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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富汗现状的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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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富汗现状的论文参考文献

因为经济一直没有恢复。连年的战乱导致当地的基础设施亟待修复,而且经济也需要恢复。

1975-2001年阿富汗历史事件:塔拉基4月革命(1978) ,阿明政变(1979) ,苏联入侵:(79——89)阿明政府军、抵抗力量游击队 ,塔利班运动(伊斯兰学生军):1994年诞生,96年占领首都,次年基本统一全国 ;

1996年:塔利班攻占首都,阿富汗伊斯兰国灭亡,残余势力逃亡东北部并入北方联盟 2001年:美国攻占阿富汗首都,讲政权移交给北方联盟,但塔利班迄今为止依然占据西部地区。

阿富汗宗教。

在阿富汗,一般信仰的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分为sunni和shi'a两大派系。两派人的分别主要对于穆罕默德的继承人的合法性的承认上。普什图人士前者穆斯林,哈扎人是后者穆斯林,所以就会前者迫害后者,主要是信仰的岐点。

在书中写出了阿富汗当时的种族歧视是非常严重的。阿米尔,一个富家公子,逊尼派穆斯林,懦弱胆小,地位显赫;而哈桑则是一个哈扎拉族人,一个仆人的孩子,什叶派穆斯林,勇敢坚韧,地位卑微。

虽然同为兄弟,但因为种种差异,所以导致了他们的命运截然不同的结局。在追风筝的人里面,你会发现,国王死了。然后就是苏联军队,美国大兵,各种民族组织的出现,把原本平稳的富饶的阿富汗变得面目全非。这点在书中被刻画的很细腻。

扩展资料: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爸爸”是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出身哈扎拉人。

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斯坦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

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斯坦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

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

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 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

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

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

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

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追风筝的人

在大量外援的之下,自2001年以来,近18年的时间里,阿富汗年经济平均增速基本保持在5%以上,成为中亚地区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2018年阿富汗GDP总量突破200亿美元,整整翻了8倍。不过阿富汗人口众多,有3500万人口,人均GDP还不到700美元,依然算得上是一个贫穷国家。

经过多年的发展阿富汗交通、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显著。特别是通讯信息技术,取得了巨大发展。2001年时,阿富汗还没有移动运营商,几乎没有人有手机,但现在已有超过2000万手机用户,覆盖超过80%的人口。

扩展资料:

阿富汗境内多山,高原和山地占全国面积的4/5,北部和西南部多为平原,西南部有沙漠。平均海拔1000米。阿富汗最大的兴都库什山脉自东北斜贯西南。

阿富汗属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较大。全年干燥少雨,年温差和日温差均较大,冬季严寒,北部和东北部地区最低气温为零下30℃以下。

主要是因为阿富汗连年战乱,而且又遭遇极端天气,所以才有这种情况。

与阿富汗有关的最新论文文献

中阿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两国有着上千年交往历史。中国尊重阿富汗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阿富汗人民做出的自主选择,尊重阿富汗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我们从不干涉阿内政,从不在阿谋求任何私利,从不寻求所谓势力范围。

从世界历史来看,几乎每个国家都是有邻国的,只不过区别是陆上邻国,还是海上邻国了,即使是岛国也不例外。而我国是世界上陆地上邻国最多的国家,足足有14个邻国,而跟我国相邻的国家,基本上都拥有非常正常的陆地边界,而且绵延几十甚至几百公里。但是唯独一个国家除外,那就是跟阿富汗的边界。我国和阿富汗之间,边界却是一条很长的长尾巴,这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其实都怪这两个国家。

很多人看到中国的版图,在西部地区的边界上,会很容易忽视我国跟阿富汗这个中亚国家也是邻居。而且阿富汗看似离我国很远,而且也一直战乱,但是其实就在我国身边。我国和阿富汗之间,仅有一条长尾巴连接,这条长尾巴足足有400公里长,而且都是狭长的山谷。如同一颗手榴弹一样,连接着我国和阿富汗。

很多人不明白,这样的边界那是怎么形成的呢?其实在1895年之前,我国和阿富汗的边界不是这样的。当时我国沿着广阔的帕米尔高原跟阿富汗相连,接壤面积广阔。而且当时包括这个长尾巴一起的广阔区域那都是我国的。

而且这里当年还是陆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当时商贾从这个长尾巴山谷连接东西方的贸易。古代也是非常的繁荣的,连接了印度文明,中华文明和西方文明,战略位置很重要。但是清朝末年国力弱小,任人宰割,而当时两个国家从两个方向围堵中国,吞灭阿富汗。

当时沙俄从中亚一路向南,侵占我国西北大部领土,而大英帝国从印度北上,一路向北,侵占我国帕米尔高原地区。两大强国在阿富汗沿线的争夺上产生激烈的矛盾,战争威胁着两国。为此两国也是很不安,毕竟大国之间开战,那是很危险的。而且两国相互灭不掉,实力差不多,所以两国为了自己的安全,于是就在1985年签了一个条约,叫做英俄隔离带条约。

两国私下约定,以瓦罕走廊山谷为界,以北归沙俄,以南给英国,就这个私下分割了我国西北领土。而剩下的缓冲带瓦罕走廊这个大尾巴,两国都不想给大清,于是就送给了阿富汗,此后阿富汗将其改称阿富汗走廊,这才形成了现在的这个格局。

虽然清 *** 那是严重的 *** ,但是没办法,落后就要挨打,此后就彻底失去这里。所以这个长尾巴,其实一直是我国的领土,但是只可惜被英国和沙俄强行送给阿富汗了,这个奇葩边界的形成也都是这两个列强造成的。

而值得一提的是,阿富汗得到这个长尾巴之后,国家陷入长达一百多年的战乱,整个世界大国先后入侵,战争打到现在都没结束,而这个长尾巴的山谷,却成为唯一一片净土,没有被战争波及,而且也是沟通我国和阿富汗的桥梁,现在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阿富汗史》。

关注社会 热点 ,关注国家动态,掌握正确的分析形势的立场、观点和 方法 ,是一个大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国际形势与政策的论文又是如何写的。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国际形势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国际形势形势与政策论文 中国GDP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大国;同时中国的军事实力也在逐渐增强,军费连年激增,高科技武器层出不穷;伴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的政治影响力明显增强;面对中国的快速崛起,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感到兴奋和激动的,有的对此感到惶恐不安,有的则视其为挑战和威胁;虽然中国一再表达自己和平崛起的诚意,但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能够平静的对待。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更离不开美国,美国与中国在经济上更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做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它将会如何对待中国的崛起呢?做为世界上的二号经济大国,最有潜力挑战美国霸主地位的中国,他又将会如何发展对美关系?笔者将在本文中讨论影响的因素,并分析其走势。 经贸关系无疑是中美两国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中美两国,一个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明显的成本优势,广阔的市场和无可限量的发展潜力;另一个是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经济,科技实力的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两国的关系,直接影响到世界经济的发展。美国是中国最大的出口国,中国是美国的最大市场潜力国家,同时中国也使美国最大的债权国;经济利益是推动中美关系不断前进的保障。自上世纪70年代中美关系解冻以来,经贸关系一直是中美关系中发展较快的领域,冷战结束后的90年代,发展尤为迅速。中美两国在经济领域,有着愈益重大的共同利益,双方在经贸上相互需求和依存度及利益交合不断增多增大。美国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点对象,也是四化建设所需的外部资金、技术、人才和先进管理 经验 的主要来源地。美国也亟需中国广大的市场、价廉物美的商品和投资场所。中国的优质廉价商品每年为美国消费者节省成百亿美元的开支,为美抑制通货膨胀、稳定市场起了积极作用。美国在中国的巨额投资每年为其带来丰厚的利润,而中国超过万亿美元的庞大外汇储备的70%以购买美国国债的形式投放在美国,为稳定美国的金融市场发挥了一定作用。中美经济关系好于和高于政治关系。经贸关系作为中美关系的重点和基础地位将不断增强,成为中美关系强有力的胶合剂和催化剂。同时中美关系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很多摩擦,中美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美国的对华贸易政策,据美国方面的分析,影响美国制定对华贸易政策的三个因素是:对华贸易逆差、美国内失业和中国执行WTO协议的情况。美国在推行其贸易政策时将利用中美入世协议,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出口,为防止我国更多的竞争力产品冲击其国内产业,美国会更频繁地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301”条款等贸易制裁 措施 对我国输美产品设限。美 国还可能会利用其国内立法破坏 WTO规则,与我纠缠。但制裁是一把双刃剑,而且双方贸易关系紧张,从长期来说对美国不利,对此美国也是持慎重态度的。应该看到,在相互依存的世界里,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里,摩擦是正常的,也是无法避免的,这并不可怕。中美经常性的经贸摩擦,反映两国经济关系的密切。中美经济对双方的重要性与俱增。贸易中产生的问题,双方只有理性面对,在经常性的协调和合作机制中,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加以妥善处理。从中美贸易摩擦来看,都是因为中美双方的意识形态不同,国情不同,相互不了解,不信任等原因引起的。中美双方都应该摆正心态,采取合作,尊重的态度,才能更切实地找到两国利益的平衡点,才能达到双羸。 民主分歧是造成中美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许多美国人认为,作为上帝选择的一个特殊国度,美国对人类的历史发展和命运承担着一种特殊的责任,负有把世界从“苦海”中拯救出来的“使命”。这种“上帝选民”和“天赋使命”神话根深蒂固于美国白人 文化 之中,深深地影响着美国人对外部世界的看法与态度。当美利坚合众国作为一个主权实体开始发展与 其它 国家的外交关系时,这种使命观对政府决策者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在美国对外政策中体现出来。在国际事务中,美国竭力把自我价值观强加给其他国家,力图使种族文化、意识形态与美国不同的国家接受美国的发展模式,实现“美国治下的和平”,将意识形态与之对立的共产主义视为最严重的威胁,积极推行“西化”图谋,对目前存在的最大的社会主义中国更是倍加警惕与仇视。尽管受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制约,当今美国在执行“神圣的使命”时已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了,但中美的民主分歧依然影。 在2009年下半年,对台军售、中国制裁美国军工企业、奥巴马会见__等一系列事件是中美两国在台湾问题上的又一次交锋。中国政府一直坚持,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他国干涉。诚然,中国的统一问题,本是中国人自己的事务,但是,外交政策必须基于现实主义。无论承认与否,台湾问题受诸多国际因素的制约,其中最大的因素是美国。朝鲜南北双方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南北最高领导人的会谈,但就台湾海峡两岸关系情况看,在可预见的将来,仅靠这样的努力显然很难实现这样的目标。在这方面,美国可望扮演积极的角色。美国政府至今仍遵循一个中国政策,真诚邀请美国扮演积极角色,推动两岸最高领导人会谈,对于中国实现和平统一,抑制“台独势力”,有积极意义。虽然美国未必乐意见到大陆与台湾很快统一,但海峡两岸改善关系,并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符合美国利益。中国需要与美国就台湾问题进行认真务实的探讨,在实现和平统一中国时,不仅考虑台湾的利益,又尊重和照顾美国的利益。中国可以承诺,如果实现和平统一,整个台湾可以成为自由港,并允许美国在台湾租借军事基地,这不仅有助于消除台湾民众的恐惧心理,又让美国得到了较大利益,而最大的获益者仍将是中国。 中国必须承认并尊重美国现有的国际地位,真正把美国当作友好合作伙伴。中国对美国所表现出的所谓“霸权主义”可以给予一定程度的批评,并努力通过联合国的机制给予一定的制约,但不要走得太远。美国现有的国际地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以中国的国力和地位,对这样的国家,尤其在经济等领域颇受其惠的国家,应给予充分的承认和尊重。政策制订者应该清楚,在历史上,美国在西方列强中是对中国最友好的国家,在中国几乎没有留下什么血债(朝鲜战争没有发生在中国土地上);美国曾是制约日本和前苏联的最主要力量,而后两者曾是威胁中国的最大敌人;美国在抗日战争中给予中国诸多无私的援助。在中国改革开 放时代,中美的经济合作对于中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中国人还应该看到,美国在行使通常所指的“霸权主义”时,也还往往遵循人类共同的良心和价值观,遵循一定的游戏规则,与当年的日本和苏联不可同日而语。必须真诚地把美国看作合作伙伴,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基于这样的立场,中国应该对美国在全球政策中的有关事物,如打击恐怖主义等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向准盟友关系靠拢。在两国关系中,还要建立相应的预防机制,防止类似侦察机事件那样的事发生,或即使发生,能在机制内迅速得到妥善解决,不演化为双方的对抗与冲突。 结语:中国和美国早已结束敌对关系,中美两国和平友好是大势所趋势,虽然在台海问题上,人权问题上,知识产权问题上,以及汇率问题上,中美两国的较量不可能短时间内结束;美国虽尤其自私的一面,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美国,但也应该看到,中国政府在台海问题上的不容妥协,在人权问题上,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确实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相信随着中美经济关系的不断深入,中国政府灵活调整对台政策,在知识产权和人权问题上不断完善,这些矛盾反而会成为解决中国内部问题的动力。中国已经崛起,相信在中国政府的引导下,对外,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不对他国产生威慑的大国,对内,它能够不断完善社会机制,改善人民生活,真正实现中国的国富民强。 参考文献 [1] [美]卡特. 妖魔化中国是错误的[J ] . 纽约时报,1997 -08 - 10. [2] 黄硕风. 综合国力论[M ] .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3] 王诵芬. 世界主要国家综合国力比较研究[M] . 长沙:湖南出版社,2007 2017年国际形势形势与政策论文 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深入发展的当今世界上,中国的发展已越来越地受到世界的关注。“世界离不开中国,中国积极地融入世界”已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在这样的大形势下,中国和周边国家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四邻安则自家兴。中国和周边国家山水相连、利益攸关。2014年,中国将进一步构筑稳定友好繁荣的周边战略依托,打造紧密的周边命运共同体。审时度势,周边地区,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 首先是俄罗斯。俄罗斯今年主办冬季奥运会和八国集团峰会。在伏尔加格勒遭受恐怖袭击后,普京政府必将加大对北高加索地区恐怖组织和分裂势力的打击力度。俄罗斯将大力发展军力,推进武装力量装备现代化,并将组建北极部队,进一步强化海上军力。俄还将力推地区一体化进程,提升在“后苏联空间”的影响力。去年,中俄领导人以战略思维和全球视角审视和发展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今年,随着两国在地区和国际事务、能源、人文领域的合作提升到新水平,中俄关系将保持稳步发展和强化态势。 其次是日本。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去年年底参拜靖国神社无异于个人政治“摊牌”之举,意在宣示其走右翼路线决心,争取右翼和保守势力支持。当前,安倍执政重心已由经济转向军事安保。日本政府今年计划通过修改宪法解释方式解禁集体自卫权,并完成美日“防卫合作指针”修改,重新安排两国在同盟中的分工。其目的就是:建立国防军,摆脱战后体制。需要警惕的是,当安倍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时,日本国内反对力量日益被边缘化,这令安倍的错误行为缺乏制衡。中日关系充满风险、悬念和不确定性。 再来看看以安定内部,经济核武建设并行的朝鲜。今年是金正恩主政的第三个年头。在纪念金正日逝世两周年活动上,金正恩率党政军高级领导人悉数出席,显示肃清张成泽事件暂未带来进一步高层人士变动。今年,金正恩将继续进行党政军人事调整,致力于内部稳定。此外,朝鲜将继续贯彻经济建设与核武建设并行路线。朝鲜已成立经济开发委员会和经济开发协会,探索经济发展模式及具体方法。此外,各地正在紧锣密鼓建设各种形式的开发区。关于朝核问题和六方会谈,朝鲜将依然坚持固有立场,即只要美国不完全放弃对朝敌视政策且不以行动加以证明,朝鲜半岛无核化就绝无可能,朝鲜就绝不会单方面为重启六方会谈而首先采取行动。 然后是印度。今年5月,印度将举行大选。丑闻缠身、经济社会治理不善的国大党将遭遇反对党人民党的有力挑战,执政前景堪忧。对外政策,特别是对华关系,不会成为竞选首要议题,也不大会在新政府上台后出现大的波动或反复。印度各界普遍认识到,印中关系具有地区、全球和战略意义,两国应成为互利伙伴,而非竞争对手。去年,两国实现互访,就推动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作出规划。今年,规划将继续得到落实。双方将举办友好交流年,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等,并力争在高铁、电力等领域及建立“中国工业园”方面实现突破。 最后是地位迅速提升,借力大国实现发展的中亚。近年来,中亚因地缘政治经济地位重 要性日益凸显而备受大国重视,而借力大国投入以实现自身发展已成为中亚国家重要战略选择。去年,对中亚四国的访问促成中国与四国关系提升。今年,中国与中亚各国关系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在西亚北非局势动荡持续、北约逐渐撤出阿富汗的背景下,中亚安全局势更加严峻。中亚各国将更加倚重中国和上海合作组织,双方在安全领域的合作将进一步强化。中国与中亚国家经济互补性很强,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逐步落实,双方除了在能源资源领域继续拓展合作,在基础设施、航天、金融、农业、加工业等非资源领域的合作也大有可为。 在当今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周边政治格局总体态势良好,局部地区比较动荡。贯彻“与邻为善,与邻为伴”的外交方针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政策,实现长期稳定与和平。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国家外交上是否抬得起头,归根结底是要看这个国家的实力的。在此形势下,我们更应该坚持我们的发展方向不动摇,努力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增强应变各种国际问题的能力,使得中国在未来竞争更加激烈的多极化世界站稳脚跟。 2017年国际形势形势与政策论文相关 文章 : 1. 2017国际形势与政策论文 2. 2017国际形势与政策 3. 2017年国际形势论文 4. 2017大国关系形势与政策论文 5. 2017当前国内外形势与政策论文

关于汗液检测论文参考文献

本人长篇大论不说,我认为可能你对小孩平时管教过严了或者白天玩的太累了,导致晚上做不好的梦

遗尿症就是我们常说的尿床,通常指小儿在熟睡时不自主地排尿。它的症状为夜间尿床,白天也有尿频、尿急或排尿困难、尿流细等。分为原发性遗尿和继发性遗尿。原发性遗尿是指没有明显尿路或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者。继发性遗尿是指继发下尿路梗阻、膀胱炎、神经源性膀胱等疾病。这个病的发生与大脑皮层发育延迟、心理因素、遗传等有关。

遗尿症的治疗:

1.一般治疗

养成良好的作息制度和卫生习惯,避免过劳,掌握尿床时间和规律,夜间用闹钟唤醒患儿起床排尿1~2次。白天睡1~2小时,白天避免过度兴奋或剧烈运动,以防夜间睡眠过深。在整个治疗过程中要树立信心。逐渐纠正害羞、焦虑、恐惧及畏缩等情绪或行为,照顾到患者的自尊心,多劝慰鼓励,少斥责、惩罚,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这是治疗成功的关键。

2.儿童尿床的行为疗法扩张,增加容量,从而减少夜间排尿的次数。

(3)定时训练在以往晚间经常尿床的时间提前半小时用闹钟结合人为叫醒,让其在室内来回走动,或者用冷水洗脸,使在神志清醒状态下把尿排尽,目的也是有助于建立条件反射。

家长要及时发现孩子尿床,督促孩子自己排空残余尿、擦干局部、更换内裤及干床处理。

3.药物治疗

4.物理疗法

可采用闹钟定时促醒、针灸、按摩等方法。

小儿盗汗如何防治? 小儿出现盗汗,首先要及时查明原因,并给予适当的处理。对于生理性盗汗一般不主张药物治疗,而是采取相应的措施,祛除生活中的导致高热的因素。此如,孩子睡前活动量过大,或饱餐高热量的食物导致夜间出汗,就应该对小儿睡前的活动量和进食量给予控制,这样也有利于睡眠和控制小儿肥胖,有益于小儿的身心健康。有的小儿的夜间大汗,是由于室温过高,或是盖的被子过厚所致。冬季卧室温度以24℃~28℃为宜;被子的厚薄应随气温的变化而增减。一般说来,若家长注意到上述几种容易引起产热增多的诱因,并给予克服,出现盗汗的机会会自然减少。即使小儿偶尔有一二次大盗汗,也不必过分担心,盗汗所丢失的主要是水份和盐份,通过每日的合理饮食是完全可以补充的。 对于病理性盗汗的小儿,应针对病因进行治疗。缺钙引起的盗汗,应适当补充钙、磷、维生素D等,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多接触日光,包括户外光线及反射的光线。可在户外活动,不要隔着玻璃晒太阳。 (2)大力提倡母奶喂养。 (3)早产儿、双胎,经常腹泻或有其他消化道疾病的小儿应注意加用维生素D。 (4)北方农村或寒冷的地区要按计划地采取“夏天晒太阳,冬天吃D剂”的预防佝偻病措施。 对于结核病引起的盗汗,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正规的抗结核治疗。 无论是生理性还是病理性盗汗,护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小儿盗汗以后,要及时用干毛巾擦干皮肤,及时换衣服,要动作轻快,避免小儿受凉感冒。注意及时补充水份和盐份。可以补充口服补液盐,简称“ORS”,或白开水加点食盐、糖,糖可以促进水和盐的吸收。被褥也要经常晾晒,日光的作用不仅在于加热干燥,还有消毒杀菌的作用。此外,对易于盗汗的小儿,应进行有计划的体质锻炼,如日光浴、冷水浴等,以增强体质,提高适应能力。体质增强了,盗汗随之而止,这将胜过任何灵丹妙药。 怎样用脐疗法治疗盗汗? 运用脐疗的方法治疗盗汗,在古今医学文献中介绍的很多,并且有着非常显著的疗效,我们在临床实践中,也经常用脐疗的方法治疗盗汗,实践证明疗效确实肯定,尤其是对小儿盗汗症,收效更为满意。下面介绍几则治盗汗的脐疗方: (1)五砂散:五倍子5份,辰砂1份。共研细末,贮瓶备用。用时取药散~1克,用温水调成糊状,于患者临睡前敷于肚脐,外以纱布覆盖,胶布固定。翌日晨起时取下,如无效可重复使用,一般连用3天即可凑效。本方适用于各种证型的盗汗,对因肺结核引起盗汗,也有比较显著的疗效。 (2)五味敷剂:五倍子、赤石脂、没食子、煅龙骨、煅牡蛎各20克,辰砂1克。共研细末,贮瓶备用。于临睡前取药粉1克,用凉开水、食醋各半调匀,敷入脐中,纱布覆盖,胶布固定,翌晨去掉。每日一次,3~5天为一疗程。据《陕西中医》1985年第5期介绍,用本方治疗小儿顽固性盗汗118例,连敷3次,盗汗即止者48例;5次汗止者31例;6次汗止者21例;无效 6例(其中结核病患者3例)。愈后再次复发盗汗,使用本方有效者9例,无效者3例。本方无毒性,无副作用,具有较强的敛汗功能,各型盗汗均可使用。 以上二方,均安全有效,盗汗者不妨一试。 盗汗病人应怎样自我养护? 中医认为,“汗为心液”,若盗汗长期不止,心阴耗伤十分严重,应积极治疗。在治疗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自我养护。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药物治疗的同时,应加强必要的体育锻炼,养成有规律的生活习惯,注意劳逸结合。 (2)在饮食方面,要摸索出与自己病证有利或有弊的饮食宜忌规律,进行最适合自己食疗调养。如属阴虚、血热及阴虚火旺的病人,应禁食辛辣动火食物,切勿饮酒,并多食一些育阴清热的新鲜蔬菜等,以使汗腺的分泌功能牢固的在机体健康的基础上得到恢复。 (3)在条件允许时,适当调节一下居住环境的温度与湿度,如阴虚血热者的居住环境就应稍偏凉一些等。 (4)患者的被褥、铺板、睡衣等,应经常拆洗或凉晒,以保持干燥,并应经常洗澡,以减少汗液对皮肤的刺激。 (5)重症盗汗且长期卧床的病人,家属应特别注意加强护理,避免发生褥疮。还要注意观察病人的面色、神志、出汗量大小,如有特殊改变要及时向医生报告。

人工汗液的配方如下: 氯化钠(化学纯):7± 尿素(化学纯):1± 85%乳酸(化学纯):4± 用甲醇(化学纯)与蒸馏水1:1的溶液溶解并稀释至1000ml即可 参考文献: 石油步标准SY2753-77S求采纳

关于司法现状论文的参考文献

法律思维论文参考文献

最近我在写毕业论文,想得最多的就是参考文献不知道在哪找?不知道你们会不会也有这样是问题呢?以下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法律思维论文参考文献,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期刊论文类

1.鲁丽丽:《形式与非形式逻辑——论法律逻辑之定位》,《现代物业》2013年第5期。

2.成静:《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安康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

3.杨娟:《法律思维研究综述——从语言的角度》,《经济管理者》2012年第24期。

4.庾晋鹏:《从法律推理到法律论证——法律逻辑内涵的逐渐丰富》,《经济师》2012年第11期。

5.李瑜青、张建:《法律思维内涵与特征再思考》,《东方法学》2012年第2期。

6.王利明:《论法律思维》,《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第2期。

7.孙培福:《法律方法中的逻辑真谛》,《齐鲁学刊》2012年第1期。

8.王新娟、张斌:《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培养——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宪法案例教学》,《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研究)2011年第9期。

9.梁开银:《法律思维: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契合点——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互动与改良》,《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

10.郭瑞昌:《论中国传统法律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沧桑》2011年第2期。

11.李义松、苏胜利:《环境公益诉讼的环保逻辑与法律逻辑》,《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12.项庭庭:《浅议法律思维》,《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13.马玉波:《法律逻辑的思维模式选择——谈谈刑法案例分析的方法》,《牡丹江大学学报》2010年第10期。

14.郭新杰、葛宇宁:《试论法律逻辑的品质》,《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5.周占生:《法律思维路径之辨——以规范结构为基点》,《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6.王萍:《对法律思维研究的整理与思考》,《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7.印大双:《法律逻辑与大众逻辑之博弈》,《理论与改革》2009年第2期。

18.徐楠:《浅议法律逻辑研究的转向》,《沧桑》2009年第1期。

19.聂小明:《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特征的内在观察》,《滁州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20.杨建军:《逻辑思维在法律中的.作用及其限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5期。

21.孙光宁:《法律思维模式及其选择》,《长白学报》2008年第2期。

22.张瑞峰、巴尔:《论法律思维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社会纵横》(新理论版)2008年第1期。

2、学位论文类

1.卞叶:《论法律类型及其类型思维》,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2013年。

2.黄笑君:《论法官的法律思维》,硕士学位论文,广州大学,2012年。

3.郎盛科:《论我国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推理》,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师范大学,2012年。

4.施榕娜:《法律规则与道德评价对法律推理的影响》,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5.张林波:《法律领域的逻辑应用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6.王建荣:《论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7.胡媛:《试论中国法律逻辑及其发展方向》,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8.杨冠祥:《法律逻辑研究的新视角》,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9.付云云:《法律推理之路》,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10.王萍:《论法律思维的概念》,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10年。

11.胡桂哲:《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比较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大学,2010年。

12.蔡勇:《论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推导》,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13.邢杰:《从法官裁判视角看法律推理》,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08年。

14.王亮亮:《法律逻辑的生命源》,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08年。

15.范春莹:《法律思维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8年。

16.罗冰:《民法教学中法律思维的培养》,硕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

3、著作类

1.郑永流(译):《法律思维导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张斌峰著:《法律逻辑学导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李静著:《法律思维训练与法律文书写作——推理、结构与修辞》,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4.杨力著:《法律思维与法学经典阅读——以哈特〈法律的概念〉为样本》,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5.范春莹著:《法律思维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6.缪四平著:《法律逻辑——关于法律逻辑理论与应用分析的思考与探索》,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7.关老健著:《法律逻辑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8.郑智航著:《法律内在逻辑的基调演变》,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9.陈瑞华著:《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10.黄伟力著:《法律逻辑学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1.葛洪义主编:《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12.穆晓军著:《经理人必备的法律思维》,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3.焦宝乾著:《法律论证:思维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14.赵利、黄金华著:《法律逻辑学》,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15.龙卫球著:《法学的日常思维》,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16.张大松主编:《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司法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谈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当代社会,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发展,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了有利的实现 渠道 。我国法学界普遍承认舆论法律监督。舆论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新闻媒介进行的法律监督,属于广义的法律监督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可以在法律监督方面起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的作用。[1]因此,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在理论上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冲突,相反,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但实践中远非如此。记者对于社会 热点 的追求,促使他们以“新闻自由”为依据不断介入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司法过程所蕴含或展示的内容以及司法过程本身所显示的刺激性,对于传媒来说具有永恒的吸引力;司法所衍生的事实与问题从来都是媒体关注的热点”[2]。而媒体的强大力量,在对司法过程的报道中暴露出职能越位、充当法官审判等问题。而这种强大的舆论引导功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司法审判造成压力,对司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造成了冲击。因此,司法机关出于对新闻媒体的抵触心理而要求其“闭嘴”,但这种行为着实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本属于宪法赋予的两项基本权利,为何会在实践过程中形成如此强烈的冲突?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司法独立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冲突

司法独立是为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重要原则。《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此外,《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也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因此,司法独立应该排除利益和情感的影响,也自然应当排除新闻媒体的影响,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案件事实的忠诚。与此同时,英国古谚讲:“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而“看得见的方式”就需要新闻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将正义实现的过程置于公众的视野之内,在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其肩负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促进司法公正有着积极作用。但媒体却凭借其强大的介入力量,不断向司法入侵,最终由新闻舆论监督发展成为“新闻审判”。

“新闻审判”本为舶来品,传入国内后即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新闻审判”的含义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报道对象所做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3]从曾经的张金柱案到近年来的药家鑫案、李启铭案等,每一宗案件都被媒体倾注入过度的热情――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对审判前或者审判中的刑事案件,失其客观公正立场,明示或暗示,主张或反对被告罪行,或处何种罪行,其结果或多或少影响审判。[4]正是基于新闻媒体强大的引导和评价功能,将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过程置于舆论的重压之下,最终的裁判或多或少的受到舆论的影响。

二、新闻舆论监督的意义

(一)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5]而我国《宪法》第125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正是由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使法院的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有效的遏制了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不当内容,推动实现司法公正。

(二)新闻舆论监督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司法腐败始终是司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司法腐败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损害国家的司法权威,而且侵蚀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美国著名记者指出,“罪恶、卑鄙和腐败最害怕的就是报纸,因而任何法律、伦理和制度都无法和报纸相比。”新闻媒体对司法腐败现象的报道,往往能够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同时会引发相关部门的重视,政府和公众的合力使腐败分子身败名裂。如此大的腐败成本,有效的防止了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有利于推动司法改革

新闻媒体对于司法体系的分析和评述,为司法改革提出了宝贵的借鉴意见,有助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三、司法独立对新闻自由的限制

司法独立包括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13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由此看来,新闻自由并非是绝对的,新闻媒体行使法律监督权也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司法独立在一定程度上排斥新闻自由

司法审判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司法审判要求法官依靠“理性和良知”,忠于法律和事实,排除任何形式的干扰后做出谨慎且公正的判断。而新闻媒体则通过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 文章 ,有失公允的评判案件,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带动性的舆论压力,成为法官裁决时的障碍,使其失去独立审判的立场。

(二)法官审判与新闻采编之间的矛盾性

司法审判与新闻采编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对立性。由于司法审判关乎人的生死、权利与义务的承担,因此必须是理性判断的过程;而新闻媒体的宣传却带有很强的感性因素,往往掺杂了道德情感于其中,其语言也强调标新立异、扣人心弦。因此,对于同一个问题,法官与记者基于不同的立场与视角,关注点自然不同,这种差异势必导致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的对立和冲突。

四、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

卢卡斯曾经深刻的揭示了司法所要求的专业性:“一个看重正义、法律和自由的国家,在一个重要的意义上必定是不平等的,即法官必须占据实权地位,而且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法官。”因此,新闻媒体应当认识到其新闻审判的越位行为,重新回归到法律监督主体的地位。对于寻求新闻审判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平衡的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解决:

(一)加强立法规范,填补法律空白

二者冲突的根源在于缺少法律规范对于二者关系的协调。立法机关可以借鉴相关的域外 经验 并结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新闻舆论的监督设置合理的界限,以消除当前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之间的对立冲突关系。

(二)强化新闻从业者相关的 法律知识 ,引导遵从职业规范

通过强化其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其遵从职业规范,使其从内心遵从法律,维护司法的独立地位,并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法规,避免对案件做出有失公允的报道,做事实的传播者而非情感的传递者。

(三)加强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交流

二者之间不存在根本上的对立和冲突。因此,关于媒体如何介入、如何报道以及如何评论等关键性的问题,应当由二者坐下来进行交流和沟通,共同研讨解决方案,制定出一个双方认同的规则,并按照规则规范双方的行为,共同促进司法文明和司法公正。

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之探讨

一、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的基本内涵

所谓司法能动主义(judicial activism)是指“一种司法理论,它鼓励法官摆脱对于司法判例的严格遵从,允许法官在制作判决时考虑其个人对于公共政策的观点以及以其他因素作为指导,通过对于判决来保护或扩展与先例或立法意图不符的个人权利。遵循该理论会造成某些判决侵犯立法权和行政权的结果。”[1]

《布莱克法律词典》是这样定义的,司法能动主义是指:“司法机构在审理案件的具体过程中,不因循先例和遵从成文法的字面含义进行司法解释的一种司法理念以及基于此理念的行动。当司法机构发挥其司法能动性时,它对法律进行解释的结果更倾向于回应当下的社会现实和社会演变的新趋势,而不是拘泥于旧有成文立法或先例以防止产生不合理的社会后果。因此,司法能动性即意味着法院通过法律解释对法律的创造和补充。”[2]

与此相反,法官在执法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已经确立的规则来办案,反对法官充当立法者的角色,反对法官融入个人的价值观以及他本人对法律的理解与信仰。这被称为司法克制主义(judicial passivism)。施克莱认为:“所谓守法主义是指一种伦理态度,它把是否遵循规则当做判断道德行为的标准,将道德关系视为由规则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像所有被强烈感受并广为接受的道德守法主义不仅体现为个人行为,也表现为哲学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制度。”[3]其本质为社会生活中涉及法律的问题与现有法律规定和判例相背离的地方,应当通过立法等方式解决,而非司法机关主动改变既存之规定。在外观上表现为“司法机构的自我约束或自我克制”[4]。

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并非针对具体的法律进行解释,而是在现存法律规定或判例与实际生活的新趋势不符的背景下,法官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所享有的创造性之界限问题。司法能动主义强调法官要为了实现正义,在服从法律基本原则和理念的前提下,可以不受现有规定和判例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对司法权的限制;司法克制主义强调法官只能严格依法裁判,法官不能创制法律,而只能服从法律,制定法是法律的唯一渊源,法律解释只局限于文义解释,并努力探询立法者的原意。“司法克制主义则倾向于强调在民主国家中对司法权所应该进行的限制,并通过各种方式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5]2。因此,“司法能动或司法克制是法官在进行自由裁量时享有多大的自由或者受到多大的限制的程度问题”,即“能动和克制的区别更多只是一个程度不一而非性质不同的问题。”[5]2-3

二、司法能动主义和司法克制主义各自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一)司法能动性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在现今社会,简单依靠法律条文来处理案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诉讼需求,条文的固定性及有限性往往会使我们的司法裁判者在某些个案的处理上寸步难行。假若为了使所有案子都“有法可依”而不停修改或增减法律条文,不仅会造成社会行为规则观念的动荡,而且会大大损害法制稳定的威信力。司法能动在法律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着诸多的适用价值,但是司法能动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者自身的素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年来,我国的司法者慢慢由以前的非法律人转换为法律人,即大部分司法者接受过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受过一定的法律实务的培训,自身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储备。当所面临的案件没有直接可以遵循的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可以结合自身的法律技能运用适当的法律 方法 ,经过一定的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续造、法律发现等方式分析案情,在已有的法律法规中探求最为适当的条款来处理案件。但是,由于法律没有直接明细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对于同一案件司法裁判者运用法律方法有可能因为个人法律素质的不同而产生截然不同的裁判,这样往往会产生司法的不稳定性,影响法律的可预测性及对民众行为的指导性。

其次,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者的思想道德价值倾向有着一定的关系。当司法者运用司法能动这一自由利器时,高比例的法律裁判结果就握在了法官的手中。法官是倾向公序良俗还是机械性地被舆论牵着鼻子走,更或是倾向于权力而非权利时,案件的裁判结果是截然不同的,甚至大相径庭。既可能裁判顾及多方利益,采取较为平衡的裁量方式判案,也有可能产生令大众哗然的结果,更或顺应民意的裁判结果。因此,司法能动性是否得以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和司法者的思想道德倾向是密不可分的。

再次,司法能动性需要司法者具有较丰富的司法经验,以及严谨的辩证 逻辑思维 。但是,在我国,法官不是像美国那样经验丰富的律师担当,而是学校法学系 毕业 生或者其他并不是很权威的法律人担当。由于没有丰富的法律经历,或者还未被培训出缜密的思维逻辑,在判案时很容易产生疏漏或不足,影响法律运用的质量。法律思维被异化,法律思维立场的变化而产生的异化,以及法律操作技巧的程度都将影响司法能动性的发挥,局限其作用的范围及程度。

司法能动性的发挥虽然可以弥补我国法律的某些漏洞和不清晰,但是并不是可以随意使用。只有在上述条件都较完备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发挥其能动性,使之法律实质化,司法能动权利化而非权力化,能动性科学有效、正义合法地在案件的集结点为司法者解围,给当事人化解案情予以合法的裁判,以达到说服当事人、惩罚犯罪人、震慑社会其他成员的作用。

(二)司法克制性的价值分析及局限性

在司法能动性实现其法律价值的时候,司法克制性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能动性的发挥,或者说是抑制司法能动性的过分发挥。

司法克制主义强调法官在解释的过程中应探询立法者的原意,体现了对规则的尊重[6]。司法克制主义要求法官对法律要忠诚;要克己守法,廉洁自律,尊重法律规则;要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其他 社会公共权力保持谦抑的姿态。司法克制虽然在司法活动中不可或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的局限性。

第一,司法克制必须结合本国的国情及司法能动的 发展程度。在我国,司法克制是相当必要的:我国人口众多,民俗繁杂,部分地区的法律实施还比较落后,或者说地方控制主义比较严重。如果在处理法律问题时,仅注重司法能动性而忽视司法克制性,将造成严重的后果。掌权执位者极有可能将法律作为其实现某些不正当、不合法目的的工具,正如文强案中,作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和黑道勾结,强奸女学生等恶行,其行为的保护伞就是他手中的权力,作为一个法律人,偷天换日,坏事做尽,司法能动在他的手中变成了凶器,此时若无司法克制、法律来惩处他的行为,该恶行岂不是会被他的虚言假语蒙混过去?

第二,司法克制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因不同法律人而有迥异结果,因此需要社会大众的监督与建议。此时,所说的大众监督并不是说司法活动被民众牵着鼻子走,而是司法活动在一定意义上需要考虑民众意见,利于将裁判结果均衡于法律与社会利益,达到利益衡量的最佳状态。

正如,南京醉酒驾车案中,张明宝造成五死四伤的惨剧,但是在2009年12月23日的一审判决中却只是判处了无期徒刑。对于此,笔者认为,张明宝明知我国法律严禁醉酒驾车,并且造成如此惨剧,虽然事发之后张明宝认罪态度良好,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了罪行,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但是,对于此案判处无期徒刑显然没有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实质正义,严重偏离了利益衡量的轨道。因此,笔者认为,为了达到法与正义的契合,实现社会的正义,实现法律的实效价值,应在司法克制的前提下发挥司法能动,判处极刑。司法克制不应成为实现实质利益的绊脚石或是借口。

结语

综上所述,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发展中缺一不可,法律规则是规范的固定化文字,而法律人的法律思维是思辨灵活的,但是对于法律问题这一严谨的问题来说,法律人在处理某些法律问题时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妥善处理案件,实现当事人利益、法制要求和惩罚罪恶的平衡。但是,司法能动性过度必然会产生权力泛滥性地被利用,法律成为凶器而丧失了其本来存在的意义。因此,在司法能动地适用过程中是伴随着司法克制行为的,法律人必须以立法原意为基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融合适用,结合实际适度加大或减小司法能动或克制的运用比例,在法治社会中逐步完善法制。

关于富士康论文的参考文献

相关文献 请参考

我就是深圳的,对这些还是比较了解的,有朋友在富士康工作其实在跳楼的人中,有不少是在发现尸体后在尸体上看到尸体有不少的瘀伤!很明显是被人打伤的!我的朋友甚至听到他们的内部的人说是被人扔下来的!!但是记者去采访的时候却没人敢说了,因为要是谁透露给媒体,说不定你明天就要被人打!甚至面临死亡的威胁!这几天我们也在讨论富士康跳楼问题,结果却是一样的!富士康内部有一股力量!这显然是有内幕!我们自己虽然是在深圳住(我的公司设置距离富士康只有10分钟左右的路程,有好几个朋友都是在里面工作,所以我能听到很多内部的消息!)就前不久在200多名外国记者去富士康采访的时候,其实他们采访的住宿的大楼并不是真正工人住的地方,而是一些高级管理层人员住的地方!!低级工作人员住的地方都是十几个人一起住的,而他们去采访的宿舍住的人才几个而已!!要知道富士康真的非常的大!我的一个朋友就说,以前他骑车围绕整个企业一圈,就花了一个小时左右!!可想而之里面的人数(一共是20W人左右)里面的工人也并不是像媒体报道的一样的!我就亲自问过朋友,他们说那里的工人一个月加班都是在100多个小时!!工作也是非常的严格,经常发生被罚款的事,很多人都是压力非常的大!一个月双休日几乎没有!多数都是加班的!也就是说一个月都是没假放的!(他们都是两班的,白班和晚班!)24小时全天制的。发生自杀的也就只有三种原因:第一就是员工之间的矛盾问题。第二就是心理压力问题第三就是感情问题(有几个是因为失恋才跳的)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说说中国的政治状况了,就我们这里的富士康跳楼那肯定是大事件,但是在我们这里的宝安日报上面,我可以很负责的跟大家说:报道的新闻极少!!几乎可以说没有!除了一份《宝安日报》之外,其他报纸几乎看不到报道(宝安日报是有报道,但是都是一些片面的,都只是在报纸上面用很小的篇幅写的,绝对不高于200字!图片之类的详解更是没有!)我们这里的深圳卫视一些电视台上也是很少看到有这方面的报道!倒是一些报纸电视新闻常常报道一些关于深圳建设如何如何之类的。中国的电视台上也是一样!大家也知道吧,除了一家凤凰卫视之外!相信大家在中国本土电视上看到的报道也是几乎没有,就算有也只是一些片面之词!像去年广东韶关发生的新疆人和广东人打架致死人的事件,在新闻上也几乎不出现!大家在新闻上看到的报道绝对是有出入的!我自己是知道很多的内幕,但是事情的经过太长了,就不在这里一一的细说了。

富士康最近发生的13连跳,也并不是全是富士康的错。都说富士康是血汗工厂,我又想问一下那个工厂不是血汗工厂。俗话说天下乌鸦一片黑,那我要说天下工厂一个比一个黑。富士康保安打员工,也许他们的死还真跟保安有关系。那些员工都是被保安(狗)打了后才跳楼的 这样植的吗?富士康加班太多,太累。也是事实。但是有压力不必要死来,解脱。 很多也是因为员工的自身原因,比如个人人感情问题;自己把工资用在了赌博····等不正常的花费上了。难道怪富士康吗?只能怪他们自己轻视自己的生命 不管怎么样 我觉得那些人不该轻视自己的生命 自己一死了之 父母怎么办?富士康是全球最大的代工企业,全球员工100多万,光中国大陆就占90万。全国各地都有其厂区。如果富士康被查封全国要有近100人失业,对富士康所在厂区的经济有很大影响。 国家也只能关注·调查,不可能轻易的去查封它。各地政府还是暗暗的在支持富士康的!

企业绩效评价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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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绩效评价论文参考文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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