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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创新与发展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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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创新与发展研究论文

要是会写他们还会在这里玩百度知道回答问题,早就忙得不可开交了。就算知道也是在百度里查的

自然辩证法——技术时代我们需要科学发展观--从“松花江污染事件”说起2005年11月13日13时40分许,地处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101厂)新苯胺装置发生爆炸。爆炸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为确保哈尔滨市区内人民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水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区供水管网临时停止供水,哈尔滨因此全市停水四天。随着污染带的移动,沿岸所有城市无不严阵以待,高度戒备。由于污染带将留入俄罗斯,此事甚至使得外交部官员约见俄罗斯驻华大使,希望不会因此影响中俄关系。12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事情还在继续发展。谁也不曾预料到,在2005年的岁末会出现这么一件让全中国甚至全世界都如此关注的大事。它的出现,再一次让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身处于技术时代,人类到底应该如何与自然相处?人类到底应当怎样发展?我们到底应该用一种什么样的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发展?发展观是从哲学的角度对发展的解释,是人们对经济社会发展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从20世纪40年代起,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观经历了五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与此相对应形成了几种不同的发展观。第一阶段,发展=经济增长,即“经济增长论”引出的发展观。20世纪40年代,由法兰克福学派提出“经济增长论”。经济增长论这种发展观源于“二战”后发展经济学的兴起,是发展经济学早期的发展观。它根据对发达国家的经验总结,认为只有促进经济增长,落后国家才能实现追赶的目标。在这个时期,由于发展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落后国家如何追赶发达国家,因此在理论和认识上也将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它的核心观点是:①工业化是经济活动的中心;②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主要标志;③GDP是发展的首要标尺;④发展规划是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观,对促进经济增长、迅速积累财富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经济增长并不能体现收入分配的改善和社会结构的完善,不能反映技术进步的变化,并没有给人们带来所期望的福祉。相反,却出现了高增长下的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社会腐败、政治动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学术界将这种现象归纳为“有增长无发展”、“无发展的增长”,在理论上确认了发展与增长之间的差异。第二阶段:发展=经济+自然,即“增长极限论”表达的发展观。20世纪60-70年代,由罗马俱乐部未来学派提出“增长极限论”,警告人类发展必须关注自然。它的主要观点是:人口增长、粮食生产、投资增长、环境污染、资源消耗具有几何级数增长的性质,极限为一百年。原因在于地球是有限的,人类生活的空间是有限的,地球吸纳消化污染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增长极限论认为,世界经济增长已临近自然生态极限,人类应制止增长和技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它所表达的发展观尽管过于悲观,但却警告人类要从人与自然的和谐角度看待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经济发展不能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人类要注意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应考虑资源环境的最终极限对人类发展和人类行为的影响。增长极限论较之于单纯的经济增长论来说是一种进步,其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观点逐步被世人所接受。然而,它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即它以“增长—资源—环境”的相互关系为出发点,将人置于完全被动的地位,忽视了人类把握自己命运和行为的能动作用,忽视了技术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第三阶段:发展=经济+自然+社会,即可持续发展观。20世纪70年代后期,由欧美一些经济学家组成的新经济研究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这种观点,一是揭示了发展与环境、资源的关系;二是提出了代际公平发展,满足当代人需要而不削弱子孙后代的发展需要;三是提出了代内公平发展,满足本地需要而不能削弱别地的发展需要。可持续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研究了人类的代际关系,即这一代与下一代人的关系问题。与此相关联,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再一次提到了人类的面前。可持续发展观强调以未来的发展规范现在的行动。换言之,就是使发展成为在今天是现实的、合理的,同时又能使明天的发展获得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因此,可持续发展也是为未来发展创造条件的发展。第四阶段:发展=经济+自然+社会+人,即综合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第一次把人与自然的联系作为“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但仅仅强调当代与下一代的关系——代际公平、代内公平。而综合发展观认为:发展不但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文化、科技进步、社会转型、生态平衡等各种因素在内的综合发展过程,而且包括人的发展。综合发展观强调了各种协调,但没有考虑后代的发展空间问题。第五阶段:发展=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这一阶段是可持续发展观与综合发展观的结合。以1995年的哥本哈根世界人口与发展会议为标志,提出“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全体人民”。综观国际上发展观经历的五个阶段,可以看出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吸收了人类文明进步的最新成果。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把科学发展观概括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内涵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这个“人”是指人民群众,这个“本”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就是要逐步满足人的多层次的需要。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有三种基本存在形态:类存在、社会存在、个人存在。三种形态意味着三种需要,作为“类存在”,要有满足生存和延续后代的需要;作为“社会存在”,要有满足参加社会活动的需要;作为“个人存在”,要有满足作为独立的人的个人的需要。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要把人作为发展的根据、发展的目的。把满足人的多层次的需要作为发展的目标,不断提高发展的水平。以人为本就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以及各方面的能力。因此我们必须围绕这样一个发展目标,完善发展思路,改革发展体制。2.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是回答为谁发展的问题,解决的是发展价值主体是谁的问题;“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回答怎样发展的问题,揭示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全面”——是科学发展观关于发展范畴的认识。就是说发展不仅是一个经济概念,而且包括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又要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四位一体的发展,是人的文明的全面发展。“协调”——是科学发展观关于发展形态的认识。协调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协调,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经济内部各个方面的协调,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协调。“协调”是一种状态,一种“和谐”的状态,只有“协调”,发展才能健康,才能持续。“协调”也是一种行为,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方式,只有不断地“协调”,经济发展才不会大起大落。“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关于发展时效的认识。可持续发展观是国际公认的,科学发展观。吸收这一重要观点作为自己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本身所必须的。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对可持续发展做出如下定义:“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胡锦涛总书记也曾指出:“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这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文化及自然环境的综合概念,特别强调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永续利用对发展进程的重要性。可持续发展以生态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和前提,以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良好为标志,以经济增长为主导和保障,鼓励经济持续增长,以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强调自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层面,主张公平分配,既满足当代人又满足后代人的基本需求;主张建立和保护地球自然系统基础上的持续经济发展;主张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遵循公平性、持续性和共同性原则。其公平性即机会选择的平等性,包括横向代内公平和纵向代际公平;其持续性,强调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良好;其共同性要求全球共同面对和配合行动,履行优化人类自下而上环境的共同责任。可持续发展理念是建立在现代人机论自然观、系统价值观和生态伦理观哲学基础之上的理论。现代有机自然观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形成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基础上的“以人为本”的系统价值观的体现。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遵循人与自然和揩和环境公正的伦理准则。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只有真正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够真正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片面追求高GDP,忽视环境影响,忽视人类本身,只会使得类似哈尔滨停水四天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当记者问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您是如何看待这次松花江发生的重大水污染事件的?”省长答:“我想,这一事件本身是偶然的,但其背后存在着必然性。如果不彻底改变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观念,这种污染的现象不会是最后一次。”笔者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20世纪中期开始,一些发达国家就已经意识到,综合国力的竞争已集中到创新领域,并以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为公认竞争的关键。各国政府纷纷制定新的创新扶持政策,走上创新型发展之路。 目前我国在创新方面与世界先进国家相距甚远。香港《经济导报》曾刊登学者寒山的文章指出,中国号称“世界工厂”,制造业经济总量占全球的6%,但研发投入只占全球的%在制造技术领域,中国的专利发明数只有美国、日本的三十分之一和韩国的四十分之一。在学术界我国的科学技术创新也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诺贝尔奖由欧美科学家一统天下,至今没有一个中国科学家摘取桂冠。 创新,不仅需要开放的思想、聪明的智慧、还要有良好的环境。笔者试图以一个在校大学生的视角从两个方面讨论中国缺乏创新的原因。 一、 历史、文化与社会环境成因 1.历史、文化、政治影响。秦之专制自不必言,汉则开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始。自此,儒家文化主导了中华大地。首先,儒家文化“大一统”思想影响了我们的创新思维。“大一统”强调国家在政治和文化上的高度统一她的积极意义是强调集体意识,但却抹杀了个人的主体意识和意志的由。“大一统”思想对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教育界常常追求现成结论或知识成品,表现出一元化的价值取向同时,儒家文化倡导的“中庸之道”也约束了我们的创新思维。“中庸”以和谐统一为前提,讲究无论人还是事物的发展都要适度,并且在适当的限度内发展,没有“过”与“不及”的毛病。 2.学术传统。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个不注重创新的国家,古之学者即使有所创新也都是采取所谓 “六经注我”的方法,即把本人的创见通过绍述经典的方法表现出来,中国古代的学术著作有多半是采取这种形式,比如《论衡》、《文心雕龙》之类。在“六经注我”之外,更有一种叫“我注六经”的学术著作法,即把本人的见解完全放在对经典著作的注释上,典型的就是《水经注》。这种学术传统对文人学者和社会大众都有着无法估量的影响。严复曾说过:“东学以博雅为主,西学以创新为高。大家对钱钟书先生的喜欢,出发点可能就是博雅,而不是他提出了多少重大的创见。”此种“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的著作法绵延不绝之下终于在上世纪下半叶和 80年代前发展到极致 ,那时期的中国学术著作和讨论文章,往往并不讨论理论本身的对错 ,也不阐述本人的思想,而比的是谁对马克思或列宁的思想理解得更准确,或讨论到底是马克思前期的观点还是后期的观点更符合马克思主义此种学风的延续是否多少影响到了中国的学术创新?是否导致了中国学人创造力缺乏、学术能力整体低下呢?我认为肯定是有其内在联系的。 3.教育传统及现状。“中庸”思想表现在教育层面最突出的现象就是教师对乖巧听话、循规蹈矩的学生偏爱有加,对言语出格、思维另类的学生极力打压,力求将他们改造成符合规范的标准部件。这样的规范不知扼杀了多少天才少年?具有创新思维的人才往往异想天开,如美国科学家都被鼓励以不同于常人的方式去思维,并鼓励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向各种假设提出挑战。在小学和中学阶段,美国在世界上的排名仅在第 28位或 30位,但在诺贝尔奖的排名上美国是世界第一而且这个第一还将多年保持下去。学生创新精神的缺乏也是由我国的现行教育体制所决定的。现行教育体制下衡量学校办学水平高低的唯一指标就是升学率。领导、教师和学生统统在高考的指挥棒下转动,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提高升学率,对考试成绩的追求已经达到一种疯狂的境地,死记硬背成了夺取高分的法宝。虽然我国中学生在国际奥林匹克竞赛中频频获奖,但那也是预做了大量高难度的习题后的结果;事实上选手们的创新思维没有升华,没有形成真正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型思维。中小学生创新精神的缺乏从根本上制约了中国科技的创新与发展。4.科研风气。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吴佑寿认为:“我们的科技环境中形成了一种‘不允许失败的原则。”科研人员害怕失败 ,失败意味着研究员评价、科研经费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影响,研究人员也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创新精神是获得科学成果的重要前提,不敢创新、不敢尝试自然就没有新的想法、新的成果;同时,在科学界还充斥着一股急功近利的风气 ,不能吃苦、不甘寂寞,不能定下心来好好做学问。这方面与国家政策导向关系密切。 二、我国的创新及环境现状 1.科研创新水平不高。中国目前依然以廉价劳动力、资源消耗、优惠政策拼得在世界中的竞争优势,而在原创能力和关键技术 自给等方面则相形见绌。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科技创新能力在世界49个主要国家中仅居于第 28位 。科研经费严重不足 。R&水平与先进国家尚有较大差距,实际投入占GDP的比重仅为 1.15%,分别是美国和德 国的三分之一 、韩 国的二分之一 ;在科研体制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 目前国内科研经费的请 ,必须要在三五年内就能取得成绩,这也是造成国内学术界急功近利之风的主要原 因之一 。 2.企

社会发展与创新研究论文

现代社会的进步,要求大学生具有不断创新的思维,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是当今高等 教育 中重要内容和目标。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创新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培养中医药大学生的创新及实践能力、造就创新实用型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继承与发展的前提,也是时代赋予中医药院校教师的重要使命。就如何培养中医药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观念、创设实践环境、创新 教学 方法 、提升中医药学生的临床技能等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中医药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国运兴衰,系于教育”,而中医药的兴衰系于中医药高校的教育,中医药高等学校是培养中医药创新型人才的基地和摇篮,肩负着中医药继承与发展的重要历史使命,因此当代中医药大学生必须具有创新与实践能力[1-2]。而现代的大学生在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方面普遍存在一些问题,现将问题及解决方法阐述如下。

1中医药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存在的问题

越来越多的高校意识到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但由于医学人才特别是中医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封闭状态尚未根本解除,导致多数中医药高校缺乏激励和支持创新实践活动的 措施 ,缺乏有利于培养中医药人才创新实践的氛围与环境,而且学校对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考核评价体系也不完善,再加上中医药大学生自身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在参与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中缺乏主动性,同时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教师课后与学生交流甚少,加之部分教师自身创新教育理念不强,导致教师对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力度不够。而中医学是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如果未经临床实践锻炼和培养,学生将无法深入理解和应用所学的医学理论,也就无法用医学理论指导今后的临床工作,更谈不上开展中医学的创新活动。

2医药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探析

创设有利于中医药人才创新实践的氛围与环境

要培养学生的 创新思维 能力,学校应提供激发与展示学生创造力的校园环境,教师也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培养兴趣,例如营造宽松民主、和谐互动的课堂气氛,提升学生在参与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中的主动性,具 体操 作如下。

(1)成立各种兴趣小组或学生协会等,促进教师与学生的沟通,从而拉近师生距离,也可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定期举办各种学术讲座、沙龙以及 报告 会等,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1]。

(2)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在教学中,教师可以尽量用实验室已有的设备让学生了解更多的知识,并在实验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3)重视临床技能课程。由于教学进度的限制,临床实践的时间往往有限。为此,学校可以专门开设临床技能课程作为限选课、公选课等,让学生多摸脉、多看舌象、多进行急救训练等,为进入临床实习做好准备。

(4)重视基础课程教学中临床技能的培养。在基础课程的教学中,教师可以采用案例式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等,要善于利用微课,在课堂上将基础与临床相联系,给学生尽可能多的学习思考机会,而且要善于从中引导、点拨,提高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2],这样既可加深知识记忆,同时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5)积极组织临床实践活动。一提到临床实践,大家普遍想到的是医院实习、见习,其实高校也是临床实践的场所。高校组织面向全体学生的校园专业性大赛就是一个很好的实践途径。以笔者所在的山东中医药大学为例,有岐黄杯中医知识大赛、我爱背经典大赛等学术活动。若能模拟技能大赛的模式,利用现有条件,在其中加上临床技能操作部分,则对学生临床技能的培训具有较大的激发和检验作用,还可以让学生的临床技能得到更好的锻炼。技能教学与技能比赛相辅相成,高质量的专业教学是提升技能的基础,而高质量的专业技能比赛又可有效促进技能教学的发展。以技能大赛为例,技能大赛不仅能增强专业课对学生的吸引力,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促进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能促进学校专业实训设备更新和创新实践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2014年10月,首届全国中医药院校技能大赛在南京举办,此次大赛的举办既是对各中医药高校教学水平的检验,也贯彻落实了国家的教育理念,促使大学生活学活用知识、规范临床技能,培养大学生的中医辨证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等。

(6)创建创新实践平台。该平台可依托第二课堂开展实践活动,借助远程网络增强沟通,实现学生协会与教师指导团队的互相促进,形成由教师指导团队、学生社团、第二课堂平台、网络沟通共同组成的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平台,切实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

中医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及教学方法的创新

中医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中医药传统课堂教学是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为主、以教代学、以讲代练、以记代思的教学方法,已不能满足现代中医教育的需要。中医诊断学是中医学重要的基础类课程,是连接基础与临床各科的桥梁,具有基础理论密切结合临床实践的特点。在中医诊断学教学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有:一是课程内容抽象、直观性差,单一的语言讲解难以描述清楚,学生难以理解,更不能很好地运用这些理论指导临床;二是课程实践性很强,即使是基础课程,也与临床密切相关,学生难以建立中医思维,而学习中医诊断学的阶段是建立中医思维的关键时期。因此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方法枯燥、教学效果不理想等依然是中医诊断学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由此可见,重理论和传统、轻实践与创新以及单一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坚持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能够真正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促进高素质全面发展人才的养成[3]。

各种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在第一课堂中的应用第一课堂是以课堂教学为中心,这种培养方式有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专业知识和培养中医药学生的中医 思维方式 ,但由于其表现形式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而各种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的应用,可以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目前,案例与情景模拟教学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医学教育中成为最主要的教学方法。如情景模拟教学是一种将角色扮演、对话练习和情景教学融为一体的、能够将学习和兴趣结合起来的仿真模拟演习教学方法[4]。该教学法可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性学习,将学生置于一个特定事件的真实情景中,通过师生、生生之间的双向和多向互动,积极参与,平等对话和研讨,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案例教学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典型案例的运用,将学生作为认知的主体,培养其运用理论方法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设计不同的临床情景,由简单到复杂,使学生如身临其境,从而激发其主动思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李健芝等[5]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内科护理学教学中,实验组的学生认为案例教学法能提高学习兴趣,的学生认为能提高口头表达能力。唐立龙等[6]认为案例教学法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对中医诊断学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并能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同时案例教学法对提高教学质量和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有积极意义,值得大力推广。李琳霞等[4]认为情景模拟联合案例教学法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临床实践的能力,提高学习效果、临床思维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为学生走向职业岗位奠定了基础。案例与情景模拟教学法使学生能够独立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可以缩小理论与临床的距离,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等[5-6]。综上所述,21世纪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是人才资源,而对创新实践型人才的争夺已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因此,全方位培养创新实践型人才是时代赋予中医药高等教育的重任,更是我国中医药传承与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哈丽娜,周永伟,徐广贤,等.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探索及实践[J].基础医学教育,2013,15(2):189-192.

[2]陈水先,邝劲松.当代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探索[J].中国电力教育,2014(33):44-45.

[3]肖鸿雁.三个课堂视域下的大学生创新型人才培养[J].品牌,2015(1):207-209.

[4]李琳霞,赵琳,李艳红,等.情景模拟联合案例教学法在儿科临床实践中的应用[J].卫生软科学,2015,29(2):109-111.

[5]李健芝,于小华,胡丽,等.案例教学法在内科护理学教学中的应用[J].齐鲁护理杂志,2010,16(1):109-110.

[6]唐立龙,梁严,陈宏.案例教学法在中医诊断学课程教学实践中的应用[J].时珍国医国药,2013,24(9):2250-2251.

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正在从以劳动密集型的代加工转变为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的自主品牌深加工,在这样的时代背景要求下,对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是顺应时代潮流,也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必然选择。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首次世界高等教育会议上发表的《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中又进一步指出:“为方便 毕业 生就业,高等教育应主要培养创业技能与主动精神:毕业生将愈来愈不再仅仅是求职者,而首先将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从国内外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认识看来,结合学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分析极具价值的。

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

教育部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得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创新创业是指基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某一点或几点创新而进行的创业活动,创新是特质,创业是目标。大学生群体富有创造力,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同时在我国人口问题的背景下,鼓励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是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

在鼓励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思考一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所需要的素质,以此来联系和 反思 目前高校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达到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目的。经过高考进入大学校园的学生们对于“创新创业”是一无所知的,甚至包括部分高校的有关工作人员也不是很了解“创新创业”的具体内涵,在这样的情况下几无可能去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如何实现大学生创业,成为企业家的目的。

二、心理健康教育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之间的关系

心理健康是指精神、活动正常、心理素质好。既能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也能经受各种事件的发生,心理健康突出表现在社交、生产、生活上能与其他人保持较好的沟通或配合。任何个人或者团队要进行创业必须是具有一个积极健康的心态,以创新为特质的创业风险性更高,创业者需要面临的质疑、挫折和打击将更多。大学生要进行创新创业教育,不仅仅需要能够应对危机和面对挫折的心理素质,另一方面也是需要成熟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这样看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是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给大学生提供的不仅仅是良好的人际关系,更重要的是健康的心理状态下,人们往往能够接受新的观念和新的思维方式,人们往往就能够从多角度地去理解和解释事物。

三、校园安全稳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之间的关系

我们知道大学生不同于成熟“社会人”的区别在于大学生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对自己的未来缺乏规划,而一个成熟的社会人会懂得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为自己所在的环境思考。校园安全稳定问题包含的内容很多,其中最尖锐的问题就是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在这些方面受到侵害的大学生大多是因为缺少对自我的保护意识;同时也有因为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地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在虚拟网络世界浪费时光,以致生理出现问题。

在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外,创新创业教育是成体系的一门通识教育,各个教育阶段都有对应程度的课程和实践设计,从幼儿教育开始,创新创业教育就试图给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自我意识、责任感。一般认为要做到创新创业必须要具备良好的信息搜集和处理能力、对社会的灵敏思考、对国家的责任感,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出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可以对大学生进行高效社会化,实现学生从校园到社会的过度。反过来看,一个校园安全稳定可靠,学生的生活也必然是健康而自由的,这给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了思想土壤和安全的基础保障。

四、学风建设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之间的关系

现在大学校园的学习气氛已经不如以前了,大学里考试挂科和作弊的情况屡见不鲜,在学生群体中间吃喝玩乐之风远胜于求学好问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校园进行学风建设是必要的。创新创业的特质是创新,对于学生而言,创新的基础是专业的科学知识,要创新创业必须对专业的科学知识进行专研。在这其中,学生需要去主动的查阅文献、采集数据、做实验、分析 总结 ,这样带着极强的兴趣来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比起坐在教室里对着课本听不太熟悉的老师讲课更有用。我们必须要承认理论和实践是相互促进的,学生通过课本学来的知识终觉浅,要融汇其中的道理还是要通过实际动手操作来不断验证。

五、小结

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不仅仅是一个活动或者比赛,也不仅仅是一小部分学生的事情,而应该是一种观念普及的过程。在这个过程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目的在于提高所有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等;同时要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决不能单兵作战,要协同做好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稳定和高效学风建设。

关于创新的初三议论文5篇

万物晦暗明灭,生命自有内涵。没有人能回避这个问题,致力于创新的人们又不得不探索这个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创新的初三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创新是时代进步的直接原因,但是创新需要实力和基础,而基础正由传统的文化中诞生。

诗词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唐诗宋词的理念也早已深入人心。大家都知道,诗词可以陶冶情操,可以抒发感情,古往今来,伟大的诗人不计其数,而他们的文章更是浩如烟海,这是诗词领域的结晶,也是文化骚人的杰作,作为子孙后代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学习吗?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中国国学的经典正与诗词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诗词的存在犹如一位长者,指引了无数华人的思想,道德品质,同时也让中华的文化自信持续增长。所以我认为诗词的魅力是无穷的。

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创新,但是创新不能盲目的埋头前进,也要回头看看前人留下的经验和教训。而且创新的本质是在旧的基础上取得进步,而不是丢掉传统的思想和文化,在零起点开始创新,因为我认为创新也需要结合多方面的思考,才能真正的做到创新。创新同样离不开教育,教育是什么,没有人能准确的说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教育是从传统文化中来,再到实践生活里去。如果我们只单单依赖创新去生存和发展,那么我们的社会将发生翻天复地的变化,而且伴随高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智能人工机器诞生,不会用,搞不懂成了很大的漏洞。在我的家乡便是很好的典例,很多中老年人包括我的长辈,再拿起智能手机时都无从下手,因为他们没有实践过,不知道怎么操作。既然这样,那就说明了创新的速度和时机也要跟传统文化结合起来。

中国有名的画家齐白石先生,他画的虾可以说妙哉,他靠的是实力,没有吹捧,但是他画虾用的大部分都是传统的画法,虽然也有创新,这不足为怪,值得考虑的是,现在的画家很少了,很多人都是电脑上打印,电脑上下载,似乎绘画这门技术已经快要被淘汰了,实属可惜。

既然要创新,那么就应该在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先把旧的东西弄扎实,再去创新。

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已经传承了两千余年。远至春秋时期汉字祖宗的甲骨文,到如今端庄方正的楷体字,这无不是古人创新并传承下来的。汉字的魅力让我走进了书法的大门!

书法是一项可以大胆创新的文化:被誉为“书圣”的王羲之,他学习书法时,不但刻苦认真,而且博采众长;盛唐的颜真卿,独树一帜,开创了浑厚雄强、刚劲肥壮的新书体,也就是们常说的“颜体”......越来越多新字体,越来越多举世闻名的作品诞生在越来越多的大书法家手里。我虽与学书法四年,但我学到的只不过是一些鸡皮蒜毛,若我要练成一幅好字,就必须向宋代四大书法家之一的米芾学习。

米芾虽然不是我们熟知的,但是米芾其实是一位大书法家。每一位大书法家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创新之路:年轻时的米芾学习书法很刻苦,他借了很多晋代和唐代名家真迹来临摹,当他把古人的真迹和自己临摹的作品一道归还原主时,连主人也分别不出真假来。别人对他说:“你写字太像古代的人,惟独没有自己的面貌,这样是不会有成就的,希望你要发挥自己的特长,不能食古不化。”他听后慢慢冲破古人的束缚,发扬自己的长处,到晚年终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米芾不仅创新,他还善于作诗,工书法,擅篆、隶、楷、行、草等书体,长于临摹古人书法,达到乱真程度。他与苏轼、黄庭坚、蔡襄并称宋代“四大书法家”。

就连大书法家都刻苦学习,作为文化的接棒人的我们怎能有理由放松。或许我们一生都不能创新,但我们的精神可以传承。世人们的奋斗,古人的经验,这些使得我们创造出了许许多多的新字体。如今,根据古人的字体我们创造出了许多好看的字体:楷体、仿宋体、行楷、隶体、魏体、舒体、颜体、瘦金体以及钢笔书写的字体......还有许许多多的字体,数不胜数。

创新是重要的,但是继承同样是重要的。“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果只有继承,没有创新,那便是无源之水;如果只有创新,没有传承,那边是一潭死水。所以说创新等于最好的传承!

在科技迅速发展的21世纪里,所有的事物都在迅猛的发生着变化。也诞生了许多新生事物。

李嘉诚说过:一个新生事物出现,只有5%的人知道时赶紧做,这就是机会,做早就是先机;当有50%的人知道时,您做个消费者就行了;当超过50%时,您看都不用去看了。但许多人输就输在了对新生事物的看法,第一:看不见;第二:看不起;第三:看不懂;第四:来不及。因为这样就错过了许多创造新生事物的机会,跟不上时代创新的步伐。

聪明的人只会抓住创新的机会,而其它只会盲目的跟风。就比如,这个农民种苹果赚了钱,结果其它农民看到了就纷纷去种植苹果,导致苹果降价了。如果同样的一件事情放在犹太人身上,事情并不会这样发展,他们会去种植其它水果,实现共同赢利。

《将夜》里有句话:世间之事很多不在于你有没有能力做到,而在于你敢不敢想,如果你连想都不敢想,被自我怀疑控制,那你就是一个虚弱的人。我们要有胆量去创新,无论结局是什么样,只要你去做就已经向前跨了一大步。

我们也需要去接受新事物。例如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一开始被列为丑陋的建筑,但后来却许多人为了它而飞很久来欣赏。北京的鸟巢和大裤衩与当时并不搭调,被许多人嫌弃,现在却变成了北京著名的标准。从开始的嫌弃到现在的喜爱,需要时间来改变,与时俱进。新事物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便利,夏天里的空调,冬天里的暖宝宝,无聊时的手机,黑暗时的光照……

我们既要保留我们中华的传统,又要学会创造新生事物,用正确的眼光去看待创新,抓住创新。

人因发现与创新而不断充实,生活因发现与创新而不断完善,民族因发现与创新而走向繁荣。

道尔顿发现自己的色觉异常,通过不断的研究,填补了医学理论上的色盲症空白:安腾百福从拉面中获得灵感,创新出方便面,开发带动了一个新产业;乔利在工作中发现了煤油的去污能力,最终研究出了干洗剂,改革了传统的洗衣技术。在人类的社会进程中,发现和创新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拥有一双发现的眼睛和一颗会创新的脑袋,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让民族长久发展。

个人的发展离不开发现与创新。有人曾说过:“一个不懂得发现的人,只能生活在狭小的空洞里。而一个不懂得创新的人,则使那个空洞更加乏味。”我们的祖先从自然中发现了可供生存的食物,还周各色泥土创造出了最早的颜料。发现和创新让原始居民得以生存,并从中满足绘画带来的精神娱乐。将空间拉回我们自身。无论是学生、领导还是其他领域的人物,只有不断发现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同时创造出一种合乎实际的应对方案,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可见,发现与创新在人的发展中功不可没。

生活的完善离不开发现与创新。除去前面提到的各色发明人、科学冢。所有的俄科技发明人都是在生活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用他们的创新思路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使生活更加充实而美好。纺织工人在工作买践中发明了珍妮纺纱机,拉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爱迪生的电灯点亮了世界。汽车、电脑、手机……无数的发明让生活更便捷,而正是不断地发现与创新造就了这一切。

民族的繁荣离不开发现与创新。就拿中华民族来说吧。中国在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中沉淀了博大精深的优秀文化。印刷术、造纸术、指南针和火药的发明无疑在人类的发展中起到了卓越的成效。中华民族在生活中发现并创新出的优秀传统文化更是光彩夺目。在21世纪的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只有懂得发现本民族文化中的美,并用创新的思路在保存其精华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它,使它与中国的现代化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才能使中华民族走向繁荣。毋庸置疑,发现与创新在一个民族的昌盛繁荣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不管是个人,生活,还是民族,长远的发展都离不开发现与创新的支持。我们从道尔顿、安腾百福和乔利得身上看到了发现与创新的巨大力量,更应该使自己也拥有这样的能力。让我们学会发现与创新,充实自己,奉献社会,复兴艮族。

人类是在社会发展中成长,人类的思维是在发展中不断尝试,事物是有机的结合体,生物或者非生物都能改变人类对其的看法。利用这些创造人们需要的,这就叫科技。在科技的基础上加以利用这就叫创新,创新是多元化的,好好利用必定造福人类。

人也是有两面性的,观察事物和判断事物的能力也在一瞬间,比如: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在普通人看来任何事物在从天上掉落下来都是显而易见的,没有人思考,没有人分析,在没有牛顿这个人出现之前,人们还认为是“神论”在“造福”人,这种愚昧的想法都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而在牛顿无意中发现苹果从天而降并认为其中一种有某种“力量”而这样力量来源于地球以外,而当时这些所谓地球外的东西没有人敢想象,正是牛顿发现了这种落体才有了之后所谓的科技,这种还有很多比如:利用蝙蝠的回音发明了雷达,利用了海豚的叫声才有了超声波。

科技的魅力不仅仅是只在于从某种具有生命的物体才能发现的,事物都是有双重性的,没有生命的东西也是人们可以进行科技选择的,把简单的东西加以创新,把创新用在有用的地方,就能创造出很多新的东西比如:激光,电灯的发明,电脑的发明,我们都知道比尔盖茨,没有他的发明可能我们知道的电脑就只是打字,计算机,这些简单的东西,上网,玩游戏。这些可能就可能至今都无人知道,所以由单一性变成多重性。

但是由于人类对事物的创新出现了一些有害于地球本生的东西,二氧化碳的增加对环境出现了弊端,所以在人类发明了很多新东西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环境,不然不久的将来就像书上说的“20__世界末日”,这样的结果不是任何人想希望。

在21世纪飞速发展的的今天,我们必须要懂得科技之美,科技的魅力,科技的前沿和科技带来美好的东西,但是仅仅依靠科技还不够,这些所谓的科技都是人类本身所创造的,在新事物不断代替旧事物的同时,我们必须要明白什么好,把好的东西用运用在有用的方面一定有所发展,也会给人带来好的和积极的,所以相信科技的力量,因为科技造福人类,创新引领未来。

合同法的创新和发展论文形式研究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3000字论文首先你要知道论文的格式是什么?可以在百度上搜索,然后参考一下合同法你学习了之后有什么新格式写就可以了

一、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从立法指导思想入手,然后分析这部法律,对我们每一个法官、律师、学校教员来说,掌握这部法律可能更深入。立法指导思想是在立法方案中明文规定的。这部合同法的制定与别的法律制定不一样。新中国历史上每一部法律的制定基本上都是这样的:由一个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一个班子,大家一来就列提纲、设计章节、拟条文,反反覆覆地修改。而这部合同法的制定却是首先设计立法方案,而立法方案的设计委托给八位专家来完成。八位专家中有两位法官,一位是最高院的李凡(音)副庭长和北京高院的何新,当时是研究室主任,现在是告申庭的庭长,两位庭长都是四十岁刚出头。其他六位同志,年龄最大的是江平教授,他当时六十多岁。其次就是我,当时五十岁刚出头。接下来就是三、四十岁的,如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最年轻的,大概三十多岁〕;吉林大学的崔建远教授;烟台大学的郭明瑞教授;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法学研究》副主编张广新研究员。我们不是一开始设计合同法的章节,而是大家先来漫谈合同法发展的情况,即务虚。大家讨论本世纪以来合同法有哪些发展趋势,其精神实质发生了哪些变化,有些什么新的制度。在大陆法国家的德国、法国、日本,英美法国家的英国、美国等的合同法中以及在国际公约中比如联合国的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中有些什么新的制度、新的创新、新的原则。讨论后先拟定制定本法的指导思想。共五个指导思想。 1.制定本法要从中国实际出发。 什么是中国的实际,经大家讨论斟酌,最后定下来四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改革开放;第二个要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三个要点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第四个要点是与国际市场接轨。只有这四点是中国的实际,其他任何的特征都不是中国的实际。 确定了中国实际以后,紧接着是要总结我们的合同立法和合同司法的经验。这就是要总结我们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民法通则》、三个合同法以及各个合同条例和一系列实施条例中的经验和不足。还有更重要的就是法院的经验,尤其表现在最高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意见、关于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合同法的意见,最高法院平时的解答、批复。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最高法院公报,公报自1985年创刊以来,陆续刊登了一些判决,这些判决当中有一些是有非常典型的意义,创设了一些新的规则。这些都要进行斟酌、分析,凡是成功的、符合中国实际的、符合法理的,我们都要采纳。 然后还要广泛地参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的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战后以来在立法上通过修改法律、修订法律、制定法律创立了很多新的东西以及很多新的经验,一些重要的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在战后都有一些修订,还有一些单行立法和他们的法院、法官创设的规则,都需要斟酌借鉴。战后以来发达国家法院同样面临着社会关系极度动荡、极度复杂,社会环境极度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新的案件、奇怪的案件在战前没有,在法律上没有相应的规定。而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官面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创设了一些新的规则,新的制度,我们都要尽可能地采纳、吸收。 除了国外先进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外,不能忽略我国的台湾。台湾的法律是我们国家在1929—1931年制定的,他们的民法典是我们中国当时的民法典,虽然现在叫台湾民法典,但它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并且台湾后来的经济生活有极大的发展,当我们在经历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的动荡、动乱时,台湾抓住这个机会发展其经济。经济一发展,就产生很多新的问题,因此它的法院和法官也创设了很多新的规则,这些我们当然都要参考借鉴。 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合同立法和司法经验,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使我们的合同法成为反映现代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共同规则。这是在第一个指导思想当中就提出来的目的。我们的法律不能够关起门来,不能只是由我们的学者、立法者、法官看得懂,外国人看不懂。我们的市场需要和国际沟通,我们的法律不仅要我们自己能够理解、能够掌握,也要使国外的企业、企业家、法官、律师能够掌握。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我们采纳共同规则才能做到。我们平常说的和国际接轨,它的前提是要法律规则接轨,法律规则不接轨,经济无法接轨。所以在第一个指导思想上我觉得很重要的是要尽量采纳反映现代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共同规则,并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协调一致。这里没有说和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完全一致,说的是协调一致。就是说我们并不是照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因为我们国家对一些国际公约有保留条款,还有些惯例不见得和我们合适。所以我们提的是协调一致。这是第一个立法指导思想,是非常重要的。 2.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保障当事人享有充分的合同自由。合同法不过就是两个独立、平等、自由的当事人在一起共同协商决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两个当事人应该是独立的、自由的、平等的,如果他们不平等,一个人隶属于另一个人,合同内容无法决定,如果他们没有自由,不能支配自己的行动,不能支配自己的思想,也不可能签订合同。所以说合同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要求,没有合同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这一点非常重要。试想一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的企业是不是平等的、独立的、自由的?不是,我们的企业是处在一个对层次的上下隶属关系当中,从中央经济主管部门,比如一机部、二机部、三机部、四机部,一直到七机部、八机部,然后到省一级经济管理部门,比如机械厅,再到地区一级的经济管理部门,比如机械局,还有县、市区的工业局、机械局,等等,都是行政主管机关,最下面一级才是企业。这样企业处在由上到下的行政隶属关系的最下一个环节,它上面全是一级一级的行政主管机关,我们叫做多层次的行政管理环节、行政层次或行政机关,企业成为这样一个行政关系中的最低层。这时,它已经不成其为企业了。八十年代初期我们曾经用一些教材、著作介绍苏联的法学,苏联的经济法把企业叫做经济机关,正是针对这种层层行政管理体系而言的,有一定的道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再是独立的生产者,而是一个垂直关系中的一个环节,它的全部活动是严格按照从上到下的指令性计划,还包括上级机关的字条、电话、批示等等,来安排它的生产、交换。 一个消费者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是不是自由呢?不是。我们每一个消费者吃的粮食、穿的布匹、用的东西甚至生活用品,都是按照指令性计划安排的。我们有购粮本、粮票、布票、糖票、鸡蛋票、肉票等等票证,消费生活也完全是按照指令性计划安排的。 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是不是自由的呢?也不是。农村的生产我们叫做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公社、大队、生产队这样三级上下隶属关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是合一的,生产和行政管理是结合在一起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不见了,那谁是生产单位呢?生产队作为一个生产的组织、基层单位,就象我们的企业一样,按照行政指令性计划来进行的生产。农民去劳动的时候,就象工厂的工人一样,是按照生产队的安排去的,上工听钟声、下工听哨声,每天做什么工,全听生产队长指示。 在这种行政隶属关系条件下,就没有独立平等的自由的个人,从工业到农业的经济生活全部按照指令性计划进行,按照指令来运转,有没有合同的地位呢?没有。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是截然相反的经济形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尽量砍断这样的隶属关系,要造就独立自由平等的生产者、市场参加者。我们的扩权让利,我们企业体制的改革不就是最终使企业从行政隶属关系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个人吗?成为独立的主体参加市场进行生产、交易吗?我们的农村改革中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归根到底就是让农民摆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公社体制,成为独立的生产者,能够自己独立决定自己的劳动。这样看来,我们的改革一开始就是面向市场,全面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是有了这些独立的、平等的、自由的市场主体。 这些独立、平等、自由的市场主体怎么进行活动呢?在市场经济下,已经没有严格的国家计划、行政指令把全国的生产、某个行业的生产能够严格来安排,事实上已经做不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告诉我们,市场经济是没有计划的,是靠市场规律在起作用,物价上升大家就生产这个东西,物价下跌大家就生产别的,靠市场机制来指挥运转。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能靠猜测这个市场,要靠签订合同来组织自己的生产、交换,只有签订了合同以后,才能放心地投产,生产出来的产品才能销售出去。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可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关系都要表现为合同关系,唯有合同关系才是市场经济特征的反映。 独立、平等、自由的当事人们自己协商安排其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的关系在法律形式上就叫做合同。因此合同中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自由,合同自由是市场经济本质特征的最基本的表现。改革开放以来,企业的自由、农民的自由越来越大,但现存的三个合同法上合同自由不够,限制特别多。举例来说,19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上,专门规定了合同管理机关,而合同管理机关管理合同有各种手段,特别利害的一招是,合同管理机关可以主动确认合同无效。这些制度严格说是计划经济的反映,限制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是和市场经济直接抵触的。1993年修改经济合同法已经把它删掉了。 我们现在制定新的合同法,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的法律能够体现合同自由这个原则,如果作不到这一点,我们的法律就不可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因此第二个指导思想就是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只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要保障当事人享有充分的合同自由,不受行政机关和其它组织的干涉。 当然,合同自由并不意味着对当事人一点限制都没有,在合同自由的原则下,合同当事人应当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个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二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作某种限制。后种限制中的特殊情况是说一定要有正当的理由,至于正当的理由是什么,当时作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正当理由包括:为了保护消费者,为了保护劳动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只有出于正当的理由,才能在立法条文上限制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实质上也是在限制滥用合同自由。 3.合同法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或前瞻性。 本法制定、实施的时代特点是:在二十世纪末制定,在1999年通过,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效、实施。我们的法律就应该做到有必要的超前性,我们是要面向二十一世纪不能够只看见眼前的转轨时期。也就是说,新合同法应当能够适应我国建成市场经济后对法律调整的要求,估计到2025年、2030年中国的转轨时期已经结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基本建成,那个时候我们的市场经济和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没有什么差别,到那个时候我们的合同法照样能够管用。但这不是说一点也不要修改,或者说不必要制定什么新的单行法、某种合同专门制定规则,而是说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基本制度、基本规则到那个时候能够管用,能够符合社会生活的要求。这一点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也有争论,有这样一种倾向认为我们应该着重考虑目前转轨时期的一些特点。在讨论立法方案时,针对这个问题,大家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最后认为,我们确实要面向二十一世纪,但同时也要兼顾转轨时期的一些特殊问题。 转轨时期有哪些特殊问题呢?由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行政干预还非常严重,侵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十分多,还有转轨时期的经济生活有很多混乱,什么三角债、赖帐、建设工程合同中收回扣、送红包,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低劣,造成桥倒屋蹋,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损害。对这些严重问题我们在制定合同法时不能够置之不顾,一定要有充分的注意,要制定出相当的对策。 这是第三个指导思想,即面向二十一世纪和怎么样兼顾转轨时期的一些特殊问题。还提出一点对转轨时期的那些落后现象我们不能迁就,比如说红包、回扣在转轨时期非常普遍,但我们不能通过立法把它变成合法化的东西。 4.新合同法的价值取向应该是经济效率和社会正义。 法律的价值取向就是法律追求的目标。我们的合同法应当既追求经济效率,又追求社会正义。所谓经济效率,拿我们习惯的话说就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企业的赚钱;所谓社会公正,是在整个社会不同的阶层、人群之间要大体上做到平衡,在一个合同关系当中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要大体平衡。 法律是调整整个社会的,整个社会要有一个基本上的利益平衡。有些人群比如说消费者、劳动者,他们是分散的、弱小的,他们没有办法和企业家、大企业、大公司相抗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果只讲形式上的公正,我们说合同自由吧,你们只要自由协商签订的合同就有效,就给以保护,这里的合同自由就仅仅是形式上的自由。实际上,消费者、劳动者他怎么能够对抗大企业?试想一个山区出来的男孩子、女孩子进到城里来打工,当他身无分文,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招工的广告,他赶紧去求职,这时,他怎么敢和企业主讨价还价,怎么敢去争取自己的什么权利、法律上规定的什么卫生条件、安全条件、文明生产的劳动条件、最低工资条件等。也就是说,他们的实力在实际上是弱小的,无法和企业抗衡。这时,法律要起什么作用呢?法律就要支持这些弱小的消费者、劳动者,法律这时不能仅满足于形式上的自由、公正,还要追求实质上的公正。所谓实质上的公正,就是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实质上处于不平等状态时,比如当一方是企业而另一方是劳动者的时候,法律规则首先要考虑保护劳动者、消费者,不能够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 整个立法过程中对这一点是非常重视的,我们不是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率。如果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率,凡是有利于提高生产力、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企业赚钱的,就合法、就保护、就鼓励、就支持的话,那么假冒伪劣也是可以发展生产的。众所周知,有些地方的快速度发展最初就是靠假冒伪劣;有些人的暴发以致于后来成为大企业家,也是靠搞假冒伪劣商品或服务。难道我们的法律上也要承认假冒伪劣、坑蒙拐吗?不行。我们不能丢掉社会的正义,社会的正义与公平是法律追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没有社会正义、公平,就不叫法律,就变成了纯粹的技术规则。 任何国家的法律都牢牢抓住社会正义,我们这样的国家更不用说。我们现在正在建设和发展的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所谓社会主义体现在哪里呢?就体现在我们的法律更加注重社会正义、更加保护劳动者、保护弱者,因此在这个指导思想上提出兼顾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如果当经济效率和社会正义发生冲突,难以兼顾时,哪一个优先呢?当然是社会正义优先。贯彻这个指导思想就要求在拟定法律规则时既要注重有利于提高效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又要注重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劳动者、维护市场道德秩序,决不允许靠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消费者、劳动者发财致富。 5.新的合同法要具有可操作性。 我们的教科书都说,法律就是行为规则。合同法首先是当事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行为规则。但更重要的一点是,法律是裁判规则,亦即法官裁判合同案件时的裁判规则。这就要求这个裁判规则要有可操作性,要求每一个规则、每一个条文要尽可能的有具体的构成要件、法律效果、适用范围,这样法官在裁判时才有所遵循,最终能够保障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院裁判同样的案件能够得到同样的判决结果,维护裁判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现行的三个合同法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有些条文看起来不错,真的要用来裁判案件的时候就感到模棱两可,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好些条文象口号一样。我们现在要解决这个问题。这一点非常重要,且不说有什么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预的影响,就是一个完全公正、正直的法官裁判案件,如果法律不具有可操作性,也会造成很大的差距,不能保证裁判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合同法是民事立法中的一部佳作「编者按」今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至此,历经六年修改的统一的《合同法》终于诞生了。《合同法》的颁布,无论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面,还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了更好地学习和贯彻落实《合同法》,本刊邀请了我国著名的法学专家,就《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重大突破及得失等问题撰文,以飨读者。今年3月15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是调整市场经济与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民事立法的又一个新的里程碑。《合同法》颁布以来,可以看出人们对《合同法》是充分肯定的,对其不足之处的评价则有分歧。正确理解与评价《合同法》,既需要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又需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因为一项立法是否成功,不仅要看其科学性,还要看其可行性。(一)从执行国家计划的经济形式到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本是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根据国家指令性计划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是落实产品供应、工程建设及货物运送等的时间、地点,标的物与价款的交付方式等具体细节,而标的物的数量、工程项目、价格等主要内容,是计划或行政法规规定,而不是由当事人协商决定的。合同的变更必须依据计划的变更。一方不履行合同造成他方损失,由主管机关通过行政手段协调解决,不讲违约责任。在旧的经济体制下,计划就是法律,合同实际上是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的经济形式。1981年12月1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经济合同法》),是改革开放初期,在国家实行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政策情况下制定的。当时仍然实行计划经济,《经济合同法》第1 条规定制定本法的目的之一是“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该法还专章规定了经济合同的管理。“经济合同”这个概念是采用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有的概念。该法的规定说明,合同仍被视为执行国家计划的形式。与过去不同的是由不讲违约责任的经济形式,转为强调违约责任的法律形式。这是重要的转变。1993年9月2日公布的修改后的《经济合同法》,主要是删去了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国家计划的规定,明确了《经济合同法》属于民法的范围。修改是小修,但它反映了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学观念上的重大变革与进步。《合同法》在我国立法上的进步,突出体现在立法指导思想上,由将合同视为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的经济形式,转变为把合同作为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党的十四大作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决策以来,市场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在自愿的基础上交易。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计划形式相互联系,相互约束,而是用合同形式相互联系,相互约束。合同是一种法律形式,而不是经济形式。正如马克思所说:“通过交换中才产生的实际关系,而后才获得了契约这样的法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22~423页。)有效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利,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市场交易需要有交易规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相互约束的具体规则,合同法则是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新颁布的《合同法》在指导思想上把合同作为市场交易的法律形式,而不再视合同为执行国家计划的经济形式,主要体现在《合同法》贯彻了自愿原则,而不是计划原则。《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通说为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本质的体现。合同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在自愿基础上发生的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要约,另一方承诺,即双方达成协议,合同方为成立。无自愿则合同不能有效成立,因此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新颁布的《合同法》,对当事人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合同内容的确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方式的选择,违约责任形式的选择,都给予充分的自由。《合同法》的许多条款具有任意性,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起草《合同法》过程中,有一种意见主张合同法应当对行政合同和国家订货合同作具体的规定,立法机关没有采纳。因为《合同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应贯彻自愿原则,不应与行政关系相混淆。《合同法》对合同自由作了适当的限制。例如:当事人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但应当依法订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无效(第4条、第52条)。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其免责条款无效(第53条)等。对合同自由的适当限制,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现代合同关系的共同规则。(二)从宜粗不宜细到原则与具体相结合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立法指导思想上有一种观点是:宜粗不宜细。持这种观点的主要理由是经验不足,条件不成熟。修改后的《经济合同法》仅47条,加上《技术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三个合同法只有145条。为解决实际问题不得不制定了一系列合同条例、 实施细则。新颁布的《合同法》共428条, 是原有三个合同法条文总数的三倍,可操作性强。《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原则与具体相结合。 总则有八章,129条。第一章为一般规定,明确规定了合同关系的基本原则。 分则有15章,298条。分则规定的合同有15种,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实际上有18种有名合同。关系知识产权、保险、保证等方面的合同,有关法律中已有规定,在《合同法》分则中未再作规定;上述有关法律未作规定的,可适用《合同法》的总则的规定。由此可见,《合同法》既是作为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则的特别法,又是民事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合同法》既有总则与分则之分,又有基本原则与具体规定之别。总则的规定基本涵盖了传统民法典债编通则的内容,体系严谨,颇有特色。值得重视的是《合同法》第124 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从学理上看,这是关于无名合同适用法律的规定。合同根据法律上有无明文规定,区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两类。关于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学者早有论述;但是外国民法典或合同法,对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均无反映。我国《合同法》对此作了明文规定,具有开创性。民事合同关系涉及面广泛,内容纷繁,随着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型的合同逐渐增多,法律上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把所有合同关系规定无遗,合同分则只能规定典型性的合同的基本法律问题。同时,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对合同的名称及相互的权利义务可以协商决定,即使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就应认定有效。当事人订立的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合同,即无名合同。对于有效的无名合同的纠纷的处理,应当依据合同的规定。合同规定不明确的,则应当类推适用有名合同的规定,即《合同法》第124条所规定的“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无名合同的内容多种多样,有的与某种有名合同最类似,则应类推适用该合同的规定。有的一部分与某种有名合同最相类似,另一部分与另一种有名合同最相类似,则应分别类推适用相关合同的规定。还有的完全找不到类似规定,则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或直接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总则与分则相结合,又有关于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既克服了原有三个合同法条文过于简略的缺陷,又没有把合同种类规定得过多。《合同法》不仅能适应现实需要,而且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都能与合同关系的新发展相适应。至于有名合同规定得多一些还是少一些为好,《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种类是否十分恰当,不无商榷余地,但这是细节问题,可在今后实践中总结与改进。(三)从总结自己经验到与世界接轨建国之初,我国的立法基本上是借鉴前苏联的立法,60年代开始强调总结自己的经验。任何国家的立法,都应从自己的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经验。同时,借鉴外国的立法也很重要。哪些法律应以总结自己的经验为主,哪些法律应以借鉴外国立法为主,应视不同情况而定。民事立法领域里,在婚姻家庭关系与继承关系方面,由于民族传统习惯的原因,自应以总结自己的经验为主。在合同关系方面,由于我国自古商品经济不发达,立法滞后,则应借鉴商品经济发达国家的立法为主,并应注意世界立法的趋势。在这方面我们走过弯路,例如196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试拟稿)》不用“法人”的概念,而用“单位”;不用“合同”的概念,而用“关系”等等。《合同法》既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经验,又注重借鉴外国立法,特别是考虑国际上合同法融合统一的趋势,尽可能与国际法接轨。1.运用债权的原理丰富了合同法的内容。合同是债的主要发生根据,在我国民法典尚未颁布的情况下,为适应现实需要,《合同法》的总则吸收了传统民法典债编的很多内容。例如,针对我国企业之间久拖不决的“三角债”问题,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在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中增设了债权人的代位权(第73第)和撤销权(第74条)。在第五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中,对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中,借鉴了债的消灭的规定,较为周全。2.运用民事法律行为原理,增强了合同效力的规定。在第三章合同的效力一章,对附条件的合同(第45条)、附期限的合同(第46条)、合同效力的补正(第47~48条)、表见代理(第49条)等,都作了规定,比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前进了一步。3.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完善了合同法。《合同法》制定中,除主要借鉴民法法系国家的立法外,注意吸收普通法系的某些规定,重视国际合同法统一化。《合同法》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第42~43条)、附随义务(第60条第2款)、后合同义务(第92条)、 同时履行抗辩(第66条)、不安抗辩(第 68~69条)、合同的解释(第125条)以及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后果(第50条)等规定,完善了《合同法》的内容。关于要约与承诺、缔约过失、不安抗辩等规定,参考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规定,体现了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合同法的融合。合同的订立一章关于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和电子邮件)到达期限的规定(第16条、第24条、第26条),关于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权利归属的规定(第137条)、技术合同的规定(第18章),颇具时代气息。总之,《合同法》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部佳作。不足之处,有实际工作操作上的原因而存在,也有因学理上的分歧而产生,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总结。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引言: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121条确定了合同相对性的归责原则,这里的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商业贸易空前繁荣,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体现司法公正,社会经济生活对合同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1]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上,受合同效力影响的第三人范围越来越宽,合同相对性原则也逐渐受到了冲击,出现了许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本文将从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和突破表现对其略作探讨。关键词:合同 相对性 突破正文:一、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学理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目前比较权威的解释是以王利明先生给的定义: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在大陆法系中,合同相对性源至罗马法的“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债是当事人一方请求他方为给付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请求权。这种由特定权利人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性,就是“债的相对性”。而合同是债的形式之一,因此,具体到合同的效力范围上,这种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含义是: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这一规则对现代大陆法系的债法产生了很大影响,理论上,都将其视为债权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一种当然原则。二、合同相对性的突破表现:合同相对性确立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性规则已有所突破,合同相对性理论也同时得到发展和完善。(一)第三人侵害债权所谓第三人侵害债权一般是指合同外的第三人明知合同债权的存在,仍然故意以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实施某种侵权行为,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并致债权人损害的行为。侵害债权的情况在实务中时有发生,但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活动日益密切,民事行为之间的关联性不断增大,各种权利相互冲突、相互影响的机率也随之增多,如果债权受到第三人的侵害,仅仅因为债权是相对权而不赋予债权人基于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债权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明显违背了有侵害必然有救济的法理。但是,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范围应该严格受到控制,侵害债权应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第一,第三人侵害的必须是合法债权。如果是不合法债权,即使侵害了,也不用承担责任,因为非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第二,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并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如果第三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即使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而是要承担其他的刑事责任。相应的,合同不能履行并非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所致,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所以说,必须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和合同不能履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二)债权保全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或隐匿转移财产、或低价转让乃至无偿赠与财产,或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乃至放弃自己的债权,这些行为均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按照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由于债权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合同行为中,影响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契约自由”,因此其对此是束手无策的。这种利益上的失衡,必将导致整个合同领域交易安全的丧失,于是,为了在债务人的意思自治和债权人的期待利益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维护诚信原则,便自然地产生了债的保全制度。此制度的基本原理在于,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相关第三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一—代位权和撤消权。其中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并危及债权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该权利,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撤消权则是指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自身财产无偿赠与或以不当低价转让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得向法院申请撤消,宣告行为无效。(三)“租赁权的物权化”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方继续有效。这是民法理论上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使得依据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权(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的效力。根据债的相对性,租赁合同应只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效,当第三人买受租赁标的成为不动产所有人时,买受人非租赁合同的缔约人,故不应受合同约束,得随时取回租赁标的物。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城市扩张、房荒问题的出现,各国为解决社会矛盾,多设定“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规定,即出租人将租赁标的物让于第三人时,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最初《德国民法典》第571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规则适用于土地租赁,后扩及一切不动产。(四)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的意思是指特殊关系的第三人因债务人债的履行而受到损害时,不但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侵权责任,而且可突破债的相对性,要求债务人承担合同上的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其利益,此种请求权的基础建立在基于诚信原则而发生的保护、照顾等合同附随义务之上。也就是说,债务人所负的合同上的义务,不但指向债权人,而且指向与债权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这是德国判例与学说创立了“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制度,以加强保护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第三人的利益。该制度虽加强了对第三人的保护,但也有加重债务人责任之虞,故第三人的范围应严格限制,通说认为第三人包括亲属、劳工、雇佣、租赁等具有人格法上特质之关系负有保护、照顾义务的人”。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五)债权不可侵性理论的建立。依传统理论,物权是可对标的物直接支配的绝对权,可以对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并得排除任何第三人对物权的妨害;债权是仅得向特定当事人请求给付的相对权,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也就没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为了保护债权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有必要进一步建立新的权利理论,[3]故学者主张承认债权的不可侵性。英国1853年判决Lumley V Gye案,创立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先河。该案原告Lumley与某演员订有在原告剧院演出数月的合同,并规定该演员不得去其他剧院演出。被告Gye明知此合同存在,仍诱使该演员违反合同。法院判决认为被告Gye侵害合同关系乃不法行为,应向原告Lumley承担责任。此后,该判例所创立的第三人不法侵害债权理论为多国接受。不法侵害债权,指第三人故意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妨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4]根据债权不可侵理论,不法侵害债权的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得以债权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追究第三人的责任,这使债的效力得到扩张,及于一切侵害债权的第三人。这也是对合同相对性的重大突破。(六)关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人并非为自己而是为他人设定权利的合同。此种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代理人参与缔约。(2)该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3)该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者征得第三人的同意。第三人利益合同属于利他合同一种,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第三人和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其承担责任。正是由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所以,此类合同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七)代为清偿代为清偿,又称清偿代位,是指与债的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在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权利的制度。第三人的代为清偿行为,可基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代为清偿都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第三人履行了依债的相对性只能由特定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突破了债务履行主体相对性的限制;(2)第三人在代为清偿后,于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和权利,对债务人享有求偿权,突破了债权请求主体相对性的限制。当然,以代为清偿的方式突破债的相对性,并非可以任意为之,它须满足一定的条件:(1)必须依债的性质可由第三人清偿;(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不得由第三人清偿的特别约定;(3)代为清偿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八)披露制度的确认。我国《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披露制度的确立也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一种突破。此外,代理、保险、信托作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特例逐渐脱离合同相对性的约束,成为各自独立的制度;同时,债的转让也被视作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本质综上所述,虽然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多种多样,然而从根本上讲就是合同效力是否在特定情况下及于第三人的问题,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合同主体涉及第三人。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在债权物权化的情形中,第三人可以租赁权对抗房屋买受人。又如在“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中,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合同责任,而许多国家则直接赋予了消费者直接起诉生产者的诉权。其次,合同权利义务涉及第三人。合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约定向第三人利益为给付,或经第三人同意为其设定给付义务;在债权保全中,合同权利与义务同样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债权的转让则将合同权利或义务直接涉及第三人。第三,合同责任涉及第三人。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从这一点上看,上述突破情形只有“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突破了合同责任的相对性,使生产者对消费者直接承担违约责任。各国多通过严格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来解决合同相对性所面临的困难,如产品责任制度、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然而,合同相对性规则并不是绝对地排斥第三人的责任。如在保证合同中,当被保证的债务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债务转让合同中,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新债务人将承担全部债务。可以认为只有当第三人自愿承担合同义务成为合同当事人,才负违约责任。史尚宽先生曾言:由个人自觉,及于社会自觉,契约之意义及价值,渐自社会立场加以重估。[3] 因而,法律应该确立以合同相对性原则主体,同时,承认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更加充分、完善的保护财产的流转。而确立这种模式的意义:一方面,加强债权的保护,扩张了债的效力,承认债的发生、履行方式的多样性,促进了合同的有效履行,提高了民事交易效率,有利于社会财富增长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在债的关系与社会其他关系的互动层面上,由极端地强调合同自由、尊崇意思自治不受干预,转变为兼顾社会公正,更加注重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利益、社会利益的合理平衡。我国《合同法》对第三人利益合同没有专门做出规定,合同法作为规范合同关系的一般法,理应对第三人利益合同做出具体规定,所以,从世界各国和地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发展分析,以及从我国的实际需要出发,我国立法确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参考文献:[1]杨丽君:《论英美法合同相对性原则》[J],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2卷,北京:法律出版社,355.[2]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326.[3]史尚宽:《债法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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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文章摘要】 本文主要是通过分析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指出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和动力,要求企业必须通过完善和变革公司治理结构来更好的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技术创新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1、技术创新概念

创新概念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 , A , Schumpeter)于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中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决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创新活动,把创新定义为一种生产函数的新设定,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在他看来,企业家就是一个创新家,企业家的精神就是创新。缪尔赛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技术创新概念作了系统的整理分析。他认为:“技术创新是以其构思新颖性和成功实现为特征的有意义的非连续性事件”。

国内的学者彭玉冰、白国红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生产组织进行重新组合,以建立效能更好、效率更高的新生产体系,获得更大利润的过程。”傅家骥等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的新组织,它是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

2、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就是技术创新,这就要求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活动的实行。而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是在公司治理结构设定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的,完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实现对技术创新活动有促进作用。因此,技术创新的成功必须依赖于:一是管理者必须科学的进行创新决策,减少创新的未知性;二是发挥管理者的创新积极性和战略眼光,以减少较高风险性;三是筹备创新所需备的资金,这是创新收益滞后的直接要求。而上述几个方面都可以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得以解决。

二、公司治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技术创新是生产力的范畴,公司治理是生产关系的范畴,即技术创新决定公司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结构对技术创新有反作用,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否则会妨碍技术创新的进行。企业在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同时,在管理者、投人、成果分配以及创新模式等方面都受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1、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者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在技术创新的实施中,管理者是企业创新的主体,必须要有高度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具体说来,管理者的创新意识有以下特征:一是创新动力,即激励或刺激管理者从事创新活动的物质与精神因素。二是创新能力,如机会的识别和把握能力,快速组织与实干精神等。三是创新权力,包括与创新决策和实施相关的其它权力。四是创新决策,即管理者创新选择的范围和对象,如创新内容、创新策略和创新方式的选择等。企业的管理者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会产生两种不同的选择:一是选择墨守成规,不会给企业短期内或在管理者任职期内带来损失;二是选择技术创新,承受巨大风险,一旦成功,为企业长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者与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这种关系,这就要求管理者的变革必须与企业技术创新同步进行,管理者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对推动技术创新活动至关重要,是企业顺利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前提和首要任务。

2、公司治理结构对技术创新投入和成果分配的影响

从技术创新的投人方式来说,技术创新活动需要企业的所有者、管理层、员工以及政府等对其相应的投人。企业主要是以资金和人力资源对其投人;政府主要以政策支持上对其投人。这些投人必定要涉及到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权责利。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完善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制衡体制,以保障创新的顺利开展。

公司治理结构决定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和享有权力,各利益主体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决策权、自治权与参于创新程度都影响了技术创新的绩效。因此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股东的利益保护是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目标,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模式也成为了现在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方向。

三、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技术创新的发展

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就是技术创新。由于技术创新的未知性、高投入性、回报滞后性,企业必须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实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结构,建立共同治理机制,从而有效地顺应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

1、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技术创新决策的科学性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基础,要建立决策有序,监督有效的治理结构。一是确保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控制权,实行持股主体多元化,解决所有权的虚置问题。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有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有一定控股股东,以便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二是完善董事会建设,通过股东大会的选举,推选出的非公司执行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保证董事会对股东承担受托责任,消除“内部人”和“一言堂”等阻碍公司有效运转的现象。三是提高监事会的监督素质,加强分析研究的能力,积极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结构,解决技术创新资金的来源

为保证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进行,需要了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完善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完善产品市场竞争机制,加强产品的市场治理整顿,规范产品市场秩序。二是完善经理市场竞争机制,公司的经理人存在许多潜在的竞争对手,经理人员常因自己的行为导致公司经营劣迹,利益受损。三是完善公司控制权市场竞争机制,如果公司业绩差,股价下跌,这就导致其他公司大量收购该公司股票,控股该公司,导致高级管理层的频频该组,导致大量项目停滞,资金流失。

3、建立共同治理机制发挥利益相关者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

企业把股东、管理层、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都纳人公司治理结构中,建立共同治理机制,可以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资本组织形式,从而发挥他们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另外,使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经营、决策、创新等享有一定的表决权,从而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共同推进企业的发展。

四、结论

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否则会影响技术创新的进行。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活动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和动力,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共同治理机制。高级管理层在企业创新活动中发挥积极性,科学地进行创新决策,从而有效的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实施,这样才能顺利推进企业的发展。而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核心的作用之一便是对经营者进行激励与约束,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合理的激励与约束体制的设置来调动企业全体员工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发挥企业管理者的创新热情,使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可持续性的发展。

关于企业创新管理的论文中国企业在过去10年的发展中,曾经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涌现了一批优秀企业。这些企业取得辉煌成就的关键在于管理创新,在战略决策上、在多元化经营模式上、在经营体制和用人机制上、在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区域拓展诸方面,都结合了企业经营目标,适应市场变化,以管理创新取得市场、品牌、资产的互动效应,保证企业的良性发展。面对新世纪,在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不少企业还提出建成世界级企业、冲击世界500强等口号和目标。现在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竞争方式跟以往10年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必须以新的思维方式思考如何实现新的经营目标。本文认为,资源整合是这些企业目前最重要的管理创新内容和方向。一、资源整合的重要意义企业经济管理就是有效利用资源,“有效”表现在产出的资源大于投入的资源,这是资源的利用效率,“有效”还表现在资源不会枯竭而且能不断增长。现代企业经营资源已不再以“资金、设备、原料”为核心,而是以“人才、品牌、技术”为核心,软资源比硬资源重要,无形资源比有形资源更具价值。资源整合是面对新经济环境的战略调整,是在新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变革措施,是营造新的竞争优势的必经途径。通过资源整合可以创造发展机会,机会牵引人才,人才营造技术和市场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帮助企业扩大顾客群和提高物流速度,从而达到资本、品牌及文化增值的目的。资源整合是管理创新的过程。1、实现创建世界级的中国企业的目标需要资源整合尽管在这样一批优秀企业中,过去的积累已经为它们迈向世界级企业的目标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然而,现有的资源仍是企业的一个薄弱环节,尤其在干部素质、经济实力、核心技术研发能力等方面与发展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通过资源整合,有效利用企业现有的品牌和文化资源、人力资源、研发资源、生产资源和网络资源;通过资源整合,有效利用外部资源。只有内外部资源都有效利用,才能缩短与国际优秀企业之间的差距。2、竞争环境对资源整合的要求中国企业面对的竞争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竞争对手不仅是国内强手,还有更多的世界级强手;竞争的焦点不仅是产品和价格,还在向品牌和服务转移;竞争的区域由局部变为国际化;竞争的方式由规模经济变为速度经济……这些变化是由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技术发展的数字化引起的。要适应这些变化,企业必须在经营观念、运作机制、技术发展方向、市场营销模式、人才培养和使用诸方面都进行变革创新。如果按照过去的资源配置机制,就不能适应新的竞争环境。要适应新的竞争环境,就要通过资源整合,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二、资源整合的任务要适应新的竞争环境,实现世界级企业目标,企业就必须面临5大资源整合任务:1、品牌资源整合由于历史的原因(组织的变化、产品的拓展和引入CI时的认识水平等),造成今天许多企业的品牌管理混乱,各个产业甚至各个产品都有不同的字体、不同的颜色,不同的使用规范等。企业要稳固在国内的品牌地位,要成长为世界知名品牌,必须进行整合。首先是品牌管理组织的整合。过去企业品牌管理存在多头管理和分散管理,这是造成品牌形象混乱的组织根源。在集团层面应该在品牌管理委员会下设执行机构——品牌管理中心,形成品牌统一管理、分开操作的机制;其次是品牌形象的整合,目前的关键是VI形象的改造和统一规范,不要让“诸侯割据”状态再延续下去;还有公共关系资源的整合,建立各个产业、各个公司可以共享的公共关系资源,避免各自重复投入。品牌资源的浪费是较难评估的,它的浪费比起设备资源的浪费更严重,几百万元的硬资源浪费是很容易察觉和发现的,而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品牌资源浪费很可能不被发现。有的公司一年仅在国内投入广告费用一项就几亿元,每年在品牌资源的投入和管理都花费巨资,如果不进行品牌资源的整合,不在品牌资源管理上进行创新,那么企业就不可能发挥品牌优势,“市场—资产—品牌”就无法继续“良性互动”。2、网络资源整合销售网络对企业的成长功不可没,在以市场为导向的策略中,销售网络不仅起到流通作用,而且起到对研究开发和生产的牵引作用,对品牌成长起到推动作用。国内企业中包括行销非常成功的一些企业,如TCL,销售网络已经暴露出机构重叠、效率下降的端倪,销售网络要在未来竞争中扮演排头兵的重要角色必须深化改革,网络资源整合势在必行。网络资源整合阶段性任务:第一阶段是提高网络资源的内部效率,更好更快地销售自产产品,服务自产产品的用户;第二阶段可以适当引入非自产产品的销售,提高网络的整体效率;第三阶段可以把销售网络改造成开放式的电子商务网络,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解决配送和信用问题,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3、研发资源整合研发资源是国内企业最为短缺的资源,而长期以来,企业往往存在“重市场,轻研发”、“重外延扩张,轻内涵发展”的思想和“名义上重视,实际上不重视”的行为。如何从“大”走向“强”,重塑企业的创新精神将是决定我们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所在。4、生产资源整合纵观这几年大批优秀企业的涌现,他们之所以成功,是由于他们不仅看到销售网络的作用,也认识到生产制造能力的持续提高和成本控制能力的增强所起到的关键作用。为了适应未来竞争的需要,生产资源要从三方面进行整合:一是原材料采购,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提高讨价能力和保证供货量和供货期。为了避免出现因原材料供应不足而影响生产和销售的情况,企业应设立询价机构,扩大在全球采购的能力;二是生产设备利用,要交流提高生产设备利用效率的经验,避免内部富余生产能力的浪费;三是加强对OEM的管理,无论是接受委托加工还是委托别人加工产品,都要加强质量控制,并设立准许OEM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生产制造和利用其他生产厂商的能力。5、人力资源整合人力资源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上述各项资源的整合最终都取决于人力资源,没有人去做或没有合理组织去做,所有整合都是空话。人力资源整合主要是企业文化、组织结构即用人制度的整合。在企业文化方面,首先要着力培养创新氛围,调动员工的创造活力。企业应倡导一种兼收并蓄的多元文化,既要融合优秀文化,又要强调奋斗精神、融和精神,打破区域界限和裙带关系,防止在集团内部机关化、行政化的倾向以及一种以老乡、亲信为选人、用人标准的不良气氛。其次要解决企业精神和组织行为的矛盾,不能以个人权利、小圈子利益来扩大这种矛盾。在组织结构方面,首先“组织能力是核心竞争力”,企业要面对新的竞争,要取得未来的成功,必须深化企业组织的变革;其次,要结合品牌、网络、研发、生产的整合任务,设计和构筑新的管理架构和制度。我们的企业虽然有一只脚已经跨出国际化的门槛,还有一只脚还停留在传统的门内,这种不协调将影响我们与世界级企业的竞争。新的组织构建必须考虑两个方面:一是提高内部的管理效率与活力,二是提高对外的扩张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用人制度上,要注意:(1)集团人力资源部的角色问题;(2)人才的标准问题;(3)人才培训问题;(4)人才流动问题;(5)人才考核与奖惩问题。三、资源整合的原则与方向资源整合的原则是:有利于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企业竞争实力的增强,有利于企业可持续的发展和有利于员工福利的提高和个人价值的实现。资源整合必须把握经济发展规律和技术发展方向。一是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把握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机遇,参与世界分工。在研发、生产、销售、采购和管理等方面向国际化的企业看齐,以国际化的策略整合资源。二是适应技术发展的数字化,在新经济浪潮面前不能以老眼光来对待,也不能给新浪潮冲昏了头脑。而要利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应用现代管理手段。这一切都是为了适应新经济的速度要求。以最快速度获得信息、原材料,以最快的速度生产制造产品,以最快的速度服务顾客。还有,就是要适应技术发展的融合趋势。在上述两种趋势的推动下,市场变化速度加快,企业必须在这种变化的环境中准确定位。想冲击世界500强的企业是积极进行技术创新,而不是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企业;想成为世界级的企业是大胆应用数字技术于经营管理的企业,而不是拒绝新生事物的企业;想做大做强的企业是敢于发展的企业,它将适时利用品牌、技术、市场的优势,进入Internet时代。企业必须在这种变化的环境中丢弃包袱,集中优势资源,轻装上阵。集团下属的公司、产品、技术,哪些要调整、哪些要补充、哪些要重组,都是整合内部资源要考虑的问题。集团以外的技术、人才、资金的引进,则是整合外部资源要考虑的问题。不管是内部资源还是外部资源的整合、利用,都要符合自己的角色定位,符合企业现实实力和长远发展目标。

我的校园是充满快乐的,这里让许多小学生快乐长大,洒下快乐的小苗;我的校园是充满智慧的,这里令许多小学生感受智慧的源泉,洒下智慧的根基;我的校园是充满温暖的,这里使许多小学生在温暖的怀抱下成长,洒下温暖的种子.在我学校的东北角是一座花园.花坛里的花五颜六色、色彩缤纷,像一位位美丽的少女,真是争芬斗艳啊!用鼻子一闻,就闻到了花儿那沁人心扉的芬芳清香,令人神清气爽.旁边一群“花仙子”扇动着晶莹剔透的衣裙着.左边有一个长亭,亭子里全是鹅卵石,走在上面,忽然精神百倍.拾起一片落叶,你会看见它蕴含的生命的奥秘,捡起一块鹅卵石,轻轻敲击,听见了它那惊天动地的吼叫声,令人震耳欲聋.在我学校的北方有一座桥,它叫玉成桥.玉成桥上有许许多多精致的雕工,有:展翅飞翔的老鹰,有五彩缤纷的孔雀等.在桥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古诗.读着诗,看着画,就好像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桥下有一座清澈的小池,池上有亭亭玉立的荷花,也有未开苞的荷花,就像一位还未长大的少女,我在它身上,似乎看见了它往后精彩的人生.在学校的最北方就是后操场了.我们学校的操场是用塑胶做的,五颜六色.远远望去,就像一道彩虹,绚丽夺目.操场前边,是宽大的主席台,在这个主席台上,充满着我第一次朗诵的回忆.主席台左边,是升旗台,红旗迎风飘扬,在这个红旗上充满的是多少英雄革命为中国流出的宝血?让多少中国人民感受到骄傲与自豪?我仿佛看见,操场上,同学们一队队整齐的排好,带着红领巾和校徽向国旗敬礼,望着五星红旗徐徐上升的情景.在操场的左、右边是一排排大树,它们个个挺得笔直笔直的,像保护校园的哨兵不怕风不怕雨,日日夜夜、傲然挺立在周围,随时做好着准备.我们的学校里有四座教学楼,分别是:玉成楼、求真楼、求知楼和求是楼.我爱这个温暖、温和、温馨的校园!

当今社会是科技知识快速发展的时代,一个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水平的高低是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技术创新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文中论述了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企业提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努力成为创新的主体。

[关键词]自主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引言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创新,是现代企业进步的原动力,是增强核心竞争能力,获得跨越式发展,实现持续成长的决定性因素。在当今科学技术和经营环境急剧变化的复杂环境之中,企业管理者必须要把握管理创新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把创新渗透于管理整个过程中。要为员工发挥创造性才能搭设舞台,使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创新者。要注重个性 文化 的培养,创造独具特色的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具体来说,在信息化、市场化、一体化日益深化的背景下,企业要取得持续发展,必须要在理念、技术、组织及制度上不断创新,运用新的理论指导企业管理,在变化中求生存,在创新中求发展。

1.管理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

知识经济的到来,不仅改变了经济增长中要素贡献率的结构,而且是科学、技术、知识等无形要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日渐凸现并逐步超强。这一切都清楚地告诉我们,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内容的转变必须要求经济模式也发生相应的转变,而作为实体的企业及其管理也应紧随其变,以适应新的竞争环境的要求,因此管理创新是我国企业的必然趋势。

2.技术阜新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客观需要

我国自1995年以来实施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1999年8月20日)明确“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要“全面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企业是现代化社会的细胞,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作为以创利为目的经济组织,具有通过科技创新实现利润最大化内在动力;在市场经济及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企业始终面临竞争压力,具有重视技术创新的外在压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能够使技术方向和目标的选择中更符合市场能力。总之企业具有直接面向市场,了解市场需求的灵敏机制,有把科技成果化为产品的内在优势,有实现持续的技术创新的基础条件。企业深知必须提高自主开发创新能力,形成此企业必需亦最有条件成为技术创新中的主体。

技术创新是企业管理创新的基础。现代企业要想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赢得竞争上的话语权,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包括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技术条件充分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通过技术创新取得核心技术优势。在信息时代,企业取胜的关键因素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技术优势,而不一定是资金和资源优势。核心技术优势决定着企业在市场的认知度以及获得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技术创新已成为企业赢得市场的根本途径和有力锐器。因此,现代企业技术创新要有规范有序的内部运行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就企业自身而言,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稳定的技术支撑体系,形成有自己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能力,有自己核心技术项目,同时对该项目有较强地控制能力。

3.认真学习,提高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胡锦涛曾多次强调,要坚持把推动自主创新摆在全部了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把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作为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

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安全地保障,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在涉及国家战略高技术,国家重要产业用经济安全领域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核心,我们必须自主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是学习不来的,坚持自主创新技术是我国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石。

事实告诉我们,只有技术独立,才有经济独立,才能政治独立。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应对国际竞争,自主于世界民族之大需要。当今世界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依靠资源,资本和劳动力为主导的传统发展模式正在转向依靠科技知识和人才这主导的创新发展模式。创新立国已成为各国发展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大趋势,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业的竞争力的最大差距是缺乏创新能力。

4.努力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主体

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与管理创新体系对提高综合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战略意义,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亦是一个坚持费力的过程,决非举手之劳,朝夕之功。建立“创新型”国家更需要长期坚韧不拨,持之以恒。使企业成为技术与管理创新的主体,有许多艰苦工作要做。

贯彻科学发展观 坚持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指标。采取坚决 措施 ,按照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要求,脚踏实地,苦练内功,提高创新能力。

建立学习型组织 为适应知识经济和市场的复杂对变性,必须将企业构造成一个学习型地组织,使企业面对变化的世界才能不断适应、生存和发展。学习不仅是对企业、而且也是对企业里的决策者、管理者和每一个员工,这一点也是迎接知识经济挑战和可持续发展对我们的要求。

强化或建设企业技术核心,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围绕建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确定课题,加大投入(尽快使企业科技开发投入占全年销售总额的2%-5%),实施产学研紧密结合进行开发创新工作。

管理观念实现从利润最大化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方面转变企业是人力资本和物质酱的配置主体,是效率和效益的追求者。传统的企业管理只是为“利润”而管理,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正是他们过早衰亡的原因。企业只有跳出仅为自身谋利的狭隘的单个小系统,而从将环境包括在内的更大系统出发来考虑、构思企业的发展战略,(例如现在国内外有一些企业对竞争中的你死我活或两败俱伤,为了寻求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而提出的“宽容战略”、“双赢战略”、“利益共享”战略等,都是改变传统的竞争而营造一种合作与和谐的氛围)才有可能是自身的优势和潜能得到充分发展,大大厦降低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形成企业良性循环的可持续性发展。

科技创新,以人为本 人才资源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和关键。企业要认真做好吸引人才,留信人才和培养人才的工作。

长期以来,由于只重视对物的管理,而忽视人的思想,情感以及对其行为的调整,造成企业管理 方法 僵化,生产效率低下,并使企业处理信息迟钝、决定缓慢,缺乏弹性,从而也就失去了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为了迎接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挑战,获得竞争优势,企业管理必须从以物为中心的“物本”管理转变到以人为中心的“人本”管理上来,把人视为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充分发挥“人”这一生产中最积极、最活跃因素的根本作用,重新认识和确立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强调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价值和尊严。

企业要真正成为创新的主体,必须艰苦的坚持推进。我们如何从全面和的高度去深刻认识自主创新的重大意义,把自主创新与企业的发展、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兴衰紧密联系起来,齐心协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是我们需要共同努力的事。要居安思危,奋发图强。历史属于未来、刻苦顽强、坚韧不拨、开拓前进的人们。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其主要功能是保障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用水需求。当今的时代要求水利知识结构上要与时俱进,当前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这对水利管理部门的干部和职工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利部门要做到与时俱进,必须加快我们的知识更新,改进知识结构,强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的技术含量。一、提高水利管理的技术含量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份量似乎越来越小,这种价值取向使得地方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没有足够的重视。针对农村污染呈现“面广、点多、污染来源复杂”的特点,水利科技创新可以在改善农村环境方面发挥作用。而对于城市而言,在城市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部分企业和群众对水资源保护意识淡薄,加上城镇污水管网不完善,再加上生态环境监管不够到位,出现了大量工业废水超标排放和大生活污直排的现象,这就直接导致了部分江河水库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在积极主动争取各级财政对水利管理投入的基础上,抓好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工程管理、技术管理以及信息管理来保证工程安全。抓好法制管理,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 ,坚持依法管理,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抓好经营管理,充分利用水利工程和水土资

源及其他优势,下大力气开展多种经营,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水利科技创新可以在多个方面为社会主义的水利建设做出贡献。

二、水利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信息化技术能够提供防汛预案,支持积极支持会商。水利信息化不能对行政领导提供行政决策服务是目前比较普遍的问题。为了满足水利管理部门这方面的需求,需要在信息系统中加入防汛预案,提供洪水的预警。例如当洪水达到一定的预警级别时,这样的系统就能够给出相应的预警方案,根据方案,领导就会在会商中做出相应的调度决策。而在决策之前系统还能对放多少洪量、对下游会有什么影响等进行模拟。这样的系统也能够将水利信息完全掌控。为了让用户更快捷地了解到水利信息情况并作出相应举措,掌上GIS资讯系统是重要的支撑。“掌上GIS资讯系统”可以运行在智能手机之上,智能手机提供无线电话、短信、电话簿等功能,“掌上GIS资讯系统”还能够提供全面的行业资料查阅、电子地图、空间定位、实时信息浏览查询等功能,两者有机结合,基于“掌上GIS资讯系统”提供的及时、充分的水利信息,项目领导、相关负责人可以快速地进行决策。

三、极大RTK技术的应用

RTK(Real-timekinematic)是实时动态测量,对于RTK测量来说,同GPS技术一样仍然是差分解算,但不同的只不过是实时的差分计算。RTK技术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与计算机的普及,能够使得传统作业模式得到革新,工作效率极大提高。

RTK是一种新的常用的GPS测量方法,以前的静态、快速静态、动态测量都需要事后进行解算才能获得厘米级的精度,而RTK是能够在野外实时得到厘米级定位精度的测量方法,它采用了载波相位动态实时差分方法,是GPS应用的重大里程碑,它的出现为工程放样、地形测图,各种控制测量带来了新曙光,极大地提高了外业作业效率。

RTK技术相比于GPS技术具有明显的优势,高精度的GPS测量必须采用载波相位观测值,RTK定位技术就是基于载波相位观测值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它能够实时地提供测站点在指定坐标系中的三维定位结果,并达到厘米级精度。在RTK作业模式下,基准站通过数据链将其观测值和测站坐标信息一起传送给流动站。流动站不仅通过数据链接收来自基准站的数据,还要采集GPS观测数据,并在系统内组成差分观测值进行实时处理,同时给出厘米级定位结果,历时不足1分钟。

RTK技术如何应用在水利中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在各种控制测量传统的大地测量、工程控制测量采用三角网、导线网方法来施测,不仅费工费时,要求点间通视,而且精度分布不均匀,且在外业不知精度如何,采用常规的GPS静态测量、快速静态、伪动态方法,在外业测设过程中不能实时知道定位精度,如果测设完成后,回到内业处理后发现精度不合要求,还必须返测,而采用RTK来进行控制测量,能够实时知道定位精度,如果点位精度要求满足了,用户就可以停止观测了,而且知道观测质量如何,这样可以大大提高作业效率。

RTK技术还可应用到地形测图中。在过去测地形图时一般首先要在测区建立图根控制点,然后在图根控制点上架上全站仪或经纬仪配合小平板测图,现在发展到外业用全站仪和电子手簿配合地物编码,利用大比例尺测图软件来进行测图,甚至于发展到最近的外业电子平板测图等等,都要求在测站上测四周的地貌等碎部点,这些碎部点都与测站通视,而且一般要求至少2~3人操作,需要在拼图时一旦精度不合要求还得到外业去返测,现在采用RTK时,仅需一人背着仪器在要测的地貌碎部点呆上一两秒钟,并同时输入特征编码,通过手簿可以实时知道点位精度,把一个区域测完后回到室内,由专业的软件接口就可以输出所要求的地形图,这样用RTK仅需一人操作,不要求点间通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利用RTK进行水利工程测量不受天气、地形、通视等条件的限制,断面测量操作简单,工作效率比传统方法提高数倍,大大节省人力。

四、结论

水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水利工程发挥效益的前提和保障,是水利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如何提高水利管理的技术含量,利用先进的水利技术是提高水利管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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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有何特点;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民族问题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经济问;一、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的交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在民族问题中,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的交织主要表现在;中国共产党在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时候,向来都将经济;一是通过社会制度的改革,废除了各个民族历史上的落;二、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的交织;民族问题都是历史现象,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有何特点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民族问题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这对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做了高度的概括。在新世纪新阶段,正确认识当代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对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有着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深刻理解和认识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本文拟就对当前我国民族问题特点上呈现的“四个交织”做进一步的理论阐述。一、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的交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这不仅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所以在考察和解决民族问题时,应该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同时并重,两者都不能忽视。在民族问题中,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的交织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政治平等是经济发展的前提。解决民族问题的本质就是实现民族之间的平等,而民族之间的平等首先要从政治上解决,只有实现各个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才能为各个民族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第二,经济问题的解决可以巩固政治问题解决的成果。当各个民族之间的平等地位确立后,民族经济的发展才可能在健康的轨道上发展,同时,民族经济的发展会进一步消除民族间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从而巩固民族关系向融洽和睦的方向发展。第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发展民族经济,这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第四,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相辅相成。民族问题的解决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是互相影响、相辅相成的。如果在现实中,我们只强调经济问题的解决,忽视政治问题的解决,那么就会导致经济发展的停滞;同样,如果只是一味地抓政治问题,忽视经济问题,那么民族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解决。中国共产党在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时候,向来都将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联系起来处理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先后采取了多种措施,如派遣中央民族访问团到民族地区访问、组织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各阶层人士到内地参观、进行民族识别和民族调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等,基本上都是为了从政治上实现民族之间的平等,为各个民族的共同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5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在处理民族问题上完成了两大历史任务。一是通过社会制度的改革,废除了各个民族历史上的落后制度,引导翻身解放的各个民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我国各民族人民形成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二是通过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加快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个民族共同繁荣。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集中地体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上。在这个时期,在经济权益上,各个民族还可能产生矛盾和纠纷,而这些矛盾纠纷也往往会以政治问题体现出来,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从政治上努力解决随时出现的经济问题。二、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的交织民族问题都是历史现象,它的产生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突发现象。它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各个民族的历史以及现实状况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各个民族的历史和现状,以及民族地区民族关系的历史和现状都对民族问题的产生和变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具体而言,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交织在民族问题中的体现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现实问题是历史问题的延续。在现实中,很多民族问题的产生都是有着深远的历史根源的。从国际上看,科索沃*问*题就是源自于二战之后,阿尔巴尼亚人一直要求独立运动的延续。在新中国建立前,新疆问题和西藏问题都是有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的。西藏和新疆的分裂活动和思潮,都是有着直接的历史延续性和继承性的。其次,历史因素在现实问题中有重要的影响。在民族问题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除了现实对于历史有继承和延续之外,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历史因素在现实问题中重新被发掘出来,以至于在社会现实中产生巨大的影响。西方分析家在评价世界民族问题时指出:“历史实际上并不重要,利用历史才是重要的。”由此可见,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的交织,不仅使民族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变,也给民族问题的解决带来巨大的难度。所以,解决我国当代民族问题时,不仅要看民族问题的现实表现,也还要看到其中蕴含的历史因素和引发其产生的历史根源。三、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交织曾针对我国的国情而强调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民族与宗教问题确实事关重大,因为它关系到亿万群众的精神生活,关系到各个民族之间的团结,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关系到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扩大,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还关系到国际交流与合作。正确分析我国的民族与宗教问题,全面准确地阐释党和政府处理民族与宗教问题的原则、方针和政策,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有着特殊的关系,虽然两者分属不同的范畴,但是民族问题往往与宗教问题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在多民族和多宗教的国家,宗教问题通常是民族问题中难以剥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范围内,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成为全球的热点和难点。一些地区和国家的民族冲突往往以宗教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宗教之间的差异也加剧了民族之间的隔阂和纠纷。民族与宗教紧密联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宗教的民族性。1953年,主持中央统战工作的李维汉同志总结了宗教的“五性论”特点,其中之一就是宗教的民族性。宗教具有民族性,民族也具有宗教性,世界上没有无宗教的民族,也没有不具有民族性的宗教,这是中外的历史和现实。对许多民族来说,宗教信仰不仅支配着人们的思想感情,宗教的组织和宗教的礼俗也支配或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甚至民族地区的社会政治、伦理道德、文学艺术、家庭婚姻。同时,在虔诚信仰宗教的民族中,宗教信仰是诸多民族性中最敏感最容易触动的神经感应器,一旦受到外界的刺激,便会做出反应。其次,民族是宗教的载体,宗教是民族文化的主要内容。民族是宗教的载体,在大多数群众信仰统一宗教的民族群体中,宗教礼仪往往与该民族的民族风俗习惯、文学艺术、道德规范等有机地融为一体,成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宗教在民族问题中有重要影响。当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时,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宗教的介入加剧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增强民族问题的敏感性,使原本就是复杂多端的民族问题难以解决。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社会主义国家,与一些单一民族国家相比,民族与宗教问题以及两者的关联,对我国社会生活有着特殊的重要性。如果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就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四、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的交织民族问题一般是指一国内部的民族和民族关系问题,纯属一国内部事务。原本不属于国际政治的主要内容。然而冷战结束后,全球性民族主义浪潮的兴起,使一些国家内部的民族问题突破了国家边界限制,登上了世界政治的舞台。特别是近年来,西方霸权主义大国借口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保护,鼓吹人权*高于*主*权,出于自身利益而在世界各地实施所谓的人道主义干预,这不仅加剧了地区局势的动荡和民族问题的国际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主权不可侵犯,内政不容干涉”等长期以来形成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民族问题国际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民族冲突恶化和加剧,导致国内政局动荡,严重妨碍了国内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其次,引发相关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严重影响地区和平与安全。如发生在非洲大湖地区的武装冲突,一方面使得民主刚果近年来一直陷于战火之中,国家经济建设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也使得它与乌干达、布隆迪和卢旺达等邻国处于紧张的敌对状态。第三,有关大国和国际组织借口肆意干涉他国内政,严重影响国际关系。科索沃战争就是一个典型实例。最后,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的泛滥。以极端民族主义为指导的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严重阻碍了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而针对外国人和外来移民的暴力冲突、种族仇杀,也使得一些国家和地区长期处于动荡状态,使国家间的经济合作难以有效地实施。造成民族问题国际化有着深刻的国际和国内背景。就国际而言,第一,国际力量对比的发展演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普遍兴起了民族主义浪潮,这是对社会主义制度在东欧瓦解后的情绪化反应,是冷战格局崩溃后新形势的必然产物。因为冷战的终结,使原先受美苏控制或影响的国家摆脱出来,民族意识、国家主权与民族国家利益上升为国家的主导意志。随着苏联战略力量的收缩和对外影响力的削弱,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势力迅速挤进东欧地区,支持该地区的民族主义力量反对仍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国家,南斯拉夫的解体和科索沃战争就与美、英、德、法等西方大国的干涉紧密相关。第二,经济全球化导致民族主义反弹。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民族相互依存程度不断加深,随着新技术革命和生产力的发展,世界变得越来越小,各国资金、商品、劳务越来越多地在国际上流动,随时随地冲击着传统的民族、国家疆域意识。第三,外部势力的干涉。跨界民族的存在,使得生活在不同国家境内的同一民族的国际联合斗争得以持久进行,这对传统意义上的国家主权观念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刺激着民族主义的反弹和民族问题国际化的发展。就国内而言,首先是国内错误的民族政策,导致民族主义势力的发展。苏联东欧的问题就在于忽视了民族主义的作用和影响,用共同的阶级利益取代各自的民族利益,抹杀民族文化、民族特性,由此激发了民族矛盾。第二,在经济领域内的利益分配不公,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国内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往往导致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要求更多的自主权,而较落后的地区则抱怨中央政府(或当政的民族)对自己投资过少,民族间的抵触情绪由此滋生,长期积累下来自然会导致民族矛盾的加深和激化。第三,脱离国情地实行民主化。在某些第三世界国家,民主化不是本国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然要求,而是在西方国家的影响下一蹴而就的,往往造成一个民族一个政党。这种不适当的民主化往往导致民族问题的普遍化和扩大化。非洲多国所爆发的民族骚乱和部族间的武装冲突就是证明。此外,民族主义本身的号召力及顽强的生命力,也是当前世界性的民族主义浪潮及其引发民族冲突的重要原因。就我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国内问题和国外问题交织表现是跨境民族和国家安全。跨境民族的存在对我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有重要的影响,也影响到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以至于会威胁国家的安全。总之,民族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民族问题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有着特定的、相应的形式和内容。因此考察民族问题也应该具有动态的眼光,要看到民族问题的时代性。惟有如此,在处理民族问题时,才能因时而异,将民族工作做到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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