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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机制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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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机制研究论文

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对于提升执行效率和效果具有重要作用,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对法院“执行难”的思考心得,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关于法院“执行难”的思考心得

**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紧扣执行机制建设、执行专项活动具有重要、执行规范运行以及两权改革的工作重心,内强管理、外求联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和效果,更加注重化解执行积案、加强执行和解工作,使执行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一定提升。2011年至今,**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23件,已执结1461件,执结率达,实际执行率达71%,执行到位率仅。

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突出。由于**地广人多、山区与平原并存,地处偏远山区的镇较多的特殊性,**市的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全国各地区间就业、生活壁垒日益减少的大环境下,造成人员流动性较大,当地人到异地务工的现象较普遍。但相应的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管理方面的配套措施尚不健全,造成在人员户籍登记住所所在地根本无法查找到当事人。另一方面,由社会诚信观念的缺失,被执行人因为欠债,更是想方设法的外出躲债,转移、隐匿财产。因此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成为开展执行工作的较大阻碍。

二是申请执行人在财产调查中积极性不高,被执行人报告其财产状况的主动性较差,使法院财产调查任务繁重。财产调查一直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主要途径,由于在民诉法中,关于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义务的条文和被执行报告其财产状况的规定都过于笼统,且并未规定违反义务所应承担的后果,造成可操作性不强。同时,未建立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未赋予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财产及线索的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在财产调查中积极性不高,把所有的财产调查任务推给法院。但仅仅依靠法院执行人员的力量根本无法满足执行财产调查的实际需要,使得财产调查任务繁重,执行案件也因此而不能得到解决,其结果反而使许多案件不能及时执结,影响执行效率和效果。

三是执行手段的缺乏,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不理解,使执行信访问题仍然存在。执行程序中是否能够找到债务人的财产,直接影响到执行的实际效果,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最终是否能够得到实现。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和法院执行手段的反差,使得在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人民法院又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后,仍无法执行到位。由于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不理解,以及对法院工作的很多申请人仍持有法院应当对案件绝对包干的态度,不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只管一纸申请书送到法院,就要求拿钱,不问造成案件无力执行的原因,全把责任推到法院,因此而所产生的涉执信访情况也较多。截止今年6月,在**市人大法工委反映执行信访达5件次。

化解“执行难”问题的思考

一是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入。法院与工商、国土、房管、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执行联动,使该项机制制度化。执行联动机制的良性运行和切实发挥作用,不仅需要法院发挥主力军作用,创新执行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自身执行水平和能力。还需要在如何让联动机制“动”起来上下功夫,需要各协作单位切实增强协助执行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积极协助法院解决具体问题,积极参与、密切协作、排除阻力、形成合力。与法院一道营造齐抓共管的执行工作局面,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执行联动机制切实发挥作用,促进执行工作向前发展。

二是执行工作管理机制上仍需加强。法院在提升执行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问题上,立、审、执兼顾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控制和监督力度还不够。个别承办人拖延办案、消极办案的现象仍存在。尤其是在财产评估和拍卖过程中,涉及委托、公告等程序时,呈现出办案周期长、工作效率低的特点。目前,对执行工作和执行人员的工作成效评价和奖惩机制未真正形成,没有全面反映出执行工作的内在特点,在鼓励先进,鼓励多办案、办好案方面,效果不明显,造成有个别承办人办案消极,不注重办案均衡度,出现长时间不结案和突击结案现象。

三是执行救助有待落实。**地域的特殊性、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经济受地震影响等现实状况,以及执行案款因多种原因无法到位等原因,导致一部分申请人生活相当困难,因此成立并落实执行救助基金,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具有现实意义。此类情况,在无任何保险保障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尤为突出。虽然,目前已经基本建立执行救助金制度,但是因各方面原因使该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还不够理想,尚有符合救助条件而未得到救助的情况存在。

关于法院“执行难”的思考心得体会

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司法为民,创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执行难”以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这既有社会法治意识不强和外部执行环境不佳等客观方面的问题,又有法院执行工作自身建设存在的主观方面问题。

一、社会法治意识不够强。

1、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还比较淡薄,藐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自觉履行的现象比较普遍。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采用各种手段规避执行,有的采取转移、隐匿、处分财产规避执行;有的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恶意逃债的情况频频发生;有的利用公司法人制度规避执行,有的利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规避执行等。

2、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干扰执行。被执行人通过各种关系找人说情,有的利用特殊身份或背景干扰执行,有的煽动亲属朋友、单位职工或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访、起哄闹事、围攻执行人员甚至暴力抗法,有的抵触情绪大,采取哭闹甚至杨言自杀威胁执行人员等,想方设法给执行工作设置障碍,使法院的执行工作陷入窘境。

3、申请执行人法律风险意识比较薄弱。对执行工作不了解,对法院执行结果寄予过高的期望,把“债权实现”认定为法院执行工作的职责,只要执行没有完全实现他的债权,便怨声载道;有的权利人不积极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或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甚至在法院提示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仍无动于衷,结果使债务人转移财产,无法追查。

二、外部执行环境不够佳。

1、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分割和垄断,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信用惩戒机制不够健全,失信成本过低,纵容和助长了被执行人的种种失信观念和行为。我国央行征信系统建设还未能与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联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污点信息没有被录入征信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虽已开通,我县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15例,成为配合法院执行的一把利器,但“失信者黑名单”未定期在本地向社会公布,也未向本地有关单位定向通报,社会知晓度不高,惩诫效果不明显。

2、司法评估、拍卖工作有待改进。法院对委托的中介机构监督仅限于程序上,难于对实体进行监督;有的评估结果自相矛盾,如同家评估机构先后两次对我县聚龙阁大酒店的评估结果很滑稽:第一次,只对主楼进行评估,结果是6千多万元,第二次对主楼+附楼一起评估,结果只有5千多万元;有的评估只根据账面数字做,不与实物核实,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相符,常使案件当事人产生质疑,进而对执行工作不予配合;有的执行案件虽然财产被查封,但因评估价格离谱,容易导致“流拍”,财产拍卖、变卖不能变现,影响了案件的执行效率;有的评估机构在收费标准上往往顶格收费,这与当事人自行委托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差距较大,给当事人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

三、法院自身建设不过硬。

1、法院内部工作机制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立案、审判、执行之间的协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案件审判与执行相脱节,裁判质量不高,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影响了案件的顺利执行;个别审判人员缺乏全局观念,在案件审理阶段,往往出现在立案和审判环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力,造成有的案件执行被动。二是对裁决权、实施权分立运作的工作机制虽已建立,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执行力量不足,仍有经办人员“一杆子到底”、“两权合一”等现象。三是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仍不高,有的案件虽然中止或执结,但迟迟不告知当事人,以致当事人对法院公信度产生怀疑。四是对申请执行人有提供财产线索义务和执行风险意识告知有时做得不够,或告知不明确,使部份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不了解。

2、执行效率亟待提高。在二家申请执行案件较多的单位调研时发现,实际结案率和执行到位率很低。2012年以来,我县计生委共申请征收社会抚养费案117件,执行标的590万元,已执结29件,执结率为,已执行金额26、7万元,执行到位率仅为。2012和2013两年,我县农村商业银行共申请执行案件31件,执行标的1920万元,已执结的仅2件,执结率仅为,已执行金额万元,执行到位率仅为,执行效率不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3、法院内部考核还不够科学合理。法院系统绩效考核工作在评价法院和法官工作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亟待引起重视:一是为了追求“办案数”指标,存在“分立分执”等现象。如:一户多笔贷款需要拆分为若干个案件立案,执行阶段同一被告的几起案件不能一次性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分期还款的裁判文书时硬性要求分期申请执行等。二是为了追求结案率,存在人为突击结案情况,如:以“找不到被执行人”为由要求申请人“撤诉”、力促当事人达成“牺牲申请人部分权益”的和解协议等;三是结案标准存在偏差,存在不当终结等问题。纵观我县结案方式,大部分案件是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方式结案,由于法律规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才可以结案,所以,对未履行完毕或部分履行的,严格讲是不能按结案处理。这样做,虽然大幅度提高了执结率,但“执行难”问题并没有实质改变,高执结率掩盖了低执行水平,呈现出“案结事未了”现象。

4、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就全国情况来看,各地法院普遍存在重审轻执现象,执行人员数量低于要求的标准,现有人员年龄大、学历低、能力差,人员结构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我县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上述类似情况。一是执行力量与繁重的执行任务不相适应,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少数执行人员素质偏低。有的缺乏执行技巧,不能穷尽执行措施和执行办法,采取措施不及时,把握时机不准确,执行效率不高;有的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够强,致使有的案件没能达到最佳执行效果;有的对待当事人用语不文明,态度生硬,有时还出现不耐烦或不负责的答复;有的执法力度不够,有怕得罪人的想法,有消极畏难情绪,遇到困难绕着走,致使案件久拖不结。

关于法院“执行难”的思考心得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司法界一个热点话题,对该问题的研究成果很多。这些研究成果大多涉及执行方法层面的解读。然而,这些方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部门难求、被执行财产难动”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需要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共同发力,才能解决问题。本文结合审判实践中的执行工作现状,查找出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待能够更好的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执行难题。

当前,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具备了坚实基础。然而,民事案件执行工作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做好法院执行工作却并非法院一家之力所能完成。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社会背景下,如何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实现?如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最有效的方式和最高的效率来实现?如何通过法律监督的形式减少“执行难”的障碍?如何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人民法院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也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将对法院执行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基层法院民事执行案件现状

1、案件不断上升趋势明显。2013年某基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2542件,结案1434件;2014年共新收执行案件3620件,结案2283件;2015年上半年,共新收执行案件2443件,结案1606件;案件不断上升趋势明显。

2、案件标的不断增大。2013年某基层法院执结案件标的额万元;2014年执结案件标的额万元,2015年上半年执结案件标的额万元。

3、关键指标全市呈现不均衡状态。以实际执行案件数和实际执行率为准,全市法院实际执行率在60%以上的有两家[?]。实际执行案件执行率大多在30%左右徘徊。

4、执行队伍人员分布不一。以全市法院执行局为例,法院配备执行队伍最多的达到84人,部分法院在20人左右,多数法院执行队伍人员在30-40人左右。

5、信息化建设标准利用率有待提升。自省高院下文要求全省法院建设执行信息查控系统以来,各基层法院利用高科技建设平台,分别配置了执行服务中心和查控中心。但是高科技的利用率值得商榷,全市法院依照“人海战术”打击老赖的方式还占很大比重。

6、执行信访案件不断增多。当前民事案件执行难是一方面,但是执行信访问题也在不断突出,以某基层法院为例,执行信访案件占到全院信访案件的60%以上,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是执行方式有待提高,还是当事人缠访、闹访较多。

7、执行外部环境不断恶化。由于大部分基层法院执行依靠的是人海战术的“凌晨执行”和“集中执行常态化”,在现有的高科技技术条件下,部分被申请人不是积极寻求履行义务,而是故意制造网络舆情,压制法院打击老赖的积极性。部分老赖利用手机和电脑,制造法院执行混乱的假象,暴力抗拒的局面时有发生。

8、执行联动机制缺乏强有力的惩戒措施。虽然全市法院与工商、税务、民政等十多家单位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但是仅仅依靠法院一家主动作为很难达到完全的合力。与基层派出所的联动需要更多的支持和配合,才能打击老赖的嚣张趋势,对于部分单位人员不配合或延误配合的情形缺乏典型案件的打击报道,进而放纵了对老赖的打击。

二、民事执行难的成因分析

1、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是最大的困扰。在当前的社会矛盾突发时期,特别是一些民间借贷案件,如果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这些建立在人情、亲情、友情基础上的案件就不会到法院解决。部分被申请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查控等手段仍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些案件只有常年累积在法院,成为鸡肋,群众不满意,法院无能为力。

2、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造成人心不古。由于我国法律打击“老赖”缺乏强有力的惩戒措施,造成部分老赖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部分群众缺乏事前的法律意识,事后想到用法,但是法律解决不了时,往往抱怨法院的工作不作为,没有想到法不是万能的。

3、案多人少的压力在不断制造矛盾。当前司法改革的情形下,部分基层法院执行人员长期面临未结案件在100件以上运转,执行力量有限,物力、财力跟不上,案件在不断增多,矛盾越来越突出,群众的不满意不是针对老赖,而是转向法院的执行人员,问题导向明显存在错误。

4、错误的执行依据造成信访的恶果。“有的据以执行依据的裁判不公、仲裁裁决错误、行政决定失准,给执行工作增加难度。”[?]部分案件的执行依据是公证债权文书或者是法院的判决有失误,造成执行回转或者是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当事人抓住法院的问题不放,成为信访案件的突出集合点。

5、执行工作法治理念缺乏实体性的规则。当前执行工作仅仅依靠执行程序,简单说就是为了执结案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缺乏应有的法治理念,仅仅是为了申请人的利益为动力,没有上升到法治社会治理国家的管理模式之中,造成部分案件为结案而结案,不能将案件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囊括其中,问题不断显现。

6、信息化时代信息共享机制不顺畅。由于当前的执行信息不对称、造成群众和法官的信息不流通,群众查找到的房产或者财产,早已转移他人或者不在申请人名下。部分单位不能及时提供被申请人的有利信息,造成法院的执行工作被动而为,始终存在某种障碍。

7、执行监督机制不健全引发执行乱世之局面。由于当前的执行模式是简单的依靠人海战术,依靠执行法官个人力量去执行,我们不是贬低这种执行方式,更是一种深深的思考,如何减少用人去执行的方式才是解决问题的妙招。人海战术的执行方式存在办案法官思维受限,我认为这个案件重要我就快速办理;我认为这个案件申请人比较烦,我就是不理,案件久拖不执。检察机关不能及时介入,造成部分案件长达几年、十几年执结不了的问题仍然存在。

8、执行工作保障机制不完善,法官人身安全难以保障。在当前的矛盾多发时期,部分极端群众不思考问题出在哪里,老想着法官有问题,造成法官办理案件越多、矛盾越多、投诉越多,部分法官不想办案、不愿办案、不敢办案的局面时有发生。对于执行突发事件,基层法院给予法官的保障难以让执行法官为其自愿奉献一切去工作。

9、部分行为难以执行,绝非法院本身所能为。现实中部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长期服刑无能力来履行民事义务;部分案件如探望权案件,对孩子的人身是很难依靠法院的强制执行来完成的,这些社会问题不能完全归纳到法院的执行之中。

10、执行权缺乏必要强有力的保障手段。曾经和很多执行人员聊过,如果法院执行权有基层派出所那么大的权力,我们还愁案件办不下去吗?实际中,执行权无法媲美公安机关的行政权力,甚至是刑事权力,在此情形下,老赖很难心肝情愿自动去履行义务。

三、破解执行难的对策建议

1、构建一个统一的社会各职能部门参与案件的信息共享平台。可以参照宿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决定》,其具体内容为:“《决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明确执行联动部门。公安、财政、卫生计生、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税务、新闻媒体、人行、银行监管、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划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经办、房屋征收、金融等部门、机构,应配合法院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细化执行联动措施。政府及有关联动部门、机构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或被执行财产、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协助办理不动产的查询、查封、过户登记等事项;规划管理部门协助查询有关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企业注册登记管理部门协助查询有关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或冻结、变更股权等事项;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为拍卖资产的买受人提供相应的贷款服务;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做好执行救助。落实执行联动责任。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应当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在法定职责范围内配合人民法院健全和落实执行联动机制。协助执行单位如对人民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核查建议,但不应当拒绝或者拖延采取相应措施。对协助单位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的行为,或者为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提供方便或者转移财产的,人民法院将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其实徐州法院系统早就出台《关于集中执行常态化实施意见》、《全市法院执行局互相委托拘留、拘传被执行人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实践中也都在运用这些文件,也曾和市政法委、市公安局联系下发《关于建立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拘留被执行人、扣押机动车辆相关联动机制的意见》,但是我们还缺少法院为主的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各单位、各部门全力协助执行,信息畅通有无,执行工作才能将老赖无处可藏。

2、构建一个统一的社会诚信体系。执行难作为一个社会问题,不是法院一家单位所能解决的,早在2012年5月1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每年人大常委会主任也到各个基层法院检查执行联动机制实施状况,但是我们更希望全社会能够尽快建立社会诚信体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方面,徐州睢宁法院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列,值得我们去学习,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这个诚信体系的牵头羊是谁更合适一些,只有如此,我们执行难问题才能早日解决。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但要做好这一工作仅有法院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司法体制上的顶层设计,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恐怕只能是一个梦想。在实际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逃避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千方百计躲避执行,就其深层次的原因实际上就是反映了市场主体信用观念和信用制度的相对缺失,现阶段,虽然我国一直致力于诚信体系建设,然而,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涵盖社会各行业、各层面的诚信平台建设,导致各种信息不能有效共享,从而使得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不能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无形中纵容甚至助长了这种失衡观念和行为的滋长和蔓延。

3、形成一个依法、守法的社会环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查封、扣押、扣划、冻结、搜查、拍卖、司法拘留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手段,与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在执行手段上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是我国执行却非常难,究其原因是我国社会发展程度不高,守法环境不畅,法治的权威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低,在利益博弈中,被执行人选择了对法律权威的漠视,把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当一回事,失信成本低甚至无成本可言。法律没有让不讲信用的人,付出相应的代价。只有形成人人遵守法律,人人依法办事的局面,让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承揽工程、信贷、住房贷款、子女就学、就医、公司注册登记等方面难以生存,形成威慑力,才能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4、构建完善的司法监督体系。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法院自身加强建设,规范执行行为,加强监督,与此同时深化检察机关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执行工作监督制约不力的问题仍然突出”[**]。执行中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办关系案、人情案等现象不时出现,甚至由于极个别执行人员不廉洁行为,损害了法院公正的形象,使得案件执行更难。这就需要加大廉政制度建设,同时也需要各种监督,让执行工作更加透明、阳光。法院执行工作要做到强化执行质效。(1)限时执行。从立案移送执行到送达文书、作出裁决、采取强制措施等实行备案登记,层层把关与指导。(2)节点防范。对于财产查控及处置等关键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促进执行公开,提高执行效率,防范违法违纪执行风险。(3)挂牌督办。对于重大及疑难案件,改变过去那种案件承办人自行作主、被动作战的做法,实行局长办公会析疑解难、挂牌督办制度。并适时组织小型执行会战,把一定时期内的钉子案件进行清除。(4)专项执行。积极抓好各种专项执行活动的开展,在徐州市范围内横向比较,确保不拖法院的后腿,同时促进其他执行工作的开展。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监督权时,对执行依据有违法行为的判决裁定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果执行过程中法院的法律文书或执行措施违法,检察机关可以对该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如果发现法院相关的执法人员涉嫌职务性犯罪时,就应该将该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问题一:大学生如何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外出结伴,去异地要先告知家人朋友,会见网友要选择在公共场所 问题二:你喜欢怎样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ABCD都要有啊啊啊 问题三:怎么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虽然《宪法》与《法院组织法》均明文规定“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但在实际中这一条规定却缺乏操作性,中国法官在经济上、在组织关系上,甚至于人身安全方面都要受制于人,时刻要服从于地方行政长官,因为你进不进法院、出不出法院,人家有决定权,给你多少办案经费,给不给你办案津贴都在行政长官的一句话,也就是说中国法官想赢得职业上的尊敬和职业继续发展的资本不仅仅是你做得公正就能得到的。另一方面中国的法官又承载着广大民众对社会公正的渴望,特别是当今社会正处于梗型期,各种思想意识激荡碰撞,各种思想利益不断组合,社会矛盾呈多发性、多样性,中国法官作为纠纷的裁判者则不可避免的成为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承载者,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上述情况的复杂性所产生的这种权、责、利的极度不均衡状态使当代中国法官的境遇十分艰难。 问题四: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人生安全 首先 ,了解一些相关知识。在一个,多观察,尽量少去一些烟花场所。还有 ,可以学一些防身术什么的,如果不愿意学可以买防狼喷雾,网上就有。尽量少一个人出门 问题五: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人身安全受到侵犯的话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不要让自己陷入有可能有风险的境地。比如说,不要乘坐五类车;遵守各类交通规则;遇到工地、不熟悉的地方,先观察,再尝试。 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刑法等,都是有力的法律武器。 问题六:单方面申请离婚期间如何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 首先,该案例中女方如果担心在开庭当日受到男方的胁迫,那么女方可以在开庭前48小时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因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裁定。同时,所谓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其次,无论双方是什么关系,如果男方对女方有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女方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问题七:比尔盖茨怎样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保镖 问题八:如何保护法官人身安全 近年来,法官人身伤害案件频频发生,除了当事人素质差,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外,法官自身安全保护问题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亦成为重要原因。笔者近期就此作了调研,发现法官人身安全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基层法院至今未完善安保措施,当事人进出法院未履行必要的安检,甚至一些携带违禁品的当事人也能混入法院。二是大部分基层法院大门入口处未安装摄像头,仅凭当事人登记就随便允许出入。三是民事案件开庭时几乎不配备法警,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辱骂法官或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情形时有发生,却不能及时有效地制止和制裁;四是绝大多数法院缺乏相应的应急措施,法官遭受当事人攻击时未能妥善处理问题。五是法院处理当事人辱骂、殴打法官等方面问题时缺乏必要的力度,有时甚至不了了之。 笔者认为,法官人身安全保护亟待加强。一是要改善法院安全装备。除了在庭审区域和办公区域设置安检装置外,还要在法庭包括调解室、立案 *** 窗口安装摄像头。二是法院应须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完善处置措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门卫管理,当事人出入法院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经专人核实备案,并履行必要的安检程序。四是要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建立法警巡逻、巡查制度,定时在审判区和办公区巡逻和巡查;对从审判区域进入办公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五是要加大对伤害法官人身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侮辱、殴打法官的当事人要依法严厉惩处,决不能姑息。第1页 共1页 问题九:在哪些情况下公民可以让公安机关来保护人身安全? 1.您的问题涉及公安机关职能和个人私权利关系方面。2.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是有服务职能的。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作为 *** 的职能部门应与时俱进,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发挥刑事司法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同时,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改革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以人为本”,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3.但在这里我们提醒您的是,公安机关作为“公权”的行使机关,不仅肩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还肩负着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私权”的任务。但是,并非任何“私权”都会得到“公权”的保护。“公权”的服务,应当是“维护、保护、预防、制止和惩治”等带有国家权力性质的行为。要得到“公权”的保护,“私权”必须是合法的,并且在法律、法规规定范畴之内。 如果任何私权都由公安机关进行保护,那么势必会大大降低公安机关的部门效率。希望您能满意我们的答案!!

上午10时左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6楼605室,在拿到判决书后,胡庆刚用一柄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向了案件的女审判员刘坦。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论文研究

问题一:如何实现司法公正 一、树立司法公正的追求意识 “心不清则无以见道,志不确则无以立功。” 作为法官,树立司法公正的意识不难,难的是把司法公正作为毕生的追求。为此,法官要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把司法公正作为信仰来追求,内化于心,化外于行。(1)法官要以奉法为魂。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线,也是法官最高的价值追求。对法官来说,司法不仅是一种职业,而是为之献身的事业,只有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对法律始终保持忠诚敬畏之心,才能做到恪守公平,秉持正义。(2)法官要以担当为荣。法官承载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使命,不可避免成为利益冲突的焦点,这就要求法官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只有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才能做到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3)法官要以守正为本。“君子独处守正,不桡众枉。”法官只有坚守职业良知,才能在实现司法公正的追求中,不役于外物,不困于心。公平正义的形象需要优良作风来支撑,这要求法官把树立司法公正的追求意识与司法作风建设统一起来,自觉加强司法职业精神的锻造、司法礼仪的培训、道德操守的养成和日常行为的规范。 二、了解社会公众的司法需求 “公正自在人心。”衡量司法公正的标准,既要看裁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更要看裁判是否符合公众的司法需求。司法权的人民性源自马克思主义的人民 *** 观,司法只有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需求才是公正的,法官要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实现司法公正。(1)贯彻为民宗旨。在社会主义中国,忠诚于法律与忠诚于人民具有高度一致性。公正司法必须以体现为民要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法院要开门纳谏,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回应群众的期望和需求。司法工作要反映群众声音,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2)服务社会民生。“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服务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司法工作的重要职责。随着改革深入和社会发展,对民生领域的司法需求,法院要及时跟进,保障到位。(3)关注特定群体。增强裁判的社会可接受性,很重要的是契合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每起案件背后都反映了特定群体的司法需求,如农民工讨薪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司法尤其要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实质公平正义。 三、把握法律公正的精神内核 公平正义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也是法律的精神内核和立法的伦理基础。法律不可能为所有社会关系量身定做,不可能预见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形,这就要求法官要深刻把握法律公正的精神内核,正确适用法律。(1)准确理解法律精神。在马克思看来,法是“人的行为本身的内在的生命规律,是人的生活的自觉反映”,人们服从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法律精神是本质的、鲜活的、抽象的、前瞻的,但法条是表面的、刻板的、具体的、滞后的。法官要善于抓住本质,领悟立法本意,将法律精神活用到个案中,使裁判富有生命力。(2)体现主流道德观念。法律的公平正义精神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一定意义上讲,广泛的民意体现了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普遍道德诉求。司法裁判要坚持法律评价和道德评价相结合,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知和共同感受。(3)自觉融入社会生活。法律规则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法官要从社会生活中探究法律规则的本源,了解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主要方式与规则习惯,善于总结和运用群众公认的常识与经验,努力使司法过程和处理结果在法定范围内贴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四、具备卓越的司法操作能力 司法的本质是经验,正如美国法学家霍姆斯所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司法作为重要的社......>> 问题二:浅谈如何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在二十一世纪的工作主题。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作为新世纪的人民法官,应当把锲而不舍地追求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作为最崇高、最光荣的职责。如何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不仅是各级人民法院着重考虑的,也是每位法官应当思考的问题。下面笔者就如何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在思想上必须对司法公正与效率引起高度重视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在新世纪来临之际,提出人民法院在二十一世纪的主题就是公正与效率。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永恒的追求。提高司法效率是适应新世纪形势发展的要求。维护司法公正,是每一位法官的神圣职责,它体现在每一位法官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之中,体现在每一次裁判之中,体现在每一项诉讼活动中。它要求人民法院始终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此,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面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在确保公正裁判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司法效率,追求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每位法官对此必须有清醒认识,牢固树立公正意识、效率意识。要始终把政治合格放在首位,明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牢记服务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用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确保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自觉运用 *** 理论指导审判工作,使审判工作服务和服从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每位法官都应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司法公正,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要以“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和“爱党、爱国、爱院、爱岗”为基本要求,在思想上划清正确与错误的界线,增强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要以李增亮、陈印田、蒋庆等先进模范为榜样,想事业甘于奉献,为人民不计功利,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切实为群众做好排扰解纷工作。二、必须努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法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司法的公正性和诉讼效率。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审判工作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和新类型案件,一个业务素质不高的法官是很难适应的,更别说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因此,每位法官都应熟悉和掌握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要掌握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其他知识,认真钻研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高业务素质,首先应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有系统的规划、完整的学习内容和明确的要求,通过培训,可以使某一方面的技能得到迅速提高,同时还可加强交流,获取更多的信息和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其次,还可通过不断自学,来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最新司法解释都必须通过自学来弄懂、弄通,并在审判实践中熟练运用。对一些常用的重要法律,通过自学,可以达到温故而知新。在审判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通过自学来了解相关知识。再次,有意识、有选择地参加庭审观摩,也有利于提高业务水平。法官作为一名旁听人员观摩庭审,不仅可以学习优秀法官的庭审技巧和对法律的运用,还可以从中发现不足,提出完善的方法,以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另外,多向有经验的老法官请教,平时注意积累、总结,也都有利于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三、要积极推行审判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办案活动必须依法公开、民主、透明,以公开促公正,从而改变过去诉权与审判权不分,由法官大包大揽为诉审分离,法官居中裁判;由先定后审转变为先审后定,从过去的“暗箱操作”、“不透明”,开庭走过场,走向“公开审理查真相......>> 问题三:如何保证司法公正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 *** 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这一重要讲话,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准确理解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 *** 总书记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要求政法战线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求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人民法院只有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才能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选择上的导向。我们党始终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使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进行了不懈探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强调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为我们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理论指引。 司法权是重要的国家权力,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人民法院来讲,实现公平正义,就是要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参与诉讼、平等地受到尊重;就是要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必须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决落实“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确保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会受到制裁和惩罚。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公开审判等司法理念和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维护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必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决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牢牢坚持党的领导 *** 总书记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调要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好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两个重大问题。这对于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推进......>> 问题四:实现司法公正的意义是什么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意义:1、平衡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当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根据价值观念做出取舍,实现利益的保护。 2、实现保护人权和打击犯罪。保护人权的重点当然是保护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过分强调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会影响到刑事司法系统的效率,会影响到打击犯罪工作的效率。 总之,我们一方面要确立司法独立和正当程序等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另一方面要提高法官等司法活动主体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 问题五:如何体现司法公正 1草拟合同 2带上相关证件 3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问题六:求1500字关于司法公正的论文,最少1500谢谢 10分 司法公正的论文,稍等 ,我现在发你。 问题七:从人民的名义论司法公正的论文 顺叙指记叙的时候按照事情发 生、发展、和结局的顺序来写,前因后果、 条理很清楚。如《一面》;倒叙,指记叙的时候把后发生的事情写在前面,把先发生的事情写在后面。先把结局说出来,吸引读者了解其起因和过程 问题八:什么是司法公正?又应如何保证司法公正 1)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其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 2)司法公正既要求法院的审判过程坚持正当平等的原则,也要求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前者可以称为程序公正,后者可以称为实体公正。它们共同构成了司法公正的基本内容。 问题九:如何理解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坚持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灵魂。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实现法律所追求的社会正义。“法不仅仅是思想,而且是活的力量。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另一只手握有为权利而准备的宝剑。无天平的宝剑是 *** 裸的暴力,无宝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①天平与宝剑共同构筑了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理想和信仰,也是法治社会的崇高目标。公正是司法的最高价值,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保证,也是司法独立的基础和原因。② 问题十:如何才能更好的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 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最高理念。通常意义上,“公正”( impartiality)一词含有平、正义、平等之义, 20世纪英国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声誉的法学家―――阿尔弗雷德・汤普森・丹宁(Alfred Thompson Denning)(1899-1999年)以自己的亲身实践和著作理对“公正”作了经典的诠释。他从1923年当律师,到1982年在上诉法院院长(Master oRolls)岗位退休,一共从事法律职业60年。令人感动的是,他在80岁以后通过著书说〔1〕继续思考英国的法律事业,阐发自己对法律职业的追求及感悟。在这些著作中,宁勋爵以他亲身经历的案件的辩护和审判的实践为内容,结合法学理论阐发了他对英法律及司法制度的观点和看法。通览这些著作,不难发现,丹宁勋爵是司法公正思想的极倡导者和践行者。在几十年的法律职业生涯中,丹宁勋爵面对时代的挑战,始终以追文明和进步,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的,在当代世界司法制度史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他的司法公正思想值得追思,更值得当下的法律职业者学习和借鉴。 一、成长阅历―――公正思想的源泉 一个人的某种思想的形成通常与他的成长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丹宁勋爵的公正想之所以形成,正是由他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所决定的。1899年丹宁出生于维多利时期受人尊敬的富裕之家,他的祖先是丹麦人,而丹麦人与法律有着天然的关联,据考证,“法律”(law)这个词本身就是丹麦语中的一个词。平时,丹麦人喜爱争论,他们喜欢聚在一起进行法律辩论。这种传统对丹宁产生了较大影响,他在自传《家庭故事》里曾写到:“也许这就是我现在在判决之前为什么喜欢听法律辩论,而不愿意将它们都写下来的原因吧。”〔2〕丹宁出生后,父母给他取教名为阿尔弗雷德,也与法律有关系。因为1899年正好是英国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著名的统治者阿尔弗雷德去世后一千年。阿尔弗雷德在位期间非常重视法律,关注法律的良善和公正,当时的百姓都很尊敬他。正好一千年以后,丹宁出生,因此,他的父母取“阿尔弗雷德”为他作教名,希望丹宁长大以后也能像那位国王一样关注法律,富有公正思想。 丹宁的父母都是非常正派的人,“父亲善良,有思想,受到大家的热爱。妈妈坚强,做事有决心,从不讲废话。”〔3〕这些品格对幼小的丹宁思想品格的形成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特别是他的父亲担任陪审员的经历对丹宁的影响更大。丹宁的父亲主要职业是经营绸布店,但是曾被 *** *** 在巡回法庭当陪审员,几乎每天都去法院。陪审制度是英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之一,它原本为法国的制度, 1066年随着诺曼入侵被带入英国,给英国的法律打上了深深的印记。丹宁的父亲在担任陪审员期间,工作认真,为人公正,据说当时的红衣法官约翰・劳伦斯对他印象很好。丹宁也深感受父亲思想熏陶较多,他说:“早在我参加陪审团时,我就知道有关陪审团的一些事情。他是户主,而且完全有资格担任陪审员。陪审是这样一种工作,它为一般人上了有关公民权的最有用的一课。它是一门在以前八百年间代代相传的课程。被任命为陪审员的英国人在主持正义方面确实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4〕因为当时的陪审员必须具备这样的品质:他们必须能将自己一般的判断力用在需要作出判断的工作上;必须具有关于世界和人的知识;具有个人从属于社会这种概念,做到公平合理这种愿望是他们行动的动力;尤为重要的是,他们都愿意努力争取对他们要解决的争端作出公平的决断。〔5〕因此,英国民众将陪审团参与法庭审判作为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那么,生活于这种社会环境和家庭氛围当中的丹宁,其思想自然也受到这种公正价值观念的影响,以致年......>>

《法律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

【摘要】法律职业者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不少法律职业者为各种利益或其他不当目的而背弃法律职业道德的现象,直接导致人们对法律职业本身产生各种误解,进而对法律的权威产生质疑,甚至部分人对相关社会制度信心产生动摇。我国法律职业者中因各种功利而弃道德甚至法律于不顾的根源在于缺乏对法律的精神信仰,建立法律职业者对法律的精神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法律职业道德;精神信仰;法律信仰

一、我国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发展状况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总称。从法律职业的主体构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职业者是法律的直接实施者,其与社会生活关系的紧密程度不仅说明了法律职业者的作为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充当着在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法治思想的传播者角色。

鉴于法律职业者在建设法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重要作用,我国对法律职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视。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对法律职业者的道德和行为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已经成为了我国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等对检察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违反这些规范的纪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而《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也进行了规范。

以上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给我国的法律职业的道德行为进行了有效约束,在促进我国法律职业更加秩序化、正规化的同时也表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我国的现实社会生活中,司法腐败案件不时呈现,冤假错案也时有发生,律师行业之中的各种“潜规则”现象更是层出不穷,甚至有人将之称为一种“行规”,说律师不是打赢官司,而是打通关系。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表明了我国在完善相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法律职业道德本身却难以深入人心。对于很多法律职业者来说,法律职业道德只是相关强制性规定在法律职业者心中形成的威慑、约束作用表现,而不能成为法律职业者所具有的个人思想,他们大多是“怕而不做,而不是自己不能做”。这种法律职业道德是十分脆弱的,因为它没有信仰支撑,形同虚设,可有可无。二、法律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一)西方法律信仰起源概述

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法律信仰的概念就已出现,其在后来西方历史各种法的精神文化建设中初步成型,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在这些运动中,法学家和思想家们提出“提倡个性自由和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反对和废除封建等级和特权”等观念,这些都为后来的资产阶级法治观念奠定了基础。在后来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发起的以“信仰得救”信条的宗教改革运动中,马克斯・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新教伦理精神高扬了“信仰”的权威和价值。这一信仰理念,使广大教徒从等级森严的教会制度中解脱出来,并自愿在当时已成为社会权威的象征―法律的支配下,投身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活动中,这促成了西方国家法律信仰理念的形成,进一步为近现代的资本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纵观西方法律精神信仰的形成历史,可以看出西方民众对法律的信仰与宗教息息相关。西方唯心主义世界观认为世界分为现实世界和真理世界,人则是二者的结合体,人就是为了追求精神的高度发展而回归真理世界。西方的宗教信仰乃至法律信仰大都以此为基。“人不是物质的创造者,却是思想的创造者。”笔者认为唯心主义断不可取,但是客观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了人类,人类的特别之处就是具有智慧,那么,人的这种智慧意识的存在意义及追求人的精神智慧的升华应该就是人类的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这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物质文明的发展当然需要,但是人类自身精神文明的建设也十分必要,这早已被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所证明。一个国家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没有社会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法治是难以实现的。(二)我国的法律信仰建设浅谈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建国几十年来的实践检验,马克思主义被证明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然而,很多人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中的唯物主义理论有重大误解,说唯物就是物质利益至上,这当然是不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早已提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兼顾精神文明建设。当前,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部分法律职业者在错误的价值观引导下,无法抗拒在社会工作中面对的种种诱惑,背弃法律职业道德的现象多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强对他们价值观的正确引导。笔者认为,建立法律职业者乃至整个社会对法律的精神信仰,解决我国的法律信仰危机,为法律职业道德找到支撑基础,要从社会的各个方面入手。

首先,法律信仰属于精神文化的方面,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方略、树立法律权威和宪法至上等思想无不是先进的精神文明成果。让整个社会接受这种思想,必须建立相应的宣传、教育制度,最好由各地方司法机关和基层群众组织等定期进行民众化的普法活动,这不仅能让普通民众了解法律的作用、价值,而且会让法律成为人人皆备的救济手段,长此以往,整个社会将逐渐呈现出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局面。

其次,建立法律信仰必须靠制度建设。这种制度建设不仅是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还包括整个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就对整个社会的法制发展提出了要求。要加强对法律职业者的惩处立法,不论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还是私人性质的律师,只要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一定要从严、从重惩处,因为法律职业者不仅是知法犯法,还是执法者犯法。同时,要更加全面和认真地审查立法工作,兴良法,禁恶法,树立法律权威。这些措施一方面会使法律职业者不敢随便践踏法律和违背道德,另一方面,通过对法律职业者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可以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属性,使整个社会更加信服法律。

最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建立对法律的精神信仰与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崇高的社会理想追求相一致。建立更加强盛繁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而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本身就是对人类精神和真理的最高追求表现。实现这样的目标,基本要求是物质极大丰富,精神极大提高。而法律是人类最重要的精神文明成果之一,信仰并遵守法律及伴随法律产生的法律文化和人性精神(当然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不仅是对人类最高理想的追求,更是对人之为人的完善。法律职业者在违反法律职业道德或法律、法规的时候不仅仅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也说明了法律职业者本身“人性精神”的丧失!这种法律精神的丧失是与人类社会及自身思想的发展趋势相背离的。当然,对于思想层次的改造向来是循序渐进的,我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潜移默化下,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信仰必将逐渐成型。

参考文献:

[1]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2]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M].贺卫方,高鸿钧,夏勇,张志铭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谢晶晶.法律信仰浅析[J].重庆科学院学报,.

作为法制运行中的人力基础,法官是司法制度中最核心的部分。由于“法律制度与社会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因而大致上,法律专家(包括法官)的价值尺度只能是社会通行的价值体系中的一部分:他们的遴选、训练以及社会化都将产生出这种一致性。法律专家在任何地方并且几乎是依其性质乃是……流行价值的体现者……”。(埃尔曼:《比较法文化》)因此,研究目前存在的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法官制度对构建我国的司法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生活在普通法系国家中的人们,对于法官是熟悉的。在他们看来,法官就是修养的代名词,科克、马歇尔等都是伟大的名字。普通法系的最初创建、形成和发展,正是出自他们的贡献。他们逐案严密地进行推论,建立了一个法律体系,使得其后的法官只能遵守“遵循先例”的原则,依据相同的判例审理类似的案件。虽然在普通法系国家中立法的作用得到普遍承认,普通法是由法官创造和建立起来的,立法仅仅起一种辅助作用的观念一直存在于人们的脑海中。在英国,所有法院的法官都是从律师中产生,而高等法院的法官更是几乎全部从杰出的出庭律师中产生。对法官候选人在资历、经验、业绩和人品方面的严格限制,使在40岁以前能被任命为法官的人极为罕见。这些人此时已绝大多数是皇家大律师了。可以说出庭律师在其事业的顶峰时期才可能进入司法界,而成为一名法官更是象征着其职业走向了顶峰。大法官、上议院常任法官、上诉法院的法官、高等法院的法官,都是经过司法大臣和首相的提名,由国王(女王)任命;其他法官由司法大臣提名,国王(女王)任命;治安法官则由司法大臣任命。法官从优秀的出庭律师这个有限的范围中选拔,至少可以确保那些非常有能力、又富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在高等法院任职。同时,法官的任职是终生的,只要其行为端正,职位就受到法律保护。只有在其违反正当行为原则并在上下两院的共同要求下才能由国王(女王)予以免职,但是自有法律规定以来,还没有一位法官被免过职。 司法独立是西方各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法官任职的最基本保障。法官必须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律必须保证,法官不能因作出不利于行政当局或者令其不满的判决而被撤销法职。在英国,法官还可以通过具体判例解释和创造法律。所以,法官的权利很大,作用也极为重要,地位和威望也非常崇高。法官的任职保障正是通过诸如法官的选任和保障等一系列具体规定体现出来的,从而不会流于形式。 以上就是普通法系国家法律职业界关于法官的描绘。大陆法系国家中,法官的情况与之完全不同。大陆法系的法官属于文官,虽然各国自有重要差异,但还是有一个基本模式:谋取司法职位是一个大陆法系中的法律大学毕业生所可能选择的职业之一。如果希望从事司法工作,在毕业后不久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后就被任命为初级法官(在法国以及其他若干国家,还必须就读于法官培训学校)。不久就可以成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在这以后,他在司法队伍中的升迁取决于他在工作中所显示的能力以及资历,他的薪金的提高则是根据既定的标准。通过其他途径进入司法界的情况极为罕见。大陆法系法官的地位所以同普通法系的法官地位有着很大的差别,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大陆法系独特的司法传统。大陆法系司法传统源自罗马。法官并不熟悉法律,权力也很受限制。为了征求法律意见,他们就会转向专家求救,“遵循先例”的原则被拒绝运用。另一个则是立法权同司法权严格分立的原则不允许法官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规中有缺陷、互相冲突或者不明确的地方进行解释。这些问题总是留待立法者作权威性的解释。 以下具体以法国为例,让我们看看大陆法系法官的情况。在法国,未来的法官必须在大学读完四年法律课程,通过大学毕业考试后,还必须通过政府主持的考试,考试合格者便可以进入设在波尔多的国立法官学院,进行为期31个月的专业培训。培训的内容除8个月的讲课外,其余时间是在企业、行政机关、各种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参加实习;之后要在法院的各庭参加实习,要熟悉诉讼的全过程。然后通过第2次考试,合格者还要进行6个月的分专业培训,即从事民事审判、刑事审判等。要成为法官,除具备以上专业要求外,还要求享有民事权利,品行良好,正确对待法定兵役,身体健康等条件。由于行政法院属于行政系统,故行政法院的法官要从国家行政学院培训的文官中选出,而不是从国家司法系统中选拔。上述严格的专业资格考试和专业培训的要求,使没有任何司法资格的人成为法官的可能性实际上被排除了,保证了法官职业的高度专业化。 法国各级法院的法官采取任命制的方式产生。在法国,设有最高司法委员会,它是协助总统实行司法监督的机构。最高司法委员会由共和国总统任主席,司法部长任副主席,司法部长可以代替的共和国总统任主席。其他成员由共和国总统依照法院组织法规定的条件,任命10名委员,其中有5名法官,1名检察官和4名司法系统以外的代表,任期4年,不能连任。最高司法委员会提出关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和上诉法院院长的建议案,然后由总统任命。其他法官由司法部长任命,最高司法委员会依照法院组织法规定的条件就司法部长关于任命其他法官的建议案提出意见。法国的法官分为四级,分别为二级、一级二等、一级一等、特级。其中:二级法官占60%、一级二等法官占20%、一级一等占15%、特级仅占5%。上一级法官一般应从下一级法官中选升,特殊情况也有越级提拔的。法国法官法规定,法官工作5年,最迟8年必须晋升。提拔一个法官的程序同任命一位新法官一样,都要经高等司法委员会审定后,再由司法部长、总理、总统签字,由政府发公报。法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规定,法官实行终身制和退休制,达到一定年龄可以退休,退休后享受全薪待遇。虽然大陆法系的法官和普通法系的法官有很大的区别,但是他们在制度上都能够得到保障,使得他们能够正确的对待自己的职务。 从上边的介绍可以看出,法官是社会纠纷的裁判者,身处纠纷漩涡中心的法官,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社会经验,还必须有高尚的人格,这样法官才能成为捍卫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这样的法官必定就是社会的精英。而“精英”群体本身就是一个优于“大众”群体的少数优秀者的群体,因而无论是英国、法国还是上面没有提及到的日本、德国等法制先进国家,他们的法官数量都控制在一个相当有限的范围之内,他们的法官选任与晋升都有着严格的条件与程序,而且法官的名额常常是固定的。而要让法官成为精英,就必须保障法官群体的地位,让他们获得崇高的荣誉,受社会敬仰,以吸引社会的精英进入这个群体,并在成为这个群体的成员后珍视自己来自不易的法官身份,克尽职守。可见,各国提高法官群体地位的方法都有共通之处:一是保障法官的权力,使之对案件有完全的裁判权并对案件独立负责;二是保障法官的物质需要,使法官获得优厚于常人的物质待遇。总而言之,“少数人的群体”+“崇高的地位保障”=“法官精英化”,是西方法制先进国家贯彻法官精英化政策的基本公式,而这种选任方式对我们法官制度的改革极具借鉴之处。

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不足、困难及对策摘要:在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浪潮中,各地法院要怎样努力才能进一步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果,真正立足本地实际、借鉴经验、革故鼎新,发挥特色,把本地区法院的文化建设抓实抓好,从而真正打造好“法院文化”这一品牌,形成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格局?本文试总结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共同存在的两点宏观不足和八点具体困难,并给出提纲式的对策,以期对各地法院文化建设有所裨益。关键字:法院文化 不足 困难 对策 当前,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法院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各地法院的文化呈现如火如荼之势。在这种形势之下,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投身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如河南巩义、山东东营、上海等地,尤其是地处边疆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值得借鉴。但是,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与当前迅猛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力的组织领导;有的法院文化建设缺乏主动,内容老套,毫无新意;有的法院对文化建设消极对待、引导不力…… 从总体上看,全国法院的文化建设还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缺乏整体推进的意识,还处在各自为阵,法院文化建设如何多管齐下,突破“瓶颈”,值得我们的理论和实务界深思。一、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两点宏观不足 谈到个体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必须从全国法院文化所共同面临的问题谈到,只有从宏观上对法院文化建设有一个总的认识,才能够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现象出现。笔者认为,当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存在历史和现实两个方面的困难。历史的困难在于:我们没有真正的法院文化的历史传统。中国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年封建文明的国家,创造了丰富的中华文明和华夏文化,与此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也缺失现代法治的历史渊源和积淀,到清王朝覆灭时,我国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法院,法院文化更是虚无飘渺。人治社会、儒家文化的浸染让中国的法院文化在历史的尘埃中喑哑无语。虽然建国后尤其是我国“以法治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等方略的适时提出,为法院文化建设铺设了快车道,但是由于时间短、任务重以及当前外来思潮冲击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法院文化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现实的困难主要来自法院内部:法院文化产生的土壤是法院,脱离了法院和法官来探究法院文化的不足,其结果必然是试图在沙滩上建盖坚固的大厦。首先,从法院的管理体制行政化问题上讲,我国的司法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实行以行政权为核心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法官的管理仍然带有很浓的行政色彩,姑且不论庭室领导的指令所蕴涵的强制物语权,单是法官的审判职称的评定与行政职务挂钩这一点,就值得质疑。在我国上下级法官遴选制度尚未真正建立的情况下,一名基层法院法官如果不担任行政职务,那么直到其退休也只能是一级法官。而直接进入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工作的年轻法官由于所处法院授予的行政职级的不同,可能很短的时间就能达到更高的法官等级。试想,在一个千军万马挤行政职务这一“独木桥”的法院,要试图让法官保持一个超脱、平和的心态来参与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精神的塑造必然是困难的。其次,从司法地方化的角度来看。由于地方行政掌控了法院的财物核拨等重要权限,法院乃至法官的切身利益与地方利益就有了割舍不掉的牵扯,出现了法院很大限度依赖地方行政的危险。正是这种危险,导致全国各地出现了地方政府给法院分配招商引资指标、抽调法院法官参加计划生育、烤烟生产等工作等怪现状。再次,从法官的非职业化角度来说,法官之所以为法官,即是这一职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决定。遗憾的是,法官的非职业化现象仍然比比皆是:虽然《法官法》实施已整整十年,但是法官的审判津贴仍可望不可及,实践中收入落后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公务员;法官职业保障并未得到真正落实,法官在办案时稍有理解偏差,就会有很大的职业风险,例如广东法院的法官莫兆军被追究一案。法官的职业保障不到位,待遇的偏低,风险大,不足以使社会产生对法院的认同感,不足以形成法官职业本身的尊荣感,不足以吸引优秀的法律人才到法院工作,也就不足以产生我们期待以久的体现法律、法院、法官精神的优秀法院文化。 二、法院文化建设面临的八大具体困难及对策 问题一:重物质文化建设,轻精神文化建设。 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院的物质文化建设搞得轰轰烈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审判法庭的建设、购置新的办公设备,更新公务用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法院物质建设的落后现象。但是,很多法院正是在忙于改善物质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法院的精神文化这一“软实力”的建设,没有深刻认识到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为精神是“花瓶效应”,是“务虚工程”,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引下,部分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了无踪迹,造成法院、法官主流文化和精神的缺失。 对策:法院是社会正义的守护神,是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判者,难以想象没有法院文化和法治理念的法院如何肩负起司法为民这一神圣职责。为此,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各个法院可以参照山东东营、上海等地文化建设的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实际,为自己所用。在另一个方面,同样是地处西部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大潮中,积极整合资源,形成整体合力,从而达到法院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云南高院的主要做法是:从整体上策划一个法院文化建设方案,由高级人民法院牵头,成立云南省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各级法院的文化建设拟定一个实施纲要,指派各级法院由一名院领导具体负责,将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实施法院建设物质与精神的良性互动,用外在动力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进行助跑,在短短大半年时间里,取得了《以法律的名义》专题片、《云南高院赋》等一系列成果,掀起了全省范围的文化建设高潮,完成在西部法院文化建设的系统性领跑和推进。 问题二:法官业绩考评的不科学、不合理 现象:当前,部分法院法官的业绩考评缺乏一个科学化、系统化的评价标准,法官的考核依然是按照公务员考核的“德、能、勤、绩、廉”标准,但是在实际中,由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完全按照公务员考核的标准,还不能适应法院的工作考核效应甚至容易流于形式。这种考核标准,导致部分法官对无法不能对自己进行一个正确的定位,也不利于法院对法官进行一个正确的评价,而这种情况对法院文化的直接影响是法官对法院文化没有积极性,缺乏基于法官尊荣感、自豪感而产生的原动力。对策:当前,无论是西部地区还是东部法院的法官都面临一个问题,这就是收入相对较低,工作压力大。要注意法院考评机制的量化和细化,将传统的“人管人”机制相“制度管人”的机制发展;要引导和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要从肯定评价的前提定位出发激励法官崇德敬业;要改“相马”为“赛马”,大胆奖励那些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将法院文化精髓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的法官,从而激发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西部地区法院又有其特殊性,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例如云南宁蒗等地有的地方办一个案件要步行一个星期),单纯用公务员考核标准或者要求象发达地区法官一样用结案数等指标来考虑是不现实的。西部法官业绩的考评应当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但是又要与本地实践结合,积极建立一套符合本地法院审判工作和法官职业色彩的考评机制。问题三:没有明确具体的法院文化建设方向和目标 现象:明确法院文化的目标和方向,是法院文化的发展的前提。法院文化的建设毫无目标,没有法院文化的科学定位,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随心所欲和盲目混乱。 对策:当前,放眼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成效明显的法院,无一不是确定了明确发展目标。具体体现是根据本地的实际,总结出本院的预案训和院赋,并在此前提条件下在指定具体的发展措施。如河南巩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忠诚、公正、奉献;厚德、清廉;自律”的院训。中国广大地区同样是一个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文化底蕴的深厚和广大法官对法律的奉献就是一个取之不竭的宝藏。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从法律、法院、法官的角度出发,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广大法官无私奉献、公平高效的精神品质和群体精神,从而提炼出具有本地法院特色的法院文化目标,总结出溶汇着本地法院、法官热情的院训和院赋。 问题四:法院文化建设还没有形成合力,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现象:当前各地法院文化建设还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还存在文化建设只是政治宣传、综合行政部门重视而审判业务部门不重视的现象。法院文化建设还不能做到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全体法官共同参与、长效建设机制共同构建的良好现象。审判人员中“合力”的文化建设意识还比较淡薄,认为只要把案件质量把好就是万能的错误思想还在占有很大市场。 对策:各省高院可以考虑组织一次专门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引起全省法官的广泛关注。各级法院党组要做到充分动员,保证做到法院全员参与先进法院文化建设。法院党组应当承担起领导职责,充分发挥干部管理部门、教育培训机构、调研宣传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党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群策群力,使法院文化建设形成人员、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合力,从而进一步构建起法院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问题五:法院的学习宣传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 现象:法院的学习宣传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前,部分法院的宣传学习仍然停留在读读文件、开开例行会议等传统的学习教育方面。这种方式的行政化、会议化和单一化,很难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参与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情,而这种方式最大的危险在于:可能将我们寄予极高期望的法院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对策:学习宣传是靠职业化、理性化、德性化内在心理主动勃发并促进升华的。为此,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在宣传教育这一问题上,还要注意到:法官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丰富的情感,我们不能将法官这一丰富的群体局限在僵化死板的模式中。所以,我们的法院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做的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学习可以是经典阅读、电影观看、摄影采风、法官沙龙、法官博客的方式,前两年被称为法制类影视精品的《大法官》,其成功的重要原因就是人物形象鲜活,事迹生动感人。总之,要从广大法官最关心的问题着眼,从最贴心的事情入手,要最大限度地寓教于乐,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群体的活力,让他们变法院文化建设的被动为主动。 问题六:法院文化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现象:由于社会公众的整体素质、法院文化工作本身的缺位等复杂因素,法院的文化建设同社会公众的认可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一现象,在偏远地区尤为突出,很多群众甚至一些领导干部连法院本身的组成、职能等都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至于更高层次的认识更是无从说起。虽然我们可以认为因为历史、物质等条件的限制,导致公众素质的不足,但是这毕竟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凸现了当前法院文化建设任务的艰巨性。 对策:法院文化本身除了内部的文化特色,更重要的是法院文化的外部特色。所以,除了通过司法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法官的精神内涵和文化特质外,我们还要注重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展示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各地的法院文化成为当地精神的代表。如可以采取巡回开庭、定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邀请市民参观法院文化建设等方式,使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支持法院审判并最终树立法治理念。 问题七: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文化法院的要求还较远 现象:先进的法院文化建设,必然要求有高素质的法官群体,由于条件限制,部分法院法官的综合素质离先进法院文化的要求还较远。具体表现在:各级尤其是西部法院的法官学历层次还不高,法官断层现象相当严重,部分基层偏远的法院甚至出现只有几名法官的现象;由于待遇偏低,许多大学毕业生不愿到艰苦的法院工作,在职的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相当一部分选择跳槽做收入较高的律师职业等,导致法院人才的大量流失;在职的部分法官有相当部分是部队转业、特殊时期招工招干进入法院,缺乏法律职业背景;法官续职培训的机会较少,法律专业知识陈旧,其他领域的知识更是少得可怜,凭经验办案的人员大有人在。如此等等,形成法院文化建设的“瓶颈”问题。对策:法院文化要抓好,法官的整体素质不容忽视,因为法官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主体。为此,应当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制定政策,鼓励法院法官积极提高整体素质。如:加大对中、基层法院的投入,改善法官待遇,畅通进人、出人的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法院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使法官培训系统化、深入化和制度化;鼓励法官积极参加学历考试和其他领域知识的学习;建立法官的逐级遴选制度,使这一方式成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制度;要以法律事业感召人,用法院的情感吸引人,用法院领导的人格魅力感动人。 问题八: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 现象:由于相对偏僻的地理位置和相对落后的经济形势,导致了部分法院的科技化、信息化程度较弱。由于信息资源的缺乏,一些法院的相当部分法官还停留在“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的落后状态。许多法院没有开通互联网,相当部分的法官不懂电脑的运用,甚至在西部偏远的法院,连电视的收看都还成问题,这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对给拓宽法官的视野、增加法官的知识积累的要求造成了极大的障碍,也与法院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的要求格格不入。 对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官的素质势在必行。各地法院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法院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如:开通互联网,实现法院内部的三级联网;积极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拓宽广大法官的视野;建设好法院网等法院的对外网站,将法官的注意力充分吸引到上面来;定期和先进法院进行信息的交流。总之,要在创造条件的前提下,让东西部法院法官充分享受到同样的优势资源,从而提高自身素质,达到法院文化所蕴含的要求。总之,面对建设全国一流的法院文化的目标,我们相信:只要各地法院法官齐心协力,对症下药,法院文化建设必将大有作为,打造出彰显本地法院精神特质和现代司法理念的法院文化,建设者辛勤的汗水,一定会在中国这片神奇土地上浇灌出法院文化的灿烂之花!

国家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论文

从他的书目就可以知道可以从什么地方写了吧要是需要帮忙写,就咨询下 QQ 924347849第二章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发展…………………………(30)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扩展……………………………(30)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30) (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的演进过程………………………………(35) 二、中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与实施……………………………(46) (一)中国公务员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46) (二)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过程………………………………(51) (三)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与成效……………………………(56) 第三章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原则…………………………(62) 一、中西公务员制度共有的指导原则…………………………(62) (一)公开原则……………………………………………………(63) (二)公平原则……………………………………………………(66) (三)公正原则……………………………………………………(70) (四)法治原则……………………………………………………(72) 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特有的指导原则…………………………(74) (一)政治中立原则…………… ……………………………… (74) (二)两官分途原则………………………………………………(78) (三)分权制衡原则………………………………………………(81) 三、中国公务员制度特有的指导原则……………………… (84) (一)四项基本原则………………………………………………(84) (二)党管干部原则………………………………………………(85) (三)民主参与原则………………………………………………(87) (四)德才兼备原则………………………………………………(88) 第四章公务员制度的制约因素…………………………(91) 一、政治行政生态环境的制约…………………………………(91) (一)政治与行政体制的制约……………………………………(92) (二)组织结构与行政运作的制约………………………………(96) 二、经济生态环境的制约………………………………………(100) (一)公务员规模受经济发展的制约…………………………(101) (二)公务员行为受经济条件的影响…………………………(103) (三)公务员待遇受经济条件的制约…………………………(105) 三、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的制约…………………………………(109) (一)社会发展环境的影响……………………………………(110) (二)文化生态环境的影响……………………………………(116) 第五章公务员的人事分类制度…………………………(121) 一、人事分类的类型划分………………………………………(121) (一)政事分类…………………………………………………(122) (二)品位分类…………………………………………………(126) (三)职位分类…………………………………………………(128) 二、西方公务员的人事分类制度………………………………(134) (一)英国………………………………………………………(134) (二)美国………………………………………………………(137) (三)法国………………………………………………………(139) (四)加拿大……………………………………………………(141) (五)日本………………………………………………………(143) 三、中国公务员的人事分类制度…………………………… (145) (一)分类的原则………………………………………………(145) (二)分类的特色………………………………………………(147) (三)分类的方法和内容………………………………………(151) 第六章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156) 一、公务员权利与义务概述……………………………………(156) (一)权利与义务的内涵………………………………………(156) (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61) (三)规范权利与义务的意义…………………………………(165) 二、西方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167) (一)西方公务员的权利………………………………………(169) (二)西方公务员的义务……… …………………………… (173) 三、中国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175) (一)主要特色…………………………………………………(176) (二)中国公务员的权利………………………………………(177) (三)中国公务员的义务………………………………………(180) 第七章公务员的职务管理…………………………… (184) 一、公务员录用制度……………………………………………(184) (一)西方公务员的录用制度…………………………………(184) (二)中国公务员的录用制度…………………………………(194) 二、公务员考核制度………………………………………… (196) (一)西方公务员的考核制度…………………………………(196) (二)中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202) 三、公务员任免制度……………………………………………(204) (一)西方公务员的任免制度…………………………………(204) (二)中国公务员的任免制度…………………………………(210) 四、公务员培训制度………………………………………… (212) (一)西方公务员的培训制度…………………………………(212) (二)中国公务员的培训制度…………………………………(219) 五、公务员纪律与奖惩制度……………………………………(221) (一)西方公务员的纪律与奖惩制度…………………………(221) (二)中国公务员的纪律与奖惩制度…………………………(228) 第八章公务员的权益保障…………………………… (231) 一、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231) (一)西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233) (二)中国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243) 二、公务员退休保障制度…………………………… (246) (一)西方公务员的退休保障制度……………………………(247) (二)中国公务员的退休保障制度……………………………(254) 三、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256) (一)申诉与控告的意义………………………………………(256) (二)西方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260) (三)中国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264) 第九章公务员的管理体制…………………………… (267) 一、公务员的管理体制概述…………………………………(267) (一)公务员管理体制的类型划分……………………………(267) (二)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271) 二、西方公务员的管理体制………………………………… (274) (一)西方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构成……………………………(274) (二)西方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276) 三、中国公务员的管理体制……………………………………(288) (一)中国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构成……………………………(289) (二)中国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291) 第十章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势…………………………(297) 一、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向………………………………(297) (一)指导原则趋向灵活………………………………………(298) (二)分类制度趋向融合………………………………………(304) (三)运作机制趋向适用………………………………………(308) (四)管理体制趋向混合………………………………………(317) (五)法律体系趋向完备………………………………………(320) 二、完善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构想………………………………(321) (一)完善分类制度的构想……………………………………(321) (二)完善竞争激励制度的构想………………………………(326) (三)完善新陈代谢制度的构想………………………………(336) (四)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的构想………………………………(344) (五)完善工资保障制度的构想………………………………(356) (六)完善监督制度的构想……………………………………(367) (七)改善行政生态的构想……………………………………(375)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在知识产权的利用方面,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公共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公共管理论文题目,希望大家喜欢!

1. 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的过程研究

2. 城市景观环境和谐发展的政策研究

3. 行政伦理的反腐功能析要

4. 再造理论与城市社区再造的基本构想

5. 构建现代农村社区商业网络的思考

6. 从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探究和谐社区的创建

7. 社区组织角色、职能定位与和谐社区建设

8.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区群众文化建设

9.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政府管理模式及其转型

10.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新探

11. 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居民自治问题初探

12. 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发展与城市社区自治

13. 论社区自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角色归类及自治功能

14. 社区财务模式的设计及其选择研究

15.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模式的构建路径研究

16. 公共事业规制与竞争制度模式

17. 浅谈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体制改革

18. 浅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其改进建议

19.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大众文化活动组织管理

20.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现代社会分层

21. 行业型网络传媒及其经营管理

22. 中小城市文化事业机构与社区文化建设的互动发展

23. 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途径研究

24. 公用事业单位应对危机事件的管理策略研究

25. 人本管理理论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

26. 当前我国社区治安管理问题探讨

27. 互联网在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的运用

28. 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29. 现阶段中国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30. 试论单位制向社区制的回归

31. 试论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管理

32. 中外公益性组织管理体制比较研究

33. 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发展策略研究

34. 公共事业单位的品牌管理研究

35. 地方政府改善公共关系探析

36. 从个人理性到集体理性——对管理核心问题的分析

37. 公共事业管理中政府失灵现象研究

38. 公共事业管理的现状及前景展望

39. 城市交通管理的民众参与研究

40. 城市居民公共意识调查研究

41. 城市社区经营问题研究

42. 公共管理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

43. 区域公共利益竞争与地方保护主义研究

44. 文化公共管理与现代文化产业组织运作

45. 事业单位的流程再造及其组织变革

46. 自我管理团队及其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47. 公共政策评估中的问题及对策

48. 低收入动迁居民的行为选择及其边缘化后果

49. 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研究

50. 公共政策的多源流框架研究

51. 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状况与影响因素分析

52. 社区居民自治:现代城市治理模式的基础

53. 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与社会工作介入

54. 论知识型员工的忠诚度管理

55. 城市“低保”政策过程中的社会排斥

56. 社会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

57. 城市社区公共文化发展问题研究

58. 试论行政不作为及其危害

59. 59.行政补偿概念刍议

60. 论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完善

61. 我国地方政策制定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62. 浅谈“政府上网”

63. 论选人用人方式的创新

64. 关于建立行政机关激励竞争机制的对策研究

65. 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及应采取的措施

66. 简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方向及其保障

67. 经济欠发达地区县乡机构改革难点及对策探析

68. 西部开发中的政府职能定位研究

69. 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研究

70. 政府行为失范及其约束机制建立

71. 市场经济发展与政府信用的关系分析

72. 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73. 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与市场化改进

74.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75. 论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

76. 政府财政教育投入比较分析

77. 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

78. 试析公共政策分析中的人本原则

79. 试论激励机制在中国公务员制度中的确立与作用

80. 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企业人才管理思考

81.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82. 当代行政领导者的创新能力研究

83.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

84. 村民“自治”问题研究

85. 浅析企业团体意识的培育

86. 行政领导的方法与艺术

87. 电子政府的内涵及对行政发展的影响

88. 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与地位研究

89. 地方政府竞争及地方保护主义研究

90. 信息在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中的利用研究

9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薪酬研究

92. 第三部门(NGO)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93. 公共伦理对于构建廉洁政府的意义

94. 试论农村公共品供给与新农村的建设

95. 试论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创新

96. 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分析

97. 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

98.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体系构建

99. 政府治理模式创新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100. 浅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101.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或宪政主义)去向的理论渊源和发展 102. 政治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103. 当前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研究

104. 税费改革对乡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影响研究

105. 权力腐败中的59现象研究

106. 我国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07.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08. 居民小区中的物业管理问题探析

109.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新型社区管理

110. 浅谈集体上访的原因及对策

111. 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112. 我国村级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13. 浅谈政府机关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114. 浅谈入世背景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15. 干部交流难的原因及对策

116. 当前人力资源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分析

117. 浅论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现状及其对策

118. 浅析当代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

119. 浅谈儒家道德观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指导作用

120. 浅析企业服务品牌的创建问题

121. 浅析以人为本的高校教师管理

122. 浅析儒家思想对高校人事管理的启迪

123. 浅析我国中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流失问题

124. 浅论加强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

125. 试论电子政务的实施对推进政府作风建设的影响

126. 浅析我国政府的信用建设

127. 浅谈如何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塑造企业文化

128. 社会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

129. 浅析福建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130. 浅析企业绩效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绩效考核与管理(丰俊功)

1、政府绩效管理

平衡记分卡在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党政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党政管理部门中的应用研究

2、公务员绩效考核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中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中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3、市政学

XX市户籍制度改革研究(选取有户籍制度改革有特色的城市) XX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

4、电子政务

XX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研究

电子政务在XX市XX部门中的应用研究

政府采购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

二、行政与政策(于海艳)

1、危机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

2、户籍制度改革

3、行政垄断

4、行政机构改革

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

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

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

5、行政职能转变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

服务型政府

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探讨

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

6、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7、当代中国公民参政研究

互联网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

8、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

三、政治、制度、社区、非政府(韩丽雯)

1、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

2、 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问题

3、 服务型政府的监督机制问题

4、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5、 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

6、 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

7、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讨

8、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

9、 当代中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问题

10、 当代中国政府的大部体制的问题

11、 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12、 政治民主建设问题

13、 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建设问题

14、 非政府组织的法规建设探讨

15、 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

16、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功能探讨

17、 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探讨

18、 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影响

19、 城市社区管理的理论基础

20、 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探讨

21、 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保障问题

22、 非政府组织与社区发展问题

23、 建立和完善我国NGO组织监督机制(以汶川地震为例)

24、 简析非政府组织(NGO)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

四、社会学、社保、社会调查、社会工作(王静)

1、社会保障类:

理论类---公平还是效率: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选择与思考

中国古代社会福利制度研究

农村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当代中国的农村养老问题

农民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等)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与城市社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反差分析

农民工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可运用社会排斥理论)

农民工就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研究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农村扶贫问题研究

城市类-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政策研究

当前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

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研究

城镇人口结构性失业的突出矛盾及治理体系

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

就业失业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促进研究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的制度选择

非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社会保险政策建议

国外失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社会治理失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失业预警系统与就业对策研究

转型时期结构性失业的救济及职业培训政策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对我国就业形势的影响 其他--银色浪潮的冲击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的制度转制成本及其化解

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架构的思考

我国军人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灾害救助研究(以汶川地震为例)

商业保险消费心理研究

商业保险需求群体的实证分析

2、社会现象类:

基于网络社会下的青少年“文化反哺”现象研究

探析和谐社会理念下的社会流动机制建设

网络民意与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

论我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现代生长

3、社区类:

社区矫正中的政府角色与社会力量

社区矫正在矫正青少年罪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

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及有关对策

从建设市民社会的载体看社区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中社区的角色地位

4、应用实务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当前大学生网络素养实证研究;

民办高校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实施;

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群体状况调查

民办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状况调查

广告对当代大学生消费结构观的影响;

大学生宿舍文化(或流行文化)现象调查;

人力资本与大学生职业地位获得研究

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性别、地区、学校等)及其应对问题

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及其相关因素分析

养老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我国社会志愿者制度的现状分析

某社会问题的现状,原因,对策分析

某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城中村:农村城市化的困境与出路

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理念、问题及建议

试论和谐社区理念下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构

中国社会分层研究

中国社会流动问题研究

中国社会控制问题研究

5、社会理论研究

当代中国城乡二元化结构分析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分化

当代中国弱势群体分析

社会舆论与社会风向对当代中国社会政策选择的影响

传统孝文化与家庭代际和谐

五、(多俊岗)

六、(刘亮、黄春梅、陈国杰、蔡敏)

1、行政伦理

2、行政文化

3、社会信用研究(包括信用理论、信用机制、信用制度、信用评价内容)

七、行政法、公务员(胡海春)

1、 论我国公务员的考试选拔机制

2、 公务员监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3、 国家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4、 论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

5、 对完善公务员廉政制度建设的思考

6、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7、 公务员聘用制度研究

8、 中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不足和对策

9、 公务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10、 西方文官制度研究

11、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研究

12、 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13、 公务员制度与行政效率

14、 论国家公务员收入的规范化

15、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

16、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

17、 论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18、 论中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

19、 论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

20、 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选任制度

21、 健全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制度

22、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23、 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24、 公务员管理研究

25、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

26、 行政法制

27、 依法行政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的若干撰写指南

适应对象: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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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论文,切合大学生原创一份 什么时候交呢。

中外公务员制度之比较李景平,李亮(西安交通大学,陕西西安710049)[摘要] 从公务员制度规范出发,选取了美、英、日、法、德等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作为参照系,通过与中国公务员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指出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且结合中国国情和公务员制度发展趋势,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以期取长补短,对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有所裨益。[关键词] 中国和外国;公务员制度;公共人事管理[中图分类号] D630.3;D7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245x(2002)o3—0069—05 。The comparison of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civil servant systemU Jing—ping.U Hang(Xi an jiaotong University,Xi an 710049,China)Abstract Choosing Hesperian civil servant system (e.g.American,British,French,Germany,and Japanese)asreference,the text,from lan dscape orientation,compares them to our country’S civil servan t system.Analyzingtheir advantage an d disadvan tage an d developing trend,it wan ts to learn from others’strong points to ofset one’Sweakness,an d benefits to the re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ivil servan t system.Key words China& foreign coun tries :civil servan t system;pe rsonnel administration当今世界,公共人事管理与私人人事管理最大的区别就是公共人事管理的法制化趋势,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法制化使公共人事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律依据,实现了国家对公共人事的依法管理。公共人事的法制化进程始于19世纪中叶,英国和美国先后于1855年和1883年率先建立了具有两官分治、职务常任、政治中立和考试任用等特征的公务员制度。此后,公务员制度影响日盛,风靡全球,世界各发达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接纳了这一科学的公共人事管理制度。美国、法国、日本、德国等都将公务员制度法典化,从而将公共人事管理纳入了国家的法治轨道。1993年8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真正建立。从此,中国有了第一部符合社会主义制度要求的公务员管理法规,结束了长期以来干部“一揽子”管理的状况,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步人法制化、科学化、专业化轨道,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当然,任何一种制度的完善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过了一百多年,最终才得以成熟。而我国公务员制度才刚刚建立,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公务员制度建设也步人快车道,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备了与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较的条件和基础,足可以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与国际惯例接轨。鉴于此,本文选取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作为参考系,根据可比性原则,从公务员制度体系规范出发,与我国公务员制度作横向比较分析。试图通过比较中外公务员制度的优劣利弊,借鉴和吸收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优点和经验,以弥补我国公务员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促进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一、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所谓公务员制度,就是指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建立的国家人事管理的规范制度。中外公务员制度由于社会制度不同而有所不同。下面以[收稿日期] 2o01—10—17[作者简介] 李景平(1958~ ),男,陕西礼泉人,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___李景平:中外公务员制度之比较国务院1993年8月批准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为基准,与国外一些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进行比较。(一)中西方公务员界定的比较关于公务员概念,有数十种之多,各国公务员在称谓、内涵和外延等方面存在着差异,美国称政府雇员、英国称文官、法国和日本都称国家公务员,波兰称国家工作人员、德国称联邦官员等。我国从1993年起,将行政机关干部从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称之为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包括:(1)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2)履行国家行政权利、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的工作人员;(3)上述两类单位中党、团、工会等组织的工作人员。表1是中外各国公务员的范围及分类,它比较了中外各国公务员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表1 各国公务员的范围及分类从表1可以看出,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在管理上都作了政务官(或特殊职)与事务官(或一般职)的划分和区别。而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并没有作此划分,而是划分为领导职与非领导职。这可以说是我国职位分类的一个特点。但是,这种划分,只是为了适应我国目前行政情况以及行政传统的一种过渡性划分。这种划分在实际运行中很容易走样,比如会出现上一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对下一级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实行“领导”。结果,还是分类不清。所以,根据我国的70国情,建立政务官(特殊职)与事务官(或一般职)的划分,对事务官依据《公务员法》进行管理,这将成为我国公务员界定和划分的一个趋势。对于政务官或特殊职是否属于公务员的范畴,各国规定不同。但是,各国关于政务官的选举、任命、任职、权利、义务等的制度都是由宪法、选举法或其他专门法律加以规定;有关事务官或一般职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工资福利等制度是由公务员法加以规定。政务官并不适用于公务员法。我国不实行“两官分途”,对类似西方政务官的公务员,统一适用于公务员法律。(二)中西方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比较对于公务员的选用,一般采用考试录用制度或考任制,它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重视人才的原则。各国都有专门的考试机构,负责公务员的考试和选拔。公务员考试的方式大多是以下三种:笔试、口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还有品行和经历评定,是考试录用方式的一种补充。考试的内容也大体相同,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智力发展、心理素质等五个方面,只是各国具体考试内容在不同方面偏重不同。表2是各国公务员考试级别及应试资格情况,它比较了各国公务员在考试级别及应试资格方面的不同。表2 各国公务员考试级别及应试资格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考录范围为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根据《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考试录用的级别一般为11级到l5级,在职位分类中属中下级。而西方则可直接录用高级公务员。相比之下,我国的公务员录用范围不仅太窄,而且职位低。在今后我国的公务员改革中,在完善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同时,应按照我国公务员的分级制,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考试分级,进行划分,扩大和提高公务员的录用职位和职级范围。另外,在公务员的选用上,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注重职务上所需要的知识能力。而我国不仅注重业务素质,还强调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这对于保证党的领导___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地位以及党和国家政策的一致性十分必要。这也使我国公务员带上很浓的政治色彩。(三)中西方公务员考核、晋升制度的比较世界各国在考核内容和考核种类上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但大体上都是一样的。不论考核项目多少,考核内容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工作成绩(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创造改造等)、工作能力(包括基础知识技能和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其中以工作成绩为主。我国的“德、能、勤、绩”的考核内容也不例外。考核种类可以分为两种:平时考核或随时鉴定、年度考核或年度鉴定。详情见表3。表3 各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及等级国别考核名称 考核等级日本勤务考评 优异、优良、良好、不良、劣中国 考核制 优秀、称职、不称职在实践中,目前我国大多部分公务员的考核成绩或考核等级,都集中在“称职”这一等。这十分不利于优劣的界定。从我国目前国情来看,可以将公务员的考核等级划分为四等或五等,对称职和不称职加以细化。称职者可分为优秀者、良好者、一般者。优秀者,给予提薪和优先晋升机会;良好者给予提薪;一般者不予提薪,同时鼓励其向称职努力。不称职者可分为:一般不称职职者和严重不称职者。一般不称职者停薪,同时事先给予警告,敦促其达到工作标准;严重不称职者,则给予免职。表4是国外考核等级与奖惩挂钩的情况。表4 国外公务员考核等级与奖惩国别 考核等级 奖惩优等(工作超过标准)提薪一级,并拥有优先提职的机会美国满意(工作合乎标准)不满意(工作没有达到标准)提薪一级酌情减薪、降级或免职从表4上可以看出,国外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实际上包括了功绩晋升制度。这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比较有效的晋升制度,它无论对于新公务员还是老公务员都是公平的,而且在实践中也有利于促使公务员改进工作,提高行政效率。除了功绩晋升制,还有其它一些常见的晋升制度,国外公务员晋升制度见表5。表5 公务员晋升制度晋升类型晋升标准 优点 缺点比较可靠,不致工作年限 嚣 坐等虢以求晋升恶等因素的影响考试 堡 表一绩釜 桁改越级 成绩突出、鼓励作出较大贡晋升制 贡献较大献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主要是年资晋升制,这很大程度上增长了官员的惰性,导致行政效率的下降。我国在《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中也确立了其它几种晋升制度。通过表5,也可以看出功绩晋升制具有明显的优势。对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改革,其应主要采用功绩晋升制,这对于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干部能上不能下”和“铁饭碗”,打破干部终身制十分有利,同时也有利于激励公务员,提高行政效率。(四)中西方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比较目前世界各国工资制度普遍采取的以下四个基本原则:(1)定期原则,即定期提薪;(2)平等原则,即同工同酬;(3)平衡原则,即与其他行业人员工资保持平衡;(4)适应形势原则,即薪金增长率大于物价上涨率。表6给出了中外部分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情况。表6 各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私营企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根据市场法则,随着企71___李景平:中外公务员制度之比较业经济效益和物价变动而自然升降;而公务员的报酬是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程序性调节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工资形成和调节机制,这就势必造成二者之间的工资差距,尤其是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方面的不平等。为了更多地吸引人才、留住已有人才,而又不至于使国家财政开支过大,目前西方发达国家都参照私营企业同类人员工资的增长幅度,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例如,美国《联邦工资比较法》(1970年)规定,通过对私人企业相应人员工资的调查,找出联邦雇员与私人企业的工资差,从而确定联邦雇员综合工资表的合理调整率,以弥补公务员工资与私营企业中同类人员的工资差距。我国也实行平衡原则(见表6),但是却很大程度上保留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经济实体的痕迹。今后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可以借鉴美国的工资水平制度,参照我国国情,对平衡原则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改革和完善。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工资立法既是工资制度的定型化,也是公务员工资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工资立法可以保持公务员工资制度的稳定,合理规范各类人员的分配关系,并保证工资水平的均衡增长,能有效地避免因财政原因而出现的随意性状况。(五)中西方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比较目前世界各国的培训种类不外乎两种: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我国把培训种类规定为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其实后两种可以归人在职培训。目前,我国的对党的干部和主要行政干部的培训多由各级党校来承担。但是,这种培训既没有制度化,其体制也不适应我国建立的公务员制度。相比较西方发达国家的培训制度而言,我国的培训制度迫切需要完善,使之制度化、法律化、专门化。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注重政府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共同培训公务员。而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此,我国在今后的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改革中,应当注意与高等学府的合作,将培训工作与高等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让各类大学承担中低级公务员的培训任务,充分利用高校人才优势和发挥高等教育的作用。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后,我国实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一人一职,除了领导职位外,公务员岗位间很少流动和轮换,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太多势必会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许多公务员不能纳入到终身教育体系中。在处理工作与培训的矛盾时,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的“学徒制”和美国的“工作培训”。中外公务员培训制度比较见表7。(六)中西方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比较从职务管理角度讲,退休是政府解除其与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主要方式;从公务员权力角度看,退休人员依法享有领取退休金等权利;从政府管理角度看,72政府必须履行筹措和发放退休金、管理(或委托社会组织管理)退休人员的职责。所以,退休制度通常包括退休方式、退休金和退休管理机构三个方面的内容。表7 各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国别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 培训机构1.公共必修课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场经1,国家行政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公学院,2,省、在各种培共行政管理知识和国家公自治区、直辖中国训机构中务员行为规范。2,根据相市行政学院进行培训关业务工作的需要而设置3,管理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科目。学院或其他3,为拓宽、提高国家公务培训机构员知识和技能所设置的选修课科目在各高等1,专业性质的:会计、薄1,文官学院院校学习记、商法、经济、地理、历2,各部专业业余时间史、伦理学等2,文艺类:建培训学校3,一进修研究筑、艺术、文学、哲学、心理政府委托培进修学徒学、音乐等3,专为妇女开训公务员的制 设的,内容以家政为主 大学从实践上来说,各个国家由于国情不同,公务员退休制度有所不同。这里给出中外公务员退休条件情况、退休费筹措情况见表8、表9。我国公务员退休制度的实行,打破了传统干部人事制度中最突出的弊端:领导职务终身制、干部身份终身制。这有利于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促使政府行政机关充满生机和活力及高效率。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在退休条件的规定上的不合理性。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20世纪的50年代制定的。20世纪50年代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50岁左右,而目前我国人口平均寿命71岁,而且将来有可能会进一步提高。也就是说在过去50年内全国平均寿命提高了20多岁,但是退休年龄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男性60岁,女性55岁。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有关退休制度继续因袭这一规定。中国现行的政策主要是依靠仍在工作的人口来负担已经退休人口的养老金。根据蒙特利尔中国分析报的有关报道,预计到2030年,中国尚未储备基金的养老金额总数将会高达___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万亿美元。对于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是一个过于沉重的负担。目前有许多国家和中国一样都面临着人口老龄问题。针对这种状况,为了减轻养老保险给社会造成的压力,许多国家都纷纷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提高退休年龄,实行弹性退休。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改革的经验。表8 各国公务员退休条件:巨 士国别 正常退休条件规定(不含因公伤等退休)公务员的退休费是现代政府开支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公务员相比与其它行业人员的一个优势,也是政府吸引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外公务员退休费筹措见表9。表9 各国公务员退休费筹措代表国家退休费筹措类型 退休费筹措方法但是它也会给政府带来财政上的困难。比如法国现在就为其庞大的公务员队伍的退休费问题感到头痛。中国人口众多,公务员的绝对数大,以前政府承担公务员的全部退休费,这对于政府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我国现在进行行政改革,不能不考虑公务员退休费的筹措方式的改革。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今后公务员的退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由政府和公务员按一定比例分担,共同筹集退休金。二、西方公务员制度对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的启示通过对中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比较,指出其利弊,并为中国今后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和发展提出建议。综上所述,我们可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通过上述的比较中看到,各国公务员制度有共同点,又各具特色。这个特色之处就是与本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的产物。事实上,也只有与本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结合,吸收借鉴别国的先进制度经验方法才有意义,才能成功。因此,在吸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的同时,注意研究中国的历史和现状,不是生搬硬套或“全盘西化”,而是对西方先进的公务员制度理论进行中国化的科学化的实践,从中找出一条适合中国的公务员制度发展道路。2.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政务官”和“事务官”实行“两官分途”管理,即:政务官“政治化”,事务官“职业化”。这是西方多党制的产物,为了避免多党轮流执政带来政局不稳。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唯一执政党,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没有必要实行“两官分途”。相反,我国原有的对国家工作人员注重政治立场方面的要求应保留。事实上,让公务员绝对的政治中立,是不太可能的,也有很大弊端。西方发达国家也在逐渐改变“两官分途”的管理模式,使公务员在保证执行公务时公正严明的同时,保持一定的政治敏感性。3.健全的法律制度是保证公务员制度顺利推行和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有一套与公务员制度相适应的法规体系,我国从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来,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但是,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的法规体系并不完善。例如,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并不平衡,且各具特色;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公务员的职责和职务规范还有很大差异。而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规对我国的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并没有区分。这很明显是不妥当的。因此,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有关法律法规,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4.一个国家行政体制运行效能的高低同该国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密切相关。完善考试录用制度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第一关。“要得到第一流的人选,必须求助于竞争。”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应根据公平竞争的原则,扩大考试录用的职位范围,对考试采取分类、分级、分地、分期举行,笔试、口试、实际操作考试以及各种特殊方式等各种考试方式并用,全面检测公务员的基本知识以及适应职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由于社会发展越来越快,知识的更新速度也越来越快,同时也就意味着,公务员的知识陈旧率越来越高。因此要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运用国内培训、国外培训、在职培训、进修培训等各种培训方式,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培养其创新能力、适应能力,不断更新其(下转第93页)73___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汇之根柢”。[23j程氏的“心”范畴是“弥纶六合、贯通千古之道”的心,它对万物的化生及与道的关系是“统宗会元”的完全决定作用。这较陆九渊心学说更抽象悠远。陆氏心学则是现实的,即“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程氏的心学说与陆氏心学说相比,已不只是超越了陆氏心学的主观精神,而是脱离了现实物质社会中活动主体的人和物质世界本身的客观精神了。如何接通朱陆之学呢?程氏提出“心不外乎此理,理不外乎此心”,这里的语义,一是在申明陆氏“心即理”的命题,二是将朱熹之理降到与陆氏之心相等的平行,由此实现了汇合。汇合朱陆之学在宋代理学系统可以说是一种同质原则下的降阶互等的思想学术实践。因为,宋代思想领域中三种并存的“气”、“心”、“理”本体论,“气”、“心”二论始终都是认同理本体并归向理本体的,其创设者都是以理本体来统率气本体和心本体的。这就有一个将理本体看作高于其它二论的含义,也只因为这样,气本体、心本体及其论者始终没有脱离理学系统,而都只是限度和节制地保持己论。然而,理学学者将其哲学本体理论主张从理本体移向心本体,这就同在朱陆之学中的汇合理论实践不同了。汇合朱陆之学是一种保守派属的兼综,而从理本论转向心本论则是对朱子理学的既有统属格次进行消解。同时也表明了学派成员在学术派系崇尚观念上的退移。魏了翁从朱子的干城人物、力翻“庆元党禁”之案的中坚者转向前继邵雍“心为太极”之说,到后来提出脱离主观一般物质的心本体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又为天地之太极,以主两仪,以命万物,不越诸此”,“千百载而一日,亿万人而一心”,[ ]与前所持的理学观点大相径庭,表明学派分化先自立论转移。[ 参考文 献 ][1] 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8.[2] 朱熹.朱子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3] 陈淳.北溪字义[M].北京:中华书局,1937.[4] 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63.[5] 魏了翁.魏鹤山集[M].北京:中华书局,1935.[6] 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56.[7]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8] 张守节.史记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38.[9] 庄周.庄子[M].上海:上海书店,1937.[10] 戴圣.礼记[M].北京:中国书店,1939.[11] 黎立武.大学发微[M].北京:中华书局,1936.[12] 邵雍.观物外篇[M].北京:中华书局,1924.[13] 朱熹.四书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37.[14] 吕大临.中庸后解[M].北京:中华书局,1937.[15] 张杭.孟子说[M].北京:中华书局,1924.[16] 徐师曾.文体明辨[M].北京:中华书局,1936.[17] 刘勰.文心雕龙[M].北京:中华书局,1936.[18] 陈沣.东塾读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36.[19] 中国历代经籍典[M].江苏:广陵古籍出版社,1925.[20] 张岂之.中国传统文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21] 郭雍.渔樵问答[M].北京:中华书局,1948.[22] 二程.遗书[M].北京:中华书局,1948.[23] 程若庸.斛峰书院讲义[M].北京:中华书局,1953.(责任编辑:司国安)(上接第73页)知识结构。这是保持公务员队伍素质的关键。6.公务员制度中考核奖惩措施对于提高公务员工作质量,提高行政效率,十分有效。因而要完善公务员考核奖惩制度。就考核奖惩的办法而言,应结合岗位实际,使奖励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研究科学、合理和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办法,并且把培训、考评和奖惩三者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考核结果的使用渠道,使之真正起到激励作用,强化公务员自我发展的意识,并以公正合理的晋升和奖惩制度,吸引有志之士、有用之才加盟公务员队伍,从而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7.适当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健全退休保障,对于稳定公务员,使之安心专心工作,十分有效。当前处在体制转轨、利益调整时期,工资福利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的经济利益和生活水平,退休保障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的离职或晚年后的生活安定。而我国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退休保障制度尚没有建立起科学的体系,总体水平较低,因此,必须适当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健全公务员的退休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起科学的、法定的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另外,适当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健全退休保障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保证政府机构运行的高效和廉洁。[ 参考文献 ][1] 曾繁正.人事行政管理学[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8.[2] 曾繁正.行政组织管理学[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8.[3] 龚祥瑞.文官制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 李盛平.各国公务员制度[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5] 徐振寰,王晓初.世界各国公务员制度比较[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6] 黄达强.各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7] 应松年,武树帜.公务员制度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

安全管理机制研究论文

安全管理创新参考论文篇2 浅谈县级供电企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创新 摘要:在接入县级供电企业信息网络平台的应用系统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基于确保网络信息 系统安全 运行的思想,提出了创新县级供电企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具体做法。 关键词:供电企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随着电力系统信息化的全面推进,信息化已经成长为增强供电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目前,“SG186”信息化工程不断完善,国家电网资源计划系统(ERP)上线运行,相继接入企业信息网络平台的应用系统越来越多,各应用系统间的数据交换日益频繁。因此确保供电企业内部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适应当前建设智能电网和“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新的工作要求,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艰巨任务。为此,从九方面着手,来保障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一、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严格的企业制度和明确的责任分工,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开展也不例外。为提高网络信息系统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强化公司内部信息安全,山东惠民供电公司成立了信息安全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分为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实施各项信息安全各种 规章制度 ,指导公司各种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本单位不发生重大信息泄露事故。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信息安全基础防护知识的宣贯、普及工作;负责做好公司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准备及实施工作,落实信息安全“八不准”和“五禁止”,确保不发生任何信息安全事件;负责公司信息安全技术监控及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各项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和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 二、统一部署、双网双机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及市公司统一部署安排,公司实行信息外网统一出口,实现了集团公司层面的统一。信息内外网实现物理分开,双网双机,网络专用。严禁办公终端计算机私自使用拨号、移动无线连接等任何方式接入因特网。在信息外网出口安装IPS入侵防御设备,可以实时主动拦截各类黑客攻击和恶意行为,保护信息网络架构免受侵害,阻断非授权用户的使用,降低了不安全因素。 信息内网统一安装桌面管理系统,能有效控制内网计算机。计算机实名注册并进行IP地址和MAC地址绑定,计算机管理员可以实时查看内网计算机的应用情况,插件的安装以及杀毒软件的运行等。启用移动存储审计策略和违规外联策略,严格控制内网设备违规外联,对公司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实名注册,严格控制信息的流入流出。 三、分区分域、等级防护 对公司的信息系统分成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并对所有的业务系统进行等级划分,实现不同安全域之间的独立化和差异化的防护。其中生产控制大区又可以分为控制区和非控制区,调度数据网络作为专用的数据网络,划分为安全区I,它使用不同的网段单独组网,它与安全区II之间采用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定的电力专用正向单向隔离装置。WEB服务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分别安装硬件防火墙,并严格控制相互之间访问。 四、注重口令设置和数据备份 口令设置是信息安全管理中重要的一环。要求所有的服务器和每一台办公计算机都要设置开机密码,密码长度不小于8位,并且是字母和数字或特殊字符混合而成,密码不得与用户名相同并要求定期更换。另外要求每台计算机都要设屏幕保护,屏保时间设在15分钟左右,并开启恢复时使用密码功能;关闭远程桌面。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外来人员访问他人电脑或内部心怀不轨的人员通过远程访问他人电脑。数据备份和恢复计算机管理员必须定期对重要的数据进行备份,这是保护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它可以有效防止病毒入侵、操作人员误删除和设备磁盘故障等带来的数据丢失,备份要保存在当地磁盘和异地磁盘两份。个人办公计算机中重要的文件资料可以加密存放,并形成备份。 五、加强防病毒软件部署及管理 根据公司的计算机数量,统一购买安装企业版杀毒软件。为避免防病毒软件之间的冲突导致一些插件不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以及文件的误删除,要求一台机器只能安装一款防病毒软件,禁止使用任何规定之外的防病毒软件。公司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病毒库的更新,并通过桌面管理系统统一发放病毒库升级通知,对机器病毒库自动进行升级,能有效防范网络病毒、木马。 六、漏洞扫描和隐患排查 漏洞扫描系统是一个自动化的安全风险评估工具,对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全面、系统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和分析信息系统中存在的漏洞,并及时进行整改。定期开展自测评与整改。通过自测评,及时发现信息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可以有效降低信息系统安全隐患,进而将风险评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这也充分印证了信息管理也是遵循PDCA的过程模式,是一个动态的持续改进的过程。信息安全管理流程图如下图1所示。 七、物理安全和主机安全 公司每位职工都有保护自己办公电脑的义务,要求下班后关闭主机和 显示器 ,这不仅可以增长机器的使用寿命也可以保护主机硬件设备,特别是雷雨天气,最好拔掉电源开关。对机房的服务器设备,首先,机房的环境应满足防风、防雨、防雷、防震等要求。其次,在机房出入口配置电子门禁系统,对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要严格登记,并有专人陪同。再次,在机房内安装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对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最好能够自动消防,如果不能也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保证机房设备的运行安全。最后,机房的温湿度也是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因此配置温湿度调节设施,满足机房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夏季机房温度控制在23±2℃、冬季控制在20±2℃”的要求。 计算机管理员对机房服务器访问管理要严格控制,为 操作系统 和数据库系统的不同用户分配不同的用户名和访问权限,限制默认账户的访问权限。在不影响应用系统正常运行和访问的情况下,在服务列表中关闭有可能导致系统遭受侵害的一些服务。 八、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 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灾难恢复预案,可有效预防和正确、快速应对网络及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确保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九、完善和落实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相应管理制度及措施,并监督公司人员严格执行。与部室及员工签订信息 安全 责任书 ,确保责任落到实处。通过组织职工收看信息安全方面的 教育 片和邀请专家来公司做安全 报告 ,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知和增强员工遵守信息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猜你喜欢: 1. 关于安全管理创新论文范例 2. 安全管理创新方面论文 3. 有关安全管理创新类论文 4. 安全管理创新论文免费发表 5. 安全管理论文参考文献大全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安全技术与管理就越来越重要了。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论文,仅供参考! 安全技术与管理论文篇一 技术管理与 安全生产 分析 摘要:线路施工工程作为保证电力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为此,本文主要从以下方面针对线路施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与 措施 进行了简单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线路施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措施 伴随着我国国民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电力系统的快速发展,高压输电线路现已成为影响电力系统的重要因素,也成为电力工业的主动脉。因此,对线路施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与措施的探讨有其必要性和重要价值。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步伐的不断加快,电网建设速度也不断加快,需要不断优化电网架构。比如我国某一地区的电网建设情况为例,该县区到2012年底,供电公司供电量已经突破7亿千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达到12%以上,随着该地区经济的高速健康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实现线路的安全可靠发展。而且近来,国家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要打造泛电力经济圈服务核心。因此,这对我国电力系统的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需要输电线路建设企业与施工企业必须要给予高度重视,确保施工管理的专业性,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确保电力工程事业的顺利安全开展。 二、安全管理问题 目前,我国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电力事业和经济实力的发展,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有待于提高 目前,我国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比如当前的线路项目已经将劳务进行分包,一些企业由于人员不足,聘用了很多的临时工,这些工作人员由于 文化 程度相对较低,加上业务技术水平和能力不足,从而影响到工程质量,还有一些人员是刚从农村出来,企业也缺乏系统、专业的培训和 教育 ,从而无法满足线路建设要求。另外,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不到位,对于工作人员劳动组织能力低,缺乏安全意识,因此,导致施工过程中时常发生一些安全事故。 2.工程工期不合理 在线路工作中,工程工期不合理也会给工程施工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当前各地区的的电网建设如火如荼,一些线路工程在建设工程,一味地追求利润,一味地压缩工期,从而为工程安全管理带来巨大的隐患。 3.征地拆迁纠纷不断 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征地拆迁不断,而这些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到线路施工安全管理,加上输电线路涉及范围广、施工战线长等,必然会给工程安全管理带来威胁。 三、安全管理原则 根据以上线路工程建设背景以及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相应的线路安全管理原则和要求,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 以人为中心原则 线路施工安全管理,必须要坚持以人为中心,以施工人员的安全为主线展开工作,然后在此基础上,确保各项设备、环境的安全性,充分考虑到环境、物、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不安全行为的控制,切实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 2.以法施工原则 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将输电线路安全施工管理提升至法律的高度认识与实施。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必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省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文件达到一定的熟悉程度。施工时应该将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主次关系,位置轻重搞清楚。 四、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线路施工的安全性,强化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以下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1.确立安全管理目标 管理人员要在施工前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单位的总目标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然后将这个整体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各个级、各个部门、各个施工队,甚至于整个员工,让所有人对总体目标和分解目标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与把握,切实保证目标的完成,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将其与工作的业绩考核联系起来,从而充分带动所有人的积极性。 2.科学组织安全生产 为了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要加强线路施工的科学组织,在具体的工作中,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加强对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的了解与掌握,详细、认真查阅,并经过复核,加强对线路工程信息的全面了解,比如工程基础类型、工程数量、环境气候、地形地貌、穿越地区情况等;二是要加强一切不安全信息的全面分析,并且加强事前控制,制定有效、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切实保证线路的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管理人员与相关责任人建立线路安全生产体系,充分保证线路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从以下入手:一是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结合电力建设安全规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线路生产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文件,建立安全保障制;二是根据线路生产的具体情况,建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同时,项目负责人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施工管理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在线路安全生产中,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也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前必须要召开技术交底会,将安全注意事项、技术要求等一一讲清楚,做到施工心中有数,充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规范施工操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发生。 5.加强现场安全监督 管理人员和责任人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比如工程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目标和安全要求,定期或者是不定期地对各个工点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对于违规违章操作,必须要严格审查,一旦发现问题,必须要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定和安全管理办法给予严格处理。另外,可以在工作中,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加强整个线路生产中各个点的全程监控,安全工程师要定期到工程现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检查合格后才可继续作业。 (4)全员抓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得管安全,要求所有施工的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由于安全施工管理涉及项目活动的各个方面,贯彻于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因此要求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地进行安全管理。 结语: 总而言之,输电线路工程建设作为国民经济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工程,所涉及到范围非常广、加上战线长,且受外界的影响因素也十分繁多,这给工程的施工带来很大的难度,同时,也影响到工程的安全生产。因此,必须根据工程要求,加强线路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定科学的安全管理目标,完善工程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增强所有人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线路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证线路的安全效益。 参考文献: [1]袁永江.关于东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 报告 .东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2011(2) [2]国网能源研究院,韩新阳.有序用电错避峰功效越来越大[N].国家电网报.2011-09-10 [3]钟兆钦.探讨输电线路工程的施工技术与管理[J].广东科技.2010(4) [4]刘杲.小议输电线路施工[J].科技风.2010(1) [5]孟庆平.输电线路施工管理问题探讨[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9(8) 安全技术与管理论文篇二 论建筑工程技术与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就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有效地组织和运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发挥人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计划、决策、组织和控制等活动,使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减少到最低程度,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关键词:建筑工程 技术安全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 编号: 前言 建筑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生产部门, 担负着我国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重大使命, 同时也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做好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工作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再则事故的发生, 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错误推测与错误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 不良的环境和较差的管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使人不发生误判断、误操作(人的不安全行为) , 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是施工安全动态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是施工项目安全控制的重点。 一、 建筑施工的内在特点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必须以建筑施工的内在特点为依据,具体而言,建筑施工有如下特点: 1 产品独一无二。任何一栋建筑物都具有设计、施工的单一性和产品的固定性特点,不可重复。产品的固定性,施工的长期性,导致大量的施工人员、设备、材料集中于很有限的场地,加大了安全施工的难度。同时,施工中,各方面的因素具有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的因素贯穿于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施工的安全管理必须对此做出反应。 2 工作环境差。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热量多,有害气体多,尘土飞扬。而建筑施工主要以露天作业和高处作业为主。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有70%以上的部分需要露天作业,由此,施工人员极易受各种自然环境的影响,同时,现时的建筑物大多在7 层以上,施工人员需要在十几米以上的高度进行施工,极易发生坠落的危险,所有这些都是工人经常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和负荷。 3 流水作业,施工内容富于变化。建筑工程的施工随着工程进度的变化而变化,开挖基地,浇筑混凝土,安装钢结构,处理建筑垃圾等每一个工序,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条件、施工工艺都在不断变化。不同的工序所需要的施工设备、材料也有所不同,规则性较差,不易控制,由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必然会随着工程进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每天、甚至每小时都有变化。 4 多专业、多企业共同参加。建筑工程大,一方面涉及到的专业比较多,另一方面,庞大的工程也不是一个企业所能够独立完成,只有多专业协调,多企业的通力协作才能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5 劳动者密集且安全意识底。建筑工程自动化、机械化程度低,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而这些人员当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在工地第一线,农民工比重占50%~70%左右,有的工程甚至高达90%,这些人员由于受教育程度底,安全意识淡漠,与此同时,施工 企业管理 人员也缺乏相应的安全 管理知识 和水平,不懂安全规范、标准、 规章制度 、违章指挥的现象比比皆是。 二、加强建筑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的措施 1 加强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观念 施工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观念的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提高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的了解和认识,加强他们的安全生产观念,使他们真正做到将安全生产意识贯穿于工程施工建设的全过程。 2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建设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全面、系统的技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建设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建立施工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从而形成一个系统的科学的技术安全管理体系。 3 建设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要严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要求来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招投标的审核和筛选。在施工建设前,要做好施工的准备工作。例如,要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安全计划方案,明确规定出施工的工期、标准、材料、质量等方面的问题,明确各施工部门的安全责任分工,并向相关的安全监督部门提交计划。同时,还有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做好工程的专项安全措施和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 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安全管理 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安全管理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1施工材料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在购买建筑材料时,要尽量选择规模较大有质量安全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以确保其质量安全。同时,在材料进场后,要组织专业的人员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和抽样试验,确保其质量安全。在检验合格入库时,要根据材料品种、规格和要求等方面的不同分别存储放置材料,注意仓库的通风、采光、干燥程度等等,并派遣专人进行管理。 2施工技术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对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进行技术行为、质量的规范和监督管理,明确施工各个阶段的技术重点和安全标准,确立事前、事中、事后施工技术的安全质量管理和控制,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重点环节的技术规范和控制。同时还要积极的引进先进的施工技术,并在实际的施工作业中不断的 总结 经验 教训,对现有施工技术进行改革和创新,以提高施工技术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3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组织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教育,并对员工发放安全帽、安全服等安全保障装备,制定相应的安全规范和制度,规定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等安全装备。并分派人员专门负责巡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情况。对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并在其作业项目的横向、纵向以及四周满挂安全防护网,以防止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在进行交叉施工作业时,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4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在选择机械设备时,必须要保证其有正规的维修合格证和质量安全合格证;对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严格的按照说明要求进行操作;加强对设备用电、用水等的管理和控制;设备的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要持有相关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5 建设施工后期的技术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要配合监理部门做好施工后期的技术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建筑项目的主体结构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步骤进行质量、安全的监测,确保安全质量不符合要求标准的建筑工程不会进入到运行使用环节,从而避免和防止因低劣建筑工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同时,还要把建筑工程的维护、装修等辅助项目的安全质量检测融入到工程建筑全寿命的安全质量检测控制范畴中来,严格维护、装葺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行为,避免或降低因工程维护、装葺的安全质量不达标而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间接或直接的经济损失,从而延长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加强它的安全使用性能,保证建筑工程的合理、舒适、高效、安全。 6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安全交底与培训。施工单位要积极的吸收和引进高素质的施工作业人员,提高施工队伍人员的整体施工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还应加强对单位在职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施工技术和管理的了解掌握,增强他们的施工技术能力和水平,以便于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结束语 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 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日益严格, 建筑施工管理不断规范。为此, 建筑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 但未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参考文献 [1] 曲德山,曲德明,张汝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探讨[J]. 现代商贸工业. 2008(10) [2] __坚.浅议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J]. 科技资讯. 2010(20) [3] 张勇刚.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的思考[J]. 科技风. 2010(23) [4] 毛礼文.试论建筑工程建设中的现场施工管理[J]. 中国城市经济. 2011(02)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在建筑企业工程施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施工质量以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建筑企业应给予高度地重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安全管理是涉及到多方面因素的庞大系统工程,它具有点多、面广、周期长的特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受到参与的人员、外界的因素、环境的变化等条件的影响,都会导致一定安全风险的产生,需要有效地安全管理,否则就会产生安全隐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从意识、 文化 、基础、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研究。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安全事故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意识是基础

深化全员培训,提升安全综合素质。贯彻落实工程项目全员安全“强素质工程”,将安全理念及知识列为所有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当成必学必考课程。管理层,要重点加强国际、工程项目一流的先进安全理念和 方法 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力、决策力,做到正确决策,安全决策。管理层,要重点加强安全管理系统知识和法规理念的培训,提升安全专业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策划水平,逐步达到人人懂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理工程项目的局面。操作层,要根据岗位要求实施按需培训,不断强化“七个能力”培训,即基本的安全意识、基本安全操作、基本危害辨识与控制、基本的监护、基本应急逃生、基本自救互救、初期灾害的处置能力的培训,增强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安全执行力的落实。

坚持不懈实施班组长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班组长在现场管理中的作用无可替代,十分重要。按照国发23号文件的要求,保证班组长每年培训不少于24学时的要求,人力资源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在岗班组长安全能力水平和素质状况调研分析,根据中心班组长能力和素质的实际状况,做出班组长素质提升的培训方案,确保培训内容的连续性和不断深化,持续提高班组长抓基础安全的技能和水平,树立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权威,赋予班组长现场工程项目的决策权、组织权、评估验收权、考核奖惩权、应急处置权等,对班组长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激发班组长工作激情。狠抓班组管理制度的梳理完善和执行落地,积极指导班组抓好人、机、物的优化配置,规范作业流程、工序转换、交叉作业、巡回检查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和执行落地,推进实现基层班组工作要求指标化、工作内容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核数据化。推进基层班组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优化风险管理模式,做到各环节风险严格受控。增强全员的相互关爱意识,自觉做到风险相互提醒、操作相互关注、违章相互纠正、安全相互保证。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提醒、逐级提醒、相互提醒,切实消除班组安全管理盲区,全面提升班组防范事故、保证安全的能力。

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文化是先导

安全文化是企业营造安全氛围,建设本质性安全企业的前提之一,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调动人的最大潜能作为基本准则。一般情况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都是要解决人的思想意识问题,只有靠先进的文化的素养的培育,才能逐步解决人的思想问题。安全管理也是一样,靠安全文化熏陶,才能使之思想上得到重视,不断引导和提高了人们对工程项目管理的认识,才能培养正确的安全意识,正确看待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有可能产生自觉的、可控的安全行为。因此,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应将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不断促进持续改进和全员参与,使企业安全文化在安全理念传播与认同、安全环境布置与氛围营造、安全业绩考核与激励等方面都有较大改善,员工从思想到行为基本做到“我能安全”。把中心成立以来的安全管理 经验 和积淀进行 总结 提炼,参照国家提出的《企业工程项目标准化基本规范》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准则》标准要求,把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三个方面进行统一考虑,按照一体化管理的理念,进一步规范、确定和提炼,建立适应工程项目开发中心的安全文化体系。不断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为争创工程项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奠定基础。

培育积极的安全态度,结合工程项目开展的新一轮工程项目承诺制,开展我的工作我负责的安全承诺建设,按照企业法人代表对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层对企业法人代表、项目中心负责人对 企业管理 人、层层签订工程项目承诺,落实好主动承诺的责任制。在承诺的基础上,开展工程项目诚信体系建设,所有的项目都纳入到工程项目诚信体系中来,根据履行工程项目职责和践诺情况进行授信评级,对安全诚信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从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对安全诚信差,要列为重点隐患排查的名单,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要公开曝光,限期整改。同时通过对多年安全文化建设实践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归纳,系统、全面地提炼其精髓与特质,形成中心工程项目的观念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态文化,完成中心安全文化的纲领性的文件手册,指导各个基层单位培养安全文化氛围,不断推进符合企业特色安全文化的建设。

三、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基础安全是关键

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法治意识与职责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求和以法治安全的策略,在工程项目企业推进HSE管理体系的运行。要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的安全风险管控。

加强对直接作业行为的引导规范。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责任,要保持敏锐的安全观察力,要不断提高安全业务能力,在作业现场违章指挥,针对发现的“三违”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要严格执行管理人员的工程项目责任制,选拔一些懂安全、业务熟练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之中,为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对直接作业的安全监管提供必要人员保障。要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使职工明白什么样的操作程序和操作行为是符合要求的,什么样的操作程序和操作行为是不符合要求的,切实规范直接作业的操作行为。

强化直接作业能力培训。首先改变直接作业培训方式方式,针对行业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加强员工队伍的作业技能培训。其次是强化 安全 教育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的岗前考核。第三是注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教育相结合,通过对事故产生原因、危害的分析,使员工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严格执行安全项目责任制。落实每个员工的工程项目职责,是工程项目工作应遵循的客观规律。工程项目做为一个系统性工程,只有确保整个系统中各个环节、各个部位、各个工种达到本质安全,才能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落实工程项目责任制,首先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发挥表率作用。第二是督促一线班组长落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定期不定期地对班组长进行安全考核,对那些只重工程项目效率不重视工程项目、不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经排查所在班组的安全隐患多、“三违”多班组长及时进行更换。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有效减少和消除“三违”行为。习惯性“三违”现象是导致工程项目事故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对于检查中所发现的习惯性“三违”现象要及时进行制止,在企业中进行全员教育,对于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及时开除或换岗,同时对于能够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工程项目工作做的较好的员工,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出广大职工自觉遵守操作堆积和工程项目法律法规的主动性,激发出自觉排查隐患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有效减少和消除“三违”现象,控制伤事故的发生。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下,随着国家安全管理政策调整、工程项目行业标准修订、市场需求变化,以及企业工程项目目标任务变化,结合不断变化的企业内外部环境,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须及时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使之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企业要根据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好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顶层设计。继续建立完善与企业业务、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套相关人员。结合中心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素质再提高问题,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安全队伍建设。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企业坚持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领导分管负责制,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制,安全管理监督工作保持一部一站、部站分设的管理模式,安全处负责安全综合管理工作,安全监督站负责安全监督工作。各管理区成立安全管理监督组,继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网络。做好调研和规划,不断配齐安全、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不断提高业务的管、控能力。继续贯彻落实三级安全主任监督、四级安全监督制,把符合条件的安全技术人员聘任到安全主任监督、四级安全监督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管理体系是重点

进行新一轮全员安全管理体系知识培训,重点宣贯GB/T28001-2011新标准,加强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深度培训和理解,增强全员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意识、风险意识,使全员了解管理体系的实质,强化安全风险核心管理,有效开展工程项目和管理过程的安全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活动,全面提升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的管控能力。

强化事前预防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在新建设项目、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应用、新设备采购等环节上,在设计阶段就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的风险研究分析,做好安全危险危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落实风险控制 措施 ,把可能的隐患消灭在事前阶段,提高单位对项目风险的管控能力,做到安全关口前移。

加强体系内部审核的管理,重点培养一批有审核能力的内部审核员。采用内外培相结合的方式,培训一批即懂得各项业务又懂安全管理体系理论的内部审核员,解决内部审核员缺乏和能力不足的问题,不断满足内部审核的需要,规范和有效开展内部审核活动,逐步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闭环管理、持续改进提供人才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工程项目企业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近年来,国家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企业安全工程项目标准化基本规范》等工程项目标准化规范。企业应以此为契机,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项目企业标准化规范”与安全管理体系异同点的研究,整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工程项目标准化评比工作,对已达标的分项目,要分级指导和监管服务,帮助提升水平、加快改进;对未达标的分项目,以及尚未开展标准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有新工艺工程项目的分项目,要抓紧组织制定地方安全标准和规范,全面推进标准工程项目作,切实把中心安全管理体系与之有效整合,结合实际,优化建立一体化的体系,既满足国家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又符合中心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便于运行和管理,减少管理内容重复现象的发生。

完善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职责,探索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对解决重点、难点安全管理问题的管理评审机制和项目化运作机制,负责人亲自实施项目挂帅。出台相应的运作制度,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和项落实活动,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 领导力 和有效决策,不断推动安全管理体系扎实有效的运行和持续改进。

继续规范和完善运行模式,按照基层班组的工程项目类型,利用系统化的思想分别制定规范内容,把基层所有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其中,重点围绕工程项目进行的安全风险及其控制措施,进一步规范基层站队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应该做的事情和正确做事的准则,不断强化职工的风险意识和操作能力,贯彻按标准做好工作就是工作的标准的要求。逐步实现安全管理唯一运行的文件,克服体系理论与实际操作在基层脱节的现象,克服体系的复杂化,基层不愿执行的现象。

强化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 ,体系运行就是落实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工作,我们需要好的体系,更需要好的落实,并且落实工作也是体系管理的一个最关键环节,无论多么好的体系,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就变成一纸空文,更重要的是,不重落实一旦形成习惯和风气,将会影响整个体系有效运转,甚至会导致体系的失败。体系运行是一个全要素、全员、全过程、全天候的执行过程,应事先进行培训学习,起到宣传警示的作用,使全员都做好执行的思想准备。体系应在任何情况下对所有的职工统一使用,一视同仁。在职工中不断提倡格守制度规则是一种品格、一种素质,也是一种诚信,更是职工应尽的一种责任。

进一步融合体系运行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安全管理体系修订工作时,充分探讨安全管理体系与日常安全管理的关系,重点策划好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与日常工程项目活动的接口、与年度工程项目承包目标的接口、与新业务方面的管理接口、与上级不断更新的管理要求的接口、与部门日常管理制度的接口等, 策划方案 要达到即能保持体系基本文件结构和基本内容相对稳定,又能体现日常频繁变化的要求,并能纳入体系一体化运行。特别要策划好与法律法规、标准的结合以及实际工作内容的结合,增强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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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建设领域都在不停进行,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建筑施工领域的这些新变化,使 安全生产 和监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关键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field are not stopped, the construction scale is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high technology content, the difficulty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s increasing, engineering technology risk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 investment subject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becoming more diversified, way of construction production has also changed a lot. These changes in the construction field, make safe production and supervision is facing many new situations, new problems.

Key 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一、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安全生产是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安全工作的优劣,一定程度上决定企业的发展命运。良好的安全管理,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同时也使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也能得到切实保障。

我国每年安全事故很多,特别是近年来在建筑工程、采矿、交通运输等企业多次造成特大的安全事故,实在令人痛心。血的事实告诫我们,在当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形势下,我们更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还不够得力,有的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措施没有真正到位;三是在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和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粗放;四是一线操作人员 安全知识 、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较差。

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但是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还是经常发生。如脚手架倒塌、塔机失稳事故;高空坠落及触电事故等等。这些事故的发生,都明显存在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其实,上述所言的现象也只是一个表象。其根本在于安全工作不是靠单一的部门和个人管理的工作,它应该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只有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知识和业务技术的学习,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组织机构,不断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

二、企业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主要安全负责人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企业必须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安全机构不能仅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安全组织机构人员要熟知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并贯穿运用到企业生产实践中去。要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 管理知识 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融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更体现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1、监管的方式手段要改变。一是要主动出击,建立稽查、巡查队伍,无论是在建工程项目还是拆除项目,无论办了手续的项目还是没有办手续的项目,无论是普通区域的工程还是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都不能忽略,要全盘纳入监管范围;二是要抓住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监管要针对出了问题的企业,出了问题的地区,让有安全问题的企业、工程项目不得安宁;三是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检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2、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

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奖励和表彰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查处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息记录。

3、要重视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和运用安全适用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建立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的限制、淘汰和禁止使用制度,经济发达地区要率先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4、要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建筑监管资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由公民、市场和社会去处理和运作,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调整到直接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方面,特别是调整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

四、企业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职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一堂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安全教育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纳 入职 工统一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进单位进工地教育

对于新进单位的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一般企业对于新进单位的职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这也是新职工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企业对新职工进行初步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各部门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班组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从事施工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环节、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2.特种及特定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再针对季节性变化、工作对象改变、工种变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以及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后,应进行特定的适时的安全教育。

3.经常性安全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职工进单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 渠道 、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反映安全教育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长期性,有利于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的安全理念,有利于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更加具体地反映出安全生产不是一招一式、一朝一夕,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社会化公益性工程。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会就是经常性教育的一个缩影,长期有效的班前活动更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具体地指出了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注意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施工效率。

4.安全培训

培训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规定、新法规也不断地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推广和应用。因此就要组织职工进行必要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通过培训让其了解掌握新知识的内涵,更好地运用到工作中去,通过培训让职工熟悉掌握新工艺、新设备的基本施工程序和基本操作要点。同样对一些新转岗的职工和脱岗时间长的职工也应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以便在正式上岗之前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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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身安全的论文

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论大学生安全意识的形成与成才 个人提要:本文论述可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从个人集体,人身和思想,理论和实际多个方面论述了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尤其是理论和实际,前者结合了新世纪,新中国的特点,后者则以农大本身为例。分析了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所应该注意的种种安全问题。 [关键词] 安全意识,大学生的成才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他们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一)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首先,从国家面临的安全环境来看,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为达到分化、西化中国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传播西方的政治和经济模式、价值观念以及腐朽的生活方式,培养和平演变的“内应力量”。另一方面采取金钱收买、物质利诱、色情勾引、出国担保等手段,或打着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洽谈业务等幌子,刺探、套取、收买我国家和单位秘密。其次,大学生对国家安全也存在着种种模糊的认识。一是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民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因此,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二是讲国家安全,大学生会自然联想到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这种把国家安全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的片面认识,使大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或多或少地、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三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与日俱增,和平环境使大学生自觉不自觉地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放松了警惕,淡化了安全意识,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期间无间谍”等等。由于思想麻痹,造成国家的一些机密被泄露,更有甚者,个别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惨痛深刻!总之,我国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而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又相对薄弱,这就迫切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二)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治安形势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过去的封闭型办学变为开放型办学,有一般教学、科研机构,变为教学、科研、生产、商贸等多元化的社会机构。当前高校管理方式社会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学生结构复杂化,校园与社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校园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校园环境日趋社会化、复杂化。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原来单一的教学封闭型转变为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型的“小社会”,校园内不仅有教学区、生活区,有的还混杂家属区、居民区;不仅有教学、科研设施,还有工厂、公司、超市、书店、银行、邮局、医院、宾馆、浴室、饮食店、影剧院、歌舞厅等生活服务设施和机构。一所高校就像一个小县城。这种复杂的格局,客观上也给高校的安全造成诸多不利因素。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之徒,时常窜入高校进行盗窃、抢劫、、行凶等流氓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危害师生的人身安全,直接影响学校的安全稳定。二是大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涌入校园,给学校的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形成,大量的外来人员来校务工、经商。由于这部分人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流动性较大,不易管理。因此,部分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据调查,高校外来人员引发的案件占高校刑事、治安案件的40%以上。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余时间东逛西遛,惹是生非,寻衅滋事;有的以打工做掩护,盗窃学校公私财物;也有的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严重扰乱了校园治安秩序。三是校区多而分散,交通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高校合并办学,打破了学校独门独院办学格局。由于校区分散,相邻校区间的人流、车流、物流互动,有的院(系)学生每天从甲校区到乙校区上课或去图书馆学习,形成了校区之间人员流动性增大,如果稍有疏忽,易发生交通事故。四是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日趋复杂。当前高校周边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引发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消极因素仍然大量存在,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高校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问题,大多数与学生有关。这些案(事)件的发生,不仅会给学生本身及家庭造成伤害,而且也会直接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严重时将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高校周边治安环境复杂、校园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发生在大学生中的各种安全问题,从而起到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的积极作用。(三)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近年来,在校园内外发生了许多涉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究其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多数当事学生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和自我保护意识,面对伤害不知所措。当前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缺乏社会经验。当代大学生由于从小都是在父母和老师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受什么挫折,思想比较单纯,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一些坏人坏事不能作理性的认识。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自我防范能力就相对比较弱,如缺乏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的经验,易于发生财物被盗;缺乏人际交往中的经验,容易上当。也有一些学生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轻而易举地被一些不法之徒欺或威逼利诱。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女大学生被拐卖、凌辱、残害的案件就是这方面的活生生的例子。二是缺乏安全防范意识。一些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留下了种种影响安全的隐患。如人离不锁门、贵重物品不加妥善保管、随意丢放,导致钱物失窃;有的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吸烟乱扔烟头等,并由此造成各种安全事故。三是缺乏对社会消极因素的抵御能力。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改革开放时期,乘虚而入的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以及“一切向钱看”的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对那些涉世不深、阅历不广、缺乏社会经验、良莠不分的青年大学生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有的学生经不起这种诱惑,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这些腐朽观念,如有些大学生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经受不住来自社会金钱和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诱惑,从贪小便宜、小偷小摸而发展到大肆行窃,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堕落成为社会的罪人;有些大学生在西方“性解放”及淫秽书刊、录像的影响下,奉行“青春不美,死了后悔”的人生哲学,在这种腐朽思想的支配下,便很快成为淫乱思想的俘虏。针对上述大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提高警惕,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可以起到预防犯罪,减少发案的作用。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高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但安全教育又有其自身特色和特定内容,从安全防范角度讲,大学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国家安全教育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来高校参观访问、举办讲座、讲学、留学、科技合作等情况日益增多,使高校的国家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为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使其能正确认识改革开放条件下隐蔽斗争的新形式和新特点,自觉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当前应重点抓好“三项教育”,强化“三种意识”。一是抓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使每个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每个大学生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二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要联系中国近代史,联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条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抓好保密教育,强化防范意识。保密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学校要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二)网络安全教育近几年来,网络经济迅速发展,进入网络领域的人越来越多,高校学生几乎人人涉足网络,虽然他们有驾驭网络的技能,但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却知之甚少,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相对淡薄。当前,高校校园网络受外来非法侵入现象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针对上述这种情况,目前网络安全教育重点抓好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创办网络安全主页,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及时的登载,这样既方便学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使学生一进入网络首先能感受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氛围,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邪恶势力侵蚀的“防火墙”。二是积极开展“呼唤网络文明,净化网络环境”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网上道德,树立良好网上风气,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上行为,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三是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占领网络阵地。要教育大学生不登录反动网站,不看淫秽及内容低调的网页,不下载传播反动及煽动性信息,不在网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对个人电子信箱中接收到的反动信件要自觉删除,保证不转发,不投递。实践证明,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校园网上的有害信息,是防止校园网络遭受非法侵入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三)消防安全教育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招生数量的不断扩大,校园内人员密度相应增大,消防重点部位不断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当前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也有的学生在火灾发生时,因缺乏自防自救的知识和能力,丧失了逃生的最佳时间,最终被火魔无情地吞噬。针对上述这些问题,如何加强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一是组织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要教育学生在平时学习、生活中,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原则和规定办事,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运动会、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 “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四)防盗窃教育近几年来,由于受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宿舍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使学生遭受物质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针对当前学生宿舍盗窃犯罪上升的特点和原因,学校必须加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减少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治安防范意识。一般来说,防盗工程多注重人防、物防、技防。人防中最重要的是防盗意识的树立和增强,而防盗意识的确立和增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程度和广泛性。因此,学校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防盗窃教育。针对学生宿舍盗窃案件突出的严峻现实,通过看录像、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盗窃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盗观念,自觉落实各项防盗措施,堵塞防盗漏洞。三是建立治安通报制度。以“治安通报栏”或“治安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学生通报学生宿舍失窃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是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不存放大额现金,不擅自留宿外客,更不能丧失警惕,引狼入室。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更应提高警惕,随时进行询问,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五)交通安全教育当前,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体现在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个方面。如何有效的防范大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交通法制观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在交通活动中,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周或交通安全月活动,从而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通过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相应地建立五个意识,即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靠右行意识、路权意识。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局面。三是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训练。心理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大学生对交通情况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训练内容包括注意力、观察力和应变力,通过训练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使行车、走路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遇到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迅速处理,从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六)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近几年来,各高校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大学生的道德水准、思想觉悟、价值观念、自律意识千差万别,一些学生在学习、生活、教学实习、社会实践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个人或他人利益受到侵害。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生对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无所知;也有一些学生无视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有章不循,违反操作的结果。因此,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一是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不仅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逐步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要通过对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加深学生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要使学生认识到安全规章制度是多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有些是总结事故教训,用血的代价换来的。如果为了自己省点力、省点事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那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对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对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不负责任。从而使学生懂得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是同校园安全与个人安全密切相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是抓好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对本校或兄弟院校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使广大学生达成“遵章平安,违章出事”的共识,提高学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查处各类违纪事件。学校对违章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使违章人员及周围学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七)心理安全教育随着高教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诸如:焦虑、强迫、恐怖、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情绪色彩十分强烈,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有可能导致各类安全问题。近几年来发生在学生中的自杀、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多数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一是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作用。二是要把安全教育与心理咨询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学校要通过开设心理门诊、心理信箱、心理热线电话等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及时帮助咨询对象,减轻他们内心的紧张与压抑。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对违纪行为或思想上有轻生苗头的学生进行及时疏导和教育,使学生在轻松氛围下,认识自己的错误,以达到心悦诚服,使教育真正发挥震撼心灵的力量和感化学生心灵的作用,使学生安全教育迈上新的台阶。(八)自我保护教育大学生在实际学习和生活中往往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和内部的侵害,而当面临侵害威胁时,又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显得很懦弱。因此,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卫能力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加强大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一是要对大学生进行有关自我保护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教育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警,以求得他们的帮助。在遇到抢劫、强奸、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应大胆采取正当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遭到不法侵害后,要教育学生应按照法律程序,依靠执法部门来处理,不能“私下了结”或“私设公堂”来处理。否则,就会出现先受害后违法,甚至犯罪的结局。二是教育学生邪不压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不可惊慌失措,必须看到 “做贼心虚”是一切不法侵害人的共同特点。要大义凛然,以正压邪,从气势上压倒他,迫使不法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进而将其抓获。如果不能抓获时,应记住不法侵害人的体型特征,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重要线索。对于体能较弱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要引导他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能“硬拼”,一定要沉着机智,善于动脑,巧于周旋,学会“智斗”,用自己的智慧来赢得呼救及报案机会。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和措施。(一)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但安全教育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安全教育是维护大学生安全的一项基础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终是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不仅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问题,还会牵动学生家长,波及其他学生的情绪,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因此,我们要把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到能否营造优良育人环境;能否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能否实现高校的教育培养目标这一高度来认识,时刻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教育力度,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教育。全员教育即学校各级要加强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广大教职工系统地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只有教职工具备了安全知识,才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否则,难以向学生普及安全常识。在教学上,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老师结合课程内容实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在计算机课程中讲授有关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方面的内容;在化学、物理等实验课讲授有关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在信息工程课程中讲授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等内容。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内容,适时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而形成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共识和公众舆论,以利于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课外实践以及管理和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安全教育得到广泛而充分的重视。全面教育即安全教育不但要使学生掌握一般的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方面常识,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珍爱生命,热爱生活,使安全教育真正融入德、智、体全面教育之中。全程教育即要求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安全教育要始终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中,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使学生安全地渡过大学生活时期。(二)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注重教育效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更要有重点的进行,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一是抓重点人的安全教育。如对经常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防止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安全事故。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能满足于形式,更不能只往下灌输,而要讲效果,要能打动人心,让受教育者内心接受,做到入耳、入脑、入心。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如对防火、防爆有一定要求的实验室,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又如在人群集中的活动场所,应教育学生文明礼貌,服从指挥,并注重观察场所周围环境和安全通道,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抓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重点时期是指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殊时期,在高校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时期的安全教育:一要加强新生入学时的安全教育。新生刚跨入大学校门时,由于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情况不熟悉,缺乏安全防范知识,不懂得如何自我保护,最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因此,切实加强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增强新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这对于他们以后的大学生活,乃至以后人生道路上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二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学生思想容易放松,易发生财物被盗、火灾、食物中毒、溺水、车祸等事故。因而在此期间特别要强调安全问题,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三要加强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生离校之前的安全教育。由于这部分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以及毕业生外出找工作单位,脱离了学校管理人员的视线,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事考虑不周,也易发生各类事件。因此,学校切实加强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参考文献[1]黄希庭主编.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2]王智新,冯时林主编.论大学生法制教育[C].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出版社,2002.[3]蔡培元.从安全需要的变化中寻求对策[J].保卫学研究,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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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涵和范畴 安全的实现一方面有赖于外部环境的保障,另一方面与主体对环境危险的认知、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等息息相关,后者正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新形势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为维护大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提升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而开展的教育活动,这项教育应包含如下内容。第一,生命安全教育。影响生命安全的因素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自然灾害类,如地震、火灾等;事故类,如交通事故等;刑事犯罪类,如杀害、抢劫、绑架等;生活隐患类,如宿舍用火用水用电不当引发的事故、饮食不注意导致的食物中毒等。要教育引导学生规避以上因素,学会防灾自救。第二,财产安全教育。主要是教育学生避免财产的不正常损失,如因盗窃或等导致的财产损失。第三,心理健康教育。要教育引导大学生持有正确、健康的生命观,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热爱生活。遇到学业就业压力,看到不公平的现象,面对社交障碍等能够积极进行心理调试,不致抑郁彷徨,不会做出伤害他人或自伤自残等举动。第四,网络安全教育。要教育引导新形势大学生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提高警惕,不能沉迷其中,不受不良信息的侵蚀和教唆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今天我不出门,明天我不出门,后天我不出门,大后天我不出门,大大后天我不出门,大大大后天我不出门……一年以后我也不出门……挂了的时候我都不出门。凑够3000就ok。哇嘎嘎~想要正紧的答案,还是百度叭。

防范各种人身伤害论文如下:所谓人身安全是指个人的生命、健康、行动等没有危险,不受到威胁。它是人们赖以生存与活动的首要条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说人身安全是安全之本。人身安全历来受到高度的重视,常言说得好,“安全第一”就是这个意思。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也随之扩展,交流领域也在不断地拓宽。大学生不仅要在校园内学习、生活,而且还走出校园参加众多的社会活动,危及人安全的危险因素也随之不断增多。诸如交通的无序、社会治安的恶化、市场上变质的食品、水电隐患等等,都时刻危及着人们的人身安全,同样也给大学生的安全带来威胁。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不幸,给家庭造成痛苦,给社会造成负担。因此,通过进行人身安全教育,帮助同学们了解、搞好人身安全的基本常识,掌握处理各种应急情况的技能,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盗窃,是指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高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中,盗窃案高达90%以上。对于大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做好以下几点:1、贵重物品要放置带锁的抽屉、橱柜等安全保险的地方,不用时应予以寄存。2、平时要养成随手锁门关窗的习惯,晚上睡觉不要将贵重物品和衣物放于窗前、窗台。3、存折信用卡要加密,平时卡内不要存钱太多,不要与证件共放,丢失后要立即挂失。4、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留宿外来人员。5、保管好钥匙,不轻易借人。6、在公共场所,保管好随身携带的挎包、衣物。7、发现可疑人员时要提高警惕,加以询问,必要时拨“110”电话报警。一旦发生盗窃案件,同学们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注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工作。,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提防和惩治分子,除需要依靠社会的力量和法治以外,更主要的还是大学生自身的谨慎防范和努力,认清分子的惯用伎俩,以防止上当。高校作案的主要手段有:收集资料,行家长;中断通讯,谎称行;求助为名,取信任;套取密码,偷梁换柱;假冒身份,借钱行;冒充学生,推销。大学生要做好对校园的预防就必须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学会自我保护;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大学校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与社会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使校园内人流量、车流量急剧增加。许多高校教师拥有私家轿车已不算希奇,摩托车更是普遍,学生骑自行车的很多,开汽车上学也已不再是新闻了。校园道路建设、校园交通管理滞后于高校的发展,一般校园道路都比较狭窄,交叉路口没有信号灯管制,也没有专职交通管理人员管理;校园内人员居住集中,上、下课时容易形成人流高峰等等原因,致使高校的交通环境日益复杂,交通事故经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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