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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制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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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制度研究论文

首先要熟知政治制度都包括哪些方面,做好最基础的准备. 其次根据所出题的问题,想想有哪些可用的知识点. 然后也可根据时事政治写一些有关这方面的题材. 最后再做一个总体分析,总结中心内容.些组后一个点题之句即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人民民主专政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行文思路如下,建议自己搜索相关事件及史实对框架 进行填充。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愿君采纳,感激不尽。夏商时期初步建立官制,在地方封候伯;   周朝建立分封制和宗法制,在地方封诸侯,实行森严的等级制服分封制使地方封候势力逐渐扩大,在东周时严重威胁中央政权的稳定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在中央高皇帝制度和中央官制,在地方实行郡县制,用于加强中央集权 汉初实行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的方式,封国逐渐强大,出现“七国之乱”。武帝推行“推恩令”削弱封国力量,加强中央集权    隋唐朝时实行“三省六部制”,削弱相权,加强了中央集权宋朝通过“杯酒释兵权”等方式,把地方的财权、兵权、行政权收归中央,削弱了地方权力。元时建立行省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又有效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明时废丞相,六部分权,加强中央集权  9.清时设南书房,设军机处,废内阁,取消议政王大臣会议,使中央集权达到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浅议东西方政治制度或者是中国古代和现代政治制度比较或者政治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不懂就别写!

中国政治制度史论文

政治制度的关键问题是其基本的框架结构,即

政治制度的类型。政治制度的区别主要是由其框架

结构决定的。因此,对于政治制度的研究必须首先

弄清楚政治制度的类型。政治制度的类型定位将影

响政治制度研究的所有方面。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

也是如此。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定位,是正

确研究、分析、认识、解释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所有

问题的前提条件,这个问题不弄清楚,其它的问题都

可能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错误的。在这个方面,以

往的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存在着某些偏差。

一般认为,古代政治制度存在着君主政体、贵族

政体、民主政体、共和政体、专制政体等类型,其中的

一些类型是可以相连的,如君主专制政体、贵族君主

政体、贵族民主政体、共和民主政体等。这些政治制

度类型区分的基本尺度是,一人执政的是君主政体,

少数人握有最高统治权的是贵族政体,全体公民拥

有权力的是民主政体,专制政体则是指那些将所有

的最高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并且可以任凭自己

的意志为所欲为的政体。在此,君主政体和君主专

制政体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君主专制政体是指

最高统治者一人控制着绝对权力,并且不受任何法

律以及其它任何权力主体的限制和制约,君主政体

虽然也是一种一人掌权的政体,但是与君主专制政

体相比,君主手里的权力会受到法律的限制以及相

应权力主体的牵制。另外,政治制度的类型还与不

同的社会历史时期相联系,如城邦民主政体、城邦共

和政体、封建贵族政体、封建君主政体等。

那么,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是怎样的呢?

关于这个问题,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习惯于把中国

古代政治制度的类型称为封建专制政体或封建专制

集权政体。当然,这样定位的一个基本原因,主要与

国内学术界长期以来,把中国古代社会看成是封建

社会有直接的关系。

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在秦汉以后,基本上不存

在典型封建社会的诸要素。即使存在过某些方面的

相似性,也仅仅是在中国古代社会的某个特殊的历

史时期,并不具有贯穿于整个古代社会的代表性。

例如,拿“封建”一词来说,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只有

先秦时期曾经出现过。但是,即使先秦时期的封建,

与西欧中世纪时期的封建比较,也只是形似而非神

似。先秦的封建制以西周时期最为典型,而西周封

建制的基本状况是:“吾闻国家之立本也,本大而末

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

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

等衰。”(1)很明显,中国的西周封建与西欧中世纪的

封建有很大的差异。西周的封建“封建亲戚”(2),是

一种仍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封建”。其中,

以嫡长子资格继承王位的天子是大宗,其他非嫡长

子诸兄弟皆为小宗,从而构成了天子—诸侯—卿大

夫—士这样的西周封建贵族的等级,这是一种按王

国维先生所谓的“嫡庶制→宗法制→封建制”递进的

封建关系,是一种中国式的“尊尊”与“亲亲”相结合

的封建。在这种封建制度之下,无论是君主还是贵

族地位的获得,主要依靠血缘关系。可是,正如我们

已经知道的那样,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却并不是如此。

在西欧中世纪,“采邑”是封建社会的基础,是财产权

利和人身关系的体现,其基本的关系是契约互惠性

的。因此,君主地位以及贵族头衔的获得,主要与土

地财产权利挂钩,与契约关系相联系。这种封建正

好与中古式的“血缘封建”相反,是一种“契约封建”

或“采邑封建”。再拿秦汉以后的中古社会来说,不

但不存在西欧中世纪的封建,甚至连先秦中国式的

宗法封建也不复存在了。非但如此,秦汉以后,国家

权力是高度集中的,控制了立法、司法、行政、军事和

社会的所有方面,国家权力本身不受限制。此外,秦

汉以后的官僚制度也日趋发达。这种状况,与西欧

中世纪封建社会不可能产生官僚制度,以及不存在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和受国家控制的社会的状

况根本不是一回事,其中的距离非常巨大。所以,可

以说,中国古代社会不是典型的西欧中世纪式的封

建社会,甚至可以说不是封建社会。

除了封建社会的概念以外,对于中国古代社会

的形态分类还有许多不同的论点。这些论点主要

有:(1)关于“亚细亚的生产方式”;(2)治水社会或东

方专制主义;(3)历史官僚帝国;(4)家产官僚制帝

国;(5)伦理本位社会;(6)乡土社会;(7)世袭社会和

选举社会;(8)宗法家族社会等。

总的来看,宗法家族社会的主要特征是:1·宗

法家族血缘关系。无论是史前时期,还是文明时期

的宗法制度或家族制度,始终保持着人类最原始的

血缘关系,而且从未中断过。这种血缘关系成为中

国古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关系,其他的一切关系

皆由此出。2·家国同构。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

扩大。一切的团体和个人都消融在家国之中。家为

小家,国为大家;家为私家,国为公家,除了家就是

国,其他的一切社会组织都可以被家或国解释和取

代。3·专制权力———君权父权至上。在宗法家族

社会,一家之长的权力和地位是最高的,一国之君的

权力和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唯一的,超越了法律以及

其他的所有权力。君权就是法律,而父权受到法律

的维护,没有其它的力量能够撼动。其他所有的权

力和权利都源于君权与父权,因此,必须无条件地服

从君权与父权。4·宗法家族制度。与各个时期相

应的一整套宗法家族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连续性

的基本体现和保障。

显然,在上述的各种观点之中,“宗法家族社会”

的提法最契合中国古代社会的状况。尽管其他的观

点也很精彩,但是,都有某些不足之处。“亚细亚生

产方式”只是一般性的概括,缺乏清晰而详细的具体

内容,在社会形态的描述上没有足够的说服力。“治

水社会和东方专制主义”是一种非常西方化的说法,

它考虑到了地理环境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由于中

古特殊的历史地理环境所造成的生存方式,以及由

此而产生的国家结构和组织形式。其中的许多论述

都是确实的,符合历史事实的,对我们研究中国历史

很有启示。但是,这种观点的一个基本问题,仍然是

流于一般性的概括,把中国仅仅看作是东方国家,而

没有更加深入地探究中国作为东方国家的一个特

例,存在着那些更深层次的特征。此外,这一观点较

为集中地论述了国家的政治层面,很少涉及社会层

面。“历史官僚帝国”也是如此,它所关注的几乎都

是帝国的政治统治方面的问题,并且偏重于官僚政

治层面。韦伯的“家产官僚制”是最为全面和具体

的,而且也指出了这种家产官僚制源于家族制,是属

于“父权家长制”的类型。不过,韦伯关注的重点也

是集中在政治统治方面。并且,韦伯只把秦汉以后

看成是“家产官僚制”,而把先秦看成是“封建制”,至

于两者之间的联系是什么,韦伯没有明确分析,而这

一点对于解释中国古代社会的连续性是十分重要

的。伦理本位社会和乡土社会则偏重于伦理道德层

面的关系,对制度的、政治的以及经济的层面却很少

研究。“世袭社会”和“选举社会”的概念别具一格,

令人耳目一新。但是,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特殊

的社会状况?显然,对此的分析较为欠缺。由此可

见,中国古代社会应该是宗法家族社会。

在中国古代的宗法家族社会,以父子为主的家

族血缘关系一直是贯穿于自夏商周到春秋战国的转

变,再从秦汉到清朝末年的各个历史时期的主轴。

尽管,这种血缘关系的具体形式多有变化,但是,这

种血缘关系本身是牢固的,没有任何改变。由于基

本的家族关系的存在,导致中古社会的变迁始终没

有脱离氏族→部族→宗族→家族的发展脉络,即使

先秦时期的“封建”,也是“宗法封建”。比较欧中世

纪的“采邑封建”或“契约封建”来说,是一种中国传

统式的“血缘封建”,家族的庶嫡宗法才是先秦封建

的游戏规则。秦汉之后,宗法分封已经消失,封建也

不复存在。但是,中古社会依然是宗法家族社会,不

同的只是宗法的大宗小宗关系变成了宗族的君臣—

父子关系,家国仍为一体,“君前臣名,父前子名”、

“在家为孝,在朝为忠”已经成为几千年社会关系的

真实写照。在中国历史上,无论中古社会怎样发生

变化,其宗法家族的性质始终不变,形成社会变迁的

一条主流线索,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构造。

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的定论上,我们可以冠以

各种各样的名称,但是,在所有的名称前面都应该加

上“宗法家族”四个字,例如,在“封建社会”之前加上

“宗法家族”,就是“宗法家族封建社会”,其余类推。

既然如此,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古代政治制

度不是什么“封建专制集权政体”,而是与中国古代

宗法家族社会有关的政治制度类型。从一般常识上

讲,社会形态与政治制度的类型是密切相联的,不可

能出现社会形态是一回事,而政治制度的类型又是

另一回事的情况。

实际上,历史上任何一种类型的政治制度的产

生、形成和演变都无法脱离其赖以存在的社会系统

和制度系统,政治制度只是社会系统和制度系统中

的一个子系统。一般来说,社会系统和制度系统是

怎样的,政治制度就一定是怎样的。因此,中国古代

社会的宗法家族形态,必然导致中古宗法家族专制

集权的政治制度类型。或者讲,中国古代社会的宗

法家族形态必然有一个相应的政治制度的存在。两

者的关系未必是谁决定谁的问题,而是一个密切相

关的统一互动问题。在它们中间不可能产生一个不

相干的“封建专制集权”的政治制度类型,如果是为

了习惯方便,也应该在前面加上“宗法家族”,即“宗

法家族封建专制集权”政体。

从整个世界范围的政治制度史来看,我们可以

发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是一种非常独特的类型,它

非但不同于西方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城邦类型,帝

国政制和中世纪时期的封建类型,而且不同于东方

的日本、印度等类型。同时,也不同于那些典型的政

体,如君主制、贵族制、绝对主义或专制主义。它是

一种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的、发达成熟的宗

法家族模式的专制集权政体。

欧洲古代历史上的希腊城邦制是一种多元的分

权政体,一种复合的政治制度系统。这种政体已经

脱离了早期国家的雏形,跨越了血缘家族的组织结

构。公元前594年梭伦改革和公元前508年克里斯

提尼改革,确立了雅典城邦政体。梭伦的改革成功

地摒弃了传统的家族门第制度,以财产为基础将全

国的公民划分为四个等级,并以此确定国家公职的

任职资格。正如恩格斯所言:“这样,在制度中便加

入了一个全新的因素———私有财产。公民的权利和

义务,是按照他们的地产的多寡来确定的,于是,随

着有产阶级日益获得势力,旧的血缘亲属团体也就

日益遭到排斥:氏族制度遭到了新的失败。”(3)(P·114)

此后,公元前508年,克里斯提尼在梭伦改革的基础

上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把全雅典划分为十个选

区,取消了原有的四个部落,消除了氏族贵族在部落

中的势力,从而清除了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部落的

旧的政治体制的残余,真正实现了原始的早期国家

向城邦文明国家的转型。此外,梭伦和克里斯提尼

的改革,还先后确立了雅典城邦国家多元复合的政

治制度。实际上,早期雅典城邦制的政治体制也是

一元集权的,国家权力结构的中心就是元老院,它是

集立法、行政和司法于一身的。梭伦的政治制度改

革第一次打破了这种制度结构,新设立了四百人会

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拟订议程、预审

提案,拥有立法权。他还设立了陪审法庭,陪审员从

四个等级公民中选举产生,参与各种案件的审理,拥

有司法权。克里斯提尼的改革,则进一步巩固和扩

大了这种新型的多元复合的政治制度。他以五百人

会议取代了四百人会议,其成员由十个选区各选50

名代表组成。五百人会议不仅拥有审议权而且还拥

有一定的执行权。他还颁布了贝壳放逐法,此法规

定公民大会可以用贝壳或陶片作为表决票,用投票

表决的方式放逐任何有害国家的人,不管这个人是

否身居高位,握有重权。希腊城邦政治体制的另一

个典型是斯巴达,它是一种贵族共和政体。斯巴达

国家设有两个国王,主持审理案件和某些重大的祭

祀活动。这种一个国家拥有两个国王的情况,在中

国古代“天无二日、民无二主”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

中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斯巴达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是

元老院,拥有国家所有重大事务的决定权。国家还

设有公民大会,公民大会可以选举产生五个监察官。

这些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的监察官对于国王拥有绝

对的监察和监督的重权,具体体现在对国王拥有控

告权、裁决权、督兵权、审判权,甚至拥有在特殊时期

取消国王资格的权力。与此比较,上述古代希腊城

邦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以及制度特征,在中国古代

政治制度中是完全没有经历过的,也是不存在的。

罗马帝国时期的政治制度与中国古代的政治制

度也颇为不同。元首时期拥有“奥古斯都”称号的屋

大维,其拥有的绝对权力是元老院授予的,“元首”之

义是第一公民。然而,中国古代的专制皇帝却是“天

子”,其专制权力是“神授”的。

至于西欧中世纪国家的封建政治制度,则是一

种立体的多中心权力系统,维系这一系统的是一种

中世纪的契约关系及法律体系。西欧中世纪封建政

治制度,并不是一种一元单一的专制集权的政治体

系,而是一种多元或多中心的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了

中央国王的政治权力、地方贵族的政治权力以及教

会的政治权力。这三种主要的政治权力主体相互对

立、相互制衡、相互制约,形成一种交叉复合的政治

制度系统。在法兰克封建王国时期,作为最高统治

者的国王并未拥有过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国王在

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时,并不象中国古代的皇帝那

样可以自行其事,可以做到“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

上”,他必须经过贵族会议的合法程序,而贵族会议

则是体现国王、各级贵族和大主教多中心权力意志

的政治机构。贵族会议正是西欧中世纪封建政治制

度的一个主要特征,这种政治机构在中国古代政治

制度中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此外,法兰克王国的

最高官员宫相是由大封建主会议选举产生的。在查

理大帝时期,全国分为98个郡,郡的长官由地方大

贵族担任。这样一些政治制度的形式和内容,在秦

汉以后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是不存在的。早期的

法兰克王国,实际上是一个被封建“公国”和“伯爵

国”割据的徒有其名的国家,各国的封建领主都是独

立的,国王只是众多贵族中间的“第一个”,权力非常

有限。在国王之外,封建国家设有称为“库里亚”大

会的封建主代表大会,有权决定国家一切重大的军

政事务,甚至有权罢免国王和选举国王。这样的情

况,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史中也从未出现过。

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政体,

与上述世界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政治制度类型都不

相同。它没有出现过像希腊城邦制时期建立在多元

基础上的古代民主和共和政体,也没有出现过像西

欧中世纪封建时期那样的多中心政治体系。中国古

代政治制度是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体。这种政治制

度类型的基础是血缘关系,主要体现为血缘家族关

系,其核心是父子关系演化为国家政制制度的君臣

关系。血缘关系是关键词,是解释和理解中国古代

政治制度类型的钥匙。吕思勉认为:“古代天子诸侯

间之关系,实系宗族之关系。”(4)(P·373)宗族关系就是

血缘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这里专指先秦时期。然

而,实际上这种血缘关系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基本

特征之一,贯穿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所有时期。

在宗法家族式政治体系中,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是

合二而一的,君臣关系实质上是一种放大了的父子

关系,所谓“君前臣名、父前子名”是也。君主是国主

君父,大臣则是家奴臣子。父亲作为一家之主是独

一无二的,因此,君主作为一国之主也是独一无二

的。于是,这种建立在血缘父子关系之上的君臣关

系,赋予了国家最高统治者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不受

约束的权力。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型构出

一种绝对的权力,这种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是受到

血缘关系保证的。与欧洲中世纪封建政治制度中君

臣之间的契约关系不同,这种源于血缘父子关系的

君臣关系,缺乏法律基础,法律规则难有作为,常常

形同空文。君臣之间奉行的是一种出于孝的忠诚,

而不是一种具有法律保障的出于约定的忠诚。在这

种类型的政治制度中,保障君臣双方权力与地位的

是君臣关系,而不是法律。维护一种良好的君臣关

系,是政治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律关系在君臣关

系面前是苍白无力的,君臣关系重于法律关系。此

外,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家族式政治制度,其君

臣关系之间必然缺乏一种权力与权利的结合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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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高居于臣子之上,随时可

以凭借君主的地位为所欲为,而臣子则只有一种绝

对的义务,臣子在君主面前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权

利地位的。在这种宗法家族式政治制度的框架下,

君主为主而臣子为奴的状况是极其正常的现象,这

也正是作为古代政府首脑的宰相,在皇帝面前也要

自称是“奴才”的一个最重要的制度原因。

具体而言,在宗法家族式政治制度中,由于血缘

关系是其主要的特征,因此专制集权就是其必然的

结果。国家政治化了的父子—君臣关系中的主角

———皇帝与官僚就控制了所有的政治权力,这个古

代国家就变成了官僚帝国。除了皇帝和官僚以外,

几乎没有任何个人或团体可以染指政治权力。一部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实际上就是一部皇帝与官僚

的政治权力分配史。中国古代的宗法家族式政治制

度,完全不同于古代西方的希腊城邦制及中世纪封

建的政治制度,在西方历史上,政治权力不仅被君主

和官僚拥有,而且也被全体公民、贵族,甚至教会拥

有。西方历史上的一些专制君主往往不是制度的产

物,而是时代的产物或个人意志的产物,因此遭到人

民的反抗,专制君主就是历史的罪人。中国历史上

的专制君主则是制度的产物,因此人民并不反抗专

制皇帝,他们往往将希望寄予仁慈的皇帝,他们反抗

的只是皇帝中的暴君。事实上,专制集权的政治制

度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都曾经存在过,可是其程度

却不尽相同,然而,中国古代宗法家族式的政治制

度,在专制集权的程度上是最为极端的。其主要原

因就在于血缘家族的父子关系转变为国家政治化了

的君臣关系之后,皇帝和官僚就完全垄断了一切政

治权力。因此,对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家族

式政治制度来说,专制集权是与生俱来的,除非血缘

关系变为契约关系或法律关系,否则,其专制集权的

本质是绝对不会改变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血缘

关系是政治制度专制集权之源。

中国古代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治制度的另外一

个特点就是家国同构,国家等同于一个扩大了的家,

国家政治制度的建构形同家族结构。先秦时期,国

王是天下大宗,而小宗则分封为诸侯、卿大夫、士。

秦汉以后,在政治制度的结构中,皇帝为国家独一无

二的最高统治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整个国家就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因此,

皇帝既是君主也是国父,是国家这个大家、“天下之

家”的家长。而皇帝制度则是中国古代宗法家族专

制集权政治制度中的最高层次的制度,犹如现代国

家的宪政制度,具有核心地位。皇帝制度的定位为

整个古代政治制度奠定了一个基本的原则,构造了

一个基本的框架。

在皇帝之下设置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机

构,其中的宰相机构则为各级机构之首,宰相则为百

官之首。其实,宰相这一称号最初的时候是贵族家

的差役,后来逐渐变为贵族家的管家,战国时期又上

升为诸侯的总管,秦汉之后才成为政府首脑。在中

国政治制度史上,宰相只是一个通称,各个朝代的具

体名称各不相同。宰相之所以能够成为政府之首,

其主要的原因正在于他是皇帝身边的管家、“秘书”。

纵观宰相制度的历史演变,我们不难发现,历朝宰相

机构和宰相的名称,都会发生与前朝不同的变化,几

乎每朝的宰相机构与宰相名称都不完全相同。秦朝

和汉初称丞相和丞相府,以后被三公之名所代替;东

汉初年尚书台和尚书令地位渐重。到了魏晋南北朝

时期,便有了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机构以及尚书

令、中书令、门下侍郎等相继成为宰相机构和宰相名

称。隋唐时期是三省制,以后又有了同中书门下政

事堂。宋朝以中书门下设于禁中,又以同中书门下

平章事、参知政事等为宰相。在这种多变的的特征

中,反映出一种历史现象,即历朝的宰相机构与宰相

全部都是从皇帝身边侍从、秘书转变而来的,因其服

侍于皇帝身边而被授予“国之大家”的重权。

中国古代的政府实质上是皇帝之大家的管理机

构,它不象现代政府是一个服务于社会和公民的管

理机构,是对社会和公民负责的。因此,家国同构的

古代政府只对皇帝负责,正如《新唐书·百官志》所

言:“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说到底,宰

相不过是一个皇帝的总管家而已。但是,也有人认

为,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中,皇帝与政府是分开的,皇

帝是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宰相是政府领袖,代表政

府。其实这是用现代政府的建构和理念去比照中国

古代政府,是出于主观判断。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古

代政治制度中,皇帝与政府是一体的,政府其实就是

皇帝的管家。政府首脑宰相只是辅佐皇帝,有权参

与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而最后的决定权从来都在

皇帝的手里。皇帝与宰相的关系就像国父与总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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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5年第6期学术专论

的关系,宰相以辅弼天子为天职,如“丞相”之意是:

丞者承也,承受之意,相,助也。皇帝是国之大家的

君父,宰相只是帮助皇帝管理这个国家的。中国古

代政府的宰相从来不象现代政府首脑那样,拥有完

全独立的行政权力,在家族式政治制度中,宰相向来

都是皇帝管家。宋朝的徐自明所著的《宋宰辅编年

录》中说:“居元首者,实赖于股肱;济大川者,必资于

舟楫。”这段话既道出了皇帝和宰相之间的真实关

系,也说明了宰相其实就是皇帝的管家。在中国政

治制度史上,自秦汉到明清,历朝都有忠实辅弼皇帝

的名相。据《旧唐书·房玄龄传》记载,房玄龄是唐太

宗的名相,一身以辅佐天子为重,即使在病重之时,

亦不忘检讨自己有负皇帝之事,唯恐因此“孤负圣

君,则死有余责”。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皇帝

与宰相的关系正是这样一种“大家长”与总管家的主

辅关系,而不是一种法律的关系。在这样的前提下,

政府只对皇帝负责,宰相机构是如此,其它的中央政

补充:

府机构也是如此。秦汉中央政府的诸卿制度,其职

责权限多数是皇帝、皇家和皇族事务,“国家”事务是

围绕着皇家事务的。如秦汉时期诸卿中的少府卿,

其职责就是掌管山海池泽之税,以为皇帝私藏,凡皇

帝衣食住行,医药供奉,园林游兴,器物制作等,皆领

少府,其长官秩中二千石。少府机构之大,属官之

多,地位之高,在中央诸卿之中位居第一。又因其侍

俸皇帝身边,所以其属官在秦汉以后,如尚书令等皆

发展演变成宰相机构。

此外,地方政府机构也是如此。先秦时期,受封

的各级贵族就是地方政府。秦汉以后,各级地方政

府就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他们没有自己自治的、

独立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他们只对中央负责,奉

命对地方进行治理。从地方组织机构的起源来看,

地方最低一级政府机构———县,最早就是以宗法家

族为基础的贵族“采邑”,战国以后逐渐演变成为地

方政府机构。县的规模大小就是以家族数目的多少

来划分的,“大县二万家,中县万五千家,小县万

家。”(5)县作为古代地方政府机构,一直没有发生过

变化,可见它在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治体制中,不可

替代的重要地位。

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宗法家族专制集权的政治

制度中,家国同构的政治制度建构是没有边界的,可

以一直延伸到最底层,将社会的层面全部侵吞。虽

然,政府机构的最低一级是县级,但是在县之下的乡

里等基层政权组织,一直是附属于政府的。在那里,

“大国之家”的政权组织与宗族、家族和一家一户的

家庭连结了起来。

这种类型的政治制度再一个特点,就是宗法家

族化的统治工具性制度。在宗法家族专制集权的政

治制度中,国家所有的政治制度都是围绕着皇帝,所

有的制度都是为了皇帝、皇家的“家天下”统治建构

的,是皇帝私人专制统治的工具,是工具性的政治制

度。在宗法家族的政治制度中,这些制度的公共性

质和私人性质很难划分,对于皇帝来说,这些工具性

制度既是公共的,也是私人的,他可以用这些制度为

公共利益服务,也可以用这些制度为私人利益效忠。

然而,从本质上讲是私人性质的,是为巩固皇权、效

忠皇帝而存在的。这些统治的工具性制度主要包括

官僚制度、监察制度和军事制度。事实上,韦伯在研

究家产制的时候,就详细地论述了“家产制的统治工

具”,“家产制统治者个人的随从们,出于对他的传统

身份地位的尊重而服从他。统治者可以利用这种信

念,把他的权力扩大到处于他的直接统辖之外的疆

域和人民之上,尽管这些人民可能并不相信他的正

当性。通过这种方式,控制军事力量和行政机构(它

们全都效忠于统治者个人)的权威,可以创立一个苏

丹式专制政权。”(6)(P·366)

在统治工具性制度中,首先是官僚制度。任何

大规模专制统治,都必须拥有一个大规模的,执行统

治者个人意志的政治组织。在宗法家族专制集权政

体中,更是如此。秦汉在建立了统一的“家天下”的

白钢就是不锈钢的俗称 在钢中加入镍、铬不生锈 鉴别方法:优质的不锈钢不能被磁铁吸引

论古代户籍制度与中国古代王权政治摘要:在中国古代,户籍制度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人身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王权对编户齐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很大程度上依靠户籍制度,这是这项制度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古代;户籍;制度 《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萧何私自收藏的图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秦国户口版籍,这一举动在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惨烈斗争中具有强烈的符号象征,可谓意味深长:拿到了户口版籍就可以了解秦国的国情,并进而控制土地和人民,获得了它,也就象征着获得了国家政权。 中国户籍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经无数次的战争、内乱和王朝的更迭,户籍制度总是以某种方式继承或沿袭下来,并且越来越严密,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功能是全方位的:组建军队、分配土地、征收税赋、推行礼教、维持治安都与它有关。如果说官僚制度是君主对官吏进行管理的有力武器的话,那么户籍制度就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商君书•画策》云:“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专制王权对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户籍制度。大体说来,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 中国历史上最早对人口进行管理的记录应当从商代开始。甲骨文中,常常出现“登人”的字样,即登记人口的意思。但当时的“登人”,几乎都以人丁为计量单位,而且在甲骨文中经常出现“口”、“人”等字,但却很少出现“户”、“家”的说法,因此后人推测,商周时“登人”,主要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还不具备后代户籍制度所具有的多重功能。 据《周礼》记载,周王朝分别在国野设六乡、六遂对人口进行地域划分: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周;五州为乡,使之相宾”。“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又据《周礼•秋官•司民》: “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生死。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受拜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由于目前对《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仍然聚讼纷纭,因此,西周时是否真有如《周礼》中所言的那种系统而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当然是值得怀疑的。不过,虽然《周礼》并不一定反映周代的真实情况,但它至少说明和反映了中国古代管理户籍的思想和实践,很早已经萌芽。 2奠基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的发展和诸侯势力的壮大,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四起。战争需要有兵源的保证,由于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都意识到了人是宝贵的财富。为了增加人口,各国都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是用减免赋役的办法来招徕别国人口,其次是限制本国人口逃亡,如秦律就规定严厉处罚拐带秦国人出境的行为:“游士在,亡符,居县赀一甲,卒岁,责之。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还有就是提倡早婚,鼓励生育。在这些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人口登记和户口管理方面的制度也就逐渐完善起来了。通过清查登记人口并实行管制,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人口流动,防止人口流失,保证兵役和赋税源源不断。 有关战国时期各国重视人口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可以从考核官僚的上计制度中找到证明。所谓上计,就是官吏将一年的预算收入,以及户口、垦田、库藏的增加等事项,事先写在木券上,然后剖而为二,国王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年终上计时,国王根据原券考核实征数目,决定官职的升迁。在上计制度中,对户口的考察一直是对官吏进行考核的一个重点。 战国时期,秦国的变法最为成功。秦的户籍制度的创立,大约始于秦献公时期。《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所谓“相伍”,大约是按五家为“伍”的办法编制户口册,这表明“伍”是当时户口编制的最基层单位。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改革,不仅将其作为增加人口和社会控制的手段,而且极大地强化了通过户籍制度对民间社会进行社会控制的专制工具这样一种色彩: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罪。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所谓“令民为什伍”,就是把国中所有人口,按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的办法编制起来,每伍之中,设一伍长,每什之中,设一什长,平时为民,战时即为兵。伍、什就是军队中最基层的建制。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凡在战场上杀敌多者,不管原来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按规定晋升爵位。同时也规定,行军作战时,什伍之中如果有一个逃亡或降敌,什伍之中的其他人都要连坐。 秦的户籍制度,自秦统一天下之后,更加严格和完备,不仅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著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非常详细,有户主的姓名、身份、籍贯和年龄,也有户内成员的姓名、年龄和健康状况,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有时还有身高的记录。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对民户加强控制和便于征发兵役、徭役及课取赋税服务的。对不报、虚报和假报户口的或未经官府批准而擅自更籍的,统统严加惩罚,还作出了不许擅徙、迁徙时必须审核和必须办理更籍手续等规定。 西汉年间,户籍管理备受统治者的重视,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其中之一就是“户律”。西汉在秦代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统计制度,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如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确实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汉代还采用了编户以及乡亭制等有力措施,乡有乡长,亭有亭长,他们主要负责户口管理和基层社会治安,从而使户籍管理更加完善和周密。 为了严格户籍制度,禁止任意迁移和逃亡,汉代统治者还为此制定了“舍匿之法”,又叫“首匿法”。《汉书•淮南厉王传》:“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汉代的“舍匿之法”,等于是秦的禁亡之法的发展,它由打击逃亡犯本人,发展到了逃亡犯的藏匿者;而且“舍匿之法”执行甚严,以致汉代诸王侯中,不乏因“藏匿亡命”而被削爵下狱者。 3发展完善阶段 从隋唐开始,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进入到了发展完善阶段。隋初人口大增,主要是隋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大索貌阅”和“输籍法”,将隐漏的户口检括出来了。开皇五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进行全国性的户口清查。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据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其目的是要把浮游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在“大索貌阅”的同时,还实行“析籍”政策,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隋朝还因袭北魏的三长制,把它作为检括户口的地方组织,五里为保,设保长;五保为闾,设闾正;四闾为族,设族长。畿外设置里正、党长,前者相当于闾正,后者相当于族正。畿内保长、闾正、族正与畿外的保长、里正、党长称“三长”。三长是推行均田、劝课农桑、催驱赋役和检查户口的农村基层组织,都有检括户口的职能。另外,隋朝时还把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结合起来,按照地域来分配考试名额,起到了积极的效果。唐承隋制,户籍管理更加周密。唐代检查户口、劝课农桑的基层组织是乡里:“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每里设里正一人,是最基本的政权单位。里正由勋官六品以下的富户白丁担任,用来“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 唐代户籍可以分成编户与非编户两大类。编户是编入户籍的居民。可以是品官,也可以是白丁,但必须是良民。编户又可以分为课户与不课户两类。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有课口的户称为课户,无课口的称为不课户。非编户有三种,一是贱户,分为三等,最低的是官奴婢,较高于奴婢的有部曲、客女,均为私家的家仆,身份近似农奴,因为都属私人使用,所以附属在主人的户籍中。贱户中还有一种是官户,唐代官户大多是“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之人。二是方外,指释、道及为逃避赋役而避入寺院的逃户。三是士兵,唐初实行府兵制,士兵来源皆所属下户、白丁。士兵本来在原编户内,自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破坏,改为募兵后,兵农分离,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因此,也不在户口统计之列。〖〗 宋代的户籍制度在唐代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唐代虽然已经用“坊郭户”来称呼城市居民,但并没有为他们单独设立户籍。宋代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户籍制度上分别设立“坊郭户”户籍和乡村户户籍。在户籍实行城乡分别治理的基础上,宋代又将户口划分为主户与客户:有常产的称为主户,没有常产的民户称为客户,分别列入户籍。坊郭户与乡村户都划分为主户与客户。坊郭客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和帮工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客户则主要是佃户、主户的雇工和佣工。另外宋代还将城市主户划分为十等,乡村的主户划分为五等,作为征发赋役的依据。除了主户与客户之外,还有一种官户,即品官之家,他们属于特权阶层,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和科配的权利。 王安石在变法时力主推行保甲制,他于宋神宗熙宁三年“始联比其民以相保任。乃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 推行保甲制,既可以清查户口,又可以通过这一“兵民一体”的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为军队提供后备兵源,可谓一举多得,对后代影响极大。保甲制度还通过“保”和“甲”两级建制,实现了王权专制主义国家对县以下的乡里社会的逐渐渗透:由于在这种制度采取的是人人相结,家家相联的形式,从而充分保证了乡里组织被牢牢控制在统治者手中。 明朝的户口制度,承上启下,既有历史的继承,又有时代的更新,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古代户口建设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总结前代的经验教训,并与当时的赋役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创造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口调查登记制度的相对成熟。这个制度肇创于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代有增损,但其基本框架和根本原则,终明之世并无改变。 与宋代相比,明代户籍管理的人身控制功能大大加强了。赋役黄册编定以后,户籍不得随意改动,从农村到城市所有的人户都处于封建朝廷的严密控制之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流动,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如有知情不报者,要受到连坐,外出百里之外时必须持有官府发给的“路引”,其组织系统之完备,层层管制之严厉,实超越于前代。由此可见,明代严密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的人身牢牢地束缚在乡土之上,农民寸步难行,只能安土乐耕,向政府纳赋税,服兵役。 清代的户籍制度大体上沿用明制,清初就沿用明代的黄册制度,在黄册之外,〖JY〗另编《赋役全书》和《编审册》作为配套。但满族以一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实行各民族分而治之的政策,对户籍管理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整体说来,清代的户籍管制比明代略有放松,究其原因在于康熙和雍正两朝实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使得赋税与人丁之间没有了直接的联系,统计户口的意义也就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了。清代税收方面用里甲,治安用保甲。在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每户发给一印牌,登记人口及姓名;外出时必须注明目的地,对迁入者必须检查其原籍。 纵观历史,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们都非常重视对户口的清查、登记和管理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并非真正出于对百姓利益的考虑,而主要是为了维持专制王权统治的需要,这是户籍制度能在中国长盛不衰的原因。另外,中国各个朝代的封建统治者之所以都高度重视户籍编制,还在于它是一项具有多重功能的重要制度。户籍制度在不同朝代的不同时期,又各有侧重。“大致而言,早期或战乱时,寓兵于民、维持治安的作用要强一些,其余时候,则重在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和劝导风俗。此外,一般在王朝初创和前期,户口编制比较严格,到了王朝的中后期,则逐渐松驰”。但无论如何,户籍制度都是维护专制王权统治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是理解中国历史的一把钥匙,而且中国的历史还表明,“在以农为本的农业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迁徙自由。因为农耕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要固定居所,因此,安土重迁,就成了农业社会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而封建国家也强调要以农为本,以此维持国家的安定。基于此,中国历代王朝对户口迁徙,都设有种种禁限,有时,还把迁徙作为一种处罚”。这其实也是专制王权通过实施人身控制而维持其统治所必需的。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2]宋昌斌.编户齐民——户籍与赋役[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嫡长子继承制度的发展和演变 摘要:嫡长子继承制度是我国古代皇位继承的重要方法是我国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古代政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浅析嫡长子继承制度在其漫长的统治时期所发生的变化和作用。 关键词:嫡长子继承制、皇位继承、昭穆制度、专权乱政 皇位继承制度是历代统治者最关心的问题这是因为把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皇帝宝座万世一系的传给自己的子孙以“奉宗庙之重统无穷之祚”乃是各朝各代最高统治者的共同心愿。“太子天下本本一摇天下震动”二千多年来封建统治者把预立太子看作是国家大事天子传子宰相传贤传子为求政局安定传贤是求国家的治理天子之子并非一人而诸子又无不觊觎最高的权位于是为求政局安定在诸子中难以继承皇位必须有确立的法制不然祸起萧墙政局必难安定这便是历代册封太子的原因。自汉代以来封建法律就确立嫡长子继承皇位的制度。 一、嫡长子继承制的发展。 中国古代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于西周时期,是周公“制礼作乐”的重要内容。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是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才确立起来的。是古代最主要的皇位继承制度 自先秦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关于皇位的继承结合宗法制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皇位应由正后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第一继承人如长子早殇有子则立其子无子再由嫡次子顺序继承只有在正后无子的情况下才考虑册立庶生之长子。皇帝无子再依据昭穆亲疏的顺序选立继位之人。嫡长子继承皇位意在求得政局安定但嫡长子并非个个贤能因而诸皇子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斗争又成为不可避免。如果在建立太子的问题上再加以君王的亲疏爱憎以及后宫、宦官、外戚的干政则斗争更加激烈由此而酿成祸乱者从秦二世诈立为帝到清世宗阴谋夺位可谓不绝于书诚如唐初大臣刘泊所说“太子宗兆是系善恶之习兴亡在焉” 封建制度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历朝历代的皇位继承虽起于嫡长子继承但是却少有真正将嫡长子继承执行的且看下列数据秦朝,是中国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而始皇嬴政、二世胡亥、末帝子婴的即位都不是依嫡长子继承制。两汉时期,皇位继承有些复杂。西汉210年间共11位皇帝。“据《汉书》帝纪统计,除高帝为创业之主,平帝为王莽傀儡外,惠、景、元、成4帝皆以嫡长子继承皇位,文、宣、哀3帝为外藩入继大统,武、昭2帝则是因嫡长子被废而得继位。”东汉王朝195年间共有12位皇帝。“根据《后汉书》帝纪部分统计:其中除光武、献帝外,明、和、殇3帝均是因废长立幼而即位,安、质、桓、灵4帝都为外藩入继皇位,只有章、顺、冲3帝勉强算是嫡长子继承。”可见,两汉的皇位继承制度相当混乱,嫡长子继承制也没有得到较好地执行。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更迭频繁,以嫡长子身份继位的皇帝仅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例如, “曹丕的继位并不是由于他居长,而是由于他的谋略和实力更胜曹植一筹。司马昭以兄弟的身份继承司马师之位。司马炎的继位也是由于他谋略高且有大臣贾充等的支持所致。”隋朝时,隋文帝杨坚废长立幼,隋炀帝杨广继承皇位,成历史上有名的暴君,使隋朝仅两代就灭亡了。唐朝,包括武则天在内,有21位皇帝,只有德宗和顺宗是按嫡长子继承制度即位的。宋朝18个皇帝中只有3人是嫡长子即位。元朝由于蒙古旧俗的影响,皇位继承制在汉制和旧俗之间摇摆,从而未能确立起相对固定的嫡长子继承制,导致争夺皇位的战乱频频发生。明朝的16个皇帝中也仅有5人是嫡出。清朝皇帝无一人是以嫡长子身份继承皇位的,采取的是秘密建储的继承制度。有人做过这样的统计, “在中国从秦至清二千余年的历史长河中,只有2/5的皇帝是依靠嫡长子继位制登上皇位的。 这其中我们重点探讨一下唐朝。有唐一代包括武则天在内凡二十一君这二十一君得继大统的情形大致是一按制度而即位者只二君即德宗和顺宗二以权臣而立者有五帝三为宦官所立者有代、宪、穆、文、武、宣、懿、僖、昭九帝四因特殊事变而立者为高祖、太宗、肃宗五因稳定政权而立者为玄宗六为大臣争立者有高宗、敬宗七因母后干政立而废废而立者有中宗、睿宗八因皇帝宠幸阴谋而立者为武后。二十一君以嫡长子而立者唯穆宗一人以长子而立者有代宗、德宗、顺宗、宪宗、敬宗、文宗、懿宗七帝。唐代是我国封建时代繁荣昌盛的朝代统治近三百年其经济、文化的发展与进步远远走在世界前列而它的皇位继承制度却是如此混乱实在令人惊异。于此相比其实唐朝的立储制度已经是相当完善了。太子位为储君是皇位的法定继承者因此立储便成为封建政治中的一项大事统治者为此煞费苦心隋唐制定了隆重的册立太子的礼仪设置了规模庞大的东宫官署机构经常使太子监国、佐理军国大事并随军出征以期太子在继位前就对全国政治有所历练和全面的了解。这一切本来都是为了稳定政权和顺利接替然而事与愿违不但如上述相继发生过隋炀帝夺位唐太宗杀兄夺储等事而且即使是号称一代明君的唐太宗李世民本人也不免陷入立嗣的深重烦恼中他一废太子李承乾再黜魏王李泰三立晋王李治四欲立吴王李恪。面对诸子弟争夺储位的极为激烈的纷争他自叹“我心诚无聊赖”竟“自投于床”“抽佩刀欲自刺” 二、嫡长子继承制度的演变 按照儒家的理论皇权既然是由天授予当然是终生的世袭的皇统是不能随便更改的即所谓的万世一系。为稳定皇室内部的继承秩序又结合宗法制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如果这样的规定完全被遵守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争吵纠纷也不存在因此而引起的骨肉相残、宫廷喋血了。但是历史往往并不按照任何人主观规定的轨道发展正因为皇位意味着最高的权威最大的荣华富贵它从来都是独占的、绝对排他的。所有礼教的宗法规定都无法真正遏制住对此的觊觎之念无法真正限制住各种夺位阴谋政变的相继发生。究其历代嫡长子继承大致演变为两种形式兄终弟及制以皇帝弟弟的身份做为皇位继承人即“皇太弟”也是储君具有继承皇位的权力是合法的继承人。在皇位传承史上影响最大的兄终弟及事件是宋太宗赵光义继承其兄宋太祖赵匡胤而为皇帝。其实诸如此类皇位继承制度可以说是嫡长子继承制的某种变化大部分是在嫡长子继承制没能得到执行的情况下衍生出的一系列情况密建皇储制是清朝统治者在皇位继承制度上的一大创造。皇帝生前秘密确定皇储写下遗昭秘而不宣驾崩后由大臣当众宣昭被立为皇储者即刻登基被选的人不分嫡、庶、长、幼唯以具有统治才能能胜任皇帝之任最符合根本的统治利益为准。 三、嫡长子继承制没能得到完善执行的原因 第一,由于封建社会是“君天下”的社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因此即便是宗法制度或是宗法观念,也约束不了皇帝们在选择接班人中的主观随意性。例如,唐太宗李世民就因为不喜欢太子承乾而想废掉太子改立魏王泰,最终导致了一场流血冲突。“另外,皇帝对于太子生母的感情变化,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变数。”因为嫡长子的身份是根据其母亲的身份确定的,一旦其母亲的后位不保,太子也就不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了,他的地位肯定也会受到威胁。历史上由于其母亲失宠而丢掉太子位的人也比比皆是。 第二,皇室权利争斗的因素十分复杂,诸如后妃干政、宦官弄权、官僚集团的影响、以及皇帝与嫡长子性格、志趣不合或互相猜疑等均可导致嫡长子继承制形同虚设。这些因素都可以从唐朝的皇位继承中体现出来。 第三,正皇后无子或皇帝无后代的情况也会造成嫡长子继承制不能得到正常地施行。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往往会采取嫡长子继承制的一些变通的方法来传递皇位,如立皇长孙;兄弟相继;立子之贵者或长者;选择宗室子弟入继等。其实,就皇位嫡长子继承制本身来说,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在传统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同时他也肩负着使人民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安定的责任,这就对他的德行、才能等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嫡长子继承是一种只重视继承人先天的继承资格而不顾继承人才能的制度,因此它并不能保证产生一位能够胜任的皇帝,“从而在君主所拥有的制度化权力与其实际的政治能力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或不对称问题”,出现了合法性与合理性不一致的问题。而历史上出现的一些昏君、白痴皇帝、儿皇帝等,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 皇位继承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政治制度对古代中国的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但这种政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使子孙可以万世永享对百姓的专制统治。直到清朝宣统皇帝退位封建王朝解体皇位继承制度才真正宜告结束。 参考文献【1】《中国政治制度史》韦庆远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5月 【2】《中国政治制度史》张晋藩、王超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2月 【3】《资治通鉴》卷193《唐纪》贞观三年 【4】《汉书》卷43《叔孙通传》 【5】《唐会要》卷四《储君·杂录

英国政治制度的研究论文

英国的国体:资本主义国家政体:最具体的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与君主立宪制是按不同划分标准划分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但与澳大利亚等组成英联邦.4国家机构的组成及相互关系①国家元首 国王,但只是虚位,在国家中行使礼仪性职能②立法机构 议会.下议院有"至尊议会"之称③行政机构 内阁④司法机构 法院5政党制度①主要党派 自由党, 工党, 国家党, 民主党,现任总统布莱尔是工党②政党制度类型 两党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源于英国最近一次大选情况:现任总统为公党的托尼 布莱尔,连续担任了三次总统

英国政治制度发展呈现出原创性、连续性和渐进性特征,原因不止一端。从地理环境来看,不列颠是个岛国,它偏离欧洲大陆,主要居民区地势较平缓,气候温和湿润,宜于发展农牧业。相对独立舒适的自然条件有助于该国居民形成稳健、审慎的“岛国心态”’一方面,他们在政治上容易安于现状,重视传统经验,不易受极端观念、理想主义和个人感情的支配,乐于遵循、服从某些古板陈旧的、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和规定,久而久之,逐渐形成了比较保守的群体心态;另一方面,相对独立安定的社会人文环境还促使他们在政治上注重保持自身特色,善辟蹊径,自成体系,在政治制度的建设中造就自己的风格特点。从历史上看,英国自诺曼征服以来从无外来人侵者扭转其社会发展进程,17世纪内战以来再无革命,这都有助于他们在政治制度方面恋旧守成。英闰上层阶级一向奉保守主义为圭臬,善于用某些似显“古板而又颇有道理的原则实现强有力的统治”,又不失主动灵活。为维护阶级统治和等级制度,他们宁肯保留君主和贵族,一本正经地遵循君臣礼仪。在权力争夺的关键时刻,他们宁肯诉诸宫廷政变,邀请外国君主驾临不列颠。面对动荡的社会形势,他们缓进慢退,兼攻兼守,勉强而又不失时机地实行有限改革,以避免革命冲击。社会安定时,英国政府注意兼顾有产阶级各阶层的利益,不露声色地建立新的政治机构和制度。“偷梁换柱”、“旧瓶装新酒”、“换药不换汤”是他们在保持社会安定的前提下,寻求政治制度更新的惯用手段。英国的中产阶级很长时期内就是政府政策的受惠者,他们在宣传社会改革时,既对身后的下层阶级保持警惕,又能在扩充和行使政治权力时,兼顾各阶层的利益,他们在追求政治目标时所倡导的自由主义、功利主义和激进主之观点都未脱离社会进化论的窠臼,善于采取温和方式调和阶级矛盾,解决社会问题。英国工人阶级资格虽老,但长期受工联主义影响,常把实现经济利益作为主要斗争目标,并像中产阶级那样怀着“特有的守法观念”,若是生活过得去或有所改善,他们宁肯不去诉诸暴力。中小资产阶级的利益追求往往比较现实,是滋生社会进化论观念和社会改良主义的土壤。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西方第三产业迅速发展,英国阶级结构不断变化,福利制度迅速完善,社会矛盾继续缓和。正是在这样的社会阶级背景之下,英国政治制度的连续性和渐进性特征被长期保持着。英国政治体制主要在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发生变化,英国确立了议会的主权,国王有名无实,英国的政治体制有了根本的变化。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的国家权力从国王转移到了议会。国王代表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发言人”;而议会是由英国资产阶级组建的,代表的是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资产阶级革命表明,这个国家的政局已经为资产阶级所掌控,资产阶级使国家机器按照他们的要求运转,这个国家所代表的利益已经不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而是资产阶级的利益。而国王的保留只能说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性,并不能抹去国家政体已经从本质上发生改变的现实。

英国现在实行的是君主立宪的社会制度,所以他们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为国王/女王,但没有实权。真正掌权的是首相(和日本相似)。社会经济为资本主义制度,属于人类五种社会制度的第四种,还是存在着压迫与剥削,国家政府是由国会(上议院、下议院)为主体,相对民主。但在马克斯理中,其高阶断是帝国主义、,但对于现阶断的英国还是有促进作用的。但相对中国的社会制度,还是落后的

1.研究近代英国宪政形成的意义英国近代以来的崛起和强大,是多方面因素促成的,而其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宪政体制的形成与完善,无疑是其最重要的结构性和制度性支撑。近代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三权分立宪政体制国家,应该被看作是英国贡献给现代世界政治的最大制度创新。近代英国正是通过宪政体制创新引领时代潮流,并迅速崛起为欧洲强国、乃至世界强国的。从欧洲的历史来看,英国崛起时人口不过2000多万。英国先是在1588年消灭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接着又打败了“海上马车夫”荷兰,最终在18世纪后期的七年战争中打败法国,而成为世界霸主。并且,随着宪政体制的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在英国日渐成熟,工业革命首先在英国发生,新技术开始不断涌现。1765年瓦特改良了蒸汽机,1768年阿克莱特发明了水力纺织机,1779年克莱普顿发明了走锭纺织机,1784年卡特莱特发明了动力纺织机,等等。而代表经济自由放任和市场经济成熟理论的著作——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也正是在1776年出版的。英国长达几百年的兴盛史,充分证明宪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可以说,英国所走过的宪政之路是成功的,经验是可贵的,对后世影响是巨大的。研究英国宪政体制的形成与发展,可以更好地认识近代英国的崛起,有助于提供线索,抓住根本。就其深远意义而言,近代英国宪政体制的形成与完善不仅是国家性的,更是世界性的。近代以来几乎所有的宪政国家都是效仿英国宪政体制而走上宪政道路的。宪政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问题无疑是当今中国理论界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而二者之间确实存在一些规律性联系。中国百年来宪政进程受阻,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经济的缺乏、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缺乏有效的平衡和相互尊重。值得庆幸的是,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推进,中国的社会利益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私人财产权利已经人宪,利益主体多元化格局已基本形成,从而为我国的宪政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结构基础和背景根基。当然,宪政在中国的实现,也离不开我们的理性自觉推动。这就需要对西方宪政的生成加强研究以丰富我们对宪政的认识。事实上,对宪政的认识和了解本身就是我们宪政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近代英国宪政体制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历史考察,可以为我们认识和把握社会变迁时期制度变革、演进的机理提供一些借鉴和参照。我们在强调各国现代化的多样性、各民族发展的独特性的同时,也不应忽略现代化所内涵的普遍性和一般性规律。尽管世界各国政治经济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各异,但只要采取民族国家的组织形式,奉行利益导向的市场经济,采用形式理性的非人格化官僚管理体制,那么社会治理就必然选择法治和宪政。在当下中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宪法、宪政问题日益成为政治领域,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并且在日益推进的依法治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得到了清晰体现。毋庸讳言,现代政治体制与宪法、宪政有着直接联系,因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就是宪政问题。为此,对宪政主义进行追根溯源,以便为我们的宪政发展提供一定的知识和理论储备,就显得极为必要。英国是宪政“母国”,当然也就成为宪政研究躲不开、绕不过的重要一环。对近代英国宪政形成、发展的动因、过程和特征给予历史性的考察与思索,并上升到规律性认识,对于正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和正在走向宪政的中国有着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当然,我们更多地是要从近代英国宪政的形成和发展中寻求经验而非样板,寻求灵感而非模式。2.近代英国宪政形成的特点长期以来,英国宪政的形成与发展一直是中、西方学术界乐此不疲的研究领域。然而,由于英国宪政发展未曾中断的连续性,使得英国宪政的形成和发展烙有更多的传统痕迹。故而对英国中世纪宪政与近代宪政的联系和区别,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将中世纪英国宪政与近代英国宪政等同。事实上,从17世纪开始,近代英国的宪政体制及其价值观念与中世纪的宪政体制及其价值观念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对此,霍布斯鲍姆强调:“这种对激烈对抗的回避,这种对新瓶贴上旧标签的偏爱,是不应与无所变革混为一谈的。”中世纪至近代,英国的宪政发展分为前后两个不可分割的阶段:首先是中世纪等级制混合政体,然后通过近代宪政革命,建立起成熟稳固的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政体。英国从中世纪的《自由大宪章》开始,由于封建地方贵族、城市与王权的对立、冲突,在封建制度下开创了英国宪政的传统,创立了封建制混合政体。随着近代资本主义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市民阶级的强大,社会冲突逐渐转变为地方贵族与国王、市民阶级之间的冲突。封建制度不利于集权国家的发展,而商品货币经济的健康发展又离不开庞大集权国家的保护。由庞大中央集权国家保护,可以加快资源的交易速度,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同时,国家的悖论也被提了出来,拥有一个强大而权力有限的政府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如果国家过于软弱,无法保证契约的实施与产权的安全,交换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水平将非常有限。但是随着国家权力的增强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强大的政府虽然能够保护产权,但是也会因为国家权力的强大对契约与产权造成威胁。所以,自由市场制度的发展必须伴随制约政府行为的制度的建立。绝对主义国家只能从道德上尊重和保障产权,但在制度上却无法真正有效尊重和保障产权。17世纪英国率先建立了三权分立宪政体制,开始用分权的手段,来解决国家作用的“本质两难”。这时分权的社会等级色彩逐渐淡化,职能色彩逐渐增强。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之后建立的议会主权和普通法院司法独立都限制了王权对私人财产的随意侵犯,确保国家制度内部存在制约与平衡,使国家在积极有效地发挥它应起的作用的同时,无法滥用权力。宪政对公共权力不是否定,而只是限制。通过三权分立宪政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近代英国形成了一个权力强大而又有限的政府,并为1780年工业革命的发生提供了产权保护这一关键性基础。可以说。近代英国是伴随着对私人财产权利保护而崛起的。3.研究近代英国宪政形成的方法目前,宪法学界,存在着形上论与实在论、先验论与经验论、自然法主义与法律实证主义、重主观与重客观等各方面的理论分野,从而导致了对宪政的不同定义。宪法学界对宪政的定义纷繁复杂、众说纷纭,其根源在于对宪政的认识缺乏一个同一的话语背景。以至于在不同的语境中宪政呈现出不同的含义,造成了宪政这一概念使用的混乱,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在不同的语境中宪政有着不同的指向。事实上,这在某种程度上是脱离宪政形成的历史语境研究宪政的产物:人们在研究宪政时,总习惯于把它的发展历史看成好像只有从属和次要的意义,甚至确信宪政可以离开它的历史来进行考察和理解。结果造成对宪政的研究,分析演绎性的方法多,而事实描述性的方法少。演绎分析性的方法大都将宪政的形成建立在逻辑推演的基础上,由于缺乏历史考据,其结论难免缺乏事实的生动与历史的厚重,甚至会出现断论失据之辞。事实上,宪政的形成、发展、变革是与社会生活、社会发展存在内在关联的,我们不应将其与它赖以产生的社会基础分离开来研究。对于宪政的发展及其价值观念的变化,如果离开它所赖以存在和发生变化的背景条件,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以宪政之“定义”解说宪政,只是回答了“什么是宪政”的问题,却无法回答。宪政是什么”。搞清楚宪政是怎样产生的,事实上比弄清宪政的定义更重要。因而,研究近代英国宪政的形成离不开历史学方法,离不开历史视野和背景,这就需要引入历史学方法和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对英国宪政研究,引入历史学与法学交叉学科研究也是具有可行性的。历史学,法学只是为了研究方便而进行的一种人为学科划分,二者的隔阂并不是绝对的。因为,无论是历史学、还是法学,它们所面对的都是同样一个人类社会的现实和历史,将它们区别开来的只不过是研究重点、研究方法和所用理论有所差别罢了。因而,在研究领域上出现交叉或者重叠是正常的。并且,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有助于扩大我们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视野。通过历史发生学的逻辑梳理,可以引领我们超越浮面的表象,进入到更为深层的生成机制中去。作为过程描述的历史学,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它是法学家的一个基本理论素养。正如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所强调的,“法学家必当具备两种不可或缺的素质,即历史素养,以确凿把握每一时代与每一法律形式的特性;系统眼光,在与事物整体的紧密联系与合作中,即是说,仅在其真实而自然的关系中,省察每一概念与规则”。由于缺失历史的背景和视野,长期以来对英国宪政的研究多是平面拓展,而缺乏深度挖掘;多囿于表层,总还是悬浮在波谷浪尖。而不知道宪政之河的深水处究竟涌动着什么力量,才形成了水面上那可见的波峰。通过历史深层描述可以还近代英国宪政形成以来的历史本来面目,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近代英国宪政发展的真实历史过程,以便从中抽象出宪政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宪政形成与发展的内在规律不在历史之外,而在历史之中。投有宪政史研究的深入和发展,宪政理论的研究也就失去了依据和支撑。目前,关于英国的宪政理论之所以迟迟难以取得较大进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英国宪政史研究的滞后。可以说,投有一套符合历史发展真实的描述性宪政史著作,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分析性宪政学说,更不可能谈高水平的宪政理论。因为,“知其所以然”是建立在“知其然”的基础上。所以要在宪政史与宪政理论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互动关系,只有将历史叙述与理论研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做到观点的真实与深刻。有说服力的英国宪政理论,只能是建立在对英国宪政史进行直接而持续的思考基础上。英吉利民族于中世纪王权与贵族的对抗冲突中孕育萌芽的自由传统,经过几百年的缓渐生长,在十五六世纪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地理大发现、商业革命等新事件及新精神的滋养之下,渐渐根深叶茂,终于因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而开出了宪政之花,结出了自由之果。宪政的思想与制度宣示着人类政治意识的觉醒,启示了人类文明的新时代。三个世纪以来,尤其在经历了二十世纪极权主义政治的劫难之后,宪政之作为现代政治生活的样式已渐渐成为人类的共识。宪政的主要制度与观念起源于英国。议会制、责任内阁制、政党制、文官制等宪政制度首先在英国产生,宪法的财产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分权制衡和有限政府原则、法治原则都从英国的行宪经验中得来。在行宪历程中,英国孕育和生长了宪政制度和自由精神。宪政制度与自由精神的相互作用,社会史与思想史的互动使英国在经历传统与变革的巨大冲突之后,以演化与渐进的方式成功地从中世纪政治制度转变到近代的君主立宪制度,避免了激进与革命的社会变革,率先步入近代社会,创造了富有英国经验主义特色的英国宪政模式。所谓宪政,简而言之,即是有限政府。宪政的核心内容是限制与约束国家权力,确立与保护公民权利与自由。正是在对于国家权力的制约之中,公民权利获得保障,政治自由得以实现,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的界限得以确立。而对于权力的警惕与防范根源于对于自由价值的珍视,所以权利和自由高于和先于权力。英国的宪政道路是自然演化和渐进改革的道路。英国从传统社会步入现代社会,从君主制政治转向现代政治,实现宪政的道路是在社会力量的冲突与和谐的动态平衡中,通过持续不断的渐进、稳健的社会改革而实现的。英国从中世纪的《自由大宪章》开始,就由于贵族与王权的对立、冲突而开创了英国自由的传统,这样一种传统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产阶级的兴起,冲突转变为贵族、国王与中产阶级、国会的对立,十七世纪的英国革命以光荣革命成功实现君主制与宪政的调和,传统政治形式与现代政治精神的结合而告终,光荣革命成为英国历史的最后一次革命,它奠定了英国式渐进道路的基础。十八世纪工业革命的发展,使工人阶级逐渐成长为独立、完整的政治力量而与工业家集团形成两种对立的社会力量,民主化成为十九世纪政治变革的主题。在社会变革的潮流中,政治家审时度势,1832年的第一次议会改革使英国民主化的进程采取了渐进改革的方式,避免了法国革命式的代价。二十世纪英国的宪政改革同样是致力于渐进社会工程(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而拒绝欧陆盛极一时的乌托邦社会工程,费边社会主义与自由资本主义冲突的妥协方案是建立“福利国家”,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英国避免了法西斯主义等极权主义的惨痛代价。

政治制度研究论文

1.从禅让制到王位世袭制:(1)禅让制,是指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2)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或王位)可以世代承袭(世袭制一直沿袭到清亡,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时间)。(3)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是历史的进步;因为王位世袭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私有制发展的结果,阶级对立的产物。2.夏商时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相、卿、师等的设立。3.西周的宗法制:(1)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具有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2)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其特点):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第二,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小宗之别。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3)宗法制的作用: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4)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社会的影响:①积极影响:有利于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安定和祖国的统一,如“尊宗敬祖”“认祖归宗”;②消极影响: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势力和宗派势力等,如“认人唯亲”“宗派主义”。4.秦朝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中央官制:(1)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①建立:从秦朝开始,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全国军政大权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吏也都由皇帝任免。调动军队的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②特征:秦始皇首创的皇帝制度,一方面以皇位世袭显示了权力的不可转移,另一方面以皇权至上显示了地位的不可僭越。这是中国古代专制制度的重要特征。(2)建立较为完备的中央官制:①职能:秦始皇建立的中央机构中,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兼理监察事务,太尉负责全国军事事务。丞相之下还有诸卿,分别掌管着国家的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②评价: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操纵在皇帝手中。然而,对于军政大事的决策,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5.从汉至元君主专制的演进:(1)汉朝: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为了加强皇权,汉武帝重用身边工作人员,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2)魏晋南北朝: 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又有中书省、门下省,逐步形成三省体制。(3)隋唐时期: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司、工六部。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4)北宋:措施: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5)元朝:中书省是最高行政机构,长官行使宰相职权。相权得到加强。元朝后期,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的继承。6.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1)宰相制度的废除:元朝丞相权势过重,以致皇权不稳、内乱屡生。明初沿袭元朝制度,明太祖认为丞相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1376年,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这样,地方权力就集中到中央。统领中央各部的宰相,职权也随之扩大。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同时,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影响,有利于防止权臣专政,巩固统治;有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使中国历史上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延续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但是废宰相,过分集权于皇帝,造成了明中期以后的太监乱政。(2)内阁的出现:明太祖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帮助他处理繁多的政务。这些大学士很少能参决政事,一切大事仍由明太祖亲自主持。明成祖在位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为殿阁大学士,入值宫内的文渊阁,随侍皇帝,并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由此出现。明宣宗时,内阁大学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后来,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至明朝中后期实际掌握了宰相的权力。张居正任首辅时,大权尽归内阁,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明朝内阁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3)军机处的设立:清初,中央机构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但最高的决策和中枢机构是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使皇权受到很大制约。康熙帝设置南书房,使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与南书房三足鼎立,加强了皇权。雍正帝时为办理西北军务,又设置军机处,军机大臣每日接受皇帝召见,跪受笔录,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的作用只是上传下达。这样,地方军政首脑实际上也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军机处的设置,提高了行政效率,能快速处理各种文书;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巩固;是皇权高度膨胀的产物,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政治是整个社会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在社会活动中必不可少。我为大家带来了大学生政治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学生政治2000字论文篇一:《浅析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摘要: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设计运行至今已有近60年的历史。这期间,每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其建设,并将其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人民福祉的重要路径。根据课本的相关知识,以及搜索一些资料,以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为研究对象,分析制度设计与运行现状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的对策。 关键词:中国政治制度;现状;对策 一、背景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自设计运行至今已有近60年的历史。这期间,每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其建设,并将其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人民福祉的重要路径。中国人是以个人心思为主动力的,想升官发财,光耀祖宗,是许多中国人过去的思维。而依靠社会科学机制,增加大多数人富裕的 方法 制度或机制创新却很少,大多会用按步就班的方式重复地走来。而当社会腐败无能时,改变政机的方式又是极其简单的愚昧的,最常见的就是起义革命造反之类,当然这也是属于人类的自相残杀而达目的的一种方式。我认为研究政治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国家来说,历史上所有发生过的朝代兴亡、政权兴衰或更迭,社会经济发展或倒退,民生安乐或困苦等,几无例外总与当时政治制度设计是否合理及其运行是否正常有关;对于个人来说,所有曾经在历史上扮演重要角色的人物,也几乎都要依托当时的政治制度或借用某些部门达至目标。 二、政治制度的涵义 所谓政治制度,意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各类政治实体加以遵循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它是整个社会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与社会经济制度、 文化 制度在一起规范着社会成员(包括社会组织)的行为,以确保整个社会有序生存、正常运行与健康发展。它以规范国家政权行为的准则为主要内容,同时也包含那些本身虽非国家政权,但与国家政权密切相关的其他政治实体(政党、公民等)的行为准则”。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则“指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大陆实行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政府制度、国家与社会关系等一系列根本问题的法律、体制、规则和惯例”。 三、政治制度运行中的问题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内部结构设置与其功能要求上不协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并受其监督。我国自1997年经改革后的国务院机构设置为:组成部门25个、直属机构17个、办事机构6个、部位归口管理的国家局机构19个、再加上直属事业单位9个,共77个之多。而从相应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来看,以第九届全国人大为例,仅设置了民族、法律、财政经济、 教育 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内务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农业与农村共9个专门委员会,但就在此次人大会上共收到各种议案达830件之多。很显然,这之间存在很大的不协调关系,全国人大也很难有效的对此进行审议与监督,也既无法实现其设置的功能要求。 (二)法律制度方面,应急待解决人民爱法、尊法与崇法的习惯 近些年,虽然中国在法制建设上已取得重大成就,但与目前转型期所出现的问题相比,仍显不够。以2001年1至11月为例,该期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犯罪大案15877件,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280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9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136件,其中重特大案件2146件;查办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嫌疑人1704人,同比上升。由此可见,中国腐败的严重性在于其普遍性,而问题的根源则在于中国 传统文化 道德体系中的自我规范的失效和法制的不健全。 四、正确应对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其一,中国历代的政治制度都必然奠基于中国的土壤之上和体现本国的国情,并具有本国的特点,其结果也理所当然与中国的社会形态、经济模式、民族心态、哲学伦理思想等密不可分,因此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观察与思考首先应坚持历史的视角。有些现在看来不适合,甚至违背现代民主原则的制度,如1949年后不久成立的“军事管理委员会”,强调党政不分的“一元论”,“计划经济”体制等,在当时却往往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存在的合理性,并产生过难以取代的作用。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之所以会采取当时的形式并非偶然,而是经过当时政论家和政治活动家的反复筛选和论证,是当时各种社会矛盾的产物。 其二,要注意“传统”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我们一方面应看到,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凝聚力的增强,对于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对于抗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土,都曾起到值得肯定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也应清醒看到,长期以来的中国社会是以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不论是奴隶主、封建主、还是官僚资产阶级,都必然运用自己掌握的国家机器以维护本身的统治利益。因此,旧时代的政治制度从本质上讲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不可避免地存在先天性的缺陷,如他们或是突出王权、皇权、特权;或者是强调人治,发展个人独裁;或是强调华夷之分,顽固地保留和利用宗法体制等,这些都必然不可避免地会对当代中国政治产生一定影响。 其三,要用比较的方法。我们知道,自然科学最重要的方法是实验,但对政治制度的研究不可能通过实验的方法来进行,而 经验 证明比较的分析方法最可行。比较方法有两种:一方面,进行纵向对比,今天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上中国的政治制度进行对比;另一方面,进行横向对比,和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目前国外的政治制度进行对比。 结论 通过中国政治制度的学习,不仅掌握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还让我懂得了学会分析从制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受益匪浅:其一,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是基本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人那么多,各种资源总量虽然不少,但按人口平均的水平,往往是很低的。鉴于这些情况,中国要尽快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胜任这项工作。其二,中国现行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是有历史原因的。中国目前的制度中使人感到最不满意的一点是权力过分集中,权力的作用太大。这种权大于一切的情况,不仅影响到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也为腐败的盛行创造了条件,还对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了影响。基于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陷与不足,我们要在不断发展中进行改进,促进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张悦.政治文化向度与制度选择[J].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 [2]李月军.中国政治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J].学海,2009(6). [3]王兆刚.近代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回顾与思考[J].东方论坛,2011(3). [4]徐永军.政治制度正义、属性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河南师范大学学报[J],2004(4). [5]俞可平.简论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9(5). 大学生政治2000字论文篇二:《当代中国政治的出场学研究》 〔摘要〕 理论是对时代问题的解答。本文认为, 政治研究应采取出场学研究方法,在把握时代特征和时代根本问题的基础上推进理论研究。本文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本质含义的理解,认为交往 实践是人的存在的基本方式,而物质生产性交往实践具有基础意义。物质生产性交往实践所产生的物质利益关系是 社会形态分类的基本标准,它决定了特定社会所适合的政治模式。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就是要在正确指认当代中国社会类型的前提下去探索适合的政治模式。 〔关键词〕 出场学;当代中国政治;政治 哲学 〔作者简介〕胡宇,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苏州 215123。 (一) 理论是对时代问题的解答,理论研究需要抱有深深的问题意识。构建理论形态当然重要,但是对理论构建的时代语境和方法论的考察更是具有前提考察和批判的性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形态的特征是,“她本质上是由一定时代语境造就、对出场路径深度依赖的出场形态。”〔1〕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形态应该随着时代语境的变化而变化,以完成“出场”、“在场”、“退场”、“缺场”的理论和实践的辩证作用,防止再次出现德里达所言的“脱节的时代”。任平教授所提出的出场学方法着重从三个方面研究和 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出场语境、出场路径和出场形态。出场语境是对时代地平线的考察,对马克思主义赖以出场的现实基础的考察,特别是对当年马克思思想出场的现实条件和当代的现实之间的“历史间距”的考察。“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与在场性所遭遇的一切‘脱节’和挑战,都来源于新全球化时代所造就的时代语境的影响。高度关注一系列新全球化问题并成为‘ 反思 的问题学’,就成为马克思主义当代出场路径与出场方式。解答问题所形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就成为与时俱进的出场形态。”〔2〕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就是当代中国的政治形态应该如何构建。根据马克思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 建筑的原理,要想构建合理的政治框架,必须搞清楚市民社会的基本状况。政治模式必须适合社会形态的基本状况,否则政治上层建筑就可能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我们需要搞清楚当代中国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当代中国社会在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占有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政治形式? (二) 社会是交往关系的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物质利益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历史是由为了生存而从事物质生产的现实中的个人造就的,马克思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3〕马克思认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要想维持人的生命就必须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要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就必须有可满足需要之物,要想获得满足需要之物就必须进行生产。即便是旧石器时代的采猎经济也仍然是一种生产活动。即便是采猎经济也不是孤独的鲁滨逊的单个人的活动,而是一种共同活动,是一种交往活动。马克思认为,交往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社会存在。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4〕生产力或技术交往结构描述的是物质生产实践的实体结构,它表现的是人们事实上是如何改造自然,获得满足需要的物品。生产关系或经济交往结构是物质生产实践的意义结构,描述的是进行共同生产的人是如何被 组织在一起进行生产的以及人们能从生产结果中获得什么份额。相对于孤独的鲁滨逊,共同生产的人们立即面临分工、所有制、产品如何分配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着人们需要的满足。主体参与交往总有其期望实现的主观设定的意义,但交往实践最终给其带来的意义首先是客观的,与其主观设定的意义可能不相一致,并且交往实践对各极主体都产生意义,而且这些意义相互之间是相关联的。根源于同一交往实践的各极意义彼此相关,彼此以其他各极意义作为本意义存在的条件。 政治是以物质生产性交往实践为基础而形成的交往活动和交往关系,政治的本质是对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每个人都凭借自身的主体资质和能力参与交往,人们的资质和能力当然有差异,这样就决定了他能参与的交往的水平和层次的差异,从而决定了他从交往中获得的客观意义或结果的差异,这是社会分层和物质利益差异和矛盾产生的根源。除了自身能力和资质外,社会制度体系更影响着经济主体参与交往所能获得的客观意义和结果,因此,经济主体总是希望制度体系能够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并为此积极去影响制度的变迁。马克思曾在《政治冷淡主义》一文中批评政治冷淡主义的圣徒们只要求工人阶级在思想上反对资本主义而不能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实际的斗争。我们认为,政治是建立在物质生产交往基础上的政治交往实践活动。政治是基于多元利益主体而产生的多极政治主体以物质利益为中介而形成的交往实践活动和结成的交往关系。这个定义主要有这样四个方面的涵义:(1)政治起源于对物质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协调和解决。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人们之间出现了利益分化和利益矛盾,进而产生了阶级。最初是依靠氏族社会的公共权力和权力机关去解决物质利益矛盾,这就是政治的最初萌芽。随着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氏族社会的公共权力和权力机关就逐渐转变为一种新的、与社会脱离的特殊的公共权力和权力机关,这就是国家,国家成为物质利益矛盾和政治发展的新阶段。(2)在阶级社会里,物质利益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而政治关系也主要体现为阶级之间的斗争;国家产生以后,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争夺国家政权。私有制产生、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矛盾不简单是个人之间的矛盾,它是由私有制所导致的不同阶级之间的物质利益矛盾的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从而“把政治冲突归结于由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现有各社会阶级以及各阶级集团的利益的斗争”。〔5〕阶级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经济关系的社会承担者,是处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地位的个体交往整合而成的共同体。“在历史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民的权利是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的,这直接地宣告国家是有产阶级用来防御无产者阶级的组织”。〔6〕因而“国家总的说来还只是以集中的形式反映了支配着生产的阶级的经济需要”。〔7〕而“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8〕所以“在阶级反对阶级的任何斗争中,斗争的直接目的是政治权力;统治阶级要保卫自己的最高政治权力……被统治阶级首先争取一部分政治权力、然后争取全部政治权力,以便能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去改变现行法律 (三) 生产力落后的国家 发展 社会主义始终受制于落后的生产力,是在实行完全的公有制和平均分配的基础上缓慢发展生产力,从而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差距越来越大,始终处于边缘国家的地位;还是实行有限的公有制和按劳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础上解放生产力和快速发展生产力,这是当代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发展路径选择。前一种路径意味着生产关系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上层 建筑不符合 经济基础发展的需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严重脱节,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无从体现,表面上的公平正义掩盖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生活需要,物质利益矛盾被暂时性地掩盖了起来。以这条道路去发展社会主义是很难取得成功的。中国选择了后一种路径。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建设市场经济使中国的物质生产力迅速发展,同时也使中国社会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出现了一些不同的特征,我们不得不反思,当代中国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我们究竟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社会?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一个最显著的后果就是社会分层严重、贫富差距加大,如何看待这个现实? 历史 经验表明,社会主义国家大力发展生产力需要借助于世界性的交往来充分利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资金、科学技术和 文化,马克思晚年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闭关锁国和 计划经济体制是不利于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才是正确的路径。生产力的发展需要突破单一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主体、经济 实践关系、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发展动力方面存在的传统实践观的缺陷,这需要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和市场化有利于大量的微观经济主体的生成和发展,每一个微观经济主体凭借自身的主体资质和能力参与交往。微观经济主体的资质和能力的差异决定了他能参与交往的水平和层次的差异,从而决定了他从交往中获得的物质利益的差异,这就是社会分层和利益分化产生的根源。除此之外,与现实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社会制度体系更影响着经济主体参与交往所能获得的物质利益。这样,如果我们承认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我们就必须承认社会分层和物质利益差异的出现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它是物质生产力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所必然要经历的历史阶段。同时,我们要看到,物质利益的差异和矛盾是会发展变化的,非对抗性矛盾有发展为对抗性矛盾的可能。因此需要对物质利益矛盾进行协调和控制,既保持物质利益差异的存在,又使物质利益差异保持在适度的范围之内;既使经济社会发展充满动力,又使社会稳定有序,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性质。 这样,我国的 政治改革和政治发展就有了基本的方向。由于社会分层和物质利益分化,产生了不同的利益阶层和利益共同体,他们都有参与政治以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政治的多极主体交往的本性在我国也就越来越显现。如何处理党和政府的“一元”与利益群体的“多元”,如何协调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共同利益和个体利益成为政治体制改革解决的核心问题。当代中国社会作为物质利益差异性的社会,这是当代中国社会最大的现实,也是当代中国各项改革所要处理的主要问题。我们必须尊重当代中国差异性社会的现实,承认物质利益差异化的现实,承认多元利益主体的存在,基于政治是对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是多元政治主体以物质利益为中介而结成政治交往关系的活动的理解,去寻找和建构适合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治模式。 〔参考文献〕 〔1〕〔2〕任平.创新时代的 哲学探索——出场学视域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89. 〔3〕〔4〕〔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6〕〔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大学生政治2000字论文篇三:《浅谈思想政治教师要提高政治素质》 〔10〕列宁全集:第6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猜你喜欢: 1. 大学生励志论文2000字 2. 大学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3. 关于责任的政治论文2000字 4. 大学生社会道德相关论文2000字 5. 大学生思想道德论文范文2000字

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具有整体性、可塑性、辐射性、连续性等鲜明的个性特征,且对我国政治体系、大学生自身和我国政治 文化 都具有功能。 下面是我整理的大学政治论文2000字论文,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大学政治论文2000字论文篇一 浅析大学生政治社会化 摘 要: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就是国家主要通过高校向大学生传播社会主义的主导文化,使其成为政治上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具有整体性、可塑性、辐射性、连续性等鲜明的个性特征,且对我国政治体系、大学生自身和我国政治文化都具有功能。 关键词: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本质;特征;功能 一、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本质(一)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内涵 政治社会化理论是从个体和社会这两个视角进行研究的,从个体方面来看,政治社会化研究个体如何接受政治文化,逐步形成自己的政治观念和行为,即研究个体“政治自我”的形成和发展;从社会方面来看,它研究社会如何传播政治文化。因此,对于政治社会化的概念,也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从个体的角度看,政治社会化是个人获得各种政治倾向所经历的那些发展过程,从社会的角度看,政治社会化是社会组织、群体对该社会的个体成员进行政治 教育 和灌输的过程,即统治阶级维护、改变以及创造其政治文化的过程。 当代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是整个社会成员政治社会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从大学生自身来说,政治社会化促进他们政治自我的形成,进一步使大学生从自然人走向社会人再到政治人(政治上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其次,从社会的角度讲[5],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是国家政治教育和政治实践的高层次阶段,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灌输性,是一个国家政府实现政治目的的一种手段。再次,从个体与社会两方面来看,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也就是大学生与社会的互动过程,即为国家的要求和大学生自主接受性的统一过程。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主要是指负责高等思想政治教育的机构对大学生进行政治知识、政治价值观和政治实践的反复的教育与训练,以及大学生内化政治文化的互动过程。 (二)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本质 政治社会化的本质就是一定的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将政治文化传播给社会成员,使其成为统治阶级需要的政治人和合格的社会公民的过程。政治社会化所要传播的并不是人类社会所需的普遍意义上的知识技能、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而是有关特定统治阶级的特定政治制度的信仰体系以及关系政治活动的政治运行模式的认识体系,因此任何社会的政治社会化过程都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 “资产阶级把人们当作政治控制的客体,其政治社会化的目的是传播资产阶级的政治文化,控制人们的思想,使人们认可现存的政治秩序,自觉服从资产阶级的统治。资本主义国家对大学生的政治文化教育包括:资本主义及其优越性的教育、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教育、国民精神的教育—这四个方面的教育做到了毫不动摇,从不含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的主导文化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是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的政治社会化,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社会化,高校的培养目标又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本质就是国家主要通过高校坚实而有力地向大学生传播社会主义的主导文化,教育大学生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政治修养,以抵制资产阶级政治文化的侵袭,使其成为政治上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二、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特征 大学生是社会成员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政治社会化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既具有全体社会成员政治社会化的共性,又具有其鲜明的个性特征。 (一)整体性 大学生一进校就置身于较为正式的、系统的政治社会化 渠道 中,接受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直接的和间接的、明示的和暗示的政治教化。首先,通过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向大学生灌输社会主义的主导政治文化,通过这种直接的政治教育方式规范大学生的政治情感、政治态度和政治价值观。同时还举办形势政策教育和社情 报告 会、学术讲座,加强大学生与社会的沟通和联系,增加他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他们的政治认知水平,促进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其次,大学生的政治生活是依托于一定的组织系统来开展的,如党支部、团组织、学生会等,这些组织对社会主导政治文化的灌输与传播起着支撑和强化作用。另外,大学校园内丰富的校园文化也处处渗透着政治教育的目的,对大学生具有明确的导向作用,他们既不是单向灌输,也不是纪律约束,而是借助校园文化活动形成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大学生的政治价值观、政治思想品德乃至生活方式的选择。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具有整体性特征。 (二)可塑性 “人的可塑性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指人的先天结构、先验能力的特点,它实质上表现为一种主体塑造。”政治社会化是一个贯穿人一生的过程,大学阶段是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当代大学生大都处在青年时期,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处于由不成熟走向成熟的阶段,他们的成长环境宽松,思想活跃,好奇心强,对新的思想和新的观念认同和接受的速度快,不易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具有探索和创新的特性。在政治化过程中,大学生表现出了特有的自主性和主体能动性,因此,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更具有很强的可塑性。 (三)辐射性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承担的社会政治责任没有其他社会成员那样直接,他们对社会政治问题的关注角度、关注程度也与其他社会成员不同,对政治问题也有更多的探讨机会,并且这种探讨常伴有理论上的寻求。由于大学生群体有相似的居住环境、文化层次、社会兴趣,有一致的群体意识和群体归属感,同时还有独特的有别于主导文化的亚文化,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处于同学群体的较大影响下,易受到同学群体的相互感染。大学校园把大量分散的有知识的青年集中为群体,必然使大学生群体的政治影响扩大化,在群体感染下,属于大学生能接受的政治思想和政治行为方式容易被迅速传递和相互强化,大学生群体对大学生政治态度的改变和政治行为的走向有很大的影响。大学生 毕业 后,经过社会的实践锻炼,很快就会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和接班人,他们不仅在科学文化知识水平方面,而且在政治素质及人格魅力等方面对社会和其他社会群体都会产生积极而重大的影响,具有极强和极大的社会辐射性。这种大学生相互之间的感染及其对其他社会成员的辐射性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四)连续性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过程具有紧密的连续性。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集中实现形式,高校的每一项政治教育活动,都是常抓不懈的,高等学校通过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向学生传播主导文化,一般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基础文明教育,以荣辱观为主线,主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职业文明教育,主要进行学习目的和 学习态度 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主流文明教育,主要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社会主义人生观、道德观教育。 在大学几年里,整体性、可塑性、辐射性与连续性等特征有机的结合在每一个大学生具体的政治社会化过程中。 三、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功能 (一)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对我国政治体系的功能 对社会本身,或者说对于统治阶级本身来说,社会成员或社会政治团体成员的政治社会化水平,将直接影响该社会或政治团体的稳定与巩固,关系到它的存续。对于某一政治制度来说,如果人们对它不信任、不支持、甚至反对,它就失去了有效进行统治的权威性,人们就会产生政治不服从行为,给社会带来动荡不安。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的影响,仍然还存在各种政治斗争,我国仍然还是一个政治社会。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在逐步扩大,高校招生人数在逐步增加,将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与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去,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关系到我国社会的政治稳定,如果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出了问题,就会关系到国家政治体系的有序性和政治发展的持续性问题,而有序性和持续性是政治稳定的本质特征。 通过调控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来塑造自己的合格接班人,促使大学生形成对社会有利的、稳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信念,形成具有连续性的政治文化,能够促进社会政治的稳定和发展,保证政治统治阶级的统治,所以,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具有稳定我国政治体系的功能。 (二)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对大学生自身的功能 在政治社会里,人不仅是社会动物,而且也是“最名符其实的政治动物”。[3]每个社会成员,都同政治体系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联系,这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作为一名社会主义国家的大学生,应该主动关心和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才能体现 出国 家主人翁的态度,“从个体角度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对建立个体的本体感有好处。如果当代大学生不能形成恰当的本体感,他就会变成一个孤立的、怪癖的、人格有问题的人,或者说,他的人格发生了异化。”[4]如果大学生不能顺利完成政治社会化,就容易对社会政治生活产生不适应感或逆反心理,因此,政治社会化是大学生提高心理适应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健全政治人格,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最终结果,就是培养出符合特定政治社会要求即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大学生,帮助大学生进入、适应和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使大学生适应角色的转移,大学生在对政治系统、系统内的各种参与角色、角色扮演者有较系统认识的基础上,促使自己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意识、政治认知和政治素养,有目的地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实现由自然人向政治人的转化,进而满足社会对大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需求。 (三)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对我国政治文化的功能 大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功能在其与政治文化的关系上体现在维持、变革、趋同政治体系的政治文化方面。民主政治是时代主潮,以民主为核心理念的公民文化构成了民主政治的文化基础,培育公民文化的过程也就是使之内化为全体人民共识的过程,这离不开一个大规模的深入持久的民主思想启蒙运动,因此有赖于一个有效的途径:政治社会化。政治社会化可分个体习得和社会传播两方面,培育公民文化作为一种社会传播的主导方面,这在我国体现为政治教育,正是这种传播,才使已有的政治文化得以延续和维持,大学生的政治社会化就是向大学生传播和灌输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大学生掌握正确的理论和 方法 ,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理想信念,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首先,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具有维持我国政治文化的功能。这一功能的重要特征就是传递有关我国社会的政治价值、政治观点、政治信仰和政治规范时所表现出来的某种选择倾向性。其次,大学生政治社会化具有变革政治文化的功能。政治文化本身并不是停止不动的东西,面对日益变化发展的政治体系,政治文化也相应地在不断变化之中,“每当政治现实有了某种历史变革或政治选择时,政治体系便会通过政治社会化变革政治文化。”最后,“政治社会化具有趋同政治文化的功能。从政治社会化的出发点来看,它具有促进政治文化趋同功能。由于社会的、地域的、语言的等因素的影响,在同一政治文化体系中,形成不同结构的政治文化,即形形色色的亚政治文化。”大学生政治社会化促进诸多亚文化的趋同,也就是政治体系通过大学生政治社会化手段引导和促进各种与主导政治文化并存的亚文化向主导文化趋同,它趋同的结果是历史的进步和文化的创新。 参考文献:[1] 程颖.社会变革对青年学生政治社会化的影响[J].现代教育科学,2005年05期. [2] 陈秉公.21世纪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理论工作体系[M].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72页. [3] 陈会昌.德育忧思[M].北京:华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207页. [4] 马振清.中国公民政治社会化问题研究[M].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作者简介: 邱平静(1972-),女,云南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政部讲师。 大学政治论文2000字论文篇二 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路径 摘 要: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多主体、多环节、多领域的创新发展特点。因此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就要培养创新观念、组织创新队伍、健全创新机制、构建创新平台,以促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很好发展。 关键词: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路径; 文章 编号:1674-3520(2014)-11-00-02 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是大学生培育的重要环节,是解决为谁服务的人生观问题。社会转型期,高等教育特别是大学生思想教育,机遇和挑战并存,因此,创新大学思想教育势在必行。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意义 当今时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各式各样的社会矛盾逐渐显现出来。未来社会的发展建设离不开大学生这一群体,大学生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身为青少年的大学生群体,比较易于吸收新鲜的事物以及观点,所以,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具备健全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原因 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首先要求清除大学生全面发展所有环节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把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不具备创新精神的各种思想观念、培养机制等等进行变革。以下为具体原因: (一)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多参性和主体性。 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目的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团队,并且使得大学生能够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大学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人员和有关思想政治教育部门这三种参与主体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扮演的角色和具有的职能均有所不同,它们之间互相依托,互相扶持,明显地表现出多参性和主体性。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为针对大学生个性特点使用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借助新的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专业素质[1]。进行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时,角色不同、职责不同的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需要协同合作、一起努力才能够使每一个大学生的个性得以形成。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部门起到宏观调控以及支持的地位,对保障人才质量方面的各种体系要予以完善,建立健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各项机制,或者提供多种服务给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参与最多、获益最大的是大学学生,大学学生主要承担的任务有:从相关部门和人员那里接受各种教育以及服务;与其他参与主体进行积极有效的互动;不断地对自己进行完善。 (二)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多环节性。 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包括目标、内容、手段、体系、评价等诸多环节。这些环节相互共生相互协同,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进行离不开这些环节之间的相互作用、促进以及发展。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和初衷就是使每个环节的功能得到最大的发挥并且能够相互协调[2]。首先,要使每个环节的功能都得到最大发挥,就必须把每个环节自身所具有的积极性全部调动起来,令他们的功能和优点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全部发挥出来。然后通过建立健全协同机制,保障每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合作有了依据。其次,要让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功能做到最大。使整体功能发挥出来,令整体表现出来的功能不是全部环节的功能总合而是在所有环节功能的基础上进行质的变化。这要求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一定要对每个环节之间的关系进行思考,并建立健全一个既有利于每个环节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不同环节之间协调发展的机制 (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多领域性。 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以及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育人模式等多个领域。对这些领域的内部和它们之间的协同关系进行创新对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首先,要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模式。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发挥离不开育人模式,育人工作需要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有关思想政治教育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进来。这要求每个参与主体要协同创新,对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育人模式进行全面支持。其次,要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方法[3]。要把新技术、新方法引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之中。大学学校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有关部门人员在采用方法时,要对大学生的实际需求进行考虑,使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再次,要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既要顺应时代发展也要满足大学生个性要求。坚持把社会的发展需要作为导向,把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选择的内容要符合大学生个性需求,为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对各个方面的需求进行协调,积极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三、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路径 (一)观念的创新是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 所有创新的前提是对于观念的创新。一直以来,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里,目标分歧、缺乏沟通等等问题存在于不同参与主体之间,这一因素对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造成阻碍。所以,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就是树立创新观念。 (二)高素质的创新团队是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 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需要一支强有力的创新团队来保障。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各个参与主体要具有创新意识和战略眼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队伍组建的重点在于提高各方创新能力、培养创新骨干,把那些具备创新精神的年轻干部以及优秀毕业生都吸收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团队中来。这样一支创新团队就得以建立,为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了基础。 (三)完善的创新机制是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力依据。 对体制机制进行创新是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所谓机制是指,社会有机体中,各个部分的相互联系以及作用方式。采用特定的运作手段,促进系统中所包含的子系统能够向互协调运行,从而使系统的整体性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出来,这就是机制的作用机理。建立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机制,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运作方式和机制,以达到三种主要参与主体能够互相协调、促进并形成稳定有序的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结构的目的。在这样健全完善的机制之下,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工作就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四)良好的创新平台是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 搭建良好的创新平台给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提供载体。搭建创新平台不但能把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水平提升上去,也能让各个参与主体在这个平台中锻炼自己、把自己的创新能力提高上去,这样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就能更进一步。所以,要对校内外存在的各种资源进行统筹整理,搭建校内、校外创新平台,给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载体。例如,高校应该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当地政府以及企业之间的合作,对于大学学校自身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创新资源、创新力量进行整合。使学校教育同科学技术、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为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结束语 当前,仍有很多问题存在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所以对待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投以极大的重视,积极创新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找出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手段,以实现促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赵理文.制度、体制、机制的区分及其对改革开放的方法论意义[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 [2]董学军.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2(8) [3]王树国。加强协同创新,建设一流大学[J].大学: 学术版,2011,( 8)

中西方政治制度研究类论文

资本主义&ttt=118这里面都是西方政治方面的论文,都是免费的例如这一篇(不全,因为原文有1万多字)这篇在第二个链接里20世纪西方政治学:形成、演变及最新趋势【内容提要】西方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是古希腊的圣哲们所奠定的。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伴随着社会科学分化的一般趋势,西方政治学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学科框架,完成由传统政治研究向现代政治科学的转变。20世纪中期,行为主义及后行为主义政治学成为西方政治学的主导范式,它的孕育、兴盛和衰弱经历了大半个世纪。“二战”以后,西方政治学研究出现了三种范式或元理论(本体—规范的理论、经验-分析的理论和辩证—批判的理论)共存的局面。在当代西方社会科学的杂交化、整体化大趋势下,世纪之交的西方政治学出现了政治经济整合研究、政治学现实性增强、政治哲学复兴、由国家焦点向全球视野的转变等新趋势。【关 键 词】西方/政治学/行为主义【 正 文】政治学是一个以人类社会的政治现象、政治关系或政治实践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领域,它涉及国家(政府)、政党、权力、政策、统治、管理和价值分配一类的主题。在当代西方,政治学与经济学、社会学一起并称社会科学的三大学科。如同社会科学的其他学科一样,西方政治学(Political science)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形成于19世纪末、 20世纪初。在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与演变的历程(经过确立独立的科学框架、学科的分化及初步整合、整体化和杂交化趋势出现三个阶段)之后,世纪之交的西方政治学呈现出一种新的知识形态。本文将简要回顾20世纪西方政治学的发展,着重评析二战后及世纪之交西方政治学发展的状况、成就及最新趋势,以便为面向21世纪的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提供某些有益的借鉴。一、现代西方政治学的形成现代政治(科)学研究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然而,作为人类古老的知识领域之一,政治(学)研究源远流长,它的历史与国家的历史一样悠久。因为自从有了阶级和国家,就有了阶级统治和政治管理,也就需要对这一类现象加以研究,并提供政治相关知识。可以说,随着东西方最初奴隶制国家及其法律、政治制度的产生,就出现了政治的研究,开始了政治思想及政治学的发展史。在各文明古国遗留下来的历史典籍(如《汉谟拉比法典》、《摩奴法典》和《政事论》)中,可以找到大量关于政治和法律的论述。西方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是古希腊的圣哲们尤其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所奠定的。所谓的研究传统,是指一个学科或研究领域的研究组织、理论体系、主题范围、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的构成方式,它决定了该学科的学者们提出课题、分析问题和理论论证的方式。古希腊产生了系统的政治研究思想,以城邦(国家)的兴衰为中心,政治学作为一种为管理复杂国家(城邦)事务提供指针的专门学问而出现。古希腊时期涌现了一大批杰出的政治思想家或哲学家及学派。如梭伦、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学派、德谟克利特、诡辩学派、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其中尤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研究的成就最大。人们认为,他们两人奠定了西方政治研究传统及其方法倾向的基础——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哲学思辨方法和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实证比较方法;或者说,前一种模式“带有较多的哲学色彩、怀疑论和理想主义”,后一种模式“较为现实、科学和敏感”。(注:格林斯坦、波尔斯比主编:《政治学手册》(上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11~12页。)之所以说西方政治学的研究传统是由古希腊时期所奠定的,理由是:第一,希腊人创立了政治事物,即描绘了政治这种东西,把它同个人存在和集体存在的其他方面区分开来;第二,希腊人在活动的意义上创立了政治学,意识到它本身是活动,是致力于研究政治事物的活动;第三,希腊人造成对单个政体(国家、城邦)两重性中固有的问题尤其是公民与政体的关系问题的持久意识;第四,希腊人首先认真地表达了政治学研究中主要的、令人迷惑不解的、一再出现的问题,即“既然”和“应然”的关系。他们从此开辟了解决实际的和伦理的东西之间关系问题的道路,即使没有为以后的政治研究提供一条可以被接受的路线,也提供了一个起点。(注:格林斯坦、波尔斯比主编:《政治学手册》(上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11~12页。)古罗马时代尽管没有出现伟大的政治理论家,没有形成在后来具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哲学,但是罗马人把古希腊的政治理论加以应用,其实际成就也深刻地影响了现代西方的政治思想。这不仅表现在罗马人扩展了实际的政治范围——从城邦国家扩张为地域辽阔的帝国,并创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表现在罗马人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将古希腊的政治研究传统带进中世纪,进而流传到现代世界;他们还为现代政治研究贡献了个性意识、个人尊严、“自然状态”与自然法、人生平等观念。古希腊罗马时代是西方政治研究传统的形成阶段。这一传统的一个基本特点是政治思想与道德哲学或伦理学密切相关,人们研究政治问题是为了实现某种“正义”或最高的“善”,其研究成果主要是以政治伦理学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中世纪是西方政治研究及政治思想缓慢演化的时期。基督教的兴起以及神学世界观的支配地位,对这一时期的政治研究及政治思想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有如政治思想家萨拜因()所说,基督教会的兴起及其对精神领域所拥有的控制权是“西欧历史上的政治学和政治哲学两方面最富于革命性的事件”。中世纪的政治研究主要采取了神学政治论的形式,政治学实际上是隶属于神学体系的一个科目;《圣经》是政治研究的出发点、信仰的绝对权威,是判断真理或是非的基本标准。这一时期政治研究的中心主题是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的关系,而中世纪神学政治研究中由古希腊罗马时代所继承并发展了的个人与社会、国家权力、理性与信仰等成为近代西方政治研究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夏商周时期是中国早期政治文明的形成阶段,如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完备的分封制与宗法制,以宗法制为核心,具有浓厚的宗族色彩。夏朝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始创王位世袭等制度。夏商时期实行的王位世袭制,代替了原始社会时期的禅让制。商朝的主要政治制度是内服与外服制度。这种制度对西周的宗法制与分封制有直接影响;商朝是奴隶制国家,奴隶主居于统治地位。神权色彩浓厚,敬鬼神,盛行祭祀占卜。西周时期,国家政权和行政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行了更为严格的分封制,以血缘为纽带的父系家长制演变为严格的宗法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三者结合,互为表里。宗法制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维护了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即:神权与王权相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了国家的政治结构;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包含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的决策方式而言的,具体说就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至行使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中央集权这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基本的政治制度。专制主义是与民主政体相对立的概念,指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在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的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二者之间的联系:①地方和中央都必须服从皇帝一人。②专制主义皇权加强时,往往是中央集权比较有效时,专制主义皇权削弱时,往往也是中央集权不力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实行原因:经济根源: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提高导致旧的生产关系解体,秦国商鞅变法确立了封建经济的统治地位,这种经济的特点便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这一政治制度的出现是由封建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因为封建的自然经济具有分散性,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以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这种封建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央集权制的建立。政治根源: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秦吸取周无子在诸侯割据局面下无能力的教训,在统一全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维护国家统一。新兴的地主阶级也需要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保护其土地所有制度。理论根源:法家思想奠定理论基础。秦自商鞅变法后,一直以法家思想为统治思想。韩非子总结诸子百家学说,创造了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权的政治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理论基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确立(秦朝):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的建立。(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巩固(西汉):①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三乱。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③“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完善(隋唐):①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相当于宰相,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②科举制,使门第不高的有才能的人参加到政权中来,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加强(北宋):采取“杯酒释兵权”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强化衰落(明清):明朝废丞相,形成君主独裁的局面,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还遍设厂卫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历史作用有积极的: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但也有消极的: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雅典民主的特点是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和民众法庭的产生及运作就充分体现了雅典民主的上述特点。雅典民主虽然有其社会和时代的局限性,尤其是它的民主仅是雅典男性公民的民主,而非全体国民的民主,但它毕竟创造出一系列民主运作的方式,为后世提供了一个最值得参照的政体形式,为人类文明中的政治组织形式的完善提供了一条可供选择的道路,它对人类民主政治以至人类文明的发展都有无可替代的意义。以《十二铜表法》和《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主的古罗马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了罗马法的主要内容。罗马法法渊源于罗马奴隶制度,仅使用于罗马公民内部,奴隶则被排除在法律的保障和所赋予的权力之外,因此它又被称为“公民法”。随着罗马对外扩张范围的扩大,罗马法中又逐渐形成了一种适用于各民族的新的共同法律——“万民法”。罗马法的创设,有力地规范了当时的社会生活,调节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对罗马帝国的统治起到了有力的维系作用。这也为后世人们理解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意义提供了重要启示,法律成为人类政治活动和政治文明中的基本条件。古代希腊形成较发达的民主政治和罗马形成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与古代中国形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都有其必然性。其必然性在于:古代希腊、罗马地处地中海南部沿海,山多地少,港湾、岛屿众多,所以形成了以工商业、航海业为主的海洋型经济(海洋文明),商品经济发达;这种经济要求社会有公平的法则,以及较自由、宽松、民主的政治氛围,这样,古代希腊就逐步形成了小国林立、民主政治发达、法制体系较完善的社会。另一方面,欧洲气候宜人,温暖多雨湿润,其麦田可以沿着山坡分布,不需要灌溉,也不需要排涝,也就不需要政府来协调水利,修河通渠。古代中国区域广大、土地辽阔,适于农耕,逐渐形成了一种农业文明(农业经济),农业经济要求有强有力的政府来控制水系,协调农业生产,组织抵御自然灾害。在同一水系,对水、土地的控制变得特别重要,一山不容两虎,在争夺中,容易形成强大的军事、政治集团,进而形成强大的皇权。中国长期存在的分散性封建自然经济,农民随时面临天灾(旱涝蝗灾)、人祸(地主官僚欺压等),其生产、生活甚至人身安全非常脆弱,一旦失去土地,就可能沦为流民,揭竿而起,威胁封建王朝。因此,农民需要强有力的政府保护,政府也必须保持强大,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以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另一方面,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

中国古代 *** 制度的起源和形成的时间,与古希腊、古罗马 *** 制度的起源和形成的时间差不多,但为何古希腊、古罗马能够形成为民主政体的 *** 制度路径,而中国却形成为君主专制政体并延续了几千年?其中有什么关键性的客观变量和主观变量决定这两条不同的制度路径的形成和发展?而且,西方的 *** 制度在经历了中世纪的君主政体之后,为何在近代能够回复到古代民主路径并发展为现代民主 *** 制度?而近代中国的制度转型为何如此艰难? 1、中西古代 *** 制度起源和形成为两条不同的路径,即单主制(专制主义)路径和共和制(民主主义)路径,前者具有任命制、终身制和集权制等特征,后者具有选举制、任期制和分权制等特征.本文运用历史学和人类学的最新成果论证并认为:中西古代的两条 *** 制度路径并不是在国家正式形成时才分野的,而是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出现了雏形的特征,中国在原始社会的酋邦制度中已经出现了单主制的特征. 2、国家制度的第一个特征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居民,由于自然环境、生产工具和生存空间的开放性不同,古希腊国家制度的地域性完全是切断血缘关系而冲破氏族的藩篱的结果,而古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地域性则是血缘关系通过宗法制度得以延伸的结果.这样,虽然不论是古希腊还是古中国,作为 *** 制度的核心——政治权力,都冲破了地域的限制,但古代中国的权力结构是继续沿着宗族内部的路径而跨越地域空间的,而古希腊的权力结构则是在宗族外部的路径上跨越地域空间的,即先跨越宗族再跨越地域空间.正是这两条不同的跨越路径,决定了国家制度的第二个特征——“权力的公共性”在中西古代的差别:古希腊 *** 制度的“公共权力”逐步发展为公民权,而古代中国 *** 制度的“公共权力”本质上为血统性的“个人”行使.前者演变为“ *** 在民”的路径,后者则演变为“ *** 在君”的路径. 3、中国古代由于土地与血缘的不可分性,使土地分封制无法实行下去并推动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而西方古代土地与血缘的分离性促使契约关系的产生,并使土地分封制发展为土地私有制.本文认为,正是这种差别,使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沿着争夺的路径演变出“大国之君,不如小国之君”的局面,迫使统治者不得不采取兼并的方式来扩大势力,增强争夺土地的力量,最后重新走向大统一;而西方古代社会土地制度沿着契约的路径演变出“附庸的附庸不是国王的附庸”的“分藩而治”的 *** 制度局面.不过,中西古代 *** 制度的起源既有从原始社会延伸的一面,但也有体现社会改革方案选择的另一面.不同的社会改革方案,具有促使 *** 制度是满足统治需要或是满足社会需要路径发展的巨大作用. 4、对中西 *** 制度演变的主观路径进行比较研究,也是本文的重要内容.中西古人对 *** 制度的认知和思维路径,与他们各自所处的 *** 制度的客观路径是一致的.不同的认知和思维路径,反过来制约着中西 *** 制度路径的演变.(1)在 *** 起源和权力的认知方面,中国古人认为 *** 起源于立了“受命于天”的君主,“君权神授”要求“君权独制”,对君权的制约主要依靠君主的修养,辅之以必要的外在约束.而西方古人认为, *** 起源于人们为了摆脱混乱的“自然状态”而通过“相互约定”建立的,约定的前提是人人具有参政能力和人人都享有权力,权力的“公共性”决定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的相互制衡为主.(2)在 *** 制度主客体的角色地位的认知方面,中国古人认为君主是“天之子”,是至高无上的,官吏只是为服务君主的需要而设置的“事君之臣”,民众只是“君父”的子民,必须仰仗君父之爱而安乐.而西方古人认为,各级统治者只是选举出来的“执政官”,官吏是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而产生的“公职人员”,民众是有权参与城邦事务的公民.(3)在 *** 制度设计的思维方面,中国古代的制度设计思维是把个体置于依附关系的网络中,并相信通过教育和引导,每个人都会在这个网络中找到恰当的位置,并遵守网络中的关系规则,规则的核心是家庭关系规则的放大,一切冲突都可以在人伦“情理”中得到妥善的解决.在这个网络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政治权力.政治权力的大小决定个体在网络中的地位高低和财产的多寡.而在西方,制度的设计思维是把个体看成是独立的个体,个体在制度中的地位是由个体的能力和财产决定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契约以及法的形式来处理和约束,人间不存在总是善良的“天使”,哪怕是 *** 及其官员本身,所以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在约束人的行为的同时,也保护每个人的财产.财产权对每个人都具有决定性意义,获得政治权力的前提是拥有个人财产. 5、任何制度转型过程都是通过改革或革命来实现的.这个过程充满着新旧的斗争,旧制度的主客观路径对制度转型的约束,表现为对制度创新主体的思维约束、对进行制度改革的社会动员的约束以及对改革和革命的社会成本的约束.本文通过对中西近代制度转型的比较研究,揭示中西两种不同制度转型的特点.(1)西方近代制度转型以英法革命为标志,但西方人争取制度转型的斗争是从中世纪就开始的.古典时代的民主遗风和民主观念的影响贯穿于整个中世纪,但文艺复兴使古代政治文明得到更为全面的恢复.英法革命能够在西方确立君主立宪制制度与民主共和制制度,与中世纪市民阶级的一点一滴的斗争和文艺复兴运动是分不开的.西方近代的制度转型是相对中世纪的专制制度而言的,相对于西方 *** 制度的整个演变历史来说,这种制度转型是恢复和发展古代 *** 制度的起源路径.(2)中国近现代的制度转型与西方近代的制度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它是对古代 *** 制度起源路径即单主制(专制主义)路径的打破,改革者、革命家试图建立的新制度,不仅在中国 *** 制度演变史上缺乏任何积淀和思想基础,而且,延续了几千年的君主专制路径对制度转型过程中的创新理念、制度设计、革命方案等都具有强劲的约束力.中国制度转型的结果是创造性地移植民主制度,而不是像西方那样是古代民主制度的自然延伸和发展,就此而言,中国制度性超越的难度远高于西欧各国,也因此决定中国的制度性超越的任务远还没有完成,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你可以任选其一方面,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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