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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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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论文答辩

1. 你为什么选这个课题?意义、目的? 2. 什么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历程?3.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区别、联系?4. (针对论文中的某一点)这一观点你是怎么得出的?这一观点我不同意……(老师有时故意和你唱反调,看你的反应,记得要坚持自己的观点想法想法)5. 外国中小企业的状况,他们的融资状况和手段?有什么值得借鉴?我国中小企业与外国中小企业对比?6. 你觉得你的论文优点或者独到之处是什么? 有什么缺点和不足?7. 我国中小企业除了融资难外还面临哪些困难?发展前景怎么样?8. 你觉得某某事件或政策对我国中小企业和其融资有何帮助? …… 我只能想到这些了,看你是什么学校了,看具体情况而定。没什么好担心的,答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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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写论文时,不管是你自己原创的,还是借鉴别人的,都要对自己的论文很熟悉!包括里面的一些名词解释,一些现象等!像你这个题目,最简单的问题就是:你觉得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怎么样去解决!其实答辩时老师的问题并不会难,关键是你有没有用心去准备你的论文.写了之后是不是去认真读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民间金融阳光化迫在眉睫 中小企业被迫饮鸩止渴 “我们中小企业上市想都不敢想,贷款也入不了银行的‘法眼’,如果没钱再好的项目也白搭。只要能借来钱,私人钱庄、向别的企业拆借甚至不正当手法我都会去试。”调查中一个民营企业老板对调查人员坦言。 其实,这种情况在中小企业中非常普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好,明渠难开只好改走暗道。大量的中小企业把资金血脉寄托在非正规的融资途径上,有的甚至铤而走险,走上非法融资的道路。 目前,非金融企业以实业为名变相非法融资已经成为北方地下金融最典型的形式。融资规模也越来越大,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调查表明,全国中小企业约有1/3强的融资来自非正规金融途径。从地区分布看,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对地下借贷的依赖性越强:西部6省中小企业%的融资来自地下借贷,中部为%,东部最低为%。 这种格局完全符合中小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表现出来的融资结构特征,也表明我国三大地带中小企业发展存在成长阶段的显著差异。东部,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的中小企业已进入中年期(5年以上),依靠正规金融,尤其是股权融资的比重提高,非正规融资的比重有所下降;而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处于婴儿期(0至2年),主要依靠非正规途径融资;中部地区的中小企业接近青年期(3至5年),还需要依赖一定的非正规金融的支持。 为何超常发展 中国地下金融规模在1997年之前相对较小,而在近7年间有了较长足的发展。 地下金融超常发展的直接原因在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已经直接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增长的瓶颈。 中国国民经济构成迅速改变,以产业分类,农业基本上仍处于以农户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初级状态。在大规模撤并农村基层金融机构之后,对农业的金融支持迅速萎缩,而从农村流出的年资金规模约在2000亿左右,导致中国农村高利贷活动的抬头。工业构成中,国有、民营和三资企业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大约各为1/3,但民营企业难以从股市上直接融资,从国有银行间接融资也十分困难。以服务业而言,民营企业较之国有企业更处于绝对优势。可以说国有金融体系服务于国有经济,而和国民经济构成的变迁相割裂,迫使地下金融超常发育。 难题如何破解 福建省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人员表示,“民间金融的活跃说明,对于地下金融,光靠堵是堵不住的,反而会因为缺乏监管而引发很多社会问题,必须变堵为疏,让其阳光化。” 经济学家钟伟认为,正常的民间相互借贷是允许的,不能说民间借贷都是非法融资。不过,最近福建连续爆发民间金融机构倒闭事件,说明民间融资的确存在问题。钟伟认为,这里面反映出的问题急需理清:首先,非法融资的内涵需 要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不是所有民间融资都是非法的;其次,民间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急需提高;第三,如何更好保护倒闭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必须重视。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学者周景彤认为,对近期屡屡爆发的地下金融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下手解决:一个是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查处地下金融违法经营的力度,另外就是要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我国的利率政策存在很大问题。”周景彤说,目前,我国投资资金中的利率主要是由央行管制的(如银行存贷款利率),利率生成机制不能从根本上反映资金供求变化状况,周景彤表示,为了消除“利率管制”的负面影响,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使利率真正由资金市场决定、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成为自动平抑投资和经济波动的重要的市场参数。《江南时报》 (2004年12月27日 第十二版)民间金融何去何从 农村金融新星之火在平遥点燃 民间金融,一个长期潜行于灰色地带的词汇,终于可以推开尘封半个多世纪的大门,去发挥在我国金融运行中它本应具有的不可忽视的能量 自20世纪中叶以后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通过银行国有化的形式建立了国家垄断的金融体系,民间金融基本都处于地下,被定义为“非法”,既没纳入法律监管范围,更受不到相关法律的保护。直到2005年,央行明确将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进行“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平遥被确定为试点县之一。 历史总是在轮回中匍匐前进。 当日 昌票号转运白银的马队消逝了一个世纪之后,昔日的民间金融中心,有“中国华尔街”之誉的山西平遥,其沉睡百年的金融神经正被唤醒。 山西的努力 “在初定的试点省中,只有四川、陕西和贵州。山西是后来补进的。”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下称太原人行)一人士称,山西方面作了最大的争取,最后,央行公布的试点名单才是现在的4家。 或许正因如此,山西在试点筹备中较其他三省都为迅速。2005年5月31日,央行NGO小额信贷(时为民间信贷官方称谓,意即非政府性)试点工作座谈会刚一结束,山西即开始了实质性运作。 至6月13日,太原人行就拟定出《山西省NGO小额信贷试点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并于当日向主管金融工作的山西省副省长王昕递交了《关于在我省开展NGO小额信贷试点工作的请示》(下称《请示》)。 《请示》称,建议由省政府牵头,组建包括太原人行,省银监局、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等成员单位在内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6月14日,王昕副省长作出“同意”批示。领导小组随即组建,王昕任组长,省政府秘书长巨宪华、太原人行行长毛金明任副组长。而在太原人行内部,又迅速成立工作小组,由副行长郭保民任主任,成员包括货币信贷处、金融稳定处、研究处、征信管理处负责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小组成员处室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小组旋即对《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这包括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贷款运作和风险防范等。其中,资金来源议定六大途径,即发起人自有资金及财产、国外机构资金、委托人转贷资金、捐赠资金、政府扶贫资金和人行再贷款。贷款运作包括对象为农户(可跨区域);单笔贷款金额上限1万元,手续要简便;实行市场化利率,最高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而在风险防范上,则是建立贷款风险基金。《实施方案》称,原则上以无偿援助、捐赠资金等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小额贷款损失提供一定比例的补偿(初步考虑为20%)。“该部分资金由试点县相应成立的小额担保贷款促进会或贷款协会掌握,专款专用。”不仅如此,《实施方案》还详细规定了十大试点步骤,方案要求,到2005年11月,信贷组织开始营业。 “如此紧密的安排,在太原人行实属罕见。”前述太原人行人士称,由此,也可见山西推进试点的决心。 平遥模式 央行5月31日座谈会议定,在试点省各选择一个县开展试点。在太原人行的火速推进计划中,天平开始向平遥倾斜。 《实施方案》对选择试点县提出了四个指标要素:一是该县为欠发达县,农业和私营经济有一定基础,有相对较多的农村经济主体,具有较大的农村信贷需求;二是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农村金融服务薄弱,依赖外部资金来源,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运作;三是资金持续外流;四是地方政府持开明态度。 平遥入选。 6月22日,在太原人行组织召开的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平遥小额信贷组织筹备组成立。筹备组由平遥县副县长温启华(分管金融工作)任组长,人民银行平遥县支行(下称平遥县人行)行长杨祁平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平遥县有关经济部门和县人行有关业务股室的负责人。“所有工作都在秘密进行,没有任何宣传,平遥市民现在还多不知道此事。”平遥县人行一人士称,目前正在制订和完善试点工作方案,这包括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工作流程、招投标方案等。“初定的方案是,平遥县小额信贷组织资金规模为2000多万元人民币,由5家发起人的自有资金构成。”前述平遥县人行人士称,然而,这只是第一步,资金来源的整体设想是分四步走,另三步依次为吸收委托资金、吸收对公存款和吸收个人存款。“而在放款对象上,先是在平遥的几个乡镇搞试点,待成熟后,再逐步推开。” 当然,后面的三步,需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展开。然而,平遥要做的显然不止这些。据平遥县某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在试点工作上,有几点配套工作是县里已经议定下来的:如举办扶贫到户示范工程并对贷款户进行培训,配合小额信贷项目,为贷款户传授先进使用技术,提供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减少小额贷款风险。“更为重要的一条是扶持龙头产业。这包括对市场型农户和形成中的龙头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并在向农户和龙头企业发放贷款的同时,建立农户或企业间的小组联保机制,形成‘1+N’金融服务模式。”该政府人士称,同时考虑建立专业合作社组织,由信贷组织将贷款发放给专业合作社,再通过合作社将贷款发至农户和企业;再者,就是考虑组建为农户和企业服务的担保基金,为其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实际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平遥的民间金融阳光化图谋就已开始。当时,为解决三农贷款不足问题,平遥采取的是由政府主导设立基金会的办法,即由基金会向农户吸收存款,存款利率略高于银行,再由基金会向需求农户发放贷款。“试点主要在平遥的岳壁乡、洪商镇等几个乡镇展开,当初确实筹到了不小的规模,每个基金会约有几千万。”前述平遥县不具名政府人士称,但由于政府管理基金会,产权不明晰,后来便将资金多数贷给了乡镇企业,接着就是不断的呆账和坏账产生,贷的钱收不回来,农户取钱时,又缺少资金支付。“一度事情闹得很大。后来,还是由政府财政埋的单,县财政也因此长期拮据,而基金会的账目则是统一转给了县农信社。基金会前后存在了也就三四年。”该人士继称,要坚决防止小额信贷组织成为第二个基金会。“这种担心显然不是多余,小额信贷组织试点首先考虑到了此点。”平遥县人行人士亦称,小额信贷组织将遵照《公司法》组建,即首先要做到产权明晰,也因为此,该组织的性质是民间的,政府只负责制定游戏规则,并且,试点县只成立一个小额信贷组织。“而先给该组织颁发的也只是工商营业执照,待发展较完善并到一定规模后,才由银监会颁发金融业务许可证。” 颠覆与重生 太原人行在给王昕副省长的《请示》中直称试点的初衷是,改变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领域的垄断局面,逐步形成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这对平遥长期存在的民间金融和恢复百年民间金融传统来说,不啻是一声春雷。自然,农村金融体系因此生变。 对试点县平遥来说,农村金融体系将由目前的农信社垄断衍变为“四分天下”: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即将成立)、小额信贷组织和地下金融。彼此之间将形成互相竞争的关系。 分析人士认为,若小额民间信贷组织可以吸收委托资金和个人资金后,一些民间资金贩子可以在地下金融和民间信贷组织之间游走;届时,其他地区资金也可能会往试点地区部分汇集,《公司法》规定的5人至40人的发起人规模,为这一资金流动提供了条件,当然,异地资金委托本地人入股信贷组织,则更难以准确统计。种种趋势表明,民间信贷组织在试点扩大和政策宽松的条件下,其发展规模目前还难以预测。 不仅如此,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新调整,必将导致城市金融体系的变革。近年所热议的城市民营银行或将获得根本性解禁。民间信贷组织存贷模式成型后,其经营经验或将拷贝到新组建的城市民营银行中。届时,从农村到城市,新的金融大变局将会产生。“显然,这种变局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李建军称,从整体来看,由于民间金融利率灵活,操作便利,受到市场肯定,已是不争的事实;但由于无法监控,量大的话(李组织的课题组调查后认为,2003年底民间金融规模约在7400亿至8200亿之间),会导致金融信息失真,影响国家宏观调控。而承认其合法地位,让其市场化发展,则便于监控和调控。不仅如此,从风险角度来说,还可让贷款者和借款者明晰,风险自担,其金融行为会受到法律保护,避免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虽然,不知道它前路中的坎坷和变数,但是,金融“民营化”的破冰开始,或许正在承袭七十多年前中国革命胜利的道路———“农村包围城市”。 变局已经开始。 山西省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十大步骤 1 2005年6月 组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组织培训,建立与国际援助机构联络协调机制 2 2005年6-7月 组织调研,确定试点县 3 2005年7月 制定试点县实施方案,并报人总行备案。建立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起草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4 2005年8月 在确定的试点县组建小额信贷促 进会或贷款协会 5 2005年8月 制定组建小额信贷组织招投标方案,广泛宣传,让有意者充分了解 6 2005年8月 通过招投标确定小额信贷组织发起人(发起人自愿,只组建一个信贷组织) 7 2005年10月 筹建小额信贷组织,包括领取营业执照,招募、培训人员,制定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 8 2005年11月 小额信贷组织开张营业,开始小规模房贷 9 2006年3月 新的机制逐步发挥应有作用,运转较正常后,扩大放宽规模和范围 10 2006年7月 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资料来源:太原人行《山西省NGO小额信贷试点实施方案》 民间金融:利弊各有说法 存在就是合理? 从公元前2000多年的夏商时期到唐朝,民间货币信贷逐渐昌盛,春秋时候的实物信贷到唐宋的纸币交易再到明清的钱庄票号兴盛,商业往来自然产生了民间信贷;农村主要是当铺,民间金融存在了四千多年。而真正的国家金融是在1935年前后开始的,当时的国民政府追随世界潮流推行国营化,由官股控股银行,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第一次金融的国营化,但当时还存在一定量的民间金融,就是钱庄、票号和当铺等机构。上世纪50年代,类似当铺、银行、钱庄这样的民间金融机构被国家的储蓄所代替,并全部被100%国营化。民间金融从那时被定义为“非正规金融”,虽然在官方的语言阐述中很难发现民间金融到底起了多大的作用,但是民间金融这种形式一直存在并默默地发挥着它的作用。 在经济学的语境中,非正规金融对应的概念是“灰色经济”。如果把整个经济体比作一座冰山,那么灰色经济可以被设想为隐藏在水下的那一部分巨大冰体。民间金融的规模到底有多大,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谜。 日前披露的一份由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份进行的首次实地调查结果,使人们对地下金融的状态有了更真实的了解。调查显示:2003年底地下信贷的规模在7400亿元至8300亿元之间,占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增加额的比重近30%。而在花旗银行的估计更为惊人:其日前完成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在2004年5月到10月期间,银行居民存款流失额在9000亿元左右,而这些资金都用于自己投资或民间融资。 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部分官方数据也可做到“管中窥豹,可见一斑”: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三省民间融资规模分别约在550亿元、450亿元和350亿元,相当于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 目前非国有部门对中国GDP的贡献超过了70%,但是它在过去十几年里获得的银行正式贷款却不到20%,其余的80%以上都流向了国有部门。在此背景下,目前全国中小企业约有三分之一强的融资来自非正规金融途径。从经济学意义上说,金融压抑扭曲了资金配置。政府控制金融的目的是低价格将信贷资金用于支持体制内部门,资金在体制内外的价格是不同的。改革开放以来,官方利率一直比非正式信贷市场的利率低50%~100%。最近几年,国家允许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可以采用比官方利率高10%~50%的利率,可是,市场利率仍然比最高利率高出50%。 从民间融资的特点来看,要形成民间融资,至少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民间融资的供给方;二是民间融资的需求方;三是为民间融资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相关金融服务体系。就我国而言,一方面,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从而形成了民间融资的供给方;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所有制体制的改革,各类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中小型国有企业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从而形成了民间融资的需求方。但就第三个条件而言,由于金融压抑的存在,导致民间融资服务体系欠缺,则是我国民间融资“繁荣”发展的根本原因。 规模有限,品种单一的金融工具,限制了人们的投资渠道,难以满足融资需求,令民间融资不得不寻求新的解决途径。目前,在我国广大的中小城市和农村,现有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工具仍然以贷款、贴现、承兑、储蓄等传统工具为主,而一些新兴的金融工具如电子银行业务、个人理财业务、代理业务、委托业务等却不能提供。这些金融压抑的表现将中小企业推到了民间融资一方。 “二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使得我国的金融组织机构布局极不合理,一方面,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以四大国有银行为龙头的商业银行居于过分垄断地位,而另一方面,在广大的农村、乡镇,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却种类单一,数量较少。更加“雪上加霜”的是,随着四大银行商业化改革进程的加快,各行纷纷按照商业化和盈利化原则,将经营重心逐步向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转移,一些县及县以下的经营机构相继被撤并。与此同时,在县、乡、镇等地区,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又难以担负起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县域金融主体严重缺失,又导致了一些中小城市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主体缺位,民间融资获得发展空间。 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滞后,使得我国直接融资的渠道比较狭窄。从2001年起,我国股市一路下滑,吸引力可谓丧失殆尽;企业债券市场又被严格管理,只有极少数企业可以发行债券,企业债券市场吸引民间盈余资金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国债市场,在国家由积极财政政策转向稳健的财政政策的背景下,规模也不会太大,对于民间盈余资金的吸引自然不大。 非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扭曲了我国金融资产的价格,导致我国的实际利率过于偏低,以至于一些潜在的资金供给者不去正规的金融中介机构存款而转向民间融资。金融机构“有进有退”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形成了“不需要钱的能借到钱,而真正需要钱的却借不到钱”的尴尬局面,也为民间融资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除此以外,由于金融压抑所导致的各种有关民间融资行为的法律漏洞、政策真空等等,也催生了民间融资的繁荣。 民间借贷是把“双刃剑” 民间借贷是在银行和信用社所不能及的范围内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是受群众欢迎的,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消费和生产的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也给社会留下了后遗症。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消费需求旺盛,当前农村信用社资金规模较小,发放的贷款数额较小,只能满足购置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之需,而难以满足农民购置先进的生产工具、种植、养殖资金的需求。通过对13家购买联合收割机农户调查,其中从银行借款最大的一户为2万元,约占联合收割机价款的30%,最小的一户为5000元,而从亲朋邻居处借款最大的一户为万元约占收割机价款的57%,最小的一户为万元。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期限灵活,很符合个体经营者对资金的使用特点,个体经营者也乐于从亲朋好友处借款。记者了解到,某粮食收购大镇的6家粮食收购经营者收购旺季的缺口资金主要来自街坊邻居的借款,这种借贷方式已延续多年,因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金额太小,对收购只能起到杯水车薪的作用。 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得不到银行的资金支持,资金缺口绝大部分都是靠亲戚朋友的财力,使企业能够得以正常发展。民营企业扩大生产时的流动资金缺口,主要是靠自己的经济实力和诚信通过各种民间借贷渠道筹集的。民间借贷成了民营企业创业和发展的融资主渠道。 但是,由于民间借贷资金经营活动相当随意,给国家的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形成冲击,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民间借贷活动是在金融机构之外进行,造成了资金体外循环,干扰了金融机构业务的正常运转;借贷资金的用途不受约束,借贷资金有可能用于赌博、建造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等非法活动;而且容易产生非法金融机构。如百善镇西岭以1分5利息吸收存款,因存款利率高于银行数倍,从1998年5月30日到2002年5月8日共吸收存款1280万元;以2分的利息借出,因管理不善,造成大量的借款不能收回,由于西岭非法集资活动的暴露,公安机关介入,公安机关追回的资金仅能兑付存款的11%。 民间金融的调查样本 吴永是锡星一家印刷企业的负责人,这家企业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在过去十多年里,他没有向当地的银行借过一分钱。他在生意上需要的钱都来自亲戚朋友或者熟人。 “连借条都不用写,1000万元1个小时内就能到账。”他说。 要是在银行贷款,从手续备齐到审批,到贷款下来,吴永估计得个把月。而且,有时候还不一定能借到钱。 靠类似的民间融资方式解决企业需要的资金在温州相当普遍。除了直接借贷之外,支撑民间融资的,也有少部分通过中间人借贷的间接借贷。在温州他们被称为“搞民间信用的人”,专指那些“道上有人,不怕借款人不还钱,并且神通广大,知道谁想借钱,谁有钱想借出去的人”。 这些人一般都有一个可以“见光”的身份,比如典当行老板、担保公司总经理和租赁公司负责人等,他们根据客户需要接一些间接借贷的“单子”,根据客户信用程度和资金性质,收取一定的佣金。他们经手的资金规模能够达到上百万,放贷基本不需要任何担保和抵押,而全凭关系和信任程度。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胡向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间间接融资资金来源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有资金,一些企业老板原来做企业,不想做了,就转行做资金生意;也有一些是有比较好的信誉和人头关系,能够吸引一些想把钱借出去的人。 温州的数据显示,上个世纪80年代,温州企业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各占1/3左右;目前,三者的比例分别是35%、57%、6%。民间借贷的比例在缩小,但是在企业的自有资金中,却包括企业向职工集资,这实际上仍然是变相的民间直接借贷形式。 在温州当地,政府和学界对民间金融基本持肯定态度。 2004年末,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有关负责人说:“只要不存在中介机构参与,利率不是太高,民间借贷就是合法的。” 但是央行一直没有对民间融资有正式的定性。2004年末,中国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已达万亿元,M2/GDP的比例已达189%,是世界上比例最高的国家。但社会仍然反映企业融资困难,以致民间融资异常活跃。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曾直率地说,中国金融发展的现状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势头不相匹配。她说,存在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中国金融管制过严,限制了直接融资的发展,扭曲了社会融资的结构,增加了银行借贷的风险。 因而,对民间融资网开一面,对于央行来说,多少有些无奈。央行5月25日发布的报告说,国有银行基层网点大量撤并,对中小民营企业和县域经济支持弱化为民间融资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报告肯定民间融资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形成了与正规金融的互补效应”,并且可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减轻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 央行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浙江民间融资规模分别约在550亿,这些资金大部分都用于了生产。抽样调查显示,浙江宁波民间融资85%用于生产经营,在温州,比例为,福建为。 对民间融资的作用,去年12月,温州市委政策研究室马津龙说:“是民间资金弥补了宏观调控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不利影响,使一些濒临绝境的企业活了下来。” 正名之后待规范 给民间融资“引路” 区别对待,既“管”又“扶”,有“墙”有“疏”。综观利弊,对日益扩大的民间融资一味褒扬和“一棍子打死”都不可取。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对其应特别倡行“给”。 强化管理,给民间融资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的环境。应将合法的民间融资与一些非法金融组织所从事的非法金融交易相区别,一方面坚决打击高利贷行为,另一方面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合法的民间融资活动规范化,“保护起来”,壮大开来。 首先,应针对民间融资的特点,通过制定、调整相关政策赋予民间融资行为主体及其行为以应有的法律地位,明确其应该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其次,专门指定职能部门对民间融资实行监管。还应建立民间融资信息监测系统,依托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或农村金融监管组织定期采集民间借贷活动等数据,以防止由于监管者与民间融资行为者信息严重不对称而滋生信用风险甚至金融风险。 强调“指路”、“引路”,给民间融资未来走向树立一块明晰的“路标”。例如借助银行的信用中介职能,逐步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为民间融资供求双方牵线搭桥。银行可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等代理民间借贷双方发放、使用及收回贷款,为委托人提供更多的投资理财机会,最终促使民间借贷由地下操作演为“阳光下的行动”。再如,积极发展投资基金和信托基金,借鉴上海市的做法,使民间资本

民间金融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本科大学生整个大学阶段的重要环节,但是题目却是开始论文撰写中最重要的环节。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一 1. 完善金融监管制度的几个启示 2. 提高利率能否抑制通胀 3. 货币错配与经济金融稳定:亚太经验比较分析 4. 当前我国通货膨胀问题思考 5. 人民币国际化的现状、障碍与相关对策 6. 商业银行内生性操作风险的生成机理与防范对策 7. 对货币国际化研究成果的一个综述 8. 我国民间金融的历史回溯 9. 河南省商业银行适度规模问题探析 10. 跨境资本异常流动的作用机制分析及外汇管理对策 11. 商业银行合规文化建设研究 12. 农村信用社支付服务问题探讨 13. REITs资金配置优化 14. 利率互换交易及其定价分析 15. 我国碳金融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出路 二 1. 基金规模对基金投资行为和绩效的影响研究 2. 对我国证券行业的管理效率研究 3. 代理保险监管新政与商业银行应对之策 4. 我国各省保险业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实证研究 5. 商业银行个人信用风险评价模型研究 6. 基于pair_Copula_CVaR模型的保险投资组合优化 7. 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的法律争议与对策建议 8. 自行洗钱行为的刑法规制 9. 后金融危机时代货币政策对资产价格的影响研究 10. 我国城乡金融排斥二元性的空间差异与演变趋势1978-2009 11. 证券公司公司治理评价的实证分析 12. 附加预期泰勒规则在通胀预期管理中的应用及启示 13. 我国货币政策调控房价有效性研究 14. 基于岭回归的中国开放式基金投资风格分析 15. 我国信托业市场结构与绩效关系研究 16. 外商直接投资对河南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17. 天津市滨海新区FDI外溢效应的经验研究 三 1. 股权结构和资讯非对称:中国股市的经验证据 2. 农业银行助推农业产业化经营浅探 3. 女性金融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状况调查与研究 4. 农户兼业对小额信贷还贷因素影响差异及次序性研究 5. 从委托-代理理论看基金利益输送问题 6. 国内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计价应用现状及启示 7.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运作机制研究 8. 人民币境外衍生市场与境内即期市场间的资讯流动关系研究 9. 金融租赁与中小企业融资:基于金融功能理论分析 10. 资源约束、定价权缺失与对策选择 11. 信用卡转换成本研究综述 12. 地方 *** 融资模式的国际比较和中国适应性选择:文献述评 13. 日美两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比较 14. 区域人民币风险管理的实证调查与研究 15. 运用债务重组手段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例项研究 16. 基于知识整合的金融集团业务协同创新逻辑与机制 17.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演变、规模与政策选择 18. 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建议 19. 商业银行被诉案件的预防与化解机制研究 20. 网上银行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 21. 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 22. 城镇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强度的再认识 23. 经济波动、区域差异与货币政策效应非对称性

这些好写。都是国际金融类的,或者就国内的范围比较小的,这个都要看你想要那个方面。你自己去参考下,可自拟也可选一个。但必须要和你本专业一致。国际金融问题1、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2、金融危机传染与发展中国家的防御3、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危机的成因与风险防范4、我国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及危机管理5、货币危机预警机制6、亚洲(欧洲)区域金融合作7、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传导机制8、国际金融并购及影响9、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发展的影响10、国际金融的协调与合作金融本科论文选题(一)1. 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发展及其在中国的运用2.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探析3. 资产证券化在处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时的可行性分析4.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的选择与构建5.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6. 美国评级业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7. 后金融危机时代信用评级机构的改革出路8. 第三方支付服务市场存在的风险与监管9. 我国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0. 可转换债券定价实证分析11. 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实证研究12. 股指期货套利分析13. 分级基金产品案例分析14. ETF套利分析15. 美元汇率与商品期货价格的相关性研究16. A股和H股的估值差异分析17. 创业板市场资金超募问题研究18.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融资问题研究19. 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发展路径研究金融本科论文选题(二)1. 后金融危机时代商业银行的理财策略2. 中小企业融资与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调整3.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4. 认股权证定价的实证分析5. 封闭式基金折价实证研究6. 期权激励与中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7. 量化投资策略研究8. 股指期货推出对现货市场的影响分析9. 非公有制经济转型与升级中的金融支持10. 分级基金产品案例分析11. 我国民间金融监管问题研究12. 发展农村社区银行的路径研究13. 融资租赁在农村发展存在的障碍及对策研究14.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研究15. 利用融资租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路径研究16. 私募基金监管研究17. 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研究18. 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研究19. 小股东利益保护研究20. 低收入人群的金融需求与制度安排21. 从次贷危机谈银行的资产证券化发展22. 认股权证定价的实证研究23. 金融资产价格影响因素分析24. 浅谈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及政策建议25.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研究26. 金融全球化与中国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发展27. 股指期货交易策略研究28. 私募基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金融本科论文选题(三)1. 论银行资产业务的优化组合2. 中西方国债发行定价制度比较3. 央行利率政策调整对银行业的影响与对策4.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与货币政策的协调5.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国内价格水平的影响6. 我国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及危机管理7. 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经营策略和战略的变化8.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9. 保险公司的品牌战略研究10. 保险投资的风险控制研究11. 保险业电子商务研究12. 保险业务创新问题研究13. 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研究14. 保险欺诈问题分析15. 河北省居民家庭保险需求行为研究16.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研究17. 河北农村民间金融问题研究18. 河北省农业保险补贴问题研究

中国民间金融研究论文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优势及效应分析(一)摘要:金融抑制催生了民间金融。民间金融既是金融创新的源泉,也是金融制度变迁的初始状态。本文比较了民间金融相对正规金融的独特优势,分析了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正负效应,引导民间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关键词:民间金融比较优势效应1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相对正规金融的比较优势产权与激励优势科学的产权制度具有有效的激励约束功能。民间金融机构作为一种与国有金融机构相对的金融组织,由于资本为各个私人所有,经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产权划分非常明晰,具有内在的约束与激励机制(赵永亮,2008)。民间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处理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三者的平衡关系,建立与自身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约束机制,有效的保护债权债务关系和契约实施,从而激励金融创新。民间金融的这种产权制度与民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之间具有自然的相似性和兼容性,进而使两者间实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信息优势信息对称是效率市场的基本条件。民间金融组织的社区性质明显,资金的融入者和融出者之间一般为亲戚朋友和熟人,对借款人的道德水平和还款能力都有比较清楚的了解,有效地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使民间金融获得了较正规金融信息充足上的竞争优势。这种优势既反映在贷款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上,也反映在它对贷款的监督过程中。融资效率优势民间资本市场融资效率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民间融资手续简便,一般只需几天,符合农村个人、个体经营者和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特点,与银行申贷程序繁杂、办理相关手续多、授信条件苛刻、审批时间长等相比,民间融资更易受到青睐。此外,民间融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约双方多以个人名义出现,不涉及企业之间利益关系,借款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和经济责任相应增强,所以偿债率高,信用风险较小。预算硬约束俗话说:亲兄弟明白帐,一旦借贷关系建立,不管双方何种关系,其预算约束关系便自动生成。较之正规金融领域存在的裙带关系、关系贷款等要优越得多。其次,民间借贷受乡土社会村规民约的制约和本土文化习俗的影响,具有明显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从而使具有道德风险倾向者却步,使不具备还贷能力的人难以进入民间借贷市场,因而使民间借贷的风险得以降低。近年来,“三农”融资越来越表现出民间融资热的趋势

太乱,不安全。中国目前的金融现状、信用体系都不利于民间金融行业的发展。

民间金融的发展与创新

民间金融(Informal Finance)界定为“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是指在政府批准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活动(正规金融)之外所存在的游离于现行制度法规边缘的金融行为。民间金融不是现在才有,早在民间存在,只是没有公开化,近几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日渐发达和复杂化,金融失衡不仅周期性地发生,而且与宏观经济失衡彼此强化,将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发展置于 社会 舆论的风口浪尖,带来民间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这样,民间借贷有何特点?发展中存在怎样的风险?政府将如何规范其发展?成为了行业内炙手可热的话题,从金融学的角度而言,民间金融暴露了金融研究存在的问题,并对金融学的发展与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民间金融存在的缺陷

细观过去民间金融发展脉络,以往所谓的地下钱庄,地下民间借贷,同业拆借,主要来源于“熟人圈子”内部行为。即借款方对贷款方经济状况、经营手段、财务状况都有长期累积起来的了解,可以说是熟人、亲戚、同行间知根知底的借款行为,虽有风险,但贷款方可以相应拟出与该风险对应的利率,不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到了今时今日,民间金融虽然表面上是市场化的交易,但由于市场不仅仅再只是某一个区域或圈子,借款方或担保方难以对客户的真实情况有深入、透彻的认知,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使得融资方承担的利率未必与其自身真正的风险相符,从而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长期会被低估。如何进一步规范民间金融 健康 发展、提升民间金融的透明度?如何提高民间金融的效率、引导民间资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民间金融因素在经济运行中的性质和机制远未得到充分认识,如何控制风险?规范民间金融提升中国金融生态质量值得关注。

牵制民间金融发展的始终是“风险”两字 。民间金融,就是为了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活动。这一定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金融发展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厘清。按照这个定义,民间金融必然会大大冲击正规银行的市场,民间金融融入互联网、推动金融改革是中国金融生态质量提升的动力,同时也会便利客户的需求。自莫迪里亚尼—米勒定理论证了完善市场条件下经济决策独立于融资决策后,金融因素就逐渐被主流经济学所忽略。如何做大规模?目前民间金融入驻的小额贷款及担保机构只在小数,而真正开门营业的更寥寥无几。民间借贷实际的市场规模巨大,就是灵活方便的因素在里面,如何通过竞争淘汰现有的地下借贷、非法集资的行为,将是一个艰巨的过程。而当规模做大的时候,能否在场内对所有借贷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这又将成为一个新的问题。然而,牵制民间金融发展的始终是“风险”两字,建立在有效市场和分散化原理基础上的现代金融风险理论,表面上看逻辑严密、无懈可击,但金融风险并不是真正消失了,而是被数理推导之前的那些近乎臆断的前提假定掩盖了。由于民间金融防风险方法上的机械性,这些建立在 历史 统计数据基础上的经验模型不仅完全忽视了风险的动态积累机制,而且从根本上排除了时间和空间动态性所带来的关键参数的系统性变化,使人们一次又一次地低估系统性风险的发生概率。

牵制民间金融壮大的始终是“资金”两字 。近年来,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民间金融资产数量的成倍扩张早已打破了传统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储蓄—投资”转化和平衡机制,说实话,没有人愿意将钱存放在风险没有保障的民间金融部门,“储蓄—投资”只有正规金融才能实现,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发展,应该将这类经批准从事专业放贷业务的机构或组织从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主体中分离出来,作为专业放贷人对待。要发展,没有资金是不行的,怎样吸收存款确实是难题,缺口资金怎么办?这可能是民间金融部门最头痛的事。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民间借贷也会伴生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主要由公安、司法等部门通过行政及司法手段予以处罚和打击。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和惩治。而当实体经济活动的一些标准(如实体投资的机会成本)变为要由金融交易来确定时,正规金融部门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实体经济。可以预见,民间金融不可能停滞不前,融资扩张所带来的“量变”,由投资判断标准(机会成本)改变所带来的“质变”,定会导致过度金融创新和经济泡沫化。

牵制民间金融经营的始终是“监管”两字 。民间金融从未公开经营到公开经营,存在一定程度的认知缺陷,牵制民间金融经营的始终是“监管”两字。如何界定高利贷行为?对于畸高利率我国如何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这样,民间金融从最初的“公理”利率逐渐被替代为各种“合规”监管。这些监管事实上大都被在追求形式完美的氛围下,使得系统性风险的传染不仅存在于现实的经济世界,现实“理想图”被搁置一旁,与正规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同质化和机械化,正常约束着民间金融经济思想本身的发展。

民间金融的时代使命与发展方向

随着全球经济金融格局的变化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如何在吸取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民间金融要立足国情,兼容并蓄地发展,实现国家金融战略和经济发展和谐统一,成为新阶段客观规定了民间金融的时代使命与发展方向:

思想理念在转变 。民间金融的发展会扩大金融供给,通过让更多的人参与融资服务,既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又有利于分散金融风险、实现金融稳定。其次,融资主体的多样性意味着更多的人参与发展成果的分享。在民间金融模式下,更多的经济主体进入融资市场,公众配置金融资源面临更多的可能性,而且利率市场化等金融要素价格改革的深入,有利于提升公众的金融资产选择权和议价能力,并获得更高的回报。应认识到,如果金融理论要对政策制定有所裨益,就必须在民间金融中也是一种可能或者可容的事。如何从不切实际的模型建构转向真正具有洞察力和敏感性的建树,开展互补合作,共同挖掘客户融资需求。中小企业或者是个体户经营者,由于缺乏优质的抵质押物,财务数据不合要求,或者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公司,很难符合银行贷款的硬性指标和条件,面对资金的周转需求时只能求助于熟人圈子借贷、以信用卡消费套取现金等手段。民间金融市场就是面对该类群体的需求,采取利率较高、周期较短的小额融资满足客户需求。当中小融资公司及担保企业发掘到硬性指标条件较好,融资周期要求较长且对利率敏感的客户,可以推荐到正规金融办理各种流动类资金贷款。最具有积极意义的应该是民间金融中小融资市场能够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的桥梁关系,共同发觉客户利益,共同创造价值。

在金融创新中完善 。在现代金融市场上,一切要素都可以资本化。所谓要素资本化,即向某一种要素融资,未来通过要素回报完成对融资成本的覆盖,加强要素金融体系建设,金融要素配置的民间性推动增长的包容性。首先,融资主体的多样性有助于分散经济增长的风险并保持金融稳定。民间金融与包容性增长具有相同的理念,因而发展民间金融不仅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必然选择,应注意“移植适用性”问题。不同国家的金融发展面临不同的“初始条件”,这些源于 历史 、制度、文化和 社会 的“初始条件”是建设适用于现实需要的金融为基本出发点。单纯移植正规金融做法而忽略民间金融实际,无论理论研究还是金融实务都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在引进、消化和吸收经验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移植适用性”的问题。民间金融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较以往走向更规范合理的目标,并制定出符合本地市场的行业标准。例如,借贷利率的上下限,中小融资企业的各种准入要求和财务数据要求,其业务范围规定,融资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各种未成熟的标准,需要在经营主体的不断摸索创新中完善。

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民间金融是一个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 社会 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旨在让每一个人都有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尤其注重对贫困群体和小微企业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应走宏观和微观深度融合的道路。在目前的民间金融学体系下,宏观金融分析和微观金融分析之间缺乏深入的理论沟通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走宏观和微观金融深度融合的道路,而真正从思维理念和方法上将在坚持微观基础和宏观视野相统一的总体框架下,致力于在微观基础和宏观行为之间建立起逻辑可信的联系,才能迈上一个新的高度。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民间金融有其自身特点和优势,如信息搜集和加工成本低,手续便捷、方式灵活、交易成本低,灵活的贷款催收方式和特殊的风险控制机制等。可以说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 社会 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有利于形成多层次信贷市场,是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一个补充渠道。

在不断解决问题上合规经营 。真正有生命力的金融研究需要立足经济现实,以经济直觉为基础,以充满洞察力的经济思想为核心,真正构建具有良好解释力的理论逻辑和分析框架。经过一段时间的 探索 ,民间借贷在不断解决问题上合规经营,现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筑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我认为,在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内,将金融改革延伸到民间金融体制与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之中,开辟多元化民间投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系统性民间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危机处置机制、金融监管机制是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基本保障,这也是金融改革的内在要求。

民间金融存款保险须先行 。民间金融发展到一定时段,亟需摆脱“短板”地位 渴求更大突破。我认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对于动员 社会 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多元化,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意义重大。在这一过程中,除了应遵循金融业自身发展规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金融监管的改进也应同步推进。因为要发展,就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要有资本进入,就要有进入后的防风险保障,《银行破产法》以及存款保险制度要先行,毋庸置疑,这样才能给资本进入吃下“定心丸”。如果制度建设滞后,大幅度降低准入条件、大量增加资本,很可能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建立健全存款保险制度已势在必行。国外的金融实践也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具有有效的、硬性的市场约束。中国现行的法律是以司法解释为主,目前没有从专业的角度对于民间金融活动予以规范。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市场的准入制度、资本金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市场退出机制等,都没有明确的界定,这样就使得民间金融的很多活动都处在灰色地带。对此,应尽快确定民间借贷的门槛条件,规定债务人、债权人条件和要求,对民间借贷实行债权债务人登记制度,不登记的,属于非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实现互联网金融与民间金融有效嫁接 。民间金融是间接融资服务体系,缺少正规金融系统结算上的优势,也缺少机构遍布的办事条件。民间金融融入互联网、推动金融改革是中国金融生态质量提升的动力,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必须走跟正规金融不一样的道路,在互联网金融的基础上嫁接重组而成是有希望的,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为解决民间金融困境提供了解决方式。民间金融面临的很大一部分问题,来源于其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较弱。而互联网所提供的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能对用户信息进行有效处理,基于此建立的信用评估体系,能够为民间金融的风险控制提供有力支撑。此外,互联网金融为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提供了新途径,规范运作的网络贷款公司给予网络特性,具备更高的透明度,能够详细记录借贷行为,也有可能实现技术和制度双重红利。随着互联网交易的崛起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催生了互联网金融,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得到极大拓展,进一步推动民间金融发展。一方面,应鼓励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创新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让更多困难群众能及时有效地获得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风险将呈现突发性强、蔓延速度快、影响面广等特点,需要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护公众利益。

直面民间金融苑德军风起于青萍之末。为民间金融“正名”,决策层已酝酿多时。5月25日,央行在其发布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首次公开承认,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 日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提出,应把民间金融纳入正常的轨道,放在明面上。怎样认识这一复杂的经济金融现象?如何对其规范引导、趋利避害?就这一问题,近日,《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苑德军。问:何谓民间金融?它在我国的发育程度如何?苑德军:所谓民间金融,泛指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以及各种民间金融组织的融资活动,属于非正规金融范畴。近年来,民间金融活动十分活跃,民间金融规模逐渐扩大。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份的实地抽查,2003年,全国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50-8300亿之间。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定点观察站的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农户户均借款来源中,来自银行及信用社的贷款只占26%,而来自私人的贷款则占71%;从地区结构看,东部地区农户资金来源中有81%来自民间金融,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这一比例则分别为76%和60%。花旗银行2005年1月份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2004年5—10月间,中国国内居民存款流失额在9000亿元左右,而被分流的居民存款有相当部分流入了民间金融市场。现实情况和活生生的数据表明,在农村借贷市场上,民间金融占据了绝对优势,民间金融已经成为农村经济主体融资的主要渠道。问:民间金融作为一种具体的金融形式,是伴随着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产生的,目前,民间金融活动呈现哪些特点?苑德军:目前,在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加的背景下,使民间金融呈现出一些新的运行特征。表现为:民间金融规模与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直接相关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我国的民间金融是以“血缘”、“地缘”和“业缘”为基础的。民间金融是为解决一定地理区域内经济主体对生产和生活的资金需要而自发形成的,是一种“内生金融”。民营经济比重较大和发展较快的地区,民间金融的规模也比较大。浙江省是我国民营经济比重较大和发展较快的地区,全省经济增量的70%来自民营经济,而该省的民间金融规模也相当庞大。相对于东部,中、西部地区民营经济起步较晚,因而尽管民营企业对民间金融的依赖程度很高,但民间金融规模要逊色于东部。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1998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则,经营重心逐步向大中城市转移,相应撤并了一大批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县域金融体系萎缩,民营企业难于从正规金融处得到贷款这样一种情况,客观上为民间金融提供了发展空间,使其与正规金融形成了一种“你进我退”的关系。民间金融活动中的风险约束有所强化民间金融活动中信用关系的达成,是建立在资金供求双方彼此相互了解、高度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即贷方主要是以借方的信用做保证实现借贷行为。贷款双方不了解,则通过双方都高度信任的第三者居间牵线搭桥来缔结信用关系。从实际情况看,县域经济中的民间融资是民间金融活动的主体部分,在民间金融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县或县以下的民营企业及农户分布较广、数量众多,生产经营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大多不高且资金需求差异很大,因而与他们相关的民间融资行为也不具有地域上的集中性和时间上的连续性。除少数私人钱庄融资和民营企业的内部集资外,大多数民间融资活动都是分散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很低,使我国的民间金融仍然带有“血缘”、“地缘”、“业缘”的鲜明特点,对传统民间金融具有较强的历史继承性。由于合约双方多为个人,彼此之间信息高度对称,加之借款人一般情况下都能恪守信用,按时还本付息,较之正规金融具有更强的信用可靠性。近年来,银行监管部门对正规金融机构监管力度的加大和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的推进,也使民间融资主体的风险意识逐步提高,对借款人的信誉要求增强。为了降低信用风险,有的融资方甚至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抵押或由中间人做担保。所以,尽管民间融资是一种自发的借贷行为,但实际上违约比率并不高。问:由您上述可见,民间金融的生长有其必然性,那么,民间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苑德军: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可概括为如下几方面:其一、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约束是资金不足,而这种情况又很难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得到缓解。民间金融则为一些求贷不能的民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了燃眉之急。这些经济主体既可通过民间融资解决创业资本的不足,也可通过民间融资补充追加资本。从民间融资的用途看,借款人用于生活急需的只是一小部分,而生产性融资则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正是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使众多民营中小企业摆脱了资金困境,获得了生产经营所必须的资金支持。其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民间融资是一种和约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的市场化融资机制。合约双方之间信息高度对称,作为资金供给方的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金用途和所投资项目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因而有利午其正确确定融资决策,并对贷款人在资金使用上予以实时监督。贷款人一般都是具有理性行为的“经济人”,由于其融资行为是在没有任何行政因素干扰的情况下主动做出的,是个人自主选择的结果,因而这样一种融资机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把资金投放到还款能力最有保证的个人手中或预期收益最佳的投资项目上。对借款人来说,由于资金供给方是个人,相应强化了其信用约束和还款责任,决定了其必须合理和高效率地使用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其三、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形成了互补效应,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和发达国家相比,民间金融在我国发展的客观性和必要性显得更加突出。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所具有的互补效应也更加强烈。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城乡经济和金融发展极不平衡,这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环境。同时,多种所有制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多种经营层次并存的情况在我国将长期存在,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和分布在广阔农村的当以亿计的农户的庞大的资金需求的满足,相当一部分需要求助于民间金融,这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生生不息的原动力。就具体的交易过程而言,民间金融实际上具有正规金融所不具备的四个优势:一是制度优势。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有时会受到行政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贷款基准利率也是管制利率,而民间融资中的借贷行为和利率都是市场化的。可以说,民间金融是一种纯粹的市场金融形式和市场金融交易制度。二是信息优势。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是经常存在的,有的借款人为了得到贷款甚至不惜编造虚假的财务数据或实施其他造假行为,而民间融资中的当事人由于彼此之间比较了解,与融资相关的信息极易获得且高度透明。三是成本优势。在民间融资过程中,融资前的信息搜寻成本和融资后的管理成本很低,一般也不需要对融资方“公关”而支付“寻租”成本,因而融资交易成本较之正规金融明显为低。四是速度优势。民间融资无烦琐的交易手续,交易过程快捷,融资效率高,能尽快达成交易,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筹到所需资金。民间金融的这些独特优势,也是其能够和正规金融长期共存、形成互补效应的重要原因。当然,在肯定民间金融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必须承认,民间金融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对一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限制发展的行业,当投资主体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时,便求助于民间金融来实现投资目的,这无疑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效果。民间借贷没有严格的手续,也容易引发民间纠纷。有些民营企业的内部集资款到期无力偿还,或是民间金融组织倒闭破产,都可能引发局部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但比较而言,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超过了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问:荚国著名经济学家麦金农说,对经济造成阻碍的金融压抑,源于金融制度安排上的缺陷。避免金融压抑,需正确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对此,我们应采取怎样的操作思路?苑德军:民间金融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金融产业政策取向,关系到国家的整体金融改革和发展战略。从现实情况出发,引导和支持民间金融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尽快建立健全与民间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必备的法律制度环境。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制定“民间金融法”,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并通过法律保护合约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保证民间金融有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应从法律上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正常的民间融资的界限,允许民营中小企业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以吸收股本金、职工内部集资等方式融资。应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逐步走向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抓紧建立和完善民营金融机构,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今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非公经济36条”,为民营资本进入金融等行业扫清了障碍。应该遵循“非公经济36条”的基本精神,尽快制订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实施细则,对民间金融组织的参股、控股、设立、市场退出、经营和监管等做出全面的制度安排。应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社的改组改制。构建民间融资服务体系,改善民间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我国的中小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财务信息既不完整又不透明,有的私营企业把财务状况视为个人秘密,没有专职财务人员,由于缺乏完备的社会征信系统,也无处搜寻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记录,而有关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硬信息”,恰恰是融资债权人迫切需要了解的。所以,应规范中小企业的会计财务制度,并把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正在建设中的征信系统。同时,应组建专门机构,为融资合约双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这些基础性工作,对推进民间金融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金融学优秀论文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对提高成绩是有益的。 一、熟悉内容 作为将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首先而且必须对自己所著的论文内容有比较深刻 的理解和比较全面的熟悉。所谓“深刻的理解”是对论文有横向的把握。这两方面是为回 答答辩委员会成员就有关论文的深度及相关知识面而提出的问题所做的准备。例如,题为 <创建名牌产品发展民族产业>的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可能会问“民族品牌”搿懊�啤 庇泻喂叵怠>」苈畚闹形幢厣婕啊懊褡迤放啤保����匦攵宰约旱穆畚挠小氨冉先�娴 氖煜ぁ焙汀氨冉仙羁痰睦斫狻保�裨颍�突岢鱿洲限尉置? 二、图表穿插 任何毕业论文,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用图表表达论文观点的可能 ,故我认为应该有此准备。图表不仅是一种直观的表达观点的方法,更是一种调节答辩会 气氛的手段,特别是对私人答辩委员会成员来讲,长时间地听述,听觉难免会有排斥性, 不再对你论述的内容接纳吸收,这样,秘然对你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有所影响。所以,应 该在答辩过程事适当穿插图表或类似图表的其它媒介以提高你的答辩成绩。 三、语流适中 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一般都是首次。无数事实证明,他们在众多的都是和同学面 前答辩时,说话速度往往越来越快,以致答辩委员会听不清楚,影响了答辩成绩。故答辩 学生一定要注意在答辩过程中的语流速度,要有急有缓,有轻有重,不能像连珠炮似的轰 向听众。 四、目光移动 毕业生在论文答辩时,一般可脱稿,也可半脱稿,也可完全不脱稿。但不管哪种开工 ,都应注意自己的目光,使目光时常地瞟向答辩委员会成员及会场上的同学们。这是你用 目光与听众进行心灵的接触,使听众对你的论题产生兴趣的一种手段。在毕业论文答辩会 上,由于听时间过长,委员们难免会有分神现象,这时,你用目光的投射会很礼貌地将他 们的神“拉”回来,使委员们的思路跟你的思路走。 五、体态语辅助 虽然毕业论文答辩同其它答辩一样以口语为主,但适当的体态语运用会辅助你的答辩 ,使答辩效果更好。特别是手势语言的恰当运用会显得自信、有力、不容辩驳。相反,如 果你在答辩过程中始终如一地直挺挺地站着,或者始终如一地低头俯视,即使你的论文结 构再合理,主题再新颖,结论再正确,答辩效果也会大受影响。所以在毕业论文答辩时, 一定要注意使用态语。 六、时间控制 一般在比较正规的答辩会上,都对辩手有时间要求,因此,毕业学生在进行论文答辩 时应重视时间的掌握。对时间的控制要有力度,到该截止的时间立即结束,这样,显得有 准备,对内容的掌握和控制也轻车熟路,容易给答辩委员会成员一个良好的印象。故在答 辩前应该对将要答辩的内容有时间上的估计。当然在答辩过程中灵活地减少或增加也是对 时间控制的一种表现,应该重视的。 七、紧扣主题 在校园中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往往辩手较多,因此,对于答辩委员会成员来说,他们 不可能对每一位的论文内容有全面的了解,有的甚至连题目也不一定熟悉。因此,在整个 答辩过程中能否围绕主题进行,能否最后扣题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另外,委员们一般也容 易就题目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提问,如果能自始至终地以论文题目为中心展开论述就会使评 委思维明朗化,对你的论文加以首肯。 八、人称使用 在毕业论文答辩过程中必然涉及人称使用问题,我建议尽量多地使用第一人称,如“ 我”“我们”,即使论文中的材料是引用他人的,用“我们引用”了哪儿哪儿的数据或材 料,特别是毕业论文大多是你自己作的,所以要更多使用而且是果断地、大胆地使用第一 人称“我”和“我们”。如果是这样,会使答辩委员会成员有这样的印象:东西是你的, 工作做了不少 !

3月和10月自考每年有2次论文答辩的时间,一般是3月和10月进行答辩。如果4月份考完全部课程,6月份可以申请论文,大概是9月份论文答辩,具体的时间由大学公布。论文成绩大概和10月自考的成绩一起公布。12月可以申请毕业,大概2月份拿到本科毕业证,拿到毕业证的同时可以申请学位,一般情况下6月份可以拿到学位了。从时间上看,如果4月考完全部课程,下一年的6月可以拿到学位了。10月份考完全部课程的话3月份进行答辩。

每年的11月份中旬或者第二年的5、6月份。根据成都锦城学院官网查询得知,金融答辩每年的11月份中旬或者第二年的5、6月份。大学毕业生在最后一年都是参加社会实践和准备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

大学下半年的毕业季大多在6-7月份,而论文要求的完成时间一般在5月,大学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一般如下,以下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具体还需看下高校的要求: 第一步:学生于4月下旬完成论文初稿; 第二步: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学生5-6月完成论文修改; 第三步:指导老师同意将学生的论文送出去,学校统一送出盲审; 第四步:送外审一个月左右会出结果,一般在月底由学院反馈给学生。符合校外考试成绩要求的就可以参加毕业答辩了(每一所学校要求是不同的,比如湖南大学,要求外审成绩在2B1C以上,长沙理工大学在1B2C以上,不能有D); 第五步:在6月中旬,学校举行毕业答辩,学生按照要求讲解论文,回答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答卷教师在答辩后集体投票决定学生是否通过答辩(与法院合议庭制度类似,一般多数通过即可); 第六步:通过答辩的同学进行毕业档案整理,按照学校的要求归档(各类材料、表格要填写, MBA的一般会把资料寄到自己要求的地址,填好后寄回学校); 第七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2022年1月中旬对毕业论文和档案进行审核,符合学校要求的颁发毕业、学位双证书, 旅程顺利结束。 希望大家都能够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的查重哦!顺利通过答辩,获得毕业证书。

我国民间金融行为研究论文

这些好写。都是国际金融类的,或者就国内的范围比较小的,这个都要看你想要那个方面。你自己去参考下,可自拟也可选一个。但必须要和你本专业一致。国际金融问题1、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2、金融危机传染与发展中国家的防御3、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危机的成因与风险防范4、我国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及危机管理5、货币危机预警机制6、亚洲(欧洲)区域金融合作7、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传导机制8、国际金融并购及影响9、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发展的影响10、国际金融的协调与合作金融本科论文选题(一)1. 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发展及其在中国的运用2.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探析3. 资产证券化在处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时的可行性分析4.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的选择与构建5.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6. 美国评级业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7. 后金融危机时代信用评级机构的改革出路8. 第三方支付服务市场存在的风险与监管9. 我国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0. 可转换债券定价实证分析11. 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实证研究12. 股指期货套利分析13. 分级基金产品案例分析14. ETF套利分析15. 美元汇率与商品期货价格的相关性研究16. A股和H股的估值差异分析17. 创业板市场资金超募问题研究18.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融资问题研究19. 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发展路径研究金融本科论文选题(二)1. 后金融危机时代商业银行的理财策略2. 中小企业融资与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调整3.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4. 认股权证定价的实证分析5. 封闭式基金折价实证研究6. 期权激励与中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7. 量化投资策略研究8. 股指期货推出对现货市场的影响分析9. 非公有制经济转型与升级中的金融支持10. 分级基金产品案例分析11. 我国民间金融监管问题研究12. 发展农村社区银行的路径研究13. 融资租赁在农村发展存在的障碍及对策研究14.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研究15. 利用融资租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路径研究16. 私募基金监管研究17. 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研究18. 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研究19. 小股东利益保护研究20. 低收入人群的金融需求与制度安排21. 从次贷危机谈银行的资产证券化发展22. 认股权证定价的实证研究23. 金融资产价格影响因素分析24. 浅谈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及政策建议25.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研究26. 金融全球化与中国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发展27. 股指期货交易策略研究28. 私募基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金融本科论文选题(三)1. 论银行资产业务的优化组合2. 中西方国债发行定价制度比较3. 央行利率政策调整对银行业的影响与对策4.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与货币政策的协调5.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国内价格水平的影响6. 我国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及危机管理7. 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经营策略和战略的变化8.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9. 保险公司的品牌战略研究10. 保险投资的风险控制研究11. 保险业电子商务研究12. 保险业务创新问题研究13. 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研究14. 保险欺诈问题分析15. 河北省居民家庭保险需求行为研究16.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研究17. 河北农村民间金融问题研究18. 河北省农业保险补贴问题研究

聚焦农村金融村金融发展,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该问题的梳理是十分有意义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积累的金融总量相比于城市,存在巨大的差距,原因是,我们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全面、深刻的认识,而导致农村金融供给的制度性和功能性缺失。下面本文将回溯性地考察上述问题,并尝试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农村金融中介的变迁 从组织形式的规范性看,在我国广大农村存在着正规、非正规两种金融中介。现有资料显示,农村的金融中介形式要比城市丰富得多,这里只做简单介绍。 1.正规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及其特征 我国正规农村金融中介以农村信用社为标志。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根据当时“两放、三统、一包”的财经管理体制,农村信用社下放给人民公社管理,变为集体金融中介,实质上成为其的一部分,管理集体储蓄。后来,随着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金融业务的逐步专业化,农信社转为农行的基层组织。直到1994年以前,农行是农村的唯一正规金融中介,一方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一方面吸纳农业储蓄为城市国有部门的经济增长提供金融支持。1994年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专门经营从农行剥离出来的政策性金融业务。1996年,农信社与农行“脱钩”,恢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作金融中介性质,而农业银行则收缩农村业务向城市进一步纵深。 上述农村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正规金融中介具有强外生性。农信社、农行和农发行的设立、合并、拆分都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行为,而不是自下而上的诱致性政府行为,更非农村经济主体——农户的自主性行为;二、正规金融中介的经营效率——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并未随组织形式变迁而发生质的提高。笔者(2004)在一项研究中发现转轨以来,除了金融中介行政化扩张的数目与农业绩效高度相关外,金融中介自身经营水平、人员素质以及市场化水平等效率因素与农业绩效基本不相关。 2.非正规金融中介的形成与发展 非正规金融中介又称为民间金融中介。活跃在农村生活中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合会。合会已有上千年历史,如今仍活跃在农户的生产生活里。合会按各地习俗有不同的形式,比如:标会、拔会、轮会等,各会都有自己一套运行规则,同时又有合会的一般原则。合会作为金融中介,主要是融通资金,建立一种借贷联系。 钱庄。钱庄始于明清,起初经营货币汇兑业务,逐步开展起存贷业务。目前,钱庄小范围地存在于闽浙一带,又称为“钱背”、“钱中”。由于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私人公开挂牌经营金融业务,钱庄由“地上”转为“地下”,其活动能力似乎丝毫未受影响,倒是当地的税收减少了一大块。郭斌等(2003)一项研究表明,浙江温州地区的地下钱庄为当地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发挥了显著作用。然而,钱庄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规模较小,由于信用问题引发金融纠纷,甚至暴力冲突等。 农业合作基金会(简称农金会) 。农金会始建于1984年,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成员遵从自愿互利、有偿使用原则,主要从事集体资金管理和融通活动,通过调节资金余缺,支持本地农户及乡镇企业发展生产。农金会强调互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故不办理存贷款业务,会员筹资多用于短期、小额的农业生产活动性周转。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比之正规金融中介,非正规金融中介似乎更贴近农户的生产生活,更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那么,为什么非规范性、半公开性的民间金融中介如此生机盎然,而置正规金融中介于在农村难以施展的尴尬境地呢?似乎答案除了与前文已经提到外生性正规金融中介的自身问题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在于农户的金融需求,下文将给予详细的阐述。 农村的金融需求考察 本文认为,农村的金融需求,是以我国农村典型的小农经济(农户经济)为基础。小农经济一直是我国农村经济运行的基础,其基本特征:农户及其行为,是经济单元与社会单元的统一以及生产和消费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户有了劳动自主权和收益权,农户从事的产业逐渐多元化和非农化,收入货币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户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和经济活动的决策者,成为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力量。 1.农户的经济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部的区域差异逐步扩大的同时,农户经济特征也区域化地分为三类: 第一类农户是基本融入到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农户,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无论以粮食生产还是以其它农产品生产为主,都以通过市场,最大限度实现产品价值增值为目的(孔祥智,1999),因此,农户除了务农,还从事着加工、销售等下游产业。他们的主体要素是资金,除了运用自家的劳动力以外,还常常从外地雇佣人手帮农、帮工。 第二类农户指从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向完全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农户,大体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中部地区。他们的主体要素是劳动力和少量资金,他们在做经济决策时,通常要考虑劳动生产率和资金生产率两个因素:劳动力较多而资金较少的农户可能倾向于选择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外出打工;反之,资金充裕而劳动力较少的农户可能更倾向于选择资金密集型的农或非农产业(黄宗智,2000)。 第三类农户即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农户,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并且以贫困地区农户为代表,其经济行为特征侧重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农户收入主要是实物收入,现金收入很少(彭川西,2001)。他们的储蓄能力很低,而外部注入资金又很少,无法新增农用生产资料或改进投入品质量,农业生产一般维持在简单再生产水平上。 2.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 上述农户经济特征基本勾勒出了他们金融需求的特征。农户金融需求分为:融出资金需求与融入资金需求。前者比较简单,主要是储蓄;后者相对就复杂一些,尽管是借款,但却表现出许多值得关注的特点: (1)从借款额度看,普遍比较小,但借款额度总体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借款额度小,是由我国农户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决定的 ,中西部地区农户借款额度大多在几百、几千元左右,东部地区农户借款则可达万元以上。 (2)从借款来源看,农户价款中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较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比重较大。根据央行的一个研究课题(温铁军,2000)显示,农户从民间金融中介处借贷比重约70%;正规金融中介贷款比重约25%左右。在正规金融中介中,农村信用社所占比重较大,但仍然不到农户借款总额的20%。 (3)从借款用途看,主要分为生活性贷款、生产性贷款和非正常贷款。在大多数地区,农户生活性贷款超过了生产性贷款。而且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生活性借款需求呈递减趋势,生产性借款需求呈增长态势。这样的趋势与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基本吻合。 (4)从借款方式看,农户希望采用较少或无抵押贷款方式。农户收入水平虽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除住房(而且很多农户住房是祖辈留下的,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可能抵押、变卖,否则会受到舆论谴责。)外,农户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很有限。这样农户就很难从一般商业化组织贷到款,往往会从当地合作性民间金融机构那里,凭人脉关系贷款。 (5)从借款程序看,农户希望办理贷款时手续简便、灵活。由于认识和理解等方面的原因,农户往往难以应付复杂的贷款手续,加之,农户贷款需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烦琐的手续经常会贻误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茂名支行抽样调查中发现,约有87%的农户不愿到正规金融中介组织贷款,是因为手续烦琐、耗时太多(刘为霖等,2001)。除此以外,农户借款还要考虑交通便利性等一些实际因素。 显然,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各种交易活动越活跃,金融需求也就越旺盛、越复杂,当外生性金融中介不能满足融资需求时,活跃的交易环境会内生出替代的安排。因此,农村经济活动越活跃的地方,正规金融中介之外的民间组织就越多、越发达。 通过上述农户金融需求特征的描述,我们就能清楚,农户的一般融资次序是:内部融资、熟人借贷,自发性融资合作组织(比如:合会,农金会)、民间私人金融中介(钱庄,典当)、正规金融中介(农信社,农发行,商业银行)。 农村金融中介体系的建立 上述分析表明,构建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中介,首先应考虑农户的金融需求,这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农村金融资源,更有效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为此,我们应尽快建立以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中介体系。 1.合作性金融中介 第一,鼓励引导如合会这样的金融中介公开化、规范化。这类组织规模不宜过大,以便于管理,加强联系,充分发扬互助合作传统。第二,突出农金会的民办性。恢复农民对农金会的自治性,让农民成为真正的负责人和受益人。鼓励农金会资金分流管理,一部分资金发挥互助作用,为成员提供优惠贷款,加强成员向心力;一部分资金发挥商业性作用,成立专门的投资性机构,以盈利为目标,增加成员福利。至于像钱庄这样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核查,可效仿台州商业银行,转变成名符其实的私人银行,纳入统一的商业银行监管框架中。 2.政策性金融中介 政策性金融的唯一承担组织是国家农发行,这一点在转轨过程中必须明确。这意味着农发行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完全意义的公共产品,是对农户的脱贫支持,而不是致富支持。这种支持直接面对农村及农户,提供基建资金,平抑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降低农民系统性风险。政策性金融的任务在西部广大农村比较艰巨,甚至要在西部农村金融问题上起主导作用。 3.商业性金融中介 当一些农村地区已经进入城镇化建设,传统的小农经济开始被现代集约化农业经济替代,产业结构高度化产生大量金融剩余后,商业性金融中介会自然而然地进驻或自发形成。就目前状况看,东南部农业经济发达省份有条件发展商业性金融中介,一方面原有的农信社通过股份制和商业化完成自身改造;另一方面逐步放开对设立私人商业银行的限制,尽快形成农村商业金融中介竞争的局面,提高农村金融剩余的使用效率。 综合来看,农户可以通过合作性金融支持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享受简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加强相互间联系,通过政策性金融支持努力脱贫维持简单再生产,减轻各种系统、非系统风险造成的损失负担,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扩大再生产,甚至进行非农再投资,拓宽创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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