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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树种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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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树种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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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与景观设计研究~~~~各种语言论文代写、发表、翻译、现存论文提供~~~~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湿地(Wetland),是地球上独特的生态系统,是陆地生态系统与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性生态系统,是一种特有的土地资源和生境,是重要的物种基因宝库。国际《拉姆萨尔湿地公约》(Ramsar Converntion,伊朗1971)给地球表层湿地下的定义是:湿地(Wetland)系指不论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湿原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水域,并以水成土和土壤水分饱和为其主要特征。1992年1月,中国加入联合国《拉姆萨尔湿地保护公约》(LWWPC)。同时在同年6月制订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将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列入议程并为优先项目。2000年3月,国家林业局编制并公布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湿地保护与利用的概念,已经从“湿地作为水禽及其栖息地”上升到新的高度,即“保护湿地,更是为了保护其独特的生态、社会和经济功能,特别是保护湿地在提供淡水资源、蓄洪防旱、控制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功能和效益。”湿地由于其特殊的水文条件,支持了独特的适应此条件的生物系统,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很高的自然生产力。植被(Vegetation)是湿地的显著标志,沼泽(Marshland)是湿地的主要类型。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的三大生态系统,是自然界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由湿生、沼生和水生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与上述生命形成有关的非生命的水、光、热、无机盐等组成,这些要素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形成了一个动态平衡的生态系统,它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均化洪水、促淤造陆、降解污染物的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同时由于湿地生态系统特殊的水、光、热等条件,其初级生产力高,能量积累快,成为许多重要野生水生动植物的生长栖息之地,尤其是鱼类和珍稀水禽的栖息与繁衍区域,它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城市与水、城市与湿地有着不解之缘,大凡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城市都有湿地(水系),如北京的海(北海、中海和南海),上海的江(黄浦江),济南的湖(大明湖),而杭州兼具江(钱塘江)、湖(西湖)、河(运河)和溪(西溪),世界上的著名城市如纽约、东京、日内瓦、巴黎和堪培拉也是如此。但是,正由于湿地具有多种生态功能和社会经济价值以及诱人的吸引力,湿地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影响。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城市化加速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追求短期效益,许多地区的湿地,特别是城市湿地(Urban Wetland)正受到严重地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城市湿地盲目地开垦和侵占、工业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湿地面积急剧减少、湿地动植物逃离和死亡、湿地生态系统严重干扰、湿地景观的破坏。城市(Urban)和城市边缘(Suburban)湿地,受城市化、工业化影响最深,破坏程度最大。如何在搞好城市建设、实现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恢复和改善城市湿地的生态系统,还湿地之本来面貌,已成为城市湿地生态恢复的当务之急,也是城市规划中的当务之急,而在城市湿地生态恢复中,植被的恢复和湿地植物群落构建是最基础的,也是最被关注的,从一定意义来讲,植物群落能否得到科学地营造,直接关系到城市湿地建设和城市湿地景观构建的原动力。浙江省是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发达的省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在全国都处于前列,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实施“蓝天、碧水、绿地、清净”工程,建设“绿色浙江”,全面进行生态省建设,建立全面小康社会,这给园林绿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生态省建设首先是绿化建设,城市湿地的绿化建设是生态省建设的客观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本课题立足浙江,面向全国,通过对我省重要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的研究,提出城市湿地植物景观营造的方法和途经,保护、恢复和改善城市湿地的生态系统,改善城市湿地的景观,为中国城市边缘湿地的可持续利用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为生态省建设和“绿色浙江”建设服务,为城市化推进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湿地是目前国际众多学者关注的前沿研究领域,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科学体系,但近年来发展得非常迅速,国内外对湿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湿地水文、湿地植物资源调查、湿地水污染、湿地分类、湿地鱼类、湿地鸟类等方面的研究。在湿地水文学研究方面:1869年,湖泊学创始人福艾专著《湖泊学专长概论》,奠定了湿地研究的开始;1923年,瑞士全国水文局领导人、日内瓦大学理学院院长兼地质学教授高莱写就的权威性《湖泊学》专著,主要对湿地水文学进行研究,专著中记载了距今100年前后的湿地水文研究深度。在湿地土壤研究方面:1979年,Cowardin等专家开始将“水成土”(hydric soil)术语引入到湿地土壤研究,20多年间,专家们对水成土的理化性质特别是其生物地球化学过程进行了深入研究。著名的有Mausbach and Richardson(1994);Richardson et al.(1994);Vepraskas(19994);Hurt et al.(1998);and Vepraskas and Sprecher(1997);杨青、吕先国(1998)研究了湿地基底呼吸活动;白军红、余国营等(2001)利用统计学定量研究湿地土壤养分的空间异质性等。在湿地植物研究方面:1999年,朗惠卿主编《中国湿地植被》,比较全面地介绍了我国湿地植被的专著,首次全面、系统地记述了我国湿地植被的植物区系、植物生态、植物群落,并对植被分类、分布、区划以及形成、结构、演替过程、生产力与营养物循环深入探讨;2001年美国学者朱莉K.克朗克和M.修伯翰芬尼斯(Julie K.Cronk和M.Sibhan Fennessy)合作出版了《湿地植物――生物学和生态学》(Wetland plants: biology and ecology),对湿地植物群落生态学、湿地生物化学和植物作为湿地生态完整性的进行研究;陈吉泉研究了河岸植被特征及其在生态系统和景观中的作用(1996);汤庚国、李湘萍、谢继步等对江苏湿地植物的区系特征及其保护与利用进行研究(1997);李湘萍、汤庚国、王定胜等研究了江苏湿地植物群落学特征及其分布和演替规律91998);顾长明等对安徽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研究(2003)。在城市湿地研究方面:还刚刚开始,1999,陈运生对浙东湿地的古地理环境研究作了研究;杨学军、唐东芹提出了城市地区湿地生境类型的生态绿化与对策(2001);2002,陈久和以杭州西溪湿地为例对城市边缘湿地的可持续利用进行研究。人类对城市湿地研究较迟,作为现代城市湿地生态设计的研究却是上个世纪才开始,1925年荷兰生物学家蒂济(Jaques P. Thijsse)和园艺师西普克斯(C.Sipkes)在布罗门代尔(Bloemendaal)2公倾土地上创造了一座乡土植物的的园林,种植了一些湿地植物。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剧,环境的迅速恶化,迫使人们在考虑对于自然湿地索取同时,开始重视如何保护湿地,增加城市生物多样性,于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上海率先开展了生态园林的研究,其中有一部分专门研究城市湿地。上个世纪90年代末,北京市园林科研所的陈自新和北京林业大学苏雪痕等园林专家开始进行北京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效益的研究,课题科学地分析了植物景观的生态效益,测定了近百种植物的环保效应和环境适应性,并提出了不同环境下的多种植物种植结构方式,达到了世界先进的水平,为园林环境生态设计的科学化作出了新的贡献。在理论研究突破同时,实践上也进行了大胆地尝试,广东中山岐江公园、北京土城遗址公园、杭州西湖西进等城市湿地公园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但从国内外城市湿地研究来看,对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和定量化设计还未见报道,而这却是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特别是城市水生植物和城市水生动物最直接也是最基础的,我们希望通过对城市湿植物群落构建进行研究,进一步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改善城市湿地景观,让“地球之肾”发挥健康机能,为人类服务。参考文献1、中国花经,陈俊愉,程绪珂主编,上海文化出版社,1990╱82、中国高等植物,傅立国等主编,青岛出版社, 2000╱103、陈久和:《试论城市边缘湿地的可持续利用———以杭州西溪湿地为例》,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第181-183页。4、余国营:《论湿地研究的若干基本科学问题》,《地理学报》2002年第2期,第25~26页。5、陈运生:《浙东湿地的古地理环境研究》,《地理科学》1999年第3期,第35~36页。6、陈桥驿.浙江地理[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16.7、顾长明等,安徽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3,30(3):323-3288、汤庚国,李湘萍,谢继步,等,江苏湿地植物的区系特征及其保护与利用,南京林业大学学报,1997.21(4):47-529、江苏植物研究所.江苏植物志.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7710、刘昉勋,等.江苏海岸沙生植被的研究.植物生态学与地植物学学报、1986。10(2):115-12311、刘昉勋,等.江苏海滩植被演替的研究.植物资源与环境,1992,1(1):13-1712、林文棣.中国海岸带林业.北京:海洋出版社、199313、陈宜瑜.中国湿地研究.长春:吉林科学出版社,199514、刘厚田.湿地生态环境.生态学杂志,1996,15(1):75—7815、殷康前,倪晋仁.湿地研究综述.生态学报,1998,18(5):439~545.16、国家林业局等编制.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0.17、陈吉泉.河岸植被特征及其在生态系统和景观中的作用.应用生态学报,1996,7(4).18、许木启,黄玉瑶.受损水域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研究.生态学报,1998,18(5).19、李湘萍,汤庚国,王定胜等.江苏湿地植物群落学特征及其分布和演替规律.南京林业大学学报,1998,22(1).20、杨学军,唐东芹,城市地区湿地生境类型的生态绿化与对策,林业科技通讯,2001•721、Kenneth D.Konyha, Douglas T. Shaw, Kurt W. Weiler. Hydrologic design of a wetland:advantages of continuous modeling. Ecological Engineering 4(1995)99-11622、Richardson,J. L. 2001. Wetland soils:genesis,hydrology,landscapes and classification23、Cronk,J. K. and M. Siobhan Fennessy. 2001.Wetland plants:biology and ecology24、Gopal, Brij. 2000.Bo\iodiversity in wetlands:assessment,function and conservation.三、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1、研究内容①、城市湿地类型和湿地植物调研现状进行分析,对国内(以长江三角地区为主)主要城市湿进行较为系统的调查研究,通过目前城市湿地的景观现状、生态特色和植物应用,分析城市湿地类型的多样性和可应用湿地植物的丰富性。②、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研究构建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模型,研究湿地群落的安全性、稳定性、景观丰富性和美感可变性。总结出不同类型城市湿地的植物群落特色。③、城市湿地生态效益评价选择不同类型的城市湿地,测定湿地植物的生长量、光饱和点、光补偿点,建立光响应曲线,建立绿量回归方程,对城市湿地进行生态效益进行评估。④、城市湿地植物景观设计选育适合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特色湿地植物30-50种,根据测定的生长指数、光响应曲线和绿量回归方程,初步定量地开展湿地植物景观设计,克服城市湿地植物应用的随意性和设计的模糊性。⑤、城市湿地植物快繁技术研究结合长江三角洲地区,选育城市湿地特色植物8-10种,利用现代先进植物繁育技术和设施,进行快繁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2、技术关键①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自然界的植被群落是植物经过长期自然选择和演替的结果,而人工湿地植物群落不仅受湿地植物“装配式”地模仿自然构建,还受到水位、城市负载的影响,使得群落构建可变性和复杂性。②城市湿地植物景观设计。通过生长、生态因子测定,利用生态位的原理进行城市湿地植物定量设计,因受环境影响,测定数据会有偏差,导致设计的非唯一性和不确定性,富有挑战性。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初步研究计划和方案,吸取森林植被群落和城市陆地植物定量设计的经验,从我省城市湿地的实际出发,吸收国内外各种先进经验,通过认真测定、科学分析,结合不同类型湿地实际,解决好我们的城市湿地群落的不稳定性和景观丰富性,攻克技术难关。四、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或产业化前景)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①发表湿地相关学术论文3-5篇,城市湿地专著1本②选育城市湿地特色植物30-50种,并进行扩繁;③测定20-25种湿地植物光响应曲线和绿量回归方程;④城市湿地植物设计样板工程(示范湿地)1-2处。2、应用或产业化前景① 可以整体改善城市湿地景观的单调性和生态脆弱性;② 提高城市湿地生物多样性和功能可持续性;③ 增加城市湿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④ 改善城市环境,减缓城市矛盾,提高城市的品位。本研究的产业化主要是利用湿地植物素材、造景技术、设计品牌、模型指标等进行城市湿地的植物景观设计,推广湿地植物素材、群落模型、数据指标,引导城市湿地开发和生态建设。五、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1、研究方案本课题根据群落理论和生态原理开展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其研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①、城市湿地植物调查和指标测定②、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和景观设计③、城市湿地植物快繁技术研究生态效益评价2、技术路线3、组织形式(1)、项目研究体系结构和组成本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由浙江林学院园林、植物、生态等专业科研人员组成,为了使学科完整性和利于工作开展,适当邀请校外协作单位人员参加研究和样板湿地建设,共同团结、高效、严谨的课题研究组,其构成简单示意如下: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研究项目组织方式示意图(2)、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方法及步骤成立课题组,由浙江林学院蔡建国博士主持,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导师苏雪痕教授担任顾问。课题组在项目下达以后,首先召开课题组会议,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各司其职、分头执行。在项目执行中,做到月月互通情况,半年一次汇报,一年一次汇总检查。项目研究中期全面检查,找出问题,及时寻求解决办法,保证项目研究顺利进行。项目结题,通过技术验收鉴定,达到预定的技术目标。4、课题分解子课题一:城市湿地类型和湿地植物子课题二:城市湿地植物生态效益评价子课题三: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和设计子课题四:城市湿地植物快繁技术研究计六、计划进度安排在项目实施年限为2005年1月-2008年12月,共3年。分步实施:1、2005年1-10月:城市湿地调研分析;湿地植物选育和引种栽培。2、2005年11月-2006年10月,城市湿地植物选择和指标测定;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模型研究。3、2006年11月-2008年5月,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和试点;城市湿地植物景观设计;城市植物快繁技术研究。4、2008年6月-12月,材料总结和论文撰写;课题结题和验收。七、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课题组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基础条件。◆浙江林学院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课题组成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多年,曾主持和参与研究的项目有省科委重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教委、省林业厅种苗站等研究项目10多项,并有多项成果获奖。浙江林学院现已有试验湿地和苗木基地,并有组织培养设备和设施齐备的温室。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学科是重点学科,设备先进,基础好。◆主持人蔡建国博士:师从我国园林植物开发和园林植物造景权威苏雪痕教授,从事园林植物研究10余年,曾先后主持和参与省科委、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教委、省林业厅种苗站项目多项,并如期完成研究任务,主持和参加研究的成果多次获奖,先后发表论文多篇,并主持和参与安排及参与了多个良种基地、花木基地的建设工作,并使这些场均能成功建成并取得良好效果。近几年开展城市植物配置、植物优化、城镇绿化技术集成与示范等方面的科研项目,并主持完成多项城市绿化规划设计任务。◆课题组主要成员都是从事湿地植物、园林植物育种、景观生态、园林效益评估、园林设计和试验分析等教学、科研多年,对城市湿地和湿地植物较为了解。◆已完成的相关课题和成果已发表相关论文多篇,已完成和在研相关课题5个(“浙江省城市林业结构调整及优化技术研究”、“杭州市道路行道树及公共绿地树种规划”、“城市绿化观赏花木新优品种引繁与开发研究”、“滨海特色园林植物引繁与开发研究”和“农村小城镇绿化工程集成技术应用与示范研究”),完成有关规划设计项目多项。◆仪器设备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研究项目仪器一览表仪器名称 型 号 数 量 价格(元) 备 注照度计 ST-85 2 1860 租用负氧离子测定仪 1 16000 租用叶面积测定系统 AM-100 1 52705 租用温、湿、光照记录仪 HOBO H8系列 3 6000 租用数码相机 CANON 1 7000 已有笔记本电脑 NEC 1 15000 已有手持GPS定位仪 2 4000 已有八、经费预算预计所需的研究经费为15万元,具体见下表。城市湿地植物群落构建研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开支预 算(万元) 设备费 能源材料费 试验外协费 资料印刷费 会议及调研费2.4 1 2.8 1.2 3.6租赁费 鉴定验收费 人员经费 管理费 其他费用1 1 0 1 1

构成各种园林空间园林树木本身就具有各种不同的形态,有尖塔形、圆锥形、圆柱形、圆球形、伞形、垂枝形、钟形等,丰富了人们的视野,给人以美的感觉。在园林景观设计中还可以将其植成各种有形的形态,能够轻而易举的形成封闭空间(植物的叶丛疏密度和分枝高度影响着空间的闭合感)、覆盖空间(利用具有浓密树冠的 遮荫树构成一顶部覆盖而四周开敞的空间。一般来说,该空间为夹在树面和地面之间的 宽敞空间,人们能穿行或站立于树干之中,利用覆盖空间的高度,能形成垂直尺度的强烈感觉)、半开敞空间(一面或多面部分受到较高植物的封闭,限制了视线的穿透。如草坪边缘的群落)、垂直空间(运用高大植物组合成方向直立、朝天开敞的室外空间,这种空间给人以庄严、肃穆、紧张的感觉)在住宅的景观设计中,多一些比较高大浓密的树木则会给居住在其中的人们更多的家的感觉,一些古树更是传承历史与文化的重要的纽带,使人们能够更接近自然、社会、和历史。园林树木的各种色彩的和谐搭配与周围的环境、建筑、城市文化相结合,有利于塑造鲜明的城市景观特色。树木是城市文化、当然也是住区文化的一个重要符号。各个城市不同的乡土树种,很大程度上体现着各个城市的风土特色。现在很多城市都已重视这个问题,不再盲目攀比地引进外地的奇花异树。在园林空间中,无论是以植物为主景,或植物与其他园林要素共同构成主景,在植物种类的选择,数量的确定,位置的安排和方式的采取上都应强调主体,作到主次分明,以表现园林空间景观的特色和风格。对比和衬托 利用植物不同的形态特征,运用高低、姿态、叶形叶色、花形花色的对比手法,表现一定的艺术构思,衬托出美的植物景观。在树丛组合时,要注意相互间的协调,不宜将形态姿色差异很大的树种组合在一起。运用水平与垂直对比法、体形大小对比法和色彩与明暗对比法三种方法。3.2树木的配植园林植物的配植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种植物相互之间的配植,考虑植物种类的选择,树丛的组合,平面的构图、色彩、季相以及园林意境;另一方面是园林植物与其他园林要素相互之间的配置。植物具有生命,不同的园林植物具有不同的生态和形态特征。进行植物配植时,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使植物正常生长,充分发挥其观赏特性。首先,要根据当地的气候环境条件配植的树种,特别是在经济和技术条比较薄弱的发展新区,尤显重要。植物的自然分布由生物进化和优胜劣汰的规律所决定,盲目引进不适应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的异地树种是不严谨的,“外国的月亮”不一定更圆。在城市绿化中,作为骨干的乔木应尽量选用乡土树种,投资少,生长好,见效快且养护管理方便,同时这也反映了一种地方特色。植物配置方式自然式的树木配置方法,多选树形或树体部分美观或奇特的品种,以不规则的株行距配置成各种形式。例如:孤植,丛植,带植,群植等。园林树木是植物要素乃至造园要素中的主要因素,但是它不是孤立存在的。在城市绿化和造园中,应该将园林树木与园林建筑、小品、园路、山石、水景、照明等艺术地配置。在植物造景中,注重乔木为主,乔、灌、草结合,营造各种观赏价值高,改善和防护功能强的人工植物群落,让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为了充分发挥园林树木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园林工作者必须对各种园林树木的生长发育、生态习性、观赏特性及防护性能等有较深入而全面的了解。这样在进行树种选择,搭配和布置时,才能做到适地适树,保证树木能正常、健康地生长,并预先估计到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以后的效果,从而达到理想的绿化质量和艺术效果。

种植水果树论文参考文献

南方地区平原比较多,降水充沛,气候条件相较于北方来说,也比较温暖,以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为主,像香蕉,猕猴桃,榴莲,火龙果等水果都适合种植在南方。

贵州是山区,气温也比较高,适合种的水果有火龙果,芒果,还有柑橘,橙子等等。

南方光照时间是比较长的,适合种植的水果也比较多的,比如香蕉、芒果、荔枝、龙眼、火龙果、橙子等都是可以的。

1.贵州适合种植的水果品种也有很多,像我们一般常见的有:猕猴桃、葡萄、木瓜、刺梨、橙子等。2.这是因为贵州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平均温度在20度左右,且相比较其他地区雨水充足,有利于植物生

有参考文献的乡土资源论文

幼儿园乡土文化教育的论文篇二 《请让乡土文化回归乡村教育》 摘要:在缩小城乡教育差异的进程中,不管是形式还是内容,乡村教育都以城市教育为蓝本。我们的乡土文化正在这样的改革中悄悄流失。教育给予乡村孩子太多的城市思维,城市认同感,与此同时,教育也在潜移默化地磨灭了乡村孩子对乡土文化的认同、对自身乡土社会成员身份的认同。乡村教育在进入现代化的同时也在被抛离自己的核心层走向边缘化。 关键词:乡村教育;教育改革;乡土文化 我们所处的并不是最完美的时代,但确是自华夏民族有史以来的最好的时代。 从“文字下乡”到“文字上移”,乡村教育一次又一次被投入熔炉重铸。在“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号召下,中国广袤的乡村社会便拉开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中小学的“撤点并校”运动。然而,撤并教育规模的同时伴随的也有乡村教育内容和教学形式的改革。乡村教育在进入现代化的同时也在被抛离自己的核心层走向边缘化。本文透过对乡村教育内容和教学形式来窥探乡村教育的悲喜忧愁、乡村学生的无奈与无助、乡村文化传承的衰落危机。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来自于乡村,然而当返乡的那一刻却找不到了心心念念的乡土风貌。我国当下正追求城镇化水平的快速发展,但不可忽视的事实就是:乡村可以越来越现代化,却不会在我国社会中消失。但在缩小城乡教育差异的进程中,不管是形式还是内容,乡村教育都以城市教育为蓝本。我们的乡土文化正在这样的改革中悄悄流失。教育给予乡村孩子太多的城市思维,城市认同感,与此同时,教育也在潜移默化的磨灭了乡村孩子对乡土文化的认同、对自身乡土社会成员身份的认同。当不能融入城市的乡村孩子再次回到自以为很熟悉的乡村时,便会面临着身份归位的难题、心灵寄托不存的危机。 二、研究成果综述 乡村教育改革利弊共存,毁誉参半。对其相关文献的研究成果整理可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对乡村教育改革成果的肯定。乡村教育改革有利于教育资源的整合、降低生均教育成本,提高办学效益[1]。集中优势力量办学校,可以使一些地区农村学校教学设施和环境有所改善,有利于学校稳定、吸引高质量生源,也有利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教育和教师合作,遏制高质量教师和生源外流。与此同时增强了农村文化气息和文明程度,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两免一补政策的扶持下,远距离乡村孩子可以在校免费住宿,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公平。[2]乡村教育内容的更改和教学形式的现代化,使乡村 儿童 的视野有所开阔,使其对现代化的发展了有了更加深入的切实体会。 第二,对乡村教育改革弊端剖析。农村教育改革所预期的美好效果并没有完全如预期所至。大规模的改革后,乡村学生普遍面临着上学远、上学难、亲情割裂、乡土认同迷茫、辍学率反弹导致文盲现象的反弹、家庭负担加重使“教育脱贫”走向了“教育返贫”、乡村魅力缺失等问题。在解决上学远与难问题,不少地区都有了校车和校舍,进而产生了校车事故、学生营养不良、学生心理问题增多[3]等“次生灾害”。孩子的离开又使乡村缺少了文化气息和童真青春的朝气,被撤掉学校的农村失去了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载体,致使优秀乡村文化的断裂、乡土风情难觅、乡村文明的失落,使原本经济比较衰落的乡村文化更加贫瘠。改革后的现代学校更像一间间工厂,成为现代化大生产的有声音、带表情、兼互动的摹本。 三、立足于乡村教育本身应有的特点来谈乡村教育 二律背反应用于教育便会产生这样的结论:教育差异往往都是我们制造出来的。当我们界定事物的时候,这界定本身就是在造就着一种范围,而范围之内与范围之外之间便着实构成了一种差异。当我们提出“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之时,该提出本身就已经指出了二者必然是有差异的。然而我们却一直在追求着“城乡教育一致性”,企图使二者同质化,该变身实现的手段便是使城市教育向乡村扩张。乡村学校与乡村文化进行了长时间的反复磨合,终于在国家政权的推动下走向了统一化、现代化。这种不是靠自然成熟而一步步走到秋收的“乡村学校”果实,其多少也会带有先天不足的弱项。乡村与城市不仅有着地域概念和商业活动上的差别,更有着生活方式、生存理念、社会习俗、经验积累等各方面的不同。在众多不同存在的前提下,我们的城乡教育却是越来越走向同质化,就必然会导致乡村教育主体的弱化。 四、乡村教育改革对乡土文化的破坏 1.乡土文化在教育中缺位。学校越来越远离乡村,靠近城市,乡村丢失的是学校,国家丢失的是乡村和乡土文化。村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与载体,是“中国农村广阔地域上和历史渐变中的一种实际存在的最稳定的时空坐落”[4],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和民族传统。课程设置同质化,使乡村文化成为教育中的“下脚料”。学校是乡村的文化核心,改革后的学校,无论是其外形还是其教育内容都是一种超越地方性的“国家意志”在乡村中的渗入。它传授着城市化的知识,讲解着大城市的发达与繁荣,贯穿着高端科技工作者及伟人的光荣 事迹 ,与乡土气息浓厚、勤恳务实的土地文化有着刻意的背离。正如张济洲先生所说,“乡土知识是由‘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创造和传承的‘土里土气’的知识,它虽不去阐释普适性的规律,也不必然具有全球、世界的意义,但却维系和延续着乡土社会。”[5]此时我们不得不提出乡村教育的两种模式:移植模式与催生模式。我们乡村的孩子当然也是需要普适性的教育内容的,乡村同样需要现代化,更需要现代化知识与人才,但乡村教育在移植城市教育时需要有个约束,在直接过继他人已经成年的孩子的同时,我们是否应该考虑一下自己也需要生个孩子来好好培养呢?完全彻底的催生乡村教育模式是不切实际的,矫枉过正在任何一次改革中都是常见的现象,乡村教育改革亦是如此。我们要避免的就是这种:新的乡村教育在农村一定人口中创造了一定程度的“公民意识”和“国家责任感”的同时,却以超地方社区的文化性格,将乡土知识排斥在课程体系设置之外,乡村教育国家化,地方性知识资源传承和维系在国家教育框架下失去了合法性空间,被迫退居为私领域之内的乡村教育模式。[6] 2.乡土文化在乡村流失。乡土知识与文化传统有着重要的教育价值,乡村教育改革必须尊重“乡村本色”。乡村离不开教育,乡村教育离不开乡土知识与文化传统。中国当下的教育整体是被政治、经济边缘化的了[7],乡村课程亦不可脱离这个藩篱。乡村教育向城市教育看齐,其课程内容城市化倾向严重,乡村文化鲜有出现,根据不同乡村的特色渗透的文化内容更是难以寻觅。正如石中英所说:“地方性知识必须在地方人民的文化框架内才能得到理解。将其与它的文化背景相分离就忽视它在社区生存和团结中所发挥的作用。所以,地方性知识不能通过将其包括在图书馆或记录在纸上或以电子产品的形式而得到充分的保存。就像保存生活的多样性一样,地方性知识只有在不断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得到保存,充满生气”[8]。对于乡村孩子来说,其最初的道德规范、为人处世方式、情感表达、人生理想、精神根基、审美趣味都是孕育于乡村土壤之中、扎根于乡村文化之中。现代文化的强势“嵌入”,使得乡土文化成为福柯所说的“受压迫”的知识,在某种程度上说,地方性知识被剥夺了其存在与传承的合法性,使其失去了传承与创新的载体。我们把大自然关进了屏幕里,乡村孩子如城市孩子一样,坐在漂亮的教学楼里,透过大屏幕来闻闻花香、听听鸟叫、看看冰河解冻后的大地复苏。他们本身就应该置身于乡村所特有的丰富的自然与人文资源之中,完全可以通过真实的感受来获取一切自然的美好,而我们却用高科技将其束缚了。 3.乡土道德精华失传。乡土本身的天然优势便是蕴含浓厚的勤劳、淳朴、诚信、和睦的道德风尚。在乡村生活的孩子有天然的“思想品德”课程,有众多的道德传授者,他们无需记忆背诵道德准则,不必拘泥于专栏节目的高尚人物宣传,这些美好的道德情怀隐藏在乡村人们的一言一行中,隐藏在孩子的每时每刻的视野里,隐藏在每一个 民间 故事 中,隐藏在乡村家长的劳作里,隐藏在不需要借条的邻里间的借贷救济里,隐藏在一家有事全村帮忙的互助里;每一位老者都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每一次邻里纷争与和解都是孩子最真实的学习案例。日复一日的熏陶,年复一年的感染,孩子们自然而然的便懂得了何谓做人的基本道德规范,每个人的心中都会为良知留出一片净土。在乡村社会中,当人们的行为有失偏颇的时候,道德的制裁是往往比法律的约束更有震撼力的,正如费孝通先生指出的“社会结构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9]乡村社会“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便有其自身的特点。乡村历史传承中的礼俗便是乡民们的道德守恒的戒律,“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乡村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规范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10] 印在书本里的道德知识,不管装帧多么精美,排版多么合理,插图多么漂亮,都是“死的道德”。仅仅依靠课堂的说教是难以使孩子获得扣入心扉的道德感。道德培养靠的是传授者的身体力行,靠的是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靠的是最真实的生活里的最真切的感受,靠的是灵魂深处的每一次触动。当孩子们只能奔波于城市化的学校与家庭之间,而无暇感受乡土文化的时候,他们便离这片乡土越来越远,那些最真实的道德情怀的传递也便终止了。 参考文献: [1]张燕.农村小学撤点并校之理性纠错[J].教育评论,2012,(2):30-32. [2]郝文武.论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学校布局问题[J].教育研究,2011,(3):31-35. [3]程天君,王焕.从“文字下乡”到“文字上移”:乡村小学的兴衰起伏[J].教育学术月刊,2014,(8):3-12. [4]刘铁梁.村落――民俗传承的生活空间[C]//钟敬文.民俗文化讲演集.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 [5][6]张济洲.文化视野中村落――学校与国家[D].2007. [7]葛新斌.农村教育-现代化的弃儿及其前景,教育理论与实践[J].2003,(12):37-40. [8]石中英.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321). [9][10]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幼儿园乡土文化教育的论文相关 文章 : 1. 关于农村幼儿教育的论文 2. 传统文化教育的论文 3. 关于学前教育论文 4. 幼儿园民间艺术研究论文 5. 幼儿园教育类论文

论文怎么写 一、标题 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 (一)总标题 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 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 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容易激起读者的注意。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 ②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意,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 ④用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 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管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 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 (二)副标题和分标题 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 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 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晰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 对于标题的要求,概括起来有三点:一要明确。要能够揭示论题范围或论点,使人看了标题便知晓文章的大体轮廓、所论述的主要内容以及作者的写作意图,而不能似是而非,藏头露尾,与读者捉迷藏。二要简炼。.论文的标题不宜过长,过长了容易使人产生烦琐和累赘的感觉,得不到鲜明的印象,从而影响对文章的总体评价。标题也不能过于抽象、空洞,标题中不能采用非常用的或生造的词汇,以免使读者一见标题就如堕烟海,百思不得其解,待看完全文后才知标题的哗众取宠之意。三要新颖。标题和文章的内容、形式一样,应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做到既不标新立异,又不落案臼,使之引人入胜,赏心悦目,从而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二、目录 一般说来,篇幅较长的毕业论文,都没有分标题。设置分标题的论文,因其内容的层次较多,整个理论体系较庞大、复杂,故通常设目录。 设置目录的目的主要是: 1.使读者能够在阅读该论文之前对全文的内容、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便读者决定是读还是不读,是精读还是略读等。 2.为读者选读论文中的某个分论点时提供方便。长篇论文,除中心论点外,还有许多分论点。当读者需要进一步了解某个分论点时,就可以依靠目录而节省时间。 目录一般放置在论文正文的前面,因而是论文的导读图。要使目录真正起到导读图的作用,必须注意: 1.准确。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也就是说,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2.清楚无误。目录应逐一标注该行目录在正文中的页码。标注页码必须清楚无误。 3.完整。目录既然是论文的导读图,因而必然要求具有完整性。也就是要求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 目录有两种基本类型: 1.用文字表示的目录。 2.用数码表示的目录。这种目录较少见。但长篇大论,便于读者阅读,也有采用这种方式的。 三、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 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 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 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 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如果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 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罗哩罗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 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 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 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举例如下: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固然应服从上级规划部署的全局,但主要的着眼点应放在对下负责,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对本地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负责,这才是发展全局经济的前提,从而也自然在根本上符合对上负责。 ●变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为共同服务于企业,应成为部门工作的主要重点。(摘自《政府在市场经济中 如何定位》一文的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的写作要求可以概括为“全、精、简、实、活”。具体说来: 1.内容提要要求具有完整性。即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提要应写成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 2.重点要突出。内容提要须突出论文的研究成果(或中心论点)和结论性意义的内容,其他各项可写得简明扼要。 3.文字要简炼。内容提要的写作必须字斟句酌,用精练、概括的语言表述,每项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 4.陈述要客观。内容提要一般只写课题研究的客观情况,对工作过程、工作方法以及研究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一项研究成果的价值,自有公论,大可不必自我宣扬。因而,实事求是也是写作内容提要的基本原则。 5.语言要生动。提要既要写得简明扼要,又要生动活泼,引人入胜,在词语润色、表达方法和章法结构上要尽可能体现文彩,以求唤起读者阅读正文的欲望。 四、正文 正文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部分。这是毕业论文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它章节有专门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五、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又叫参考书目,它是指作者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所查阅参考过的著作和报刊杂志,它应列在毕业论文的末尾。列出参考文献有三个好处:一是当作者本人发现引文有差错时,便于查找校正。二是可以使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教师了解学生阅读资料的广度,作为审查毕业论文的一种参考依据。三是便于研究同类问题的读者查阅相关的观点和材料。 当然,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必须是主要的,与本论文密切相关的,对自己写成毕业论文起过重要参考作用的专著、论文及其它资料。不要轻重不分,开列过多。 列出的参考文献一般要写清书名或篇名、作者、出版者和出版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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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的现状分析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政策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特别是国家关于扶持粮食生产、减免农业税等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许多外出务工的农民纷纷季节性返乡耕种土地,农村土地的供需矛盾开始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速度较前明显加快。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民非农收入的增加和对土地的依赖性,但是,仍有85%以上的农民基本依靠土地的种植或养殖收益维系生活,随之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也随之日渐增多,影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笔者利用工作和参与调解的便利条件对綦江县安稳地区进行了调研,走访了各村主要干部以及50位农户,现对调查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一)流转特点调查表明,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速度快、类型多、行为欠规范以及少量违法流转行为存在等4个方面的特点。 1、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自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安稳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呈逐年递增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所涉农户不断增多。目前,各村流转的土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约10%以上,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数约占总农户数的30%。 2、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以流转主体为标准,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为主,流转面积约占总流转面积的90%。 以流转对象为标准,可为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中以耕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80%。 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投股或参与股份合作等其他方式流转。其中以转包、出租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70%以上。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出租中又以租给个体工商户开办采石场为主。以流转是否签订协议为标准,可分为协议流转和无协议流转。其中协议流转农户略占总流转农户数的60%左右。协议流转又分为书面协议流转和口头协议流转,其中口头协议流转占协议流转的绝大多数,签订书面协议流转的农户不足总流转户的10%。 以流转是否有偿为标准,可分为有偿流转和无偿流转。其中以无偿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户的60%以上,有偿流转的比例正呈上升趋势。 以流转是否履行报批准、备案或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变更登记程序为标准,可分为批准流转、备案流转、登记流转和自行流转。其中以自行流转为主,占总流转面积的98%。 3、流转行为欠规范,缺少管理。 流转行为严重不规范,表现为自行流转多,报批准、报备案的少,申请变更登记的根本没有;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等。镇、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 4、部分耕地被非农业化,有少量的非法流转行为存在。 我镇有极少部分耕地被转为非农用途,主要用于煤矿、非煤矿山、住房、小城镇项目建设等。这些建设用地只有大多数履行了批准手续。其中,非煤矿山建设采取向农户租赁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到自己名下,用于非农生产。 (二)流转原因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致有下4方面的原因。 1、农户之间买卖房屋后,为了耕种土地的方便,买卖房屋的农户绝大部分都要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如,住在甲社的农户不便于跑到乙社去耕种土地。这是过去几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2、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土地二轮承包时“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使得农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导致大量劳动力纷纷向本地农村二、三产业或向外地转移,转移的劳动力中有一部分带动全家转移,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 3、非农建设项目的需要。如:布衣山寨的建设、萤石矿厂、乡村公路以及大量开办的采石场都是以租赁的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出来。高速公路、210国道和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非农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属于国家依法征地不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4、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村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种植大户,由于地理条件的原因,这种现象在我镇很少。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情况的分析 (一) 流转纠纷特点分析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1、纠纷数量大,递增趋势明显。自1996年土地二轮承包至2003年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总体比较稳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大体能够保持现状,相安无事。因此产生纠纷的微乎其微,纠纷所涉土地面积占流转总面积大约2%左右。近年来,由于高速公路、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以及采石场的临时占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数量巨增,还有煤矿采空区对地面的影响而引起的纠纷数量日益增加,流转纠纷所涉面积占各类土地纠纷所涉面积的30%。 2、当事人之间矛盾激烈,易引发其他纠纷。 流转纠纷,是流转当事人之间基于流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而产生的关于承包经营权的归属或相关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属于合同类纠纷。此类纠纷由于涉及农民“命根子”利益,一旦形成纠纷,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大,互不相让。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很容易引发以下纠纷、事件。 一是民事纠纷,主要是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类侵权纠纷。当事人之间因争抢土地,抢种抢收,导致毁坏庄稼,甚至打架斗殴,引发财产、人身损害纠纷。这种因流转纠纷引发的财产、人身侵权纠纷日渐增加,目前约占到流转纠纷总农户数的30%,此类纠纷往往形成当事人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如上坝村村民张某和刘某之间为了两小块耕地(约0.3亩)的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不服调解,刘某将张某种植的白菜撤了,张于2005年5月起诉綦江县人民法院,因未登记确权而撤诉,但至今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 二是行政纠纷,如,崇河村六社的村民王某一家,因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土地补偿数量发生的争议,行政诉讼经过了两次一审、一次二审才告结束;古南镇的居民张某原是大堰村三社的村民,因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纠纷,行政诉讼经过了两次一审,仍不服,现正在民事再审之中。三是上访事件,如,松藻煤矸石火力发电厂的建设征地时,由于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的补偿土地的面积和标准不理解,曾上访到了建设部,又如张某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不服,上访到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3、纠纷调处难度大,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很多纠纷当事人摆出不争到土地誓不罢休的架势。不仅镇、村组织难以调处,形成诉讼后,法院的调解往往也很难奏效。作出判决后,败诉方当事人也常常坚持上诉,甚至上访,将矛盾不断扩大升级。 4、纠纷隐患大,基层干部忧虑重,对策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存在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管理失缺,绝大多数流转行为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纠纷的隐患.农村干部虽然深感忧虑,但还没有足够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二)纠纷形成原因分析 上述流转纠纷的形成,既有宏观上政策和立法的原因,也有微观上行政管理、流转行为自身欠缺的原因。 1、政策的调整。1996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国家征收农业税和按事一议方式筹资筹劳,2005年调整为免征农业税,并实行粮食直补,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这使得农民承包经营土地所负担的费用日益减轻,收益随之提高。我市从2003年逐步减少并从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以及退耕还林的补贴,原本因为承包经营土地成本高收益低,外出谋生而将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的农民纷纷返回,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部分农民都是争议土地的原承包经营权人,但由于当初流转时与对方约定不明,受流转方理解为无偿转让并在土地上作了大量投入,或者因当初对承包经营权无所谓或着急外出打工一时找不到受流转人而将土地抛荒后,经村安排给其他人种植的,但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权利人仍记载为原承包人等原因,受流转方不让出争议的土地而形成纠纷。特别是,随着粮食价格的上涨,以及粮食直补的发放到位,土地承包可以获得较大收益,因此许多以前撂荒弃耕的土地现在又有人要求耕种。一些自行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农户也纷纷将土地收回,而一些在二轮土地承包中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也都开始要地。有的村民小组进行了合并,由于合并前的小组每户承包土地面积不同,合并后的小组有的村民要求重新分地。加上集镇建设、厂矿建设等征地面积的增加,导致土地资源紧张。农民之间为争夺土地承包权、确定承包土地的界址、承包土地被征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等问题,经常会发生纠纷。土地仍然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最主要的生活来源,这样,曾经一度缓和的土地承包纠纷又再度突出。2、立法方面的不足。目前我国法律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的第五节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三条,共十二个条文。内容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对于各种流转方式应当履行的程序性要求,缺乏具体详细的规定。如第三十七条中“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的规定,在实践中没有起到约束当事人流转的作用。原因是《土地承包法》中对不依法履行上述程序性要求,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很随意且不受拘束。2005年1月19日国家农业部公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作出了比《土地承包法》更为细化的规定,但对本文提及的上述问题仍未能给出具体的解决依据。 3、证据方面的尴尬。在面对大量涌出的、直接关系到所涉当事人“命根子”的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的这一类纠纷,镇、村领导尽管非常慎重,但仍然难以避免这样的尴尬:纯粹要求当事人举证就难以保证结果公正,因为很多流转户之间根本没有流转协议,举不出证据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是也难以保证事实公正和法律公正的社会效果,同时考虑基层社会稳定又可能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因基层组织的不理解不配合导致裁判难以顺利执行;有些案件尽管法院裁判并无不公,但败诉的当事人会不断上诉、申诉、上访.这样一来,法院不仅没有解决纠纷,还成了被信访的对象.而且当事人也因为自身的行为,使纠纷解决的成本不断上升,成为基层稳定的隐患. 4、流转行为的不规范。《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实践中,流转行为存在严重不规范的现象: (1)以农户自行流转为主,极少履行报批、报备案或申请变更登记等法定手续,流转任意性大. 按照《土地承包法》报村里同意或备案的流转只占到全部流转面积的不足5%。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多次,几经转手,原承包经营权人外出回来后不知向谁要地,而村里也不尽了解,容易产生矛盾。 (2)农户流转以口头约定为主。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承包人在流转时原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太重视,所以一般情况下流转约定都不是很明确。有些流转虽有明确的口头约定,但因没有书面记载,流转双方容易产生矛盾,一旦形成纠纷,还难以查证约定内容。 (3)为数不多的书面流转协议,大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概念不清、约定不明、权利义务不确定等问题。如不少协议上有某甲将土地“给”某乙种植或养殖的条款,形成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对这些含糊的文字,均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进行解释,流转方解释为“转包”或“代耕”,受流转方则解释为“转让”。 5、镇、村管理服务的欠缺。 我镇没有行之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制度,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的服务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因为身兼多职无法履行这方面的管理职能,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处于一种无序、失控的状态。镇干部忙于本职工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既无管理服务的动力亦无压力,因而使组织形同虚设。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管理也近乎空白,不少村干部没有管理的意识, 认为村里中心工作都忙不过来,群众自愿流转不必操那闲心。因此也就没有这方面的管理措施和管理行为.调查中镇、村干部对所在镇、所在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流转面积和农户的情况,心中无数,没有一个村建有完整规范的土地流转情况台帐。镇、村调委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处也是草草的应付了事。 6、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不到位。土地二轮承包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没有清晰的四至界畔,2004年完善土地二轮承包后,有的村因农户相互之间存在矛盾也将矛盾户的证书暂且扣留后又忘了发放,这些情况在各村均不同程度地存在。 7、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严重缺乏。调查中有100%的农民不知道法律规定的流转方式有哪几种,其法律后果怎样,绝大部分农民认为土地三十内承包权是自己的,流转与村里没有关系,不必报村里批准或备案,认为流转无需签订书面协议,都是邻里家边的,平时相互也了解,口头说一下就行了,立书面协议显得见外,甚至认为,只要自己持有证书,无论签订什么样的协议,土地使用权都是自己的。 8、村级干部法律素质较低。各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一知半解,不完全知道法律规定的流转形式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90%的村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村里不必管,不必建立流转台帐。有些村干部对农户报到村里的流转行为的管理也不依法进行,既不要求农户签订书面协议,也不按规定办理批准转户或备案手续。 9、没有土地仲裁机构发挥纠纷仲裁作用。我县今年才设立土地仲裁机构,几乎没有群众知道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以及向谁申请仲裁,各村干部对如何申请仲裁也说不清楚。这使得流转纠纷集中在基层政府和法院。 三、预防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对策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能否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好流转纠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从立法、行政、村民自治以及司法各个层面,思考应对策略。 (一)立法建议 1、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尽快制定《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对《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的规定进行细化,特别是增加对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方面的具体内容。 3、建议农业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必要的增补和修正,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费用的计算标准和方法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4、建议国务院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仲裁办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的范围、仲裁的程序、仲裁的原则及其他仲裁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办法所设定的仲裁程序应简便、快捷于诉讼程序,既便于当事人解决纠纷,也减轻法院受理案件的压力。 5、建议省人大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充分调查本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纠纷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地方性法规。 (二)行政对策 在目前流转纠纷较多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以达到减少和处理纠纷的目的。 1、依法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县级人民政府对尚未发证的农户,应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证书向农户发放。县级人民政府若委托村委会具体负责发证,应明确下列要求:(1) 确保户户有证。无论过去基于何种原因,现在有什么理由,一律不得扣留农户证书。 (2)保证土块、面积、承包合同及承包经营权证书四者的记载内容要相一致。 (3)加强纠纷调解。对发证过程中发现的因流转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农户间或农户与村之间的矛盾,要加强调解,保证补发证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有关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对承包中发生的各种纠纷及时协调解决。指导村组公开发包、合理确定承包基数。规范承包合同内容,必要时可采用格式合同,但格式合同的起草要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条款要平等、具体、全面。加强对承包合同的管理,坚持稳定和完善相统一的原则,制止随意撕毁合同的现象。3、加强对流转行为的管理。在对流转行为的管理中,县、镇人民政府应各司其职。 县人民政府对变更、撤销、更换、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申请,应依法及时审查办理。我镇大堰三社2005年8月向綦江县府法制办申请撤销居民张某的承包经营权证书,至今半年多了仍无任何结果。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专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部门,做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成果四保障,不流于形式。 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均应加强对流转纠纷的调解,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纠纷。应重视流转纠纷引起的上访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安排调处。两级政府同时还应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的调查研究,以全面掌握流转情况,并制定有效预防和处理纠纷的相关措施。 4、大力宣传法律。县司法行政部门和各镇、村应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作用,不能流于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土地流转及流转纠纷处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真正了解农村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流转的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懂得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流转标的、流转用途、流转方式、流转期限及流转费用等内容,告知农民该报批准、备案的要报批准、备案,不能自行其事,倡导农民多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少采取转让方式流转,为防止将来情况发生变化时产生矛盾,多进行短期流转,少进行长期流转。 法制宣传的另一个重点,应当提高村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对其中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较为薄弱的以及经常处理土地问题的村干部,要组织专门培训。这对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健康运行,预防和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5、纠正违法流转行为。对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农民承包经营权,或未经发包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三)村民自治对策 流转纠纷大多发生在同一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间,因此应当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通过村民自治规范管理好流转行为,以减少流转纠纷的发生。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农民解决矛盾的成本负担。村民委员会要在提高村干部自身法律素质和加强法制宣传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流转台帐,完善流转批准和备案手续。 1、完善并登记已发生的流转行为,建立台帐。对本村内部已经发生的流转行为,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流转户,动员并指导其按约定内容补签流转合同,补办报村批准可备案手续。流转合同应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村收执存档。村委会根据当事人补签的合同的补交的申请,办理批准可备案手续,并将上列情况记入台账。调查、补办手续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弄清本村流转情况,也可发现并调处部分已经发生的纠纷,还可消除许多纠纷隐患,可谓一举三得。 2、规范并登记今后的流转行为。对今后发生的流转行为,村委会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指导流转户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批村批准功备案或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变更登记。做到每一起流转均符合手续,每一起流转均有帐可查。这样必然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率,即使发生纠纷也处理有据。 (四)司法方面的对策 司法部门加强对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调整。对破坏、干扰新一轮承包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对发包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妥善处理,维护农村稳定。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本着稳定农村生产关系的原则认真处理,维护生效合同的严肃性,通过办案,保护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土地承包经营权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主要分析依据 摘要: 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通过其他方式承包并依法登记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内容应法定,其权利应自由转让,可依法继承,可依法抛弃,可依法抵押。承包地应不得收回和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转包等立法条文内容表述要科学。 关键字: 物权性质 土地承包经营权 新型用益物权 内容法定 应自由转让 可依 《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第3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按该条款规定分析可知,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类:其一是家庭承包;其二是其他方式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规范之性质和内容分析,该法“对家庭承包的土地实行物权保护”,[1] (P.19)即通过家庭承包方式使农户取得的是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主要实行债权保护(除该法第49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确认承包方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农村土地承包法》重点和核心是调整和规范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达到真正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利用权。笔者认为,建立和完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事关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事关承包方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本文对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规范之存在不足作一法律思考,以便制定《民法典》和《物权法》时更好地规范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达到真正实现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一、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并结合民法中物权法理论分析,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2] (p.31),是指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生效或者依法登记取得的,对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养殖水面、“四荒”等农村土地进行占有和以耕作、养殖、竹木或者畜牧为生产方式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目的生产经营而使用并获得收益的权利以及该依法承包农村土地所形成权利的处分权。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且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 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主要体现在: (1)它是在他人所有之农村土地上设定的物权。这里“他人所有之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它是以农村土地为标的物的他物权。这里“农村土地”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是指耕地、林地、草地、园地、养殖水面、“四荒”(一般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但也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3)它是享有和行使以对农村土地之占有为前提并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用益物权。即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内容主要包括从农村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占有、使用、收益三大权能以及“依法承包该农村土地所形成权利”的处分权。 (4)它是依承包合同生效或依法登记而发生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22条规定:“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法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49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承包方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 (5)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承包期限包括法定期限和约定期限两种。法定期限,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约定期限,如该法第45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6)它是以耕作、养殖、竹木、畜牧为具体内容而使用他人农村土地的权利。 (7)它是以农村土地的使用目的为农业目的而使用他人农村土地的权利。 (8)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关系的特定义务主体(即发包方)的相同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2条规定分析,两类农村土地发包的承包方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其中发包方主要主体应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方,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才是发包方。 (9)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权利和义务的主要法定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了承包方的法定权利三方面和第17条规定了承包方的法定义务三方面。 (10)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权利的可流转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该法第49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11)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限制性。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则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 (12)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法定权利的物权保护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规范之存在不足和完善建议 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该类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物权保护,真正达到“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规范之存在不足表现在: (1)家庭承包的当事人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中含有法定内容和约定内容两方面,这与物权内容法定相悖。物权内容法定,是指当事人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否则无效;同时,“也不得基于其合意自由决定物权的内容”。[5] (p.74)“作为用益物权,其共性在于,虽经由债权合同而创设,但随即与之绝缘,具有强烈的物权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色彩,因此须于法律中明确其具体的权利义务,以在不动产的所有人与用益物权人之间维持利益的均衡,避免物权法律关系过于复杂,避免不必要的纷争迭起。对这些规定,当事人不得以合同的约定加以变更”。[6] (p.4)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分析,“侵害家庭承包经营权的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且要承担侵权责任”,[7] (p.10)这种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包含约定内容,显然是违背物权法中物权内容法定原则的。 (2)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物权内容法定无法律可依。通过其他方式承包,并经依法登记取得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该类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法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几乎没有任何条文体现,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在该法第三章“其他承包的方式”中,从法律结构上分析,它与第二章“家庭承包”是相独立的,无法律依据按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法定遵照。 (3)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对受让方作了一定的限制,且受让方必须是“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与物权本质上是一种支配权不相吻合。“所谓物权之直接支配性,指物权人得依自己的意思,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之介入,对标的物即得为管领处分,实现其权利内容之特性”。 [8](p.22)有的人认为:“如果不对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进行一定的限制,遇经济困难或天灾人祸之年,农民转让或抵押自己的土地,将使这些农民失去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保障。因此有必要对从家庭方式承包的土地的流转加以一定限制”。[9] (p.154)笔者认为,上述理由不可能成立或没有说服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属于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的流转形式,其结果:转让方(原承包方)丧失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方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按上述观点,法律要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否则,转让必然导致原承包方失去农村承包地,失去长期依赖农村土地提供的生活保障。实际上,在农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地区,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近郊区,一部分农民已离开农业,转向从事第二、三产业,已不再依赖承包地作为最后的生存保障,这些农户自愿将承包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可以全身心投入二、三产业经营活动。可见,法律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显然是不科学,把农民捆绑在土地上,达到“农民永远是农民”,显然违背常理。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势必引起部分农户失去部分或甚至全部农村承包地,这是客观事实。同时,该法规定转让须经发包方同意,难道发包方能够审查或预见转让方有30年左右的稳定收入来源吗?这肯定是不现实。转让方既然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受让方,对自己家庭成员的今后生存能力肯定作出比较合理的预测,否则该承包方可以采取其他流转形式,关于这一点我们没有必要怀疑和不相信该承包方。同时,把受让方限制在“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也不合理和科学,一方面给转让方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对象的范围,甚至有的人认为,“转让的受让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不能是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10] (p.90)按此运行其结果,会出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落实,甚至造成农村承包地抛荒弃耕之结果;另一方面,造成流转封闭,不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再一方面,无法真正按照市场价格转让,不利于转让方转让收益的真正实现;最后一方面,如受让方限于农户,其实受让方也已经取得了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性,没有必要一定把受让方限于农户。因此,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过多限制,必然会侵害转让方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4)《农村土地承包法》已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为什么不能允许家庭承包中耕地和草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呢?如承包方家庭成员最后剩下的成员将耕地或草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给特定受让方(即承包方家庭成员最后一个成员的继承人的农户),其实际结果与允许耕地和草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有何区别。同时,表面上该继承人的农户虽然向转让方支付了转让费,但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之规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即承包人)死亡时,照样取得承包收益(包括上述转让费)。又如,承包方家庭成员最后剩下的成员临死前将耕地或草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非继承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会使该法第31条条文的立法目标其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落空。同样,也会给已经完成转包、出租、入股等流转形式,带来法律问题,上述流转形式也会使发包方收回承包地暂时落实。 (5)《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承包地可以依法收回和可以依法调整的特殊情形,与物权法中物权属绝对权和物权保护之绝对性相冲突。物权的绝对性,是指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物权人于其标的物之支配领域内,非经其同意,任何人均不得侵入或干涉,否则即构成违法。法律赋予物权人绝对保护之特性。此即所谓保护之绝对性。[5] (p.9)1993年中央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这一政策是成功的,充分体现了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之绝对性。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但该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可依该条款依法进行调整(除该款规定“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外)。按法理分析,承包地依法调整其结果,使部分承包地上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一方面不符合国外用益权消灭其理由(如德国民法中规定用益权消灭情形是:①用益权人死亡,包括自然人的死亡和法人消灭;②用益权设定期限届满;③用益权和所有权竞合;④用益权人对物不当使用、无权使用,并且不顾所有权的告诫而继续使用时,所有权人通过诉讼停止其使用,并消灭其用益权),也不符合国外永佃权消灭其理由(如日本民法典规定永佃权消灭情形是:①永佃权存续期限届满;②永佃权的抛弃,即永佃权人,因不可抗力连续三年以上全无收益,或于五年以上期间内,只获少于佃租的收益,可以抛弃其权利;③佃租的滞纳、破产宣告,即永细权人,连续二年以上怠付佃租或受破产宣告时,土地所有人可以请求消灭永佃权;④永佃权人对土地施加永久的损害,并违反土地的利用方法时,土地所有人可依法请求消灭永佃权),也不符合我国理论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理由(主要理由:①承包期限届满;②承包地被依法征用;③承包地被依法占用;④承包方依法退包;⑤承包地灭失;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撤销;⑦承包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另一方面“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证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保证难以真正落实,影响农民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信心,造成农民不敢或者不愿对农村土地进行长期投资,甚至进行掠夺式经营,破坏地力;再一方面被调整而调出承包地的农户其合法权益如何得到法律保障,往往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最后一方面如果调整承包地之前,超过农户人均承包地数量的部分或全部承包户都已依法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而受让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在这种情况下进行承包地调整是否公平、合理、科学。可见,该法第27条第2款立法设计存在许多问题,其结果在实践中不具有普遍可操作性。同时,该条款规定:“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虽然属授权性或任意性法律规范,但如果承包方提出“约定不得调整”,发包方有何理由拒绝或者能拒绝,如果同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一些“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而另一些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不得调整内容或者约定可以调整,其结果承包地如按该法第27条第2款进行调整,村内承包方的地位是否平等,被调整承包地的部分农户其合法权益是否被侵害。因此,笔者建议,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承包地被依法征用或者占用,新增人口(人口出生或转入)等,应适用该法第28条未承包土地、交回和收回承包地的土地作为调整客体的规定或者引导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取得承包地,其结果会更合情、合理、合法,农民更能接受,便于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真正属于绝对权和受到物权保护之绝对性充分体现。另外,该法第26条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按该条款规定,发包方可依法收回承包地。但如遇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和转为非农业户口前依法实施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实现作为“合理经济人”(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价值,从而会使该法第26条第3款规定无法实施而使发包方依法收回落空。同时,如已依法出租或者转包(无须发包方同意,操作无任何难度),在流转期限内能否收回,显然,法律无理由支持收回,照样使收回落空。 (6)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其他农村土地” 上 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缺乏法律规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2款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除耕地、林地、草地外,还包括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其他农村土地”,如渔区的养殖水面、某些地方的园地等。这些农村土地采取家庭承包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会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方面养殖水面的承包期较短,一般只有3~5年,最长也不会超过10年,该类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如赋予物权性质,显然与民法理论上物权存续期较长,一般需超过20年相矛盾;另一方面该法第二章“家庭承包”只针对耕地、林地、草地三类农村土地进行立法设计和形成法律规范的,“其他农村土地”上采取家庭承包产生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依照该章内容执行,其结果实际运作中难以操作,会造成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不到一体法律规范调整和保护。 (7)《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规定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撤销。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撤销,是指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发包方可依法撤销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如上述《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就属于撤销情形,根据国外永佃权撤销制度,在法律上可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有权撤销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擅自变更农村土地农业用途,并致使不能恢复原状的;(二)闲置耕地达二年以上或者其他农村土地达四年以上的”。“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符合上述事由,当事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事由的,不生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效力”。 (8)《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规定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抛弃。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抛弃,是指在发生法定原因时,依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意思表示,使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的单方行为。《日本民法典》第275条(永佃权的放弃)规定:“永佃权人,因不可抗力连续三年以上全无收益,或于五年以上期间内,只获少于佃租的收益时,可以抛弃其权利”。我国法律既然已赋予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重要财产权,应规定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抛弃制度。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抛弃,毕竟是一项民事权利,如果因某些特殊原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继续使用收益农村土地与己不利,而又在不损害发包方和社会利益的情况下,应允许其抛弃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法律应对此规定严格的限制条件。在法律上可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不可抗力连续二年以上全无收益,或于四年以上期间内,只获少于承包费的收益时,可以抛弃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林地上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通过拍卖、招标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除外”。 (9)《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抵押。笔者认为限制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理由不成立。首先,设立抵押权时并不发生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抵押权因为债务得不到偿还而实现有或然性。其次,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财产权,目前农民可以作为抵押的其他财产有限,因此农民贷款、融资很困难,不利于加大农村承包地上的投资,限制农业发展。第三,农民在紧急时需要资金,如果不允许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进行贷款,会造成只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这个时候的农户才会真正失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11]。因此,应允许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10)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中造成法律结构不科学。家庭承包是指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时,以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为经营单位的,人人有份的土地承包。家庭承包的主要特征:一是发包方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二是承包方只限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三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享有平等承包权;四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不是以农民个人为单位进行家庭承包。根据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规定分析,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流转形式符合“家庭承包”之特征,而其他形式之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结果都可能产生与“家庭承包”之特征部分不符或者不相符(除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成为流进方,即新承包方包括转让中的受让方、转包中的受转包方、林地承包经营权中的继承人属部分符合外,但上述流转形式实质上已不符合家庭承包之主体特征,同时更不符合家庭承包体现人人有份、公平优先的原则)。显然,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性质明显区别于“家庭承包”其本身性质。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中显然不科学,同时从深层次研究,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农村土地承包为前提,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许多流转形式其流转结果产生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性质完全不同的农村土地其他经营形式,如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等,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无法全部涵盖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但按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规范内容来看,其法律名称最好改称《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法》。笔者认为,《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法》其结构最好调整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农村土地承包”,第三章“家庭承包”,第四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五章“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六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待时机成熟,今后应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经营法》。其内容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外,还应包括农村土地租赁经营、农村土地股份制经营、农村土地集体经营(目前,全国还存在没有采取农村土地承包的村,这些村集体经济实力很强,仍采取集体统一经营,其效果也较理想)、农村土地其他形式经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内容。 (11)通过其他方式承包,并经依法登记取得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流转缺乏全面法律规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49条只规定了该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和第50条也只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作了原则规定,从法律结构看,它与该法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相独立的,无法律依据按该法第二章第五节法律规范适用。其他方式承包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自身运行机制,应有适合自身运行机制的法律规范。笔者认为,今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时,最理想应单设“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章,包括三节,即第一节“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般规则”,第二节“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三节“其他方式承包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特别应对“其他方式承包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出具体的法律规定,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12)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应属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形式之一。一方面《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实际上,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应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畴,从科学、合理角度讲,应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规范范围内,但如该继承人放弃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无继承人的,则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这种情形可规定在该法第二章“家庭承包”中。另一方面,该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耕地或草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按此规定,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因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上述情况户仍然客观存在,其立法规定是成功和科学的;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最后一个死亡的成员应当获得的承包收益,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但继承人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实践中仍存在问题,因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按前面内容分析会使该条文操作落实,无法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另外,如承包户的最后一个死亡的成员在临时前,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以及入股,该成员死亡时,发包方能否立即收回承包地值得怀疑,能否以消灭其他法律关系或牺牲其他合法当事人利益,显然,法律没有理由也不应该支持。可见,法律上限制或禁止耕地或草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是不合理或不科学。笔者认为,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可以依法继承,避免法律条文之间的冲突或矛盾,更有利于提高承包方在农村承包地上投入的积极性和信心。

最好你自己到网页上找,要注意时间差,让人看了象那么回事儿!

与家乡的桂花树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有关家乡的桂花树优秀作文(精选1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每一个人都喜爱自己的故乡,喜爱故乡的某一处风景,某一道佳肴,某一位故人。而我最喜欢的是故乡的桂花树。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和妈妈去散步。走着走着,忽然闻到了一阵清香。眼前一亮,两竖排的桂花树挺立在我们面前,像一个个身强体壮的士兵,守卫着我们的祖国。我兴奋的叫了起来:“妈妈,妈妈,快看,那是桂花树哎,真是香气逼人!”妈妈意味深长的说:“是呀,俗话说,八月桂花满枝黄,而且还香飘十里呢!”我听了,立刻跑到某一棵桂花树下面,闻着它的清香,真是香气扑鼻、怡然自得啊!

说起桂花树,我的一个好朋友的老家在浙江。他有一次从浙江带回来一些桂花糕,与我们一起分享。还带了一些桂花树的照片。我们一边吃着桂花糕,一边看着桂花树美丽的照片,真是享受啊!吃完后,同学们纷纷赞叹桂花糕真好吃,吃起来口感细腻,芬芳四溢。我也跟着赞不绝口。看到这张照片,我不由得想起我以前故乡的桂花树。虽然他没有浙江的好看,但是她就是我童年的好伙伴,也是我童年的回忆,我和它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从未忘记。看到这张照片,我仿佛闻到了故乡桂花树的清香,重温了一下我的童年时代。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幸福,更是那么的快乐!

这就是我故乡的桂花树,我爱我的故乡,更爱我故乡的桂花树。

金秋九月,丹桂飘香,阵阵香味扑鼻而来,无论是上学,还是放学回家,总能看见学校门口的那棵桂花树,让我不由联想到家乡的老桂花树。

家乡的老桂花树,听大人们说有70到80年了,因为他们小时候就有了。桂花树一年四季都很美,我很喜欢。

春天,万物复苏,大地慢慢地苏醒,小草也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大雁也从南方飞回来了,树木也吐出新芽,贪婪的吮吸着春天的甘露。桂花树是四季常绿植物,但你若仔细看,会发现桂花树的顶部,有着青黄色的小嫩叶,它与老树叶比起来,就显得稚嫩,老树叶显现出一种老练的感觉。当别的树开花了,它连花苞也没有,可它并不着急,因为这时还不是它一展风采的时候。

夏天,有的果树结了果子,柳树的嫩叶变得青翠,太阳炙烤着大地,桂花树依旧如以前一样,不过嫩叶变得更绿了,这时,这树下便是乘凉的最佳之地,树叶子吸收了夏天的暑乞,而老树花树像一把绿伞,遮住了阳光,制造出阴凉的地方。

秋天,一簇簇小黄花挂满了整棵树,绿色的大伞,因为这些小花的点缀。更加美丽。秋风吹过,吹落了桂花,树底下满是,密密的,像一张带香味的黄色地毯,此番景色。拿一把椅子坐在树下,那该多美好呀!黄昏时候,夕阳的光辉照在到桂花树上,看上去就像一棵散发着金色光芒的神树,多么夺目。

冬天白雪纷飞,雪儿落在树上,老桂花树像穿上了一件绿白相见的衣裳,在冬天里很美丽。

我爱家乡的老桂花树,它承载了我的家乡的怀念,更爱四季的老桂花树!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小山村,那里气候很适合种植桂花树,空气也很清新。春天,人们刚撒下种子,要等三四个月才会长出芽来,人们就耐心的等待。过了三四个月了,一棵棵小桂花树苗从泥土里冒出一个个小脑袋,刚开始,树苗会长得慢一些,不过叶子可不会长那么慢,叶子从嫩绿色变为绿色,如果你细心观察,你就会发现其中的奥秘了!

夏天,桂花树从小树苗长成了小树,叶子也变大了,而且叶子的颜色也变成翠绿色了,像一个小孩子慢慢地长大。才过了几天,“小孩”就高了好多好多。不知什么时候,桂花树上长满了花苞,像挂满了一个个小小的小灯笼。到了夏分,天渐渐的变热了。

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一样,炙烤着大地,而桂花树像一个个水球一样,抵抗着太阳的`炎热。有一天,下雨了,桂花树如饥似渴的吸收着这甜美的雨露。雨停了,桂花树又像以前一样直挺挺地站着了。花开了,整个村子都飘着桂花的香味,别村的人们都把这里称为”桂花之乡”的由来了。

秋天,树叶都落了,桂花树的叶子也一片片的落了下来,像一个个金色的蝴蝶在飞舞。在夏天的时候人们就把桂花树上的桂花摘了下来,做成了一个个桂花香包。

我爱家乡的桂花树,更爱他的无私为民的精神品质!

春去秋来,秋姑娘来了,她带来了凉爽的天气,带来了黄叶飞舞,还带来了秋日里静悄悄绽放的桂花。

桂花树远看像一把绿底黄花的大伞。走近一看,桂花树的主干有大碗口那么粗,颜色偏褐色,上面布满了纹理,摸上去十分粗糙,就像饱经风霜的老人脸上的皱纹。主干向上分出来三条树杈,沿着树杈一直向上又分成了无数条树枝,细如拇指一般,好像千手观音似的。

树枝上长满了一朵朵金黄的桂花,每朵桂花只有四片花瓣,看起来只有米粒那么大,好似倒挂着的金钟似的。小巧玲珑的花蕊在浓密绿叶的衬托下,就像夜空里的星星在闪耀。桂花好像各有个性,它们散布在树的不同位置,有的在树叶之间悄然向外望,有的在树梢上迎风飞舞,有的在树枝边缘自娱自乐,一朵挨着一朵,一簇簇、一团团,热热闹闹的,仿佛碎金一样闪着光。桂花真是整棵树最美最耀眼的风景啊!

金秋时节,不论在校园的哪里,那浓烈的香气一定会扑鼻而来,沁人肺腑。读书或者写字的时候,感受着那一阵阵的幽香,我的劲头更足了。

桂花是秋天的宝,它把一身的宝贝献给了人们。桂花可以泡茶,味道清香四溢;桂花可以酿酒,味道香醇浓郁;桂花还可以制作成桂花糕,味道甜而不腻;桂花还可以做药,作用是化痰、止咳、生津。

金秋十月,那金色的桂花,给秋天带来一股迷人的香气,给大自然带来了美丽,我爱桂花!

傍晚,吃过晚饭,热气慢慢退了。太阳落下山坡,天边只留下一片灿烂的红霞。

和朋友漫步在校园中,走过一段路,忽然,我发现了一株桂花树。这株桂花树很大,树干的数目不计其数,有些树干都快伸到地上了。树叶一簇堆在另一簇上面,不留一点空隙。那翠绿的颜色,明亮地照耀着我们的眼睛,似乎每一片绿叶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这美丽的校园的桂花树!

我们在树下止了步。朋友说这里是“桂花的天堂”,可老师不许学生去采摘,桂花散出浓郁的香气,闻起来让人神清气爽。我忍不住凑近些看,却不见桂花。明明是桂花盛开的季节,却不见桂花,这是怎么回事呢?一个朋友突然说:“上课了”,我们只好急忙跑回教室。

过了几天,吃过早饭,我和几个同学回教室读书,又走过那段路,我们在桂花树下停了一下。忽然看到了一朵桂花,接着看到了第二朵,第三朵……原来桂花树开花了!有些花还调皮地藏在树叶后面玩起了捉迷藏。一阵风吹来,桂花的清香让我们有些眩晕,亦浓亦淡的清香让人心旷神怡。正在陶醉中的我突然被朋友推了一把。他对我说:“快走,我们还要读书呢!”听到这句话,我猛地回过神来,我赶紧跑向教室,可还是忍不住回头看那些被我抛在身后的茂盛的桂花树。我百般留恋,桂花那么美,一瞬间,还以为我的眼睛我。

那“桂花的天堂”的确是桂花的天堂啊!

你一定听说过永康吧!那可是桂花树的乐园。桂花就是咱家乡的特产。

冬爷爷回家了,春姑娘又来了。小桂花树出世了!她探出头来,东瞧瞧,西望望,好像对这个世界很好奇。人们从她身边走过,想:“桂花树终于发芽了,秋天,我们又可以喝到营养丰富的桂花茶了。”夏弟弟来了,他一吹夏风,小桂花树的枝叶长得茂密极了。几十根枝叶交叉在一起,就像小朋友们手拉着手。秋姑娘终于来了,人们许下的愿望也快实现了。他们热烈地欢迎秋姑姑,这次,秋姑姑出家门时多带了几股秋风,只见她一吹,那几股秋风迅速落到小桂花树上,不一会儿,小桂花树就长大了,成了一棵真正的桂花树。十几天后,人们的愿望实现了。桂花树生出了上千个小宝宝,她们就是大名鼎鼎的桂花。桂花十分小,只有四粒米那么大。一朵桂花有四个花瓣,许多朵桂花连在一起,像一串串糖葫芦。桂花可香了,微风吹来,香味随风而去,飘到河里,河水闻了闻,说:“嗯,好香啊!”香味飘到马路上,马路闻了闻,说:“嗯,真香啊!”香味又飘到小朋友的鼻子里,小朋友高兴地说:“真香,真香,我们好像来到了‘香味城’!”

桂花的作用可大了,可以做桂花糖、桂花糕,酿桂花酒,泡桂花茶,还可以送到药房做中药呢!

要是您有机会到我们永康,一定得在秋季来,还要带点桂花回去。千万不要错过这个好机会哦!

有的人喜欢亭亭玉立的玉兰花,有的人喜欢千姿百态的菊花,有的人喜欢品格高尚的荷花,而我喜欢金灿灿的、香气扑鼻的桂花。我们家乡就有一棵桂花树,我很喜 欢。 春天来了,微风轻轻的吹拂着,毛毛雨从天上轻盈的飘落下来。桂花树冒出了许多嫩红的新芽,不久就长出了许多新的叶子,给春天增添了无限活力。

夏天,桂花树长得更加茂盛了。茂盛的枝叶遮挡着阳光,给我们带我丝丝凉意。桂花树像一把绿色的遮阳伞,我们在伞下快乐地游戏,欢乐的笑声传遍整个家乡。秋天,是桂花盛开的时节,我总似有约。那一簇簇,那一串串黄金般的桂花,好似明白我们的期待,在阳光下怒发,散发着幽香,飘到老家的每一个角落。这醇香,令人心旷神怡,回味无穷。那如繁星般的云集的花朵,如金,又似田黄般地展现在绿叶中。这香,这叶,这色,不是牡丹胜似牡丹。

寒冷的冬天来到。村子里大部分树木的叶子都掉光了,唯有它在三级严寒中斗霜傲雪,永葆青春。

桂花树的叶子是绿色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花是黄色的,花芯是淡淡的黄色,花很小很小,像一颗颗小小的星星。桂花开花的时候,满满的开满整棵树,远远望去,好像闪着黄色的明灯﹔黄色的桂花开了,好像点亮着黄色的街灯。

桂花不但香,美丽而且还能做桂花糕,桂花茶,用处可大了!亭亭玉立的那棵桂花树,飘飘洒洒如黄蝶的桂花,那沁人心脾的桂花香,香飘十里,使我难忘。

乡下有许多野生的桂花树,它们一年一年滋生繁衍,零零散散地点缀光秃秃的村庄。

而我却对桂花的味道产生了浓厚的感情。我的老家楼下就有一棵桂花树,每年我都近水楼台先得月,摘了一些先尝。可是今年却不一样,我总是望着那无精打采的桂花树发脾气,因为没有开花,我心里急呀!可桂花树却不急,它整日挺着干枯的枝丫,在蓝天中显示它的沧桑与稳重,迟迟不吐芳。

一个灿烂的午后,我忽然在风中嗅到了丝丝芳香。迫不及待的我闪到了楼下,站在树下,踮着脚,寻找桂花树上那些调皮的“精灵”。道路两旁的柳树似乎羡慕起桂花树来:在秋日微风的轻拂下,黄色的桂花光彩夺目,树叶沙沙的声音是那么动听,整条街上都弥漫着桂花的芬香。此时,大人们鱼贯而出,一个个开心得活蹦乱跳,抱着自家的桂花树使劲摇,大人摇,我也摇,掉落下来的桂花冲刷着我的脸,在我的脸上跳跃,令我沐浴在桂花雨中。

桂花的味道也令我如醉如痴,我时常吵着妈妈做桂花糕。妈妈总是神神秘秘地将桂花糕制作好了再拿给我吃,却从不让我知道她的秘方。

小学二年级时,我已搬到东莞来住,以前那桂花树的踪影已无处可寻,放眼望去,看见的只是来往的车辆和高耸的楼房。我只能细细品尝从乡下带回来的桂花糕,回忆着家中的那棵既沧桑又稳重的桂花树。

在我的家乡苏州,那是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家门口的院落里有一棵小桂花树,那里便是我童年美好回忆诞生的地方。

那颗桂花树虽然不算大,但却是组成我童年美好回忆的大块拼图。那翠绿的叶子并不茂盛,可一旦到了凌晨,你再看,会看到几颗“珍珠”,那几颗“珍珠”点得不偏不倚,使人从哪一个角度看去都是一种清新淡雅的美。最美的时候便是夕阳西下之时,被夕阳烧着了的天空中挂着一个正在下落的太阳,此时还没有轮到桂花树上场,别急,慢慢看。过了一会儿,太阳便与桂花树合为一体了,这时候,也正是最美的那一瞬间。此时的桂花树在红日的映照下几乎成了全黑,远看那颗桂花树的轮廓好似是嵌在了太阳的正中,给人感觉比任何世界奇观都要美妙。

在所有树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桂花树了,我爱它那朴素的美,更爱它那诱人的香。

一旦花季来到,平淡无奇的桂花便会成为令人无法忽视的贵重之物。此时此刻,人们注意的不再是花的颜色,而是花蕊中飘过数百里的香气。桂花那迷人的香气,让人们如痴如醉,玩疯了的孩子,不知什么时候也终于静下心来,嗅一嗅这清香。人们似乎都被这花给迷住了,一有空就来看一看这桂花树。

桂花香,桂花做的糕更香。每到桂花飘香不久时,我便会跑上前去摇桂花。这桂花雨一下,把我们的身子都染上了香气,后来制成桂花糕,香香的,甜甜的,好吃极了。

桂花树、桂花、桂花糕,虽然一样都成了回忆,但是桂花的香气、品质却永记心中,摇桂花时似乎还是昨天,啊!家乡的桂花树!

假如,你问我爱家乡的什么,我会回答,所以都爱,却最爱那家乡的桂花树。

我家门口的桂花树在我的住这所小区之前就有,也不知道桂花树有多少岁,每天早晨我一出门,就会看见那棵桂花树。它直着腰站立在那里,但不知为何,它明明是直着腰的,而猛一看去,却总会给人一种弯曲的感觉。它的表面皮肤在树里应当属于比较光滑的那种,绿褐色的表皮,有不多的小痕印和小小的点,它那叶子绿绿的,小小的,看上去十分舒服。在我放学回家的时候,就会看到它有时轻摇树叶,好似在欢迎我回家,那时我满身的疲惫和不愉快就会消失一干二净,烦心事也会被我抛在脑后。我从家出发时,和它打招呼,它就会抖落一些叶子来回应我,好像真听懂我的话似的。

记得那一次,由于我做错了事,挨了老师的批评,心情不好,一回家就把书包往那一仍,跑出家坐在桂花树下面解闷,我刚出门就闻见了一股浓郁的桂花香,更别说树下面了,我烦闷地揪着地上的草,一阵柔风经过,树轻轻地抖动了起来,落叶和桂花散落了满地,还落在了我的身上,我捡起一朵嫩黄色的小花,轻嗅了一下它的芳香,那芳香虽浓且淡,别具一番味道,而那树叶还带来点自然的香气,在加上本身的淡淡的叶香,混合成了桂花独有的香气。我抬头看着那树在我心底轻轻问,你是在安慰我吗?那树又抖下几片落叶,我开心起来也不在难受了,和它打了个招呼,便往家跑去。

这棵桂花树也陪了我十年之久,在以后的日子中,它将陪伴我更久。我爱家乡的桂花树,哪怕所以事物巨变,唯有你独存依旧。

“金灿灿,银闪闪,用它酿酒请宾客?用它浸渍供美餐。”你们猜猜它是谁?当然是家乡那亭亭玉立的桂花树。

你看!那在秋风中开得金灿灿的,当然是大名鼎鼎的金桂;那在秋季里开得银光闪闪的,当然是脍炙人口的银桂;一年四季时时散发着缕缕幽芳,勾住你的脚步是四季桂,金秋时节,家家户户赞不绝口是“丹桂”飘香。

桂花是一种乔木,属于小灌木,没有银杏的俏丽挺拔,最高的也只有十几米,一般都在五米、六米高。但是它们的姿态婀娜多姿,有的像撑开的绿绒大伞,有的像昂首挺胸的卫兵,还有的像舒枝展叶的千手观音。叶子挨挨挤挤,密密麻麻的,每一片绿叶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它的叶子像一叶叶小舟,一般都是长七八厘米,宽五六厘米,它不像梧桐树一到秋季就落叶,它的叶子一年四季总是碧绿碧绿的,仿佛它珍藏了一盒神奇的绿颜料。

“八月丹桂满枝黄。”中秋前后,桂花欣然怒放,金灿灿的桂花藏在树丛中,宛如闪闪的星星从天而降,像小米粒一样可爱,像小精灵那样迷人。桂花虽然很小,但是香气沁人心脾。“桂子花开,十里飘香。”一到桂花盛开的时候,走过路过的人都被它勾住了脚步,在迷人的花香中流连,仿佛步入梦幻般的仙境。一阵风吹来,桂花树就开始天女散花,无数的桂花像一只只漂亮的小精灵在空中翩翩起舞,又像是下起一阵阵金黄的桂花雨,让人流连忘返,情不自禁地想起“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名句来。假如没有阵阵飘落的桂花雨,假如没有缕缕迷人的桂花香,那家乡的秋季将多么单调呀!

啊!那碧绿的枝叶,迷人的桂花,飘落的桂花雨……让家乡的桂花树在秋季的画卷中留下了点睛之笔。

家乡里的桂花一开,家家户户就都沉醉在这沁人心脾的桂花香里,我爱家乡的桂花。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家乡桂花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的家乡有很多桂花,马路边、家属院、单位办公区等,都种满了桂花,它已被确定为我市的市树。桂花树形态优美,亭亭玉立的树干上,满是狭长翠绿的叶子,是园林绿化的首选树种。

春天来来了,经受了风霜考验的桂花树抽出了新的枝条,嫩绿的新叶和原来的老叶,在明媚的阳光下闪着绿油油的光。

到了每年的八月,正是桂花开放的时候,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香香的,甜甜的桂花的香味。桂花只有米粒大小,它们相依相偎,竞相开放。细嫩的花柄托着四片淡黄色的花瓣,小巧纤细,却尽力向外伸展,露出了黄褐色的花蕊,让人感到它是那么娇小,那么玲珑。

桂花虽小,但香气很浓。素有“桂花十里飘香之美称”那浓郁的香气令人陶醉,让人舒坦。

桂花气味辛温、无毒,有化痰止咳、生津、止牙疼等功效,其保健作用和药用价值极高。新采摘的桂花可以做桂花酒、桂花糕、桂花糖等。桂花糖可以放在粥里,也可包在汤圆里,尝一口,只觉一股甜丝丝的香味,令人回味无穷。

家乡的桂花,真让人喜爱呀!

“玫瑰香,茉莉香,比不上江南的桂花香……”每当我听到这首熟悉的歌曲时,我就会想到我的家乡,我的家乡就是有名的桂花之乡。

我爱家乡的桂花。家乡的桂花树很多,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到处可见那像伞一样的桂花树。每天,家家户户都沉醉在沁人心脾的桂花香中。“有风香十里,无风十里香”,说的就是我们家乡的桂花。每当那种淡淡的清香扑面而来时,顺着花香,你一定能寻找到那棵桂花树。走近细看,桂花的颜色是金灿灿的,像一颗颗金子。它的形状很小,像长着翅膀的小精灵,而桂花树像是它们那温馨的家。每当你轻轻摇晃它们的家时,它们便会纷纷落下来,铺成金黄色的地毯,像是迎接你到它们家做客。

我爱家乡的桂花。桂花不仅样子迷人,而且它还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贡献。桂花不但可以做成甜甜的桂花糕,还可以制成甜甜的桂花蜜,酿制成甘醇的桂花酒……它还带给人们很多快乐呢。农民伯伯可以拿桂花树卖钱,农民伯伯数着卖得的钱,心里乐滋滋的。夏天,人们在桂花树下乘凉,吃着桂花糕,品着桂花酒,过着快乐的桂花生活,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

我爱家乡的桂花。因为那小小的桂花,就像蜡烛一样,为我们做出了无私的奉献。

每当一阵秋雨过后,清晨,那一阵阵令人陶醉的桂花芳香,便会夹着清新的空气从窗外飘来……

桂花是我故乡的市花,不论是杨公堤还是校园里,不论是西湖边还是小区里,都可以见到桂花的身影。 桂花不像柳树那样婀娜多姿,也不像松柏那样傲然挺立,但它带给你一种期盼感,让你期盼它能开出最香的花儿。桂花很小,它一簇一簇的,藏在深绿色的枝叶里。站在远处看,那小小的花儿像天空中的繁星,隐隐约约,眨着细小的眼睛,有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 当桂花完全绽放时,我和同学们喜欢站在桂花树下摘桂花,我们把那朵朵娇小,美丽的花大把大把地撒在别人的头顶上,一会儿,我们便不像在摘桂花,而像在打“桂花仗”了!撒下的桂花有的夹在头发间,变成了一个个黄色的小发夹;有的散落在地上,仿佛铺上了一条金色的地毯……

有时,我会忍不住摘下一朵吃下去,或摘几朵回家用热水泡着喝,慢慢地看着那些小花瓣由金色逐渐变成棕色。“桂花茶”虽然味道不浓,但香味却非常迷人,我心里也像喝了蜜那样甜! 校园里的桂花又开了,每朵花儿都散发出缕缕清香,那香味让我陶醉,让我更加热爱它的娇小,热爱它渺小中透露出的不平凡的美丽……

我的家乡那里,真是花的海洋。有荷花、杜鹃花、栀子花、水仙花、桂花……其中,我最喜欢桂花了。

冬去春来,经受了风霜考验的桂花树更加茂盛,它的叶子椭圆椭圆的,叶尖是三角形,上面带着稠密的小齿。

到了八月份,桂花树上不声不响地长出了米粒般大小的花骨朵,花骨朵绽放开来,形状像米兰,每一朵都是由四瓣组成的,中间有淡黄淡黄的花蕊。小巧、清新、朴素,一簇簇藏在枝叶间,星星点点的,不大起眼。但当你走近,那阵阵香气扑鼻而来,沁人心脾。当人们闻到桂花香,都会不约而同地说:“中秋节快到了,合家团圆了。”是呀,在香气溢人的桂花树下吃月饼,赏月,真是一件快乐的事。

桂花的种类很多,最出名的莫过于金桂和银桂。八月桂花开时,金桂树上结满了金色的桂花,远远望去,就像一棵结满了金子的“摇钱树”,在阳光照耀下,闪着金灿灿的光。银桂树上结满了银色的桂花,远远望去,像飘满了雪花的大树。一阵微风拂来,金桂银桂纷纷`落下,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金银相间的地毯。

桂花不仅漂亮,而且用处大着呢!它的花朵可以用来做桂花糖,桂花糕,桂花月饼,酿造桂花蜜糖……吃上一口,满嘴都是桂花的清香,使人感到舒畅极了。

家乡的桂花真惹人喜爱呀!朋友们,欢迎你们中秋节到我的家乡来和我们一起分享桂花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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