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格式一些要求
导语:毕业论文的格式有哪些要求呢?论文摘要字数要适当,中文摘要一般以300字左右为宜,“中文摘要”字样为黑体四号字,居中格式。下面是我分享的毕业论文格式要求,欢迎阅读!
1、论文标题设计
有的同学把老师印制给你的选题即作标题,这样简单省事。其实标题与选题是有区别的:标题设计要吸引人,而选题无需考虑这方面的问题。论文的标题给人的是第一印象,因此,要精心设计。这就如男人和女人相对象,精心打扮自己努力给对方好的第一印象十分重要。一篇论文,有无兴趣让人读下去,题目十分重要。标题是否吸引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指导老师给学生毕业论文的成绩判定。
依据一个选题,论文写出来后,其标题存在3种情况:
(1)选题即标题,简单省事,但往往缺乏吸引力。
(2)标题太大,文章内容论述太浅,可改标题,使文与题更贴切些,否则,只有充实内容,增加文章篇幅。
如题为“中国企业文化建设探索”一文,正文论述主要从企业文化概念引进回顾,到我国企业文化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总结,分成几个阶段,并论述每一个阶段的特点及典型经验,还有一系列统计数字。整篇文章无对中国企业文化创新性的见解。显然文与题不符,应改为“中国企业如何建设自己的文化”.
(3)围绕一个选题写出论文后,定题较困难,待文章完成第一稿后,再仔细定题。大部分学生,通常采用的是“试论……”、“浅析……”、“……探索”、“……初探”,这样的标题无吸引力,而且显得论文档次较低,千篇一律,笔者建议尽量少用或不用。
2、论文摘要
摘要是反映内容梗概,是供文献检索数据库做重复传播的情报资料,是相对独立的部分。其写作要规范,要求简洁明了,能概括地、不加注释地表述写论文的目的、内容、方法、结果或结论。摘要要不分段落,写法上提倡省略主语而节约文字,不宜用非公知的外语缩写语,要用通俗的语言。一般一篇4,000~8,000字的论文,其摘要部分在100字以内。
3、关键词
每篇论文(字数在4,000-8,000字之间),有关键词3-8个之间;一般5,000字左右的论文有3-4个关键词即可。关键词一般是在论文题目或要点中反复出现的词。
4、引言或引论(即开头)
这部分引导读者理解论文部分,其地位十分重要,一定要引起作者的重视。
引言即开头可以采用直接切入式(开门见山)和间接导入式(引用案例或从某事件谈起)的方法。一般对于初学写论文的学生宜采用直接切入式开头,间接导入式开头不易把握,容易出现偏离主题的现象,弄得不好,不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破坏了整篇文章。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开头,其引言部分即开头的写作应当包括这么几个部分的内容应涉及到:
(1)为什么要选此论题?研究该问题的意义?有时还要简要介绍前人的研究状况;
(2)论文中主要应用了哪些理论,采用了哪种方法(如调查研究方法);
(3)介绍论文包括哪些部分以及每一部分的主要内容,这样会给读者一个论文整体印象;
(4)论文的贡献。也就是说你写作此论文能给企业或人们带来什么启示,得到什么借鉴等。
5.正文的写作
正文的内容和结构的写作应符合以下三个要求:
(1)论题集中,重点突出。
一篇论文应围绕论题展开不能写散了,因为毕竟篇幅有限,要在有限的篇幅内把主题写深写透。要考虑什么内容该往上摆,什么内容不该往上摆。如笔者去年指导的高职市场营销毕业班的一篇论文,其初稿有1万多字,洋洋洒洒。但论文存在以下问题:只是对所有的相关案例进行罗列,没有自己的语言,而且内容太繁杂,不能突出主要论题。
同时,文章的每一部分内容,每一段内容之间要各有侧重,不能来回交叉、重复。笔者编审过的许多稿件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语言啰唆,部分之间、每段之间反复重复其内容。
一般情况下,本领域所皆知的常识,不要再介绍。一篇论文一般性论述应少一些,着重论述论题的重点。如有一篇论文“论企业集团制度创新”,其内容包括:什么叫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作用,如何组建企业集团,实践中要解决哪些问题,而论题的重点是企业集团制度的创新,而对如何创新则没有说清楚。
(2)理论联系实际。
经济类论文一定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了大量案例的文章才更显生动,更具价值。纯理论的经济类文章没有太大的应用价值,除非是创新理论和某一学科的工具书。如一篇论文“中小企业战略研究”,整篇文章照般西方理论,泛泛而谈中小企业的经营战略,而没有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进行研究。这样的文章无价值可言,只有修改,充实现状这部分内容,而且必须作为这篇文章占篇幅大的部分。
(3)思路顺畅,语言通畅。
毕业论文不是散文,不能想到什么写什么。论文的各部分之间的内容应存在逻辑联系,不能相互割裂。正文论文的最基本的结构如下:一是提出问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二是分析问题(引用大量案例来分析为什么存在这些问题,原因何在);三是解决问题(对策和建议部分)。
如笔者的一个省级课题“县域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其结构如下:一是县域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条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二是县域工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县域工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与县域工业增长方式的粗放式经营有关,列举许多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要转变增长方式才是确保县域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出路);三是发展县域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构想(对策及建议部分)。三个部分内容衔接紧密,围绕中心议题来展开论述。
6.后论(结尾)
可有可无,要根据文章的情况而定。这一部分主要提出下一步的研究方向,或者此论文可能带给人们的启示或借鉴。简简单单,就几行字或几句话即可,千万不要再哆嗦重复文章中的内容,否则,会破坏文章的整体性。笔者在审稿中发现许多文章,根本无须再有结尾,还啰啰嗦嗦用大半页纸重复文章中的内容,纯粹为了凑字数,画蛇添足,破坏了文章的整体性。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判定论文价值的重要依据。在撰写论文的后面,附上写作论文时参考的期刊、着作、报纸、电子文献等名称、日期,这样一篇论文的写作才规范。
期刊: 作者。文章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着作: 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报纸:作者。文章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电子文献: 作者。文章题名[J/OL]或[EB/OL].网址,发表或更新日期。
此外,写作毕业论文时,文章的序号也有规范。对于文科尤其是经济类论文而言,其基本序号如下: 一、二、三……→(一)、(二)、(三)……→1、2, 3……→(1)、(2)、(3)……→①、②、③……按这样的基本序号写作,那么毕业论文写出来后,层次感就会特别清晰。哪怕文章内容论述欠缺层次,修改起来也较容易。
总之,要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必须做好二方面的工作:
一是遵循一定的选题思路,做好选题;
二是按要求规范论文写作。
知识扩展: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整体格式要求
1、打印设置
毕业论文一律采取A4纸张打印,页边距一般设置为:上、下各,左3cm,右2cm,行间距固定值23磅;字符间距为默认值(缩放100%,间距:标准)。
2、字体要求
全文未作特殊要求的字体都采用“宋体”.
3、标点符号
注意论文中中英文标点符号的区别,不能混用。
4、页眉页脚设置
毕业论文各页均加页眉,奇数页页眉按“第1章 绪论”这种形式打印该页所在的章号和章题目,偶数页页眉上打印“XX大学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采用宋体五号宋体居中书写;从封面下一页开始到正文前一页,页码在页脚按希腊数字(Ⅰ、Ⅱ)连续编排,从正文开始,页码在页脚按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采用宋体五号居中书写。
本文所讲论文格式要求部分内容可能与学校全日制本科论文格式要求有冲突,以学校为主,但关系不大。
二、本科毕业论文各部分格式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主要由封面、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注释、附录、封底组成,其中短篇幅论文的目录部分可以省掉,注释和附录可根据情况取舍。下面我们就一一讲讲各部分的格式要求。
1、封面
封面采用教务处统一的封面。包括以下内容:论文题目(黑体二号,居中);学生姓名、学号、所在院系、专业、指导教师(不需写教师职称)(以上项目各占一行,中间位置左对齐,使用宋体三号字,填写内容左对齐并添加下划线,下划线长度一致)。
注:封面可从学校教务处网页下载。
2、中文题目
书写格式要求: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字号字体格式要求:二号,黑体,居中,下面空一行
3、英文题目
书写格式要求:英语论文题目要言简意赅,完整的概括全文主题,论文题目一般不要超过15个单词,尽量在一行展示,如果一行无法展示完,可以另起一行,也可以做成主标题与副标题的形式,英文论文题目的意思应与中文题目一致。
字号字体格式要求:二号,“Times New Roman”,加粗,居中
英文论文题目对大小写的要求可参考文章:英语/英文毕业论文题目格式
4、中英文摘要
书写格式要求: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300-500字;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字体字号格式要求:“摘要”二字采用三号字黑体、居中书写,“摘”与“要”之间空两格,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Abstract”采用三号,加粗,“Times New Roman”体,居中书写,内容部分采用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体。
5、中英文关键词
书写格式要求: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6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字体字号格式要求:“关键词”三字采用小四号字黑体,顶格书写,内容部分小四号宋体,关键词之间用中文“;”分号隔开;“Key word”采用小四号,加粗,“Times New Roman”体,内容部分小四号,“Times New Roman”体,关键词之间用英文“;”分号隔开。
6、目录
书写格式要求:目录中的标题不能超过三级,由标题、点及页码组成,一般论文题目是通过Word文档工具自动生成的,详见:毕业论文目录的自动生成方法与格式要求
字体字号格式要求:标题字体按由重到轻的原则选择。如一级标题用4号黑体,二级用4号宋体,三级用小4号宋体。标题文字居左,页码居右,之间用连续三连点连接。标题需转行的,转行后的标题文字应缩进一字处理。
7、正文
本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8000字以上,主要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即是一个“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得出结论”的过程,正文部分的格式要求如下。
书写格式要求:
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400-500字左右。
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分析理论、问题原因与分析(讨论)及对策部分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对问题进行归纳及分析,论证观点,并提出见解。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300-400字左右。
字体字号格式要求:
(1)正文标题
一级标题均采用“第1章 绪论”形式,三号黑体(不加粗),居中,上下各空一行;
二级标题采用“ 研究背景”形式,四号黑体(不加粗),顶格书写,前空一行,后不空行;
三级标题采用“ 课题来源”形式,小四宋体加粗,顶格书写,前后均不空行;
四级标题采用“(1)课题意义”形式,小四宋体,后面紧跟正文,前后均不空行。
(2)字体段落
所有正文均采用小四号宋体,靠左对齐,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均为固定值23磅。所有空行均采用小四号,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
(3)图、表、公式
图:a. 要精选、简明,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b.图中术语、符号、单位等应同文字表述一致;c. 图序及图名居中置于图的下方,用五号字宋体;d.引用别人的图表一定要注明来源。
表:a.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b.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c. 表序、表名和表内内容采用五号宋体字。
公式:a.编号用括号括起写在右边行末,其间不加虚线;b.公式中的英文字母和数字可以采用默认的字体和字号。
图、表与正文之间要有一行的间距,公式与正文之间不需空行;文中的图、表、附注、公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章编号。如:图2-5,表3-2,公式(5-1)(“公式”两个字不要写上)等。若图或表中有附注,采用英文小写字母顺序编号。
8、致谢
应以简短的文字对题目与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如指导教师、答辩及评阅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同学等)表示自己的谢意。这不仅是一种礼貌,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是治学者应有的思想作风和品德。限200字以内。
9、参考文献
另起页,“参考文献”四个字采用三号黑体居中,下空一行,内容为5号宋体。要求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且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以示对文献作者的尊重。参考文献的标注国际上有通用的习惯,中国也有国家标准规定,不可杜撰。论文中,标注参考文献所依据的标准应该统一,不能混用。此外,参考文献应列在论文结论后。
在说明文献出处时,书写格式为:
①科技书籍和专着:主要作者。书名。版本(第一版不着录)。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引用内容所在页码等。
如:陈日耀。金属切削原理。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②科技论文:主要作者。论文篇名。刊物名,年,卷(期):论文在刊物中的页码等。
如:庞思勤、刘成伟。激光加工高性能复合材料的工艺与机理研究。兵工学报,1992(4):84-91
③对于未公开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宜引用。确需引用时应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未发表”、“档案资料”、“己投稿”等字样。对于学位论文也应注明“学位论文”及授予学位单位。
参考文献标注格式参见文章:论文正文和文后参考文献的标注
10、注释
“注释”两个字采用三号,黑体,顶格书写,下空一行,内容为5号宋体。注释是对论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必要补充说明,注释一律采用脚注,不用尾注;当论文正文某处需要予以注释时,采用圆圈内加阿拉伯数字并书写在相应文字的右上角,以示需要予以注释。
11、附录
可以包括正文内不便列出的冗长公式推导,供他人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以及计算程序和说明等。“附录”两字采用三号,黑体,顶格书写,内容为5号宋体。
12、封底
封面采用教务处统一的封底,按先后顺序排序装订。
13、主要符号表
如果论文中使用了大量的物理量符号、标志、缩略词、专门计量单位、自定义名词和术语等,应编写成注释说明汇集表。假如上述符号和缩略词使用数量不多,可以不设专门的汇集表,而在论文中出现时加以说明。
申请学士学位有关政策的说明 一、申请资格1.已经获得本科毕业证,且没超过两年;2.从参加本专业自学考试到获得本科毕业证没超过三年;3.参加河南省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二、申请步骤1.三月份办理申请手续,五一节过后第一个周六进行论文答辩;2.答辩通过,报河南大学自考委审查,若通过,九月份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若审批通过,大约十月底领学位证。三、三月份办理手续的时间要求每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不办公。四、三月份办理申请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1.本科毕业证原件(因为省教育厅要审核毕业证,如果答辩通过,毕业证要到十月底才能领走);2.在各地教育局领毕业证时所发学习成绩表复印件(要求整张两面复印);3.两张一寸彩照,要填表;4.提交学位外语准考证,遗失要到河南大学教务处考试科核实成绩;5.提交学士学位论文,格式与写作要求与毕业论文同(可以在毕业论文基础上修改,也可以重定题目写作,严禁抄袭);6.交答辩费300元。2010年3月3日封面: 河南大学毕业论文题 目 (2号宋体加粗居中)作 者: (3号、宋体、居中)专 业: (3号、宋体、居中)准考证号: (3号、宋体、居中)成 绩: (3号、宋体、居中)联系电话: (3号、宋体、居中)工作单位: (3号、宋体、居中)完成时间: (3号、宋体、居中) (题目)(小2号宋体加粗居中)(姓名) 内容摘要: 关 键 词:(3-5个)(正文)(小4号)参考文献:(5号字)正文: 自学考试经济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1)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研究(2) 社会主义所有制与产权问题研究(3)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研究(4)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演变和发展趋势研究(5) 公有制实现形式问题研究(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关系研究(7)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有机结合问题研究(8)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企业关系研究(9) 企业经营机制问题研究(10)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研究(11) 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研究(12) 企业兼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3) 企业管理创新及其机制研究(14) 企业家队伍建设问题研究(15) 中小企业发展与融资问题研究(16) 乡镇企业发展问题研究(17) 企业集团发展问题研究(18) 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关系及产权管理研究(19) 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20) 我国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研究(21) 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研究(22) 农业产业化问题研究(23) 欠发达农区工业化、城市化问题研究(24) 加快中小城镇建设问题研究(25) 农村费改锐问题研究(26) 减轻农民负担和提高农民收入问题研究(27)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地区转移研究(28) 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研究(29) 农产品流通体制研究(30)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行为研究(31) 城乡就业问题研究(3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研究(33) 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的对策研究(34)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问题研究(35) 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问题研究(36) 发展和完善我国市场体系问题研究(37) 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问题研究(38)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39) 西部大开发基本理论问题研究(40) 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41) 知识经济问题研究(42) 投融资体制研究(43) 利率市场化问题研究(44) 资本市场的发育与规范问题研究(45) 金融风险及其防范问题研究(46) 国有商业银行现代化建设与改革问题研究(47) 金融对外开放与监管问题研究(48)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研究(49) 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研究(50) 财政体制改革问题研究(51) 财政政策研究(52) 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的变化(53) 中国近代工业化过程中的政府作用(54) 中国儒家思想与现代经济发现(55) 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56)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工业、金融、服务业的影响及对策(57) 区域经济一体化和集团化以及经济全球化问题研究(58) 国际资本流向及我国的对策研究(59) 利用外资与外债规模问题研究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河南专升本网 上的 申请学位有 你查查
学位论文就是毕业论文不写的话,就不能答辩,就不能毕业就没有学位证和毕业证,不过这种学士学位论文都比较松,好过~
我帮你写 绝对原创
经济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下:
某地产业集群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某地循环经济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某地产业布局优化问题及其对策;某地区农民收入现状、问题与对策;某地区农民消费结构现状、问题与对策;某产品市场监管/行业规制问题研究等等。
论文要求:毕业论文应体现经济学类专业鲜明的理论色彩,并兼有应用性和实践性,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以学术论文为主。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形式的毕业论文在准确性的基础上,应有一定深度的理论分析。学生应在本专业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知识储备、兴趣和特长,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题并撰写。
毕业论文在内容上应体现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熟练运用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能力、对问题进行逻辑分析和归纳总结的能力。毕业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6000字。
拓展资料:经济学专业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经济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该专业以理论经济学为主,兼有应用经济学的属性,也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与实践性;旨在培养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有国际视野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经济学专门人才。
经济学类专业人才所从事的理论研究与实际业务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综合性,需要具有宽广的知识面,因此,根据具体专业属性还须熟悉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如人文学科、管理学、法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就业方向主要有政府机关、科研高教机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各类工商企业、中外咨询机构等。
讨论部分也就是正文最后的结论,主要是对研究假设进行结果验证,包括重要结论和论文创新点(一般有3—4个创新点即可)。这不仅是对研究的总结,更是论文主题的升华。在书写时可以使用两段式表达,1.要围绕研究假设或预期进行展开,通过摆事实、列数据、提论据等方式进行客观阐述;2.表达作者对研究结果的观点看法,通过不同学者研究结果的对比,揭示出本文研究的创新独到之处。其实导师或者盲审老师在读论文的时候,一般是先浏览摘要和结论,在返回去看论文主体,所以摘要和结论会给予读者先入为主的感觉,摘要结论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读者对论文的第一印象,进而决定论文的质量。读者在看摘要结论中的论点论据和创新点时会返回到论文中进行论证,所以摘要结论书写不仅要书写规范、表达明确,而且要做到前后一致(摘要和结论的论点创新点要前后对应),更要经得起推敲,不留任何破绽。
2015 年教育部组织了全国范围内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共抽检2014 年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16275 篇,其中合格学位论文 15989 篇,占总体抽检论文的比例为 ,不合格学位论文 286 篇,占总体抽检论文的比例为 。在此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过程中,采取的评议方法有三种。一是根据各评价要素进行分项评价,二是对论文质量进行总体评价,三是专家根据论文质量撰写评阅意见。其中,专家评阅意见是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的重要组成部分,能直观且详细的反映专家对所评论文学术水平的综合判断,具有丰富的信息量和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本次抽检中,大部分省市对论文的评议主要采取前两种方法,只有北京、内蒙古、江苏、湖北、重庆、云南、西藏、上海八个省市抽检的论文除采取分项评价和总体评价外,还附有专家评阅意见。因此,在286 篇不合格学位论文中,仅有 124 篇附有专家评阅意见,涉及哲学(1 篇)、经济学(20 篇)、法学(11篇)、教育学(9 篇)、文学(13 篇)、历史学(4 篇)、理学(5 篇)、工学(29 篇)、医学(3 篇)、管理学(15篇)和艺术学(14 篇)共 11 个学科门类。不合格硕士论文有哪些特征?作者科研能力不足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而言,科研能力是衡量硕士研究生教育成效的重要指标,而作为教育成果集中体现的学位论文,其所反映出的科研能力的强弱,可以作为判断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作者科研能力不足,是“不合格论文”中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占比为38%。从学科门类来看,这一问题在人文社科类论文中比自然科学类论文更为严重。1.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主要包括:①文不对题。即论述不能很好地切合论题,甚至跑题、偏题。②概念界定不清晰。即对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或关键词的界定不清晰,导致论述不清或研究内容不明确。③论述不严谨、不充分,推理不严密。即论文论证缺乏严密性,论述单薄,没有根据论题进行充分论述与阐释;存在逻辑上的缺陷或逻辑混乱,造成论文内容前后矛盾或有漏洞,致使读者无法准确把握作者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过程,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也将受到质疑。④理论性或研究深度不足。即论文在论述过程中,没有对论题的理论基础进行必要的分析介绍,理论基础薄弱;缺乏理论框架,使论述显得凌乱;论文的研究不够深入,没有对深层次的研究问题进行探究和解答,理论深度不够和缺乏学术性。⑤研究重点不突出。即论文论述没有突出研究重点,缺乏问题意识,研究问题不明确,对论文观点缺乏提炼等。专家评语如“缺乏严密的逻辑推导。(法学)”“论证单薄,论文许多部分论证不到位,浅谈辄止。(教育学)”“论文的主要内容缺少合理的理论框架,显得较混乱。(历史学)”“文章在内容和结构上严重地偏离了自己的主题。(文学)”2. 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不足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不足主要体现在:①研究方法单一或不恰当。即由于论文选用研究方法较少,实验设计不科学,未使用该论题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手段等原因,没有运用正确的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客观研究,体现不出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从而影响结论的有效性和可靠性。②数据不够真实有效。即论文所运用的数据资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不足;数据选取不科学,甚至选取错误。③样本选取的科学性不足。即论文在调查阶段选取样本的科学性和典型性不足,抽样方法不科学;样本量不足,难以代表研究对象的整体情况。专家评语如“文章研究工具缺乏,研究手段单一,除了描述性的资料或数据外,难以看到作者的一手资料和具体的研究工作。(医学)”“实验研究设计存在缺陷,且表达不准确,统计方法不明确。(理学)”3. 学科基础知识的系统性和扎实性不足学科基础知识的系统性和扎实性不足即作者掌握的学科基础知识不扎实、不系统,学科基础知识薄弱,甚至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专家评语如“对于学科知识的掌握、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现实问题的理论思维能力、论文的理论深度以及专业的理论基础有待加强。(哲学)”“对经济学理论知识,体育产业基本理论概念、原理及研究方法缺乏最基本的了解和掌握,不具备体育产业研究的理论基础和能力。(经济学)”4. 论文结构不严谨论文结构是论文的脉络框架,只有建构好科学的框架体系,再充实以相应的研究内容,才能形成一篇较为规范的学术论文。论文结构的严谨性,是指论文各个章节之间存在明确的逻辑关系,论文结构安排合理。大量“不合格论文”存在结构不严谨的问题,包括论文的结构安排不合理,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章节设定逻辑性不强,论文章节拼凑痕迹明显。专家评语如“论文结构不合理,论文摘要与导论相似,而论文当中又缺少导论。(文学)”“论文的结构安排不合理,行文内容的逻辑有些混乱,让人有种‘不知所云’的感觉。(艺术学)”“文中模型和文字拼凑痕迹明显,缺少内在逻辑。(工学)”论文规范性欠缺论文撰写具有规范性是论文学术规范的基本要求。在本次学位论文抽检中,论文规范性欠缺是“不合格论文”存在的第二大问题,占比为29%。这一问题在自然科学类学位论文中更为突出。1. 格式不规范格式规范主要指论文的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的规范。对格式不规范,专家的意见集中在文章排版不规范、图表绘制和编制不规范、中英文符号和单位的简写不规范,以及摘要、参考文献、目录的写作或格式不规范。专家评语如“从整体版面来看,文章的完成程度较低,文字排版存在诸多问题,文字字体与格式、段落与行间距、符号公式以及图表格式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错误,此处不一一列举,建议将文章从头到尾仔细排版修正。(经济学)”2. 语言不规范论文语言的规范性,集中体现在论文语言表达的准确性、简洁性与学术性,即需要用学术性的规范用语,将研究内容简洁清晰的进行表达。在“不合格论文”中,不少论文都存在语言表达不清晰、口语化现象严重、写作不简洁、标点符号使用不规范、错别字或翻译不正确等语言表达上的疏漏。专家评语如“论文最大的问题是语言问题。语言表达还算流畅,但疏漏和错误较多,影响到作者思想和观点的清晰、准确表达。(法学)”“作者在行文中对学术语言掌握比较薄弱,语法错误比比皆是。(管理学)”3. 引证不规范引证的规范性,是指在论文中引用他人的成果或话语,需要在文中明确注明其确切出处,主要包括标注注释和列出参考文献。引证不规范也是很多“不合格论文”的共性问题,包括论文数据和引用文献没有标注来源,以及参考文献的罗列不规范。专家评语如“论文大量引用了已有的研究成果或技术,缺少引用标注。另外,绝大多数文献只是罗列在参考文献列表中,并未在文中标出实际引用位置。(工学)”论文创新性和价值性不高论文的创新性和价值性,是论文立论的依据与落脚点。论文的创新性体现在研究思路的创新、内容的创新、方法的创新、结论的创新等多个方面;论文的价值性体现在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对现实问题的指导意义上。论文的创新性和价值性不高,是“不合格论文”存在的第三大问题,占比13%。“不合格论文”在此问题上,主要表现为:①论文创新性不足,难以区别出与以往研究的不同之处和创新点。②论文结论缺乏针对性和科学性,没有达到研究应该有的价值水平;或研究结论不可靠,研究成果价值很低。这一问题在自然科学类学位论文中更为明显。专家评语如“本论文未能从新的角度切入,也未能提出有价值的新的见解和得出新的结论。(工学)”“所有数据都是通过作者模拟得出的,无法佐证,使得研究结论的可靠性不足。(理学)”“文章最后提出的相关建议,针对性较差,并没有与前述的案例分析很好地结合在一起。(法学)”文献综述质量较低文献综述是指在对前人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搜集、整理、分析、归纳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新的研究问题和研究路径的书面论证过程。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深入了解和评价,是引出新的研究问题和方向的重要前提,也是判断研究是否有意义的重要依据。文献综述的撰写,直接影响到论文的整体质量水平。而在文献综述的撰写上,大量“不合格论文”都存在参考文献不足和综述撰写水平较低的现象,在论文存在问题中的占比为 8%。1. 参考的文献数量不足参考的文献数量不足、阅读量不够,导致很多“不合格论文”对学科或论题所涉及的学科发展状况和国内外的研究动态了解不够,无法全面评判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也无法准确把握论文研究的落脚点和创新点,致使论文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或仅停留在资料和数据的罗列上,缺乏应有的理论深度和高度。专家评语如“文章是2014年的,但是参考文献一共28篇,其中21篇中文的,而这21篇中还有6篇来自知乎之类的网站。同时引用的文献还都比较陈旧,英文文献最新的就是2011年的。这说明作者没有深入了解学术现状,没有花力气认真撰写论文。(法学)”2. 文献综述撰写水平较低文献综述撰写水平低,直接表现为文献综述结构混乱,没有对相关研究问题的研究脉络、研究进展和研究不足等问题进行宏观和深入的把握,仅停留在资料的罗列和简单的分析上,文献综述所得的结论无法支撑文章后续研究的开展,也无法体现当前的研究工作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推进。专家评语如“文献综述里没有综述对该研究有益的近年的国际前沿性成果,文献综述整体上写得混乱不堪,无法让评阅人看出其研究的落脚点和创新点。(工学)”作者学术态度和行为不端正作者的学术态度和学术行为的不端正,也是此次论文抽检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有7%的专家评语明确提到了“学术态度不端正”或“学风不严谨”。而从“不合格论文”出现的本质原因而言,都可以归结为作者学术态度的不端正和学风的不严谨。而学术态度和学术行为,是决定研究和论文质量最根本的因素。在这一问题上,“不合格论文”的表现主要有:①工作量不足,即论文在撰写过程中,作者没有付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而是仓促写成,敷衍了事。②存在抄袭现象,即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或直接照搬相关的文献资料。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合格论文”中,有部分论文是被专家直接判定为“完全不符合要求”的论文,即无论是从选题还是研究方法、论文的撰写等方面,都不满足硕士论文的基本要求,这些论文无一例外都是由作者学术态度和学术行为不端正所导致的。专家评语如“论文的工作量明显不太够,没有对所提算法进行复杂性分析,更没有跟其他相关算法进行性能比较。(理学)”“论文中的 节、节的相关理论基本照搬网络上的内容。存在着严重的学术不端问题。(管理学)”选题意义和严谨性不够选题,即选择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论文选题,一是需要有新意,即有区别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二是需要有关键性,即需要在学科发展中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引起同行的关注;三是需要有可行性,即选题不能太难,要选择主客观条件基本具备,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研究目标的题目。“不合格论文”存在的问题中,有5%是在选题上出现了问题,主要表现为:①选题的意义不大,没有明显的研究价值。②论文选题与所学专业无关,属于其他学科和专业的研究范畴。③论文立题不规范,论题太宽泛或所述不明,没有聚焦论点,无法成文。选题所存在的问题,人文社科类论文相较自然科学类论文更为明显。专家评语如“该类选题在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研究领域已毫无新意,故研究的理论价值很小。(管理学)”“该选题应该归属于应用经济学范围内,不属于理论经济学的选题。(经济学)”“选题过于宽泛,在论题表述上不规范、不严谨。(教育学)”相关建议基于本次论文抽检所发现的不合格学位论文的特征和国外的相关研究,高校在构建学校内部质量保障监测机制的过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保障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1. 构建全面高质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将教师授课质量纳入绩效考核当中几乎所有不合格学位论文都存在基础知识薄弱、研究方法不科学等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是研究生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我国硕士研究生课程教育实行学分制,不同的学校、学制和学位类型,有不同的学分要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修满 32~40 个学分才能获得学位。在后期调研中,不少研究生反映目前高校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数量不少,但是课程设置不全面,种类太少,很多学科基础课程和方法论课程都没有开设,与实际的科研衔接不紧密;同时,学校和教师对研究生的课程教育重视度和投入度不够,存在“应付”现象,很多课程甚至由学生自己来讲,教师只在课后点评几句。由于课程设置不全面和教师角色的缺位,学生无法从课堂中获得充足的知识,更缺乏对学科领域前沿知识的了解与把握。因此,高校在进行研究生课程设置时,应注意课程体系的全面性,将课程的设置与学科专业知识紧密结合,使学生能够真正学到学科专业知识;同时,不以科研成果作为考核教师的唯一标准,而将教师授课质量也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参与到研究生教学中来,分享他们的知识和科研经验,使学生掌握更多更全面的学科知识和研究技能,以有助于科研能力的提高。2. 加强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将导师的指导水平作为导师聘任或招生资格审核的重要指标目前高校对导师的考核、评价过于重视导师自身的科研成果和论文的发表,评价体系重科研轻教学,导致导师将大量的时间用于科研项目的申请和学术论文的发表,对研究生培养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远远不够。另外,由于博士后、专业科研队伍的建设落后于科研项目的需求,科研项目过度依赖研究生,导师没有将主要的精力用于培养研究生的基础研究能力和专业素养,而是为了完成科研任务,让研究生过度参与到科研项目地完成工作中,这一现象在理工科院系更为突出,致使研究生在夯实基础知识方面的训练十分欠缺,不利于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同时,部分导师还兼任各种行政职务,基本无暇指导学生,在就读期间从未接受过导师有针对性指导的研究生比比皆是。因此,这一问题需要从导师的聘任、考核等制度入手进行改进,要将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学生对导师指导的满意度、学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等要素纳入导师的考核和聘任机制,将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研究生教育资源分配的出发点,以培养质量作为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和招生名额分配的主要依据,以制度手段引导导师重视研究生的培养,定期对研究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不仅保证研究生学术论文的写作水平,更要从根本上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3. 增强研究生的学术荣誉感,重视学术规范教育欧美学者在对高校日益增多的论文抄袭现象进行研究后认为,学生之所以会抄袭,是因为对抄袭的严重性没有一个客观的认知,他们认为与考试作弊等其他不端行为相比,论文抄袭只是一种轻微的违纪行为,而高校和导师也没有采取恰当的措施来遏制抄袭现象的产生。为此,北美 200 多所大学共同发起,在杜克大学成立了学术诚信中心(Center for Academic Integrity),该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告诉学生什么是学术诚信,学术诚信为什么重要,通过建立荣誉准则(Honor Code),向学生传达诚实、信任、公平、尊重和社会责任感等基本价值观,并让学生签署学术诚信保证书。所有低水平学位论文的出现,除去个人能力原因,归根结底都是由于学生缺乏学术荣誉感,没有将学术研究当作一项兼具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的工作,也没有意识到学术诚信是个人道德品质的体现,需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加以对待,以至于在学位论文中出现敷衍了事甚至抄袭的现象。因此,我国高校可借鉴欧美高校的做法,成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来培养学生的学术荣誉感,监督学术诚信问题,并负责学术规范教育。从研究生入学开始就告诉学生学术研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彰显的道德素养,将唤起学生的自我学术荣誉感作为提高科研质量和论文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开展系统的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教育,帮助学生识别什么样的行为是学术不端行为,并向学生普及学术规范所涉及的知识,使学生具备使用规范性语言和规范性方法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学位论文抽检是在授予学位后对学位论文进行的抽查,这意味着这些论文都是得到了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的认可,并由各高校学位委员会一致同意授予学位的论文。从逻辑上而言,是不应该出现问题的。可是对于 5%的抽检比例而言,却出现了 的“不合格论文”,如果加大抽检比率,“不合格论文”出现的比例可能还会有所提高。而这对于已经授予学位的学位论文来说,只要出现“不合格论文”,不论比例高低,都是不能容忍的现象,都反映了高校在学位论文质量把关上的疏漏。因此,随着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学位论文质量的把关必将成为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如何在现有的体制机制下,充分调动高校、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学位论文质量的保障和提高,将是未来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感谢关注我们!我们《机械工程学报》编辑部将努力为您打造一个 有态度、有深度、有温度 的学术媒体!推荐阅读1.研究生真正需要培养的五大能力2.部分自划线院校2018考研分数线(工科)公布3.发表综述论文的问题在哪里——研究生vs.学术大佬4.考研面试,导师会提哪些问题?5.硕博参考:论文应该怎么写版权声明:来源: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作者:李敏、陈洪捷。特别声明:本微信转载文章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益。商务合作:联系人:张强电话:-2E-mail:网 址:官方微信号:jmewechat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我哟
导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1.引言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是否达到所授予的学位标准的主要依据。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语是对学位论文是否达到相应水平作出的评价。评语虽短,但是至关重要,涉及到能否毕业、能否得到相应学位,或能否以优秀的评价取得相应学位等问题。因此,客观、准确地写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语,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是每位论文评阅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2.评价依据
学位论文评语需要对所提交审查的论文作出评价,评价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一九八零年二月十二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由于研究生学位分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两大类,所以,对论文的要求也有原则不同。
对于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主要审查: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对于申请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审查: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2)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评语层次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了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的写作,一般需要以下几个环节审查:(1)导师的审查;(2)同行专家评阅;(3)答辩委员会答辩会答辩;(4)学位委员会审查。前面三个环节都需要写出书面评语。由于角度不同,定位不同,因此,评语的写法也是不一样的。特别是评语的结论部分,文后笔者再具体说明。
一般来说,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为副高职职称以上的专家,一般应为硕士生指导老师;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为正高职以上的专家,一般应为博士生指导老师。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语要求用词准确、评价客观,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都应该言之有理,以理服人。好的评价不能多加一个字,也不能减少一个字。
4.评价内容
一般来说,学位论文评价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论文选题 论文选题主要看是否属于学科前沿,研究工作是否有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如果在国内,列入国家973专案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的选题,大多是属于科学发展前沿,因为在项目立项过程中同行专家已经论证过,是同行关注的热点或重点。
(2)文献综述 主要看是否掌握了本学科领域相关的研究工作的最新动态和进展。文献综述有量与质两个方面,量的方面主要看是否围绕论文主题基本覆盖了本学科领域相关的主要文献,质的方面主要看是否综述本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和有影响的主要文献。例如在本学科领域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文献,有影响的学者论著,应该在文献综述中体现。更重要的是,学位论文评语需要通过作者的文献综述,看是否概括、归纳出本学科、本研究方向发展的总体趋势、规律和待解决的问题。
(3)主要工作与创新点及其学术意义、价值 这是学位论文评价的核心内容。对于博士学位论文来说,要求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和系统性。评语不仅要列举、归纳、总结出提交审查论文的主要工作与创新点,而且还要指出其学术价值。
在学位论文评语写作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评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中,一般作者已经对论文的主要工作与创新点作了归纳、总结,论文评阅者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而是应该从更高的高度,更广的视野,总结、评价论文的工作与创新。
(4)论文写作 论文写作是学位论文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审查论文写作是否层次清楚,条理分明,实验资料是否可*,推论是否科学正确。通过论文写作,也可看出作者是否有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论文的条理性与系统性也是研究工作是否有系统性的一个反映。
(5)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任何一项研究工作,无论是高水准的还是低层次的,都不可避免地存在问题,这本是无可非议、众所周知的。但是,一般来说,以前相当一段时间,国内学术界在写学位论文评语时,生怕指出过于尖锐的问题会影响对论文的整体评价,从而只作肯定的评价,不指出研究工作存在的问题。近年来,一些重点院校学位论文评价中,专门设了存在问题一栏,有不少专家如实地给予指出,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其实,客观来说,对待论文取得的成果与存在的问题的关系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存在问题多或者大,并不一定说明论文整体上没有创造性成果或成果价值小。
(6)评语结论 通过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审查,评语结论应该包括或隐含着下列内容:
a.学位论文是否反映出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b.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是否能反映出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c.论文研究工作是否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最后的评语结论与评阅人的身份有关。笔者认为,如是学位论文导师,定位比较准确的最终结论拟为:论文达到了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同意提交同行专家审查。如是同行评审专家,拟为:论文达到了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同意(或建议)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安排答辩。如是论文答辩委员会,拟为: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全票(×票)通过×××同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同意(或建议)授予(工学)博士学位。或:经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全票(×票)通过×××同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同意毕业,同意(或建议)授予(工学)博士学位。
5.范例欣赏
将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覆盖产品设计的全过程是当前CAD研究的主要内容。传统意义下的CAD技术着重于辅助产品的详细设计和绘图输出,因而有较大的局限性。本文以图形单元作为产品设计资讯的载体,通过运动分析、功能映射、变型设计、关联设计等
手段,将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全面地融入产品概念设计过程,取得了一系列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1.将零件结构划分为零件、功能结构和基因单元三个层次,以功能结构为单位组织基因单元,有利于实现基于功能的零件概念设计。
2.提出了产品骨架单元的提取方法,通过插入、删除、替代、分解、整合、克隆、派生等多种骨架单元置换手段,在保持功能不变的条件下,对产品进行变型设计。与传统的基于尺寸的产品参数化设计不同,上述变形设计能导致产品结构的变化,因而为创新型设计提供了有效的CAD手段。骨架单元表示完整地体现了该结构与产品中其他结构的约束关系。在保证产品中各结构单元有序性、一致性的前提下,减少了所附加大数据量,有利于在概念设计中,对设计方案反复进行斟酌与修改。
3.在关联设计中,归纳总结了五种关联的约束模型,为详细设计阶段自动生成导出单元提供了设计依据。
4.以图形单元置换、叠代技术为核心,构造了单元化产品信息建模原型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发了MCADDS系统,并在冲剪机床设计XJD型转辙机传统系统设计中获得了成功的应用。
5.论文内容丰富、条理清晰、结构完整,特别是在运用CAD技术辅助产品的变型设计以及在设计过程中对设计方案的反复修改方面有重要突破。本文是一篇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建议提交答辩。
6.结束语 从某种角度来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语既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评价,也反映了评阅人综合水平。既反映了评阅人的学术水平,也反映了评阅人的写作文风。它属于应用写作中一种专业应用文写作,值得我们研究。
该课题选题新颖,紧密结合临床,设计合理,属于本学科研究热点,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际价值。论文的内容与题目基本相符,结构完整,格式规范,层次清楚,条理分明,语言通顺流畅,内容丰富。文献材料收集丰富详实,基本涵盖了本学科相关的主要文献,并对本学科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归纳作用。数据资料充分,论述过程严谨,思路清晰,综合运用了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分析方法选用得当,结果可信。论文撰写严肃认真,推理符合逻辑,结论和建议具有现实意义,是一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硕士生论文。
该论文反映出了作者在本门学科方面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良好的科研能力。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建议安排答辩。
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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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6月16日,威廉?夏普出生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市。
1951年,夏普进入伯克莱加州大学,计划通过主修科学而得到医学学位。但是,一年的课程学习之后,他失去了兴趣,并转学到洛杉矶加州大学,选择主修企业管理专业。
在洛杉矶加州大学的第一学期,他学习会计学和经济学——这两门功课为商科学位所必需。会计课程主要讲簿记,而经济学课程集中在微观经济理论。他发现簿记繁琐且智力内容简单。但是他却被微观经济理论的严格和有用所吸引。因此他决定主修经济学。对此,他说:“那时起我学会从实用和智力两方面重视会计学,而且因为初次学习它有助于使我转向在我的全部职业生活中愉快工作的领域而感到高兴。”
在洛杉矶加州大学,夏普得到两个经济学士学位,然后到陆军服役。在1955年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和在1956年得到文学硕士学位。在读文学学士学位时,他被提名到联谊会。
短期服役之后,在1956年夏普作为一名经济学家加入兰德公司。
夏普是在兰德公司工作的同时继续在洛杉矶加州大学攻读哲学博士学位。1960年,完成了全部专业课的考试之后,夏普开始考虑他的博士论文题目。在弗雷德?威斯顿的建议之下,他向同在兰德公司的哈里?马克维茨求教。他们从此开始密切合作,研究“基于证券间关系的简化模型的证券夹分析”课题。虽然,哈里并不是夏普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但他的作用是整篇论文的顾问。夏普说:“我欠他的债是巨大的。”1961年,夏普的博士论文通过答辩,同时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
在论文中,他根据马克维茨首先提出的一个模型探讨了证券夹分析的一些方法。当时称为“单一指数模型”,即现在的“单因素模型”。在论文中,他讨论了规范的和实证的两方面结果。最后一章“证券市场行为的一个实证理论”包括一项成果,类似现在称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一部分,但是在单一因素模型产生报酬的有限环境中得到的。
1961年,夏普在华盛顿大学商学院接受了一个金融学职务,定居在西雅图。一安顿下来,他便开始着手归纳其博士论文的规范性成果,并于1963年发表在《管理科学》上。更加重要的是他开始使博士论文最后一章中的均衡理论一般化。到1961年秋季他发现,不必对影响证券报酬的因素数目作任何假设即能得到一组很相似的结果。在1962年1月他第一次在芝加哥大学报告这个方法,此后不久将一篇这个题目的文章投向《金融》杂志。由于编辑部的原因,该文迟至1964年9月才发表。这篇文章在内容和标题两方面为现在被称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理论提供了主要基础。
从1961年到1968年,夏普一直在华盛顿大学。他教学的题目范围很广,包括来自微观经济学、金融、计算机科学、统计学、和运筹学。他发现学习一个主题的最佳方式是教它。他在华盛顿的岁月是忙碌的,但成果丰硕。
1968年之后,夏普应邀在斯坦福大学商业研究生院担任一个职务,他在1970年才去那里。在去之前他完成了一本书《证券夹理论和资本市场》,总结了这些领域中的规范和实证工作。
1973年,在斯坦福夏普被命名为铁木根金融学教授。
70年代,他的大部分研究集中在与资本市场中的均衡有关的问题以及它们对投资者的证券夹选择的含义上。美国在1974年通过关键立法后,他开始研究用于支付退休金义务的资金的投资政策的作用。他还写了一本教科书《投资》,将制度的理论的和经验的材料归纳在一起,便于大学生和研究生学习。1978年出版的第一版很成功。现在与高登?亚历山大合作的这本书已出了第四版。与高登?亚历山大合作的,在1989年出版的另一本书《投资学基础》,也受到读者好评。
1976—1977年,夏普在国民经济研究所,在迈塞尔的指导下,作为研究银行资本是否充分问题的研究小组成员,研究存款保险和拖欠风险之间的关系。成果于1978年发表在《金融和数量分析》杂志上,支持基于风险的保险费概念。与劳里?古德曼合作的经验工作也说明金融机构的证券的市场价值能提示关于资本是否充足的重要信息。国民经济研究所的项目强烈提倡更多担心金融机构的风险,并且警告一个固定保险率制度和事实上无限的覆盖面,而监测及实施程序不完善,为经营这些机构的那些人甘冒太大风险提供激励。
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他开发了一种简单但有效的方法,用于对一类证券夹分析问题求近似解。目前,这个程序已被广泛应用。
1980年夏普被推选为美国金融学会主席。他选择《分散投资管理》为讲演的题目。目的是提供某种结构,用于分析大型机构投资者在一些专业投资经理之中分配资金的流行习惯之用。
在20世纪80年代,夏普继续对有关退休金计划投资政策的问题进行研究。1983年,与J?米海尔?哈利逊完成了对此题目的一篇理论文章。与此同时,他开始对美国股票市场中产生报酬的过程感兴趣。那时在伯克来加州大学的巴尔?罗森堡是这个题目的先驱者,他在1982年发表了关于纽约股票交易所证券报酬的因素的一篇经验论文。夏普也开始将精力集中于资产配置。为此,他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包括一本书《资产配置工具》,优化软件和数据库。《资产配置工具》在1985年第一次出版。现在这本书原来的出版商和易伯逊公司连同他们的大得多的数据库集合,都可以提供使用。
1983年,他帮助斯坦福建立一个国际投资管理计划,初期与日内瓦的国际管理研究所,以后与伦敦商业研究生院联合提供。这个计划是为希望得到金融经济理论和有关经验研究的全面基础的高级投资专业人员设计的。夏普担任此计划的主任之一,直至1986年。他还独立地帮助野村高级管理学院创设一个三星期的计划,将大致相同的材料带给日本的投资专门人员,并为此计划教学五年。他也协助金融研究公司的悉尼?科特尔筹备讨论班,将最新研究成果通报给投资实务人员。
1986年,夏普在斯坦福请假两年,以创办夏普——罗素研究公司,注册进行研究并开发程序以帮助养老金、基金会和捐赠基金选择对他们的情况和目标适合的资产配置。这项工作受到几个重要养老基金及法兰克?罗素公司支持,并在一群有才能的专门人员的协助下,他能使以前金融经济学领域中的成果用于这些重要问题并且提供有用的新的理论和经验材料。这个时期之后企业的注册证扩大到包括作为养老金、捐赠基金和基金会在资产配置方面的顾问。已发表的这些活动导致的工作包括集成资产配置,资产配置的动态策略,评价经理风格和绩效的因素模型,以及负债套头交易。
由于夏普在金融领域的成就和影响,他担任了许多名誉职务。从1975年至1983年,担任大学退休股票基金的一名理事,现在担任注册金融分析家学会的研究基金会的理事,金融定量研究会的委员,注册金融分析家学会的教育和研究委员会委员。还担任日光证券投资技术研究所和瑞士联邦银行的单位证券夹管理部的策略顾问。
他也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奖金。1980年,他获得美国商学院协会的优异贡献奖;1989年,得到金融分析家协会尼古拉?摩洛道夫斯基金融专业优异贡献奖。
夏普对经济学的主要贡献是在有价证券理论方面对不确定条件下金融决策的规范分析,以及在资本市场理论方面关于以不确定性为特征的金融市场的实证性均衡理论。他在20世纪60年代将马克维茨的分析方法进一步发展为著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用来说明在金融市场上如何建立反映风险和潜在收益的有价证券价格。在他的模型中,夏普把马克维茨的资产选择理论中的资产风险进一步分为资产的“系统”(市场)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部分。前者指总体股价变动引起的某种资产的价格变化,后者则是由影响股价的某些特殊要素引起的资产价格变动。夏普提出的一个重要理论是,投资的多样化只能消除非规则风险,而不能消除规则风险。亦即投资于任何一种证券,都必须承担系统风险。
假设有两种具有相同β的有价证券组合,一种是由非系统风险大的股票构成,另一种是由非系统风险小的股票构成。“有风险”的有价证券组合比“安全”的有价证券组合收益更大吗?夏普的资本定价模型给予了否定的回答。两种有价证券组合的系统风险(即不可避免的风险)相同,风险更大的股票对理性的投资者没有影响。
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现代金融市场价格理论的主要部分。现在,投资公司广泛应用该模型来预测某一种股票在股票市场上的运作情况。该模型也有助于计算与投资和合并有关的资本消耗,控制公共事业的公司股票,并能够决定有关没收公司财产的法律案件。它还被广泛用于经济分析,从而系统地、有效地编排统计数据。总之,这一模式对金融经济学的贡献是众口皆碑的。
思想政治(100分)、英语一(100分)、数学三(150分)、经济学基础(150分).部分学校特殊要求数学是数一。经济学基础每个学校不同
考研经济学所考科目:思想政治(100分)、英语一(100分)、数学三(150分)、经济学基础(150分).关于专业课的,你得看所要报考学校的招生简章,里面有每一个专业课的参考教材及专业课的考试科目,一般都在9月份开学之后就会发布!
政治 英语 数学或者专业课。这个看各个学校决议金融学专业课的初试考的比例多,就掌权势巨子性最高的金融联考来说就要考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有的学校还要考据券投资学以及保险学,但一般大部分数照旧考前三项加考据券以及保险的学校比例少!专业课方面详细科目还要看考什么学校详细而定。必考科目政治,英语,数学,另外从2011年起开始取消金融联考,开始各学校单独命题,得看你具体报考什么学校才知道金融的专业课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