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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湿地保护的论文答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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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湿地保护的论文答辩稿

浅谈西溪湿地生态旅游的发展[内容摘要] 湿地生态旅游是基于丰富的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发生的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它可以实现旅游者回归自然、体验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的愿望。在实地调查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总结了西溪湿地生态旅游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了该地生态旅游发展的优势及前景,并就杭州西溪湿地生态旅游环境与资源保护、发展等提出建议。[关键词] 生态旅游;发展;西溪湿地自20世纪中叶以来,人类的环境伦理观开始向旅游领域渗透。随着现在旅游产业的大规模发展,其渗透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大。人们对传统的大众旅游形式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危机也日益关注。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将环保与旅游作为研究对象的新的旅游方式。与此同时,以生态旅游为开发形式的新尝试也越来越多。许多国家已对生态旅游产品及其资源进行了明确的规划。一 、生态旅游的概念很多游客和旅游组织者以及保护区的管理者对生态旅游一词缺乏认识和理解,片面地将生态旅游仅仅理解为走向大自然的旅游活动。关于生态旅游的正确定义目前还没有定论,国际生态学的观点认为:生态旅游时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的地到自然保护区域的旅游;“旅游对象是自然生态环境,旅游方式是不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这是1983年IUCN生态特别顾问谢贝洛斯对“生态旅游”的理解;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又把“生态旅游”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从各种定义来看,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是一种在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的旅游行为。生态旅游的目的是让人们享受大自然、了解自然景观、野生生物及相关文化特征,不改变保护区生态系统的有效循环,保护自然和人文生态资源与环境,使当地居民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在经济上受益。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景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旅游通过减轻环境压力来平衡经济利益,通过保护旅游区景观资源和文化的完整性是实现旅游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良好途径。二、西溪湿地现状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杭州市区西部,距西湖不到5km,是罕见的城中次生湿地。生态资源丰富、自然景观质朴、文化积淀深厚,曾与西湖、西泠并称杭州“三西”,是目前国内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其中种植水生、湿生植物约100种。近年来,杭州市各级政府关注民生、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旅游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不断加大对西溪湿地的宣传、保护和改造,使之成为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西溪湿地的自然景观、文化积淀和区位优势,为杭州市城市形象的优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西溪湿地景观价值西溪湿地是杭州市区最重要的城市湿地,是杭州市宝贵的生态与文化资源,类似城市湿地在全国乃至世界各城市中并不多见。西溪拥有美丽的自然风光与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具有独特的旅游特色:1、地理资源从地理资源看,在西溪湿地区域内,70%是溪流、池塘等水域,而沼泽地、陆地仅占30%。水资源丰富,有河道100余公里、水塘1万余个,星罗棋布,呈鱼鳞状分布。水陆交错,风光优美。2、生物资源从湿地的生物资源看,西溪湿地内水资源和植被等保存完好,是目前全国大中城市中惟一一块城市湿地。3、文化资源从文化资源看,杭州西溪与湿地风光相媲美的是深厚的文化积淀。据史料记载,康熙、乾隆等帝王都曾游览过西溪,并留下不少诗文和书画作品,成为西溪文化的宝贵财富。与此同时,西溪的民俗文化丰富多彩,其中最具特色的是“龙舟盛会”。每年端午,四邻八乡的村民划着龙舟汇集在蒋村乡深潭口村,热闹非凡。河渠行舟、碧潭网鱼、竹林挖笋等民俗,极富江南水乡的田园气息。(二)西溪湿地保护建设情况西溪湿地的正式保护和开发开始于2003年。在这之前,随着历史的发展,西溪这一不可多得的城市湿地资源受到较大的破坏。随着杭州城市发展的快速西进,西溪湿地逐渐被蚕食,面积从历史上的60平方公里减少到目前的平方公里。很多房产项目也在争夺这个地盘。人类生存和生活使部分水域遭受污染,生活、建筑垃圾随处可见,河道阻塞,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此外,还有居民建筑杂乱,风格不协调,历史遗迹遭严重破坏等许多问题。2003年,杭州市政府正式启动了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2004年,《西溪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被杭州市政府正式批复。根据这一规划,西溪湿地分为核心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控制区三个层次,其中核心保护区总面积为平方公里。整个保护工程预计投入资金为30-40亿,分三期实施。2005年5月1日,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一期有限开园;2007年10月1日,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二期又顺利实现有限开园目标。2008年,坚持“六大原则”、“四化”方针、“三大理念”、“五保”要求,又好又快推进西溪湿地综合保护三期工程。三、西溪湿地保护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西溪湿地自南宋至明清渐渐由自然湿地演替为次生湿地,性质发生根本性改变。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经历一再的人为大破坏,自然环境风貌大大递减,文物基本毁弃,目前尚存一息的湿地资源仅剩原先的1/10左右。(一)自然湿地演替为次生湿地西溪湿地的人工化或人工介入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即晋以前的少量居住生活介入、晋至北宋的佛教文化介入、南宋的有限生活和生产介入、明清至民国前期的园林化介入、民国后期至今的废弛毁坏和无序的城市化介入。其中南宋至今对西溪湿地及其文化的影响最大。期间西溪湿地的原生态环境被彻底改造,其植被和水系性质发生根本性改变,并开始大量加入物质和非物质文化因素。但由于表面上与自然湿地形态相近,这种性质改变没有为人察觉。近几十年来,由于工业和各类办公、生活设施以及种植业、养殖业大量增加,截污设施又不完善,西溪湿地的水体环境水平大大下降。工业和各类办公、生活污水直排,种植业、养殖业面源污染淋洗进入水体,养鱼饵料等投入,使直接污染源增多。其中保护范围内也有粮食、生猪、淡水鱼、家禽和工业产品大量产出,有生猪4万多头、家禽1万余只。导致水体溶解氧严重偏低,高锰酸盐指数偏高,非离子氮含量高,水质富营养化,自净和更新能力较差,湿地功能已大大退化。(二)环境风貌一再递减西溪湿地的环境风貌破坏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抗日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日军大肆烧杀,焚毁大片植被和各种文化遗产,许多居民伐桑作薪,整个西溪湿地一片荒芜。第二阶段自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大面积毁坏自然环境,大量增加工业设施和影响环境的低水平住宅。其中20世纪50至60年代,西溪湿地南部丘陵坡麓地带建起大量工业设施和住宅,多数文化遗产被毁。70年代又建起大量低水平多层建筑。第三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城市化对整个西溪湿地形成包围之势,保护范围内建起了不少企业和住宅,周围建起了更大规模的建筑群。西溪辇道已基本被天目山路取代,其他还建有大量硬化路面。河道淤积严重。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以来,房地产开发大幅度蚕食西溪湿地,使可作为保护范围的湿地面积由约50平方公里缩减至约11平方公里。紫金港以东的由原属蒋村乡骆家庄村、五联村改建的文新街道,以及古荡街道,已形成约10平方公里的新的商住区,环境风貌已完全失去湿地性质。文新街道和古荡街道约有常住人口10万,流动人口15万,总计约25万之多,对环境压力也非常大。(三)文物资源毁弃严重西溪湿地的文物资源毁弃殆尽,所剩寥寥。1950年秋雪庵、曲水庵、慈觉庵、交芦庵等的佛像被砸,文物散失。1966年后秋雪庵被夷为平地,曲水庵、慈觉庵、交芦庵等改建为厂房或民宅。1958年法华寺、东岳庙等被毁。目前寺庙庵祠、文人物业、辇道牌楼等毁弃已尽,桥亭台阁、墓葬等则毁去大半,仅残剩少量桥亭、河埠、墓葬等遗址。(四)保护性破坏正在成为新的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溪湿地的保护和开发便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但一开始的思路主要出于经济开发方面的考虑。近年来,西溪湿地的政府保护工程正式启动,但由于缺乏基本的科学研究与论证,规划和建设的基本思路存在较大误差。原生态的湿地要素被加以全面的人工化改造与“翻新”,河道被重新开挖,堤塘被砌石加固,洲渚被人为剪切,植被被重新布置,连原始的芦花也大半毁去,新植品种对不上号,整个景观风貌逐步向西湖靠近,特有的野趣可能会完全丧失。而且,湿地原有的生物链结构也可能被彻底打乱。这个问题需迫切地被引起重视。四、西溪湿地发展前景分析和发展建议(一)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条件与前景1、区位优势突出,游客资源充足西溪湿地位于杭州市区西部,交通便利,天目山路、文山路、文一路、外环公路均可直达,距杭州市中心店武林门仅6km。而杭州则地处东南沿海,是长江三角洲的重要中心城市,陆路、空中及水运交通便捷顺畅,四通八达的公路、铁路和钱塘江、大运河“黄金水道”将杭州与全国各地紧密相连,区位优势明显。多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积极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大街小巷改善等大工程大项目,并免费开放环西湖旅游景点,城市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不断优化,先后获得了“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最佳人居奖”、“中国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国内外来杭参观考察游览的游客逐年增多,据统计,2008年来杭的国外游客有221万人次,西溪湿地的生态旅游及湿地科普教育,有着丰富的游客资源和广泛的受众群体。2、物种和植被类型多样性丰富独特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人们的保护意识造就了西溪湿地动植物种的多样性和丰富的植被类型。西溪湿地鸟类区系十分丰富,包括湿地鸟类、平原鸟类、山地鸟类、农田鸟类和城郊鸟类等多种类型,共有鸟类15目39科126种。已鉴定的昆虫共133科417属477种;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种类有17种(蒋科毅等,2008)。鱼类14科35属45种;两栖类1目4科10种;爬行类3目8科15种;兽类5目7科14种。西溪湿地有野生维管植物91科204属254种(李紫芳等,2007),植物区系特征明显,有15个分布区类型和6个变型。自然植被可划分5个植被型组,6个植被型,20个群系组和20个群系,以水生植被型和沼泽植被型的草本植被亚型为主。3、景观特色浓郁西溪湿地共有4种景观类型,即水体、林地、耕地和建设用地景观。QulckBird影像图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影像图分类后产生大量斑块,总数目达到13343个(戎良,2007)其中耕地景观斑块数目为6153个,斑块总数的,是斑块数目最多的景观类型,其次是林地和建设用地景观斑块,分别为3429和2314个,数目最少的是水体景观斑块,共1447个,仅占总数的。各类景观的最大斑块指数大小依次为水体、建设用地、耕地和林地景观,湿地内成片连通的水体形成较大的斑块,有利于湿地整体环境的重塑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4、文化积淀深厚杭州有8000年文明史、2200余年的建城史,是国家首批命名的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而西溪风景区是仅次于西湖风景区的杭州市第二大风景区,已有1000多年历史。相传南宋高宗曾欲在此建皇城,后改址于凤凰山,但有大臣上请旨问西溪如何定夺,赵构思忖良久,口敕“西溪且留下”,此地也就有了“留下”的名称。历代文人墨客或游览赏景或雅集,为西溪留下大量优美的诗文、书画,清康熙和乾隆二帝也曾游历西溪并留下御诗数篇。作为次生湿地、农耕湿地、人文湿地、西溪湿地承载着湿地农耕文化,延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脉,体现出中国湿地文化深厚的人文底蕴。5、地方经济发达,且具备城市湿地保护和管理的成功经验杭州位于中国东部最具经济活力的上海经济圈、苏南及环杭州湾经济圈三个经济板块交汇区,是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之一。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781亿元,财政总收入910亿元,经济总量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副省级城市第三位。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城市总投资环境最佳城市”第一名,连续两年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为“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第一名。杭州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保护、开发西溪湿地,2003年8月启动、总投资近90亿元的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以及中国湿地博物馆建设项目便是很好的例证。杭州西湖风景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杭州在西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和改造,湿地旅游开发和管理,人文景观的发掘展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为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提供人才与技术支撑。(二)有关西溪湿地发展的一些建议西溪湿地西溪湿地是有机生命系统,在当今世界范围内,对此类有机生命的机理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仅有的研究成果应用起来成本也相当大。西溪湿地统合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于一体,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既相互映衬又各有边界,缺乏文化减弱西溪湿地的魅力,过分文化化则危及其生命循环。西溪湿地还是城市湿地,保护和建设西溪湿地必须与杭州城市的发展互动,二者有十分紧密的联系,也有内在的深度矛盾。解决西溪湿地的问题,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长期任务。1、提高科学研究和规划水平西溪湿地的自然地理面貌变迁巨大,原有自然或人工湿地的循环运转系统被较彻底打破,现行生态系统已无法进行有效的自循环运转。参考西溪湿地的相关古代文献记录,运用现代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气候学等研究成果,恢复其湿地生态系统,已迫在眉睫。西溪湿地的文物资源基本毁弃,加强考古调查,研究分析前人有关西溪湿地规划建设的成果,也为当今的保护工作所不可或缺。但尽管有关西溪湿地的文献资料繁多,由于历代散逸,包括国家图书馆、浙江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在内的大图书馆均收藏有限,有关西溪湿地的人文历史研究成果也寥寥无几,建议编纂有关西溪的大型图书。除收集国内图书馆资料外,还须在收集民间资料和海外资料方面下功夫。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向社会全面开放资料。充分利用省、市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民间力量,组织对西溪湿地进行包括地质学、地理学、气候学、生物学、文学、美学、考古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经济学等在内的多学科综合研究。西溪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必须立足长远,立足整个杭州城市的发展,立足于大环境生态改良。保护和建设好西溪湿地,是杭州市实现“蓝天、碧水、净气、森林、绿地”生态建设目标的基本标志之一。规划和建设西溪湿地,必须从西溪湿地和杭州城市的本体上切入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统合各种关系,有效保护和有效开发,在较高立意上确立西溪湿地和杭州城市形象。杭州市和西湖区、余杭区两级政府应加强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沟通,建立协调机制,改变规划建设的不平衡局面。2、借鉴国内外有关湿地保护的先进经验中国是《国际湿地公约》的缔约国,保护湿地是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责,中国政府已制订《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但目前国家的湿地保护项目侧重于大型自然湿地,相对忽视城市内的较小型湿地,因而保护城市湿地尤其应引起城市执政者重视。西溪湿地保护应该遵循《国际湿地公约》、《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有关要求,从湿地的基本定义着眼。西溪湿地保护必须遵循生态系统演替原理和生态工程学原理,充分考虑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恢复和风景配置三个主要方面,实现湿地系统的全面优化。3、遵循湿地演替规律建设自然化的亚热带次生湿地生态系统演替理论是指导生态系统重建的重要的基础理论。西溪湿地的生态恢复与重建必须根据生态演替规律,配置以多种植被类型为核心的生态景观,形成一定的连续规模,并保持或扩大水体范围,防止农作物撂荒地旱化、湿地生植物侵入水体使其干化、湿地生植物群落向旱生植物群落演替,以维持湿地生命。西溪湿地以自然淳朴见长,自有其特色和个性。其建设方向是生物多样性的富集地、清明洁净的绿色城市公园、怀旧思古的文化故乡,与西湖明显不同。所以它的生态恢复与重建不能精雕细刻,应大面积恢复和保育自然生态,尽量选用乡土的、自然的植物,削陡坡变斜坡,在水体与基-渚之间建立湿生生态系统过渡带以构造湿生环境,发展生态建筑,避免采用园林植物而与城市园林雷同,提高西溪湿地自维持能力,减少人工化维持和运行费用。五、结语西溪湿地的生态旅游特色和地理品牌个性体现在自然旖旎的湿地风光、深厚多样的人文积淀、质朴古老的民俗风情、江南特有的生态文化以及现代人的休闲方式。进一步发掘西溪湿地最具代表性的自然、人文特色,突显其城市湿地的地理品牌地位,与西湖并联推向国内外旅游市场,将为杭州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打造,加快“东方休闲之都”建设,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杭州市综合竞争力作出应有的贡献。[参考文献] [1]贠丽霞,生态旅游浅谈,《原大学学报》,2004年5月第5期[2]叶建东,发展生态旅游,《上海经济》,2007年1月第1期[3]芦建国,徐新洲,城市湿地植物景观设计——以杭州西溪湿地公园、西湖西进湿地为例,《林业科技开发》,2007年11月第22期[4]缪丽华, 杭州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开发现状与前景初探, 《地科学与管理》,2009年3月第3期[5]张五钢,杭州湿地公园的生态文明保护与社区参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6月第6期[6]何洪杭,华晨,李亿冰,杭州西溪湿地的环境状况与生态保护对策研究,《华中建筑》,2004年9月第18期[7] 耿英姿,张鸿鸣,刘昱,杭州西溪湿地文化生态旅游开发研究,《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5年9月第9期[8]钟伯坚,浅谈生态旅游发展的问题和对策,《甘肃农业》,2006年2月第2期

改善环境从两部分抓起1、调整能源结构因为矿产能源的消耗会附生出一大堆的物质破坏环境。比如,政府现在限制电摩。这样就等于强迫人们去用排污量巨大的汽车和油摩。这需要打破决策层的利益链才能解决。对绿色能源提供方及使用者的补贴,对矿产能源提供者及使用方的税收,也可以做到能源结构的宏观调整,这还得依靠管理者们肯放钱肯出力才行。2、严管污染源近段时间,槽罐车偷排工业废料,乱扔节能灯引起汞污染、河道玻璃污染,食品中的激素、重金属污染等也日益严重。非法排放污染源可以使得种族灭绝,重蹈玛雅人的覆辙。这更需要政府对违法商业链敢于打击,斩草除根才行。反正,要改善环境必需政府支持。决策层的一条禁摩令就能让全中国十面霾雾,只有给他们施压才能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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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用处 湿地定义 湿地环保措施 湿地功能 结尾

浅谈西溪湿地生态旅游的发展[内容摘要] 湿地生态旅游是基于丰富的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发生的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它可以实现旅游者回归自然、体验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的愿望。在实地调查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总结了西溪湿地生态旅游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了该地生态旅游发展的优势及前景,并就杭州西溪湿地生态旅游环境与资源保护、发展等提出建议。[关键词] 生态旅游;发展;西溪湿地自20世纪中叶以来,人类的环境伦理观开始向旅游领域渗透。随着现在旅游产业的大规模发展,其渗透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大。人们对传统的大众旅游形式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危机也日益关注。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将环保与旅游作为研究对象的新的旅游方式。与此同时,以生态旅游为开发形式的新尝试也越来越多。许多国家已对生态旅游产品及其资源进行了明确的规划。一 、生态旅游的概念很多游客和旅游组织者以及保护区的管理者对生态旅游一词缺乏认识和理解,片面地将生态旅游仅仅理解为走向大自然的旅游活动。关于生态旅游的正确定义目前还没有定论,国际生态学的观点认为:生态旅游时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的地到自然保护区域的旅游;“旅游对象是自然生态环境,旅游方式是不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这是1983年IUCN生态特别顾问谢贝洛斯对“生态旅游”的理解;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又把“生态旅游”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从各种定义来看,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是一种在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的旅游行为。生态旅游的目的是让人们享受大自然、了解自然景观、野生生物及相关文化特征,不改变保护区生态系统的有效循环,保护自然和人文生态资源与环境,使当地居民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在经济上受益。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景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旅游通过减轻环境压力来平衡经济利益,通过保护旅游区景观资源和文化的完整性是实现旅游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良好途径。二、西溪湿地现状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杭州市区西部,距西湖不到5km,是罕见的城中次生湿地。生态资源丰富、自然景观质朴、文化积淀深厚,曾与西湖、西泠并称杭州“三西”,是目前国内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其中种植水生、湿生植物约100种。近年来,杭州市各级政府关注民生、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旅游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不断加大对西溪湿地的宣传、保护和改造,使之成为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西溪湿地的自然景观、文化积淀和区位优势,为杭州市城市形象的优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西溪湿地景观价值西溪湿地是杭州市区最重要的城市湿地,是杭州市宝贵的生态与文化资源,类似城市湿地在全国乃至世界各城市中并不多见。西溪拥有美丽的自然风光与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具有独特的旅游特色:1、地理资源从地理资源看,在西溪湿地区域内,70%是溪流、池塘等水域,而沼泽地、陆地仅占30%。水资源丰富,有河道100余公里、水塘1万余个,星罗棋布,呈鱼鳞状分布。水陆交错,风光优美。2、生物资源从湿地的生物资源看,西溪湿地内水资源和植被等保存完好,是目前全国大中城市中惟一一块城市湿地。3、文化资源从文化资源看,杭州西溪与湿地风光相媲美的是深厚的文化积淀。据史料记载,康熙、乾隆等帝王都曾游览过西溪,并留下不少诗文和书画作品,成为西溪文化的宝贵财富。与此同时,西溪的民俗文化丰富多彩,其中最具特色的是“龙舟盛会”。每年端午,四邻八乡的村民划着龙舟汇集在蒋村乡深潭口村,热闹非凡。河渠行舟、碧潭网鱼、竹林挖笋等民俗,极富江南水乡的田园气息。(二)西溪湿地保护建设情况西溪湿地的正式保护和开发开始于2003年。在这之前,随着历史的发展,西溪这一不可多得的城市湿地资源受到较大的破坏。随着杭州城市发展的快速西进,西溪湿地逐渐被蚕食,面积从历史上的60平方公里减少到目前的平方公里。很多房产项目也在争夺这个地盘。人类生存和生活使部分水域遭受污染,生活、建筑垃圾随处可见,河道阻塞,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此外,还有居民建筑杂乱,风格不协调,历史遗迹遭严重破坏等许多问题。2003年,杭州市政府正式启动了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2004年,《西溪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被杭州市政府正式批复。根据这一规划,西溪湿地分为核心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控制区三个层次,其中核心保护区总面积为平方公里。整个保护工程预计投入资金为30-40亿,分三期实施。2005年5月1日,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一期有限开园;2007年10月1日,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二期又顺利实现有限开园目标。2008年,坚持“六大原则”、“四化”方针、“三大理念”、“五保”要求,又好又快推进西溪湿地综合保护三期工程。三、西溪湿地保护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西溪湿地自南宋至明清渐渐由自然湿地演替为次生湿地,性质发生根本性改变。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经历一再的人为大破坏,自然环境风貌大大递减,文物基本毁弃,目前尚存一息的湿地资源仅剩原先的1/10左右。(一)自然湿地演替为次生湿地西溪湿地的人工化或人工介入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即晋以前的少量居住生活介入、晋至北宋的佛教文化介入、南宋的有限生活和生产介入、明清至民国前期的园林化介入、民国后期至今的废弛毁坏和无序的城市化介入。其中南宋至今对西溪湿地及其文化的影响最大。期间西溪湿地的原生态环境被彻底改造,其植被和水系性质发生根本性改变,并开始大量加入物质和非物质文化因素。但由于表面上与自然湿地形态相近,这种性质改变没有为人察觉。近几十年来,由于工业和各类办公、生活设施以及种植业、养殖业大量增加,截污设施又不完善,西溪湿地的水体环境水平大大下降。工业和各类办公、生活污水直排,种植业、养殖业面源污染淋洗进入水体,养鱼饵料等投入,使直接污染源增多。其中保护范围内也有粮食、生猪、淡水鱼、家禽和工业产品大量产出,有生猪4万多头、家禽1万余只。导致水体溶解氧严重偏低,高锰酸盐指数偏高,非离子氮含量高,水质富营养化,自净和更新能力较差,湿地功能已大大退化。(二)环境风貌一再递减西溪湿地的环境风貌破坏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抗日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日军大肆烧杀,焚毁大片植被和各种文化遗产,许多居民伐桑作薪,整个西溪湿地一片荒芜。第二阶段自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大面积毁坏自然环境,大量增加工业设施和影响环境的低水平住宅。其中20世纪50至60年代,西溪湿地南部丘陵坡麓地带建起大量工业设施和住宅,多数文化遗产被毁。70年代又建起大量低水平多层建筑。第三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城市化对整个西溪湿地形成包围之势,保护范围内建起了不少企业和住宅,周围建起了更大规模的建筑群。西溪辇道已基本被天目山路取代,其他还建有大量硬化路面。河道淤积严重。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以来,房地产开发大幅度蚕食西溪湿地,使可作为保护范围的湿地面积由约50平方公里缩减至约11平方公里。紫金港以东的由原属蒋村乡骆家庄村、五联村改建的文新街道,以及古荡街道,已形成约10平方公里的新的商住区,环境风貌已完全失去湿地性质。文新街道和古荡街道约有常住人口10万,流动人口15万,总计约25万之多,对环境压力也非常大。(三)文物资源毁弃严重西溪湿地的文物资源毁弃殆尽,所剩寥寥。1950年秋雪庵、曲水庵、慈觉庵、交芦庵等的佛像被砸,文物散失。1966年后秋雪庵被夷为平地,曲水庵、慈觉庵、交芦庵等改建为厂房或民宅。1958年法华寺、东岳庙等被毁。目前寺庙庵祠、文人物业、辇道牌楼等毁弃已尽,桥亭台阁、墓葬等则毁去大半,仅残剩少量桥亭、河埠、墓葬等遗址。(四)保护性破坏正在成为新的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溪湿地的保护和开发便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但一开始的思路主要出于经济开发方面的考虑。近年来,西溪湿地的政府保护工程正式启动,但由于缺乏基本的科学研究与论证,规划和建设的基本思路存在较大误差。原生态的湿地要素被加以全面的人工化改造与“翻新”,河道被重新开挖,堤塘被砌石加固,洲渚被人为剪切,植被被重新布置,连原始的芦花也大半毁去,新植品种对不上号,整个景观风貌逐步向西湖靠近,特有的野趣可能会完全丧失。而且,湿地原有的生物链结构也可能被彻底打乱。这个问题需迫切地被引起重视。四、西溪湿地发展前景分析和发展建议(一)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条件与前景1、区位优势突出,游客资源充足西溪湿地位于杭州市区西部,交通便利,天目山路、文山路、文一路、外环公路均可直达,距杭州市中心店武林门仅6km。而杭州则地处东南沿海,是长江三角洲的重要中心城市,陆路、空中及水运交通便捷顺畅,四通八达的公路、铁路和钱塘江、大运河“黄金水道”将杭州与全国各地紧密相连,区位优势明显。多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积极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大街小巷改善等大工程大项目,并免费开放环西湖旅游景点,城市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不断优化,先后获得了“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最佳人居奖”、“中国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国内外来杭参观考察游览的游客逐年增多,据统计,2008年来杭的国外游客有221万人次,西溪湿地的生态旅游及湿地科普教育,有着丰富的游客资源和广泛的受众群体。2、物种和植被类型多样性丰富独特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人们的保护意识造就了西溪湿地动植物种的多样性和丰富的植被类型。西溪湿地鸟类区系十分丰富,包括湿地鸟类、平原鸟类、山地鸟类、农田鸟类和城郊鸟类等多种类型,共有鸟类15目39科126种。已鉴定的昆虫共133科417属477种;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种类有17种(蒋科毅等,2008)。鱼类14科35属45种;两栖类1目4科10种;爬行类3目8科15种;兽类5目7科14种。西溪湿地有野生维管植物91科204属254种(李紫芳等,2007),植物区系特征明显,有15个分布区类型和6个变型。自然植被可划分5个植被型组,6个植被型,20个群系组和20个群系,以水生植被型和沼泽植被型的草本植被亚型为主。3、景观特色浓郁西溪湿地共有4种景观类型,即水体、林地、耕地和建设用地景观。QulckBird影像图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影像图分类后产生大量斑块,总数目达到13343个(戎良,2007)其中耕地景观斑块数目为6153个,斑块总数的,是斑块数目最多的景观类型,其次是林地和建设用地景观斑块,分别为3429和2314个,数目最少的是水体景观斑块,共1447个,仅占总数的。各类景观的最大斑块指数大小依次为水体、建设用地、耕地和林地景观,湿地内成片连通的水体形成较大的斑块,有利于湿地整体环境的重塑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4、文化积淀深厚杭州有8000年文明史、2200余年的建城史,是国家首批命名的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而西溪风景区是仅次于西湖风景区的杭州市第二大风景区,已有1000多年历史。相传南宋高宗曾欲在此建皇城,后改址于凤凰山,但有大臣上请旨问西溪如何定夺,赵构思忖良久,口敕“西溪且留下”,此地也就有了“留下”的名称。历代文人墨客或游览赏景或雅集,为西溪留下大量优美的诗文、书画,清康熙和乾隆二帝也曾游历西溪并留下御诗数篇。作为次生湿地、农耕湿地、人文湿地、西溪湿地承载着湿地农耕文化,延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脉,体现出中国湿地文化深厚的人文底蕴。5、地方经济发达,且具备城市湿地保护和管理的成功经验杭州位于中国东部最具经济活力的上海经济圈、苏南及环杭州湾经济圈三个经济板块交汇区,是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之一。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781亿元,财政总收入910亿元,经济总量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副省级城市第三位。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城市总投资环境最佳城市”第一名,连续两年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为“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第一名。杭州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保护、开发西溪湿地,2003年8月启动、总投资近90亿元的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以及中国湿地博物馆建设项目便是很好的例证。杭州西湖风景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杭州在西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和改造,湿地旅游开发和管理,人文景观的发掘展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为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提供人才与技术支撑。(二)有关西溪湿地发展的一些建议西溪湿地西溪湿地是有机生命系统,在当今世界范围内,对此类有机生命的机理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仅有的研究成果应用起来成本也相当大。西溪湿地统合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于一体,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既相互映衬又各有边界,缺乏文化减弱西溪湿地的魅力,过分文化化则危及其生命循环。西溪湿地还是城市湿地,保护和建设西溪湿地必须与杭州城市的发展互动,二者有十分紧密的联系,也有内在的深度矛盾。解决西溪湿地的问题,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长期任务。1、提高科学研究和规划水平西溪湿地的自然地理面貌变迁巨大,原有自然或人工湿地的循环运转系统被较彻底打破,现行生态系统已无法进行有效的自循环运转。参考西溪湿地的相关古代文献记录,运用现代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气候学等研究成果,恢复其湿地生态系统,已迫在眉睫。西溪湿地的文物资源基本毁弃,加强考古调查,研究分析前人有关西溪湿地规划建设的成果,也为当今的保护工作所不可或缺。但尽管有关西溪湿地的文献资料繁多,由于历代散逸,包括国家图书馆、浙江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在内的大图书馆均收藏有限,有关西溪湿地的人文历史研究成果也寥寥无几,建议编纂有关西溪的大型图书。除收集国内图书馆资料外,还须在收集民间资料和海外资料方面下功夫。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向社会全面开放资料。充分利用省、市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民间力量,组织对西溪湿地进行包括地质学、地理学、气候学、生物学、文学、美学、考古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经济学等在内的多学科综合研究。西溪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必须立足长远,立足整个杭州城市的发展,立足于大环境生态改良。保护和建设好西溪湿地,是杭州市实现“蓝天、碧水、净气、森林、绿地”生态建设目标的基本标志之一。规划和建设西溪湿地,必须从西溪湿地和杭州城市的本体上切入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统合各种关系,有效保护和有效开发,在较高立意上确立西溪湿地和杭州城市形象。杭州市和西湖区、余杭区两级政府应加强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沟通,建立协调机制,改变规划建设的不平衡局面。2、借鉴国内外有关湿地保护的先进经验中国是《国际湿地公约》的缔约国,保护湿地是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责,中国政府已制订《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但目前国家的湿地保护项目侧重于大型自然湿地,相对忽视城市内的较小型湿地,因而保护城市湿地尤其应引起城市执政者重视。西溪湿地保护应该遵循《国际湿地公约》、《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有关要求,从湿地的基本定义着眼。西溪湿地保护必须遵循生态系统演替原理和生态工程学原理,充分考虑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恢复和风景配置三个主要方面,实现湿地系统的全面优化。3、遵循湿地演替规律建设自然化的亚热带次生湿地生态系统演替理论是指导生态系统重建的重要的基础理论。西溪湿地的生态恢复与重建必须根据生态演替规律,配置以多种植被类型为核心的生态景观,形成一定的连续规模,并保持或扩大水体范围,防止农作物撂荒地旱化、湿地生植物侵入水体使其干化、湿地生植物群落向旱生植物群落演替,以维持湿地生命。西溪湿地以自然淳朴见长,自有其特色和个性。其建设方向是生物多样性的富集地、清明洁净的绿色城市公园、怀旧思古的文化故乡,与西湖明显不同。所以它的生态恢复与重建不能精雕细刻,应大面积恢复和保育自然生态,尽量选用乡土的、自然的植物,削陡坡变斜坡,在水体与基-渚之间建立湿生生态系统过渡带以构造湿生环境,发展生态建筑,避免采用园林植物而与城市园林雷同,提高西溪湿地自维持能力,减少人工化维持和运行费用。五、结语西溪湿地的生态旅游特色和地理品牌个性体现在自然旖旎的湿地风光、深厚多样的人文积淀、质朴古老的民俗风情、江南特有的生态文化以及现代人的休闲方式。进一步发掘西溪湿地最具代表性的自然、人文特色,突显其城市湿地的地理品牌地位,与西湖并联推向国内外旅游市场,将为杭州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打造,加快“东方休闲之都”建设,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杭州市综合竞争力作出应有的贡献。[参考文献] [1]贠丽霞,生态旅游浅谈,《原大学学报》,2004年5月第5期[2]叶建东,发展生态旅游,《上海经济》,2007年1月第1期[3]芦建国,徐新洲,城市湿地植物景观设计——以杭州西溪湿地公园、西湖西进湿地为例,《林业科技开发》,2007年11月第22期[4]缪丽华, 杭州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开发现状与前景初探, 《地科学与管理》,2009年3月第3期[5]张五钢,杭州湿地公园的生态文明保护与社区参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6月第6期[6]何洪杭,华晨,李亿冰,杭州西溪湿地的环境状况与生态保护对策研究,《华中建筑》,2004年9月第18期[7] 耿英姿,张鸿鸣,刘昱,杭州西溪湿地文化生态旅游开发研究,《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5年9月第9期[8]钟伯坚,浅谈生态旅游发展的问题和对策,《甘肃农业》,2006年2月第2期

我来回答:西溪之胜,独在于水。水是西溪的灵魂,园区约70%的面积为河港、池塘、湖漾、沼泽等水域,正所谓“一曲溪流一曲烟”,整个园区六条河流纵横交汇,其间分布着众多的港汊和鱼鳞状鱼塘,形成了西溪独特的湿地景致。            西溪之重,重在生态。为加强生态保护,在湿地内设置了费家搪、虾龙滩、朝天暮漾三大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入口处设湿地科普展示馆,园区内有三个生物修复池和一块湿地生态观赏区。西溪还是鸟的天堂,园区设有多处观鸟亭,给游客呈现出群鸟欢飞的壮丽景观。 它因有如此众金而有益的功能而被人们称为“地球之肾”。湿地还是众多植物、动物特别是水禽生长的乐园,同时又向人类提供食物(水产品、禽畜产品、谷物)、能源(水能、泥炭、薪柴)、原材料(芦苇、木材、药用植物)和旅游场所,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城市湿地生态系统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作为直接利用的水源或补充地下水,又能有效控制洪水和防止土壤沙化,还能滞留沉积物、有毒物、营养物质,从而改善环境污染;它能以有机质的形式储存碳元素,减少温室效应,保护海岸不受风浪侵蚀,提供清洁方便的运输方式…… 28519希望对你有用!

学园部落3000左右得读后感

关于耕地保护的论文

[摘 要]土地作为物,是极为重要的社会经济资源。本文立足于中国的现实,从存在的问题出发,以法学、经济学的、历史的、世界的角度和眼光考察大陆传统民法物权和民法典理论,主张物权法可以缓行,制定土地法,更加合乎我国的国情,从长远看,也更加维护了物权制度体系的完整和民法典的稳定。 [关键词]土地 土地法 一 土地法律制度建设的意义 农业税的取消有划时代意义,已经引起极大关注和广泛称赞。但是根本问题不在农业税,而是土地法律制度问题。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中国有 60%的耕地处于中等产量,需要有大量的投入;农民问题最核心的就是收入问题。世界发达国家土地都是私有地,土地法律制度非常完善和稳定。土地法律制度是农民增收的关键。农民上访,农村的不稳定很大程度上与土地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不稳定有关。土地法律制度是农村的基本制度,不解决,国家的农村政策难以贯彻,法治、人权目标也无从达到。解决农民低收入问题,应该从土地入手。即使农业税真正取消,等于平均每亩土地增收20元。如果我们能够稳定土地法律政策,农民必然会主动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其增收远远超过20元,难度和成本也远远小于取消税赋。 国家可以帮助农民而鼓励他们留于农业,也可以帮助农民而鼓励他们转到工商业同时鼓励其他力量投资农业建立更开放的市场。第二条路更好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目前制定物权法的重大障碍是民法典的稳定性,和政治、经济的制约如国有企业制度,土地制度之类的重要制度遭遇现代化、全球化年代。而“在民法的各基本制度中,物权法最需要而且最能够体现各国的本国特色”。 [1]我国的《民法通则》没有采用物权的概念,而用“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其现实性就在于土地法律制度的不成熟不稳定。而如果盲目追求概念体系的形式完美并急于求成,反而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并在实践上造成对社会关系的破坏从而最终侵害人民的利益。 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大多数其他财产的来源。从古到今,东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非常重视关于土地制度的立法。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土地法》这样一个总揽性的土地法律文件,我认为未来的土地立法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拟定一部《土地法》,代替或统领目前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土地登记规则、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 等。 而作为民法典之重要组成部分的物权法则可以缓行。 土地法是社会法,不同于单纯的私法性质的民法或单纯公法性质的土地管理法。我所构想的土地法应该具有类似知识产权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属于但不捆绑于,有一定的独立性,出于现实、时代和适用的考虑使其游离于民法典这一文件之外;而婚姻法则应该回归民法典,因为婚姻法本身比较起土地法更具有私法的性质,同时婚姻纠纷更加的有法可依,人们对婚姻制度有相当的信仰,现代婚姻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和深入人心,未来所需要的将是细微的修改。而土地法律制度则处于一个相当变动的年代,无论是制度上还是人们的心目中都是不可信赖的。在民法典物权编中解决土地制度的立法固然是良好法治的一个重大设计,然而在当前却不大现实,只会耽误民法典的出台和损坏民法典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全书》及《地方法规汇编》是《民法典》的归宿,《民法典》必须与法律规则体系相协调,这一点也很难达到。在一个权力缺乏必要控制的社会,权力必然要蚕食人民的宪法权利,民法规范必然被管理法制渗透、误导和破坏; 详尽的 民事法律这一现代社会主体性法律的处境是完全不利的。立法者一定要制定出包容一切的《民法典》,可以预计的是,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废除掉管理法制的侵扰性规定,即使民法典颁行后进行法律清理,但是没有宪政体制的法制,不可能完成对固化权力的管理法的清理。包容一切的《民法典》纳入现有管理型法律体系内,暴露在管理法制侵袭之下,必然根本落空。物权法的重要任务是要理顺国家与国有企业的财产关系;物权法应当解决集体所有制的主体、内容、及权利的行使问题, [2]这其实是作为私法的物权法无能为力的。在当前的改革年代,土地法是变动不居的,是摸着石头过河。从19 28年12月湘赣边界政府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和各地起义后制定的《土地问题决议案》等,29年4月的《兴国土地法》;30年5月的《土地暂行法》;30年8月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土地法》,31年11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抗日民主政权的减租减息条例,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7年9月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到1949~1952年的土改,53年开始的初级农业合作社,56年开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58年开始的人民公社,62年“人民公社16条”,1978~1982年的“大包干”,88年修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1997年后落实“30年不变”的延包政策。每次间隔太短。土地调整非常频繁,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土地的稳定。可以想象未来民法典物权制度的变动性。 土地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土地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土地法律制度的调整对象是土地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流转关系和管理关系。 [3]土地法要确定土地的各项权属,并尽可能地将土地的一些权属界定给农民。权利不仅要界定清楚,还必须能够有效地保护。如果在法律上界定给农民的权利,农民并不能全部地拥有,或者说全部地拥有代价太高,那么这项措施也不是根本解决土地纠纷和税费负担沉重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要想使这种方法奏效,国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法案,并有效地监督基层严格地执行这些法案。很明显,在目前中国农村的政治环境、行政环境、法律环境约束下,低成本地保护法律赋予的农民的权利是不太可能的。 土地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土地法,是一切的和土地直接有关的法,狭义的,则指为实现一定土地政策所为关于土地分配,利用及改良的法律规定及其附带规定的总称。土地法从广义上说不仅包括了专门的土地立法,还包括其他法律制度中的有关土地的规定,这当然也包括了大陆物权法和英美财产法中的不动产制度的规定。土地法体系是由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旨在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土地和土地市场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其他法律渊源所组成的系统。土地法体系不是指某个具体的土地法律、法规或法律规范,而是指所有土地法律规范,土地法律、法规和其他土地法律表现形式,其他土地法律渊源的总和,包括土地权属,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土地保护、治理、管理等十分丰富的内容,涉及民法、经济法、环境法和资源法。狭义的土地法,仅指综合性的《土地法》,也即专门的土地立法所包括的法律规范,如前苏联、朝鲜、罗马尼亚和柬埔寨等国的《土地法》。关于土地法的具体内容,不同国家由于政治经济、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存在很大差异。例如,英美法系国家主要的土地法律制度包括彼此联系并不紧密的三项制度:地产制度、信托制度和特殊土地财产权制度 .大陆法系各国土地法律规范中核心内容都是直接渊于罗马法中的土地物权,其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役权、永佃权、地上权、质权和抵押权。本文所指的体系参考综合了各种现行体系、目标体系和其他的学术体系,希望通过比较和争鸣,可以促进土地法现行体系、目标体系和其他体系的优化、健全和发展。 二 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及评析 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由宪法、基本法律和土地法构成。宪法是根本的法律文件,是土地立法的基础。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对土地问题作出的重要的规定,是制定下一层次土地法的主要依据。土地法是土地法律体系中的主体法。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土地法》――以致于群众、媒体和干部在不同场合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都分别叫做“土地法”――而只有管理性质的《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具有较多管理色彩的民事法律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环境法方面的一些文件等等。中国的土地法律框架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来划分。从纵向关系看,它包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由国务院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和基本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土地法规;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土地规章,如 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土地规章。从土地法的横向关系看,应包括所有与调整土地关系有关的法律,如《城市规划法》、《测绘法》、《铁路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等。这些法律从不同的侧面,规定了法律的调整对象与土地关系的协调问题。 农村土 地私有化是可行的和必行的。土地的所有权应该界定给农民, 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宗旨其实就是如此。 私法性质最浓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在维护农民的权益方面,有很多值得肯定的地方。例如,在总则部分,强调农民,亦即承包方,有平等的承包和不承包的权利,特别强调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并尽量避免土地使用权的频繁更迭。鉴于有些地方农村干部常常任意改变机动地的面积,操纵其分配和使用而牟私利,严重侵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第 63条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这些规定有利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农民保卫自己对土地的使用权、转包权、出租权、互换权、转让权、继承权等权利,使农民在承包期内捍卫自己对土地的排他性使用,强调了土地权利的物权性。 从效率的角度,特别是从促进要素的充分流动性和自由组合性的角度,这部法律似乎缺乏前瞻性。农村土地的流转必须大大加速,才能有助于农村人口的大部分彻底离乡离土,有助于耕地尽速向种地能手集中,有助于农业经营的平均规模的扩大和生产结构的深刻改变,有利于中国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中国农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农贸市场上发挥比较优势。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和世界上绝大部分实行土地农户所有的国家还有较大的区别。中国仍然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先进国家没有一个采用中国的这种独特的土地制度的。这种土地制度会在中国与世界接轨和向真正的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过程中,逐渐显示其局限性,不利于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和私有制下的土地流转相比,其规定不但使土地流转变得更为困难,而且容易政治化。《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法管理实施条例》中对土地的控制权规定不明确,容易造成上级和下级的管理混乱。上级和下级之间的权限没有划分清楚,就会造成权力缺位或者权力越位,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对农民权利的损害而已。《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农民和国家的权利与义务界线划分不明确,国家和农民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处于农民之上。在国家征用土地的时候,法律上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至于政府应该怎样有偿使用,法律上却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或者解决原则。农民的土地权利没有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在国家权力面前变得非常脆弱。而在农民和政府之间关于土地问题���苁保�┟衲岩哉业揭桓龊侠淼慕饩龇桨浮!锻恋毓芾矸ā酚搿锻恋毓芾矸ㄊ凳┨趵�返牟蛔悖��踅缯�圩罹缌业木褪桥┟竦耐恋厮�腥ㄎ侍狻Q�踅缂负跻恢氯衔��ǎ可对农民与土地郑夸的相互关系没有能够清常跨定#壳当矗咯民龋浚寇害、龋咯问题难决的关迹浚口。应该福咯民以确切的土地耍啃权#竣在罚可在明确福胯保障。只有剑苛地权永久性地赋予农民#咯民才会珍惜保护土地;只有剑苛地权永久性地赋予农民#咯民才会真眨磕实现土地的自由买卖#矿规?呐┮稻?貌拍芄挥行У亟?小?/SPAN> 而且目前 农民对土地公有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一些人片面认为,土地是集体的,如能用来建房就变成了自己的,于是千方百计多占宅基地,甚至将承包的责任田当成私有土地,未经许可随意侵占或调换建房 .现在农村大量空闲宅基地问题, 在老村之外又聚集成新村,致使旧村出现了大量闲置、废弃的宅基地和空白带, 而新的民宅布局散乱,占地面积过大,宅基规模一年超过一年。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个庞大的 “空心村”。 如何让 “空心村”实起来,保护现有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已不仅是基层组织面临的新课题,更是国家土地立法的大问题。土地私有化就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三 横向对比考察 德国,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土地所有制度和物权制度可能是我们最终的目标体系。美国在西部开发过程中,为了处理西部拓殖中的土地问题,美国国会通过了多个土地法。 1785年土地法是第一个付诸实施的联邦土地法。它规定了土地国有制和向移民出售的原则。在出售公地的过程中,联邦政府从1796年至1820年间,采取了部分信贷和延期付款的优惠政策。从1806年至1832年间,国会又通过了多个《救济法》,来延缓未付款土地被没收的期限。这些措施对贫苦农民获得土地起了一定的作用。 1861年 5月20日通过的著名的《宅地法》是西部开发中最具民主色彩的一部土地法,它实际上为每个或每户合乎条件的定居者无偿分配了一块160英亩的安身立命的宅地,从而大大加速了西部的土地开发。1866年,联邦政府将土地出售政策扩大到了矿产地,推动了采矿业的资本主义开发。从1823年起,联邦政府为公路、运河及铁路的修建,拨赠了大量的土地,推动了西部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在美国,一个以农为业的小康之家,需要拥有的一级农地大约是中国的三百亩。今天中国一户农家的耕地太少,还要交承包租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大量地弃农从工,中国的农民不可能达到小康。 法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大得益于拿破仑的法典。土地制度改变,农奴就变成自由民,人身依附关系也即消灭。俄罗斯总统普京上台,首先就是土地私有化。 土地的私有所有权,是基于既定约束下的成本最优或收益最大的经济学基本原理。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条件下,将土地的所有权界定给农民将比界定给政府或国家会产生更大的收益。任何制度或契约能够顺利施行,不仅需要清楚地界定所有权,而且还要有效地保护所有权,否则制度或契约将难以执行,违约、越权及各种侵权行为都会发生。 四 历史考察和 土地私有化思路 土地私有制的确立代表了人类历史上的一次意义重大深远的制度更替;土地制度对生产力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促进或制约作用;同时中国历史上因土地制度政策的失误导致灾难性后果的教训也值得吸取。 [4]中国传统是土地私有,从井田制到明清,私有是一个传统。而且,民国以来,土地私有就已经制度化了,而在清朝,皇帝还可以没收土地。 中国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土地法》。当然,当时的《土地法》有其局限性,比如限制租赁、限制租金比例、强制永佃权等,行政权力过大。自秦汉至清末的二千多年间,耕地始终是在国有――私有――国有的三轮大循环中变化着,每一次由私有土地向国有土地转化都伴随着社会动乱与逆转;而由国有土地向私有土地转化则促使农业经济恢复和国家强大。与此相适应,通过土地买卖兼并转移产权,利用租佃制经营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关系的主要内容。非耕地一般属于国有,基本上不加入产权流动的领域[5].我国封建制度中的土地私有产权曾长期存在并允许在较大范围内自由流转,起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改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起土地平分的农民家庭私有制,允许私有土地产权自由买卖、出租、典当、抵押、赠与等,并受到国家土地法律制度的有力保护。这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农地私有制,具有很强的生产激励作用、农地配置效率和制度变迁绩效。随后,我国确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隐含着土地平分机制,它直接刺激农村人口快速增长,反过来又使人地比率下降,造成农地经营规模的细碎化,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和土地报酬率递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使农民拥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但国家始终没有给农民下放土地私有的财产权。因此,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必须彻底恢复土地作为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的性质,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发挥市场在配置农业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使农村土地流转起来。通过积极培育和逐步完善农村土地市场,来提高农地利用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投入产出率,提高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断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和农村经济全面繁荣。我国下一步继续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土地法律 制度。 我国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长期虚置,形成行政权大于农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传统,导致农村耕地资源大量流失,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要按照农民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与经济上相统一的原则,重构产权清晰的农村土地市场主体,并从宪法和有关土地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 据1996年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分析,国有土地面积占,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占,尚未确定土地权属的面积占[6].由此可见即使把农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面积全部私有化,也不会彻底改变我国土地资源的社会主义公有性质;相反若继续维持现行的国家土地征用制度,只能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往城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单向转移,直接造成农民所拥有的农用土地资源存量的净减少。农村土地私有化使城乡土地市场的产权关系更加明晰,便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可耕地在农户之间自由流动,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农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私有化有利于耕地规模适度的集中经营,可以更好地发挥土地作为增加社会财富母体的再生功能,将会培育出大量的新型合作经济实体和合作经济组织,建立 和发展新型的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土地不是私有的,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就是“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意味着农民如果永久性地离开土地,就将丧失土地的权利。所以打工在外,他要定期回去,政府对农村土地按照婚嫁生死3、4年调整一次。调整意味着没有真正的私有产权。调整的权力,完全在政府手中。 农民人口一定要大幅下降,弃农转工商。 中国几亿农民都要从土地里面走出来。中国现状却是农民走了,就会丧失对土地的权利。所以现在农民抛荒现象非常严重。把土地交回村里以后,丧失权利;却又不能买卖租赁,因此他宁愿荒着,出去打工。 土地制度应该公有还是私有,其实这是农民的权利问题, 他应该能自己决定土地是公有还是私有。宪法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说,那这个村集体里的人应该能决定将它们分了或者出租或者出卖。没有完全的私人产权,没有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 地价不能形成。土地私有化,以及取消户口制度、把人变成自由民。这是两件重大且急迫的事情。如果土地是他的,他就可以永久移民。因为他的地即使不卖掉,也可以委托别人管理、出租。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步伐加快,举家进城居住、务工或经商的农民日益增多,建新房弃旧房日多,农村集体土地上农民卖私宅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拆迁时如何确定受偿主体,由此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类财产的买卖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既没有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私宅不得买卖,也没有规定农村私宅如何买卖。因为这些房屋没有产权证,买卖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大量农村私宅闲置,进而由于无人居住、无人修缮而倒塌。另外,土地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民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出售宅基地实际上是对农村集体组织所享有土地所有权的侵害。而在农村,以出卖房屋为名出售农村宅基地非法谋取利益的现象也比较突出。农民的房屋财产缺乏保护,不利于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发育。私有化使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私宅能够合法、有序地买卖,以促进农村人口有序流动,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土地所有权私有化可以在改革中逐步实现,在此基础上在建立成熟完善的物权法体系和民法典。正是 向来枉费推移力 ,此日中流自在行。 2002年土地承包法案而言,已经明确地将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界定给了农民,但是农民并没有完全得到法律上赋予他们的各项权利。 当然与私有化应该同时进行的是加强基层民主化进程。另外可以取消、削弱或者淡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因为村委会和乡政府在目前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并且就其所起的作用看已经是弊多利少。目前农村村委会的工作绩效看是非常差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界定给农民。农民行使土地权利将不再与村委会签约,而只是与国家签约,是社会契约( SOCIAL CONTRACT)。 五 结语 民法的各基本制度中物权法最需要也最能够体现本国特色。物权法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一国对本国资源的分配和利用的范畴。况且,我国是资源相对短缺的人口大国,长期以来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而且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向重视财富分配的相对公平,不能不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更多的强调从本国的国情出发,而不是从现成的概念出发,所以要研究中国的物权,必先研究中国的土地权利;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物权法,必先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权利制度。[7]在这一点上中国的物权法、民法典不能急于求成,现实的做法可以考虑先建立完善的土地法律制度这并不意味这我们停滞不前。而是在不断前进不断完善中要注意立足现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能真正有利于民生和国计。 [1] 王卫国,《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第1版,第6页 [2] 王利明,《物权法专题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第3页 [3] 王卫国,前书,第3页 [4] 王卫国,前书,第2页 [5] 江平, 《 中国土地立法研究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第96-97页 [6] 刘育成, 《 中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集 》 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印制, 2000,第38页仅供参考

1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南京农业大学 2009 2 基于利益主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决策机制研究 华中农业大学 2010 3 基于状态框架和GIS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中国矿业大学 2009 4 地震灾后土地利用应急规划体系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1 5 土地集约利用的规划方法与途径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1 6 中国土地利用规划中的耕地保护目标选择 浙江大学 2010 7 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后评估研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0 8 基于GIS技术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 新疆大学 20109 中国现代土地利用规划研究 南京农业大学 2007 10 土地利用综合防灾规划及其空间决策支持系统研究 中国海洋大学 2008 ……索道网提供国内外论文检索服务。

结合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浅谈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 土地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总体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日益显著,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亿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亩,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每年还有1亿亩左右的耕地不能得到灌溉,有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直接关系到13亿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一、我国耕地的现状 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亩的 1/3,而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1.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上,需逐步退耕。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100公斤以上。 2.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3.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1.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2.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 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 三、中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困难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对土地高度依赖的农业大国,耕地的地位与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进入新世纪,中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使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食物安全保障面临不少难题。” 1.人口增长、耕地消失、粮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问题比较突出 农产品稳定供给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每年中国粮食消费还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非粮食食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食物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但由于粮食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资源数量难以增加,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始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耕地资源急剧流失,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最高达1700万人。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根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估测,我国现有耕地约亿公顷,绝对数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不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2.耕地资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这种高速增长主要有赖于外延扩展而非集约化利用土地,是以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2006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农村建房、修公路、造坟墓等占用大量耕地,我国每年农村土葬占有2000公顷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肥沃的耕地。3.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强度较大 国土部门组织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亿公顷,但各主要耕地后备区域的开发均面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压。能否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成败的关键。耕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在31个省、区、市都有分布,但大部分位于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质量较差。其共同特点是存在干旱缺水、盐碱、风沙、低温严寒等一种或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较大,生态环境脆弱。 4.我国现有的耕地质量不高 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国优质耕地只占21%,土壤有机质低于的耕地约占1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现有的耕地中,按质量分,一等地占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一等地点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高产田占,中产田占,低产田占4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受工业三废污染和酸雨侵蚀的耕地还有亿公顷。不宜继续耕种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 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要求越来越紧迫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高,成本较高,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较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机器设备、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增加产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较高。目前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上,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经济上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四、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资环学院 地理科学 1060900006 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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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毕业论文答辩稿

结合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浅谈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土地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总体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日益显著,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亿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亩,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每年还有1亿亩左右的耕地不能得到灌溉,有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直接关系到13亿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一、我国耕地的现状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亩的 1/3,而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1.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上,需逐步退耕。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100公斤以上。2.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3.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1.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三、中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困难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对土地高度依赖的农业大国,耕地的地位与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进入新世纪,中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使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食物安全保障面临不少难题。”1.人口增长、耕地消失、粮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问题比较突出农产品稳定供给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每年中国粮食消费还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非粮食食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食物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但由于粮食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资源数量难以增加,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始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耕地资源急剧流失,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最高达1700万人。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根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估测,我国现有耕地约亿公顷,绝对数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不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也不容忽视。2.耕地资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这种高速增长主要有赖于外延扩展而非集约化利用土地,是以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2006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农村建房、修公路、造坟墓等占用大量耕地,我国每年农村土葬占有2000公顷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肥沃的耕地。3.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强度较大国土部门组织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亿公顷,但各主要耕地后备区域的开发均面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压。能否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成败的关键。耕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在31个省、区、市都有分布,但大部分位于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质量较差。其共同特点是存在干旱缺水、盐碱、风沙、低温严寒等一种或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较大,生态环境脆弱。4.我国现有的耕地质量不高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国优质耕地只占21%,土壤有机质低于的耕地约占1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现有的耕地中,按质量分,一等地占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一等地点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高产田占,中产田占,低产田占4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受工业三废污染和酸雨侵蚀的耕地还有亿公顷。不宜继续耕种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要求越来越紧迫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高,成本较高,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较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机器设备、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增加产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较高。目前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上,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经济上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四、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耕地保护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 ? 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土地,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土地税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占用耕地,如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应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开垦新耕地;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闲置、荒芜耕地要缴纳闲置费;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城市郊区菜地,要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法律规定的税费制度,是以经济手段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法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耕地保护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论文答辩是一种比较正规的审查形式,有组织、有准备、有鉴定、有计划的。答辩会由校方、答辩委员会还有答辩者组成。我在此献上 毕业 答辩发言稿,希望大家喜欢。

毕业答辩发言稿一:

各位老师,上午好!

我叫赵晓琦,是土 木工 程__ 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为某某市八十八中学办公楼的设计。设计是在姚力老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那里我向我的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也向在坐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上大学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

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资料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简单介绍本设计。

本工程为某某市八十八中学办公楼采用多层框架结构,主体结构为6层,内外装修均为一般装修,为永久性建筑。该楼总建筑面积为3981㎡,拟建位置另行给定,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资料。

毕业答辩发言稿二:

各位领导、来宾,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鼓励创新观念的成长,促进同学们就业观念由“择业”向“创业”转换,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培养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骨干人才,厦门大学团委一直致力于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以“挑战杯” 创业计划 竞赛为契机,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广阔的平台。

“恒安杯”厦门大学第五届创业计划竞赛从去年5月启动至今,共吸引了1000多名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参加,申报了65个项目。有30支团队从去年10月的初赛中脱颖而出。经过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的培训和角逐,目前闯入决赛的9支队伍今天在此进行决赛。现在我简要向各位介绍一下本次竞赛的举办情况。

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1、 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作为答辩的发言稿,包括姓名、学号、专业。介绍时要举止大方、态度从容、面带微笑,礼貌得体的介绍自己,争取给答辩小组一个良好的印象。好的开端就意味着成功了一半。

2、答辩人陈述:收到成效的自我介绍只是这场答辩的开始,接下来的自我陈述才进入正轨。自述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标题;课题背景、选择此课题的原因及课题现阶段的发展情况;有关课题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答辩人所持的观点看法、研究过程、实验数据、结果;答辩人在此课题中的研究模块、承担的具体工作、解决方案、研究结果。 文章 的创新部分;结论、价值和展望; 自我评价 。

3、提问与答辩:答辩教师的提问安排在答辩人自述之后,是答辩中相对灵活的环节,有问有答,是一个相互交流的过程。一般为3个问题,采用由浅入深的顺序提问,采取答辩人当场作答的方式。

4、 总结 :上述程序一一完毕,代表答辩也即将结束。答辩人最后纵观答辩全过程,做总结陈述,包括两方面的总结:毕业设计和论文写作的体会;参加答辩的收获。答辩教师也会对答辩人的表现做出点评:成绩、不足、建议。

5、致谢:感谢在毕业设计论文方面给予帮助的人们并且要礼貌地感谢答辩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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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下: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若干问题的思考 摘 要 本文通过回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变化过程,分析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和矛盾,针对新一轮规划修编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结合国家、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主要以定性研究的方式提出若干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 土地规划;修编;研究;江苏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2004年6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着手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正式开始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对有关工作内容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结合江苏省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实际,我们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和思考。希望通过找出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办法和出路,为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一点思路。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历程 (一)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建国以来历史上第一部对城乡土地利用活动统一规范管理的《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我国第一轮覆盖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展开,到1992年前后在全国普遍推开,规划的目标年为2000年。 该轮规划主要思路是借鉴农业区划成果、国土规划成果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为重点,提出实现“一保吃饭,二保建设”的规划目标。江苏省按照以上要求和有关技术路线,编制了首轮《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但由于当时客观原因的存在,该轮规划编制完成后,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 (二)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996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提出对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的设想。在1997年全国宏观经济调控和严格保护耕地的环境和政策背景下,结合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1997年开始,江苏省展开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并于2000年基本结束。该轮规划基期年为199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远景展望至2030年;其重要特点是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程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了乡、县、市、省和国家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管理方法,为保护耕地尤其是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经济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了生产力布局,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技术和政策制度因素的影响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加大: 1、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⑴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巨大的宏观经济环境差异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 1998年以来,江苏省经济投资规模逐年递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年均增长率达%,远高于同期GDP平均增长速度。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新区开发、(新)工业集中区的发展使耕地占用率显著上升。社会经济宏观环境变化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如建设用地总规模与耕地保护)产生强烈冲击,客观上影响了规划实施进程。 ⑵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大幅调整加大了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 人口总量增长、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结构调整是规划实施期间江苏省建设用地扩展的主要驱动力,其中人口总量增长1%,建设用地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建设用地平均增加%;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苏南地区建设用地数量将增加%,苏中地区建设用地数量将增加%,苏北地区建设用地总量将增加%。 事实上,外延式发展导致的高速经济增长不仅成为江苏省耕地资源快速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江苏省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危机的主要原因。虽然现有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江苏省经济增长速度有较为准确的把握,但受数据资料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我们对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与经济增长的数量关系把握不够充分,加上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程过于乐观,直接导致经济增长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冲击远远超出规划预期。 江苏发展实际表明,大部分地区都不可 能超越经济增长的阶段性。虽然江苏部分地区已经具备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实力和经济水平,但对于大部分地区而言,不可能通过大力倡导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能够使经济增长中的土地代价(主要表现为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损失)在短期内迅速下降。同时,实证研究也表明,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南地区,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二产业比重的上升已经对建设用地规模扩展起到了显著的抑制作用;在苏中地区,这一经济变量对建设用地扩展的作用方向为负,但不显著;在苏北地区,这一经济变量对建设用地扩展的作用方向为正。这更加充分地说明,经济增长过程中从建设用地迅速扩展到平缓增加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是经济发展自身演进的结果。 现行规划对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土地利用变化强度整体估计不足,同时对产业结构升级对建设用地扩展的抑制作用过分乐观,从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难度估计不足,在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设计上缺乏适度弹性,导致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城镇的扩展均超出预计水平。 2、技术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的影响 ⑴数据不足是现行规划科学性的重要障碍 现行规划编制的基期年时值国家完成全国土地利用详查资料汇总工作,因此规划现状资料的完备性与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规划的部分需要。但是由于土地利用历史资料缺乏、部分地区土地数据严重失真和1996年进行全省、全国土地详查数据汇总时部分地区(主要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数据并未及时更新,导致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数据基础失实,使得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数据资料相对不足。 ⑵规划灵活度不够是规划方案实施难的一个原因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指导思想。虽然《土地管理法》要求省级政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总量平衡,但并未从区域土地利用效益差别与比较优势角度出发设计出能够灵活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政策体系。 ⑶基础性研究不足影响现行规划的实用性 虽然江苏省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在首轮规划基础上采用了改进后的规划方法与规划理念,但是由于受数据约束与理论研究限制,规划方法在融合土地利用结构演变规律与政策调控意愿方面的实用性不强。由于缺乏关于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关系的基础性研究,导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难以兼顾政策目标与土地利用现实。 3、政策制度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⑴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导致规划控制对象不够明确 土地产权边界不清与产权主体模糊是当前我国重要的土地问题,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土地产权问题一方面使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主体——地方政府行为发生偏离,同时使规划缺乏民众监督的支持。 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土地产权关系与利益的不一致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地方层次缺乏自我实施的基础。 ②集体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与所有权主体缺位也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③由于土地产权关系与利益关系模糊,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机制难以运作,使规划实施监督成本相对高昂,违反规划用地的行为时有出现。 ⑵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未充分形成致使规划在实施中发生偏差 由于现行规划的编制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土地利用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利用转变,尤其是城镇内部低效利用土地的再开发。但是,由于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尚不够成熟,政府过度干预,在地方政府追求地区经济总量最大化的动机下,更容易导致土地资源过度供给、价格过低,引起了土地过度需求和低效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镇规模控制目标在内涵与外延意义上均未得到很好的实现。 ⑶土地管理体制影响了规划实施监督 地方政府是城镇土地的事实所有者与各类土地的管理者,掌握了极大的土地调控权力。为了实现任期内的政绩最大化,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提高,土地往往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杠杆”。其结果,不仅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过度性土地代价,还使未来的土地供应难以持续。而耕地与生态保护等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土地管理活动在地方上严重供给不足,导致土地利用规划的耕地保护等目标难以在地方上得到具体落实。 事实上,在上下级政府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共同土地利益,因为在中国的统计制度下,下级政府辖区内的经济增长成果同时也是上级政府的业绩评价标准。因此,只要土地资源为地方政府控制,而且缺乏科学的发展观与政绩观的指导,土地规划实施失效的问题就难以解决。就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主要时期来看,原土地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行为异化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得到全面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考 (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思考 目前,规划理论上,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含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含城镇土地利用规划、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等)。在这一体系下,根据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十 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场)5级的规划体系。 针对目前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新形式下发展规划的要求,为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体系,明确各级规划的职能、内容和重点,充分发挥各层级规划的作用,我们认为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理论基础的框架下,对现有规划体系及其内涵和调整内容、对象进行适当整合,突出重点。 1、进一步明确省内(省、地、县、乡)四级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位和内涵 ⑴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次概念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宏观规划,其职能和重点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近。基本内容应当是提出全省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确定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提出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协调全省性的骨干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关系,提出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向、目标和重点,宏观控制和体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建设用地尤其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多途径补充耕地目标,为下级规划提供控制依据和区域发展平衡的导向。 因此,从省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和功能上看,应当在完成空间规划功能的同时,转变为具有一定的国土规划内容和功能的概念性规划。从全省的土地资源的承载能力、容量和配置方向、方式入手,强化不同经济区域和不同产业结构、层次的横向关联关系研究,深化区域间空间概念基础上的战略性关联作用研究。 ⑵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过渡层次的中观性、政策性规划。其基本内容应当是在上级规划的控制下,提出各类土地供应的总量控制指标和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重点解决好市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骨干性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各类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的协调与控制问题。 由于市级规划的功能和定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够满足土地利用活动的管理需要,同时市本级规划不能完全担负起落实省级规划确定的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发展协调功能,因此,应当弱化市级规划的功能。但在弱化市级规划的同时,应当突出和强化市本级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通过市本级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控制和协调发展空间的定位和规模控制问题。 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管理型规划,在各级规划之间主导性地担负着承上启下的协调和落实功能。其基本内容应当是落实上级规划的各项主要控制性指标;重点在于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在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层面上确定各类用地的类型、规模、范围和时序;核心内容是土地用途分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园地区、林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工矿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控制区、土地开发整理区、风景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区等。 ⑷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实施性的微观控制性规划。重点应当是在县级规划的各类土地用途分区和用地规模的控制下,详细确定各个地块的规划土地用途,其详细程度应当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规划成果的侧重点应当放在规划图件和控制性规划设计原则的编制上,以满足土地用途管制和其他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管理的需要。 目前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缺位,客观上已经造成了与建设管理部门的村镇布局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脱节和不协调。虽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控制性规划的作用,但是总规毕竟不能代替详规。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应当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化为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功能和作用的规划设计层面的规划。 2、补充和深化规划体系层级间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大致介于相邻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带和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指导性规划。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基础上,在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架构下,应当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规划功能,一定程度上体现国土规划的分区域协调引导功能。 ⑴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介于省级规划和市级规划之间的规划层次,其规划内容和方法侧重于空间规划。它是在具有一定同质性和关联性的自然、社会、经济属性的地区的基础上,根据差异性原则进行地域分区,依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确定的规划思路和方法,整合地区性的城镇体系和城市总体规划点轴结构、骨干性基础设施规划节点效应、 生产力布局(含第一、二、三产业)规划等区域性专业规划对各类用地的有效、合理需求,提出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布局、产业结构层次统筹发展,优化城乡和人口布局和结构,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土地利用地域发展核心策略。 江苏省可以根据苏南、苏北、苏中,沿江、沿海、沿东陇海、沿沪宁高速沿线、农业主产区等分区域,进行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研究和编制。 ⑵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介于市级规划和县级规划之间的规划,主要应当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规划,着重细化存量土地用途分区和分工的不同功能性区域布局的控制性和引导性安排。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较大比例尺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5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2000比例尺。 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控制城市(城镇)规模、协调城乡过渡地区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和时序的重要指导性控制规划,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范围为界限,针对已划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范围之内的土地利用和范围之外的土地利用,着重分类别安排开发用途、方向、时序和强度。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较大比例尺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10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5000比例尺。 ⑶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是对村镇建设规划和村镇布局规划不同规划功能区域土地利用控制和引导安排的细化,是建设和发展区域的控制性规划的具体体现。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大比例尺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5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2000比例尺。 (二)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空间问题的思考 1、当前规划管理技术操作层面的失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既有规划发展空间的缺失 当前,对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地方对规划发展空间(增加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减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期望与上级的规划控制要求有很大的现实差距。基层总是反映现行规划不合理,表面问题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过多,基本农田保护率过大(而且在不断增加)。 其实,除了工业化、城市(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确实在高位运行,需要一定数量的增量土地解决发展空间;但真正分析一下,在我们目前的规划管理技术操作层面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中(我们定义为因重大布局调整而需进行的原则性规划修改)的失误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和代价是巨大的,失误的直接结果是造成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蒸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增加以及基本农田保护率的上升。 因此,必须对目前的规划修改管理方式进行修正,否则规划修改次数越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基本农田保护率就增加的越多,规划建设占用空间就减少的越多。在规划修改时,应当对节余的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进行妥善安置处理;对增加的耕地保有量要通过核减规划中的补充耕地控制指标达到平衡;对增加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及时储存调减,这是保证我们现行规划建设发展空间不减少的关键所在。作者1根据几年来的规划管理工作时间,按照规划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拟订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其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并由作者2在江苏苏地源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规划修改具体业务工作中予以试用。 2、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拓展建设发展空间的途径 从务实的角度来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目的其实是要为江苏省2005——20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找出发展的空间。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可以预见到——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核减现有和先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可能性是很小的,希望国家下达江苏省大数量的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也是不切实际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规划空间不能改变和突破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和途径就是只有通过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政策,将规划修编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达到我们的目的,同时又能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有量的任务。 ⑴国家的有关政策依据 2004年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后,国家陆续出台了若干具有重要指导性的文件,经过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在以下的几个文件中,可以找到在新一轮规划修编可以运用的能够为江苏省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拓展空间的途径和办法——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空间数量置换出来。 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该文件第二部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的总第(十)条中明确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 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挂钩”) 其实,“挂钩”政策由来已久。200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37号),其中第二条“立足存量,内涵挖潜,促进小城镇建设集约用地”明确提出“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已经依法批准的试点小城镇,可以给予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周转指标,用于实施建新拆旧,促进建设用地的集中。周转指标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单列,坚持“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台帐管理,统计单列,年度检查,到期归还”。”同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在第四条 “有条件地实行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推进国家和省级试点小城镇建设”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为妥善解决小城镇建新拆旧过程中的建设用地指标问题,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小城镇建设试点推进情况、试点小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台帐管理,年度检查,到期归还”的原则,对国家和省级试点小城镇,单列编报下达一定数量的建设占用耕地周转指标。小城镇建设建新拆旧完成后,经复核认定的复垦成耕地的面积必须大于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的做法。2004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中,又提出“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中的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政策和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政策,为什么当时没有用到现在这个称为“挂钩”的政策,就是因为“挂钩”周转指标的身份问题在当时无法解决。我们认为挂钩周转指标应当具备两种身份,即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身份和耕地转用计划身份,否则就会产生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光有计划,没有落计划的空间,等于没有计划,挂钩是白忙。 ②国土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国土资发[2004]223号) 该文件第一条“抓紧解决基本农田保护中基础工作有关问题,切实落实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第一款中明确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落实到地块”和“由于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划定基本农田时将其他用地误划为基本农田的,要进行调整,并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因现有耕地数量不足难以落实到地块的部分,可将土地整理复垦新增加且经验收合格的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这个规定允许通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现有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为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挂钩”政策的实施,其实从规划意义上讲,只能限于在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地区内开展(在规划建设用地预留区内开展“挂钩”,整理复垦出耕地毫无意义),就为我们在规划修编中充分利用“挂钩”政策,通过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相应在另外的区域换取规划建设空间扫清了政策规定上的障碍。 ③国土

湿地保护与生态旅游论文

学位论文:学士学位:《松山自然保护区森林植物群落现状分析》(1987年) ,指导教师:任宪威先生硕士学位1:《松山森林植物群落分类及群落物种多样性分析》(1990年) ,指导教师:任宪威先生硕士学位2:《社会现象としての里山とその展开方向》(2000年) ,指导教师:北尾邦伸先生博士学位:《エコツーリズムによる森林ガバナンスの形成》(2003年) ,指导教师:北尾邦伸先生研究简报:1989张玉钧论研究火因子对森林影响的方法.国外林业,2:张玉钧书评:评《内蒙古植物志》.干旱区资源与环境,3:张玉钧编译 苏联树木学的发展概况.世界林业研究, 4:张玉钧编译 日本国有林的土地利用与经营目的的变迁.世界林业研究,13(5):张玉钧编译 美国树木学的发展概况.世界林业研究, 16(2):张玉钧编译 日本的自然公园、世界遗产与生态旅游.世界林业研究,18(4):张玉钧论旅游产业与现代林业的融合空间.旅游学刊,26(6):10-11.一般论文:1991任宪威,张玉钧,等北京松山植物的研究.北京林业大学学报,3:1-6.1992张玉钧北京松山的野生蜜源植物.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1:67-69.1993 RenXianwei,Liang Hongping,Zhang YunjunWoody plants as Resources inChina, Their Conservation and Use.Journal of BFU(English Ed) , 1:80-89.1994 任宪威,梁红平,张玉钧北京自然保护区的现状评价与发展构想.自然资源,1:59-63.1995 王建中,王瑞勤,张玉钧三种落叶松种子的比较形态与统计分析.北京林业大学学报,16(4) :80-89.1996张玉钧,刘振玉松山油松林群落特征分析.北京林业大学学报,18(2) :96-99.1997张玉钧,王建中,等密云水库上游北庄试验区植被性质的初步分析.北京林业大学学报,19(3) :39-44.1997 阎海平,张玉钧北京小西山植物区系的初步分析.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19(增刊2) :134-137.1997张玉钧,路端正北京白头翁属植物小志.北京农学院学报. 12(1) :45-47.1998 李国良,张玉钧,等北京密云水库上游北庄地区药用植物资源的调查.中国林副特产,2:45-46.1998 杜凤国,张玉钧,焉域金东北槭属的种子表皮雕纹及其在分类上的意义.植物研究,18 (3) :361-365.2001张玉钧,北尾邦伸日本的里山及其管理与保护.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3(1) :90-92.2001张玉钧,北尾邦伸里山の発见とその展开方向.林业経済,8:10-17.2003邱扬,李湛东,张玉钧大兴安岭北部地区原始林兴安落叶松种群世代结构的研究.林业科学,39(3) :15-22.2003张玉钧中国における国有林场系谱の自然保护区の展开―松山自然保护区を事例として―.林业経済研究,49(2) :19-26.2005张玉钧,段昌盛源于国有林场的自然保护区之景观管理途径.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科版) ,4(2) :37-40.2005张玉钧,王冠冠,邹国辉论风土与旅游的关系.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科版) ,4(4) :24-27.2006张玉钧,邹国辉北京松山自然保护区的经营目标与生态旅游对策.生态经济,8:86-89.2006邱扬,李湛东,张玉钧等大兴安岭北部地区原始林白桦种群世代结构的研究.植物生态学报,30(5) :753-762.2006 孔祥旭,张玉钧从日本经济学理念看其实态分析方法.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科版) ,4(4) :70-74.2006 邱扬,李湛东,张玉钧,等火干扰对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下层植物多样性的影响.生态学报,26(9) :2863-2869.2006 任宪威,张玉钧,陈瑞生,等黎平县尚重区老山界树种资源考察报告.黔东南林业科技,23(3) :18-22.2006张玉钧,殷鸣放日本森林管理的最新发展—以日本神奈川县林业政策过程为例.环境科学与管理,31(9) :8-10.2007 牛江,张玉钧北京松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与当地社区参与.四川林勘设计,2:40-43.2007 殷鸣放,张玉钧,谭学仁,等日本私有林的一个典型—吉野林业的森林经营.世界林业研究,4:54-57.2007 李金苹,张玉钧,等 对目前中国乡村景观规划的思考.北京农学院学报,3:52-56.2007 海杨,王金兰,刘明丽,张玉钧节事庆典在旅游景区管理中的作用—以北京市八大处公园中国园林茶文化节为例.四川林勘设计,3:32-35.2007 于笑云,张玉钧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的研究现状及展望.西部林业科学,35(4) :134-137.2007 李煜,张玉钧论生态校园的建设模式.环境科学与管理,10:143-147.2008 陈静,张玉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环境教育研究进展.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48-51.2008 朱丹丹,张玉钧旅游对乡村文化传承的影响研究综述.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科版) ,7(2) :58-62.2008 刘明丽,张玉钧游憩机会谱(ROS) 在游憩资源管理中的应用.世界林业研究,3:28-33.2008 于笑云,张玉钧生态旅游市场营销研究综述.四川林勘设计,1:31-34.2008张玉钧,马履一,王希群, 等水杉在日本的引种保护及其社会影响.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科版) ,4:17-21.2008张玉钧,周春光园林旅游管理专业发展探讨.管理观察,12:84-86.2009张玉钧生态旅游在湿地保护中的作用.国家级湿地衡水湖调研与论坛论文集,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 张帆,张玉钧风景名胜区内观光电梯乘客态度调查研究—以武凌源风景名胜区为例. 管理观察, 21:50-52.2009 刘芳,张玉钧GIS在生态旅游规划中的应用研究. 河北林业科技,(3) :62-64+70.2009 张力圆,梁增贤,张立,邢震,张玉钧旅游干扰因素对西藏林芝巨柏林的影响生态环境学报, 18(4) :1413-1421.2010 侯艳伟,吴成亮,张玉钧游客环境意识调查及影响因素分析—以北京紫竹院和香山公园为例.河北林果研究, 25(3) :315-320.2010 施德群,张玉钧旅行费用法在游憩价值评估中的应用.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9(3) :69-74.2010 付健,张玉钧,陈峻崎,等游憩承载力在游憩区管理中的应用.世界林业研究,23(2) :44-48.2010 付健,张玉钧,等北京平原风景游憩林林相改造技术研究.河北林果研究,25(1) :68-71.2010 庄小锋,杨秀珍,张玉钧,马宝建,等北京山区蓝色草本植物资源调查与分析.北京林业大学学报,32(增刊1) :177-182.2010 马宝建,丁学欣,胡冬梅,寿海洋,张玉钧,吴记贵北京山地野生观赏植物的濒危因素及保护对策.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32(增刊1) :173-176.2010张玉钧,石玲,等论生态旅游规划的一般范式.生态旅游理论进展与实践探索—2009青海国际生态旅游高峰论坛论文集,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 周辉,张玉钧河流游憩规划的基本问题探讨.河北林果研究,26(1) :72-77.2011 庄小锋,杨秀珍,张玉钧,等北京山区观果植物资源调查与分析.北京林业大学学报,33(增刊1) :114-120.2011 刘福山,张辉,李扬,张玉钧,等北京山区野生观赏植物资源调查研究.北京林业大学学报,33(增刊1) :121-127.2011张玉钧旅游管理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途径探讨.管理观察,101:100-101.2011 王良民,张玉钧论辽东栎(壳斗科) 的分类地位及命名.植物科学学报,29(6) :749-754.2011 马宝建,张玉钧,宋大北,贾亦琦,黄志远 现代勒勒车—内蒙古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的思考和探索.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11年会论文集(上册)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贾亦琦,张玉钧旅游者摄影行为研究初探—基于摄影旅游者与大众旅游者的对比.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22-26.2012 黄志远,张玉钧旅游体验实证研究—以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为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17-21.2012张玉钧,曹韧,张英云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利益主体研究—以北京松山自然保护区为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3:6-11.2012 马国青,张玉钧,唐小平 枝桠施工技术在河流湿地治理中的应用,林业资源管理.2012,3:123-125,140.2012 王瑾,张玉钧基于生态旅游的自然保护区社区培训研究—以河北白洋淀王家寨村为例.河北林果研究,27(2) :224-228.2012 马国青,黄桂林,张玉钧,唐小平 郑州惠济水系廊道景观优化模式,林业资源管理.2012,4:108-112.2012张玉钧,张英云 市民参与型的乡村景观保护--以日本海上森林国营里山公园建设为例,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12,7:张玉钧北林园林学院生态旅游领域发展概况与展望,风景园林.2012,4:张玉钧生态旅游的发展:存在问题与实现途径,风景园林.5: 邵隽,张玉钧,李雄,李昭 社区支持农业型市民农园休闲模式研究.旅游学刊,12: 徐姗,刘晓明,张玉钧基于生产性农业景观建设的北京郊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2012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亚太区会议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12年会论文集(下册).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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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西溪湿地生态旅游的发展[内容摘要] 湿地生态旅游是基于丰富的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发生的多种形式的旅游活动,它可以实现旅游者回归自然、体验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的愿望。在实地调查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总结了西溪湿地生态旅游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了该地生态旅游发展的优势及前景,并就杭州西溪湿地生态旅游环境与资源保护、发展等提出建议。[关键词] 生态旅游;发展;西溪湿地自20世纪中叶以来,人类的环境伦理观开始向旅游领域渗透。随着现在旅游产业的大规模发展,其渗透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大。人们对传统的大众旅游形式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危机也日益关注。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将环保与旅游作为研究对象的新的旅游方式。与此同时,以生态旅游为开发形式的新尝试也越来越多。许多国家已对生态旅游产品及其资源进行了明确的规划。一 、生态旅游的概念很多游客和旅游组织者以及保护区的管理者对生态旅游一词缺乏认识和理解,片面地将生态旅游仅仅理解为走向大自然的旅游活动。关于生态旅游的正确定义目前还没有定论,国际生态学的观点认为:生态旅游时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的地到自然保护区域的旅游;“旅游对象是自然生态环境,旅游方式是不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这是1983年IUCN生态特别顾问谢贝洛斯对“生态旅游”的理解;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又把“生态旅游”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从各种定义来看,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生态旅游是一种在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的旅游行为。生态旅游的目的是让人们享受大自然、了解自然景观、野生生物及相关文化特征,不改变保护区生态系统的有效循环,保护自然和人文生态资源与环境,使当地居民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在经济上受益。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是景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旅游通过减轻环境压力来平衡经济利益,通过保护旅游区景观资源和文化的完整性是实现旅游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良好途径。二、西溪湿地现状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杭州市区西部,距西湖不到5km,是罕见的城中次生湿地。生态资源丰富、自然景观质朴、文化积淀深厚,曾与西湖、西泠并称杭州“三西”,是目前国内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集城市湿地、农耕湿地、文化湿地于一体的国家湿地公园,其中种植水生、湿生植物约100种。近年来,杭州市各级政府关注民生、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以旅游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不断加大对西溪湿地的宣传、保护和改造,使之成为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西溪湿地的自然景观、文化积淀和区位优势,为杭州市城市形象的优化、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西溪湿地景观价值西溪湿地是杭州市区最重要的城市湿地,是杭州市宝贵的生态与文化资源,类似城市湿地在全国乃至世界各城市中并不多见。西溪拥有美丽的自然风光与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具有独特的旅游特色:1、地理资源从地理资源看,在西溪湿地区域内,70%是溪流、池塘等水域,而沼泽地、陆地仅占30%。水资源丰富,有河道100余公里、水塘1万余个,星罗棋布,呈鱼鳞状分布。水陆交错,风光优美。2、生物资源从湿地的生物资源看,西溪湿地内水资源和植被等保存完好,是目前全国大中城市中惟一一块城市湿地。3、文化资源从文化资源看,杭州西溪与湿地风光相媲美的是深厚的文化积淀。据史料记载,康熙、乾隆等帝王都曾游览过西溪,并留下不少诗文和书画作品,成为西溪文化的宝贵财富。与此同时,西溪的民俗文化丰富多彩,其中最具特色的是“龙舟盛会”。每年端午,四邻八乡的村民划着龙舟汇集在蒋村乡深潭口村,热闹非凡。河渠行舟、碧潭网鱼、竹林挖笋等民俗,极富江南水乡的田园气息。(二)西溪湿地保护建设情况西溪湿地的正式保护和开发开始于2003年。在这之前,随着历史的发展,西溪这一不可多得的城市湿地资源受到较大的破坏。随着杭州城市发展的快速西进,西溪湿地逐渐被蚕食,面积从历史上的60平方公里减少到目前的平方公里。很多房产项目也在争夺这个地盘。人类生存和生活使部分水域遭受污染,生活、建筑垃圾随处可见,河道阻塞,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此外,还有居民建筑杂乱,风格不协调,历史遗迹遭严重破坏等许多问题。2003年,杭州市政府正式启动了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2004年,《西溪湿地保护区总体规划》被杭州市政府正式批复。根据这一规划,西溪湿地分为核心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和周边控制区三个层次,其中核心保护区总面积为平方公里。整个保护工程预计投入资金为30-40亿,分三期实施。2005年5月1日,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一期有限开园;2007年10月1日,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二期又顺利实现有限开园目标。2008年,坚持“六大原则”、“四化”方针、“三大理念”、“五保”要求,又好又快推进西溪湿地综合保护三期工程。三、西溪湿地保护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西溪湿地自南宋至明清渐渐由自然湿地演替为次生湿地,性质发生根本性改变。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经历一再的人为大破坏,自然环境风貌大大递减,文物基本毁弃,目前尚存一息的湿地资源仅剩原先的1/10左右。(一)自然湿地演替为次生湿地西溪湿地的人工化或人工介入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即晋以前的少量居住生活介入、晋至北宋的佛教文化介入、南宋的有限生活和生产介入、明清至民国前期的园林化介入、民国后期至今的废弛毁坏和无序的城市化介入。其中南宋至今对西溪湿地及其文化的影响最大。期间西溪湿地的原生态环境被彻底改造,其植被和水系性质发生根本性改变,并开始大量加入物质和非物质文化因素。但由于表面上与自然湿地形态相近,这种性质改变没有为人察觉。近几十年来,由于工业和各类办公、生活设施以及种植业、养殖业大量增加,截污设施又不完善,西溪湿地的水体环境水平大大下降。工业和各类办公、生活污水直排,种植业、养殖业面源污染淋洗进入水体,养鱼饵料等投入,使直接污染源增多。其中保护范围内也有粮食、生猪、淡水鱼、家禽和工业产品大量产出,有生猪4万多头、家禽1万余只。导致水体溶解氧严重偏低,高锰酸盐指数偏高,非离子氮含量高,水质富营养化,自净和更新能力较差,湿地功能已大大退化。(二)环境风貌一再递减西溪湿地的环境风貌破坏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抗日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日军大肆烧杀,焚毁大片植被和各种文化遗产,许多居民伐桑作薪,整个西溪湿地一片荒芜。第二阶段自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大面积毁坏自然环境,大量增加工业设施和影响环境的低水平住宅。其中20世纪50至60年代,西溪湿地南部丘陵坡麓地带建起大量工业设施和住宅,多数文化遗产被毁。70年代又建起大量低水平多层建筑。第三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城市化对整个西溪湿地形成包围之势,保护范围内建起了不少企业和住宅,周围建起了更大规模的建筑群。西溪辇道已基本被天目山路取代,其他还建有大量硬化路面。河道淤积严重。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以来,房地产开发大幅度蚕食西溪湿地,使可作为保护范围的湿地面积由约50平方公里缩减至约11平方公里。紫金港以东的由原属蒋村乡骆家庄村、五联村改建的文新街道,以及古荡街道,已形成约10平方公里的新的商住区,环境风貌已完全失去湿地性质。文新街道和古荡街道约有常住人口10万,流动人口15万,总计约25万之多,对环境压力也非常大。(三)文物资源毁弃严重西溪湿地的文物资源毁弃殆尽,所剩寥寥。1950年秋雪庵、曲水庵、慈觉庵、交芦庵等的佛像被砸,文物散失。1966年后秋雪庵被夷为平地,曲水庵、慈觉庵、交芦庵等改建为厂房或民宅。1958年法华寺、东岳庙等被毁。目前寺庙庵祠、文人物业、辇道牌楼等毁弃已尽,桥亭台阁、墓葬等则毁去大半,仅残剩少量桥亭、河埠、墓葬等遗址。(四)保护性破坏正在成为新的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溪湿地的保护和开发便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但一开始的思路主要出于经济开发方面的考虑。近年来,西溪湿地的政府保护工程正式启动,但由于缺乏基本的科学研究与论证,规划和建设的基本思路存在较大误差。原生态的湿地要素被加以全面的人工化改造与“翻新”,河道被重新开挖,堤塘被砌石加固,洲渚被人为剪切,植被被重新布置,连原始的芦花也大半毁去,新植品种对不上号,整个景观风貌逐步向西湖靠近,特有的野趣可能会完全丧失。而且,湿地原有的生物链结构也可能被彻底打乱。这个问题需迫切地被引起重视。四、西溪湿地发展前景分析和发展建议(一)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条件与前景1、区位优势突出,游客资源充足西溪湿地位于杭州市区西部,交通便利,天目山路、文山路、文一路、外环公路均可直达,距杭州市中心店武林门仅6km。而杭州则地处东南沿海,是长江三角洲的重要中心城市,陆路、空中及水运交通便捷顺畅,四通八达的公路、铁路和钱塘江、大运河“黄金水道”将杭州与全国各地紧密相连,区位优势明显。多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加强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积极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大街小巷改善等大工程大项目,并免费开放环西湖旅游景点,城市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不断优化,先后获得了“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最佳人居奖”、“中国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国内外来杭参观考察游览的游客逐年增多,据统计,2008年来杭的国外游客有221万人次,西溪湿地的生态旅游及湿地科普教育,有着丰富的游客资源和广泛的受众群体。2、物种和植被类型多样性丰富独特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人们的保护意识造就了西溪湿地动植物种的多样性和丰富的植被类型。西溪湿地鸟类区系十分丰富,包括湿地鸟类、平原鸟类、山地鸟类、农田鸟类和城郊鸟类等多种类型,共有鸟类15目39科126种。已鉴定的昆虫共133科417属477种;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种类有17种(蒋科毅等,2008)。鱼类14科35属45种;两栖类1目4科10种;爬行类3目8科15种;兽类5目7科14种。西溪湿地有野生维管植物91科204属254种(李紫芳等,2007),植物区系特征明显,有15个分布区类型和6个变型。自然植被可划分5个植被型组,6个植被型,20个群系组和20个群系,以水生植被型和沼泽植被型的草本植被亚型为主。3、景观特色浓郁西溪湿地共有4种景观类型,即水体、林地、耕地和建设用地景观。QulckBird影像图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影像图分类后产生大量斑块,总数目达到13343个(戎良,2007)其中耕地景观斑块数目为6153个,斑块总数的,是斑块数目最多的景观类型,其次是林地和建设用地景观斑块,分别为3429和2314个,数目最少的是水体景观斑块,共1447个,仅占总数的。各类景观的最大斑块指数大小依次为水体、建设用地、耕地和林地景观,湿地内成片连通的水体形成较大的斑块,有利于湿地整体环境的重塑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4、文化积淀深厚杭州有8000年文明史、2200余年的建城史,是国家首批命名的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而西溪风景区是仅次于西湖风景区的杭州市第二大风景区,已有1000多年历史。相传南宋高宗曾欲在此建皇城,后改址于凤凰山,但有大臣上请旨问西溪如何定夺,赵构思忖良久,口敕“西溪且留下”,此地也就有了“留下”的名称。历代文人墨客或游览赏景或雅集,为西溪留下大量优美的诗文、书画,清康熙和乾隆二帝也曾游历西溪并留下御诗数篇。作为次生湿地、农耕湿地、人文湿地、西溪湿地承载着湿地农耕文化,延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脉,体现出中国湿地文化深厚的人文底蕴。5、地方经济发达,且具备城市湿地保护和管理的成功经验杭州位于中国东部最具经济活力的上海经济圈、苏南及环杭州湾经济圈三个经济板块交汇区,是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之一。2008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4781亿元,财政总收入910亿元,经济总量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副省级城市第三位。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城市总投资环境最佳城市”第一名,连续两年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为“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第一名。杭州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保护、开发西溪湿地,2003年8月启动、总投资近90亿元的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以及中国湿地博物馆建设项目便是很好的例证。杭州西湖风景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杭州在西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和改造,湿地旅游开发和管理,人文景观的发掘展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为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提供人才与技术支撑。(二)有关西溪湿地发展的一些建议西溪湿地西溪湿地是有机生命系统,在当今世界范围内,对此类有机生命的机理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仅有的研究成果应用起来成本也相当大。西溪湿地统合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于一体,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既相互映衬又各有边界,缺乏文化减弱西溪湿地的魅力,过分文化化则危及其生命循环。西溪湿地还是城市湿地,保护和建设西溪湿地必须与杭州城市的发展互动,二者有十分紧密的联系,也有内在的深度矛盾。解决西溪湿地的问题,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长期任务。1、提高科学研究和规划水平西溪湿地的自然地理面貌变迁巨大,原有自然或人工湿地的循环运转系统被较彻底打破,现行生态系统已无法进行有效的自循环运转。参考西溪湿地的相关古代文献记录,运用现代地质学、生物学、生态学、气候学等研究成果,恢复其湿地生态系统,已迫在眉睫。西溪湿地的文物资源基本毁弃,加强考古调查,研究分析前人有关西溪湿地规划建设的成果,也为当今的保护工作所不可或缺。但尽管有关西溪湿地的文献资料繁多,由于历代散逸,包括国家图书馆、浙江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在内的大图书馆均收藏有限,有关西溪湿地的人文历史研究成果也寥寥无几,建议编纂有关西溪的大型图书。除收集国内图书馆资料外,还须在收集民间资料和海外资料方面下功夫。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向社会全面开放资料。充分利用省、市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民间力量,组织对西溪湿地进行包括地质学、地理学、气候学、生物学、文学、美学、考古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经济学等在内的多学科综合研究。西溪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必须立足长远,立足整个杭州城市的发展,立足于大环境生态改良。保护和建设好西溪湿地,是杭州市实现“蓝天、碧水、净气、森林、绿地”生态建设目标的基本标志之一。规划和建设西溪湿地,必须从西溪湿地和杭州城市的本体上切入问题,抓住主要矛盾,统合各种关系,有效保护和有效开发,在较高立意上确立西溪湿地和杭州城市形象。杭州市和西湖区、余杭区两级政府应加强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沟通,建立协调机制,改变规划建设的不平衡局面。2、借鉴国内外有关湿地保护的先进经验中国是《国际湿地公约》的缔约国,保护湿地是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责,中国政府已制订《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但目前国家的湿地保护项目侧重于大型自然湿地,相对忽视城市内的较小型湿地,因而保护城市湿地尤其应引起城市执政者重视。西溪湿地保护应该遵循《国际湿地公约》、《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的有关要求,从湿地的基本定义着眼。西溪湿地保护必须遵循生态系统演替原理和生态工程学原理,充分考虑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恢复和风景配置三个主要方面,实现湿地系统的全面优化。3、遵循湿地演替规律建设自然化的亚热带次生湿地生态系统演替理论是指导生态系统重建的重要的基础理论。西溪湿地的生态恢复与重建必须根据生态演替规律,配置以多种植被类型为核心的生态景观,形成一定的连续规模,并保持或扩大水体范围,防止农作物撂荒地旱化、湿地生植物侵入水体使其干化、湿地生植物群落向旱生植物群落演替,以维持湿地生命。西溪湿地以自然淳朴见长,自有其特色和个性。其建设方向是生物多样性的富集地、清明洁净的绿色城市公园、怀旧思古的文化故乡,与西湖明显不同。所以它的生态恢复与重建不能精雕细刻,应大面积恢复和保育自然生态,尽量选用乡土的、自然的植物,削陡坡变斜坡,在水体与基-渚之间建立湿生生态系统过渡带以构造湿生环境,发展生态建筑,避免采用园林植物而与城市园林雷同,提高西溪湿地自维持能力,减少人工化维持和运行费用。五、结语西溪湿地的生态旅游特色和地理品牌个性体现在自然旖旎的湿地风光、深厚多样的人文积淀、质朴古老的民俗风情、江南特有的生态文化以及现代人的休闲方式。进一步发掘西溪湿地最具代表性的自然、人文特色,突显其城市湿地的地理品牌地位,与西湖并联推向国内外旅游市场,将为杭州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打造,加快“东方休闲之都”建设,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杭州市综合竞争力作出应有的贡献。[参考文献] [1]贠丽霞,生态旅游浅谈,《原大学学报》,2004年5月第5期[2]叶建东,发展生态旅游,《上海经济》,2007年1月第1期[3]芦建国,徐新洲,城市湿地植物景观设计——以杭州西溪湿地公园、西湖西进湿地为例,《林业科技开发》,2007年11月第22期[4]缪丽华, 杭州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开发现状与前景初探, 《地科学与管理》,2009年3月第3期[5]张五钢,杭州湿地公园的生态文明保护与社区参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6月第6期[6]何洪杭,华晨,李亿冰,杭州西溪湿地的环境状况与生态保护对策研究,《华中建筑》,2004年9月第18期[7] 耿英姿,张鸿鸣,刘昱,杭州西溪湿地文化生态旅游开发研究,《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5年9月第9期[8]钟伯坚,浅谈生态旅游发展的问题和对策,《甘肃农业》,2006年2月第2期

我来回答:西溪之胜,独在于水。水是西溪的灵魂,园区约70%的面积为河港、池塘、湖漾、沼泽等水域,正所谓“一曲溪流一曲烟”,整个园区六条河流纵横交汇,其间分布着众多的港汊和鱼鳞状鱼塘,形成了西溪独特的湿地景致。            西溪之重,重在生态。为加强生态保护,在湿地内设置了费家搪、虾龙滩、朝天暮漾三大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入口处设湿地科普展示馆,园区内有三个生物修复池和一块湿地生态观赏区。西溪还是鸟的天堂,园区设有多处观鸟亭,给游客呈现出群鸟欢飞的壮丽景观。 它因有如此众金而有益的功能而被人们称为“地球之肾”。湿地还是众多植物、动物特别是水禽生长的乐园,同时又向人类提供食物(水产品、禽畜产品、谷物)、能源(水能、泥炭、薪柴)、原材料(芦苇、木材、药用植物)和旅游场所,是人类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城市湿地生态系统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作为直接利用的水源或补充地下水,又能有效控制洪水和防止土壤沙化,还能滞留沉积物、有毒物、营养物质,从而改善环境污染;它能以有机质的形式储存碳元素,减少温室效应,保护海岸不受风浪侵蚀,提供清洁方便的运输方式…… 28519希望对你有用!

只要把湿地的旅游特点发挥出来就会很有前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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