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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研究杂志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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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研究杂志社论文

中国法学北大法律评论还有很多大学都有法律评论这类的刊物不过中国知网就一切都搞定了吧。。。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1 论国际法中的经济制裁 在中文中,“制裁”的基本释义是“用强力管束并惩处,使不得胡作非为”。而在英文中,sanction由法令、庄严的协定等含义发展出多种释义:一是从法律角度指为保证法律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手段,包括对于违反法律实行的各种惩罚和为了预防违法而采取的奖赏的形式;是从道德的角度指维护道德的约束力;三是从国际法或国际政治的角度指几个国家通常一致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迫使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停止违法活动或服从裁决,尤指采取不给贷款、限制双边贸易,或者采取武装干涉或封锁等 措施 。国际经济制裁一般是指一国或多国对另一国或多国所实行的一种经济惩罚,其实质是以制裁为手段达到一定的政治目标及 其它 目标。西方国家直言不讳地宣称,制裁是其推行外交政策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联合国有时也以通过某些决议的形式迫使会员国参与集体制裁。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其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据K·A·伊利沃特(K·A·Elliott)和.哈夫波尔(G·C·Hufbauer)对1914年到1998年170件案例的分析,150多件发生在战后50多年的时间里,而在90年代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发生了50多件。 通观战后国际经济制裁实例,可以得出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也是应用最普遍的即战略禁运。禁止向被制裁国提供核武器、常规武器和军民两用技术产品,阻止高科技及其产品进入被制裁国;而在通常没有必要进行战略禁运时,一般综合贸易禁运。对被制裁国实行进出口禁运以及资金与人员往来限制。此外还有专项贸易禁运。重点选择关于被制裁国国计民生的若干贸易项目进行禁运。被选择的项目通常是粮食和石油等。 国际经济制裁的特点 首先是强制性。在强度上经济制裁是介于外交手段和军事手段之间的一种手段。制裁方为达到目的,不会顾及被制裁方的感受。 其次是对抗性。制裁者在实施制裁的时候从不掩饰自己所要制裁的对象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这就使得制裁者与被制裁者之间处于一种公开的对抗状态。 此外还有相关性。经济制裁是使双方利益均受损失的双刃剑,而且制裁还会影响到第三国的利益。经济关系越密切,所受的损失就越大。经济制裁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大多数的制裁难以成功,因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仅制裁国的公司有可能违背政府意旨而行事,而且制裁联盟的成员国也会各行其事,从而使制裁效果大打折扣。 国际制裁的核心问题是效率问题,即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最少的时间达到是对方屈服的目的。伊利沃特等对大量案例的实证分析后发现,经济制裁的成功率在不断下降,1938-1972年间,迫使对方做出让步、达到制裁预定目标的为67%,1973-1990年则下降到22%,即使在90年代,经济制裁的成功率也只有大约1/4。在影响经济制裁效率的因素中,首要的是目标国所承受的经济成本。伊利沃特的统计发现,大多数成功的案例中,制裁所造成的成本超过目标国GDP的2%,而失败的案例中这一比例不到一半。 经济制裁的所造成的损失是要由民众来承担的。一般来说,经济制裁会造成民众的损失,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受制裁政府是民选政府的前提上的。假若被制裁的国家政权不是民选政权,那么制裁的效果值得推敲的。例如像朝鲜这样的国家,政府控制了全部的媒体,民众得到外部消息的唯一来源就是官方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稍作煽动,民众对所遭受苦难的痛苦情绪很容易就转化为对制裁方的仇恨。这样不仅达不到发动制裁的目的,反而使受制裁国的政权更加稳固。海湾战争后,联军对伊拉克的制裁一直延续到2003年,大大地削弱了伊拉克的实力,从而为后来的军事行动铺平了道路。但是制裁的最初目的——希望伊拉克人自己反抗来推翻萨达姆政权—无疑是失败的。 经济制裁往往对制裁国自身也会造成很严重的损失。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为了迫使苏联撤离阿富汗,对苏联发动了粮食禁运,随后又发动了油气管道禁运。对苏联的粮食和油气管道禁运严重损害了美国农场主和工业企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利益,最后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美国后来不得不主动取消了这一制裁。当然这也和阿富汗战争的进程和国际形势的转变有关。美国七八十年代对伊朗和利比亚的资产冻结,既包括保存在美国本土的两国资产,还涉及到美国银行海外分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中的资产。其实施不仅引起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的法律冲突,损害到该地的主权和金融界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金融界的利益。 "从更广阔视野看,更重要和攸关美国国家利益的是,客户对美国银行服务能力的信心的丧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类顾客离开纽约或美国其他市场,到诸于伦敦这类被认为能够提供比较公平环境的外国市场"。据国际经济研究机构在1995年的 报告 称,制裁给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失在150亿到190亿美元之间,并且影响到约20万工人的就业问题,其结果必然引起相关行业的不满。 至于民主国家之间,政治体制越发成熟,国家间的联系日趋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出会受到制裁的行为,更不用说去制裁别人了。 所以,有时候,往往制裁不一定给力,直接采用军事手段,才是最有效的 方法 。随着地球上敢于公然进行独裁的国家越来越少,可以预见的是,制裁这种手段,离消失已经不远了。 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 一般说起来,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权采用经济制裁。二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有权使用经济制裁。前者系指国际经济制裁的程序性规定,后者即国际经济制裁的实质性规定。 国际上第一个涉及国际经济制裁的公约,是1919年巴黎和会结束时签订的《国际联盟盟约》。该盟约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联盟会员国不顾以仲裁解决争端的规定而从事战争者,“应即视为对于所有联盟其它会员国有战争行为。其它各会员国担任立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Α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往来”。这就是说,第一,经济制裁是针对特定的战争行为,该行为一旦发生,其它会员国实行制裁的义务即自动产生;第二制裁是全面、彻底的,是“全面的经济制裁”;第三,不仅会员国,非会员国也得参加经济制裁,因而是“全球性的经济制裁”。 然而,如此严厉的经济制裁的法律规定不久便为国联大会一项关于“经济武器”的决议所取代。这项决议提出:破坏盟约的战争行为是否存在,由各会员国自己决定;国联行政院可对此提出咨询意见,但不能作出约束性的决定。这一修改,限制了国联行政院的权力,加强了各会员国的任意性,削弱了1935年对意大利经济制裁的力量,同时,也为此后单边国际经济制裁的根据留下了伏笔。 同多边制裁和全球性制裁的法律地位相比,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则至今尚未明确。一方面,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个国家决定同另一个国家建立或断绝经济、贸易往来,纯属该国内政,系该国主权的体现,外界不得干预。西方有些国际法学者还找出前面提到过的国联决议来论证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他们提出,由于联合国的无能为力,促进和维持国际和平的任务已经落在各个成员国之上,而各国的主要工具就是经济制裁。 另一方面,国际上也有个趋势,主张对国际经济制裁加以限制。如联大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和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32条)就曾规定: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它种措施强迫另一个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取任何种类之利益。但是,什么是“外国不得干预的主权行为”,什么是“迫使一主权权利行使之屈从”,则各国都有自己的标准,很难达成一致的定论。 目前的习惯国际法是,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制裁只要不牵涉军事行动或武装封锁,只要不牵涉它国的司法管辖权(1984年1月美国总统里根宣布扩大对苏联出口石油和天然气设备的禁运范围后,美国就曾同英、法、西德等西欧国家就管辖权问题发生过争执),一般并不会引起别国的非议,当然也不会引起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492页 [2]牛津当代大辞典,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644页 [3]国际经济制裁的效率与外部性分析,武汉大学学报,第五十八卷,第三期 [4]HAASS,R. N. Sanctioning Madness [J]. ForEign Affairs,1997,76. 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2 浅析国际经济法视野中的主权基金 [摘要]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与国际合作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因此,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主权基金国际经济法法治环境 在2009年4月的伦敦G20峰会中。西方各国一再强调中国应在主权基金领域担负起大国的责任。2009年4月18日,中国投资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在博鳌论坛“国际金融体制改革:新兴经济体的作用”分论坛演讲时称,主权财富基金是现存的不合理的货币体系的必然产物。从50年来的历史上看,主权财富基金在市场上没有不良记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力量。 主权基金(Sovereign Fund)又称主权财富基金,是指掌握在一国政府手中用于对外进行市场化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盈余、外汇储备盈余、自然资源出口盈余等,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其投资方向不仅包括股票和其他风险性资产在内的全球性多元化资产组合,也拓展到外国房地产、私人股权投资、商品期货、对冲基金等非传统类投资类别。 主权基金的崛起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进入21世纪以来,以中国、新加坡、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已经实现了经常项目巨额顺差常态化,而这些国家又不希望汇率上升过快,于是外汇储备急速膨胀;此外,以俄罗斯和海湾国家为代表的另一批新兴国家则直接受惠于全球化带来的能源需求激增,在石油价格、矿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凭借国家对资源开发权力的拥有。也积聚了大量国家财富。这些国家具有政府主导的传统,市场运作下的理财工具又不完善,于是财富大量集中在主权基金手中。目前,主权基金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个日益活跃的参与者,其资金规模已经超过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市场影响力正不断增强。据统计,1990年全球主权基金的规模仅有约5亿美元;而2007年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主权基金,资金规模约万亿美元。其中,最大的阿联酋阿布扎比基金规模高达9000亿美元;中国和俄罗斯拥有的主权基金规模也分别达到2000亿和1280亿美元。从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双赢的角度考虑,主权财富基金的存在不应被视为一种威胁,只要各国努力规范其行为并改善其透明度和信誉,主权财富基金理应为世界金融市场的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该原则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不受任何外来干涉。而主权基金本身就是一国对经济活动的自主决定权和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延伸,属于国家利益的范畴,一国政府对其主权基金享有完全的占有、管理和支配权。主权基金主要来源于属于国有资产的财政盈余、外汇储备和自然资源出口盈余,是国家主权财富在现代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表现形式。特别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主权基金不仅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保障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的参与和决策权,进而实现国际经济格局多元化的有力武器。根据美国主权财富基金研究所(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2009年4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局旗下的华安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资产约为3471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中国的另一只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1900亿美元资产排名第八。2004年,具有主权基金背景的联想集团以亿美元成功收购IBM全球Pc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中国在中美高科技贸易中相对弱势的地位,使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2008年6月,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宣布正式启动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美方也明确表态:欢迎来自中国的主权基金,并将在修改投资法时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 其次,主权基金的积极发展是国际经济法中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由于主权基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低风险,当资本市场面临崩溃危机时,投资者不必担心主权基金会陷入恐慌性抛售中,而且大部分主权基金并不像养老基金一样需要定期支付红利,从而避免频繁地在证券市场上套现。因此。主权基金能够成为一个长期战略投资者参与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这将有助于稳定国际股票和债券市场。此外,主权基金的兴起使得新兴市场国家从发达国家的债权人转变成资产所有者,使国际金融市场的权力重心发生根本性转移,全球金融市场格局将从美国一元支配格局向欧亚国家和能源输 出国 共同参与的多元体系转变,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国际金融投资的强势力量,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据美国财政部统计,仅2006年以主权基金为主体的跨国投资就使得美国资产净增加兆美元,为社会提供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并对研发支出有13%的贡献。 最后,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据美国财政部估计,当前由各国政府控制的金融资本(外汇加上主权基金)约有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总产出的15%。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跨国公司将面临实力更强的、由政府投资的主权基金的竞争,各国的国有资产通过优化整合以后将以更加灵活的姿态投入到国际资本市场中,这将使传统的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面临重大挑战。推动了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美国近期酝酿修改投资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尽管主权基金的出现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在现阶段实现主权基金的法制化仍然面临着种种困境。首先,由于上千亿美元的主权基金规模十分庞大,远远超过普通的国际投资,在债券之外的市场往往会因流动性和交易量不足而难以对其充分吸纳,使得各国现行的投资法律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其次,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立法缺乏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得主权基金的运作缺乏透明度,既没有准确披露是由谁控制着这些庞大的资本。也没有定期公布投资策略和资产报表等可靠信息,而相关的国际组织也没有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使得对主权基金进行信息披露 的法律规制处于事实上的缺位状态。最后,基于政治与国家安全等非商业因素的考虑,部分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背后的国家背景十分谨慎,导致主权基金缺少足够的商业性与运作独立性,容易引发投资保护主义,形成投资壁垒。近年来,美国国会腰斩迪拜港口公司收购美国港口。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未果以及华为收购3Com遭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HIUS)否决,都带有明显的投资保护主义色彩。 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目前,各国已经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规范主权基金,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管理体制、具体运作和投资审查,提升主权基金运作的透明度。2007年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规定:在涉及主权基金投资时,授权CFlUS进行为期90天的调查。直至认定该投资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2008年2月,在中铝收购力拓的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也公布了6项法律原则,宣布将对政府控制的外国投资者加大审查力度。上述立法试图通过对主权基金加大审查力度来规范主权基金的运作,这既是一种公司治理模式,也是其保护战略资产意愿的结果。相比之下,欧盟对主权基金采取了更为积极的开放态度。为实现投资自由化的目标,2008年2月,欧盟宣布将出台主权基金行为准则,试图通过制定全球性的自律性规范来消除法律对主权基金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限制。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建议,为保护具有战略意义的欧盟公司不被主权基金收购,欧盟应考虑实施“黄金股份”制度(即政府持有带有特定权利的股份。这种股份份额很小,通常为一股,但对公司重大战略决策拥有发言权和否决权),使政府对一些涉及重要敏感行业的外来投资拥有否决权。欧盟准备出台主权基金自律准则的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在制定旨在规范主权基金的行为指南。该组织已经明确要求新加坡、挪威和阿联酋等国为其主权基金制定详尽的披露标准,并开始推广挪威立法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认为通过信息披露立法能够促使主权基金的规范运作,避免投资保护主义。 主权基金本质上是专业化的商业机构,而非政府的行政机关。套用行政模式势必压抑专业精神与商业 文化 ,导致类似于官僚组织的死板僵化,显然不利于其高效率运作。因此,应尽量避免对主权基金的行政干预,确保主权基金市场运营的自由度。例如,为了最大程度保证实现良好投资回报率的核心目标,阿联酋与新加坡的主权财富基金员工队伍中极少有公务员,而是竭力在国际金融市场网罗吸引招聘一流金融人才,绝大部数基金经理包括首席投资官都是外聘的专业人员。 另外,主权基金要想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员,还必须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商业性、专业性和独立性,打消被投资国的政治疑虑和阻挠。在投资法中,应明确主体投资应该交由外部基金,进行第三者管理,从而淡化政治色彩,建立多策略、多通道的投资组合,加强基金间的竞争。弥补主权基金自身在资源、人才、内部监控上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吴金勇。黄继新,伦敦G2O峰会的“教堂”价值[N],商务周刊,2009-04-20。 [2]王志刚,主权财富基金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与实践。2008。(4)。 [3]杨燕,主权财富基金对世界经济的影响[J],中共石家 庄市委党校学报,2009,(1)。 [4]IFSL:垒球主权财富基金增至万亿美元[N],经济参考报,2009-03-04。 [5]刘婷婷,沙特预建世界最大主权基金[N],中华工商时报,2007-12-25。 猜你喜欢: 1.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目录 2.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 3. 国际经济法论文免费范文 4. 国际经济法毕业论文 5. 国际经济法相关论文范文

《法学研究》杂志里的论文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标题一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1、2、3”,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研究著作:

据2018年6月9日中国知网显示,《法学研究》共出版文献4602篇。

据2018年6月9日维普期刊资源整合服务平台显示,《法学研究》发文量(2016年)为67篇。影响因子

据2018年6月9日中国知网显示,《法学研究》复合影响因子为、综合影响因子为、总被下载3523722次、总被引131407次。

据2018年6月9日超星期刊显示,《法学研究》影响因子为、总被引频次为160828。

据2018年6月9日维普期刊资源整合服务平台显示,2016年《法学研究》影响因子为、被引次数为2804。

荣誉表彰

199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优秀期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首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

2002年、2006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期刊奖。

2013年,《法学研究》入选新闻出版全国百强社科期刊,并荣获第三届中国政府出版奖提名奖。

2018年3月,获得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荣誉。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法学研究

1、《法学》月刊2、《中国法学》3、《北大法律评论》4、《民主与法制》5、《中外法学》6、《法学研究》7、《法学杂志》8、《法学家》9、《政法论坛》10、《现代法学》11、《当代法学》12、《法商研究》13、《法律科学》14、《法学论坛》15、《政治与法律》等等。

国际修辞学研究杂志社论文

正 我国古代对汉语修辞的研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留下了丰富的研究资料.这是我国修辞学史上的一笔十分宝贵的遗产.我们应该对传统的修辞学进行总结和阐述,剔抉梳理,阐幽发微,使我们在研究现代修辞学的时候能够有所借鉴.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我国就有了一些关于修辞的正确言论.例如著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孔子的“辞达”论就是很有影响的一种见解.孔子说:“辞达而已矣.”(《论语·卫灵公》)这个说法为修辞提出了一个基本要求,认为语言的运用要足以把思想感情表达出来.这一正确的看法,和对语言的表达功能与社会作用的认识很有关系.孔子认为“言以足志”,“不言谁知其志?”(《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就是说,语言是用来表达思想感

浅论英语修辞格的运用及翻译摘要 使用修辞格是为了使语言更加生动形象,鲜明突出,加强语言表现力和感染力。本文从正确运用英语修辞格及对比分析英汉语言在修辞格式上的异同入手,浅谈如何在忠实表达原文的基础上,正确翻译和理解英语的修辞格,并介绍英语修辞格在翻译方面的基本原则及方法。 关键词 英语修辞格 翻译 运用 语言是表达思想的工具,修辞则是语言表达的艺术。使用修辞格的目的是为了使语言更加生动形象、鲜明突出;或者使语言更加整齐匀称,音调铿锵,加强语言表现力和感染力,引起读者丰富联想的效果。英语和汉语都有悠久的历史,也都具有非常丰富的修辞方式。由于东、西方民族文化背景的不同,英汉语言在修辞格式上显然存在着既相一致又有区别的特点。认识并了解英汉两种语言修辞格式的异同,找出二者各自的特点,有助于我们在英汉语言转换过程中正确理解原文的修辞手法,并在译文中正确使用,从而忠实地表达原文的思想和风格。以下举例浅谈英语修辞格在翻译方面的基本原则及方法:一、直译法对于英汉两种语言中相类似的常用修辞格,~I1:simile(明喻),metaphor(隐喻),metonym(借代),personification(拟人),hyperbole(夸张),irony(反语),pun(双关),rhetoricquestion(设问)等。在翻译中当然应当尽可能采用直译的方法,即在用词和修辞结构上都与原文保持一致,做到形神皆似。举例如下:In his dream he saw the tiny figure fall as a fly(simile)在他的梦中他看见那小小的人影像苍蝇一般地落了下来。Life is an isthmus between two eternities.(Metaphor)生活是永恒的生死两端之间的峡道。Sometimes the pen may be mightier than the sword.(Metonymy)有时文人比武士更有力量。The sun smiled down on the green meadows(Personificatian)太阳向着绿茵茵的草地俯首微笑。The ancient wilderness dreamed,stretched itself all open to the sun,and seemed to sigh with immeasurable content.(Personification)古老的荒野做着梦,直挺挺地躺在太阳下,好像无限满足地叹了口气。The winds from the east go tearing round the mountains like forty thousand devils.(Hyperbole)从东方吹来的风如同百万个魔鬼在那些高山周围狂奔猛闯。This diligent student seldom reads more than an hour per month.(Irony)这个勤奋的学生每个月读书时间不超过一小时。Make your every hello a real good—buy.(Pun)让你的每地声“哈”都真的物有所值。We must all hang together,or we shall hang separately.(Pun)我们必须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否则我们将被一个个地绞死。我们发现,以上各句中的英语常用修辞格都能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汉语修辞格,它们无论在结构上,或修辞作用上都彼此十分相似。二、意译法在许多情况下,因为两个民族的生活环境、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和美学观的差异,以及对于某些英语中常用而汉语中不用或罕用的修辞格,需要采取意译的办法,准确表达原文的思想和精神。1.转换修辞格原文运用了某种修辞格,有时在翻译中需换用另一种修辞手法,以忠实原文风格,并保持语言感染力。这类修辞格主要包括:oxymoron(矛盾修辞),Zeugma(轭式搭配),以及alliteration(头韵)等。英语中常用而汉语中不用或罕用的修辞格,翻译时在汉语中找不到相对应的修辞格,不能机械照搬原文。1)英语中oxymoron(矛盾修辞)是两个意思互相矛盾或互相排斥的词语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组成句子描述一个事物或表达一种思想或说明一个道理。例:Speaking silence.dumb confession(干言万语的静默,默默无声的坦白)A being darkly wise,and rudely great.(愚昧地聪明,拙劣地伟大)将以上两句采用英语矛盾修辞的两句译为汉语时改为排比和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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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雨娇为我院2012级英语专业本科学生,2017年考上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跨文化交际,师从上外跨文化中心主任顾力行教授(Steve J. Kulich)和复旦大学人类社会学博士张晓佳老师。2021年1月获得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博士录取通知书,6月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公派奖学金,将于2022年4月赴日进行为期三年的博士学习,专业为国际文化与交流,研究方向为视觉文化,师从早稻田大学国际文化与交流学院主任吉本光弘教授。

国际法学杂志

主要有: 《法学家》: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每双月1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专论”、“法学争鸣”、“青年法苑”、“司法官谈法治”、“港澳台法律问题”、“外国法制”等。 《中国法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法学会主办,每双月9日出版,主要栏目有“专题论坛”、“各科专论”、“立法研究”、“国外法制与法学”、“研究动态”、“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等。 《法学评论》: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每单月13日出版,主要栏目有“司法改革纵横谈”、“评论·专论·争鸣”、“外国法制”、“古代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实务”等。 《政法论坛》: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政法大学主办,逢双月出版。 《现代法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西南政法大学主办,每双月28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论坛”、“法苑新枝”、“法与争鸣”、“专论”、“立法建议”、“工作研究”、“法律史论”等。 《法律科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西北政法学院主办,每单月10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论坛”、“立法研究”、“学术综述”、“司法实践”等。 《法学研究》: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办,每单月23日出版,前身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创办、1966年停刊的《政法研究》,1979年复刊改为现名。 《法商研究》: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南政法学院主办,每单月1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热点问题”、“法学争鸣”、“法学论坛”、“法学专论”、“立法建议”、“外国法学”等。 《政治与法律》: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每双月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司法实务研究”、“中外法律”等。 《比较法研究》:季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主办,逢1、4、7、10月出版,主要栏目有“论文”、“专论”、“学人札记”、“书评”等。 《当代法学》:月刊,法学核心期刊,吉林省法学会主办,每月20日出版,主要栏目有“专论”、“理论研究”、“立法研究”、“比较法研究”、“国际法研究”、“司法实践”、“司法改革”等。 《中外法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中外法学杂志社主办,逢双月出版,主要栏目有“论文”、“评论”、“判例与研究”、“新书简评”等。 《法学杂志》:双月刊,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每单月1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专论”、“新法研讨”、“青年论坛”、“司法实践”、“调查研究”、“军法纵横”、“外国法制”、“律师园地”等。 《法律适用》:月刊,国家法官学院主办,每月8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论坛”、“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问题探讨”、“热点聚焦”、“司法解释与适用”、“国外司法”等。中国知网上有这些期刊的材料。

《法学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的法学刊物。刊载有关中国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论文。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刊方针,坚持学术性、理论性的办刊宗旨。

坚持高水平的用稿标准,以展现我国法学理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主要读者为法学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者,立法和司法工作者,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学理论爱好者。

《当代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7年,由吉林大学主管、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是法律学术理论刊物。它的办刊宗旨是:繁荣法学学术研究,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法制进程,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荟萃学术精品,为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法、军事法等部门法的法学专家、法学研究工作者搭建学术研究平台,提供对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的窗口,让高层次法律研究人才脱颖而出。杂志在办刊中,突出以各部门法学前沿、热点问题研究为重点的办刊定位,突出自己的特色。

《现代法学》原名为《西南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

1982年,更名为《法学季刊》,1988年,更为现名《现代法学》(双月刊)。办刊宗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法学繁荣发展。目前,本刊的主要栏目有:理论思考、观点回应、专题研究、评论。

《中国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

不断推出新人新作,成为我国培养造就法学研究学术带头人的摇篮。主要栏目: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

《法学论坛》本刊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宗旨,遵循“传播新思想、探讨新问题、交流新成果、宣传新法律、介绍新知识”的办刊思路,立足科学前沿,关注法学基础理论为主,侧重法学应用理论和学术研究。

普及与提高,以创新为主,着重刊登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反映法学进度的新动态,介绍法学领域的新观点,积极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中国国际法年刊》《中国国际法年刊》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由中国国际法学会主办。《中国国际法年刊》与1982年创刊,已故的陈体强、李浩培曾、王铁崖与王厚立共同担任主编。《年刊》每年一卷,并出版2卷英文版。《年刊》开辟有论文、评论、特载、学术活动、文件资料等栏目,登载海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学界动态,代表了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动向。《中国国际法年刊》现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中国国际法学会通讯》《中国国际法学会通讯》主要反映学会及学界的学术动态,并为会员提供学术研究信息,是了解学会活动的窗口和会员进行交流的园地。《学会通讯》根据情况设有专题报告、学术动态、观点讨论、资料选登、学会工作等栏目。《学会通讯》不定期印行,寄发给注册会员。国际法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ICJ关于科索沃问题的咨询意见》

1、《法学》月刊2、《中国法学》3、《北大法律评论》4、《民主与法制》5、《中外法学》6、《法学研究》7、《法学杂志》8、《法学家》9、《政法论坛》10、《现代法学》11、《当代法学》12、《法商研究》13、《法律科学》14、《法学论坛》15、《政治与法律》等等。

国际汉语教育研究杂志社论文

一、汉语国际教育中涉及理论研究方向

例如:1 、第二语言教学理论研究;2 、中介语中的“石化”现象研究;3 、国别中介语研究;4 、迁移理论研究;5、 认知理论研究。

二、汉语国际教育中课程教学方向

例如:1 、初级阶段教学研究;2 、中高级阶段教学研究;3 、语言要素教学研究;4、单一国别班教学研究;5 、混合国别班教学研究;6 、教材编写特色研究。

三、汉语国际教育教学个案及教学设计方向

例如:1、 学生个案;2 、教师个案;3 、课堂个案; 4 、教学设计。

四、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化问题研究方向

例如:1、文化导入;2 、汉语国际教育中的文化差异;3 、文化词语教学。

五、汉语国际教育教学现状调查方向

例如:1 、留学生情况调查; 2 、私立学校调查;3 、高校教学调查;4、 师资情况调查。

现代汉语课是高职院校文秘专业和新闻采编专业的一门基础课。苏培成先生在其文章中曾经说过:一个人不能使用规范的语言、高尚的语言进行交际,就是语言残疾人。这样的人,在社会中将很难发挥积极的作用。由于现代汉语课程自身的工具性和理论性,使得这门课一直以来不为高职学生所喜欢,教学效果欠佳。虽然,笔者从事这一课程教学的时间不长,却深感有必要在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观念的背景下,重新探讨高职院校现代汉语课程教与学的诸多问题。现将一些思考与实践就教于同人,以期能抛砖引玉。 一、更新教学观念,全面培养学生的能力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全面提高学生基本素质为目的,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的主体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基本特征的教育。现代汉语是我国各民族的主要交际工具,也就决定了现代汉语课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基础课、工具课,其主要教学目标是通过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的语言素质,使他们具有较强的驾驭和运用现代汉语的能力。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信息社会的到来,注重知识传授的传统教育模式已不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人们应该学会创造性地学习,主动地获取知识、运用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因此,在高职现代汉语课程教学中,我们应该积极更新教学观念,变传统的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为以学生为主体、突出和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以提高他们的创造力、想象力、独立思考能力及终身学习能力,这也成为我们实施现代汉语教学改革的关键。教学实践中,笔者这方面的具体做法有如下几种。 1.社会用字调查。学习了“现代汉字”一章后,笔者建议学生到公共场所开展“社会用字状况”的调查。调查过程中,学生一方面要运用已学的相关知识,另一方面要学会整理资料并撰写调查报告。 2.学做文字编辑。目前,许多报刊、书籍错字频频出现,语病百出。笔者平时十分注重收集这方面的资料,并有选择地打印出来,让学生学当文字编辑,要求他们根据所学的语文知识,进行文字校对、病句修改、语言润色等。对此,很多学生深有感触地说:“想不到现代汉语这门课还真管用,以后要是到新闻广播行业工作,现在学的可派上用场了。” 3.开展多种形式的语言实践活动,如演讲、辩论、朗诵、话剧表演等。在指导开展这类语言实践活动时,笔者强调要运用所学理论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努力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使学生认识到自己所学理论不是无用的,而是能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 4.进行融会贯通的考试。在检测学生学习情况的考试手段上,为避免背笔记、考笔记现象的出现,试题设计强调在理解基础上的灵活运用以及对知识的创造性理解,促使学生在复习时真正做到把知识融会贯通。 二、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教学内容 现代汉语是我们的母语,学生从孩提时代就开始接触它,并在初、高中阶段积累了一定的汉语知识。因此,大学阶段现代汉语课程的教学重点不应是现代汉语理论知识的传授,而是如何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的兴趣,使他们从零碎的、不完备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系统、完整的理性认识,并在这一过程中发展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教学实践中笔者发现,在学生原有的语言基础上进行知识广度和深度的延展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它既能使学生了解到现代汉语的实用性,也可以使学生了解到现代汉语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从而为有志于此的学生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向学生介绍基本概念与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深化教学内容。比如,关于现代汉语词类,学生依据语感和中学阶段所学的汉语知识,已大致了解汉语有多少种词类,然而对于什么是词、词类划分究竟依据什么标准进行、怎样辨别各个具体词的词性、词类划分与词性辨别的关系等问题,他们往往并不十分了解。因此,就有必要先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基本概念、理论与方法,使学生对汉语的词及词类问题有一个较为全面、深入、系统的把握,进而把汉语词类问题怎样与中文处理的自动分词发生关系、研究后可以解决什么样的问题等前沿知识介绍给学生。这样,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探索的兴趣,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他们感受到现代汉语与当今信息科学、高新技术的密切关系。

国际社会科学与经济研究杂志

1《经济观察报》 2《经济参考报》 3《经济日报》 4《财经》双周刊 5《21世纪经济报道》 一周5期报,08年1元一期 6《理财周报》 《理财周报》订阅指南: 邮发代号:45-138 国内统一刊号:CN44-0005 邮局订阅电话:11185 出版信息:逢周一出版,每期印刷100版。 发行价格:优惠价每期6元,全年50期,全年订阅价300元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日报社1809室 邮编:510601 电话:广州 87391621 北京 上海 传真:

关于社会学的杂志期刊有中国经济周刊和中国体育周刊以及共同关注周刊。

经济权威那么多期刊,你具体是要哪一期的?

以下C刊供参考:《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及时传达党和国家有关哲学社会科学方针政策,推出社会科学管理最新研究成果,展示学术界前沿动态和学术争鸣,推介社会科学最新研究成果,交流社会科学机构改革与建设经验,介绍社会科学不同学科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以及有关海外社会科学发展的调研成果,是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和爱好者,尤其是社会科学管理人员全面、客观、深入、及时了解国内外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窗口。包括本刊特稿、管理论坛、学术论坛、学科建设、海外社科。《科学与社会》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科学与社会》曾被中文核心期刊(2004)、中文核心期刊(2000)收录。栏目世界科学界、可持续发展、科学文化、科学评论。《青海社会科学》杂志1992年被列为全国综合类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和民族学类核心期刊;2002年、2007年连续两次获青海省社科期刊编校质量一等奖;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十佳期刊;2012年进入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行列,成为青海省唯一一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荣获中文核心期刊(1992)、2003年获青海省汉文社科类期刊编校质量一等奖。青海社会科学栏目本刊特稿、哲学政治、经济生态、民主法治、文学艺术、社会民生、民族宗教、历史文化、神话与民俗、青海研究、评价与争鸣青海社会科学收录CSSCI 南大核心期刊(含扩展版),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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