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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完善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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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的完善论文开题报告

法经济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向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复归的经济理论。同时,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法经济学也表现出自身的一些理论研究特色。正义与效率的冲突,是一类我们应该正面加以解释的事实。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思路,应当是公共选择理论,而不应当是波斯蚋的“法的经济学分析”。公平与效率是社会发展的两大基本目标。按照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架构公平与效率均衡的政策体系,寻求公平与效率动态均衡的实现路径,是法经济学存在与发展的现实基础。一人公司制产生以来百余年的实践表明,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率始终是困扰一人公司制发展、完善的两难问题。一人公司制的法经济学分析,有利于推进企业理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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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担保物权的竞存》,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10期转载)。获2000年山东大学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山东省教育厅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第十五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获山东省第十七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共同保证的结构形态与保证人责任的承担》,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2期。获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论我国物的担保制度的完善》,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6年第1期转载),获山东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担保物权的竞存及其效力关系问题探析》,载《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1998年年会优秀青年论文二等奖。◆《反担保初探》,载《法律科学》1997年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7年第4期转载◆《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达成的'还款协议'有无法律约束力问题刍议—兼评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第4号批复》,载《山东法学》1997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8年第3期转载)。获山东省司法厅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期。◆《论物权之间的相斥与相容关系》,载《法学论坛》2001年第2期。◆《权利质权争议问题探讨与立法规定的完善》,载王利明主编《物权法专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取得时效制度若干问题探讨》,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第二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出版。 ◆《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及其相对性问题论纲》,载《法学论坛》2002年第5期。◆《关于物权法体系设计的几点思考》,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6期。◆《物权法体系设计问题之我见》,载王利明等主编:《中国民法典基本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论货币所有权及其在运营中的流转》,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三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试论中国动产抵押权制度的完善》,载渠涛主编:《中日民商法研究》(二),法律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一物一权原则质疑——兼论关于物权性质的物权绝对原则》,载《政法论丛》2004年第3期。◆《海域使用权研究》,载尹田主编:《中国海域物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论物权法基本原则的体系》,载孟勤国等主编:《中国物权法的理论探索》,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关于动产抵押权的几个问题-兼及让与担保制度的取舍》,载邹海林主编:《金融担保法的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论商事通则与民法一般规则的关系—商事通则立法的可行性悖议》,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四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出版。◆《海域使用权制度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32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论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载《烟台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的结合——物权法所有权编的基本结构设计思路》,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6期。◆《物权概念的二要旨:对物支配与效力排他》,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5期。◆《试论优先权在我国物权法上的取舍》,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典权、传贳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兼论典权制度的现代价值》,载《中日民商法研究》(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空间利用权的涵义界定与其在我国物权法上的规范模式选择》,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准物权及其立法规制问题初探》,载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年刊》(2004),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共同危险行为争议问题探讨》,载《法学》2007年第2期。◆《论取得时效的制度构建》,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2期。◆《刍议物权法草案中所有权取得的若干规定及其完善》,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1期。◆《论物权公示原则在物权性质界定与类别划分中的意义—兼及公示要件主义公示对抗主义的立法模式选择》,载《法学论丛》2007年第3期。◆《物权法中的应收帐款质押制度解析》,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论货币所有权流转的一般规则及其例外》,载《山东审判》2007年第3期。◆《论异议登记的制度构建及其与财产保全制度的关系》,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5期。◆《婚姻关系与著作权及相关利益的归属、继承问题探讨》,载《著作权》1995年第4期。◆《企业兼并村庄不可行》,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5期。◆《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探讨》,载《法学》1987年第6期。

给你一篇现成的吧。法经济学视野中的效率与正义关系摘要: 传统法学认为正义是法律的基本价值, 法经济学理论坚持效益应被看作法律的首要价值目标, 本文对效率与正义作为法的基本价值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并阐述效率与正义之间所具有的辩证统一关系。关键词: 法经济学 效率 正义 发展经济与弘扬法治是人类的共同目标, 法与经济作为社会的两大主题, 构成时代发展的基调。起源于20 世纪60 年代的法经济学, 是法学发展史的一座里程碑, 其以新颖的视角以及独特的研究方法将法学与经济学联系起来, 成为国际社会科学界最具有影响力、覆盖范围最广、研究和接受人数最多的法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法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依赖于两大理论, 一个是经济学理论, 另一个是法理学理论。经济学将效益放在其价值目标的首位, 而法学将正义作为其追求目标, 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和解决法律问题,是否意味着法的传统价值———正义, 要让位于经济学所强调的效率性?为了达到理想的社会效果, 我们又应如何确定效率与正义的相容度?本文将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一、法经济学概述法经济学有多种学科名称, 我国学者蒋兆康将法经济学定义为:“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 而且主要是运用价格理论( 或称微观经济学) , 以及运用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学科。”借助于经济学的“成本—效益”方法, 以“理性人”为基本行为假设, 以“效率”作为研究和评判法律规则的基本出发点, 法经济学致力于对现行的法律制度进行外部的分析、评估, 揭示出法律背后的经济逻辑, 通过建立各种法律制度的经济模型, 减少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使人们更直观地明确自己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通过法律来确认与推动这一市场化进程也愈加必要和紧迫, 而构建科学、全面的市场法律体系, 又需要对该体系背后的经济因素及逻辑有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我国应该怎样才能建立有效的法律制度?有学者认为, 法律应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经济分析, 一是法律活动本身, 二是法律约束下的行为。关于法律活动本身,如立法活动, 我国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非常多, 但在一定时期内能够用来进行立法活动的资源是有限的, 立法者就需要依据立法活动的效益, 立法资源的最佳配置等因素, 选择立法顺序的先后; 关于法律约束的行为, 大到宪法、法律的出台, 小到法律规范的改进, 都会给社会相关法律主体造成大量的直接或间接的成本消耗, 我们需要借助于法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方法, 来研究法律所采取的规范行动是否实现了规范的目的。可以看到, 法经济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 引领我们以一个新的方式体会法律体系, 从经济学成本收益与资源配置角度出发, 对法律及其制度安排作经济的分析, 从而使这种安排达到最佳效益。二、正义与效率的观点分析( 一) 法的价值与正义法律科学的起源之一乃是有关正义和社会秩序的古希腊哲学理论。传统法学认为, 正义是法律的基本价值, 法律的任务就在于创设或维护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 法理学研究将正义看作是最终的目标和指导一切法律行为的准则。而对于正义的概念, 历来众说纷纭,以至于博登海默称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 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和国家在其历史发展的早期阶段都形成了某些关于正义和法律之性质的观念和思想, 尽管这些观念和思想的具体内容和表述方式可能不尽相同。苏格拉底把法分为自然法与人定法, 无论是自然法还是人定法, 都是正义的表现。正义既是立法的标准, 也是立法的共同本质。柏拉图认为, 法律应该是同正义相一致的东西, 维护法律就是维护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就是正义的体现, 法律的好坏完全以是否符合正义为标准, 立法的根本目的是要促进正义的实现。美国哈佛大学哲学教授罗尔斯是当代正义理论的杰出代表,他认为,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某些法律和制度, 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 只要不正义, 就必然应加以改造或废除, 由正义所保证的权利决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权衡和左右。中外大部分法律学者都将正义看作是法律最重要的价值理念。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来看, 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最终目标, 效率则是实现正义的手段。法与正义之间存在天然的联系, 正义是法的内核, 而法是实现正义的可靠保障。( 二) 法经济学效率理论的价值著名法经济学家波斯纳曾指出, 法经济学的核心思想就是效率, 即以价值得以最大化的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 财富最大化就是法律的宗旨。法律应是提高效率、实现效益目标的手段。因为只有这样, 资源才能从效率较低的人或集团转向效率较高的人或集团, 给予经济发展更大余地。波斯纳认为, 所有的法律活动和全部法律制度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利用资源和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在他看来, 只要能使财富最大化, 就是在更高层次上和更大意义上实现了公平和正义, 判断行为和制度是好是坏或是否公平, 取决于他们是否有利于增加社会财富。从某种意义上讲, 一切法律活动都要以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为目的, 人们在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中的行为, 实质上都是在进行着成本收益的核算。法律收益越大, 人们也越有动力界定各自享有的权利, 积极争取享受更多的权利且摆脱法律义务。守法者认为守法带来的收益会远大于成本, 违法得不偿失,而规避法律的人, 则认为守法成本高又不能公然违背, 其寻找法律变通办法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效率理论不仅为我们认识和评价法律提供了新的观念、新的视角, 更重要的是将法律和当代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某些最基本方面联系起来, 提供了一种新的评判社会问题的钥匙。法律既可以使资源配置达到高水平也可以使资源在低水平上得到配置, 只有当法律充分体现效率意识时, 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才能得以实现。立法、执法和司法都要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财富的增加, 尽量减少交易成本。有人说, 强调效率, 是将西方迈入现代社会所抽象出来的种种现代性因素倒果为因地视作中国推进现代化的前提性条件, 其结果只能导致法理学离实际越来越远。笔者认为, 正因为中国法学中存在着效率价值的空白, 更应该强调效率价值。按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 经济的效率价值同样决定了法律的效率价值, 法律正是一种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效率的制度。三、对正义与效率关系的辩证分析( 一) 效率与正义具有价值效果的一致性根据著名的帕累托效率定理, 即至少有一个人的状况改善了, 且同时没有他人因此而情况变得更糟, 我们可以得出“帕累托最优”, 实现的是一种建立在同一原则上的使越来越多的人改善境况, 而同时又没有人因此而情况变坏的社会效益。其社会本质与正义的伦理原则是一致的。我们可以说, 法律在促进效率的同时也在实现正义。依据波斯纳的说法, 正义本身就蕴含着效率的观念, 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里, 浪费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在各国正致力于发展经济并面临激烈国际竞争的大背景下, 法经济学强调“把蛋糕做大”, 使社会总财富增加, 而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福利, 正是更高层次和更大意义上的正义。( 二) 效率与正义互为补充当代社会中的一些现象, 仅仅用正义无法对其作定性评价, 一些经济行为不具有政治或伦理色彩, 对于这些现象或行为, 既不能从正义目标推导出运用法律调节的根据, 更不能要求依照正义目标决定法律调节的具体方式, 而恰当的价值尺度是效益, 有无效益或效益大小决定这些现象应怎样受到法律调节。另一方面, 某些问题在经济上是有效率的, 如实施安乐死、采取刑讯逼供等等,但由于违背了人的基本的生存、安全和自由而被认为是非正义的。效率与正义应互为补充, 在宽容中寻求价值冲突的解决方式。在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定过程中, 反垄断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债权法等以调整经济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制度, 可以以效益作为主要目标, 因为其很大程度上受市场影响; 婚姻法、继承法等不直接调整财产关系的法律, 由于其更多地受到传统、道德、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 应以公正和安全为首要的价值目标。( 三) 效率与正义互相促进正义与效率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从效率对正义的作用来看: 效率为正义提供物质基础, 没有效率的提高,正义将成为无水之源。评判一个社会制度是否正义, 不是看它是否符合某种人为的标准, 而是看它能否激起巨大的劳动热情, 带来持久的社会效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使人的创造力得以充分发挥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社会的高效率, 只有建立在高效率的基础上, 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社会和谐。在一个没有效率的社会,即使建立了某种和谐, 也只能是低层次的。而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实现社会正义是解决社会利益矛盾, 协调好社会利益关系的前提,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和谐社会只有在正义和效率的统一中才能得以构建。一方面, 效率是正义的前提和基础, 效率可以促进正义。另一方面,正义又是效率的条件和保证, 维护正义, 使得经济资源的配置更合理, 物质财富分配更公正, 从而为效率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真正的效率应该是正义条件下的效率, 真正的正义应该是有效率的正义。四、结语在现实社会生活中, 正义与效率,二者都是人类永恒的追求目标, 是将法律与市场结合在一起构成的二元结构的目标。法经济学的宗旨就是研究二元结构目标如何实现。社会正义是和谐社会最为重要的特征, 而经济效率与和谐社会的建立又是相辅相成的, 当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时, 如何实现社会正义与和谐发展是重点, 当追求和谐社会构建时, 效率的提高则是解决现实矛盾的前提。将正义与效率结合起来, 促进整个社会的共同繁荣、协调发展, 正是法经济学这一交叉学科的至高意义所在。参考文献[ 1] 黄立君.法经济学及其在中国的应用.经济经纬, 2005,( 6) .[ 2] [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3]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4] 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 1972.[ 6] 钱弘道.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评判.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5,( 3) .[ 7] [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蒋兆康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8] 任丽娅.从社会学和经济学角度重新审视法的本质.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 3) .[ 9] 汪军民.法经济学视野中的公平与效率关系探析.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 12) .[ 10] 闵丹.法经济学的法学方法述论.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 3) .

所有权保留论文开题报告

开始组织实施国民经济信息化工程建设。现在,以“三金”工程为代表的“金”系列工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兴建全球互联的电脑信息网络涉及到“路”(网络)、“车”(应用软件)和“货”(数据库、多媒体产品等知识形态的商品)的制造维护和管理。以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和多媒体技术装备的信息高速公路的兴建和运营,以及由此产生的信息新产品和服务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身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信息网络内部运行与服务所衍生的知识产权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使信息网络出现“道路”尽管四通八达,但“车辆”寥寥无几或者有“车”无“货”的局面,从面阻碍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因此,如何调整完善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使之适应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需要,已引起发达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 1995年9月5日,美国信息基础设施专门工作组(IITF)下属的知识产权工作小组( WGIPR)在绿皮书的基础上,提交了一份关于“知识产权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白皮书。主要论述了著作权法及其对信息调整公路的应用与影响。参加白皮书起草的除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美国版权局外,还包括美国商务部、国防部、教育部、能源部、财政部、国家科学基金会等26个国家部门和机构*1。可见其重视程度。 欧洲委员会于1995年 7月19日公布了题为“信息社会的著作权与相关权”的绿皮书*2,主要提出著作权和相关权在信息社会的新产品与服务中的应用问题凶手与著作权有效行使密切相关的某些法律与技术概念,但没有论及信息网络内部运行以及网络服务引起的著作权问题。与美国政府白皮书不同的是,欧委会绿皮书未将工业产权保护列入其讨论讨论范围中。 受法国文化部长委托,以西里内利(Sirinelli )教授为主席的一个委员会于1994年 7月提交了一份题为“工业文化与新技术”的报告(亦称西里内利报告),*3详细阐述了瓦解有多媒体领域的组成及多媒体未来的发展趋势,分析了这种趋势对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的影响。 由于多媒体具有关于信息媒体和传播手段的双重含义,与信息高速公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所以当美国人以信息高速公路描述正在兴起的信息革命时,日本人则大肆宣扬多媒体革命。1993年,日本通产省所属的知识产权研究所提交了关于“知识产权对多媒体新影响的提案”的临时报告,着重讨论了建立负责多媒体著作权合并与授权的著作权清算中心的可能性以及作品完整性的问题。日本文部省则于1993年11月和1995年2月分别就多媒体和著作权保护提出两分报告。*4 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有关机构受各处政府委托,分别提交了“著作权与信息高速公路”*5和“在新的通讯环境下的著作权”的专题报告。*6 俄罗斯于1995年2月22日颁布了《关于信息、信息化和信息安全》联邦法,并起草了《商业秘密法》和《个人隐私法》法案。同时在俄联邦新的刑法典中提出增设电脑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建议。*7 德国政府为了构建规范电脑信息网络空间的法律主框架,于1996年12月20日向联邦参议院提交了关于《信息服务的通讯服务法》草案,其中第 7条中拟定对现有的著作权法加以修改,新增设保护数据库的条款。*8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去年底召开的外交会议上,为了协调信息高速公路建设对各成员国在执行《伯尔尼公约》和《罗马公约》时带来的问题通过了《关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若干问题的条约》和《保护表演者和唱片制作者权利条约》。《关于数据库的知识产权条约》草案将于今年审议通过。*9欧盟则于1996年 2月颁布了《欧洲座谈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10 近年来,信息高速公路中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引起我国有关人士的注意。早在1993年12月召开的海峡两岸著作权问题研讨会上,两岸学者就探讨了数字化技术和联网技术对现有著作权理论与实践的影响。在1995年10月召开的全国著作权理论研讨会上,与会人士就数字化技术对著作权的影响进行了专题讨论。去年 5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我国共同在京举办了数字技术版权研讨会。在去年 6月举办的全国著作权法修改问题座谈会了,与会者就数字化作品、多媒体作品保护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二、信息高速公路与著作权保护 在电脑信息网络中,不同作品均可通过数字技术转换成二进制数码进行存储和传输。网上用户能够把这种数字化作品的完美复制件直接或间接地传送到其他用户的电子邮箱服务器上,或者传送到网上所有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和发布服务的“电子公告牌系统”(Bulletin Board System,简称BBS)上。这样,其他用户便能通过BBS检索这些信息或作品,需要时可以将这些作品复印件无限制地打印在纸上,或复制在硬盘上。此外,网上用户还可借助数字化技术轻而易举地组合加工网上的版权作品。因此,原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作品完整权等权利在网上受到有力的挑战。于是有人提出,现行的著作权法及其基本理论还能适应数字化技术快速民展的需要吗?美国对此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保留现有的著作权法,无需修改;反对者提出应对现行著作权法全面改革。 WGIPR认为,现行的著作权法只要作少许修改和必要的说明,即可为相关权利提供足够的保护。*11 据欧盟绿皮书推测,新技术的出现不会影响著作权和相关权的基本理论和原则。*12 法国西里内利报告的结论是:数字技术固然拓宽了作品的传播范围,并使新形式的作品问世,但是这种技术变化不会在各个方面对著作权法产生影响。*13 纵观著作权法的历史沿革,著作权法始终处于对科学技术的挑战予以应战的过程中。*14 眼下的问题是,而对数字技术的冲击,现行的著作权法是否还能适用?应该指出,现行著作权法的概念,很大程度上是以印刷术为背景逐步形成的。*15 当印刷技术发明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大多以一定的排列组合直接由文字、图形信号物化在某种单一的载体上,由此主要产生的是文字作品和美术作品。此后录音、影视等作品随着磁带、影带等载体的出现和模拟技术的发明而陆续诞生。其制作过程是通过模拟技术由录放装置等先将文字、声音等信号转换为机器可识别的模拟信号,再由同一装置还原成人们可以直接视听的原作品。它与印刷术为基础的文字作品转换过程相比,其间仅增加了一道机器模拟信号的过程,模拟前后的作品并未发生变化。所以模拟、录音、电影等技术的出现没有动摇以印刷术为主形成的著作权法的理论基础。但在作品的存储、传播和使用上又较之印刷术时代向前迈进了一步,版权作品被他人擅自使用的可能性更大。不过当时的著作权法也仅仅为适应这方面的变化作了适当的调整(比如对“合理使用”的范围重新加以限定)。数字技术与模拟技术的不同之处,后者是把作品道德转换成一种机器可识别的模拟信号,前者是把作品通过直接转换或模——数转换转换为一种机器(电脑)可读的二进制数码形式。可是作品数字化后如同作品模拟化后一样,也能由同一装置(电脑)把机读的数码原作形式(假如人不主动是加工改变它们在该装置或某一载体中的原存储状态)。作品的数字化过程也是一种中间技术过程,纯属机械性代码变换,没有原作者以外第三人的创造性劳动。由于作品产生于人的创作,*16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实际上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所以这种中间技术过程不会另行出现新的作品。况且在作品数字化转换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装置而非人,装置本身不具有创造能力。因此作品的数字化过程不会对原作赋予新的创造性,进而不会产生新的作者,其著作权仍然属原作者所有。*17由此可以认为,信息处理技术从模拟方式向数字方式转变并非质变,现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仍然适用。 但是,由于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出现,使作品存储呈现多媒体化,其传播更加广泛化和便捷化,所以在多媒体作品、电子数据库以及新型的信息网络服务中的著作权保护和权益归属问题上,对现行著作权法提出了调整,充实和修改的要求。 作品的传统存储载体有纸张、磁带、磁盘、录像带等,而且一种载体一般只能存放一种单一的信息媒体。随着多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现在可以把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动画作品、影视作品等中的文本、数字、图形、静动态图像、声音等各种不同的信息媒体同时存放在一种单一的载体,比如只读光盘(CD—ROM)上,从而产生一种所谓的多媒体作品(multimedia work),*18使人们能借助电脑阅读、欣赏图文并茂、声形交错的作品。然而,这种集多种传统作品为一体的作品形式使传统的作品分界线变得模糊不清。假如对多媒体作品的归类划分不当,势必影响到对其权利的行使和限制。按照美国著作权法第 101条的规定,视听作品是指“由一系列真正意图用投影机、取景器或电子设备之类4的机器设备显示的有关图象。”这说明美国法中的视听作品也含静态图象,或者至少与之相关。根据多媒体作品的特征,美国白皮书建议,多媒体作品从整体上可以看作一种视听或音像作品(audiovisual work)。*19 日本文部省的提案认为,可用“多媒体作品”或“视听作品”的概念取代现行著作权法对于电影作品的定义,或者将现行法中关于电影作品的规定另行修改,把多媒体作品直接划归为电影作品。*20 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5项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9项只是对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加以界定,规定这类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依笔者之见,上述规定基本概括了多媒体作品的主要属性。可是把多媒体作品划归为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似有不妥。是否可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将电影、电视、录像和多媒体作品统称为视听作品,对视听作品的概念和范围明确界定并作必要的解释。 “独创性”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首要条件。但是许多国家对作品“独创性”的评判标准不太一致。在多媒体作品大多数取材于已有版权作品改编、组合而成的情况下,它在何种程度上才浇灌满足“独创性”的要求?从微观上讲,多媒体作品具有某些类型的数据库的特征。一般认为,即使多媒体作品取材已有的版权作品,但只制作者在作品的选择、安排和组合上体现出智力创作,也应对合成的多媒体作品提供著作权保护。不过,由于这种多媒体作品基于已有版权作品产生,其著作权应视为邻接权加以保护。 一部多媒体作品的制作往往涉及到多个作品和多个作者,如果事先不取得已有版权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又不注明作者及作品出处,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权。*21 然而,要求通过多媒体作品制作者本人逐一取得每个原作者的授权,决非易事。国内艺人集团在开发一套多媒体软件时在授权问题上遇到的困难便是明显的例证。*22 为了保护原作者的著作专有权,又方便多媒体制作者的使用,日本和美国提出建立著作清算中心和多媒体清算机构的设想。这类机构代表著作权人人事著作权的统一授权业务,向使用者发放作品使用许可证,收取版税后按一定比例发给著作权人。我国目前仅建立起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及负责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但是,在我国怎样建立维护各类作品的著作权人权益伯集体管理机构?如何从法律上对这些机构定位?这些机构是否有必要与媒体制作者及用户签订标准的许可合同?作者人身权(比如修改权)问题可籍这种合同解决吗?*23 假如可以,是否能推定为允许对原作品进行诸如配音、译制增加副标题、重组、拼接等修改呢?这些问题是我们修改著作权法时亟待解决的。 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的出现,使作品传播更加广泛化和便捷化。有的网上用户甚至毋需说明自己的用户标识和电脑地址,便可以匿名地将信息上网或将网上信息下载到他们的电脑内存储起来。这样至少引出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数字作品上网传输后,何种行为构成复制?按照美国、欧盟和日本的看法,*24 下述行为均应视为复制。①将一作品或邻接权的客体存储在任何一个脱机的数字存储器(比如CD—ROM)中;②将一印刷品扫描成一数字文档;③将一作品或邻接权的客体数字化;④将一数字化文档从某用户的电脑内取出上载到BBS或其他信息服务器上;⑤从一BBS或其他信息服务器中下载一数字化文档;⑥将一文档从某个电脑网络用户转送到另一个电脑用户;⑦存储甚至暂存储一种作品或邻接权的客体于一电脑存储器(比如随机存储器RAM)中。 复制权是著作权和相关权的核心,它使得著作权人可以授权任何人或阻止任何人复制受保护的作品。《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1款规定文学艺术品的作者享有授权“以任何方式”或“以任何形式”复制这种作品的专有权,这是一种广义的说法,它应该涵盖各种已知和未知的复制方式,原则上包括上述所有复制方式。但公约第9条第2款却规定:“本同盟成员国法律得允许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复制上述作品,只要这种复制不与作品的正常使用相冲突也不致无故侵害作者的合法利益。”这是公约中最有争议的条款之一。由于不同国家对此有不同解释,所以第9条第2款所称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范围是不确定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给予供复制者个人合理使用的复制权,一般将个人使用视为复制权的例外。但是,著作权法的传统例外在复印技术、录音录像技术出现后受到极大的挑战。在Internet网上个人用户日益剧增的情况下,假如他们擅自将网上的版权作品以不同形式存储或复制下来,是用于商业止的还是个人参考,其界限更难划清。所以发达国家建议对数字环境下数字作品的种种复制行为严加限制。 我国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虽然上述国外认定的七种数字化环境下的复制方式未在本条中明确列举,但一般可以认为已隐含在“等方式”的无穷例举中。事实上,数字化环境下的复制方式不止这七种。所以修改著作权法似无必要将作品数字化或其他复制方式在第52条中予以明确。至于以上第七种行为是否构成复制,笔者认为值得商榷。困为这种行为只是使作品短暂地存储在电脑存储器内,或者短暂到电脑用户根本不可能显示、阅读、聆听该作品的全部或大部,实质上不会对作品著作权人的复制权的有效行使构成任何威胁,若认定为复制,则近于苛刻。 其次,与上述复制行为密切相关的是作品上网后的发行权问题。当论及信息在网络中传输时复制权与发行权之间的关系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7年关于《印刷文字的政府专家委员会会议备忘录》中指出:“文字作品和版刻作品的传统(印刷)复制模式是复制完成以后发行拷贝。而用电脑存储或向公众传输文字作品和版刻作品时,拷贝在复制期间(同时)发行。……用电子方式传输或发行时,发行是复制或发行过程的一部分。基于复制权承认这种隐含的发行权看来是必要的”*25 在信息网络中,人们很容易将一个电脑软件上网后从一台电脑传送到另一台甚至更多的其他电脑内。这种传输一旦完成,原始拷贝通常仍保存在发送方的电脑内,该拷贝的复制件被输送到接受方的一台甚至更多的电脑存储器中。所以美国白皮书认为,*26 网上信息(作品)的数字传播应视为发行行为,应受到发行权的限制。这里与传统发行概念不同的是,传统的作品拷贝发行(比如图书发售和录像带租借)是发行者与其拥有的作品拷贝相分离,而通过网络发送或发行作品拷贝时,发送或发行者的拷贝仍存在电脑内,他所发送或发行的只是该拷贝的新的复制件。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5项的规定,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那么,上述作品数字化后的网上传输能否划分为出租行为(假如网上用户付费租用网上传输的作品)?如果分类不当,是否有必要将作品的数字化网上传输在修改著作权法时明确为“发行”行为呢? 再次,与发行权密切相关的是对其加以限制的所谓“首次销售说”(First Sale Doctrine)或“(权利)耗尽论”(Exhaustion Theory)。美国《著作权法》第109条(a)对这一理论作了准确的解释,即“任何合法制作或复制的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均有权不经作品著作权人许可而出售归他所有的那份作品或复制品,或作其他处置。”*27 这表明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控制仅仅及于将作品复制件出售之前,该复制件一旦销售、出租或者发行后,其发行权即告耗尽,不得再次行使。不过,美国法规定电脑软件的拷贝或录音作品的某一唱片的所有人不得为直接间接赢利的目的而出租、出借该拷贝或唱片,原因在于人们能用比此类原件制作低得多的成本去获得优质的复制件。*28 美国白皮书认为“首次销售说”不适用于作品拷贝通过数字传输发行的场合。*29 该原则性规定仅仅限于著作权人的发行权,决不影响著作权人复制权的行使。“首次销售说”并不允许一作品拷贝通过电脑网络传输。如前所述,困为按照现有的网络技术和电脑技术,作品一旦上网,在作品的传输者保留了该作品原始拷贝的同时,接受者也获得了该原始拷贝的一件复制件或一份新拷贝,而非传输者拥有的那份拷贝。当某一拷贝的所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他人传输一拷贝时,这种传输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人复制权的行为。因此该合法拷贝所有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他那份拷贝,但不得擅自复制,或擅自将它上网传输。 笔者以上认及的数字环境下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及其“首次销售说”,均涉及到对数字作品“合理使用”原则的掌握和“个人使用”范围的界定。对版权作品“合理使用”是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一种限制。但许多国家对“合理使用”的范围规定不太一致既然我们认定擅自将他人版权作品上网传输是侵权行为,那么,1.作品在两个私人间的网络上传输,2.作品在多个私人与一家企业间的网络上传输,3.作品仅仅在企业内部网上传输,这些传输行为能视为“个人使用”吗?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1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范围畴。可是擅自将他人在网上传输的版权作品下载,或者将他人版权作品上载(比如国内某人将他所喜爱的版权作品和国内朋友尚未发表的作品通过Internet网发送给美国的朋友)能够视为“合理使用”吗?法国一家信息咖啡店老板未经作者和出版者同意,将揭露前总统密特朗私人生活的禁书《大秘密》输入Internet后,曾在法国引发了关于侵犯著作权和隐私权争论*30。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在12个方面作了限制性规定。但这些规定难以涵盖数字环境下个人使用的各种情况,而且它们很难在法律中一一列举。作者认为,除对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适当充实、明确化外,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合理使用”时应掌握以下三个基本原则*31: 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主要考虑这种使用是否以非赢利教育为目的,是否具有商业性质;2.被使用的版权作品的性质。如果某版权作品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如畅销书或电影,那么对它们进行复制要受到严格审查;3.被使用的版权作品的使用数量和质量。除对他人作品大量抄袭可能构成侵权外,即使对作品的一小部分进行复制(特别是被复制部分质量很高或对作品的其他部分非常重要)也也会构成侵权。在Janus诉A & M Records一案中,法院判决,如果所复制的整部作品来说至关重要(即使在整体上两个作品不完全相似),可以视为侵权。*32 这样,假如一个新音乐作品是以他人作品的一小部分(并使之数字化)为基础创作的,而且采用部分对他人作品具有相当价值,则可能构成侵权。 三、信息调整公路与专利权保护 一部分多媒体作品中常常包括查找文本及检索软件。多媒体系统和数据库系统中则配有相应的系统管理软件。由于这些软件很容易被他人剽窃和复制,所以如何为电脑软件提供法律保护成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话题。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对电脑软件给予登记保护。但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并非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必要条件,它通常只能作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33 可见其保护效力之低下。我国现有的专利法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一样,把单纯的电脑软件排除在其保护范围之外。但是,如果一项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因含电脑软件产生技术效果,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对现有技术作出技术上的贡献的(比如将一电脑软件输入一公知电脑来控制该电脑的内部操作,从而实现电脑内部性能的改进),就不能因为仅使用了电脑软件而拒绝授予专利权。*34 电脑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多年来一直为知识产权学理界和实务界所困惑,是采用著作权法保护,抑或专利法或者商业秘密法保护,各方始终各执一词。对于软件相关发明,美国偏向向专利法保护。美国联邦上扩充法院最近连续判决了几个有关电脑数学算法( Mathe-matical algorithm)专利的案件,*35不同意美国专利上诉委员会拒绝授予专利的决定,认为具有数据结构的记忆体可以授予专利,因为数据结构必然构成数据的实体组织(physical organization)。针对法院的判决,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于1995年 6月草拟了《电脑实施发明审查准则》。为防止仿造电脑软件,日本特许厅最近一改原来专利法中关于电脑软件只有和装置等硬件贯例才能授予专利的规定,决定对CD—ROM软件等实行专利权制度。*36 尽管目前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保护软件各有利弊,可是从实务上讲,因为专利具有排他性特征,其保护范围又由权利要求书明确框定,相对著作权保护易于取得侵权证据,故应优考虑对软件实行专利保护。笔者认为,单纯的电脑软件演绎法或数学算法本身作为智力活动规则的一部分,不能成为我国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但是对于与硬件有机结合的软件相关发明如何保护,应在中国专利局的审查指南中予以规定,其中特别要明确授权的实质性条件(比如怎样判断这类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信息高速公路的诞生,加速了信息的传播和交流,因此在专利审查和无效诉讼中,会有越来越多的信息影响到专利审查员和法官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现在往往通过手检或机检查找专利说明书或印刷型出版物中的信息。但是,通过这些方法检索到的大多是由传统出版渠道传播的纸张型原始文献。电子出版物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和检索方式,增加了判断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公开信息源。不过,这些新型的电子文献虽然具有检索途径多、速度快的特点,但由于其中的信息经过网络传输发生信息丢失,或者网络用户擅自对网上的电子文献加以篡改、删除、破坏信息的完整性,以至于不能按原样打印出来。因此无法取得有关电子信息首次公开日的实物证据。依照我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在判断一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时,主要看申请日以前有没有同样内容的文献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有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而创造性的高低则是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较加以审定。那么,电子出版物在网上传输是是否视为“公开”?它在什么条件下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公开”?由于电子文献的发行量或公开使用程度目前尚无法衡量,加之在使用范围有限的情况下(比如这类文献在个人网络或者企业内部网内传播和使用),一般不可能作为判断现有技术的信息源。所以这几个问题很难解决。而且某篇文献欲构成一篇有效的现有技术文献,其技术内容必须准确可靠。可是基于上述同样原因,电子文献的内容和准确性变化莫测,文献的准确公开日期亦难确定,很难经受任何形式的同行评议或内容审查。这样会导致对电子出版物中所含信息的评价复杂化,反过来又影响到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37 然而,从长远的观点看,电子出版物必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判断现有技术的重要文献源,故我们现在应该尽早研究如何拟定某些标准确定电子出版物的首次公开日期和内容以及它们的使用和传播范围。 四、信息高速公路与商标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 我国对商标实行注册制度,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即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商标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按照我国商标法第38条第 1项的规定,他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核定使用的相同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核准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构成侵权。我国商标法第11条又规定:“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这说明申请人在提出一份商标注册申请时,必须按照商品分类表准确、清楚地填写该申请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这样既表明申请人欲在哪一类的哪些商品上限得商标权,明确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各国乃至国际组织也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很重要的就是协调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得到利益状态的合理分配,既能够鼓励创新,又可以通过适当的权利限制使知识产品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运用。因此,利益衡量机制便很自然地融入到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中。本文拟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出发,为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寻求后 TRIPs时代我国处理知识产权国际法律纠纷的策略和方向。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利益衡量 适用限制原则 合理价值判断原则 1、WTO体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近代科学技术的产物。自十八世纪以来,资产阶级在生产领域中开始广泛采用科学技术成果,从而在资本主义市场中产生了保障知识产品私有的法律问题。资产阶级要求法律确认对知识的私人占有权,使知识产品同物质产品一样,成为自由交换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便产生了与传统财产制度相区别的新的财产方式——知识产权。但在当今世界,一个国家知识产品的生产数量和占有容量,往往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经济文化水平的标志。因此,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展。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的立法问题,通过法律的形式授予知识产品所有者以专有权,促使知识产品进入交换和流通,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各项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各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更有国家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发展战略。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知识化带动并加快了世界产业结构演进进程,知识资源的推动更是加速了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当今的国际经济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领域在拓宽,保护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已成为贸易竞争的焦点。为更好地维护作为世界科技与经济强国的地位,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不仅在国内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而且极力推动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由于大国的强力、发展中国家的妥协和稳定、健康、互益的世界经贸、科技发展的需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则之一。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作为WTO的三大支柱。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伊始,就承诺无保留全面执行TRIPS协议的规定,并明确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目标是达到世界水平和世界标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中国入世以来,不断加快了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步伐,是国内相关立法能够迅速与WTO规则接轨,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改革浪潮。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执法机制,在不断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逐步承诺履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成熟和完善起来。 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较为完善,但保护水平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差,以至知识产权纠纷时常发生。这一切,都需要我们不仅要熟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内保护的基本规范,还要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学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去应对市场竞争。然而,究竟应当适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知识产权的保护限度?比如说,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为时代发展主旋律的今天,是应当以鼓励民族产业的发展创新为标准,还是以知识产权的全面权利为标准,或者说,是应当以国内产业的利益为考量,还是应当以知识产权的完全独占利益为考量,这已经成为制约当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走向的关键因素。 2、利益衡量理论简述 (1)利益衡量的由来 利益衡量论(Balance of Interest)是源于德国自由法学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利益法学的一种主要理论,它是由日本学者加藤一郎和星野英一在批判概念法学各种弊病的基础上于6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主张对法律的解释应当更自由、更具弹性,解释时应当考虑实际的利益。在处理两种利益之间的冲突时,强调用实质判断的方法,判断哪一种利益更应受到保护。具体到法官在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进行判决时,不是直接通过法律规定来得出结论,而是首先通过利益衡量得出结论,然后再从法律条文中寻找根据,以便使结论正当化或合理化。 台湾学者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官在阐释法律时,应摆脱逻辑的机械规则之束缚,而探求立法者于制定法律衡量各种利益所为之取舍,设立法者本身对各种利益业已衡量,而加取舍,则法义甚明,只有一种解释之可能性,自须尊重法条之文字。若有许多解释可能性时,法官自须衡量现行环境及各种利益之变化,以探求立法者处于今日立法时,所可能表示之意思,而加取舍。斯即利益衡量。换言之,利益衡量乃在发现立法者对各种问题或利害冲突,表现在法律秩序内,由法律秩序可观察而得之立法者的价值判断。”所谓利益衡量,就是在法律所确认的利益之间发生相互冲突时,由裁判者对冲突的利益确定轻重并加以权衡与取舍的活动。 (2)利益衡量的功用与正当性 简单说来,利益衡量的最大功用就在于对相互冲突的多元利益进行权衡和取舍。利益衡量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首先就是弥补法律的漏洞。由于法律与现实发展的不协调,不可避免地存在法律漏洞,因此从利益衡量的角度,以利益为基础来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对法律未及之事实作出评判是弥补法律漏洞的恰当方式。其次,利益衡量是社会需求的体现。法律确定性和公正性的期望,要求据以衡量的规则应当具有客观性。实际上,如果利益衡量不考虑到“社会需求”,就很难具备正当性的基础。一般认为,社会需求可以包括有公众舆论、社会价值观念、社会效果等等。有活力的法律和法律实践不能与社会相脱节,私法独立的真正本意并非使法院与社会相隔离,而是在独立的环境下使法官得以冷静对待社会价值和社会期望。这些社会需求能够为利益衡量提供必要的客观评判标准,成为利益衡量的基本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利益衡量是一种法律的解释方法而非法的创造。利益衡量是在尊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立法者未对利益的位阶或利益的选择规则作出界定时所作的一种价值判断和选择。 利益衡量在当今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作为司法过程的伴生物,利益衡量在个案中实现了利益的平衡或调节,实现了个案的正义,但这种正义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的正义。由于利益衡量是一种主观性相对较大的法律解释方法,如何发展出利益衡量的客观性标准,一方面通过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运作,通过个案的审理来达到利益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借助于客观外在的标准,体现利益衡量的合理性,从而实现主体思考与客观世界的契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利益衡量体现了立足于个案但又超越个案事实的基础之上,发展出为社会所接受的一般准则。 (3)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 显然,利益衡量不能随意进行,应有所节制,在适用时应考虑实用的可能性并应与具体的条文相结合。利益衡量的原则,或决定着利益衡量的适用界限,或贯穿利益衡量过程而对其有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并对利益衡量的进行具有一般性的指导意义。具体而言,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首先是适用有限原则。一般地,利益衡量作为一种实质性判断,有利于软化法律的刚性。在有些情况下,立法中已经对法律的这种刚性通过“但书”的形式予以缓解,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运用利益衡量。但有些情况下,法律并未注意到这些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利益衡量的方式予以适当处理。由于在此情况下利益衡量是为软化法律的刚性而存在的,因此这种作用不能过扩大,否则就不仅仅是一种软化作用,而是影响到法律的安定性了。然而如果矫枉过正,则也偏离了利益衡量的初衷,超过了利益衡量软化法律刚性之目的。由此可见,利益衡量的适用应进行一定程度的节制,适用时在法律未及时可以一般原则进行衡量,在反对解释排除时的适用上,要注意其目的仅在于软化法律之刚性,依此并根据具体的条文来进行妥当处理。 其次是合理价值判断原则。法律是作为国家的强制来确保人们对正当行为的基本要求的服从而存在的,但人们对行为是否正当的认识同时还受到特定价值伦理观念以及相互间利益关系的制约。法律体现了价值观念,并将大部分纳入法律体系之中,但仍有很多价值原则游离于法律之外,不能直接从法律进行正当性评价。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和适用法律的法官的自身局限性,使法律及其解释并不一定符合价值观念要求。因此,从人们一般性的正义、公平等价值观念出发来对适用过程中的法律进行解释是很多学者都不断进行探索的方法。价值判断是否合理,是利益衡量得以运用的基础和前提,而利益之正当性和法律目的之正当追求就成为利益衡量的判断标准。 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利益衡平机制 利益的衡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在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利益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发展的主旋律。无论是鼓励创新,还是促进新技术、新知识的传播和利用,无论是对权利加以保护还是限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利益衡平机制,一直以来都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核心理念之一。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的利益衡量包括知识产权所有人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平衡,以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实际上,这样的利益衡量主要就是实现利益主体的利益状态的平衡以及禁止权利的滥用。在考虑知识产权私权保护的同时,还应当重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法是一种追求正义秩序的信念,成为人定法权利赖以存在和有效的根据。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与不协调,无疑是对法律正义的追求。 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开始,立法者一直在为权衡私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而不断努力。遗憾的是,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利益衡量机制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甚至有利益失衡的倾向。这一点在国际条约或协定中比较突出。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基于自身利益之考量,往往提出最大限度保护发达国家利益的要求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随着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越来越重要,这种利益失衡的状况也突显出来。我国于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近年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为的就是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能够达到世界水平和世界标准。但是由于基本国情的不同,不可能要求发展中国家能够象发达国家要求的那样极尽完善地保护知识产权。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利益衡量机制联系得更加密不可分。 4、如何在我国跨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适用利益衡量理论 (1)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利益衡量 知识产权,从法律角度看,是一项民事权利;从经济角度看,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和资源;从市场角度看,是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手段。本来,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是鼓励创新、促进知识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是,具有独占性质的知识产权往往会使得其拥有者在某一特定市场上形成垄断或支配地位,限制了该市场的竞争,尤其是,在某些情况下,拥有知识产权的人可能会滥用其依法获得的独占权,通过不正当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来限制和排挤竞争,对反垄断法所保护的自由公平竞争造成了破坏,从而构成对反垄断法的违反。这种滥用知识产权的做法,必然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产业政策甚至于立国之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相应地,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反垄断问题也将会越来越突出。 由于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各自选择不同途径追求共同目标,因此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相当重要。这就需要确定以何种标准来衡量 “知识产权人的行为是否超出权利自身的界限,从而对市场造成不应当有的限制,而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禁止”我们认为,市场竞争和权利与利益的关系密不可分,因此运用利益衡量既能够解决知识产权权利的滥用问题,也可以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达到使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目标均能实现双赢的局面。 知识产权本身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是近现代社会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是,承认知识产权不等于说可以不对知识产权的行使加以约束。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而任何权利都有滥用的可能、知识产权的滥用只是民事权利滥用的一种情形,所以民法上的“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当然可以约束知识产权人的行为。但是,该原则的运用毕竟只是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抽象的规制,缺乏具体的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滥用导致了技术市场中各个主体(包括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失衡,而这些利益也正是反垄断法所关注的,所以,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成为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连接点,并且这样的连接点是以利益为导向的。具体而言,如果知识产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超出法定范围,依据利益衡量的判断方法,权利人已使原有的利益关系失衡,那么该行为即构成权利滥用,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 总之,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的终极目标,既要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又要考虑到相关主体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充分考虑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上的竞争及其相互关系,把握好各种利益要求之间的平衡。这也将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利益衡量 由于TRIPs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并不完善,许多利益失衡之处需要解决,因此,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不断要求修改TRIPs协议,重视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 2001 年11月9日至14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多哈召开,并最终通过了《多哈部长宣言》、《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宣言》、《关于与实施有关的问题和关注的决定》,涉及的问题主要有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TRIPs协议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关系、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以及非违约之诉的问题。这些议题已经引起世界贸易组织和各个参加国的不同程度的重视,其提出预示着TRIPs协议的利益失衡即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是一种“历史的突破,利益的平衡”。实际上,利益的衡量是一种动态的机制,由于利益导向的不同,利益倾斜能够使一方多受益而使另一方多受损。法律的主要作用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利益。在进行利益调整之时,应当是尽可能地多满足一些利益,同时使牺牲和摩擦降低到最小限度。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乃是各国政府与民间的共识,但在保护权利人利益之余,也应当注重社会公益与文化发展之平衡,否则在数字化时代的今天,将产生更为严重的数字落差。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止于法律层面,更与产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文化发展有关。同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不同的保护水平。利益衡量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可以用以维护本国利益,改善在国际经济贸易和交往中的不利地位,而发达国家也可以借此主张自身利益的绝对保护。事实证明,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适度的权利限制有利于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因此,对于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社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所提出的要求,必须以我国国情为立法前提。具体而言,我国专利法既要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给予药品以专利权保护,又要建立有效的强制许可制度和明确专利产品使用的例外情况,既要顺应基因技术的发展潮流授予基因专利权,又要严格审查基因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注意基因资源的保护,既要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增加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又要规定相应的合理使用制度与法定许可制度。

.... 《围绕开题报告 搞好毕业论文》一、毕业论文指导传统模式存在的问题毕业论文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是学生运用已学过知识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如何搞好毕业论文的写作与指导,多年来,我们远程开放教育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在论文写作指导过程中沿用传统的模式,对开放教育的特点考虑不够,论文质量整体上仍不尽如人意。论文指导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全文来自论文快车网站)(一)选题不准,内容偏离专业要求有的选题过于宽泛,论题过大,超越了学生的驾驭能力,写作时面面俱到,内容空洞,论述肤浅;有的选题过于狭窄,缺乏气度,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论述拖泥带水,颠三倒四;有的根据个人嗜好选题,文章内容偏离专业要求,结果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二)进度不匀,写作过程前松后紧部分学生论文写作没有计划,想到一点就写一点,指导教师也缺乏督促的依据,面对这样的学生只能无可奈何,有的学生甚至临到答辩前夕,才匆匆完稿。连消化论文准备答辩的时间都难以保证。但木已成舟,重新写作势必影响学生正常毕业。在这样一种情势之下,答辩时学生仓促上阵,严重影响答辩质量,最终导致少数学生只能草草过关。(全文来自论文快车网站)(三)把关不严,抄袭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学生对待论文不求优秀,只求通过的思想比较严重,在这种指导思想支配之下,他们往往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东拼西凑,敷衍了事,大段大段抄袭他人文章,稍作改头换面,权充毕业论文上交。产生这些现象固然与少数学生急功近利思想有关,与个别指导教师责任心不强有关,但更与师生之间缺乏相互约束的制度有关。(四)监控不力,写作指导呈现无序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文本规范指导教师的行为,在论文指导上出现了“你敲你的锣,我唱我的调”现象,一个老师一个指导法。论文进度如何,教师在指导中投入了多少精力,教学主管部门和专业责任教师无法实施有效监控,导致写作指导呈现无序状态,指导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个人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改革论文指导传统模式,充分发挥开题报告在论文指导中的主导作用由上述存在的问题中,我们可以看出,毕业论文指导模式必须从传统束缚中解脱出来,构建新的论文指导模式。针对以往毕业论文指导中存在的问题,年初开始对毕业论文实施开题报告制度,正式启动论文指导模式的改革。开题报告的六个栏目依次为:选题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重点与主要研究方法、研究计划;研究思路(写作提纲或研究思路);参考文献;指导教师审定意见。工商管理专业按照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开展毕业论文指导,经过两学期的摸索,取得了初步经验和成果。(全文来自论文快车网站)(一)严把开题报告关,为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打下良好的基础1、引导学生写好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开学之初,由专业责任教师集中学生做好毕业论文写作的宣传动员工作,强调毕业论文在开放教育中的重要性和总要求,回顾历届毕业论文写作中的问题和教训,并根据以往的经验,预计学生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错误,事先确定解决的方法。公布选题范围,介绍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及研究方向,方便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题和选指导教师。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写好开题报告,详细说明开题报告中的每一栏目及填写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向学生着重交待开题报告是论文写作的制度文本,一旦通过,将是论文写作与指导的基本依据。这样,学生就对论文写作中要完成的主要任务有了整体上的了解。2、指导教师审查开题报告学生将填写的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是看是否按要求写好了开题报告中规定的所有栏目,格式是否规范;二是初步审查选题是否符合公布的选题范围和工商管理专业要求以及选题的思想性、新颖性、时代性、开创性;三是看选题的难易程度是否与学生的文化知识水平与专业基础理论相匹配;四是看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源条件和可能遇到的困难;五是看指导教师本身对选题的熟悉程度和指导好论文写作有把握的程度。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小问题或只需作局部调整的问题,一般采取电话或网络与学生进行交流,适时提出修改意见;对于问题比较多或需要重写的开题报告,就与学生直接面谈,提出指导教师的具体看法。(全文来自论文快车网站)3、集体讨论审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收齐后,由专业责任教师按选题范围分门别类,召集所有指导教师共同讨论,集体审定。集体审定主要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拿不准”问题。经过指导教师审查后,有少数学生的开题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指导教师也拿不准,比如有的学生的选题更象行政管理专业,或者金融专业、会计专业的研究问题,有的学生的选题过大或过小,诸如此类的问题经集体讨论后决定是否保留。二是“扎堆”问题。即一个班级有几人甚至十几人同时选择同一课题作为毕业论文,而有的研究方向却无人涉足。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在集体审定中要进行协调,在有所侧重中求平衡,力求避免出现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现象。三是“撞车”问题。有的问题是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问题,许多理论专家已有大量研究成果问世,凭我们学生的现有水平再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已不可能。如果还选这样的题目作为毕业论文研究对象,无非是现有文献资料的简单堆砌和观点的罗列,达不到撰写毕业论文的应有目的,因此,我们劝说学生“忍痛割爱”。四是“方向”问题。个别学生的选题虽然反映了一定的社会消极现象,但有悖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曲解政府有关政策法规,或由于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对于这些问题,除了要求学生重新选题外,还要与学生面谈,帮助澄清错误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二)以开题报告为指导依据,使开题报告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的全过程开题报告是毕业论文写作与指导的制度文本,在毕业论文写作与指导中具有“法规”性质,对师生双方具有强烈的约束作用。开题报告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我们就以此为依据,使开题报告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的全过程。毕业论文指导过程大致分三个阶段。1、论文指导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大致延续两周。主要工作有:专业责任教师着重检查指导教师与学生的联系情况,选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开题报告中提到的参考资料是否在着手收集;指导教师着重检查学生是否编好比较详细的论文三级提纲,了解学生写作的最大困难,进一步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增加学生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的信心,指导学生根据开题报告的要求制定比较具体的写作计划,引导学生学会收集整理资料。2、论文指导铺开阶段。(全文来自论文快车网站)这个阶段是整个论文指导过程的关键环节,论文能否顺利完成,论文质量的高低,与这一阶段的工作有密切关系。因此,在开题报告中这一阶段安排的时间也较长,大概15周。我们在开题报告中规定用五周左右的时间完成初稿,在初稿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抄袭现象和“捉刀”现象。随后专业责任教师主持全体指导教师讨论会,收集论文初稿写作中反映出来的典型情况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商讨对策,并将这些问题向全体学生集中通报,提出整改意见,部署下一步的写作任务和要求。初稿完成后就转入对论文的修改,指导教师重在对论文的主题思想、层次结构、逻辑关系提出修改意见,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自我修改为主,通过几次反复,论文框架基本建立,内容比较充实,整体上实现开题报告的预期目的。在整个铺开阶段,专业责任教师根据开题报告的写作计划与要求,定期进行两到三次检查督促工作,着重检查毕业论文的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教学部门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检查情况,并适时提出指导意见和协助解决有关问题。3、论文指导定稿阶段。这个阶段是进一步提高论文质量,培养学生严谨治学学风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这一阶段除了指导学生对论文篇章结构作局部调整外,还应进行文字上的修饰,确保语言流畅,体现学术论文的语言特色。同时指导学生完善毕业论文格式,写好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编好目录、列好参考文献等,为论文答辩作好准备。(全文来自论文快车网站)(三)充分发挥网络作用,为开题报告发挥作用构建技术平台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一方面我们不断强化开题报告的制度文本作用,与此相适应,我们在专业网页上开辟了一个论文写作指导园地,为开题报告作用的发挥构建了一个技术平台,同时也架起了一座师生相互交流的桥梁。通过这个园地,学生在写作过程中遇到困难与问题,随时可以向指导教师请教。我们还规定,指导教师之间是“分工不分家”,针对具体的问题,学生可以向任何一位指导教师询问,每一位指导教师都有义务为学生解答疑问。同时,指导教师通过这一园地,随时了解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展情况,有条件地向学生提供一些他们难以找到的数据资料,充实文章内容。我们还将那些写作进展快、论文质量好的学生及时在园地中提出表扬,并请他们介绍经验谈体会,极大地调动了其他学生的写作积极性。三、提升开题报告在毕业论文指导中作用的若干建议我们工商管理专业经过两个学期的实践,围绕开题报告指导毕业论文的写作,论文指导趋向规范化,有效地提高了论文质量。同时,我们也感到,要进一步提升开题报告在毕业论文指导中的作用,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全文来自论文快车网站)(一)制定与开题报告相配套的毕业论文实施细则现行的开题报告设置的六大栏目都是粗线条的,这样,在具体操作上,不同的学生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导致同样的开题报告填写的内容会有较大的差异,如“研究方法”栏目,许多学生就无从下手,有的虽然填写了,但根本不是方法;指导教师也会按照个人的理解开展指导工作,离规范化要求就会有一定的距离。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制定一个与开题报告相配套的毕业论文实施细则,这既是对开题报告的说明与解释,又使开题报告更具操作性,目的就是要让师生在使用开题报告过程中不存在疑问和困难。(二)对现行的开题报告栏目作适当的修改与补充我们认为,开题报告中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栏目,对开放教育学生来说,要求高了些。开放教育主要是培养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而非理论型人才,要求学生了解自己的选题目前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既没有必要,学生想了解也难以做到。虽然上网可以查到一些与选题有关的信息,但要从中分析出国内外研究现状,对部分指导教师来说也非易事,遑论成人学生。因此,我们建议将此栏目改为“论文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开题报告中的“参考文献”,我们认为,无论对学生还是对指导教师都不好把握,因为填写的参考文献在论文写作中不一定用得上,而要使用的不一定在参考文献中找得到,不如改为“参考文献来源与查找方法”,给学生利用参考文献、查找资源提供一个更广阔的空间。除此之外,我们建议设置一个新栏目“研究的有利条件和困难”,这样,师生对论文写作与指导就会心中有数,未雨绸缪,顺利完成毕业论文。(三)建立毕业论文指导与写作网页(全文来自论文快车网站)从选题情况看,部分学生仍然存在较大的盲目性,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掌握足够的信息。网上给学生提供的毕业论文的信息有限,主要是公布实施意见和一些选题,远远不能满足师生的要求。我们虽然开设了论文指导与写作园地,但规模小、资源少,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师生分离给毕业论文指导带来的困难。因此,我们建议各分校建立各自的毕业论文写作与指导网页,这个网页可以考虑设置论文写作动态、优秀论文展示、论文选题集锦、写作方法漫谈、参考文献荟萃、师生交流互动等栏目,这些栏目既渗透了开题报告的内容,又是对开题报告的进一步延拓,实现开题报告的制度文本作用与开放教育网络技术平台的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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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的保护论文开题报告

网络游戏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摘要: 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猛,游戏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各个环节逐步完善,产业链初步成形。网络游戏产生的机理是源于对高级化交互式数字娱乐的社会需求。 以下就是由我为您提供的网络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研究背景:

需求拉动供给,并且为供给链各环节提供价值分享。网络游戏产业链各环节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相互关联、相互依赖关系,上、下游之间存在扩张和整合的可能性。网络游戏产业模式的核心是运营模式,以及由此衍生发展收入模式、产品模式、技术进步模式、利益分配模式等。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一种新的信息业趋势也随之未来。本文首先介绍了网络游戏业的产业模式, 然后论述其代表的信息业网络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 ICP) 的紧密合作的新趋势, 最后对如何实现更好的合作提出建议。

课题意义:

游戏产业是文化产业中的重要领域。当前,网络游戏产业已经成为备受各方关注的新兴行业。据英国市调公司Juniper Research的'最新一份调查报告指出,预计2011年全球游戏市场的整体产值会到达350亿美金,而游戏产业也会成为全球最大的娱乐产业,重要性远远超过电影、音乐等产业。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中国网民的快速增长,网络游戏在我国已经逐步兴起,并成为一个高利润、快速发展的产业领域。网络游戏这个新兴的游戏产业,作为网络历史上最成功的盈利模式之一,网络游戏已带动信息业的新趋势的形成,日益显示出巨大的市场潜力。分析中国网络游戏产业的现状,以及相关信息业的新趋势,对于促进中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回顾和总结近五年来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研究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研究的趋势,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以上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网络游戏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摘要】<正> 一、著作权的内容、期限和限制 著作权,也称版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它通常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处理和使用自己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的专有权利。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首先必须从确认其专有权开始。 著作权与所有权、债权一样有自身的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著作权主体是指基于科学研究、文学艺术等创造性成果而享有著作权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创作作品的人一般便是著作权人,其他人通过一定方式也可以享有部分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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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善意取得论文的开题报告

论文(设计)题目: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二、研究的重点与计划: 三、研究思路(写作提纲或研究路线): 四、参考文献(专著、教材、论文等): 谢谢各位可以把范文发给我 我现在实在不会写 头都大了~~~ 满意的可追加分的~~~ 还有一个“毕业论文写作过程记录表” 论文题目: 选题经过: 调研与材料准备情况: 初稿写作(文章分 部分,各部分标题如下:): 第一次修改内容: 第二次修改内容: 第三次修改内容: 一、如何选择问题 我一起萦绕于怀的,是在写博士论文开题报告的一年多时间里,导师薛澜教授反复追问的一个问题:“你的 puzzle 是什么?”多少次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我的问题就是,中国的半导体产业为什么发展不起来。”薛老师问题以其特有的储蓄,笑而不答。我在心中既恼火又懊丧: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么明显的答案,到底哪儿不对了?! 奥妙就在于提出问题的“层次”。不同于政策研究报告,学术文章聚集理论层面、解决理论问题。理论是由一系列前设和术语构造的逻辑体系。特定领域的理论有其特定的概念、范畴和研究范式。只有在相同的概念、视角和范式下,理论才能够对话;只有通过对话,理论才能够发展。极少有硕博论文是创造新理论的,能这样当然最好,但难度很大。我们多数是在既有理论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因此,在提出问题时,要以“内行”看得懂的术语和明确的逻辑来表述。审视我最初提出的问题“中国半导体产业为什么发展不起来”,这仅仅是对现象的探询,而非有待求证的理论命题。我的理论命题是:“中国产业政策过程是精英主导的共识过程吗?”在这个命题中,“政策过程”、“精英政治”、“共识诉求”三个术语勾勒出研究的理论大体范围和视角。 其次,选择问题是一个“剥笋”的过程。理论问题总是深深地隐藏在纷繁复杂的现实背后,而发现理论问题,则需要运用理论思维的能力。理论思维的训练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过初学者也不必望而却步,大体上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先划定一个“兴趣范围”,如半导体产业、信息产业、农村医疗、高等教育体制等,广泛浏览相关的媒体报道、政府文献和学术文章,找到其中的“症结”或“热点”。第二步,总结以往的研究者大体从哪些理论视角来分析“症结”或“热点”、运用了哪些理论工具,如公共财政的视角、社会冲突范式等。第三步,考察问题的可研究性,也就是我们自己的研究空间和研究的可行性。例如,西方的理论是否无法解释中国的问题?或者同一个问题能否用不同的理论来解释?或者理论本身的前提假设、逻辑推演是否存在缺陷?通过回答这些问题,我们找到自己研究的立足点。不过还要注意我们研究在规定的一到两年时间内,是否可能完成?资料获取是否可行?等等。 最后,如何陈述问题?陈述问题实质上就是凝练核心观点的过程。观点应当来自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和总结,而不是为了套理论而“削足适履”。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充满动态的、丰富的景象,如何才能用恰当的术语、准确的逻辑表述出来呢?雄心勃勃的初学者往往提出宏伟的概念或框架,但我的建议是尽可能缩小研究范围、明确研究对象,从而理清对象的内存逻辑,保证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规范的学 术论文。如“中国半导体产业政策研究”就是一个非常含糊的陈述,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收缩话题:( 1 )时间:从 1980 年到 2000 年;( 2 )对象:政府的叛乱者和决策行为,而不是市场、企业、治理结构等;( 3 )视角:政治和政府理论中的精英研究;( 4 )案例: 908 工程、 909 工程、 13 号文件和《电子振兴》,这是发生在 1980 - 2000 年间半导体政策领域的两个重大工程和两个重要文件。通过这样的明确界定,我们将目光集中在“政策过程”、“精英”、“共识”几个显而易见的概念上,问题也就水落石出了。同时,问题清楚了,我们在筛选信息和资料时也就有了明确的标准,在这个“信息冗余”的时代,能够大大提高研究效率。 二、 如何做文献综述 首先需要将“文献综述( Literature Review) ”与“背景描述 (Backupground Description) ”区分开来。我们在选择研究问题的时候,需要了解该问题产生的背景和来龙去脉,如“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历程”、“国外政府发展半导体产业的政策和问题”等等,这些内容属于“背景描述”,关注的是现实层面的问题,严格讲不是“文献综述”,关注的是现实层面问题,严格讲不是“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对学术观点和理论方法的整理。其次,文献综述是评论性的( Review 就是“评论”的意思),因此要带着作者本人批判的眼光 (critical thinking) 来归纳和评论文献,而不仅仅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评论的主线,要按照问题展开,也就是说,别的学者是如何看待和解决你提出的问题的,他们的方法和理论是否有什么缺陷?要是别的学者已经很完美地解决了你提出的问题,那就没有重复研究的必要了。 清楚了文献综述的意涵,现来说说怎么做文献综述。虽说,尽可能广泛地收集资料是负责任的研究态度,但如果缺乏标准,就极易将人引入文献的泥沼。 技巧一:瞄准主流。主流文献,如该领域的核心期刊、经典著作、专职部门的研究报告、重要化合物的观点和论述等,是做文献综述的“必修课”。而多数大众媒体上的相关报道或言论,虽然多少有点价值,但时间精力所限,可以从简。怎样摸清该领域的主流呢?建议从以下几条途径入手:一是图书馆的中外学术期刊,找到一两篇“经典”的文章后“顺藤摸瓜”,留意它们的参考文献。质量较高的学术文章,通常是不会忽略该领域的主流、经典文献的。二是利用学校图书馆的“中国期刊网”、“外文期刊数据库检索”和外文过刊阅览室,能够查到一些较为早期的经典文献。三是国家图书馆,有些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出版的社科图书,学校图书馆往往没有收藏,但是国图却是一本不少(国内出版的所有图书都要送缴国家图书馆),不仅如此,国图还收藏了很多研究中国政治和政府的外文书籍,从互联网上可以轻松查询到。 技巧二:随时整理,如对文献进行分类,记录文献信息和藏书地点。做博士论文的时间很长,有的文献看过了当时不一定有用,事后想起来却找不着了,所以有时记录是很有必要的。罗仆人就积累有一份研究中国政策过程的书单,还特别记录了图书分类号码和藏书地点。同时,对于特别重要的文献,不妨做一个读书笔记,摘录其中的重要观点和论述。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到真正开始写论文时就积累了大量“干货”,可以随时享用。 技巧三:要按照问题来组织文献综述。看过一些文献以后,我们有很强烈的愿望要把自己看到的东西都陈述出来,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洋洋洒洒,蔚为壮观。仿佛一定要向读者证明自己劳苦功高。我写过十多万字的文献综述,后来发觉真正有意义的不过数千字。文献综述就像是在文献的丛林中开辟道路,这条道路本来就是要指向我们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是直线距离最短、最省事,但是一路上风景颇多,迷恋风景的人便往往绕行于迤逦的丛林中,反面“乱花渐欲迷人眼”,“曲径通幽”不知所终了。因此,在做文献综述时,头脑时刻要清醒:我要解决什么问题,人家是怎么解决问题的,说的有没有道理,就行了。 三、如何撰写开题报告 问题清楚了,文献综述也做过了,开题报告便呼之欲出。事实也是如此,一个清晰的问题,往往已经隐含着论文的基本结论;对现有文献的缺点的评论,也基本暗含着改进的方向。开题报告就是要把这些暗含的结论、论证结论的逻辑推理,清楚地展现出来。 写开题报告的目的,是要请老师和专家帮我们判断一下:这个问题有没有研究价值、这个研究方法有没有可能奏效、这个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因此,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就要按照“研究目的和意义”、“文献综述和理论空间”、“基本论点和研究方法”、“资料收集方法和工作步骤”这样几个方面展开。其中,“基本论点和研究方法”是重点,许多人往往花费大量笔墨铺陈文献综述,但一谈到自己的研究方法时但寥寥数语、一掠而过。这样的话,评审老师怎么能判断出你的研究前景呢?又怎么能对你的研究方法给予切实的指导和建议呢? 对于不同的选题,研究方法有很大的差异。一个严谨规范的学术研究,必须以严谨规范的方法为支撑。在博士生课程的日常教学中,有些老师致力于传授研究方法;有的则突出讨论方法论的问题。这都有利于我们每一个人提高自己对研究方法的认识、理解、选择与应用,并具体实施于自己的论文工作中。

本学期我所学的金融双学位课程进入到了写论文,答辩的阶段。那时对于刚刚上大四的我,对于论文还是很陌生的。经过了这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我从对论文一无所这,到现在已经写出了属于自己的第一篇论文,从选题到找资料,再到论文撰写的过程,都让我受益匪浅。下面仅是我这半年来写论文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双学位论文布置后,我在较短的时间内把选题的方向确定下来,确定了写关于我国融资融券建设方面的问题。通过对网络上和书籍上的资料快速地、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题目和论文初稿。在广泛地浏览阅读资料时,当遇到和自己所写内容相关的问题是就记下资料的纲目,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观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接着将阅读所得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列、组合,从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材料可按纲目分类,如分成:系统介绍有关问题研究发展概况的资料;对某一个问题研究情况的资料;对同一问题几种不同观点的资料;对某一问题研究最新的资料和成果等等。最后将自己在研究学习中的体会与资料分别加以比较,找出哪些体会在资料中没有或部分没有;哪些体会虽然资料已有,但自己对此有不同看法;哪些体会和资料是基本一致的;哪些体会是在资料基础上的深化和发挥等等。经过几番深思熟虑的思考过程,就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把这种想法及时捕捉住,再作进一步的思考,论文写起来也会比较得心应手。

至少要把课题告诉我们吧

毕设开题报告怎么写

一段忙碌又充实的大学生活要即将结束,大家都开始做毕业设计了,而我们做毕业设计前指导老师都会要求先写开题报告,来参考自己需要的开题报告吧!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毕设开题报告怎么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怎么写简述

第一是标题的拟定。课题在准备工作中已经确立了,所以开题报告的标题是不成问题的,把你研究的课题直接写上就行了。比如我曾指导过一组同学对伦教的文化诸如“伦教糕”、伦教木工机械、伦教文物等进行研究,拟定的标题就是“伦教文化研究”。

第二就是内容的撰写。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所谓课题背景,主要指的是为什么要对这个课题进行研究,所以有的课题干脆把这一部分称为“问题的提出”,意思就是说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或者说提出这个课题。比如我曾指导的一个课题“伦教文化研究”,背景说明部分里就是说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伦教作为珠江三角洲一角,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她的文化发展怎么样,有哪些成就,对居民有什么影响,有哪些还要改进的。当然背景所叙述的内容还有很多,既可以是社会背景,也可以是自然背景。关键在于我们所确定的课题是什么。

二、课题研究的内容。

课题研究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我们的课题要研究的是什么。比如我校黄姝老师的指导的课题“佛山新八景”,课题研究的内容就是:“以佛山新八景为重点,考察佛山历史文化沉淀的昨天、今天、明天,结合佛山经济发展的趋势,拟定开发具有新佛山、新八景、新气象的文化旅游的可行性报告及开发方案。”

专家解读毕设开题报告

1 毕业论文选题的原则

毕业论文选题一般要求满足以下原则:

①开拓性:前人没有专门研究过或虽已研究但尚无理想的结果,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或是学术界有分歧,有必要深入研究探讨的问题;

②先进性:硕士毕业论文要有新的见解,博士毕业论文要做出创造性成果;

③成果的必要性:所选课题应有需要背景,针对实际的和科学发展的需要,即应有实际效益或学术价值;

④成果的可能性:课题的内容要有科学性,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充分考虑到在一定时间内获得成果的可能性。

以上要求说明,毕业论文题目不是给定的,而是研究出来的,只有在对所研究领域的过去、现在的研究资料等信息进行全面把握、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够确立满足以上“四性”要求的选题,从而为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奠定坚实的基础。无论是结合导师已有科研任务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选题之前的“信息积累”与“发现问题”均是研究生所必须经历的过程,尽管导师已完成了以上过程,但导师并不能替代研究生,这就是研究生学习、研究的独立性要求。

2 开题报告的内容与撰写要求

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题目、立论依据(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条件分析(仪器设备、协作单位及分工、人员配置)等。

开题报告——毕业论文题目

题目是毕业论文中心思想的高度概括,要求:

①准确、规范。要将研究的问题准确地概括出来,反映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反映出研究的性质,反映出实验研究的基本要求——处理因素、受试对象及实验效应等。用词造句要科学、规范。

②简洁。要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表达,一般不得超过20个汉字。

开题报告——毕业设计立论依据

开题报告中要考虑:

毕业论文的选题目的与意义,即回答为什么要研究,交代研究的价值及需要背景。一般先谈现实需要——由存在的问题导出研究的实际意义,然后再谈理论及学术价值,要求具体、客观,且具有针对性,注重资料分析基础,注重时代、地区或单位发展的需要,切忌空洞无物的口号。

② 国内外研究现状,即文献综述,要以查阅文献为前提,所查阅的文献应与研究问题相关,但又不能过于局限。与问题无关则流散无穷;过于局限又违背了学科交叉、渗透原则,使视野狭隘,思维窒息。所谓综述的“综”即综合,综合某一学科领域在一定时期内的研究概况;“述”更多的并不是叙述,而是评述与述评,即要有作者自己的独特见解。要注重分析研究,善于发现问题,突出选题在当前研究中的位置、优势及突破点;要摒弃偏见,不引用与导师及本人观点相悖的观点是一个明显的错误。综述的对象,除观点外,还可以是材料与方法等。

此外,文献综述所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应予著录,一方面可以反映作者立论的真实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原著者创造性劳动的尊重。

开题报告——毕业设计研究方案

开题报告中要考虑:

① 研究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才能保证具体的研究方向,才能排除研究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干扰。

② 研究的内容。要根据研究目标来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要求全面、详实、周密,研究内容笼统、模糊,甚至把研究目的、意义当作内容,往往使研究进程陷于被动。

③ 研究的方法。选题确立后,最重要的莫过于方法。假如对牛弹琴,不看对象地应用方法,错误便在所难免,相反,即便是已研究过的课题,只要采取一个新的视角,采用一种新的方法,也常能得出创新的结论。

④ 研究的过程。整个研究在时间及顺序上的安排,要分阶段进行,对每一阶段的起止时间、相应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均要有明确的规定,阶段之间不能间断,以保证研究进程的连续性。

⑤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对可能遇到的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关键性困难与问题要有准确、科学的估计和判断,并采取可行的解决方法和措施。

⑥ 创新点。要突出重点,突出所选课题与同类其他研究的不同之处。

开题报告——毕业设计条件分析

突出仪器设备等物质条件的优势。明确协作单位及分工,分工要合理,明确各自的工作及职责,同时又要注意全体人员的密切合作。提倡成立导师组,导师组成员的选择要充分考虑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要以知识结构的互补为依据。

开题报告怎么写

第一,你要写什么

这个重点要进行已有文献综述,把有关的题目方面的已经有的国内外研究认真介绍一下(先客观介绍情况,要如实陈述别人的观点),然后进行评述(后主观议论,加以评估,说已有研究有什么不足),说现在有了这些研究,但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其中要包括你选题将要探讨的问题。由于目前研究不足,所以你要研究。所以,你的硕士论文要写什么是根据文献综述得出来的,而不是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如果不做综述,很可能你的选题早被别人做得很深了。

第二,为什么要写这个

这个主要是说明你这个选题的意义。可以说在理论上,你发现别人有什么不足和研究空白,所以你去做,就有理论价值了。那么你要说清楚你从文献综述中选出来的这个题目在整个相关研究领域占什么地位。这就是理论价值。

然后你还可以从实际价值去谈。就是这个题目可能对现实有什么意义,可能在实际中派什么用场等等。

第三,如何写

在开题报告里你还应当说清楚你选了这个题目之后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有了问题,你准备怎么去找答案。要说一下你大致的思路,同时,重点阐述你要用什么方法去研究。如文献分析法、访谈法、问卷法、定量研究、实验研究、理论分析、模型检验等等。

在上述三个方面中间,文献综述是重点。没有文献综述,你就无法找到自己的题目,也不知道这个题目别人已经做得怎么样了,所以你要认真进行综述。当然,综述的目的还是引出你自己的话题,所以不能忘记评述哟。

复式结构

实际上,我们在撰写论文时,并不一定要拘泥于伞式结构一种模式。应根据论文内容的内在逻辑联系,构思有关阐析、推理及反驳等论证的实质部分如何穿插安排、展开,才能全面、准确、简明地说明问题,可以灵活运用 复合型结构 。

学术论文正文的写作,多采用伞式结构,以伞式结构作为论文的主框架,其具体形式常见为图2-10所示。

学术论文常采用标题和序号,因为通过它们可以鲜明地突出论文的主要内容,使结构脉络清晰,且富有一种整洁有序、循序渐进的节奏美感。

标题和序号可分为若干个层次,编号系统常采用:

一 (标题)

二 (小标题)

(次级小标题)

(1) (阐述事实小项)

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方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毕业设计工作的总结和提高,与从事科研开发工作一样,必须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毕业设计论文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能反映出作者所具有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前言部分

前言部分也常用 引论 概论 问题背景 等作为标题,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

首先阐明选题的背景和选题的意义。选题需强调实际背景,说明在计算机研究中或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现代化等工作中引发该问题的原因,问题出现的环境和条件,解决该问题后能起什么作用等。结合问题背景的阐述,使读者感受到此选题确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确有研究或开发的必要性。

综述部分

任何一个课题的研究或开发都是有学科基础或技术基础的。综述部分主要阐述选题在相应学科领域中的发展进程和研究方向,特别是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通过与中外研究成果的比较和评论,说明自己的选题是符合当前的研究方向并有所进展,或采用了当前的最新技术并有所改进,目的是使读者进一步了解选题的意义。

其次,还能反映出学生综合分析的能力。从大量的文献中找到可以借鉴和参考的内容,这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还要有一定的综合能力。对同行研究成果是否能抓住要点,优缺点的评述是否符合实际、恰到好处,这与一个人的分析理解能力关系密切。

方案论证

在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并完成文献综述后,很自然地就要提出自己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在写作方法上,一是要通过比较显示自己方案的价值,二是让读者了解方案的创新之处或有新意的思路、算法和关键技术。

论文主体

主体部分的写法,视选题的不同可以多样化,研究型论文和技术开发型论文的写法就有明显的不同。

开题报告逻辑

一、问题提出的逻辑

无论开题报告的第一部分要求陈述的具体内容有多大差异,它都内在地指向研究者要研究的问题。所谓要研究的问题,就是在理论或实践中存在但又还没有研究或没有得到彻底研究的问题,它主要指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现有的研究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或发现的新问题;

②已有的研究还没有运用或运用得不够成熟的视角和方法;

③研究者直觉地预感到可能成立的新观点(相当于研究假设)。

问题与问题是相互联系的,研究者可以从他人所提出的问题中生出新问题,因此研究者必须对相关文献加以研究(包括文献综述或文献述评,以下简称文献研究),找到其中所研究的问题。文献研究当然可以是对研究现状的把握,不过研究现状这一说法很容易给研究者以误导,似乎只要知道当前该领域的研究情况就可以了,其实并不尽然,由于问题从来都是在历史中形成的,假如不把握问题发展的历史,不仅难以理解当前正在研究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无法觉察问题的发展趋势,假如不以问题的发展趋势为前提的话就不可能提出具有前沿意义的问题来。强调对研究现状的把握,在很大意义上是由于当前的研究文献隐含着研究问题形成与发展的历史。事实上,许多研究文献在前言里或多或少地会对所研究的问题及其历史作简要叙述,假如研究者能够意识到这一点的话,可以追溯出问题的形成与发展史,这就为接近前沿创造了基础,当然对前沿的接近不能没有跨年度研究文献的支持。

假如研究者把前沿问题(或者自认为所提出的问题是新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重点,就不能不把问题的形成历史纳入其视界之内,可见,历史意识对研究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强调研究现状,还有一个原因乃在于研究者不想把新问题作为研究重点,而是要谋求对已成共识的问题的解决,其重点已转移到了方法的研究上,这时长篇累犊地陈述问题的历史就不那么合适了。

方法与问题、方法与方法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就一般意义而言,假如不思考方法所对应的问题是什么,对方法的理解就不可能充分,也不可能创造出适合于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来。问题确实可以是方法上的问题,当研究者试图以一种新的视角、路径和策略去解决一个也许不能算是新的问题的时候,在做文献研究时可以侧重于对方法的形成史、各种方法被使用的条件、各种方法所具有的优势和不足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方法。这样一来,对研究现状的把握虽然重点在于分析当前所使用的各种方法,但也涉及到这些方法的历史,而方法的历史又与问题的历史密切联系在一起,从这个意义来讲,在方法上提出问题往往涉及到问题与方法两个方面,特别对那些还没有充分明确,或者还没有得到普遍认同的问题更是如此。简言之,只有研究者所关注的问题已明显成为该领域的研究者的共同问题时,才能把方法及其历史作为文献研究的重点。

把已有研究文献所呈现的观点(或结论)加以概述是开题报告的基本要求,许多文献研究都把重点放在这个方面,但是,诸文献所呈现的观点与该文献所研究的问题、所运用的方法是密切相关的,假如没有对问题的梳理、没有对方法的分析,就不能对这些观点的正确性作出判断,可见,对研究文献所呈现的观点加以研究离不开对问题和方法的考察。当然,研究者可以将其侧重点放在对各种观点及其联系的分析上,虽然不同的文献所呈现的观点十分分散,由于这些文献所研究的问题大致相同或相近,它们的观点必然有着某种一致性,假如这些观点不具有一致性,这足以说明对这些观点加以研究的必要性,当然,各种观点也可能是对问题的不同侧面的回答,这也可以说明将这些观点相互补充,形成更具有综合性的观点的必要性。概言之,以诸文献所呈现的观点为基础去提出问题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它可以表现在问题的澄清、方法的修正、新观点的生成上,当研究者把新观点的生成作为问题提出来的时候,就相当于提出了一种新的假设。

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问题的提出所依据的是问题、方法与观点各自的发展历史以及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内在逻辑。考虑到文献提要是围绕问题、方法与结论来陈述的,假如研究者能够认真研究文献提要的话,完成问题的提出这个任务是不那么困难的。

二、研究内容的展开逻辑

在研究生的开题报告里,课题的价值、研究的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以及课题的创新性是分布在不同的位置上的①,其实,这些要素都包含在研究内容里。

研究内容是研究问题的具体化,通过问题的提出这一环节,研究者所提出的往往是一个有一定综合性的问题,假如不能将其分解的话,也就难以使问题得到明确,就难以生成论文的提纲。论文提纲是研究内容最具体的表现,但它也是问题是否明确的重要标志。论文提纲一般以层级性标题来显示,但是其内在的逻辑乃是问题的层级结构,只有明确了问题的层级结构,才能确定论文的纲目,因此,研究者最好能够以疑问句的形态来表现其研究构思。在开题报告会上,如何表达要研究的问题、怎样解释这些问题、怎样去解决这些问题并以某种能够理解的口头语言表达出来,才是研究生要重点思考的。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其实已在问题的提出中或多或少地得到了解决,这不仅是说,问题的提出要以一个问题作为其结果(不少开题报告都忽略了这一点,至少从形式上没有把这个问题以明显的方式呈现出来),而且它是研究内容(即论文所涉及的全部问题的根据,具有提纲掣领的作用。只是由于这个问题过于粗糙而易与其他研究相混同,需要对其加以具体化,正是在这一具体化过程中生成了研究内容,研究内容所显现的是论文的问题域。

关键问题其实是问题域中那些能够把其他问题联系起来的“关节”,抓住了这样的问题往往能够实现问题域的突破,可见,关键问题是由问题域的内在逻辑所决定的,而非人为选择的结果,也不是研究者主观上认定的难以解决的问题或重点问题。关键问题是非常具体的,从关键问题的选择中很容易考察研究者对问题的洞察力和研究的创新性,假如关键问题与研究所涉及的论题基本一致的话,完全可以用关键问题作为整个研究的问题,这样就能避免史学家严中平所说的“大题目,小文章”的偏向。

客观地说,一篇论文不可能解决问题域里的所有问题,甚至不可能彻底解决一个问题,而只能在一定的范围、程度和水平上获得解决,而这正是陈述研究目标时所要考虑的。研究目标就是对论文所涉及的问题范围、解决该范围内的每个问题所要达到的程度和水平加以限定。换言之,每个问题都应有相应的研究目标与之对应,以一两句话就能将研究目标交代清楚是不太可能的。遗憾的是,很少有研究生能够意识到这一点。造成这种研究目标意识缺乏的原因首先在于表格式开题报告在设计上过于简单,研究目标经常置于问题的提出之后,这其实相当于启发研究生要从所提出的问题上去思考研究目标,从逻辑上说,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样的设计很难把研究目标与具体的研究问题联系起来;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研究生根本就不清楚研究目标是什么,不少教育专业的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中将“研究目标”描述成“教育目标”了。

课题的创新性是对研究进行的价值判断,而这显然与课题的研究意义是密切相关的,但是表格式开题报告将前者放在问题的提出里,而把后者放在研究内容里。本来,从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方面对课题的研究作价值判断本身并没有多大的问题,但这种判断往往很容易泛化到没有边界的程度,因此而影响研究者对自身课题所具有的真实价值的认识。其实,对于一项研究来说,能够为人类知识提供一点新的成分、为人类实践提供一点新的启示就足以显示其意义了,在这个意义上,课题的研究意义甚至课题的研究目的与课题的创新性根本就是一回事,它们都是通过研究者所提出的新问题、新方法、新假设表现出来的。

三、研究方法的构思逻辑

与问题的提出、研究内容相比,在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中,这个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对于许多研究生来说,似乎只要把各种研究方法罗列出来,至多对这些方法加一点解释就足够了。其实,研究方法与研究的问题是直接对应的,假如没有对问题的认真分析,研究方法又从何谈起呢?虽然许多研究方法有着比较广泛的适应性,但是问题不同,解决问题的角度、路线、方式就不同,研究方法不仅仅与论文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由问题的提出来完成)相互对应,更重要的是要与研究内容中的具体问题基本对应(不一定一个问题对应一种方法,也不是一种方法对应一个问题),因此,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对研究内容所涉及的问题加以归类,然后根据各类问题设计适合的研究方法。假如无法做到如此精细的话,至少也应该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所需要的研究方法作出讨论。

由于研究方法与研究问题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对研究方法的构思就不能不涉及到研究的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甚至研究工作计划等项目,把这项工作视为系统工程一点都不过分。但是,在研究生的开题报告里,实施方案被简化为资料的收集、资料的分析、论文的写作,而可行性报告则被描述成资料充分、时间充裕、导师强大、个人努力等等,不难看出,这些描述其意义相当有限。

研究的可行性首先要求对问题难度的判断,只有那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才有谈及可行性的需要,我们之所以感受到解决问题的困难,其根本原因在于还没有把问题搞清楚,还找不到问题的突破点在哪里,还缺乏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成熟的主客观条件,还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这样一来,研究的可行性应该从个人对问题的理解力、问题解决的突破口的选择、解决问题的视角和路径的选择、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条件等方面去展开。特别需要指明的是,虽然研究生导师是专家,但是研究生也有自主选题的权利,假如研究生所选择的题目并不是导师的专攻领域的话,导师的强大未必就是决定研究可行性的关键因素。

研究的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在本质上并没有多大区别,它们所要回答的问题都是怎样去研究问题,因此两者都不是按照时间来展开的,而是按照问题来展开的,对所研究的问题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去解决作出交代,因此最好将研究内容里的问题按照由易而难的顺序加以排列,然后再分配相应的时间,一般来说,容易的问题所需要的时间比较少,而且应该先解决,然后再集中更多的时间用于解决难度比较大的问题。可见,研究时间的分配不是平均化的,更不是笼统地按照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撰写论文来安排的。

四、结语

目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都以表格的形式来呈现,这种形式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由于表格内含的项目被分割符号分离开来,从表面看,每个项目都有自身的独立性,这样很容易忽略各项目之间的联系,对于许多研究生来说,似乎填好了表格所要求的项目,开题报告就算完成了;再加上研究生们以日常思维来理解研究的意义、研究现状、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的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研究工作计划等‘”,在他们看来,开题报告似乎就是他们的学习计划或工作计划,因此而失去了开题报告的科学意义;更为艰难的是虽然在开题报告会上,导师们老是抱怨学生没有问题意识、题目太大、问题不明,但是研究生自己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其实,只要掌握了开题报告的内在逻辑,这些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概括地说,开题报告无非就是有依据地提出问题,对问题加以分析,谋划解决问题的方法。只要研究生们坚持一切以问题为中心,就不难找到开题报告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也不难写出真正能够指导自己研究的开题报告来。

善与恶论文开题报告

前面的路崎岖不平,你可以慢点走,但一定要看清前方的路。                                                                                        —题记         随着一阵风的吹过,从屋顶落下了一只仿佛喊着救命的麻雀,就这么掉落在了小院的泥里。大雨刚过,土还是很松软,庆幸,它还活着。       关于它的生命,此刻就把我在我的手中。其实救与不救,正是善与恶的存在。生而为人,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天使和一个魔鬼。万物亦真亦假,亦虚亦实,亦善亦恶。古有,孟子的“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善论。也有孔子的“人之初,性本恶”的性恶论。它们对立而又统一,也是相互依赖而又相互排斥的,它们相互融合而又相互分割。因此我们无法主观判断也无法去定义这善与恶,它只能由你的内心的心智来决定。                   人之初,性本善       初而为人,都亦善良,受环境、教育各类因素影响从而决定一个人的善。就好比,在路上看到了一个摔倒的老人,正义与善良会告诉我们,扶他是对的。其实人本善良,就取决于我们的一念之间。捡到的钱包物归原主,又或许是他的好心提供了一些奖金。这些事情都皆可能会出现。善良会带给我们无形的快乐,帮了他也会得到大家的赞美,也会让自己内心很快乐。善,是美好的,是值得令人期待的事。                   人之初,性本恶       善与恶虽相互存在但又是对立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人,也会有一些人生来性格可恶,但也不乏后天变恶之人,比如生活所迫各种因素使人走向歧途。善的相反之下,摔倒的老人瘫倒在地,好心的人搀扶起来,然而事情却又发生戏剧性的变化,老人继续瘫倒在地,并大声呼救呼喊着,这一刻,我才懂了所谓的讹诈不过就是此刻的场景,恶人的嘴脸狰狞如拿着刀子的歹徒,他们被利益熏心,误伤好人所做之事。果然,善良也是会被恶吞噬。         看着这只受伤的麻雀,心里却有些不忍,把它从泥里取出双手捧在手心,小心翼翼地。看着它那可怜的小模样,还真是不忍心呢。想过随它在土里挣扎,毫不理会。可心里的善告诉我,你应该以自己的能力做这件力所能及的事。         善,恶不是固定的,就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我都不是圣贤之人,但站在善恶的道路上,一定要看清选择的路。

古之孔圣人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古训在今天仍有积极借鉴意义。下面是我整理的善与恶作文议论文,欢迎查看。

茫茫森林里、茫茫人群中发生着许许多多美妙崎岖的事,我发现了世界上每一事物都有它优与劣的一面,就像镜子里的自己一样有好与坏的一面。不,我想我发现了美妙中最特别的事——本性的善恶。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有61亿人民,人口繁多,难免有善恶之分。所以今天我要说的就是“善”与“恶”。

先说善吧,“善”在伦理的意思是“在被动个体自我意识出于自愿或不拒绝的情况下,主动方对被动个体实施精神、语言、行为的任何一项的介入,皆为善”。我认为“善”就是善良,心地仁爱,品质淳厚,与人为善,心底坦荡,对他人心存仁爱之心,对他人宽容,对他人油耗,并能主动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认为,这,就是“善”。而善,包括和善、善良、友善、善事、善举、善友等。《论语》中教导我们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要改之”,也是说我们要吸取别人的优点。

而“恶”,则与“善”相对,意为“不好、凶恶、很坏的,有违理背法、违损自他,与贪嗔等烦恼相应、障害圣道等性质”。同样的,我认为,“恶”就是做坏事、做不好的事,做违背良心、违背人格、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事。恶包括偷盗、吸毒、杀人等一系列犯罪。虽然欺别人、谩骂别人、戏弄他人算不上是“恶”,但也是不好的行为。《易·象传》上说君子之遏恶扬善,正说明“恶”是不好的,君子要惩恶扬善。

人之初,性本善。人刚生下来全都是善者,可是由于环境、家庭等各方面的因素导致一个人产生心理扭曲,从而去干一件件违背良心的事,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相信,谁都不是天生就是恶人。每一个犯罪分子,都是不得已才去干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事。用老子的思想来说,“善”与“恶”是对立的,“善”与“恶”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一个好人可以变成一个好人,同时,一个坏人,也能改过自新,做一个好人。当然,人都是有两面性的,一个好人,也有不好的一面;一个坏人,肯定也有善良的一面。有一位哲学家是这样说的:“在我内心深处,一直在进行着一场鏖战。交战是在两只狼之间展开的。一只狼是恶的--它代表恐惧、生气、悲伤、悔恨、贪婪、傲慢、自怜、怨恨、自卑、谎言、妄自尊大、高傲、自私和不忠。另外一只狼是善的--它代表喜悦、和平、爱、希望、承担责任、宁静、谦虚、仁慈、宽容、友善、同情、慷慨、真理和忠贞。同样,交战也发生在你们的心灵深处,所有人的内心深处。”是啊,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在作着“善”与“恶”的斗争。

记得某市一个人,与邻居和睦相处,邻居无不称赞他,但就是由于一时的贪念,也就是一闪念心中的“恶”打败了“善”,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惋惜之余,我们可否从自身想想呢?

个人品质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是由这个人的行为决定的。如果一个人不断“行善”——做好事,随着量的积累,必然“成仁”——成为一个好人,最终受人敬重,得到好的结果;如果一个人不断“作恶”——干坏事,随着量的积聚,必然“灭身”——成为一个坏人,甚至落得身败名裂。

现在的社会,更需要一些像雷锋、孔繁森、洪战辉等这样的好人。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里就有这样一个小品《不能让他走》,讲的就是助人为乐的故事。我们应该做一个“善”人,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让社会的明天变得更加美好!

量变引起质变,这是唯物主义辩证关系。一个人品质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是由这个人的行为决定的。如果一个人不断“行善”———做好事,随着量的积累,必然“成仁”——成为一个好人,最终受人敬重,得到好的结果;如果一个人不断“作恶”———干坏事,随着量的积聚,必然“灭身”——成为一个坏人,甚至落得身败名裂。

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总是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一件一件的小事做起。我们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虽然不会马上让我们成为一个道德高尚、有所贡献的人,但只要我们坚持下去,不断地做好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积月累,最终会成为一个人品高尚的人。作为我国现代万民楷模的雷锋同志,他的一生中,就是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并不是靠干“一件半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成就的。

然而,有的人认为,干了“一件半件”小小的坏事不要紧,影响不了自己的品质。这是不懂得事物由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因为任何一个品质低下,干尽坏事的人,并不是与生俱来就是坏人,而是他没有注意品德修养,放纵自己,从一件一件小小的坏事干起,最后坏事干得多了,就发生了质的变化——成为一个被人唾弃的坏人。在现实生活中,一名领导干部也好,一名执法人员也好,只要做事清廉、公正,就能成为一名好干部。反之,每事必捞、每案必捞,甚至作恶多端,最终会成为人民的罪人。

所以,古之孔圣人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古训在今天仍有积极借鉴意义。不久前,中央发出有关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任务,我们务必要把这项任务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多做“积善成仁”的事,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远古时代,山洪突然爆发,逃难的人群涌向海边。一位老者用诺亚方舟搭救难民。善跑来要求上船,被老者告知,成双成对的人才有资格上船。善便返回森林,找来恶随行。从此,善恶形影不离,有善的地方便有恶存在。

五月的草坪上,一只白鸽的羽翅轻盈地挥动,把甜蜜的阳光碰得脆响。突然,狂风尖叫着携暴雨而至,和谐的风景顷刻间被粉碎。这突袭而来的风暴便是恶。此刻,路旁的红色房檐接待了惊惧中的鸽子,使可爱的生灵感到了善的温暖。善恶就是如此秉性,每当恶制造一条灾难的沟壑,善便会扑下身子为行人搭一座桥梁。

善与恶虽然总是形影相随,但却水火不容。二者的关系非左手与右手的睦邻关系,非男人与女人的情爱关系,非耕耘与收割的因果关系,更像奇峰与死谷、稻穗与稗草、甘露与尘埃的关系。当众人把恶当做救世主为其大唱颂诗的时候,善必然被困在荒野伤心地哭泣;善手擎生命的玫瑰在人群中热情奔走、传递福音的时候,恶正戴着枷锁等待审判。

善与恶很少出席同一个宴会,即使出席也不会彼此碰杯。

善的护身武器是真理之矛、正义之剑、同情之盾;恶的随同却是金钱、残暴豢养的打手。善与恶屡次交手,有伤无亡,不分胜负。

恶对善软硬兼施,武力征服宣告破产之后,恶怀揣珠宝叩开善的大门,提出与善合作,收买善在自己的管辖区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善推开窗子,秋夜的朗朗月光倾泻而入,善的脸庞布满了愤慨与鄙视,恶不成,夺门而走。

善如同麦子,在晚风中唱着奉献的歌谣;恶一如伏在田间的蒺藜,暗夜里修剪身上的毒刺。

善坦坦荡荡,从不需面具遮掩,而恶心怀鬼胎,常常夜间出动。为欺弱者,恶会狡猾地复制善的面具,以善的面孔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中,犹如吃人的狼披着一张羔羊的皮。

善乐于建设,恶却肆意破坏。善以付出为荣,恶靠索取生存。善保护弱小,恶恃强凌弱。善不求报答,却口碑甚佳;恶欺世盗名,却身败名裂。

不求回报的善方为大善,以善的面目作恶的才是大恶。

善与恶不约而同去天堂申请定居,半路上碰到上帝。上帝告诉他们,通往天堂的路十分狭窄拥挤,没有忍饥挨饿的牺牲精神是排不上号的,且需要资格审查。恶抬头远望,见天堂的门果然十分窄小,路也显得崎岖,便折回头来向地狱奔去。地狱近来生意冷淡,恶见门前无人把守,便一头扎了进去。善在三天三夜后被天堂收留。上帝得悉结果后一点也不惊讶,他寓意深刻地告诉人们——荆棘丛中结不出葡萄,蒺藜丛中长不出无花果,茁壮的树才能结出丰美的果实。凡是结不出好果实的树都得砍倒扔进火里焚烧,恶也不能例外!

闲来无事,与友人聊。聊着聊着,就聊到“善”与“恶”的话题上来了。友人问我,何谓善?何谓恶?我一时无言以对,不知如何作答。后来,想起了佛教《禅宗语录》里的一例公案,就以此作答。

明朝有位高僧,谥号中峰国师。他禅定力深,智慧超卓,博通古今,辩才无碍。一日,有几位儒生特意上山拜访,作难国师。

儒生难曰:“观世间行善积德之人,子孙不兴;作恶造罪之人,反而家门隆盛。按此,佛所说的因果道理便无法实证。请问国师作何解说?”

国师答曰:“世俗之人,情见未曾洗涤,以致有认善为恶,认恶为善的过咎来。不但不责怪自己是非颠倒,反而却埋怨因果报应无稽。”

几位儒生不解地又问道:“善恶迥异,怎么会看成是相反的呢?”

于是,中峰国师便让他们各自谈谈自己的观点、看法。或说“打人骂人是恶”;或人说“敬人利人是善”……众说纷纭,意见不一,各执异端,孰是孰非?难以分辨!

中峰国师却说:“未必如此”!

意思是说,你们对善恶的认识还不够透彻,看到的`只是表面现象,还未能认识到善恶的本来面目。所以,你们所说的不一定完全正确。

既如国师所说,那么善恶之别,又作何解说呢?

中峰国师说:“善恶有真假之分;利人有公私之异。”

又说:“凡是有益于人的都是善,只利于己的全是恶。有益于人,即就是骂人、打人都是善;只利于己,那怕是敬人、利人全是恶。利人是公,公即是真;利己是私,私即是假。出自真心利人是真;表面假装行善是假。无所希求而行善利人的是真;有所希求而行善利人是假。到底是真是假?还须自己细心体察。”

中峰国师的一翻对话,说的几个儒生瞪目缩舌,无言以对,不欢而散,不辞而别。

友人听了这个故事后,却点头含笑,若有所悟,欢喜而去。

我想,凡是听了这个故事的人,应该有所启发,应该明白善恶的真假,公私的利害。在自己的日常生活行为中,应时时检点自己的起心动念,意念究竟是公是私?发心到底是真是假?行为真正是善是恶?常使自己心存善念,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做损公利私的坏事。争取做一个“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的好公民。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完善人格,回归自性。

善:你走开,因为你的存在,世界才变成这样。

恶:哈哈哈哈,是吗?那我从何而来呢?你又从何而来?

善:你来自地狱,而我来自天堂,是神让我来对抗你的。

恶:收起你的那一套吧,我来自于人的潜意识,是人类心灵的暗面,我的存在是人类本性的体现,而你只是我的衍生品,没有我就没有你。

善:一派胡言,人之初性本善,因为你,才让人类善良的内心积满了污诟,才让人类得不到神的宽恕和救赎。

恶:不要这么堂而皇之,如果你完全占据了人类的心灵,那我怎么会找到寄居之所?人是万物之首,有思想,取舍是经过思考的,如果没有邀请,我又怎能进入人的灵魂?

善:那是因为你用物质和丰足和灵魂的放纵做为诱饵,你的邪恶往往是在很华丽的包装之下,人类在接受你的开始是因为你的华美,可在认清你的实质时已不能自拔了

恶:哈哈哈哈,我的引诱?如果心如止水,我的引诱能见效吗?如果不是内心有这份欲念,我能达到我的目地吗?修佛者也好修道者也好,其修行的实质是什么?是成为神,凌驾于万物之上,受人的顶礼膜拜。

善:你总是用反面去看世情,神是宽容的,是恩泽众生的,修行者在修心,心至则成神。如果众生皆修心,那就没有你的立足之地了。

恶:哦,是吗?你为什么用如果?那说明你无法去控制人类的思维,而这个如果里也表现出了你的悲哀和无奈!我以本质存在,有生灵就有我,而你是人类在无法抗拒我的时候才能想起来的,你不觉得你的存在很被动吗?

善:你在诡辩,的确,我不能根除你在人类心灵里的影响,但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被人类摒弃的,人类在你的影响下做出的所有事情,会在某一时刻遭受到自已的谴责,那是因为我的存在。虽然你一开始占了上风,但最终人的善良将战胜你。

恶:哼哼哼哼!最终是怎样的你我并不知道,但现在我无往而不胜,而你只有在人类绝望的时候才能给你主宰其灵魂的权力,你知道因为什么吗?那是因为人类的自我意识,一切为已的思想做祟,而这正是我需要的温床。只要有利益这个词还存在,我就会存在,而你在利益面前永远是弱小的。

善:这正是我痛心的地方,也正是你跋扈的原因。但你的存在虽然强大,但我的存在也不会消没,我永远是你的劲敌,因为我你才不能为所欲为,因为我这个世界还有温暖和阳光,这是你不可否认也不可逃避的。

恶:是,你说的没错,你是我唯一的对抗者,也是我要控制人类灵魂时必须要打倒的,谁为主宰,谁胜谁败,最终会有个答案的。

神:善、恶二灵,匆论匆辨。善、恶本空,无根可寻。任何存在都有其意义,吾之存在亦如此。我们都是附属于人类存在的,人才是我们的主宰,善也好恶也罢,顺势而行吧我们不能左右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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