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法律借鉴国际经验,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建立了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税法法律制度,适应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新税法法律的颁布,使得旧税法法律下的很多纳税筹划途径失效,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纳税筹划方式。了解新旧税法法律制度的差异,准确把握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方式和方法,对于企业节约税收成本,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新旧税法法律下,纳税筹划可选手段的主要差异有: (一)新税法实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新税法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纳税人的身份和税收待遇。这就使得旧税法下,通过变身为外商投资企业如设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借用外籍人士成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等来避税的手段失去了作用。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了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政策从“区域调整为主”转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这使得旧税法下通过选择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利用这些地方的低税率来达到避税的手段失效。新税法中税率的区域差异基本消失,使得选址经营已经失去了税务筹划的意义。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申报时附送报告表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特设“特别纳税调整”一章,明确规定企业纳税申报时,应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即强化了对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的检查力度,增加了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的难度。 以上是新旧税法下存在较大差异的规定,和企业的纳税行为息息相关,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因此,企业在新税法下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注意新旧税法规定的不同,适时的变化税收筹划的方式和手段,达到合法合理的避税。 三、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方式 颁布了新税法以后,虽然旧准则体系下有很多税收筹划手段失效,但新税法下依然保留了很多税收筹划的空间。因为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所以我们重点讨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法。下面简要的论述可选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一)利用不同产业投资的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废除了税率的地域差异,规定了税率的产业差异,对从事国家规定的产业和项目,给予很多优惠措施。如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照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所得实行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减按15%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产业优惠政策来实现税务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二)调整企业的设置方式,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对集团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提供了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集团企业可以按照经营情况的现状,对盈利状况比较好的行业、所属分公司设置成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分公司,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下,可以减按20%的税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利用税前扣除项目的变化来避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对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实行加计扣除的措施。企业可以利用这两条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开发新产品,提升企业发展的新技术,既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寻求到更大的空间,同时又可以享受到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一举两得。在招聘企业员工时,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适量的吸纳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员,从事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既节约了成本,又为社会排忧解难,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学术堂整理了一些纳税筹划的论文题目: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一:
1、“营改增”后的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方法探讨
3、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4、基于企业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
5、新常态下企业纳税筹划现状与措施研究
6、近两年建筑业财税政策变动及纳税筹划分析
7、大数据时代的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8、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9、企业纳税筹划管理与风险防控
10、新形势下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与具体策略研究
11、浅析纳税筹划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
12、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以白酒企业为例
13、全面“营改增”后购货对象选择的纳税筹划
14、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
15、债务重组纳税筹划方案的比较和选择
16、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17、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纳税筹划分析
18、关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分析
19、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营改增”下对建筑业纳税筹划的探析
21、税收优惠政策视角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
22、营改增背景下的企业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23、探讨纳税筹划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
24、论“营改增”对不动产租赁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25、在税收征管中识别纳税筹划的涉税风险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二:
26、从纳税筹划的特性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分析
27、现行财税制度下企业纳税筹划浅析
28、浅谈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2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以L皮革公司为例
30、现行财税制度下的企业纳税筹划
31、浅析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32、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初探
33、年终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
34、“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35、油气田企业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36、“营改增”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
37、高校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H大学为例
38、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基于财务管理视角
39、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关问题探讨
40、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浅议
41、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42、“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探析
43、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44、利用预算管理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45、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46、“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
47、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之纳税筹划
48、浅谈营改增后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49、A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50、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以MYKJ公司为例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三:
51、“营改增”背景下我国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52、互联网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考——以增值税纳税筹划为例
5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运费的纳税筹划
54、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55、增值税新政下涉农企业纳税筹划
56、全面“营改增”下不动产业务纳税筹划利益分析
57、营改增背景下的集团财务公司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58、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与出售方式的纳税筹划剖析
59、进项税额抵扣视角下租入固定资产业务的纳税筹划——基于财税[2017]90号文件
60、所得税纳税筹划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
6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62、煤化工企业并购重组中纳税筹划的实践研究
63、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研究
64、“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实施路径
65、企业年终奖纳税筹划研究
66、关于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思考
67、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与对策
68、企业公益性捐赠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69、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工业企业的影响以及纳税筹划
70、互联网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71、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规避问题研究
72、消费税的纳税筹划——以白酒企业A公司为例
73、集团公司战略下的纳税筹划
74、利用Excel进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以某事业单位为例
75、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思考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四:
76、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77、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务风险及纳税筹划
78、后营改增时期影视行业的纳税筹划思路
79、营改增背景下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80、纳税筹划在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81、“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82、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分析
83、新时期食品制造企业纳税筹划研究
84、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
85、浅议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86、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研究
87、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88、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分析
89、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研究
90、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探析
91、浅析影视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92、谈国有企业不同并购重组方式中的纳税筹划风险
93、工商业企业增值税改革后的纳税筹划——以甲商场为例的纳税筹划
9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纳税筹划
95、“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问题
96、企业纳税筹划法律风险及其规避策略
97、高校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探析——以F大学为例
98、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分析
99、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00、浅谈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纳税筹划论文题目五:
10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10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问题探讨
10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04、浅析制造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105、“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研究
106、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
107、浅论事业单位工资薪金的个税纳税筹划
108、探讨“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的举措
109、基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的研究
110、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111、企业筹资中的纳税筹划问题研究
112、“营改增”减税效应对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影响
11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纳税筹划途径
114、“营改增”后交通物流运输业的纳税筹划研究
115、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及其风险防范
116、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问题探析
浅谈中小企业纳税筹划【摘要】税收作为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实际经营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来减轻税负,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这对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对中小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现行缴纳的三个主要税种进行了筹划分析。【关键词】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税负【作者简介】张流柱(1970~),女,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注册会计师纳税筹划是指企业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以减轻税负为目的,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谋划和对策。一、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经贸委的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约有1, 1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国内生产总值、实现的利税和外贸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40%和60%,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在2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增长中,工业新增产值中76. 7%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所以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活动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是一个复合税制体系,包括关税在内共开征20余种税,在这些税种中,一般的中小企业要交纳五、六种甚至十多种税。在中小企业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中,税收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其数额多少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所以在科学进行纳税筹划,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是十分必要的。笔者在2006年12月对湖南浏阳地区二十多家中小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过统计,约有80%的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筹划有所了解,但不知如何进行处理,有10%的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筹划了解很少;在这些企业缴纳的税款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这三税之和占总税款的90%左右,所以笔者认为中小企业应将这三个税种做为筹划重点。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一)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将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款计算和缴纳管理方法,其税负状况存在着差异,所以,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这个差别,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以降低税负。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的增值税=当期的增值额×增值税率(17%或13%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的增值税=当期的销售额×征收率(4%或6% )。通过上述计算式,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上却并不完全如此。一般而言,对于进项税额较多的纳税人,作为一般纳税人其税收负担较轻;对于进项税额很少甚至没有进项税额的纳税人,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税收负担会较轻。具体来说,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以下几种方法,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以降低税负。1.增值率判别法。在增值税率相同的情况下,起关键作用的是中小企业进项税额的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增值率与进项税额成反比关系,与应纳税额成正比关系。增值率=(销售额-购进项目金额) /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17%×增值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6%企业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时: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6%则平衡点为:增值率=6% /17%×100% =35. 2%因此,当增值率为35. 2%时,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35. 2%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相反,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重。2.可抵扣购进金额判别法。增值率=1-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假设可抵扣的购进项目占不含税销售额的比重为X,则下式成立:销售额×17%×(1-X)=销售额×6%;纳税比重平衡点:X=64. 7%。因此,当中小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其销售额的比重为64. 7%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完全相同;当中小企业可抵扣的购进项目金额占其销售额的比重64. 7%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相反,则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较重。所以企业可以利用上述方法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以降低企业增值税的税负。(二)对销售行为进行筹划。在销售过程中,联合经营是纳税筹划的一个主要做法。所谓联合经营就是把独立的经营行为变为混合销售行为,以达到节约税收成本的目的。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则被称为混合销售行为。现行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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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低税负方案。一般来说,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低税负方案的选择又可分为税基最小化、适用税率最小化、减税最大化等具体内容。在既定纳税义务的前提下,除非有零税负点可供选择外,选择低税负点可以减少税款支付,直接增加税后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2、选择投资地区。国家税收法规在不同区域内的优惠政策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对外投资时,要考虑适用于投资区域的税收政策是否有地区性的税收优惠,从而相应选择税负低的地区进行投资。3、选择递延纳税。税款的滞延相当于提供给企业一笔同税款数额相等的无息贷款,从而改善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期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相应减少了实际的纳税支出。递延纳税包括递延税基和申请延缓纳税两个方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递延纳税取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增加税后利益,对企业财务管理分析来说,可以获得机会成本的选择收益。4、在会计准则许可的范围内,选择实现“低税负最优方案”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允许对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选择,比如企业可以选择材料的计价方法,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选择费用的分摊方法等。拿材料的计价来说,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企业选择不同的材料计价方法,对企业的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很大。5、避免因税收违法而受到损失。根据税收筹划最终目标的要求,在税收筹划时不仅不能选择偷税,而且要随时注意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税收风险”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最终目标。中小企业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它表明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将会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这也是中小企业不断走向成熟、走向理性的标志。同时,从经济运行的客观效果看,税收筹划也正是政府运用税收杠杆引导中小企业,使企业按政策倾斜的方向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项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企业的管理者不仅要着眼于税法的选择,更重要的是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企业决策者有时还需将税收筹划与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考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还应注意到: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长期性、预见性等特点,而国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都在不断变化,所以,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法规引用《 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遇,企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产业越来越多,出现了众多的子分公司,企业集团化的特点已经非常明显。集团成员企业的增多一方面对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延长产业链,降低企业风险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对集团企业总部提出更高的管理要求,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如何利用集团企业的优势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整体税负水平成为越来越多的集团企业的研究方向。【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集团公司成员之间通常由于地域不同、税收优惠政策等的不同,内部企业间的征税税种、课征范围存在差异,税率高低不一,特别是由于企业总部掌握着高、新、尖技术而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也为集团公司的税收筹划创造了更多的空间。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针对目前广泛存在的母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享受减免税政策,而众多子公司由于受技术、规模等限制并无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由于税法对合并纳税的严格规定,很多母、子公司不具备合并纳税的条件,只能分别核算,分别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这些不能合并纳税的母、子公司来说,其之间的收支如果不进行合理筹划,就可能增加集团企业整体税负,通过以下方式合理运用母子公司税率差进行税收筹划将能
新税法法律借鉴国际经验,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建立了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税法法律制度,适应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新税法法律的颁布,使得旧税法法律下的很多纳税筹划途径失效,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纳税筹划方式。了解新旧税法法律制度的差异,准确把握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方式和方法,对于企业节约税收成本,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新旧税法法律下,纳税筹划可选手段的主要差异有: (一)新税法实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新税法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纳税人的身份和税收待遇。这就使得旧税法下,通过变身为外商投资企业如设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借用外籍人士成立虚假外商投资企业等来避税的手段失去了作用。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了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政策从“区域调整为主”转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这使得旧税法下通过选择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利用这些地方的低税率来达到避税的手段失效。新税法中税率的区域差异基本消失,使得选址经营已经失去了税务筹划的意义。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申报时附送报告表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特设“特别纳税调整”一章,明确规定企业纳税申报时,应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即强化了对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的检查力度,增加了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的难度。 以上是新旧税法下存在较大差异的规定,和企业的纳税行为息息相关,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因此,企业在新税法下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注意新旧税法规定的不同,适时的变化税收筹划的方式和手段,达到合法合理的避税。 三、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方式 颁布了新税法以后,虽然旧准则体系下有很多税收筹划手段失效,但新税法下依然保留了很多税收筹划的空间。因为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所以我们重点讨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法。下面简要的论述可选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一)利用不同产业投资的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废除了税率的地域差异,规定了税率的产业差异,对从事国家规定的产业和项目,给予很多优惠措施。如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按照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所得实行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减按15%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产业优惠政策来实现税务筹划,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二)调整企业的设置方式,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对集团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提供了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集团企业可以按照经营情况的现状,对盈利状况比较好的行业、所属分公司设置成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分公司,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下,可以减按20%的税率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利用税前扣除项目的变化来避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对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实行加计扣除的措施。企业可以利用这两条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开发新产品,提升企业发展的新技术,既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寻求到更大的空间,同时又可以享受到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一举两得。在招聘企业员工时,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适量的吸纳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员,从事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既节约了成本,又为社会排忧解难,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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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面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交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交纳增值税,而交纳营业税。对混合销售行为,交纳哪种税对纳税人有利呢?可以用增值率的计算来进行判别。现设定,W为含税销售额增值率,M为含税销售额, P为含税进货额,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则增值率可表示为:W=(M-P)÷M×100%应纳增值税税额=M×W÷(1(17% )×17%应纳营业税税额=M×3%若交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相等,则下式成立:M×W÷(1(17% )×17% =M×3%经过计算得出:W=20. 65%即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20. 65%时,两者税负相同,当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高于20. 65%时,则交纳营业税的税负比交纳增值税的税负轻;当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低于20. 65%时,则交纳增值税比交纳营业税的税负的税负轻。按上面的计算公式同理计算,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时,纳税平衡点为34. 41%;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时,纳税平衡点为20. 08%;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时,纳税平衡点为43. 46%。依据上述计算结果,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定应税行为的性质以降低税负。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一)利用存货计价方法筹划。对于生产型中小企业来说,原材料的耗用是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商品销售的中小企业来说,存货的成本最为重要,因此存货的处理是纳税筹划的着眼点之一。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其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引起当期销售成本的数额有所不同。所以企业可以选择一种方法,使得当期计算的销售成本最大,这样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就小,应交的所得税就少。(二)利用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纳税筹划。一般来说,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能够使用的年限,由于使用的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折旧方法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这使得固定资产的折旧容纳了很多人为的成分,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很大的空间。正常企业(不享受“几年免几年减半”)缩短折旧年限、或用加速折旧法有利于成本加速回收,可以使后期成本向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向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就会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但对于享受优惠的企业(如有些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选择应该与正常企业刚好相反,折旧年限长,在减免税期间提取的折旧就少,应纳税所得额大,享受的优惠就多,优惠期满后的折旧就多,应纳税所得额就小,应交的所得税就少。所以企业一定要事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四、营业税的纳税筹划(一)对营业行为进行筹划。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进行合作建房,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拥有的土地,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在实际操作中两种方式:一是纯粹“以物易物”方式,二是“双方组建一个联营企业”方式。两种方式因具体做法不同导致交纳的营业税也不同,例如:A、B是两个依法成立独立核算的内资企业,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合作进行商品房开发。合同约定A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B企业提供资金,商品房建成后,经评估该建筑物价值6, 000万元,由双方平分。(1)第一种做法:A企业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B企业,由B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A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该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应以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目计征营业税,应纳税额=3000×5% =150(万元)。(2)第二种做法:A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B企业以货币资金出资合股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合营企业C来进行房地产开发,房屋建成后,双方采用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现行营业税法规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提投资风险的行为,不交纳营业税。由于A企业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这样A企业就可少缴150万元户税款。(二)对应税项目定价进行筹划。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从事营业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与从事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应税项目,在价格的确定上是有所不同的。营业税的征税项目以服务业为主,其价格大部分是明码标价的;而货物的销售,则多为经营双方面议价格。这样,就为营业税纳税人以较低的价格申报营业额、少缴营业税提供了可能。营业税应纳税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确定营业额是营业税纳税筹划的关键所在。例如:甲企业向乙企业出售旧设备一批,设备原值为2, 500万元,双方议定设备交易价为1, 500万元;同时进行专有技术转让,商定专有技术费为500万元。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为:应纳税额=500×5% =25(万元)。纳税筹划的做法:将技术转让费隐藏在设备价款中,多收设备费,少收或不收技术转让费,这样就可不交或少交营业税,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三)利用分解营业额进行筹划。营业税的特点是,只要有取得营业收入,就要交纳营业税,而不管其成本、费用的大小,即使没有利润,只要有了营业额,也要依法缴税。对此特点就可以通过减少纳税环节,分解应税营业额,达到合理节约税负的目的。总的来说,中小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达到合理节约税负的目的。【参考文献】1.高萍萍.中小企业税务筹划方法探究.现代审计与会计,2006,12.李宁.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价格月刊,2005,83.蔡昌.税收筹划方法与案例.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我就发了这一篇,要是不够可以联系我.
中小企业纳税筹划问题研究,具体到一个企业,就可以直接以企业为例来写啊比如题目:浅议税收筹划方法在XXX公司中的应用
可以从环境保护方面入手,这方面比较热点,而且材料很多。企业进行合理的环境保护投资,就会获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企业也能作出应有的社会责任。
首先你的题目可能有些大?中小企业遇到的问题各种各种各种,你的论文是如何说服力的?其次每个行业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对称,你能保证有效性适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强化自身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纳税筹划(Taxplaning)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条件,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标的纳税规划。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以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筹划性、目的性等特征。纳税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逃税或抗税,它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现对中小企业在筹资、投资、经营三大方面的纳税筹划略陈管见。 一、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说,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分析,可将企业的筹资方式分为(1)负债性筹资(包括:向银行及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发行债券等)(2)权益性筹资(包括企业自我积累、发行股票等)(3)其他筹资(租赁、赊购等)三种形式。[1](P44)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方式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最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筹资而论,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比发行债券要多纳所得税。另外,租赁已成为中小企业实现节税筹划的重要手段。对承租人来说,租赁既可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又可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减轻所得税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出租既可免去为使用和管理及其所需的投入,又可以获得租金收入,此外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其税收负担比产品销售收入缴纳的增值税低得多。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实现资金的筹措却又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2](P121) 二、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1)就投资方向而言,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在立法时对鼓励类和限制类行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可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借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2)从投资地点来看,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对经济特区及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根据不同的投资地点,也能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有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3)从投资方式来看,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的投资。如购置设备、兴建工厂、开办商店等。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需缴纳所得税,购买股票取得的股利为税后收入不交税,但风险较大。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权衡。直接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更多,需面临各种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4)从投资伙伴上来看,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利润除征企业所得税外,投资者分配的股息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的营业利润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只交所分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外资企业中的紧密合作型企业,享受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松散合作型企业,则部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总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因其不是独立的法人,虽部分的承担纳税义务,但不能享受地区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子公司不仅可独立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而且可以享受注册地区的税收优惠。[3](P205) 由于企业的经营目的不同,应该根据自身的状况,谨慎选择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已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是依照国家制定的财务政策所允许的收入确认原则、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规定进行的内部核算活动。通过有效的纳税筹划,使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但是,企业财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故在选择财务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强化自身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纳税筹划(Taxplaning)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进行筹划和安排,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条件,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标的纳税规划。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其实质是依法合理纳税,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风险,以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合法性、合理性、筹划性、目的性等特征。纳税筹划不同于偷税、漏税、逃税或抗税,它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进行的。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它贯穿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现对中小企业在筹资、投资、经营三大方面的纳税筹划略陈管见。 一、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说,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分析,可将企业的筹资方式分为(1)负债性筹资(包括:向银行及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发行债券等)(2)权益性筹资(包括企业自我积累、发行股票等)(3)其他筹资(租赁、赊购等)三种形式。[1](P44)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方式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最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筹资而论,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比发行债券要多纳所得税。另外,租赁已成为中小企业实现节税筹划的重要手段。对承租人来说,租赁既可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又可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减轻所得税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出租既可免去为使用和管理及其所需的投入,又可以获得租金收入,此外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其税收负担比产品销售收入缴纳的增值税低得多。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实现资金的筹措却又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2](P121) 二、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1)就投资方向而言,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在立法时对鼓励类和限制类行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可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借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2)从投资地点来看,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对经济特区及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根据不同的投资地点,也能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有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3)从投资方式来看,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的投资。如购置设备、兴建工厂、开办商店等。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需缴纳所得税,购买股票取得的股利为税后收入不交税,但风险较大。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权衡。直接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更多,需面临各种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4)从投资伙伴上来看,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利润除征企业所得税外,投资者分配的股息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的营业利润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只交所分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外资企业中的紧密合作型企业,享受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松散合作型企业,则部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总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因其不是独立的法人,虽部分的承担纳税义务,但不能享受地区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子公司不仅可独立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而且可以享受注册地区的税收优惠。[3](P205) 由于企业的经营目的不同,应该根据自身的状况,谨慎选择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已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是依照国家制定的财务政策所允许的收入确认原则、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规定进行的内部核算活动。通过有效的纳税筹划,使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但是,企业财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故在选择财务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长期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单纯追求销量和市场份额,却忽视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管理思想僵化落后,使企业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企业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对项目投资缺乏科学论证 一是片面追求“热门”产业,不顾客观条件和自身能力,无视国家宏观调控对企业发展的 影响 。二是对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结构、建设周期以及资金来源等缺乏科学的筹划与部署,对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将要发生的现金流量缺乏可靠的预测,仓促上马。一旦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收紧银行信贷,使得建设资金不能如期到位,企业就面临进退两难的境地,甚至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近几年来许多企业所投资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项目由于资金困难而夭折,或“割肉”卖出或成为永久性“在建工程”,不仅企业自己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也将一些银行拖入泥潭。 二、资金短缺,融资困难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由于投资规模小、资本和技术构成偏低,在融资的过程中遇到许多的困难,为此制约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来自于企业自身的素质,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信誉不高、信用等级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审批权限过于集中,加上目前不良贷款比重较高,收贷难度大,而国家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方面目前尚不健全,使得金融 机构无法对不良经营行为进行有效防范,为降低贷款风险,金融机构不得不持谨慎的态度。其次,中小企业没有民间融资渠道,在民间投资较多的地区大多数是采取民间集资的办法来解决资金问题,完全靠个人信用和高利息,融资成本很高,风险相对来说要大得多。由此造成中小企业的资金严重不足,投资能力相对较弱,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管理模式僵化,管理观念陈旧 一方面,中小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这种模式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在这些企业中,企业领导者集权、家族化管理现象严重,并且对于财务管理的理论 方法 缺乏应有的认识和 研究 ,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 会计 信息失真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素质差,管理思想落后。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四、管理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严格 由于中小企业管理模式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这就使得企业在决策和经营管理方面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缺乏一套比较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控制方法。一是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二是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账。三是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四是重钱不重物,资产流失浪费严重。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职责不明,资产浪费严重。 五、财会人员素质偏低,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缺乏,财务机构设置不合理 大多数中小企业财会人员都没有经过专门化、系统化的知识 教育 ,无证上岗的现象极其严重。财务与会计不分,没有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的职能由会计人员或企业主管人员兼职,导致内部管理混乱,责任不明确。 针对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如何创造性地适应环境并向环境挑战,保持竞争优势,这是每个中小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中小企业应该针对自身在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点,做好如下工作: 1、全方位更新企业财务管理观念。企业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把财务管理渗透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的各个层面,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财务监控体系,既要不断更新拓展财务管理理念,又要脚踏实地,采用层层递进的多道财务保安防线,实现财务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还应立足自身优势,充分挖掘自身潜能,运用信息技术、互联网、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手段,改造企业落后的业务流程和运作模式,以成本、效率为核心,全面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为中小型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奠定良好的企业管理基础。 2、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的管理素质。目前不少中小企业存在会计帐目不清、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的情况;企业领导营私舞弊、行贿受贿的现象进有发生;企业设置帐外帐、弄虚作假,造成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的假象等等。究其原因,一日企业财务基础薄弱,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又受制于领导,无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二是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为了解决好上述问题,必须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对财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增强财会人员的监督意识。加强全员素质教育,首先应从企业领导做起,不断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只有依靠企业全员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改善企业管理状况,搞好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于刻帐、出纳、保管等不相容职务,应尽量由不同人员担任,以降低错误和舞弊出现的可能性。企业应根据分工原则,尽量将不同功能的工作由不同的人来完成。此外,还应建立严格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4、加强对存货和应收帐款的管理。近年来,很多中小型企业陷入经营流动资金紧缺的困境,加强存货及应收帐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强存货管理,可以尽可能压缩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加强应收帐款管理,应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调研评定,定期核对应收帐款,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帐龄,对死帐、呆帐,要在取得确凿证据后进行妥善的会计处理。 5、保持财务资料完整。很多中小企业疏于日常记录,很难提供一份完整的财务资料,这势必会给自我评估、融资、计划、预算等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现代的企业管理,特别是有效的财务管理,必须要有完整的财务资料,以帮助管理者分析过去和预测未来。 总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形成,中小企业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只有通过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秩序,才能提高其竞争能力,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使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更均衡的发展。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大型企业的财务管理不同之处 一、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失效的表征 1.中小企业往往重生产与销售,忽视财务管理。由于缺乏专业管 理人才,中小型企业往往重生产与销售,轻理财与内部管理。特别是 在经济景气时期,中小企业面对大量可选择的市场机会,更容易忽视 财务管理。一旦经济景气状况发生变化,市场竞争激烈,中小企业忽 视财务管理所导致的后果就会充分暴露。因为,经济不景气时期中小 企业一方面会受存货积压和应收账款膨胀的困扰, 另一方面却有会面 临筹措短期资金的困难。 2.会计核算工作能力薄弱。受到组织成本、生产规模和人才资源 等方面的限制,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机构非常简单,专业性很不强, 内部控制较弱。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力量薄弱,会计制度通常不 能健全。由于对优秀财务管理人员的吸引力不大,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欠佳,导致最高决策者难于进行正确认识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的作 用,忽略生产、管理与效益的关系。 3.缺乏内部控制制度,随意性较大。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 管理水平和与此相关的资金周转率较低, 中小型企业往往缺乏严密的 资金使用计划、 与库存管理和交易结算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 度,随意性较大。加之中小型企业由于规模有限,结构单一,不具备 大型企业那种内部资金调度的能力。另外,会计核算质量不高,经营 历史不长,财务资料不够充分;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会计核算易受不 健康因素的干扰。 4.难于应用科学而又有效的分析工具。中小企业由于内部和外部 的各种限制而难于采用科学有效的分析工具进行财务管理, 如被公认 为科学而有效的分析工具———现金流量贴现分析在中小企业中难 于采用,原因有:其一,中小企业的管理资源匮乏,经营者未受过良 好的专业训练不能使用科学的决策分析工具;其二,由于中小企业的 组织机构简单和管理行为分界不清, 经营者穷于应付日常事务而没有 充足的时间运用贴现分析技术, 企业采用简单的分析被认为是理性的 经济行为;其三,贴现技术的分析成本过高;其四,中小企业关心的 首要问题是生存,重视近期而不是中长期现金流动。 二、影响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失效的因素分析 1.支持要素。支持要素主要是指各级政府的政策扶持、国家法律 支持、资金支持。 (1)缺乏政策和法律支持。多年来,我国政府在政 策体系上主要是重点扶持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对中 小企业没有形成系统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体系。另外,我国至今没有 一部专门的中小企业扶持法, 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规定散见于一些法 律规范中,且主要侧重于政府对企业的管理,很少有对中小企业弱者 地位保护的规定。 (2)融资、税收、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倾向于大型企 业。大企业在融资、税收、土地使用有政策优惠,同等条件下,大型 企业可以比中小企业优先得到贷款。相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中小 企业的总数和工业总产值都占全国的绝大多数, 但贷款规模却占全国 信贷总额很小的份额。中小企业的税费较多,重复收费和收税的随意 性较大,一些政府部门把中小企业作为摊派各种费用的对象。 2.企业内部管理要素。企业内部要素主要包括企业管理机制、人 才要素、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等。 (1)整体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中 小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不高,会计管理不是孤立的,它必须与其他管 理部门进行配合和协调,有较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才会提高企业的 会计管理水平。 (2)缺乏专业管理人才。中小企业受其规模之限,管 理分工较粗,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特别是中小企业大部分是家 族经营,很难吸引人才,所以中小企业经营者往往就是企业主自己, 即使不这样,聘请的职业经理也很难达到与大型企业经历相当的水 准。 (3)对会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中小企业会计管理制度混 乱。 3.财务内部组织要素。财务内部组织要素包括会计管理制度的制 定及执行情况、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管理等因素。 (1) 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中小企业虽然设有会计管理制度,但因为所有 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严重,致使会计管理职责 不分, 越权行事, 会计执行的随意性较大。 (2) 会计机构设置不规范, 分工职责不明确。大中企业机构设置比较科学、规范,人员的分工职 责明确,普遍地实行总会计师下的财务会计处,确立了财务会计在企 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中小企业因为大多是家族式的管理组织形式, 会计组织通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 管理跨度小、 幅度窄。 由于受规模、 财力、人力的限制,中小企业会计机构中的岗位设置容易产生交叉重 叠现象,影响会计人员职能的发挥,特别是不利于企业的内部控制。 (3)会计人员操作不规范,人员流动大,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大企 业工作环境、工资待遇、提拔机会优于中小企业,大企业的会计人员 比较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较高,同时大企业对员工的要求也比 较严格。中小企业由于吸引优秀人员比较困难,同时又由于人员流动 频繁,普遍存在会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会计人员受领导干涉较多, 工作热情不高等问题。因而,中小企业的财会人员的素质和待遇都有 待提升。 4.会计核算、监控要素。会计核算、监控要素包括会计确认、记 录、报告、监控等要素。 (1)会计核算不规范。相比于大企业,中小 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 特别是小型企业诸如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会 计核算的主观随意性较大。 (2)内部会计监控不力。大型企业内部监 控机构、人员配备比较齐全,诸如设置了内审部门,设有财务总监, 执行总会计师制度, 会计人员之间相互牵制。 但中小型企业则不尽然, 中小型企业内控机构不健全,认为没有必要。另外,中小企业人员精 简,一个人兼任几种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其自我监控能力差,这 与中小型企业的性质和组织形式有直接关系。 (3)外部监控随意。由 于国家监督的重点放在大型企业, 大型企业的外部监控比中小型企业 的监督力度大,对中小型企业的外部监督就显得比较软性化,没有法 规、条例支持。所以,对中小型企业的外部监督主观多于客观,随意 多于规范。 监管力量主要来自于注册会计师和地方政府及工商、 税务、 银行等部门,但监管力度不大,大部分监督部门只是站在各自的立场 各行其是。 三、结语 相比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明显处于劣势,其失效的 影响因子主要包括四大类,即支持要素、企业内部管理要素、财务内 部组织要素、会计核算和监控要素。环境要素对其他几个要素起着决 定作用,该要素位于财务管理的起点地位;企业内部管理要素是财务 管理的重要保障;财务内部组织要素是财务管理运行的组织保证;会 计核算体系要素位于整个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 会计监控要素是会计 正常运行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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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格式与写法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内容提要:进行税收筹划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尤其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意义更为重大。本文从对企业组织形式、所得税税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资本结构决策、费用列支方法、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等8个方面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入手,提出企业所得税的8项具体税收筹划办法。关键词: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纳税义务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利用税法给予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与优惠政策,选出合适的税收方法,从而使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税收筹划的关键是降低应税收入,尽可能地扩大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最终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因此,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本文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一、对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根据规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是否构成纳税人,有着不同的结果。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企业所得税负会产生影响。由于子...内容提要:进行税收筹划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尤其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意义更为重大。本文从对企业组织形式、所得税税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资本结构决策、费用列支方法、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等8个方面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入手,提出企业所得税的8项具体税收筹划办法。关键词: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纳税义务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利用税法给予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与优惠政策,选出合适的税收方法,从而使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税收筹划的关键是降低应税收入,尽可能地扩大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最终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因此,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本文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一、对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根据规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是否构成纳税人,有着不同的结果。公司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企业所得税负会产生影响。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其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当子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子公司可以少纳企业所得税,使公司整体税负较低。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能将其利润并入母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无论其所在地税负高低,均不能增减公司的整体税负。再者作为公司,其营业利润要交纳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又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合伙企业则不作为公司对待,不构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只课征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例如,纳税人甲、乙、丙经营一家商店,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元。该商店如果按合伙企业课征个人所得税(假定甲、乙、丙分配比例相同),应纳税额为(100000×35%-6750)×3=84750(元)。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税率33%,应纳税额300000×33%=99000(元),税后利润201000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甲、乙、丙还要交纳一道个人所得税(67000×35%-6750)×3=50100(元),共纳税99000+50100=149100(元)。很明显两者税负不一致。因此,甲、乙、丙做出了不组织公司,而办合伙企业的决策。因此,在设立企业时,要考虑好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做好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才能决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是设立合伙企业,是设立子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二、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率有三档: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税率为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税率为27%;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税率为33%.因此,仅从税率因素考虑,在进行该税种的税收筹划时,就存在着税收筹划的空间。例如,假定某企业12月30日测算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00元,则若该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100100×33%=33033元。如果该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12月31日,支付税务咨询费100元,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100-100=100000元,则应纳税额=100000×27%=27000元,通过比较我们发现,通过税收筹划,支付费用成本仅为100元,却获得节税收益为:33033-27000=6033元,显然,对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是相当大的。三、对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税收优惠是税制设计的基本要素,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一般在税种设计时,都设有税收优惠条款,企业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许多都是以扣除项目或可抵减应税所得制定的,准确掌握这些政策,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的过程。例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这是自实施新税制以来国家制定的对企业所得税纳税影响很大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当及时抓住这一机遇,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但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收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不得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以欺手段取税收优惠;二是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权益。四、对企业资本结构决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企业筹资决策的一个基本依据就是资金成本,不同渠道来源的资金获得成本各不相同。如股票的筹资成本为发放的股息和红利,债券和银行借款的筹资成本为利息。税法规定:股息支付不得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后的收益中分配;而利息支付则可作为费用列支,在计算应税所得中允许扣除。因此,企业在筹资时,要充分考虑利息的抵税作用和财务杠杆的作用,选择最佳的资本结构。例如某企业通过债券筹资,债券票面利率为12%,企业所得税率33%,则企业实际负担的税后利率为[12%×(1-33%)],借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可以起到节税作用,而企业普通股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和红利都必须由税后利润承担,实际成本等于其支付额。五、对企业费用列支方法的税收筹划.费用的列支时间、数额直接影响每期的应纳税所得,所以进行费用列支应注意以下几点:1.已发生的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2.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3.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摊销应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4.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及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六、对企业销售收入的税收筹划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我国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作为收入确认时间;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企业可以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使企业既能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能使收入安全地收回。七、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固定资产的折旧涉及到三个问题: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估计和净残值的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在这三种方法中,加速折旧法可以使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这样,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前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减少,而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增加,使企业前期少缴纳所得税,后期多缴纳所得税,即企业的一部分所得税缴纳时间后移,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这样因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在折旧方法确定之后,首先应估计折旧年限。税法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有一定规定,但是其规定的年限是有一定弹性的。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尽量选择较短的折旧年限,从而使企业前期折旧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其次,还应估计净残值。我国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值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税务机关备案。因此,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在估计净残值时,应尽量估计的低一点,以便企业的折旧总额相对多一些,而各期的折旧额也相对多了,从而使企业在折旧期间少缴纳所得税。八、对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期末存货的计价的高低,对当期的利润影响很大。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不同,会形成不同的期末成本,从而得出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数额。我国税法规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毛利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如果物价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