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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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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社会道德在本质上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群体,在历史长河中、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淀下来的道德准则,文化观念和思想传统。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社会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谈现代社会道德问题反思》

摘要: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断拷问着社会道德,本文就孔孟荀的人性观以及义利观进行讨论,以此来找到问题的答案。孔孟荀的人性观是有差异的,但他们都认为人性具有可塑性,这也是他们在义利观上主张“重义轻利”的基础和前提;孔孟荀的义利观则让我们看到,义利思想的普遍意义在于肯定人性的可塑造性,义利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它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所以我们要看到人性的可塑性,并通过道德约束使人性得到健康发展。

关键词:孔孟荀;人性观;义利观

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断拷问着社会道德,例如好心人搀扶跌倒的老人,而老人却反过来诬陷好心人以此来讹诈医药费等等,此类报导的屡屡出现不禁引起大家的关注,有人就大呼社会道德因此类问题的出现而退了三十年,社会道德已滑坡严重到无法想象的地步等等,那么,现在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是因为人变坏了还是因为人太贪财了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一问题不仅涉及道德,同时也涉及人性观以及义利观问题,本文就先秦儒家孔子、孟子、荀子的人性观以及义利观进行讨论,以此来找到问题的答案。

“中国性论有一特点,即以善恶论性;关于性的主要争点,是性善或性恶的问题。”①追述到先秦儒家孔子、孟子、荀子对于人性善恶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人性善恶的讨论与他们的义利观紧密联系。孔子对于人性善恶并未有明确定义,孔子论“性”兼及“习”:“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程树德在《论语集解》中将这句话解释为:“人性情本相近,因为习染不同,便相距悬远。”②广义而言,习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习行,即个人的知行活动;二是指习俗,即广义上的社会环境。孔子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相近的,由于后天环境和习行的不同而导致人格的差异。对于人天生本性的善恶孔子并未明确说明,但人性的善恶的表现是会受到“习”的影响的,孔子承认人性具有可塑性,并且人性的可塑性在人的品德形成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需要明确并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以此来正确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按义利范畴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两类,君子深晓于义,故以义为行为标准,小人专注于利,故以利为追求目标,孔子在这里强调人们应该成为“君子”而非“小人”,这就为人们树立了正确的义利观导向,指出将义视为行为的根本准则,“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论语・宪问》)在强调先义后利的同时,孔子也指出追求自己利益的合理性,“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但如果因求利而有悖于“义”,在他看来是不足取的,对此他态度很明确:“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面》)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得到的富贵,符合仁义的要求,内心坦然,得之无愧,而利用不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得到的富贵,违背仁义的要求,内心愧疚,要坚决加以拒绝。

孔子的“性相近”在孟子那里被引申为“性本善”。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孟子认为善是人的本性,但并不是说每个人天生就是道德完善的人,而是指每个人生下来就具有向善的资质,“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的“四心”为人的完美德行提供了可能,这种可能同时构成了人格完善的内在根据,所以孟子的“性善”在指出人具有向善的本能的同时,也承认了人性的可塑性,所以在义利观上孟子强调人们要重义轻利。“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孟子提出人和禽兽的差异很少,而这很少的差异就体现在“仁义”上,人的自然属性是动物性的,但其精神文化方面是超越动物本性的,而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精神文化里的“仁义”,在这里取义和取利,已经不仅仅是君子与小人的区别,而是人与动物的分野,所以在孟子这里,重义轻利的选择不仅仅是人的行为准则规范,更是人的道德主体意识的体现。对于孟子来说人生来就具有“四心”,但因为种种原因,从现实状况来看人的道德意识往往会落空,人会选择抛弃仁义而选择利益,“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腾文公下》)“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孟子生活的时代较之于孔子时代更为复杂,社会矛盾也更加尖锐,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更加不讲道义,在杨朱的“为我”观念盛行之时,孟子提出人不能只顾个人私利而抛开义,人应该重视义而不是被利益所驱使。

荀子着重发挥了孔子的“习相远”持“性恶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荀子指出,若放纵人的本性依顺人的欲望,就定会出现争抢掠夺,定会和违犯等级名分、扰乱礼义法度的行为合流,而最终趋向于暴乱,所以要有师长和法度的教化、礼义的引导,人们才会从推辞谦让出发,遵守礼法,而最终趋向于安定太平。荀子的人性论是从人的生理感官上来讲的,是一种自然人性论,但这只不过是荀子对人的自然本能的描述,至于人所区别于动物的本质,人之为人所应具有的特性,荀子的回答与孟子有着相似之处:“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化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邀莫不有辨。”(《荀子・非相》)荀子在这里区分人的自然之性与道德之性,他认为人的本然状态包含着向恶的趋向,但认为通过“化性起伪”可以使人的成为符合社会规范的存在,人性有“性”和“伪”两部分,“性”是恶的动物本能,“伪”是善的礼乐教化,荀子强调用后天的礼义,包括法律规范等的引导和约束来改变人的本性之恶,从而使人走向道德上的圆满,这里也同样体现了人性的可塑造性。荀子指出人对“利”的欲望是人不可避免的本性,但在义与利的选择上人是有选择的,“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因此利欲必须有所节制即“以义制利”(《荀子・正论》),荀子强调“义”的重要性,认为处理义利关系的立足点是“义”而不是“利”。

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孟子、荀子对于人性观是有差异的,但他们都认为人性具有可塑性,即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实现道德的完善,这也是他们在义利观上主张“重义轻利”的基础和前提;而孔子、孟子、荀子的义利观则让我们看到,义利思想的普遍意义在于肯定人性的可塑造性,肯定人的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而义利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它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对中华文明的演进与繁荣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正像人的本质规定和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人的现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③面对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道德问题,的确需要社会进行反思并积极寻找解决措施,但我们不能因为出现问题就对社会道德失去信心,我们要看到人性的可塑性并通过道德约束使人性得到健康发展。(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2]程树德.论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注解:

①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250.

② 程树德.论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3:181.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42卷,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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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是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律理论的焦点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篇一 《论法律与道德》 摘要: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关键词:法律;道德;道德法律化;限度;法律道德化 法律和道德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两大调控手段。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法律和道德就始终相伴、形影不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它们凭借着自身的独有优势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人们习惯借用西方的一句 谚语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来定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法律和道德调整着各自的领域。我不反对这种观点,但在法律调整而道德不调整的领域以及道德调整而法律不调整的领域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和道德交叉调整的领域。正如博登海默说:“道德和法律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的命令,其控制范围部分上是重叠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但是存在着一个具有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和加强对道德秩序的遵守,而这些道德规范仍是一个社会的健全所必不可少的。”[1]法律是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换言之,法律与国家的产生同步,而在法律出现之前道德就已经存在了,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氏族成员一致遵守的氏族习惯和宗教禁忌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通常通过各种法律文书表现出来,而道德主要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意识,它是导向性的,没有强制力,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无须通过书面文字表达出来;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外化的言行,而道德不单单调整人的 言行举止 ,还调整着人们的动机和意识;法律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也是法律的核心,而道德强调的是义务本位,它要求我们主动追求真善美,不去计较个人得失。可见,法律和道德产生的条件、表现的形式、调整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他们应该有各自单独调整的领域。它们自律的领域是不可以相互干涉和侵蚀的。例如,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规则,司法审判程序等只能由法律调整,而不随地吐痰和不讲粗言秽语之类只能由道德来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伦理和道德上升为法律,由国家使用强制力来约束人们遵守和履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和基础的社会关系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道德调整的对象;对这类社会关系的破坏既受法律的制裁,也受道德的谴责。在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常常看到道德的影子,比方说,在行政法中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民法中以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为指导原则。从某个角度看,道德是法律的上位概念,道德的外延要宽于法律,法律所调整的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入到道德范畴中来。庞德在《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提到“刑法不应调整的,交给行政法和民商法;而那些法律不该调整的,就交给当事人的良心和他们的牧师吧!” 有人说“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就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成为了一部道德规范的汇编。”[2]从中可以看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所谓道德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法律的、国家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3]中西方都不乏道德法律化的例子,较为典型的是中国古代的立法过程。周公制礼,就是将夏商的礼进行整理补充,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尊尊”、“亲亲”是周礼的基本原则,这种道德性要求成为法律中最重要的内容。礼和刑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在汉朝,道德法律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深受汉儒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影响,汉朝的法律中将符合儒家的原则均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唐朝是礼法结合的鼎盛时期,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一准乎礼”是对唐律的评价,礼不仅指导法律制定,而且直接入律。因为我国长期处在儒家思想的统治下,所以我们向来重视发挥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也一直存在道德法律化的趋势。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总会看到一些人明知道德的要求,但其行为却偏与道德相背。一个丧失良知、不知廉耻的人是不会考虑自己行为的道德后果的。这就需要将道德法律化,使人们的“所知”和“所做”一致起来。法律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体,而道德偏重于义务,将道德法律化能保障履行了道德义务的人得到相应的权力,当然,权力是可以放弃的,行为人可以做出主动放弃权利的抉择。这样,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来履行道德义务。“把守法作为一种道德义务”[4]有利于法律的实施。“道德所能调节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中非对抗性的行为。”[5]对于人们之间对抗性强、利益冲突激烈的矛盾必须由法律来调整。道德在一些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道德社会的维护,不仅需要很多人都有道德感,而且还需要所有的人都无条件地这样做。而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只要一个人或者极少数的人不道德,它就可以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资源配置制度。”[5]道德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谴责而没有惩处功能,这显然是不够的,对于犯罪之类的行为需要严厉制裁。正是因为道德本身有不够完美之处,所以我们要“道德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而不是一味地将所有的道德规范都纳入到法律范畴。法律应该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合理兼容。事实上,法律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也并非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转化成法律问题的。法律有其自身的缺憾和局限性,这是无法克服和避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激发了人们不断完善法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梁启超先生在其《先秦政治思想》一书中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法律的缺憾:“法律权力的渊源在于国家,一次过度迷信法治主义,便迷信国家权力,结果是自由都被国家吞灭了,此其一;法治主义,总不免机械观,万事都像一个模子里定制出来,妨害个性发展,此其二;逼着人民在法律范围内取巧,成了儒家所谓的‘民免而无耻’,此其三。”将道德都并入法律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最终目的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逐渐凸显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并且有被经常违反的风险,就有可能吸纳到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要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道德法律化是将部分道德赋予法律效力,而哪些道德需归入到法律中取决于人们对行为的认可程度。道德法律化的这个“度”,可以看成是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接受和需要的程度,法律对社会成员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个人素养参差不齐,对于道德品质高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低,对于道德品质低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高,所以法律要取一个“折中值”。一个人可以忽视道德,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就准确地反映了道德法律化及其限度。我国封建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重婚是普遍的、道德的、合法的。我们现代社会以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为道德要求,现行的婚姻法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将重婚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及规定了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看出,现行的婚姻法较大程度地吸收现代社会的道德因素,加大了对重婚的惩罚力度,但现行婚姻法并没有把所有的婚外恋的情况都囊括在调整的范围内。婚姻家庭归根到底属于私人领域,还是要感情和亲情维系,法律不宜规定得过于苛刻。又如,有学者曾经提出将“见死不救”纳入刑法中的“杀人罪”的不作为犯罪。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是一种美德,也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每个人都能这么做当然好。但是,我们不能不给一个人选择的权利,如果“救别人”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换,那么我们起码要有权决定是否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去“救别人”,就是强行用一条性命去换另一条性命,造成了两个生命权实质上的不对等。因而还是将是否“救别人”的问题留给道德来规范,通过社会舆论和社会公德来促使人们做出积极的回应。过分强调道德的法律化很可能导致道德的弱化,而且“国家的财力也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的执行成本。”[7]法律不能够也不可能完全代替道德。 在道德法律化的同时,我们还要使得法律道德化。法律道德化并非指将法律调整的对象吸收到道德范围内,而是说法律规范中的倡导性的规定和禁止性条文能内化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对象,而非迫于国家的强制力和法律的约束力不得已而为之。道德是法律的升华。法律规范必须以伦理道德为基础,失去伦理道德这个基础,法律规范势必蜕变成立法者的专横意志。解决法律中现存的一些尴尬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注入道德的血液,灵活地运用法律,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换言之,道德化的法律要借助于道德的职能。何况人的思想、信仰、私人生活领域等都是法律不能调整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加强道德建设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法律道德化不仅有助于公民道德的提高,也是法治目标的实现。法律和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也都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无论是“道德法律化”还是“法律道德化”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亮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迎合法治的需要。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 方法 .华夏出版社,1987,P386. [2]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哲学研究,1997年第一期. [3]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法学评论,1998年第二期. [4]刘云林.论公民守法道德的养成.中州学刊,2003年第二期. [5]罗国杰.伦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P72. [6]王建国.人性的假设与市场经济.经济学茶座,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P75. [7]郝铁川.道德法律化.检察日报,1999-11-24.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

道德规范是一种个人与个人之间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关于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篇一:《浅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摘要: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长期的 教育 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品质的总和,是教师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本文从笔者的亲身体验出发,提出青年教师早期师德培养应当从爱心,责任,奉献;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教育观、教学风格、教学艺术三点出发。 关键词:职业道德;奉献精神;社会服务 一名优秀的教师一定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教师,只有尊重教育和崇尚科学的情怀和对这份工作的责任感和热爱才是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关心学生成才和勤奋钻研专业知识的不懈的动力。我深深感受到做好一名大学教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当教师,总有一些理念被牢牢地种进了心里。爱心,责任,奉献。作为青年教师,面对新的工作环境,面对新的角色,面对特殊的工作对象,这更加需要我们把爱心、责任、奉献谨记在心。面对可爱活泼的大学生,刚从大学出来的我们,还没有完全从这个角色中转化过来,这就需要我们快速做好角色的转化,积极投入到工作中来。爱心,喜爱学生,耐心去了解学生,这是我们步入新岗位的第一步。大学阶段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和稳定的重要阶段,大学教师肩负着引导和建立正确观念的神圣使命。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言传身教,通过知识、行为去影响他,教育他,起到模范的作用。有人说,“润物细无声”是描写老师影响学生的形象概括,我想,除了细无声之外,更多地需要有计划、有目的、有 方法 地去引导学生。这就要求青年老师精通专业知识、认真备课、及时更新知识等等。这些都需要青年老师去钻研,去实践。当代大学生热情、开朗、活泼、向上,和他们在一起,善于发现和学习,我想我们会相处得更好。同时,大学生有其显著的心理特点:自我意识增强但发展不成熟; 抽象思维 迅速发展但思维易带主观片面性;情感丰富但情绪波动较大;意志水平明显提高但不平衡,不稳定。这些特点告诉我们青年教师要加强 心理 健康知识 的学习,当学生面临心理困惑时,能有效地引导或者找适合的专家求助。人常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培养新一代的“园丁”,是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说明教师的头衔它既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责任。作为青年教师,“奉献”这两个字更要铭记。在任何岗位都是,如果太计较得失,工作满意度不高,会导致工作积极性下降,如果抱着奉献的精神,工作会更有动力。 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对于刚刚踏上讲台的高校青年教师来说,缺乏的不仅仅是 经验 ,专业知识的储备也亟待补充,因而就更有必要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机会,不断加强自身业务能力,不断注重自身的知识积累,始终保持积极学习的态度,提倡终身学习的理念。教学上不仅要知识,也需要技巧,应多和经验丰富的老师多交流,谦虚请教,争取尽早胜任教学任务。科研,作为高校教师的重要任务也是不可放松的。高校教师大都是刚 毕业 的研究生,需要将研究的方法和耐得住寂寞的心态继续迁移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刚迈入新的岗位,需要熟悉各学院研究领域,结合自己专业特点和优势,发挥团队精神,尽快出成果,形成良好的科研习惯。同样,面对学生时,也要善于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从他们能力特点出发,注重学生创造力培养,形成良好的科研氛围,服务社会。从小老师教育我们,要好好读书,以后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读书这么多年了,好像这最直接、简单的目标都已经淡忘了。当老师说出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的目标时,心理突然一惊,突然顿悟,原来服务社会才是一个人最真实的价值体现。这就要求高校的教师必须关注专业发展动向和社会紧密联系,才能更好地为学生以后的学习和就业指引好方向,将教育的价值一直扩大并延续下去。我想以后在工作上,牢记这一点,尽自己所能,做自己能做的,为社会,为需要的人出一份力,我想我们的价值就得到体现了。当然,要做好为社会服务,自己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就需要进一步加强,个人 基本素养 和自己的提升这是必不可少的。 教育观、教学风格、教学艺术。有的老师认为,大学生还需要严格要求;有的老师要求大学生自由式发展;有的老师说要引导性地指导;有的老师更加注重学生知识的传播。到底哪种教育观念或者课堂风格才是真正正确,最符合大学生的培养模式呢?更进一步说,哪种教学风格是最适合武汉大学的学生呢?《教育大辞典》中教学风格的定义为:教学过程中体现教师个人特点的风度和格调。教师教学思想、教学艺术特点的综合表现,具有独特性和稳定性。教育学中存在一种建构主义理论,该理论认为知识的获得,是外界刺激和内部知识相结合的产物。我想,教育观念和教学风格的形成与获得,也是需要结合自己特点和学生的需要共同作用而形成吧。有人说过,一位教师教学风格的形成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模范、创新和成熟三阶段。这就告诉青年老师在初入教学岗位时要多向经验丰富的老师学习,多听课,多 总结 ,然后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性地运用较好的 教学方法 ,形成成熟并应用属于自己风格的教学模式,我想这种锻炼的过程既是一种探索,也是一种成长的过程。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长期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品质的总和,是教师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的集中体现。高校教师又肩负着神圣的时代使命,我想以上的三点我是必须牢记在心的。 还记得走上工作岗位不久,就碰到学生压力过大影响生活的情况,我怀着关心理解的心情试图帮助他寻找解决办法,通过几次的交谈,有了一定的缓解但是没有根本上消除他的恐惧心理,最后在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的专业老师的指导下,他逐渐变得开朗起来,面对学习也积极努力了。通过这件事情也看到了专业知识在帮助学生成长的作用,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在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不足,同时也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体会到了充实的满足感。我体会到问题永远是进步最好的契机,可有人帮助你直面问题却是前进的第一步,在帮助学生解除困惑逐渐成长的过程中,何尝又不是在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呢。 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和理论知识,可要真正去实践,我想未必容易。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了解学生各个阶段的思想和心理动态,要能真正融入到学生中去,不仅需要掌握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管理技能,还要时刻关注国家政治动态把握青年学生思想政治的导向,做好大学生思想的引导者,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一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时萍.有感于教育改革中的师德建设[J].新课程改革与实践,2009,4(9):166-167. [2]姜玫玫.对青年教师早期师德修养的几点思考[J].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杂志,2009,6(11):4-5. [3]程翠平.从大学生心理特点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J].高教论坛,2009,10(10):55-57. [4]冯德庆.我的师德观[J].中国教育发展研究杂志,2009,6(11):87-88. [5]王艳.教师风格形成探究[J].辽宁大学学报(社会哲学版),2006,(1):5-33. [6]尹作友,吴雪.知识类在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渤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30(3):270-274. [7]余新武,黄剑锋.从新课的导人看教师的教学风格[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9,(3):48-51. 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篇二:《道德规范,从我做起》 摘 要:教师运用良好的教学模式来凸显思想品德的魅力,并且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模式。针对多媒体辅助下的思想品德教学模式进行探析。 关键词:思想道德素质;教学模式;多媒体;品德与社会 和谐社会要求人们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这样的素质就要从小培养,从娃娃做起。所以在小学开设小学思想品德这一学科,教师运用良好的教学模式来凸显思想品德的魅力,并且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灵活地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激发学生对思想品德课的热情,并且从多媒体的视野中看到社会道德行为、道德情感以及道德品质。 多媒体教学将课堂知识展示得淋漓尽致,使学生对思想品德课的内容以及开设这门学科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教师在众多教学模式中果断地选择了多媒体教学模式,可以说是现代前卫的表现,也是现代教学水平提高的前沿,运用多媒体教学模式使学生更能了解知识的真谛。那么,教师应如何巧妙地运用多媒体教学模式来讲解思想品德这一科目呢? 1 提高主动探索的积极性 著名教育家布鲁纳说过:知识的获得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学习者不应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而应该是获取过程的主动参与者。面对这样的话语,教师就应该知道,学生学习知识不是教师盲目地去灌输,而是不断地引导学生,让学生自己主动去追求与探索,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知识的真谛。如何才能让学生打开思维空间,将探索知识的兴趣激发出来呢?传统的教学模式效果并不好,而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的运用能提高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探索性。现代教学手段运用特有的属性将知识赋予活性,将一些抽象的知识变得具体,将一些基本的道德理念巧妙地呈现给学生,让他们幼小的心灵得到知识的触动。学生看到了教材的活化,并且加上好奇心的驱使,就会更加热爱思想品德课,自然而然就会提高主动探索的欲望,从而达到教师的预期效果。 2 和谐教学,角色参与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用高效的教学模式将思想政治知识传达给学生。单一的模式只是教师讲解,没有新颖度,学生理解得也不透彻。在多媒体教学模式的推动下,教师可以将知识制作成幻灯片来展示知识的内涵。教师可以播放一些道德事件,为了有效地讲解知识的实质,指引学生走进实例当中,进行角色参与,让学生来表演 故事 情节。这样,学生通过扮演故事人物,将整个故事的实质凸显得淋漓尽致,更加了解课文中的思想内涵。同时通过实例告诉学生一些类似的社会经验,让大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在学生扮演完角色以后可以让其他学生去评价,也可以让学领悟知识的具体意义,教师最后给予一定的点评。只有这样,学生才会完全地将自己的精力投入其中,同时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看到社会道德的根本。 如教学“父母的疼爱”一课的时候,教师让学生来扮演自己的父母,以话剧的形式来亲身体验父母的用心良苦,进一步体会父母的无私与伟大,让学生感受到亲情,从而使学生更加懂得要孝敬父母、尊敬长辈。 3 理解知识的真谛 多媒体教学模式在小学思想品德课堂的有效运用可以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同时也能让学生理解知识的内涵。当前社会要求人们具有良好的道德水平,要求教学部门对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道德知识教学。而小学正是道德学习的基础阶段。教师应创新教学模式,利用多媒体将很多生活实例展示给学生,让大家明白为什么要学习思想品德科目。在教学知识过程中,教师不断地拓展内容,而传统的模式只能是让大家理解,并不能真正地让学生去领悟。多媒体教学模式能很好地对知识有一个解释的过程。 在教学小学思品的课堂上,教师可以用多媒体展示一个教学例子,然后给出道德知识,学生在理解以后可以自己举例。这样学生就像是在看电视一样,节目看完了然后得出 观后感 。如教学“节约用水 从我做起”一课的时候,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播放一些关于干旱地区对水的渴望的相关节目,学生从节目中可以看到那些同龄的孩子因为没有水而节约用水到几天甚至一个月不洗脸不洗澡,吃饭用水难的程度。他们看到这里会感慨万分,然后大家纷纷讲自己遇到的那些浪费水的情形等。这样教学要比传统的单一模式效果好很多,不断地推动学生积极学习。 4 组织 辩论 ,深化明理 小学生的道德认识不应该只放在书本上,教师要将呆板的东西变得活化,让学生走进实践生活。教师可以在课堂组织活动,让学生将所学的东西真正地用到生活中。小学思品课堂上,教师可以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如 辩论会 、演讲、话剧等一系列的活动,通过创设道德认知冲突或抓住学生认知冲突,让学生采用辩论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样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也能促进大家的思考以及思辨能力。在辩论中,学生可以很好地提高道德判断能力以及道德行为能力。教师在课堂上有效地教学,可以使学生具有超前的表现能力。其中在学生的活动期间,教师还能有效地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能力,看到哪里有不足。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不断地创设道德认知的冲突,同时为学生营造活动的环境,只有在活动中学生才能掌握知识的内涵。 5 开展实践,知行结合 小学思品课的教学需要注重明理,课外导行。在课堂中的多媒体教学上学生已经了解了课堂知识,但是在思品教学中,教师还要以实际的活动来帮助学生认识知识的实质。教师除了进行课堂训练以外,还要对学生进行校内的思品演习以及训练,让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获得大量的知识,获得感性知识的同时也要知行统一,最终形成道德评价能力。在学会道德评价的同时,还要认识和了解道德行为以及道德情感,这样也能促进学生对道德素质的提高。现在的学生多是独生子女,多是在父母的娇生惯养下成长,常常忽略道德情感以及道德理念,对他人没有道德底线。针对这样的情形,教师可以组织实践活动,让学生切身感觉到生活中身边的道德行为。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强调“做、学、教合一”,他说:“先生拿做来教乃是真教;学生拿做来学方是实学。”思想品德课的实践,就是“做中学”的一种体现,促进学生由“知”向“行”的转化,从而知行统一。 6 知识总结,深刻体会 小学生的思维观念还不是很成熟,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地总结,帮助学生加强记忆并且不断地促进对知识的理解,同时对知识进行全面的巩固。在这一环节中,教师可以运用多媒体教学的模式对知识进行归纳总结,让学生更好地去体会知识。传统的总结方式只是教师单一讲解知识并且归纳,而多媒体教学模式可以运用灵活的方式来帮助学生,让学生深刻地体会知识。 7 总结 总而言之,多媒体教学模式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知识。小学生正处于品德形成的年龄,高效的思想品德课教学模式可以很好地促进学生高尚品德的形成。教师应通过创设丰富的、灵活的、直观的、开放的活动来提高教学效率,提高学生主体参与能力。和谐社会要求人们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因此,教师要不断创新教法,教育出品德高尚的新一代。 参考文献 [1]闫振部.浅谈思品课教学中发散性思维的培养[J].新课程:中学,2010(11):96. [2]刘剑.小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初探[J].新课程研究:基础教育,2007(9). [3]郭秋芬.思品课教学的“点”[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0(1):143. 道德规范的思修论文篇三:《浅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摘 要]市场经济在发展,会计也在发展,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近年来,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这充分表明了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本文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谈了些个人看法。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规范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规范。它既是对本行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所作的道德要求,又是本行业对社会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会计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公德在会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制约会计行为、调整会计人员和社会、会计人员和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会计人员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它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下面,就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做出简单论述。 一、 爱岗敬业 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态度决定一切,作为会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态度,实实在在地把单位的发展和本职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作为会计人员,要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性质和作用,认识本职工作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培养职业上的自豪感和责任感,端正专业思想,明确服务宗旨,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过硬的基本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做一行钻一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有一种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和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前几天有幸听取了“郭娜陆地航空班”先进 事迹 宣讲团的演讲,她们之所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主要的就是她们真真正正做到了爱岗敬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本职工作做到最好。 二、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诚信为本,操守为主,遵守准则,不做假帐”,这是朱?基总理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自古以来,人们将诚实和守信视为道德的最高境界,也将其作为道德的基本要求和做人的基本准则。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在其工作中要讲求信用,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核算,不弄虚作假,不为利益所诱惑,保持良好的人格和品质。目前,会计舞弊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都是违背了诚实守信这一基本职业要求。 三、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在约束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廉洁是会计职业道德自律的基础,而自律是廉洁的保证,二者不可偏废。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特征,也是衡量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只有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谋私利,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如果不能做到廉洁自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毁了自己的前途。俗话说“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如果贪图一时的便宜,久而久之,就做起了有违职业道德的事情,对单位出现的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现象也没有勇气去指出,放任自流,更很可能参与其中,落得可悲的下场。我们会计人员就是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四、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灵魂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会计人员在其工作中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如实准确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不弄虚作假。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是每个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品质。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记录与反映,离开了实际发生的客观经济事项,去进行会计处理只能是造假帐。在现实工作中,有的会计人员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但对一些违规做法时,却睁一眼闭一眼,总有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认为只要自己不贪就行,失去了会计监督的职能,缺乏的就是客观公正的意识。 五、坚持准则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所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具体要求,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作为一名会计人员,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和适应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在处理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依章,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过程中,要敢于并善于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坚决按法律法规办事,不屈服于外来压力,从而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为此,要求财会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 财经 法制意识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六、提高技能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时代要求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会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会计业面临着许多全新的课题, 会计知识 、理论也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更新。不学习就意味着落伍,就将被时代淘汰。因此,会计人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刻苦地钻研,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我局每年都要组织会计业务竞赛活动,比如珠算比赛,会计知识问答等,对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七、参与管理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情况,掌握单位的生产经营能力、技术设备能力、产品市场及资源状况等情况,从会计工作的角度对投入产出进行可行性论证,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真正起到当家理财的作用,成为决策层参谋助手,不能消极被动地记账、算账和报账。 八、强化服务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根本保证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会计人员服务的态度直接关系到会计行业的声誉和全行业运作的效率,会计人员服务态度好、严格执法、服务周到就能提高会计职业的信誉,所以会计人员要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经济主体服务好,为社会公众服务好。 综上所述,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涵,是教育引导广大会计人员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前提和基础,在生活和工作中讲道德、讲诚信,切实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定和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真正成为自觉的道德实践者。做一名合格的会计人。 参考文献: [1] 李冬云.《会计职业道德》.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 凌莉.关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探讨,《交通财会》, 猜你喜欢: 1. 大学生社会道德相关论文2000字 2. 大学生思想道德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思想道德论文范文2000字 4. 大学有关道德的思修论文1500字 5. 大学有关道德的思修论文3000字

道德经论文参考文献

老子是我国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其代表作《道德经》是中国乃至世界伟大的哲学经典。《道德经》在日本、英国、德国、美国等多个国家翻译出版,是在全世界拥有读者最多的中国古代著作,老子被美国《纽约时报》评为世界十大古代作家之首。鲁迅更是说,不读《老子》一书,不知中国文化。老子思想博大精深,在今天依然不断给我们带来新的启发,研究老子思想尤其是老子的人生观对现代社会生活是有很大参考价值的。笔者就从解析老子的“无为”思想出发,来谈谈老子的人生追求。一、无为――老子人生追求的思想基础谈到老子,很多人甚至教科书都会将其与“消极避世”相联系,这是对老子思想的广泛误解,而究其根源主要是对老子“无为”思想的误读导致对老子思想理解的偏差。“无为”思想时常被误读为不作为,因而老子的人生观被曲解为消极避世,我们要理解老子思想,不能望文生义和断章取义,通读《道德经》就会发现,老子对世界的认识是透彻的,老子的“无为”思想是深邃的。“无为”在《道德经》中的首次出现是第二章的“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一次出现老子就开宗明义,说“无为”是圣人的处事法则。第三章又说“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十七章和四十八章都写道“无为而无不为”,可见老子的“无为”并不能理解为不为,“无为”的结果是无不治、无不为,而“无不”有两个意思,“有”和“没有什么不”,也就是说“无不为”可以理解为有为和没有什么不能为两个含义。如何为呢,老子在第七十七章写到“圣人为而不恃”,第八十一章写“为而不争”,可见“无为”的真正含义是不妄为,不以功利的目的去为,而是依照规律的自然发展,在自然而然中去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把老子的“无为”解读为“无意于为,没有自己的目的和追求”,笔者认为这同样是对老子的误读。《道德经》第三章写到“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在这里就是一种治国的方略,而其目的就是使国家“治”。第二十九章写“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这里无为是一种做事方式,而“无败”是其追求。第四十三章则直接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老子说“无为”是有其好处的,教导我们要善于利用“无为”的方式去做事。由此可见,老子的“无为”思想非但消极,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积极入世的。“有无相生”、“无之以为用”、“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无为“思想是老子辩证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的体现,做事的时候不一心想着所以达到的目的,心无旁骛把当前的事情做好,把事情做到极致,不用刻意去追求结果,取得好的结果是自然而然的。“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都是在“无为”中自然成就有为的典范。如果说“无为”是老子的人生态度和处事方法,那么老子处无为之事追求的什么呢?二、复归婴儿――老子人生追求的思想境界老子主张为“无为”而成其事,功成名就,金钱与权力随之而来,这就是老子的追求吗?对此,老子在《道德经》里做了明确的回答:“功成而不居”、“功遂身退”,很显然金钱与权力并不是老子所追求的,而且老子对利益的态度是十分鲜明的。《道德经》第十二章中说,“无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无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老子认为外在的声、色、货、利对人是有害的,无休止地追逐名利,最终,利禄、名声和权势必将毒害了自己。所以,他告诫世人不要贪求耳目口鼻等感官欲望的满足,不要成为欲望的奴隶。《道德经》第九章又写到:“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也。”老子认为金玉满堂,并不能够长久,如果富贵到了骄横的程度,那是给自己留下祸根。贪慕权位利禄得寸进尺;恃才傲物耀人眼目,这些是应该引以为戒的。否则,富贵而骄,便会招来祸患。过多的财富不但不能长久且对人有害,面对利益,我们要努力做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以至无知无欲,没有名、物之知,没有巧、利之欲。而最能保持这种朴素天性的,就是知欲全无的婴儿。所以,老子提出“复归于婴儿”,像婴儿一样保持纯洁朴实、恬静无欲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这不只是老子个人的道德修养之道,也是老子对管理国家提出的治国方略。如果人人都保持自身本来的纯朴状态,内心淳厚无妄念,行为朴素而自然,那么人与人之间就没有巧诈与欺,盗贼也就没有了。三、道――老子人生追求的终极归宿“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经》以“道”字开篇,“道”也是其中出现最多的一个字眼,可以说整个《道德经》都是围绕着一个道字展开的。《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才是老子终其一生的追求。那么,“道”到底是什么呢。虽然老子在《道德经》开篇就说道是不可言说的,但是在后面的篇幅里还是为我们竭尽所能的对道作了一番描述。《道德经》第四章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第十四章中写道:“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第二十五章说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道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真实存在,它是产生宇宙万物的总根源,也事物发展的规律,即存在万物之中又是万物的根本。道,即抽象又具体,即不可捉摸又有迹可循,老子把道总结为:“玄之又玄,众秒之门”,道玄妙又玄妙、深远又深远,是洞悉宇宙天地万物变化奥妙的门径。道如此高深、玄妙,对道的具体运用老子也举例作了具体说明,《道德经》第三十二章说:“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第三十七章写道:“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侯王如果能够依照“道”的原则为政为民治理天下,百姓们将会自然地归从于他,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道”存在于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归流于它,使万物自然宾服。那么如道是如何存在的呢?《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写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字在这里是效仿的意思,“自然”并非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然界的自然, “自然”一词在《道德经》第十七章就已经出现,“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意思是,事情办成功了,老百姓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自然”在这里是形容词,即事物自然而然的存在,自然而然的发展。“道法自然”中的“自然”也是同样的意思,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而道纯然自然,本来如此。道衍生万物而任其自然发展,并不对万物妄作干涉,这便是“道”的存在方式“无为”。而正是这种“无为”,使得万物蓬勃生长,生生不息。老子思想博大精深,人人都能从老子的《道德经》中学到不同的道的智慧,“身先”、“民治”、“成其私”、“成其大”、“为天下贵”、“为百谷王”,而老子自己所追求的道,却并不是一个结果,而是而是整个生命过程。见素抱朴、处无为之事,与道法一致,最终达到天人合一。天道长久,不生不灭,将自己化入天道,是一种超越物质而在精神意义上的追求。“道乃久,没身不殆”,这,正是老子所追求的。

史书关于老子的记载不很清楚。司马迁的《史记》一说他姓李名耳,字伯阳,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东)厉乡曲仁里人,做过周朝“守藏室之史”(管理藏书的史官),就是孔子曾向他问礼的老聃;一说他可能是周烈王时见过秦献公的周太史儋;又说他可能就是老莱子。教材取前一种说法。老子学说的核心是“道”。他认为“道”就是“无”。这个“道”是“先天地生”的,是没有意志、没有具体形状、无声无臭的,是无时无地不在的。“道”既在宇宙万物的本源。老子猜测到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面的对立,双方互相依存,相反相成,如“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而且,事物对立的双方会互相转化,“正复为奇(反常),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道德经》)。但是,老子这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存在严重的缺陷,他不仅忽略了对立面转化的必要条件,而且把事物向反面转化看作是循环的,而不是上升发展的。老子的学说,对后来中国哲学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唯物与唯心两派都从不同的角度吸收了他的思想。 老子思想有消极的一面。老子长年居住在周、春秋末期,周朝政治日益紊乱,礼坏乐崩,社会正面临着一场大变革。面对这一切,他消极悲观,提出一个回复到“小国寡民”的远古时代的主张,“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道德经》)。他所向往的这种理想社会,实际上不过是保留着原始公社遗迹的早期奴隶社会。这显然是一种开历史倒车的没落阶级的消极思想。 《道德经》相传为老子所著,变称《老子》、《老子五千文》。但从书的思想内容和涉及的某些问题来看,该书大约编定于战国初期,基本上保留了老子的主要思想。全书5000余字,是用韵文写成的哲理诗。分《道经》和《德经》两部分,故称《道德经》。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把《德经》放在《道经》之前,因此又称《德道经》。道经侧重讲哲学,德经侧重讲政治和军事。 老子,古代中国思想界的一位伟人。他在世界上较早提出了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为千百年来的世人提供了观察社会、思索人生的独特视角,他的思想是构筑中华文化思想体系的重要支柱和组成部分。他又是现实生活中一位特立独行的奇人,为人处世卓荦不群,在当时和后人的心目中包裹着浓厚的神秘色彩。虽然历史己跨越千年,但老子的思想和精神由于早已融入中国式的生存生活活动里而至今犹有极强的穿透力。 长期以来,人们把春秋战国时期当作是中国社会结构和中华民族精神思想的蕴蓄磨砺期。在那个现实生活相对混乱动荡、思想领域却极其活跃繁荣的年代,流传至今的中国式的最根本的道德、思想乃至文化精粹得以孕育成形。那时的诸子百家可谓是这种精粹孕育成形过程中各种文化思想百川汇流、冲激跌宕的时代现象。老子、孔子、列子、鬼谷子、荀子、庄子、孟子、墨子、韩非等等如灿烂星空,相映生辉。其中老子、列子、鬼谷子等三数人后来考证较少。尤其老子,创道家学派,开文化一脉,泽被千年,影响深远。然而,其人其事仅仅在后世浩如烟海的典籍中留下星星点点的碎片,而且其中大半还是他人转述摘载或者象《神仙传》之类讲仙阐道的稗官野史虚幻夸大了的。老子,至今在后人的心目中依然迷蒙着奇幻的光彩。 也许正是如此,老子才半云半雾,“神龙见首不见尾”,令人好奇。最有代表性的记述是关于孔子求见老子的故事,说孔子见老子问“道”,老子说:“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也。”孔子又问“仁义”,老子说:“今仁义惨然而汩人心……夫子修道而趋,则以至矣,又何用仁义?……夫子乃乱人之性也。”又说孔子引以为荣的《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六艺”都是因人陈迹,了无新意:“迹者履之出,而迹岂异哉?”这些话简直就是对儒学理论一番鞭辟入里的鞑伐与批判。孔子默默无言回来,三天没有给学生讲课。学生怪问,孔子慨叹:我见什么人做什么事都能猜测揣度其用意,“至于龙,乘云气,游太清,吾不能逐也。今见老子,其犹龙乎!”老子使名满天下的孔丘张口结舌,“神错而不知其所居也。”(意:失魂落魄。)我们且不论这件事情有多少可能性,只说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意义,实际上一直和儒学及后来的佛学一起薰陶冶铸着中国传统文化,早已深远影响了中国传统的哲学、医学、工程、艺术乃至千百年来无数彪炳一代的名人为人处世、宦海沉浮。尤其是那些著名的文人,诸如屈原、李白、白居易、杜牧、苏东坡等等影响的痕迹更为鲜明,进而言之,也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特有的精神心理素质。据传,老子著有《道德经》五千言,但经考证是后人或老子同时代稍后的人根据老子的言行编纂的,又名《老子》,基本上概述了老子的思想。《老子》是后世较近接触这位神秘历史人物一个比较明晰的途径。 老子是河南鹿邑县东厉乡曲仁里人,一说姓李名耳,字伯阳,又称老聃。据说做过周朝的史官,后退隐蒙山著书立说,游历江南塞北,后出关赴秦讲 学,死于扶风。孔子的学说受老子的思想影响也颇多,但多数在后世的流传阐释中湮没了或被故意统一到儒家学派里了,譬如“忠恕”讲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乃至儒家“仁”学里的许多说法等等。后代阐扬老子学说最有影响的人物是距老子故乡不远的商丘东北一个叫蒙的地方人庄子,他使老子“道法自然”的理论在“齐物我、等贵贱”、“天人合一”的逍遥自在中弯入了宿命的荒野,却也由此走入疲于战乱天灾、等级差别和迷惘是非生死的红尘俗世,走上一切不甘于俗世忧患纠葛又企盼脱尘出俗的人群心灵祭坛,走上影响千余年中国社会左顾右盼、上上下下的道家烟雾弥漫的空灵苍穹至高无上的地位。老子从此成了一个如西方世界耶稣一样“三位一体”的“三清化一”神仙鼻祖。他既是俗世人生的引导者和解脱者,又是许多神仙传说中开天辟地的老仙。中国古代泛滥成灾的传说故事里,老子都是天地间第一个由人修炼而成的神仙;人们后来按照俗世社会的构架建设了云霄之上的神仙社会以至天宫玉阙,构想了代表各阶层人群意念、成群结队的神圣仙人和三清四帝八洞散仙,老子仍是居住于三十三天之上最高的上清宫太上老君。 在神仙世界,他既是众多神仙顶礼膜拜的神祉和白日升天的教引祖宗,又是无职无权、逍遥自在却具有无上法力的天仙。在红尘俗世,老子更是成了那些备受阶层利益挤轧、疲于生活生理奔命以及厌倦名利的人顶礼膜拜的神祉、竭虑追求的偶像,成了中国至今绝大多数人参悟人生俗世的一份心情。 从古迄今,在中国每一个时代,每一种阶层,每一类人群,每一处地域,几乎都有关于老子与神仙的传说故事,他们各有不尽相似的理解,但老子确实无处不在,因为他确切的说己经成为中国人传统精神文化的一部分,而且可以说中国人有了老子才得以成为中国人。 我所了解的老子和《道德经》 一、关于老子的生平 对于老子的生平,至今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即使是见识渊博的太史公在《史记》中为老子写传也只能模棱两可地采取了很不确定的说法,其中还掺杂了若干不同版本的民间传说。今天我们唯一能够确定的是老子的籍贯在楚国苦县曲仁里,也就是现在的鹿邑县,还有就是老子姓李名耳,字聃。老子大约生活在前571至471年之间,可能做过周朝的守藏史,通俗一点地说,他曾经在东周王朝国家图书馆供职,掌管史册典籍,相信这一段经历对他思想的完善、人格的升华都有不小的帮助。在中年的时候,他因为受到王朝贵族的迫害,逃居鲁国数年,历史上说的孔子向老子问礼一事,大致发生在这一期间(也有说孔子是到周朝向他请教的)。在天命之年,老子因为战乱失去官职,离开东周去秦国,西行途中经过函谷关,守令尹喜请求他为自己写一部书,老子写下了大约五千字的文章给他,这就是今天的《道德经》,老子西去后,就一直在秦国隐居,不为世人所知。 二、关于“道” 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和指导思想是道,道本身的意思是道路,引申为方法、途径、手段乃至规律等等,一般以为,老子的道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物质世界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规律,二则是指物质世界的本体、实质,或者说自然界、宇宙的自身。比如说,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51章》下同),就是说人的活动和自然界的变化都要遵从自然的规律。另外,老子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可以认为这里所说的道也有宇宙本体的意思。 由此可见,老子的“道”的观点是具有一定的唯物主义色彩,这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显然具有相当进步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但是也必须看到,老子对什么是道,用什么标准来判断道,道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并没有作出一个完整、明确的解释,这就像一个向导告诉人们要向东走,却不告诉人们哪里是东或者如何判别哪里是东一样,很容易让人陷入一种无所适从的混乱状态,更使自身的学说有被人篡改、利用的危险。当然,这种缺陷的根源不在于老子本身,而是当时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换成任何人估计也不能作出一个更圆满的解释。 老子在《道德经》的一开头就提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文中又把“道”描述成“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起后”(14章),一方面承认道是实在的东西,可以迎之、随之,另一方面又认为道是看不到、听不见、讲不出的东西,本身多少有些矛盾,在承认物质性的同时又带有不可知论的色彩(这一点被后来的庄子发挥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全篇开头那一句,既然“道,可以说得出的,就不是永恒存在的道;名,可以叫得出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名”,那么,你老子还写《道德经》做什么?你在文章中反复论述的“道”究竟是不是道?这本身就是很矛盾的一个问题。 三、关于“无为而治” 这是老子的政治思想的一个总结,他认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5章),意思是说,天地对万物冷漠不仁,无所恩爱,无心干预万物,任凭他们自生自灭;圣人(一般解释为执政者)对百姓也没有什么恩爱,任凭他们闲散自在,随其作息。之所以会得出这样今天看来似乎荒谬的结论,和老子生活的时代不无关系。春秋末年,是我国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变革的动荡时期,阶级矛盾空前尖锐突出,统治集团内部权利斗争激化,诸侯之间战乱无绣无止,所谓“春秋无义战”,当时战争的惨烈、自然灾害的频繁造成人口的极度匮乏,从《诗经》中的一些篇章就可以看出,许多统治者甚至允许青年男女自由在野外结合,生下来的孩子可以由政府抚养,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增加人口。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里,老子一生坎坷、颠沛流离,小小的官职到最后也被迫失去,沦为庶民,他深切地感受到时代的混乱与黑暗。他认为统治者的强制妄为、为一己私利而不惜加大对下层民众的剥削掠夺和刑罚镇压,无疑造成和激化了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弊病,使民众生活困苦,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因此老子认为,最好的统治方法是以人道顺应天道,修养生息,任百姓自我发展。应该说,这样的想法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是换成今时今日的市场经济,那就是国家放任经济生活不加干预,回到资本主义完全自由竞争的时代,那么上个世纪20年代的经济危机就不可避免;或者说,国家不管理社会事务,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暴露出的问题不闻不问、装聋作哑,那么国家还具有国家的职能么?还能称之为国家么?从这一点来看,老子的政治、经济思想还有很不成熟的一面,他追求的是原始社会的生活状态,看不到阶级性的一面,或者说,他只看到百姓困苦是因为统治者的一己私欲造成的,而没有认识到那是阶级压迫、统治的表现形式,这样就更谈不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合适方法了。 当然,老子的政治执政理念中也有先进的一面,他曾说“治大国,若烹小鲜”(60章)。在《道德经》里并没有对这句话做过多的说明倒是在下面找到了解释——《诗经·桧风·匪风》毛传:“亨(通“烹”)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亨鱼则知治民矣。”意思是说,烹小鱼不能老是翻动,翻多了就要碎,治理国家不能频繁地扰动人民,否则百姓就会混乱。在这里,老子很明确地提出了一个国家政策稳定性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了稳定与发展的辨证关系——朝令夕改,只能使整个社会陷入一种混乱的境地,使百姓陷入一种盲从的危险。从这一点来看,老子无疑是走在时代前列的。 四、关于老子的认识论 客观地说,老子受到当时技术条件的制约,是比较轻视感觉经验和实践活动对认识过程的重要作用的。他甚至说“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47章),片面夸大了理性认识的作用。他认为凡事都不必亲自体察,完全可以推想而知,实践多了、久了,只能对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结果起到负作用,所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走得越远,知道的就越少。这显然是荒谬的,即使就老子本身而言,如果没有那么多的社会经历,怎么可能写出《道德经》中的许多见地?不经历战乱,安知顺其自然的重要性?不亲历苛捐杂税,安知无为而治的重要性?他主张“塞其兑,闭其门”(56章),提倡要塞住察觉外物的耳朵、眼睛等一些感官,禁闭驰向外界的欲望之门,只要靠“致虚”、“守静”就可以认识道,认识世界,显然,他把理性认识绝对化了,把感觉经验排斥到了极其轻微甚至应该扼杀的地位,从而使自己又陷入了唯心主义的境地。事实上,就他自身的活动而言,都没有完全遵守自己的观点与要求,甚至可以说是完全违背了,既然要“塞其兑”,那又写什么《道德经》?让后人自己去“致虚”、“守静”领悟真理好了;既然“其出弥远,其知弥少“,那又何必千里迢迢移居秦国?既然感觉经验会起负作用,那干脆吃哑药、刺耳目、砍掉手脚做“人棍”好了,岂不是可以一心一意不受外界干扰地去“涤除玄览” “致虚”、“守静”了?

论文关键词 :《道德经》 “和谐 ”思想 自然 小国寡民 冲气 文化资源 论文摘要:老子《道德经》中的“和谐”思想极其丰富,极其高明。文章主要从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和谐 ”的哲理来弘扬老子的“和谐 ”思想 ,作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宝贵文化资源。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 出的伟大 目标。构建和谐世界 ,是胡锦涛主席在 2005年联合 国成立 6O周年首脑会议上提 出的伟 大 目标党的“十七”大又把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世界作为我 国战略发展的基本“国策”。 而今国内与国际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即他人)、人的身与心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失衡与不和谐的问题,急需我们各方面的努力,以使生态 、世态和心态都能健康地 、正常地 向前发展,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 贯彻落实对内构建和谐社会与对外构建和谐世界的伟大目标,需要很多资源 。我们应努力从中华文化传统里挖掘、弘扬优秀文化资源,使之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软实力。 中华民族是一个热爱和平 、追求和谐的民族在传统中华文化中,有着非常丰富的和谐思想资源不仅孔子所开创的儒家具有“和谐”思想,老子所开创的道家同样也具有珍贵的“和谐”理念与“和谐”智慧。 一、 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地、天、道法自然的和谐 老子关于“和谐”的智慧与思想最精深的理论就是他的“四大”学说。老子在“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 中有 四大 ,而人 居其一焉。人法 地,地法天,天法道 ,道法 自然”(《道德经 ·二十五章》)这一著名的判断里 ,全面精当地 回答了人 与 自然界的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的身与心的和谐 的问题。其 中人代表“人”,内含“人”与“人”、人的“身”与 “心”;“天”与 “地”代 表 “自然 界”。“人 ”、 “地”、“天”以及“人”与“人”、人的“身”与“心”,加上作为它们以及其他万物的本原与起源的“道”,本来都是各不相同的东西。而各 自独立的东西之间,是存在着差异、对立、甚至矛盾的。但是,万物的生存与发展,又都离不开彼此之间所应具有 的“和谐”状态。那么,这“和谐”状态如何才能出现并保持呢? 对于这一重大问题 ,儒家与道家作为我国最早的两大思想体系,都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 儒家的回答集中体现于《论语》里所提 出的“礼之用,和为贵”之说。有子日:“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 ,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 ·学而》)意思是说 ,“和谐”是“礼”的各种各样的作用 中最为重要 的一种 。这是因为,古代君王在治理国家时,无论遇到什么事情 ,都由于做到了“和谐”,从而取得了成功。但是,只知道为“和谐”而“和谐”,而不知道用“礼”去节制它 ,那也是行不通的。可见,有子认为“礼”与“和谐”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 :“礼”是“体”,“和谐”是“用”;是“礼”决定着 “和谐”,而不是“和谐”制约着“礼”;“和谐”必须从属于“礼”。不难发现 ,有子把他的老师孔子关于“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原则作为更基本的原则。 我国数千年的历史证明,一方面在“礼”的指导与制约下 ,使得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之间呈现并保持了“和谐”的状态,从而使我国封建社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另一方面 ,在“礼”的指导与制约下 ,人与人之间本应有的“和谐”关系,被破坏殆尽 ,“礼教”与“天理”,正如戴震所揭露出的,竟然成了杀人的残酷工具。他义正词严地指出 :“尊者 以理责卑 ,长者以理责幼 ,贵者以理责贱 ,虽失 ,谓之顺 ;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 ,虽得 ,谓之逆 ……上 以理责其下 ,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 。”最后,他愤慨地鸣不平 :“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 ;死于理 ,其谁怜之?”由上述可见,儒家“和为贵”的“和谐”思想 ,其依据仅仅是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和宗法制 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礼”与“理”,其作用仅仅是或主要是关系到人与人这一层面而已。而道家老子“四大”的“和谐”学说 ,则截然不同。它深深地扎根于“自然”之上 ,并且全方位地作用于“和谐”的各个层面。 那么 ,究竟什么是老子所说的“自然”呢?这无疑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道德经》全书一共使用了五次“自然”一词。例如 ,“功成事遂 ,百姓皆谓 我 自然”(《道德经 ·十七章》),“希言 自然”(《道德经 ·二十三章》),“人法地 ,地法天,天法道 ,道法 自然”、“道生之 ,德畜之 ,物形之,势成之 。是 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夫 道之尊 ,德 之贵 ,夫莫 之命 而常 自然”(《道德经 ·五十一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 ,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德经 ·六十 四章》)。显然,这五处“自然”,没有一处是指“自然界”,完全都是专指“自然而然”而言的。这是大多数注者的共识。最早 的注者之一 ,西汉的河上公在其所著 的《老子章句》一 书中注道 :“道性 自然 ,无所法也 。”意思是说,“道”的本性或本质是 自然而然的,“道”正是以其 自然的本性或本质的存在为法的,此外则别无所法 了。又如最著名的注者之一 ,三国魏晋玄学的创始人王弼在其所著《道德真经注》一书中注道:“法 自然者,在方而法方 ,在圆而法圆,于 自然无所违也。”王弼在这里是通过“方”与“圆”二者所法的应是也只能是“自然”的本性或本质的存在 自身,这 当然 就更具体而易解 了这些诠释是完全符合老子 的本意的。可见,“道”与“自然”,实乃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自然”作为原则 ,乃是“道”最基本 的最高的原则 。而“人”、“地”“天”三者既然都是要效法、遵循“道”的,那么也就是要效法 、遵循“自然”了。这是非如此不可的,也是概莫能外的。“人”、“地”、“天”、“道”与“自然”,虽有五个名称,但其实只有 四个单元 ,所以老子不说“域 中有五大”,而说“域 中有 四大”。 老子正 是通过这“道”、这 “自然”、这“自然而然”,启发并要求人们在从事一切活动时,无论 是思想 ,还是语言以及行动 ,都必须 自觉做到“从 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既坚决反对任何超客观事物的主宰力量 ,也坚决反对人们的一切 主观臆想与盲动 。只有这样,人们在实践中才能少犯或不犯错误 ,走向成功 。所 以,这“自然而然”,乃人生获得智慧与成功的“大道”。 拿“环保”来说 。自然环境已经受到并继续遭受人类更严重的破坏 ,生态平衡每况愈下,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严重威胁 。所以,我们必须牢 固地树立环保意识 ,并大力采取措施 ,以恢复 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 。但是 ,无论我们如何发动广大群众 ,群策群力 地去搞好环境保护,也无论我们如何动用财力 ,投入巨资,采用高新技术去搞好环境保护,归根结底,恢 复 、保护 、发展 自然环境生态平衡最行之有效的原则 与方法,是切实遵循 自然环境生态平衡 的规律 。而 这正是老子所说的“法 自然”的奥义与妙用。 为了创造与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老子十分强调对进行统治与教化的“侯王”与“圣人”应提出严格的要求。要求 他们一定要 自觉遵循“法自然”的最基本的原则 ,如果他们违背了“法自然”的最基本的精神 ,随心所欲 ,胡作非 为,就 必定会破坏国 家与人民应有的“和谐”局面,使得“国家滋昏”(《道德经 ·五十七章》),“其民缺缺”(《道德经 ·五十八章》),“而民弥贫”(《道德经 ·五十七章 》)。与此相反,如果“侯王”与“圣人”能恪守“法 自然”的最基本的精神原则,去信任群众 、关心群众 、保护群众 、尊重群众,而不瞎指挥群众、横加干涉群众、越俎代庖 ,对群众采取“清静无为”、“无为而治”的态度,就一定会“天下将 自定”(《道德经 ·三十七章》),“以无事取天下”(《道德经 ·五十七章 》),“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 ·四十八章》),人 民就会“白化”、“自正”、“自富”、“自朴”(《道德经 ·五十七章》)。 可见 ,老子在解决人与人之间“和谐”的问题时,把全部责任至少是 主要责 任指 向 了“侯 王”与 “圣人”,而这与儒家 的责任指向,岂不是正相反吗?所以,我们说,在老子 的名著《道德经 》里,不仅含有许多“君人南面之术”,而且也含有很厚重 的“重 民思想”或“民本思想”。如果用 一句话来概括老子五千言的主旨,那就是他 自己所说的“爱民治国”四个字。总之 ,老子关于“和谐”的“四大”学说及其“法自然”的主张 ,言简意赅 ,充满了智慧之光 ,含有 巨大的价值 ,具有无穷的力量 ,对我们全面彻底地解决所面临的 自然界的和谐、人与自然界的和谐 、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的身与心的和谐问题,无疑是极富启迪意义的。 二、人与社会的和谐 :小国寡民式的保民利民乐民的社会和谐 老子的“和谐”智慧还表现在他所精心设计的“小国寡民”说中。该说全文是:“小国寡 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 ,无所阵之 ;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 ,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道德经 ·八十章》) 老子的“小国寡民”说 ,话虽不多 ,但说得却很明白。概而言之,包括了“要”与“不要”两个层面:所要的,是五点 ;所不要的,也是五点 。 相对于老子“小国寡 民”的社会,现实社会往往是“大国众 民”的社会。这“大国众 民”的社会 ,正是统治者所梦寐以求 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宾 ,莫非王臣”的疆土辽阔、人口众多的强大的帝国统治者为了实现“大 国众民”的野心,千方百计地使用各种各样的“什佰之器”,甚至奇技淫巧。在统治者的横征暴敛之下 ,人 民难以安身立命 ,为逃避苛捐杂税和繁重的劳役 ,而不得不离乡背井,四处逃亡 。统治者之所 以热衷于发展“舟舆 ”以利交通运输 ,其用意之所在 ,根本上还是为了便于并加强他们对人民的压迫与剥削。最甚者,则是统治者不择手段地使用那些最先进的杀伤力最大的“甲兵”,去频繁地发动争城夺地和掳掠人民的侵略战争。 老子对这种置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大国众民”的社会 ,感到非常愤怒与痛恨,所以给予 了无情的揭露与彻底的批判,并针锋相对地提 出了他认 为可以保民利民乐民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 。他在其社会理想中,坚决地对“什佰之器”、“远徙”、“舟舆”、“甲兵”、“往来”五种引起社会不安与危机的现象,予以一一否定。 老子“小国寡民”社会中的“五不要”的提 出,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他一贯思想 的继续与发展。他 曾断言:“大道废 ,有仁义 ;智慧出,有大伪 ;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 ,有忠臣。”(《道德经 ·十八章》)又断言:“绝圣弃智 ,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并且 ,老子还强调指出:“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 ,少私寡欲,绝学无犹。”(《道德经 ·十九章》)意思是说 ,这三者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还要使他们 的思想有所从属 ,即一定要保持淳朴的本性 ,减少私心杂念以及抛弃文化学问,才能免 于忧患。因此 ,老子在“小国寡 民”的社会里,又提出了“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邻 国相望 ,鸡犬之声 相 闻,民至老死 ,不相往来 ”。 事实已一再证实,文明发展不仅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影响 ;社会进步不仅有合理之处 ,也有不合理之处。老子独具慧眼,能清醒地看到文明发展中的负面影响和社会进步中的不合理之处,并对此感到极大的愤 懑,予 以猛烈 的揭批。但是,全面而论,老子的批判“有过之而无不及”,显然是过了头。甚至还是“因噎废食”。我们认为文明与文化的进步对推动社会 向前发展的巨大贡献,是决不可抹杀的,也是不可以低估的。 老子所谓“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则是他“小 国寡民”理想社会中的核心与实质之所在它的最大价值就在于如果切实做到了人民有甜美的饮食,漂亮 的衣服,安适的住房 ,欢 乐的习俗 ,那他“小国寡民”的社会 ,岂止是温饱有余,简直还是超越小康呢!毫无疑问,他这样的“小国寡民”的社会 ,必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人民生活在其中也必定是和谐的。 但是,众所周知,这样高度和谐 的社会,是一定要 以科技进步,生产发展 ,经济繁荣 ,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文化昌盛,道德高尚……为前提与基础的。所以,对这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及政治文明,决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否定态度,务必采取足够的重视的态度。否则,老子的“小 国寡民”的社会,就只能是乌托邦式的空想的社会或者保守的、落后的、开历史倒车的社会。 总之,老子 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其 中的“五不要”,可以启发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时,对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问题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 ,克服片面性,一分为二地、全面地去看待 。其 中的“五要”,则可以大力弘扬,作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 的宝贵思想资源。 三 、“和谐”的哲理:万物生于和谐 如上文所述 ,老子在《道德经》中,通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 自然”的精辟论述,以独创性的“自然”理念全面地阐释了人 、地 、天、道 的和谐。而其实质与重点则在于阐释了人与自然(即天与地)的和谐。同时,老子在《道德经》中通过设计“小 国寡民”的理想国,阐释了人与社会的和谐 。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 ,“自然”,是事物 ;“社会”,也是事物;其余现象,也都是事物。而所有的事物 ,无疑都是有矛盾的 ,都是需要用和谐去化解它们的矛盾的。有无这种可能性?老子作为大哲学家,《道德经》作为哲学经典 ,明确告诉了人们这是完全 可 以 的。因为,老子在《道德经》中极其深刻地揭示出万事万物产生的秘密及其根源就在于“和谐”。他这样说道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 ,三生万物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 ·四十二章》) 老子的这一名言,是由两小句组成 的。第一小句说明“万物”是由“道”生出来 的。这充分彰显了道家的特色。因为,老子及其道家 ,是以“道”这个独创的理念作为其哲学体系中最高的和最基本 的范畴。 这里的“万”字 ,并非是确指,而是泛指 ,是代表“无穷”数 、“无限”的。人们都熟知,“万”位数是 由“千”位数相加而构成的,“千”位数是由“百”位数相加 而构成的,“百位”数是 由“个 ”位数相加而构成 的。所以,老子在这里就借用 了常识来加以说明“道”生“万物”的大道理。这充分表明了老子的大智慧。一般人 ,往往对第一小句津津乐道 ,也就此打住 ,而忽略了第二小句 ,这是很可惜的。因为 ,老子的第二小句更有深意 ,其智慧更 大更高 ,它极 其深刻地揭示 出“和谐生万物”或者“万物生于和谐”的大道理。老子认为,“万物”的每一物都是 由“阴气”和“阳气”共 同构成 的。所 以,他 说 :“万 物 负 阴而 抱 阳。”那 么,“阴”、“阳”二气又是如何构成“万物”的呢?老子进一步认为,只有 当“阴”、“阳”二气在相互发生“冲突”而又达到了“和”(即“平衡”、“和谐”)的状态时 ,才能产生“万物”。所 以,老子说 :“冲气 以为和 。”这样就可以解说“道”所生的“一”,指的是尚未分化的一元之气 ,即“元气”;“一”所生的“二”,即指“阴阳二气”;“二”所生的“三”,即指“和气”;“三”生“万物”,即指“万物”由“和气”而生。概而言之 ,即是“道”生“元气”,“元气”生“阴阳”,“阴阳”生“和气”,“和气”生“万物”。可见,第一小句是第二小句的前提与基础,第二小句是对第一小句的补充与深化。两句具有 内在的有机联系,共同说明了“道”通过“和气”生出“万物”。因此,我们也可以说老子的哲学是“和”的哲学或“和生”的哲学。 老子的“和气”、“和谐之气”生“万物”说 ,是对早他二三百 年的西周 末年 的史伯 于公元前 781一前771年所说的“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 ·郑语》)的继承与发展 。发展主要在于把史伯的“和”上升为“和气”,并从属于“道”。 庄子则继承并发展了老子关于“和气”、“和谐之气”生万物的学说 。他说 :“至阴肃肃 ,至阳赫赫 。肃肃出乎 天,赫赫出乎地 ,两者交通成 和,而物生焉。”(《庄子 ·田子方》)庄子这段话说明了“阴阳”二气的状态与特色 ,“阴阳”二气源于何处,而关键则是说明了“阴阳”二气“交通成和”,即老子所说的“冲气以为和”,“交通成和”的“和气”就可以生成万物了。 《淮南子》对老子“和气”、“和谐之气”生“万物”的继承与发展主要在于,强调“和气”、“和谐之气”是天下所有的“各种各样的气”中“最大”的“气”。他鲜明地指出:“天地之气 ,莫大于和。和者阴阳调,日夜分而生物 。春分而生,秋分而成 ,生与之成 ,必得和之精 。”(《淮南子 ·汜论训》) 我们的祖先在 日常生活 中体认 到史伯 、老子、庄子、淮南子等所说的“和 (气)生万物”的大道理。所以,他们早就承认“心平气和”,乃长寿之道;“家和”乃“万事兴”之道。 参考文献 : 1]孟子字义疏证卷上 ·理[M]//戴震全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1:161.

《道德经》论文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社会构成和开展起来的比拟稳定的文化形态,是中华民族聪慧的结晶。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着过去时期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的祖先,带着本人民族的颜色。等到时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或者抱残守缺,固化为明日黄花。道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无足轻重的位置,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它和儒、释两家一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主流之一,关于我国社会的影响持久而深远。道家文化在产生和长期的开展、成熟的过程中,浸透到了认识形态的许多范畴之中,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哲学、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以及民族心理、社会风俗等各个方面都曾产生过深入的影响,发挥过严重的作用。如今,道家文化并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退出历史舞台,它已牢牢地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作为道家的经典著作《道德经》,它充沛表现了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神韵,用不多的字数,论述了道家对事物的产生、开展、变化的规律及社会观、人生观的根本思想。文章大局部言语有些晦涩难懂,在此摘录文中一些名句及其大意,首先来共同感受一下老子博大精深的思想。 “道可道,十分道。名可名,十分名。”翻开《道德经》劈头就是这一句。这句话的字面意义是说:道是可遵照的笼统的运动规律,但又不是一种恒定不变的笼统运动规律。依据事物的特性来冠以称号,是事物相貌的反映,但这种相貌不是原封不动的。而道的转义是道路,也能够引申为人生道路。人的终身都在属于本人的道路上行走,道是人走出来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这地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因而所谓“道”,就是一条人人都能够走得通的路。老子提出的“常道”就是这个道理。但我们大多都是走在能够通行的道路上,而不是走得通的道路上,因而有的人走到半途就停下了,有的人走进了歧路,有的人走得很辛劳。同样,“名”也不用专指称谓,他能够是功名,名分或是人世的一切价值。当我们自以为完成了许多人生价值时,老子却说你所完成的价值是真的完成了吗?这就是所谓的名可名,十分名。老子并不是要否认我们所做的一切活动,而是要让世人有所警醒:一切可道可名都不是真正恒久存在的。在这可道可名之外,还有一层不可道不可名但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老子要提示我们留意这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不要被你眼前的可道可名所蒙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句话是说:天地本无仁慈可言,仅仅是将万物视为一个受它支配的玩物,不予理会;具有大智能的圣人也无仁慈可言,仅仅将如何管理百姓视为第一要务,对人民的痛痒也漠不关心。天地对万物不加干预而任由其自生自灭。看似冷漠,其实是最好的态度。大自然经过漫长的进化,万物之间曾经构成了一种均衡,假如妄加干预,就会毁坏这种均衡,结果不堪想象。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加干预。天道自然无为,人道一样的应该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一个理想的国度应该是这样的:执政者只为人民提供一个平安,公平的自在生息的环境,至于人民有怎样的想法,人民如何停止本人的活动,则完整不加干预而任由其自在开展。人人都能够有本人的思想,只需不进犯别人的利益,人人都能够做任何本人想做的事。这就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充沛表现出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家徒四壁,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下之道”这句话是说:当一旦得到的东西曾经很丰厚了,就不要得寸进尺,不如停下来,你所占有的金钱位置多了,他人就会眼红,究竟是不能“长保”的。人一旦发富发贵,常常会自豪自大,这样反给本人栽下祸根。人一旦有所胜利,就得知足。懂得功成身退,就把握了自然的规律。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句话是说:最高的善行好像流水的境地。流水只一味的滋养万物,而不会同万物相抗争。流水总是处于低洼之处,这与众人积极向上、追求开展的肉体相背逆,自然遭人们的厌恶。水的位置与无为的“道”相仿。人要找一个优秀的环境寓居,要擅长去研讨一些渊深的学术,与人交往要擅长讲求仁道,当政要擅长管理,做事要能充沛发挥你的才能,办大事要擅长选择好的机遇。但不要与人相争,才不会有错。群众追求小利小惠,而真正有才能的人则着眼于久远,不计较眼前的得失。他们素日里注重信誉,注重团结,又擅长把握最优机遇来开展事业。所以一味的“争”是不适宜的,“争”也是需求谐和的。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缺乏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这句话是说:对深邃的理论研讨有几种态度:最高的境地是,不要以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它只不过是一种笼统的理论而已;其次是对它顶礼膜拜;再其次是畏惧它;第四类是不置信他,以至凌辱它。还有的是置信这一说法,但根据又缺乏,有的人则是完整不信那一套。有的人以为这里面蕴含着深奥的、极有价值的理论。总之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一个人事业上有所成就时,连普通百姓都以为这是我自但是然的斗争结果,与这深邃的道理毫无关系。 “道”这个颇带东方神秘主义的名词,它有时似乎在显现宇宙天地间一种无比宏大的原动力;有时又在我们面前描画出天地混沌一片的那种亘古蛮荒的状态;又或展现天地初分,万物始生,草萌木长的一派蓬勃活力。老子的“道”是具有一种对宇宙人生独到的悟解和深入的体察,这源于他对自然界的细致入微的察看和一种激烈的神秘主义直觉而至。这种对自然和自然规律的着意关注,是构成老子哲学思想的基石。道家文化是一种追求个人绝对自在的文化。道家文化孜孜以求道,所追求的是一种不担负社会任何义务,主张摆脱各种肉体桎梏,以自我肉体为满足的绝对自在。因而,道家之道是一种无为之道、一种反朴归真之道。道家文化是一种以天道来纵容人道的学说,其人道主义带有超理想主义的特征,所推崇的价值观侧重于反朴归真。道家文化的人道深入地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审美层面。

道德论文100

道德是火,点燃希望之灯;道德是灯,照亮人生之路;道德是路,引导人们走向灿烂辉煌。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道德的议论文,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崇尚道德。无论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还是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无不都以高尚的道德作为他们的至高境界。宋代文人苏辙就曾写道:“辙生好为文,思之至深。以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至。”这就说明,道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所以以德取人才是根本,以德服人才是硬道理。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走路,难免要摔倒,可是能爬起来继续走也是一位有德之人。

可有些人就问了什么是道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政治家说: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诗人说:道德是半悬在头顶上的一柄利剑。

哲学家说:道德是愿者鱼儿上钩。社会学家说:道德是公路旁的警示牌,人,好好走路;司机,好好开车。法官说:道德是调整…………规范的总和。我说;道德是面镜子,不但照己,还可照人。但关键是照己。由此可看出,道德的概念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不同的,可它们都是对的,所以要想知道道德是什么,还得自己去感悟,去理解。

那我们应该怎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呢?我个人认为,首先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我们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那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我们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一次升华。荀子有句话说的好;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所以说人要一步一个脚印,要善于由大及小,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决不要以微小而不足道,细小而不足为。

说了这么多,那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应该怎么做呢?在学校,我们一样要讲文明、讲道德。在学校,我们不能在楼道里追跑打闹。如果楼道里有许多的同学,那必然会撞到其他的同学。在学校,我们还应该节约用水、用电。上操之前,应先把灯关掉。见了老师就向老师问好,这些都是在学校应该做的。

在家里,要尊敬父母。在家中,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能帮家人减轻一些负担。如果父母叫你拿杯水,拿个东西这种小事应尽自己全力去做。古人有许多尊敬长辈的事。比如黄香九岁时,就懂得孝顺父母。冬天,他用自己身体将父母的枕席温暖后再请父母安寝。在家尊敬父母也是一种有道德的表现。

道德是做人的基本素质,我们要捍卫道德,宣传道德,实践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道德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道德提升了国家的形象,道德提升了个人的素养,道德赋予了社会正能量。知识应是利用于生活中的一种技巧和思想,道德才是人生中最需要的真正内容。道德是知识的母亲,道德哺育着知识。

失去了道德知识就像没了娘的孩子。我们都知道有雄厚知识的人才会有机会进入到复旦大学。但复旦的学生做出的行为不等同于他的高等知识。某同学和另一同学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我同学是在咽不下这口气,就往另一同学喝的饮料投下了致命的毒药,不知情的那位同学喝下有毒的饮料,最后抢救无效而导致死亡。

不知道投毒的那位同学是否感到有一丝丝的罪恶感,他是否想过他的行为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投毒的那位同学如果心存道德,在今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的,令人寒心的事情。拥有高等的知识,而没有有心存道德的人同样污染了社会风气。他虽然拥有高等的知识,但他这样的人像没有灵魂的躯壳。

有一个流浪汉,他一个人流浪30多年。在这30多年里,他帮走失的孩子找到了家,捡到贵重的东西,会有及时的还给失主,他帮助过残疾的人走上梦想道路。这个流浪汉从小就没有受到过教育,但他知道做人要心存到道德。虽然他没有高等知识,但他身上似乎散发着一种神圣的`光芒。我觉得这个流浪汉更胜过前者那样没有驱壳的人。道德先于知识。

拥有高等知识而没有心存道德的人,他们的脑袋,思想,身体都是一种腐烂的形态,他们这些人拥有最高等的知识就像一把锋利的剑插在人民胸口上。如果他们心存道德,这些高等的知识就会有意于社会,就不会再睡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没有心存道德的人就没有资格去受教育。把道德当成知识的母亲,知识才会变成有意义的知识。道德更重要于知识。道德哺育着知识。

随着时代的变迁与发展,越来越多的资源为我们每一个人共享,我们同样也在共享着一个时代。可是,却有许多人把共享演变成了占为己有,把原本属于我们每个人的资源自私地成了他一个人的,难道我们的人性、道德就是如此吗?这样真的好吗?

我曾经看到不止一辆单车被人们把二维码划掉,自己骑着一辆不是自己却像自己的单车那样逍遥自在、大摇大摆,似乎这么做是理所应当、聪明的做法,说不定这时这个人还在背后嘲笑那些骑好单车依然归位,那些老实的人呢。如果每个人都像这样自私自利地占为己有,那怎么还称得上是“共享单车”,共享这个时代呢?也许这种不良的现象也在一点一滴形成或改变越来越多人的价值观,到那时,这真的对我们时代的发展有利吗?最后最大的赢家真的是那些把共享的资源占为己有的人吗?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

还有的人藉着正义、道德的幌子,指责、抨击那些把资源占为己有的人,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伸张正义、正义凛然的人物,自己却依然在背后做着那样的事,好像这件事不为人知,没有人会知道一样。其实,只要你做了,总会有一双眼睛盯着你,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这样的人可以说比单纯想把单车占为己有的人还要恶劣,把自己不道德的一面伪装起来,背后却做着破坏道德的事。这样的人把道德变成了表演,我们民众就成了他的观众,好像这里就是他表演伸张正义的舞台。如果我们的时代变成了那样,那么最没有道德的人成为最有道德的人,那这个时代也将演变成最没有道德的人表演的时代。

如果说哪一天,真正有人把传递道德、正义这件伟大的任务、使命做到问心无愧,那我也将发自内心地给这样的人点赞,为这个时代能有这样的人而光荣、骄傲。

花,静静地绽放,不为喝彩,只为这个世界曾经来过;水,潺潺地流淌,不为称羡,只为心中执着、干净的信念;路,默默地延伸,不为坎坷,只为远方心中美丽的风景。每样事物都有它的价值、使命,人也是如此,做自己的本分,做好自己,而不是为了某个不单纯的目的。愿每个人都能做一个有道德、有人性的人。

“共享”并不是占为己有,它理应被这个时代的每一个人所共享。这样,我们的时代一定会越来越美好,真、善、美的花朵一定会在这个时代永驻。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道德或者不道德的事情发生。接下来请听我细细道来。

道德的事情虽说较少,但我还是要说一个让我一开始气恼,最后敬佩的一幕。

在我上学前上公交车时,很多人都往公交车上推,恨不得让自己上到公交车上。

当我上到公交车后,我找到了一个座位坐了下去。这时,一位满头白发的驼背老人上了车,还有一位穿着时尚的衣服、化着妆容的小姐也上来了。老人们对公交车里的人们用央求的语气说:“谁能给我让个座位呀?”人们都不理睬这个老人家。我的心有点难受,正在想要不要让座给这个老人家。

待我还没想完,这时,老人家对那个小姐姐说:“姑娘,看你长得这么好看,人的心灵也很美吧!能否给我让个座位?”小姐姐回答道:“老人家!现在是什么时代?还讲心灵美?开玩笑,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你给我钱。”“小姑娘你怎么这样子呢?”老人家气恼地说。这个时候,一个小学生站了起来对老人家说:“老人家过来我这里坐吧!我到站了。”说完,他就扶着那个老人来到他的座位上。我的心里如刀绞一般痛苦,我恨自己没有让座给老人,气恼那个小姐姐没有给老人让座。一位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却让座给了老人,让我敬佩不已。

道德不一定是要做一件大事情,而是在学校里捡起小纸屑,不随便乱扔垃圾。下雨了,同学没有带伞,你可以和他共用一把伞。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安静地说话。看到盲人扶他过马路。

其实有许许多多微小的事情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道德的品质,人人都说道德很难做。而在2008年四川地震了,许多人都献出了爱心。有的人捐自己的零花钱,捐自己的书,自己的玩具……这些都是小事,但也能体现出我们的道德品质。

如果个个人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世界将会更加美丽。

何谓善?何谓恶?为了生存,杜鹃鸟将其他鸟蛋推出巢外,是恶?为了庄稼,人们常用大量农药杀死害虫,是善?我们无法用绝对的对错去评价大自然中的种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残酷法则。在这现实的法则中,是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的。生存是第一任务。只有生存有了保障,才能讲究道德。

日本小说家东野圭吾曾写道:“我们都是社会这个时钟里的齿轮。”我们靠一些齿轮带动着,又带动着另一些齿轮。每个人都不能脱离其中,独自转动,更不能随心所欲,脱离轨道。我们身在其中,便要遵守它的运行规律。而齿轮上会有怎样的花纹,大可以由自己随心雕琢。

这规律有两条。一条看得见,名叫法律。另一条看不见,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康德认为,心中的道德律可以唤起敬畏和赞叹。《东方快车谋杀案》中,道德律与法律在这里盘旋交织,织成一张巨大的人性之网。网住了受害者,终得恶报;网住了复仇者,陷入无尽的仇恨。侦探选择向警方隐瞒真相,只是遵循了心中的道德律。他认为,这只是受害人自己结的恶果。这样的选择,能被称作恶吗?

诚如马克·吐温所说:“道德是一种获得——如同音乐,如同外国语,如同虔诚扑克和瘫痪——没有人生来就拥有道德。”在从小的教育观念里,好与坏的界限早就在各自的心中划开。不让自己多一个齿,不让自己少一个齿,依靠着心中的模板。人类之所以自称为大自然的精灵,正是由于这环环相扣的道德律,让我们学会仁、义、礼、智、信,让社会这座大机器稳妥地运行。这是人类的大智慧,这种智慧让我们能够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

对事物的评价总需要一分为二。要全面地看待问题,才是正确的方式。正如曹操一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是喜是恶,凭君定夺。

遵守心中的道德律,便是无愧于社会,无愧于自己;遵守心中的道德律,才能做好一颗齿轮,不被社会淘汰。在这架生命的列车上,道德律应是运行法则,遵守它,才能平稳前进。

以道德为主题的议论文我为大家找来了,大家赶快跟随我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崇尚道德。无论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还是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无不都以高尚的道德作为他们的至高境界。宋代文人苏辙就曾写道:“辙生好为文,思之至深。以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至。”这就说明,道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所以以德取人才是根本,以德服人才是硬道理。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走路,难免要摔倒,可是能爬起来继续走也是一位有德之人。

可有些人就问了什么是道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政治家说: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

诗人说:道德是半悬在头顶上的一柄利剑。

哲学家说:道德是愿者鱼儿上钩。社会学家说:道德是公路旁的警示牌,人,好好走路;司机,好好开车。法官说:道德是调整…………规范的总和。我说;道德是面镜子,不但照己,还可照人。但关键是照己。由此可看出,道德的概念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不同的,可它们都是对的,所以要想知道道德是什么,还得自己去感悟,去理解。

那我们应该怎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呢?我个人认为,首先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我们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那么我们每做一件事情,我们的道德水平就会得到一次升华。荀子有句话说的好;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所以说人要一步一个脚印,要善于由大及小,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决不要以微小而不足道,细小而不足为。

说了这么多,那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应该怎么做呢?在学校,我们一样要讲文明、讲道德。在学校,我们不能在楼道里追跑打闹。如果楼道里有许多的同学,那必然会撞到其他的同学。在学校,我们还应该节约用水、用电。上操之前,应先把灯关掉。见了老师就向老师问好,这些都是在学校应该做的。

在家里,要尊敬父母。在家中,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这能帮家人减轻一些负担。如果父母叫你拿杯水,拿个东西这种小事应尽自己全力去做。古人有许多尊敬长辈的事。比如黄香九岁时,就懂得孝顺父母。冬天,他用自己身体将父母的枕席温暖后再请父母安寝。在家尊敬父母也是一种有道德的表现。

道德是做人的基本素质,我们要捍卫道德,宣传道德,实践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道德,犹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得道路;道德,好似一团坚硬的巨石,敲打出希望的火;道德,如同一条宽阔平坦的道路,引导人们走向灿烂辉煌!道德,是人心中得法律。道德是人类的根本,遗失了它,等于失去了你的灵魂。

那么,道德是如何形成的呢?

当一个孩子在你身边摔倒时,没有哪条规则要求你必须把他扶起来,但你还是这样做了,因为你心中有这样一条规则:要帮助比你弱小的人。心中这样的规则多了,道德也就随之形成了。

道德,是体现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化素质,知识水平,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但是,美玉也会有瑕疵,不道德的行为仍随处可见;公交车上,有些人明明看到了老幼病疾,却把头撇向那人潮拥挤的街道,假装自己并非是无动于衷;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了一辈子的孩子,到头来却很少到家看望父母;綮事司机逃逸后,没有一个人帮助受害人拨打求救电话,或者是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虽然这些事你不做也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但是试问,难道你心中就没有一点点的耻辱感吗?如果你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我们不予置评。

道德,从你刚出生就与你形影不离,它将告诉你做人的基本准则,告诉你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吧,从小事做起,从细嫩之处做起,在做作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让道德扎根于我们的心灵,让道德之花开遍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道德是最美丽的花儿,最圣洁的心灵,它让人问心无愧,心胸坦荡。道德,如此珍贵,我们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道德的种子在我们心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让道德之花永远询丽、绽放!

如果说人生是一棵大树,才能是其果实,功业是其枝干花叶,那么道德修养就是它的根本。

若使你的人生枝繁叶戎,花香果硕,你就应加强道德修养。加强道德修养,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

于谦一身清白

于谦是明代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他19岁时写《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写诗明志,激励自己。在他数十年的为官生涯中,蔑视荣华富贵,珍视道德修养。

于谦巡抚河南、山西达19年。当时封疆大吏进京述职,多要向朝中权贵有所馈赠,而于谦每次进京,部是“空囊以入”。好心人劝他:“虽不愿送金银珠宝攀附权贵,至少总要带点土特产线香、磨菇、绢帕之类的东西才好。”于谦哈哈大笑,举起双袖说:“我带有两袖清风!”并就此作七绝一首:“手帕磨菇和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于谦可谓一生清白,两袖清风。

周恩来照镜自勉

周恩来同志,一生严于自律,品德高尚,为世人所景仰。这是他平生注重道德修养的结果。他在青年读书时代,就在家中大立镜旁边,贴着他手书的警句:“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庄。”每天早晚都走到大镜面前照一照。纵观周恩来同志的一生,他就是这样做的。

溥儒不为名利所动

溥儒,字心畲,著名书画家,清宫宗室。为人清室。为人清正,不慕权势,富有民族气节。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并企图吞并整个中国,扶植亲日势力,其史溥伟贪图荣华富贵投入日本帝国主义怀抱。溥仪做了满洲国皇帝,成了日本刺刀下的傀儡。溥仪为了显示“皇恩浩荡”,下诏书召见宗室,封爵,溥儒当然也在被召之列。可他断然加以拒绝,隐居于西山为家,连字画也不卖,周围的人竟不知道他就是鼎鼎大名的溥心畲,都把他看做普通家夫。抗战胜利后,他辞去国民党的国大代表,拒绝参加政治活动,以卖书画为生。一生保持清白的人品。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找来的关于道德的议论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社会道德在本质上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群体,在历史长河中、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淀下来的道德准则,文化观念和思想传统。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社会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谈现代社会道德问题反思》

摘要: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断拷问着社会道德,本文就孔孟荀的人性观以及义利观进行讨论,以此来找到问题的答案。孔孟荀的人性观是有差异的,但他们都认为人性具有可塑性,这也是他们在义利观上主张“重义轻利”的基础和前提;孔孟荀的义利观则让我们看到,义利思想的普遍意义在于肯定人性的可塑造性,义利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它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所以我们要看到人性的可塑性,并通过道德约束使人性得到健康发展。

关键词:孔孟荀;人性观;义利观

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断拷问着社会道德,例如好心人搀扶跌倒的老人,而老人却反过来诬陷好心人以此来讹诈医药费等等,此类报导的屡屡出现不禁引起大家的关注,有人就大呼社会道德因此类问题的出现而退了三十年,社会道德已滑坡严重到无法想象的地步等等,那么,现在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是因为人变坏了还是因为人太贪财了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一问题不仅涉及道德,同时也涉及人性观以及义利观问题,本文就先秦儒家孔子、孟子、荀子的人性观以及义利观进行讨论,以此来找到问题的答案。

“中国性论有一特点,即以善恶论性;关于性的主要争点,是性善或性恶的问题。”①追述到先秦儒家孔子、孟子、荀子对于人性善恶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人性善恶的讨论与他们的义利观紧密联系。孔子对于人性善恶并未有明确定义,孔子论“性”兼及“习”:“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程树德在《论语集解》中将这句话解释为:“人性情本相近,因为习染不同,便相距悬远。”②广义而言,习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习行,即个人的知行活动;二是指习俗,即广义上的社会环境。孔子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相近的,由于后天环境和习行的不同而导致人格的差异。对于人天生本性的善恶孔子并未明确说明,但人性的善恶的表现是会受到“习”的影响的,孔子承认人性具有可塑性,并且人性的可塑性在人的品德形成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需要明确并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以此来正确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按义利范畴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两类,君子深晓于义,故以义为行为标准,小人专注于利,故以利为追求目标,孔子在这里强调人们应该成为“君子”而非“小人”,这就为人们树立了正确的义利观导向,指出将义视为行为的根本准则,“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论语・宪问》)在强调先义后利的同时,孔子也指出追求自己利益的合理性,“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但如果因求利而有悖于“义”,在他看来是不足取的,对此他态度很明确:“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面》)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得到的富贵,符合仁义的要求,内心坦然,得之无愧,而利用不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得到的富贵,违背仁义的要求,内心愧疚,要坚决加以拒绝。

孔子的“性相近”在孟子那里被引申为“性本善”。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孟子认为善是人的本性,但并不是说每个人天生就是道德完善的人,而是指每个人生下来就具有向善的资质,“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的“四心”为人的完美德行提供了可能,这种可能同时构成了人格完善的内在根据,所以孟子的“性善”在指出人具有向善的本能的同时,也承认了人性的可塑性,所以在义利观上孟子强调人们要重义轻利。“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孟子提出人和禽兽的差异很少,而这很少的差异就体现在“仁义”上,人的自然属性是动物性的,但其精神文化方面是超越动物本性的,而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精神文化里的“仁义”,在这里取义和取利,已经不仅仅是君子与小人的区别,而是人与动物的分野,所以在孟子这里,重义轻利的选择不仅仅是人的行为准则规范,更是人的道德主体意识的体现。对于孟子来说人生来就具有“四心”,但因为种种原因,从现实状况来看人的道德意识往往会落空,人会选择抛弃仁义而选择利益,“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腾文公下》)“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孟子生活的时代较之于孔子时代更为复杂,社会矛盾也更加尖锐,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更加不讲道义,在杨朱的“为我”观念盛行之时,孟子提出人不能只顾个人私利而抛开义,人应该重视义而不是被利益所驱使。

荀子着重发挥了孔子的“习相远”持“性恶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荀子指出,若放纵人的本性依顺人的欲望,就定会出现争抢掠夺,定会和违犯等级名分、扰乱礼义法度的行为合流,而最终趋向于暴乱,所以要有师长和法度的教化、礼义的引导,人们才会从推辞谦让出发,遵守礼法,而最终趋向于安定太平。荀子的人性论是从人的生理感官上来讲的,是一种自然人性论,但这只不过是荀子对人的自然本能的描述,至于人所区别于动物的本质,人之为人所应具有的特性,荀子的回答与孟子有着相似之处:“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化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邀莫不有辨。”(《荀子・非相》)荀子在这里区分人的自然之性与道德之性,他认为人的本然状态包含着向恶的趋向,但认为通过“化性起伪”可以使人的成为符合社会规范的存在,人性有“性”和“伪”两部分,“性”是恶的动物本能,“伪”是善的礼乐教化,荀子强调用后天的礼义,包括法律规范等的引导和约束来改变人的本性之恶,从而使人走向道德上的圆满,这里也同样体现了人性的可塑造性。荀子指出人对“利”的欲望是人不可避免的本性,但在义与利的选择上人是有选择的,“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因此利欲必须有所节制即“以义制利”(《荀子・正论》),荀子强调“义”的重要性,认为处理义利关系的立足点是“义”而不是“利”。

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孟子、荀子对于人性观是有差异的,但他们都认为人性具有可塑性,即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实现道德的完善,这也是他们在义利观上主张“重义轻利”的基础和前提;而孔子、孟子、荀子的义利观则让我们看到,义利思想的普遍意义在于肯定人性的可塑造性,肯定人的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而义利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它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对中华文明的演进与繁荣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正像人的本质规定和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人的现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③面对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道德问题,的确需要社会进行反思并积极寻找解决措施,但我们不能因为出现问题就对社会道德失去信心,我们要看到人性的可塑性并通过道德约束使人性得到健康发展。(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2]程树德.论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注解:

①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250.

② 程树德.论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3:181.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42卷,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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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论文章

没有问题的,,这个我就能够搞定哦,,

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教师职业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教师职业道德论文篇一

《浅析教师职业道德培养》

【摘要】文章阐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分析了当前教师职业道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几点建议:师范院校传授师德知识要与实践相结合;集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相结合;培训要结合多种活动进行道德培养。除了道德教育,还应与其他的教育相结合。

【关键词】教师职业道德;培养;重要性

近年来,当新闻报纸上屡屡出现教师体罚学生,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或者羞辱学生,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的这些令人发指的事件时,都会让人觉得心痛。心痛的背后我们不禁会想,教师的职业道德都到哪去了?从古到今几千年的教师荣誉、人们对教师的尊重和期望就要在这些道德失范的行为中消失了么?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在此时就显得尤为重要。《礼记》中说:“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之德也。”也即教师不单单是传道授业解惑,还是道德的传递者。教师的职业道德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性格和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如果教师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那么面临现代社会价值观模糊的现状,教师就无法保持清醒的头脑,用自己的职业道德来抵制物欲横流的社会现象,无法用自己的道德行为来为祖国的下一代起到示范的作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重要性

教师职业道德培养指的是根据社会对教师这一职业的道德要求所开展的道德教育、道德修养与道德内化活动,通过外部的教育、督促以及个人的努力,使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将外在的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教师个人的道德品质并付诸行动的活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教师职业道德培养是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

教师的本质是教书育人,如果教师没有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不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就无法引领学生,也无法成为一名师德高尚、学识渊博、能力全面的教师。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多元化,我们的人民教师更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做到以“育人”为职业理念。不能只注重学生的分数,而对学生的思想、情感漠不关心,不愿意花精力来了解学生。只有动真情,做真事,具有真知灼见才能从正面影响学生,让学生树立积极的思想意识。

2、教师职业道德培养是教师实现自身价值、完善人格的需要

教师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及社会对教师的高要求,使得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成为兼具高尚的品德、高智商和高能力的完美人格。这种崇高的人格形象通过传承和发扬形成了当代教师群体的人格力量,在影响学生的过程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时,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也实现了自身价值,成为学生模仿和学习的典范。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学生群体因为思想单纯,对社会没有过多的接触和了解,所以当面对多元化的信息渠道时很难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如果教师不掌握最新的信息,不参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实践,就不会了解学生的思想,很难针对学生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而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一旦形成很难纠正,教育就失去了时效性。因此在职业道德领域,教师应该形成与现代社会和教育发展相适应的道德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必须接受和实施新的社会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这样才能为广大的学生所认可,培养具有坚定政治信念和立场的新一代人才。

二、教师职业道德培养令人堪忧的现状

1、在职教师的职业道德培养不受重视

很多学校只进行职前培训,随后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很少能跟上。地方教育部门或继续教育院校也很少组织这方面的培训,对教师的培训仅限于教学法研究,学科课程和教材教法的研究,偶尔安排一些心理学讲座等等,并不能达到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要求。很多教师本身也不重视对自己职业道德修养的提升,认为分数才是硬道理,忽视了在学生德育上的影响。

2、教师培训没有形成有效模式

目前任教的教师并非都出自师范院校,没有学习过相关课程,而师范院校关于职业道德的课程不是必修课。所以现在在职教师的职业道德就容易受到质疑,也对培训有了迫切的需要。有的已经开设的课程只停留在讲授的层面,并没有在实践中运用,导致工作以后道德的缺失和教师失范现象逐渐暴露出来。

三、职业道德培养的几点建议

既然职业道德培养对于学生、教师和学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就必须加强教师的师德培养。

1、师范院校传授师德知识要与实践相结合

学校在对教师进行道德培养的过程中应注意,不仅要开设相关课程,更要让教师把理论知识运用在实际教书育人的过程之中。依靠实际锻炼,更加深刻地理解其中的含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教授新的教育方法方式,做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思路来进行教育工作。

2、集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职业道德培养不仅局限在学校组织的课堂上,单纯让教师被动完成,教师也要主动地完善自我,严格地进行自我教育。这也是教师这个特殊职业特点对教师的要求。在自我教育中,教师能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样的效果也是集体教育无法达到的。通过自教互教提高水平。

3、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相结合

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有着严格的要求,学校在对教师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具体化、人性化和特色化。学校要经常检查、监督教师的道德行为,使工作落到实处。但也要注意对教师的尊重和信任,要爱护、关心教师,不能破坏教师的自尊心,这样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要把握好管理的尺度,把各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促进教育又快又好地发展。

4、培训要结合多种活动进行

除了开展培训班等理论灌输形式的培养外,还应该组织一些生动形象的活动,比如参观红色革命根据地,开展研讨会,进行访问学习或者开展竞赛和检查评比等活动。这些直观和有特色的活动更易于让教师接受,可以在潜移默化中起到教育作用。

5、道德培养除了道德教育,还应与其他的教育相结合

教师职业道德不仅仅是体现在教师的业务上,还体现在智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师德教育贯穿于其他教育之中。在提高教师师德素质的过程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同时,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也促进了整体职业道德的提高。各方面不断促进和提高的过程才能使我们的教师们成为合格的人民教师。

四、结语

教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领路人,是新一代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的有力保障,是新知识新文化的开创者,是社会不良现象的抵制者。

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要达到社会对教师的高要求和高期望,新一代的教师就必须重视和加强师德修养,教育部门和院校就应该重视师德的培养。也正因为那些优秀的道德传递着,人们才会把教师职业赞为“太阳底下最高尚的职业”。这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呼唤教育部门为师德建设创造更多机会和更完善的体系。

【参考文献】

[1]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2]教师职业道德编写组,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

教师职业道德论文篇二

《如何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

摘要: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道德素养在教育事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对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的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育事业才能不断发展,才能保证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人才。

关键词:教师;职业道德;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9-0029-02

当今社会的转型及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日益多元,教师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专业发展要求的日益增强,都要求以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支撑,都在呼唤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养。那么如何培养教师职业道德呢?简单总结如下七点。

一、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正确方向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明确规定,教师必须依法执教。教师要认真学习法规和文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的有关理论和规范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建设对于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通过加强政治学习,可以坚定职业道德的正确方向,可以深刻认识“立业德为首,执教品为先”的原则,可以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不正之风,可以在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中使自己的职业道德境界不断得到升华。

二、加强科学理论学习,按教育规律办事

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教师除了学习专业知识,还要加强在教育科学理论方面的学习。教育的内容很丰富,教育的任务很复杂,教师只有通过学习、掌握、运用教育科学的理论,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承担起教育赋予的重任。所以,教师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按教育规律办事,正确把握学生的身心特点、年龄特征、个别差异,自觉地不断加深对教育原则和规律的认识,科学地选择和运用恰当的手段和方法,取得理想的教育教学效果。

三、坚持终身学习,适应社会变革

当今时代是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如果不及时更新一个人的知识贮存,如果一个人仍用昨天的知识来教育今天的学生去从事明天的工作,这样的人就难以在教师岗位上胜任工作。俗话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须有一桶水。”面对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加速老化,教师必须要坚持终身学习,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社会和时代,不断通过教育创新来满足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教师要把握时代的脉搏和教育改革的方向,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知识结构,及时“充电”,全面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和教师的素质,实现教师个人的持续发展,适应新时期社会对培养全发展人才的要求。

四、强化自己的身份意识

教师所从事的职业崇高而艰巨。从事教育的工作者应该重视、强化自己的教师身份意识。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当教师以教育者的身份出现时,与其职责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在某种意上是代表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强调教师身份意识,实际上就是强调教师对国家、对社会的职业承诺。一位美国心理学家认为,教学承诺就是教师把教学看做是其终身工作的理念,一种终身以教师为荣的坚持感。所以,作为教师要时时牢记自己的身份,这是树立理想和信念,严于律已,持之以恒地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基础和前提。

五、不断自我激励和反思

教育不光是给孩子们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积极的生活态度,以积极的生存心境、积极的人生态度对待生活。因此,作为新课程背景下的一名教师,应该非常关注社会发展,关注国家利益,关注人类命运,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责任感,在育人思想上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每个教师都有责任反思自己:为了让学生热爱学习和学会生存,为了让学生健康地成长,我都做了什么,我应该做些什么,我做得怎样?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自我激励、自我反思极为重要。实践证明,自我激励和反思能使教师从中获得理性的升华和情感上的愉悦,切实感受到教育的美丽与诗意,深刻体验教育的快乐与幸福,同时也体会到自己人生价值与意义的实现。

六、建立教师职业道德保障体系

一个时期以来,教育队伍中的一部分人职业道德水平下滑,如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工作得过且过,对学生缺乏爱心,对学困生漠不关心和歧视厌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师生关系紧张……究其原因,除了受到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和影响,除了这部分人放松对自身修养的要求之外,也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缺乏有力保障支持体系有一定的关系。对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教育系统内部原来沿袭多年的人事、分配、评价、奖惩等制度可能显得落后或滞后了。为此,有必要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保障体系的建设。建章立制,是建立教师职业道德保障体系的应有之意。因为良好师德的养成离不开严明的规章制度作为有力的支持。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既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师认识,又要从制度上加以约束和保证。我们不仅应当大力营造以遵守师德为荣、以尊师重教为荣的舆论氛围。更要深化教育改革,逐步健全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人事、考核、分配、奖惩等制度,真正形成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各项激励、约束机制,把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甘愿奉献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用严明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教师,以有力度的奖惩来激励教师,强化教师管理工作中的政策导向,将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将师德考核作为一种管理手段来有效促进良好师德的形成。

总之,我们坚信,通过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监督机制并长期有效地实施,通过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一定能得到有力的制度、机制的保障和支持。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加强一定能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一定能在教育园地绽放出灿烂之花,结出丰硕之果!

大学生有关诚信道德的论文2000字篇三 《浅谈当代大学生诚信问题》 摘要:本文对当今大学生诚信问题严重的现象作了简要分析并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教育 诚信自古便是我国极为关注的美德。孔子曾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认为如果人不讲信用,将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然而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与混乱的价值观给大学生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其多表现为部分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薄弱,诚信品质、价值取向偏差、缺乏爱国热情等等。大学生道德品质的优劣验证了高校思想教育的成败,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更联系着中华民族的未来。因此,准确掌握大学生的诚信缺失现象,深刻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加强对大学生诚信观念的教育,是时代与现实的要求,也是摆在广大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 一、大学生诚信问题现状 (一)学业中造假应付 大学生诚信缺失在学业上的突出表现为考试作弊。另外抄袭作业、拼接论文、更有甚者不惜雇佣“枪手”。现在大学生学业中造假应付的现象,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影响了学校教育与考核的公平性,也挫伤了另一部分勤恳学习的学生们的热情。尽管许多高校都出台了许多相应政策并加大了惩罚力度,但是这些现象不仅没有杜绝,反倒有增长之势。 (二)网络中的不负责言论 网络给当今大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大学宿舍中几乎人手一台电脑。不能否认,网络给大学生带来丰富信息和知识,但也带来了不少消极影响和道德问题。互联网信息环境所具有的开放性、虚拟性、隐蔽性和无约束性等特点,造成一些大学生道德责任感的削弱和言论自由的泛滥,导致很多大学生不能正确使用网络,利用网络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或有意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混乱影响互联网环境和谐。 (三)求职中提供虚假信息 现在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大学生多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这就促使有的大学生盲目地去入党、评优、竞选学生干部。甚至不惜采用送礼请客的手段。还有一部分大学生就业目标理想化,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标准,不惜简历“注水”,2009年某校 毕业 班简历中就曾出现过10多个班长20多个团支书的现象。有的学生甚至伪造各种证件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二、大学生诚信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多数学生自律意识较差 当今大学生多数都是在相对富足的家庭中长大,很少经历过磨难与风雨,导致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不能吃苦,意志力薄弱。同时大学生们,尚缺乏足够的道德评价能力,缺乏对诚信缺乏的厉害的认识。另外独生子女的个人主义思想是通病,当自己的利益与诚信规则起冲突时,很容易作出错误的选择。 (二)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目前我国的道德和诚信教育监督体系不健全,诚信缺乏的现象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存在,使得整个社会诚信问题不容乐观。不诚信在某种程度上被错误地认为是人生存、发展乃至获得利益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客观上助长了人们唯利是图的意识和急功近利的心理。这些社会环境消极因素通过各种途径深刻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和人生价值观念,也给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高校诚信教育方法存在问题 在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上,高校往往采用信息灌输的方式,使诚信教育流于表面空洞无物,难以引起大学生的共鸣。一些过激的批评和教育甚至会容易引起高校大学生的反感,不但对 三、如何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 (一)改进高校道德教育方法 在学校内多设置关于诚信的醒目 标语 ,定期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学生研讨会,让学生们自己发言,充分尊重学自己的观点,遇到错误观点和思想偏激的学生要循循善诱。另外,成立由学生组成的诚信监督小组,让学生轮流去管理。让学生们能够注意到诚信问题的存在,对其关注,进而重视自身的诚信水平。从而达到由他律向自律过渡。 (二)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在国外许多大学里,个人信用档案早已组建完善,这对于培养学生的诚信观念规范其诚信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应该有连续性、全面性、客观性的特点。个人信用档案应从大一入学就开始组建,四年之后随学生档案一并 收藏 ,交与用人单位。个人信用档案的内容应该是全面的,其中应包括学生各个年级,不同方面的诚信情况。并且内容一定是真实客观的,要杜绝篡改、漏记等现象。 (三)建立诚信奖惩机制 诚信的养成,仅仅靠诚信教育是不够的,必须辅之以完善的机制来约束大学生的各种非诚信行为。高校应修订和完善有关诚信行为的各项 规章制度 ,以规范化的制度引导和管理学生,使诚信奖惩有章可循,通过规章制度的强制性和导向性来巩固学生诚信观念。奖惩机制在大学生教育管理中发挥着一定的促进和约束作用。首先要大量地做正面宣传和引导,使诚信行为良好的学生受到肯定和奖励,树立诚信典型。其次对于缺少诚信的大学生,尤其是行为恶劣的一定要给予严肃的惩罚。相应的制度约束,必要的惩罚措施,这是实现大学生诚信教育目标的可靠保障。 总而言之,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是新时期应引起高度重视的重要课题。高等院校是社会精英的输出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切实解决大学生诚信危机,强化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成为重塑大学生诚信形象,推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迫切要求。 参考文献: [1]李福华.对高等学校学生权力的探讨——学生主体地位的政治学视角[J].教师教育研究,2004(2) [2]奥尔特加·加塞特.大学的使命[M].杭州:浙江出版社.2001. [3]《论语·为政》 [4]周海涛.__刚如何解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诚信问题[J]长春大学学报,2007(6) 猜你喜欢: 1. 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论文3000字 2. 大学生诚信道德论文3000字 3. 大学生如何践行诚信论文 4. 大学生诚信思修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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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现代社会道德问题反思》

摘要: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断拷问着社会道德,本文就孔孟荀的人性观以及义利观进行讨论,以此来找到问题的答案。孔孟荀的人性观是有差异的,但他们都认为人性具有可塑性,这也是他们在义利观上主张“重义轻利”的基础和前提;孔孟荀的义利观则让我们看到,义利思想的普遍意义在于肯定人性的可塑造性,义利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它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所以我们要看到人性的可塑性,并通过道德约束使人性得到健康发展。

关键词:孔孟荀;人性观;义利观

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断拷问着社会道德,例如好心人搀扶跌倒的老人,而老人却反过来诬陷好心人以此来讹诈医药费等等,此类报导的屡屡出现不禁引起大家的关注,有人就大呼社会道德因此类问题的出现而退了三十年,社会道德已滑坡严重到无法想象的地步等等,那么,现在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是因为人变坏了还是因为人太贪财了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一问题不仅涉及道德,同时也涉及人性观以及义利观问题,本文就先秦儒家孔子、孟子、荀子的人性观以及义利观进行讨论,以此来找到问题的答案。

“中国性论有一特点,即以善恶论性;关于性的主要争点,是性善或性恶的问题。”①追述到先秦儒家孔子、孟子、荀子对于人性善恶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人性善恶的讨论与他们的义利观紧密联系。孔子对于人性善恶并未有明确定义,孔子论“性”兼及“习”:“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程树德在《论语集解》中将这句话解释为:“人性情本相近,因为习染不同,便相距悬远。”②广义而言,习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习行,即个人的知行活动;二是指习俗,即广义上的社会环境。孔子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相近的,由于后天环境和习行的不同而导致人格的差异。对于人天生本性的善恶孔子并未明确说明,但人性的善恶的表现是会受到“习”的影响的,孔子承认人性具有可塑性,并且人性的可塑性在人的品德形成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需要明确并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以此来正确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按义利范畴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两类,君子深晓于义,故以义为行为标准,小人专注于利,故以利为追求目标,孔子在这里强调人们应该成为“君子”而非“小人”,这就为人们树立了正确的义利观导向,指出将义视为行为的根本准则,“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论语・宪问》)在强调先义后利的同时,孔子也指出追求自己利益的合理性,“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但如果因求利而有悖于“义”,在他看来是不足取的,对此他态度很明确:“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面》)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得到的富贵,符合仁义的要求,内心坦然,得之无愧,而利用不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得到的富贵,违背仁义的要求,内心愧疚,要坚决加以拒绝。

孔子的“性相近”在孟子那里被引申为“性本善”。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孟子认为善是人的本性,但并不是说每个人天生就是道德完善的人,而是指每个人生下来就具有向善的资质,“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的“四心”为人的完美德行提供了可能,这种可能同时构成了人格完善的内在根据,所以孟子的“性善”在指出人具有向善的本能的同时,也承认了人性的可塑性,所以在义利观上孟子强调人们要重义轻利。“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孟子提出人和禽兽的差异很少,而这很少的差异就体现在“仁义”上,人的自然属性是动物性的,但其精神文化方面是超越动物本性的,而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精神文化里的“仁义”,在这里取义和取利,已经不仅仅是君子与小人的区别,而是人与动物的分野,所以在孟子这里,重义轻利的选择不仅仅是人的行为准则规范,更是人的道德主体意识的体现。对于孟子来说人生来就具有“四心”,但因为种种原因,从现实状况来看人的道德意识往往会落空,人会选择抛弃仁义而选择利益,“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腾文公下》)“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孟子生活的时代较之于孔子时代更为复杂,社会矛盾也更加尖锐,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更加不讲道义,在杨朱的“为我”观念盛行之时,孟子提出人不能只顾个人私利而抛开义,人应该重视义而不是被利益所驱使。

荀子着重发挥了孔子的“习相远”持“性恶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荀子指出,若放纵人的本性依顺人的欲望,就定会出现争抢掠夺,定会和违犯等级名分、扰乱礼义法度的行为合流,而最终趋向于暴乱,所以要有师长和法度的教化、礼义的引导,人们才会从推辞谦让出发,遵守礼法,而最终趋向于安定太平。荀子的人性论是从人的生理感官上来讲的,是一种自然人性论,但这只不过是荀子对人的自然本能的描述,至于人所区别于动物的本质,人之为人所应具有的特性,荀子的回答与孟子有着相似之处:“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化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邀莫不有辨。”(《荀子・非相》)荀子在这里区分人的自然之性与道德之性,他认为人的本然状态包含着向恶的趋向,但认为通过“化性起伪”可以使人的成为符合社会规范的存在,人性有“性”和“伪”两部分,“性”是恶的动物本能,“伪”是善的礼乐教化,荀子强调用后天的礼义,包括法律规范等的引导和约束来改变人的本性之恶,从而使人走向道德上的圆满,这里也同样体现了人性的可塑造性。荀子指出人对“利”的欲望是人不可避免的本性,但在义与利的选择上人是有选择的,“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因此利欲必须有所节制即“以义制利”(《荀子・正论》),荀子强调“义”的重要性,认为处理义利关系的立足点是“义”而不是“利”。

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孟子、荀子对于人性观是有差异的,但他们都认为人性具有可塑性,即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实现道德的完善,这也是他们在义利观上主张“重义轻利”的基础和前提;而孔子、孟子、荀子的义利观则让我们看到,义利思想的普遍意义在于肯定人性的可塑造性,肯定人的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而义利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它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对中华文明的演进与繁荣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正像人的本质规定和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人的现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③面对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道德问题,的确需要社会进行反思并积极寻找解决措施,但我们不能因为出现问题就对社会道德失去信心,我们要看到人性的可塑性并通过道德约束使人性得到健康发展。(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2]程树德.论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注解:

①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250.

② 程树德.论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3:181.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42卷,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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