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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执行器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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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执行器论文参考文献

【中国深圳,2023年3月27日】近日,全球领先的智能激光雷达系统科技企业RoboSense速腾聚创获国际公认的测试、检验和认证机构SGS签发的AEC-Q100可靠性测试报告与证书。RoboSense速腾聚创激光雷达MEMS振镜模组成为目前全球唯一通过该认证的激光雷达扫描器件。

△“RoboSense MEMS振镜模组荣获SGS AEC-Q100产品可靠性认证”颁证仪式

车规可靠性与安全认证是衡量激光雷达成熟的基础条件。此次RoboSense速腾聚创激光雷达MEMS振镜模组通过AEC-Q100认证,不仅标志着RoboSense速腾聚创激光雷达MEMS振镜模组达到车载应用的要求,能够为RS-LiDAR-M系列(简称M系列)激光雷达产品提供切实安全保障;也标志着RoboSense速腾聚创在与SGS的深度合作下,填补了全球激光雷达MEMS振镜可靠性测试方面的空白,为后续MEMS振镜的可靠性测试提供了模板。

△ RoboSense MEMS振镜模组荣获SGS AEC-Q100产品可靠性认证

RoboSense速腾聚创CPO张腾表示:车规级激光雷达是汽车行业在智能化变革进程中引入的新型传感器。作为全球领先的智能激光雷达系统科技企业,RoboSense速腾聚创从产品设计到生产智造的全流程高度重视产品可靠性,积极推动企业的车规级标准体系建设与产品验证,此前已通过ASPICE CL2、IATF16949、CNAS等体系认证。此次RoboSense速腾聚创MEMS振镜模组通过AEC-Q100认证,将为M系列激光雷达产品在可靠性方面构筑更宽更深的护城河,为合作车企提供高质量的激光雷达产品,赋能全球汽车产业智能化的快速发展。

△ RoboSense与SGS团队合影留念

SGS中国互联与产品事业群总经理赵晖表示:满足车规级可靠性是车载激光雷达大规模应用的必经之路。此次,RoboSense M系列激光雷达MEMS振镜模组通过AEC-Q100认证,是全球激光雷达行业对扫描器件车规级可靠性的首次充分验证,不仅有利于M系列激光雷达产品竞争力的提升,更是为激光雷达在汽车产业的规模化应用树立了可靠性验证参考标准的新标杆。未来,SGS将持续助力RoboSense激光雷达产品的可靠性测试与验证,助力全球激光雷达产业发展。

△ RoboSense M系列产品的核心扫描元器件MEMS振镜模组

AEC-Q100是基于失效机理的集成电路应力测试鉴定,适用于车用IC芯片的综合可靠性测试认证标准,是汽车芯片产品应用于汽车制造领域的基本门槛。作为认证芯片元器件的推荐标准,AEC-Q系列正在成为车规级芯片的默认门槛。

MEMS振镜是一种光学MEMS执行器芯片,可以在驱动作用下对激光光束进行偏转、调制、开启闭合及相位控制。在RoboSense速腾聚创第二代智能固态激光雷达RS-LiDAR-M系列产品中,MEMS振镜模组作为核心扫描元器件,是产品能否实现“高性能、高可靠性、车规级安全、极致性价比”等的关键性因素。

△ RoboSense MEMS振镜模组变频振动测试

然而,作为全新的车载芯片类型,RoboSense速腾聚创激光雷达MEMS振镜模组与现有车载芯片类型差异巨大,难以适用现行的系列细分标准。目前,行业现行适用的AEC-Q10X系列标准,均为根据既定成熟的芯片产品类型、基于AEC-Q100母标准延伸的定制化测试标准,如AEC-Q101(离散组件)、AEC-Q102(离散光电LED)、AEC-Q103(传感器)、AEC-Q104(多芯片组件)等都有相应的芯片类型。

△ RoboSense MEMS振镜模组机械冲击测试

为此,RoboSense速腾聚创与AEC汽车电子委员会成员之一的SGS展开深入合作,以AEC-Q100母标准为纲领,由SGS制定MEMS振镜模组测试方案,对激光雷达MEMS振镜模组进行严格测试。

在超过4400个MEMS振镜模组测试验证样本量的投入下,RoboSense速腾聚创MEMS振镜模组最终通过了汽车电子领域严苛的AEC-Q100认证,成为全球首款通过该验证的激光雷达MEMS振镜模组,充分满足全球主流车厂对智能驾驶前装规模化量产的要求。

△ RoboSense MEMS振镜模组高温工作寿命测试

千锤百炼之下,RoboSense速腾聚创以高可靠性、高性能和满足严苛车规级测试的激光雷达产品,赢得比亚迪、丰田、广汽埃安、一汽红旗、一汽解放、奇瑞汽车、长城汽车、小鹏汽车、极氪智能科技、领克汽车、路特斯科技、Lucid等近20家车企50余款车型定点订单,加速推动了全球汽车产业及智能驾驶前装量产进程。

△ RoboSense合作客户(部分)

未来,RoboSense速腾聚创将戮力创新,不断加强车规级激光雷达安全及可靠性测试验证体系的建设与投入,持续为汽车产业的合作伙伴提供高质量、高可靠性、安全极致的激光雷达产品及技术,让人们的智能出行生活更安全、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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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解决的问题就得¥来解决

李月周瑶琪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球化学与岩石圈动力学开放实验室 山东东营 257061)

作者简介:李月,女,1979年12月生,河北沧州人,200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石油地质专业,获学士学位,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电子信箱:。

摘要 在利用MEMS技术对花岗岩样的压裂过程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应用对破裂的监测原理,探讨了MEMS技术在预测瓦斯爆炸方面的应用。实验中,用压机对岩样进行持续施压,观测到4批微破裂。主破裂发生之前的三批微破裂是岩样内部裂缝逐渐集中并相互贯通的结果,可以看作是地震发生前的前兆。主破裂的发生在宏观上产生裂缝。基于上述原理,把该项技术用于预测由于入为采矿所产生的矿震以及天然地震所造成的矿山爆炸也将产生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 MEMS技术 压裂 微破裂 煤矿灾害

Application of MEMS in Forecast of Gas Disaster of Coalmine

Li Yue,Zhou Yaoqi

(Geochemistry & Lithosphere Dynamic Open Laboratory,China Universityof Petroleum,Dongying 257061)

Abstract:Based on the monitoring to the fracturing process of the granitic sample by MEMS,applying the monitoring principle,we discussed the application of MEMS in forecasting the gas blowing this experiment,continually forcing to the sample,we observed four series of anterior three series of microfracture before the main fracture were because of the crack in the sample centralizing and connecting,which was regarded as the portent of the main-fracture produced the crack in on the beforementioned principle,it was concluded that the forecast of mine blast resulted from the mining and crude earthquake had the good effect by this technology.

Keywords:MEMS;fracturing;micro-fracture;coal mine disaster

序言

MEMS(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s)通常称为微机电系统技术,其含义是指可批量制作的,集微型机构、微型传感器、微型执行器以及信号处理和控制电路,包括接口、通信和电源等于一体的微型器件或系统。[1]

矿难在近几年的重大伤亡事故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瓦斯爆炸以及入工诱发地震更是给入们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本文主要是在实验的基础上探讨MEMS技术在预测煤矿灾害中的应用。

1 实验

实验主要是利用MEMS技术敏感的特点,通过对花岗岩破裂过程的监测,观察微破裂发生时传感器的瞬间反应。

样品和观测系统简介

样品采自山东莱州,属于燕山期花岗岩。加工成50×15× cm3的实验样品。花岗岩具有均匀的颗粒结构,主要由石英、长石和黑云母以及少量重矿物组成。长石最大斑晶可达5mm左右,一般颗粒粒径为~3mm。黑云母则通常沿石英长石颗粒边缘呈线状分布(见图1)。

图1 花岗岩显微结构(正交偏光×50)

传感器采用东营感微科技开发公司生产的4个ME MS-1221 L 型单分量加速度传感器。其灵敏度为2 V/G,分辨率为10-4G,频带范围0~1000Hz。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为东营感微科技开发公司开发的通用数据监测和分析软件RBH-General。

压裂实验使用中国石油大学机电学院矿机实验室WE-300型压机(图2)。观测系统如图2(b)以及图3所示。

图2 实验用压机及观测系统

a为WE-300型实验用压机,b为岩样观测系统传感器放置和受压支撑位置

图3 观测系统平视图

其中编号1、2、3、4为4个传感器,传感器1、4靠近岩石块边缘。4个传感器在一条水平线上。1号传感器与2号传感器中心间隔10cm,3号与4号之间也是同样间隔。传感器的半径为

实验过程与数据讨论

实验过程

首先将岩样平放在压机上,并使得岩样两端距支撑线的距离相等,同时记下两侧距离值,以便清楚岩样受压的力臂;然后将4个传感器依次放在岩样上面(图3),并记下各自的位置,同时将传感器和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相连,以便对不同部位的微破裂所发出的信号进行记录。

时间记录从0秒开始,数据采样频率为4000Hz。压力的施加过程是循序渐进的,压力从0 kN 开始逐渐增大,观察数据的变化,开始记录的是噪声的频谱,当压力增加到致使岩样内部结构发生变化时,频谱即刻发生变化,频谱的变化过程将在下面进行讨论,其中红色代表传感器1的频谱,黑色代表传感器2的频谱,蓝色代表传感器3的频谱,黄色代表传感器4的频谱。在近360秒的压裂过程中,真正的岩样破裂是在最后一分钟内完成的,即分别在~ s;~ s;~ s和~,岩样共发生了四批微破裂。除了最后一批微破裂持续时间达到2s以上,之前的三批微破裂持续时间均少于 s。每批微破裂均由一组密集的微破裂组成,单次微破裂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50毫秒。

压裂过程数据记录与简析

下面依时间顺序分别选取10个有代表性的时间段所记录的频谱特征进行讨论,由于技术原因,目前所用传感器的精度还不足以区分破裂发生时接收信号的准确时间,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1)~受压开始后的噪声谱(图4):刚开始施压不久,虽然各传感器接收的噪声有所差异,但是总体来说噪声主要频率集中于50~300Hz 低频区和400~750Hz的高频区,4号传感器由于处于距离油泵较远的位置,因此振幅相对于其他三个来说略低,并且频率分布于20~200Hz和600~750Hz 两个更低和更高的区域,不同传感器所记录的噪声差异主要与它们不同的位置有关。

(2)~噪声谱(图5):相对于~受压开始后的噪声谱来说噪声的振幅增大了近一倍,但是频率仍然以集中于低频区为特征,高频幅度相对低频区有所压制,这说明岩样内部结构受压力影响有所变化,噪声振幅的突然增大有可能是因为油泵不均匀施压的结果。

图4 ~受压开始后的噪声谱

图5 ~噪声谱

(3)~ s噪声谱(图6):临近微破裂发生前,噪声水平进一步降低,尤其是2号、1号和4号传感器位置降低明显。3号位置噪声水平相对较大。

图6 ~噪声谱

(4)~微破裂发生时的频谱(图7):这是岩样发生首批微破裂时的频谱特征。从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振幅异常,不同的传感器得到的数据有所差别:1、2号传感器的频率范围大约集中在700~800Hz,3、4号传感器,尤其是3号受到噪声的影响比较大,对微破裂的反应不是很明显。3号传感器的频率范围大约在500~600Hz之间,4号的频率范围大约在650~750Hz之间。首批微破裂只是改变了岩样内部的细微结构,宏观上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图7 ~微破裂发生时的频谱

(5)~微破裂发生时的频谱(图8):相对于~微破裂时的频谱明显具有向低频方向移动的特征,频率范围大约集中在650~750Hz之间。

图8 ~微破裂发生时的频谱

(6)~噪声谱(图9):微破裂之后继续加压岩样暂时不会再次发生破裂,和开始时的噪声谱特征基本相同,但高频噪声相对高于低频噪声,表示岩样内部结构已发生变化。

图9 ~噪声谱

(7)~微破裂发生时的频谱(图10):第三批微破裂相对于前两批破裂强度大,振幅增强,随着压力的增大,在前面破裂产生的基础上,当岩样内部裂缝再次发育、贯通,岩样就会发生破裂。各个不同的传感器在频谱特征上差别较大,频率范围各不相同,其中1号传感器记录到微破裂的频率范围大约在350~500Hz之间,2号传感器记录到的频率范围大约在450~550Hz之间,3号传感器记录到的频率范围大约在400~500Hz之间,4号传感器记录到的频率范围大约在650~750Hz之间。

图10 ~微破裂发生时的频谱

(8)~噪声谱(图11):第三批微破裂发生之后,由于岩样已经产生了裂缝,继续加压在很短的时间内对岩样将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表现出来的仍然是压机噪声的频谱特征。

图11 ~噪声谱

(9)~主破裂发生时的频谱(图12):继续加压之后,岩样在前面微破裂的基础上发生更强的破裂,即主破裂。从我们所采集到的数据来看,这次破裂幅度比前面破裂要大得多,并且峰值具有明显向低频区移动的趋势。各传感器的频率范围也具有明显的差异:1号传感器的频率范围在300~500Hz之间,2号传感器的频率范围在200~300Hz之间,3号传感器的频率范围在350~550Hz之间,4号传感器的频率范围在500~700Hz之间。因为最终的破裂面位于2号和3号传感器之间,并且最后的破裂向2号传感器方向伸展,所以2号和3号传感器记录的微破裂振幅相对较低,并且频率也偏低,尤其是2号传感器。而相对远离破裂面的1号和4号传感器位置记录的微地震幅度和频率都相对要高许多。这可能与岩样较小,离破裂面越远传感器的位移越大有关。

图12 ~主破裂发生时的频谱

(10)~ s主破裂发生后的噪声谱(图13):主破裂发生之后施加的压力对岩样已经不能产生任何作用,由于岩样已经完全破裂,并且这时我们在岩样的外观上已经可以清楚的看到一条裂缝,继续加压,这条裂缝就起到了卸压的作用,因此继续施加压力,我们采集到的只是压机所发出的噪声的频谱。但相对刚开始施压时的噪声谱而言,由于岩样已发生破裂,油泵噪声通过岩样传递给传感器,裂缝对噪声的传递产生了影响,导致高频噪声大大减弱,而低频噪声则相对增强。

图13 ~主破裂发生后的噪声谱

微破裂频谱变化特征

分析压机对岩样进行加压的实验过程,通过频谱的变化特征可以看出:四批微破裂产生时频谱的频率范围以及振幅有所差异(见表1)。

表1 四批微破裂发生时不同传感器接收的频率范围及频谱峰值

四批破裂发生时,频率范围并不仅仅集中在表1所列的范围之内,另外还有相对集中的区域,但是由于其他区域的频率或者峰值较低,或者范围很窄,因此没有一一列举,表中只列举了主要的频率范围。由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对于一个传感器来说,随着压力的增大,四次破裂发生时的频率范围依次减小,即频率随着破裂的增大逐渐降低;对于同一次微破裂来说,前两批微破裂产生时距离压力作用点近的两个传感器得到的数据相对于较远的传感器来说要小,而主破裂发生时只有4号传感器的频率范围明显大于其他3个,说明距离裂缝越近,频率值越低。从这个现象我们可以总结以下规律:随着压力的增大,频率值降低;裂缝越大,频率值越小。而且,由于岩样本身体积比较小,在放置的时候由于位置不足够精确,因此一点儿的差距都会导致岩样在受压过程中发生轻微倾斜,这种轻微倾斜将导致处于对称位置的1、4号检波器和2、3号检波器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从每次破裂频谱的峰值来看,前两次破裂发生时靠近压力作用点的传感器发出的频谱的峰值要大,而后两次破裂发生时情况正好相反。这有可能是由于最先两次破裂发生时微破裂的规模很小,只是内部结构发生了微小变化,而后两次发生时微破裂的规模相对增大,第四批微破裂甚至使岩样在宏观上发生了破裂的缘故。

实验结果讨论

近年来,地震学者认识到,地震是一次具有裂隙的地球材料的破裂行为,并在一般的固体材料,其中包括岩石微裂隙形成过程的研究中,去探索这种破裂的孕育及发生。现今关于地震孕育的一切基本假想,都把地球裂隙破裂的演化看成是寻找和解决地震前兆并解决地震预报的关键[2-10]。主破裂的发生是由于岩样在前面破裂以及不断施压的条件下,使得内部裂缝不断聚集增多,最后达到相互贯通的结果,岩样在宏观上产生了一条与压力方向近似平行的裂缝。下面分别从四批微破裂中挑选主要的一次微破裂的数据记录进行详细讨论:

(1)第一批微破裂中主要破裂产生的微地震记录(图14):图中分别反映了4个传感器发出的信号。第一批微破裂是当花岗岩样的耐压强度首先达到极限,内部累积了足够的裂隙并且在主压应力方向首先贯通,从而发生了破裂。

图14 第一批微破裂中主要破裂产生的微地震记录

(2)第二批微破裂中主破裂发生时产生的微地震记录(图15):第二批微破裂是在第一批微破裂的基础上发育的,破裂的频率主要集中在低频区。并且红色和黄色的频谱的频率要高于黑色和蓝色频谱的频率,从而可以看出靠近裂缝放置的传感器频率较低。即越靠近震源频率越低。

图15 第二批微破裂中主破裂发生时产生的微地震记录

(3)第三批微破裂中主破裂产生的微地震记录(图16):第三批微破裂是由于继续施加压力岩样内部裂缝继续发育,强度相比较第二批而言要强得多,频率范围也具有向低频区转移的趋势,这可以看作是地震发生前比较重要的一次微破裂。

图16 第三批微破裂中主破裂产生的微地震记录

(4)第四批微破裂中主破裂产生的微地震记录(图17):第四批微破裂是岩样受压的主破裂,也是最终发生的破裂,这次破裂是由于随着压力的不断增大(最终压力达到 kN),岩样内部裂隙不断发育,并高度集中贯通,从而导致岩样宏观上的裂缝产生,集中的应力完全释放。如果将此应用于地震预测,这时的裂缝产生就可以定义为地震的发生。并且距离震源近的传感器得到的频谱的频率较低。

图17 第四批微破裂中主破裂产生的微地震记录

岩体内大多存在着节理、劈理等裂隙,有的还存在着断裂等较大型的薄弱结构。在压力增大到一定程度之后,这些裂隙就会集中发生产生破裂。花岗岩的破裂模式可以归纳为雪崩式不稳定裂隙形成模式,该模式也叫苏联科学院大地物理研究所模式。这个模式的基础是两个现象:裂隙应力场的相互作用和裂隙形成作用的局部集中。在缓慢变化载荷的长期作用下,任何材料,包括岩石,在破坏前都必将产生这两种现象。关于长期强度的学说是基于下列事实:在“亚临界”(小于材料的瞬时强度)应力的缓慢作用下,裂隙的数目和大小逐渐发展。当裂隙密度达到一个临界密度状态值后,材料就过渡到快速宏观破裂阶段。如果裂隙在介质中的分布从统计角度看是均匀的,那么在缓慢增强的载荷作用下,或在活跃介质的影响下,裂隙的数目和大小将逐渐增大,而其中排列的较有利的一些裂隙将互相贯通,形成较大的裂隙。如果把格里菲斯理论及由此引申出来的一些理论用于地震震源,认为在雪崩式裂隙形成过程中逐渐产生一些少量的长裂隙,这些长裂隙串通汇合就导致了岩石的宏观破裂(地震)[11]。

2 在煤矿瓦斯灾害预测中的应用

煤炭开采诱发地震(采矿业称为冲击地压)是采矿诱发的动力地质灾害之一。矿震是在采矿活动和区域应力场作用影响下,使采区及周围应力处于不稳定状态,采区局部积累的一定能量以冲击或重力方式释放而产生的岩体振动。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北地区的辽宁北票、吉林辽源、黑龙江鹤岗、双鸭山汉鸟西、七台河等煤矿的矿山地震水平逐渐增强,部分矿震造成的损失相当严重。引起各级地震、煤炭系统和研究人员的关注。矿震的发生除入为开采因素外,矿山所处构造环境和区域构造应力场状况与其有密切关系[12]。

煤炭开采使得井下应力分布随开采深度加大变化加剧,在区域构造活动的共同影响下,构造应力使新、老构造作不同程度的继承性和新生性活动。一些井下断裂构造从稳定状态逐渐活动或蠕动,被牵动产生局部活化,是矿震发生的内在动力环境[13]。

地震是由于地下岩体受到应力作用产生形变,在岩体中引起破裂、相对位移、滑动、产生断层并辐射地震波。矿震发生地点是矿区的地下岩体振动,地震记录许多地方与天然地震记录相似。矿震的震源深度浅,在较大范围内可近似为表面震源的随机波动。

在区域构造作用力下,煤层气会沿一些特定方向产出和聚集。当生成的煤层气在矿井局部地区溢出并积聚时,倘若矿井局部温度达到煤层气燃点,就可能引起爆炸。煤矿瓦斯爆炸与地震活动在时间上具有同步性[14-15]。因此准确预测地震活动的发生对预防煤矿瓦斯爆炸具有重要的作用。

基于上述实验得出的结论,以及地震活动与煤矿瓦斯爆炸的关系,可以将MEMS1221 L型单分量加速度传感器用来预测由于入为采矿及天然地震引发的矿震及裂缝。从而减少由于煤矿瓦斯爆炸带来的灾害。

我们将传感器分别放置在煤矿的不同位置,并同时将传感器连接到计算机观测分析系统上来记录不同时刻传感器发出的信号,根据我们上述实验的过程,在不断的采矿过程中,机器对矿体会产生较大的作用力,当矿体内部岩石结构发生变化时,传感器就会发生明显的变化,我们看到记录的频谱信号就会发生突变。产生两三次这样的突变之后,矿体就极有可能有坍塌的可能,因此,在第一次突变时,我们就应该加强防范,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阻止破裂的发生。

同样,当地下发生地震时我们也可以根据这个原理进行预防,绝大多数地震学家认为,在地震发生前有一个应力在震源区集中的过程,称作孕震过程或地震准备过程。当这一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孕震区内的岩石可能会出现微破裂或塑性化等现象,从而导致地震波的频谱发生变化。此外,孕震区内小震震源动力学参数的变化也可能引起地震波频谱的某些变化。这些就是根据地震波频谱异常来进行预报研究的物理依据。在主破裂发生之前往往发生一系列的振幅较小、频率偏低的地震波,这些地震波的产生我们可以将它们视为前驱地震波。本次实验中主破裂发生之前的三次微破裂产生的地震波就可以看作是前驱地震波。这些地震波的发生是主地震波的能量的积蓄,当能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势必发生地震。

3 结论

(1)花岗岩在单轴压力的作用下产生相对集中的四批脆性破裂,并且这四批破裂的强度具有随着压力的增大逐渐增强的趋势;微破裂发生时,频率具有向低频区偏移的趋势,并且裂缝越大频率越低;

(2)主破裂发生之前的三批微破裂是岩样内部裂缝逐渐集中并相互贯通的结果,可以看作是地震发生前的前兆。主破裂的发生在宏观上产生裂缝,这时可以看作地震的发生;

(3)压裂实验的近源观测记录表明,MEMS技术应用于监测裂缝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因此将该技术应用于煤矿灾害的预测将会取得好的效果,从而减少由于入为采矿及天然地震引发的矿难。

致谢:感谢东营感微科技开发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持,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机电学院实验室提供的压机设备。在论文的完成过程中,得到了师兄弟的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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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论文吧,论文可以推广经验,交流认识。那么你有了解过论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化工设备安全隐患与维护保养策略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化工设备管理在化学工艺制造生产中的作用举足轻重,管理运行机制的特性直接决定了设备安全及维护可靠性程度,由此可见,规范有序的化工设备管理运行机制才是系列问题的焦点,应当成为主唱的重头戏。基于此,文章结合管理视角下化工设备安全隐患初探、日常管理环节中化工设备维护保养全解读、创新状态监测诊断及维修策略技术攻略三个层面,系统展开化工设备安全及维护地探讨研究。

关键词: 安全管理;化工设备;安全维护;探讨研究;

化工产品有其严苛的生产条件,多属高压、高温及复杂介质工艺,技术含量要求较高,其生产原料及产成品赋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且大多归类于强腐蚀、剧毒性物质,因此要求应用生产的设备运行必须具备极高的安全可靠性。因此,重视设备安全、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应作为化工生产的头等大事来抓,容不得丝毫松懈与马虎。

1、管理视角下化工设备安全隐患初探

初期隐患故障

安装完成之后,即便化工设备通过了全面性的技术审查及验收,仍然不能松懈马虎,一些初期的故障隐患往往还很难避免。一是设备质量可能存在的问题。此方面的问题多见于使用性能缺陷及设计结构性不足等,主要表现在材料不合理选用、加工零部件精度不够,工人在操控设备时不能熟练掌握设备性能,设备运行出现操作失误现象等,所有这些都将导致化工设备发生初期故障。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应在采购之前认真调查摸底,摸清设备相综合技术指标的底数,必须将落后技术拒之门外,先行规避设计硬伤所导致的问题。待精心购置之后,一旦在检修期有不合格零件被发现,应马上更替维修,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操作规范,首先在源头杜绝藉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二是设备安装可能出现的问题。设备安装作为一项系统性工艺流程,首先要求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到位,操作工人的综合素质能力有保障,各种计量器具确保达到精度标准,这些影响因素至关重要。如若安装操作失误,便难以确保设备稳定运行,也为后续流程埋下安全隐患。对类似故障隐患须重防,尽量避免“亡羊补牢”行径,这就要求企业对安装人员展开定期培训模式,强化理论性技术能力,并通过实践丰富操作经验,并做到熟悉出厂设备的安装要求,无论技术工程资料还是设备附属文件内容,均能了然于心。既要保证设备跑合阶段跟踪到位,又要善于利用生产间隙排查隐患,进行全程防控,并及时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三是工艺布局潜在缺陷的问题。设备如若出现有形磨损,通常会因为不合理的工艺布局而加剧,最终致使设备难以维系正常的运行节奏,基至瘫痪。此外,工艺缺陷方面的问题又会直接改变工作环境,影响设备工作特性的正常发挥。如此使其在非正常工区域内长时间运行,极易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一旦出现此类问题,将难以挽回。要想确保此类故障不会发生,关键在于做好工艺师、安装人员及设备设计师三者之间的密切沟通工作,经过协调沟通,才能会对工艺布局方面的问题早发现,尽快给予调整解决。

中期隐患故障

一段时间使用之后,设备零部件必然会出现磨损现象,关键看是否在正常范围内。设备在磨合期能顺利度过,固然可喜,但仍不可掉以轻心,并不保证后续的'问题不会出现,随着设备运行时间持续增加,很多新问题极有可能发生。一是自然性耗损问题。通常情况下,液压设备使用寿命相对较短,特别是一些滚动轴承、密封件磨损会很快,若不及时更换,则难免会导致大的安全事故。因此,日常应留意一些易损件运行状况,一旦发现达到使用极限,应立即更换,防止因更换不及时影响到设备的整体运行。要坚决杜绝设备带病工作,对这个问题必须警钟常鸣,要做到这一点,一要保证零部件供应可靠稳定,二要保证员工队伍技术功底扎实深厚;二是非自然损耗故障。这个问题尤其要注意,有的设备部件初期运行稳定,并未有问题隐患显露出来,但积累一段时间之后,也会集中爆发出一些问题。类似故障表现很多,有非易耗品疲劳损伤方面的,也有配合关键节点磨损方面的,还有属于应力先天性缺陷方面的,等等。之所以出现这类问题,关键是有的企业偏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像这样超负荷运行设备的最终结果,必然是故障率增加,不可避免为重大事故埋下隐患,如此故障人为因素当戒。对于这样的问题,管理层应予以高度重视,要切实制定出公司及下属二级分公司的化工设备制度规则,做好主观意识领域的重点文章,在整体提高相关人员管理素质的同时,跟踪摸排设备运行情况,健全维修日志及设备运行档案,实时摸清底数,防患于未然。

后期隐患故障

此阶段为化工设备运行故障多发期,也是各类问题的集中爆发点。首先,应看到化工设备历经长期负荷运行,各种故障隐患纷纷露出水面,且经过多次大修之后,更换过的零部件也难以与原有部件精确锲合,一旦某个维修环节水准不到位,设备运行产能效率将大打折扣,逐渐与最初设计标准相去甚远。再者,由于设备长期疲劳工作,能给零部件喘息的机会又少得可怜,且严重耗损耗,就算是非易耗性零部件,也难以承受超负荷运转,由于应力疲劳会直接导致整台设备运行效率大减。这期间,难以预测的各种故障便纷纷爆露出来,导致维修频率大增,维修成本呈直线上升态势,最终选择只能考虑整体更换。

2、日常管理环节中化工设备维护保养全解读

日常设备管理维护

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内容有很多,大致分为清理擦拭、调整润滑等步骤,属于一般性的日常设备护理手段,主要用以保护与维持设备的技术、生产性能,通常被称作设备的保养维护。设备保养维护大抵有四个环节:一是内外清洁,保持设备整体整洁,主要通过清洁环节查看齿条、丝堵及齿轮箱是否渗油、漏气,查看滑动面、油孔等处有无油污,尤其设备周边有无杂物,切屑物是否清扫干净等;二是工具要摆放整齐,各种工件要整齐到位,各种线路、管道心须理顺清楚,要有条理性;三是设备是否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换油及加油要及时,确保无干磨、不断油,时刻保持正常油压状态,油标窗口明亮清晰,不仅要保证油路畅通,更要确保油质合乎要求,查看油杯、油枪及油毡能否保持最佳的清洁状态;四是必须严格安全操作规范,并随时查验设备防护安全装置是否可靠完善,对一切不安全因素要反应迅速,一旦发现不良苗头应立即予以消除。

定期设备保养维护

一是一级保养应落实。由操作工人牵头,维修人员协助,严格落实设备保养维护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的定点检查与拆解维护,清洗部位要严格按规定操作,系统进行管道与油路的疏通,结合检查情况确定毛毡、油线及滤油器是否需要清洗、更换,并随时对设备部位配合间隙做出调整,随时保持设备各部位紧固到位。一级保养时候通常要求用时4至8小时,要求一次保养不仅要重过程,而且要做好维护记录备查,尤其对未清除缺陷的部位必须标记明确,说明清楚,最后送交机械员验收;二是二级保养要到位。此保养内容由维修人员牵头,操作人员辅助完成。主要要求是,应将设备的二级保养列入检修计划当中,重点进行设备解体检查与分解修理,根据检查情况修复或更换磨损部件,由于此项内容较为复杂,通常保养时间控制在一周左右,详细包括设备的内外清洗、电器的检查修理等等,完成二次保养之后,要求维修工人检修记录要填写详细,由机械员与操作者共同来验收,并将验收单送达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存档备案。

3、创新状态监测诊断及维修策略技术攻略

设备点检技术需规范

设备点检分为定期点检与日常点检两部分。日常点检主要执行人是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操作中,主要凭借感官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并结合日常点检打卡的方式做好点检记录。

设备监测技术要创新

设备的状态监测已经由单纯的人工模式,逐渐向人、机结合的模式过渡,把设备的监测仪器及某些运行环节交与计算机,结合电算方式实现精准监测。设备计算机在线监测的实施,无形对日常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做好岗位素质培养文章,培训技术专业型人才,建设专业化技术队伍,而且要全面开展创新研发工作,要全力开发在线监测技术软件,创设全新模式的监测状态项目,以满足企业现代化管理生产的需求。

设备诊断技术要领先

诊断技术可谓包罗万象,主要涵盖了信息处理与检测技术、预测与识别技术等。总体来讲,设备诊断不单能实现故障鉴定与识别,而且能够预测并分析设备运行周期,结合各种信息与数据来定量运行规律,而这些必须紧密结合与设备运转周期,必须结合设备的使用寿命来现场说法,否则难以真正达的目的。应结合设备日常综合管理做文章,要将诊断技术细化到每一运作环节,做好信息数据的采集与整理,对设备终其一生全程诊测。

设备维修技术应全面

要采取多条腿走路的方式,学习并吸收先进的维修技术,全面履盖维修环节。首先,重在提升现代化维修管理水平,要有拿来主义的精神,积极引进国内外维修领先技术,让化工企业全面应用等离子与亚弧焊接技术,系统掌握热喷涂与电刷镀技术,尤其是特别适用于维修层面的粘接与镶嵌修复技术等等。

4、结语

化工企业规模发展的最终目标定在提高设备生产力,全面推行高效益运作机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化工设备故障率能否有效控制、降下来,才是问题的关键。尽管设备故障不可避免,但事在人为,关键看如何站在管理角度对待设备的安全与维护工作,归根结底是看企业生产日常管理水平,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主要难点,必须切实落实解决。

5、参考文献

[1]韩黎明,王国庆.炼化企业闲置设备维护保养[J].石油化工设备,2004,33(1):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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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顺周,关佳亮,郎洪.论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维修资料的管理[J].科技资讯,2007,1(15):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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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绍丰.浅谈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与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1(12):36-37.

简要分析化工企业常压容器使用安全与管理论文

化工企业生产中涉及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介质较多,工作条件有高温、高压等危险工况,因而压力容器事故成为企业的监控重点,而对于常压容器的安全管理成为相对薄弱的环节,部分企业几乎忽略了常压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很好的分析常压设备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因而潜存了常压设备的安全隐患。

1 事故案例与分析

案例一常压容器超压引发容器爆炸

2006 年2 月25 日,山东省淄博市某化工企业的2,6- 二硝基对甲基苯酚装置在开车时,操作人员在反应釜内加好硝酸后,开始向反应釜内滴加邻硝基对甲基苯酚,滴加过程中,反应釜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厂房屋顶和生产设施损毁。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该企业的操作工在反应过程中,没有将放空管线阀门彻底打开,导致常压反应釜内憋压,造成爆炸事故。硝化反应釜上安装防止误操作的自动防爆泄压设施;二是该企业没有编制详尽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对放空管阀门的操作作出明确的要求。

案例二易燃易爆介质常压容器混入空气引发爆炸

2015 年11 月17 日,辽宁某石油化工企业碳五分离装置区域内的阻聚剂配制罐发生爆炸致火灾事故,致使装置区部分设备受损,装置内物料部分泄漏,所幸无人员伤亡。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阻聚剂罐液面上形成较大空间,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使用充氮设施对负压吸入和使用临时管线带入的空气进行置换和保护,使罐内空间部分形成乙腈蒸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性混合气体(乙腈的爆炸极限3%~ 16%)。环绕设备的`电伴热带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绝缘体出现破损,对罐壁放电,局部形成高温,引发事故发生。

2 常压容器的工况特点分析与安全措施

常压容器区分于压力容器, 通常说的常压容器为容器内无压力,有管道或容器开孔与大气相通,如水罐,低浓度酸、碱罐等。在化工行业,由于所涉及物料大部分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介质,这些介质泄漏或以气体形式散发,会导致人员中毒、环境污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所以很多储存容器虽为常压容器,但处于密封状态,反应设备多与其他设备连通工作,这些容器内部为微正压(<)或负压(真空)状态。当容器内压力超压时可能发生容器爆炸事故,如果负压设备内介质易燃易爆,密封不严,容器混入空气,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容器爆炸可能发生次生事故,如火灾爆炸、人员中毒、人员灼伤、环境污染等。

现针对几种常压容器举例进行典型的安全隐患分析如下(以下分析主要基于工作压力情况的分析,未针对其他工艺操作、反应温度变化、物料性质变化等因素进行分析)。

常压反应釜

一般工作条件:常压工作,常温或低、中温工况,排空管道与后续冷凝器或尾气吸收装置连接,或有导热油加热,或循环水(冷冻水)冷却系统。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安全措施:(1)反应釜排空管道阀门未开或管道堵塞;操作失误,导致反应失控。其结果是容器内压力升高,设备密封破坏,发生泄漏;压力超过设备承受极限,导致容器爆炸。安全措施:反应釜排空管道上的阀门悬挂常开标示牌;反应釜安装安全阀或爆破片;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持管道畅通;反应釜的选型、设计应考虑反应釜能承受反应过程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2)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反应釜工作状态为负压,误操作或密封不良,导致空气吸入反应系统。其结果是空气与反应釜内可燃介质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花或高能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安全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及管道法兰密封良好;使用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排空口、备用口应根据工艺需要悬挂“禁止开启”、“常闭”等警示标志。(3)有密闭保温阶段的反应,反应不彻底即进行关闭排空阀门保温。其结果是容器内压力升高;设备密封破坏,发生泄漏;压力超超过设备承受极限,导致容器爆炸。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工艺规程操作;反应釜安装安全阀或爆破片;安装压力报警器,连锁压力释放阀。

易燃易爆物料常压储罐

一般工作条件:常压、常温储存,排空管道安装阻火器与大气相通,或氮封储存。

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安全措施:(1)与大气相通储罐未安阻火器或阻火器损坏。其结果是空气与储罐内可燃介质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明火或火花可能引入储罐内部发生火灾爆炸。安全措施:储罐通气管安装阻火器,并定期检查维护;备用口应加盲板并密封完好。(2)氮封储罐氮气泄漏,氮封失效。其结果是空气与反应釜内可燃介质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火灾爆炸。安全措施:储罐顶部安装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氮气补充系统应为自动补充系统;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及管道法兰密封良好。(3)氮封储罐氮气减压阀损坏、氮气压力失控;容器内压力升高(此情况一般出现在小型氮封储罐,大型氮封储罐安装有呼吸阀)。结果是设备密封破坏,发生泄漏;压力超超过设备承受极限,导致容器爆炸。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工艺规程,控制氮气系统压力;氮封储罐安装安全阀;氮气缓冲罐安装安全阀;对设备、安全阀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及管道法兰密封良好。

短时间压力操作的常压罐

一般工作条件:正常工艺操作条件为常压,因气体压送转料、连接设备转换等特定工艺操作而短时间承受一定压力。

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安全措施:(1)设备选型和设计未考虑短时间压力升高情况。结果是密封泄漏;储罐变形或破裂;发生容器爆炸;有易燃易爆物料可引发火灾爆炸。安全措施:根据工艺操作条件进行储罐选型和设计;加强设备管理,定期检测设备腐蚀情况,容器壁厚小于设计壁厚条件下禁止使用。(2)使用增压气体压力超过设计值;增压气体压控制失效。结果是密封泄漏;储罐变形或破裂;发生容器爆炸;有易燃易爆物料可引发火灾爆炸。安全措施:选用增压气体气源应符合设计工况要求;增压气体进入设备前设置缓冲罐,安装安全阀,安全阀的设定压力不超过用气的常压容器的设计压力。(3)对于易燃易爆物料,使用增压气体压送物料停气后,容器开口或降温后设备处于负压状态,空气可能进入容器;使用真空抽料,设备密封不严,空气可能进入容器内;使用真空抽料完毕,误操作空气可能进入容器内。结果是空气与容器内可燃介质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火灾爆炸。安全措施:根据工艺条件制订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对于易燃易爆物料使用氮气等惰性气体作为增压气体,并严禁混入空气;对真空抽料的设备应选用惰性气体破坏真空;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及管道法兰密封良好;使用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排空口、备用口应根据工艺需要悬挂“禁止开启”、“常闭”等警示标志。以上分析是对某种设备的典型操作隐患分析,实际生产过程中一套容器可能同时存在几种典型操作工况,企业应根据设备类型及用途、工艺条件、物料性质等多方面分析。

3 化工企业常压容器的管理措施

常压容器是化工行业生产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普遍分散于装置中各部分,放松常压设备的安全管理就会直接导致系统安全性的降低。常压容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属于常压,但如果出现误操作或装置、控制系统失灵,就可能产生一定的压力,加之设备本身承压能力较低,一旦超压极易引起爆炸事故。人们一般将精力集中在压力容器的操作和管理上,因此常压容器出现误操作的机率相对较高。要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只有在管理上不断加强,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严格规范常压容器的管理。建议企业在常压设备的管理上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装置系统内的常压容器,设计和选型应考虑容器可能出现的最高工作压力,确保容器能够承受短时间的压力操作状态。(2)对误操作或相关装置失效可能导致常压容器超压的,常压容器安装安全阀或爆破片等压力释放装置。(3)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常压容器,应根据工艺情况完善配置反应速度控制系统、冷却降温系统、压力释放系统,并根据工艺特点配置安全联锁系统。(4)氮封等惰性气体保护的常压容器,应配置压力检测和控制系统,确保氮封有效,并有氮气压力自动控制措施。

综上所述,只有加强常压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够避免常压容器违章操作、消除容器的潜在危险、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浅议化工压力容器的防腐蚀管理论文

一、引言

压力容器是化工生产中各种反应的发生场所,化学反应多处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下,为了保证化学反应的正常进行以及安全的化工生产,就必须密切关注压力容器的使用寿命和自身完整性。导致压力容器使用寿命缩短和自身完整性被破坏的因素分作两种,一是机械性破裂,二是环境破裂。机械性破裂指的是遭受外力撞击而发生的破损;环境破裂指的是腐蚀。机械性破裂多来自外界,容易发现和处理;环境破裂(腐蚀)多发于压力容器内部,不易察觉和处理。本文就化工压力容器发生腐蚀的类型、原因、防治措施等方面,论述一些管理措施。

二、化工压力容器腐蚀的常见类型

化工压力容器常见的腐蚀类型包括:物理腐蚀、化学腐蚀、电化学腐蚀、应力腐蚀。

1、物理腐蚀

在常温常压下,除了极少数的活泼金属,其他的大部分金属,相互之间不会发生反应。但是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中,当低熔点的金属变成液态的时候,就会对高熔点的未变成液态的固态金属产生物理溶解作用,这种纯粹是物理性质的剥蚀溶解作用,故称作物理腐蚀。例如,液态锌溶解剥蚀钢制容器就是典型恶物理腐蚀现象。

2、化学腐蚀

化学腐蚀的起因是化学反应。物质的原子被重新排列组合生成新物质的过程,称为化学反应。化学反应中常伴有发光、发热、变色、生成沉淀物等现象,是否生成新的物质,是判断一个反应是否为化学反应的依据。化工压力容器里的化学原料与容器内壁通过置换反应、分解反应、合成反应、氧化还原反应,生成新的物质,改变了化工压力容器材质,削弱了容器耐压耐温的强度。

3、电化学腐蚀

电化学反应指的是,化工压力容器内壁金属与容器内的液态化学原料,由于存在阴阳离子呈现聚集区域的分别,而产生电位差,形成电流回路,使得容器内表面的金属原子不断被剥离出电子,金属原子结构被破坏,最终,内壁金属被不断剥离掉落,形成腐蚀。在化工压力容器内,金属容器与化学原料发生最多的就是电化学反应,电化学腐蚀是最普遍的腐蚀现象。

4、应力腐蚀

化学原料在化工压力容器内部不是静止的,而是在搅拌、反应等作用力下,不断地流动、旋转、翻腾的。多种物质混杂甚至成粘稠状的化学原料在运动中会对容器内壁产生冲刷作用,不论是粘拉或是挤压,统称为应力作用,由此产生的腐蚀称作应力腐蚀。应力腐蚀的发展速度很快,没有外形的明显变化,不易察觉,其造成的破坏性很严重。

三、化工压力容器腐蚀的生成原因与防控举措

1、腐蚀的生成原因

(1)容器本身原因。容器本身引发腐蚀的原因有:①金属化学成分。金属材料具有与容器内的化学原料发生化学反应的特性,金属材料杂质比较多,金属材料的合金成分、比例、加工工艺不合格。②容器制造工艺。在冲压、热处理、焊接等加工过程中,容器金属材料会发生内应力变化。(2)环境原因。在化工生产中,压力容器一方面要承受高温高压的考验,一方面要克服化学原料的各种腐蚀,这些都是有条件有限度的,若是超出了承受的极限,必然会发生腐蚀现象。在加入酸碱等性质的不同化学原料的时候,如果没有按照配方比例严格操作,容器内化学反应物的成分、PH值、浓度、氧化能力等必然会加深腐蚀;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中,金属的抗腐蚀作用会快速下降,温度与压力越高,抗腐蚀的性能越差;当化学原料流动的速度越快,冲击磨损和空泡磨损的作用就会越大,容器内壁保护膜的脱落速度会因为应力作用而加大。

2、防腐蚀的防控举措

(1)选择合格的压力容器材料。化工压力容器的生产、安装、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标,按照容器的使用用途、安装环境选择合适的容器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在容器钢材中加入镍、铜、钛、铬等不同的合金,在容器表面进行不同的氧化保护膜的制作。另外,应充分考虑压力容器的安置环境,配置防毒、防爆、防火等附属设施设备。(2)选择合适的缓蚀剂。缓蚀剂的作用是减缓设备的腐蚀速度,根据配比,只需加入原料总量的千分之几、万分之几,就可以有效地保护压力容器内壁的抗腐蚀性能,同时不会对正常的化学反应有任何影响。是一种比较经济实惠的`抗腐蚀方法。(3)提高容器焊接质量。化工压力容器的体积都比较大,需要采用焊接技术拼接制作,一般使用的是电弧焊和氩弧焊这两种焊接工艺。从焊条的选择、焊接的方法、焊接的质量、焊后的热处理,都要按照生产工艺与图纸要求,严格执行,仔细检查,使用晶间腐蚀试验和超声波探伤射线探伤等检验手段,杜绝出现细小的缺陷。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持焊接区的金相组织与性能,彻底消除焊缝的残余应力,防止产生裂纹。(4)电化学保护。根据电化学原理,采用牺牲阳极保护法或外加电流法,将被保护的金属作为阴极,分别通过牺牲铝、锌、合金等外加阳极,通过外加直流电保护阴极的方法,防止或减缓压力容器金属的腐蚀。(5)使用防腐材料。防腐涂料一般由合成树脂、橡胶、植物油和浆液溶剂等非金属材料调配而成,将其均匀涂抹在压力容器内壁,待干燥后可以形成一层薄膜,削弱化学原料的渗透作用,降低腐蚀电流,从而达到较好的防腐效果。该方法是目前采用最广泛的一种防腐手段。(6)敷设防护衬里。对于腐蚀性很强的化学原料,仅仅使用上述方法是不能有效防控的,此时就需要敷设防护衬里。防护衬里的材料有不锈钢、钛合金、特种陶瓷、聚四氟乙烯、玻璃钢、合成橡胶等。防护衬里的适用性比较单一,成本比较高,一般只在特殊情况下采用。(7)内壁覆盖法。内壁覆盖法是在容器内壁镀一层耐腐蚀金属或陶瓷,亦或通过化学反应使容器金属内壁自身生成一种致密的保护膜。从而隔绝化学原料、水、氧气等与容器钢材的接触,阻止其被腐蚀。内壁覆盖法是一种较为便宜的通用的防护方法。(8)加强日常维护。化工压力容器的防腐蚀,根本之道在于有效预防。因此,增强员工责任心,加强日常的检查维护,是最有效的防腐蚀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的相关使用检修规程、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取样,做好压力容器的运行档案记录工作,在毫末间分析腐蚀状况,做好积极的应对工作,减缓或抑制腐蚀破坏,确保设备的运行安全。

四、结论

总之,化工企业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压力容器的腐蚀现象,时刻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正确处理压力容器的腐蚀现象,从而抑制或减缓腐蚀破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化工设备的安全运行。

执行和解论文参考文献

相关范文:浅议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摘 要〕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以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作为民事执行的一种重要方式,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在实务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缺陷,有待进一步改进。本文试图从实务角度分析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并尝试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执行和解;执行法院;当事人 民事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生效后,不论当事人是否满意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当事人都应当积极履行。但现实生活中,出于趋利避害的心理,败诉或者承担义务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的现象时常可见,于是出现了 “执行难”普遍存在的现象。作为民事执行的一种重要方式,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在实务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缺陷,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民事执行和解制度概述 1.概念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以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行为〔1〕。执行和解具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执行和解发生于执行过程中,在执行开始前及执行开始后均不存在执行和解;其次,执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协议,不需要第三方的介入,这是与调解的根本区别;第三,执行和解协议具有阻却申请执行期限的功能,在执行和解协议未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恢复执行后的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的最后日期连续计算;第四,执行和解是一种结案方式,在双方当事人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八十七条:“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的规定及《意见》第二百六十六条:“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据此结案。 2.功能 执行和解作为一种重要的执行方式,除了具备强制执行所具有的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威信、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等基本功能外〔2〕,还具有自身独特的功能和社会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行和解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宗旨,执行和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它有利于增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执行和解有利于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因为执行和解协议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债务人在思想上更容易接受,也愿意自行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而不会产生强制执行般的抵触心理;三是执行和解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由于执行和解协议的达成,人民法院则不必进行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得以中止,减少了强制措施的使用,在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后,执行案件得以终结,同时缓解了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压力。 3.法理基础 关于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法理基础,有学者认为执行和解是处分权主义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的具体体现,是当事人行使处分诉讼权利的一种行为〔3〕。从表面上看,执行和解协议确实对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实体权力义务关系进行了变更,但笔者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对生效文书内容享有处分权,也不能看成是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处分。首先,从法理上看,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依据法律所作出的权威性判断和认定,是对纠纷或是权利义务关系的终局裁决,就民事判决而言,任何人非经法定的程序不得变更判决的内容,必须予以执行,否则将动摇裁判的权威。从另一角度看,如果生效判决都可以任意由当事人协商变更的话,不仅法院的权威将荡然无存,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将会没完没了,因为没有一个终结时候。因此,当事人之间不得就已生效法律文书中的内容进行再处分,也就是说当事人无权对生效法律文书所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变更;其次,从和解制度产生的原因上看,笔者认为执行难是执行和解产生的直接原因,由于强制执行将面临着各方面的阻力,而且结果未必能够得以完全执行,所以法院也乐于当事人能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自行履行。而作为债权人的一方当事人也考虑到强制执行难以将生效法律文书中的所有权利执行到位,而往往对债务人作出相应的妥协,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很明显,执行和解协议是在当前执行难的特殊背景下的特殊产物,并不是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的结果,是债权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做的让步,是执行机构为了避免麻烦而对债务人的纵容的结果,所谓的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只是一个人的幌子罢了;第三、从执行和解的法律效力来看,执行和解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成为执行依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任意撕毁该执行和解协议,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方当事人也不能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强制执行,而只能按照原判决内容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如果说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享有处分权,也就是说执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处分权的结果的话,那么该和解协议应当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事实上,如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的现行规定该协议并不具有这种约束力。综上,执行和解协议并不能完全看成是当事人处分权的结果。 二、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缺陷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和规定中,关于民事执行和解部分的规定只有寥寥数语,可以说是相当的粗糙,还有许多问题没有涉及,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法院不能参与执行和解协商过程的规定与现实需求及具体实践相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O七条的规定,法院在和解协商过程中的工作只是“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有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该规定,法院是不参与具体的协商过程的。而实践中,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当事人,特别是权利人主动向对方寻求和解的愿望并不高;或者在有些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存在和解的意愿,但是基于无法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或者不信任对方,无法接受对方的和解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执行法院的介入,执行和解根本无法形成。而且事实上,多数执行和解的成功案例也是和执行人员的说服教育工作分不开的,甚至有人戏称民事执行和解应当改称民事执行调解。所以民诉法中不允许法官积极参与的规定与司法实践不符,这阻碍了执行和解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 2.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次数或期间无任何限制导致诸多弊端 和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拒不履行该协议或者在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期满后,一方当事人仍未履约的,在执行期满前当事人是否可以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个问题,现行相关法律并没有任何规定,同时也没有类似于执行担保中暂缓执行期限不得超过1年的规定,根据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则可行的原则,从理论上,当事人可以不断地达成和解协议,然后又不停地反悔,而法律对此是不能加以干预的,这必然造成如下几个主要弊端:一是有些当事人往往假借和解,恶意拖讼,给对方当事人增加讼累,以达到其不法目的,因为根据《意见》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申请执行的期限得以中止,这样就可以无限延长执行期限;二是加重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如上所述,当事人不断地达成和解协议又不停地违反,必然也就延长了案件的结案时间,导致案件的积累,由此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三是助长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懈怠态度,不利于当事人谨慎善意地行使权利,更不利于民事纠纷的及时平息。由于执行和解协议可以中止执行申请期限,债权人在达成和解协议后,则不必担心超出执行申请期限,不利于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相悖,也违背了效率原则。 3.对和解协议未履行的救济手段规定不合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O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的规定,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和解协议未履行的唯一救济手段。该规定具有以下三点不合理性:一是致使当事人双方权利不平衡,因为根据该规定,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的只有一方,那就是“对方当事人”,从字面上看,对方当事人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债务人,但是,一个稍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债务人是不可能申请法院对自己进行执行的。因此,申请恢复执行的人只能是债权人,违反和解协议的人也只能是债务人了,这无形中就否定了债权人拒绝和解协议的 “权利”,而该 “权利”只有债务人享有,明显存在不平等;二是违反民事协议的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民事行为的诚实信用原则,协议双方应当善意履行协议约定,不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根据如上规定,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后果仅仅是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既不是责任更不是惩罚,这显然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践踏;三是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由于不履行也不会产生超出已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范围,当事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后,可以在履行与不履行之间任意选择,这就淡化了和解协议对当事人的约束力,使得有些当事人对执行和解的态度不严肃,不履行协议的现象时有发生,也就是和解协议失去了存在的必要,这显然不是该制度创立的初衷。这种现象的存在致使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强制执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首要功能也就丧失殆尽了。 4.某些执行和解制度的具体操作规则不明确 具体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是否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而立即解除或停止,这个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在立法上也未做规定;二是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对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以及如何进行审查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和解协议的实质是变更了原来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是对国家意志的改变,作为国家代表的人民法院显然不能置身事外,必然需要参与执行和解协议的审查。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O七条只规定了法院的工作只是记笔录,根本就没有涉及是否对和解协议享有审查权,更未涉及如何行使审查权的问题。 三、完善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几点建议 如上所述,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还存在不少弊端或缺陷,针对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中存在各种弊端,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上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参与民事执行和解过程中的问题,笔者认为,从当前实际出发,根据现实的需要,人民法院应当参与执行和解的协商过程,但是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执行法官在不干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可以配合或者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有实务中的法律工作者建议,人民法院在这一过程中的工作应该加以严格的限制,避免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侵害,他提出人民法院参与执行和解工作的两种情形:一是一方当事人提出和解方案,经执行法院交由另一方当事人接受。此时法院充当的只是和解方案的媒介,并没有介入自己的意思;二是双方当事人要求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方案并自愿接受。此时,执行法院基于协调双方利益的立场,代为拟定和解方案,起到促成和解的作用,因双方当事人均自愿接受该方案,故也不违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4〕。 2.针对因多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而导致执行期限的不当延长的情况,完全可以从现行立法中寻找答案。笔者认为就执行和解的期限问题完全可以参照执行担保的有关规定。从某种角度看,执行和解与执行担保具有一致的功能或者目的,即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履行。根据《意见》第二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修改后的二百O八条)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是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执行和解制度完全可以参照该规定,限定执行和解协议的时间或者协议履行期间,当然时间未必一定为一年,具体时间可以参考现实状况而定。 3.关于如何防止当事人任意违反和解协议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立法明确规定违反执行和解协议的违约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已经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在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并且在《意见》第二百九十三、二百九十四、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了计算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具体办法。但是该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是否适用于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二是通过协议约定违反和解协议的违约责任。但是这似乎与现行法律规定是相矛盾的,因为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一方在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唯一的救济手段就是申请法院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这就意味着该执行协议自然无效,既然如此,和解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自然也就无效了。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规定执行和解协议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因和解协议的无效而丧失。 4.在执行工作中,债务人往往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之后才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那么在和解协议的履行期限内,法院是否应解除对债权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呢?若不解除,似与执行和解的性质不符;若解除,而债务人借和解协议拖延时间、转移财产,又如何能保证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保障债务的履行,在债务未履行前,财产保全不应解除,直到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或者原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强制执行完毕,案件终结后才可解除;而且笔者认为不解除财产保全与执行和解并不冲突,因为二者的目的具有一致性,即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因此不能认为财产保全是对执行和解的否定。 〔参考文献〕 〔1〕 江 伟.民事诉讼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38. 〔2〕 李 浩.强制执行法〔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1-4. 〔3〕 应礼奕.浅析执行和解所面临的问题〔J〕.中国科技信息,2007,(8):144. 〔4〕 丁文华.执行和解中若干问题研究〔J〕.人民司法,2006,(12):92.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诉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他们互相协商,解决民事赔偿问题的诉讼活动。

白某不服,提起上诉。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在该案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白某遂撤回上诉。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刘某向某县法院申请执行,要求白某履行一审生效判决。 [分歧]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未经法院依法确认,白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即生效,刘某的执行申请应予支持。 第二种意见认为,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即意味着不在执行一审判决,而应按和解协议执行。和解协议虽未经法院确认,但依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据此,人民法院对刘某的执行申请应裁定不予执行,双方应继续按和解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评析]笔者同意第一意见。 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给付判决,一旦生效便具有执行力,债权人一旦提出申请,除执行力处于中止状态或者执行依据本身无法付诸执行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必须执行。能够导致执行力中止的情形,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有两种,即①原执行依据处于再审状态;②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故诉讼中的和解协议不具有阻止执行的效力。 当然,本案中执行一审生效判决,并非意味着诉讼中的和解协议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白某可以以刘某违反和解协议约定为由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承担违约责任。

浅论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制观念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 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 [2]陈金春,刘成荣.重视并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J].盐城工业学院学报,2006,(4). [3]宁玉民.思想政制教育方法和途径的创新[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1,(5).

mems传感器类的杂志

许多不同的感官设备用于确定物体的位置和方向。这些传感器中最常见的是陀螺仪和加速度计。虽然目的相似,但它们衡量的是不同的东西。当组合成一个单一的设备,他们可以创建一个非常强大的信息阵列。

陀螺仪最早是由法国物理学家让-伯纳德-莱昂-福柯在19世纪发明并命名的。据《大英百科全书》记载,直到1908年,德国发明家ütz Kaempfe才发明出第一个可行的罗经。它是为在潜水器中使用而设计的。然后,在1909年,它被用来创造第一个自动驾驶仪。

第一个加速度计被称为阿特伍德机器,由英国物理学家乔治·阿特伍德在1783年发明,根据《实用微机电系统》一书,

这两种设备的主要区别很简单:一种可以感知旋转,而另一种则不能。在某种程度上,加速度计可以测量静止物体相对于地球表面的方位。当加速度计在一个特定的方向上加速时,它无法区分这个方向和通过地球引力提供的加速度。如果你在飞机上考虑这个障碍,加速度计很快就会失去它的吸引力。“KDSPE”“KDSPs”陀螺仪可以通过测量特定轴上的旋转速率来保持其有效性。当测量飞机滚转轴周围的旋转速度时,它确定一个实际值,直到物体稳定为止。利用角动量的关键原理,陀螺仪有助于指示方向。相比之下,加速度计测量基于振动的线性加速度。“KdSPE”“KDSPS”典型的双轴加速度计为用户提供了飞行器、智能手机、汽车或其他设备的重力方向。相比之下,陀螺仪是根据空间刚度原理来确定角位置的。尽管用途相似,但每种设备的应用都有很大的不同。例如,陀螺仪用于无人机、罗盘和大型船只的导航,最终有助于导航的稳定性。加速度计在工程、机械、硬件监控、建筑和结构监控、导航、运输甚至消费电子产品中的应用也同样广泛。

加速度计在消费电子产品市场中的出现,随着iPh等广泛设备的引入一个将它用于内置的compass应用程序的人,已经促进了它在所有软件领域的全面普及。确定屏幕方向,充当指南针,通过简单地摇动智能手机来取消操作,这些基本功能都依赖于加速计的存在。近年来,它在消费类电子产品中的应用扩展到个人笔记本电脑。

真实世界中的使用最好地说明了这些传感器之间的差异。加速度计用于确定加速度,虽然三轴加速度计可以识别平台相对于地球表面的方位。然而,一旦平台开始移动,它的读数就变得更加复杂。例如,在自由落体时,加速度计将显示零加速度。在一个60度转角的飞行器中,三轴加速度计将记录2-G垂直加速度,完全忽略倾斜。最后,加速计不能单独用来帮助飞机保持正确的方向。

加速计可以在各种消费电子产品中使用。例如,在使用的第一款智能手机中,苹果公司的iPhone 3GS引入了“罗盘应用程序”和“摇晃撤消”等功能,根据“KDSPs”,一架陀螺仪将在飞机中使用,以帮助指示飞机滚动轴周围的旋转速率。当飞机滚动时,陀螺仪将测量非零值,直到平台水平,然后读取零值以指示“向下”的方向。读取陀螺仪的最好例子是典型飞机上的高度指示器。它由一个圆形显示器表示,屏幕分成两半,上半部分用蓝色表示天空,下半部分用红色表示地面。当飞机倾斜转弯时,显示器的方向将随着倾斜而改变,以说明地面的实际方向。

每个设备的预期用途最终影响它们在使用的每个平台上的实用性。许多设备都受益于两个传感器的存在,尽管许多设备只依赖于一个传感器的使用。根据您需要收集的信息类型(加速度或方向),每个设备将提供不同的结果。

Alina Bradford的附加报告,现场科学贡献者。

附加资源

相关论文的发表,要看具体论文内容适合哪个刊物,同时也要看发表文章的目的。如果是用来评职称,那就要看职称文件对杂志的要求。如果只是要求省部级以上刊物,那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就是有钱没处花了。如果要求发表在核心期刊上,那么发表在再好的普刊上,也是没用的。

校长执行力论文参考文献

大学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缺失的问题与建设策略论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还是对论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整理的大学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缺失的问题与建设策略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系列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相继出台,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的构建逐渐成为高校教育研究的重点课题。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执行力构建是高校实现发展战略的前提,是提升行政效能的关键。文章就当前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执行力缺失的问题深入研究,从高校教育行政管理的行政制度、管理机制、考核评价体系和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加以分析,并提出促进执行力构建的相关策略,以期为高校办学水平提升提供部分理论参考。

关键词:

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执行力;

引言: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高校教育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各地区高校纷纷把握机遇,着力提升自身办学水平。然而,高校办学质量的提升不仅有赖于教师的言传身教,而且离不开行政管理人员的辛勤付出,因此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的构建成为当前高校教育发展研究的最迫切的命题。

笔者所论述的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是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根据学校领导层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单位实际贯彻执行的能力。执行力始终贯穿于高校教育管理工作实际执行的整个过程,是有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与高校实现发展目标的根本保障。

一、提升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的重要意义

高校是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摇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高校办学水平的提升不仅需要教师具有优秀的教学能力,也需要行政管理人员具备卓越的执行力。

(一)提升执行力是实现高校战略规划的前提

当前正处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关键时期,教育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尤其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逐渐加强的社会大背景下,我国高校办学竞争越发激烈,为创设更好的教育环境,高校制定了一系列顺应改革发展的战略规划。要推动这些战略规划的落地,不仅需要领导层面作出科学的战略决策,还需要行政管理队伍具备超强的执行能力。

(二)提升执行力是行政效能的关键

行政管理人员的执行力提升是整个高校行政效能的关键。如果行政管理中的执行力较差,则容易出现管理层下达的某些指令,下级执行不到位,同预期目标存在较大偏差等问题。因而,高校行政管理中的执行力如何,关系高校办学目标和办学宗旨的顺利实现,关系高校各项行政计划的落地实施。特别是在高校不断扩招的情况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多而杂,行政管理人员数量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提升执行力,行政效能才能显着增强。

二、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缺失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高校在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教育改革方针政策的同时,一直在持续不断地构建行政管理中的执行力。但是纵观当前我国高校整体教育发展情况,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缺失、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不胜枚举,这也间接影响了我国高校现代化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执行力缺失存在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为如下四点:

( 一)行政制度难以契合高校需求且执行人情化

当前,高校多为公办教育性事业单位,其运营性质和模式主要沿袭事业单位惯用形式,主要划分为院、系、班级等多层组织,分管不同的行政事务。虽然部分高校对这种行政管理结构进行了细化,但这已经逐渐僵化成为高校行政管理的标准形式。事实上,这种行政管理结构下行政管理人员的着眼点通常在于高校资金管理、设备管理、后勤管理等基础行政事务上,对于教育教学工作关注有限,导致其所制定的行政制度难以契合高校实际需求,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另外,在行政制度执行的过程中,执行者在处理具体事务时要求时松时紧,看领导态度办事,制度人情化问题突出,部分高校甚至发展成了没有领导意见,行政管理人员便束手束脚不敢办事的情况,一些简单事务被无限拖延、反复敷衍,制度形同虚设,不仅损耗了行政制度的公信力,也降低了高校行政管理的执行力。

(二)行政管理体系不完善

一是部门权责交叉,缺乏合作。一般来说,高校设置有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教务处和后勤管理处等诸多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时不免需要跨部门合作,寻求其他部门辅助配合。现阶段,高校管理机构分工都十分细致,具体事项都细分到个人。行政管理人员所执行的部分事项可能涉及多部门共同管理,中间容易出现权责交叉的情况。如果出现问题,各部门为推卸责任,容易互相推诿扯皮,不仅影响高校内部团结,也降低了行政管理人员工作效率。

二是督办机构不受重视。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是确保其执行力的关键,因此督办机构在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的构建过程具有重要地位。通常,高校都会设置纪委等独立督办机构对事务的执行状况进行全方位监督。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当前高校督办机构形同虚设,督办机构人员有限,而督办工作事务繁杂,无法有效地开展监督。

(三)考核评价体系缺失

对高校行政事务的执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并根据考评结果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奖惩是促进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构建的重要手段。现阶段,大部分高校在行政管理考核方面都建立了较为严格的考核标准,但是落实到具体事项中却缺乏健全的考核体系。考核内容过于笼统,且习惯于采用总结型的考评方法,这种考核方式只重结果,却忽视过程,很难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执行能力进行科学的评价。如果考评结果低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实际执行情况,执行人员不免产生怨怼心理,抑制其工作积极性;如果考评结果高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实际执行情况,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来说有失公平,对于执行者自身来说也可能由于对其执行能力的过高估计,导致其无法正视后期的考评,进而限制其执行能力的提升。

(四)行政管理人员素质较低

执行力的`高低由执行人员的能力和愿力共同决定,从执行能力角度来说,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都经过层层选拔进入高校,其智力和体力方面基本不存在问题。但是由于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内容多固化单一,一些行政管理人员入职后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长此以往,知识结构和专业水平容易同社会脱节,无法与时俱进增强自身执行能力。而愿力方面,要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具备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精神。然而事实上,部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受当前传统管理模式影响,思想相对放松,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成为束缚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中执行力构建的重要因素。

三、促进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构建的策略

针对当前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缺失存在的诸多问题,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角度,要构建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的执行力,需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优化行政制度制定和执行环节

高校要推动各项事务保质保量地高效执行,就必须配备具体可执行的行政管理标准和制度,如此,才能让行政管理人员有法可依,提升其执行力。但是高校毕竟不同于一般的事业单位,有其独特的行政管理模式,因此在制定行政制度的过程中,高校要综合考量自身的师资、生源、基础设施等,制定与管理需求匹配的行政标准和制度。另外,高校还要确定明确的行政管理目标,为行政管理人员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准则,以把握行政管理工作执行的总体态势。除此以外,高校领导也要带头严格执行相关行政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行政制度规范化执行。

(二)构建科学的行政管理体系

一是构建科学的组织结构。高校要构建科学的组织结构,为高校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的构建提供可靠的组织脉络。一方面高校要尽量精简管理机构,尽可能扁平化管理,避免过多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高校需要针对现有部门做好权责划分,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及工作范畴,权责清晰,在全校范围内构建以构建执行力为目标的组织体系,辅之各部门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提升跨部门协作效率。

二是建设上下联动的督办机制。有效的督办机制,既有助于高校行政命令的准确传递,也能够帮助行政管理人员提升执行力。建设上下联动的督办机制,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比如自查制度,要求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督查要求,将行政管理工作按照逐项指标检查后整合成文字汇报上交督查部门。比如政策落实倒计时制度,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指定工作。其次,要不断创新督查手段,当前高校督办机构都面临人员不足的困境,为提高督查效率,高校可以借助网上督办系统进行督查,由督办人员在系统内录入督办事件,领导可以通过系统平台查阅各执行人员的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这样不仅能够为部门绩效考核提供依据,也能让督办工作更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流程。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的考核评价流程包含考核目标、考核制定、考核实施等三个环节,环环相扣,共同促进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力构建。首先,高校要以总体目标为主,结合行政管理部门发展目标制定考核目标,以主导整个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其次,高校需以考核目标为准绳,结合具体事项执行状况,协调参与各方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一般情况下,考核可以分为日常和专项考核两种,分别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日常和专项工作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最后,考核办法制定后,由专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考核实施。

二是充分发挥考评价值。考评结束后,要科学运用考评结果,以此促进行政管理中执行力提升。一方面,高校可以将考评结果直接同行政管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挂钩,根据考评成绩适当增加行政管理人员相应的岗位档级系数,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形式增加绝对奖励;另一方面,高校可以将考评结果作为行政管理人员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将执行力考评结果同职位晋升关联,能够极大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培养

一是督促行政管理人员加强理论学习。伴随着教育改革体制的不断深化,需要行政管理人员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提高工作能力。首先要求行政管理人员掌握更多政治理论,武装自身头脑,培养他们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职业精神;其次,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加强高校教育相关方面学习,增强自身跨部门合作能力。此外,行政管理人员还需要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促进行政管理工作革新。

二是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实践训练。高校办学的根本目标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因而要提升行政管理中的执行力,还要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实践训练。一方面,高校需严格规范人才准入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招聘流程,从源头确保行政管理人才具备较高的执行能力;另一方面,高校要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增强其应对各类问题的能力,进而提升其执行力。

综上所述,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对于高校战略规划的实现影响深远,高校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提高办学水平,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的构建不容忽视。然而,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执行力构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现阶段高校行政管理中就存在行政制度难以契合高校需求且执行人情化,行政管理体系不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缺失,行政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等诸多因执行力缺失造成的问题。对此,高校需联合多方力量从行政制度、管理机制、考核评价体系和行政管理人员素质等诸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协力推进行政管理中执行力的构建和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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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人为本的学校管理中校长的角色 论文关键词: 学校管理以人为本论文摘要:学校本身的特点和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决定学校管理必须以人为本。校长是学校的最高管理者和领导者,在学校的管理创新中承担着引领者的角色,因此校长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提升自身素质、转变管理理念、优化人际关系、提高工作技能技巧,以此推动学校发展。 "以人为本"是现代管理思想的核心,也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和愿景。学校管理中必须注重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在学校管理中,校长角色的有效实现是学校高效管理的有效保障。校长自身素质、管理理念、决策水平、工作技能技巧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学校管理工程的质量和各个环节的是否顺畅 ,校长的办学理念、工作作风等深刻的影响着学校的工作,校长能否在管理中做到以人为本对学校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在学校管理中"以人为本"体现在制度、决策上,也体现在思想、观念上。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以人为本既要充分考虑教师的合理需要,又要注重情感的激励作用,还要构建和谐的人家关系,实现有效地沟通,这就要求校长处理好管与理的关系,权与情的关系等。 1、校长要处理好"管"与"理"的关系,也就是要处理好制度规范化与人性化的关系 学校的`管理主要是人的管理,没有规范的制度是万万不行的。制度的规范化细化,更应做到人性化。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建立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的基本保证。每个学校都有细致全面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运行中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就是硬性的制度如果缺乏相应的人性化的文化氛围,就会影响到制度本身作用的发挥,不仅很难调动起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的甚至会起到一种消极的负面作用。 为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发展,校长应积极推动学校的制度建设,制定科学的学校教职工的考核和管理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善于倾听不同声音,综合考虑各方要求,力求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学校管理中,制度规范化为人性化管理实施创造前提条件,而人性化的管理会为制度规范化提供坚实的保障。制度规范化可以确定明确的标准,做到有章可循,人性化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师生积极性和主体性,可见规范化与人性化并不是一对矛盾,两者都是管理中都应具备的,缺一不可。但在实际管理中如何把握好"度",如何让二者更好的结合,则需要校长深入研究。以人为本不是以人情为本。要做到制度的规范化和人性化,需要注意的是人情并不是人性化。人性化是一种管理理念,制度人性化是为了让制度能够获得人们的认同,使人们自觉地去遵守,而人情也许会破坏制度的规范化。 2、处理好管理与激励的关系,成为有效地赏识激励者 校长不仅仅是管理者,更应当是赏识激励者。学校管理中, 教师管理是管理的核心所在。教师是一个有着高层学历的知识分子群体,有其独特的特点,他们自尊自信,荣誉感强,事业心大,都希望他人对其工作成绩认可或称道 。以人为本的核心是人,因此作为学校管理者,就应该做到欣赏人、尊重人、信任人、培养人、开发人、发展人,知人善任,赏识自己的教职工。校长要研究教职工的需求特性,做到制度管理与情感管理结合。学校是一个知识密集、员工文化层次相对较高的社会系统。教职工的需要从总体上看具有精神需要的优先性、成就需要的强烈性、自尊需要和荣誉需要的关切性及特质需要的迫切性等特点 。校长要学会从生活上关心关怀教师,是教师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也使教师感受到来自学校的尊重和认可;校长应从领导的角色中摆脱出来,与教师平等相待,加强与教师的沟通和交流,组织相应活动,建立沟通机制等,保证校长与教师之间的有效沟通,减少隔阂。校长要优化学校氛围, 以优化人际关系为切入点, 以宏伟的学校发展蓝图激励人,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说服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 。 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被社会所认可的需要,这就是自我实现的需求。尤其是作为有较高知识水平的教师,"教书育人"的职业特性使得他们更加在乎别人对其工作的肯定。作为校长,在评价教师的工作时,首先要肯定其付出的劳动,尊重他们的价值,使教师感到他们的劳动是有价值的,工作是有成效的,从而使教师获得职业满足感。教师的自我实现的需求得到满足,他们就会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进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样的激励方式的效果远远优于单纯的管理。 3、校长要处理好"权"与"情"的关系,轻"权"重"情",用关爱启动师生的热情和内驱力 管理工作的核心是管人,管人的核心是管人心,"人心齐,泰山移"强调的就是人心的重要作用。学校和教师群体本身的特点要求我们把情感因素当做学校管理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尊重、信任胜过细化的调理规章,以情感人,以信管人胜过制定纷繁复杂的规章制度。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只有能激发人情感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作为一校之长也需要真挚、丰富的情感去感化激励教师 。校长管理学校,必须运用手中的权力;但要用得恰当,不能用得过重,否则,会事与愿违。校长的权可用可不用时尽量不用,最大限度地减轻权力在学校管理中的分量。 在轻"权"的同时应重"情"。以人为本就是在学校管理中应充分尊重教师人格、教师的辛勤劳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和满足教师的正当需求。学校校长在行使职能时,必须用心倾听教职工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迫切需要,我们的一切决策、一切工作都必须能最大限度地为教职工着想。把尊重人才,用好人才作为强化人本观念的重点,学校要完成任务,实现目标,就必须尊重人才,最大限度地用好人才,因人而用,善用其长。 校长要处理好"权"与"情"的关系,轻"权"重"情",并不是要只讲情而忽视管理,更不是要放弃原则。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建立在必要的制度规则之上的,是以一定的原则为准绳的,片面重情而不讲原则,只会适得其反。因此校长作为管理者和领导者,要处理好这一对矛盾。 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一个好的校长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所好学校。总之,在学校管理中要全面实现以人为本,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学校校长切实承担起责任。 参考文献: [1]张学顺.如何在学校实施"人性化"管理.中国教育学刊,2009增. [2]孙晓涤.学校管理中的情感因素.内蒙古电大学刊,2000.(2). [3]邵建萍.学校管理别论.教育革新,. [4]陈明琪.谈学校管理中的三个基本方面.教育革新,. [5]李永忠.中学校长应具备的管理素养与才能.资治文摘,. 相关论文查阅: 大学生论文 、 工商财务论文 、 经济论文 、 教育论文 热门毕业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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