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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诡道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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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诡道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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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是科学或者社会研究工作者在学术书籍或学术期刊上刊登的呈现自己研究成果的文章。学术论文往往强调原创性的工作总结,但也可以是对前人工作总结的回顾及做出评价,后者也往往被称为综述性文章(Review)。学术论文的出版正在经历着重大变化,出现了从传统的印刷版到网络上电子格式的兴起。论文中最重要的就是论点、论据和论证,所以在写作中,一定要对这三点加以重视。论文写作,简单的说,就是大专院校毕业论文的写作,包含着本科生的学士论文,研究生的硕士论文,博士生的博士论文,延伸到了职称论文的写作以及科技论文的写作。一般来说,论文写作,即高校毕业生,科技工作者以及各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一定的论文格式和字数要求,对学习和工作的学术总结和创新。[1]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其中部分组成(例如附录)可有可无。论文各组成的排序为: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英文题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和致谢。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命题方式简明扼要,提纲挈领。英文题名方法①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②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③同一篇论文的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但不等于说词语要一一对应。在许多情况下,个别非实质性的词可以省略或变动。④国外科技期刊一般对题名字数有所限制,有的规定题名不超过2行,每行不超过42个印刷符号和空格;有的要求题名不超过14个词。这些规定可供我们参考。⑤在论文的英文题名中。凡可用可不用的冠词均不用。

论《孙子兵法》蕴涵的精英战略思维

孙子精英战略思维的主体是由九个可操作性的策略构成:第一,误导敌之精英决策层;第二,拉拢、控制敌之精英;第三,腐蚀敌之精英;第四,疲扰敌之精英;第五,离间敌之精英;第六,争夺敌之精英;第七,妖魔化敌之精英;第八,破坏敌之精英心理;第九,敌之精英逆我者亡。孙子的精英战略思维有助于创造一种优良的战略态势。

关键词: 《孙子兵法》;精英;战略思维;操作层面;态势

美国著名评论家松得尔恩称孙子为“战略之祖”。英国的布劳说:“《孙子兵法》这一部书,可以说是世界史中研究战略战术原理的第一部著作。但是书里面所载的许多学理,确是非常适于现代的应用。”英国的学者托马斯·菲力浦强调:“《孙子兵法》是研究战略者必读的基础理论。”[1]孙子汲取了先贤智慧,创立了一系列独具特色的战略原理。时至今日,从中发掘《孙子兵法》特有的战略内涵,依然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旨在从战略思维的视角去探讨《孙子兵法》蕴涵的精英战略思维。

一、孙子关注精英角色

孙子在战争中关注的角色,既有个体,也有群体。角色多元,层次鲜明。孙子提到的主要角色有:上(国君),将,士卒,宾客,善用兵者,百姓,智将,杀敌者,先得者,知兵之将,善守者,善攻者,胜兵,败兵,劲者,疲者,乡导,勇者,怯者,锐卒,饵兵,归师,围师,穷寇,五间,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等等。但就整体而言,孙子却格外关注精英角色。孙子主要关注四种精英,即政治精英、军事精英、外交精英、情报界精英。孙子关注他们在战争中的行为及其表现。

孙武论兵,重视政治精英——国家元首。孙子在探索敌我双方的实情及其战争胜负的情势时说:“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2](《计篇》)。国家元首修明政治,确保法制,很大程度可以掌握胜败的决定权,“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军形篇》)。国家元首拥有宣布进入战争状态的权力,因此,国家元首既可以“安国全军”(《火攻篇》),也可以“怒而兴师”(《火攻篇》),甚至有可能把国家引向灾难的边缘。国家元首有参与军事决策与指挥的权力,如孙子所说的“庙算”(《计篇》),以及孙子的“主曰无战”和“主曰必战”(《地形篇》)这样的说法。而国家元首有时过分干预军队的管理与指挥,“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谋攻篇》)。这样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诚如,孙子所讲的“乱军引胜”(《谋攻篇》)。国家元首与战争中将帅之间的关系也对军事行动有着重要性的影响,正如孙子所说的,“上下同欲者胜”(《谋攻篇》)。

孙武论兵,重视军事精英——将帅。孙子在“五事”中提到了“将”,把将帅列入决定战争胜负的五个基本因素之一,又在“七计”中强调“将孰有能”(《计篇》),孙子认为将帅是国家元首的重要辅佐,直接影响国家的实力地位,“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谋攻篇》)。战场上将帅是直接的指挥者,直接影响着人民的生死和国家的存亡,诚如孙子说:“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作战篇》)。优秀的将帅是国家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将帅要“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而利合于主”(《地形篇》)。将帅负有“料敌制胜”(《地形篇》)的责任,将帅要做到“战道必胜”。(《地形篇》)将帅拥有进行决战的权力,但是“不可愠而致战”(《火攻篇》)。

孙武论兵,重视外交精英——外交家。孙子在绝大多数场合,没有直接提及外交家。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孙子反复强调外交在战争领域的使用和它所发挥的作用。孙子说:“上兵伐谋,其次伐交”(《谋攻篇》);“不知诸侯之谋,不能预交”(《九地篇》);“屈诸侯以害,役诸侯以业,趋诸侯以利”(《九变篇》);“衢地合交”;“不争天下之交,不养天下之权”;“政举之日,夷关拆符,无通其使”(《九地篇》)。从侧面证明:孙子重视外交,自然不轻视外交家。另外,孙子从经济支出的角度说明外交家的重要性,他把“宾客之用”(《作战篇》)列入军事开支中的重要一项。

孙武论兵,重视情报界精英——间谍。在孙子看来,军队是对已经十分脆弱的敌人进行最后一击的工具。在开战之前,应该使用间谍分化敌人并进行一系列的暗中破坏活动。间谍的任务包括散布流言以及误导敌人的情报、收买和策反敌人的军官、制造并恶化其内部的分歧以及培养第五纵队。[3]孙子认为贤明的君主、将领,如能使用智慧超群的人为间谍,必能成大功。“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用间篇》)。

二、孙子的精英战略思维操作性策略

战争是敌我各种因素的较量。物质因素固然不可缺少,但人的因素尤为关键。在国家政治、军事、外交、谍报活动等领域,并不是每个人都在起相同的作用。由于每个人的禀赋、素质、能力、地位、影响力的差异,他们对国家政策和战争的影响就自然各不相同,这是不争的事实。在《孙子兵法》当中,孙子的“攻人”理论独具一格,与众不同。孙子“攻人”有数量和质量的区分,但孙子更注重质量。孙子尤其注重攻击敌国的军事精英和政治精英。军事精英主要是指军队的将帅,政治精英主要是指国家元首。从操作层面上进行分析,《孙子兵法》蕴涵的精英战略思维是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孙子的精英战略思维主体是有九个可操作性的策略构成:

(一)误导敌之精英决策层

孙子误导敌之精英决策层的策略是:“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计篇》)。在《孙子兵法》的注解中,王晳曰:“强示弱,勇示怯,治示乱,实示虚,智示愚,众示寡,进示退,速示迟,取示舍,彼示此。”通过各种虚假信息的输入,导致敌国、敌对集团的精英决策者在决策上出现失误。《战国策》的记载可以佐证《孙子兵法》误导敌之精英决策层的思想。郑武公打算进攻胡人,他把女儿嫁给胡人君主做妻子,把主张进攻胡人的关其思杀掉。胡人君主以为亲近,不加防备。郑国突然袭击,把胡国给灭掉了。

(二)拉拢、控制敌之精英

孙子拉拢、控制敌之精英的策略是“利而诱之”(《计篇》)。梅尧臣注解其说:“彼贪利,则以货诱之。”这不仅对于敌国重要人物适用,而且对于敌国重要的情报人员也适用。敌之高官贪图利益,就以利相诱。另外,孙子主张对敌之间谍“导而舍之”(《用间篇》)。就是通过优待,收买敌之间谍,热情款待,引诱开导,为己所用。通过各种手段操控他国政治精英、军事精英、情报界精英,为己国的战略利益服务。《战国策》的记载可以佐证《孙子兵法》拉拢、控制敌之精英的思想。秦国暗地用许多财宝去贿赂赵王的宠臣郭开,让郭开在赵王面前攻击李牧。赵王怀疑李牧,自毁“长城”,把李牧杀害,废黜了司马尚。王翦加紧进攻赵国,大破赵军,俘虏了赵国将帅,灭掉了赵国。

(三)腐蚀敌之精英

孙子腐蚀敌之精英的策略是:“乱而取之”(《计篇》)。杜牧注解说:“敌有昏乱,可以乘而取之。”因而,可以通过精神宣传使敌国精英的精神状态萎靡不振,然后可以实施攻击。对于精英当中信念不坚定者,使用各种形式的手段,(历史论文 )使之迷惘堕落。《吴越春秋》可以佐证《孙子兵法》腐蚀敌之精英的策略。范蠡针对夫差好色的个性,对吴王夫差实施了“美人计”。伍子胥劝诫不听,夫差一怒之下,自坏“长城”,杀害伍子胥。后来,逐渐强大的越国,借机灭掉了吴国。

(四)疲扰敌之精英

孙子疲扰敌之精英的策略是“佚而劳之”(《计篇》)。梅尧臣注解说:“以我之佚,待彼之劳。”如果敌之精英状态良好,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使他们疲惫不堪。使敌国精英消耗大量精力,无力关心国是,无心献身于他所钟爱的事业。冯梦龙的《智囊》可以佐证《孙子兵法》疲扰敌之精英的策略。南唐广陵人徐铉闻名于北宋朝廷。有一次恰好江南派徐铉来纳贡,照例要由朝廷派官员去作押运使。宦官将名单送给宋太祖,太祖御笔一挥,随便点了一个人的名字去做使臣,一上船,徐铉就滔滔不绝,词锋如云,周围的人都为他的能言善辩而惊讶。那位侍者当然无言以对,只是一个劲点头称是。徐铉不了解他的深浅,愈是喋喋不休,竭力与他交谈。一连几天,那人却不与徐铉论辩,徐铉说得口干舌燥,疲惫不堪,再也不吭声了。宋太祖以愚困智的方法,是一种典型的疲扰敌之精英的方法。

(五)离间敌之精英

孙子离间敌之精英的策略是:“亲而离之”(《计篇》)。李荃注解说:“破其行约,间其君臣,而后攻也。”君主和臣子都属于精英集团。孙子主张,若敌之精英层团结一致,就要设法离间,加剧他们之间的矛盾,从内部给敌人形成巨大的杀伤力。《三国志》的记载可以佐证《孙子兵法》离间敌之精英的策略。三国时,袁尚、袁熙被曹操打败,带领数千人马逃往辽东,投奔公孙康。曹操没有立刻乘胜远征公孙康。没过多久,公孙康就带着袁氏兄弟的头来见。众将向曹操请教其中的奥妙。曹操说:公孙康向来怕袁尚、袁熙兄弟吞并他,今二袁上门投奔,他必猜疑。如果用兵急攻,他们必然会合力抗拒,我们放松一下,他们就会自相火并。

(六)争夺敌之精英

争夺敌国的精英,为我所用,是历史发展进程当中一个不变的音符。孙子争夺敌之精英的策略是“先夺其所爱,则听矣”(《九地篇》)。杜牧注解说:“凡是敌人所爱惜倚恃以为军者,则先夺之矣”。实际这也是一种典型的“以敌制敌”的策略。《史记》的记载可以佐证争夺敌之精英的策略。公元前7世纪,秦国西面的少数民族戎族逐渐强盛,戎之国君派使者由余到秦国。由余的政治远见令秦穆公大为折服。秦穆公依内史廖之计而行,向戎王馈赠了16位美丽的歌姬,并且故意拖延由余的归期。戎王收下礼物,连日纵酒,沉溺于歌舞。由余从秦国归来,劝谏戎王,戎王充耳不闻。由余一气之下投奔秦国。秦穆公待如上宾,封他上卿,借机了解戎国的兵力和地形,举兵伐戎,拓地千里。

(七)妖魔化敌之精英

孙子妖魔化敌之精英的策略是:“廉洁,可侮也”(《九变篇》)。张预注解说:“清廉爱民之士,可垢辱以挠之,必可致也。”玷污敌国的精英领军人物和领导者精英。妖魔化他们,使之失去权威性,淡化他们对各方面的决策和政治影响力。《史记》可以佐证《孙子兵法》妖魔化敌国精英的策略。汉高祖刘邦接受董公建议:“明其为贼,敌乃可服”。刘邦为死去的义帝发了讣告,全军将士都穿着白色丧服,并且公告各路诸侯:“我将率领关中全部兵力,收复三河国土,向南打到汉江以下。我愿意跟随着各诸侯王,打败楚国那个弑义帝的人。”实质上是典型的妖魔化项羽的策略。

(八)破坏敌之精英心理

通过破坏敌国或敌对集团精英的心理来夺取战争的良好态势。孙子破坏敌之精英心理的思想是“将军可夺心”(《军争篇》)。张预注:“心者,将之所主也。夫治乱、勇怯,皆主于心。故善制敌者,挠之而使乱,激之而使惑,迫之而使惧,故彼之心谋可以夺也。”英国著名战略家利德尔·哈特在《战略论》中说,“使敌人在心理上和物理上丧失平衡,常常是最后打败敌人的一个重要前提。” [4]《后汉书》中的史实可佐证《孙子兵法》破坏敌之精英心理的策略。刘秀派遣寇恂招降隗嚣部将高峻,高峻派遣他的军师皇甫文前来拜见,言辞强硬,傲慢无礼。寇恂一怒之下,不听别人劝说,杀了皇甫文。高峻惶恐万分,当天就打开城门投降。寇恂手下的部将问他:“为什么能够杀了高峻的使节,却能使他献城投降?”寇恂说:“皇甫文是高峻的心腹之人,也是他最得力的谋士。今天来,他的口气一直强硬,必然不会投降。让他回去,就中了他的计。杀了他,就使高峻心胆俱寒,所以他才投降。”

(九)敌之精英逆我者亡

孙子在《用间篇》中体现了“敌之精英逆我者亡”的策略。孙子说:“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用间篇》)。张预注解说:“守将,守官任职之将也。”正所谓“英雄不死,刺客不止。” 孙子主张,不排除使用一些恐怖手段,刺杀敌方一些关键人物,这样做是为扫除战争道路上的障碍。[5]《史记》的记载可以佐证《孙子兵法》“敌之精英逆我者亡”的策略。秦始皇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曾经采纳李斯的建议,“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 [6]借助史实,可以佐证孙子的精英战略思维的价值,可以证明孙子的精英战略思维曾对政治、军事格局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有意识地针对敌国或敌对集团的精英,有计划、有组织地、有目的实施跨国式或跨集团式的误导、拉拢控制、腐蚀、疲扰、离间、妖魔化、逆我者亡、争夺、以及破坏精英的心理等操控策略,可以创造一种优良的战略态势。“夫料敌者,料将不料兵”[7],就是一种古典式的精英战略思维。无论在过去的历史上,还是在今天的现实斗争中,客观上依然存在着一种精英战略思维。它对于当今时代的斗争格局,依然有着现实的启迪意义。

参考文献:

[1]杨少俊:《孙子兵法的电脑研究》, *** 出版社1992年版,第107页。

[2]杨丙安:《十一家注孙子校理》,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3页。中文所引《孙子兵法》中的材料,均出自《十一家注孙子校理》,在文中仅注篇名。

[3][美]塞缪尔·B·格里菲思:《孙子兵法:美国人的解读·前言》,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4][英]利德尔·哈特:《战略论》,战士出版社1981年版,第13页。[5] 阎盛国:《论孙子兵法致胜战术思维的多元性》,《船山学刊》2007年第4期。

[6]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540页。

[7]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7442页。

与母狼诡计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狼的故事 狼是天生的猎手。它们有着尖利的牙齿、灵敏的嗅觉、洞察一切的耳朵、看穿万物的眼睛,鬼一般的轻盈,风一样的速度。最重要的,是一个会思考的大脑。 这也许是一个很常见的故事的开头,但它适合于狼。 一 雪是今天傍晚才刚刚停的。 一轮明亮的圆月升上了天空,月下的村庄一片惨白。 山崖上,一双金色的深邃的眼睛凝视着山脚的一切,放出贪婪的渴望杀戮的光。白色的狼在静静等待着,沉思着…… 高高耸起的肩胛骨像嶙峋的山峰,血红的舌头舔着闪着寒光的牙齿,冷风擦过雪白的皮毛,耳朵骄傲地耸着,脚掌下锐利的指甲已经渐渐按捺不住。 如果不去看那双眼,你会觉得,这只是一块被雪覆盖形状怪异的石头。 当村中最后一户人家掐灭了蜡烛,年轻的首领知道,该是行动的时候了。它从容的仰起头,趁着月亮,发出一声得意的毛骨悚然的长啸。 山崖上已经看不见它了,几个黑影迅速的窜入村庄,像暗夜中的噩梦,逼近了毫无知觉的人们。 一切都是静悄悄的,无声无息,似乎太静了,金色的双眼注视着伙伴们行经的路线,镇定,难以捉摸。 忽然,一声婴儿的啼哭惊动了宁静的夜空,树林边一束白色的光直射出来,又是几秒钟的寂静,有一户的灯光亮了起来,粗暴的男声和歇斯底里的尖叫声惊醒了村子,火把声,铁器声越来越大,几双墨绿色的眼睛闪了出来,消失在树林中,唯独不见它们的首领。 屋内,金色的眼睛依然那么沉稳的注视着墙角害怕得瑟瑟发抖的那对夫妇,白狼轻轻刁起地上正在啼哭的婴儿,从后窗跳了出来。那里已经围满了手持刀具的村民,它停住了脚步。 一时间,谁也没有动。 人们的吃惊不是毫无理由的,一个叼着婴儿的浑身雪白的狼,最可怕的是那双深陷的幽灵似的眼睛。 忽然,一个火把扔了过来,白狼敏捷地向后一闪,然后忽然加速冲向了人群。光滑的毛皮擦过人们的肩膀,手臂,大腿。人们叫喊着,挥舞着镰刀和锄头,想击中这雪白的身影,但这银色的闪电似乎根本不把这些当回事,来回穿梭于人中,似乎早安排好了路线。最终,它摆脱了追捕,钻进了漆黑的森林。 它又重新出现在山崖上,发出一声胜利的长啸,鲜红的血从的背上淌了下来,它竟毫不在意,仔细端详着脚下的婴儿,眼神中藏着不易觉察的慈爱。 第二天清晨,村民们才发现,屋子到树林边一地的血,就像是一条曲折的路。 二 十五年后…… 村庄已经变成了小镇,一派繁华的景象,几年前,村民们拥有了枪,他们再也不怕狼。狼的地位从猎杀者一下子转变为被猎杀的对象。 树林减小了很多,狼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白狼如今已是这个衰败的狼的家族的第三代首领,它明显的老了,身上光滑的银毛早已开岔和脱落。身上布着密密的伤疤,令它痛心的,这多出于自己的同伴之手。最恐怖的,是他背上那道又深又长的伤疤,裂痕周围的皮肤都变成了深灰色,十五年来,这伤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这英明的首领。尤其是近几年,剧烈的疼痛常常突然来袭,病魔正一点一点地蚕食这曾经桀骜不驯的灵魂。 但从没有改变的,是那双金色的眼睛,仍然像十五年前一样,沉稳、冰冷、深邃,闪着轻蔑的光。 白狼喜欢独处,喜欢晚夜的风,喜欢月朗星稀的夜空,此时正静静地趴在山崖上,俯视着黑色的森林,当晚风吹过的时候,它的耳朵就稍稍地动一下,感觉风所带来的清凉。 这山崖上最陡的一块岩石,象征着狼群中无上的权威和绝对的统治,不知有多少熬红了的双眼恶狠狠的盯着这块岩石。但从白狼成为首领以来,还没有第二只狼登上这石头的顶端。 白狼就这么懒懒地趴着,眯起了双眼,任凭风玩弄着自己零零散散的银毛,渐渐地就快睡着了。 但是,几阵细微的声响让它觉出了异样,这并不是风,而是猎杀者的脚步。 空气中慢慢弥漫出淡淡的血腥味,这是它熟悉的气味,每个优秀的狼猎手都无法隐藏的气味,在血战之前显得更加的刺鼻。 突然间,它意识到了什么,努力站起身,悄悄的沿着石壁滑了下去,身手,已不如年轻时那么敏捷了。 金色的眼睛就那么默默注视着浓浓的黑暗,直到几双绿色眸子出现,才缓缓的退入密林中。 这已经是意料之中,肮脏的权力斗争十五年来一直进行着,虽然对手从没有成功过,但它们并不死心。 岩石下的几只灰狼似乎有些踌躇,一方面,不得不承认,首领是绝对的称职,它拥有着高超的本领,非凡的智慧,完美的领导才能,还有一颗石头般坚硬却不失慈爱的心,暗杀者们似乎找不出什么杀它的理由。如果真的要讲,只是它孤僻的性格有些难以接受,但这并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另一方面,惧怕心理困扰着它们,毕竟,首领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成功的机会很小,如果失败,等待着它们的,只有死亡。 终于,一只浑身油亮的灰狼下了决心,狼群首领这个欲望已经纠缠它太久,不能让苦苦等来的机会就这样眼睁睁的溜掉。随着它轻微的一声闷叫,另外的狼也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这精心策划的阴谋正要实施的时候,它们的耳边忽然传来首领哀伤的,尖利的叫声,这个声音回旋于树林中,不知从那里发出。顿时,一切都凝固了。 慌张的杀手们早已乱了阵脚,它们打着转,围绕着它们的,只有无尽的黑夜。 又一声凄凉的叫声,彻底摧垮了它们的心理防线,极度恐惧的杀手已经飞一般的窜入丛林,剩下的,只有一只灰狼了。 白狼十分清楚,现在的它,根本不是一群凶猛的灰狼的对手。它要吓跑尽量多的敌人。现在就只剩下一个威胁了。 它不紧不慢地从黑幕中走了出来,对于这场没有把握的斗争,不得不去面对。接触到那健壮的求权者凶狠的目光时,它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岩石下有一块空地,最后一匹灰狼在那里警惕地望着四周。它看到了那熟悉的金光,一个高兀冷峻雪白的身影从浓黑中显现出来,就像是月光下树影的化身。年老的统治者一点也不慌张,眼神中找不出一丝怒意,像平常一样,从容的向它走来。 白狼竭力掩饰着加速的心跳,它十分明白,它并不是神,它有生,就会有死,年轻过,也必定会衰老。获胜的希望在这只正处在壮年期的公狼面前十分渺茫,也许它真的不行了,应该让出这个位子,这是许多年来,它不愿承认的事实。 灰狼禁不住向后退了几步,眼前的这个对手在群落中许多狼的心中都是不可战胜的。传说它在十五年前竟从整个村庄猎人和壮丁的包围下逃了出来。灰狼也亲眼目睹过首领独自迎战一只发了疯的棕熊,闪电一样准确咬断了熊的喉咙。它踌躇着,该不该下手,结果还是个未知数。 终于,灰狼动身了,全力加速冲了过去,它明白,如果把机会让给对方,它决不会比那只熊更幸运。 就在两只狼接触的一瞬间,白狼闪到了一旁,伸出右爪给了灰狼的腹部猛烈的一击,接着迅速转过身,一口咬住了对手的脊背。灰狼痛苦的呻吟起来,已经彻底被激怒了。它一个翻身摆脱掉了追咬,回头一看,白狼已经不见了。还没回过神,后脑勺又被一击。这一次,灰狼抓住了机会,它忍住疼痛,向后一跳,扑住了白色的身影。两只狼扭打起来。 嚎叫声充满了整个山谷,风也更大,更冷了。 灰狼虽然在速度和力量上占优,但在白狼熟练的扑咬和多变的战术前占不到任何便宜,双方只有靠体力来决出胜负。这点显然对白狼很不利,它找了个空隙推开对手,气喘吁吁地退到一棵大树旁,身上新添的几道伤口正淌着暗红色的血。灰狼也有些疲劳了,但是,它发现首领并不如想象中的强大,首领毕竟已经老了,如果再打下去,形势会越来越对自己有利。这为它增添了信心。 就在灰狼准备第二次冲锋的时候。它发现首领有些反常,白色的身躯不由自主地颤抖着,眼睛中金色的光芒忽然消却了。 这最最紧要的关头,可怕的伤痛又找上门来,就像是炙热的火焰在身体里蔓延,神志已经不清了,眼睛也渐渐看不见,别说打斗,就连站立也很困难,但自己不能倒下,不能倒下…… 白狼身子一歪栽倒在地。 这意外的惊喜似乎无法接受,也并不像是什么奸诈的诡计。灰狼有些不敢相信,它一步一步走向昏死的首领,一切都是事实吗? 灰狼俯下身,嗅了嗅,残忍而傲慢的目光落在首领身上正流淌着的血液。它缓缓地把嘴伸向雪白的脖子,露出锋利的牙齿,准备最后的了断。 一阵莫名的风刮来,它的身子猛得被撞开了。 灰狼惊恐的望着,它的面前,是一双晶莹的水蓝色的眼睛,射出寒冷的光。 三 第二天清晨,阳光把白狼唤醒,它的身旁躺着灰狼冰冷的尸体。 它摇摇晃晃地爬起来 ,吃力的把尸体拖上山崖,昂起头,发出一声胜利的长啸,接着,便把尸体推下了山。它所要展示的,这就是反叛者的下场。 山崖下,一个少年正微笑地看着岩石上的身影。 十五年前,白狼抢回那个孩子,把他养在身边,但是一个充满了勾心斗角和虚伪狡诈的狼群并不适合婴儿的成长。于是,它就偷偷把男婴藏在一棵古树的树洞中,按照狼的方法秘密地把他养大。白狼喜欢他水一般的蓝眼睛,只要看到这双眼,即使是再乱的心绪也会平静下来。这双眼,就好像是心灵的庇护所,使它变得温顺。 白狼常常想,可能自己天生是孤独的,但见到这个孩子后,想法就有了改变。第一次有东西能了解它的内心,给予它安慰。虽然他们之间的交流只限于几声短暂的鸣叫和双方的眼神,但这一切都是其它狼所无法做到的。 白狼以前并不是这样孤傲,它用一颗火热的心对待每一只它遇到的狼,但最后得到的回报就是被利用和抛弃。它渐渐明白,这才是真实的世界,以前的自己太理想化了。那天在它拼命掩护下从村庄中逃出的灰狼,最后还不都和昨天夜晚袭击它的杀手一样,想方设法想夺取首领的位子。或许以前它有过几个忠心耿耿的下属,但下属并不能了解它,不能成为它的朋友,况且,现在它们已经不在了。 所有的希望和理想全都寄托在十五岁的人类孩子身上,它有时想想,自己还是太幼稚了。 得胜的统治者疲倦地从石崖上走下,来到昨晚那棵大树下,仰望着郁郁葱葱的树冠,让树上的人知道他已经来了。 不久,少年从树上滑了下来,微微俯下了身,表示对父亲的尊敬。白狼用脖子轻轻碰着张满浓密黑发的头颅。见过面之后,他们相对坐下,谁都没有开口,用眼睛交流着感受。 白狼一直有一件心事,早在五年前,村中的人们就已经发现了这个狼孩。他们一次次组织人手进森林搜索,有一半就是因为这个孩子。而它也不止一次发现少年偷偷溜进村子,藏在暗处观察着人们的一言一行。少年最近时常发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它想,那可能是人类的语言。 白狼知道,它只是一个养父,一匹野外的狼,少年的血管里流的是人类的血液,迟早会回到他人类的家。那时候,少年可能会成为它的敌人。它不敢去想未来,想到离开生命中唯一的知心朋友,它就会变得十分敏感和暴躁,完全失去了平时的冷静。山崖上,它也常常思索,该不该让这个孩子知道真相,放他回去。 聪明的少年看出父亲神情中的异样,他凑上前去,吻着父亲的额头。但父亲一直躲着他,掩饰着自己的心事。 白狼让少年藏起来,自己又来到了山崖上,这时,一只母狼带着刚出生的一群小狼崽从它身前经过,竟然有一只浑身雪一般的白。这一下子使白狼快活了起来,它从没有见过小时候的自己。它暗暗跟着这个小家伙,时不时用鼻尖顶起它,想激怒它。但小家伙的反应不是它所预料的那样,这白色的小毛团转过身来,用清澈的眼睛望着它,霎时间,白狼的心都要化了,这个小家伙的眼睛竟也是金色的。 在它许许多多的孩子中间,唯一这一只显得十分迟钝,不像它的哥哥姐姐一天到晚闹个不停。小家伙喜欢爬在爸爸的背上,出神的望着晚夜的心空,细心的观察小动物跑跳。白狼似乎看到了另一个希望,这也许才是自己的接班人。 想到这儿,它暗下了决心,要了却它的心事。 四 第二天晚上,白狼找到了少年。 他们俩潜入了小镇,少年十分吃惊,为什么父亲对镇子里的道路比自己还要清楚。 此时,夜已经深了,他们顺着一条小道贴着墙壁悄悄的走着,在这宁静的夜晚,少年的脚步声显得非常刺耳,尽管父亲已经几次三番让他放轻脚步,他毕竟不是真正的狼。 白狼在一间仍然亮着灯的小木屋前停下脚步,它站在窗户边,少年明白了它的意思,像窗户中望去。 一个小姑娘正在静静地看着书,长长的黑发从她的肩上垂下,书桌旁边的床上,一对夫妻正熟睡着,丈夫响亮的鼾声勾起了少年沉睡已久的记忆。 少年凝视了那个姑娘很久,她有着和他一样的蓝眼睛,黑头发。他又看了看周围的景物,对一个空空的摇篮努力思索着什么。 白狼碰了碰少年的脚跟,少年才回过神来,疑惑地望着父亲。 白狼度到门边,一个猛冲,撞开了门,又不慌不忙的走了进去,少年吓呆了。 床上的夫妇一下子跳了起来,转头看,十五年前的恶梦又回来了。 白狼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稳定夫妻俩的情绪,然后示意少年进来。但妻子已经昏了过去,丈夫也正在床下摸着枪。只有女孩看见了赤裸的少年,呆呆地从门外走了进来。 谁都没有大叫,仅仅是那金色的眼神就好像按住了每个人的喉咙。一时间,屋内只有枪的咔咔声。 丈夫从床底下爬了出来,颤抖的手里端着一支猎枪,白狼想,怎么十五年了,还是这样。 就在他瞄准白狼的时候,看见了那个浑身漆黑,头发苍乱的少年,高举的枪管就慢慢放下了。 "亚瑟,是你吗?"过了很久,他才轻轻的问。 "哥哥?"女孩也有些不敢相信,"那个森林中的狼孩真的是你?我就知道你不会死的。" 妻子也清醒了过来,十五年来她天天想念的儿子,真的回来了吗? 少年的眼中两颗晶莹的东西滚落下来,白狼知道,那是人的眼泪。 四个人很长时间都没有动,只是默默的流泪, 白狼想,自己应该走了,就这样静静的退出,多年的心事就此了结,不再有什么挂念了,虽然很舍不得这个少年。 它退到门边,一个闪身跑了出去,不停回过头来看看,好像是希望少年能够回到他身边。它也明白,这是不可能的,少年不属于它。 难道这十五年的抚养和教导就这么白白地放弃了,难道男孩真的这么不管他的养父了,难道……,白狼忍不住问着自己,强烈的嫉妒感和怨恨涌上心头。于是,它又不停安慰着自己,他几次救了你的命,你也该知足了。 它明白,这就是事实,事实是无情的,不管你愿不愿意接受。 五 以后的很多天里,白狼时时刻刻在想着这个少年,想着他眼睛的纯蓝色。只有小白狼才能让他低落的情绪有所好转。初夏的一个清晨,它带着儿子在还沾着露水的草地上散步。 晨风是饱含着水汽的,清凉的。它微微动了动耳朵,在一个小水潭旁趴下,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看着儿子嗅着不同颜色的花朵。 忽然,草丛中的蝴蝶纷纷飞起,白狼警觉地抬起头,竖起尖尖的耳朵,它听到了马蹄声,许许多多的马正向丛林这边赶来。 捕猎的队伍又来了,这次比往日好像大了许多。 它立刻朝石崖地方向飞奔,家族中的许多狼还没有醒来,此时的突袭将是致命的。 风在耳边呼呼的刮着,体力已经快要消耗殆尽了,此刻的它脑子中只有一个念头,冲!冲!冲! 如果有谁能看到这匹正在全力奔跑的狼,他一定以为自己的眼睛花了,只是一道金色的线和一束白色的光。 白狼发疯一般撞断了许多树枝,终于来到山脚,一个俯冲跳跃上了山,在悬崖上刹住了身。它使尽全身的气力,向天空发出一声刺耳的,略带沙哑的的吼叫。声音像锋利的刀刃,划过天空,回响在山谷之间。初夏的热气刹时无影无踪,整个树林都被震醒了。 它用尽了最后的力气,一下子瘫倒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这时,一个忘却的事情让它从头凉到脚。 儿子,还在那片草地上,它竟然忘的一干二净。 已经来不及后悔了,白狼摇摇晃晃的撑起身,朝山崖边小跑过去,但不小心,脚下一滑,几乎是滚下了山,后腿摔断了,脑门上也撕开一道口子。 更可怕的,那该死的伤痕又开始火燎燎的痛,它知道,从现在开始,它要和自己的神志赛跑,就算拼了命,也不能在救出儿子之前倒下。 一只三条腿的狼,浑身的白毛一半已经被染成了红色,一瘸一拐地在树丛中跑着,三五步就要摔一跤,但奇迹的是,它没有停下,没有放弃。 眼前终于出现了那白花花的小东西,儿子似乎没什么事,它松了一口气,放慢速度走到儿子身边。小家伙用舌头添了添爸爸的额头,它一直用意志来维持的身体终于崩溃了,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几分钟后,它再度睁开眼,发现它们已经被马队包围了。原来儿子是一个陷阱。 在一匹红棕色的大马上,它似乎看见了那双久违的蓝色眼睛,刚要起身,剧烈的疼痛又再一次使它昏了过去。 人们一下子认出这只十五年前的狼,它的身后有一条血铺的路。 六 白狼作了许多梦,直到第三天上午,它才抬起沉重的眼皮,儿子正蜷缩在它的腹下,睡得正香。 它望了望四周,大大小小十几个铁笼子里关着很多同伴,还有很多被挂在墙上,已经没气了。毫无疑问,这次的打击是空前的,绝大多数狼没能逃脱追捕。这就意味着,狼群以往逃跑的路线和隐蔽的场所都被人知道了。 背叛,可耻的背叛,白狼挣扎着站了起来,眼中充满了仇恨,它发狂地撞着笼子粗粗的铁栅栏。为什么,为什么,唯一信赖的朋友都要背叛自己,那双蓝色的眼睛本来就是一个卑鄙的陷阱,当初带他回来就是错误。白狼发疯了,直到满身是血才摔倒在地,周围的狼都吃惊地望着,它们从没有见过首领这样暴躁的样子。 之后的三天,白狼一动不动的趴着,即使儿子在身边一直吵闹个不停。挂在墙上的狼被剥了皮,笼子里的狼被陆陆续续地带走,蓝色的眼睛一直也没有再出现,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死亡是唯一的路。 第三天的晚上,白狼站起了身,它要维护狼家族最后的尊严,明天就该是它被带走了。 月光下,望着熟睡中的儿子,它注视了很久,然后,它把牙齿凑近了儿子的喉咙。 热乎乎的血涌了出来,小家伙只是呻吟了两声。它醒来无力地望着呆呆的爸爸,又重新闭上了眼,希望这一切只是一个梦。 白狼发出一声悲凉的凄惨的叫声,然后狠狠撕下儿子雪白的毛皮,连着血,吞入了腹中。 很久,嘴角边的血腥味都没有消除,它现在才发现,它是那么讨厌血。 它感到心里空空的,一切都被夺走了,没有悲伤,没有痛苦,也没有怨恨,直到唇上有些淡淡的咸味,它才发觉自己的眼睛已经湿了。 白狼想,这可能是狼的眼泪,狼也会有眼泪吗? 水一般的月光泻在它的身上,白狼静静睡下了。 七 第二天人们发现父子两的时候都惊呆了,一个没有了毛皮的儿子和一个满口是血的父亲。但他们没有看见,父亲脸上浅浅的泪痕。 少年大哭了起来,不管人们怎么安慰他。 最后,少年抱走了这一大一小两具尸体,把它们葬在山崖上那块岩石下。埋下后,在那里跪了整整三天三夜。 村里的人发现少年失踪了,怎么找也找不到这位立下大功的年轻英雄。有人说他翻过山走了,走进更深更深的树林,走向更远更远的山峰。 森林里再也没有狼了,岩石也不代表任何意义。 少年的妹妹常常来到山崖上的巨岩上,眺望着远处茂盛的树林和连绵的山峰,希望找到他哥哥的身影。但她觉得,哥哥永远不会回来了。 她记得哥哥对她说过,他可能天生就是孤独的。 这就是狼的故事。

狼的文化狼是动物中做的比较成功的一种,千万年来不曾灭绝,也不被驯服.狼在优胜劣汰法则下的生活极富哲学味道,我们怯称其为"狼的哲学".狼的哲学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Ⅰ卧薪尝胆,表现在狼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在自己还弱小的时候攻击比自己强大的东西;Ⅱ 众狼一心表现在狼如果不得不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动物,必群起而攻之;Ⅲ 自知之明 狼也想当兽王,但狼知道自己是狼而不是老虎;Ⅳ 顺水行舟,狼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Ⅴ同进同退,狼虽然有时独自活动,但狼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那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Ⅵ表里如一狼也是一个相当善良的动物,不会随便伤害无辜的动物.Ⅶ知己知彼,狼尊重每个对手,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很少攻击失误;Ⅷ授狼以渔 ,狼会在小狼有独立能力时坚决离开它,因为狼知道如果当不成狼,就只能当羊.狼具备了以上特性,才使它陆地上生物最高食物链的终结者之一,由于狼的存在, 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因为有狼的威胁的存在,其他动物才被迫进化的不断优秀,以免被淘汰,所以狼是生态处于一种平衡状态.在动物界中狼是最有秩序和纪律的动物之一.表现出极强的团队精神.狼的团队精神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⒈ 整体与个体方面:狼群的社会秩序非常牢固,每个成员都明白自己的作用和地位,一切行动都依每个成员在狼群中的地位而定.狼嚎的原因是为了打破一切等级界限提供时间,场合和机会,狼在一起嚎时,一切等级界限都消失了.⒉ 善于交流. 狼是最善于交际的动物之一.它们并不仅仅依赖某种单一的交流方式.而是虽需使用各种方式.它们嚎叫,用鼻尖相互挨擦,用舌头舔,采取支配或从属的身体姿态.使用包括唇,眼,面部表情以及尾巴位置在内的复杂精细的身体语言或利用气味来传递信息.关于狼的文学狼【清】蒲松龄其一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译文:从前,有个屠夫卖肉回来,天色已经晚了。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夫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在狼的面前晃了晃,想把狼吓跑。狼看见了屠刀,一开始被吓了一下,往后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于是屠夫就想,狼想要的是我买的肉,(并不是要伤害我),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就够不着了)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垫起脚尖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于是感到非常害怕。(屠夫因为害怕)焦虑的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查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刮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下颚,那个形状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一张狼皮价值十几两黄金呢。于是由于屠夫的到了这张狼皮,发了一笔小财。其二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译文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随着走了很远。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骨头已经扔完了,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很窘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其三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流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译文:有一个屠夫,晚间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地窝棚,他就跑进去藏在里面。恶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屠夫急忙抓住它,不让它抽出去。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到一寸长的小刀子,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极力吹了一会儿,觉得狼不怎么动弹了,才用带子扎上了吹气口。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活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回弯儿,张着大嘴无法闭上,就把它背回去了。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三个故事都出在屠夫身上;可见屠夫的残忍,杀狼还是可用的。《狼图腾》书名: 狼图腾作者: 姜戎 著出版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日期: 2004-04-01出版地:武汉ISBN: 7535427308简介: 由几十个有机连贯的“狼故事”一气呵成,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读者可从书中每一篇章、每个细节中攫取强烈的阅读快感,令人欲罢不能。那些精灵一般的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挠;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倔强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艰难的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进而思考人类历史中那些迄今县置未解的一个个疑问:当年区区十几万蒙古骑兵为什么能够横扫欧亚大陆?中华民族今日辽阔疆土由来的深层原因?历史上究竟是华夏文明征服了游牧民族,还是游牧民族一次次为汉民族输血才使中华文明得以延续?为什么中国马背上的民族,从古至今不崇拜马图腾而信奉狼图腾?中华文明从未中断的原因,是否在于中国还存在着一个从未中断的狼图腾文化?于是,我们不能不追思遥想,不能不面对我们曾经辉煌也曾经破碎的山河和历史发出叩问:我们口口声声自诩是炎黄子孙,可知“龙图腾”极有可能是从游牧民族的 “狼图腾”演变而来?华厦民族的“龙图腾崇拜”,是否将从此揭秘?我们究竟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远古的人们把狼的形象画在石壁上时,心中充溢着惊奇;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很早就认识到狼的优秀特质,许多印地安部落还把狼选作他们的图腾,他们尊重狼的勇气、智慧和惊人的技能,他们珍视狼的存在,甚至认为在地球上,除了猎枪、毒药和陷阱,狼几乎可以和一切抗衡。追溯远古,我们的祖宗对狼充满敬意,上古时候,人们相信捕食动物为生的兽类属于另外一些种族,它们身上存在着令人崇拜的神奇力量,人类毫不怀疑地把自己的部落看做是这种或那种神奇动物种族的属员,把它们奉若自己的祖先加以敬仰,把这种动物作为自己部落的标志 -- 这就是所谓的图腾。在各民族的风俗习惯里至今仍可找到狼图腾 -- 居住在北美西北海岸的印第安族特林基特人以及大湖东南的伊罗克人当中有"狼"姓氏族;土库曼族里十一个部落以狼作图腾;乌兹别克人认狼为祖续写家谱;白令海一带因纽特人的武器和用具上,甚至在人的面部上都涂有各种图腾 -- 为数最多的是狼,然后才是隼和乌鸦。几十年以前还保持着氏族形式的乌兹别克人虔诚地相信,狼(祖先)会使他们遇难呈祥。为了减轻妇女分娩时的痛苦,他们把狼颌骨戴在产妇手上,或者把晒干研碎了的狼心给她灌进肚里。婴儿出生后,立即用狼皮裹起来,以保长命百岁。在小孩摇篮下面拉拉扯扯地挂着据说是可以驱邪除灾的狼牙、狼爪和狼的蹄腕骨。成年乌兹别克人的衣兜里,总是揣着一些狼的大獠牙,随身携带的口袋里也少不了狼牙和狼爪一类的护身符。他们认为,这些狼玩艺可保逢凶化吉,大难不死。护身符不许买卖,但可以互相赠送。布里亚特人习惯把麻疹病患者裹进狼皮来消灾除病。古人相信,狼懂人言。如果对狼不尊敬,狼就会施加报复。好些民族甚至不敢直呼狼的大名,以至流传着许多挖空心思的避狼讳的说法。斯摩棱斯克农民碰见狼以后问候:"您好,棒小伙子!"爱沙尼亚人管狼叫"叔叔"、"牧人"或"长尾巴"。立陶宛人称"野外的"。科里亚克人说"袖手旁观者"。阿布哈兹猎人则说 "幸福之口"。楚奇克人最怕狼的报复。眼看着狼咬死自己的鹿也不敢动狼一根毫毛。布里亚特人冬天用雪、夏天用土撒盖狼血,不然的话,后患无穷。因为狼是天狗,天狗会降祸人间。雅库特人以为狼是上古乌卢 . 托依翁巨神之子。科里亚克人承认狼是鹿的东家、冻土带的老爷。不但禁止杀死狼,而且反对任何形式的伤害。北印第安人的神话讲道,狼是主宰动物界的"长者"。它可以召集自己的伙伴和同类,命令它们去帮助神话里的英雄。在中世纪,欧洲的王公贵族喜欢在宫廷中眷养狼,它们认为狼是了不起的猎手,智勇双全的斗士。后来,为了使狼看上去更威风,人们有意识地让狼与大狗杂交,结果出现了性情变化无常、高大威猛、攻击性特别强的的狼狗,它们肆孽于乡村、城镇,恶名却落到了狼的身上 -- 导致今天只有在美国阿拉斯加、明尼苏达州和加拿大的一些地方生活着相当数量的狼。在欧洲一些国家的传说里,狼被尊为保护神。公元一世纪罗马学者兼作家普林尼 . 斯塔尔希笔下的狼头能战胜魔力。当时各个庄园的门上都挂一个狼头,以借神威。西西里岛上的居民到了十九世纪还在马厩里放一个狼爪子。马病了,就把狼爪子挨在马耳朵上除魔。连死掉的狼,很多民族也恭敬有加,古雅典人有一个规矩:谁打死了狼,谁必须把狼埋葬;亚库梯人对狼尸毫不马虎。他们模仿西伯利亚泰加原始森林居民的葬仪 ,把死狼裹在干草里,挂在树上,可谓尽心。在意大利罗马的卡皮托利丘上有一座母狼塑像,相传,古希腊人攻破特洛伊城后,特洛伊人准备到别处重建一座特洛伊城。他们的后裔经过长期漂泊,在意大利定居下来,建立了古代的阿尔巴一龙格城。该城统治者努米托尔的外孙罗慕洛和烈姆这对孪生兄弟从一出生就受到篡位的叔祖父的迫害,被抛入台伯河。但他俩大难不死,被水流冲到岸边。一只母狼听到孩子的哭声,就来到河边,用狼奶喂活了他们。后来,一位牧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回家养育成人。当兄弟俩得知自己出生的秘密后,便杀死了叔祖父,为外祖父夺回了王位。同时,他俩决定在母狼给他们喂奶的地方建立一座新城。由于在用谁的名字给城市命名这个问题上两人发生争执 ,罗慕洛杀死了烈姆,以自己名字的头几个字母(拉丁字母 Roma )作城市的名字并当了该城的第一个统治者。这样,约在公元前 754 年建成了罗马城。为了感谢和纪念拯救罗马城奠基人性命的母狼,人们在卡皮托利丘上的神庙里立了一座母狼纪念碑,母狼也就成了罗马的城徽。公元十五世纪,又在母狼身下添了两个正在吃奶的孩子的青铜像。神话说斯拉夫民族的两个大力士瓦利果拉和维尔维杜布是母狼和母熊养大的。母狼还奶大了波斯帝国的创始人基拉、德国民间英雄季特里赫等等。古人相信,被野兽特别是被狼喂养大的小孩尤其健壮、勇敢坚韧、力大无比。在神话和传说里,他们或者是民族始祖,或者是民族英雄,或者是壮士,决不是无能之辈。今天的健百纳通过对狼的深入研究发现:狼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动物。从自然历史的进化来看,狼也是世界上发育最完善、最成功的大型肉食动物之一。它具有超常的速度、精力和能量,有丰富的嚎叫信息和体态语言 , 还有非常发达的嗅觉;它们为了生活和生存而友好相处,为了哺育和教育后代而相互合作,其突出表现在群体社交和相互关心方面,可以说仅次于灵长目动物,因此它们的活动范围,伸展到山区、平原、沙漠、冻原……几乎遍及全世界!狼的历史比人类还长……从生态学上来说 , 狼可以控制草食动物的数量 , 也就是起着维护草原和森林生态平衡的作用 . 而且它们追捕的多是老、弱、病、残 , 对草食动物本身也起着复壮种群的作用 . 所以 , 在自然界中应该有狼 ; 没有狼 , 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一个充满狼性的团队可以让一个组织焕发活力 , 一个狼性的企业和行业可以让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充满活力。因此狼性就是一种团队精神,一种创新精神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是一种在有限 ( 或劣势 ) 环境和资源条件下求生存和求发展的手段,是一种主动奉行自然界优胜劣汰规则,优化集体的危机意识!健百纳的存在就是要把狼性作为一种需要来培养,当作一种资源来开发!因为健百纳所代表的就是和狼一样的生命野性、自由天性及征服世界的王霸之气!回答者:zyxwro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12-1 19:10《狼图腾》很好的!把狼的动作,性格、心里都写的特别好。最常见的版本是31块钱(最多)回答者:小拉拉ér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12-1 19:10狼图腾回答者:crazygary - 魔法师 五级 12-1 19:12狼图腾狼人传说回答者:拽拽2号 - 助理 二级 12-1 19:13找关于狼的实在不好找,但楼上的你tm复制那么多废话,看得特别乱,我就不说你居心何在了!!。。。。。。韩愈雨矢逐天狼,电矛驱海若.灵诛固无纵,力战谁敢却.唐求冷气生深殿,狼星渡远关.九城鼙鼓内,千骑道途间.自尔初跳跃,人言多拏躩.常指天外狼,立可口中嚼.作者不详连呼急榜庸何妨.见溺不援能语狼,谁言狼戾心能忍,待我情深情不隐应须日驭西巡狩,不假星弧北射狼.淮西有贼五十载,封狼生貙貙生罴.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辛弃疾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江城子-密州出猎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萧十一郎经常低声吟诵的:“阳春三月,鹰飞草长,天寒地冻,有谁饲狼,人惟怜羊,狼独悲怆,人心难测,世情如霜。”古龙《猎鹰·赌局》回答者:孤星_明月 - 见习魔法师 三级 12-1 19:18北方的雪狼(散文诗)(一)北方。永远的北方。一只孤独的狼在雪地里嚎叫,凄厉。在七月流放。时间的鞭子,抽打着青春的驿道。昨夜的文字,已经消失。南方以南,一个少年搜寻最后一只羚羊。我的心日夜兼程,我的泪为汉江的情人而流。(二)等待或期盼,欢喜或寂寞。揣着敬畏和虔诚,我深一脚、浅一脚朝北方仰天长啸。城市的天空,我无法回到六月的记忆;七月的流火,我无法为生活找到注脚。朝着北方想象,渴望生命的轮回;梦中今夜,我听你奏一心曲入眠。无边的天空,诱惑的天堂。除了跋山涉水,你,还能选择什么?(三)起点。终点。七月流火,流火七月。北方,南方,两个世界,同一颗心;汉江,江南,相隔两地,相同思念。呼唤的日子,思念已成涛声一片。我要做一个忠诚的守望者,让灵魂在七月舞蹈;我要做一只在雪地奔跑的狼,为理想中的那棵橄榄树。(四)贴上生活的标签,思想着,灵魂没有羁绊。有人说你聪明;有人说你强悍的个性。可又有谁见过,你独自疗伤的身影。我打江南走过,轻轻向你走去;我打汉江走过,不想打碎你精致的梦。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如果你是羊,不要和我走在一起。狼终究是狼,羊终究是羊,狼吃羊是狼的天性。(五)当风吹过,雪地上只留下一匹狼奔跑的脚印……钻入“圈套”的狼对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工作人员来说,每年春季给狼群注射防病疫苗是一件让他们头疼的事。因为这些狼虽然在大的范围内得到控制,但它们基本上还是保持野生的习性,比如平时都是由工作人员投放活鸡、活羊等动物,然后让狼们捕而食之。 不过,工作人员想出了一个妙招:先将狼群饿一天,然后在一块用铁网围成的场地里,投放一只活羊,诱其钻入,再关闭门用射针进行疫苗注射。 狼毕竟是敏感、多疑的动物。刚开始,它们似乎意识到铁网里潜伏着某种危险,只踅绕在铁网外围窥探,就是不从敞开的门里跑进来。 于是,工作人员继续不给狼群喂食,这时饥饿的狼们显得很慌乱,它们反复在铁网外面奔跑着,并不时凑近铁网嗅闻羊的气味,表现出一种渴望状。两天后,终于有两只狼小心翼翼地从门口钻进来,它们东张西望感觉没有危险后,就扑向羊,但它们没有就地吃羊,而是将羊扑倒后,合力将猎物拽到铁网外面,与其他狼共同分享了羊肉的美味。 好狡猾!工作人员没有达到目的,只好又将狼群饿了几天,并把一只活羊捆绑在铁网中间的柱子上。 难耐的饥饿驱使那群狼跑了来,它们只在铁网外面窥望了片刻,便先有三只狼迅速钻进来,径直扑向那只羊进行吞噬。羊用惨叫表达痛苦,但这叫声对外面的狼群却构成极大的诱惑力,似乎怕去晚了分不到“一杯羹”,它们争先恐后地进入铁网,争食那只羊。 早有预备的工作人员迅速关了门,狼群大惊,但已无退路可逃,在铁网里面乱窜,不一会儿,它们的身上就中了几名工作人员从网眼里射来的针头……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对一个饥饿达到极限或身处困境的生命来说,恐怕很难抵挡住食物或其最需要的东西的诱惑。那群狼是这样,很多人不也如此吗?他们为了名利,为了占有更多的物质享受,不知不觉地钻入别人所设置的“圈套”,有的人为此丧生,有的人虽然安然无恙并享受到荣华富贵,但他们由于出卖了良知和做人的尊严,站立的灵魂却匍匐为一只被驯化的“狼”,任由控制他的人摆布。回答者:蓝色魔方 - 初学弟子 一级 12-1 19:23

这是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相信看过这个故事的人无不为母狼那伟大的母爱所强烈震撼。母狼的故事解放初,在大雪封山的冬天,一小队解放军带着警犬沿着崎岖的山路巡逻。突然从山林里窜出一只肥大的兔子。随着“砰”的一声枪响,兔子应声倒下。忽然,大伙发现兔子的后面紧跟着一只老狼。由于受到枪声的惊吓,老狼又缩了回去,躲在一棵大树背后,两只眼睛贪婪而凶狠地盯着兔子。警犬也盯着兔子,但是害怕狼,试探着往前走。他们几乎同时扑向兔子,开始了一场兔子争夺战。这是一只瘦得皮包骨头的母狼,肚子瘪得几乎只隔一层皮,身上的肋骨历历可数,乳头皱巴巴地朝下吊着。尽管老狼瘦弱不堪,警犬还不是它的对手。但母狼无心恋战,突然一个转身,奔向那是兔子。“砰”又一枪,子弹射透它干瘪的腹腔。背着伤,母狼向着森林深处迅速逃窜。沿着雪地上的血迹和老狼的脚印,很快便找到了它的“家”。大伙远远就听到了母狼和狼惠的哀号。为了安全,大伙员员地看着洞里的情况,母狼朝着大伙望了望,转过身,把幼惠全部赶进洞穴。然后,走到洞口,竭力用身体把穴口掩实。母狼竭尽全力挺起身体,确保洞口被堵得密不透风。尽管这样使它腹部的伤口迅速撕裂,鲜血像水一样泊泊流淌。但是自始至终母狼一直都没有放弃堵住洞口。最后,母狼体力不支,身体逐渐缩成一团,瘫倒在洞前。大伙叹口气,转过身来往回走,突然听到了母狼几声悲痛的唪叫。大伙回头一看,只见母狼使尽全身力气,一头撞向洞口那图兀的岩石上,鲜血并溅,染红雪地……后来,当地猎人告诉他们,母狼一头撞死在幼惠面前,为的是自己的尸体能让儿女饱餐一顿。他们因为私自开枪而被处分,班长被停职……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狼王梦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邪恶的化身。以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汉语词典里关于狼的成语,都是来形容残暴、奸恶和凶险的。但是看了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我便知道了我以前的想法是错误的,狼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丈夫叫黑桑。黑桑特别想当上狼王,因为当时的狼王做事冲动武断。为了当上狼王,整整两年时间,黑桑经常悄悄地半夜起来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似的啃咬树皮,力求将狼爪铸炼得更锋利些。就当紫岚和黑桑准备行动的时候,鬼谷里突然冲出一只野猪,用獠牙将黑桑刺死了。黑桑死后,紫岚发现自己怀孕了,便将黑桑未了的遗愿寄托在孩孑们身上。紫岚一共生下五只小狼(四儿一女),但是在残酷的事实面前,紫岚的自信一次又一次被打败,四个儿子相继死去。最后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能平安落地,与老雕同归于尽了。

在这本书中,我觉得最幸福的狼崽是蓝魂。因为它的母亲在它生死关头没有弃它而去,而是温柔地安慰它。让蓝魂没带一点儿遗憾死去了。

《狼王梦》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是血洒碧空!在这个故事里面,紫岚为了自己的女儿和狼孙的安全,英勇地同老雕搏斗,最后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而我们在生活中,却将父母对我们的爱当作是理所应当的,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母爱真是伟大,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有一道题,同样的错误犯了三遍,妈妈总是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解;当我遇到挫折的时候,妈妈总是鼓励我坚持下去。我呼吁:“我们儿童要学会感恩!”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与金雕同归于尽。现在的社会,都是强者的世界,弱者只能靠边站,

所有的爸爸妈妈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叔叔,将这一种只有人有的感情、梦想、亲情写进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梦,有很多人都说他有梦,可是你的梦实现了吗?它们做到了:“小鸟,在空中飞翔,他的梦想就是他要以那朵白云做它的目标罢,我要赶上它!”小老鼠这一辈子的梦想就是把狮子踩在自己的脚下坐上大王。它们都是小小的梦想啊!而这个狼妈妈他对自己的孩子他用的这么残忍的方式还不是自己的一个梦吗?动物们为了自己的梦可以做的那么多,为什么人就不可以,遇到了小小的挫折就告诉自己,这个太难了我自已做不来,难道狼妈妈就让不要自己的孩子去了吗?当你的梦想实现了你就会想到了以前幸好自己没有放弃要不现在就不会有这么骄傲的成绩了!因为你离成功只差一点。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这句名言出于米尔。这句名言让我在生活中也体会到了确实如此。读完《狼王梦》后就越发越对这句话深深认可了。

在生活中,我们的父母都想让我们成为强者,当然,群狼的父母也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界的统治者。

从前有两只狼,公狼叫黑桑,母狼叫紫岚。黑桑就有过当狼王的梦想,它身材魁梧,肌肉丰满,聪明机智,它一生都想当狼王,可惜它却死在野猪的手中,紫岚为了实现它的愿望,一心培养狼儿,希望狼儿中有人能成为狼王。紫岚妩媚动人,为黑桑产下狼崽,但是在所有狼崽中就属黑仔长相最像黑桑,也最受紫岚的疼爱,所以在母亲的溺爱中长大的它,没有任何生存能力,所以被金雕叼走了。

蓝魂儿虽不像父亲,但在紫岚的训练下也是机智勇敢,曾经只身冲进狗熊的窝内把狗熊逼出来,在没有食物的冬天救了整个狼族,可是它太冲动太勇敢,观察不仔细最后掉进猎人的陷阱里。双毛自幼受尽黑仔和蓝魂儿的欺负,自卑感很重,紫岚为了教它甚至废了一条腿,双毛长大了,有黑桑的勇敢,比蓝魂儿更有脑子,渐渐成了狼群中最棒的一个,就在他要杀掉狼王成为新狼王的那一瞬间,老狼王临死之前庄严的一吼,唤起了双毛内心的自卑,自卑让它前功尽弃,死于狼王之手。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为我们应该认真地对待每件事情,克服自己的缺点,吸取别人的长处,取长补短,用知识武装自己。也让我深深感到了母亲对孩子们深沉的爱、无私的爱、伟大的爱,母亲为了我们不惜奉献一切。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这种母爱是会一直不变的!

在我还小的时候就知道狼是凶残、狡猾的冷血动物,但看了《狼王梦》的这本书后,就感受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四只小狼崽,但是这个不同寻常的遭遇只是故事的开端,紫岚为了狼崽们成为“狼王”,花了多少心血和痛苦,甚至还变成一只跛腿狼,它在惨烈的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们一败涂地,而不伸出援手,它要狼崽们懂得以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梦想。生命、爱、梦想贯穿了狼的整个精神世界。

也许你会觉得紫岚太冷酷,但这些的“狼道”却让我们懂得了妈妈对孩子的爱也是有分寸的。是依赖还是让妈妈放手呢?一直以来数学并不是我的强项,所以每当我不会的时候,就要叫妈妈,可妈妈却每次说:“自己先思考,如果全靠别人能得到答案的话就没有挑战性了,而且这样做出来的题目也就记不住了。一开始觉得妈妈太冷酷了,一道题让我费尽心思在那里想,苦恼又心烦。可慢慢地等我静下心来仔细一步步深入解题后,难题还是解出来了,这种战胜自己的感觉真是好极了。我想母狼紫岚当时也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吧,它要让它的狼崽们自己来赢得胜利。

当然母狼紫岚也有着对一代无限的`爱,为了下一代它失去了自己的伴侣,甚至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想到爱也会自然会想到妈妈的爱、爸爸的爱、亲人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好多好多,这些爱我的人她们照顾我、关心我、安慰我。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我的生活里永远都少不了图书的参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当然要属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了。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介绍介绍吧! 这本书讲述着在尕玛尔草原上一段段悲惨动人的故事。母狼紫岚在与猎狗机智斗勇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决定要把他们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当希望的蜡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一匹小狼崽刚出世就被冻死了;黑仔出去捕猎的时候,被老鹰叼走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捕兽夹,也死了;双毛在和狼王洛戛决斗时,牺牲了。

紫岚把最后的一线希望交给了媚媚,希望媚媚生出的孩子可以成为狼王,为了让她顺利生出小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而付出一切,在必要的时刻甚至可以食子、杀子。

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一位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地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学习。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她们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来保护我们,不让我们受到任何伤害。但是我们是否珍惜过母亲对我们的爱呢?有时候她会打你,或者骂你几句,这都是母亲对我们的爱,只要你用心去体会、去理解、去发现。便会知道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可怜天下父母心,动物也不例外,正如沈石溪写的《狼王梦》里那只血洒碧空的母狼——紫岚。

母狼紫岚身上的狼毛是罕见的深紫色,腹部纯白,它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雾岚。大公狼黑桑体毛漆黑发亮,体格魁梧,头脑聪慧。它的野心就是当狼王,但后来却死于非命。紫岚继承了黑桑的野心,它一定要让自己的下一代成为狼王!

于是,为了培养狼王,它只能偏心最有潜力的黑仔,但泛滥的母爱反而害了黑仔。胆子越来越大的黑仔过早地跨出了洞穴,走进严酷的丛林,结果成了金雕的美食。失去了黑仔,它又把愿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为了让蓝魂儿成为勇者,它对受了欺负的蓝魂儿又咬又揍,而且不给食物。蓝魂儿终于完全按照它的设计成长起来了,蓝魂儿不但成了同辈幼狼的头领,而且连成年的大公狼也对它刮目相看,眼看蓝魂儿即将实现它的梦想,成为狼王,但却被猎人的捕兽夹捉住。它只能心如刀绞,用狼牙把蓝魄儿的腰咬成两截。

现在,只能轮到窝囊废的双毛来实现黑桑的遗愿了。为了让双毛脱胎换骨重新做狼,它对双毛实行无情的暴力统治,甚至用逼喝狼尿的手段来唤醒双毛的自尊,自尊被唤醒了,但紫岚自己却折断了一条前腿,成了跛脚狼。双毛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但心中抹不去的自卑,还是让它死在了洛戛的爪下。

作为母亲的紫岚,耗费了全身的心血,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最后,它用残存的最后一点生命,与金雕搏斗,血洒碧空。

紫岚的命运太不幸了!但它的不幸是金雕、猎人、洛戛造成的吗?我认为它是被自己的狼王梦害的,要是它没有把自己的狼王梦强加给孩子,它的孩子就不会一个个惨死,自己也不会血洒碧空!

紫岚是伟大的母亲吗?它的孩子不当狼王又如何?

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于厌恶。当我读了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后,使我更客观更全面了解了狼。

《狼王梦》里面的母亲紫岚,一心想把三只狼儿培养成一代狼王,不惜付出一切,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残酷的现实中,三只狼儿都死了。紫岚妈妈的狼王梦终于破灭。虽然紫岚没有获得成功,但它的竟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在狼的世界里,你不努力,就会被其它狼瞧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因此母狼就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想实现丈夫的狼王梦。

文中有件事让我印象深刻,紫岚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狼毛差点给初夏灼热的阳光烤焦……

读到这里,我很惊讶,为什么紫岚会让自己的狼儿如此的屈辱,那是自己的心头肉呀!为什么紫岚能很下心来。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我疑不解。看到后面,我才发现紫岚不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在狼道上,如果不提高自己,不于别人竞争,受点磨练,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狼王梦呢?

对于“学会竞争”,我也有深深体会。在三年级时,我的成绩平时测试属于中等。外婆“狠铁不成钢”,经常苦口婆心地说,让我要争气,可我就没有敢于和别人竟争的勇气。为了激发我的斗志,外婆在期末给我补习,把所有平时考试的错题抄下来,让我一遍遍地做,不懂的地方给我讲解,功夫不负有心人,期末测试,成绩不错。

母狼妈妈和我的外婆的做法虽然不同,但是目的是一致的,要学会挑战,学会竞争。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杀搏斗后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死了,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永远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无奈地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死在金雕的爪下,心中充满了遗憾的离开了世间。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甚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狼儿在搏斗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的碎尸万段,也不帮它。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来回报父母,反而要撕咬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对狼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因为狼的世界竞争是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优胜劣汰的世界里生存下来,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至于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动物的世界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凶恶的狼。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女儿而与狡猾可怕的金雕搏斗,表现出母爱最伟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

在翻开这本《狼王梦》前,我一直对用两足或四足行走的动物怀有歧视之心。为自己是个有手有脚,有头脑的人感到自豪。当我看到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时,不由得想:难道我们强大的拥有无穷智慧的人类没有什么实际可以被描写被歌颂了吗?为什么要描写那些低级没有“文明概念”的动物们呢?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书。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想把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他只有寄希望于狼孙。并为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对狼改变了态度。没错,狼凶恶、狠毒嗜血成性。但在严酷的自然法则下。她们别无他法。就例如有狼吃奶的野蛮来讲,人有温情狼也有,但摆在狼面前的“生存问题”固然比温情重要。想到这里。我又想到我们—文明的人类。是的,我们进化了,我们有思想,有能力。从茹毛饮血、刀耕火种到鸿雁传书,马上相逢,再到电子游戏,抹去亲情,这,就是“文明的进化”吗?如果我们“高级的人类”能够被手中方寸屏幕剥夺奇亲情,那么为何不会到茹毛饮血的时代呢?

我们不需要再茹毛饮血,因为我们“征服”了自然法则,我们不需要再鸿雁传书,因为我们“拥有”信息世界。但是,我们需要放下手机,离开电脑,去感受自己身处的时代的幸福,去反思,那辈祖先自豪记载历史书上的“进化史”……让动物撕开我们“文明”,让动物重教我们亲情。

这几天,我又读了一遍那本书—狼王梦。这本书我一共看了三遍,在我读过众多的书中,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

狼王梦和狼种这两个故事构成了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有感受的,就是狼王梦。它讲诉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母狼紫岚和公狼黑桑是伴侣,强壮而极具智慧的黑桑对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现任狼王洛戛极为不满,便与紫岚共同制造了一个阴谋。谁知,黑桑竟在一片名叫鬼谷的洼地被野猪刺穿了头颅!壮志未酬的黑桑,什么都没留下,只留下了紫岚肚里的几只狼崽。紫岚便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代,不想儿子都先后死去。紫岚悲痛万分,后来被女儿赶出家门,却在栖身之地的门口看见吃掉她心爱狼儿的老雕!它复仇读后感之意涌上心头,更是为了女儿的后代降成长,当上顶天立地的狼王!它与老雕殊死搏斗,最后与老雕同归于尽。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总是对母爱发出赞叹,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有着强烈的母爱!紫岚是狼族,也有着它独特的母爱。紫岚希望狼儿茁壮成长,未来成为狼王。虽然没有实现梦想,可是它把希望寄托给了下一代。

这又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母亲,她们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倾注了极大的心血,不仅注重我们学习上的进步,而且还对我们的品德、素质等严格要求。即使我们遇到了波折,她们也从不放弃我们,总是鼓励我们要有信心,并陪伴我们战胜困难。

这本书让我深深领悟了伟大的母爱,母亲为了我们付出了所有,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报答她们吧!

读完《狼王梦》,使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如果不是人类的杀戮,狼怎么会恨人类;如果不是人类把狼逼到绝境,狼怎么会拼死反抗,从而落得“食人狼”的称号,从而被赶尽杀绝;如果不是受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支配,狼怎么会残忍?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它为了让自己的狼儿当上狼王,对狼儿黑仔过早踏入丛林置之不理,还加以鼓励。虽然紫岚出于母性的担心,把领地里的石洞都看了一遍,但是它却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危险,最终不明事理的黑仔被金雕抓走。

紫岚又把目光看向了蓝魂儿,懵懵懂懂的蓝魂儿经过狼母的教训和半个冬天的磨练提前成熟了。蓝魂儿果然厉害,仅仅半岁就猎杀成年狗熊!但是因为经验不足,从而死在捕兽夹下。

紫岚又把目光投向了从小受两个哥哥欺负而自卑的双毛,紫岚用一生的青春为赌,想掰正双毛那扭曲的心灵,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紫岚最后的狼女媚媚怀上了自己的狼孙,紫岚为了保护狼孙;也为了不想让媚媚重尝丧子之痛这杯苦酒;也为了为黑仔报仇,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

母爱是伟大的,紫岚的一生扮演过慈母,也扮演过严母;为了让狼儿有出息,紫岚也残忍过,但最终也是为了狼儿与金雕同归于尽。

爱,不是空泛的议论,不是靠理念就能树立、考逻辑就能萌生;爱,是一种感情的运动,是一种付出与获得的双向交流。是伟大的母爱,让紫岚收起舐犊之情,只是为了让狼儿今后过得好;是伟大的母爱,让紫岚甘愿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狼儿的幸福。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其中的一篇著作,名字是:《狼王梦》。这本书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的名字叫《狼王梦》,是一只母狼培育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事;第二个故事的名字叫,《狼种》,是一只狼狗在马戏团里的事。我就先讲第一个故事吧。

《狼王梦》讲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分娩出五匹小狼,由于那时它不在洞中,所以它要把小狼们送回家,它一路狂奔,但是还是把一只小狼冻死了,它为了让其他的狼崽活下去,只好狠下心来吃掉了刚死去的小狼崽。它的老公叫黑桑,唯一的遗愿是当上狼王,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它先把希望寄托在最像老公的黑仔身上,但最终一只金雕把它吃掉了;紫岚痛不欲生,但是它没有灰心,又开始培养蓝顶,可是最终蓝顶也被捕兽器夹到了;它最后开始锻炼双毛,可双毛却在大战中输给了狼王,它最终为了保护仅有的女儿失去了生命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感动,这只叫紫岚的母狼每一次都费尽心思的辅导自己的孩子,一次也不放弃,不停得为孩子奔波,知道最后的死亡也是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天天早早的起床送我上学,很晚还辅导我的学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辛劳的为我付出,我一定要按照妈妈的要求,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狼王”,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残酷而又冷血的狼,这是一个和母爱和梦想有关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野猪獠牙下的丈夫黑桑的遗愿,不牺一切代价把狼崽陪养成狼王。

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黑仔被金雕无情的吞噬;蓝魂儿被兽夹夹住紫岚被迫咬断蓝魂儿的脖子;双毛在与狼王对战既将胜利之时,一位狼王吼叫诱发了他的自卑感,从而失去了生命。最后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正当媚媚的狼崽金雕盯上时,它挺身而出与金雕同归与乱石滩。

书中狼的生存法则仍然让我记忆犹新。紫岚,在必要时,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和猎狗的折磨和屈辱,为了维护狼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亲身孩子的喉管,甚至还眼睁睁地看着双毛在狼王争夺中撕杀受伤,最后死去,被饥饿的狼群撕成碎片,成了狼群的腑中之食,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一样十分的孝顺的回报父母,是将父母当佣人对待,甚至可以杀掉它们。因为对狼的生存法则来说,只要勇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狼群中顶天立地的狼王!

虽然对我们人而言,狼的生存法则实在太残忍了一点。但是再残酷而又冷血的狼也有感情,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了狼王,宁可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寻找下一个伴侣。只到最后,紫岚为了它的子孙平安无事与大金雕同归于尽,永远的留在了乱石滩。表现出了只有母亲才拥有的一面无私,这一点和人类十分相似。

读了《狼王梦》我受益非浅,让我了解到了狼并非是残酷而又冷血的动物。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沈石溪的《狼王梦》。在很多人的印象里,狼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狼也有它团结协作和母性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笔下描绘出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在丈夫去世后,希望丈夫的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实现。她呕心沥血,历经了千辛万苦独自抚养四匹小狼。可是正当她的愿望快要实现的时候,美梦又一个个的破灭:头狼黑仔死于金雕的口中;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的手中;小狼双毛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占了下风,最终惨死在狼王口下。就是这般紫岚也没有气馁,她用生命保护了女儿媚媚的狼崽,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它的狼孙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却自己的心愿。

读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一个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成才所付出的艰辛和不易。这何尝不是人类母亲的演绎,望子成龙成为天下母亲的所望。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为了使我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成为一个优秀的学生,煞费苦心的把我送到离家远的学校学习。每天四趟的接送我上下学。她还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和爱好,陪我学习我喜欢的各项特能,当我生活中无话不说的好友。教会我生活中如何和别人相处。当我受挫时,总是安慰我鼓励我。使我重拾信心!我所有的进步、成长都和妈妈密不可分。

从古至今,有多少名人歌颂母爱的伟大。正因母爱是一团火焰,她的燃烧让世间拥有了无尽的温暖,怎能不让人歌颂?

母爱无价,母爱无言。是呀!无人不知不晓。但很少有人知道或感受过狼的母爱。读《狼王梦》一书,才让我发现,狼的母爱原来也如此恩重如山。

此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作者用他非凡的想象力塑造了紫岚——这匹伟大的狼妈妈。她的伴侣叫黑桑。就在紫岚即将分娩之时,老伴却暴死鬼谷。又在一次与狗惊心动魄的战斗中她生下了蓝魂儿、双毛、黑仔和媚媚四只小狼仔。紫岚偏爱黑仔,却天有不测风云,黑仔惨死在大雕的嘴下。她又把希望寄托给蓝魂儿,可他不久被猎人所杀。此时,双毛则变得十分凶猛,可也在与狼王洛戛的战斗中变成了一堆白骨。痛失了一个又一个爱子,紫岚的精神已崩溃。但爱子之心使她重新振作,她要报仇,她勇敢地与大雕决斗,最终相互同归于尽。

读此书,我深深地被狼妈妈的伟大所感动。她一生经历曲折和危险,因爱子之心不惜牺牲自己,虽然她没有培养出狼王,但她充满着对子女的爱和希望,对生活的情感和未来的追求。相信她的女儿娓娓一定会继续母亲的路勇往直前,将来一定会培养出真正的狼王。故事印证了,母爱如微弱的烛光,照亮我们生命的黎明;母爱如隐身的神明,保佑我们一生的幸福;母爱如旱地的清泉,滋润我们饥渴的身躯;母爱如海岸的灯塔,指引我们前行的方向。

阅毕全文,使我想起有首歌叫《世上只有妈妈好》,有首诗叫《游子吟》,都是对母爱的真情表白。《狼王梦》告诉我们:人的一生在世上所有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于母爱。它启迪我们:学会品味母爱,珍惜母爱,努力学习、工作,人生会在母爱的呵护下变得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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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道教系列条目 基本教义 道,德,三清,修炼 重要人物 老子, 庄子, 张道陵 张角,葛洪,陈抟,王重阳 道教神仙 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 玉皇大帝,西王母,八仙 道教宗派 正一道,全真道 道教典籍 《道德经》,《南华经》 洞天福地 十洲三岛,十大洞天 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 维基主题:宗教 太极图道教是在中国形成并传播的一种多神宗教,在中国古代影响仅次于佛教。道教被认为是和儒教和佛教一起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道教以道作为其追求目标,道教因此而得名。道教是在中国古代道家思想理论的基础上吸收神仙方术、民间鬼神崇拜观念和巫术活动而形成。它主张清静无为,长生不老,得道成仙。 目录 [隐藏] 1 概论 2 教理和教义 3 历史 渊源 发展历程 近现代的道教 4 道教神仙 5 戒律 6 道术 7 主要典籍 8 教派 9 道教活动 10 道教文化 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11 道教与道家 12 道教与其他宗教的不同 13 道教与佛教的关系 14 参考文献 15 参看 16 外部链接 [编辑] 概论 在中国历史上,“道教”一词最初的意思是指以“道”来教化的各种理论学说和实践方法。诸子百家中许多人都曾经以“道”来称呼自己的理论和方法。儒家、墨家、道家、阴阳家甚至佛教都曾经由于各种原因自称或被认为是“道教”。儒家最早使用“道教”一词,将先王之道和孔子的理论称为“道教”。佛教刚刚传入中国时,把“菩提”翻译成“道”,因此也被称为“道教”。而到了东汉末年出现了五斗米道,自称为“道教”,取“以善道教化”之意。自此,其他各家为了以示区别,也就不再以“道教”自称,而成为五斗米道的专称。 现在所说的道教,是指在中国古代宗教信仰的基础上,承袭了方仙道、黄老道等一些宗教观念和修持方法,逐步形成的,以“道”作为最高信仰,奉老子为教主,以老子的《道德经》为主要经典,追求修炼成为神仙的一种的宗教。 [编辑] 教理和教义 道教从创教之初,就以老子的《道德经》为根本经典,将其中“道”和“德”作为基本的信仰。道教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和主宰,无所不在,无所不包,万物都是从“道”演化而来的。而“德”则是“道”的体现。 道教以太上老君为教主,也就是老子。此外道教的至尊天神在道经中还有其他说法,一是尊玉清元始天尊为最高天神,二是以上清灵宝天尊为最高天神,三是以太清道德天尊为最高天神。后来又演变成三位一体的老子一气化三清。 道教重生恶死,追求长生不老,认为人的生命可以自己做主,而不用听命于天。认为人只要善于修道养生,就可以长生不老,得道成仙。因此也就产生了许多修炼方法:炼丹、服食、吐纳、胎息、按摩、导引、房中、辟谷、存想、服符和诵经。 道教神学与道家思想未必切合,尤须深详;其间异同,颇值玩味。然道教既祖称老、庄,奉《老子》、《庄子》为经典,毕竟吸收继承了老、庄思想的大量内容。此外,它也受到了《易》以及阴阳家的影响。 [编辑] 历史 参看道教历史 [编辑] 渊源 道教虽奉老子为祖师,但其主张与老子、庄子的思想并不完全一致,而更多得益于汉初盛行的以老子之名言修道养寿的黄老道。道教的另一渊源是始于战国、盛于秦汉的方仙道。此外,亦可遥追殷商的鬼神崇拜。 道教在其逐渐形成过程中,与当时正进入中国的佛教的互动(佛教对道教的影响以及道家对佛教中国化的影响),也很值得注意。 [编辑] 发展历程 道教的发展一般分为汉魏两晋的起源时期、唐宋的兴盛、元明期间全真教的出现和清以后衰落四个时期。 道教的形成是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作为道教最终形成的两个标志性事件,一是《太平经》的流传,一是张道陵的五斗米道。东汉顺帝时(126年-144年),于吉、宫崇所传的《太平清领书》(即后来所谓《太平经》)出世,得到广泛传播。到东汉灵帝时,张角奉《太平清领书》传教,号为太平道,自称大贤良师,信徒遍布天下九州,已是颇有影响。后来黄巾起义失败,太平道日趋衰微。同样是在东汉顺帝时,张陵学道于蜀郡鹄鸣山,招徒传教,信道者出米五斗,故称五斗米道。其孙张鲁保据汉中多年,后又与最高统治当局合作,使得五斗米道的影响从西南一隅播于海内,遂为道教正宗。 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炼丹术的盛行和相关理论的深化,道教获得了很大发展。同时道教也吸取了当时风行的玄学,丰富了自己的理论。东晋建武元年,葛洪对战国以来的神仙家理论进行了系统地论述,著作了《抱朴子》,是道教理论的第一次系统化,丰富了道教的思想内容。南北朝时,寇谦之在北魏太武帝支持下建立了“北天师道”,陆修静建立了“南天师道”。 到了唐宋,唐高祖李渊认老子李耳为祖先,宋真宗、宋徽宗也极其崇信道教,道教因而备受尊崇,成为国教。此时出现了茅山、阁皂等派别,天师道也重新兴起。在理论方面,陈抟、张伯端等人阐述的内丹学说极为盛行。 金朝时,在北方出现了王重阳创导的全真道。后来,王重阳的弟子丘处机为蒙古成吉思汗讲道,颇受信赖,并被元朝统治者授予主管天下道教的权力。而同时,为应对全真道的迅速崛起,原龙虎山天师道、茅山上清派、阁皂山灵宝派合并为正一道,尊张天师为正一教主,从而正式形成了道教北有全真、南有正一两大派别的格局。 明代时,永乐帝朱棣自诩为真武大帝的化身,而对祭祀真武的张三丰及其武当派大力扶持。此时,道教依然在中国的各种宗教中占据着主导的地位。 清代开始,满族统治者信奉藏传佛教,并压制主要为汉族人信仰的道教。道教从此走向了衰落。 [编辑] 近现代的道教 明清以后,道教基本已经停止了发展。进入近现代社会以后,道教更是衰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中国政府新的宗教政策的执行,以前的一些道教的清规戒律由于和现行法律抵触而作废。1957年,成立了中国道教协会,管理中国道教内部的事务。到文化大革命时期,道教同中国其他的宗教一样经受了一场浩劫。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道教才开始恢复正常的宗教活动。 [编辑] 道教神仙 参看道教神仙 大英博物馆藏道教人物像道教是一个多神教,最高的神是由道衍化的三清尊神,即元始天尊、灵宝天尊和道德天尊,其中道德天尊即是太上老君。另外道教按照人间的秩序创造了天廷及其皇帝玉皇大帝和一系列官员,吸收了佛教地狱和海中世界的概念,作为天廷的附属,也创造了阎罗殿和水晶宫的一系列神仙官员,再加上地方神仙系列如四值功曹、山神、城隍、土地、灶王等。还吸收了众多中国古代神话中的西王母、八仙等作为天廷秩序之外的“散仙”。所以道教的神仙众多,还随时可以吸收地方百姓创造的任何神仙以及崇拜的名人,如妈祖、关帝等都可以纳入道教的神仙系统。但一般宫观只供奉三清神像,其他的神可以建立自己的庙宇。 此外,道教认为人身也是一个小天地,因此人身上的各种器官,例如毛发、五官等等也都有神灵驻守。而且还有相应的修持方法。 [编辑] 戒律 道教戒律是一些约束道士思想言行的准则。道教的戒律依照不同的教派,有着不同的内容。一般说来,全真派的戒律严于符箓派。戒律的内容主要有不得杀生,不得喝酒吃肉,不得偷盗,不得邪淫等。戒律是教徒必须遵守的,而且必须有一个受戒仪式一名道士才能算作教徒。根据规则的严紧程度, 戒律可以分成上品戒,中品戒,下品戒。根据节律的多少有“三戒”、“五戒”、“八戒”、“十戒”、“老君二十七戒”等。 除戒律外,还有道教清规,就是道士犯戒以后的处罚手段。具体条例派别不同则规定也不同。 道教的戒律,在吸取了佛教的一些内容和儒家三纲五常等要求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自己特有的内容。道教的清规戒律也是随时事的变化而变化的,当与政权的法律相冲突时,会进行适当的调整。 [编辑] 道术 《抱朴子》中所载的老君入山符,认为使用它可以避开鬼怪野兽道教的宗教活动十分庞杂,主要分两大类,道士的自身修行(称为道术)和道教仪式,内容包括道教经法、忏法、斋、醮、符咒、禁咒、隐遁、乘蹻、驱邪、伏魔、降妖、消灾、祈禳、房中术、神仙术、辟谷、风水堪舆、占卜等。 道士的自身修行成为道术,包括内丹,外丹,服食,房中等内容。外丹是指烧炼丹砂铅汞等矿物以及药物,制作能够使人长生不了的丹丸。现代科学认为这些丹药大多有毒,古人也有很多服食致死的例子,所以后来道教也认识到由于内丹服食和配制的方法较难掌握分寸,所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而后世转向较为保险的内丹修炼。外丹也被认为是现代化学的先驱。 内丹则是指通过行气,导引,呼吸吐纳,在身体里炼丹以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外丹和内丹的用语相同,但是所指代的含义完全不同,比如把人体比喻为烧炼丹丸的炉鼎,不过理论上还是具有相通性。古时炼丹术的传授大多师徒相承,口口相授,外人很难了解。 此外道教还有许多道术。例如内观、守静、存思、辟谷等多种。这些现代多归为气功。另外,全真道的道教徒许多都习武术。中医理论亦源自道教。 道教的仪式统称为“斋醮科仪”,斋是清洁的意思,醮是指祈祷,又称为道场。 道教祭祀神仙,由于认为神仙清静洁高,因此祭祀前需要沐浴更衣,不喝酒吃荤,进行斋戒。进行祭祀活动称为“醮”,道教在发展过程中吸取了许多佛教的内容,名目繁多。道教认为通过这些仪式可以去灾求福。占卜也是道术的一部分,包括卜卦、抽签、测字等。此外,道教很有特色的是使用符、箓。符是用朱砂画在黄纸上的一些符号,道教认为可以用来治病,而箓则被认为可以驱使天神。另外道教认为口念禁咒可以治病驱使鬼神,赶走野兽。这些主要都是正一道的法术。 [编辑] 主要典籍 参看道经 道教奉老子的《道德经》、庄子的《南华经》为最重要的两部经典。另外,道教模仿佛教的大藏经创制了道藏,收集历代道家著作,不仅包括哲学和道家理论,而且包括炼丹、养生、治病、气功等方面的著作。主要有《正统道藏》、《道藏辑要》、《万历续道藏》等,现仅存明代《正统道藏》流传,其它版本已失传,现存历代道教经典多收录于此。道教的经书数量非常庞大,各派的主要经典也各不相同。 《周易参同契》是最早的丹经,称为丹经之祖,此外《抱朴子》也是道教丹鼎派的基本经典。《太平经》和《老子想尔注》也是道教早期的主要经典。《黄庭经》和《上清大洞真经》则是上清经箓派的主要经典,茅山派也非常重之。《度人经》和《三皇文》则是灵宝派和三皇派的主要经典。《阴符经》和《常清静经》也是道教两部非常重要的经书,是道士必须诵习的经书。此外,《玉皇经》和《心印妙经》也是道教徒的日常功课之一。 道教南宗正一派虽然以符箓、斋醮、科仪为主,但北宋以后也主张三教一理,修炼内丹,出现了《悟真经》、《金丹四百字》等经典。道教北宗全真派更主张三教合一,炼气全神,明心见性,兼融释儒,以《道德经》、《孝经》和《般若心经》三家经典为主,提倡“孝谨纯一,敦厚朴素”。 [编辑] 教派 参看道派 泰山上的一位道士从修行方式上来说道教主要分为两个派别--符箓派和丹鼎派。前者主张以符咒等方术治病驱鬼,后者主张炼金丹求仙,分外丹与内丹二脉。 道教的分派,一般认为是开始于宋、元。道教历史上比较有影响的有5个大派: 正一道:下面又分有灵宝派,正一派、净明派 全真道:又有南宗和北宗之分。支派也有很多,如龙门派,遇仙派,南无派,随山派,嵛山派,华山派,清静派等。 真大道教:金朝时创立,元朝以后逐渐衰微。 太一道:金朝时创立,元末以后逐渐衰微。 净明道:南宋时创建,明朝以后衰微 明朝以后,道教分为正一道和全真道两大派别,其他宗派全部归纳到这两个宗派之下。现在北京的白云观藏有《诸真宗派总簿》,所列道派共有86家,实际上只有80家。 正一道:正一道即东汉末年的五斗米道,后更名为天师道,正一道。其道士可以在家修行,不戒荤腥,可婚娶生子。其道观,一般被称作为“子孙庙”。 全真道:全真道兴盛于金元时代,是宋元新道派中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派。代表人物王重阳,丘处机。全真道讲求清修,其道士必须出家、吃素。其道观,一般被称作为“十方丛林”。 [编辑] 道教活动 道教的活动主要在宫观内进行。宫观可以分为两种: 子孙庙:庙产由庙主私有,师徒相传,一般规模不大。 十方丛林:庙产属于道教徒或者某个道派公有,凡是道教徒都可以在这里通过一定的手续挂单居留。一般规模较大。十方丛林可以传戒,但是不能收徒弟。 另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子孙丛林”,是两者的混合物。一般都是从子孙庙发展过来的。 此外正一道的宫观和全真道的宫观在制度和日常活动上也是不一样的,二者一般不混杂。 [编辑] 道教文化 道教对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哲学、文学、艺术、音乐、绘画、建筑、医学、药物学、养生学、气功、化学、武术、天文学、地理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此外,它对于华人的思维方式、伦理、道德、民俗、民族关系、民族心理、民族性格等各方面也有很深的影响。 [编辑] 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道教对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道教中一些宗派都师徒相传一些武术和气功,例如武术中很出名的武当派,据说就是武当山上的许多道士传承的武术。道教的武术也和许多武术不同,讲究圆柔、后发制人,充分体现了道教的教理。其中像太极拳这样的简单武术套路,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日常健身活动。道教气功也是中国气功中的一大流派,全真道的修炼方法基本上就是气功,对气功的探索和发展,其贡献很大。 道教的养生术还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传统医学《黄帝内经》中经络学等方面内容。 此外,许多道教徒研习医术,对于中医学发展颇有贡献,如葛洪、陶弘景等人,于中医药皆有所建树。 道教的炼丹术对火药的发明有着重要的影响。 唐代的大诗人李白受道教影响很深,他曾经游历各地,求仙访道,甚至炼过丹、受过道箓,可以说是位虔诚的道教徒。这段经历给他的个性、诗歌创作乃至一生的际遇都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李白受召入长安,受到唐玄宗等许多的道士和信仰道教朋友的推荐。寻仙过程中,他游遍五岳,给他带来大量的素材。他的诗歌中也常常出现“仙人”、“羽化”等意念。 中国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虽然讲述的是佛教徒唐僧等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但全书中使用了大量道教专有的概念如心猿、意马、姹女、元神等,还构筑了一个以玉皇大帝为核心的道教神祉、神官系统。书中也出现了很多道教人物和魔怪,不过多为反面角色。 而完全以道教为核心的最著名小说则要数《封神演义》了。书中讲述的商周战争,其实质就是道教的两个派别阐教和截教的斗争。书中出现的各色仙神和宝物等,也全属于道教系统。 [编辑] 道教与道家 “道家”与“道教”二词,常被不加区别地使用。从历史来看,这两个词指称过很多不同的内容,也曾混为一谈;现在也仍然有人主张将二者等同起来。然而,如果将道家理解为由老子、庄子开创,并在魏晋被重新发明的哲学思想流派,将道教理解为于两汉逐渐形成,后又有若干发展分化的宗教,那么,虽然道教在理论上汲取了道家思想的大量因素,甚至奉老子为教主,但是二者还是不能混为一谈,也不能说道教理论就是道家思想。道教作为一种宗教,有其神仙崇拜与信仰,有教徒与组织,有一系列的宗教仪式与活动,其主要派别的传承是大致清楚的。道家作为一个哲学思想流派,其思想流变与代表人物应是它被解说时最重要的内容;魏晋之后道家思想的传承流变,现在看来还是模糊而难以说清的,但它对历代学者文人的影响却仍是依稀可辨的;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狭义的“道家”指的就是先秦时代以老子、庄子为主要代表人物的哲学思想流派。 道教神学与道家思想的异同,确实一言难尽。试举一例:道教所谓长生不老,成仙通神,老、庄并未言及,也不能视为老、庄思想的合理的引申,甚至可以说,与自然之道亦不无悖逆。 [编辑] 道教与其他宗教的不同 道教的理想世界不同于佛教的极乐世界,也不同于基督教的天堂。道教的理想世界有两种,一种是世俗的,一种是宗教的。世俗的理想世界在《太平经》中讲的很明白,希望世界成为一个公平、和平的世界,没有灾祸、没有战争。而宗教的理想世界则是“仙境”,道教追求得到成仙,这样就能超脱生死,在仙境中过仙人的生活。不同于其它宗教的是,道教并不认为人死后才能到达仙境,而是认为人的形体通过一些形式的锻炼可以长生不死,成仙以后也可以一样生活在普通人的世界里,作“活神仙”,也可以到仙境中去生活。但是由于达到成仙的境界非常不容易,因此后来才出现了“尸解”等方式。而且所说的仙境,大多数也是处于现实当中,例如所谓的“洞天福地”中很多就是中国一些风景秀丽的地方。 大多数的宗教教义认为人生充满了不幸或者罪孽,认为死后灵魂才有可能得救。然而道教却认为生活在世界上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死亡才是痛苦的,因而道教追求的是长生不死。也因此有许多养生的方法,例如气功等在道教得到了发扬。 许多宗教都认为人的寿命是不能改变的,然而道教去不这样认为,有一句话“我命在我,不在于天”就是出自道教的《西升经》。另外,道教作为一个多神教,相信万物有灵,甚至人体的各种器官都有神灵。 [编辑] 道教与佛教的关系 道教和佛教作为中国的主要宗教,两者在相互斗争中互相吸收,使其更适用中国的本土文化的需要。 [编辑] 参考文献 李纪兵,《富国律》——三十年内国家成王称富之规律法律》,天马图书有限公司出版,2004年, ISBN 962-450-844-5 李纪兵,《道德经李家注解》 唐大潮,中国道教简史,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 ISBN 7-80123-229-1 丁培仁,道教典籍百问,《宗教文化丛书》,今日中国出版社,1996年,ISBN 7-5072-0409-x 李养正,道教基本知识,中国道教协会编印(非正式出版物),1985年 南怀瑾,道家、密宗与东方神秘学,中国世界语出版社,1994年, ISBN 7-5052-0203-0 [编辑] 参看 道教历代龙虎山天师列表 道教音乐 道教人物列表 道教全国重点宫观 洞天福地 中国宗教 [编辑] 外部链接 您可以在维基共享资源中查找与此条目相关的多媒体资源: 道教 中国道家网站索引 道教学术资讯网 中国道教协会 中国道教 Taoist Studies in the World Wide 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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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音乐特色与流派由于明清社会已经具有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萌芽,市民阶层日益壮大,音乐文化的发展更具有世俗化的特点明代的民间小曲内容丰富,虽然良莠不齐,但其影响之广,已经达到“不问男女”,“人人习之”的程度。 由此,私人收集编辑,刊刻小曲成风,而且从民歌小曲到唱本,戏文,琴曲均有私人刊本问世。如冯梦龙编辑的《山歌》,朱权 编辑的最早的琴曲《神奇秘谱》等。 明清时期最突出的音乐特色可谓是异彩纷呈。其中南方的弹词,北方的鼓词,以及牌子曲,琴书, 道情类的说唱曲种更为重要。南方秀丽的弹词以苏州弹词影响最大。 在清代,苏州出现 了以陈遇乾为代表的苍凉雄劲的陈调;以马如飞为代表的爽直酣畅的马调;以俞秀山为 代表的秀丽柔婉的俞调这三个重要流派。以后又繁衍出许多新的流派。北方的鼓词以山东大鼓,冀中的木板大鼓、西河大鼓、京韵大鼓较为重要。 而牌子曲类的说唱有单弦,河南大调曲子等;琴书类说唱有山东琴书,四川扬琴等;道情类说唱有浙江道情,陕西 道情,湖北渔鼓等,少数民族也出现了一些说唱曲如蒙古说书、白族的大本曲。 明清时期歌舞音乐在各族人民中有较大的发展,如汉族的各种秧歌,维吾尔族的木卡姆,藏族的囊玛,壮族的铜鼓舞,傣族的孔雀舞,彝族的跳月,苗族的芦笙舞等等。以声腔的流布为特点,明清戏曲音乐出现了新的发展高峰。明初四大声腔有海盐、余姚、弋阳、昆山诸腔。 其中的昆山腔经由苏治毫的完善与发展,以曲调细腻流畅,发音讲究字头、字腹、字尾而赢得人们的喜爱。昆山腔又经过南北曲的汇流,形成了一时为戏曲之冠的昆剧。最早的昆剧剧目是明梁辰鱼的《浣纱记》,其余重要的剧目 如明汤显祖的《牡丹亭》、清洪升的《长生殿》等。 弋阳腔以其灵活多变的特点对各地 的方言小戏发生重要影响,使得各地小戏日益增多,如各种高腔戏。明末清初,北方以陕西西秦腔为代表的梆子腔得到很快的发展,它影响到山西的蒲州梆子、陕西的同州梆子、河北梆子、河南梆子。这种高亢、豪爽的梆子腔在北方各省经久不衰。晚清,由西皮和二黄两种基本曲调构成的皮黄腔,在北京初步形成,由此,产生了影响遍及全国的 京剧。 明清时期,器乐的发展表现为民间出现了多种器乐合奏的形式。如北京的智化寺管乐,河北吹歌,江南丝竹,十番锣鼓等等。明代的《平沙落雁》、清代的《流水》等琴 曲以及一批丰富的琴歌《阳关三叠》、《胡茄十八拍》等广为流传。 乐曲自元末明 初有《海青拿天鹅》以及《十面埋伏》等名曲问世,至清代还出现了华秋萍编辑的最早 的《 琶谱》。明代末叶,著名的乐律学家朱载育计算出十二平均律的相邻两个律(半 音)间的长度比值,精确到二十五位数字,这一律学上的成就在世界上是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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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胡九道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小说《大江大河》的人物形象分析参考文献有许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学术论文、书籍、期刊、报纸、网站、博客等。其中,学术论文是最权威的参考文献之一,可以从国家图书馆等渠道查询到。书籍可以从图书馆或网上购买。期刊、报纸可以在图书馆或电子数据库中检索到。网站和博客则需要谨慎筛选,选择权威可信的来源进行参考。对于《大江大河》的人物形象分析,参考文献的选择应当多角度、全面,既可以参考学术研究,也可以借鉴大众读物的分析与评论。

(一)论文名称论文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第一,名称要准确、规范。准确就是论文的名称要把论文研究的问题是什么,研究的对象是什么交待清楚,论文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第二,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二)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论文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论文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主要内容包括:⑴研究的有关背景(课题的提出):即根据什么、受什么启发而搞这项研究。⑵通过分析本地(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指出为什么要研究该课题,研究的价值,要解决的问题。(三)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文献综述)规范些应该有,如果是小课题可以省略。一般包括:掌握其研究的广度、深度、已取得的成果;寻找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从而确定本课题研究的平台(起点)、研究的特色或突破点。(四)论文研究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就是在宏观上应坚持什么方向,符合什么要求等,这个方向或要求可以是哲学、政治理论,也可以是政府的教育发展规划,也可以是有关研究问题的指导性意见等。(五)论文写作的目标论文写作的目标也就是课题最后要达到的具体目的,要解决哪些具体问题,也就是本论文研究要达到的预定目标:即本论文写作的目标定位,确定目标时要紧扣课题,用词要准确、精练、明了。常见存在问题是:不写研究目标;目标扣题不紧;目标用词不准确;目标定得过高, 对预定的目标没有进行研究或无法进行研究。(六)论文的基本内容研究内容要更具体、明确。并且一个目标可能要通过几方面的研究内容来实现,他们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大家在确定研究内容的时候,往往考虑的不是很具体,写出来的研究内容特别笼统、模糊,把写作的目的、意义当作研究内容。基本内容一般包括:⑴对论文名称的界说。应尽可能明确三点:研究的对象、研究的问题、研究的方法。⑵本论文写作有关的理论、名词、术语、概念的界说。(七)论文写作的方法具体的写作方法可从下面选定: 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经验总结法、 个案法、比较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等。(八)论文写作的步骤论文写作的步骤,也就是论文写作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论文写作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规定。课题研究的主要步骤和时间安排包括:整个研究拟分为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起止时间。

您好

[内容提要] :《儒林外史》客观公正地分析了社会众生相,精简典型地描绘了人生百态。其中的人物不仅是那个时代的人物,而且是人类世世代代都有的人物,只是不同地时代他们的游戏规则有所变化而已。本文将从胡老爹和匡超人这两个人物形象(一个是性格定型的世俗老人,一个是成长中的儒林青少)出发,去论证要客观对待小说中的人物的所作所为。

[关键词]:《儒林外史》;胡老爹;匡超人;客观评价

在《儒林外史》中,吴敬梓的笔触是不限于儒林的,“凡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于纸上,声态并作,使彼世相,如在目前”。①《儒林外史》是中国明清时期的一部《人间喜剧》。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尽管由于《儒林外史》风格的活泼与幽默,使它的文学价值不仅仅停留在写实主义上,但是如果我们将《儒林外史》当史书来读的话,或许更能客观地把握处在那种社会生活中的人物是怎样的一个状态,更能客观地评价小说中的人物形象。然而需要强调的,《儒林外史》中虽有“春秋”笔法,我们虽然可以把它当史书来读,但因为书中对崇高理想前景的暗淡描述,使作者自己的立场不能像孔子当年编《春秋》时那样坚定扎实、盛气凌人了。吴敬梓内心是一团难解之谜,他不写通俗小说中的英雄或恶霸,而取代以不明确的暧昧。中外文学史上少有作品在反讽上是如此暧昧不清,在作者用意上是如此难以琢磨。在中国文学里,没有一本书像《儒林外史》,在诠释上提出这么多问题。这些问题甚至不仅仅是一些时代性的问题,而往往在任何时代都会换着面目出现,所以就成了人类世世代代也摆脱不了的问题了。

“百代兴亡朝复暮,江风吹倒前朝树”,人生富贵功名,虽是身外之物,但自古及今,没有一个是看得透的!小说楔子里的王冕形象虽则是一个钦崎磊落之人,但没有一个读者不会认为作者心中的理想人物的确只是一种理想而已!而全书写得最热闹的大祭泰伯祠,最终也只是昨日淮河,成为追忆。贤人已去,其业无继,“这些古事,提起来令人伤感”。人怎样活着才是个标准呢?作者在怀疑困惑的同时也在寻找出路。作为作者代言人的杜少卿的形象,也只是作者反抗的一种形式,他也并非说杜少卿那样才是绝对的好。吴敬梓的“千秋快士”也不是指那种是非不分的糊涂虫:“但凡说是见过他家太老爷的,就是一条狗也是敬重的。”他只是以此种荒唐的写法否定现有的体制与世俗,把人们从这事实中警醒过来罢了。

我们来看作者心中的理想人物虞博士的一段话:三山门贤人饯别之际,虞博士对杜少卿说:“我本赤贫之士,在南京来做了六七年博士,每年积几两俸金,只挣三十担米的一块田。我此番去,或是部郎,或是州县,我多则做三年,少则做两年,再积些俸银,添得两担米,每年养着我们夫妻两个不得饿死就罢了。子孙们的事,我也不去管他。现今小儿读书之余,我教他学个医,可以糊口,我要做这官怎的?”此临别一番见肺见腑的话,很值得玩味。首先,他对于以主祭泰伯祠为象征的礼乐兵农理想只字未提,表明他对它深深失望;其次,一仍“真儒”本色,不故作清高之语,出仕乃迫于生计,从中亦可窥见苜蓿生涯之清苦;再次,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重新规划子女们今后的人生道路——学医,而不是沿袭父祖辈走过的学而优则仕的老路。主祭泰伯祠的虞育德时至此际却置礼乐于不顾,只提教子孙学医,这种取舍,不正表明虞育德这样的“真儒”在生活实践中的感受么?连虞育德这样的“名贤”也要扬弃充满浓郁的封建气息的“礼乐”而另寻生计,这对当时的广大士子不是大有启迪意义吗?

所以对于科举考试,他更是以一种“看穿了”的目光,淡然地看待其形式方法上的缺陷和士子们的种种作弊现象,与其管制之,不如听之任之,这种漠视、超脱的态度站得比平常人要高,当他以一种“开玩笑”“不当真”的态度对待的时候,自然产生一种幽默,这是一种豁达乐观的气度,而他以德化人的宽厚仁爱之心,也让我们了解到了他豁达乐观背后的无奈。在六堂合考中,尽管严查禁绝,但仍有考生作弊应试,“带了一篇刻的经文进去”。这个考生十分糊涂,居然将“这经义夹在卷子里,送上堂去”,被虞育德发现,连忙将它取出“藏在靴筒里”,又抽便悄悄还给这个考生。事后该生来谢,他却“推不认得”。武书问其何以要否认,他说:“读书人全要养其廉耻,他没奈何来谢我,我若再认这话,他就无容身之地了。”呜呼!如此宽厚的处事态度实在是虞博士“没奈何了”才这样做的!

作者对所谓偏正面人物的理想的怀疑,正是对他回归传统的道路的一种怀疑。他对自己的立场的不明确,是他面对所谓偏反面人物的时候,态度暧昧,使他内心的矛盾与疑问不能明确解答。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他只是把具体的事实用自己的风格写出来,以警醒世人,让世人自己去思考。他在小说中提出一个又一个问题,那种社会体制的千疮百孔若不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将会越来越荒诞下去。而在那种荒诞的社会里,人们的荒诞行为也应得到客观的评价,是社会给了他们太多荒诞的理由。我们将从胡老爹和匡超人这一老一少的事例中来说明这个问题。

胡老爹是一位可敬可爱的长者

胡老爹,作为《儒林外史》中的重要人物范进的配角,他的故事见于他的女婿范进中举的前前后后。广东南海人,在某集市上杀猪卖肉,人称胡屠户,晚辈中也有尊称他胡老爹的。在范进的故事中,他个性闪烁、夺目耀眼,给人印象最深。因他曾单手打过“文曲星”,又一把年纪了,这里我们就称他胡老爹吧。胡老爹先后登场三次,第一次出场是来为女婿考中秀才贺喜的,却全然没有一句美言赞许之词,满口的牢骚话语里,言辞带刺,字字钻心;第二次出场是范进向他借参加乡试的盘缠,把胡老爹从后场拉到前台来的,胡老爹非但没借给范进一文盘缠,反倒把女婿范进的相貌、才学数落了一番,甚至将范进中秀才、中举人的玄机都全数抖落出来;第三次出场是女婿范进中了举人,胡老爹前来贺喜,这次他的态度和前两次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把他的“举人老爷”和“贤婿”当“文曲星”来崇拜。

鉴于以上种种,在胡老爹的“个人档案”里历来就充斥了“粗俗市侩”、“投机善变”、“趋炎骄贱”、“鄙视贫贱”、“膜拜权贵”、“变色龙”等判词,尽管评论家对胡老爹的判词有失激烈,但是总体上还是一针见血有的放矢的,毕竟胡老爹以他出色的表演事实证实了这一切都是有的。然而生活在尊重个体、公正、权利的现代社会的我们这些文学读者,固然有大胆的阐发见解、甚至对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进行判别与裁决的权利,但也不能无视胡老爹是那个社会低层市民、一个很难摆脱世风习俗与偏见的寻常人这一“弱者”身份,特别是在对他的言行做出“判断”“评价”、或是予以道义上的谴责时,更应与之“对话”、“交流”,设身处地地体验他的生活境遇,了解他当时的所思,理解他当时的所为,在他无故遭指责、受委屈时,理应为他作合理申辩。我们申辩的结果认为,胡老爹虽然世俗,但是也算是一位可敬可爱的长者,从他嘴里吐出女婿的刺耳之辞,也并非无中生有。

首先,胡老爹对晚辈并无一丝恶意与坏心眼。范进才学有限、却不自知,对科举依然咬定科举不放松,得了“相公”,还盼着做“老爷”,不惜借盘缠也要去碰碰运气,胡老爹胸中对此是憋了一肚子怨气和怒气的。他生活在社会的低层,没有什么文化,说起话来是满嘴粗言,天生一幅直心肠,口直心快,肚子里没有弯弯道,当他看不惯女婿范进的所作所为时,“子不教父之过”的责任,使他不得不拿出长辈的架势,甚至采取刺耳的训斥与谩骂。“现世宝穷鬼”、“癫虾蟆想吃起大鹅屁”之言语虽然有点过激,但那种对晚辈的“爱之越切,恨之越深”、“恨铁不成钢”的焦虑心理,仍然是掩饰不住的。卧草堂回评说:“胡老爹之言未可厚非,其骂范进时,正是爱范进处,特其气质如此,是以立言如此耳。细观之,原无甚可恶也。”②我们从他主动替范进在自己行事里寻一个馆,赚些银子养家糊口这件事上,便能看出他的爱子之心,纵使他不是为范进着想,血脉相连的亲情使他割舍不下对自己女儿的关切。

其次,胡老爹不好高鹜远,很讲实际。为了维持生计,他以杀猪卖肉为业。多年来,起早贪黑靠双手挣钱,虽说他的经济收人比他的女婿范进要富裕些,可“一天杀一个猪,还赚不到钱把银子”,这对他来说挣钱确实不易。当范进向他借钱参加乡试时,他不借钱委实有他的道理与难处:范进考中的机会微乎其微,家境已经困窘至极,倘若此番科考再次不中,岂不如胡老爹所料,把钱往水里扔吗?把钱借给女婿往水里丢,他一家老小就得喝西北风了。倘若胡老爹很热心的借钱给范进去考试的话,那么对困守科举而不能自拔的范进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只会助长他的执着追求,这样下去,他的家境就更难想象了——白首穷经,却未搏得一第,生活困苦,落得个卖儿卖女的倪霜峰就是不中举范进的先例;也许范进的窘迫连倪霜峰都不及,毕竟倪霜峰还有五个儿子可卖,而范进则无一子一女可卖,难解燃眉之急。面对沉重的现实人生,范进是不会思考这些生存问题的,而生活在现实世界的胡老爹肯定会思考的,他便慢慢地养成了珍惜金钱的习惯,对此,人们大可不必对此说三道四,横加指责。

第三,胡老爹满怀喜悦地对待范进仕途上的每一次进步。范进中相公后,他“手里拿著一副大肠和一瓶酒”;中举人,他“领着烧汤的二汉,提著七八斤肉,四五千钱”,前来贺喜。中相公时,他对范进教导了一番,别时是“横披了衣服,挺著肚子去了。”中举人后,口口声声称“贤婿老爷”,“我自己觉得女儿像有些福气的,毕竟要嫁与个老爷”,“见女婿衣裳后襟滚皱了许多,一路低著头替他扯了几十回。”有论者指出:“范进中举后,胡老爹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以前骂范进为‘现世宝穷鬼’,现在是‘贤婿’、‘老爷’;以前说范进‘尖嘴猴腮’,现在则说‘城里头那张府、周府这些老爷,也没有我女婿这样一个体面的相貌。’我认为尽管胡老爹言语有前倨后恭之嫌,但他内心深处望子成龙、恨铁不成钢的那份情结一直没变。倘若我们把胡老爹的送贺礼、称贤婿视为世故,那是不客观的—— 别忘了,他是唯一一位两次前来贺喜的人。只是范进中举后,周边邻居一个个都兴奋异常,“有拿鸡蛋来的,有拿白酒来的,也有背了斗米来的,也有捉两只鸡来的。”无亲无故的张老爷送来了五十两银子,还另赠送房屋;有些人竟然自甘情愿地做奴仆、佣人,外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胡老爹自己的“乘龙快婿”“半子”中举呢?由此观之,范进中举人,成就了一场“显亲扬名,光宗耀祖”的事业,胡老爹的喜悦、满意之情溢于言表,自豪、爱抚之态表露于行为,绝非“势利”所致,而是“人情”常理之使然。纵使言行举止上有什么乖觉、前后判若两人之处,也不足为怪!

事实上,吴敬梓在塑造这一人物形象时,也是紧紧围绕八股功名和封建理学精神侄桔使多少人天良丧失、人性被扭曲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把胡老爹放在宽广的社会背景上来写,把胡老爹作为社会的有机分子来写,把胡老爹的灵魂放在世俗生活的漩涡中来写,多角度地展示了胡老爹个性化的性格内涵和独特的生活态度,表现了其生活思想的本真的一面。我们完全可以在《儒林外史》人物中,给胡老爹颁发一个最佳世俗长者奖,想他以前招来的声讨给他心灵造成的创伤些许会抹平一些吧。吴敬梓对胡老爹的态度与他在《儒林外史》中所持的“秉持公心,指摘时弊”整个态度是一致的,吴敬梓是一个公正的社会道德批判者、裁决者。正是由于《儒林外史》在对胡老爹如实描摹、严峻评判的过程中,做到了反映生活的深度与塑造形象的客观性的有机统一,进而拓展了作品反映现实的广度和深度。

匡迥是能够用情有时有度的“超人”

如果说胡老爹的例子还不够的话,我们再一步一步来看匡迥的人物形象。匡迥,号超人,浙江乐清县人,“自小也上过几年学,因家寒无力,读不成了”,只好跟着一个卖柴的客人学做生意,不想客人消折了本钱,他也就流落他乡,靠拆字碗饭吃。此时由马二先生将他引出,才22岁。好在拆字是从《易》衍生的,《易》是儒家的经典之一,所以拆字也好算是儒学的实践,何况他在拆字之余还读书不倦呢,尽管不是孔夫子的原著,但却还是没有离开儒学之名,甚至他所读的替圣人立言的八股文还是取功名最快的一条途径呢。所以马二先生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对他产生了好感,遂对其谆谆教导,进行思想洗礼,并且从物质上促使其很快踏上读八股求功名的科举正道。后来匡迥运气好,遇到李本瑛而进学,又经景兰江等西湖斗方名士的熏染,找到了出名的“终南捷径”,再经潘三好友进行调教和训练,在一次次的实践中成就为那个体制中的心应手的“儒生”。也许是他“内行克敦”的品行,“才气极好”的文章,让昔日老师李本瑛难以忘怀,于是再缔丝萝提拔到了京城做内廷教习。而当他在书中下场的时候还不足30岁。

对于一个农家子弟,短短几年内,年纪轻轻的就出人头地了,真的是当时很多年轻人的榜样啊,甚至在今天来说作榜样对待也不过份。但是历来评者对匡迥的判词都使他这个榜样不能做下去。说他“一步步走向堕落,他吹牛撒谎,停妻再娶,卖友求荣,忘恩负义,变成一个衣冠禽兽。”③我不打算对匡超人的人物形象做概括地分析,只想依据事实,针对评者对他有微词的地方作一一解释,进而说明,虽然匡超人在进步的道路上做过一些打上时代烙印的事情,但在大的原则上,他并没有卖友求荣,也没有忘恩负义,变成不孝子,他不是以损人利己的方式进步的,他没有堕落,他没有对不起自己的亲朋好友,他一直在自强不息地学习奋斗着。他深深地知道:“只有自强才能强人,只有自达才能达人”。他一直在心里念叨着:“只有我自己今天好起来了,明天,我才有能力回报我的亲友。” 匡迥能够用情有时有度,决非平俗之人所能及,所以号曰“超人”。下面我们分他和亲友的关系来看他的行为。

(一)匡超人与其父。起初匡迥流落杭州之际,对马二说及“在家有病”的父亲时,“那眼泪如豆子大掉下来”,十分伤心。返家之后,乃父病体衰弱,大小便不能下床,他就设法让其父“安安稳稳”地睡在床上“自在”地大小便。他还从饮食、医药方面精心护理,使得乃父形体之病渐有起色。与此同时他又积极采取措施清除乃父内心之病。三房里叔子强买房子,他要乃父放心:“爹!这些事都不要焦心——三房里来催,怕怎的!等我回他。”村头失火,他连续三次翻入屋中救出父母和嫂子,还有他卖豆腐办杂货店,无不显出了他的孝心与个人能力。以上孝行一直受到评者的称赞。当然,到他父亲去世之前,匡超人除上府考试二十多天而外,一直对病父尽孝到底的。等父亲安葬之后,“匡超人逢七便去坟上哭奠”,是可见其心的。所以,匡超人对其父的孝行没有可辩的。

(二)匡超人与其母。如果说匡迥对其父的孝行没什么可弹劾的话,他后来很少回家看母,却被好多评者判为“孝衰”。这其实是冤枉了匡超人。在因李本瑛的风波去杭州避险的两年中,匡超人未曾回家,这是可以理解而且不用解释的。后来得知“他老师因被参发审,审得参款都是虚情,依旧复任。未及数月,行取进京,授了给事中。”寄书说“要照看他”。宗师按临温州,匡超人从杭城归来应试。考完送过宗师未曾返家,依旧回省。有人对这有说法,其实这是很应然的事情。匡超人被取一等第一,得先办妥杭城事情,再“回乐清乡里去挂匾,竖旗杆”呀。杭城有他的妻子女儿,还有三两年来的家当,朋友圈子也在这里,但温州什么也没有,总不能只身回家吧。所以他到杭州之后,与潘三商议,“到织锦店里织了三件补服,自己一件,母亲一件,妻子一件。又在各书店里约了一个会,每店三两,各家又另外送了贺礼”,这些都是必须走的过程啊。后来之所以未回的了,因“正要择日回家”,潘三事发,故而又面临一场官司,逃避京城应该是上策。再后来,他考取教习,从京城回杭州“取结”,等取定了结之后,他有得回京城找差事做,因为生计大事的安定才是长远之计,以免夜长梦多。而对于母亲来说,她身子并未不适,又有匡迥兄嫂照顾,杂货店里老二也一直在放本钱,生意也足够一家子支销。儿子儿媳孙女都在跟前,不会孤独,即使想二儿子了,可有个儿子在外边拼事业,做母亲的也会从内心里支持他的!虽则曾经做得梦中与儿子不得相见,但这时匡超人才不到30岁,日后衣锦还乡是肯定的事,更不象有些论者说:“终此一生,他未曾再与乃母相聚。”④那样恶毒的断语。如果把匡超人以后的生活写进小说里了,作者对社会的抨击力度肯定会减弱,故而作者让匡超人早早下场了。在封建社会中,当匡超人多年以后荣归故里,其母因子而贵的回报,比起两个儿子愚死母亲膝下如何?

(三)匡超人与其兄。匡二对匡大一直是“敬重到底”的,但关于一件事评者是有微词的。老二回杭州取结时见到其兄,他有这样一些话:“哥将来在家,也要叫人称呼‘老爷’,凡事立起体统来,不可自己倒了架子。我将来有了地方,少不得连哥嫂都接到任上同享荣华的。”由于在书中没写到将来,但是按照匡超人以往的表现,上面这些话不是只在哄他哥哥开心吧?“次日上街买些东西。匡超人将几十两银子递与他哥。”这些都是眼下的事实。关于“凡事立起体统来”正是匡超人之所以号叫“超人”的实证了,他做什么像什么,做了官了,当然哥哥也应该被人称为“老爷”了,让哥哥立起体统来竟被人说成对哥哥打官腔,真是愚人之见!

(四)匡超人与其妻郑氏的关系,牵扯到了封建社会的妇女问题,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

(五)匡超人与马二先生。马二先生对匡超人的好,我们不多叙。匡超人自始至终提起马二便说:“是弟的好友”,一直也没有忘记这个古道热肠的朋友。但当冯琢庵问起马二的选手如何时,匡超人有一句话得罪了天下有徒弟的学者:“这马纯兄理法有余,才气不足,所以他的选本也不甚行。”然而匡迥说得的确属实啊:“选本总以行为主,若是不行,书店就要赔本。”文如其人,马二的迂腐是有名的,当大家提起杜少卿的《诗说》时,只见马二先生道:“想是在《永乐大全》上说下来的”,何其迂腐也!再看书店里的人是怎样对比他和匡超人的:“向日马二先生在家兄文海楼,三百篇文章要批两个月,催着还要发怒,不想先生批得恁快(六天)!我拿给人看,说又快又细。这是极好的了!先生住着,将来各书坊里都要来请先生,生意多哩!”自己说出来叫“吹牛”,别人说了总是可信的吧!冯琢庵问匡超人的看法,他总不能失了专业精神吧?马二帮过匡二,算朋友,算兄长,但在专业问题上,我们也不能压抑后辈而令其一味虚捧前辈吧!

(六)匡超人与潘三。在潘三的事情上,当是评着冤枉匡超人最重的一处了。潘三对匡二的好我们也不多叙了,同时匡二一直也没有忘记潘三对他的好。潘三进监后,他当着蒋刑房的面肯定了潘三的豪杰行为。然而他不去监里看潘三,一直让多少世人想不通啊!有人说他“恶赛潘三”,其实这是很简单的一个道理,这也正是匡超人不寻常之处。匡超人这时正处在事业的紧要关头,时刻维护自己的清洁,时刻扮成忠于朝廷的样子,是他机灵的表现。他有句话说得很具体:“况且我在这里取结,院里、司里都知道的,如今设若走一走,传得上面知道,就是小弟一生官场之玷,这个如何行得!”潘三监狱已进,看也即刻看不出来,作为未进监者匡超人,他得把握全局,得更谨慎一些,万一连自己也搭进去了,以后凭什么回报潘三呢?他说:“可好费你蒋先生的心,多拜上潘三哥,凡事心照。若小弟侥幸,这回去就得个肥美的地方,到任一年半载,那时带几百银子来帮衬他,倒不值甚么。”用情有时有度,这才是真正的超人,若潘三了解他,会“凡事心照”的。匡超人作为一个精明人,绝对不会毁了他在省城杭州的声誉,日后绝对不会对潘三无情无义的。小说让匡超人匆匆下场了,读者切不可因为直接读不到他的日后行为就一味骂他忘恩负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多少评者说匡超人说的都是虚伪的话,其实他们完全是建立在以后匡超人永远不回浙江的基础上的吧,但这哪里可能呢!匡超人做事一向到位,能进能退才是真超人,这是匡超人的气度,怎能以儿女情长、就事说事的小节拘束之呢!

(七)匡超人与自己。匡二跟着潘三做了很多犯法的事,其中本质上来说只是潘三的工具而已,就是没有匡二,也不会影响潘三的生意,所以我们没必要探讨。而匡超人前后的变化最大处,也是他受人攻击最严重处,当属两年内学会了吹牛皮走“终南捷径”这门手艺。然而这门手艺其实也是匡超人适应当时社会所必须的能力,是社会逼得他选择这条路的:

当其避走省城,卷入杭州名士圈中后,名士们信口雌黄、拉帮结派、相互吹嘘的种种言谈行事,匡超人看在眼里,学在心里,很快达到了浦墨卿、景兰江等人信口开河、随便扯谎的境界,又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看浦墨卿是怎么说的:“这位客姓黄,是戊辰的进士,而今选了我这宁波府郸县知县。他先年在京里,同杨执中先生相与;杨执中却和赵爷相好。”然而在前文中我们可以发现,杨执中是湖州新市镇盐店管事,从未去过京城,也就不存在与黄进士相与之事;而且他也未到过省城,与赵爷相好的事也是无稽之谈。只因杨执中曾是娄府座上客,浦名士便一相情愿地把他们二人的大名联系在了一起。名士们的装模作样、依仗权势的真实生活状态便在他们的谎言中暴露无疑了。所以说做名士并不定要真有学问。名气是吹大的,他人吹固然重要,自己吹更是要紧。攀亲摆谱儿,贬低别人,自我标榜。别人不吹就自己吹。吹嘘的火候同脸皮的厚薄成正比。卫体善一说近来选事坏了,随岑庵马上就说:“前科我俩该选一部,振作一番。”他们到底选不选,选了能否振作,是没有人去追究的;支剑峰喝醉了酒,前跌后撞,被捉进了班房,却大叫“李太白宫锦夜行”。

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农村青年匡超人,只能去适应他所生活的社会环境,而不可能让社会环境因他而改变。当王冕之类的理想主义者,被《儒林外史》的作者送走之后,天可怜见,为了维持文运而降下的那批“星君”便该粉墨登场了。这一批人物,可不同你讲什么“为政以德”、“齐之以礼”,也不跟你谈什么温、良、恭、俭、让,更不管什么“其身正,不令而行”、“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或“无欲速,无见小利”这些教条,他们实用得多。如果说,儒家的典籍他们还记得并准备奉行一些的话,那么在个人出路上他们只记得‘学而优则仕”;在财富聚敛下他们只记得“富而可求也”;在对待达官贵人上只记得“鞠躬如也”;在饭食方面只记得“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而对于不同意见者则只记得“攻乎异端”这几个字了。不要过分怪罪他们的个人操守,那个社会的现实,时时都在提醒他们,没有权,没有钱,就寸步难行。要在这个社会寻找安身立命的场所,只有读书——做官,做官——弄权,用权——换钱,这一条“康庄大道”。

杜少卿等名士遵循儒家的处世原则可以,因为他们即使被骂作败家子也能生存下去,可匡超人不行,他忠厚的父亲被三房叔欺负的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难道他还要步他父亲的后尘吗?难道他不应该改变了吗?生存是一个人最基木的权力,这恐怕没有人会否认吧!为了生存,为了生存的好一点,匡超人跟社会保持同步且不做伤天害理之事,他错了吗?显然没有。在吴敬梓的笔下,匡超人是幸运者,也是聪明人。他遇到一个又一个热心帮助他的人,拥有一个又一个机遇,而且,他又都能迅速而又谨慎地抓住了这一切,不失时机实现理想。来之不易,他当然不想使拥有的一切变成南柯一梦。如鱼得水,匡超人成功了,他成功得不卑不亢。然而我们依然要重复的是,他并没有卖友求荣,也没有忘恩负义,没有变成不孝子,他不是以损人利己的方式进步的,他没有堕落,他没有对不起自己的亲朋好友,他一直在自强不息地学习奋斗着,并因此才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卧闲草堂本回评指出:“匡超人之为人,学问既不深,性气又未定,假使平生所遇皆马二先生辈,或者一不至于陡然变为势利心之人,无如一出门,即遇见景、赵诸公,虽不欲势利,当可得乎?蓬生麻中,不挟自直,苟为素丝,未有不遭染者也”。⑤这些话不仅适用于匡超人一个人,也不仅适用于儒林外史那一个时代。我们当把人物放到现实社会中去客观地评价。

[注释]:

①朱一玄刘毓忱. 儒林外史资料汇编[C].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476页。

②同上,258页。

③袁行霈. 中国文学史[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卷四341页。

④陈美林. 儒林外史人物论[M]. 北京:中华书局,,104页 。

⑤朱一玄刘毓忱. 儒林外史资料汇编[C].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65页。

[参考文献]:

①徐向顺.用新历史主义的眼光审视胡屠户——《儒林外史》的胡屠户人物论[J].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5[4].

与逆潮当道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中国医学论文参考文献一、中国医学论文期刊参考文献[1].引用习惯对中文期刊零被引率的影响分析——以《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10年载文为例.《科技与出版》.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年6期.孔朝霞.陈璐.[2].《新英格兰医学杂志》近10年发表中国医学科研论文分析与思考.《中国科技期刊研究》.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年5期.李晶.[4].应当慎重对待零被引论文.《中国科技期刊研究》.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年3期.孔朝霞.陈璐.[7].互联网+医学教育开启“人卫开放大学”之门中国医学数字教材与慕课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出版》.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年16期.王运平.[8].中国医学、法医学与解剖学关系之探析.《医学与哲学》.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ISTIC.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年23期.陈琦.[9].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灾害救援分会在京成立.《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被中信所《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年9期.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会员部.[10].中国医学中的信息、系统和复杂性思想.《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年4期.邬焜.二、中国医学论文参考文献学位论文类[1].基于LibQUAL+®的中国医学科学院图书馆服务质量评价.被引次数:1作者:周琴.情报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中国医学科学院2013(学位年度)[2].国内医学文摘系列刊物发展对策研究.作者:魏民.情报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中医研究院2010(学位年度)[3].中国医学百科全书·蒙医分卷方剂学数据库建立的研究.作者:陈桂卿.中西医结合基础内蒙古民族大学2012(学位年度)[4].近代日本汉洋医学之争探析——兼论日本岛国文化的特点.作者:邹小凤.世界历史四川师范大学2012(学位年度)[5].德贞与中国医学早期现代化.被引次数:2作者:高晞.专门史复旦大学2008(学位年度)[6].中国医学作者撰写的英文研究性论文前言部分的体裁分析.被引次数:4作者:梁少兰.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第四军医大学2005(学位年度)[7].《中国医学文化史·中医观念中的人文世界》英译实践及译后总结.作者:楼佳伊.英语笔译浙江师范大学2015(学位年度)[8].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干细胞移植中心侵袭性真菌感染的危险因素及预后分析.被引次数:1作者:宋阿霞.内科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中国医学科学院2010(学位年度)[9].五行学说与《黄帝内经》——论五行学说是怎样与古代中国医学合流的.被引次数:2作者:罗曼.中国哲学上海师范大学2009(学位年度)[10].当代中国医学 精神的模式构建及其实践意义.作者:许启彬. 学东南大学2008(学位年度)三、相关中国医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1].《Scientometrics:AnInternationalJournalforAllQuantitativeAspectsoftheScienceofSciencePolicy》,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2]Adynamicmultiplereactionmonitoringmethodforthemultiplecomponentsquantificationofcomplex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preparations:.《Journalofchromatography,A:Includingelectrophoresisandotherseparationmethods》,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3]Identificationofrawcuscutaesemenanditsprocessedproductsbyhighperformanceliquidchromatography/diodearraydetection/.《Journalofliquidchromatographyandrelatedtechnologies》,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4]Quickdetectionof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AtractylodisMacrocephalaeRhizoma'《LaserPhysics:AnInternationalJournaldevotedtoTheoreticalandExperimentalLaserResearchandApplication》,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5].《TrAC:TrendsinAnalyticalChemistry》,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6]《InternationalJournalofThermophysics》,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7].《Journalofthermalanalysisandcalorimetry》,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8]Determinationofxanthatinbyultrahighperformanceliquidchromatographycoupledwithtriplequadrupolemassspectrometry:《Journalofchromatography,》,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9]Acombinationofpharmacophoremodeling,.《Biomedicalmaterialsandengineering》,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10]《Journalofappliedstatistics》,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四、中国医学论文专著参考文献[1]《中国医学大成》研究.曹丽娟,2011中国庆阳2011歧黄文化暨中华中医药学会医史文献分会学术会[2]《中国医学文摘中医》2011年度摘录基金文章统计.魏民.王梓宁.李琳.庞玉萍,2012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2011年学术年会[3]曹炳章与《中国医学大成》.曹丽娟,2010“医家传记研究的继承与创新”学术研讨会[4]中文医学影像科技期刊的可持续发展探索以《中国医学影像技术》为例.杜艳霞.史晓娟.孙超.赵娜,2015第十三届(2015)全国核心期刊与期刊国际化、网络化研讨会[5]从文献计量角度聚焦中国医学科技发展现状——中国医学科技国际论文计量分析.王敏.张玢.李海存.刘晓婷.许培扬,2009第九届全国科技评价学术研讨会[6]曹炳章与《中国医学大成》.曹丽娟,2010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分会第十三届全国中医药文化学术研讨会[7]《中图法》四版“中国医学”类目设置质疑.任书俊,2009安徽省高校图工委文献信息委员会2009学术年会[8]中

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

因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各刊不尽相同,投稿前作者应注意杂志稿约的有关规定,至少得先看看有关期刊发表的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如何标注的,以了解有关期刊的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以免出错。许多作者投递的稿件书写格式包括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与杂志所要求的不同。

坦率地讲,编辑和审稿专家也是人,工作中多少也有感情因素。如果拿到手中的是一篇书写格式不合要求的文章,别的暂且不论,就书写格式不规范这一条,就足以给编辑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让编辑做出退稿的决定。

就算最后没有被退稿,此类稿件较书写格式规范的稿件被录用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其实作者犯的是一个很低级的错误,让编辑很自然地联想到,该作者不太尊重期刊,还有期刊的编辑以及审稿专家。

因此,作者在投稿前一定要注意期刊参考文献的著录方式,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其实,并不复杂,只要稍稍留意即可。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对于一篇完整的学术论文,参考文献的著录是不可缺少的。归纳起来,参考文献著录的目的与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 著录参考文献可以反映论文作者的科学态度和论文具有真实、广泛的科学依据,也反映出该论文的起点和深度。科学技术以及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都有继承性,现时的研究都是在过去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今人的研究成果或研究工作一般都是前人研究成果或研究工作的继续和发展;因此,在论文中涉及研究的背景、理由、目的等的阐述,必然要对过去的工作进行评价,著录参考文献即能表明言之有据,并明白交待出该论文的起点和深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论文审阅者、编者和读者评估论文的价值和水平提供了客观依据。 2) 著录参考文献能方便地把论文作者的成果与前人的成果区别开来。论文报道的研究成果虽然是论文作者自己的,但在阐述和论证过程中免不了要引用前人的成果,包括观点、方法、数据和其他资料,若对引用部分加以标注,则他人的成果将表示得十分清楚。这不仅表明了论文作者对他人劳动的尊重,而且也免除了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嫌疑。 3) 著录参考文献能起索引作用。读者通过著录的参考文献,可方便地检索和查找有关图书资料,以对该论文中的引文有更详尽的了解。 4) 著录参考文献有利于节省论文篇幅。论文中需要表述的某些内容,凡已有文献所载者不必详述,只在相应之处注明见何文献即可。这不仅精练了语言,节省了篇幅,而且避免了一般性表述和资料堆积,使论文容易达到篇幅短、内容精的要求。 5) 著录参考文献有助于科技情报人员进行情报研究和文摘计量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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