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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精神病学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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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精神病学论文题目

1.意识状态与创造2.音乐与创造3.多样化经验与创造4.创造性的性别助长效应5.创造欲望(动机)与创造6.运动与创造7. 娱乐与创造8. 阅读方式与创造9.家庭教养方式对子女性格特征的影响研究10.大众传媒对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影响研究11.人际交往中的心理学问题研究12.“偏科”形成的学习心理机制与辅导策略研究13.心理教育促进德育的策略研究

学术堂整理了二十个关于情绪情感的心理学论文题目:1. 大学生娱乐休闲活动与情绪状态的关系研究2. 焦作市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与研究3. 高中生羞怯与其家庭环境的相关研究——以孟州一中为例4. 大学生休闲娱乐、生活满意度与精神状态关系的研究5. 中学生性别角色冲突与寻求专业心理帮助态度的关系研究6. 初中生逆反心理产生、表现及疏导策略7. 企业人力资本流失探讨8. IT从业者情绪调节方式、休闲活动与工作倦怠关系研究9. 大学生成人依恋、完美主义与特质焦虑的关系研究10. 大学生心理资本与双性化人格关系的相关研究11. 大学生负性生活事件、生活满意度与精神状态关系的研究12. 大学生家庭教养方式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13. “90后”大学生失恋心理调适综述14. 当代大学生恋爱关系浅析15. 大学生安全感与家庭出生顺序、性别的相关研究16. 大学生主观幸福感与自我接纳的关系研究17. 对我国大学生恋爱观问题的思考18. 大学生家庭教养方式与特质焦虑的相关19. 寄宿与非寄宿小学生的孤独感研究20. 大学生负性生活事件和情绪状态之间的交叉滞后分析

这是我自己综合几篇论文写的 ,可以参考一下。希望能帮到你啊!嘿嘿浅析家庭因素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及对策摘 要 近年来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恶性事件呈上升趋势,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分析了家庭因素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并对如何加强大学生家庭教育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供参考和借鉴。关键词 大学生 心理健康 家庭教育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生理、心理尚未完全成熟,却面临着高于其他同龄群体的多重压力。近年来高校不断出现因大学生心理问题而发生的恶性事件,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令人担忧。而家庭因素是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应重视大学生家庭教育,发挥其应有作用。一、 大学生心理健康现状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渴求知识、追求进步、积极向上,他们志向高远,胸怀博大,能把个人的理想和志向融入到民族振兴和国家强盛的宏图伟业中,这是大学生心理发展的主流。但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发生很大变化,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使处于“心理断乳期”的大学生们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因心理问题走上极端的大学生呈上升趋势。据教育部门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在校至的大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具体表现为:第一,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学习动力,没有紧迫感,适应困难。有些自我控制能力较差的学生往往沉溺于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看武侠小说,学习成绩不佳,进而产生厌学心理、考试焦虑。第二,人际关系适应不良。一些大学生寻求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找到交际的满足,有的甚至染上网瘾,迷恋于网络世界,自我封闭,不愿与人面对面交往,久而久之,会影响大学生的认知、情感和心理定位。第三,恋爱心理困惑。情绪和情感不稳定,情绪起伏大,情感变化快,恋爱不成或失败往往导致大学生心理变异。第四,抑郁心理。多呈现在特困生、学习困难与自我认知不良的学生中。第五,就业心理困惑。在择业过程中心理准备不足,急功近利,部分学生从众心理严重。第六,意志不坚定。有压力但动力不足,有信心但不能持之以恒,人生目标不明确,等等。二、 家庭因素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大学生在学校发生问题,有许多是在其早期成长过程中就埋下了种子,问题的解决也需要家庭的配合与参与。家庭因素是影响青年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有许多研究表明:大学生部分心理问题来源于他们原生家庭的父母教养方式、家庭结构、家庭氛围和家庭经济状况等。(一) 父母教养方式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直接的影响。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子女的心理行为发育和健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王玉洁2004年对郑州铁路职业学院医学院分院的165位大一至大三的学生所做的调查表明: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子女青年期心理健康状况有直接影响。父母的温暖、关怀、体贴使子女形成热情、自信、自尊独立、有坚持性、积极情绪较多的人格特点,从而促进心理健康发展。拒绝、否认的教养方式使孩子形成羞辱、自卑、自罪、无助,办事谨小慎微,优柔寡断,害怕被他人拒绝,不懂什么是爱,更不知道被爱的滋味的心理。父母过分干涉教养方式使孩子形成缺乏自信、过分自我约束和依赖等不良人格特点。父母惩罚严厉教养方式使子女产生自卑感、无助和不安全感。特别是惩罚严厉教养方式易使子女丧失自尊,产生焦虑和强迫症状。(二) 家庭结构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重要影响。卢勤采用临床症状自评量表(SCL-90)及自编家庭信息问卷对成都市某大学5090名2009级新生进行调查表明:家庭结构对心理健康总体水平及人际敏感、抑郁、精神病性3个因子得分均具有显著影响。寄居家庭相对于其他家庭的学生与人交往时更加敏感,单亲家庭学生的抑郁程度更高,心理健康总体水平更差。单亲家庭大学生心理障碍较严重,心情抑郁、性格孤僻、自卑多疑、逆反心理严重,由于家庭结构的不健全,子女往往会失去与父母中的一方进行交流的的可能,相对只能获取部分关爱,与正常家庭的子女相比较,其心灵会蒙上一层阴影,很容易产生敏感、自卑心理。(三) 家庭氛围是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又一因素。和谐的家庭氛围能使子女身心愉悦,心理压力减轻,有利于身心健康的良性发展。不和谐家庭中,争吵、溺爱、冷淡和家庭暴力都会给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溺爱和暴力两种家庭氛围尤为突出。(四) 家庭经济状况也会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但影响有一定限度。据研究发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显著低于经济不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收入越低,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越低。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学生大多来自农村,他们要承受更多的经济和心理压力,大部分贫困生由于经济拮据、视野有限和交往能力欠缺,一时又无力改变现状,易产生敏感、自卑、抑郁、焦虑、人际关系紧张等特点。生活在富裕家庭的大学生也可能与贫困生一样出现较多的心理健康问题。三、 加强大学生家庭教育的意见及建议常说心理素质对人的发展起决定作用,而家庭是培植大学生心理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大学生遭遇挫折出现心理危机时的疗养所。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应重视大学生的家庭教育。(一) 家长要充分认识到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自觉承担教育义务。家庭教育在个体成长中对个人素质的贡献方式比较特殊,更多是家人之间相互交流中的潜移默化、相互浸染,这种印刻在内心深处的“素质”对人的成长影响深远,家庭教育一旦出现误区,往往会导致大学生心理问题“源于家庭”。因此,家长必须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自觉地承担起大学生子女心理健康教育的义务。(二) 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使大学生子女能够敞开心扉。家永远是我们避风的港湾。家长需要努力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以民主平等的态度与大学生子女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子女的诉说,让子女能真实展现自己的内心世界,用关爱滋润子女心灵,使家庭真正成为大学生避风的港湾,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坚强后盾和精神支柱。(三) 针对大学生易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家庭教育。1、 更新教育观念,让大学生身心得到全面发展。大学教育与早期教育的目的不同,学生的学习已不再仅限于对知识的积累,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和创新,在于全面发展。因此,家长要提升自己对大学教育的了解,更新教育观念,而不能停留在应试教育阶段。要积极支持子女走出课堂,参加各种学校活动,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为子女今后发展目标指明方向,增强其学习目的和动力,总之,家长既要关注子女专业学习,又要注重其心理健康教育。2、 针对大学生人际交往障碍,在家庭中进行人际交往教育。在家庭教育中,应鼓励学生广泛交良友益友,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魅力,提升自己,并遵循真诚、平等、尊重、理解、互助互利的人际交往原则,主动与老师同学交往,积极融入到周围的环境中去。家长应该认真去倾听子女倾诉,并给予开导,帮助子女化解生活问题,也可以结合自身经历向子女传授交往技巧。3、 针对大学生恋爱心理困惑,在家庭中进行情感教育。在家庭教育中,父母首先要以身作则,创建和谐家庭,做好子女的楷模。其次,在爱情观教育上应开门见山,不应遮遮掩掩,教育子女要理性,不应感情用事;如果子女已经恋爱,家长不要冲动,要善于疏导,而不是一味责难,同时要加强性健康教育。教育子女正确处理爱情与学业、事业的关系,指导子女注意恋爱的心理和生理卫生,避免因性冲动而带来严重后果。再次,要加强网恋教育,提醒子女增强安全意识,不要迷恋网络,不要轻信网络信息。4、 针对大学生就业心理困惑,在家庭中进行就业教育。家长在学生选报专业时就应该开展就业教育,提醒子女结合自身爱好和机会发展需要选择专业方向。同时,家长应尊重学生的想法,降低对子女的期望值,以减轻子女压力,并在财力方面给予合理支持。另外,家长也应接受新的就业观念,大学毕业生一次就业并不意味着工作将不再变化,而是会随着市场需求做出调整,因此,家长不应让子女局限于工作的稳定和专业的对口,要让子女深入接触社会,最终明确自身就业方向。(四)家长、学校双方积极主动沟通,了解身心发展状况。家长要主动经常浏览孩子所在学校的网页或学校寄发的有关通知,及时了解孩子大学的动态,与孩子的辅导员沟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生活,有条件的家长也可以到学校探望孩子,在于同学和老师的聊天中了解孩子的成长轨迹。学校也要与家庭保持联系和沟通,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引导,为家庭教育发挥作用提供条件。参考文献:[1] 周留柱.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现状及成因分析与对策 [J].中国高教研究,2006(7):67-68.[2] Lutenbancher M. Relationshipps between psychosocial factors and abusive parenting attitudes in low-income single mothers [J]. Nurs Res 2002,51(3):158-167.[3] 王玉洁.父母教养方式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关系 [J].中国临床康复,2005(32).[4] 卢勤.家庭因素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9(1):107-110.[5] 陈雯,陈新.家庭背景因素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J].社会•行为•心理,2008,11,(6A):966-968.[6] 刘春玉.浅谈家庭教育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与作用 [J].教育与职业,2008(8):127-128..[7] 闫玉.大学生家庭教育研究 [J].教育与职业,2006(27).[8] 谢沫珠.大学生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价值分析 [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9,30(2):109-111.[9] 姜超,罗良针.论当前实施大学生家庭教育的必要性 [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9(6):38.[10] 程路.大学生家庭教育面临的挑战及着力点 [J].教育与职业,2008(8):189-190.[11] 谢沫珠,尤嘉.大学生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研究[J].西北医学教育,2009,17(4):773-775.

很多呀,我就分享几篇心理学进展这本期刊上的论文标题吧:自我概念清晰性与初中生攻击行为的关系研究:有调节的中介作用、社会排斥后的行为反应研究综述、从“完全理性”到“生态理性”——人类决策智慧的演进、乡镇地区高年级小学生同伴关系与同胞接纳的关系、大学生社会节奏与积极心理健康的四年纵向研究、母亲积极评价对幼儿掌控动机的影响研究等

司法精神病学论文题目

驳论是就一定的事件和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见解或主张。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论点有三种形式:①直接驳斥对方的论点。先举出对方的荒谬论点,然后用正确的道理和确凿的事实直接加以驳斥,揭示出谎言同事实、谬论与真理之间的矛盾。有的文章,首先证明与论敌的论点相对立的论点是正确的,以此来证明论敌的论点是错误的。②通过批驳对方的论据来驳倒对方的论点。论据是论点的根据,是证明论点的。错误和反动的论点,往往是建立在虚假的论据之上的,论据驳倒了,论点也就站不住脚了。③通过批驳对方的论证过程的谬误(驳其论证)来驳倒对方的论点。驳倒了它的论证中关键问题,也就把谬论驳倒了。驳论文的驳法有三种: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反驳论证相对于前两者更高了一个层次。

法医在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中必不可少的一员,法医把“活体医学”和“死亡医学”两者同时作为研究对象,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学术堂整理出了15个法医毕业论文题目:1、法医尸体检查98例死因探讨2、心源性猝死案例的法医学鉴定3、国际化视野下我国法医学本科生教育培养模式初探4、接触DNA常规提取纯化方法的比较探讨5、过敏性反应死亡的法医病理学分析6、法医学死因分析及其参与度划分规范的探讨7、氟乙酰胺中毒死亡的法医病理学分析8、法医鉴定外伤后颅内出血案例的临床分析9、临床病理尸检与法医病理尸检的对比研究10、系统尸体解剖及组织病理学诊断在法医病理学检验中的意义11、探究脑外伤后颅内出血的法医临床学鉴定12、主动脉夹层破裂致死法医病理学分析13、外伤性流产及早产的法医学鉴定分析14、眼眶骨折法医鉴定中CT多平面重组的研究分析15、上转发光技术快速检测尿液中氯胺酮

要想写出一篇优秀的 毕业 论文,少不了论文拥有一个新颖的题目,论文题目足够有吸引力能够顺利答辩评审老师。那么关于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法学相关专业的论文题目与选题方向,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刑法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1、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

2、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

3、中立的帮助行为

4、网络空间中犯罪帮助行为的制裁体系与完善思路

5、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6、罪数论与竞合论探究

7、我国反恐刑事立法的检讨与完善

8、论《刑法》第383条之修正

9、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10、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

11、刑事立法:在目的和手段之间

12、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

14、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

1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制裁思路

16、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修订:以律师为视角的评判

17、《刑法修正案(九)》的犯罪控制策略视野评判

18、从业禁止制度的定位与资格限制、剥夺制度的体系化

19、贪污贿赂犯罪最新定罪量刑标准体系化评析

20、刑法中“致人死亡”的类型化研究

21、论警察防卫行为正当性的判断

22、旅游型海岛的犯罪现象:鼓浪屿案例研究

23、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

24、共谋射程理论与共犯关系脱离的认定

25、犯罪的定义对犯罪构成边界之限制

26、违法相对性理论的崩溃

27、论共犯关系脱离的具体认定与法律责任

28、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

29、自首与立功竞合时该如何认定问题研究

30、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性质与界限

31、外来人口、户籍制度与刑事犯罪

32、犯罪竞合中的法益同一性判断

33、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

34、刑法总则的修改与检讨

35、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研究

36、义务犯理论的 反思 与批判

37、结果的推迟发生与既遂结论的质疑

38、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

39、克服正当防卫判断中的“道德洁癖”

40、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理论流变与研究进路

41、行贿受贿惩治模式的博弈分析与实践检验

42、论我国想象竞合的规则及其限制

43、客观归责论再批判与我国刑法过失论的完善

44、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

45、刑法职业禁止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探析

46、传统与现代:死刑改革与公众“人道”观念的转变

47、新刑法工具主义批判与矫正

48、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的路径选择及评析

49、论间接结果及其扩张刑罚功能之限制

50、立法论视角下嫖宿幼女罪废除之分析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2、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3、法治社会建设论纲

4、“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5、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中国语境中的法律实践概念

7、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

8、地 方法 治建设及其评估机制探析

9、法律人思维的二元论兼与苏力商榷

10、论法律视域下社会公权力的内涵、构成及价值

11、法教义学的应用

12、论国家治理现代化框架下的财政基础理论建设

13、“善治”视野中的国家治理能力及其现代化

14、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5、全面推进法制改革,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法学解读

16、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论纲

17、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8、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

19、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理论问题

20、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1、法治评估及其中国应用

22、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

23、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内容相关性实证分析

24、媒体负面报道、诉讼风险与审计费用

25、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法民关系”

26、中国法学研究格局的流变

27、社科法学及其功用

28、法学研究进路的分化与合作--基于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考察

29、论中国法治评估的转型

30、“失败者正义”原则与弱者权益保护

31、逻辑与修辞:一对法学研究范式的中西考察

3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33、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34、建构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35、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的优势与缺陷

36、“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与出路

37、论社会权的经济发展价值

38、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

39、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40、法学研究及其 思维方式 的思想变革

41、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42、新中国法学发展规律考

43、立法与改革:以法律修改为重心的考察

44、法律 教育 的起源:兼议对当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启示

45、法律程序为什么重要?反思现代社会中程序与法治的关系

46、中国法治指数设计的思想维度

47、法律世界观紊乱时代的司法、民意和政治--以李昌奎案为中心

48、中国法治评估进路之选择

4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纲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知与解读

50、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

电子商务法论文题目

1、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内核

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3、 电子商务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4、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

5、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制研究

6、 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

7、 论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基本架构

8、 关于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设想

9、 中日韩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比较及启示

10、 借鉴美国立法 经验 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11、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构建

12、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

13、 假货治理在电商时代遭遇的法律困境及其应对

14、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国际接轨与中国特色

15、 出口导向下跨境电商的法律风险防范

16、 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警告的规制

17、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制的缺失及完善路径

18、 第三方跨境电子支付服务法律体系及监管问题研究

19、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与电子商务法的互动关系研究

20、 电子商务平台性质与法律责任

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机制的构建

22、 浅议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

23、 电子商务法律救助体系构建研究

24、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25、 浅析网络消费者权益之法律保护

26、 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27、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

28、 中国电子商务纠纷在线治理研究

29、 消费者网购现状与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

30、 中国电子商务信用法律体系的完善

31、 网络团购的法律关系及规范化建议

32、 电子商务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33、 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3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求偿权的法律保护

35、 网络购物维权的困境及法律救济

36、 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评析

37、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框架构建及应对方略

38、 GATS中的电子商务法律规则研究

39、 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制探究

40、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分析

41、 法律视角下电子商务退货运费险费率问题

42、 浅析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及其对策研究

43、 电子商务中信用炒作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44、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45、 法律视野中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

46、 中国电子商务法治时代来临

47、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8、 现行电子商务法规机制研究

49、 大学生网购纠纷及对策研究--以在杭高校为例

50、 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

51、 浅析电子商务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52、 电子商务企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53、 法律视角下网络团购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54、 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的法理分析

55、 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研究

56、 国际经贸电子商务对中医药贸易实务的影响及相关问题研究

57、 论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法律保护的路径

58、 C2C交易模式下的物流法律纠纷

59、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法律机制分析

60、 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税收征管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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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神经病和精神病学术论文

精神病:指的是自己的意识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心理疾病:自己的心理负担过重,也就是消极情绪过多,影响了自己的生活。比如抑郁症,就是心理悲观,失望,对生活失去信心,没有快乐。心理医生好比回收站,顾客把负面情绪和想法统统倒掉,这个过程叫做宣泄。因为现代人的隐私很多,这是人权的表现,有很多话不可以和亲戚、朋友、同事和伴侣诉说,因为有可能这些人知道了自己的隐私后,会对自己的现实生活造成影响。网络聊天,其实也是宣泄,和自己不认识的人说话,倾诉自己的负面情绪,而自己和聊友互相不认识,不会对自己的现实生活造成影响,这就给自己提供了一个宣泄的空间。只是有一些心理疾病是网络无法治疗的。比如异装癖,也就是成年男子喜欢穿女人的衣服,或者是成年女子喜欢穿男子的衣服。造成这种病症的原因是幼年的经历。比如,母亲想要一个女儿,可是生的是男孩,母亲在心理上就有缺失,为了补偿这种心理缺失,经常把儿子打扮成女孩子。每个人的心理在出生的时候都是一张白纸,父母是第一个在纸上绘画的人。这为母亲把儿子绘画成女孩子,时间长了,就形成一种烙印。儿子长大成人后就在适当的机会下,购买自己喜欢的女子衣服,在自己家里穿戴,或者干脆趁老婆不在家穿上老婆的衣服。注意,这不是精神病,因为这是有意识的行为,病人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做这些只不过是获得快乐。行为心理学的第一观点是:人行为都会自觉的趋向于快乐。如同鱼喜欢水一样。如果有人喜欢自虐,那也是因为自虐可以让他获得快乐。神经病:是指神经系统受到损伤,从而出现了疾病。比如脑震荡,下胶瘫痪、半身不遂、肢体麻木、抽风、昏迷、大小便不能自己控制、肌肉萎缩以及无力等均是最常见的表现。

是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医学期刊,未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暂不是核心期刊。《精神医学杂志》(双月刊)创刊于1988年,由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办。是经国家科技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精神医学专业学术性期刊,系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证书编号G953-2007),是国内有重要影响力专业期刊之一。《精神医学杂志》以“面向临床,质量第一”为办刊宗旨,着重报道有关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突出精神医学临床、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面向全国各层次的精神医学和心理卫生工作者,以精神科医生、护理人员、心理学工作者及其他相关学科人员为主要对象。

《中华精神科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精神病学学术期刊,原名为《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1996起年更名为《中华精神科杂志》。本刊以从事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和科研的高、中级医药卫生人员为读者对象,刊登对精神病学具有导向性、指导性的评论和文章,报道精神病学领域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反映我国精神病学临床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精神病学研究的学术交流。本刊为我国精神科领域内最具权威性的核心期刊,被多个权威数据库和检索系统收录。曾获中国科协第二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中华医学会优秀期刊银奖等。影响因子连续多年排在中国科技期刊的前百名中。国内统一刊号:11-3661/R邮发代号:2-69《河北精神卫生》《上海精神医学》,相信对你有用。不懂的可以加我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精神病护理学论文范文

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医学模式的转变和临床医学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于医学护理质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医学临床心理科护理模式

【摘 要】 目的 开展新型护理模式,以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方法 对病房环境、护理人力资源、护理理念等进行改善。结果 各项护理质量有所提高,保证了医疗安全,得到了患者和院方的一致好评。结论 注重以人为本的心理护理模式,保证了医疗的安全,减少了医疗纠纷,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

【关键词】 心理科;护理;心理障碍;精神障碍

心理科作为我疗养院的特色专科,主要接收患有各种心理障碍和轻度精神障碍的患者。精神科患者具有其特殊性,精神疾病的临床特点决定了他们在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方面异于常人,意识障碍、缺乏自知力,甚至可呈现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严重者可有自伤、自杀、伤人、毁物等特殊行为危及社会[1]。作为开放式护理的科室,研究一种新型的护理模式对科室的发展至关重要。自1999年建科以来,我院心理科参照医院精神专科的护理模式,结合自身疗养院护理模式的特点,通过工作实践积累,摸索出一套规范的护理模式,并且在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介绍如下。

1方法

改进病房管理环境要求保持安静、整洁、安全,同时在病区出***及附近摆置一些绿色植物及热带鱼、乌龟等小动物,让患者感受到自然的亲近和温暖,激发其对生活的热爱。每间病室设2张床位,只收住一位患者及其陪员,以减少患者之间的相互不良影响。我科病房为全开放式病房,患者进出比较频繁,我们要求护士在出***不间断值守,对患者去向做到完全把握,并且我们也要求家人陪同,鼓励其尽量让患者多与家庭、社会保持联络,增强互动。

调配护理人力资源心理科有床位32张、护士4人、护工2人、护士长1人。以往护理上总感人手紧、任务重,有时连基础护理与生活护理都需陪员代劳。目前则主要强化日班护理力量,在工作量大时,灵活调整班次,并且培训出固定的2名护工,使其充分了解疗区的各项功能,承担起卫生工作之外力所能及的事务,减少了护士外出取药、陪同结账等杂务,让护士节省出更多的时间来照顾患者。即使现在科室不断发展壮大,患者不断增多,护士仍普遍感到工作较前更为有序、有效。

改善护理理念

重塑护理文化,规范护士行为礼仪护士礼仪不仅体现在统一洁净的服装、整齐的发式和独具特色的燕尾帽,也体现在其语音语调的温婉和礼貌,举手投足的端庄和优雅,迎来送往的亲切和温馨上。护士不仅要有高水平的科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也应具有良好的仪表、仪容,做到懂礼节,知仪式,有修养,真正成为美的化身、美的天使。我科通过组织多次礼仪培训、护理技能培训来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树立现代护理服务理念,加强护理文化建设,为打造新的护理服务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进一步通过树立护理服务品牌,为患者提供了更高水平、更高品质的服务。长久以来,我科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护理文化,树立了和谐的护理服务品牌形象,从而赢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内增强了凝聚力,对外树立了科室的良好形象。全科上下不断加深对“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重点”理念的理解,为患者提供全程一流的服务,使我们的护理事业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

落实护患沟通责任制心理科护患之间的交流沟通非常重要,只有沟通良好,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才能顺利进行。因此,我们建立了沟通责任制,将沟通融入各班护士的工作职责,列入护理服务质量考核之中。目前所有护士都能熟练运用自身的语言、行为、表情、态度、姿势去影响和改变患者,以减轻患者的痛苦。

开展多元文化护理提升多元文化护理理念是指根据患者的社会、文化背景用相应文化来影响他们的生理及心理,使其处于良好的身心状态以利于从疾病中康复。它的开展能从深层次上引导护士进行“以人为本”、“因人施救”的护理实践。在临床中,多元文化护理要求护士运用语言及非语言的沟通,采用移情、倾听、证实等方式了解患者健康状况、心理感受及其文化、信仰和习俗,进而实施因人而异、因病而异、因治疗而异的个性化护理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文护理理念。

确立护理教育的人文理念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疾病护理型的教学模式,使每个护理人员从接受护理教育的第1天开始就懂得尽可能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为患者服务是护士永远追求的目标,并要将这一目标植根于她们的心中。在教学计划中应本着“突出护理,加强人文”的原则,着重学习社会、心理、行为护理学等课程。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人文教育不只是讲述人文知识,更不在于背诵人文教条,唯一真正要做的是让人文理念在日常护理活动中体现出来。因此可以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结合论文设计或社会实践等方式使被教育者进行情感体验,让她们感受到护理事业与生命全过程的密切相关。我们最终的职责不单单是掌握技术操作,而且要了解患者的身心状况,要与他们进行语言的沟通,还需要心灵的交融。

2效果与体会

增强了护士的工作责任心体制的完善,使护士明确了工作重点,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同时在业务水平和服务理念上,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提高了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护理工作中,护士少了取药跑腿的杂务,把更多的时间还给患者。对于心理科的护士来说,沟通能力非常重要。然而年轻护士往往业务不熟练,沟通不擅或者不敢开口,导致护理满意度下降。通过多层次护理礼仪、护理理念的学习,使得护理人员不但敢于开口,更能积极地与患者及其家属主动地沟通,得到了患者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提高了护理质量护理质量是体现护理人员护理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和护理效果的总和[2]。护理工作不仅是被动执行医嘱和完成各项护理操作,更重要的是主动为患者服务,我科的护理人员都能主动地与患者沟通、为患者服务,得到了患者的好评。随着护理诊断地不断完善,与医生的沟通能力的不断加强,主管护士与主管医生大量的沟通使护士更加了解患者,更多地想患者之所想,从而及时、全面、正确地完成护理程式,并形成完整的护理档案,针对不同患者的需要,实现护理服务程式化、规范化,使各项护理工作符合质量高要求。

参考文献

[1]赵芝.心理护理在精神科的应用与体会.河南省精神科护理管理学术会议资料汇编[G],2005.

[2]王霞.提高护理质量,防范护理纠纷[J].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2005,2***15***: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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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护理心理学是以普通心理学的一般原理为基础,以护理人员和患者的个体心理、心理护理、以及护理人员的心理素质修养为研究重点。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护理心理学15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护理心理学论文1500字篇一 《护理心理学在门诊护理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本文根据护理人员的心理特点,简要阐述了将心理护理的理论运用到护理管理中的目的和 方法 ,使护理人员能以愉悦的心情投入到护理工作中,提高了护理质量和护理工作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心理;护理;管理 护理心理学是以普通心理学的一般原理为基础,以护理人员和患者的个体心理、心理护理、以及护理人员的心理素质修养为研究重点。因此运用护理心理学,能够维护护理人员的心理健康,促进护士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增强医疗服务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护理队伍的凝聚力和工作力。门诊护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科室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搞好护理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实施分级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1]。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护理学科的发展,对护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士要从社会、家庭环境、疾病、心理和精神等方面对患者实施全面的身心护理。医院应积极组织护理人员学习心理学、管理学、伦理学、社会学等边缘学科的知识,将心理护理、护理管理中的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工作的管理水平,从而能有效地促进医院的发展和建设。具体做法如下。 1激励护理人员树立自尊自重,克服自卑心理部分护理人员对护理工作缺乏正确的全面的认识,认为护理工作每天给患者打针、发药、三班轮转、工作单调乏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患者翻身、拍背、吸痰、导尿、端便盆等生活又脏又累,社会地位低,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自卑心理。根据现代管理的基本原理,护理管理者在管理中须根据不同时间、不同情况、不同层次的需要,充分利用物质、精神、信息等动力,不断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树立自尊及自信心,克服自卑心理。激励对于人的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一切内心要争取实现较好条件,包括希望、愿望等所产生的一种动力[2]。在门诊护理工作中对护理人员运用的最重要的心理护理理论就是激励理论。激励理论就是运用这种内心状态及职工心理需求,激发职工工作动机的一条现代化管理原则。目前管理心理学中的激励理论主要有需要层次论、双因素理论、期望理论及公平理论。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加强医德医风 教育 通过举行一年一度的庆祝“”国际 护士节 系列活动,如会议、演讲、巡回医疗、观看录像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对护理工作的重视,职工家属对搞好护理工作的期望,充分认识护理工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光荣感、责任感。 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活动大力宣传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先进人物、 事迹 ,用白求恩、赵雪芳精神激励同行,同时树立本院护理人员中的先进典型人物,认识到护理工作中的真正价值,增加自信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了防止“高效益、低道德”的现象出现,教育护士长和护理人员,时刻树立“在其位要谋其政,在其岗要负其责”“、今日工作不努力,明日努力找工作”等观念,真正做到“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方便患者,一切服务患者”,使全体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普遍增加。 讲究工作方法管理工作者对待自己的下属,防止用简单、粗暴、训斥的方法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在开展批评或指出对方存在问题的同时,也要注意尊重对方,肯定其成绩,赞扬其长处,满足对方的心理需要,使其对批评的改进意见容易接受,不易产生反感,避免逆反心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逐月进行护理质量考核,消除侥幸心理护理 规章制度 是构筑护理 文化 的重要内容,是护理人员价值观、道德行为规范、行为准则、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它以规则和制度的形式,对某一文化加以肯定或否定,明确禁则和允则,它是全体护理人员共同遵守的办事准则和行为规则,是关系到护理工作正常运行的保证性文化和支柱性文化[3]。因此医院要完善护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使护理工作管理有的放矢。另外医院护理部可结合医院的具体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护理质量标准,并不断修订、补充,量化后逐月进行百分制考核;定期组织晨间护理检查和夜间查房;充分发挥院护理质量委员会的作用,每季度对全院的护理质量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全院并和科室资金挂钩。每个人都有自尊心、集体荣誉感,谁也不愿意因为自己侥幸的不执行标准影响科室,从而消除了侥幸心理。 3定期组织培训学习,促进求知好学心理鼓励科室护理人员积极继续医学教育,定期举行科内护理知识考试、技术考核、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给予批评和再培训。 护理心理学论文1500字篇二 《护理心理学在精神科护理中的运用》 【摘要】 心理护理是整个护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心理学和护理学相结合的新学科。心理护理是一种较为复杂的护理技术,它不同于 其它 的护理方法,尤其对于精神科的患者,护理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不同心理特点,采用相应的心理护理方法进行护理,护理人员需要使用中间的语言、表情、态度、姿势去影响或者是改变患者的心理状态,从而减轻患者在治疗中的逆反心理,消除患者的痛苦,使其主动地配合治疗,帮助患者尽快的恢复健康,重新树立良好的心理态度。 【关键词】 心理护理;精神类疾病;精神科 大脑是心理的器官,而心理是人脑的机能,心理是指在客观的现实中的主观能动的反应。在正常的情况下,大脑可以客观的反映现实中事物的内在规律,从而对自身进行调整,使身心的状态可以对社会环境适应,但是在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情况下,患者的主客观的统一性、认知能力和知情的协调性、个性的相对稳定性都会发生一定改变[1]。护理心理学是医学心理学的一部分,是一种将心理学和护理学相结合的新学科。护理心理学是指以个体相互作用和护理情景的方面为基础,在护理情景的条件下,个体的心理发展、变化及活动的学科[2]。由于精神类疾病属于特殊性的疾病,所以在精神科的护士在护理的工作中,要将功能性的护理向责任性的护理机制转变,不仅要熟悉正常人的心理活动还要掌握精神患者的心理变化规律,才能更好的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1 对于新入院的精神患者的心理护理 对于新入院的精神患者,他们的主要心理表现为对医院的一切都很陌生,会出现焦虑、惊恐、猜疑和不安全感等心理的问题,部分患者会受到病态的支配,不承认自己的患病事实,不愿住院接受治疗,从而终日的进行吵闹等。精神科的护理工作人员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患者心理,使用不同的说话技巧,在适当的情况下,对患者所面临的问题进行解决,同时,护理人员还要主动热情的对待每一位新入院的患者,认真的向他们讲解住院的制度、病房的情况、医院其它的相关工作人员等,让患者可以很快的接受同病房的病友,并鼓励他们相互帮助[3]。护理人员还应经常对患者的需求信息进行收集,对于患者所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量满足,如果是满足不了的,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可以感觉到重视及温暖,安心的在医院接受治疗。 2 对于病态行为患者的心理护理 精神科不同于其他的综合科室,精神科的患者都是受到病症支配的精神病类患者,所以,在护理的工作中要根据患者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护理,对于有攻击、破坏、冲动等行为的患者,护理人员可以在其情绪较为稳定的情况下给予劝解,并且要向患者讲解医院的住院制度,必要时可以向他们说明,精神类患者也需要按照完全责任能力或者是有无责任能力部分对所造成的损伤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患者的自我控制能力,减少其因冲动而引发的破坏性行为。对于有绝食现象的患者,护理人员首先应对其拒绝进食的原因作出分析,按照不同的原因,进行不同的心理护理,对于有严重的自杀倾向的患者,护理人员要做好全面的心理护理工作,帮助患者恢复生活的勇气,重新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使患者可以主动的配合治疗,从而做到可以为患者解决实际上的问题,使患者的精神疾病的症状得到有效的缓解。 3 对于康复期的精神患者的心理护理 随着患者的自知能力的恢复,患者往往会回忆起在病中时所发生的事情,因此经常会发生两种极端的心理反应,一种是对病愈后的生活充满希望,对于在未来中可能会受到的失败和挫折等问题不做考虑;另一种则是对未来的生活想象的特别的复杂,对自身的病情持有怀疑,害怕再次的复发,无法重新回归到家庭和社会中,不能适应正常的生活环境,怕家人、亲友、邻居等人的另眼看待,甚至会出现不愿见人的心理,出现严重的消极情绪,引发自杀的倾向。对于第一种表现的患者,护理人员应强调每个人在人生的道路上都会遇到困难,要增强这类患者面对困难的信息和心理准备,对于第二种表现的患者,护理人员应对其讲解精神病类疾病引发的因素,做好精神保健及预防的宣传,降低患者对自身治疗效果不信任的怀疑心理,还要教会患者怎样去处理和看待人际之间的关系,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并帮助患者制定良好的家庭休养的计划,向患者的家属讲解和介绍精神病类患者的护理常识及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使患者在出院后可以快速的恢复到正常人的心理[4]。 总而言之,在对精神患者的护理上做到耐心、细心、周到的原则,不断的对患者进行精神状况的观察,做好患者的心理疏导沟通工作,分散患者对不相应人或者是物的注意力,缓解患者在出现幻觉或者是妄想时所发生的症状,并且根据患者不同的病症进行不同的音乐治疗方法或者是娱乐治疗方法,再加以护理和心理上的治疗,使患者的病症得以快速的缓解[5]。在护理的工作中药注意患者的心理特点,根据患者的需要进行不同的心理辅导,在临床的治疗中要给予患者积极的暗示,采用综合的护理方式,使治疗到达理想的效果,护理工作人员要运通心理护理的方式更好对患者进行服务,使患者可以尽早的回归到社会和家庭中去。 参考文献 [1] 何明最新精神病房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控制及工作标准手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2] 洪威,马冬梅,徐乐乐,等团体辅导在护理心理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及效果评价[J]中华护理教育,2012,09(3):117-119 [3] Yadav BL,Fealy GMIrish psychiatric nurses' self-reported sources of knowledge for practice[J]Journal of psychiatric and mental health nursing,2012,19(1):40-46 [4] 刘晓虹,叶旭春,李峥,等护理心理学[J]护士进修杂志,2012,27(9):771-772 [5] Koivunen M,Huhtasalo J,Makkonen P,et alNurses' roles in systematic patient education sessions in psychiatric nursing[J]Journal of psychiatric and mental health nursing,2012,19(6):546-554 护理心理学论文1500字篇三 《试论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 传统的护理心理学 教学方法 已经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进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 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就是教师合理地为学生创设情境,并让学生无意识地融入到护理心理学教学情境中,有意识地进行学习。情境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方法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情境教学法注重学生的情感变化,打破了传统教学方法中的条例,在教学中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从科学的角度来分析,人们的右脑用来分析形象事物,左脑用于分析抽象事物,情境教学法就是在心理学以及生理学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学生在课堂上通过情境感受展开想象,增强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这样有利于开发学生的大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学情境会和学生的情感交融,进而提高护理心理学课堂教学效率。情境教学法的教学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其中 故事 化是最主要的情境教学方法。 2 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对策 情境导入 在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过于注重护理心理学理论知识的讲解,忽视了护理心理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性,相关专业的学生实践能力相对较差。情境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也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为学生提供了动手的机会,进而提高了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在情境教学法下,教师必须做好教学准备,好的开端十分重要,在一节课程开始时,如果教师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学生才能真正参与其中。护理心理学教师可以设置新颖的标题,激起学生想要探索的兴趣。 案例:教师在讲解“现场急救”知识之前,首先为大家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2014年某国家举办动物表演活动,一头狮子在表演中被驯兽师激怒,随后咬伤驯兽师并冲出表演栅栏,咬伤了几位观众,最后逃走。如果你们当时正在观看表演,在120未到现场之前,你们能为伤者做些什么呢?”这个小故事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也引入了教学内容,教师随后又提出问题:“在急救护理中应该先保护伤者哪个部位,为什么?”通过再次提问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心中存在疑问,希望能在课堂中找到答案。在情境教学法下,学生不仅可以学到教材内基础性的知识,还可以开拓眼界,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 创设情境 护理心理学教师要在课程开展之前充分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合理地进行情境设计,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在情境教学法下,教师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教师要合理地选择教学方法。在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被动地进行学习,学生无法参与到教学中,教学效率低下。情境教学要求学生必须参与到护理心理学教学中,教师不仅要把知识传授给学生,还要把 学习方法 传授给学生,让学生学会自主性学习,而不是被动学习。二是教师要合理地插入案例,创造情境。在护理心理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通过讲解临床病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临床病例均来源于实际生活,是人们经常遇到的现象,这就把课堂知识和生活紧密连接在一起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适当地举例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复习学习过的知识,也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课堂上,教师也可以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让小组成员结合所学内容进行实际表演,并在表演过程中分析自身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在情境教学中,教师要多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缩短师生之间的距离,了解学生的情感变化。 调动积极性 在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是教学的主导,学生先听讲,然后练习,这样不仅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长时间被动的学习,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在情境教学模式下,护理心理学教师需要做好课前准备,搜集教学所需要的材料,设计情境台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热情。教师也可以让学生在课前通过网络等途径查找相关资料,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开拓眼界。情境教学法下,教师可以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增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意识,进而增强班级凝聚力。护理心理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而相关专业的学生缺乏实践 经验 ,传统的教学模式下,理论教学无法和实践教学结合在一起。情境教学模式下,教师可以通过创设教学情境,举例子等方法让学生参与其中,亲身体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教学 总结 在护理心理学课程结束之前,教师可以根据思维模式将教学内容绘制成完整的思路图,如果学生 学习态度 认真就可以记住教师所讲解的内容,在教师总结的过程中跟着教师的思路复习所学过的内容。比如:在教师讲解完“微循环病理”知识以后,可以绘制以下思路图,持续缺氧-乳酸增多-血管扩张,血管依旧保持收缩状态。通过以上改变患者的表现体现为以下几点:一是活血量在逐渐减少。二是器官内部供血量逐渐减少。三是器官功能降低。在总结知识的过程中,教师不能一个人进行分析总结,教师要合理地提出问题,并让学生分析,学会独立解决问题。 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护理心理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教学效率有很大影响。因此,高职院校必须认识到加强教师培训的重要性,加大教师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教师培训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派遣教师外出学习;另一种是邀请专业人士来院举办座谈会,教师可以相互交流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文化素养。高职院校还必须在教师内部设置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教师进行适当地惩罚。 3 结语 如今,护理心理学专业的学生相对较多,高职院校又是为社会输出人才的重要场所。因此,高职院校必须认识到护理心理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已经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师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才能实现有效教学。情境教学法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在该教学模式下,学生可以积极参与到教学中进行角色扮演,亲身感受,小组合作也可以增强学生直接的交流,增强班级凝聚力。在情境教学模式下,学生是学习的主导,教师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教师要适当地提出问题,让学生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除此之外,高职院校需要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护理心理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猜你喜欢: 1. 大学护理心理论文2000字 2. 心理学论文范文1500字 3. 关于护理心理学论文范文 4. 护理心理学相关论文范文 5. 有关护理心理学论文范文

医学精神病学核心期刊有哪些

医学核心期刊是指经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准后公开发行的医学学术期刊。

1、《中国社区医师》:国内发行量最大的国家级综合性医学期刊、中国知网收录期刊、旬刊。

2、《医学信息》:国内发行速度最快的国家级综合性医学期刊、中国知网收录期刊、旬刊。

3、《吉林医学》:创刊历史久远,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旬刊、中国知网收录期刊。

4、《中国医药指南》:国家级科技期刊、半月刊、中国知网收录期刊。

5、《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国家级科技期刊、半月刊、中国知网收录期刊。

6、《内蒙古中医药》:综合性学术期刊、旬刊、万方收据库收录期刊,职称晋升认定期刊。

7、《按摩与康复医学》:国家级优秀科技期刊、中华中医药学会系列、万方数据库收录、职称晋升认定期刊。

8、《中国卫生产业》:国家级医药卫生期刊、月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

9、《中国当代医药》:国家级医药卫生专业刊物、旬刊、中国知网收录期刊。

10、《中国美容医学》: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月刊、中国知网收录期刊。

11、《中国药业》: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半月刊、中国知网收录期刊。

12、《临床合理用药杂志》:综合性医药卫生类学术期刊、半月刊、中国知网收录期刊。

一般三类,五年一评。

《中华精神科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精神病学学术期刊,原名为《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1996起年更名为《中华精神科杂志》。本刊以从事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和科研的高、中级医药卫生人员为读者对象,刊登对精神病学具有导向性、指导性的评论和文章,报道精神病学领域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反映我国精神病学临床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精神病学研究的学术交流。本刊为我国精神科领域内最具权威性的核心期刊,被多个权威数据库和检索系统收录。曾获中国科协第二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中华医学会优秀期刊银奖等。影响因子连续多年排在中国科技期刊的前百名中。国内统一刊号:11-3661/R邮发代号:2-69《河北精神卫生》《上海精神医学》,相信对你有用。不懂的可以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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