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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煤集团的债务违约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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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煤集团的债务违约问题研究论文

虽然违约债券可以获得展期,但这只是为避免交叉违约和信用塌方争取时间。豫能化集团仍需在断臂改革与债务违约之间进行一场自救“赛跑”。 如果将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比作一只蝴蝶,那么公司债券在11月10日违约所引发的效应,对300公里以外的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化集团)来说,可能将是一场风暴。 从二者关系上看,豫能化集团持有永煤控股股份,永煤控股也是豫能化集团的核心骨干企业。如今,永煤控股债券违约,直接波及豫能化集团,后者信用等级由AAA被降至BB,其存续期债券陷入交叉违约风险。 作为河南省最大国企,豫能化集团能眼睁睁看着永煤控股违约而“见死不救”?事实上,在8月份为永煤控股偿还10亿元债务后,超500亿元短期债务压顶的豫能化集团,可能已没有条件继续慷慨解囊。 永煤“求援未果”:豫能化超500亿短债压顶 实质违约10余天后,在主承销商光大银行、中原银行的召集下,“20永煤SCP003”持有人会议于11月23日连夜召开。作为发行人的永煤控股,并没有再次等来豫能化集团的援助。 事实上,在23日晚间的“20永煤SCP003”2020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上,讨论和通过的内容也主要是“关于同意发行人先行兑付50%本金,剩余本金展期270天,展期期间利率保持不变,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并豁免本期债券违约的议案”,并没有提及和豫能化集团有关的内容。 “我们当然希望(豫能化)集团能够有一定动作。”上述永煤控股人士坦言。事实上,就在3个月前,豫能化集团还曾通过发债方式,为永煤控股提供了偿还“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20永煤SCP001)的兑付资金。 在“20永煤SCP001”即将到期之前,豫能化集团在8月14日公布的《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拟募集资金10亿元,所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而这个需要偿还的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就是永煤控股“20永煤SCP001”。 对于为何由豫能化集团发债代偿,永煤集团并未说明。不过,对于身为一家国有独资特大型能源化工集团、乃至河南省最大国企的豫能化集团来说,永煤控股确实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永煤控股在发债资料中提到,公司作为豫能化集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直为豫能化集团的第一大子公司,截至2020年6月末,永煤控股总资产占豫能化集团总资产比例超过50%。 在“20永煤SCP003”于11月10日到期之前,因流动资金紧张,永煤控股未能按期筹措足额兑付资金。没有继续向核心子公司施以援手的豫能化集团,也因永煤控股的违约受到波及——信用等级由AAA被降至BB,其存续期债券也陷入交叉违约的风险之中。 “他们的资金情况我不掌握,但到期的债务也比较集中。”上述永煤控股人士透露。事实上,和永煤控股一样债务沉重的豫能化集团,可能也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豫能化集团的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公司共有货币资金亿元,而流动负债为亿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中短期借款为亿元。 据中金公司统计,永煤控股、豫能化存续债券体量接近500亿元,而且母子公司全部公募债券合计265亿元均设置了交叉保护条款。其中,永煤共15只150亿元,豫能化共10只债券115亿元。 “如果确认交叉违约,可能导致企业短期集中兑付压力进一步加大。”中金公司称。 与此同时,作为永煤控股的控股股东,豫能化集团还从永煤控股拆借了大笔资金。上海清算所网站10月16日披露的《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永煤控股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为亿元,主要为与豫能化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往来款,资金拆借规模较大。 虚胖的“世界500强”:利润主要来自投资收益 从目前来看,在核心子公司爆雷问题上,未及时“施救”的豫能化集团,或许也有自己的顾虑。 身在伊犁的宁凯(化名),对于河南本部的消息了解并不多。但作为豫能化集团二级子公司永宁煤化的一个部门负责人,对集团层面的财务困难,多少还是有所耳闻。 这种困难,甚至影响到职工工资的发放。“前一段资金情况紧张一点,七八月份以后开始逐步正常。”11月中旬,宁凯表示,“今年五六月份,集团公司有一批贷款到期,造成公司资金链紧张,并影响(了)五六月份工资的发放”。 目前来看,虽然渡过了年中的偿贷关口,但身为河南省规模最大的省级煤炭企业集团,豫能化集团的债务压力并未见明显改善。上海清算所披露的资料显示,截至今年三季末,豫能化集团总资产为亿元,总负债为亿元,净资产为亿元,资产负债率达。 从财务状况看,豫能化集团的高负债率,已成为近年来的常态。公司2020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豫能化集团近三年(2017~2019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和。 对于负债率高企的原因,豫能化集团方面提到:近年来由于发行人(即豫能化集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资源整合力度加大,以及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引起发行人的借款规模呈上涨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发行人整体的资产负债率。 如今,对豫能化集团来说,高负债率已是其在发债中必提的一个风险因素。其在最近一次发债中提到:未来,随着发行人的业务开展带来的资本支出,发行人的资金压力将进一步扩大,如果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豫能化集团官网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12月,豫能化集团员工数为万人,拥有煤炭产能8000多万吨、化工产品产能合计1000万吨,拥有大有能源等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集团位居2019年世界500强企业第484位、中国500强企业第119位、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第7位、中国煤炭企业50强第11位。 然而,这家外表光鲜的公司,其盈利靠的并不是规模庞大的产业。发债文件显示,近年来,受煤化工板块盈利能力下降影响,豫能化集团经营性业务利润亏损大增,其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 财务数据显示,2017~2019年及今年前三季度,豫能化集团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和亿元,亏损几乎呈现逐年增大趋势。 豫能化在发债时提及:煤炭业务是发行人业务板块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及行业周期景气度波动等不利因素有可能影响发行人业务盈利能力,发行人面临归母净利润持续为负的风险。 从目前情况看,盈利不见好转的同时,这家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却在持续恶化。 2020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显示,截至三季度末,豫能化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亿元,占总负债的。在一位财会人士看来,这种债务结构并不合理,流动负债越高,代表企业短期内需要偿还的负债就越多,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资金压力也越大。 由于流动负债高企,豫能化集团的流动资产一直无法覆盖流动负债,其最新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和,短债偿债能力指标持续恶化。 此外,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豫能化集团还有非流动负债亿元,主要为应付债券和长期借款,其长期有息负债合计超400亿元。有息负债高企,也让豫能化集团每年的财务费用支出惊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其财务费用分别为亿元、亿元及亿元,对公司利润形成严重侵蚀。 此外,在偿债资金方面,豫能化集团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其融资渠道较为多元,除了发债和借款,还通过租赁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股权融资、股权质押以及信托等方式融资。 不过,在一位不愿具名的注册会计师看来,尽管融资渠道多元,但豫能化集团筹资性现金流净额常年为净流出状态,说明其外部融资环境已恶化。受永煤控股债券违约影响,其债券评级已被评级公司断崖式下调至BB,更可谓雪上加霜。 煤化工“失血点”:700亿资产持续亏损 年关临近,按照永煤控股内部人士的说法,即便工资已经拖欠数月,但他们的当务之急,已经放在了“全力保债券”。事实上,在永煤控股深陷债务沉疴之际,与其在财务上深度捆绑的母公司豫能化集团,显然早已意识到自身的问题。 “企业不消灭亏损,亏损就消灭企业,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早在今年3月24日,豫能化集团召开化工板块亏损源治理动员视频会,豫能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银志在讲话中指出,三年内仍然不能实现扭亏的,就要毫不犹豫关闭退出、挂牌出让,彻底从根源上止住“失血点”。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豫能化集团是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分别于2008年12月、2013年9月经过两次战略重组成立的一家国有独资特大型能源化工集团,主要涉及能源、高端化工、现代物贸、金融服务、智能制造和合金新材料等产业。 结合豫能化集团披露的相关发债信息,刘银志所指的“出血点”,就包括化工板块。本月初,《河南商报》引用一位河南能源(即豫能化集团)改革小组成员表述称,“河南能源(即豫能化集团)煤化工板块700多亿的资产,一直在亏损。” 然而,长期以来,化工板块每年产生的巨额亏损,已严重拖累豫能化的业绩。在8月份的一份发债文件中,豫能化集团提到,煤炭行业周期性较强,公司煤炭板块获利能力仍具备不确定性和波动性,同时公司另一重要板块化工板块持续亏损,2019年,化工板块毛利润为亿元,2020年一季度化工板块毛利润为亿元,存在最近一期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风险。 与此同时,豫能化集团近三年一期(2017~2019年及2020年一季度)的净利润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和万元。 简单对比两组数据不难看出,化工板块显然已是决定豫能化集团整体盈利与否的关键因素。 发债文件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近三年及2020年一季度,豫能化集团化工产业分别实现收入亿元、亿元、亿元和亿元,毛利率分别为、、和,毛利率水平较低,盈利能力较弱。 对于煤化工业务,豫能化集团也顾虑重重,其在8月份的一份募集说明书中提到:煤化工业务上游为煤炭生产行业,下游为钢铁、化工等行业,上游煤炭作为资源性产品,受供给侧改革影响价格呈回升趋势,成本增加,下游受宏观调控及市场竞争等影响,销售价格压力较大,公司的煤化工业务存在着盈利较弱的风险。 政府注资150亿之后:豫能化集团能否断臂求生? “毕竟那么大企业,整个集团也接近20万人,资金紧张应该只是暂时的。”虽然远在新疆,但在宁凯看来,类似于5、6月份债务集中到期,豫能化的困难也只是暂时的。 不过,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显然不如大刀阔斧的改革有效。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豫能化集团也确实正在酝酿一场整体改革。 来自权威渠道的信息显示,今年9月底,河南省副省长王新伟牵头成立的债务化解小组已进驻豫能化集团。 从各方的信息来看,豫能化集团的改革,首先放在了剥离化工资产上。公开资料显示,作为河南省最大的工业企业,豫能化集团化工板块有35家主要化工企业、94套化工装置、18个种类的产品,产能近1000万吨,占河南省化工产业四分之三。2019年,豫能化集团位居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第7位,非央企的第2位。 《河南商报》报道显示,豫能化集团上马化工板块,初衷是实现多元化的业务价值,但是由于主要产品是甲醇等基础化工原料,化工40%是和房地产联系到一起,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大。其次,当豫能化集团入场时,基础化工原料已经供应过剩,后续更是不断有企业布局。 豫能化集团于2017年成立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新材料公司),豫能化集团将旗下所有化工企业打包纳入该公司。启信宝显示,该公司控股化工企业14家,并对53家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 豫能化集团11月2日在上海清算所发布的公告显示,化工板块的剥离具体为:化工新材料公司的股权将被分为4个25%,分别剥离至鹤壁市政府、永城市政府、濮阳市政府和河南装备投资集团。 几乎同时,作为豫能化集团的核心子公司,永煤控股旗下的化工资产,也在划入化工新材料公司后被一并划出。 11月2号,永煤控股发布了资产无偿划转事项的公告。从公告来看,除了将已持有的中原银行全部股份划出外,永煤控股主要将旗下亏损较大的煤化工公司剥离至豫能化集团旗下的化工新材料公司。 从股权关系来看,除了中原银行,其他划出的煤化工公司均为永煤控股并表的一级子公司;从划出标的的经营情况来看,龙宇煤化工、永银化工均为资不抵债企业,净利润为负,对永煤控股的盈利造成较大的侵蚀。 根据豫能化集团2019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无偿划出报表的资产合计涉及的总资产为亿元,占集团2019年度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无偿划转资产2019年实现净利润亿元,占集团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净利润的。 在多位债券和资本市场人士看来,近期豫能化集团和永煤控股的资产剥离、政府增资及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改变,这些都说明公司已经开始了自救之路,且河南省的支持相继落地,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全力保住债券不进一步违约,进而恢复自身的“造血”功能。 然而,“造血”能力的恢复又谈何容易。在对化工资产进行剥离之际,豫能化集团所依赖的煤炭业务,当前并非处于景气周期。中诚信在评级报告中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煤炭下游主要行业开工率不足,煤炭市场价格整体呈下行态势,将对煤炭企业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永煤控股债券违约事件还在继续发酵。永煤控股24日晚间披露,违约债券“20永煤SCP003”获得展期。但前一日(11月23日),“20永煤SCP004”、“20永煤SCP007”均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再次触发了存续债券的交叉保护条款。

永煤控股“意外”爆雷后,多只煤企、城投、地方国企境内外债券发生持续暴跌,投资者对部分企业的信用质量产生质疑,永煤违约引发蝴蝶效应。01 暴跌近日,永煤控股违约后,一些煤企被牵连,旗下债券发生明显异动。其中,平煤股份发行的 “13平煤债”已经连续两日下跌,11月12日跌近8%报78元;冀中能源 “16冀中01”跌近6%报元;阳煤集团甚至取消了20亿公司债的发行。“13平煤债” 历史 趋势债券大跌后,平煤股份将紧急召开投资者会议,表示已经为本月末“18天安煤业MTN001”准备全额回售所需资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现金流充足。除了波及煤企,永煤控股债务违约的影响还在向城投、国企等企业扩散,蝴蝶效应就此展开。11月12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和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美元债持续下挫,创出史上新低;除此之外其在岸市场债券价格也一路下跌,其中“19云投01”下跌约10%至89元,稍早一度触及82元的纪录最低。“19云投01” 历史 趋势 另外,本就处于舆论中心的紫光集团债券继续暴跌,其中“19紫光02”、“18紫光04”、“19紫光01”等均跌逾30%,盘中二次临停;同时清华控股公司债“16清控02”也盘中二次临停,跌超30%报40元;“16清控02”1上交所固收平台显示成交价39元。市场人士认为,如果风险事件不能有效缓解,弱资质地方国企的风险继续出清,投资人信心还会继续受到冲击。由于这些地方国企债券发行量很大,在市场上持仓机构较多,一旦市场投资机构形成一致的风险偏好预期,很有可能在卖出债券的过程中引起踩踏。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启动对永煤控股等相关机构的自律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相关机构违反自律规则的,交易商协会将予以严格自律处分;如相关机构存在涉嫌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的,交易商协会将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02 2100亿债务压顶有人说,作为河南省规模最大的省级煤炭企业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以下简称“豫能化集团”)能眼睁睁看着子公司永煤控股倒下见死不救?其实豫能化集团的债务情况更糟糕。据官网介绍,豫能化集团是一家国有独资特大型能源化工集团,产业主要涉及能源、高端化工、现代物贸、金融服务、智能制造和合金新材料等。豫能化集团拥有大有能源()和九天化工(新加坡上市)两家上市公司,以及一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濮阳绿宇泡绵。豫能化集团官网 近年来,受煤化工板块盈利能力下降影响,豫能化集团经营性业务利润亏损大增,其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2019年及今年前三季度,豫能化集团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亿和亿元,亏损严重且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盈利能力 截至今年三季末,豫能化集团总资产为亿元,总负债亿元,净资产亿元,资产负债率。近年来,豫能化集团的财务杠杆一直维持在很高水平,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债务风险较高。 财务杠杆水平 分析债务结构发现,豫能化集团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总负债的75%,债务结构不合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流动负债高企,豫能化集团的流动资产一直无法覆盖前者,其最新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和,短债偿债能力指标持续恶化。 截至今年三季末,豫能化集团流动负债有亿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一年内到期的短期负债有亿元,短期有息负债合计亿元。相较于短期债务,豫能化集团的流动性异常紧张,目前其账上货币资金有亿元,不能覆盖短期负债,现金短债比为,短期偿债风险巨大。在备用资金方面,截至今年3月末,豫能化集团银行授信总额为2253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超千亿,看似财务弹性良好。银行授信情况 除此之外,豫能化集团还有非流动负债亿元,主要为应付债券和长期借款,其长期有息负债合计超400亿元。在存续债券方面,目前豫能化集团共存续21只债券,规模达亿元,其2021年需要兑付和回售的债券规模超200亿,面临很大债券集中到期压力。存续债券到期分布 整体来看,豫能化集团刚性债务有亿元,以短期有息负债为主,带息负债比为75%。 有息负债高企,豫能化集团每年财务费用支出惊人,2018年至今其财务费用分别为亿、亿以及亿元,对利润形成严重侵蚀。在偿债资金方面,豫能化集团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其融资渠道较为多元,除了发债和借款,还通过租赁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股权融资、股权质押以及信托等方式融资。尽管融资渠道多元,但豫能化集团筹资性现金流净额常年为净流出状态,说明其外部融资环境已恶化。筹资性现金流 作为河南省最大省级煤炭集团,豫能化集团在资源获取、剥离企业办 社会 以及协调金融机构实施债转股等方面得到了省政府大力支持。2017年以来,豫能化集团与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大规模债转股协议,已累计落地170亿元,并且其债转股资金期限多为3~7年,较大程度缓解了资金压力。总得来看,豫能化集团无论从债务负担、财务杠杆水平以及流动性压力方面看,均超过子公司永煤控股,并且受永煤债务违约影响,其已被评级公司断崖式下调评级至BB,外部融资环境急剧恶化,进一步削弱流动性。03 千亿债务违约2018年以来,在金融和政府债务严监管下,外部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前期大量融资,激进扩张的企业债务到期、资金周转困难,爆发债券集中违约的现象严重。今年以来,我国信用债市场已发生119只债券违约事件,违约规模合计亿元,虽违约债券数量较去年下降不少,但违约规模却相当。 历年违约分布 从债券违约行业来看,综合行业依然遥遥领先,今年该行业有48只债券违约,规模546亿元,占据了半壁江山。受市场风险偏好下降、规避情绪加重的影响,民企特别是中小民企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因此在集中违约周期中民企占大多数。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还出现AAA高评级、千亿资产规模国企违约事件,比如华晨控股和永煤控股,其所处行业均处不景气周期。 从单只违约规模看,天房集团的“15天房PPN001”违约规模达亿,为最大单只违约规模债券,其他违约规模超过30亿的债券有5只。和以往相比,2020年房企债务压力不小,“三道红线”压顶再融资受限,今年违约债券中有5家房企,涉及12只债券。2020年是个不平凡的年份,在疫情影响下,企业经营受到重创,债务违约有加速趋势。一些看似“大而不倒”的企业竟然快速扑倒,甚至有“逃废债”的嫌疑,那些倒下的巨头将在债务重组的漫长过程中艰难化债。

债务违约论文参考文献

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同上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中,企业债券市场的规模远大于股票市场。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及其结构的完善,进而影响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 1.企业债券市场占整个债券市场的比重较小。据统计,1991-2002年间,国债发行总额为30331亿元人民币,企业债券总额仅为3050亿元人民币,占国债总额的10%,实际上,国债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的情况,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存在。经济与金融发展历史规律研究也表明,政府债券市场大于企业债券市场似乎是必然的现象。但是,中国债券市场与企业债券发展的差距如此之大,却是十分少见的,它远高于国际资本市场的平均水平。 2.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相对较小。2002年末,包括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托管的债券,再加上凭证式国债,总共为万亿元人民币,债券总值相当于GDP的29%左右。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债券总值与GDP的比例远高于此,如:美国的债券总值占GDP的比例为143%,日本为136%,欧盟15国为82%,全球统计债券相当于GDP的比例为95%.在我国债券总体发行规模小而国债又占相当大的比例情况下,国债发行规模和GDP增长之间保持了较显著的相关关系,国债发行基本上与宏观经济增长态势相一致,而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与GDP增长间不存在正相关,不能对我国GDP的增长作出适应性反应。 3.企业债券融资相对滞后。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来说,企业的价值,在一定范围内,会随着负债的持续增加而上升,企业的融资顺序表现为:内部融资优先于债务融资,债务融资优先于股权融资。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过度依赖股权融资,忽略债券融资,造成了我国企业股票发行的规模远远超过了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即存在有股权融资偏好。这种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滞后性不仅导致了企业融资手段的单一,而且影响到股票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 4.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目前仍采用发行计划规模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具体发行采取审批制的监督管理模式;债券发行进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价格受到管制,如债券利率区间的限制,企业债券的利率在管制下缺乏弹性,无法公允反映债券之间的风险收益差别,使企业债券和其它金融工具之间难以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同时,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受到管制,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受到管制等。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约束和障碍 造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障碍,也有市场约束。 1.政府政策方面。出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考虑,政府赋予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这两大历史使命,而后者又是主要的。企业债券的作用是为企业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而股票和国债同时还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起着重要作用,股权融资和国债由此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由于这种政策的倾斜,在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具体表现为我国债券融资的计划性。国家每年都要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财政货币政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证券市场发展等方面的需要,对股票和债券的发行额度作出总量安排和结构控制,债券发行尤其是企业债券发行长期实行多部门行政审批制,因此,出现一些市场差别问题。 2.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第一,企业缺乏独立财产权,造成部分企业债券兑付困难。由于发行企业债券的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因此并不能真正承担履行债务契约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从融资活动中获得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及企业员工福利待遇的需要,却不能真正承担融资失败的财产责任,一旦融资失败,责任最终只能由国家来承担。第二,一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企业“重股轻债”,缺乏发债的内在动力。在我国,有资格上市的公司基本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国有股一般占控股地位,而国有产权所有者缺位,这种特殊的产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公司经营者的目标常常并不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者自然首选股权融资,后选债务融资。 3.企业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我国债券二级市场由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组成。由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接纳企业债券,原来可以交易企业债券的地方性交易中心又被关闭,企业债券的流通与转让只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一条路,但是证交所的上市规定又非常严格,存在许多不必要的限制条款,绝大多数企业债券无法流通和转让。截至2003年11月,在深、沪两个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24只,日成交额平均不足5000万元人民币,每只债券的日成交量只有几手至几十手,有的甚至没有成交。如此小的交易量,对于整个企业债券市场而言,可以说几乎没有流动性,影响到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从而使债券市场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市场发展也受到 4.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发展滞后。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与成熟,主要表现企业债券评价体系是否规范。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都是由拥有独立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并完全靠出售自己的评价结果来盈利生存的信用评级机构独立进行的。我国信用评级也存在一些问题,并没有完全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债券评级机构不对评估结果承担无限责任,这就导致一些评级机构为了达到盈利目的,出具虚假评级。第二,我国信用评级机构不仅所受约束比国外评级机构少,而且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价出的信用级别的参考价值较低。 三、发展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 1.积极推进企业债券市场的对策建议。政府在政策上应支持企业债券的发展,大力推进债券发行制度的市场化建设。企业债券发行应向核准制、注册制过渡,改变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期限和利率水平由政府决定的状况,不论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及规模大小,都要由企业自己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偿债能力和融资需要,以及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债券发行的利率水平和还债期限,以便使各发行主体的信用差别得到显示,提高企业债券应有的供给弹性和价格需求弹性。政府对债券市场的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担保、受托人和信息披露等法律制度体系,形成对公司发行债券的硬约束,降低违约风险。同时,要鼓励发债企业在利率形式、债券形式、付息方法、期限品种结构等方面不断创新,以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2.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宗旨是实现财产权的分散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途径则是大力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等。只有经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真正市场主体,才能转变“重股轻债”的观念,才能真正承担债券融资的风险与责任。这是发展、壮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以防止企业负债率过高和财务风险过大,约束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风险,确保债务本息能够得到正常支付。 3.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国外的经验表明,随着债券流通性的增强,投资者会自动增加投资的需求。因此,发展我国企业债权市场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1)要加快债券二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首先,应配合利率市场化进行改革,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防止垄断定价,逐步放开企业债券转让流通价格。其次,对场外交易市场和场内交易市场予以明确的定位,不同发行方式和规模的企业债券可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市场。(2)要搞活我国企业债券流通市场,还必须培育大量的机构投资者。应允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用评级较高、风险较小而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企业债券;考虑设立企业债券市场基金,专门支持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债券市场引入更多的资金。此外,还可以在企业债券市场试行做市商制度。由承销商担任做市商,不仅可以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而且能够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 4.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为了方便投资者判断债券风险、了解发行主体和市场的有关信息、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和对称性、保证市场运行公正合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必须充分发挥信用评级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一是建立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制定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级方法,以便各个评级机构共同遵守,保证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统一性。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评级机构。国家可以委托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三是引入国外信用评级机构。这样可以在竞争中不断地提高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市场信誉,最终形成公允的信用评级体系。四是在信用评级责任方面,将评级的公允性完全交给中介机构,而监管部门只需对评级机构进行监管,由市场来决定评级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耿志民。中国机构投资者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黄少安,张岗。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分析。经济研究,2001(11) 3.江春。产权制度与金融市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4.何德旭,李武。关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的思考。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8)参考资料: 回答者:335171925 - 助理 二级 4-11 12:35一、 证券市场对于农业发展的功能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作为市场经济的高级发展形式,证券市场浓缩和凝聚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核心要素和基本价值观念,它应该而且可以为农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 筹资与投资功能筹资与投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能够迅速地把分散在社会上的闲散货币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供长期使用的资本,用于生产和经营,从而开辟了不同于间接融资(银行贷款)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这些股票、证券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直接投资工具。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改变社会资金配置方式,开辟农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利于克服农业发展的资金制约。 (二) 转制与监督功能 证券市场还具有促使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的功能。证券市场对经营主体有一定的要求,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必须先改制成为股份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的机制来运作。企业要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要有良好的业绩。这就使企业时时处在各方面的监督和影响之中。这些监督包括:①股东的干预。股东作为投资者必然关心企业的经营和前途,并且通过授权关系或“用脚投票”实施他们的权力。②股价升跌的压力。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股价,股价提高,对公司是一种激励;经营不善产生的价格下跌可能导致外部接管,在这种制约下,管理层不得不认真地为公司服务,股东的权益因此得到相应的保护。③社会的监督,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制约,所有这些制约,促使上市公司形成健全的内部运作机制。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助于促进农业企业的机制转换,培育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要求它具有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优越的组织形式。相比而言,上市公司具有体制上的优势。对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培育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2)启发和影响各类农业经营组织的企业化转变。证券市场不仅培育农业大中型上市公司,而且以它的标准、效率启发和影响着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经营方式有较高的效率,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方式逐步向面向市场的农业企业经营方式转变;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者逐步向具有市场意识、投资意识、管理意识的农业企业家转变。 (三) 资源配置与结构调整功能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会引导资金流向效益好且有发展潜力的部门或企业,从而发挥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功能。在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缺乏一个引导资源尤其是资金流通与配置的市场机制。证券市场恰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在证券市场上,资金在利益的引导下流向效益好的行业、企业,抛弃收益率低、缺乏增长潜力的证券,从而实现包括资金在内的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消除行业壁垒,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要进入证券市场,要在证券市场不被冷落,必须先要成为能够赢利的行业,成为比较效益较高的产业。在过去农工商脱节、供产销分离和农业劳动力过多的情况下,农业部门仅限于原料性初级产品生产,加工和运销环节的增值流向了工业和贸易部门。然而,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条件下,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市场地位可以大大提高。资源配置功能促使农业必须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增强赢利能力。(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农业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中,存在不少重复建设项目,造成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重复建设是计划经济和部门分割的必然产物。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导致重复建设的旧体制还会发生作用。利用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的弊端。这是因为,首先资本的趋利动机会冲破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部门分割,促进资源的自由合理流动;其次,证券市场大范围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 分散风险功能 证券市场通过提供各种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既给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同时也提供了分散风险的渠道。首先,融资方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实际上将其风险部分地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股东越多,单个股东所承担的经营风险就越小。其次,投资方可以根据不同偏好,通过买卖证券和建立投资组合来转移和降低风险。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解决了投资者难以变现的后顾之忧,证券市场的出现,为各种长短期资金相互转化和横向资金融通提供了媒介和场所。人们可以用现金购买有价证券,把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人们也可以卖出有价证券,将其变为现实购买力,以解决即期支付的需要。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农业生产的根本特征决定了它所特有的生产周期长、存在自然灾害等风险。证券市场的分散风险功能有利于化解农业企业的风险压力,有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 (五) 社会功能 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证券市场还有其超越经济领域的社会功能。首先,证券市场的出现加速了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现代化的发育过程,广泛而深入地传播了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和价值观念。其次,证券市场成为联系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与公民切身利益的纽带,起到了社会凝聚作用。证券市场是政治、经济的“晴雨表”。国际形势、国家政局、体制改革、经济增长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投资者的投资收。81.证券市场与中国农业发展益,也都会在证券市场中得到反映。证券市场的走势,投资者的心态、倾向也会反馈到国家有关部门,从而影响有关决策。同时,从自身利益出发,企业、投资者必然对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形势、企业经营状况保持高度的关切,并且成为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坚定支持者。 这一功能对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加强政府和公众对农业的关注。在证券市场上,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天会吸引千家万户的注意,投资者会因此而更加关注农业政策、农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证券机构更会认真研究农业方面的信息,关注农业企业的经济活动。而这些信号会反馈到决策层,从而影响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执行。(2)促进农业部门经营观念的创新。证券市场浓缩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农业与证券市场的联连,带来了经营观念的变化。例如,从只重视产品经营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既追求利润最大化,也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从只重视土地、农具等有形生产要素,到重视股票、债券等无形生产要素等。这是经营观念、思维方式的重大进步和创新。综上所述,证券市场为农业注入了多种现代生产要素,农业需要证券市场。同时,证券市场也需要农业的参与。农业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在于:①没有农业的参与,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将大为降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将大打折扣;②农业所形成的食物与纤维系统是世界最大的产业部门,没有它们参与,证券市场是不完整的;③农产品市场是永不衰落的市场,农业为证券投资者提供了适宜长线投资的工具,有利于减少证券市场中的短线投机行为。 二、 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途径 (一)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途径 股票市场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主体。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尚未充分发育的情况下,股票市场率先支撑起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我国农业对证券市场的利用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进行的。至1999年底,共有57家农业概念的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其主营业务和资金投向涵盖农产品加工、畜牧饲料、种植、种子、渔业、水产养殖、林业、农产品流通、化肥、农用机械等领域,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步骤是:1.农业企业化。农业企业化的含义是:加快推动各种资源向农业产业化转移,对各种商品化农业的经营性资产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企业组织形式。企业化是农业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前提。农业经营性资产必须经过企业制改组,才具备进入股票市场的条件。 2.农业企业股份化。农业企业股份化是指农业企业建立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农业进入股票市场奠定微观基础。农业企业股份化过程表现为多种形式,例如,农户联合兴办股份化的企业;对乡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农户取得股东资格;农户以其交售的农产品或服务参股龙头企业,作为优先股东,分享企业利益,不参与管理;专业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农业产业化链条不同环节的企业间相互持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必须指出的是,农业企业化过程是一个多样化的过程,是一个多种模式并存的过程。由于历史的、自然的原因,我国农业经营必然存在多种组织形式,农业企业也会表现为不同形态。这种多元化的组织结构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都会存留下去。 3.农业股份公司证券化。(1)扶持现有农业股份公司上市。在农业企业股份化的基础上,扶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股份公司进入国内外股票市场发行股票,走上资本经营的“快车道”。通过股票市场的筹资功能,募集资金迅速扩张企业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股票市场的转制功能,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断培育优质资产,改良弱质资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并运用并购、重组等资本经营手段,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通过股市的巨大影响,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扩大企业的无形资产,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让农业上市公司成为产业化经营的有力的龙头。 (2)组建新的农业股份公司并促使其上市。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可侧重发展3种类型:一是大型。主要是原来国家部委直属的大型农贸加工、流通、进出口企业,经改组上市。二是精品型。选择若干著名的农业精品如砀山梨、涪陵榨菜等,组建农业精品股份公司上市。三是高科技型。把我国农业高科技成果、农科基地组成高科技农业股份公司,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科技含量。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随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深化,农村资产得以量化,产权得以清晰,非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可以通过证券化,在产权交易市场流通转让。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亟待建立。一个规范化的、有约束力的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有效节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复建设,为大范围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创造条件,使股票市场与产权市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实现有效联连,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效率和规模。 (二)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途径 中国债券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和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股市,更不能和银行信贷相提并论。中国企业对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是很低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至今为止还未有一家农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我国应重视和加强对债券工具的运用。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主要方式有3种:①发行公司债券。②发行经营型的基础设施如路、桥、水库等项目债券。③政府发行农业专项债券。目前,可供农业产业化选择的债券类型主要是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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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商贸企业财务管控力度的措施与方法论文

摘要: 国际经济形势多变、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给我国商贸企业的发展带来挑战。商贸企业同其他行业相比竞争更加激烈,商贸企业只有审时度势、抓住机遇,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财务管控能力,创新管理方法,重视内部控制等管理活动,才能够提高企业财务质量,实现商贸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让企业在同行业的竞争中取胜,让企业与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相适应。本文从商贸企业行业特性出发,分析商贸企业财务管控的现状和问题,提出提升财务管控的措施和方法,以期促进商贸企业的长远稳健发展。

关键词: 商贸企业、财务管控、财务质量、措施方法

商贸企业的财务活动是其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如果企业财务活动的管控措施缺位,可能造成企业管理混乱,出现管理漏洞,造成企业产生不必要费用或损失,甚至会出现法律或者诉讼风险,进而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企业战略目标更无从谈起。所以,商贸企业财务工作者要提高财务管控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提升财务管控的力度,对财务管控的要素要认真研究,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控制能力。

1、商贸企业行业特性概述及市场环境分析

我国商贸企业行业特点是数量多、规模小,产业布局分散、市场经营内容多样、市场细分等,企业处于各产业链的中下游,产品呈现快进快出,资金快速周转,竞争激烈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商贸企业的财务管理,管控也必须符合行业特点。

现在的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在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商贸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更加复杂多变,交换的商品从实物商品延伸和衍变到技术、信息等无形商品上来。同时,由于企业一体化的需求中,资本和人力资源的也不断地参与进来,市场经营内容呈现多样化的态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正逐渐进行消费细分,为满足消费者细分,商贸企业也正在不断进行细分。全球贸易下,商贸企业的格局更加宽阔,市场的变化也更难预测。

加入世贸组织十多年来,对扩大出口和引进外资等方面效果显著,进一步加深了我国的改革开放,我国商贸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管理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给商贸企业,特别是对外贸易环节提供了政策机遇,然而,随着世界各国的贸易政策的变动,市场需求变化、外部竞争者介入、利率、汇率变动、产品价格波动等,使我国商贸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更加复杂化。商贸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意味着该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只有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才能够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与瞬息万变的市场环节相适应。财务工作者优化财务工作,更好地控制商贸企业的财务风险,拓展业务形式和内容、控制贸易业务,把财务管理渗透到贸易业务的各个环节。

2、提升商贸企业财务管控的重要意义

可以提高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

良好的财务管控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直接体现,商贸企业应通过对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进行分析,识别自身优势和劣势,排除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根据市场变化导向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进而确保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使得商贸企业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从而确立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

可增加企业对外合作机会

加入世贸组织、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都是我国在对外贸易方面释放的政策红利。近几年,随着外资引入力度的逐渐加大,一些发达国家的国际商贸企业涌入中国,寻找优秀企业作为合作伙伴。商贸企业应顺应发展,通过提升企业的财务管控力度让企业在管理思路上与世界趋同。这样才可以增加自身的竞争力,更多的吸引外资,给企业增加对外合作机会。

可促进行业的整体发展

商贸企业做好财务管控工作,可以促进行业的整体发展,整个行业良性发展,也可以给商贸企业提供健康的生存空间。商贸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在企业内部管理上存在不足,各种对企业发展不利的'因子经过长期的渗透,对企业提升财务管控力度是一种束缚,对贸易行业的良性发展也是一种制约。

在企业发展的历史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到有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都是对财务管控工作的重视不足,对财务管控的作用和意义体会不够而引发的。在部分商贸企业里,业务及规模发展迅速但各项财务管理水平跟不上,导致企业最后经营不畅、甚至倒闭,就是我们常说的,“步子迈大了,摔了跟头”。所以说,提升商贸企业的财务管控力度是企业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不跌跟头的保障。实践表明,商贸企业应该从企业自身情况出发,寻找适合企业的财务管控方法和措施。

3、财务管控中的问题及其原因

财务管控按功能可划分为制度、人员、权限、审计及风险管理等。现着重分析这几个方面的问题。

在制度管理上,有的商贸企业在财务制度建设不完善,采取粗放型模式;或者虽然具备财务制度,但缺乏执行者或者执行不到位,最终导致企业不可持续。

在人力资源管理上,财务用人唯亲,忽视了对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缺乏系统性、持续性后续教育,缺乏胜任能力教育导致员工选择错误会计处理或工作效率低下,甚至使企业面临法律、财务风险。

权限管理存在不相容岗位,致使舞弊的发生;组织机构臃肿、多头管理,且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系统,致使决策缓慢,容易错过投资最佳时机。

在审计工作上,未设置审计机构或将审计机构置于财务部门管理之下,致使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失去了审计的监督作用,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影响了商贸企业的经营管理质量和整体性。

在风险管理上,未形成有效的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更多的是在风险发生后进行减少损失方面的处理,而缺乏全面的风险防控,在外部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的大环境下,商贸企业对市场的依附度越来越高,风险防控也越来越困难。

我国的贸易行业里,销售额是企业效益的数据体现,销售额也几乎成了衡量企业的唯一标准。在长期的企业管理中,商贸企业形成了重营销、轻财务的工作作风,在人员、资金管理等基础工作上缺乏规范,未能开展全方位的财务管控,致使企业遭受损失,甚至亏损。例如笔者所在的企业,由于决策层在销售任务压力下,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选择了大幅降价销售,以销售价格换取销售量,进而取得现金流,直接导致当年亏损3亿元。

缺乏财务管控意识。商贸企业的领导层在开展工作中缺乏财务管控意识,对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未能够给予重视,未实施有效的财务管控措施,导致财务支出管控不严,进而导致企业亏损。实际工作中,只要有财务活动,就会需要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意识的淡薄是企业财务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对企业的业务发展也会有所波及,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生存。

制定财务决策失误。在财务决策方面,科学的财务决策是基于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信息的分析基础上得到的,需要可使用的准确的财务信息。而财务管控措施的缺位,必然导致对经营数据和信息的失真,决策层的科学决策也就更无从谈起了。由于决策失误导致的经济损失对于企业往往都是致命的。

资金流动性较差、资本结构不合理。商贸企业的日常经营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来维持。如果资本结构不合理,仅仅依靠借贷持续经营,贸易资金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不强,债务利息数额大等财务状况都会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利。

4、提升财务管控的措施和方法

财务管控包含多个要素,并且各个要素在具体的企业业务流程中有可能相互渗透,或有交叉。这就要求商贸企业要分析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并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识别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有针对地选用和实施战略规划,弥补自身的缺陷,在市场中进行竞争。现围绕组织规划、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全面预算、风险防范、内部审计控制等展开分析。

重视财会工作,提升业务素质

企业管理层应当重视财务管控的作用,支持和推进财务管控工作在商贸企业中的推行。管理者要更新财务管控观念,确立财务管控的核心地位,发挥财务控的职能。企业要选用胜任能力与职业道德素质兼备的财务人员,任人唯贤。这就要求财务工作者不仅精通财务专业知识,熟悉企业内部控制流程,企业财务制度,精通国家财税制度,还要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增强对外部环境的敏感度。

信息化管理可以让资金管理、存货管理、预算管理、物流管理等具体工作更有效率,让成本控制、考核监督等工作更具有说服力。在此基础上的财务管理可以让领导层的决策依据更可靠,以准确的数据从各个方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

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制度建设

商贸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战略调整企业的组织架构,构建层级清晰的管理框架,各个管理模块要设立专职机构或人员,明确部门、个人的责、权、利,推行问责制度。在构建商贸企业的组织架构时,要加强资金流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仓储管理、物流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要权责分明。要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进行梳理,即要明确责任,又要发挥部门合作的优势。本人所在的企业正在尝试销配装一体化模式,销售部,经营部,财务部,售后部跨部门协作,目的是节约公司物流成本。

商贸企业要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内部财会制度,制度的制定要规范、明确并具有指导意义。制度的制定也应该从大处着眼、从细处入手,才能保证制度的全局性和科学性。此外,在制度贯彻和执行中,应监督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效力。

强化风险管理工作

贸易行业的竞争加剧,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很有必要。首先要减少经营者责任风险,管理者要对商贸企业财务经营的具体环境进行分析,根据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盈利能力等数据指标调整经营策略,减少存货积压、应收账款违约、预付账款增加、成本上升、债务担保违约等情况发生的概率。财务风险管理应考虑可以一切引发企业财务风险的事件和要素,对各项财务风险的诱因进行排查,有可靠的风险预警和防控系统,有及时的风险处理手段。本人所在的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确立了先款后货的原则,当客户信用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以客户年度返利为抵押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从而规避了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在债务担保方面,为下级客户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也采用此种方式,并进行专款专用,从而规避了下级客户的违约,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商贸企业在实施风险管理时应以企业资金安全为原则,兼顾商贸企业长期、短期利益,认真权衡成本与效益,把风险防控和处理都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做好预算管理和投资管理工作

商贸企业的预算管理可以促进企业正规化,企业要在筹资、投资、经营等过程中贯穿。企业财务预算由销售、采购、费用、现金流量等指标组成。商贸企业应以企业目标利润作为预算目标,以预期销售为预算编制基础,综合考虑市场、法律、消费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对企业资金筹措、使用进行管理,以减少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财务预算是实施财务控制的依据,商贸企业的预算管理应确定企业主要发展指标。财务预算执行时应进行目标分解,并依据预算方案对实际活动进行控制和管理,发挥预算监督的职能,形成以预算管理的定量约束经济行为的环境。

建立审计监督机制,重点把控资金管理

商贸企业的审计工作首要条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将审计部门置于企业股东直接领导之下。将审计工作从企业管理者手中脱离出来,可以在商贸企业内部成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秉持公正、科学的态度,开展评价和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必要时也可以聘请外部独立的审计部门,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商贸企业的资金使用量大,业务流程复杂,要调整资金结构,合理确立筹资结构。首先,要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提高财务部门对资金的调控力度。其次,要掌握资金动向,跟踪销售环节的货币资金回笼环节。对各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要实时监控,了解使用细节,对大宗交易资金、重大业务资金的启用要在保证企业资金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

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和控制工作

成本管理能力关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科学的缩减成本、减少费用和损耗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在部分商贸企业中,由于缺少整体性管理,资源闲置、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财务部门要从先进的成本管理方法,如量本利分析法、全成本和算法、作业成本法等,寻找适合商贸企业的成本管理方式,注重过程的控制,从经营活动的源头进行成本控制,把成本控制实施在业务的各个流程和环节。例如对采购活动、物流活动、仓储活动、管理活动进行作业成本分析,减少不必要活动,增加有价值活动。销配装一体化则是作业成本分析的例证,减少运输环节,控制物流费用,从而控制成本支出。在销售环节,对于广告的投入效果要进行分析,减少无用的广告投入,如某公司将广告宣传重点放在上海外滩震旦大厦的电子广告牌中,而减少了纸质媒体,楼宇广告,在总体投入不变的情况下,销售额取得了重大突破。对于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管理费用进行事前审批,极大地减少了不必要浪费现象。

5、结束语

商贸企业是商品流通环节的重要经济主体,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商贸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方面也肩负着推动和促进的职能。商贸企业发展和经营的状态,与人民需求的满足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商贸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变幻复杂,限制了企业的自然生存和发展。在商贸企业的财务管理和控制过程中,财务工作者应优化管控,以追求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从全局的视角出发,合理定位财务管理的广度和深度,运用内部控制,优化重整企业的资源,提升管理质量,对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开展运筹协调,对经营中产生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运用有效的策略和手段进行针对性解决,促进企业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晓庆.经营风险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研究[D].江西农业大学,2011.

[2]豫玲.谈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1(2):109-110.

[3]卜献勇.基于企业财务管理提升企业经济效益[J].商场现代化,2015(7):200-201.

[4]李晓慧,何玉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理论、实务与案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上市债券违约案例研究论文

近期,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频发,其中不乏“技术性违约”事件。本文从技术性违约的含义入手,通过分析债券违约事件中典型的技术性违约案例,认为目前市场上对“技术性违约”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读,以期能给读者对“技术性违约”带来相对清晰的认识。

一、技术性违约的含义

国内外评级机构对违约的定义均较为详细,然而却极少有评级机构对“技术性违约”进行严格定义。

从境外的评级机构看,仅穆迪给出了较为详尽的定义。穆迪对技术性违约的定义是指除了支付本金和利息,未能履行债券发行契约所载条款,例如超过最高杠杆率或未达到最低债务覆盖倍数等。穆迪强调,技术性违约不属于债务违约,除非债务人不能修复这些财务指标,且当这些财务指标要求未满足约定的情况下触发债务加速清偿条款,而债务人不能履行时,则属于违约。另外,穆迪认为因纯粹技术上的原因或管理失误而导致长期债务未能及时兑付的情况不算违约,只要不影响到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并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例如,1~2个工作日)得以补救。

从穆迪的定义,可以看到技术性违约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承诺企业应达到或保持的某种状态,例如财务指标承诺等,此类契约条款是投资者保护的一种形式。违背该类契约条款,可以通过补救修复,不影响债券的存续。若补救失败,则可能触发提前还款条约,若可足额兑付则根据协商时间债券到期清偿;若不能足额兑付,则构成实质性违约。某些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违背则会跳过技术性违约一环,直接触发加速清偿条款,从而引发违约。境外债券市场上对技术性违约的界定基本上遵从此法。

国内相关研究中,《信用评级》[1]一书较早的对技术性违约定义,认为:“技术性违约是指除了支付本金和利息,未能履行债券发行契约所载条款,例如未能维持规定的偿还基金。”但未对技术性违约进行进一步的阐释。上述定义基本与穆迪对技术性违约的定义一致。

二、中国债券技术性违约的典型案例

根据穆迪和《信用评级》一书中的定义,对中国国内企业发行债券违约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国信证券(行情002736,诊股)(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的点心债违约和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违约构成了典型的技术性违约。

国信证券香港全资控股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发行一期12亿人民币的点心债,由国信证券以维好协议(keepwell deed)担保,债券发行文件对发行人和担保方的合并净资产设有分别不低于100万美元的限制性条款。而在2016年2月,审计公司的测试显示,国信证券香港子公司的合并资产净值已低于100万美元的红线,而国信证券增资未及时落实,从而引发技术性违约。国信证券于4月1日公告完成增资,将注册资本有亿港币增至亿港币,化解了本次风险,使得此次事件未引发实质性违约风险。

点心债发生技术性违约的还有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滨海建投”)下属的离岸SPV,引发技术性违约的原因与国信证券类似,事件的解决方式与路径有所不同。滨海建投通过请求债券持有人豁免限制性条款并支付一定金额同意费的方式解决了此次危机。

上述两个案例表明,技术性违约虽然可以认定为不属于债券违约,但技术性违约事件发生后如果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实质性违约。而近年来在中国债券市场发生的所谓的“技术性违约”事件,基本都不构成技术性违约。

三、结论

对于国内债券市场上出现的所谓的“技术性违约”,多数为国内媒体在不理解其确切含义上的误读。目前国内市场所称的“技术性违约”并不符合国际上对技术性违约的通常认知,而更符合实质性违约的特征。

同时,对于发生债券延期一两天支付本息的情况,亦不能简单妄断一定是实质性违约。一方面需要结合违约的定义,另一方面还需要判断是否属于纯粹的技术上的原因或纯粹的管理失误,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意愿是否发生实质上变化。因此,对于技术性违约的界定,还需进行更为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违约事件的逐步常态化,“违约”这一概念也已被市场、媒体和投资人所熟知,但对于其更深层次的含义,却未必能够理解。因此,评级机构作为专业的金融服务机构,一定要在深入研究、准确判断的基础上,正确引导市场言论,而不应人云亦云。

一是我国股票债券市场发展的基本情况;二是我国上市公司债券融资的政策法律环境及国际环境;三是债券融资的机遇与挑战关键点;四是融资风险控制与融资收益间的措施。

上市公司债务违约及风险防范的研究论文其实是非常难写的,并不好写,因为作为一个债务违约和风险防范的研究性的问题,需要涉及多方面的考证和材料收集。要有很多的数据提供

央企债券违约风险可控研究论文

央企债券零违约,不同的企业发布的债券风险是不一样的,央企国企这些单位基本上没有违约的风险性很低,但是同时收益率也没那么高大,部分企业发行债券的目的,无论是短期还是中长期都是为了筹集资金,但是到底是为了什么,那就得区分情况了。

有这种短期的短期是流动资金,因为企业缺少流动资金,现在可能是生产采购等等需要一些流动资金,短期的风险性比较低,就是三个月或者半年的这种,但是就算是风险性比较低,利率肯定也是比银行的要高的,不然的话大家不会冒着一定的风险去买企业的债券,到时候企业以自己所做的这个投资项目的利润作为保障,或者说以自身的信誉作为保障来偿还这个债券,大型的私企基本上都没有问题,国企央企之类的更是不会有问题。

国企央企所募集的债券更多的像是长期债券就是三年5年的这种,而且给的这种利润率都是比较高的,因为时间很久,就算是国企央企之前没有过违约的这种例子,但是占用了用户的这笔资金,很长一段时间让用户损失流动性,如果这个利率的回馈上不能给予一定的上调的话,大家肯定也会考虑减少购买或者不购买,因为这么长的时间如果有什么其他好的机会的话,自己不能动用这笔钱,那就丧失了投资机会。

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显然都是为了筹措资金,企业缺钱现在就要筹钱,通过发行债券方式并不会影响企业的股权,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股权结构风险,货运筹措资金,所以这相对来说是一个好的办法,如果是增发股票在市场上突然出现大量的新股,那对企业的股权结构是有影响的,甚至有可能出现散户收购多加散户联合,然后争夺企业主导权的这种问题不止一次的发生过,但是债券就没有这个风险,就是到期了给人家本金和利息就可以了。

如果你有相应渠道能够买得到的话,国企央企的债券其实还是相当可以考虑的,因为这个利润回报要比你把钱存在银行好得多,而且国企银行企业基本没有出现过违约的情况,你的债券都能及时兑付,到期了无论是本金还是利息都能给你,所以你你也不必担心这个风险性的问题比炒股之类的安全性要高得多。

发行债券既能够筹资,又不会对股权结构产生影响;为防止股权稀释,发行债券是比“发行股票股权稀释”理想的融资手段。

发行债券主要是为了筹集资金,这就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作用有些相似,是为了企业的生产发展。

浅析债券投资的风险及防范摘 要 债券投资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各种债券进行的对外投资,是一种风险性投资,其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可分散风险和不可分散风险。投资者必须全面认识各类风险,并采取多种方式规避风险,力求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使投资收益最高。 关键词 债券投资 风险 防范 债券投资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各种债券进行的对外投资,它是证券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债券按其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指债券预期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及变动幅度,债券投资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与债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总风险可分为可分散风险和不可分散风险。1 债券投资风险的表现形式 不可分散风险 不可分散风险,又称为系统性风险,指的是由于某些因素给市场上所有的债券都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具体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债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债券价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政府对本国债券市场的发展通常有一定的规划和政策,以指导市场的发展和加强对市场的管理。政府关于债券市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应该是长期稳定的,在规划和政策既定的前提条件下,政府应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引导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税收风险 对于投资免税的政府债券的投资者面临着税率下调的风险,税率越高,免税的价值就越大,如果税率下调,免税的实际价值就会相应减少,则债券的价格就会下降;对于投资于免税债券的投资者面临着所购买的债券被有关税收征管当局取消免税优惠,则也可能造成收益的损失。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市场利率的可能性变化给投资者带来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债券是一种法定的契约,大多数债券的票面利率是固定不变的,当市场利率上升时,会吸引一部分资金流向银行储蓄等其他金融资产,减少对债券的需求,债券价格将下跌;当市场利率下降时,一部分资金流回债券市场,增加对债券的需求,债券价格将上涨。同时,投资者购买的债券离到期日越长,则利率变动的可能性越大,其利率风险也相对越大。 通货膨胀风险 由于投资债券的实际收益率=名义收益率-通货膨胀率。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随着商品价格的上涨,债券价格也会上涨,投资者的货币收入有所增加,会使他们忽视通货膨胀风险的存在,并产生一种错觉。其实,由于货币贬值,货币购买力水平下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也会下降,当货币的实际购买能力下降时,就会造成有时候即使我们的投资收益在量上增加了,但在市场上能购买的东西却相对减少。当通货膨胀率上升到超过债券利率水平,则债券的实际购买力就会下降到低于原来投资金额的购买力。 可分散风险 可分散风险又叫系统性风险,是指某些因素对单个债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具体包括信用风险、回收风险、再投资风险、转让风险和可转换风险。 信用风险 当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为信用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公司债券中,公司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完全履约支付本金和利息,则债券投资者就会承受较大的亏损,就算公司的经营状况非常良好,但我们也不能排除它存在财务状况不佳的可能性,若真有这种可能,该公司的还本付息能力就会下降,那么就会发生它不能按约定偿还本息,从而产生了信用风险。 回收风险 对于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债券票面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而发行公司提前收回债券,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从而产生了回收性风险。 再投资风险 由于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将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0%,短期债券利率8%,为减少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6%,就不容易找到高于6%的投资机会,从而产生再投资风险。 转让风险 当投资者急于将手中的债券转让出去,有时候不得不在价格上打点折扣,或是要支付一定的佣金,因这种付出所带来的收益变动就产生了转让风险。 可转换风险 若投资者购买的是可转换债券,当其转成了股票后,股息又不是固定的,股价的变动与债券相比,既具有频繁性又具有不可预测性,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在经过这种转换后,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将会增大一些,可转换风险因此产生。2 债券投资风险的防范 合理估计风险的程度 在进行投资之前,投资者应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去分析投资对象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 (1)从宏观方面,必须准确分析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的变动情况;了解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特点、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动趋势;关注银行利率的变动以及影响利率的各种因素的变动。 (2)从微观方面,首先要从总体上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其次要对影响国债或公司债券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对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来说,充分了解企业的信用等级状况、发展前景和经营管理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其中公司的信用等级状况可由专业的债券信用等级评定机构完成,其余的各种因素必须依靠投资者在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后,才能得出较为准确的判断风险的结果。 全面确定债券投资成本 确定债券的投资成本也需要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开展,债券投资的成本大致有购买成本、交易成本和税收成本三部分。 (1)债券不是免费的,我们要获得债券还须等价交换,它的购买成本在数量上就等于债券的本金,即购买债券的数量与债券发行价格的乘积,若是中途的转让交易就乘以转让价格。对附息债券来说,它的发行价格是发行人根据预期收益率计算出来的,即购买价格=票面金额的现值+利息的现值。对贴息债券,其购买成本的计算方法为:购买价格=票面金额×(1-年贴现率)。 (2)债券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就进入二级市场进行流通转让,如在交易所进行交易,还得交付自己的经纪人一笔佣金,不过,投资人通过证券商认购交易所挂牌分销的国债可以免收佣金,其他情况下的佣金收费标准是:每一手债券(10股为一手)在价格每升降元时收取的佣金起价为5元,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经纪人在为投资人办理一些具体的手续时,又会收取成交手续费、签证手续费和过户手续费。 (3)我们还需要考虑的是税收成本,虽然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是免税的,债券交易也免去了股票交易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但我们投资公司债券时要交纳占投资收益额20%的个人收益调节税,这笔税款是由证券交易所在每笔交易最终完成后替我们清算资金账户时代为扣除的。 准确计算债券投资收益 债券的投资收益包括利息、价差和利息再投资所得的利息收入。这仅仅只是其名义收益,即投资债券的名义收益=面值×持有年数×债券年利率+价差+利息,这里的价差在债券溢价发行的时候应该是负值。但实际上,收益是一个社会范畴的概念,它必须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的变化,或者说成通货膨胀因素,所以,当我们来计算实际收益时,还必须剔除通货膨胀率或价格指数,即实际收益=名义收益/价格指数,这样才能准确计算债券投资收益。 把握合适的债券投资时机 所谓把握合适的债券投资时机是指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一方面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即自己单位或个人能够支配的长期资金数量,一般而言,我国大部分单位能够支配的长期资金十分有限,能用于债券投资的仅仅是一些暂时闲置的资金。采取期限短期化既能使债券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又能取得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由于所投资的债券期限短,投资者一旦需要资金时,能够迅速转让,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采取这种投资方式能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需要密切注意利率的变化,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但若是进行短期投资,就可以迅速的找到高收益投资机会,反之,若利率下降,长期债券却能保持高收益。 选择多样化的债券投资方式 所谓债券投资方式多样化,一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别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如国债、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各种债券的收益和风险是各不相同的, 如果将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种债券可能会产生种种不利后果,如把所有资金全部用来购买国债,这种投资行为尽管非常安全、风险很低,但由于国债利率相对较低,这样做使得投资者失去投资公司债券所能得到的高收益;如果全部资金用来投资于高收益的低等级公司债券,收益可能会很高,但缺乏安全性,也很可能会遇到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最终连同高收益的承诺也可能变为一场空。而投资种类分散化的做法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稳定收益的目的。二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散投资在不同期限的债券上,投资者手中经常保持短期、中期、长期的债券,不论什么时候,总有一部分即将到期的债券,当它到期后,又把资金投资到最长期的证券中去。假定某投资者拥有20万元资金,他分别用4万元去购买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和5年期的各种债券,这样,他每年都有2万元债券到期,资金收回后再购买5年期债券,循环往复。这种方法简便易行、操作方便,能使投资者有计划地使用、调度资金。 总之,债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那么,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必须对各类风险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并对其加以测算和衡量,同时,采取多种方式规避风险,力求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使投资收益最高。参考文献1 詹姆斯·C·范霍恩.现代财务管理(第十版)[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2 伯恩斯坦,达摩达兰.投资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3 张先治. 财务分析[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4 荆新. 财务管理学(第三版)[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希望对您有帮助。

债务重组问题研究的论文

提供一些关于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的文献,供参考。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分析 关宏超 新西部:下半月-2008年6期 对新债务重组准则的思考 张丰伟 商业会计:上半月-2008年11期 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和所得税处理探析 谢克宝 现代商业-2008年15期 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债务重组问题 周艳 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年11期 论企业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及启示 梁邵华 当代经济-2008年4期 浅论债务重组准则的变迁 邓巧飞 经济论坛-2008年5期 博弈论分析下我国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选择研究惠全红 张涛 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年6期 企业债务重组中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林瑾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8年1期 企业债务重组中应注意的问题 刘扬 职业技术-2007年12期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新变化 刘源 张迎彬 国际商务财会-2007年1期 债务重组的财税处理差异及纳税调整 苏强 财会月刊:会计版-2007年9期 企业债务重组的纳税筹划 张美中 钱枫 财会学习-2007年11期 小企业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管见 余业无 财会月刊-2005年16期 浅议股份制企业债务重组及其核算 马淑英 李大勇 工业技术经济-1999年6期 企业债务重组中的所得税会计问题探析 张捷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5期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变化及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李清华 张秀玲 绿色财会-2007年9期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纳税核算的影响 杨超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年9期 某外贸企业债务重组案例分析 陈金妹 上海会计-2007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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