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发表知识库 > 信息行为研究论文

信息行为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信息行为研究论文

“信息资源共享”课程检索报告一 检索课题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研究现状二 主题分析随着数字图书馆建设和网络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 数字资源越来越多, 而人们获取所需资源的可能性则越来越少, 用户需求的专业化、垂直化激化了数字图书馆大量信息数据库与用户需求之间的矛盾。1999 年, 美国图书馆与信息技术联合会(LITA) 10 位著名的数字图书馆专家在研讨会上, 把个性化定制服务列为数字图书馆发展的7 大趋势之首。目前, 数字图书馆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已经开始得到普遍的关注, 人们正在为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做出努力的尝试。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是近几年数字图书馆研究中受到关注较多的一个研究方向,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是基于信息用户的信息使用行为,习惯,偏好,特点及用户特定的需求,来向用户提供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的信息内容和系统功能的一种服务。关于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研究现状,该主题涉及到:(1)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有哪些介绍(2)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模式有什么(3)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技术研究有哪些(4)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研究的最新进展(2005年-2007年)三 检索情况(一)检索工具1.维普中文期刊数据库 (1989-2007)2.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1994-2007)(二)检索过程1.检索途径 关键词 题名 主题词2.检索用词 数字图书馆 关键词或题名、主题词 个性化服务 关键词或题名、主题词3.检索策略(1)维普中文期刊数据库(题名或关键词=数字图书馆)*(题名或关键词=个性化服务) 在高级检索中选择题名或关键词字段,输入“数字图书馆”和“个性化服务”两个检索词进行限定,年代限定在2005-2007年,共检索出78条记录。(2)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题名或关键词=数字图书馆)* (题名或关键词=数字图书馆)在高级检索中选择篇名字段,输入“数字图书馆”与“个性化服务”,年代限定在2005-2007,共检出89条记录。四 检索结果分析(一) 检索结果经检索上述两个数据库,有关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研究论文众多,现选出其中具有代表性,研究主题未重复的文献。1.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1) 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系统研究 刘燕平 图书情报工作 2006/S2(2) 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系统分类体系问题 叶红 科技信息(学术研究) 2007年13期(3) 浅析智能搜索引擎技术及其在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中的应用 王林廷 高校图书情报论坛 2006年01期(4)数据挖掘技术在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中的应用 朱冰冰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6年24期(5)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发展研究 马维华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06期(6) 智能推送技术在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中的应用 石岩 情报探索 2006年11期(7) 基于文本过滤的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技术 张帆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 2006年31期(8) 数字图书馆信息门户的个性化服务模式 何平 中国信息导报 2006年08期(9) 网络信息技术下的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 张丹 林区教学 2006年07期(10)MyLibrary——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新趋势 杨华 农业图书情报学刊 2006年08期(11)基于Web服务组合的数字图书馆个性化动态定制服务构建 张晓青 情报学报 2006年03期(12)校园网中数字化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实现 朱江峰 科技经济市场 2006年01期(13)数字图书馆的个性化推送服务 白雪松 图书馆杂志 2005年09期(14)Web日志挖掘在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中的应用 王英培 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05年22期(15)国内外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系统的功能与特征比较研究 张俊 情报理论与实践 2005年06期(16)基于知识管理的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机制研究 郭琳 四川图书馆学报 2004年05期2.维普中文期刊数据库(17)基于Web挖掘的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技术研究 王艳 张帆 情报杂志 2007年1期(18)基于文本过滤的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技术 张帆 杨炳儒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 2006年31期(19) 数字图书馆信息门户的个性化服务模式 何平 陈有志 中国信息导报 2006年8期(20)个性化服务深度与广度解决方式探讨 刘月胜 数字图书馆论坛 2006年6期(21)个人数字图书馆模式的分析 石德万 李军 现代情报 2005年9期(22)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环境与服务构建 杜安平 韶关学院学报 2005年3期(23)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技术实现 张云瑾 许春漫 农业图书情报学刊 2005年6期(24)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模式研究及策略分析 杜春光 国家图书馆学刊 2005年2期(二) 检索结论文献一论述了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涵义,阐述数字图书馆开展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有利条件,国内外图书馆的有关研究开发状况,分析国内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系统应用实例,并时其工作流程,主要功能进行剖析,指出该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对策。文献二围绕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系统分类体系问题展开探讨。首先,简要介绍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系统的主要内容,包括其定义和服务内容。其次,从用户分类和信息分类两个方面阐述目前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系统存在的问题。用户分类主要存在的两个问题,根据用户特点分析提出相应建议。信息分类问题从五个方面进行讨论,列举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系统页面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法。文献三介绍了智能信息检索的实质和发展方向,是智能搜索引擎技术的不断改进和广泛应用。以这一技术为基础构建数字图书馆的个性化服务系统,是数字图书馆信息服务的现实需要。文章论述了当前搜索引擎存在的不足,概述了智能搜索引擎的原理机制及其优越性,探讨了该技术在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中的应用。文献四阐述了数字图书馆的定义,介绍了个性化服务的工作原理和国内外个性化服务系统的现状,探讨了分类模型、关联模型、序列模型、聚类模型、回归模型以及时间序列模型的原理,对如何把其用在数字图书馆的个性化服务上以描述用户需求,提出了建议。文献五介绍了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是当今图书馆发展的重要趋势,目前国内外都已有比较成熟的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系统,服务方式及其功能也多种多样,但是探索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有效模式的任务仍很艰巨。文献六介绍了智能推送技术和个性化服务的内容,讨论了将智能推送技术应用于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以及智能推送技术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文献七提供了一种针对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策略的文本过滤技术,通过在向量空间内建立用户兴趣模型和文本内容特征模型,计算它们的相似度后,将用户不感兴趣的文本过滤掉。详细描述了具体的建模过程和个性化文本过滤算法,最后给出了在实际的数字图书馆工程中的验证结果。文献八试图对数字图书馆信息门户下的个性化服务模式进行研究,从双向互动式信息服务、集成式信息检索服务、动态式馆藏特色信息服务、渗透式垂直信息门户服务、追踪式数据挖掘信息服务等服务模式来探讨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有效模式及发展建势。文献九简述了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内涵,分析了网络信息技术对其各项服务的支撑,并通过My Library实例对这些具体技术的集成化运用加以探讨,为构建可互操作的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系统提供参考。文献十就My Library(我的图书馆)的产生,及其概念、类型、特征、原理、功能等诸方面做了简要的论述,并介绍了它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指出其今后的发展方向。文献十一介绍了Web服务组合是一种利用现有Web服务动态构建新的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复杂Web服务的Web服务技术。将数字图书馆各种资源组件、应用组件、功能组件和管理组件进行Web服务描述,人们就能利用Web服务组合技术根据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实现对不同数字图书馆各种组件的动态集成,从而实现开放环境下数字图书馆的个性化动态定制服务。本文讨论了基于Web服务组合的数字图书馆个性化动态定制服务的基本系统架构、构建模型,并对构建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展开了讨论。文献十二介绍了数字化图书馆建设是图书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而个性化服务能够根据用户不同的特点,提供切实的服务,以更好地为读者服务。本文对数字化图书馆的个性化服务进行了讨论,分析了关键的实现技术,并给出了部分核心代码。文献十三介绍了个性化推送服务是数字图书馆研究的热点,也是建设数字图书馆的关键问题之一。本文针对各种不同的信息形式提出了相应的实现方案,并对实际操作中的几个难点事项做了简要讨论。文献十四介绍了Web日志挖掘的基本概念和过程,指出通过对读者在数字图书馆服务中留下的日志信息进行挖掘,可以实现个性化服务,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别读者的需求。文献十五从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概念入手,介绍了个性化信息服务的几种类型,包括分类定制服务、信息推送服务、智能代理服务和垂直门户服务等,并介绍了目前国内外若干图书馆已经开展的个性化信息服务的典型应用实例。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这些个性化信息服务系统的共同功能与特征,并进行了一些比较研究。文献十六介绍了构建一个基于信息过滤技术的信息服务系统是数字图书馆实现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有效手段。通过对信息过滤技术概念的研究和与信息检索概念的比较,抽象出此类系统的一般模型,并沿用查全率和查准率评价信息过滤的效果,最后分析了个性化信息服务系统实现的关键技术。文献十七提出一种基于Web挖掘技术的个性化实现策略,针对数字图书馆资源的文献,改进了经典的算法,分别从Web内容挖掘、结构挖掘和日志挖掘出发,建立用户动态的兴趣特征模型,使之更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文献十八提出在数字图书馆的应用中,个性化服务可以为用户提供符合其兴趣的检索结果。提供了一种针对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策略的文本过滤技术,通过在向量空间内建立用户兴趣模型和文本内容特征模型,计算它们的相似度后,将用户不感兴趣的文本过滤掉。详细描述了具体的建模过程和个性化文本过滤算法,最后给出了在实际的数字图书馆工程中的验证结果。文献十九试图对数字图书馆信息门户下的个性化服务模式进行研究,从双向互动式信息服务、集成式信息检索服务、动态式馆藏特色信息服务、渗透式垂直信息门户服务、追踪式数据挖掘信息服务等服务模式来探讨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有效模式及发展趋势。文献二十提出数字图书馆的个性化服务决定了它在借助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向学科馆和联盟制方向发展,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解决个性化服务的深度与广度问题。文献二十一根据个人数字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存储位置的不同.把个人数字图书馆划分为远程个人数字图书馆和本地个人数字图书馆两种模式,着重对这两种模式的个人数字图书馆的功能特点进行比较分析。文献二十二提出构建数字图书馆的个性化信息服务实际上就是要在数字图书馆上实现个性化资料、个性化检索、个性化过滤、个性化服务等四种环境.数字图书馆可以开发个人图书馆、检索帮助、个性化信息咨询、信息代理、垂直门户等多种个性化信息服务。文献二十三阐述了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概念、研究与应用的现状,并分析了实现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所需的技术。文献二十四强调个性化信息服务在数字图书馆中有其特定的定义,也是数字图书馆发展中的必需。根据网络环境下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内容及用户行为的不同,可以有多种个性化服务模式,有策略地开展服务。(三) 结果分析 从2005-2007年所发表的关于图书馆学个性化服务的论文可以看出,研究的主题和方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概念研究。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到的89篇文章中,有40篇是论述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概念的研究。在这些文章中作者都对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概念有自己的认识,对于这个概念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2. 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方式研究。对于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模式, 也在摸索实践中。目前有以下几种方式:(1)信息分类定制服务方式。分定制是指信息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求,在某一特定的系统功能和服务形式中,自己设定信息的资源类型、表现形式,选取特定的系统服务功能等。(2)信息推送服务方式。是运用推送技术(push technology)来实现的一种个性化主动信息服务的方式。(3)信息智能代理服务方式。它是一种能够完成委托任务的计算机系统,能模仿人的行为执行一定的任务,不需要或很少需要用户的干预和指导。通过跟踪用户在信息空间中的活动,自动捕捉用户的兴趣爱好,主动搜索可能引起用户兴趣的信息并提供给用户。(4)信息垂直门户服务方式。通过汇聚网上某一特定专题信息资源并对其进行挖掘及加工,以满足用户基于专业的深入的信息需求。(5)信息帮助检索服务方式。如何帮助用户进行高效的信息检索也是当今数字图书馆信息服务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6)数据挖掘服务方式。从数据库中发掘人们感兴趣的知识,这些知识是隐含的、潜在的,目的是帮助用户寻找数据间潜在的关联。(7)信息呼叫中心服务方式。主要利用电话、传真等方式来服务客户,处理简单的呼叫流程。在这些方式中,现在比较热门的个人图书馆(My library)是上述部分个性化服务方式的具体应用,是当前开发应用较为成熟的图书馆个性化服务模式系统,也是一个完全个性化的私人信息空间。3.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关键技术研究。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的应用技术, 集现代信息技术之大成。它包括推送技术、智能代理技术、智能搜索引擎技术、网页动态生成技术、数据挖掘技术、信息过滤技术、过程跟踪技术、安全身份认证技术、数据加密技术等, 这些都可以为数字图书馆的个性化服务方式提供技术支持。4.国内外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现状研究。还有一部分论文是主要介绍当今国内外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现状,通过介绍这些先进的技术和模式来指导我国数字图书馆个性化的服务。5.其他研究。除了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概念、模式、技术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外, 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的研究还就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的模型构建、用户评价、馆员角色的变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等作了深入探讨。综上所述,这两年国内有关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的研究可谓是硕果累累,随着对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我国数字图书馆个性化信息服务一定能够真正实现以用户需求为中心, 利用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开展不同层次的、多种类型的、满足用户个性需求的有效信息服务。五 检索情况总结由于这个学期开了数字图书馆这门课,对于数字图书馆有一些简单的了解,特别是对个性化信息服务这部分内容有兴趣,课本上涉及得比较少,所以就把这个内容作为了检索主题。在选择检索工具时选择了平时最常用的两个检索工具,本来还选用了中文Google,想找一下国内在研究这个主题的项目或者网站,但是检索到的内容数量实在太庞大,而且检索到的大量结果都来自各个数据库的论文,最后就放弃了使用搜索引擎。在构造检索策略时,因为该主题比较简单,不用构造很复杂的检索式,就选择了“数字图书馆”和“个性化服务”作为关键词,开始有想到是不是需要使用与“数字图书馆”概念相近的“电子图书馆”或者“虚拟图书馆”,但考虑到国内现在已经比较统一的使用“数字图书馆”这个概念,使用其他两个词检索到的文章不多,所以还是以数字图书馆为重点。检索途径选择了关键词,题名以及主题词,在使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行检索时,一开始是使用关键词作为检索途径,检索出423条记录,但是有很多文章与该主题相关度不高,所以采用了篇名作为检索途径,这样两个词同时限定在文章题名中,检索的相关度就非常高,但也可能会造成漏检。觉得自从学习检索课程以来,检索最难的就是检索式的构造,检索式构造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检索结果的好坏。维普提供的字段有题名或关键词字段,使用高级检索将两个检索词都限定在这个字段中,检索出来的结果相对比较精确。检索完成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分析检索结果,这其实也是难度挺大的一项任务,要看完150几篇文章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文摘和篇名这个时候就帮了很大的忙了,一般看文摘可以略知一二,需要了解详细内容的再打开全文阅览。从文章中归纳出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向,找出比较有特色而又不重复的内容,最后再整理出结论,这就是我整个辛苦但却有趣的检索过程。通过完成这次作业,首先就是复习与巩固了以往的知识,平时虽然也经常在进行检索,但是严格按照检索步骤进行的就不太多,也没有这么有条理的对整个检索过程做一个安排,并按照计划一步一步的执行,直到完成检索结果。其次就是以往做作业都是完成老师布置的具体任务,有些题目比较简单或是比较有兴趣的检索起来还好,有些比较深奥的主题做起来真的十分困难,没有专业背景,拿到题目和检索出来的结果就觉得十分茫然。而这次老师让我们自己选择题目,我就可以从自己的兴趣和想了解的领域下手,这样完成作业的过程也不再那么枯燥,兴致自然也大了很多。还有最重要的是,做作业的目的不只是完成作业,更重要的是有收获,巩固了检索知识自不用说,通过这次阅读大量文章,也算对所检索的主题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和了解,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可是说从完成这次检索作业中的确是收获不少。

帮你写论文才100分?网站是1000块哥哥,你真大方

性行为是一种具有后果的行为,本身带有一种责任和互相给与。但是青少年在心理上和社会上尚未成熟,还没有能力承担性行为可能带来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过早性行为可使青少年产生紧张、忧虑、较大的情绪波动及沉重的精神负担,如犯罪感、负疚感;过早性行为还有感染性传播性疾病及艾滋病的危险;另外,过早性体验也可影响成年配偶的选择,可给婚后的家庭生活带来阴影。

研究银行信息系统的论文

网上银行又称为网络银行,是指基于网络平台的虚拟银行柜台,利用因特网技术,通过网络技术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交易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方便快捷服务的银行。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网上银行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上银行论文篇1 谈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各大银行该如何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是银行所面临的严峻问题。 一、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现状 (一)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历程 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主要包括4个阶段。“虚拟银行”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期) ,指没有传统的营业网点,直接建立在互联网上的网络银行。“实体与虚拟结合的网络银行”阶段(2001年到2006年) ,指已经存在的传统银行将既有的封闭型专用网络系统与网络联网,提供真正的互联网服务。第三阶段(2006年到目前) ,银行开始实行以客户为中心,因需而变。各家银行陆续推出了满足各种客户不同需求的新的网银产品。第四阶段,网上银行的未来发展阶段。网上银行将会成为银行开展业务的主要方式,传统银行将全面融入互联网金融,甚至不再单独区分网上银行 (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性 1.消除服务时空限制。网上银行服务以时空界限的模糊性代替了传统业务时空的有界性,消除了服务时空限制,真正实现了“aaa”式服务,即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开展服务。 2.降低银行运行成本。网上银行服务通过网络形式提供,不需设立专门的网点、柜台,只需雇佣少量人员,就可以保证原有的业务量不降低。传统模式柜台和营业网点将逐渐被网络形式所取代,银行将在低成本条件下实现高质量个性化服务。 3.减轻柜台工作压力。发展网上银行业务能够对传统柜台业务进行有效的分流,从而减轻柜台压力。网上银行业务的方便快捷、易于操作,使客户独立、迅速完成账户查询、转账的业务,从而将柜面的业务有效地转移到了网上,减轻了柜台业务人员的工作压力,减少了客户等待时间。 二、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法律保障 1.相关法规不完善。总体来看,国内法律法规尚不能给网上银行业务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无法对网络交易中出现的争端予以公正的裁决以保护正当的权益。因此,需要我国法律法规与网上银行规范尽快匹配,推出健全的金融法规予以保障。 2.犯罪打击力度差。网络犯罪分子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对金融机构进行,盗取客户个人信息,伪造交易记录,以及利用金融机构洗钱等,作案方式隐蔽、复杂,危害程度越来越高。但《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较为粗疏,量刑较轻,威慑力不足。 (二)内控机制薄弱 网上银行具有经营层级少、管理链条短、运营效率高、客户交易自主性强等特点,势必对商业银行原有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业务流程和运营模式等方面产生冲击。其工作人员和客户在内控机制薄弱环节进行不法操作,使商业银行面临多种风险,必然会危害到网上银行健康、高速的发展。 (三)业务种类匮乏 1.业务种类单一。由于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受很多因素制约,如分业经营、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等,导致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种类较为单一,经营范围狭窄。只向客户提供开销子账户、查询、对账、行内外转账、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 2.缺乏创新产品。国外网上银行有许多创新业务品种是传统银行所没有或者是传统银行无法运作的。国内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仍将网上业务看作是银行现有服务渠道的补充,整体业务发展思路难以取得较大突破,业务品种大同小异,同质化现象严重。 (四)缺少行业合作 其一,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性差,缺少合作,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其二,各商业银行本身缺乏统一性,除几家新兴的商业银行外,国有商业银行在各地的分支行都有自己的电脑系统,软硬件不统一、网络平台系统不统一。 三、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健全金融法律保障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类型。然后,建议在《统一证据法》中应明确电子证据的法定概念、电子证据的地位、电子证据的质证规则、电子证据的审核认定规则等,最大程度上保证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与鉴定规则的有效确立。 2.加大犯罪监管力度。针对网上银行犯罪问题进一步制定出更加具体细化、操作强的法律规定,加大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国外对网络犯罪通常综合采用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但我国只规定了自由刑,且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我国可在《刑法》中增加有关犯罪的规定,增加对网上银行洗钱,伪造、复制电子货币攻击网上银行系统等问题定罪量刑的条款。 (二)建立科学内控机制 1.对银行利用网上银行进行监管。首先,监管操作管理系统的内部人员,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其次,监管处理网银业务的内部人员,杜绝任何个人包办业务处理的全部环节。 2.对客户利用网上银行进行监管。首先,通过应用数字证书对银行客户的身份进行验证,保证客户交易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保密性。其次,根据客户需求,结合内部管理需要,对操作权限进行管理。包括服务内容和资金限额等。 (三)增加银行业务种类 1.拓展业务范围。根据“二八定律”,对国市场进行细分和目标定位,对这些高创利的客户加强宣传和营销,拓展VIP服务,包括专业理财顾问、资金变动提示短信、重要节日礼物等,维护其忠诚度。 2.提高盈利能力。针对客户群体采取差别定价,对个人客户以免费方式为主,捆绑销售为辅。对于企业客户实施关系定价,即根据客户信用情况和经营实力,实行差别定价。分析信用情况,对经营实力雄厚的公司采取优惠的收费制度。 3.开发创新产品。首先以客户为中心创新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其次,借鉴国外经验,开发高层次的创新中间业务,如代客收付款、代理融通资金等。 (四)加强银行系统合作 1.构建信息网络平台。通过银行间完善自身软硬件设施和安全技术,制定相关制度,委派专人监管,及时发布信息,构建安全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 2.实现产品联合推广。购买网上银行服务的顾客,消费心理多属理智型,只有消费者认同的网上银行品牌,才有可能成为其最终的选择。各银行可以对自己所提供的网上银行产品实施联合推广,组建推广团队,举办推广会,使客户更好地了解网上银行产品。联合产品推广使网上银行业务这种高科技的产品深入顾客内心,提高顾客认识度。同时,共同推广品牌的知名度和忠诚度不仅是可观的无形资产,更是网上银行这一行业持续创造利润的来源。 3.信用评级资源共享。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应该共享自身的信用评级资源,制定统一的信用评级指标,对共享的信用评级进行分析,共享各行现有的客户的信用状况、与信用相关的数据等,由专业的人才对相关信息进行整合。 网上银行论文篇2 浅谈网上银行风险及其监管 一、网上银行发展中的问题 互联网的大力普及和广泛应用,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还推动了网上银行的产生和发展。但在网上银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其历史较短,发展速度过快,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首先,网上银行的发展摆脱不了互联网技术对其产生的限制作用。由于网上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的产物,有着信息网络系统固有的虚拟性和网络的风险性;其次,在网络环境下,网上银行的金融业务的安全问题比较严重。存在大量的信用风险和支付与结算风险。对网上银行来说,控制网上银行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以及怎样防范是网上银行需要特别注意的。再次,对网上银行的有效监管在当下的法律体系与法规制度中较为困难。网络系统的虚拟性增加了网上银行金融业务的不确定性,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越来越跟不上网上银行的创新和发展的步伐,出现网上银行监管与网上银行发展的脱节的现象。 二、网上银行风险种类 网上银行又称为网络银行,是指基于网络平台的虚拟银行柜台,利用因特网技术,通过网络技术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交易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方便快捷服务的银行。 a 网上银行技术风险:网上银行是虚拟金融服务模式,是在信息系统基础或者说是网络基础上运行的虚拟柜台,因此,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风险和管理方面的风险成为网上银行自身的不可回避的天然风险。具体的技术风险有:技术的选择风险,网络系统的不稳定性风险,计算机黑客攻击的风险, 来自计算机病毒破坏的风险。 b 网上银行的业务风险:在网络金融服务过程中,网上银行提供的金融业务都具有显著的虚拟性。这种虚拟的特点使得交易或者支付的双方或者享受金融服务的一方,只需要通过网络,就能开展各种金融交易、支付或者结算等金融活动。因而在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会出现包括网上银行信用风险和支付和结算风险等主要的业务风险。业务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结算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 c 网上银行的法律风险:当前,网上银行业务在许多国家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大多数国家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建立与之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与之相适应,缺乏相应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及试行条例,即使有法律法规,也存在执法人员不能有效执行法律,从而造成了网上银行在开展业务的时候无法可依,执法不严,同时网上银行的法律环境都在一定程度上的混乱,因此,网上银行存在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三、网上银行风险成因分析 网上银行风险由于是在网络技术发展的背景下,因此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涉及面也较广,但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因:网上银行自身缺乏经验导致风险产生;客户信用产生道德风险;立法滞后以及法律不够健全导致的风险;网上银行的虚拟性和多变的服务方式增大了监管的难度;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致使风险出现。 四、网上银行的监管 网上银行的监管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优化网上银行业的发展环境,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2)防止信用丧失产生道德风险。3)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4)保护客户的利益。 根据上文所分析的内容,各国政府以及中央监管机构在应付网上银行金融风险时可以采取以下的监管措施。 (一)加强网上银行的政策法律建设 法律体系的真空以及现有法律建设不足和法律不能有效实施是目前很多国家的政府对网上银行缺乏足够的监管能力的根本原因之一。网上银行发展不过短短的十多年,法律体系都不尽完善,而且各国的国情不一样,加上网上银行涉及到的法律是十分复杂广泛的,导致网上银行的相关法律制度难以在短时间之内快速有效制定和实施。 (二)健全非现场监管体系 非现场监管具有覆盖面宽、连续性强、监管困难等特点,金融监管当局要顺应网上银行发展的潮流,逐步从现场稽核监管为主转移到以现场稽核监管和非现场稽核监管相结合,并以非现场稽核监管为主的轨道上来,拓宽非现场稽核的检查面,缩短检查周期。 (三)严格规范网上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 由于网上银行金融机构在网上银行的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单方面大量掌握金融交易的数据资料,以及分析统计的结果记录,消费者和客户处于一个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的被动地位。网上银行机构应该及时向社会公众和客户发布其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总之,因特网上的虚拟金融服务需要灵活的信息披露方法来维持有效的信息监管。 (四)建立统一的金融认证中心 网上银行的金融业务中,为保证金融交易、支付活动的真实可靠性,需要有一种独特的机制来验证业务活动中双方的真实身份。目前,最有效的方式是由权威的认证机构或者中央银行监管当局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各方发放证书。金融认证中心是为了保证金融交易活动而设立的认证机构,其主要作用是对金融活动的个人、单位和事件进行认证,保证金融活动的安全性。在网上银行金融交易过程中,认证机构是提供身份验证的第三方机构,它不仅要对交易的双方负责,还得对整个网上银行的交易秩序负责。 总之,网上银行的内部监管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对于网上银行的稳健持续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在原有的监管措施上,还可以引进一些创新的措施,例如支付的实名制,即使用身份证号码以及相对应的密码来登录或者确认个人信息,实名制更有利于网上银行和金融当局监管的便利和有效。还可以对网上银行金融交易业务的过程投保,办理保险业务,以降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猜你喜欢: 1. 电子银行业务的作用论文 2. 浅谈电子银行毕业论文 3. 电子银行发展分析论文 4. 银行管理论文

以前从网上找的,忘了出处了,反正也用完乐,给你吧。可能跟你的题名不一样,随便参考吧。不用钱买的,哪有那么合适的。一.编写目的《银行帐目管理信息系统》开题报告的编写目的是通过对《银行帐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各模块的分析,确定系统的体系结构,模块内容,技术方法,明确各模块的功能和数据流,为程序编写定下宏观体系框架。二.开发背景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尤其是计算机大范围的普及,计算机应用逐渐由大规模科学计算的海量数据处理转向大规模的事务处理和对工作流的管理,这就产生了以 台式计算机为核心,以数据库管理系统为开发环境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大规模的事务处理和对工作流的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特别是在银行帐目管理之中的应用日益收到 人们的关注。近年来我国信息产业发展迅速,手工管理方式在银行帐目管理等需要大量事务处理的应用中已显得不相适应,采用IT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势在必行。目 前,对外开放必然趋势使银行业直面外国银行巨头的直接挑战,因此,银行必须提高其工作效率,改善其工作环境。这样,帐户管理的信息化势在必行。在传统的银行帐户管理中,其过程往往是很复杂的,繁琐的,帐户管理以入帐和出帐两项内容为核心,在此过程中又需要经过若干道手续,因为整个过程都需要手工 操作,效率十分低下,且由于他们之间关联复杂,统计和查询的方式各不相同;且会出现信息的重复传递问题,因此该过程必须实现信息化。我们的系统开发的整体任务是实现银行帐户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自动化和智能化,从而达到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的目的。三.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能使新系统达到以最小的开发成本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根据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的请求,通过初步调查和系统目标分析,对要开发 的银行帐户管理信息系统从技术上、经济上、资源上和管理上进行是否可行的研究。这是一项保证资源合理使用、避免失误和浪费的重要工作。⊙ 经济上的可行性:主要分析成本与收益、投资效果等。⊙ 技术上的可行性:要分析技术力量、计算机性能、通讯网络和系统条件等。⊙ 资源上的可行性:主要指管理、经费能否得到保证。⊙ 管理上的可行性:如帐户管理水平、数据收集可能性、规章制度健全程度和领导对发展系统的态度。可行性分析已经写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请领导及有关专家审议,通过后进入了以下需求分析阶段。四.系统需求分析用户的主要需求有帐户管理、取款机管理、用户查询、查询统计等几个方面:(1)帐户管理方面:存款、取款、开户、销户、修改信息、办卡、挂失卡;(2)取款机信息管理方面:管理员管理查询和维护、客户查询和取款等功能;(3)用户查询方面:用户希望便于查询自己帐户的信息。(4)查询统计方面:VIP用户统计、ATM业务量统计、异动查询统计、持卡总量消费统计、工作量负荷统计等功能。五.要解决的关键问题(1)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数据的安全性问题解决办法为:采用DES加密算法;(2)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二:数据的一致性问题解决办法为:使用触发器;(3)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三:系统查找数据的速度问题解决办法为:采用哈希算法进行数据的快速查找。六.系统定义通过该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使银行的账户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自动化,从而达到提高账户管理效率的目的。系统开发的任务是使办公人员可以轻松快捷的完成对账户管理的任务。1、系统要求:(1)系统应符合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满足银行相关人员日常使用的需要,并达到操作过程中的直观,方便,实用,安全等要求;(2)系统采用模块化程序设计方法,既便于系统功能的各种组合和修改,又便于未参与开发的技术维护人员补充,维护;(3)系统应具备数据库维护功能,及时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数据的添加、删除、修改、备份等操作;(4)尽量采用现有软件环境及先进的管理系统开方案,从而达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系统开发水平和应用效果的目的。2、系统功能:系统主要实现了:帐户管理、取款机管理、用户查询、查询统计等功能,◆帐户管理模块:存款、取款、开户、销户、修改信息、办卡、挂失卡;◆用户查询模块;◆取款机信息管理模块:管理员管理查询和维护、客户查询和取款等功能;◆查询统计模块:VIP用户统计、ATM业务量统计、异动查询统计、持卡总量消费统计、工作量负荷统计等功能。七.系统体系结构在系统功能分析的基础上,做系统功能模块图如下:八.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 2000 开发平台:Visual ForPro 九.参考资料VFP 编程技术及数据库应用教程 作者: 常明华 杨佩理 李基鸿 连育英出版社:中国电力出版社 ISBN:7-5083-0867-0出版日期:2002-08-01VFP程序设计简明教程作者: 鲁俊生 胡天云主编出版社: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ISBN:7-5606-1047-1出版日期:2001-08-01VISUAL 课程设计案例精编作者: 伍俊良出版社:水利水电出版社 ISBN:7-5084-0947-7出版日期:2002-01-01面向对象软件工程 Object-Oriented Software Engineering作者: Timothy Robert Laganiere译者:张红光 温遇华 徐巧丽 张楠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ISBN:7-111-11904-5出版日期:2003-04-01十.课题开发进度2月23日---3月7日 系统分析阶段3月8日----4月4日 系统设计阶段4月5日----4月10日 系统实施、调试阶段4月11日---4月25日 毕业设计说明书编写4月26日---5月18日 毕业设计说明书打印

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行为论文

摘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总体战略,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信息技术应用于现代教育教学,与各学科整合是需求,也是必然趋势。但在信息技术的使用实践中,课堂上的使用并不是很有益,要高效合理地将信息技术运用到教学实际中,教师自身必须具备良好的信息技术基础,在教学过程中要求以学生为主体,从学生的发展需要出发,实际合理地运用信息技术前言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信息技术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也不断发展和深入,教育教学领域也不例外。教学可以在课堂上运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创造情景、共情、吸引人,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教育工作者,我深深感受到多媒体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性。为了在教学中合理有效地使用信息技术,首先要充分理解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计算机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无疑将为学校教育插上强大的翅膀,成为教师进行教学模式变革的重要手段,使教育教学方式日益多样化,使学校成为充满活力和创造性的学习场所,为学生提供开放的自主学习环境和资源,更好地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态度和探索积极创新的能力计算机辅助教学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是适应现代化教学的需要但如何合理有效地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教学中,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自主思维,培养学生不断创新的能力? 目前对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合理有效地运用信息技术进行了初步探讨。一.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对老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教师素质也在提高,必须与时代同步,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需要。计算机教学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的应用,促使教师必须掌握和运用计算机技术,一方面可以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可以拓展学生的思维想象力和知识面。我校在教学教师信息技术课程的过程中,发现很多有经验的教师很少接触计算机。 因此,必须从最简单的入门开始。 最重要的是教师自己要多操作,多练习,在操作中获得要领,在操作中掌握技能技巧。信息技术作为学习对象包含三层含义。(1)学习信息技术科学知识:像物理、化学一样,信息技术科学也凝聚着人类的智慧。 学生应当学习信息技术科学知识,了解计算机的基本原理、组成、程序语言、历史、未来的发展趋势等。)2)学习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信息技术在社会中有着广泛的用途,作为未来社会的公民,学生必须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技能,如机械开关、键盘和鼠标的使用、磁盘软件的管理等。)3)学习信息技术对社会的用途和影响)信息技术对社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学生必须了解信息技术给社会各领域带来的变化和问题,知道信息技术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4)分层对教师进行理论培训,使教师了解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和任务、建构主义的基本观点、信息化环境下基于建构主义的教学策略、信息化教育环境下的教学模式。网络技术教育在校内迅速普及,教师整体素质也迅速提高,出现了教育教学思想和教育水平领先的学科带头人。目前,计算机已成为教师们备课、听课、教学研究的工具,自编辅助教学软件、课件成为教师们的自觉行为。自觉应用计算机辅助课,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二.发挥计算机辅助作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其作用是辅助教学,起主导作用的是教师。利用多媒体技术揭示知识的形成和经过,可以感受到生动、形象、逼真的(现场视频)影像,容易被学生接受。但在学校组织的多次授课中,发现大部分教师制作的教材播放时间占了课程的大部分,教材成为课程的主体,代替教师上课,教学效果也达不到目标。因为大量的媒体信息不仅增加了学生的负担,而且直接或间接分散了学生的注意力,重点不再突出,几乎所有没有接触过多媒体教学的学生都集中在这些视频、文字的颜色、声音上,内容变得没有吸引力。其实,一门课可以利用多媒体的教学形式,利用一个教学片段、一个具体事例,解决一个知识点、一个具体问题。 这样简单的教材也同样是好教材。 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关键是现代教育手段与传统教育手段的完美结合,信息技术并不是越多越好。 信息技术是教学的辅助工具,要妥善运用,必须与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长时间的互补教师可以使用现成的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和多媒体素材库,或者使用多媒体制作工具,综合利用各种教材,制作自己的演示文稿和多媒体课件,清晰地说明讲课的结构可以形象地演示难以理解的内容,也可以用图表和动画等表示动态的变化过程和理论模型等。教师还可以通过模拟软件或计算机外置传感器演示某些实验现象,帮助学生理解所学。这样,通过合理的设计和选择,实现了它们无法实现的教育功能。三.动静结合多媒体课件利用多媒体课件的目的是使学生们更容易理解知识,深入理解其内容,最终升华。 也就是所谓的创新,一些课件过于强调课件的装饰,与视频、视频、图片一起,注重其信息技术含量,却忽视了对知识的掌握,过于情境化,抢尽了主客。这样的课,自然课气氛活泼,热闹,有时会产生笑声,让人无法接受。这样的课程,学生自然会在轻松愉快的情景中度过。然而,课程毕竟只是一个娱乐场所,不要被过度活跃所吸引,被华丽的课件装饰而忽视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在工作的同时,要让学生们合理安静。 工作中要保持安静。 让学生静下心来开展自主学习,探索学习,让他们静下心来思考、感悟,为学生提供创造灵感的机会,为他们提供想象的空间和创造灵感的环境。四.发挥多媒体的重要作用多媒体技术将文本、图形、图像、动画、音频、视频集成处理,使信息更加生动丰富。多媒体网络应用于学科课程,创设了理想的教学环境,取得了更高的教学效率和效益。首先网络化的教育系统实现了高度的资源共享。备课时,我们有针对性地指导教师充分利用现有优质教案库和计算机教学软件库的资源,设计教案,提高备课质量。教师通过观摩、选课、分组编排,设计符合本班学生的实际教学方案,快捷高效。在课堂上应用这些教学程序进行教学,很受学生的欢迎。五.利用多媒体提高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好的兴趣就有好的学习动机,但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有好的学习兴趣。“好奇心”是学生的本能,他们对新事物、熟悉而从未见过的事物感兴趣。 要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必须满足这些需求。传统教学和现有的许多教学都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把学生关在枯燥的教材和单调的教室里,使其资源丰富,与现实完全隔离,使学生的学习兴趣越来越弱。将多媒体信息技术融入教学课堂,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图文并茂、声齐、动则变、形象直观的特点,为学生创造各种情境,有效再现实物的大属性,让学生感受事物的艺术效果,活在大脑中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让学生真正进入角色、体验情感,从而有效地激发学生各种感官参与,激发学生强烈的学习兴趣,激发动机和兴趣,有利于营造轻松的课堂氛围,让学生有生动的形象六.制作实效教材为了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体现课堂教学灵活多样的方法和特点,利用PowerPoint所具有的功能、简单易用、易于修改等特点制作多媒体课件。在满足教学需要、编写课程教材的过程中,首先,在透彻理解课程内容的基础上,从达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的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重点和难点。其次,教材编写的重点是引导学生积极学习,培养素质,提高能力。这样可以突破课程的界限,在更大的范围内创造以学生为主体的多媒体学习环境。七.能更好地培养学生能力我非常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学校特别在课堂上安排了计算机实践课。网络化的教学环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这些学生利用互联网接触广阔的世界,获得广阔的知识基础,了解广阔的世界。这些内容丰富,文字齐全,排版设计精美,深受全校师生的欢迎。八.对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反思时代的发展,要求竞争者提高自身素质,要求学校教育也走在发展的前沿,学校教育的发展方向要求教师更新教育手段,教育手段的更新主要受教育观念的支配,我们首先要转变教育观念,真正把信息技术运用到教育中去。以信息技术为辅助教学工具,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方面的优势,较好地实现教师角色的转变。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作用不可低估。 帮助学生认知的功能优于传统的任何技术手段。但是,那只是课程的辅助工具。教育活动过程的核心是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过程,这个过程不能代替信息技术教育。在师生互动的教与学过程中,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产生教育问题、促进学生思维扩散的标志。但不能盲目使用信息技术来取代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因此,客观合理地将多媒体信息技术运用于课堂教学中,积极探索多媒体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整合方式,才是现代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转变的观念。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浅议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能力要求 ○郑珠1,侯友2(1.内蒙古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2.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内容摘要: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给信息技术教师带来了角色变化,使其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促进者和评价者,成为课程的开发者、设计者。这种角色的变化向教师的能力提出了挑战,我们应认真分析当前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对教师的能力要求,以不断的创新精神推动素质教育,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关键词: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角色;能力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经成为世纪之交的全球性浪潮,我国新课程改革在这次浪潮中异常活跃,新的课程标准已相继出台。新课程改革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教师素养的进一步提升。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以其独特的身份让人耳目一新,对信息技术教师来说,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新的教育理念、课程观、教学观、教师观、学生观等,与教师长久形成的、原有思想观念和思维行为习惯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提升信息技术教师的素养也就显得日益紧迫,培养一批具有优秀教学艺术风格的信息技术教师也是当务之急[1]。 在新课程改革的教学实践中,信息技术教师的角色发生很大的变化,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促进者和评价者,成为课程的开发者、设计者。这种角色的变化向教师的能力提出了挑战。因此,当前信息技术教师应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能力,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一、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要具有开发、整合、设计课程的能力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是为其他学科打下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的基础,学校教育中学生的大部分学习时间是在各门学科教学中度过的,而信息技术课程在学校课程计划中不可能占据主要地位,只可能是一小部分,但信息素养对于现代社会的人来说,又十分必要,因此只能通过其他课程的教学活动作为培养信息素养的主要渠道。因此,当前我国课程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在各个学科教育中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努力实现信息技术与其他课程、教学的有效整合,这就要求教师要具备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课程整合能力和课程设计能力。为此,信息技术教师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信息技术教师要形成强烈的课程参与意识,改变以往学科本位的观念和被动执行的做法。提高信息技术能力的途径主要是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和在课程中使用信息技术,这就需要信息技术教师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使学习良性互动起来,使学生学到的各学科知识有机的整合起来,并且借助研究性学习、主题学习等模式在实践中综合应用,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最终内化,使知识结构更加有序,减轻学习负担,提高学习效率。2.信息技术教师要有敏锐的观察力。敏锐的观察能力是指于细微枝节中看出事物的本质的一般特性和规律的感知能力。赞可夫说:“对一个有观察力的教师来说,学生的欢乐、惊奇、疑惑、恐惧、受窘和内心活动最细致的表现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一个教师如果对这些现象熟视无睹,也很难成为良师益友。”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实践中更需要教师具有这种能力。这是因为,在利用媒体引导学生进入情境、会话、交流和有意义建构时,教师有更多的时间观察学生的细微变化,揣摩学生的心理感受,捕捉每一点教学信息,从而帮助学科教师发现问题,及时引导和调整教学活动。3.信息技术教师要有创意思考能力。台湾辅仁大学的赖丽珍教授认为:教师创意思考能力是指教师将创造力运用于教学专业的过程,改变过去关于教学的想法、方法及策略,进而发展出新的想法、方法及策略,使得教学的构思和行动更富创意,教学成效亦有增进的能力。教学创意思考能力是教师创造能力的一种具体表现。教师的创造力运用是教学创新的关键因素,也是激活学生创造能力的关键因素。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无论是从内容的选择、过程的设计,还是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都非常强调教师的创新教学设计能力。4.信息技术教师要具有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特点决定着教师应该是综合型教师,具备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但是,目前中小学教师的现状并不能完全适应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的需要。究其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我国师范教育体制还不够完善。我国的师范教育长期以来偏重培养学科专家型教师,课程体系呈现单一学科纵深发展的特点,专业课、学科课占的比例大,公共课、文化课比例小,使得师范学校毕业生的综合素养相对较弱。二是学校分科教学的结果。教师的学科角色一旦确定,不少教师便画地为牢,把自己禁锢在学科壁垒之中,不再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于是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教数学的不研究数学在物理、化学、生物以及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教语文的也不光顾历史、地理、政治书籍。

初中信息技术论文范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说到论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初中信息技术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题目: 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之我见

【摘要】正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以计算机的发明和应用为主要标志的第三次人类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人们的生活步入了信息时代。信息时代的到来,给现代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要想真正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必须要掌握信息技术。

【关键词】信息技术教学;信息技术的课程;课堂教学过程;计算机

信息技术教学总目标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使学生将信息的获取、分析、加工、利用等能力,内化为自身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从而形成影响人的一生的品质。通过几年的教学实践,本人获得几点心得体会,与大家交流。

一、信息技术教学过程中最常用的教学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直观感知法。虽然在一些小学已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但对学生来说,还是一门新兴的、新颖的课程,因而对计算机更是充满着一种神秘感,很想知道计算机是怎么工作的,主机箱内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它们各有什么用途?对此,我常通过现场实物展示来让学生看一看、摸一摸、做一做,认识一下什么是硬盘、主板、内存、显卡等,然后再简单地解释其作用。通过直觉的感官认识,学生就会对心中的疑团有所解开,并在脑海里建立起一个对计算机基本结构的模型,这样学生就能对教材中基础知识部分很轻松地掌握了。

(二)对比、类比讲解法。比如在讲Windows基础知识时,经常用到对比教学方法。如讲授资源管理器,可通过观察“我的电脑”窗口来进行对比,比较两者窗口界面的不同,来加强学习的效果。再比如讲“复制”、“移动”文件或文件夹时,运用对比教学法,教学效果不错。

另外,在信息技术知识方面有许多“相似”的知识点,在备课过程中,我注意对教学内容进行分类,善于归纳知识要点。具体说来要注意做到将“相似”的知识点合起来讲,操作方法“相同”的挑一个来讲。例如,在讲解Word中“图文混排”一节时,我将图片、艺术字和文本框的插入方法和格式的设置合在一起来讲,只给同学们讲解并演示了图片的插入和格式的设置方法,而艺术字和文本框的插入与格式设置留给同学们通过自己动手操作和小组内的合作学习自己去完成学习目标。虽然一节课我只讲了7分钟左右的时间,由于同学们有了充足的操作和交流时间,却起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三)自由作业法。如在讲Word中“综合应用”这一节时,根据学生对前三节的内容已掌握,所以我在这节课上运用自由作业法,在课上不是纯粹的要求学生按照书本上的详细操作步骤进行,而是让学生在根据自己掌握基本技巧与理论知识前提下,自由发挥。(信息技术教学论文)然后教师选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学生在多媒体教学平台上演示给大家看,让全班学生一起进行讲评,比一比谁做得更简捷、更方便,从而使学生能触类旁通,共同学习与提高。

(四)讲授与练习相结合。利用现代教学手段,驾驭课堂教学。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相信“多媒体网络教室”系列软件大家都不陌生,它为我们的教学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教学过程中,教师一边演示,一边讲解。教师一边教,学生一边学,然后再加上教师有目的、有意义的指导和分组讨论学习,从而达到教学目的,这也是信息技术教学中常用的一种教学方法。

(五)互动式合作学习。针对初中学生的个性和本学科的特点,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我在教学中也采用“互动式合作学习”的教学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它是一种以个人为主体,以小组为单位,以互动、合作为精髓的学习方式,其优势在于:1.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实践过程之中。2.能在充分挖掘学生的个人表现欲望的.同时,培养集体荣誉感。3.小组成员间能相互取长补短,培养合作学习的能力,在增进友谊的同时,也培养了同学们的竞争意识。4.形成了有效的师生之间、生生之间、课上与课下之间的立体互动,有效地落实了课堂教学的三维目标。例如在讲“收发电子邮件”这一课时,我在课下了解到班里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已有电子邮箱,并经常收、发邮件。在备课时,我把本课的知识点做成专题网站,在课上采用“互动式合作学习”,收到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二、信息技术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在教学中教师做到少讲、精讲;学生做到多练,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学生通过动手操作、合作学习来达成学习目标。

(二)教师角色的转变。教师要参与到学生的活动中,要由过去的学习控制者、权威者转变为学习活动的参与者、合作者、引导者、咨询者。这点也是新课改对教师的要求。

(三)学生角色的转变。教师要正确引导学生由以往的知识接受者向知识传授者的转变。让学生把在操作过程中得到的启发、体会,或是把“无意间”学到的新知识、新方法谈出来,给大家演示与大家交流。

(四)重交流评赏,轻定位评判。课堂上学生完成的作品或任务,在他们心中往往是“自我感觉良好”的,教师在进行作业的评价过程中,应注意多引导同学们去欣赏、分析作品,让学生谈出自己的创意、体会或演示自己的制作方法,让其他同学得以借鉴,相互取长补短,实现共同进步。

课堂教学不仅是一门科学,而且是一门艺术,科学而又精妙的方法,是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信息技术课程的建设之路还有一段路要走,作为教师,

我们都将和新课程一道成长。在这漫长的征途当中,我们都会继续做出自己的努力,为学生成长和课程建设贡献自己的教育智慧!

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司法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当代社会,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发展,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了有利的实现 渠道 。我国法学界普遍承认舆论法律监督。舆论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新闻媒介进行的法律监督,属于广义的法律监督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可以在法律监督方面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1]因此,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在理论上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冲突,相反,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但实践中远非如此。记者对于社会 热点 的追求,促使他们以“新闻自由”为依据不断介入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司法过程所蕴含或展示的内容以及司法过程本身所显示的刺激性,对于传媒来说具有永恒的吸引力;司法所衍生的事实与问题从来都是媒体关注的热点”[2]。而媒体的强大力量,在对司法过程的报道中暴露出职能越位、充当法官审判等问题。而这种强大的舆论引导功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司法审判造成压力,对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造成了冲击。因此,司法机关出于对新闻媒体的抵触心理而要求其“闭嘴”,但这种行为着实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本属于宪法赋予的两项基本权利,为何会在实践过程中形成如此强烈的冲突?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司法独立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冲突

司法独立是为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此外,《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也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因此,司法独立应该排除利益和情感的影响,也自然应当排除新闻媒体的影响,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案件事实的忠诚。与此同时,英国古谚讲:“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而“看得见的方式”就需要新闻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将正义实现的过程置于公众的视野之内,在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其肩负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促进司法公正有着积极作用。但媒体却凭借其强大的介入力量,不断向司法入侵,最终由新闻舆论监督发展成为“新闻审判”。

“新闻审判”本为舶来品,传入国内后即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新闻审判”的含义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报道对象所做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3]从曾经的张金柱案到近年来的药家鑫案、李启铭案等,每一宗案件都被媒体倾注入过度的热情――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对审判前或者审判中的刑事案件,失其客观公正立场,明示或暗示,主张或反对被告罪行,或处何种罪行,其结果或多或少影响审判。[4]正是基于新闻媒体强大的引导和评价功能,将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过程置于舆论的重压之下,最终的裁判或多或少的受到舆论的影响。

二、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

(一)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5]而我国《宪法》第125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正是由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使法院的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有效的遏制了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不当内容,推动实现司法公正。

(二)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司法腐败始终是司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司法腐败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损害国家的司法权威,而且侵蚀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美国著名记者指出,“罪恶、卑鄙和腐败最害怕的就是报纸,因而任何法律、伦理和制度都无法和报纸相比。”新闻媒体对司法腐败现象的报道,往往能够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同时会引发相关部门的重视,政府和公众的合力使腐败分子身败名裂。如此大的腐败成本,有效的防止了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有利于推动司法改革

新闻媒体对于司法体系的分析和评述,为司法改革提出了宝贵的借鉴意见,有助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三、司法独立对新闻自由的限制

司法独立包括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13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此看来,新闻自由并非是绝对的,新闻媒体行使法律监督权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司法独立在一定程度上排斥新闻自由

司法审判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司法审判要求法官依靠“理性和良知”,忠于法律和事实,排除任何形式的干扰后做出谨慎且公正的判断。而新闻媒体则通过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 文章 ,有失公允的评判案件,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带动性的舆论压力,成为法官裁决时的障碍,使其失去独立审判的立场。

(二)法官审判与新闻采编之间的矛盾性

司法审判与新闻采编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对立性。由于司法审判关乎人的生死、权利与义务的承担,因此必须是理性判断的过程;而新闻媒体的宣传却带有很强的感性因素,往往掺杂了道德情感于其中,其语言也强调标新立异、扣人心弦。因此,对于同一个问题,法官与记者基于不同的立场与视角,关注点自然不同,这种差异势必导致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的对立和冲突。

四、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

卢卡斯曾经深刻的揭示了司法所要求的专业性:“一个看重正义、法律和自由的国家,在一个重要的意义上必定是不平等的,即法官必须占据实权地位,而且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法官。”因此,新闻媒体应当认识到其新闻审判的越位行为,重新回归到法律监督主体的地位。对于寻求新闻审判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的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解决:

(一)加强立法规范,填补法律空白

二者冲突的根源在于缺少法律规范对于二者关系的协调。立法机关可以借鉴相关的域外 经验 并结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新闻舆论的监督设置合理的界限,以消除当前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之间的对立冲突关系。

(二)强化新闻从业者相关的 法律知识 ,引导遵从职业规范

通过强化其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其遵从职业规范,使其从内心遵从法律,维护司法的独立地位,并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法规,避免对案件做出有失公允的报道,做事实的传播者而非情感的传递者。

(三)加强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交流

二者之间不存在根本上的对立和冲突。因此,关于媒体如何介入、如何报道以及如何评论等关键性的问题,应当由二者坐下来进行交流和沟通,共同研讨解决方案,制定出一个双方认同的规则,并按照规则规范双方的行为,共同促进司法文明和司法公正。

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之探讨

一、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的基本内涵

所谓司法能动主义(judicial activism)是指“一种司法理论,它鼓励法官摆脱对于司法判例的严格遵从,允许法官在制作判决时考虑其个人对于公共政策的观点以及以其他因素作为指导,通过对于判决来保护或扩展与先例或立法意图不符的个人权利。遵循该理论会造成某些判决侵犯立法权和行政权的结果。”[1]

《布莱克法律词典》是这样定义的,司法能动主义是指:“司法机构在审理案件的具体过程中,不因循先例和遵从成文法的字面含义进行司法解释的一种司法理念以及基于此理念的行动。当司法机构发挥其司法能动性时,它对法律进行解释的结果更倾向于回应当下的社会现实和社会演变的新趋势,而不是拘泥于旧有成文立法或先例以防止产生不合理的社会后果。因此,司法能动性即意味着法院通过法律解释对法律的创造和补充。”[2]

与此相反,法官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已经确立的规则来办案,反对法官充当立法者的角色,反对法官融入个人的价值观以及他本人对法律的理解与信仰。这被称为司法克制主义(judicial passivism)。施克莱认为:“所谓守法主义是指一种伦理态度,它把是否遵循规则当做判断道德行为的标准,将道德关系视为由规则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像所有被强烈感受并广为接受的道德守法主义不仅体现为个人行为,也表现为哲学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制度。”[3]其本质为社会生活中涉及法律的问题与现有法律规定和判例相背离的地方,应当通过立法等方式解决,而非司法机关主动改变既存之规定。在外观上表现为“司法机构的自我约束或自我克制”[4]。

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并非针对具体的法律进行解释,而是在现存法律规定或判例与实际生活的新趋势不符的背景下,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所享有的创造性之界限问题。司法能动主义强调法官要为了实现正义,在服从法律基本原则和理念的前提下,可以不受现有规定和判例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对司法权的限制;司法克制主义强调法官只能严格依法裁判,法官不能创制法律,而只能服从法律,制定法是法律的唯一渊源,法律解释只局限于文义解释,并努力探询立法者的原意。“司法克制主义则倾向于强调在民主国家中对司法权所应该进行的限制,并通过各种方式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5]2。因此,“司法能动或司法克制是法官在进行自由裁量时享有多大的自由或者受到多大的限制的程度问题”,即“能动和克制的区别更多只是一个程度不一而非性质不同的问题。”[5]2-3

二、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各自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一)司法能动性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在现今社会,简单依靠法律条文来处理案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诉讼需求,条文的固定性及有限性往往会使我们的司法裁判者在某些个案的处理上寸步难行。假若为了使所有案子都“有法可依”而不停修改或增减法律条文,不仅会造成社会行为规则观念的动荡,而且会大大损害法制稳定的威信力。司法能动在法律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着诸多的适用价值,但是司法能动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者自身的素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年来,我国的司法者慢慢由以前的非法律人转换为法律人,即大部分司法者接受过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受过一定的法律实务的培训,自身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储备。当所面临的案件没有直接可以遵循的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可以结合自身的法律技能运用适当的法律 方法 ,经过一定的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续造、法律发现等方式分析案情,在已有的法律法规中探求最为适当的条款来处理案件。但是,由于法律没有直接明细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对于同一案件司法裁判者运用法律方法有可能因为个人法律素质的不同而产生截然不同的裁判,这样往往会产生司法的不稳定性,影响法律的可预测性及对民众行为的指导性。

其次,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者的思想道德价值倾向有着一定的关系。当司法者运用司法能动这一自由利器时,高比例的法律裁判结果就握在了法官的手中。法官是倾向公序良俗还是机械性地被舆论牵着鼻子走,更或是倾向于权力而非权利时,案件的裁判结果是截然不同的,甚至大相径庭。既可能裁判顾及多方利益,采取较为平衡的裁量方式判案,也有可能产生令大众哗然的结果,更或顺应民意的裁判结果。因此,司法能动性是否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和司法者的思想道德倾向是密不可分的。

再次,司法能动性需要司法者具有较丰富的司法经验,以及严谨的辩证 逻辑思维 。但是,在我国,法官不是像美国那样经验丰富的律师担当,而是学校法学系 毕业 生或者其他并不是很权威的法律人担当。由于没有丰富的法律经历,或者还未被培训出缜密的思维逻辑,在判案时很容易产生疏漏或不足,影响法律运用的质量。法律思维被异化,法律思维立场的变化而产生的异化,以及法律操作技巧的程度都将影响司法能动性的发挥,局限其作用的范围及程度。

司法能动性的发挥虽然可以弥补我国法律的某些漏洞和不清晰,但是并不是可以随意使用。只有在上述条件都较完备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发挥其能动性,使之法律实质化,司法能动权利化而非权力化,能动性科学有效、正义合法地在案件的集结点为司法者解围,给当事人化解案情予以合法的裁判,以达到说服当事人、惩罚犯罪人、震慑社会其他成员的作用。

(二)司法克制性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在司法能动性实现其法律价值的时候,司法克制性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能动性的发挥,或者说是抑制司法能动性的过分发挥。

司法克制主义强调法官在解释的过程中应探询立法者的原意,体现了对规则的尊重[6]。司法克制主义要求法官对法律要忠诚;要克己守法,廉洁自律,尊重法律规则;要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其他 社会公共权力保持谦抑的姿态。司法克制虽然在司法活动中不可或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的局限性。

第一,司法克制必须结合本国的国情及司法能动的 发展程度。在我国,司法克制是相当必要的:我国人口众多,民俗繁杂,部分地区的法律实施还比较落后,或者说地方控制主义比较严重。如果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仅注重司法能动性而忽视司法克制性,将造成严重的后果。掌权执位者极有可能将法律作为其实现某些不正当、不合法目的的工具,正如文强案中,作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和黑道勾结,强奸女学生等恶行,其行为的保护伞就是他手中的权力,作为一个法律人,偷天换日,坏事做尽,司法能动在他的手中变成了凶器,此时若无司法克制、法律来惩处他的行为,该恶行岂不是会被他的虚言假语蒙混过去?

第二,司法克制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因不同法律人而有迥异结果,因此需要社会大众的监督与建议。此时,所说的大众监督并不是说司法活动被民众牵着鼻子走,而是司法活动在一定意义上需要考虑民众意见,利于将裁判结果均衡于法律与社会利益,达到利益衡量的最佳状态。

正如,南京醉酒驾车案中,张明宝造成五死四伤的惨剧,但是在2009年12月23日的一审判决中却只是判处了无期徒刑。对于此,笔者认为,张明宝明知我国法律严禁醉酒驾车,并且造成如此惨剧,虽然事发之后张明宝认罪态度良好,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罪行,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但是,对于此案判处无期徒刑显然没有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实质正义,严重偏离了利益衡量的轨道。因此,笔者认为,为了达到法与正义的契合,实现社会的正义,实现法律的实效价值,应在司法克制的前提下发挥司法能动,判处极刑。司法克制不应成为实现实质利益的绊脚石或是借口。

结语

综上所述,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发展中缺一不可,法律规则是规范的固定化文字,而法律人的法律思维是思辨灵活的,但是对于法律问题这一严谨的问题来说,法律人在处理某些法律问题时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妥善处理案件,实现当事人利益、法制要求和惩罚罪恶的平衡。但是,司法能动性过度必然会产生权力泛滥性地被利用,法律成为凶器而丧失了其本来存在的意义。因此,在司法能动地适用过程中是伴随着司法克制行为的,法律人必须以立法原意为基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融合适用,结合实际适度加大或减小司法能动或克制的运用比例,在法治社会中逐步完善法制。

加强行政组织法制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法成为发展最快的部门法之一,行政法制逐步完善。从1979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陆续颁布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政府组织法》)、《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初步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产生、组成、职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主体法律规范,健全了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政治体制,确立了行政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此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陆续制定了一大批政府管理经济事务、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行政法律、法规,政府的行政执法领域越来越宽,行政执法部门越来越多,行政执法权力越来越大。自1989年以后,为了加强对公民、法人人身权、财产权的保护,控制行政权的违法使用,我国陆续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这四大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公民、法人权利救济和权利保障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规范行政主体的组织以及内部行政行为和内外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或者过于简略,或者已经过时,或者完全或缺,严重滞后于改革实践,阻碍改革的继续推进。为了迅速改变这一状况,/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李/鹏/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指出:“要加强行政组织立法,实现各级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制化。”因此,如何以邓/小/平/行政法治理论为指导,运用法律手段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政府机构改革的秩序,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巩固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就成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尽快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组织、职能、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将成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重心和行政法学研究的热点。 一 我国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古已有之,而且远较其他法律规范完备。自秦汉而下,古代中央政府为适应自然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一直建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并设置3 — 4级地方政府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唐六典》、《明会典》等就是中国古代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其详尽、细密、完备程度,在世界古代史上是罕见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不仅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规定了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而且制定了专门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务院及所属机关组织通则》、《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大城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同时还制定了一些部门组织法,如《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试行组织条例》、《海关总署试行组织条例》等。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颁布,开创了我国行政组织法制建设的黄金时代。此后,陆续制定了国家计委工作条例和监察部、劳动部、国家体委、国务院秘书厅、国家计量局,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专家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委办局的组织简则,制定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等基层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组织法,健全了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组织法,这就标志着我国当时已初步形成了涵盖中央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派出机构,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在经历文革十年动乱和停顿之后,新时期我国的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主要是拨乱反正,恢复五四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其间虽然也有局部内容的增删和修改,虽然也有一些新的法律、法规规定有新的行政组织法律规范,但总体上行政组织法制建设一直没有达到五四年以后的完备程度。 从国外的行政组织立法来看,由于存在着联邦制和单一制、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因此,不可能存在统一的立法模式。世界上大部分国家主要是以宪法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美国、法国、德国等均是如此。英国作为普通法系的代表国家,则既没有宪法法典,也未制定专门的内阁法或中央政府组织法之类的法律、法规,而是以大量的宪法性惯例来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这些宪法性惯例主要有:内阁的主要职责及其与议会的关系,首相和部长的权限,部的设置、变更、规模、组织等。英国虽然没有法律对部的数目加以限制,但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部一直保持在18 — 21个左右,没有大幅度膨胀。与没有专门的内阁法相反,英国的部门组织法却较为完善。在英国,如需设立一个新的部,必须通过法律加以规定,一般称作《××部法》或《××委员会法》。英国部门组织法的历史与中央各部的历史同样悠久,许多部门组织法制定于十八、十九世纪,以后随着该部职能的变化而不断修改。部门组织法的内容主要包括:(1)序言,即设立某某部,从何时开始行使职权;(2)部长(部)的职权;(3)部长(部)行使职权的方式及程序;(4)部的主要内设机构;(5)有关部的人员结构方面的规定,如1919年的《农业和渔业部法》规定设立若干名部副长,1919年的《卫生部法》规定该部的内设委员会必须由男性和女性共同组成。与英国没有一部成文法来规定中央政府的组织规范相反,印度宪法则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权进行了最明确、最具体和最严格的规定,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很不理想,各邦自行其是,中央政府缺乏权威,以致一位美国官员竟如此评论:“印度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之一,而印度政府的腐败现象、执行不力情况与其他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世界主要国家的行政组织立法方面,似应以日本的立法最为完备,执行得也十分严格。日本除在《宪法》中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规范外,还制定有专门的《国家行政组织法》、《内阁法》、内阁各省厅设置法,以及规定地方政府机构设置的《地方自治法》、各郡道府及市町村机构设置法等。 综合比较世界各国的行政组织法,是为了为我所用,借鉴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做法和经验。就我国行政组织立法的现状来看,的确存在着诸多问题。择其要者,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内容上不能与正在逐步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治体制和精简、统一、效能的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基本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没有很好地体现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政府权力下放、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在这方面要下大的工夫研究,动大的动作修改。其二,条款上过于简约、粗疏,有些条款法律含义不明确。《国务院组织法》只有十一条,不到1200 字;《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府的条款也只有15条,3300字左右。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有着12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土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来说,显然是过于简单了。如在宪法、《国务院组织法》中要不要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人数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数目进行限定,要不要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法律地位、设置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又如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与重大问题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之间是什么关系,遇意见分歧时决策是实行合议制还是实行一长制,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是决策机构还是决策咨询机构,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哪些重大事项应当由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等等。又如是否应当对不同地区、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政府的设置、组成、职能等作不同的规定。其三,体系上很不健全和完备,没有形成一个相互配套的行政组织法体系。中央政府只有《国务院组织法》,没有各部委办局组织法;地方各级政府不仅没有分级的政府组织法,而且现行的政府组织法还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放在一起,没有独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也没有自己的组织法。 综上所述,我国应当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不断走向深入的有利条件下,抓紧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使其更加科学、具体、完备;抓紧制定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的组织简则,可以考虑将“三定方案”上升为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加强其权威性,增加其规范性;适时修改《地方政府组织法》,将其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分开制定,最好在《地方政府组织法》外,再分别制定《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市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地方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共性内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地方各类政府组织通则则规定各类别政府设置、组成、职权、撤销等个性内容,并可考虑再根据管辖人口、土地面积、经济发达程度等不同情况,对各类别政府分别作出不同的规定,如同是县级人民政府,由于上述诸因素不同,其副县长人数、组成部门数目和工作人员编制等均应有所不同,该类组织通则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在修改和制定了《国务院组织法》、国务院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和议事机构组织简则、《地方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之后,我国的行政组织立法将形成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两个基本法律为主干、以地方各类别政府组织通则(法律)和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组织简则(行政法规)为辅翼的、完备的行政组织法律体系,它既是对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成果的直接确认与总结,又是防止旧体制回归的有效法律控制。 二 所谓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就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领域以及实现该管理任务所应具有的行政职权。政府职能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行政组织法的核心。行政机关是否需要设立,其主要依据是职能;甲行政机关区别于乙行政机关,其主要依据也是职能。职能的内核是职权。我国的整个改革过程,就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过分集中的权力逐步下放的过程。对此,邓小平曾作过大量的论述。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 完整的政府职能包括政府的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三个方面。而在我国现阶段,政府职能的法定化则主要是对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社会职能加强以及权力下放等改革成果的一种法律确认。它涉及到对三个方面关系的行政法调整: (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政企职责分开,转变政府职能,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这段话说得十分明确,十分到位。至于哪些属于企业的权力,哪些属于政府的权力,其中大部分已经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达成共识,少部分还需要根据改革的深入发展,从经济学、法学和行政学的角度多方加以研究。 行政组织法要调整和解决的,是对转变后的政府职能进行确认。这大体有五种情况:一是保留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保留综合经济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某些保留的职能也有局部调整或内容更新,如宏观调控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二是取消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取消专业经济部门对企业直接进行管理的职能;三是转移政府的一部分职能,如将专业经济部门的职能转移到综合经济部门;四是加强政府的某些职能,如加强工商、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和监管的职能;五是增加政府一些新的职能,如社会保障职能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新的职能。 要根据政府职能总体转变和总体配置的要求来决定政府机构的保留、新设、合并、分立、更名或撤销,并以行政组织法加以确认。如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撤销15个部委,新设4个部委,更名3个部委,保留22个部、委、行、署。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列入国务院组成部门序列的共有29个部、委、行、署。要在政府的经济职能中强调为企业服务,而不是过多干预企业。在这方面一些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做得比较好。如英国的贸工部是负责英国贸易和工业发展的主要部门。该部职能中规定的总目标是“全心全意为在欧洲及世界各国的英国企业服务”。其具体职责是:“(1)通过对话和分析国内外竞争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了解企业的需求;(2)保证和促使政府及欧共体考虑企业的这些需求;(3)努力实现全球的自由贸易,使英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优势;(4)创造竞争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5)开发能源并监督能源的有效利用;(6)在减少政府加给企业的负担的同时,通过立法保证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权益;(7)鼓励技术创新;(8)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9)针对不同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10)合理考虑环境问题,确保政府的环保政策对企业的影响;(11)教育、引导贸工部的全体职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行政组织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它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我国宪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分别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但是,这些规定显然过于笼统和原则。 在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程度,直接决定着每个朝代的兴衰。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既产生过中央与地方关系协调时期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和“康乾盛世”,也出现过中央与地方权力失衡时期的社会动/荡/、封建割/据。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1956年到1958年、1970年到1974年、1978年以后的三次大调整,目的都是为了将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到既能保证国家稳定、又能利于经济发展的最佳状态。 国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宪法加以调整。其中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相对小一些,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大一些,但各国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宪法对联邦政府的权力采取列举式规定,剩余权力属于各州所有,联邦政府不得行使。而印度宪法则既规定了中央政府享有的97项权限,又规定了地方政府享有的66 项权限,同时还规定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的47项权限。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较大,地方政府的权力较小,法国即是典型代表,英国虽然实行地方自治,但地方政府实际上权力也很小。目前世界各国总体上是要求扩大地方政府权力的呼声较高,一些国家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 我国在运用宪法、政府组织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时,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做法,将外交、国防、国家安全、货币、邮政、宏观经济调控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统一的职能划归中央政府承担;将管理纯地方性事务的政府职能划归地方政府承担;介于两者之间的政府职能,则或者归中央政府承担,由中央政府直接在地方设置机构管理;或者归地方政府承担,由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规范和领导下管理。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效率低下,是这次机构改革之前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统一配置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职能相近的部门予以合并,成立综合管理部门;对职能交叉的部门进行重组,成立新的部门;对职能重叠或消失的部门予以撤销。要以各部门组织通则的形式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梳理、规范和确认,以调整好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杜绝“五/龙/治/水”之类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要对各部门内设机构的职能予以规范。 三 早在1975年7月,/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编制的法定化问题。他严肃地指出:“这一次编制要严格搞,要切实遵守编制。可以说编制就是法律。” 1980年3月,他又进一步深化了这一思想,指出:“制度化以后,编制就不会臃肿,该用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该用几个人就是几个人。总之,这一套制度要建立起来。” “这一套制度”就是编制法律制度。 所谓编制,狭义上指的是一个单位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行政编制是编制的核心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要实现行政机关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的法定化,防止公务员人数和职数无限膨胀,就必须完善行政编制法律制度。《贞观政要》一书的法释者在评论唐代“贞观之治”时,认为“贞观之善政,以省官为首”。由此可见行政编制的重要。而唐贞观年间之所以能做到省官,皆应归功于《唐律》的严厉规定。《唐律。职制律》规定:“诸官有员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谓非奏授者),一人杖一百,三人加一等,十人徒二年。” 行政编制到底是应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还是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予以调整,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均有争论。赞成由行政组织法统一调整者的主要论据是:(1)行政编制是行政组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离开行政组织而单独存在;因此,行政编制法律规范显然应当放在行政组织法中统一规定。(2)世界各国除了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外,尚无制定独立的行政编制法的先例;而且即使日本的《行政机关职员定员法》,也仅是规定行政机关职员总数和各部门职员数,而没有关于编制核定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赞成单独制定行政编制法专门调整编制者的主要论据也有两点:(1)现行《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关于编制的规定过于简单,而修改这两个组织法的动作又太大,难以迅速完成;(2)虽然外国没有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制定。 争论可以不必停止,法制建设却丝毫不能停顿。1997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现在看来,该条例的颁布虽然满足了编制管理的亟需,但似也存在着几个明显的弱点:其一,该条例的大部分内容规定的是国务院的机构设置管理,而这本来应当由《国务院组织法》加以规定,有越俎代庖之嫌;其二,该条例未对编制的申报、审查、论证、批准等各项程序作出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不利于从程序上加强对编制的严格控制;其三,该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尚不够细密、有力,不利于条例的严格实施。 为了有利于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能和编制进行统一规范,同时也提高编制法律规范的立法层次,建议在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时,列专章规定行政编制管理问题。在该章中,要突出对行政编制的实体和程序双重控制,要加大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在行政组织法之外,可不再制定单独的行政编制法,但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以《国家公务员定员法》(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公务员的最高限额,以《国家公务员定员令》(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中央政府各部门公务员的定额;后者由中央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发布,人员总数不得突破中央政府总人员限额,但可根据行政职能的变化在各政府部门之间灵活配置与调剂。按照这样的立法设想,就可以形成以行政组织法规定行政编制实体与程序控制法律规范,以公务员定员法和定员令规定行政编制人数的总量守恒与“动态”调节相结合的、完备的行政编制法律规范体系。 四 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程序的法定化,这是党的十五大和这次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提出的又一项迫切任务。行政机关的工作程序,既包括外部的行政执法程序,也包括内部的行政管理程序;前者直接影响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后者直接影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二者共同构成完整的行政程序。我国现行调整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主要散见于大量的单行法律、法规中,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审计条例》,等等。这些程序性的规定既很不系统和完整,也缺乏一个明确而统一的立法宗旨加以统率,有些程序之间甚至相互冲突;因此,亟需制定一部行政程序法典统一规范内外行政程序。 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为提高行政程序的地位作出了突破性的贡献,它在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撤销。该规定向我国一直重实体、轻程序,重司法程序、轻行政程序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传统提出了挑战。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则第一次对行政处罚程序作出了较为系统、完整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更是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重大突破,对于切实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正是由于有以上行政程序立法的法律基础和理论基础,更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实践的迫切需要;因此,近年来我国行政法学者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一起开始讨论制定《行政程序法》问题,并即将进入试拟稿的起草阶段。毫无疑问,《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实施,将全面解决我国行政机关工作程序法定化的问题。 要制定行政程序法,首先必须解决行政程序的功能问题。对此,国外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的主要功能是提高行政效率。这一观点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89年西班牙制定世界上第一部行政程序法为标志,以生产的高度社会化要求政府予以迅速、有效的干预为背景。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功能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一观点兴起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1946年美国行政程序法的颁布为标志,以公众强烈反对行政权专横、武断、不受制约为背景。在美国,正当法律程序是其法治的基石之一,行政程序法是其行政法的核心。很多美国行政法学者甚至认为,美国行政法的主要内容甚至全部内容就是行政程序法。第三种观点则认为,行政程序兼有保护公民权利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双重功能,二者可有所侧重,但不可偏废。这种观点体现在六、七十年代以后一些国家制定的行政程序法之中。由于第三种观点兼顾了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因而为愈来愈多的人所接受。 行政程序对民主和效率的双重保护功能主要体现在它对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平衡与调和作用上。一方面,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公民在强大的行政机关面前显得较为弱小;因此,为了在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设置一个缓冲地带,在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掺入一定的民主因素和建立某种事前制约机制,行政程序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就显得十分重要。另一方面,行政行为的实施过程又是一个迅速执法的过程,违法行为应当尽快予以追究,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应当始终处于确定和稳定的状态;因此,行政程序又必须具有促进行政效率的功能。正如美国一名行政法学家所言:“行政程序最基本的任务是如何设计一项制度既使行政机关官僚武断和伸手过长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又能保证其能够灵活有效地进行管理。” 当然,行政程序作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其每一项环节、步骤和方法固然可以在保障民主或保障效率方面有所侧重,但却不可能脱离行政程序的整体功能而绝对地保障一方面,舍弃另一方面。如行政处罚程序中的时效规定固然对提高行政效率有重要作用,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实施的处罚无效,则又保护了相对一方的权益。再如听证程序固然是保障民主的重要手段,但它又保证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一致,改善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关系,调动了执法者与守法者双方依法办事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推动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在深层次上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正如美国的韦德法官所言:“对行政机关而言,遵守程序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但如果这能够减少行政机关运转中的摩擦也是值得的。因为程序促进了公正,减少了公众的怨言,其作用是促进而非阻碍了效率。” 可以认为,设立完备的行政程序并保证其得到严格执行是解决民主与效率这一现代二律背反难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商业银行信息自动化研究论文

网上银行又称为网络银行,是指基于网络平台的虚拟银行柜台,利用因特网技术,通过网络技术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交易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方便快捷服务的银行。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网上银行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上银行论文篇1 谈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各大银行该如何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是银行所面临的严峻问题。 一、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现状 (一)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历程 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主要包括4个阶段。“虚拟银行”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期) ,指没有传统的营业网点,直接建立在互联网上的网络银行。“实体与虚拟结合的网络银行”阶段(2001年到2006年) ,指已经存在的传统银行将既有的封闭型专用网络系统与网络联网,提供真正的互联网服务。第三阶段(2006年到目前) ,银行开始实行以客户为中心,因需而变。各家银行陆续推出了满足各种客户不同需求的新的网银产品。第四阶段,网上银行的未来发展阶段。网上银行将会成为银行开展业务的主要方式,传统银行将全面融入互联网金融,甚至不再单独区分网上银行 (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性 1.消除服务时空限制。网上银行服务以时空界限的模糊性代替了传统业务时空的有界性,消除了服务时空限制,真正实现了“aaa”式服务,即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开展服务。 2.降低银行运行成本。网上银行服务通过网络形式提供,不需设立专门的网点、柜台,只需雇佣少量人员,就可以保证原有的业务量不降低。传统模式柜台和营业网点将逐渐被网络形式所取代,银行将在低成本条件下实现高质量个性化服务。 3.减轻柜台工作压力。发展网上银行业务能够对传统柜台业务进行有效的分流,从而减轻柜台压力。网上银行业务的方便快捷、易于操作,使客户独立、迅速完成账户查询、转账的业务,从而将柜面的业务有效地转移到了网上,减轻了柜台业务人员的工作压力,减少了客户等待时间。 二、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法律保障 1.相关法规不完善。总体来看,国内法律法规尚不能给网上银行业务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无法对网络交易中出现的争端予以公正的裁决以保护正当的权益。因此,需要我国法律法规与网上银行规范尽快匹配,推出健全的金融法规予以保障。 2.犯罪打击力度差。网络犯罪分子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对金融机构进行,盗取客户个人信息,伪造交易记录,以及利用金融机构洗钱等,作案方式隐蔽、复杂,危害程度越来越高。但《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较为粗疏,量刑较轻,威慑力不足。 (二)内控机制薄弱 网上银行具有经营层级少、管理链条短、运营效率高、客户交易自主性强等特点,势必对商业银行原有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业务流程和运营模式等方面产生冲击。其工作人员和客户在内控机制薄弱环节进行不法操作,使商业银行面临多种风险,必然会危害到网上银行健康、高速的发展。 (三)业务种类匮乏 1.业务种类单一。由于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受很多因素制约,如分业经营、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等,导致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种类较为单一,经营范围狭窄。只向客户提供开销子账户、查询、对账、行内外转账、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 2.缺乏创新产品。国外网上银行有许多创新业务品种是传统银行所没有或者是传统银行无法运作的。国内银行在很大程度上仍将网上业务看作是银行现有服务渠道的补充,整体业务发展思路难以取得较大突破,业务品种大同小异,同质化现象严重。 (四)缺少行业合作 其一,国内各商业银行之间的互联性差,缺少合作,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其二,各商业银行本身缺乏统一性,除几家新兴的商业银行外,国有商业银行在各地的分支行都有自己的电脑系统,软硬件不统一、网络平台系统不统一。 三、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健全金融法律保障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将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证据类型。然后,建议在《统一证据法》中应明确电子证据的法定概念、电子证据的地位、电子证据的质证规则、电子证据的审核认定规则等,最大程度上保证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与鉴定规则的有效确立。 2.加大犯罪监管力度。针对网上银行犯罪问题进一步制定出更加具体细化、操作强的法律规定,加大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国外对网络犯罪通常综合采用自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但我国只规定了自由刑,且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我国可在《刑法》中增加有关犯罪的规定,增加对网上银行洗钱,伪造、复制电子货币攻击网上银行系统等问题定罪量刑的条款。 (二)建立科学内控机制 1.对银行利用网上银行进行监管。首先,监管操作管理系统的内部人员,明确各岗位或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其次,监管处理网银业务的内部人员,杜绝任何个人包办业务处理的全部环节。 2.对客户利用网上银行进行监管。首先,通过应用数字证书对银行客户的身份进行验证,保证客户交易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保密性。其次,根据客户需求,结合内部管理需要,对操作权限进行管理。包括服务内容和资金限额等。 (三)增加银行业务种类 1.拓展业务范围。根据“二八定律”,对国市场进行细分和目标定位,对这些高创利的客户加强宣传和营销,拓展VIP服务,包括专业理财顾问、资金变动提示短信、重要节日礼物等,维护其忠诚度。 2.提高盈利能力。针对客户群体采取差别定价,对个人客户以免费方式为主,捆绑销售为辅。对于企业客户实施关系定价,即根据客户信用情况和经营实力,实行差别定价。分析信用情况,对经营实力雄厚的公司采取优惠的收费制度。 3.开发创新产品。首先以客户为中心创新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其次,借鉴国外经验,开发高层次的创新中间业务,如代客收付款、代理融通资金等。 (四)加强银行系统合作 1.构建信息网络平台。通过银行间完善自身软硬件设施和安全技术,制定相关制度,委派专人监管,及时发布信息,构建安全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 2.实现产品联合推广。购买网上银行服务的顾客,消费心理多属理智型,只有消费者认同的网上银行品牌,才有可能成为其最终的选择。各银行可以对自己所提供的网上银行产品实施联合推广,组建推广团队,举办推广会,使客户更好地了解网上银行产品。联合产品推广使网上银行业务这种高科技的产品深入顾客内心,提高顾客认识度。同时,共同推广品牌的知名度和忠诚度不仅是可观的无形资产,更是网上银行这一行业持续创造利润的来源。 3.信用评级资源共享。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应该共享自身的信用评级资源,制定统一的信用评级指标,对共享的信用评级进行分析,共享各行现有的客户的信用状况、与信用相关的数据等,由专业的人才对相关信息进行整合。 网上银行论文篇2 浅谈网上银行风险及其监管 一、网上银行发展中的问题 互联网的大力普及和广泛应用,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还推动了网上银行的产生和发展。但在网上银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其历史较短,发展速度过快,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首先,网上银行的发展摆脱不了互联网技术对其产生的限制作用。由于网上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的产物,有着信息网络系统固有的虚拟性和网络的风险性;其次,在网络环境下,网上银行的金融业务的安全问题比较严重。存在大量的信用风险和支付与结算风险。对网上银行来说,控制网上银行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以及怎样防范是网上银行需要特别注意的。再次,对网上银行的有效监管在当下的法律体系与法规制度中较为困难。网络系统的虚拟性增加了网上银行金融业务的不确定性,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越来越跟不上网上银行的创新和发展的步伐,出现网上银行监管与网上银行发展的脱节的现象。 二、网上银行风险种类 网上银行又称为网络银行,是指基于网络平台的虚拟银行柜台,利用因特网技术,通过网络技术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交易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方便快捷服务的银行。 a 网上银行技术风险:网上银行是虚拟金融服务模式,是在信息系统基础或者说是网络基础上运行的虚拟柜台,因此,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风险和管理方面的风险成为网上银行自身的不可回避的天然风险。具体的技术风险有:技术的选择风险,网络系统的不稳定性风险,计算机黑客攻击的风险, 来自计算机病毒破坏的风险。 b 网上银行的业务风险:在网络金融服务过程中,网上银行提供的金融业务都具有显著的虚拟性。这种虚拟的特点使得交易或者支付的双方或者享受金融服务的一方,只需要通过网络,就能开展各种金融交易、支付或者结算等金融活动。因而在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会出现包括网上银行信用风险和支付和结算风险等主要的业务风险。业务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结算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 c 网上银行的法律风险:当前,网上银行业务在许多国家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大多数国家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建立与之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与之相适应,缺乏相应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及试行条例,即使有法律法规,也存在执法人员不能有效执行法律,从而造成了网上银行在开展业务的时候无法可依,执法不严,同时网上银行的法律环境都在一定程度上的混乱,因此,网上银行存在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三、网上银行风险成因分析 网上银行风险由于是在网络技术发展的背景下,因此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涉及面也较广,但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因:网上银行自身缺乏经验导致风险产生;客户信用产生道德风险;立法滞后以及法律不够健全导致的风险;网上银行的虚拟性和多变的服务方式增大了监管的难度;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致使风险出现。 四、网上银行的监管 网上银行的监管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优化网上银行业的发展环境,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2)防止信用丧失产生道德风险。3)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4)保护客户的利益。 根据上文所分析的内容,各国政府以及中央监管机构在应付网上银行金融风险时可以采取以下的监管措施。 (一)加强网上银行的政策法律建设 法律体系的真空以及现有法律建设不足和法律不能有效实施是目前很多国家的政府对网上银行缺乏足够的监管能力的根本原因之一。网上银行发展不过短短的十多年,法律体系都不尽完善,而且各国的国情不一样,加上网上银行涉及到的法律是十分复杂广泛的,导致网上银行的相关法律制度难以在短时间之内快速有效制定和实施。 (二)健全非现场监管体系 非现场监管具有覆盖面宽、连续性强、监管困难等特点,金融监管当局要顺应网上银行发展的潮流,逐步从现场稽核监管为主转移到以现场稽核监管和非现场稽核监管相结合,并以非现场稽核监管为主的轨道上来,拓宽非现场稽核的检查面,缩短检查周期。 (三)严格规范网上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 由于网上银行金融机构在网上银行的交易中处于有利地位,单方面大量掌握金融交易的数据资料,以及分析统计的结果记录,消费者和客户处于一个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的被动地位。网上银行机构应该及时向社会公众和客户发布其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总之,因特网上的虚拟金融服务需要灵活的信息披露方法来维持有效的信息监管。 (四)建立统一的金融认证中心 网上银行的金融业务中,为保证金融交易、支付活动的真实可靠性,需要有一种独特的机制来验证业务活动中双方的真实身份。目前,最有效的方式是由权威的认证机构或者中央银行监管当局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各方发放证书。金融认证中心是为了保证金融交易活动而设立的认证机构,其主要作用是对金融活动的个人、单位和事件进行认证,保证金融活动的安全性。在网上银行金融交易过程中,认证机构是提供身份验证的第三方机构,它不仅要对交易的双方负责,还得对整个网上银行的交易秩序负责。 总之,网上银行的内部监管和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对于网上银行的稳健持续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在原有的监管措施上,还可以引进一些创新的措施,例如支付的实名制,即使用身份证号码以及相对应的密码来登录或者确认个人信息,实名制更有利于网上银行和金融当局监管的便利和有效。还可以对网上银行金融交易业务的过程投保,办理保险业务,以降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猜你喜欢: 1. 电子银行业务的作用论文 2. 浅谈电子银行毕业论文 3. 电子银行发展分析论文 4. 银行管理论文

随着信息网络化的突飞猛进和社会经济信息化趋势的加快,电子银行成为21世纪一种新兴的金融领域,逐渐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银行业务的作用论文,供大家参考。

《 电子银行业务的作用分析 》

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金融服务、重要客户服务系统等内容。

一、电子银行业务的特点和优势

1.服务方便快捷电子银行具有3A式的特点,即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方式都可使用,非常方便。客户不受时间和场地的限制,可以7×24小时随时随地获得服务。电子银行可以针对客户的具体需要制定个性化服务,有利于企业和个人进行理财,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资金的周转时间。电子银行还能够提供许多传统网点无法提供的服务如网上购物、自动转账、家庭理财等等。

2.服务标准化电子银行采用标准化服务流程,提供的服务比营业网点更标准、更规范,可以避免了因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及情绪好坏所带来的服务满意度的差异,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客户自助操作电子银行业务不需要银行人员参与,所有操作完全由客户通过电子银行 渠道 自助完成,因此,电子银行可以极大的解放银行柜台人员的工作。同时,为方便客户操作,电子银行还具有智能化的特点,会通过记录客户的使用习惯,定制出客户满意的服务菜单,让客户使用更舒心、操作更流畅。

4.交易成本低廉电子银行业务交易成本低廉,可以实现银行、客户成本的双降,根据美国著名的咨询公司IRESEARCH公司调查结果,就银行一笔业务的成本来看,手工交易约为1美元,ATM和电话交易约为25美分,而互联网交易仅需1美分,只有手工交易单位成本的1%,可见电子银行业务可以大幅节减银行经营成本。对客户而言,由于电子银行运营成本比较低,银行可将节省的成本与客户共享,通过提供结算费折扣、部分服务免费等 方法 争夺客户和业务市场;而且客户不必到银行办理业务,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工、交通等费用。

二、电子银行业务在商业银行经营中的作用

1.有利于促进银行业务结构调整,助推银行经营战略转型零售网点转型是银行转变业务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内容。传统物理网点在由操作型、核算型为主向综合化、营销服务型为主转变的过程中,电子银行可以发挥巨大作用。电子银行整合业务流程、创新产品设计,把网点大量的标准化、操作型、核算类的除现金和单证业务逐渐迁移过来,分流网点业务,减轻柜员工作负荷,缓解网点排队压力,让网点节省出人员营销客户,推介产品,增强了网点的营销能力。

2.有利于降低银行经营管理成本,提升银行经营效益在成本节约方面,电子银行能够有效分流柜台压力,节省人力、物力,大大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从而达到增收节支的作用。据测算,国内商业银行网点单笔业务的平均成本约为元人民币,而网上银行的单笔业务成本仅为元。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经营收入的60%,而电子银行的经营成本仅相当于经营收入的15%~20%,成本的降低明显。电子渠道的大力发展,可将大部分的客户交易业务转移到电子渠道,而且电子渠道投入一定成本的情况下,处理的业务量越大,单笔业务的处理成本就更低。

3.有利于促进提高银行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1)电子银行服务的实时性提高客户对银行的满意度客户评价的银行服务质量,其重要的判断依据之一是服务是否及时。客户的需求是不受物理空间和营业时间限制的实时服务,电子银行便在这一领域彻底打破了传统服务模式的禁锢,让客户在日常生活的任意时段,任意地点享受所需的金融服务。投资理财在现代生活中已经日趋重要,电子银行强大的实时理财功能是影响客户满意度的重要组成要素。

(2)电子银行服务水平影响客户对银行的认同度由于电子银行综合了银行各种金融产品,其服务流程也是在银行原有规则基础上设计,客户对电子银行流程和服务的评价,影响着客户对银行整体形象的评价。电子银行产品服务同时具备透明和标准性质,自助流程和产品创新决定了电子银行的服务水平。基于良好的网络舆情,银行能够赢取产品的好口碑和银行的整体正面形象,进一步赢取客户的认同。

(3)电子银行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提高客户对银行的信任感电子银行将人工服务与自助服务创造性的结合,往往能增强银行服务的亲和力,拉近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距离。例如客户在致电服务热线时,仅输入卡号或密码,对方会称呼客户的名字,容易取得客户的信任。客户在某一具体业务上遇到疑难时,通过电话客服热线、网银在线客服或站内邮件能方便银行从知识库中迅速搜索到答案,或者迅速提交相关领域的业务专家,在更短时间内给予客户满意的答复,证明银行服务的专业化值得信任。

4.有利于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电子银行业务是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中的“木本”产品,属于一次营销,长期受益的产品,能够带动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首先,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经济规模的扩大,网络交易规模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大,相应会导致电子银行的规模迅速的发展。其次电子银行是培养客户忠诚度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根据美国银行的一份 调研 报告 :对于一家商业银行而言,只拥有活期存款账户的客户,50%会在1~2年内离开;只拥有定期存款账户的企业,30%会离开;而同时拥有定期、活期、网上银行账户的客户,最终选择离开的比率只有1%~2%。这项数据显示出电子银行业务在现代商业银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其三,随着网络经济发展,电子银行业务的兴起,传统的客户群体在向使用电子银行的客户群体转型的过程中,会造成银行间客户群体范围的重新划分,不同银行电子银行的发展水平会成为吸引新客户的重要因素。正是缘于这三个因素,电子银行业务随着客户规模的逐步扩大,规模效益也会逐步显现,有效带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

《 邮政电子银行发展对策 》

2001年比尔•盖茨在《财富》杂志上预言:“传统商业银行将是在21世纪灭绝的一群恐龙。”此言一出,在银行界引起巨大反响。笔者认为,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在互联网与电子商务高速前行的时代,传统商业银行必须加快信息化进程,在信息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情况下,大力发展电子银行。因为在电子化、信息化、自由化的条件下,谁都可以做银行业务。银行作为支付中介,发挥着一手托两家的作用,但是在网络支付中,第一大网络支付中介平台不是信用度高的银行,而是淘宝支付宝。如果银行业没有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多年积累的固定资产及商誉,与那些高科技、工商企业以及综合服务机构相比,并无优势可言。盖茨率先提出的恐龙命题,实际上是针砭一些传统商业银行怠慢新技术,不能跟进互联网时代,不能提供崭新的金融产品以满足日益发达的电子商务需求,忽视电子银行发展的重要意义,他们必将被时代淘汰,可见发展电子银行对商业银行十分重要。

1电子银行的概念中国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对电子银行业务的定义是: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 无线网络 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国内商业银行普遍的观点是将电子银行定义为涵盖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四类电子交易渠道的银行服务。而在国外,电子银行的范围更为宽泛。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研究,电子银行泛指利用电子化网络通讯技术从事与银行相关的活动,包括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货币行为。

其中,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通过电子化渠道提供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服务方式包括因特网、电话网络、手机通讯和自助设备以及银行智能卡等;电子货币行为是与电子货币创造和应用有关的各种活动,电子货币的核心是价值存储和预先支付机制。不同的定位标准产生不同的概念范畴。若是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2年发布的《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和监管》中定义的电子银行为传统银行的延伸,强调将电子网络定位为传输传统银行产品和服务的电子渠道,我国银监会对电子银行业务的定义已足够充分。但是从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定位来看,电子银行的范围小了,除了电子渠道建设,商业银行更应该具有经营电子货币的长远战略眼光。

2发展电子银行的重要意义

2•1服务随时随地,方便快捷电子银行全天候连续运行,摆脱了传统银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电子银行的使用同样可以不受全球时区的限制。在任何地方只要拥有合适的工具(电话、电脑、手机、ATM等),客户所处的地域就无关紧要,随时随地都能获得银行服务,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访问自己的开户银行。客户将不仅局限于通过银行柜台才能办理银行业务,而且可以通过电脑终端、手机、ATM、电话等多种方式享受各种银行产品和服务。

2•2经营成本低,人工占用少传统的商业银行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力经营业务,而且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建设网点,做 广告 宣传,而金融电子化使客户的交易成为一种空间交易,金融业的营业网点已从砖墙式建筑向ATM、POS、网络等系统转移,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资料显示,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经营收入的60%,而电子银行的经营成本仅相当于经营收入的15%~20%,成本的降低意味着收益的增加。国外有关资料表明,通过网上银行实现一笔交易所需的费用仅为1美分,不足营业网点的1%.

2•3分流柜面压力,减少综合成本利用电子银行可以分流大量传统的柜面业务,节约人力和物力。物理网点被网络金融所代替,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经营成本。电子银行将大量简单、重复的银行业务从柜台分离,使柜台人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向高端客户营销银行产品,并为其提供更周到的服务。根据邮政储蓄银行总行要求,每增加一名员工要达到50万元的劳动生产率,且程序复杂。电子银行利用其特有的3A式服务优势将业务拓展到网络可以延伸的区域,不用单纯依靠增加网点和人员来应对日益增加的业务量,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扩张成本。

2•4提升银行整体形象,增加市场知名度电子银行凭借其强大的后台业务处理系统以及飞速发展的网络,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享受到方便、快捷和多样化的银行服务,满足各类支付需求。电子银行不仅主动给客户发送生日祝福,进行产品营销、提醒还款,还对大额支付进行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提醒,对于异常消费进行风险提示和付款控制,根据风险偏好推荐投资组合等。这些智能化的服务都可以通过客户分析后提供。以上 措施 都是提升现代化银行形象的手段,用于增加电子银行在社会公众中的认知度,树立电子银行智能化、人性化的形象。

2•5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本行客户粘性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和国内外商业银行在个性化服务方面的推陈出新,国内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若要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以个性化、完善的产品吸引客户,抢占市场份额,单纯依靠现有网点的人员、设备无法满足,而电子银行在产品和服务创新上具有独特优势。

首先,电子银行将多项优质金融产品相融合,在创新研发新产品、增加产品品种上都有着传统柜面不可比拟的优势;其次,电子银行拓宽了服务渠道,使客户原先只能在柜面享受的服务在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中也能实现;再次,传统的银行经营以产品为中心,客户只能对现有产品进行选择,而通过电子渠道,客户可以自主选择需接受的信息并自助办理业务,实现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全方位金融服务。通过电子银行还可以享受到很多柜台上无法办理的人性化服务,对于吸引和留住那些要求越来越高的优质客户无疑起着决定性作用。未来的银行将由交易型银行逐步向服务营销型银行转变,银行业追逐的目标已经变成提高信息化服务的质量和档次,而这样的转变离不开电子银行的大力发展。

3邮政储蓄银行发展电子银行的举措

3•1统一安排,整体推进,分级实施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发展电子银行首要的就是制定长远战略与规划,明确目标和方向。要综合分析目前面临的各种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技术环境、社会环境等,细分市场,明确电子银行的发展方向,找准定位。电子银行“总部建设、全网共享”的特点决定了电子渠道发展的大战略在总行,各分支行应在总行的总体战略安排下,分级实施,整体推进。如在营销邮政储蓄银行商易通业务时,不少客户表示外地的合作伙伴安装的是其他银行的商易通,很不方便。

邮政储蓄银行作为历史悠久的金融机构之一,现已建成覆盖全国城乡、网点面最广、交易额最多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但是商易通、POS机等自助设备发展时间仅有寥寥数年,普及率远低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如果邮政储蓄银行的自助设备如同卡折一样遍及各地, 编织 一张全国大网,必将更好地推动各分支机构的营销工作。所以,发展电子银行应由总部制定长远战略,全网配合,分级实施,整体推进。

3•2建机构,选人才,重培训建设电子银行渠道,发展电子银行服务。由于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部门多,工作复杂,因此必须统一组织,统一目标,协调一致,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共同推进。

实行业务部门、电子银行部门、技术部门“多向驱动”。目前,邮政储蓄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存在多个部门分别管理电子银行不同业务的情况,如商易通、POS由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企业网银由公司部负责,个人网银、电话银行由渠道部负责。而电子银行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涉及零售业务部门、发卡部门、技术部门和渠道部门,职能需要整合。

目前邮政储蓄银行的总行机构人员还能做到专职,但越往下层兼职情况越多,如市分行渠道部身兼市场部、科技部数职,电子银行管理员为技术人员兼职,而县支行有的是办公室兼职,有的是综合业务部兼职。笔者认为,在邮政储蓄银行电子银行起步初期可以暂时采取机构和人员兼职,但随着此项业务的不断扩大,有必要在2~3年内自上而下成立专门的电子银行事业部,按岗位配齐人员,并实行电子银行条线专业损益核算。

电子银行事业部需要由业务人员、科技人员和营销人员共同组成,形成互补。如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由总行7个部门和4个分行的人员组成。要加强高级复合人才的培养。电子银行需要一批既掌握计算机、通信等相关技术知识,又对金融知识和 管理知识 有造诣的高级人才。因此,每年应做好相关专业大学生的招收储备,为电子银行部门配备复合型专业人才。

3•3创新电子银行体系,紧紧追随技术发展

3•3•1着重发展潜力最大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我国互联网市场潜力巨大。继200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之后,中国的互联网普及再次实现飞跃。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人,而2000年中国网民只有2250万人,10年时间该数字增长了18倍。这也是盖茨预言不发展网上银行的银行将成为二十一世纪恐龙的原因。国际电信联盟数据显示,2011年1月全球手机用户超过50亿。2010年使用手机银行的网银用户比例上升35%,手机支付额超过220亿美元。而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手机市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8•42亿手机用户,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2•77亿。

在消费时不用刷卡,直接掏出手机就可支付的方式在日后必将成为趋势,再加上庞大的手机用户群,毋庸置疑,手机银行将成为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金融脱媒将对银行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公司通过发行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称之为企业金融脱媒。2010年中国移动斥资近400亿元入股浦发银行,通过子公司广东移动持有浦发银行20%的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中国移动称,参股浦发银行是为了做大公司移动支付业务、移动银行卡业务、移动转账业务,并以手机为载体推动B2C、C2C等电子商务的发展。2010年9月开始实施的手机实名制也将为移动运营商进军电子支付领域提供巨大的机遇。随着手机实名制与信用的捆绑,并逐步实现大额支付,个人交易金融脱媒的实现为期不远。

3•3•2同一产品要做出特色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已是商业银行的基本产品,要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客户粘性,就要做出个性与特色。开发同一款产品,考虑到市场差异和客户最需要保护的东西,就会令客户感动,也会使企业成功。

3•3•3与时俱进,追随技术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永远是电子银行发展的主要手段,电子银行的立身之本就在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追随先进技术的发展,开拓电子银行业务模式是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电子银行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例如,人民银行在2010年就发文要求四大国有银行在2010年底开始发放智能芯片(IC)卡,其他股份制银行自2012年开始实施,自2015年起全面停止发放现有磁条格式的银行卡。因此,POS、ATM等自助机具和商易通等设备必须升级兼容智能芯片卡,若不捕捉科技信息,学习科技前沿知识,就会被动应对甚至被淘汰出局。

3•4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认知度做好年度宣传计划,以电视、广播、报纸、车身和网站等渠道为载体,开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子渠道宣传,扩大受众面和受众全体,加深公众印象,形成电子银行产品广告系列,不断扩大电子银行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打造邮政储蓄银行电子渠道品牌。通过网点宣传和营销,走入社区、学校和机关等团体,向个人和企业客户推介电子银行业务。

3•5健全营销机制,构建立体营销格局第一,建立专业营销队伍,丰富营销手段。对不同客户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确立以差别化产品和差异化服务为高端客户提供贵宾化服务,为中端客户提供特色服务,为低端客户提供便民服务的营销策略。

第二,以阵地营销、媒体营销、交互式营销、户外营销、广告招贴等方式,构建立体营销格局,通过各种营销手段,使电子银行产品深入人心。

第三,完善售后服务,做好市场培育。首先把服务放在第一位,通过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唤醒睡眠客户,激活盲点客户,努力减少客户流失。第四,配备电子渠道客户经理,对客户服务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客户随叫随到的跟进式服务,妥善解决客户在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与客户的紧密接触,贴近用户,查找问题,改进产品,完善功能,树立品牌,培育市场。第五,对新开立账户的个人和企业客户,以及前来网点办理业务的非电子银行客户,前台人员在为其办理业务时,应同步开通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对已注册电子银行的客户,网点业务人员应主动引导客户通过电子渠道办理非现金业务,提高电子渠道交易量。

3•6防微杜渐,严控风险第一,总行层面把好技术关。电子渠道是随科技发展而建立的新型渠道,而网络攻击、手机病毒也层出不穷。因此,需要做好电子渠道软硬件的防护工作,防止产生技术漏洞。第二,控制内部操作风险,以强调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着力点,认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系统学习各项 规章制度 ,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检查机制,规范业务行为,杜绝违规操作。

有关电子银行业务的作用论文推荐:

1. 电子银行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2. 有关商业电子银行渠道论文

3. 银行管理论文:探析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

4. 浅谈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

5. 浅谈银行会计研究的论文

6. 浅论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论文

7.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参考

随着以5G、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数字 科技 为引领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兴起,产业互联网发展进入快车道,居民消费转向线上并呈现个性化、定制化、多元化的趋势。为了把握这个短暂的转型窗口期,大部分商业银行都纷纷进行数字化转型,对于数字化转型的本质、难点仍在 探索 阶段。因此,笔者以在商业银行的实际管理经验为基础,借鉴智能工业数字化的历程,探讨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实际方法。

数字化转型的本质:数据流动的自动化

信息技术爆发式进步对商业银行的本质影响,是将商业银行置于不确定性的环境中。数字 科技 直接拉近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距离,在竞争激烈的互联网环境下,银行必须在金融交付方式上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以此获取、激活并黏住宝贵的客户资源。在数字时代,银行必须以有限的人力、财务、研发等资源,以创新的金融服务快速响应客户不确定的金融需求。对于任何一家银行来说,资源都成了最为紧缺的要素,只有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才可能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升服务体验、敏捷预测金融需求等。因此,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中,银行竞争的核心就是资源配置效率的竞争。

资源配置的背后,是银行在研发、设计、交付、定价、客服、营销等每一个环节的决策。在数字时代,决策是否智能,决定了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此处“智能”,是指一个主体对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作出响应的能力。以智能制造为参考,美国NSIT强调智能制造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是:差异性更大的定制化服务、更小的生产批量、不可预知的供应链变更,其本质就是响应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变化。

银行的智能决策,不仅仅是物理世界中看得到的机器设备自动化,还表现为虚拟世界中看不到的数据流动的自动化。数据流动的自动化要求实现“五个正确”,即把正确的信息,在正确的时间,用正确的方式传递给正确的人,以此为依据作出正确的决策。例如,客户需求信息被采集之后,在银行的经营管理、产品设计、体验设计、产品研发、产品测试、产品维护等每一个环节流动,信息不断被加工、处理、执行,进而实现在正确的时间将正确的数据以正确的方式传递给正确的人和机器。正是信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 科技 的进步,保障了数据流动的自动化,从而帮助银行构建更加高效、低成本、精准、科学的智能决策体系。

基于以上分析,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根本动机,是以数据流动的自动化来化解复杂环境的不确定性。传统机器设备的自动化替代了体力劳动,数据流动的自动化则替代了脑力劳动。判断银行内部决策是否智能,就是看在数据流动的每个环节,是不是需要越来越少的人参与。基于智能决策的要求,数据流动的内涵也有了巨大的变化,过去的数据流动是基于文档的流动,今天的数据流动是基于模型、风控、反欺诈、交易要素的流动。因此,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本质可以定义为:在“数据+算法”定义的世界中,以数据流动的自动化化解复杂系统的不确定性,对外部的环境变化作出高效响应,最终目的在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数字化转型的最大难点:集成应用困境

数字化集成的本质,是不同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能够实现互联、互通、互操作。集成是智能制造的核心概念,德国工业提出三个集成(横向集成、纵向集成、端到端集成),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两化融合的四个阶段(基础建设、单向应用、综合集成、创新引领),都在强调将单向应用系统打通。集成之所以对银行数字化转型同样重要,是因为银行信息化的投入和收益并不是线性相关的,收益只有在投入跨越了某一临界点之后才会呈现指数化增长。因此,银行数字化转型从单向应用、企业级集成、产业金融链集成到产业金融生态集成,只有在集成跨越了某一拐点之后,数字化转型的效益才能体现出来。如果说,工业互联网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层面上构建一个新的数字化转型的体系,那么当前银行核心系统下移与分布式系统上行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在金融交易服务与金融生态服务上构建一个新的数字化转型体系。遗憾的是,当前所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解决方案,更多针对的是单向应用。

正如“中等收入陷阱”一样,从单向应用迁移到集成应用将面临诸多挑战,我们称之为“集成应用陷阱”或“集成应用困境”。无论是在智能制造领域还是金融 科技 领域,真正实现内部集成是非常困难的。基于对国内十多万家企业集成水平的评估,能够在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制造、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测试、产品维护等环节打通的领先企业数量非常有限。基于对国内外一万多家商业银行集成水平的评估,能在金融产品需求、研发、测试、上线、营销、风控、反欺诈、API对接、ISV等环节打通的领先银行数量同样非常有限。但是国内一些互联网银行,如网商银行、微众银行,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标杆企业。互联网银行能够跨越集成应用困境,主要因为天生具备互联网生态基因,在建设产品体系时有集成的意识,且多以C-Bank模式从零开始建设,集成难度相对较小。

集成应用困境的核心矛盾是企业全局优化的需求和碎片化的IT供给之间的矛盾。当前商业银行竞争的核心是资源优化配置效率的竞争,需要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全流程、全生命周期、全场景推动数字化转型,只有实现全局集成、全局优化,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但是当前商业银行的IT供给依然是碎片化的,这源于过去60年里碎片化的IT供给史,无论是核心系统研发,还是金融产品研发,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都是先解决局部问题,再把一个点的问题拓展为一个线的问题。碎片化供给的思路延续至今,导致当前商业银行往往出现几百套相互孤立的“烟囱式”产品系统,能够实现开放式的银行体系只是凤毛麟角。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不仅需要点、面的解决方案,更需要一个生态级别的解决方案。

“数字化转型”商业模式解决方案

当前商业银行的核心系统、产品系统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传统IT技术架构解决方案与支撑复杂产品系统的要求差距越来越大。为解决企业全局优化的需求和碎片化IT供给的基本矛盾,商业银行必须在边缘计算、云计算、移动端架构体系之上构建一套新的商业模式解决方案,即“数字化转型”。如果说“数字化转型”是基于传统IT架构和桌面端,那么“数字化转型”是基于边缘计算、云计算、移动端为代表的IoT的新技术渠道。

“数字化转型”可以划分为需求端、供给端、供需端、数据价值四个层面。在需求端,银行不再基于相对确定的需求来实现低成本、高效率,而是基于更加个性化定制、碎片化的不确定性需求,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包括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组织创新)。在供给端,面向流程、面向局部的封闭技术体系已不够,需要构建一个面向角色、面向场景、面向需求、全局优化的开放技术体系。在供需端,交付软硬件不再是全部任务的结束、而是运营工作的开始,和客户一起运营为客户的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解决方案。在数据端,围绕数据价值实现层面,包括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两个层次,即在数据底座之上,基于客户实时需求,利用基于云的技术中台、业务中台、数据中台快速构建与迭代解决方案。

商业银行原有技术体系复杂,在实现“数字化转型”时,必须解决原有架构体系向新架构体系迁移的问题。以工业互联网为参照,工业互联网把工业的技术、经验、知识、最佳实践等封装为各种各样的组件,通过提高共性技术知识的沉淀与复用水平,重构工业知识创造、传播和应用的新体系,降低了创新的成本和风险,提高了研发生产服务的效率。商业银行将传统架构体系向“数字化转型”迁移,可以按照以下四个步骤执行:一是解构数据,不断地用软件去解构和分解当前产品系统的数据;二是构建微服务池,基于数据组件,构建新的微服务池;三是链接平台,针对金融产品解决方案,调用和链接相关微服务;四是重新构建一个面向角色、面向场景的APP。“解构—微服务池—调用—面向场景APP”体系也将员工从重复性工作解放出来,使其可以投入精力和时间从事创造性的工作。

“数字化转型”的未来,是构建一个虚拟的数字“孪生世界”。在虚拟世界里,商业银行可以更加高效、低成本、精准地模拟现实世界,智能地作出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反馈到现实世界,最终迈向零成本试错之路,最优化地响应不确定性环境。

作者 罗勇「中国民生银行」

文章 《中国金融》2022年第1期

本文源自中国金融

  • 索引序列
  • 信息行为研究论文
  • 研究银行信息系统的论文
  • 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行为论文
  • 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
  • 商业银行信息自动化研究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