6行第10列单元格,同一序对每出现一次计数1。将全部序对分别计数,就形成了弗兰德迁移矩阵。矩阵中每个单元格中的数据表示同一“连续课堂语言行为”出现的频次,如图2所示的矩阵中(4,8)的频次66,表示这堂课记录的“从‘教师提问’到‘学生答问’”的行为共出现66次。矩阵主对角线(左上到右下)上的各个单元格叫做“稳态格”,这是因为行、列所表示的语言行为同序,意味着此一序号的语言行为超过3秒,即表明教师或学生在持续地做某事。如,图2中(5,5)稳态格中的数字200表示记录“教师持续讲授”的行为200次,约10分钟;(10,10)稳态格中的数字3则表示记录无意义的语言行为3次。迁移矩阵的1-3行与1-3列相交的区域叫做“积极整合格”,记录教师与学生之间情感融洽行为的频次;7-8行与6-7列相交的区域是“缺陷格”,记录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产生隔阂的频次,该区域各单元格频次较少,说明了教师与学生在语言交流上比较融洽。通过迁移矩阵,我们还能观察到教师提问的创新程度。由(4,4)、(4,8)、(8,4)、(8,8)四个单元格所形成的闭环显示由教师提问驱动学生回答的情况,可反映训练型提问的程度;(3,3)、(3,9)、(9,3)、(9,9)四个单元格所形成的闭环则显示由教师通过接受或采纳学生意见诱导学生主动发言的情况,可反映创新型提问的程度。从图2我们可以看出(4,4)、(5,5)这两个稳态格和(8,8)、(9,9)这两个稳态格的数据总数较为接近,说明教师持续讲解和学生持续回答的时间相当,反映了学生与教师的问答是积极的;另外通过分析“积极整合格”与“缺陷格”等数据,可以看出教师的提问和学生的回答是在一种比较融洽的气氛中进行的,但存在以训练型提问为主的情况,创新型提问尚需加强。

2.比率分析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先对相应的比率作一些简单的介绍。为便于表达,本文将图2中矩阵的第i行第j列单元格上的频次用Cell(i,j)表示,第i行所有频次的和称为Row(i)=∑10j=1cell(i,j),第j列所有频次的和称为Col(j)=∑10j=1cell(i,j),用Total表示矩阵全部单元格中频次的和,Total=∑10i=1∑10j=1cell(i,j)。各项比率的意义如表2所示。表中“常模”是弗兰德等人多次研究后得出的。通过将图2中的变量分析结果与上表中的常模进行综合对比,我们可以发现:教师在重视语言讲授的同时比较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和主动学习;倾向于间接地对学生施加积极影响;课堂时间的利用率较高,能够在出现“冷场”的情况下及时引导学生;倾向于对学生的回答施加积极强化,即对学生的回答表扬和肯定远比批评多;能够及时对学生的提问做出反应;能够较多地以问题引导学生,促使他们积极思考和表达自己的想法。但也存在着提问只停留在教材内容上的情况,缺少促使学生进行发散性思维的问题,这是教师提问存在的不足之处。

三、评价

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辅助软件是一款非常专业的课堂教学分析软件,它的应用对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具有重要意义。用该软件对课堂中师生语言进行定量分析,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出教师在教学语言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方便教师分析课堂教学情况,从而改进对学生语言的引导策略,提高自身的课堂教学水平。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与其他定量分析软件一样,由于Flanders互动分析系统只反映课堂中师生的语言互动行为,因而得出的结论不够全面,还需要我们在使用中进行探索改进。

参考文献

1、语言习得的关键期及其对教育的启示陈宝国,彭聃龄心理发展与教育2001-03-20

由于汉英文化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传统和风俗习惯,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语言习惯等都有很大的差别,许多日常行为在两种语言的交际活动中也存在明显的文化差异。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分析汉英文化中褒奖行为的异同点及常见的语用失误,使大家进一步了解语言只有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及语境中被正确使用,才能体现出它们的交际价值,这对我们的日常交际、英语教学及语言研究有极大的启示和帮助。 [关键词]跨文化交际 汉英文化差异 褒奖语及应答 语用失误 一、引言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文化的一个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它既反映文化,也受文化的影响。语言使用除了受到结构规则,即语音、词汇、语法等的制约,还会受到使用规则的制约,这儿的使用规则即指语言所属的社会文化,社会文化决定语言使用是否得体。由于文化的迁移,外语学习者常常会将自己的文化模式套入新的语言文化中,而“文化既有其统一性、延续性和共有性,又有其差异性和变化性。”(胡文仲,1985) 褒奖行为这种社会现象存在于每个社会群体,存在于各种不同的语言文化中,不同层面、不同程度地反映着人们的交际活动,它不仅可以缩短交际者之间的距离,而且可以联络感情,巩固和加强交际者之间的团结,起到社会润滑油的作用。美国语言学家Pomerantz指出,褒奖语是一种支撑性行为(supportive action),也是一种评价性行为(assessment action),也就是说,称赞语不仅有称赞的性质,也有评价的性质。下面让我们来探讨一下汉英文化在褒奖这一言语行为上的相似点及文化差异,并对由此产生的语用失误作一分析,这样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了解在跨汉英文化交际时如何恰如其分地称赞对方并知道怎样对对方的称赞做出正确得体的语言回应,这对我们的日常交际、英语教学及语言研究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汉英文化中褒奖行为的相似点 1.注重礼貌待人 言语交际中所体现的礼貌程度,在一定意义上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反映着一个民族的精神风貌。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在人际交往中,人们极为重视谦虚、恭敬的态度和礼貌的语言。 英语文化中也充分体现了对言语行为中礼貌原则的体现。利奇(Leech ,1983)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语用学和人际交往中修辞的角度,对交际活动中的礼貌原则进行了新的归纳和分类,即由得体准则(tact maxim)、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赞誉准则(approbation maxim)、谦虚准则(modesty maxim)、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和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等六个准则构成。 后来的一些东西方学者相继从不同角度对言语交际中的礼貌现象进行了探讨,使礼貌成为语用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礼貌原则反映到行为中,在称赞、感谢等表达上,汉语和英语存在着不少相似之处。如, (1) 你做的饭真好吃。 (2) Thank you for your help. 2. 提倡谦虚态度 一般认为谦虚是中国文化所具有的美德,但是,在英语文化中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在汉语的谦虚表达中,对于来自对方的称赞和评价,一般不采用全面赞同的应答,而采取“缩小规模”来表示同意的策略。如, (1) 甲:你刚才唱歌唱得真好听。 乙:是吗?不过我觉得我没大放开。 (2) A: You have a nice one-room apartment. B: Yes. The rent is expensive. It is a burden. 说话人通过赞同、认可来称赞对方的行为,听话人通过谦虚、礼貌的态度来应答,从而创造出“和”的气氛,这是汉英语言在会话中的典型表现。褒奖行为带上了社交礼节的特点,在日常生活中维持了人们之间的圆满关系。 3.讲究协调和谐 很多东方国家包括中国有史以来在社会结构上一直是家族式的,形成一种聚合模式,其特点是从众意识较强,不想突出个人,注重与他人“和为贵”。我们不难发现在学校里,有些说话讲究艺术性的老师批评学生时很讲策略,如你的文章写得很好,要是字再漂亮些就更棒了。老师把批评书法和称赞文章结合起来,减弱了批评的味道,学生容易接受,对维护和谐的师生关系起到了良好作用。中国有以“和”为轴心的文化,中国人常常无意识地、微妙地运用这种“和”文化来相互理解,彼此达到和谐的关系。 英语国家大都是异族混居的国家,成为一种离散模式,其特征表现为相互疏远,讲究个体独处。不过,他们的社会也并非没有在“协调”上下功夫。西方语言哲学家及语用学家格赖斯(Grice)在1968年就提出了会话所需要的四个协调原则:(1)说直话,不要说没有十分把握的话;(2)掌握信息数量,不要给予超出所需的信息;(3)说有关内容的话,不要离题;(4)说话要明快、简洁、条理清楚。这四个原则被认为是语言交际的一般会话原则。 三、汉英文化中褒奖行为的差异 1.褒奖方式的差异 一个美国学生和一个中国学生应邀去日本朋友家做客,虽然过后中国学生对美国学生说日本饭菜并不迎合他的口味,但在吃饭及做客后告别时,他却一直不停地在主人面前说饭菜如何地美味可口。美国学生觉得中国学生说了假话,让人听上去很虚伪。他认为如果是自己的话,他会说一些感谢的话,但同时也会率直地指出饭菜不合口味。对此,中国学生的解释是说饭菜可口是感谢的一种表达,并不是虚伪的恭维。 英语文化中,人们习惯把对对方的敬佩和感激用不同的言语行为表现出来,假使要称赞他们,也是采用评论性的、限制性的,而且是高姿态的称赞方式;而中国人面对同一对象时,其称赞、感谢的言辞是不带评价的、全面肯定的、低姿态的,往往被西方人看成过分谦虚了,是虚情假意、恭维奉承的表现。 2.褒奖范围的差异及不同观念 汉英文化中不同的传统和价值观念导致了褒奖范围的差异,在西方的文化背景下,宗教信仰、收入、年龄等都是需要避讳的话题,如我们对此类问题进行称赞会使话题陷入尴尬境地,影响双方的进一步交流。和英语中的褒奖话语相对比,汉语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褒奖语涉及到对对方性格、内在品德及精神的赞美和钦佩,如常可以听到以下的寒暄语。 (1) 你脾气真好,对孩子这么有耐心。 (2) 你起得总这么早! (3) 你学习真努力! 传统和价值观念的不同还体现在对于同一褒奖点人们的不同观念。一种文化普遍认可或认为是具有价值的行为,在另一种文化中却得不到承认,或加以摈弃;一种文化认为是文明的、适宜的言语,在另一种文化中却被认为是落后的、无礼的行为。让我们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话题进行探讨,对此会有比较深刻的理解。 ①体重。这是一个在两种语言中出现频率都很高的话题。过去,中国人见面如果说对方“发福了”“胖了”是一种恭维,但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对健康及审美的需求,很多人反倒愿意听别人说自己“瘦了”,可我们仍不能否认,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说对方“发福了”“胖了”仍含有恭维对方生活条件优越的含义,而说对方“瘦了”一般情况下也表达了对其身体状况的关切;在英语文化中却没有这种含义,人们把体重超标看作是不健康的标志,所以说对方胖会被理解成暗指对方体质下降,而说对方“瘦了”毫无疑问是句恭维话, ②金钱。对中国人来说,称赞对方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是一种恭维,在很多情况下这种恭维还会带有羡慕的成分;在英语文化中则不然,人们更看重个人通过努力而得来的财富,这种观念在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著作中得到了体现——“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自助者天助)。 ③友谊。汉英两种文化背景下的人都重视友情,但中国人的人际关系取向以情感为中心,认为朋友,特别是好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互讲义气,所以我们常常会听到“真够意思”“够哥们”“够义气”这样的恭维,这在英语文化中是听不到的。以英语文化为背景的人际关系取向以工作、志趣和活动为中心,朋友关系中仍然强调独立、自主和竞争,相互之间没有义务和责任。所以,一个人如果没有给他身处困境中的朋友提供帮助是很正常、无可厚非的。 ④外貌。中国女性在公开场合或丈夫在场时受到异性对自己外貌的褒奖时,多数人会觉得不好意思,有时甚至会觉得不雅,有失体统;英语中人们对女性外貌、化妆和服装等的称赞是很普遍、很自然的,而且自由度很大,基本上不受年龄、地位、场合和熟识程度的限制。 ⑤家庭成员。中国人倾向称赞对方的家庭成员,尤其是对方的孩子;英语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倾向家庭成员之间互相称赞。之所以存在这种差异是因为中国人家庭观念浓厚,认为家庭和个人是一体的,所以家庭成员之间互相称赞有“自我表扬”之嫌,而称赞对方的家人事实上就是在称赞听话者本人;而多数西方人自我观念意识强,这种独立性往往使他们对自己的家庭成员不吝赞美。如, (1) 你女儿长得真漂亮! (2) 这么短时间不见,你儿子长这么高了! (3)(母亲对女儿) You look so lovely in your new dress! (4)(丈夫对妻子)What a nice dinner you gave us!

有关非语言行为的论文研究

看看这个文章也许有点用处?

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毕业论文是不可缺少的一项,但是毕业论文又是十分难写的,让很多同学挠破头皮也难以下笔。在这里我为大家展示一篇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希望能够帮到同学们!

论文关键词 :非语言交际;文化差异;交际障碍

论文摘要: 非语言交际与文化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在跨文化交际中,人们除了要懂得语音、语法、词汇等基础语言知识外,还必须掌握文字字面以外的蕴含了许多文化因素的非语言交际手段。从而就体态语、副语言、客体语、环境语等几方面的文化差异及其引起的交际障碍来阐述文化在非语言交际中的重要意义。

一、非语言交际的定义与种类

人类交际是语言交际与非语言交际的结合,非语言交际是整个交际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学者对于非语言交际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Samovar认为,在面对面的交际中,信息的社交内容只有35%左右是语言行为,其他都是通过非语言行为传递的。有关非语言交际的定义有很多。根据Samovar的观点,非语言交际指的是“在一定交际环境中语言因素以外的,对输出者或接收者含有信息价值的那些因素。这些因素既可以是人为生成,也可由环境造就”。非语言交际涉及文化、民俗、社会学、人类学等许多领域,运用范围广泛,其语义也很复杂。非语言行为只能在一定的语境中才能表达明确含义,孤立地理解某一非语言行为的含义常常是难以奏效的。

关于非语言交际的涵盖范围,其分类方法有很多。胡文仲从跨文化交际的角度出发,将非语言行为大致分为四大类:体态语、副语言、客体语和环境语。体态语包括基本姿势、基本礼节动作以及人体部分动作所提供的交际信息;副语言包括沉默、话轮转接和各种非语义声音;客体语包括皮肤的修饰、身体气味的掩饰、衣着和化妆等所提供的交际信息;而环境语则包括空间信息、时间信息等。前两类可称为非语言行为,而后两类则指非语言手段。

二、非语言交际与文化

文化与非语言交际是密不可分的。许多非语言行为都是文化习得的结果,人们的非语言交际的形成和效果往往都是由一定的文化环境所决定。文化和绝大多数非语言交际行为都是代代相传和后天习得的,都是长期历史和文化积淀而形成的某一社会共同的习惯。在非语言交际中,有关文化的表达方式异常丰富,以至于文化学习的障碍主要来自于非语言方面的因素而不是语言方面的因素。Birdwistell认为,没有一种表现行为是适用于所有文化的;所有的行为都是文化的产物,而不是生理上的遗传或天生的。因此,通过非语言方式表达的一些情感都是某些文化所特有的。Samovar认为,通过了解某一文化的非语言表现的基本模式,我们可以探寻人们的举止态度;通过非语言行为模式可以了解一种文化的价值体系;通过对非语言行为的研究可以排除狭隘的文化优越感。非语言行为的差异比语言行为差异所引起的文化冲突更为严重,因为非语言行为一般是情感或情绪的表露。由此可见,由于文化差异造成的误解和错误破译信息是显而易见的。

1.体态语中的文化差异

体态语指的是传递交际信息的表情与动作,它是用以同外界交流感情的全身或部分身体的反射性或非反射性动作。它包括身体语言、手势语、态势语和体语等。体态语和有声语言一样,它也是文化的载体。在体触行为方面,中西文化差异体现得尤为突出。不少美国学者将英美文化列为非体触文化。在西方国家,人们对近体交际的亲密距离非常敏感,人们不才惯相互拥挤,每个人的潜意识中都在捍卫属于自己的领地。尤其是同性之间如拉手、勾肩搭背等行为都被视为禁忌。而在东方的传统文化中,近距离体触并不属于异常现象,人们甚至认为这是一种亲密、温暖的表现,如父母与子女之间,同性朋友之间的'体触都被认为是非常正常、完全可以接受的非语言交际行为。

2.副语言中的文化差异

副语言又称伴随语言,它一般指伴随话语而发出的无固定语义的声音。副语言中同样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其中最显著的方面之一是对沉默的不同态度。Hall曾把“沉默”作为他划分“高语境文化”和“低语境文化”的一条重要标准。在他看来,东亚文化如中国、日本、朝鲜等属于高语境文化。在这些文化中,信息往往是通过手势、对空间的利用甚至沉默来传递的,因此对信息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语言行为以外的语境。在中英交往中,英语国家的人对中国人经常采取的沉默态度很不习惯。西方有的学者将东方人的“沉默”视为在人际交往中缺乏信心,甚至认为东方人的沉默态度是对交际对方的蔑视或侮辱。而中国人却很重视交谈中沉默的作用,认为停顿和沉默具有丰富的含义。恰到如处的停顿能产生惊人的效果,甚至具有“此时无声胜有声”的艺术魅力。

3.客体语中的文化差异

客体语言指人工用品,包括化妆品、修饰物、服装、衣饰、家具等。这些物品具备双重功能:实用性与交际性。以交际角度来看,这些用品都可以传递非语言信息,都可以展示使用者的文化特性和个人特征。东西方文化对嗅觉信息的感受也不一样。中国人适应人身体的自然气味,中国人很少习惯使用香水;而在西方国家,人们对这种人体的自然气味是很难接受的。因而无论男女都注重对身体气味的掩饰,都习惯每天使用香水。在跨文化交际中,我们需要注意正确对待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的身体气味,即身体气味的文化差异,不能从本民族的喜好出发去厌恶、反感外族文化的生活习惯。

4.环境语中的文化差异

环境语也是非语言交际的一种重要形式。从非语言交际的角度来看,环境指的是文化本身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环境。环境语包括时间、空间、颜色、信号等。这些环境因素都可提供交际信息,所以环境语也能展示文化特性。

Hall在其《无声的语言》中对不同文化对于空间、领地、近体距离等的不同认识作了详尽研究。他认为,人的空间观念是后天习得的,因此人们的领地要求和空间关系在每种文化中都有其特定的规则与程序。文化不同,人们对空间的需求和与空间有关的交际规则也不同。在中国,人们比较能够容忍拥挤;而在英美国家,一旦公共场合出现拥挤,人们会马上尽量回避,因为他无法适应过近的近体距离与体触。西方人的领地观念明显强于东方人,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无形的领域被侵犯,就会马上采取各种反应进行维护。领地观念最突出的心理反应是对待隐私的不同态度。英美文化中的人十分重视保护自己的隐私,这也是他们与中国人交往时感受到的最大的文化冲突之一。东西方文化对待时间的观念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讲,西方人具有更强的时间观念性,他们非常注重守时,并十分珍惜时间。

三、结语

从以上阐述不难看出,在非语言交际中文化因素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忽视了文化的重要性,必然会导致交际中的误解与障碍,最终导致交际失败。在跨文化交际中,了解文化差异是真正理解非语言交际行为的前提,它有助于消除不同文化的冲突与冲击,促进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

人们的日常交际分为言语交际和非言语交际,一直以来人们往往重视言语交际而忽略非言语交际。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有一些学者对非语言交际进行了一些系统的研究。时至今日,非语言交际以取得了一些成果并以发展成为了一门边缘性学科。体态语是非语言交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Birdwhistell对同一文化的人在对话中语言行为和非语言行为做了一个量的估计,认为语言交际最多只占整个交际行为中的30%左右而非语言行为(主要是身势语)所传达的信息高达65%。80年代以来 ,国内相继开展了对体态语的研究 ,出版了一些体态语研究方面的著作。国内最早以专著形式出版的非语言交际的研究成果是耿二岭的《体态语概说》差不多就设这样吧,我当年写的也是这个题目,我记得我写的大概就是这些~~~你再找点别的什么,加点东西~~

这个问题在这问太大了不可能给你说的很详细的 大概就是发源 比较对比 总结应用

讽刺言语行为的转喻研究论文

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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