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系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一、 经济法类:1. 试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地位2. 企业集团反垄断问题探讨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探讨4.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税收问题探讨5. 试论我国自由贸易区立法6. 浦东新区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问题探讨7. 浦东开发中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法律问题初探8. 税收担保问题探讨9. 反避税的法律对策10. 出口退税问题探讨11. 社会保险税问题探讨12. 证券税收问题探讨13. 加强证券市场管理法律对策14. 资产评估立法中相关问题探讨15. 论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16. 涉外土地批租的法律问题初探17. 试论我国出口加工区立法18. 建立我国涉外反倾销法律制度探讨19. 略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账20. 论论审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作用21.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探讨22. 试论我国劳动保险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23.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思考24. 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思考25.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立法的思考26. 加强和完善我国环境执法的思考27. 论建立我国的技术开发区法律对策28. 商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9. 期货立法若干法律问题探讨30. 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31. 试论反暴利立法的必要性32. 关于土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33. 房地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34. 我国投资立法初探二、商法类:1. 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管理原则2. 论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3.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4.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究5.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6. 论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7. 论公司瑕疵设立制度8. 论公司内部监督制度9. 论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10. 论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11. 论公司股份回购制度12. 论保险的功能--兼论与侵权损害赔偿功能的比较13. 论保险合同中的代位求偿权14. 保险业现金运用法律监督的问题研究15. 论强制保险制度16. 保险费管理法律问题初探17. 论消费保险合同18. 论信贷合同的担保19. 股份合作制企业若干法律问题探讨20. 试析票据制度中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21. 试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22. 论自然人破产制度三、民法类�1. 论胎儿利益的民法保护2. 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法律思考3. 论法人越权行为性质及效力--评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条4. 论尸体的法律地位--兼评我国遗体及其器官捐赠与移植立法5. 论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6. 浅析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于人格权的规定7.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8. 由“借腹生子”所引发的思考--论民法中的身体权9. 试论名誉权--兼论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10. 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11. 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及其价值研究12. 不动产物权顺位登记及其价值初探13. 论公信原则及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14. 简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15. 简论物业管理合同的性质及效力16. 试论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17. 添附规则与其相关规则的比较研究18. 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9. 试论商品房抵押及效力20. 商品房预售法律问题初探21. 在建工程抵押若干问题思考22. 共同抵押及其效力探析23. 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及效力24. 股份出质的设定及其效力实现25. 商品房按揭与让与担保制度的比较研究26. 论代位权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第20条27. 关于我国代位权与代位权执行制度整合之研究28. 债权人的撤销权与破产法上撤销权的整合研究29. 债权人撤销权要件中的善意分析30. 论保证合同的无效及其责任的承担31. 试论担保物权与保证的竞合32. 论悬赏广告的性质及效力33. 浅析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34. 论无权处分合同:兼论《合同法》第51条35. 合同变更与合同解除法律后果的比较研究36. 论预期违约责任--兼谈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37. 论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界定38. 论可预见性规则及其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作用39.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40. 转租的性质及效力思考41. 浅论租赁权的物权化及其法理依据42. 浅析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43. 浅议租赁物上增设物的归属4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抵押权分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45. 浅议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保护义务46. 货物联运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初探47. 见义勇为的报酬请求权--从完善无因管理相关规定谈起48. 雇主责任浅析49.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的保险与赔偿50. 医疗风险防范与损害赔偿的协调51. 试论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52.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53. 简论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54.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55.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56. 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57. 试析违约责任中的可预见规则58. 论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构建59.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探析60. 浅议精神损害赔偿制度61. 网络音乐著作权问题探析62. 论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63. 试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64. 略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65. 论发行权穷竭原则66.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限制制度67. 网络言论自由及其法律规制68. 网络服务商侵权责任探析69.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四、诉讼法类:1. 论我国现行审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发展3. 试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制度4. “陷阱取证”引发的法律问题探究5. 审判监督程序利弊谈6. “小额消费诉讼”的法律问题探析7. 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保护8.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探究9. 论民事诉讼中的抗辩10. 地域管辖中的若干问题探究11. 举证妨碍问题探讨12.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探析13. 浅谈行政听证制度14. 论行政程序的司法审查15.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变更权16. 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7. 民事诉讼陪审制度改革初探18. 论民事诉讼中调解程序制度的完善19. 论遗产继承中的共同诉讼人20. 民事诉讼中本证与反证辨析21. 关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若干问题探讨22. 论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制23. 论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制度的改革24. 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与作用25. 试论刑事诉讼各阶段的证明要求和证明标准26. 刑事诉讼中证据开示制度探究27. 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制度探讨28. 沉默权问题研究29. 试述非法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五、刑法类:1. 论特殊主体犯罪2. 论挪用公款罪3. 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司法中的适用及不足4. 论罪刑法定原则5. 商业贿赂罪与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之比较6. 略论正当促销手段与贿赂罪7. 安乐死问题探究8. “非法经营罪” 探究9. 网络犯罪问题探究10. 新型金融犯罪问题探究11. 论侵犯商业秘密罪12.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13. 论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14. 论不作为犯罪15. 浅谈股票贿赂案犯罪数额的确认问题16. 论投案自首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17. 试论我国假释制度的完善18. 结果犯及其形态探究19. 浅析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不足及完善20. 死刑存废问题探究21. 论我国罚金刑制度的完善22.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探讨23. 流动人口犯罪问题探究六、宪法、行政法、法理、法史、国际法类:1. 试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影响2. 浅析中国近代宪政立法3. 论沈家本修律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4. 试析汉代法律的儒家化5. 论君权、父权、夫权与中国古代法律6. 谈无讼与息讼7.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调适8. 论法律职业化与司法改革9. 行政执法难成因探究10. 关于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思考11. 论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2. 我国宪法司法化探析13. 司法审查制度探究14. 法律移植问题探讨15. 论法的时代精神16. 论国家主权豁免17. 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探究18. 试析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19. 对反倾销立法及其适用的法律思考20. 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21. 试论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的方法22. 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23. 论我国涉外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三、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与一物一权主义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突变都会使既有的制度体系受到冲击和挑战,因为绝对所有权分离与裂变而直接受到冲击和挑战的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一物一权原则。在这场变革中,不乏学者挥洒笔墨质疑一物一权原则,认为,一物一权的原始涵义是一物之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因此,自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之后,尤其是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在任何一个不动产上都可能存在多个物权,甚至是多个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在历史上也许很必要,但现在已经彻底过时了。而且,作为法学的概念,一物一权原则非但不科学,还常常对实践发生误导。故应当废除。也有学者站在相对的立场上以否定双重所有权为基点坚决捍卫一物一权原则,认为近代大陆法的所有权制度之所以选择了罗马法的模式,而没有选择日尔曼法的模式,即从西欧中世纪的双重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时代的一物一权,是人类社会摧毁以身份等级为特征的封建制度清除财产上的封建身份束缚所做的重要努力。如果今天我们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这种二元结构的所有权制度一旦建立,现存的所有权制度即会因所有权的肢解而丧失其逻辑支撑以至崩溃。没有一物一权精神的物权决不是大陆法系物权制度的物权,否定一物一权,即否定物权概念、物权制度本身。当然也有学者采折衷的态度,认为股东和公司两种形态的所有权的分离是以公司的存在为根据的,公司有可能因为法定原因发生终止,一旦发生终止,权利分离的根据丧失,清算后的财产要返回股东,从而使所有权的权能完全复归于股东,这种返回正是所有权弹力性的表现。因此,多重所有权的存在与一物一权主义并不发生矛盾,在法人存续期间并存的两种所有权仅仅是一物一权的例外现象和特殊的表现形式。笔者认为,从大陆法上所有权发展的轨迹来看,其确实经历了从日尔曼法的双重所有权到罗马法的绝对排他所有权的变革历程,而且确实通过确立所有权制度废弃了封建的身份关系的束缚,张扬了所有权人的人性与自由。但如果仅以此作为论据,就导出“承认双重所有权,就会使具有身份性质的所有权制度或观念死灰复燃”,便是历史的倒退的结论,这一结论其实是欠缺必要的前提而不能成立的。因为绝对所有权的分割与碎变并非由封建身份关系所致,亦非导致封建身份关系束缚之结果,恰恰相反,它是绝对所有权人对其权利的自由表达,表明基于契约关系而各司其职的所有权主体各方地位完全平等,不受任何身份关系的束缚,决不是简单地向封建所有权制度的回归。肯定所有权自由分割的这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不是法制的倒退,而是法制的前进。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也是物权法的本质属性所在,否则,物权法就不称其为物权法。但是,物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同一物上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罗马法所有权理论的当代发展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并存,以及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并存就是相容性的最好例证—物权兼具排他性与相容性双重属性。如果片面夸大物权的排他性,而否定物权的相容性,同样就如同否定物权的排他性一样,将使精心构筑与设计的大陆法物权体系遭致毁灭性的灾难。经过分割而在同一物上存在的多重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与相容性,相容性决定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在买卖标的物上存在的出卖人法定所有权和买受人的实意所有权即所有权相容性使然;而排他性又决定在同一物上不可能存在性质相互冲突的两个所有权,出卖人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只能为出卖人一人所有,在同一出卖物上,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保留的法定所有权,同理,在同一出卖物上也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实意所有权。物权的排他性与相容性是对立的,但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物权的完整属性。因此,只要我们依然坚持物权的排他性,尽管承认物权的相容性,承认在同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双重所有权,反映排他性的一物一权原则仍然可以在物权法中占据重委的地位。易言之,承认双重所有权与捍卫一物一权并不发生根本性冲突,大可不必谈虎色变,诚惶诚恐。一物一权原则的核心内容是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正视所有权的当代发展与变革又坚持物权法的一物一权原则,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对此应该有两种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一,在保持原有一物一权概念的基础上,将双重所有权解释为一物一权的例外或特殊表现;其二,在现代法的语境下对于一物一权予以全新的阐释。国内外学者在阐释法律原则时颇有共识:“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精神的最集中的体现,是法律制度的原理和机理。”任何一项规则、制度及规范都不得和法律原则的精神相悖,因此,法律原则是对各项制度、规则和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原则可能互相冲突,所以原则有份量,就是说,互相冲突的原则必须互相衡量与平衡。”每一项原则均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它所追求的价值,当某一个具体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原则将有不同的结果时,就需要在不同的原则之间进行平衡和衡量,适用价值最大者。原则之间可以相互冲突或相互衡量,但原则项下不可以有例外,否则,法律原则不称其为法律精神的最集中体现,也不称其为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与法律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有例外或特殊表现形式,很难想象那应当是怎样的例外或怎样的特殊表现形式。一物一权原则既然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样不应该有例外。显然,第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本意在于解决矛盾,却又将自己陷人新的矛盾之中。台湾学者黄茂荣先生谈及概念之演变时,以德国学者的名句作为论据:“法律必须随时间经过而演进,始能符合因时间之经过而变更之社会,应无疑义。其结果,构成法律规定之概念,自与法律同样常有历史性的时间结构,必须随历史之变迁而演进。”[41]“没有一个法律概念,在教条上是完全不变的”,[42]现代法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演变,使得一物一权等物权法上的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改变,这样一来,第二种方法似乎才是最符合逻辑的。中外学者对一物一权的界定,文字的多寡不同,但就其所揭示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冲突的他物权。[43]实际上,我们无须浪费太多的文字,只要将“内容、性质相互冲突”这一修饰语放在更准确的位置上,传统的一物一权概念便会有相当大的改观:在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以上内容、性质相互排斥的物权。这一概念具有两重含义:1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物权,包括一物之上可以存在两个所有权、所有权和他物权,或所有权和若干他物权。就是说,物权可以竞存,前提是,各种物权之间具有包容性,可以和平共处。但是,包容是暂时的,不是永久的。当潜在的物权排他性终于按耐不住物权的包容性而从骨子里进发出来时,竞存的物权便发生生死存亡的激烈冲突,解决冲突的手段是物权与生俱来的,或法律后天赋予的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的价值就存在于物权排他性取代物权相容性的变革之中,这场变革也造就了物权的优先效力;当然,所有权(母权)与自所有权中分离出去的他物权或自所有权中分割出来的它种意义的所有权(子权)[44]之间竞存的解体与优先效力无关,而由子权最终要向母权回归的本性所决定。2.性质或内容相互排斥的物权,即不相容的物权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这是一物一权原则的本质内涵所在,是物权的排他性使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任何物权相互之间只要具有天然的排斥性,就不可能在同一物上竞存,一个权利在某一实在物上生成了,另一相斥之权利则自始不能生成:取得质物占有之人成就了质权,未取得占有之人不可能成就质权。当然,转质可以生成另一质权,但是转质权必须以原质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依附于原质权而存在,原质权消灭,转质权随之消灭,转质权实际上是原质权的衍生物,在质物上存在的原质权与转质权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质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一经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的实益所有权即产生,同一标的物上不可能同时存在另一实益所有权。这期间,如果由于出卖人一物二卖,抑或买受人将自己的实益所有权出让他人而导致再行转让的实益所有权成立,那么,原实益所有权将于次实益所有权成立之时自行消灭。[45]这种天然的排斥性来源于物权本性与内容的同一性,正所谓“同性相斥”。典权可以与抵押权并存,但不可以与另一典权并存,因为两个典权同以占有为要件,并具有相同的使用、收益之内容。同理,基于信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所有权可以与受益人的实益所有权并存,但在信托财产上决不可以再设定他人相同内容的法律所有权。总之,无论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会给所有权,乃至于整个物权体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物一权原则不容置疑。注释:尹田:《论一物一权原则及其与‘双重所有权’理论的冲突》,载《中国民法学精萃》2003年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241页。参见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美〕托马斯·C.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高新军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参见欧阳坷:《人性光辉下的所有权》,吉林大学2004年民商法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陈华彬:《外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梅夏英:<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载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参见前引〔5〕,陈华彬书,第11页。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0页。前引〔2〕,王利明书,第286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9页以下。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289页。前引〔5〕,陈华彬书,第16页以下。肖厚国:《所有权的兴起与衰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5页。参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页以下。GottfriedDietze,InfnseofproPer,ThejohnsHOpkinsPress,1971,.参见【日」我妻荣:《物权法》,岩波书店1995年版,第2页,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94页。宋刚:《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其担保意义—从大陆法系责任财产角度》,清华大学2005年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谢哲胜:《台湾物权法制发展》,《财产法暨经济法》2005年第2期。申卫星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对诸种形式的所有权保留做了详细论述。简单的所有权保留指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在买方支付该特定标的物的价款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出卖人保留,其保留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根据本合同占有的特定的标的物;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受人购买标的物不是用于消费或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标的物转售他人,或者是对标的物进行加工、添附后再行出售,为了保证卖方的价金债权,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客体可以延长到买方的转售所得或加工物之上。在延长的所有权保留中,买方在完全支付价金后方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全部价金交付之前,买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处分。扩大的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约定当买方不仅清偿了全部价金,而且清偿了出卖人与买受人基于其它生意而产生的或即将产生的债务后,买方才可以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制度。参见申卫星:《期待权理论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68页以下。沈达明:《法国/德国担保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48页。参见前引〔20〕,申卫星文,第51页。转引自前引〔2的,申卫星文,第91页。转引自刘德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7页。笔者曾经主张,所有权保留中存在双重所有权,卖方所保留不是实益上的所有权,只有在买方没有按照约定交付价金时,这种所有权才具有意义,成为出卖人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基础;买受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权利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只是这种所有权于买受人未按约定交付价金时终止而已。故可以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将两种所有权分别称为取回所有权和附条件的所有权。参见马新彦:《美国财产法上的土地现实所有权研究》,《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王利明:《论公司所有权的二重结构》,载前引〔2〕,王利明书,第78页。前引〔l〕,尹田文,第249页以下。梅夏英教授在他的论文《当代财产的发展及财产权利体系的重塑》中也认为:“法人可以享有所有权所包含的一切权能,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所有权。因为所有权是就个人对物本身权利义务的描述,法人作为一个法律构建的实体,本身便是一个团体的概念,这种由团体占有形成的法律上的主体本身便与’绝对所有权’的个人主义隐喻相悖”。参见前引〔7〕,梅夏英文,第82页。前引〔7〕,梅夏英文,第84页。以所有权保留为例,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金的,其所有权终止,并回归于出卖人,出卖人的所有权由法律所有权转变为完整意义的所有权,有权利向买受人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买受人依约支付价金的,价金一经交付,出卖人的法律所有权自行终止,买受人的所有权转变为完满状态的所有权。前引〔1〕,尹田文,第252页。121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这种抽象的所有权的结果”。GyorgyDiosdi,nersnPinAneetanre一classcazRomaLaw,、133、134.转引自前引〔2〕,王利明书,第275页。傅静坤:《论美国契约理论的历史发展》,《外国法译评》1卯5年第1期。孙宪忠:《中国物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页。前引〔1〕,尹田文,第249页;孟勤国:《物权二元结构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104页。参见前引〔2〕,王利明书,第79页。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第72页。同上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年版,第13页。[41]Laren:,Meth记enlehrede:Reehtswissenschaft,,;GerhartHusserl,Reehtundzeit,1955,s一off.,转引自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42]前引〔41〕,黄茂荣书,第83页。[43]如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言:一物一权主义是指一个物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的有体物,在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物权,尤其不能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我国学者对此也有同样的表述,一物一权原则指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得设定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他物权。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44]为行文方便,我们在此将所有权称为母权,分离或分割后产生的物权称为子权。[45]实意所有权指不具有所有权的法律责任,但具有所有权本质属性的所有权,亦称实质意义上的所有权,或实质上所有权,英美法上相应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与此对应的是法律所有权,指由法定公示方式表征的所有权,又称为法律上所有权,或形式上所有权,英美法中相应为普通法的所有权。
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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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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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论文参考文献大全
教学论文是教师教学经验和教学研究成果在写作上的表现,简单的说,就是教师将平时教学中的一些经验或研究进行了总结,并综合运用综合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下面是我分享的小学语文教学论文的`参考文献,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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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的发展离不开资讯科技的应用,同样作为物流发展的一个重要分支——会展物流,在日益发展的会展经济活动中凸显了重要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摘要:郑州应在中原经济区发展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会展业是郑州着力发展的服务产业,但与之相关的会展物流发展缓慢,制约了会展经济的发展,必须通过 *** 政策引导、加快物流资讯化建设、强化物流合作、培养会展物流专业人才,促进郑州乃至中原经济区的全面振兴和快速发展。
关键词:中原经济区 郑州会展 会展物流
2011年10月9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中原经济区建设已提升为国家战略,人口和农业大省河南将迎来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郑州是这个经济区的最大中心城市,位于区域结构的核心地位,具有重要的战略核心作用,需要充分地认识和把握,很好地运作和发展。优越的中部区位优势,加之便捷的公路、铁路、航空立体交通条件,使郑州成为一个巨大的消费与流通基地,其现代市场覆盖力强。所以一直以来也是国内多种会展的首选地之一,著名的“全国糖酒会”发祥地就是郑州,所以郑州堪称我国会展经济的摇篮城市。郑州会展业的发展得到了国内外会展界的广泛认同,郑州先后被推选为中国最具潜力的会展新锐城市、2005年度中国最佳会展城市、中国十大会议中心等称号。
一、郑州会展物流发展现状
十一五”时期郑州市会展业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超过20%,已成为全市最具活力和潜力的经济板块之一。2006-2010年,郑州市共举办展会441个,展览总面积574万平方米,其中,展览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大型展会47个,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中型展会127个,如图1。目前郑州会展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二线城市前列,在中部地区位居第一。会展业对餐饮、住宿、交通、展览搭建、礼仪等行业强大的拉动作用也在“十一五”期间得到充分体现。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以来,全市会展业平均每年的直接收入在7亿元左右,每年带动相关产业收入70亿元以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河南家禽交易会、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汽车后市场博览会、河南糖菸酒会等展会,已经成为中部地区同行业规模、影响较大的展会。
图12005-2010郑州展会数及展览面积
会展物流作为现代物流行业的一个重要分支,比一般运输、配送具有更高的专业性和服务性,属于高阶物流。与传统物流体系相比,现代会展物流模式具有如下特点:服务的专业性、流程的时效性、展品的安全性、资讯的实时性。近年来,郑州会展业的快速发展,国际化的趋势也日益明显。然而,会展物流业的却没有相应的发展,从郑州乃至我国会展物流发展现状来看,与国外同行业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一会展物流运作仍采用传统的展品物流模式
展品物流模式指参展商自行组织物流。展品物流运作模式的弊端明显,其一是成本较高,服务水平较低。由于会展主办方没有指定物流服务商,各参展商要自己寻找物流供应商,来完成展品从参展商处至展览场馆的运输、储存、保管、装卸等作业,以及展览结束后的回运等工作。而单一的参展商展品物流量小,运输品规格不一,无法争取到较好的价格,同时参展商也难以获得全面有效的服务。其二是资讯不畅,反应滞后。由于没有建立展览主办方、参展商、展馆方、物流服务商共享的资讯管理系统,物流公司必须与会展组织者事先沟通,告知对方何种展品何时到达展览场馆,会展组织者再与场馆方协商确定展品进馆时间;进馆之后,参展商才能开始展台的搭建、布置、装饰等工作。因为各参展商都有自己的物流供应商,资讯的流动发生在众多的物流供应商、展览主办方、场馆方之间,线路繁杂,沟通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资讯流通受阻现象,协调困难,导致展品在场馆外滞留或者留给参展商布置展台的时间过短。
二缺乏有实力的物流服务商
现阶段,郑州大多数的物流企业还未完成向现代服务型的物流提供商转变,能为参展商提供的仅是一些最基本的运输、仓储业务,能开展会展物流业务的专业公司很少。参展商对专业会展物流服务需求强劲。会展组织方希望能很容易的找到这样一家富有经验的会展物流专业公司,他们不仅提供展品的巡回展出运输及展品的专线往返配送,而且能研究、协调、解决会展物流中的一切问题,能提供全程服务。而现实是不得不依靠搬家公司来帮忙,而大量的搬家公司为客户提供初级的、低水平的运输、搬运业务,致使展品不能及时运到位,影响布展进度,撤展时也会遇到类似问题。目前我国几乎没有专门从事会展业务的物流服务商,行业内若干有名气的物流企业也仅是将会展物流服务业务作为自己服务的内容之一,中国会展物流目前状况远远不能满足现代会展业发展的要求。这一方面是因为会展业务涉及到商务、法律、贸易、营销、管理等诸多专业,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从业经验的人才,才能设计出优秀的物流方案并付诸实施;另一方面是因为会展业务几乎囊括了运输、保管、保险等所有的物流环节,不同业务之间时间上缺乏连贯,将其作为主营业务会承担一定的风险。上述因素致使国内的物流企业在开展会展物流业务方面顾虑重重,造成了我国有实力的专业物流供应商较少。
三物流服务商专业技术水平低
一次成功的会展,需要整个会展服务供应链中各节点,包括会展举办方、参展商、物流服务商、展馆方、展位设计服务商等,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协调一致。优秀的会展物流服务商不但能够为参展商设计合理的实施方案,而且可以代替参展商完成参展样品的提货、运输、仓储、装卸、包装、搬运、布展,以及人员组织、排程、管理,装置的供给、保养、回收,保险等一系列服务。而郑州的物流企业只能达到会展运输商的水平。在物流公司提供会展物流服务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服务质量问题。一是当展品到达参展地的货场之后,将展品搬运到展馆的物流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好,货损货差时有发生,时间上也难以保证,二是难以实现对货物资讯的跟踪,展品装车出去以后,查不到货在什么地方,遇到事故也难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 专业人才缺乏
会展物流是一新兴的高阶物流行业,而目前国内专业人才不足,符合参展商要求的会展物流经理人更是凤毛麟角。一个完整的会展物流方案是运输、保管、保险、商贸、广告的 *** ,这就要求会展物流从业人员不但要有广博的商贸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除了掌握一般物流知识,具有一般物流技术与管理技能外,还必须对会展业有所了解。目前大多的物流从业者是从物流相关专业转向会展物流服务的人员,随着物流行业的发展,有许多东西要学。会展物流服务需要的是复合型的经济管理人才,只有多方位、多形式的培养会展物流人才,才能给会展商提供更高水准的全程物流服务。人才的缺乏,将长期制约中国会展物流业的发展。
二、郑州会展物流发展建议
郑州承东启西,联南通北,是推动中西部互动协调、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对支撑中部崛起和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突出发展特色展会
郑州位居中原,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且交通发达,优势明显。铁路、公路、航空运输方便、快捷。在这里参展,能够使大批货物大进大出、快进快出,使广大客商既节约时间,更节约费用,达到方便、快捷、高效的目的。郑州应多举办大型机械、建材、农产品等物流量大的会展,同时也更有利于促进和拉动郑州物流业的发展。
二加快物流资讯网路建设
物流资讯网路和综合运输网路是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平台。加快资讯化程序,建立智慧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现代物流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构建公共物流资讯平台。在会展物流方面,首先可以通过资讯系统和网路技术进行品牌宣传,为会展组织者提供会展物流服务或相关资讯,以解参展商的苦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物流公司之急,同时通过品牌,提高占有率。其次电子营销网路实现网上订舱、单证制作、以及在铁路、港口、船舶、海关等外界资讯交换方面实现计算机管理与联网。另外,通过资讯系统,实现会展货物跟踪与实时查询,为参展商的个性化服务提供条件。
三强化物流合作
合作与联盟是处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成功公司的重要经营手段,同样合作与联盟也是物流公司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成功开展会展物流服务的途径。合作与联盟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与展览公司或会展中心的合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大展览和会议层出不穷,与会展公司的合作,也就是抓住了源头,抓住了客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各地区国际展览公司,各大型运动赛事组织者,及著名国外展览公司都是潜在的合作伙伴;二是与国内外长期从事会展物流的物流公司合作,取长补短,实现规模效益,做强做大。
四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要为参展商提供高水平的服务,有求会展物流服务商具有健全的国际和国内操作网路、专业的报关队伍、专业会展包装能力、专业的展场操作能力、专业的干线运输能力和转运能力、协助布展的能力、大型展品的装卸和就位能力,能为客户提供从门到展台的一揽子会展物流解决方案。这就需要一些复合型会展物流人才。对专业会展物流人才,需要多方位、多形式的培养,通过举办各类会展,从实践中锻炼培养会展物流专业人才,并组织专门培训,邀请国内外著名的专家、教授介绍会展组织、设计、建造及运输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会展组织人员的经营管理技能和外语水平,提高整体素质培养一支我们自己的会展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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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会展业被称为三大新经济产业之一。近年来,随着昆明园艺博览会、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的相继召开。由会展物流带来的物流经济和会展经济引起人们的关注。文章以上海世博会的召开为背景,分析国内外会展中的物流服务,探讨会展物流的相关概念、特点,以及在会展经济中的重要意义,为会展物流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世博会;会展物流:会展经济:对策研究
近年来,越多越多的国际性赛事和展览活动在我国举办,为我国会展物流的发展提供契机,使物流业发展趋向规模化、柔性化、智慧化、资讯化和人性化;同时,为建设辐射全国、连线世界的服务供应链,打造高效便捷物流服务带来新思路。
一、上海世界博览会简介
世博会ExPo,是综合反映世界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水平及成就的大型展示活动,分为综合性和专业性两类。迄今已举办50余次。
上海世博会将于2010年5月1日拉开帷幕。现阶段各场馆正在有序建设和布置中:各项配套的基础设施、交通站点、流通要道,如机场、铁路、公路、水路以及包括公路、越江通道、公共客运交通、静态交通在内的市域交通等,因上海特殊的交通咽喉地位和世博会选址的“亲水”特征,也正在按计划新建和完善中。2008年6月25日,泛联国际货运Agility正式与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签约,成为指定物流服务商。
二、会展物流的概念
会展物流是一个较新的概念,从会展运输和物流系统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会展物流是指为保证大中型会展开展,由除主办方和参展方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保障各项与会物资流通的实体流动过程;包括会前对展品、场地基建设施、生活资料的运输和储备:会展中物资的正常供应并流向消费者:会展后将物资回收利用或恰当处理。
该系统供应链由会展组织者、参展方、供应商、建设方、资讯服务方、 *** 相关部门组成,以会展组织者为核心,第三方物流企业发挥作用,整合其他各方的需求和利益,完成物流工作、满足会展需求。并将适合的产品流向适合的消费群体。
其服务供应链如图1所示,各节点由会展运输商Exhibition TransportationServers,ETS提供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会展物流的发展中,要尽力将会展运输商ETS向会展物流服务商Exhibition Logistics Servers,ELS转化,以更好地适应大型会展对现代物流的要求。
三、会展物流的特点
一专门性、集聚性、动态性
首先,会展物流为世博会的特定主题提供专门物资的运输。上海世博会以“城市”为主题,由此带来的基建材料、装修材料和跟随旅客的行李的流通是重中之重。其次,会展物流产品在短时期内集聚涌人,小批最、集散性高的物品流通经常发生。再次,以应对会展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第三方物流公司必须对可能需要的产品、材料做快速响应处理。
二持续时间长
昆明世博会持续3个月。奥运会16天,而上海世博会则要6个月。在这184天中,不仅要持续满足世博会大量大会用品、建筑、装饰、包装等的需要,还要处理好各国 *** 首脑、商务人士、技术人员、与会宾客、游客行李的出入境。会展物流要保持在长时间内持续提供优质快速的物流相应服务。
三参与人数众多
昆明世博会吸引了69个国家和26个国际组织参加,至2008年入园参观的海内外游客总人数达940多万人次。上海世博会预计展览期间吸纳7000万参观者、200个官方参展者、逾25家合作伙伴和赞助商以及社会大众,此次世博会的预计参观人数突破历史新高。
四绿色物流、逆向物流要求高
作为保障性环节,高效优质是会展物流的基本目标,除此之外,对能源、保护环境提出高要求。同时,对展会期间产生的大量生活、生产废物,要进行合理、高效、妥善的销毁或回圈利用。与此相适应,展会物流的评价体系也应在相关指标上有较高标准。
四、会展物流发展分析
一发展前景分析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的会展数量以20%的速度递增,其中针对汽车、生物医药、IT、建筑、环保等行业的会展市场发展尤其迅速。从长远看,会展物流将成为会展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促进社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1、高利润。据统计,1993年大田世博会收益12500亿韩元,增加外汇收入4455亿;1999年昆明世博会成交金额150亿元;2005年爱知世博会则在危机中成功实现100亿日元的赢利。上海世博会的召开必将使上海港进出口量成倍增长,集装箱吞吐量预计增长1倍,国际运输与货运代理行业的业务量和收益将迎来鼎盛时期:带动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的旅游业繁荣。
2、推动物流业资源整合和优化。会展物流为第三方物流市场的发展策略、资源整合、供应链优化和系统优化提供一定的方向。在服务专业化、流程精细化、技术科技化、管理资讯化的思想下,第三方物流业将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同时,在成功运作会展物流的实践中,提高自身企业知名度,进行品牌建设。
3、解决经济危机下物流业的就业问题。在奥运会制造的一波物流高峰过后,类似世博会的大型物流合同。一方面积极挽救物流业,促进物流企业在挑战中完成必要的重组和跳跃式发展,另‘方面,加大对物流业中高阶人才的需求,缓解部分就业压力。据资料显示,2000年仅在德国举办的130个专业性的国际贸易博览会,就创造了23万个就业机会;2001年上海物流业从业人员达万人,比1990年增长6倍,至世博会召开,上海物流业将增加100万左右的就业岗位。达到180万。
二会展物流发展的瓶颈
1、物流市场发展不成熟。现阶段中国物流市场还未形成健全的市场机制、规范的竞争秩序、合理广泛的行业统一标准和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这使得物流业受传统计划体制影响较大,物流流程脱节现象造成了运输工具资源浪费、能源消耗、人员分配欠佳,直接影响现代化的综合性物流服务体系的形成。
2、市场需求匮乏。当前会展物流尚未进入物流专业化市场,一般以签订第三方物流商为合作企业的形式提供一切物流服务,甚至一些会展并不刻意注重其物流外包和会展物流需求。导致国内物流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锻炼机会和改进方向,使国外会展物流商在该市场上占据有利的领先地位,本土企业惨淡经营。
3、物流业自身实力和能力欠佳。国内物流企业目前仍坚持“大而全”或“小而
全”的经营理念,业务范围较为局限,企业规模小、服务功能单一、管理水平落后、对物流资讯的收集加工利用程度较低。对比物流业发达的美国和日本,在工业企业中,原材料物流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承担的比例分别为75%和80%,而我国仅为18%。这样的经营实力和物流能力使得会展方难以与其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4、资讯化建设程度低。会展物流要求各相关方建立资讯管理系统,进行物流资讯最大化共享,协作完成任务。但是目前只有大型物流公司愿意投资大量资金和人力建设,这在国内市场中小型物流企业居多的大环境下,是对物流企业整体发展的最大制约。
5、专业人才缺乏。据调查,北京市物流企业员工中本科毕业及本科以上学历16%,专科学历10%,中专学历22%。高中学历34%,小学及初中学历18%。上海市场构成大致类似。物流专业人才比较匮乏、员工素质较低的问题从根本上影响着会展物流的实施程序和发展速度。
五、会展物流发展的对策研究
一制定会展物流服务的具体服务要求和规范、细则、法规
当地 *** 要注重角色的转化和培养,以“服务”性 *** 的理念重视会展经济,制定并完善一套详细的会展物流运作流程。从事会展物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则需要进行合理统一的规划,建立绿色物流体系。构建绿色物流网路,实现快速高效的绿色物流服务。会展主办方更要将物流服务对展会的影响充分估计,建立科学公正的物流服务供应商竞标规则,及时对其进行服务评价,保持互信互动的长期合作。
二第三方物流企业服务细分、优势重组
要解决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服务上的短暂性、系统化不强、专门性差等问题,减少对时间、资源和资金的不必要占用,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将已有的服务型别进行细分,对相同步骤和环节以“协作共享”为原则设计,对专门的物流服务则制定相应配套的服务要求和实施流程,达到“优势需求”的目的:企业自身从运输、仓储、配送、机械化、自动化等各方面提高,依托现有物流网路,完善适合会展需要和发展的专门网路。
三加强物流资讯建设
首先,面向企业内部管理,依据企业规模建立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物资采购管理MRP、企业资源管理ERP等EDI手段和方法;其次,面向展会需求,充分运用条形码、无线射频、GPS、GIS等现代物流资讯科技,应对不同的管理监督。满足资讯服务要求,保障展会高质高效进行。
四致力于人才培养
会展物流具有强大的关联带动效应,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将得到提高。人才培养一方面要依靠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作用,另一方面加强资格认证的力度、广度和深度,选拔理论和实践兼备的全方位人才,为会展物流、第三方物流的发展输入新鲜血液。
六、结束语
世博会开幕在即,上海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不紊进行,世博会物流服务高速运转,保证物流、人流、资金流、资讯流、商流和技术流六大流通的通畅。随着我国会展经济的蓬勃发展。无论是会展的需要,还是物流企业自身建设的要求,必然要求会展物流服务业跟上步伐,在会展经济中寻找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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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范文:会展旅游发展路径及实例分析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会展旅游的特点及发展会展旅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会展旅游发展的路径。大中城市可以通过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提升城市旅游的整体实力、扩大旅游企业的积极作为、融合主题会展与主题旅游,从而达到会展拉动旅游、旅游促进会展的互动发展。 关键词:会展旅游 会展业 旅游业 商务和会展旅游是在国际上普遍被看好的前景广阔的旅游形态,国内外很多大中城市都专门设置了会展服务机构,积极发展会展旅游。如瑞士的日内瓦、德国的汉诺威、法国的巴黎、新加坡及我国的香港、北京、上海、广州、大连等城市。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来中国投资,会展设施需求将进一步扩大,会展旅游市场的重要性也将更加突出。 会展与会展旅游 会展业是集商品展示交易、经济技术合作、科学文化交流为一体,兼具信息咨询、招商引资、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商业贸易、旅游服务等多功能的一种新兴产业。通过会展活动,能带动巨大的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进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会展旅游正是在会议、展览、展销会、交易会、博览会等举办的前提下,延伸到旅游业的产物。 国内外许多学者对会展旅游也作出了各种界定,但目前仍未有统一的内涵。如以研究事件旅游而闻名的学者盖茨(GETZ)就认为,展览会、博览会、会议等商贸及会展事件是会展业(MEETING INDUSTRY)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同时,有许多学者主张将会展旅游概念泛化。本文所讨论的会展旅游对应发达国家所指M、I、C、E细分事件旅游市场的概念,即Meetings(会议)、Incentices(奖励旅游)、Conventions(大会),Exhibitions(展览),并包括节日庆典和体育赛事为主题的节事(Events)在内的旅游形式。即会展旅游是指借助举办的各种类型的会议、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招商会、文化体育、科技交流等活动,吸引游客前来洽谈贸易,观光旅游,进行技术合作、信息沟通和文化交流,并带动交通、旅游、商贸等多项相关产业发展的一种旅游活动。 会展旅游的特点 尽管会展业和旅游业是两个独立的产业部门, 但是会展与旅游的相互介入是经济活动发展普遍联系的外在表征。会展业和旅游业同属于第三产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举办会展不仅使当地的展览馆、饭店、餐饮服务业受益,而且对相关的电信、交通、购物、旅游服务以及城市市政建设,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从事会展业是旅游有多元化战略之一,而会展业则可以利用旅游业提供的各种服务和资源,二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一)会展对旅游的促进作用 会展本身具有行业性、产业性以及组办规模大等特点,这势必将吸引政府、民间组织的会展团、参观团、旅行社组织的观光团队。会展由于会议规格高,参会人员均是有较强消费能力的商务客人、较高文化素质客人,其消费档次、规模均比普通旅游者要高得多。一个大型或知名展会的举行,对本地旅游业中的酒店、旅行社、景区、旅游交通、购物均会产生较大的促进带动作用。同时,对于一般旅游团队或旅游者来说,若在旅游过程中恰逢举办会展,由于会展所带来的强烈的气氛,使其旅游情趣大增。会展旅游还具有时段不受气候和季节影响的特征,从而消除了观光旅游时段性明显的缺点。会展活动大多数安排在城市的旅游淡季,会展旅游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旅游设施和服务的使用率。会展为城市提供了一次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展示的良机。有利于带动城市功能的提升、增加城市的知名度,这些都为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提动了有利的环境。 (二)旅游对会展的辅助作用 无论从会展业的发展历史沿革,还是从会展的具体活动内容来看,旅游业所涉及的六大要素都与会展的举办形影相随。会展的构成要素及圆满完成所需的服务正是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优势。在会展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旅游业为会展的举办提供相应服务,协助会展树立品牌,成为了会展旅游集约型发展趋向中关键的因素。会展的成功举办除了参会者的规模或专业性等因素之外,一定程度上还有赖于旅游业的参与程度。开展分工协作建立完善的利益共享机制是实现会展业接待专业化分工的前提。如果旅游企业与会展公司进行专业化分工,会展公司负责展会的招募、宣传、布展和会场内的组织管理工作,旅游企业则向参加商或参观者提供场外的“六要素”服务,各司其职,各取所长,通过专业化的服务令参展商、参观者和当地居民均感便利而满意,从而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和获得更多的、持久的支持,从而树立展会的品牌,使会展的带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最终形成以会展带动旅游、以旅游完善会展的互动互惠的发展新局面。 会展业与旅游业的融合是全球会展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会展旅游是旅游属性结合会展活动的特点而衍生出来的产品。优化会展业与旅游业之间的关系,建立新的发展模式、发展会展旅游是中国会展业、旅游业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国发展会展旅游存在的问题 在会展业每年为全球带来的近3000亿美元收入中,中国却未能占到应有的市场份额。目前发展会展旅游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会展业与旅游业的关系呈现松散状态,发展水平仍停留在初级阶段。 管理层次上,大多数省份的会展活动(除个别会展发达的城市外)既没有明确统一的部门统一管理与规划,缺少专门管理机构的指导,主办者大都集中精力于申请、审批、接待事务,很少甚至没有考虑到同旅游部门的广泛合作以及对会展旅游的综合效应认识不足;经营层次上,由于多头管理、利润导向等局限性,政府在组织会展公司和旅游企业联合开展宣传促销时存在现实的困难;活动内容上,参展商、与会者及观展人员的主要目的局限于参加或观看会展,仅有很少一部分人自发的小规模的参与游览、购物或文娱活动;旅游部门提供给参展商及观众的服务主要是交通、住宿和餐饮,文娱表演、购物向导和游览活动组织等服务项目明显不足;综合效益上,会展活动给旅游企业带来的综合效益不够大(尽管带动了旅游业的吃、住、行三要素),旅游业内部各行业的收益很不平衡,住宿、餐饮、交通体现明显,获利较多;游览、购物、娱乐三要素未有效开发,获利较少,现有的旅游资源尤其是城市及周边地区的景点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面对新的市场形势和发展环境,中国会展旅游必须探索新的发展道路,以迅速实现“规范化、集约化、品牌化、合作化”。为此,我国会展界和旅游界应相互促进,相互协作,共同构建中国会展旅游发展的优化模式。 发展会展旅游的实例分析 在中国,会展旅游也已经成为了一个主要细分市场。对于城市来说,发展会展旅游具有重要经济价值。下文就以长沙市发展会展旅游为例,作出分析。 (一)长沙发展会展旅游的基础 从长沙的经济发展水平、商贸发展水平来看,根据商务部的统计口径,2005年,长沙市实际利用外资突破9亿美元大关,到位外资规模居中西部省会城市第一,超过武汉和成都。消费市场方面,长沙通过会展的拉动以%的增速,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跻身全国十强,初步实现了建设区域性商贸中心的目标。 从区域交通条件、地理区位条件来看,长沙地处中国中南腹地,承东启西,是联系沿海发达地区与广大西部地区的桥梁,为中南地区重要的资金、技术、原材料集散地和交通枢纽。 从会展场馆设施状况、旅游业接待能力来看,就2005年,全年共举行217个会展活动,其中全国性会展有20多个,会展销售收入达到50多亿元。会展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市拥有现代化、正规化的会展场馆四处,即湖南省展览馆、湖南国际会展中心、长沙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场馆总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室内展厅面积万平方米,标准展位总数4961个。展馆数量和室内展厅面积分别位居全国第4和第6位,具备了承接2000个标准展位以内,10万专业观众以上的各类会展项目的硬件能力。三星级以上酒店或相当于三星以上酒店一百余家,日接待能力超过十五万人次。先后成功举办了全国糖酒会,全国煤炭交易会,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等等一大批会展活动。2005年,长沙市接待国内旅游者2489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亿元;接待入境旅游者万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亿美元;国际国内旅游总收入亿元;旅游业新增值相当于全市GDP增加值的14%,旅游就业人数达10万人,成为长沙市第三产业的龙头。 从长沙的旅游资源、城市形象与城市旅游吸引力来看,长沙是国务院首批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史悠久,人杰地灵,长沙出土的马王堆汉墓和三国孙吴纪年简牍震惊中外,千年学府岳麓书院,传承久远。长沙是风光瑰丽的山水洲城,城内岳麓山巍然屹立,湘江水奔流不息,橘子州浮碧江心,山、水、洲、城浑然一体,使长沙充满了隽永的灵气和独特的魅力。城外有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灰汤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等旅游胜地。长沙市举办的全国和国际性会展活动较多,加强了与各地、各界的广泛交流与合作,提升了长沙市的会展整体形象和城市知名度。长沙是一座蓬勃发展的会展新城,被高票评选为2005年新锐会展城市,并朝着最佳会展旅游城市迈进。 (二)会展旅游发展对策 1.政府的宏观指导。会展业在中国还是一项新兴的产业,而会展旅游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和积极引导。政府应主要在产业规划、行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整体宣传等方面发挥宏观调控和行业指导作用。 会展活动不仅应体现在当时的轰动效应,更应考虑到长远效应,考虑到参加者对会展活动的整体印象,对各种服务的回味和展会品牌的树立。政府在产业规划、整合行业优势、城市整体宣传方面应该担负起重要的协调与促进作用,使会展部门应主动和旅游部门协作,开展联合促销,将展会、节庆、体育赛事与城市及周边的旅游资源和旅游接待设施结合起来;或者将会展业纳入旅游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促销或联合管理、联合促销,或单独设置一个专门的会展营销与协调机构,这一机构必须与本城市及省内的主要的关联企业具有广泛联系,与全国和世界各地的重点关联企业有一定程度的联系,发挥起协调和沟通作用。专门负责会展节事和设施的销售。2003年7月,长沙在全国率先成立的属于市政府直接管辖的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对会展行业发挥了重要的管理、规划、协调和服务作用,但是会展旅游的规模化及专业化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协调二者的关系。正如评选中国最佳商务会展旅游城市中,城市会展销售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旅游局与饭店、会展设施及其他旅游设施经营者之间的协调,是否成立专门的会展局进行合作推销占30%的评分分值,这不仅是发展会展旅游的必要因素,同时也是会展旅游长远发展的重要条件。 统一规划场馆建设与周边饭店的建设。在会展活动顺利展开过程中,具有合理布局的饭店服务设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近年来,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交通设施发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满足了会展业发展的要求。全市三星级以上宾馆有近100家,拥有标准床位近8万个。旅馆业和餐饮业总体上能满足举办各种类型会展项目的需要。但各展馆周边宾旅馆数量偏少,布局不合理,是会展主办方考察展馆时意见最大的一个方面。如国际影视会展中心只有五星级的高档服务酒店,中档酒店缺少,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地处城市南郊,周围很少有服务完善的酒店。湖南省展览馆、长沙市国际会展中心整体布局相对较好。政府在城市规划和设计时应同时考虑会展和旅游的关联性及统一性,实现合理布局、整体规划。 2.城市的整体旅游实力。城市旅游产品多样化。会展城市起码应具有一般旅游城市的吸引力。在会展时间以外,城市应考虑提供可以观光的多样的旅游项目和可以使用的完善的休闲娱乐设施。参加会展的客人在闲暇时,同样喜欢进行其他的旅游活动,如购物、观光、休闲、娱乐活动等。而与会代表会常常偕同家人一同前往,在逗留期间从事常见各种旅游活动。如果旅游节庆、都市观光和休闲购物等能有效地穿插在会展活动中,从而为当地经济带来更大的综合效益。目前,长沙市可以提供的主要旅游项目有人文景观如马王堆汉墓、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天心阁旅游走廊、贾谊故居等及自然景观如橘子洲及其它江心洲屿、滨江城市风光。如果旅游产品本身不足,缺少吸引力,它限制了旅游业与会展业的联动效应充分发挥。因此,如何增加城市旅游吸引力,使城市旅游整体提升,旅游产品的多样化,将是旅游行业应认真思考的如何发展会展旅游的重要问题。 除了会展企业继续开展大型展会以吸引观众外,旅游部门可考虑将具有本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场馆作为都市观光的一个重要目的地,以提高场馆的利用率。长沙红星国际会展中心是中国现代农业博览交易中心的一个标志性建筑、国际影视会展中心也可以成为长沙都市观光的重要目的地。 城市旅游形象的宣传。科技是为传统的会展业和新兴的会展旅游业提供了一个可资利用的技术工具。因此,我们必须关注科技动态及会展业的发展趋势,寻找网络技术与传统会展业和现代会展旅游业的结合点,更加突出服务的必要性与快捷性,变网络技术的挑战为我们市场开拓的机遇,使双方相互补充,共同推进会展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由长沙市会展办和长沙市会展协会主办的长沙会展网,其中包括长沙概况、会展业基本情况、会展资讯、会展预告、会展管理、会展服务各个栏目,其中会展服务中还具体提供会展法规、会展场馆以及餐饮、购物、饭店、娱乐场所、交通与旅游指南等详细信息。可以说,长沙会展网是一个服务项目较完善的网站,同时也起到了一定的会展、旅游双效应的宣传作用,但是经过仔细分析,网站中为旅游服务的购物、娱乐场所、旅游指南中的介绍仍有需改进之处。 购物场所局限于一般的消费超市和百货大楼,而忽略了旅游定点商店,旅游纪念品上应着重介绍本地特色的产品如极具艺术价值和欣赏价值的中国红瓷器、湘绣及菊花石。而娱乐仅仅停留在歌厅文化,其他休闲娱乐设施介绍太少,范围太小。考虑到会展旅游的综合效益中,网站对购、娱的因素介绍不够全面,缺少湖湘文化的特色。旅游资源的介绍较详尽,但缺少实用线路设计和景点内容介绍。我们应该很好地利用网络优势作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同时利用发达的影视业的媒体宣传作用,在大型会展尤其是国家级会展和国际会展期间制作相应的专题旅游宣传片,带动旅游全面开花,树立会展旅游城市形象,使会展拉动经济的即时效应与长期效应完美结合。 3.旅游企业的积极作为。会展旅游的深度发展客观要求会展业与旅游业之间呈良好的对接关系状态,在会展期间旅游企业为参展人员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一系列专业服务,在丰富了会展活动之余,旅游企业也获得了客观的收入及稳定的客源。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和势力得到了提升,旅游行业可以得到全面、持续地发展。这样良好的发展势头反过来会促进会展企业招徕业务,从而形成会展与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循环。我们所提倡的会展旅游,不是让旅游企业去举办各种会议和展览,而是让旅游企业发挥行业功能优势,为会展的举行提供相应的外围服务。因此, 旅游企业应积极为参展商、与会者和观众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一系列服务,并因时因事,根据展会的特征调整服务内容,针对会展的主题、营销计划、服务接待计划进行可行性分析,选择企业所能参与的部分;尽量将丰富多彩的旅游节庆活动与大型会议或展览结合起来。 如在长沙举行的各种大型会议或展览上,长沙市各旅游饭店及各旅行社利用完善的服务网络,设立各种服务专柜或专业部门,尽量为参展商、与会者及观众提供从交通、通讯、票务到购物的全方位服务。并且,旅游企业不要仅停留在机票、订房的差价上,而是应使自己的服务融入到整个会展活动中去,甚至细微到参展商的临时需求。旅游饭店应该利用会展的有利时机为获得稳定的客源提供优质服务,获得综合效益。同时,旅行社可以针对会展主题提供旅游线路设计及相关服务,在会展之余为与会者提供参观游览、娱乐购物等活动设计与服务,为他们介绍当地风景名胜与民俗风情等咨询与介绍。在长沙会展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可以为与会者设计比较有代表性的同时考虑到场馆分布的旅游线路,如有以湖南省展览馆为基点楚湘文化大观游线路,即马王堆、简牍博物馆、天心阁、清水塘旅游文化步行街、第一师范、贾谊故居、岳麓书院、岳麓山、雷锋纪念馆、铜官窑,以国际影视会展中心为基点的现代城市风光游线路即金鹰文化城、世界之窗、湘江风光带、橘子洲;并整合周边县市旅游资源又兼具湖湘特色的线路,如浏阳河、浏阳烟花、大围山的名山名水风情游;长沙、曾国藩墓、韶山、花明楼、灰汤的名泉名人故里游;长沙、屈子祠、岳阳的楚湘文化游线路。 4.主题会展活动与主题旅游的融合。会展旅游还应选择具有特色的主题,通过旅游的强大吸引力来为会展提供更多的专业观展者和潜在顾客,同样会展也可通过举办强势品牌的展会为举办城市带来更多的旅游者。选择与城市旅游资源及特色相关联的主题会展将使会展和旅游凭借各自的优势互动发展。众所周知,云南昆明世界博览会对其城市旅游、会展旅游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研究表明1999年世界博览会提升了昆明旅游在全省和全国的地位,推进了昆明旅游目的地品牌化进程,是中国会展旅游发展史上的大事件之一。 借鉴昆明的成功经验,长沙市发展会展旅游应努力从会展活动中的大型会展如金鹰电视艺术节、浏阳国际烟花节、全国糖酒交易会、省农博会着手,尝试将主题会展活动与主题旅游结合,挖掘市场的深度。如金鹰电视艺术节与影视旅游产品、建立影视艺术中心、展示中国电影电视艺术文化结合,浏阳国际烟花节旅游与本地的旅游资源结合,开发生态旅游,在全国糖酒交易会、省农博会、茶文化节会展期间强调湖湘特色的旅游资源(如星沙的百里茶廊、长沙的白沙古井、宁乡的旅游资源),与休闲旅游、乡村旅游联姻,使传统的酒文化、茶文化与长沙周边的旅游特色整合。如长沙的烈士公园,是全国十大公园之一。烈士公园每年的游客近400万人次,每年成功举办灯展和车展,每次观展人数达三十余万人次。目前,长沙在尝试以“生态、文化、科技、现代园林”的烈士公园为阵地,斥资亿元在二年内打造“国际生态会展”,让旅游者欣赏烈士公园的美景同时,还可以感受长沙国际生态会展的魅力。这样的思路将会展和旅游完全融合,从而将大大促进二者的共同发展。 旅游业具有聚集人气、繁荣市场、拉动消费、促进招商的强劲推动力,因而是长沙市经济发展战略中的关键环节。旅游业在长沙市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与其他著名旅游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因此,着力整合长沙市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产业开发建设,培育发展旅游新市场—会展旅游,构建内外对接的旅游网络,打造湖湘文化底蕴厚重和长沙特色鲜明的整体品牌,是为长沙经济注入新的活力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陆大道.区位论及区域研究方法[M].科学出版社,1991 2.王春雷.中国会展旅游发展的优化模式[J].旅游学刊,2002(2) 3.卞显红,黄震方.关于发展会展旅游的初步研究——以南京市为例[J].华东经济管理,2001,15(4) 4.马艳辉.会展旅游:经济迅速腾飞的“丝绸之路”[J].现代企业,2000(12) 5.林越英.对中国发展会展旅游的若干问题的探讨[J].旅游学刊,2002,17(4)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会展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会展管理专业毕业论文,会展一般指的是大型会议或者是大型活动,有很多大学里面都是有这个专业的,这个专业的毕业论文却是不知道怎么写,我和大家一起来看看会展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会展管理信息系统研究
[摘要] 本文对会展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模式进行了仔细的 研究 ,认为对于开放式会展系统如果采取传统的业务处理的模式,不能对会展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因此提出了面向管理的 应用 模式,其主要思想是构建会展系统的阶段性控制,通过局部控制从而实现对整个系统管理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将会展的管理工作转换成为对会展的项目的管理和控制。
[关键词] 会展管理会展信息管理会展管理信息系统
一、前言
会展是信息密集型的活动,具有前期准备时间长,实施时间短的特点,在整个会展期间,尤其是在临近开始的短暂时间内,将会涌现出大量的、高密度的信息,这些信息必须要及时准确的进行处理。我们把它们又可以分成财务信息、接待信息、会议进程信息、人员信息、场馆信息、物流信息、住宿信息等,通过这些信息流贯穿整个会展期间。
会展本身是很大概念的集合,按形式包括会议、展览会、节庆等活动;按它们涉及和辐射的地域范围,可分为本地的、全国的、国际性的;按组织规模和参观人数分类,有小型的、中型的、大型的和特大型的。按会展的规格,可分成普通的、行业的、政府的和国际性的。小的会展则可以是本地的一个行业、组织或 企业 的活动,甚至是个人举办的类似于婚宴等。大型展览会的参观者可达数万人以上,小型的会议仅仅几十人。由于规模上具有明显的差异、重要程度不同、主办方等级、与会人数的多少,所有这些综合因素使得在会展的组织管理上、运作上有多种模式,这样不能用一个会展管理信息系统涵盖所有类型的会展活动,所以会出现多种不同形式的会展管理信息系统,各种系统的信息处理的 内容 和流程也不尽相同。
会展活动具有非常鲜明的阶段性,对于会议系统系来讲,可分成策划阶段、接待阶段、会议期间、结束阶段、休会期间;而对于展会系统,又可以分成展前、展中和展后三个阶段。两者在前期工作方面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对每个阶段的信息流程进行剖析,研究它们在不同环节的特点,不仅是设计会展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也是做好管理工作、组织工作的基础。
二、信息管理模式的研究
由于会展形式的多样性,为会展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内容、系统设计带来很大困难,同时因为会展本身的特点,如果采用一般性的业务处理的模式,很难采用较为一致的框架来设计具有通用意义的会展管理信息系统。
从业务处理层面来看,能够处理的信息是相当有限的,仅仅限于客户关系管理、会员管理、登记参会情况、场馆展位预订和租用等业务层面的信息;从信息处理流程来看,由于会展活动是一次性 发展 进程,从策划到结束基本上属于线性的过程,因此可以将会展信息系统看作一个开放式系统,不具有明显的反馈和系统状态控制的环节。这种面向业务层面的会展管理信息系统的生命力是不强的。
为解决上述矛盾,我们认为会展信息系统应突破以往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基本模式,即一开始就应当设计一个为会展项目管理为目的,以会展项目管理、会务管理服务为主要研究内容,提供会展的项目策划、进程管理上需要的信息。
从这个意义讲,虽然会展系统总的看来是一个仍然是一个开放式系统,但是在各个阶段的管理方式上可以加强阶段性、局部性的控制和管理,使会展系统和会展过程得到良好的控制,能够达到系统预定的目标,因此这样的会展系统不再是简单的开放式,而是若干个良好控制的闭环子系统的在时间进程上有机地结合。
面向管理应用的会展系统,能够很好的解决一般性和特殊性的 问题 。虽然会展活动的形式多样性和多变性,但是从会展的管理和进程的角度来看,都可以划分成策划阶段、接待阶段、会展阶段、结束阶段、休会阶段,完全可以忽略每次活动形式的差异,把各个阶段的工作抽象成策划、组织、落实和检查的研究内容,因此信息处理工作就转换成把会展各个阶段的项目的管理工作。
系统的使用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制订所要完成的工作列表(项目),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监督和控制。在会展活动期间的所有业务处理工作都融会在系统管理中来,即在项目管理的前提下实现业务数据的处理,提升业务数据处理内涵、意义和针对性。
这种以项目管理为主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模式在其他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中并不常见,可以认为是会展管理信息系统的独特之处。
三、以阶段控制为主要 研究 目标
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信息对 企业 状态进行控制,而开放式会展系统缺乏反馈环节,不能实施有效的控制,我们研究的会展系统是在会展的各个阶段实施控制手段,在各个局部上进行阶段环节上的控制,即对整个阶段达到控制的目的。
所谓控制在信息系统中可以有多种方式,在运用于项目管理方面,应当包括如下环节:策划、落实、监督、检查、确认。会展项目之间具有比较强的时间和空间依赖性。
时间依赖性是指项目的准备和执行过程在时间轴上具有先后顺序依存的关系,如果一个项目延误了时间,其他项目又不能超越它的时候,就有可能造成整个活动的向后推移。在会展整个期间很多 工作又是并行运行的,各个部分工作完成的质量直接 影响 其他工作完成的好坏,当某个项目的物理属性尚未建立或建立不完整、不完善的势必影响其他项目的存在,这是空间上的依赖性。
XX会议的接待项目策划一览表
会展活动的周期可能很长,但是真正举行活动,仅仅是很短的几天时间,其他时间都在筹划和准备,它们的.工作直接影响会展活动的顺利举办和观众的满意度,如果出现差错和失误,很难有机会弥补并挽回影响,因此有必要在举办的前期,将所有可能发生的 问题 和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估和认真考虑,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
因此在会展信息管理上按阶段对本阶段要实施的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这就体现在会展活动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管理上的周期,用于对会展项目工作的策划,组织人员对各个项目分别落实,在会展项目完成情况监督和检查,对项目的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管理和控制。例如,会议的接待工作可用下表所示。
四、会展管理信息系统的策划功能研究
会展包括会议和展会两种形态,它们的信息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区别,体现在控制的实体在形式上的不同,将其工作流程抽象成信息流之后,在很多方面具有相似之处,我们把它们归类在基本功能之中。这里仅讨论它们共同的、相似的处理功能。
在会展信息处理的基本功能包括:策划功能、管理功能、营销功能、信息发布、 网络 注册、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邀请函管理等。其中最核心的工作是策划功能,由于篇幅关系仅讨论策划的功能需求,对其他功能不做讨论。
会展信息管理的策划功能是为会议和展览会的项目的起始阶段的策划服务的。在策划中需要大量的信息和会展管理的经验,根据会展项目的要求,如举办的时间和地点、会展的规格和性质,与会人员的级别和人数、会展覆盖的地域范围、最后要达成的效果,这些显性和隐性的问题在会展策划中是着重考虑的因素。
由于会展活动具有非常明显区别的阶段性,不同阶段的任务、工作重心也不同,因此策划也应配合这样情况,针对会展不同阶段做相应的策划。由于会展的信息量很大,因此在策划时,必须认真对待工作出现的一些细节和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并备有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
在策划中制定的项目包括两个方面的 内容 :首先是确定项目内容,制定项目的基本内容,如项目名称、达到的目标、完成或考核的指标,项目在准备过程中、必须安排具体的负责人落实该项目,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考核指标进行检查;第二是项目之间流程关系,即项目之间的在时空方面存在某种耦合关系,确定项目的任务链和完成的时间链。
我们把会展的信息管理的策划功能,按照会展的不同阶段进行划分,以阶段作为不同的研究对象,按筹备阶段、准备阶段、会前阶段、期中阶段、结束阶段和休会阶段的顺序进行,然后在针对每个具体的阶段作详尽的策划,逐步分解到具体的功能。对于不同阶段设计不同的功能需求,这也是我们研究的重点,系统的所有功能需求都围绕着策划的功能需求展开进行的。
五、结语
通过对会展信息管理的` 分析 和研究,此类信息变化和跨度等很大的信息系统,开放式是其主要特点,采用面向业务数据处理的模式不能对会展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笔者采用项目管理的研究 方法 ,以面向项目管理的模式对其各个发生阶段进行局部控制,以项目的策划、落实、监督、检查和确认的工作环节的形式实现局部上的反馈控制,从而达到对整个项目进行控制的目的,以这种方式组织的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较好地适用于不同形式的会展信息管理的需求。
浅谈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摘要:在人、财、物、时间、信息这五种管理的要素中,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提高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中心。会展企业能否把人放在一个重要位置上,能否把人看成是自身最宝贵的财富至关重要。
关键词:会展企业 人力资源 管理
在现代会展企业的发展中,由于人力资源的能动性和可再生性,其越来越成为一种能给企业带来巨大效益的无法估量的资本。会展企业只有取得有用的人才、合理使用这些人才、科学管理得到的人才并对人才进行有效开发,才能实现组织目标且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胜利。
一、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
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是指会展企业为了创造企业价值,确保本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配置,通过对企业中员工的招聘、使用、培训、绩效考核、激励、调整等等一系列过程,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挖掘员工潜能的管理活动。
这些活动主要包括:
1、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
即根据会展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的需要,对企业各项工作的性质、岗位职责和素质要求进行科学分析,从而确定会展企业员工需求量和标准,做好相应的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的预测。
2、员工的招募与选拔
即根据会展企业的人力资源计划,制定相应的用人标准、政策、选拔方法等,招募到企业需要的合格人员。
3、培训与开发
主要是为了提高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的素质而进行的不同方式、不同内容的培训和提高。
4、绩效管理
是会展企业通过科学的考核和奖惩体系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过程。
5、薪酬管理
薪酬管理是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会展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用合适的工资形式,对员工给予相应的报偿。除了合理的工资外,会展企业还应建立科学的奖励和津贴制度,并给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最大的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二、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是保证会展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会展企业的业务活动离不开人、财、物这些基本管理要素,而人是这些要素的中心,是决定性因素,如何实现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的精干和高效,取得最大的使用价值是非常关键的。员工的劳动并不能孤立存在,必须建立在分工合作的社会劳动基础之上,因此,要保证会展企业的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必须招募一定数量和素质的员工,并对与会展相关的工作中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科学管理,使工作中的人与事、人与人、人与组织相互适应,有机结合,而这些正是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职能。
2、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是提高会展企业人力资源利用率、增强企业活力的前提
现代经济环境中,会展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提高企业的素质,增强企业的活力。而会展企业的素质,归根到底就是员工的素质;而会展企业活力的源泉也正是员工自主性、积极性的发挥创造。人力资源不同于自然资源,它是存在于人体之内的,是一种活的资源,所以会展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时不能使人消极被动地适应工作的需要,而是应该根据个人能力的特点,把人安置在最能充分施展其才华的最佳工作岗位上,事得其人,人尽其才。另外根据人力资源才智和能力的提高,对其工作岗位进行及时调整,使他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由此可见,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不应该是消极的静态的管理,而应是积极的动态的管理,这种动态管理能够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是提高会展企业人力资源利用率,进而增强会展企业活力的关键所在。
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也是会展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保障
会展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掌握现代科技和市场经济知识并富有创新精神的人力资源,谁就有可能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会展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会展企业中的人,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能否顺利完成企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而各项任务和目标的完成又取决于完成任务和目标的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力资源管理关系到会展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会展企业所拥有的各种资源都是受到特定条件限制的,如何用发挥人力资源低投入、高产出的特征,使企业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现代会展企业应该思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三、目前会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会展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技能欠缺
目前很多会展企业没能为管理人员制定规范的培训计划,所以大多数管理人员只是凭直觉和经验进行管理,由于管理人员自身能力的不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2、缺乏长久有效的激励机制
目前,很多会展企业在设计激励机制时,没有充分考虑到会展策划、设计、现场服务与管理等各不同岗位的共同点和差异,没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行。
3、会展企业缺少必要的人力资源规划
由于会展企业有很明显的淡旺季,展会集中时需要大量的人手,展会较少时人力需求量较低,因此,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显得非常重要。合理预测人力资源的需求并采取相关规划措施保证在合适的时间得到合适的人才,既能降低会展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又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目前很多会展企业经常保留少数员工,工作需要时再临时聘任相关人员,对人力资源缺乏必要的规划,这势必会影响到服务的质量甚至会营销到会展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杨海英.会展人力资源管理刍议[J].经营管理者.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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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荣荣(1977―),女,河北省唐山人,大学本科,工商管理专业,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工商管理。
我国是工程机械生产、制造和开发工程机械具有极好远景的大国,随着整个工业生产与现代科技的发展,机械产品性能日益提高。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3000字机械类论文参考 范文 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3000字机械类论文参考范文篇1 浅析工程机械管理的维护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施工机械在工程施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然而工程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制约着工程机械使用性能的发挥。只有做好工程机械的管理维护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达到安全、优质、均衡、高效、低消耗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才能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本文对当前工程机械管理维护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并针对如何做好工程机械管理维护工作提出了有效的解决 措施 , 总结 了工程机械的管理与维护要求。 关键词:工程机械 管理 维护 随着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程机械成为施工企业的重要生产力。各种工程机械的广泛应用,不仅加快了工程施工进度,而且提高了施工质量。然而,工程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制约着工程机械使用性能的发挥。当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如何做好工程机械的管理维护、故障的预防、机械设备完好状态的保持以及设备功效的充分发挥。因此,搞好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维护管理工作,正确分析与解决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关系,对提高企业设备管理维护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笔者根据工作实践,就工程机械的管理维护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1、工程机械管理维护工作的主要问题 1. 1机械设备使用不规范 由于部分操作人员对施工技术、设备使用知识所知甚少,尤其是短期聘用人员的技术素质低,不注重具体的施工条件和作业 方法 ,使机械设备一直处于超负荷或带“病”作业状态,甚至违章操作等,从而加速了机械设备的磨损老化。此外,工程项目结束后设备不能按进行认真的保养、维护,被调配到新的工程项目后,机械设备常常出现故障,既花费了较大精力与高额费用进行整修,又严重贻误了正常施工工期。 机械设备管理力量薄弱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往往点多面广,机械设备、人员调动频繁。管理部门盲目地精简机械设备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或将其职能并入其他部门兼管,导致管理层与操作层之间脱节,致使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力量薄弱。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没有形成完整、严格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机械设备台账、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混乱,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正常施工。 1. 3忽视机械设备更新换代 目前部分施工企业对机械设备的故障及老化现象重视程度不够,机械设备的更新换代较慢。部分管理人员只注重短期经济效益,贪图方便,不考虑机械设备的整体性能,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甚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破旧机械和报废机械,致使机械的故障率大大增加。 不仅给施工人员带来安全威胁,而且造成整体的施工效率低下,整体施工成本增加,企业竞争力下降,最终影响整个企业的发展。 机械设备保养落实不到位 施工企业在设备管理使用上常常是重使用轻保养,操作人员只是注重使用,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另外,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许多维修人员责任心不强,从而造成设备故障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当出现问题时,操作与维修人员往往互相推卸责任,不能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这不仅影响施工的质量和进度,也增加了维修费用、运转费用,致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降低。 2、施工企业工程机械管理及维护的对策 只有大力抓好施工企业机械管理及维护工作,才能提高企业设备管理维护水平和工作效率,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效益,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 完善机械管理体制,规范机械管理工作 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一切为了工程” 和“以客户满意为目标”的理念。要搞好机械管理工作,不仅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还要建立健全机械管理制度,加强机械的统一管理,建立详细的机械技术档案,并定期组织检查,技术档案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另外,实行绩效制度 ,充分发挥机械管理、操作、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将服务质量标准与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项目部的评价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机械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严格落实机械保养制度,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 合理的使用机械设备是其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是施工企业的所需所求,而维护保养是最大程度发挥机械效益的必备前提。要想使用好的机械,首先要维护保养好机械。反过来,维护保养好机械的目的,就是为了机械使用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机械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同时建立奖惩机制,把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运行、消耗费用等列入奖惩内容,以加强广大操作人员的责任心、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行,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2. 3加大机械技术培训力度,强化专业队伍技术素质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加大机械技术培训力度,科学合理地使用和维护机械,更是确保机械投资回报率最好的方式,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径途。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机械也在不断更新换代,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的操作和维修人员不断地加强学习,学习新的知识和技术,才能适应时代的步伐,科学地使用和维护机械。通过机械技术培训,选拔和培养一批懂技术的专业人才,以满足企业今后的发展需要。 落实机械更新换代或改造,为企业创造更多效益 机械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施工效率和竞争力。因此,作为企业要以长远利益着想,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必须严格落实机械报废标准,做好机械的更新换代工作。 在这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机械更新换代的原则,通过检测,将磨损严重,长久闲置且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 修理 维护费用高,已不能达到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必须坚决进行更新,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了机械设备的良好状态,才能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结语 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要切实加强机械设备的有效管理,相互协调,以科学为指导,积极去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维护方法,逐步使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刘昊,刘小波.工程机械的管理与维护 [J].山西建筑,20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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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杰.加强工程机械管理维护的几点建议[J].科技促进发展,2009,( 12). 3000字机械类论文参考范文篇2 浅探国内工程机械企业之资本运作 摘要:根据近三年年国内工程机行业发展状况,从柳工企业资本运作的成功 经验 ,谈谈收购兼并需要注意的事项。 关键词:工程机械资本运作收购兼并 引言 我国是工程机械生产、制造和开发工程机械具有极好远景的大国,同时,我国更是世界上最大的工程机械市场,买进和卖出各类工程机械产品的品种多、数量大、源源不断、货源充足,大中小型的各类产品都有市场需求。 加之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从销售收入上来说偏小,一年的生产和销售总量在前七、八年刚刚达到1000亿元人民币大关,够不上当时世界工程机械行业500强的门槛。现在(2008年)虽销售总量超过2500亿人民币大关,但那些是我国工程机械行业2000多个企业销售量的总和,我们行业的总量还达不到卡特彼勒公司一家营销总量的水平。 正因为我们行业的营销规模太小、实力尚弱,所以无力也无法和国际竞争对 手相 抗衡。在这个前提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卡特彼勒、小松、日立和神钢等国外行业巨头进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通过合资、独资、并购或重组等形式,建立了一些工程机械企业,掠夺走了大量本该属于中国的财富,这也是国际工程机械行业巨头利用其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市场运营优势给我们弱势行业带来的损失,属于改革开放之初外资外企利用这一类合并、兼并、改组等方式给我们行业造成的损失。而另一类合并、兼并、改组或重组,则是在国内工程机械行业之间进行的,特别近两年进行的红红火火,各取所需,达到双赢,为行业瞩目。 我国工程机械企业在未来国际国内一体化的市场上,将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达到整合,其结果是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将只剩下少数几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团或品牌,与跨国公司巨头并存,其他企业或消失或退出行业另谋出路。 这样,在未来国际工程机械与配套件市场上,会出现两种不同实力的企业类型,形成两大产品格局:一是以卡特彼勒、小松等国际工程机械行业巨头为代表,提供高可靠性、高成本、高档次配置的工程机械产品;二是以中国工程机械企业集团为代表,提供高可靠性、低成本、中低档配置的工程机械产品。形成两种不同档次的工程机械产品格局,正是由于行业经过并购或重组方式所产生的积极结果。现将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在近几年所出现的一些并购、重组情况阐述如下,以看出我国工程机械行业近年来的一些发展趋势。 一、近三年年国内工程机行业发展状况 自从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以来工程机械行业逐步从低谷走向稳健增长的态势,由于钢材价格的大幅的下调,使得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得以获得较低成本的库存,同时由于金融危机以前工程机械行业2008年年初的价格相对2007年有一定的提升,使得未来国内工程机械上市公司的收益相当可观。随着国家出台4万亿的投资政策,财政投资的重点方向是加快铁路、农村基础设施、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得工程机械行业迎来新发展的契机。实际上,未来两年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的上市公司业绩显示,销售收入规模逐年递增。 二、工程机械资本运作 在市场经济推动下的工程机械行业企业家们,知道需要把企业在国内和国外两个销售市场有利于企业生产规模扩张的情况下,都争先恐后地把企业规模做大,只有把企业做大了,做强了,才能不被兼并的可能,才能在市场上有一席之地。因此,国内工程机械行业企业掀起了一股企业扩张高潮,兼并收购高潮。大企业兼并小企业,或者选择强强合作的方式。工程机械行业企业资本运作主要集中表现在企业收购兼并,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增发股票,收购同行企业或上游关键配件厂家。 或者是为了丰富产品线的需要收购,例如,2008年,柳工为了快速实现工程机械产品线上的补充,快速实现其起重机生产的战略目标,成功收购安徽蚌埠市振冲安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将这个国有企业改制失败的烂摊子经过3年时间的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整合人力、财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资源,使新的企业年销售收入翻几倍,从原来国内行业排名第十名到在工程机械行业起重机销售榜上国内行业第三名的优异成绩。 三、柳工企业资本运作的成功经验 2008年1月,柳工投资20亿元在天津滨海新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建成北部工程机械研发制造基地,研制装载机、推土机及 其它 工程机械产品,年销售规模1万台以上,预计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2008年3月, 柳工宣布以8957万元价格收购安徽蚌埠市振冲安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并在被收购公司的基础上,成立“安徽柳工起重机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 5 3 7 5 万元。在出击安徽收购之前,柳工已收购扬州的企业并宣布在天津基地建立装载机厂和推土机厂的举措。2008年10月24日,柳工叉车阳和 基地正式投产。柳工叉车是“十一五”期间的战略投资项目,同时亦是广西统筹推进的新开工重大项目。已完工的阳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总投资亿元,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具备年产1万台叉车的生产能力。2008年,江阳柳工有限公司新厂区开业仪式在江阳举行。新厂区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占地150亩,其中生产车间面积3万平方米左右,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500台压路机,今年第一季度试产期内实现压路机产销300台,创下了历史新高。今年的生产目标是实现产销1400台。2012年产销将达到3500台。 江阳柳工立志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压路机制造基地。2008年4月初,柳工首个海外配件中心在荷兰建立并投入使用,加快了柳工零配件业务的国际化进程,柳工在荷兰的配件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2010年4月,在江苏省常州市投资建设柳工东部基地,成立柳工常州挖掘机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亿元人民币。常州当地政府有意将常州柳工所在的常州武进区打造成国内最大的挖掘机生产基地,很多业内主要厂商都已进驻,这样交流行业信息和业内合作都很便捷,获得更多外界资源的支持,帮助柳工快速做大做强挖掘机业务。 四、收购兼并需要注意的事项 尽管工程机械行业的资本扩张方式很多,只有外延式资本运作的方式发展最迅速,国内工程机械行业近些年整合、兼并重组,目的就是要迅速能做大做强。大企业兼并小企业,下游企业收购上游企业。 兼并是一项高技术内涵的经营手段,如果操作得当,所能获得的收益是十分巨大的,但高收益的东西永远伴随着高风险。为了保证投资和收益的安全,降低其伴随的风险,在兼并造作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风险: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1、注册资本问题 目前,随着新 公司法 对注册资本数额的降低,广大投资人通过兴办公司来实现资产增值的热情不断高涨。在打算进行收购公司时,收购人应该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其中应该主要查询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情况。在此,收购方需要分清实缴资本和注册资本的关系,要弄清该目标公司是否有虚假出资的情形(查清出资是否办理了相关转移手续或者是否进行了有效交付);同时要特别关注公司是否有抽逃资本等情况出现。 2、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只有在弄清目标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后,才能很好的预测公司将来的运营能力。 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实践中,有许多公司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月末以及年终报账的时候才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会核算。有的公司干脆就没有规范和详细的财会制度,完全由公司负责人自己处理财务事项。因为这些原因,很多公司都建立了对内账簿和对外账簿。所以,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时,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详细的考察,防止目标公司进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价值的情况出现,客观合理地评定目标公司的价值。 (三)税务方面的风险 注册资本在五百万以下的公司不会经常成为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因此,很多小公司都没有依法纳税。所以,如果收购方收购注册资本比较小的公司时,一定要特别关注目标公司的税务问题,弄清其是否足额以及按时交纳了税款。否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查处,刚购买的公司可能没多久就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四)可能的诉讼风险 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 劳动合同 ,是否足额以及按时给员工缴纳了社会 保险 ,是否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考察这些情况,为的是保证购买公司以后不会导致先前员工提起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的问题出现。 3000字机械类论文参考范文篇3 试谈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加强成本控制 一、机械装备制造企业成本控制的必要性 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背景下,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必须要进行企业成本控制,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对于企业自身而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在追求着利润最大化,收入与成本之差就是利润,机械装备制造企业要严格把控成本,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才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机械制造业的运营过程中,从采购生产的各个方面来严格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支出,可以做到全方位的降低成本的效果,从而使得企业利润最大化并可持续发展;对于用户而言,高质量低价格的产品更有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机械产品的生产成本越低,其价格下降的幅度就比较大,就越具有竞争力,从而增加企业的销售收入,促进企业的健康经营发展;从职工方面考虑,机械制造企业的生产工作量比较大,职工的收入与付出的劳动力不成正比时,职工就会产生消极的情绪,然而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就会有更多的利润,这就为提高职工的薪资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有利于企业留用大量的人才,从而提升产品的质量,促进企业高质量低成本经营的良性循环。所以说,加强成本控制对机械装备制造企业极其重要。 二、机械装备制造企业的成本控制问题 (一)企业采购过程的成本控制问题 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在采购过程中,材料费用所占的成本比重较大,材料的消耗量比较大,而且企业在消耗材料时不能做到回收复用,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当企业能够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来购进原材料时,就对采购成本进行了一定的控制,管理层控制采购成本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容易忽视采购原材料的质量和供货周期等隐形成本,造成总成本的增加,而且采购人员企业在原材料的选取上,没有做到货比三家,通常会产生余料和残料,增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数量,这无疑也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而且机械装备企业对采购商的财务控制制度的执行力比较差,通常会产生职权和责任不到位的现象,从而失去了财务上的监督,使得采购部门的采购费用得不到有效控制,就容易导致成本的增加。 (二)企业生产制造的成本控制问题 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职工的劳动力水平在多数机械制造企业都比较低,企业的工作人员缺乏积极性,因为其劳动强度较大,而且薪资水平达不到与劳动力成正比的状态,就容易造成职工的消极情绪,从而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上存在较大的隐患,从而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而且机械装备制造企业中的设备需要不断更新,在生产过程中的毁损问题也时常发生,也就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三)企业在管理方面的成本控制问题 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从库存管理方面来说,企业要对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产品进行管理和控制,对仓库及储存、入库出库类型和单据缺乏有限的管理,不能及时反映各种物资的流动问题,不科学的库存管理使得成本核算受到限制,容易产生账实不符的情况,为企业增加了成本隐患问题;从企业资金的管理方面来说,拥有了生产资金才有可能使企业正常生产,企业的生产资金得不到有效的管理,就会造成企业不能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筹资成本和资金的使用成本就会增加,久而久之,企业资金链就会断裂,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威胁;在不断发展的现代企业中,现代信息化管理手段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然而机械装备制造企业缺乏现代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就不能有效的传递企业内部信息,再生产销售方面有可能会产生脱节的现象,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三、加强机械装备制造企业成本控制的措施 (一)加强企业采购过程的成本控制管理 对于机械装备制造企业采购成本的控制,要加强企业材料采购管理,积极推进材料的回收再利用,积极向更加适应企业的发展方向来引导采购人员的观念和采购管理层的思想,充分了解企业自身的发展情况及其生产特点,逐步提升采购人员的综合素养,然后进行货比三家的策略来合理的选择供货商,并且要避免单一的采购模式,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数量,从而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机械装备制造企业还要不断完善其内部财务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所在,在财务上对采购部门进行监督,有效地控制采购费用,以便更好地控制采购成本。 (二)加强企业生产制造过程的成本控制管理 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要进行成本的全面控制,采取差异化成本管理战略,对企业的成本进行有效的管控,同时也要提高职工的劳动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留用大量的劳动人才,以高效率的工作为企业创造高质量的产品,从而对企业的成本进行控制。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也会产生设备的磨损成本,对于企业的旧设备,应该采取更新设备或者进行融资租赁的方法来提高企业设备的生产效率,以此来控制企业的生产损失,而且生产过程中,职工的专业技能要求比较高,机械装备制造企业应该针对职工的绩效和工作效率进行测评,从而了解职工专业技能方面的欠缺,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专业培训,加强职工运用设备的技能,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虽然增加了职工培训成本,但职工进行有效培训后的隐性效果将会在生产效率上反映出来,生产效率的提高将会使企业的生产利润大大增加。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加强机械制造企业的成本控制研究问题上,需要建立合理的成本控制系统,从多个方面加强企业的成本控制,培养职工的成本意识,加强采购人员对降低成本的执行力,提升生产人员的积极性,培训职工的专业操作技能,完善企业的库存管理机制和资金管理机制,从多个方面来加强机械制造企业的成本控制,从而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促进机械制造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猜你喜欢: 1. 关于机械毕业论文精选范文 2. 机械方面毕业论文参考范文 3. 关于机械方面毕业论文优秀范文 4. 关于机械方面的论文范文 5. 机械类学习报告范文 6. 机械毕业论文精选范文
机械自动化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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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专业工程 教育 应加强对学生的工程实践训练,以提高机械专业的工程教育水平。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机械专业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机械专业毕业论文篇一:《机械加工质量技术》 摘要:机械加工产品的质量与零件的加工质量、产品的装配质量密切相关,而零件的加工质量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它包括零件的加工精度和表面质量两方面。 关键词:机械加工;精度;几何形状;工艺系统;误差 一、机械加工精度 1、机械加工精度的含义及内容 加工精度是指零件经过加工后的尺寸、几何形状以及各表 面相 互位置等参数的实际值与理想值相符合的程度,而它们之间的偏离程度则称为加工误差。加工精度在数值上通过加工误差的大小来表示。零件的几何参数包括几何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三个方面,故加工精度包括:(1)尺寸精度。尺寸精度用来限制加工表面与其基准间尺寸误差不超过一定的范围。(2)几何形状精度。几何形状精度用来限制加工表面宏观几何形状误差,如圆度、圆柱度、平面度、直线度等。(3)相互位置精度。相互位置精度用来限制加工表面与其基准间的相互位置误差,如平行度、垂直度、同轴度、位置度零件各差来表示的要求和允许用专门的符明。 在相同中的各种因对准确和完足产品的工加工 方法 ,的生产条件下所加工出来的一批零件,由于加工素的影响,其尺寸、形状和表面相互位置不会绝全一致,总是存在一定的加工误差。同时,从满作要求的公差范围的前提下,要采取合理的经济以提高机械加工的生产率和经济性。 2、影响加工精度的原始误差 机械加工中,多方面的因素都对工艺系统产生影响,从而造成各种各样的原始误差。这些原始误差,一部分与工艺系统本身的结构状态有关,一部分与切削过程有关。按照这些误差的性质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1)工艺系统的几何误差。工艺系统的几何误差包括加工方法的原理误差,机床的几何误差、调整误差,刀具和夹具的制造误差,工件的装夹误差以及工艺系统磨损所引起的误差。(2)工艺系统受力变形所引起的误差。(3)工艺系统热变形所引起的误差。(4)工件的残余应力引起的误差。 3、机械加工误差的分类 (1)系统误差与随机误差。从误差是否被人们掌握来分,误差可分为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又称偶然误差)。凡是误差的大小和方向均已被掌握的,则为系统误差。系统误差又分为常值系统误差和变值系统误差。常值系统误差的数值是不变的。如机床、夹具、刀具和量具的制造误差都是常值误差。变值系统误差是误差的大小和方向按一定规律变化,可按线性变化,也可按非线性变化。如刀具在正常磨损时,其磨损值与时间成线性正比关系,它是线性变值系统误差;而刀具受热伸长,其伸长量和时间就是非线性变值系统误差。凡是没有被掌握误差规律的,则为随机误差。 (2)静态误差、切削状态误差与动态误差。从误差是否与切削状态有关来分,可分为静态误差与切削状态误差。工艺系统在不切削状态下所出现的误差,通常称为静态误差,如机床的几何精度和传动精度等。工艺系统在切削状态下所出现的误差,通常称为切削状态误差,如机房;在切削时的受力变形和受热变形等。工艺系统在有振动的状态下所出现的误差,称为动态误差。 二、工艺系统的几何误差 1、加工原理误差 加工原理误差是由于采用了近似的成形运动或近似的刀刃轮廓进行加工所产生的误差。通常,为了获得规定的加工表面,刀具和工件之间必须实现准确的成形运动,机械加工中称为加工原理。理论上应采用理想的加工原理和完全准确的成形运动以获得精确的零件表面。但在实践中,完全精确的加工原理常常很难实现,有时加工效率很低;有时会使机床或刀具的结构极为复杂,制造困难;有时由于结构环节多,造成机床传动中的误差增加,或使机床刚度和制造精度很难保证。因此,采用近似的加工原理以获得较高的加工精度是保证加工质量和提高生产率以及经济性的有效工艺 措施 。 例如,齿轮滚齿加工用的滚刀有两种原理误差,一是近似造型原理误差,即由于制造上的困难,采用阿基米德基本蜗杆或法向直廓基本蜗杆代替渐开线基本蜗杆;二是由于滚刀刀刃数有限,所切出的齿形实际上是一条折线而不是光滑的渐开线,但由此造成的齿形误差远比由滚刀制造和刃磨误差引起的齿形误差小得多,故忽略不计。又如模数铣刀成形铣削齿轮,模数相同而齿数不同的齿轮,齿形参数是不同的。理论上,同一模数,不同齿数的齿轮就要用相应的一把齿形刀具加工。实际上,为精简刀具数量,常用一把模数铣刀加工某一齿数范围的齿轮,也采用了近似刀刃轮廓。 2、机床的几何误差 (1)主轴回转运动误差的概念。机床主轴的回转精度,对工件的加工精度有直接影响。所谓主轴的回转精度是指主轴的实际回转轴线相对其平均回转轴线的漂移。 瞬时速度为零。实际上,由于主轴部件在加工、装配过程中的各种误差和回转时的受力、受热等因素,使主轴在每一瞬时回转轴心线的空间位置处于变动状态,造成轴线漂移,也就是存在着回转误差。超级秘书网 主轴的回转误差可分为三种基本情况:轴向窜动——瞬时回转轴线沿平均回转轴线方向的轴向运动,如图l(a)所示。径向跳动——瞬时回转轴线始终平行于平均回转轴线方向的径向运动,如图l(b)所示。角度摆动——瞬时回转轴线与平均回转轴线成一倾斜角度,交点位置固定不变的。 (a)轴向窜动;(b)径向跳动;(c)角度摆动动,如图1(c)所示。角度摆动主要影响工件的形状精度,车外圆时,会产生锥形;镗孔时,将使孔呈椭圆形。实际上,主轴工作时,其回转运动误差常常是以上三种基本形式的合成运动造成的。 (2)主轴回转运动误差的影响因素。影响主轴回转精度的主要因素是主轴轴颈的误差、轴承的误差、轴承的间隙、与轴承配合零件的误差及主轴系统的径向不等刚度和热变形等。主轴采用滑动轴承时,主轴轴颈和轴承孔的圆度误差和波度对主轴回转精度有直接影响,但对不同类型的机床其影响的因素也各不相同。 参考文献: [1]郑渝.机械结构损伤检测方法研究[D];太原理工大学;2004年 [2]杨春雷,尹国会.浅谈机械加工影响配合表面的原因及对策[N].中华建筑报;2005年 [3]高原.不锈钢表面复合处理提高耐磨性的研究 机械专业毕业论文篇二:《企业工程机械设备管理》 摘要:由于工程机械现代化的实现,为现代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高效的工作效率。但是,企业机械设备的管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制约着企业的高速发展。本文作者就现代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提高管理的方法进行了简单的论述。 关键词:工程;机械设备;管理;问题;对策 科学技术进步、生产建设的需求,为工程机械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对设备管理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合理配置、科学使用、及时保养、适时维修,降低设备故障发生,提高机械设备的有效利用率,是对工程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要求,下面我就当前矿山企业在工程机械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提高工程机械管理的方法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工程机械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仍缺乏完整、严格的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工程机械设备的台账、技术资料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尚未完善,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管理无序,有的企业甚至在购买了新设备后,没有及时或根本不入账,造成管理工作相当被动,设备糊涂使用,不能明确工程机械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 2、舍不得智力投资 (1)虽然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都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立了机务管理部门,但由于机构、人员更迭较为频繁,设备管理及维修人员接受专业教育时间短,管理人员对设备管理的整体认识尚较模糊,技术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2)而有些企业只是片面注重眼前利益,宁愿花耗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先进设备,但在管理人才培训等智力投资方面却显得过分吝惜,舍不得花钱。这样,就算有再先进的设备,但管理跟不上、人员素质低劣,是很难适应机械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程度高的设备管理的需要。 3、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与保养相互脱节 (1)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虽然都实行定人定机制度,即每个操作人员固定使用一台机械设备,但却忽略了定人保养制度,没有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各项 规章制度 明确落实到个人。正因为如此,操作人员往往只是“包用不包修”,维修人员也是马虎应付了事,每当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操作人员与维修人员往往互相推卸责任。这样,不但影响了产量、质量,也增加了维修费用、运转费用以及降低了设备的使用寿命。 (2)此外,不少项目负责人只考虑眼前利益,没有从长远打算,短期行为严重,只注意产值与效益挂钩,在设备管理使用上表现为“重用轻管”,为了赶工期、抢进度,而不惜拼设备,造成机械设备常常处于超负荷状况工作,或带“病”作业,甚至违章操作,其结果是该工程项目完工后,机械设备严重磨损老化,而调运到新工程又需花费大量的精力与费用进行整修,造成施工工期贻误,项目部之间在维修费用上互相推诿,固定资产无形流失。 4、工程机械设备维修“滞后”,浪费严重 (1)由于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还未能有效地实行点检制度等保养措施,设备维修管理往往局限于“事后维修”,“预防维修”意识不够重视,对设备的故障及劣化现象也就未能早期发觉、早期预防、早期 修理 ,以致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不必要的浪费。 (2)施工企业机械设备“浪费维修”的现象也十分严重,个别维修人员为了贪图方便,对一些仍有很大修复价值的旧件不加以修复利用,任凭其主观随意地报废,更有甚者,不考虑 其它 设备的整体性能,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得过且过,只要机械能动就交差了事,结果也只会是事倍功半。 二、提高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方法 1、在使用方面,设备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使用。任何设备都有规定的使用范围、条件及操作程序,只有正确的使用设备,才能保证 安全生产 。而设备使用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操作人员水平的高低。 所以在使用中,一是教育操作人员正确的使用和操作各种工程机械,不能在超过机械所能承受的最大负荷下进行工作,尽量保证机械负荷的均匀加减,使机械处于较为平缓的负荷变动,具体地说,就是要较为均匀地加减油门,防止发动机、工作装置动作的大起大落。二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素质,使操作人员做到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人为失误引起的机械故障。三是坚持实行包机责任制,责任到人,将个人经济利益与责任机械的维修费、燃油费相结合进行考核,奖罚并举,加强管理设备的责任心,调动爱护设备的积极性。超级秘书网 2、在保养方面,对设备实行定期保养是保持机械良好技术状况的基础。对于工程机械,保养工作中的重中之中就是保证对机械的合理润滑。零件工作面的磨损、零件表面的腐蚀和材料的老化是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机械零部件的3种主要失效形式,而零件工作面的磨损所引起的失效所占的比例最大。也就是说,机械的磨损是使其各种零部件走向极限技术状态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解决机械零部件的磨损问题,除了采用优良的材料、选择先进的制造工艺、设计合理的机械结构外,在使用过程中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保证对机械的合理润滑。 据统计,工程机械的故障有一半以上是由润滑不良引起的。由于工程机械各零部件配合的精密性,良好的润滑可以使其保持正常的工作间隙和合适的工作温度,从而降低零件的磨损程度,减少机械故障。正常合理的润滑是减少机械故障的有效措施之一。为此,一是要合理选用润滑剂,要根据机械的种类和应用结构的不同选用正常的润滑剂类别,根据机械的要求选用合适的质量等级,根据机械的工作环境和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润滑剂牌号。二是经常检查润滑剂的数量和质量。数量不足要及时补充,质量不佳要及时更换。三是根据保养周期、设备技术状况、工作环境等因素,制定强制保养计划,到时间必须停机保养润滑。 3、维修方面 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故障。在这些故障中,有些故障对机械设备的影响可能是很微小的,有些是比较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机毁人亡的大事故。 经验 表明,严重机械故障往往是由一些较小的故障引发的。究其原因,就在于忽视了对小故障的及时处置。因此,在维修方面,一是重视小故障的及时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切不可小故障不影响使用,为了赶任务让设备带故障作业,最后小毛病拖成了大故障,不但延误工期,影响正常使用,还有可能造成设备突然报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出现的故障及时进行处理,就是减少和防止故障的一种有效措施。二是采取“计划维修”与“预防性维修”两种制度的相结合的维修制度,科学合理的安排设备维修工作。计划维修坚持“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在使用中,根据机械损坏和零件磨损规律,按照工作时间,定期对设备实施强制保修项目;预防性维修坚持“定期检查,按需修理”,它是按照维修对象的实际计划状况,而不是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来控制的维修方式,避免了强制维修造成的浪费,同时通过定期检查,避免了漏拆漏检导致的失保失修。 总之,任何设备投入使用后都会不可避免的出现故障,但在工作中,只要我们加强设备管理,合理科学的使用、及时到位的保养、适时准确的维修,就能抓住设备寿命期内各种故障的发生规律,有效的降低故障发生,提高有效利用率,保持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的使用价值。 机械专业毕业论文篇三:《浅析纺织机械的绿色制造技术》 一、绿色制造的发展必要性 纺织行业一直是一个高污染的产业,由于传统技术的落后,纺织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生产污染物,包括废气、污水等,同时还存在着资源浪费的问题,而这些都对人类生存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出口大国,现代纺织制造业的发展十分迅速,因此纺织行业的污染问题一直是关注重点。在如今大力提倡生态文明的时代,纺织机械关于绿色制造技术的发展已经刻不容缓。 环境意识制造,也就是绿色制造,简单来说就是制造产品的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兼顾环境发展和经济效益的现代化制造模式。关于绿色制造的实施,具体策略表现为减少浪费,减少污染以及资源利用最大化。现如今,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国际上已经开始对贸易产品的绿色工艺有了要求,虽然这样的绿色壁垒还不是很多,但是作为纺织产品的出口大国,为了保持纺织行业的优势,纺织机械的绿色制造需要及早提上发展日程。 二、绿色制造技术的体现 (一)绿色材料。绿色材料的选择要在保证纺织机械制造的要求的基础上考虑材料的环保性。以化纤生产为例,其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大量的酸碱,导致硫酸盐一类有毒物质的产生,所以绿色材料的首要条件是无毒,无污染。此外,化纤产品的不可降解性使得其在废弃之后对土壤环境造成负担,因此,绿色材料还需具备可降解,可回收的特点。最后,由于化纤产品加工困难,因此造成了能源的浪费,这就要求绿色材料是易加工的。 (二)绿色设计。绿色设计是绿色制造的核心,因为绿色设计需要贯穿了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在产品设计的阶段就要将产品从生产到包装到最后的废弃和回收的环保性都要列入考虑,生产资源的选择,能源的最大化利用,产品的回收利用都是绿色设计要进行的工作,不仅要满足工艺技术的经济要求,更要保证绿色环保的环境需求。 (三)绿色工艺。首先要选择正确适合的工艺方法,然后优化工艺操作,设计最高效的工艺方案,如此便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的消耗,降低能源的消耗,将废气,污水一类的有害物质和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程度。 (四)绿色包装。绿色包装的设计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是包装材料的选择,关于包装材料要求就是绿色环保,无害可降解,易回收,易加工;其次是包装结构的优化,包装结构应该尽量简化,不要铺张浪费;最后是使用后的包装和工艺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以往包装材料在丢弃后,因为不可降解或者污染有毒,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小的破坏,而包装本身的丢弃也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所以采用可回收的材料,既不会造成环境负担,又减少了资源的浪费,一举两得。 三、绿色制造技术的应用 (一)包装材料。绿色包装的设计要求包装材料的绿色环 保,可回收利用,包装避繁就简。常见的纺织产品的包装材料有瓦楞纸,木材和塑料等。瓦楞纸纸板的特点是易回收,但是不够坚固耐用,并且需要前期加工,既浪费资源也不环保;木板的坚固程度足够,可是作为不可再生资源,过度的木材使用会导致生态发展不平衡,也不利于环境保护;塑料包装有着木材与纸板不可替代的特点,轻便耐用又方便生产,但是也有不可降解的缺点,也不是最佳的绿色包装材料。目前最好的绿色包装材料是纸浆模塑和蜂窝纸板,两者的组合成为蜂窝纸芯复合板,这种包装材料无污染易回收,是绿色包装的最好选择。 (二)计算机辅助设计。纺织机械的绿色设计可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设计无纸化减少了木材资源的浪费,节约了资源的同时,高科技技术还可以减少设计周期,强化设计蓝图,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及纺织产品的质量。现如今结合了计算机技术的三维软件可以模拟纺织机械的各个零部件的受力情况并对其进行相关性能的校对检测。 (三)工艺规划。 纺织机械制造的工艺规划的目标体系为 TQCSRE体系,关键在于分析资源消耗R与环境影响E的关系。例如,通过分析生产资源的消耗与废物产生量间的关系,经过分析纺织机械工艺在这之中的作用,研发出优化的绿色工艺。 结语 随着环境问题成为如今的 热点 话题,环保的浪潮也渐渐影响到了制造业。传统的制造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今社会的发展潮流,纺织机械的绿色制造发展迫在眉睫。绿色资源与绿色技术的推进是不仅有利于环境负担的减少,更能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绿色制造兼顾了环保与经济的双向发展,更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才是社会发展的正确道路。 猜你喜欢: 1. 浅谈机械制造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2. 机械毕业论文范例 3. 机械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4. 大学毕业论文机械范文 5. 机械毕业论文范文参考 6. 3000字机械类论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一篇什么样的论文才能称为优秀论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土木工程就业形势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摘要:
当前,由于一些高校的土木工程专业教育不符合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导致了毕业生就业形势极其严峻。在这样的环境下,毕业生采取何种科学的就业对策,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关键词:
土木工程;就业;对策
土木工程行业经过几十年的粗放型发展,开始逐步进行升级转型,朝着精细化的方向迈步前行,因此行业对于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来讲,缺乏对行业发展的整体预判,没有明确的就业方向,要求不切实际,注定了就业过程的不如意。在新就业形势下,学生如何认清实际、找准就业方向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土木工程行业人才需求分析
1.对学历的要求
在我国土木工程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对人才需求的形势是不一样的。2004年以前,土木工程专业人才紧缺,供不应求,本科生甚至是高职生进入工程设计院都比较容易。2004之后,本科生和高职生已很难进入设计院,取而代之的是研究生。行业的不断发展前进,用人单位对新进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本科生的专业能力已经不足以胜任企业的岗位需求。
2.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目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进入转型阶段,在3S勘察与规划、数字化设计、自动化机械施工,新型材料与新型工艺发展应用等方面,已逐渐呈现出国际化、信息化、科技化的特点。土木工程企业为了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已经在进行技术的升级和改造,包括核心技术升级、装备改造、学习现代化管理模式和引进新型的人才。企业的改造升级急需高质量的人才参与其中。另外,参与国际工程建设的设计院、施工单位、管理单位等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复合型人才缺口。
3.土木工程专业的发展趋势
土木工程未来的发展方向毫无疑问是精细化的,主要表现在工程技术的高效利用、建筑材料要求环保、生态建筑快速发展、自然资源及可再生资源的大规模运用等方面。可持续发展是未来土木工程的主题,在建筑材料方面,会需要更多的绿色环保的工程材料;在工程技术方面,安全监测、修复加工等技术大有作为。要做到可持续发展,利用自然资源和可再生资源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同时,未来土木工程行业企业的运营会向专一化方向发展,高精尖的技术和新型的管理模式会越来越受到企业的欢迎。
二、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就业对策
1转变自身,打造科学就业观
没有明确的就业方向是当下毕业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整个行业不了解,对自身能力欠缺客观的评价,导致毕业生找工作十分盲目,他们往往在进入一个岗位一段时间后才发觉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转而另加选择。轮番几次寻找工作的经历才可能会使毕业生有明确的就业方向,但这个过程极大地浪费了他们的精力和时间。毕业生在找工作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对整个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做一个比较透彻的了解,然后在科学评价自身能力和要求的基础上明确自己的就业观。
2.增强学校教育和自学能力,打造复合型人才
当下大多土木工程院校的教育相对于社会行业对人才的要求是滞后的,导致很多毕业生产生学而无用的无力感。在复合型人才如此缺失的当下,如果能把自身打造为适应社会与行业发展趋势的新型人才,那毕业生的就业前景是相当广阔的。这需要院校、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院校方面需及时调整教育方针以适应当前社会与行业发展的需求。在教学过程中,教学内容不要局限于传统的工程结构等,要增强对行业的国际化、信息化的了解。
3.摆正心态,培养良好品质
施工单位永远是毕业生就业的最大市场,虽然施工单位工作条件艰苦、对技能要求高,让很多毕业生敬而远之。但是只要能坚持下来,施工单位的发展前景还是非常可观的。一线实际施工的经历,会加深毕业生对土木工程各个环节的理解,对以后的发展也是非常有益的。随着经验的积累,一线人员也可实现工程监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更高级别岗位的转变。很多有成就的建筑设计师、高级监理等都是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也都得益于此。所以毕业生要摆正心态,降低要求,培养能吃苦的品质。
就业形势的严峻,由两种因素导致:一是行业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二是毕业生增多以及教育的滞后。毕业生就业心态的改变和端正,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是解决目前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此外,了解新环境下的就业趋势也是提高就业率的`关键环节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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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佳,牛晓娜.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生就业状况与问题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5(1):253-254.
摘要 :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土木工程专业的开设主要是为了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土木工程师。土木工程是一门与实践教学紧密联系的专业,对该专业的高校学生而言,掌握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随着高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很多专业的教学模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是土木工程在实践教学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依旧不容忽视,只有解决其中的问题,土木工程专业的改革才能顺利完成。因此,本文主要根据土木工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展开讨论。
关键词 :
高校;土木工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
虽然部分高校对人才的培养模式正在发生着不同的变化,但是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土木工程实践教学中的问题依旧不容小觑。作为工科类专业,实践教学中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对该专业的学生造成巨大的影响,不仅影响他们的专业学习,还会影响到他们今后的工作。因此应对其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提出相应的改革策略,培养土木专业学生今后在工作中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一、土木工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1.教师忽视课堂实践教学内容
研究调查发现,高校土木工程专业教师在教学中,过于注重理论内容的教学而忽视实践内容教学,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高校教师的态度不明确。一些教师认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就是把知识传授给学生。由于思想意识上所存在的偏差,使他们在课堂教学中只会把一些基础的理论知识讲授给学生,使学生一味地认为理论比实践更重要。其次是高校教师的精力有限。部分高校土木工程专业的教师不仅承担着教学的任务,他们还要参与高校相关的科研项目中。这使教师很难有足够多的精力集中投入相关的实践教学环节中,导致对学生各类实践教学指导机会的缺失。实践教学对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而言极其重要,一旦缺少充足的实践学习机会,他们的实践和动手能力将会有所下降。这对高校土木工程专业的实践教学效果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2.高校缺少足够的实践教学经费
高校土木工程专业实践教学的基础环节是实习和实验。然而由于实践教学经费不足的原因,使该专业的实习经费和实验经费都有所欠缺。通常高校土木工程专业都有明确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获得足够多的实习和实践机会。但是经费的欠缺使学生的实践学习受到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对土木工程专业而言,组织学生到施工现场进行实习是非常必要的,其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对该专业所涉及的施工工序、招标投标、组织管理等内容有更加清楚的了解,这对巩固他们所学的知识有极大的帮助。由于这样的实习会涉及一些费用,如车费,住宿费用等,如果没有足够多的经费作为保障,学生的实习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最终无法推动土木工程实践教学专业的进一步改革。
二、如何推动土木工程实践教学的改革
1.转变教师实践教学理念
推动土木工程实践教学改革,实际上是新课程教学的一大要求。但是部分高校教师在实践教学中,依旧受到传统观念的巨大影响。因此要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推动该专业的进一步改革,教师就要转变实践教学的理念。在日常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中,教师要鼓励学生在掌握基实习就业土木工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辽宁沈阳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杨佳摘要: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土木工程专业的开设主要是为了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土木工程师。土木工程是一门与实践教学紧密联系的专业,对该专业的高校学生而言,掌握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随着高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很多专业的教学模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是土木工程在实践教学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依旧不容忽视,只有解决其中的问题,土木工程专业的改革才能顺利完成。因此,本文主要根据土木工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展开讨论。关键词:高校土木工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文章编号:ISSN2095-6711/Z01-2017-07-0145础理论知识的同时,引导学生重视实践知识的学习,让学生充分意识到理论和实践同等重要。除此之外,在土木工程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学校要注重实践课时和理论课时的合理化,这样才便于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学校要转变实践教学理念,帮助教师树立新的教学理念。
2.增加实践教学经费投入
为了确保土木工程专业实践教学改革能够顺利进行,高校要在实践教学方面投入充足的经费,这样才能使该专业的学生拥有足够多的实习和实验机会。关于经费的投入,主要体现在实习经费和实验经费上。实习经费的投入,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组织学生到相关的校外工地进行学习,进而深入掌握所学知识。至于实验经费的投入则主要是用于场地的建设和设备的配置,这样学生在专业学习的时候,将获取更多的实践机会。增加对土木工程专业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对该专业的学生而言,将获得更多的实践机会。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和实践,能有效避免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出现。
3.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
注重对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进行实践能力的考核,实际上是实践教学效果的一种体现。虽然专业实践教学中问题层出,但是学校依旧要加强对其进行相应的改革。因此,学校在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考核的时候一定要严格对待。在考核方式上,学校一定要注重多样性和针对性,毕竟每一个学生学习的具体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在考核内容上也要格外注意,有条件的高校除了让学生掌握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外,还可以组织学生到校内外的实践场地进行操作。这样能更好地检验学生的实践学习效果,更加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以及动手能力。
三、结束语
总体而言,高校土木工程专业的实践教学取得了比较良好的效果,但是在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该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形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样才能有效提升整体教学水平。除此之外,在实践教学中所存在的如教学经费欠缺、教学形式单一等问题同样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因为学校直面土木工程专业实践教学中的问题,寻找相应地改革策略,能推动高校土木工程专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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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建平,胡长明,李慧民.土木工程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2007
摘要 :
本文就主要针对岩土工程中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首先介绍了岩土的水理性质为水文地质勘查工作打好基础,然后又介绍了水文地质勘察在岩土工程勘察中的评价内容,最后从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岩土工程勘察中水文地质理由可能导致的主要的危害。
关键词 :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
岩土工程实施中最为主要的一部分,也是需要我们格外关注的一点就是地下水的水文状态,因此,在岩土工程中我们就不得不进行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只有对于地下水等基础环境进行了详细的勘察才能够给岩土工程提供一个有利的施工环境,也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施工的质量,但就当前我国的水文地质勘察目前状况来看并不是特别理想,仍然存在很多的地方影响着勘察的质量,对该环节的重视程度也不够,亟须我们进行必要的改善。具体说来,在岩土工程中不仅要弄清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还需要评价地下水对岩土体和建筑的产生的影响,那么怎样才能做好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呢?首先,要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提供重要资料,其次要提出符合工程要求的预防治理措施,防止地质环境的恶化和地质危害的出现。在工程中,一定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工程地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制定一定的防护措施和施工计划,保证工程的质量。
1、岩土的水理性质
岩土的水理性质也就是指我们施工中的岩石土壤和地下水在一定程度上发生相互的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固定的特征,比如我们经常会提到的透水性和持水性等,这些特征和施工中的岩石形态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而提起岩土的水理性质我们就不得不关注岩土中的地下水的组成,一般说来,地下水的组成形式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有很多种,这些分类的侧重点不同结果也大不相同,比如我们可以根据水层的深度分为承压水、潜水和上层滞水三种,这三种地下水对于工程中岩土的影响也各不相同;按照空隙的大小不同也可以分为裂隙水、岩溶水和孔隙水,这三种水在不同的岩层中存在对于岩土工程产生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可见,不同形态、不同存在位置的地下水对于整个岩土工程的影响也各不相同,并且会对我们施工建设的建筑物产生较大的影响,严重的可能导致建筑质量的损坏。
2、水文地质勘察在岩土工程勘察中的评价内容
在岩土工程中水文地质勘察中如何评价对下水对于岩土工程的影响是极为重要的,一旦评价不客观或者是过于宽松可能就会导致施工项目的失败,严重的可能会导致人员伤亡,是我们要尽可能避开的一个主要方面。具体说来,我们在评价的过程中要把重点和中心放在地下水对于岩土或者是我们建筑物主体的的影响上,还应该尽可能的分析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在哪,然后再进行必要的处理策略的研究,尤其是要关注到施工工程项目的地基对于地下水等环境因素的要求,尽可能的满足这些要求,不能满足的也应该予以规避,尤其是要注意到承压含水层中的相关水源或者是细砂等对于建筑物地基造成的影响。
3、岩土工程勘察中水文地质理由可能导致的主要的危害
、地下水的动水压力导致的危害。在岩土工程勘察时,自然环境中的地下水会带来动水压力,但是这种动水压力所产生的影响十分小,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在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危害。如果再加进一些不当的人为因素,将这些人为因素作用于地下水,那么就有可能导致地下水在自然条件方面出现失衡的现象,进一步导致动水压力的产生。如果动水压力太大,那么岩土工程方面的各种各样恶劣的地质危害就会因此而产生,例如基坑突涌、流砂以及管涌等。
、地下水位出现升降变化,最终导致危害产生。首先,如果地下水位出现下降,那么会导致一些危害产生。大部分情况下,地下水位如果出现下降,那么理由都是人为因素。地下水位如果出现下降,而且下降的幅度十分大,那么很有可能导致地面塌陷、地面沉降以及地裂等一系列的地质灾害,不仅如此,像水质恶化以及水源枯竭等理由也会严重起来。
其次,如果地下水位出现了上升现象,那么一样会产生很大的危害。如果地下水位出现了上升,而且超出了正常的范围,那么一系列的危害就会出现,首先会严重腐蚀建筑的基础,腐蚀效果十分严重,然后会导致河岸以及斜坡等土体出现崩塌甚至滑移,有些土层还会因此加速液化,还会降低土层承载的能力,软化土体的结构。如果地下水位上升的范围十分大,那么极有可能导致管涌以及流砂等,这是严重地质危害,会极大地破坏工程,对基础工程的破坏尤甚。
最后,如果地下水位交替出现上升以及下降等理由,那么也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地下水位如果频繁出现升降等变化,那么膨胀性的岩土极有可能出现不均匀的膨胀或者岩土工程中水文地质勘察.的意义.收缩与变形等现象。如果地下水水位的升降太过频繁,那么岩土会循环往复地产生膨胀、收缩以及变形,不仅如此,岩土膨胀收缩的幅度会越来越大,不断得到加强,最终的结果就是严重破坏一些建筑物,特别是那些轻型的建筑物。
除此之外,如果地下水位频繁上升和下降,那么极有可能导致土层内的铝以及铁等元素出现流失,这些元素一旦流失,那么土层承载的能力就会立即下降,在对岩土工程进行基础选型以及技术处理时都会因此而产生相当的困难。
、地下水升降频繁,造成岩土物理性质的变化
、地下水位过度的升高与下降,容易使膨胀性岩土出现物理上的变化,从而产生胀缩变形。在水位升降频繁时,这种变形更加明显,形成反复循环,并且变形幅度也不断增加,降低宕土本身的稳定性,引发地裂现象,对该地区甚至其他区域产生严重威胁。
、如果是在平衡状态下,则动水压力不会太大,对岩土没有明显的危害,但如果地下水位升降频繁,就会转变水的动力平衡,导致水体流动,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发生岩土工程危害,例如流砂、管涌等现象。
地下水位变化会引起许多岩土工程理由,需要工程人员进行研究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下水位的平衡。
结语
水文地质的危害除自然因素外,还有人为因素,我们应在岩土工程勘查中采取科学的策略对水文地质进行相关参数的测定和客观准确的评价,最大程度减少自然因素引起的水文地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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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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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毕业论文致谢
首先要向恩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在两年半的研究生生活中,于老师无论是在学习上、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在为人处事上给予了我很大的启发。尤其是在本论文的创作过程中,从论文的选题、材料的`准备、开题、一直到论文撰写的整个过程,于老师都给予了我认真的检查和悉心的指导,于老师的这种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对我论文创作的整个过程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她严谨的治学精神、勤奋的工作态度和谦虚的处事风格无不时刻激励着我、启发着我,在今后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更加勤奋努力、锐意进取。
其次,我要由衷的感谢许骏老师对我论文前期准备工作的指导以及在深入企业调研和实施过程中,我的校外导师及中国建筑工程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的帮助以及给我提供的宝贵资料。同时,我还要感谢我的家人、朋友和同学们对我论文写作提供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我要向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本文进行评审和参加我答辩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老师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