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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和谐社会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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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和谐社会建设论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逐渐由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适应这一变化,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 关键词: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建设小康社会,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命题。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几个字个字,寥寥数语,却囊括了国家与公民、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诸多方面的辩证关系。这一和谐社会理论,为我们从生存到生活,从精神到现实,从思想到灵魂的蜕变,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在中国思想史上,早有和谐思想的萌芽。孔子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孟子提出“天人合一”。人是构成社会的分子,只有人与人之间达到和谐,整个社会才能和谐。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一.什么是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多元社会事实上是利益多样化的社会,它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和谐社会是一个合作和宽容的社会。和谐社会需要一种宽容的氛围和精神,要容忍各种不同利益关系的存在,尊重别人所做出的不同选择,特别要保护少数 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要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尤其要倡导宽容、谦让、奉献的社会公共道德,营造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社会氛围以及和睦相处的人文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宽容的社会,也是一个团结的社会、互助的社会、合作的社会。 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和善治的社会。善治即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和社会管理过程和管理活动。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最佳关系。建设一个和谐社会,必须协调好各种社会关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和谐社会当然需要人人友爱、家庭融洽、邻里团结、社区敦睦,但是,如果公民与政府处于互不信任、互不合作,甚至相互对立的状态,纵使人际环境再好,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和谐。因此,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一个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一个公民与政府良好合作的社会,一个政治参与和政治透明程度较高的社会。 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社会生活的和谐,必须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在现代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社会生活的井然有序不能再建立在“传统的稳定”之上,而是建立在“现代的稳定”之上。传统的稳定是一种静态的稳定,其主要特点是把稳定理解为现状的静止不动,并通过抑制的手段维持现存的秩序。与此不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现代的稳定则是一种动态和稳定,其主要特点是把稳定理解为过程中的平衡,并通过持续不断的调整来维持新的平衡。维持社会生活秩序的基本工具就是法律和制度,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各种政治和经济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因此,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石。社会公平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这样的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 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表述,都是指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的目标模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马克思的科学论述逐步变成现实,它完全符合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要求,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推进伟大事业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它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近目的和利益”,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来”利益。它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主义才能充满活力。现在,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经济利益,发展方面已由单纯追求GDP上升到追求人文GDP、环保GDP,实现人口、资源、 环境统筹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重构社会结构,完善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社会形成合力,努力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三.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全党同志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以下几点: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还要走发展的道路,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 (四)在中国建立和谐的社会,关键是执政党自身建设。 和谐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党和政府应加强和改善对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要求落到实处。广大人民群众应以积极的热情,自觉投身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之中,为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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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一下 1、前言 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的伟大长征,是党带领全国人民进入一个新的高级阶段的重要体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阶段。从国际经验看,这个阶段既是发展黄金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所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必要且及时的。 2、定义 和谐--和睦协调。 社会--人们以共同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按照一定的行为规范相互联系而结成的有机总体。 定义1、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西南北中部不同区域、不同种族、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 定义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定义3、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有和谐相处的社会。就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数据来说,和谐社会就是协调发展的社会。还可以说一个和谐社会是一个各方面利益都得到照顾的社会,是一个共赢互利的社会等等。 定义4、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政通人和、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福利不断提高”的社会。 3、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思想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极为宏大的课题。但对于个体来说,所谓和谐是一种感觉或意识,就像鱼翁与富翁故事中所折射出的哲理一样。因此,最紧要的,就是要树立和谐的思想理念。 思想理念决定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不同的思想意识对和谐与否的理解不同。贫穷的老农民住在茅草房里吃饱饭,安稳地睡觉也可能认为很满足。社区里,三五个老人坐在一起,边晒着太阳边聊天,旁边还有两位老人在用纸箱子做的“桌子”上下着象棋,看起来也很快乐。农民工劳动强度极大,中午就吃一盒1元5角钱的盒饭,里面只有一些土豆丝和米饭。但干起活来,全身有使不完的劲,家中年迈多病的父母,幼小但有着极强求知欲的孩子激发着他们无穷的力量。发达城市里的孩子吃海鲜,穿毛料时装在舒适豪华的教师里听一级教师授课认为很苦恼。身价上千万的大牌明星,成功的企业家心中充满苦闷。司局级或更高级的人民公仆每每谈及人生时,常常是牢骚满腹。 人们遇到矛盾时,仍然习惯于决一雌雄,谁都不会妥协让步。其实退一步海阔天空,皆大欢喜。人与人之间缺乏应有的信任和关爱,习惯于互相提防、互相嫉妒、互相拆台,而不是互相理解、互相欣赏、互相支持。这些是人与人的和谐问题。正所谓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事情常有发生,我们的经济收入增加了,可是快乐没有增加多少,这是我们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原因。我们需要的是让快乐也能够像财富那样的迅速增加起来。 此外还有人与社会的和谐问题、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人与环境的和谐问题,等等。但无论哪种和谐,都需要??,就不会有和谐的行为,更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 法制建设:尽管和谐思想理念需要建立,以德治国建国的提法没有错误。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以及公正公平执行法律制度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就像对自由的理解,强盗与受害人的认识总是不同的。人的自私和懒惰本性只靠念道德经,没有法律制度的束缚,也不可能建立和谐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建设方面,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事业,如住房、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需要不断完善配套。收入分配制度方面,努力缩小收入差距,加大中产阶级人员数量,形成哑铃型发展的形态是社会稳定和谐的成功模式。收入差距拉大是人们切身感到的最突出的社会不和谐问题,因此要从制度上加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加强打击贪污腐化力度,促进共同富裕和分配公平。这些都需要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经济建设:借助于媒体,我们经常看到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不停的紧急援助不同类型的受灾区,帮助百姓重建家园。支援贫困地区、特别是困难群体,让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让贫困地区的孩子受到教育,关心弱势群众生活如:“五保户”、残疾人、下岗职工。国际上的援助与国内情况一样也在发生,我们再也不会像60年代还苏联债务那样需要全国每个人勒紧裤带过生活。大家共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生产实力和经济实力已经增加了大约十倍,解放初期所谓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共产主义前景早成了我们生活的现实。二十多年前许多人所盼望的经常有肉吃,有毛料衣服穿,有彩电看,这些愿望现在也不是问题。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买汽车,买洋房,出国旅游,现在也不是高不可攀。所有这一切的发生离不开经济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绩,我国的人均收入水平,个人存款数量,外汇储备,国库实力,等各项指标相对于我国5千年来最好的康乾盛世,不知强大了多少倍。所有这一切的发生说明,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经济不发展,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 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着五大主要矛盾和问题:城乡发展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不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不协调;人与自然不协调。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制约因素,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我认为,最主要、最紧迫的就是城乡发展不协调。一方面,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以上,不解决好城乡发展不协调这一突出矛盾,就谈不上构建和谐社会;另一方面,目前大量的社会矛盾表现在农村、聚集在农村,不及时有效地化解这些矛盾,整个社会的和谐就会失去基础。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到农村、放到基层,也就是说要从农村、从基层入手构建和谐社会。这是为什么中央如此重视农村发展,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原因。 4、总结 构建和谐社会,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保障,文化是灵魂。人们的共同理想需要文化引领;人民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需要文化熏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道德是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和人际关系的重要保证。没有共同的道德规范,失去了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就无法有效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相互关系,也就无法实现社会和谐。 人是社会的主体,人与人之间融洽相处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由于经济条件、社会地位、个体背景的差异,各阶层之间、各种社会组织之间,乃至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矛盾和冲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需要思想文化的引导和道德规范的约束。更需要健全的法制和有力的执行,这是社会和谐的保证。 思想文化阵地,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坚持正确导向,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化。 另外,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也要吸收和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共同理想,和谐思想在世界各国文化发展史上同样占有重要地位。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对于国家来说,实现社会和谐,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可靠的政治保障,也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撑、良好的文化条件。对于个体来说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感恩的心情与人相处,与社会共融 记得采纳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对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应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提高公民素质,使人的发展与社会整体发展相统一。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文化,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文化因素深深地渗入其间,它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支撑。同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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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文化,要立足社会生活实际。构建和谐社会,是动态而不是静态的,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体现为目标和过程的统一。作为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同我们的远大理想、同现阶段的共同理想是一致的。

作为过程,构建和谐社会是分阶段的、有层次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建设和谐文化,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更要着眼于现实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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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构建的和谐社会,既要有人类社会理想的共性,也应该有中华民族的特性。只有把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在中国历史文化和中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之上,才不至于使和谐社会失去坚实的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该充分发掘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文化资源。 首先,要从认识上高度重视中国历史文化对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不管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涵义和标准做怎样的理解,从历史文化角度看,和谐社会概念既承接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涵,又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几千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行为规范。今天的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发展,在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我们不能忽视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而是应该把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在中国历史文化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使和谐社会构建有历史的和文化的根基,才能彰显和谐社会的中国特色。 其次,要从中国的历史文化方面去理解和谐社会的内涵。关于什么是和谐社会,人们多从现代的角度进行阐释。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既然是在中国历史文化基础上构建和谐社会,那么从传统文化方面认识和谐社会的内涵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视角。“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也是和谐社会重要的文化内涵。作为传统哲学范畴的中庸,其完整意义包括中、和两个方面。“中”表示采取正确的方法,“和”反映达到理想的目的。《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谓“执中致和”,就是通过正确方法,实现美好理想,达到事物发展的最佳境界。故此,和谐社会应该是社会的各种要素相互协调,社会结构合理,社会运行有序,社会中的各种事物具有良好的生长和发展环境的社会。其三,要重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建立理想社会提出的许多精辟的论述和设想。在中国历史上,曾有多种社会和谐的设想,如儒家的“天下为公”理论、“大同之世”理论,道家的“小国寡民”和“至德之世”理论等等。他们从不同侧面,为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源。社会和谐问题说到底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而人际关系问题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着力要解决的,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中这部分内容的现代价值值得深入发掘。在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念里,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社会和谐的主体,离开了人的交往关系,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另一个重要问题。道家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为和谐社会提供了理想的生存空间。老子把“小国寡民”作为他的和谐社会理想,庄子所构想的和谐社会里,有“至德之世”、“建德之国”、“至治之世”等等。在老、庄这些理想的和谐社会之中,人的文化本性同样被充分地解构,剩下的只有人的自然本性。人生以回归自然为主要目的,人摆脱了一切文化的羁绊,与自然和谐相处,与万物融为一体。这样,在道家看来,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人对自然的顺从,并把自我意识看作是不和谐的根源,是自我意识造就了自身与自然的对立。这种取消自我意识与物融为一体的和谐,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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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和利益多样化的条件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列的突出位置,号召全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的实际出发,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正确处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些重大关系。我们参加这次研讨班的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集中精力,认真研读,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理清了思路。下面谈谈这次学习的体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期性和必要性中国改革开放26年以来来,社会经济等方方面面发生巨大的变化,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但伴随着快速的发展,出现了诸如面临的收入差距扩大、就业形势困难、反腐败任务艰巨、价值观差异增加、城乡和区域发展失衡、环境污染严重等各种社会问题。所以,要在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出一条不仅能够快速增长,而且能够和谐发展的路子。我们党所提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现实的社会,一个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当前发展阶段的社会,它不是一个空想的“乌托邦”。和谐社会并不意味着能够完全消除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但它有一种能够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一种在矛盾中仍能保持和谐和快速发展的机制。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和伟大的历史过程。这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篇大文章。从现实的针对性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样,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对世界的发展理论做出贡献。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能否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需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很长历史过程,需要全党全社会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构建和谐社会需消除目前所存的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新的理念和机制,但最核心的就是“以民为本”,要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我们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深情。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制度工程,更是一个感情工程。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要体现为了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的宗旨,一句话,就是要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不难看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以民为本”,就是要时时处处对人民群众满怀深情,在情感上尊重理解体谅人民群众,在行动上为人民群众谋利、谋富、谋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要通过身边事、手头事、眼前事体现出来,要让老百姓从自身生活中听得见,摸得着,看得到。分析中国社会目前所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GDP总量增长了10倍,平均发展速度为,是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但是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却在扩大,分配不公矛盾凸显。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约为3~6倍以上。从地区差距来看,尽管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但是东中西部的相对差距仍呈扩大趋势。目前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关键在于分配不公,这是前进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如果不能够予以正确解决,也会危及稳定。目前我国存在一些非法致富现象,一些人靠钻政策和体制漏洞而暴得大利,一些部门和单位靠垄断而获取超额利润,这对群众的情绪是一种严重的挫伤。对国民经济作出战略性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国企改制、搞活,致使大批产业工人下岗。这些在计划经济时代作出了重要贡献的产业工人和无地农民、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偿显然是不对等的。利益失衡导致心理失衡,是当前社会情绪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最近“两会”召开以来,几乎全国人民群众的目光,都在关注社会公平,关注贫富差距,关注反腐倡廉,关注三农问题,关注农民工待遇,关注教育乱收费,关注困难群体,关注物价上扬,人人都说这些问题非常严重,都说这些问题必须解决。但这些问题,到底具体地存在和分布于哪些地方、哪些部门和哪些单位呢?只有把这些问题一件一件地摆到桌面上,才能一件一件地分析,一件一件地解决。怕只怕你等,我也等;你看,我也看;你推,我也推。那样一来,“构建和谐社会”,就真的会成为一句空话。我市个别部门,都有这样一种倾向,无论是执法部门还是非执法部门,都在想方设法地争权、揽权、要权、保权。事不怕多,权不怕大,可批可不批的批,可管可不管的管,可收费可不收费的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权力抬高自己的地位和待遇。但“和谐社会”是用嘴说出来的吗? “和谐社会”是一个综合指标,核心是指每个百姓的满意程度,尤其是困难群体的满意度。一些地方政府机关豪华气派的办公大楼与居民低矮破旧的住房形成巨大反差,怎么和谐?还有,高速公路的四通八达,而农村贫困地区的“毛细血管”乡间小道却经常断头;城镇居民收入大幅增长,而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常发生;市区夜晚灯火辉煌,而不少乡村漆黑一团,这一切都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迫切的问题,那就是怎样尽快地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变成构建和谐社会的行动。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与保障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一个多元互动、合作互助、理性人本的社会,而这一切美好社会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完善的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全面有效的调整。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和谐的社会关系牢固地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之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法律的制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客观规律、符合理性精神。理性是和谐社会的精神支柱,而法律应当成为理性的最权威的载体。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与法制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尤其重要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法律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密相联,因为社会主义民主不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事业中,应当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多党合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2005年3月20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意见指出,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要政治准则,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而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强调,“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为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9年12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下发以及2000年12月召开了第19次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以后,统一战线工作进入了建国以来又一个繁荣的时期,局面大好,催人奋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认识不断得到提高,重视程度不断得到加强,各民主党派也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领域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能否充分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发挥多党合作的作用,我国社会就更加和谐、稳定;什么时候忽视多党合作的作用,我国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加剧,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妥善协调和解决了民族资产阶级、党派、民族、宗教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不仅很快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社会面貌和社会风尚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空前团结、和谐。1957年后,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统一战线被摧残得七零八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实行拨乱反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形成了政通人和、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同心同德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最怕的就是嘴上热,身上冷;会上热,会下冷;上边热,下边冷;代表委员热,有关部门冷;人民群众热,领导干部冷。去年以来,呈现了许多新的提法和名词:“加强党的执行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等,这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注重民主政治,注重自身建设的决心。相应的,民主党派也存在着如何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如何保持民主党派成员先进性等等问题。建议在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加强对中共党员多党合作理论、知识方面的教育,并通过适当方式举行中共党员和民主党员共同回顾,建国初期多党合作大好形势,党的事业生机勃勃等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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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3 浅谈构建和谐社会论文的对策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总要求、基本途径、社会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 [关键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途径;自身建设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现在构成社会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上。从广义上说,就是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基本适应,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凋、可持续发展,共同进步;从狭义上说,就是实现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1.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上层建筑保障。 和谐的社会关系要求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加以维护,为此,就要通过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外,和谐并不是“一团和气”,也不是宗派主义,而是建立在特定的原则的基础之上。原则要在民主的基础上产生,通过法制加以维炉,为此必须发展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政治参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2.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要求。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国民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但是,必须把公平正义放到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中来理解。离开这个环境,公平正义就可能演变成平均主义。在现阶段,公平正义主要体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等价交换,买卖双方的利益和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因此,公平正义就是要承认事实上的不平等,尊重差别,通过适当的政策把差别转化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动力。为此,要完善市场经济,规范竞争秩序,调节收入差距,正确处理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诚信友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道德的要求。 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 4.充满活力是社会成员激发出来的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这种“活力”需要激发。尊重创造,就要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让不同社会阶层都把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生产要素优势融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中。 5.安定有序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 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社会不稳定现象要比社会不和谐现象更为严重,为了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时仅仅用调和的 方法 不能奏效。要求不断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自治,让公民依法管理自已的事务,最大限度地把社会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关系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延伸。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目的在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此,就必须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 1.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发展是硬道理,是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发展对于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证。 2.走共同富裕道路,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但平均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不能一蹴而就。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将贯穿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始终。在这个过程中、事实上的不平等将长期存在,因此要承认差别,而不是否认差别,更不能人为地消灭差别,差别既可产生动力,也能导致冲突。实现防止冲突、推动发展的目标,需要有正确的政策导向。逐步提高居民收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3.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和完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上,应当尊重经济成分的多样性,实现不同经济成分的均衡发展。为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 四、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社会建设关系到民生,关系到社会稳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布局中地位重要。我们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历来重视改善民生,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现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即所谓“民生”问题的解决,既取决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党政机关服务质量的改善、工作效率的提高,更取决于社会事业的发展,比如 教育 、文化、卫生、就业、住房、尤其是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和完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五、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只有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篇4 试谈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随着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实现和谐社会的愿望也愈发强烈。经过长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指导,以及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建设的研究,证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适应当今中国的发展趋势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实践观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着积极地指导作用。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入研究,结合中国现代社会的具体国情,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结合马克思主义社会实践观建设,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建设与稳定、持续的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发展的历史轨迹 任何一项事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他们的发展都有一个极其曲折艰辛的过程,毫不例外,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和发展也有着悠久漫长的历史,下面我们就浅谈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发展的历史轨迹。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产生前,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他的关于人类活动的理论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亚里士多德把人类活动分为理论、实践和创制,在实践哲学中,他认为幸福是最高的善。在当时,作为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否定了自己老师柏拉图的唯心主义,他曾说“我爱吾师,但我更真理。”他批判了柏拉图把理想看作离开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实体的理论,但他的批判并不彻底,他是在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摇摆,所以他对唯物主义并不坚定,而且他的理论主要指向人的伦理道德活动。 然而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出现之前,哲学理论还有一段重要的发展史。当时,一位唯心主义的哲学家黑格尔,他指出,在泰利士的时代伦理习惯在人们的生活中逐渐便成为普遍化。而毕达哥拉斯的实践哲学使得“民族的精神在意识本身中有着它自己的独特的本质”,在毕达哥拉斯的那个时代,伦理便从现实生活中提升到思想上了,人们才意识到我们是有真正意识的绝对个体,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行为。这个理论也使得哲学不断向着实践哲学发展。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之后,出现了智者学派,他们主要研究课题也是哲学的重要内容“给人以精神教养”,他们主张“智者们以智慧、科学、音乐、数学等教人,人们要在他们的观念方面得到教育”这种思想。哲学史本身就是一个有抽象到具体、由贫乏到丰富的过程,哲学史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毫无疑问,当时不断完善更变的哲学思想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随着人类对哲学认识的深化,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也逐步形成。 而实践观的精神实质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对事物的本质和人的本质问题理解上的历史变革和历史创新,所以作为中国现代青少年,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中要把实践本质观和实践人本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观和人本观内在的结合起来,如此才能克服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中一些方面的弊端,例如:从客体方面理解事物本质,或者从主体方面理解人的本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探索和认识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由此被提出,不得不说的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运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哲学含义 (一)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特点 实践思维方式是一种创新性思维方式,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正是通过这种思维方式超越了那些西方哲学家所提出来的哲学思想。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环境、主体和客体之间是双向互动的”,而且人的实践就是这种互动关系的完整体现。 理解实践思维方式对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理念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而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有以下几点特征:①马克思哲学是以实践作为思维视觉和切入点的,通过把人理解为受实践规定、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社会化的人、实践的人;并把世界理解为受实践规定、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主体对象化世界、人化世界、属人世界或人类世界这两种的实践转向来为人类哲学开拓出新的视野和境界。②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以主体的实践。 详细来说就是: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人类社会或者社会中的人类作为立足点,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人、世界或社会作为出发点,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人的自由发展作为归宿点。③从实践去理解、评价哲学思维,相关哲学方面的研究途径都是以主体实践的内在本性和规律。通过这三条关于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特点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实践思维方式就是马克思的哲学思维方式。 (二)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1、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立足于实践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体化哲学,它超越了一切唯心主义哲学,也克服了唯心主义的局限性,并且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和最显著的特点,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来源于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的物质统一性,而且它也阐明了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地位,因为实践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而且,在马克思看来:必须面向现实世界中的实践,把现实和实践联系起来才能更好地完成哲学研究。所谓哲学首先要能经受现实生活中的实践的考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另外,要想使得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最大化的体现,就必须把马克思实践观的直接现实性和普遍统一性这两个基本点进行有机结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就是实践观,并且其自然观、认识论和历史观的基本观点也是实践观。人类就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进步的,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也要通过对时间以及社会进行深入而全面探讨,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无法代替的地位。 2、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作用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目前人类社会最科学、最具生命力的一套理论,对人类发展的意义深远。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断丰富和成熟,它是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如此生命力的关键。另外,实践具有创造客观价值和优化主体这两大社会功能,人类社会就是在人类的活动中发展的。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能根据时代的发展去针对适时的问题情境,由此揭露人类的生存状况,昭示人类发展机制的改进方向,完善人类的生存方式,使人类能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作为社会的接班人,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要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结合,推动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巨大指导作用,并且不断的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由此可见,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作用无可比拟。 三、马克思社会主义和谐建设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1、以人民为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以人民为主体。人民是一个社会构成的主体,人民的幸福感决定了以整个社会的幸福感。人民不仅是构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各种社会实践的主体。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应当政府服务于人民,又属于人民。执政者与人民之间不存在阶级差异,与人民平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切机构都应以人民为主体,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均是为人民服务的代言机关。 2、公平、公正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和谐社会中不存在阶级的差异,社会等级制度等问题。消除阶级矛盾意味着在和谐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每个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不存在特权阶级,社会的任何组织活动都是公正公开的的,社会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等阶级矛盾,付出与收获得以平衡,整个社会的幸福感得以提升,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中,一个人的价值的大小决定于一个人这个社会做出的贡献有多少,而不是有一个人的出生、地位所决定。 3、民族团结统一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向来都是政府关注的重点。由于各民族之间风俗习惯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民族混居地往往是社会安定问题高发地带。但民族的团结统一,并不意味着民族的同化,各民族的独特风俗习惯都是宝贵的文化财产,民族的团结统一应该建立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互相理解,互相理解,消除民族歧视,将民族团结放在解决民族问题的首要位置上,这样才能解决民族矛盾,实现各民族的协调发展,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迈出重要一步。 4、重视农民问题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并且正在由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农民问题依旧是民生之本,是政府需要关注的重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加快了城市化建设进程,在提高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也导致各种人才资源大量从农村流向城市,城乡差距进一步加大。作为农业大国,农民问题影响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要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农民问题。通过健全农村各种福利制度,普及农村医疗 保险 等,出台更多地利民政策,保障农民的权益,解决农民问题,让农民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1、毛泽东思想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各种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均十分匮乏,社会主义建设基本照搬苏联,是毛泽东同志首先冲破桎梏,提出应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建设社会主义。毛泽东同志指出,苏联在建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暴露了其不足之处,我们在学习其先进思想与方法的同时,应吸取失败的经验与教训,并应以为戒,在中国的这会注意建设中少走弯路。这个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毛泽东同时提出,现在应重在努力学习、积累经验。这个时期主要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探索,对以后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邓小平理论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新认识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二代领导者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经验与教训,改变了原来的“以阶级斗争”的不正确方针,将建设的重心转移到了经济上。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的实行改革开放,并就此推行了一系列措施,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则进一步确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战略地位,全面推动了新时期精神文明以及物质文明建设。 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启迪 “三个代表”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人在全面认识国内外形式变化,掌握了社会主义建设新要求之后,于十六大中提出的重要思想。它突破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江泽民同志汲取了前期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正确认识到了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将马克思社会主义实践观结合中国国情,改变前期盲目地教条主义,增强全局意识,实现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 四、总结 社会和谐是人民生活安定和谐的基本保证,和谐社会的本质是经济发展,人民安定,民族团结,国家富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探索与研究中提出的,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在探索过程中,马克思社会主义实践观作为理论依据,在不断地被改进与完善,更加的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目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仍处于发展阶段,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去建设,保证不断有先进文明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精神支柱;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为和谐社会提供丰厚的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1]许华.马克思社会和谐思想研究[D].安徽大学,2011. [2]郭爱芬.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D].南京理工大学,2010. [3]栗琳.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D].中央民族大学,2013. 猜你喜欢: 1.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毛概论文 2. 有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3.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关论文 4.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毛概论文 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身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检察机关担负着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做出积极的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检察机关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具体应当立足于检察职能,结合地方实际,积极主动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开展工作。一、靠发检察建议促进和谐实践证明,检察建议在预防犯罪,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展检察建议,首先要注重合理性,要讲事实,摆道理,这样才易于被相关单位所接受;其次,要有针对性,要针对犯罪发生的具体成因,管理上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检察建议,要有的放矢,不能空穴来风;第三要有可采性,建议的对策要便于操作,便于实行,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际效果。二、靠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维护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作依托,几乎是不可想像的。提高公民的安全感,当前情况,就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检察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员单位,且负有法律的职能,所以更应承担更多的职责,更好地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要抓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措施不动摇,不但要强化“严打”力度,更要加强防范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督导、检查、协调的职责,把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好,提高公民的安感度。三、靠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的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检察机关应当有效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性质犯罪,以突出的打击成效,彻底遏制严重刑事犯罪势头,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和谐的社会局面,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四、靠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现象发展和谐官吏腐败历来是困扰社会的一大问题,也是影响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取信于民。同时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清除腐败发生的根源,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从而创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增强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五、靠强化法律监督实现公平正义创造和谐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标尺。检察机关肩负着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维护法律公正实施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充分行使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四项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切实运用好民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和谐社会建设论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对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应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大力提高公民素质,使人的发展与社会整体发展相统一。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文化,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文化因素深深地渗入其间,它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支撑。同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扩展资料

建设和谐文化,要立足社会生活实际。构建和谐社会,是动态而不是静态的,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体现为目标和过程的统一。作为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同我们的远大理想、同现阶段的共同理想是一致的。

作为过程,构建和谐社会是分阶段的、有层次的,不可能一蹴而就。构建和谐社会,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建设和谐文化,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更要着眼于现实的要求。

800字的叫论文?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1. 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 2.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

写作思路:

以论述和谐社会为主题,结合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的分析,贴近生活。

正文:

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五)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六)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七)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建设和谐社会论文题目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身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检察机关担负着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做出积极的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检察机关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具体应当立足于检察职能,结合地方实际,积极主动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开展工作。一、靠发检察建议促进和谐实践证明,检察建议在预防犯罪,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展检察建议,首先要注重合理性,要讲事实,摆道理,这样才易于被相关单位所接受;其次,要有针对性,要针对犯罪发生的具体成因,管理上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检察建议,要有的放矢,不能空穴来风;第三要有可采性,建议的对策要便于操作,便于实行,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实际效果。二、靠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维护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作依托,几乎是不可想像的。提高公民的安全感,当前情况,就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检察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员单位,且负有法律的职能,所以更应承担更多的职责,更好地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要抓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措施不动摇,不但要强化“严打”力度,更要加强防范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督导、检查、协调的职责,把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好,提高公民的安感度。三、靠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的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检察机关应当有效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性质犯罪,以突出的打击成效,彻底遏制严重刑事犯罪势头,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和谐的社会局面,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四、靠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现象发展和谐官吏腐败历来是困扰社会的一大问题,也是影响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通过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取信于民。同时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认真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清除腐败发生的根源,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从而创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增强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进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五、靠强化法律监督实现公平正义创造和谐公正是和谐社会的标尺。检察机关肩负着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维护法律公正实施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充分行使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四项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切实运用好民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第一个绿色GDP核算报告9月7日问世,以价格化的形式计算出环境污染损失和虚拟治理成本。尽管这一成果还是阶段性的、初步的、探索性的,但它必将激励各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好地处理环境、生态和资源的关系。它也预示着我们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 用以衡量社会和谐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幸福指数”,已经摆上许多地方政府官员的议事日程。北京将推出一套幸福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和谐社会指标体系之中;深圳已经制定出该市的“和谐深圳评价体系”,囊括了社会发展、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关爱、社会安全、生态文明6大指标;由上海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制定研制的“和谐社会指数”,今年初也已经成功通过测试。 还有,人的全面发展指数,地区创新指数,城市生活质量指数…… 所有这些,都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旗帜下涌现出来的新气象、新成果、新举措。它们也正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生动诠释和伟大实践。 观念更新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重大战略思想,又是重大理论创新。创新理论一旦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就会带来观念的变革,就会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观念更新是需要引导的。而健康向上的、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观念一旦形成,又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坚实的基础。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贾建芳认为,伴随着实践的发展和理论的创新,我们党的治国理政观念和全国人民的价值观、道德观、家庭观、社会发展观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创新,以及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文化等一系列新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正在带来执政党和社会面貌的巨大变化。我们的社会生机勃发,我们的人民活力四射。 学者们分析,观念更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人本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最高价值理念。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这在我们党的重要文献中是第一次。学者们认为,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对以物为本的传统发展观和以官为本位的封建主义残余的根本否定,是我们党执政理念发展和理论创新的标志性成果。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根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评价尺度。此后,胡锦涛同志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并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党和国家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要求社会公民之间、社会群体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对见物不见人、盲目追求GDP的政绩观的否定,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群众观、人才观的基础。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观念变革的“总开关”。 公平观。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我们党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否定了平均主义的平等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第一次分配要注重效率,第二次分配要注重公平。十六届五中全会则根据社会发展的现实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2月19日的重要讲话中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总要求中一个重要方面。学者们指出,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科学公平观的确立,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引发了价值观、发展观、利益观等一系列观念的变革。 荣辱观。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道德价值观的重要内容。2001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2月19日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学者们认为,2006年3月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选择,提供了基本规范,是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道德基石,是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 和谐文化观。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同时,胡锦涛同志倡导树立和平、和睦、和谐的观念,提出加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2006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要树立共同理想、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特别是要宣传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学者们谈到,和谐文化继承发扬了中华民族“和合”文化的优良传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和谐社会的灵魂、黏合剂。建设和谐文化,着眼于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全社会倡导和谐精神,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用和谐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规范行为,就可以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体制创新 奠定坚实发展基础 理论和观念的创新与变革,必然引起体制机制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是一切创新的根本。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青连斌说,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体制机制的不适应成为产生诸多不和谐因素的根本性原因。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在2006年2月19日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青连斌认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是完全一致的,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也是完全一致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对“十一五”期间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做出了具体规划。9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又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六项要求。这六项要求,既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又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认识的深化,观念的更新,使各地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深入开展,从而在体制机制的创新上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可以说亮点频频。这里只说两点。 其一,在处理公平和效率关系上不断提出新思路。专家们介绍,2004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紧紧抓住四个着力点,“十一五”规划再次强调了这四个着力点,即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提出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党中央的这些重大决策推动着有关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在河南,率先为保障农民工权益立法。7月21日,全国第一部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农业人口大省的山东省,从2003年起就开始了新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湖南省长沙市,正努力打造“全民就业”服务平台。今年8月1日,他们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就业服务从国企下岗失业人员一个重点转向“全面开花”,着重扶持农民、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 其二,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学者们指出,以往,人由单位管,是单位人。随着改革的深化,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新的职业不断产生;同时,户口松动,社会流动人口增加。正是根据这一变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健全新的社会管理格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并要求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其职能要向服务型转变,同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社区建设。 在这方面,各地体制机制创新也开展得有声有色。北京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实行收支两条线、药品零差率、人员有进有出。在江苏淮安,通过机制体制创新,2005年与2001年相比,全市进京信访量下降52%,赴省集体上访下降91%,到市集体上访下降79%,越级访市内化解率达99%。在浙江,今年5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心脏地带的越城区,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内蒙古包头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联合国人居署考察团负责人称赞“包头是改善人居环境的典范”。陕西省西安市,将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成为衡量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标准。 学者们纷纷指出,十六大以来的理论创新和观念更新推动的体制机制创新极大地改善了社会管理和社会环境,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同时也应看到,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依然不少,体制机制的创新步伐还不能适应社会转型的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才刚刚起步,我们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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