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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冲突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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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冲突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依据相关法律,有冲突的直接取消中国国籍。

国籍冲突的解决方法为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住所所在国国籍为准;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解决国籍冲突的方式:

(1)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八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这些规定在实践中能有效地防止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中国国籍现象的产生,排除了中国公民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可能。

(2)对于解决国籍的积极冲突尚无明文规定,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来解决外国人国籍积极冲突时准据法的确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中国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取得: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丧失:

(1)自动丧失。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2)申请丧失。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3)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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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研究论文

国际商务谈判中利益冲突的预防与解决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许多人都有过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都不陌生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国际商务谈判中利益冲突的预防与解决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各企业和单位所面临的国际商务谈判越来越多。商务谈判中因为双方都希望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常常面临利益的冲突。本文认为,了解各国商人谈判的特点、做好充分的谈判准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这些冲突的激化,谈判策略的恰当运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冲突。当冲突出现时,要将人的问题与实质利益相区分,创造双赢的解决方案,借助客观标准解决谈判利益冲突问题。

【关键词】 商务谈判 利益冲突 预防 解决

国际间的商务交往是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是和平时期国际交往的主旋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推进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际商务谈判作为商战的序幕,已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经济中。

所谓谈判,其一般含义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满足各自需要和维护各自利益,双方妥善地解决某一问题而进行的协商。曾有人说:“生活本身就是一系列无休止的谈判”,这也是不无道理的。而商务谈判,是指谈判双方为实现某种商品或劳务的交易,对多种交易条件进行的协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概念的外延也在扩大,她不仅包括一切劳动产品,还包括资金、技术、信息、服务等。因此,商务谈判是指一切商品形态的交易洽谈,如商品供求谈判、技术引进与转让谈判、投资谈判等。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各企业和单位所面临的国际商务谈判越来越多。谈判是一种进行往返沟通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就不同的要求或想法而达成某项联合协议。谈判又是一系列情势的集合体,它包括沟通、销售、市场、心理学、社会学、自信心以及冲突的解决。商务谈判的最终目的是双方达成协议,使交易成功。如何有效避免谈判中僵局的出现而使谈判获取成功?当冲突和矛盾出现时又如何化解呢?本文将对此做出探讨。

一、了解各国商人的特点是国际商务谈判必备的常识

国际商务谈判要面对的谈判对象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各民族间有着迥然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各国客商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他们在商务谈判中的风格也各不相同。在国际商务谈判中,如果不了解这些不同的谈判风格,就可能闹出笑话,产生误解,既失礼于人,又可能因此而失去许多谈判成功的契机。如欲在商务谈判中不辱使命,稳操胜券,就必须熟悉世界各国商人不同的谈判风格,采取灵活的谈判方式。下面我们仅就几种国际商务谈判中常见的客商情况加以说明。

1、美国人

美国是中国的一个重要贸易伙伴,美国人是我们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常见对手,他们性格开朗、自信果断,办事干脆利落,重实际,重功利,事事处处以成败来评判每个人,所以在谈判中他们干脆直爽,直接了当,重视效率,追求实利。美国人习惯于按照合同条款逐项进行讨论,解决一项,推进一项,尽量缩短谈判时间。他们十分精于讨价还价,并以智慧和谋略取胜,他们会讲得有理有据,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走势甚至最终用户的心态等各个方面劝说对方接收其价格要求。美国人在谈判某一项目时,除探讨所谈项目的品质规格、价格、包装、数量、交货期及付款方式等条款外,还包括该项目从设计到开发、生产工艺、销售、售后服务以及为双方能更好地合作各自所能做的事情等,从而达成一揽子交易。同美国人谈判,就要避免转弯抹角的表达方式,是与非必须保持清楚,如有疑问,要毫不客气地问清楚,否则极易引发双方的利益冲突,甚至使谈判陷入僵局。

2、日本人

日本人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儒家思想道德意识已深深地沉淀于日本人内心的深处,并在行为方式上处处体现出来。日本是一个岛国,资源缺乏,人口密集,具有民族危机感。这就使日本人养成了进取心强,工作认真,事事考虑长远影响的性格。他们慎重、礼貌、耐心自信地活跃在国际商务谈判的舞台上。他们讲究礼节,彬彬有礼地讨价还价,注重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重视商品的质量。所以在同日本人打交道时,在客人抵达时到机场接机,在谈判后与客人共进晚餐、交朋友,都是非常必要的,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冲突的出现。

3、韩国人

近十年我国与韩国的贸易往来增长迅速。韩国以“贸易立国”,韩国商人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常在不利于己的贸易谈判中占上风,被西方国家称为 “谈判的强手”。在谈判前他们总是要进行充分的咨询准备工作,谈判中他们注重礼仪,创造良好的谈判气氛,并善于巧妙地运用谈判技巧。与韩国人打交道,一定要选派经验丰富的谈判高手,做好充分准备,并能灵活应变,才能保证谈判的成功。

4、华侨商人

华侨分布在世界许多国家,他们乡土观念很强,勤奋耐劳,重视信义,珍惜友情。由于经历和所处环境的不同,他们的谈判习惯既与当地人有别,也与我们大陆人有所不同。他们作风果断,雷厉风行,善于讨价还价,而且多数都是由老板亲自出面谈判,即使在谈判之初由代理人或雇员出面,最后也要由老板拍板才能成交。所以了解老板的个人情况,以真情打动他就至关重要。

以上介绍的只是世界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的主要谈判风格,重要的是我们应从中悟其真谛。当然,随着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通讯的高速发展以及各国商人之间频繁的往来接触,他们相互影响,取长补短,有些商人的国别风格已不是十分明显了。因此,我们既应了解熟悉不同国家和地区商人之间谈判风格的差异,在实际的商务谈判中更应根据临时出现的情况而随机应变,适当地调整自己的谈判方式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商务谈判的成功。

二、做好谈判前的准备工作是预防冲突激化的有效手段

谈判桌上风云变幻,谈判者要在复杂的局势中左右谈判的发展,则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只有做好了充分准备,才能在谈判中随机应变,灵活处理,从而避免谈判中利益冲突的激化。

由于国际商务谈判涉及面广,因而要准备的工作也很多,一般包括谈判者自身的分析和谈判对手的分析、谈判班子的组成、精心拟定谈判目标与策略,必要时还要进行事先模拟谈判等。

浅析信息化背景下高校课堂文化冲突的反思论文

论文摘要: 现代信息网络的冲击使得大学生处在多元文化的背景下,接受的是多元文化的价值观。在高校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由于价值观、角色定位、语言范式、师生关系等不一致而产生多元理解与认同的差异,笔者提出了化解高校课堂文化冲突的相关策略。

论文关键词: 课堂文化;冲突;价值

高校课堂文化是多种文化的综合表现,多种文化存在着差异,文化的差异性决定了文化交流必然存在着冲突,教学质量也必然受到影响。因此,本文对存在的高校课堂文化冲突这一现象进行成因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化解策略,从而为整合课堂文化提供实践指导。

一、课堂文化冲突的界定

泰勒把文化界定为“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任何其他才能和习性的复合体”。根据这一界定,课堂文化属于狭义的精神层面的文化。学校教育活动是传递文化的途径之一,课堂又是学校进行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因而,课堂文化是以学校文化为参照标准,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师生文化互动而形成彼此认同的课堂精神和价值体系。美国社会学家乔纳森·H·特纳认为:“冲突即指各派之间直接的和公开的旨在遏制各自对手并实现自己目的的互动。”据此,课堂文化冲突指课堂不同文化之间或隐藏或公开的旨在阻止对方实现其目标从而实现自己目标的社会互动。

二、高校课堂文化冲突的成因分析

1.师生文化价值观存在对立和碰撞

大学生属于青年群体,浸染着多元文化价值观念,而教师是主流文化的代表,两大群体之间必然存在着文化价值观的碰撞。在课堂教学互动中,一般情况下,教师传递的知识带有上一代的价值观,学生反馈的知识带有下一代的价值观。美国著名学者米德将人类文化传承分为“前塑文化”、“同塑文化”和“后塑文化”三种基本类型。前塑文化,就是指后辈向前辈学习的文化;同塑文化,是指后辈与前辈的学习都发生在同辈之间,或者讲是同时学习的文化;后塑文化则是指前辈反过来向后辈学习的文化。在理想的课堂教学中,这三种文化应该和谐共存。但是,在科技的冲击下,知识的更新速度很快,年轻人获得知识的来源是多元性的,在信息化时代,年轻人形成了独特的知识结构和认知风格,使得他们反抗传统,拒绝接受上一代的文化价值观。而且,在教学活动中,教科书所呈现的是社会主流文化,教师也是主流文化的代表,教师传授的知识自然带有主流文化的价值,在教学场域外,大学生大部分接受是大众文化,大众文化的价值观和主流文化的价值观的差异决定了课堂文化存在冲突,也决定了教师和学生、学生与学生的文化选择机制,这些都可能在课堂教学中引起师生或生生之间的冲突。

2.教师角色期待复杂

角色期待是社会或个人对从事一定职业的人所特有的行为期待。而每个人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不同,对同一角色的理解有偏差。在共同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师生彼此都有所期望。在课堂教学的场景下,教师的角色深受体制文化、世俗文化、年轻人的文化、精英文化的影响,四个要素的两两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教师体验到种种角色期望间的紧张和冲突。在学生心目中高校教师最应具备的素质,有相当部分恰恰是目前许多高校教师最不具备的素质,前十项由高到低依次为责任感、专业水平、知识面、教书育人、培养能力、引导思维、教学方法的生动性、多样性、教学逻辑等。而学生心目中的好教师的人格魅力是:自信、真诚、尊重学生的情感需要、真才实学、从学生的角度考虑问题,能顾及到大部分学生的利益。教师如果不能在面对社会转型、知识经济、网络时代的挑战中,调整好教师角色,就会远离学生所期待的角色,从而造成了角色冲突。

3.学术性语言和日常性语言不同

学术性文化和日常性文化的冲突分别表现在学术性语言和日常性语言。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新兴的一种语言形式为网络语言,这迎合了大学生求新求简求变的心理需要。他们将此语言自觉愉快地运用到日常的说话中,构成了大学生日常性语言的一部分,特点是口语化、语法简单、句子不完整。课堂中学术性语言是主导性语言,特点是书面化、语言结构及句型结构严密、专业术语化、概念化。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言语的差异承载了不同的文化,体现了不同的价值观,从而产生了代际冲突。

4.师生交往出现异化现象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的合作性交往是非对称的。所谓非对称,是指教师与学生在交往内容、交往能力以及在交往中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这正是教学活动中师生交往的根本特点。但是在实际课堂教学中进行师生交往时,交往的目的只是完成教学任务,从而使得学生和教师都被当成没有个体价值、需要和情感的社会个体,把原本人与人的交往关系变成物与物的交往关系,师生的交往出现异化现象。随着对媒体教学的应用,课堂教学变成了人机对话,师生之间缺乏情感交流。再加之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高校为快出人才,教师和学生往往被消解了情感、价值、多样性,而变成了教育教学大机器体系中程式化交往的抽象的数字、符号。这样,在这种非情感化的现代模式交往中,师生的有机联系被割裂了,导致了师生之间的疏远和隔离,从而加剧了师生的矛盾,当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矛盾便构成了冲突。

三、化解高校课堂文化冲突的策略

1.树立辩证的观点看待课堂文化冲突

教师们普遍的认为,冲突是不和谐的代名词,总希望自己的课堂上师生关系融洽,因而当面对课堂冲突时,许多教师倾向于自觉或不自觉的回避;或者采取立即抑制的措施。这可以推断出,教师只看到了课堂文化冲突的负向功能。然而,课堂文化冲突既有正面功能,又有负面功能,我们要学会“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这种现象。冲突社会学家研究表明,从客观结果看,只要冲突促进了社会的团结、权威的巩固、功能的依赖以及规范的控制等,它就有利于社会系统的发展,就是正向的。课堂文化冲突可能导致解决常规化冲突的规则的出现,这种规则有利于课堂社会体系对教育教学环境的适应能力,有利于课堂体系内部的整合。课堂文化冲突对课堂体系的动态平衡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2.转变教师角色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通过的题为《教育一财富蕴藏其中》的报告中,提出了现代教育中的“四大支柱”,即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合作)、学会生存,这种新教育理念是对以传授知识为主要任务的传统教育的极大冲击。另外,在信息化时代,教育技术的发展使得学生获得信息的途径多元化,教师是知识的权威已不被学生认可,学生不再认同教师传统的“传道者”、“授业者”角色,而且,新课改对教师角色有更高的期待,指出教师要成为学习的促进者、研究者、课程的开发者等等。对学生而言,学生所喜欢的教师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差别。高校学生更注重教师的责任感、专业水平、知识面、教书育人、培养能力、引导思维、教学方法的生动性、多样性等等,而亲切和蔼、性格豁达、公平民主等也都是一个教师人格魅力的重要组成成分。因此,教师的教学观念要与时俱进,“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做一个学生满意的教师。信息的共享让教师重新思考该为学生做点什么,应该让学生学会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学会思考。这样,教师角色朝着知识建构的促进者,创新性思维的培养者转变。

3.树立正确的师生交往观

课堂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往往是由于师生之间不善于沟通而变得复杂,而沟通是人际交往不可缺少的“工具”。我们主张师生基于彼此之间相互尊重、信任和平等的状态下进行的双向沟通,达到师生间的相互认同与交流。师生通过人际交往,达到师生之间的交际认同,包括价值认同,人生态度、人生方式的认同;在认同的状态下,师生之间相互欣赏,双方都能够在相互欣赏里得到快乐,产生幸福感,最后达到一种师生之间相互吸引的状态,由此产生“内在逻辑结构、外在形式结构、师生思维活动、情感体验、个性与共性等都完美统一的、使师生产生美感,从而产生巨大教学动力和学习效力的教学”。在信息化背景下,教师不能固步自封,时刻谨记终身学习,教师在面对多元文化的时候,学习悬置的方法,鉴别大学生文化,同时,作为文化的传播者和学习的促进者,引导大学生学习优秀的主流文化和传统文化,整合传统文化和大学生文化,生成新的文化。所以靠双方公共的力量整合师生文化对化解师生文化冲突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4.重视培养文化情感

文化情感的培养是促进师生文化融合的有效途径之一,它能够使师生在文化交流过程中产生情感共鸣,更有效的达成文化的融合。对于教师而言,他们的文化情感主要体现在对学生文化中非主流文化的认可与理解。在文化交流中,教师也要转变教师角色,转变为文化的互动者、交流者、调控者,摒除传统的文化权威者。

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如何写法律方面的论文???学术堂来告诉你:一、法学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法学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写法学毕业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撰写法学毕业论文的要求有三个方面:(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2)法学毕业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二、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和论证角度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三、法学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着、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一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二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三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四是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五是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法学毕业论文提纲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四、法学毕业论文的初稿(一)运用逻辑思维写学术论文,逻辑上有两种科学方法,一个是演绎,一个是归纳.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个别);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个别)到一般.依靠逻辑思维所产生的分析能力,对他人的观点作出补充、发挥、纠正、批驳,就自然会形成自已的新观点,写出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就不会只是停留于抄录他人现成的观点和材料.(二)主题突出,论点鲜明(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五)文字表述清楚准确、简练流畅五、法学毕业论文格式和规范要求(一)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打印使用B5纸,便于存档,装订线在左面.法学毕业论文打印一般用宋体.文章题目用3号黑体,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当,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正文内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一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小3黑体.二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4号黑体.三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和小4黑体.四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不用黑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这样,文章就眉清目透,井井有条.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要遵循分题的规则.此外,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或"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也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法学毕业论文格式为: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封面的作用在于使别人知道这是一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是指摘录下来的要点,主要是表述本文的主要观点,一般为100-200字.摘要的写作方法,我认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用一两句话简要概括论题的意义,二是将法学毕业论文几部分内容表述为阐述论文观点的一段话.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二)法学毕业论文注释现代学术视注释为学术规范与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论着和文章中,注释不是装饰品,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引用他人成说,注示出处,既表示相关论说非作者独造,并对他人成果给予应有之尊重,又可为读者提供该领域的文献信息,以便利后来之研究.二是反映了作者观点与其他学者观点的联系与区别,或者是对作者自己观点的进一步说明,因而,也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补充部分.三是大量的引文意味着作者的研究的确是在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及所积累的资料基础上进行的,不是凭空捏造的.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分为着作类、论文类、文集类、译作类、报纸类、古籍类、辞书类、港台着作、外文类等九个类别,并有注释例;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等等.详细的内容请看《法学研究》上的注释体例和文章的注释方法.为提高刊物质量和文献信息计量、评价与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条件下的交流与传播,教育部2000年1月颁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其中注释主要用于以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参考文献置于文本,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列举了其格式,详情请看《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或其它中文社科学术期刊.写法学毕业论文,上述两种注释方法,可选择一种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六、法学毕业论文的修改定稿、答辩法学毕业论文初稿完成以后,应再三修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大到问题是否提得鲜明中肯,论点和论据有无说服力,结构层次是否严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饰加工,有无废话,语言表述是否简洁准确,通顺流畅,符号使用是否恰当,等等.自己修改后,再交给指导教师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为了使法学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毕业论文的全面检查.答辩首先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思路、主要观点,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问,让作者略作准备做出回答,从而进一步考查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的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答辩提出的问题,不管作者当场是否能作出完善的回答,都是对于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热点问题研究 物业管理是现代化城市和房地产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作为一个新兴的专业行业,对于我国法律而言,它还是一个崭新的领域,我国还没有关于物业管理的国家立法,只存在一些立法技术高低不一、立法权限各不相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加速发展,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亟需探讨研究,物业管理立法亟待完善健全。现就青岛市或全国物业管理事务中出现的几个热点问题加以分析,以供立法或实务操作中参考。 一、物业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关系和法律调节原则。 物业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的法律关系。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员会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管理而相互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它是物业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种法律关系。2、物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指行政机关对物业管理活动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主体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法律控制或调节。如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管理收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的法律调节。3、业主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指业主之间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民主协商,制定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等,共同遵守,实现物业小区的自治管理。 笔者认为,鉴于物业管理具有维护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双重特性,对于其中纷纭复杂的法律关系,法律调节应坚持以业主自治为基础,同时适当加强政府调节和监管。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中,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方式、收费等,应坚持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一致为原则。目前,我国地方规定均对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这只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初期的过渡性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应逐步交由市场进行调节,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与效率。而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定等行为,基于对业主利益的维护和上述行为的特殊性,应适当加强政府管理和立法调节。至于业主间的法律关系,应坚持以业主协商自治为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允许业主通过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物业管理基本规则等,协议约定增加或放弃有关权利与义务,以实现对物业积极有效的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它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种制度设计实现和保障了众多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民主高效的管理。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有权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部事务进行自治决定,但对外能否直接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呢?在此,有必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加以探讨。 实践中,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已非常普遍,其主要源于地方法规的认可。而业主委员会对侵犯业主利益的当事人能否代表业主直接提起诉讼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分几个层面加以分析。首先,业主委员会以何身份参与诉讼呢?个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并非企业或社团法人。部分地方法规直接将业主委员会界定为社团法人,笔者以为不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社会团体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业主委员会本身是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维修基金等皆属于全体业主。那么,业主委员会应作为何种身份参加诉讼呢?笔者以为,立法上可将其界定为其他组织,以实现其参与诉讼保护业主利益的目的。其次,业主委员会是直接作为原告还是做为业主的代理人进行诉讼呢?业主委员会起诉之目的并非为了其本身权益,主要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不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或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犯,业主委员会只有经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授权,才能参与诉讼。最后,业主如何授权业主委员会代理诉讼呢?对于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可按照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章程有关诉讼的规定,或直接进行诉讼或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诉讼,其判决结果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对于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害时,则必须另行具体授权。不论属于上述何种情况,均应向法院提交上述有关授权文件,或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会章程或业主授权委托书。 有鉴于此,未来立法应直接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或立法规定: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依照业主大会的规定,可以对外行使以下权利:代表全体业主参加诉讼,以及办理为参加诉讼而委托律师。当然,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则要相应制定有关程序,如决定诉讼或选择律师的表决权比例。2或立法规定:全体业主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业主委员会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全体业主承担后果或责任。惟有如此,才能避免业主逐一授权诉讼的繁琐程序,节省诉讼成本,并实现物业公共管理的高效运转。 三、承租人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 我们知道,业主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其基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和接受物业管理服务。承租人作为非产权使用人,其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呢?其行使权利与义务的根据又是什么呢? 部分地方法规规定,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并一起参加业主大会;或列席业主大会,并享有建议权、知情权。但各地规定均不完善或具体。 本人认为,承租人租赁的物业并非简单的物理性质的房屋。现代意义上的物业,应为附有各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居住者接受物业管理制度制约的物业,即物业含义已向人文化发展。因此,承租人使用物业时,应有权享受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并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制度的制约。 但我们必须知道,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既存在共同利益,也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二者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不一致的。非业主使用人一般不关心物业的长期利益,不愿过多注意养护物业公用部分,作为业主也可能不关心在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质量。因此,应采取一定的权利架构互相制约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以达到对物业的精心养护。 笔者认为,应区分不同的权利与义务,有些可由法律直接规定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享有和承担,有的则应根据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间的约定来确定。对于一些非业主使用人生活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保持物业小区生活环境所必需的义务,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同样享有和承担。比如,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而对于其他的权利与义务,应尊重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间的约定,以使民事交易更为灵活,充分发挥物业价值。另外,业主与承租人间的关于物业管理费用交纳的约定,毕竟属于双方间的合同关系,在未得到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若承租人欠交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应有权向物业所有人催交。 四、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广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即物业公司在项目建设前期接管物业之前,参与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建成后的物业能满足业主或使用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指物业公司对物业实际接管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对物业进行实际管理。狭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只包括后一项内容。我们目前常谈的物业管理,也是指狭义的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实践中出现不多。其实,它有着重要的意义:物业管理企业在规划设计和建筑阶段就介入,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对规划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一方面使规划设计和建筑满足国家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一方面使其考虑到建成交付使用后的管理要求,更好的衔接规划设计和物业管理,满足业主和使用人的需求。对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立法上没有规定,但在《建设部房地业司关于贯彻建设部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点指出:“对在建的住宅小区,要按《办法》要求,提前做出物业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个人认为,在以后的立法中,应当将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进行规定,以更有利于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国家主要应该从保障业主权利和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出发,制定一些基本的程序和最低的标准,至于实际如何介入和介入到何种程度,可以给予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选择的自由。 下面主要说一下狭义的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签订主体 1999年10月14日,建设部下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中,指出该协议的主体甲方为:“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为“购房者(业主)”。该协议对主体的定位有所不妥。笔者认为,首先,在业主未入住物业之前,让物业管理企业逐个与每位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程序上复杂,缺乏可操作性,每位业主是否皆愿意委托该企业进行管理,也有待商榷。同时,它也意味着还存在着另一个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也应该称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其次,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既然要求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写明物业管理方式,则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因此,将签订与落实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为开发商的强制义务,比以逐一与业主签订协议的形式确定为合同义务,更为现实和具备操作性。 因此,个人认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购房者只需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对物业管理的方式、物业公司的选聘等事项进行约定即可。但笔者另外不得不指出,建设部《商品房购销合同》95年示范文本第二十条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 公司负责业管理,乙方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但在2000年合同示范文本中却无此项约定,操作中应引起注意。 2、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和费用承担。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开始时间,各地立法分歧不大。一般皆规定为在业主入住前开始,即在物业出售前就应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便迎接业主入住和方便业主生活,至于具体的开始时间,可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协定。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结束时间,一般规定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后。该项内容一般由各地立法直接规定,主要基于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时对业主使用物业的保障。 重要的问题是,前期物业管理费用应由谁承担?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如《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物业投入使用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前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业主委员会不能按规定及时成立或成立后未选定委托物业公司,此时仍由开发商无限期承担,未免有失公平。 另一个问题是,从实际使用的角度。应坚持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的原则,即业主入住后,不管业主委员会是否成立,皆应由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交付费用,至于未售出部分,则理应由开发商承担。关于此,《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可借鉴之处,其第四十六条规定:“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该条规定比较合理,但尚有以下问题不能解决。即若“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但住宅转让合同无约定,该费用应由谁承担呢?笔者认为,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则应由入住者承担。 五、关于物业管理费用的追缴问题 催交物业管理费用,是令物业管理公司头疼的问题。物业管理欠费,已严重影响到某些物业公司的经营。有些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等激烈措施,以达到收费目的。甚至某些地方立法亦有此规定,如《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拖欠费用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交者,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措施,但应当提前5天书面通知当事人。”该行为是否适当或合法,有待商榷。笔者以为,供水、供电、供气是业主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之间有偿使用水电气的合同法律关系,业主欠交水电气费,上述公司可以依法予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而物业公司似乎无权利用该手段追缴物业管理费用,最多可以停止对该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对此,我国未来立法上,可借鉴香港或其他国家的做法。香港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公共契约有规定,倘若业主不遵守公共契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业主立案法团可以将该物业在大厦的权益出售,或者将所欠款向呈报田土注册处登记备案,将该业主在大厦的权益作为抵押,或者扣收住客交给业主的租金,业主立案法团可以要求住客从其应交纳给业主的租金中,扣除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业主立案法团,凡住客以此扣除的款项视为已交纳给业主。法国住宅分层所有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共有所有权人对所分担的公共费用和负担,以于其享益部分上所设定的法定抵押权予以担保。瑞士民法第七十一二条第九款和第十款确定了保障债务履行的法定质权和留质权制度,关于法定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时,全体楼层所有人有请求对其应有份额建立质权的权利。”关于留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该费用时,全体楼层所有人对其房屋内及附属于房屋的设备或供房屋利用的动产,与出租人相同,享有留质权。”美国法律规定住宅所有人在未能履行其费用分担义务时,管理人或实施管理、修理行为之人就该住宅所有人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此优先受偿权除捐税及登记在前之抵押权外,优先于其他债权。 六、关于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问题。 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对其均有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同时规定:“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比例向业主续筹。”(笔者在此仅谈及商品房。) 在此,笔者仅提出几个问题,以供实践中或立法中注意。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分别不同情形,对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进行了规定,如对地基和主体工程规定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等。同时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也要求开发商在不同期限内实施住宅质量保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又对此进一步规定 因此,可以肯定,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即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保修,而不应动用维修基金。因此,有必要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制订比较详细的管理办法。同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和业户委员会在动用维修基金时注意审查有关事项。 2、目前青岛市并未严格执行上述《办法》中的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并未代为收取购房款的2—3%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实践中,继续沿用青岛市物价局、市建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青价房[1998]115号《关于制定青岛市普遍住宅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费标准的通知》,即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应注意的是,青岛市《通知》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而建设部《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可见,青岛市地方规定或实践应尽快与建设部《办法》相统一。

你好,法律方面的论文大部分是按照这个思路去写的:1.选题,你在生活中发现存在哪些法律问题,你对这个法律问题有看法。比如:论保险代位求偿行使中的若干法律问题。2.选好你要写的论题后,就开始查找有关论题方面的资料,比如现行规定,学者们对这方面的定义,主流的观点,这方面的案例等。3.大概熟悉在你论题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对问题的认识后,就可以开始着手正文了。4.各个学校都有对论文格式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格式来完成论文。多和同学交流,不懂就问老师。5.跟你说说正文怎么写。本科论文可以分成三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中文摘要,引言,相关概念特征,立法现状等;第二部分,重点是第二部分,这一部分要求你提出在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给出解决的办法。第三部分就是把你的参考文献列出,再致谢就可以了。谢谢,请采纳!

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冲突

没冲突,毕业设计实在大四下学期,考研初试考试是在12年1月份,也就是大四上学期,而复试是在12年4月份左右,所以不用担心 查看原帖>>

同届毕业论文撞题影响不大,只要内容不一样就可以了。

毕业论文的题目大多数人的都差不多,只要你的论文内容不和别人的一样就行了,老师看论文是看里面写的内容,不是只看题目的。

毕业论文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相关信息介绍:

如果原来雷同的标题是揭示论点的,就可以把它改成揭示课题的;如果原来雷同的表示是揭示课题的,就可以把它改为揭示论点的。

如果没有做特别说明,我们在查重的时候一般不会把论文题目录入到论文查重系统中,不会对题目查重,所以就算题目一模一样也不会影响查重率。

但是也不排除一些学校要求题目也查重的情况,论文题目一般不会超过20个字,所以在整篇论文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就算被计入重复率里面,重复值不会提高很多,所以同学们对此也可以放心。

这种实例并不常见,应该说还是蛮偶然的。不过客观来说,毕业论文终究是要上知网,而知网上题目相同的文章比比皆是,所以选相同的题目也不为过。但是,内容一定要有差异,而且要有比较大的差异,这样才不会被误认为雷同文章。

毕业论文的题目大多数人的都差不多,只要你的论文内容不和别人的一样就行了,老师看论文是看里面写的内容,不是只看题目的。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按一门课程计,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专业教育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总结性独立作业、撰写的论文。

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 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基本要求:

写毕业论文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毕业论文应反映出作者能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题目有一定的心得体会,论文题目的范围不宜过宽,一般选择本学科某一重要问题的一个侧面。

国内外幼儿冲突行为研究论文

关于幼儿园幼儿行为问题成因的个案研究论文

一、案例介绍

某幼儿园中班幼儿,男孩,5周半,插班生,转来大约有两个月,转来原因是被之前幼儿园劝退了。该幼儿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不合群,也听不进老师的话,缺乏规则意识;情绪不稳,容易哭闹,且不好平复;另外他还会往教室外边跑,需要有一个老师时刻看着他。该幼儿在幼儿园的一整天活动中,几乎不能按照班里的一日流程进行活动,语言表达不清,可以听懂他人的话,在与人交流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不打人,没有很强的攻击性;有跟同伴交流的欲望,但是又胆怯,退缩。另外通过与家长沟通还了解到,该幼儿从小在老家跟着姥姥姥爷,直到上幼儿园才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平时妈妈上班比较忙,爸爸照顾的要多一些,由于从小没有在父母身边,所以家长总是尽可能地满足孩子,对待孩子更多的是包容,很少批评。

二、案例分析

(一)缺少父母的直接抚养对幼儿心理发展有消极影响。研究表明父母双方在家庭中的互动方式、言语行为等都会影响着孩子,孩子会通过模仿父母的言语、行为来学习和成长。以上案例中的幼儿显然不是这样的,他在3周之前是姥姥姥爷照看的,后来过来上幼儿园才到爸爸妈妈身边,但是由于妈妈工作太忙,生活中除了上幼儿园基本都是爸爸在照顾。所以亲子间的交流较少,而且该幼儿从老家过来语言上会存在一定的不适应,再加上幼儿自身可能存在的语言发展滞后导致该幼儿存在一定的语言交流障碍,影响着他的同伴交往和社会性的发展,如此一来造成了其在行为上的不协调从而产生一些行为问题。

(二)父母教养方式对幼儿行为问题产生影响。父母教养方式指父母在抚养、教育儿童的活动中通常使用的方法和形式,是父母各种教养行为的特征概括,也是幼儿行为养成的重要依据。常见的家庭教养方式有专制型、民主型、溺爱型、忽视型四种。有研究表明在放纵型教养方式下长大的孩子,容易表现得很不成熟、适应能力以及自我控制能力差。上述案例中该幼儿爸爸说到一般会尽量满足孩子的要求,对于孩子闹脾气也不舍得批评,这种放任不管,盲目溺爱孩子也是导致该幼儿的行为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的原因。

(三)亲子关系影响幼儿心理行为问题。研究表明,良好的亲子关系对幼儿形成健全的人格、稳定的情绪、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及社会性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该幼儿的父母亲父母工作繁忙,照顾、与孩子沟通的时间有限,再加上目前身处核心家庭的这些幼儿与外界以及同伴交流的机会较少,从而导致交往不良和行为幼稚、不成熟等问题。

(四)教师的教育态度和信念影响着幼儿行为问题。研究表明教师的情绪、性格、对人生的态度以及为人处世的态度,都直接影响儿童心理及行为发展,甚至影响孩子的一生。上述案例中的幼儿是被之前幼儿园劝退的,不管是教师还有幼儿园,这都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所以作为幼儿园老师在遇到一些存在行为问题幼儿时,应尽力与家长多交流沟通,力图找到造成幼儿行为问题的原因,发现幼儿的长处,鼓励引导该幼儿改掉不良的行为。

三、启示与思考

(一)尽可能亲子抚养和教育孩子。孩子和父母之间有一种无形的纽带让孩子渴望和父母在一起,他们想要父母的拥抱、亲吻、关心等来满足自己身心发展的需要。而隔代的.照看容易溺爱孩子,再加上孩子重新回到父母身边需要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这对他们身心发展都是一种挑战,如果适应不好,就可能导致孩子厌食、尿床、敏感、焦虑等身心发展问题,进而表现出一些行为问题。

(二)根据孩子自身发展情况采取灵活的教养方式。研究表明,父母的教养方式对幼儿的认知、情绪情感等心理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父母不良的教养方式是造成幼儿心理行为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父母应结合孩子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来对待。整体而言,在孩子小的时候,家长应对其给予关怀和爱,并对孩子提出要求,对其不良行为进行控制,并用合理的方式教导其改正;长大一些时,可以听取孩子的想法,和孩子商量,共同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

(三)加强亲子互动和交流,增进亲子关系。心理学的研究认为亲子关系是一个人一生当中所有社会关系的一个基础,和谐良好的亲子关系对幼儿的态度及行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家长应该多与孩子互动交流,既能及时了解孩子各方面情况,又增进了亲子关系,这是于预防和改善幼儿行为问题的关键。

(四)加强师幼互动,增强幼儿对教师及幼儿园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教师良好的语气以及运用正确引导的方法来鼓励幼儿预期的行为是学前教育方法所倡导的教师的关键。建立安全融洽关系的过程既是师幼情感交流的过程,也是幼儿认知、情感以及社会性发展的保证。安全融洽的师幼关系使幼儿产生安全感,可以帮助幼儿对班级和教师产生归属感,这有利于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积极的行为态度以及较好适应能力。

总之,幼儿行为问题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家庭和幼儿园作为重要的外部因素,应该加强交流与沟通,家长多一些信任,教师多一些责任,那么孩子就多一分快乐,多一分美好。期待每一个幼儿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一个美好的未来。

手机知网 App24小时专家级知识服务打 开心理学幼儿同伴冲突的教育价值及对策初探西南师范大学 | 李丽君 在幼儿与同伴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冲突是一种很常见的、基本的关系形态。它们是幼儿日常生活经验中的一部分,是必然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现象,因而不应该、也不可能被“消除”掉。笔者认为,幼儿与同伴的冲突过程既反映了幼儿社会认知、社会情感和社会行为技能的发展水平,同时又为他们在这些方面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富于挑战性的人际情境,具有对社会性各方面协同发展的作用,因而是一种最有价值的经验。 然而,许多教师并没有把握住这种可能意味着幼儿准备向学习跨出一步的时机,同伴冲突作为一种很有教育意义的形式,其教育价值未被充分认识,以至常常被忽略掉了。 关于同伴冲突在幼儿社会性发展中的作用问题,以往的有关研究内容极为欠缺。笔者通过对幼儿同伴冲突及教师介入情况的观察研究,从幼儿个体认知水平及环境因素两方面分析了引发幼儿间冲突的原因,深入挖掘了冲突情境对幼儿社会性各方面发展的潜在价值,并详细介绍了几种指导策略,旨在抓住幼儿生活中随机出现的、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冲突情境”,对其进行展开,使同伴冲突的价值由“潜在的”变为“现实的”,促进幼儿社会性各方面变化发展的实际发生。机构:西南师范大学领域:心理学;关键词:幼儿;同伴冲突;社会认知;社会情感;社会技能;83 4392查看目录开通会员更优惠,尊享更多权益打开APP,下载管理本文硕士论文《西南师范大学》 2002年硕士论文论文一键智能排版排版交给我们,时间留给研究立即查看 >相似文献期刊硕士博士会议报纸在音乐声中静化幼儿心灵通俗歌曲2015年11期幼儿教师如何观察幼儿:来自人类学的启示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22年11期以食育为抓手促进幼儿劳动素养提升的实践研究林区教学2022年12期家园合作对幼儿劳动行为习惯的培养亚太教育2022年20期缓解幼儿入园焦虑的途径与方法亚太教育2022年20期积木游戏中幼儿深度学习存在问题及策略分析云南开放大学学报2022年04期3—6岁幼儿学习品质发展现状研究陇东学院学报2021年06期幼儿阅读,读什么?工会博览2021年36期在建构游戏中培养幼儿合作行为的探究甘肃高师学报2021年06期幼儿自主阅读的现状与建议教育观察2021年48期更多 图书推荐社会认知周治金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13-02-0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36课姚瑜洁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9-09-16文明的冲突(美)塞缪尔·亨廷顿 #周琪等 新华出版社 2017-10-01企业与社会竺韵德 宁波出版社 2016-09-01人类与社会《科学新闻》杂志社#韦永芬 淡晓红 王晋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16-01-01孤独社会(日)菅野久美子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2021-10-01更多 相关工具书简明音乐辞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邓小平理论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中国民俗文化大观吉林人民出版社英汉科技大词库黑龙江人民出版社颅底外科临床应用解剖学图谱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简明武术辞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更多 全部文献搜索搜 索App内打开登录注册充值文献期刊工具书图书文集首页搜索客户端充值帮助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举报邮箱:©2023中国知网(CNKI)皇帝秘史(世界卷)不管是中国皇帝,还是外国皇帝,皇帝都是历*神圣、最神秘...读懂三国的局围绕《三国演义》中的四个主要人物:曹操、诸葛亮、关羽...真吃对了,病就少了《真吃对了,病就少了》结合我国居民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胡大一医生浅谈心脏健康 近年来,世界各国的心脑血管疾病发...蒙田随笔集蒙田是文艺复兴后期法国人文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之一,很少...可塑的我:自我发展心理学的35堂必修课心理学发现,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我们是有能力表现出截然...人间词话《人间词话》是王国维的代表作,是中国近代*负盛名的一部...脊柱好了,病就少了脊椎是整个骨骼架构的支柱,脊椎出问题,会压迫神经,造...拥抱抑郁《拥抱抑郁》是一部真实再现抑郁症患者治疗心路历程的作...喻世明言:绣像珍藏本《喻世明言》收录小说四十篇,题材涉及爱情、婚姻、家庭...皇帝秘史(世界卷)不管是中国皇帝,还是外国皇帝,皇帝都是历*神圣、最神秘...读懂三国的局围绕《三国演义》中的四个主要人物:曹操、诸葛亮、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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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你的方向而定1 、关于幼儿教师职业倦怠感的研究。 2 、关于幼儿争抢行为及其教育策略的研究。 3 、关于幼儿“告状”行为的研究及其指导策略。 4 、关于幼儿不良饮食习惯的教育研究。 5 、关于幼儿“人来疯”现象及其教育策略的研究。 6 、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影响研究。 7 、幼儿教师工作压力现状的研究。 8 、幼儿教师社会支持的现状研究。 9 、幼儿教师家庭支持的现状研究。 10 、幼儿同伴关系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研究。 11 、幼儿园的奖惩制度与幼儿教师工作积极性的相关研究。 12 、幼儿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 13 、关于幼儿学习兴趣的培养途径和方法的研究 14 、关于幼儿争抢玩具的现象及其教育策略的研究 15 、关于幼儿冲突行为及其干预策略的研究。 16 、关于父亲角色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影响的研究。17 、关于幼儿欺负行为及其干预策略的研究。 18 、关于父母教育态度的一致性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研究 19 、关于幼儿园开展英语教育的可行性研究。 20 、关于某市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取向的研究。21 、关于幼儿园的社会支持现状研究。 22 、关于家长选择幼儿园时的主导因素研究。 23 、关于家长对幼儿园教育期望的现状研究。 24 、关于家长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的配合现状研究。 25 、 35 岁以下年轻父母的早教观念的现状研究。 26 、关于父亲与母亲对于幼儿发展认识上的差异研究。 27 、关于幼儿教师离岗,跳槽现状的研究。 28 、关于家长对幼儿园开展双语教育的认识研究。 29 、关于幼儿教师对幼儿园开展双语教育的认识研究。 30 、关于小班幼儿教师与大班幼儿教师的工作压力的对比研究。 31 、关于男幼儿与女幼儿在师幼互动中的差异因素研究。 32 、关于小班幼儿性别认同的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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