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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参考文献标注g与m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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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参考文献标注g与m的区别

M:专著;J:期刊。

参考文献标准格式是指为了撰写论文而引用已经发表的文献的格式,根据参考资料类型可分为专著[M],会议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杂志[G]。

扩展资料

顺序编码制的具体编排方式:

(1)按各篇文献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连续编号,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标注在引文或著者的右上角。

(2)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应该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中全部列出,序号之间用逗号隔开。如果遇到连续的序号(包括紧挨的序号),则用半字线连接起止序号。

(3)同一文献被多次引用时,应该只编一个序号,将引文页码置于方括号后。

(4)文献作为正文句子成分出现时,其序号不应该再标以上标的形式表示,而应该与正文平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顺序编码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标准格式

论文参考文献脚注与尾注的区别

1、文本不同:脚注或尾注由两个互相链接的部分组成,注释引用标记和与其对应的注释文本,在注释中能够使用任意长度的文本,并像处理任意其他文本一样设置注释文本格式。参考文献是来说明正文内容的来源。

2、位置不同:脚注一般位于页面的底部,可以作为文档某处内容的注释。而尾注一般位于文档的末尾,列出引文的出处等。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著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集中列表于文末。

3、适用不同:脚注是解释正文中某一个词和句,不便于在正文中解释,怕影响正文的连续性,而在页脚上面插入解释。是引用的一种,只出此刻当页,而不会出此刻此节的每一页。尾注与题注的形式差不多,一般用于这句话或者段落了,出自何处。在全文尾部给予说明,与正文资料相差很远,参考文献是论文内容上的划分。

论文注释与参考文献的区别

注释,著作权法术语,指对文字作品中的字、词、句进行解释。目的是为了让别人和自己很容易看懂。为了让别人一看就知道这段代码是做什么用的对书籍或文章的语汇、内容、背景、引文作介绍、评议的文字。包含的内容很广。诸凡字词音义、时间地点、人物事迹、典故出处、时代背景都是注释对象。有脚注、篇末注、夹注等形式。古籍注释列在正文之中,有双行夹注和夹注。现代书籍注释列于正文当页之下,称脚注,亦称本面注;列于文章之后或列于书籍之后者称篇末注。参考文献,著作权法术语,指撰写或编辑论著而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称之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出版物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引用前人或他人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都要在文中出现的地方标明,并在文末或书末列出,这项工作叫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和注释可以重复。

补充资料:

参考文献是论文的一部分,注释是正文的一部分,功能不同。 注释是在正文里面,讲的是对正文的补充,包括印证的补充。 论文后面是要写参考文献,表明你论文参考了哪些书 注释是对文章中细节问题的解释说明,不等同于名词解释,与名词解释有相同之处,但不完全相同。参考文献是指论文写作过程中参考过、借鉴过、引用过哪些资料,资料的来源。注释一般在每一页的底部,当然也可以放在文章的结尾。参考文献则一定是在文章的结尾。

此外,数字符号也不一样,注意区分。

如果论文中某句话是直接引用别人论文的内容,就加注释。如果在写论文过程中看了别人的文章并有所启发,但没有直接引用别人的观点,那就加参考文献。一般注释需在正文中有序号与之一一对应,但参考文献只需在文章最后列出所有你在写文章时参考过的文章即可。

假借与通假区别论文参考文献标注

通假字和假借字的异同如下:

一、区别:

本有其字,因音通假,是为通假字.本无其字,依声托事,是为假借字.1、通假字是本有其字,而假借字是本无其字.通假字与被通假字是同时存在的两个字.如“植其杖而芸”中的“芸”通“耘”,二者皆是已造出的,同时存在的字.假借字是本无其字的结论,借完后,字形上仍然只有一个,属于一个字范围内的使用问题.如 “自”,本义指鼻子,《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自,鼻也,象鼻形.后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自己,但是二者通用“自”字,字形上只有一个字.2、假借字虽不造新字,却能够产生新义,这是通假字所不具备的特点.3、从时间长短来看,通假字是临时的、偶然性地替代,离开特定语言环境后,通假字便不复存在.反观假借字,则是一经借用便永久替代.

二、共同点:

两者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字音必须相同或相近,都是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去代替另一个字。如“其真无马邪?”中的“邪”,通“耶”,二字同时存在,因音同而通假。再如“北”,相背之意,假借为北方之“北”。二者字音都相同或者相近,具有“同音替代”的共性。

假借字和通假字是同一种类型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通假字和假借字的区别,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汉字经常使用的意义和构形的意义不同,而这具有同音词的关系。例如,假借“簸箕”的“箕”表示代词的“其”,假借“乌鸦”的“乌”表示“呜呼”的“呜”等等。上边这些例字都是采用象形法造的字,但是使用的意义都与所象之形没有关系。因此,从使用来看,都属于假借字。

通假字又分通用和借用两种:凡本字和借字字音、字义都相同或相近的.。总而言之,同音代替是通假字共同的本质联系。具体说来,又分完全同音、双声通假、叠韵通假三种情况,这又是它们各自的个性特征。

第一,完全同音。即通假字与本字声母与韵母分别相同。

第二,双声通假,即通假字与本字声母相同,韵母不同。

第三,叠韵通假。即通假字与本字韵母相同,声母不同。

通假字和假借字两者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字音必须相同或相近,都是用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去代替另一个字。综上所举的例字可以看出。

它们二者的区别是:

一、通假是本有其字,假借本无其字。通假字有一个对立面,就是被通假字。换句话说,通假字是有本字的同音替代(或音近替代),并且本字和借字同时存在。如“植其杖而芸”(《子路从而后》),“芸”通“耘”。“芸”是通假字,“耘”是本字,两者同时存在。又如“孝子不匮,永锡尔类”(《郑伯克段于鄢》),“锡”通“赐”。而假借字是没有本字的同音假借。如“东”,本指一囊橐,借作方位名词“东”的书写形式。又如“难”,本是鸟名,借作难易的“难”。借完后,字形上仍然只有一个(东、难),属于一个字范围内的使用问题。

二、假借本身虽不直接产生新字,但却可以产生新义。上面所举“东”,字虽仍是一个,意思却是两个了:口袋,东(方位词)。又如“自”,本义指鼻子(《说文》:自,鼻也,象鼻形)。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自己),产生了新义。通假字则没有这种功能,“甚矣!汝之不惠”,“惠”在这里作“智慧”讲,离开特定的语言环境后,仍作“贤惠”讲,并没有产生新义。

通假字、假借字二者虽有其“同音代替”的共性,更有其明显的区别:假借是本无其字,而借用同音字来代替,一经借用,便长期替代;通假是本有其字,而临时偶尔地借用同音字来替代,语言环境变了,通假字也就不复存在。假借字产生新义,通假字则不然。可见通假字与假借字是并列关系,而不是包容关系。

通假字和假借字

所谓通假字,就是音同音近的替代字。确切一点,就是用音同音近的字代替本字的用字现象。

第一,通假字的主要特点是,通假字和被通假字(本字)在读音上相同,而在意义上却毫不相干。如“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汤问》),其中“惠”通“慧”。“惠”、“慧”,在原义上本不相干,惠是“贤惠”,慧是“智慧”;又如“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史记·项羽本纪》)。“蚤”通“早”,今音不同而古音同,均属见母,职部。

第二,同音是指古音,而不是现代的读音,所以准确地说应是“古音通假”。如“罢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汉·贾谊《论积贮疏》),“罢”通“疲”,它们在今天并不同音,但在古代是同音的,均属并母,歌部。又如“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礼记·檀弓上》)。“革”通“亟”,今音不同而古音同,均属见母,职部。

第三,所谓同音,严格讲,有音同和音近两种类型,音同指通假字和被通假字的读音完全相同;音近指通假字和被通假字之间或声母相同(双声),或韵母相同(迭韵)。如“太形、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形”通“行”。“行”,匣母,耕部,为纽双声。“方”通“横”。“方”,帮母,“横”为匣母,二字同为阳部,属韵母相同。又如“终不得归汉,空自苦亡人之地”(《汉书·李陵苏武传》),“亡”通“无”,“亡”,明母,阳部;“无”,明母,鱼部。

所谓假借字,是指用同音字来代替没有造出的字。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假借字作了定义,即“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如“莫”,本指黄昏,像日落草丛中,借用来作没有造出的字无定代词“莫”,此外如“来”,本义是小,借作往来的“来”。“其”字的本义指簸箕,借用虚词“其”的书写形式。

古字通假现象是指文言中有些音同或音近的字可以借用的现象。一种是音同或音近而意义也相通的两个字,可以写这个,也可以写那个,叫做“通用”,如,“县”通“悬”,“责”通“债”,“反”通“返”,“知”通“智”。另一种是借用音同或音近但意义毫不相干的字来替代某个语音或字,这种情况叫做假借。假借字又有两种情况。(1)“本无其字”的假借。如:古代原只有第二人称代词的读音而没有字,于是借一些读音与第二人称代词读音相通或相近的字来代替,这样就不需另造新字了。如,“三岁贯女,莫我肯顾”(《诗经· 硕鼠》)中的“女”是假借字。(2)“本有其字”的假借。文字中已有某字,可是写的人偏不用,而借用一个与这个字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替代,而这两个字的字形不一定有联系,意义也没有什么关系。简言之,即“形异义异而音不异”。如,“君子生非异也”(《劝学》)中的“生”通“性”;“所识穷乏者得我欤”(《鱼我所欲也》)中的“得”通“德”。这一类字又称为通借字。

假借是指本无其字,借同音字来代替它的造字法。如“其”字,是文言文中常用的虚词,作“他”、“难道”等义讲。但这些含义很长沙窑“春水”诗词壶抽象,无形可象、无事可指、无意可会、无形可依,只得借同音字来代替。“其”为象形字,本义是“簸箕”。借用作文言虚词后,原义就渐渐消失了。后人又造“箕”字来表示“簸箕”。这种造字法称为假借。假借与通假有区别。假借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本无其字,二是借后原义丧失。而通假则是本有其字,暂时用同音字代替,它的原字的本义不会丧失,借用的同音字的含义则稍有扩大。在汉语中,假借字所占的比例较小,因而假借作为一种造字法在建构汉字体系中所起作用并不大,但它还是为汉字数量的扩大提供了简便易行的途径。

参考文献与论文注释的区别是

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区别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区别,欢迎大家分享。

一篇完整的论文主要有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这六部分组成。注释是指论文中的一些专业词汇的解释。一般通过两种途径可找到,一种是通过专业工具书(专业词典)。另一种最简便的方法就是在搜索引擎(百度、谷歌、雅虎等)里面输入该专业词汇即可查到。许多作者不了解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区别,相当多的人将参考文献作为注释写于当页之下,这是不规范的。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中十分清楚地规定:“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文著作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一般集中列于文末;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一般排印在该页地脚。参考文献序号用方括号标出,而注释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可见,参考文献与注释有着显著的区别,作者在撰写论著时应严格将其区分开来标注.

参考文献和注释对于一篇科研论文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并非每篇论文一定要有参考文献和注释,但完整、规范的参考文献和注释,能使论文显得更具有科学性、客观性,为论文更添一份可信度,同时也有利于大型数据库的建立以及对文献数据进行交换、处理、检索、评价和利用。为此,清华大学《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杂志社制定了一套技术规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对检索与评价数据主要项目(包括参考文献和注释)的名称、代码、标识和编排格式等等,提出了一些建议。1999年,新闻出版署发文要求所有进入光盘版的期刊参照执行。该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科研成果的信息化。但在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具体注录中,各种期刊存在着一些明显不同的做法,从而使这一问题显得比较随意和混乱。为此,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二者的区分与处理作一些探讨.

一、“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内涵

(一)关于“参考文献”,

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们必然要提及他人的研究成果,因为从科研的规律来看,任何研究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一提及他人科研成果的过程,就是参考或引用。

《辞海》(1999年版)的解释是:“参考:参合他事他说而考察之;参酌”;“文献:原指典籍与贤者。后专指有历史价值的图书文物资料。亦指与某一学科有关的重要图书资料。今为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的统称,即用文字、图象、符号、声频、 视频等手段以记录人类知识的各种载体(如纸张、胶片、磁带、光盘等)。”至于“参考文献”则没有专门的条目。

我们再看几个规则的相关规定。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提出,文后参考文献指“为撰写或编辑论著而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当然,在这里,“引用”可以是直接引用原文,也可能是间接引用即借鉴、吸收其思想、观点;而“文后”二字,则表明参考文献与正文有明显区别,即是置于正文之后的一类东西。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说法是:“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著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这里强调“参考”二字,即这些文献资料对作者写作该文起了参酌、参照的作用。

《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关于参考文献有这样一段规定:“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或章、节、篇名,采用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该规范没有明确论及什么是参考文献,但基本是沿袭前两个规范的做法,并且明确将引文列入参考文献。

《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关于参考文献有这么几段话:“为了反映论文的科学依据和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以及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的出处,应在论文的结论(无致谢段时)或致谢段之后列出参考文献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在这里,不仅指明了列出参考文献的目的,而且就其内容做出了一定的要求。

(二)关于“注释”:

《辞海》(1999年版):“注释:亦称‘注解’,指对书籍、文章中的词语、引文出处等所作的`说明。”注释作为书籍和论文的附件,最早产生于汉代,曾有传、注、故、训、笺、疏、章句、解诂等名称,后通称为“注”,相对于“白文”而言。当时的所谓“白文本”,即指先秦著作不加注释、音训、疏解的纯正文本。

我们来看一下有关规范关于“注释”的说法:

“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

“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 ――《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

“解释题名、作者及某些内容,均可使用注释”。――《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

可以看出,三个规范有关注释的规定基本一致,但在注释的对象问题上略有不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技术标准规范》仅限于正文内容,而其他两个规范扩展到了对题名(或篇名)、作者的解释。

(三)参考文献与注释的区别:

以上是摘录了各规范有关“参考文献”和“注释”的规定。关于二者的区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技术标准规范》明确从内容、形式、编排位置等方面试图对二者做出区分:

“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著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一般集中列表于文未;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一般排印在该页地脚。参考文献序号用方括号标注,而注释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这种规定,努力将二者区分开来,在实际写作中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出现这样两种情况:一是引文一律被当作参考文献处理,二是论文中的注释极少或者说大多没有。

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规定似乎已经清晰明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事实是,由于规定的并未精确到位以及以往的习惯,学术论文的作者以及期刊编辑在这个问题上存在太多的随意与混乱。我们不妨看几个例子:

《教育研究》(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2003年第1 期P30:

注释:

①樊浩.教育伦理本性与伦理精神前提[J].教育研究,2001,(1).

②王小锡.经济论理与企业发展[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66-71.

注1的正文内容为:

“最近,樊浩教授撰文专门探讨了‘教育的伦理本性与伦理精神’问题”,提出了伦理精神是教育共同体的人文本性的核心,教育共同体是一个伦理实体的重要论断。①(P25)

可以看出,这里的“注释”,如果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分明就是“参考文献”,但又采用了“注释”的外在形式――用数字加圆圈标注。

我们再看《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中国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期刊)2004年第6期中的几例:

及至中世纪,高举自由主义旗帜,宣扬“耶稣就是一个自由探索原则的提倡者,一个创建文明的伟大英雄,正式他使人类从迷信中解放出来” [1](p.83) 。(P5)

在这里,直接引文被处理为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弗里德利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P8)

再看: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才说,自由作为一种普遍精神,作为现存世界、自我意识以及人之根本意志的根本性规定,就像“重力是物的根本性规定一样”,不仅为自然界所固有,也为人类所固有;而且自由只有作为意志、作为主体才具有现实性。(P5)

然而,这里对黑格尔观点的间接引用,既没有标为参考文献,也没有标为注释。

我们再看:

所以在英国尽管也有排除司法审查的规定,但法院总是根据“越权无效”的原则使排除司法审查的法律条款要么完全不发生作用,要么只在一个小范围内发生。① (P49)

一、概念不同

注释,是对书籍或文章的语汇、内容、背景、引文作介绍、评议的文字。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

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

二、分类不同

注释:中国古代分得较细,分别称之为注、释、传、笺、疏、章句等。

包含的内容很广。

诸凡字词音义、时间地点、人物事迹、典故出处、时代背景都是注释对象。

有脚注、篇末注、夹注等形式。

古籍注释列在正文之中,有双行夹注和夹注。

现代书籍注释列于正文当页之下,称脚注,亦称本面注;列于文章之后或列于书籍之后者称篇末注。

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全书注文的编排一般要求统一,以便于读者查考。

文献类型: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

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电子公告[EB],

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互联网[OL],光盘[CD],磁带[MT],磁盘[DK]。

三、来源不同

注释在现代学术作品中一般分内容解释和来源解释两种。

前者多指对文章或书籍中某一部分词句作进一步说明,但为了防止冗杂而把它放在段落之外(文末或页边)。

后者一般是为了保障原作者的著作权,注明某此语句、词语、观点的来源,以便读者的查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劳动。

参考文献的著录来源是被著录的文献本身。

专著、连续出版物等可依次按题名页、封面、刊头等著录。

缩微制品、录音制品等非书资料可依据题名帧、片头、容器上的标签、附件等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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