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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概论论文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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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概论论文5000字

艺术与现实的美学在黑格尔哲学中。美的概念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宇宙生活是绝对观念体现的过程。只有在其整个空间和其存在的全部时间内的宇宙才是绝对观念的完全体现;而在为空间时间所限制的某一事物中绝对观念是绝不能完全体现出来的。绝对观念体现后就分解为各个特定观念的链条;而每一个特定的观念也同样只有在它所包罗的无限众多的事物或实体中才能完全体现,但绝不能在某一个别实体中完全体现出来。但是,一切精神活动领域都……一切精神活动领域都受从直接上升到间接这条规律的支配。由于这条规律,那只有经过思维(间接形式下的认识)才能完全理解的[绝对]观念,起初是以直接的形式或一种印象的形式出现于心中,所以在一般人心目中,为空间时间所限制的个别事物完全吻合于它的概念,似乎某一特定的观念完全体现在这个事物上,而一般的观念又完全体现在这特定的观念上。对事物的这种看法是一种假象(ist ein Sc hein),因为一个观念决不会完全显现在个别事物上;但是在这个假象下面却包含着真实,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说,一般的观念确实体现在特定的观念上,而这待定的观念又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在个别的事物上。这个以为观念完全显现在个别事物上的、本身包含着真实的假象,就是美(das Schone)。美的概念在流行的美学体系中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由这个基本观点得出了如下的定义:美是在有限的显现形式中的观念;美是被视为观念之纯粹表现的个别的感性对象,因此在观念中没有一样东西不是感性地显现在这个别的对象上,而在个别的感性对象中,又没有一样东西不是观念的纯粹的表现。从这方面说,个别的对象就叫形象(das Bild)。这样,美就是观念与形象之完全的吻合,完全的一致。我不必去说,[黑格尔由之得出美的定义]这种基本概念现在已被公认是经不起批评的;我也不必去说,既然美[在黑格尔那里]只是由于未被哲学思想澄清的观点的缺乏洞察力而发生的“假象”,有了哲学思想,观念在个别对象上的显现之貌似的完全就会消失,结果[,按照黑格尔的体系,]思想发展得愈高,美也消失得愈多,直至我们达到思想发展的最高点,那就只剩下真实,无美可言了;我也不想用事实去推翻这一点:实际上人的思想的发展毫不破坏他的美的感觉;这一切都是早已反复申说过的。作为[黑格尔体系的基本观念的〕结果和形而上学体系的一部分,上述的美的概念随那体系一同崩溃。但是一个体系也许谬误,而其中所包含的一部分思想,独立地来看,也许[有其正确性],还能自圆其说。所以还要指出[黑格尔的美的定义],即使离开[他的形而上学的现已崩溃的体系]单独来看,也仍然经不起批评。“一件事物如果能够完全表现出该事物的观念来,它就是美的,”——翻译成普通话,就是说,“凡是出类拔革的东西,在同类中无与伦比的东西,就是美的。”一件东西必须出类拔萃,方才称得上美,这是千真万确的。比方,一座森林可能是美的,但它必须是“好的”森林,树木高大,矗立而茂密,一句话,一座出色的森林,布满残枝断梗,树木枯萎、低矮而又疏落的森林是不能算美的。玫瑰是美的;但也只有“好的”、鲜嫩艳丽、花瓣盛开时的玫瑰才是美的。总而言之,一切美的东西都是出类拔萃的东西。但并非所有出类拔草的东西都是美的;一只田鼠也许是田鼠类中的出色的标本,但却绝不会为得“美”;对于大多数的两栖类、许多的鱼类、甚至许多的鸟类都可以这样说:这一类动物对于自然科学家越好,就是说,它的观念表现在它身上愈完全,从美学的观点看来就愈丑。沼泽在它的同类中愈好,从美学方面来看就愈丑。并不是每件出类拔革的东西都是美的;因为并不是一切种类的东西都美。美是个别事物和它的观念之完全吻合这个[黑格尔的]美的定义是太空泛了。它只说明在那类能够达到美的事物和现象中间,只有其中最好的事物和现象才似乎是美的;但是它并没有说明为什么事物和现象的类别本身分成两种,一种是美的,另一种在我们看来一点也不美。同时这个定义也太狭隘。“任何东西,凡是完全体现了那一种类的观念的,就显得美,”这意思也就是说:“美的事物一定要包含所有在同类事物中堪称为好的东西;在同类事物中所能找到的任何好的东西,没有不包含在美的事物中的。”在有些自然领域内,同一种类的东西中没有多种多样的曲型,对于这些领域内的美的事物和现象,我们确是这样要求的,例如,橡树只能有一种美的性质:它必须干高叶茂;这些特性总是呈现在美的橡树上,在其他的橡树上再没有别的好东西。可是在动物里面,一当它们被养驯的时侯,同一种类中间就表现出多种多样的典型来了。在人身上,这种美的典型的多样性更加显著,我们简直不能设想人类美的一切色调都凝聚在一个人身上。“所谓美就是观念在个别事物上的完全的显现,”这个说法决不能算是美的定义。不过其中也含有正确有方面——那就是:“美”是在个别的、活生生的事物,而不在抽象的思想;这也含有对于真正艺术作品的特性的另一正确的暗示:艺术作品的内容总是不仅对艺术家,而且对一般人来说也都有兴趣的(这个暗示就是说:观念是“不论何时何地都起作用的一般性的事物”);其所以如此的理由,我们留待后面再说。常被认为和上面的说法一致,实际上却有完全不同意义的另一个说法是:“美是观念与形象的一致,观念与形象的完全融合。”这个说法确实说出了一个根本的特征——然而不是一般的美的观念的特征,而是所谓“精美的作品”即艺术作品的美的观念的特征:只有当艺术家在他的作品里传达出了他所要传达的一切时,他的艺术作品才是真正美的。这是当然的,只有在画家完全描绘出了他所要描绘的人时,他所作的画像才是好的。但是“美丽地描绘一副面孔”,和“描绘一副美丽的面孔”是两件全然不同的事。当我们给艺术的本质下定义,我们还得说到艺术作品的这、特性。在这里我以为需要指出一点:认为美就是观念与形象的一致这个定义,它所注意的不是活生生的自然美,而是美的艺术价品,这个定义里,已经包含了通常视艺术美胜于活生生的现实中的美的那种美学倾向的萌芽或结果。那末美实际上到底是什么呢,假如不能把它定义为观念与形象的一致”或“观念在个别事物上的完全的显现”?建立新的没有破坏旧的那么容易,防卫要比攻击困难;因此我认为正确的关于美的本质的意见,很可能不会使所有的人觉得满意;但是假如我所阐述的美的概念——那是从目前关于人类思想与活的现实之关系的主导的见解中引伸出来的——还有欠缺。偏颇或不可靠之处的话,我希望那并不是概念本身的缺点,而只是我阐述的不得其法。美的事物在人心中所唤起的感觉,是类似我们当着亲爱的人面前时洋溢于我们心中的那种愉悦[注]。我们无私地爱美,我们欣赏它,喜欢它,如同喜欢我们亲爱的人一样。由此可知,美包含着一种可爱的、为我们的心所宝贵的东西。但是这个“东西”一定是一个无所不包、能够采取最多种多样形式、最富于一般性的东西;因为只有最多种多样的对象,彼此毫不相似的事物,我们才会觉得是美的。[注]“新观点”:指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在人觉得可爱的一切东酉中最有一般性的,他觉得世界上最可爱的,就是生活;首先是他所愿意过、他所喜欢的那种生活;其次是任何一种生活,因为活着到底比不活好:但凡活的东西在本性上就恐惧死亡,恐惧不存在,而爱生活。所以,这样一个定义:“美是生活”;“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就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这个定义,似乎可以圆满地说明在我们内心唤起美的情感的一切事例。为要证实这点,我们就来探究一下在现实的各个领域内美的主要表现吧。在普通人民看来,“美好的生活”、“应当如此的生活”就是吃得饱,住得好,睡眠充足;但是在农民,“生活”这个概念同时总是包括劳动的概念在内:生活而不劳动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叫人烦闷的。辛勤劳动、却不致令人精疲力竭那样一种富足生活的结果,使青年农民或农家少女都有非常鲜嫩红润的面色——这照普通人民的理解,就是美的第一个条件。丰衣足食而又辛勤劳动,因此农家少女体格强壮,长得很结实——这也是乡下美人的必要条件“弱不禁风”的上流社会美人在乡下人看来是断然“不漂亮的”,甚至给他不愉快的印象,因为他一向认为“消瘦”不是疾病就是“苦命”的结果。但是劳动不会让人发胖:假如一个农家少女长得很胖,这就是一种疾病,体格“虚弱”的标志,人民认为过分肥胖是个缺点;乡下美人因为辛勤劳动,所以不能有纤细的手足,——在我们的民歌里是不歌咏这种美的属性的。总之,民歌中关于美人的描写,没有一个美的特征不是表现着旺盛的健康和均衡的体格,而这永远是生活富足而又经常地、认真地、但并不过度地劳动的结果。上流的美人就完全不同了:她的历代祖先都是不靠双手劳动而生活过来的;由于无所事事的生活,血液很少流到四肢去;手足的筋肉一代弱似一代,骨胳也愈来愈小;而其必然的结果是纤细的手足——社会的上层阶级觉得唯一值得过的生活,即没有体力劳动的生活的标志;假如上流社会妇女大手大脚,这不是她长得不好就是她并非出自名门望族的标志。因为同样的理由,上流社会美人的耳朵必须是小的。偏头痛,如所周知,是一种有趣的病,——而且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无所事事,血液停留在中枢器官里,流到脑里去;神经系统由于整个身体的衰弱,本来就很容易受刺激;这一切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经常的头痛和各种神经的疾病;有什么办法!连疾病也成了一件有趣的、几乎是可羡慕的事情,既然它是我们所喜欢的那种生活方式的结果。不错,健康在人的心目中永远不会失去它的价值,因为如果不健康,就是大富大贵,穷极奢侈,也生活得不好受,——所以红润的脸色和饱满的精神对于上流社会的人也仍旧是有魅力的;但是病态;柔弱、萎顿、慵倦,在他们心目中也有美的价值,只要那是奢侈的无所事事的生活的结果。苍白、精倦、病态对于上流社会的人还有另外的意义:农民寻求休息和安静,而有教养的上流社会的人们,他们不知有物质的缺乏,也不知有肉体的疲劳,却反而因为无所事事和没有物质的忧虑而常常百无聊赖,寻求“强烈的感觉、激动、热情”,这些东西能赋与他们那本来很单调的、没有色彩的上流社会生活以色彩、多样性和魁力。但是强烈的感觉和炽烈的热情很快就会使人憔悴,他怎能不为美人的精倦和苍白所迷惑呢,既然惊倦和苍白是她“生活了很多”的标志?可爱的是鲜艳的容颜,青春时期的标志;但是苍白的面色,忧郁的征状,却更为可爱。如果说对苍白的、病态的美人的倾慕是虚矫的、颓废的趣味的标志,那末每个真正有教养的人就都感觉到真正的生活是思想和心灵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在面部表情、特别是眼睛上捺下了烙印,所以在民歌里歌咏得很少的面部表情,在流行于有教养的人们中间的美的概念里却有重大的意义;往往一个人只因为有一双美丽的、富于表情的眼睛而在我们看来就是美的。我已尽篇幅所能允许地探讨了人类美的主要属性,而且在我看来,所有那些属性都只是因为我们在那里面看见了如我们所了解的那种生活的显现,这才给与我们美的印象。可伯的感觉也许会加强崇高的感觉,但是可怕和崇高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可是让我们把雄伟的现象顺序看下去吧。我们没有看到过自然界有任何东西足以称为无限的。为了反对由此得出的结论,人们可能说:“真正崇高的东西不在自然界,而在人的本身;”我们就同意这点吧,虽则自然界也有许多真正崇高的东西。但是为什么“无限的”爱或“毁灭一切的”愤怒在我们看来是“崇高的”呢?难道因为这些情绪的力量是“不可制服的”,而“‘无限’的观念便是由这不可制服性所唤起的”吗?假若如此,那末睡眠的要求更是不可制服的,最狂热的恋爱者也很难支持四昼夜不睡眠;比“爱”的要求更加不可制服的是饮食的要求“这才是一个真正无限的要求,因为没有一个人能不承认它的力量,而一点也不理解爱情的人却多得很。许多更艰苦的事业都是因为这个要求,而并非因为“全能的”爱情才完成的。那末,为什么饮食的欲念不崇高,而爱情观念却崇高呢?可见不可制服性也还不是崇高;无穷和无限性完全与雄伟的观念没有关联。[注]耐亚嘎拉瀑布:北美洲的一个瀑布。[注]卡兹别克山;在高加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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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美学原理是师范生对审美理论认知的基础课程,其教学效果直接影响到师范生审美教育的有效性。美学原理课程在教学上存在着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因此,教学方法的改革至关重要。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美学原理论文范文: 论景观视觉美学评价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美学原理论文如下:

论文标题: 论景观视觉美学评价 摘要: 本文通过对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影响因素及指标体系的分析,提出了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方法,以期对旅游资源景观的开发和改造有所帮助。

关键词 :景观 视觉 美学评价

一、 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因素

景观视觉美学是指景观视觉的美学价值对人的影响。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目的是针对开发活动对景观可能造成的美学影响程度做出预测,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景观的视觉美学评价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的有时间因素、空间因素和主体因素。

不同的观赏位置对景观的审美评价是不同的,因为景观是立体存在于三维空间的实物。观赏距离将景观分为近景、中景、远景。近景是靠近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或按人的尺度,人的视野所看到的景物,如建筑立面的局部(细部)景观。中景是离观景点较远的位置所看到的景物,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观赏方式。远景是远离观景点所看到的景物,在大视野内观赏到的景物及它周围的环境。观赏角度也就是我们的视线与水平线的夹角。观赏角度通常分为仰视、俯视和平视。仰视会使人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会产生压迫感和震撼感。俯视则是人处于较高位置观赏下面的自然景观,会感觉豁然开朗,从而激发人心。平视是一种与景物相对接近的观赏方法,会使人处于一种平和的心态,产生享受安宁感和平感。

作为欣赏主体的人,往往因欣赏主体观赏目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知识背景、意志经历等的不同,从心理上对景观的欣赏不同;欣赏主体还因生活环境、社会角色、文化因素、经济收入等的不同,他们对于同一景观所感受到的美是不一样的。

二、景观视觉美学评价的指标体系

景观与环境的融合度越高,则景观敏感性就越高。因此,可以将色彩、形状、质感作为景观美学视觉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

1、色彩指标

明暗对比是表达三度空间幻觉的强项,这首先取决于事物本身的明亮度,形成的阴影里无质却有形,并有大小深浅之分,能对景观画面的相对均衡起到一定的作用。由色彩的明暗度相差而构成的明暗对比是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色彩对比形态。

冷暖对比是色彩结构中对人的感情产生最大影响力的色彩对比,如人们看到红橙色联想到火光,而觉得热;看到蓝色联想到冰天雪地,感受到冷。这类色彩的变换使人的色彩感情像在波浪中起伏的小船,随着冷暖色彩倾向性而上升和跌落。

补色对比是最鲜明的色彩结构。补色对比反映出人的色彩视觉的内在需要被完全满足,故而补色对比具有永恒的色彩和谐价值。当人们眼睛疲劳的时候,欣赏一处由不同色彩结构构成的美丽风景,在得到美的色彩享受的同时,又不知不觉地调节了人的色彩视觉机能。

色彩纯度对比表现出单色性色彩本质的秩序感。纯度即颜色的饱和度、彩度、鲜明度,反映色质饱和程度的等级。色彩纯度对比就是以高纯度的颜色同稀释后不同纯度的颜色并置。同一种纯度色相,由于面积不同,对于人的感情影响力也产生巨大差异,所以面积对比被认为是一切色彩对比的重要形式因素,而面积对比的主要依据在于各种颜色的明度。

2、形状指标

形状指标应包括外轮廓线和形状面积。人们认识物体,首先看到的是物体边线形成的外轮廓,因为边线外轮廓将这一物体与其他物体划分开来。 外轮廓线有粗细、曲直、浓谈、虚实之分,加上角度、方向的配合,就可以经过交错、排列灵活地表达各种景观不同的主题,并能在人们视觉心理上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对于凹进或成曲线状的景观来说则很难确切把握其边线、外轮廓,因为这些物体结构的形状并不都是由该物体实际边线呈现出来,因为如此,所有物体真正形状是以它的基本空间即基本体积所构成,也就是它的面积构成了它的形状。形状面积只有大小的对比,不同性质区域面积大小的不同搭配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3、质感指标

质感是物体的表面物质特性给人的感觉。质感具有丰富景观画面视觉效果的功能。质感在视觉景观中意味景物的表面特征,不同的质感可以相互衬托,产生视觉的张力,尤其是视觉质感差异大的事物放在一起容易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如粗糙灰白的砾石地上几颗珠圆玉润的红樱桃,反比把它们放在丝质台布上时更加晶莹夺目。

三、建构科学合理景观美学评价的方法

景观美学评价体系最后要转化为可操作的评价方法才有实际的意义和效果。因此,要建构起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

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景观评价数据。由于景观美学评价涉及到评价主体与客体的诸多因素和一套复杂的指标体系,要保证美学评价的科学性与操作的合理性,就必须在科学性与文化性中找一个平衡点。而这一平衡的技术支持就是遥感技术、图形分析处理技术、统计分析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采集评价指标时,减少人的因素;在统计过程中,也减少人的因素。

建议分步评价方法,保证景观的文化性。分步评价方法即先进行景观的科学审美评价,然后再进行人文评价。由于景观的美学评价是一个主观性十分强的活动,要保证其客观性,仅有科学性的审美评价是不够的,还必须以人文评价来保证景观的文化性不受到科学性的破坏。

建设开放式的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景观美学评价不只是一个专业问题,也是一个民族和大众的问题,所以应该把民族文化和大众文化纳入评价体系,让民众的声音得到体现。这就要求建设开放的评价体系,对景观审美进行综合评价。

参考文献:

[1]周宪.视觉文化时代的来临[N].解放日报,2004-7-25.

[2]王玉婷.关于视觉造型艺术中的色彩对比美[J].美与时代, 2004.3:18-20.

[3] 俞孔坚. 景观的含义[J].时代建筑, 2002,1 :14-17.

法学概论论文5000字

自考365网校名师张龙解析《法学概论》模拟题

2006-4-12 18:11自考365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2006年4月考试在即, 自考365网站联合新浪教育、中国教育在线邀请自考365网校名师 张龙 老师于2006年04月11日16:30-17:30作客自考大讲堂新浪嘉宾聊天室,结合2006年考试的具体情况,就《法学概论》课程4月份考试可能呈现的一些新的特点和动向,总结往年考试规律基础上与网友进行交流。

张龙老师将结合往年考试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学科特点,就考试技巧、复习重点等方面为网友做详细指导。

张龙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师,获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博士学位,师从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和石少侠教授。

在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权利问题的研究与论证》中独立完成《权利问题研究与中国环境法学的发展》和《权利的政治基础》两部分课题内容,曾参编世界银行法律援助项目法学系列文库教材《立法学》,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1999年起讲授法理学、宪法学、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经验丰富。

张龙老师干练、旁征博引的授课风格结合雄厚的学术功底,深得考生喜爱。

所授课程:

自学考试辅导《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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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大家好!

主持人:请张老师先讲一下法学概论的模拟题,网友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提问。

张龙:这套模拟题是在结合历年真题的基础上,对今年考题进行的有针对性的预测。

先以模拟题中的几个典型题目来分析,摸清出题的思路,也给同学们讲一下答题的技巧。

首先是单选题,最近几年的法学概论考试,单选题都是30道题,共30分,这30题基本上对导论和14章的内容都有所涉及,选择题没有绝对的重点,换言之,没有哪个地方是可以直接舍弃的。

首先说一下单选题的第2题:习惯法不存在于下列何种社会之中?四个选项: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

关于这道题目,在看书的时候恐怕不可能直接找到答案,它是一道考核大家理解能力的问题,原始社会末期法律随着私有制、阶级的产生和国家同步诞生。

也就是说在这里面有一个知识点: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这个法律是阶级意义上的成文法。

同样的,原始社会没有这个成文法也谈不上有习惯法。

通过这个分析得知,正确选项是A.其他的三个社会类型中都存在习惯法。

单选第6题:某甲具有刑事能力,但某甲主观上不具有故意和过失,那么:A某甲对其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B应负刑事责任、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D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是一个涉及到犯罪构成的题,考到这样的题型要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等几个因素来综合分析。

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是构成犯罪的基本前提。

当明确了这个知识点之后,这个选项就比较容易选择了。

正确选项就是A,同时提醒大家注意一个问题,C、D两个选项在这个题里的干扰作用不大,但是在其他的类似选项里面,刑法这部分可以和应当从轻减轻这两个是一定要注意区分。

下面来看单选第10题: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哪个国家,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

看书时能够直接找到它的答案。

关于宪法这部分讲过两个知识点,在它的历史起源上,世界上宪法的起源国是在英国,但是英国是不成文宪法制,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1787年的美国宪法。

所以知道了这两个知识点之后就可以选出正确的B项。

这个题提示大家,教材中明确写明了的类似于第一部、最早的等字眼时,一定要倍加注意,这样的地方是非常容易出选择题的。

单选第14题: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何种期限内审结A2个月、B3个月、C4个月、D6个月,这个题是比较简单的,直接考法律的期限时效。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这些地方都非常容易出和时间有关的问题,尤其是在诉讼法里面。

这个题提醒大家注意一些关于时间的基本知识点,比如民事诉讼一审的案件,普通程序6个月内要审结,二审三个月要审结,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内一审要审结,同时要知道简易程序也只能在一审案件里适用。

这个题的正确选项是B.

单选第20题: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听到事主回家的脚步声,于是越窗逃跑。

某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

这题考察关于犯罪时间段限的基本问题。

要分析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个阶段。

犯罪预备是处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阶段,还没有进入正式犯罪,很显然某甲已经入室行窃,A选项排除。

B选项犯罪中止是犯罪在进行中,犯罪人因自己的主观意志主动中止犯罪行为,与之相关联的犯罪未遂,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无法继续或者犯罪人所期望的犯罪结果没有出现,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都已达到,犯罪的阶段已经进行完毕。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会知道某甲入室等到事主脚步声越窗逃跑,他肯定不是自己主观放弃这个行为,他害怕被事主抓到,所以B选项排除。

C、D选项再分析,应该是属于犯罪未遂,选择C.

单选第26题:依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不包括什么?A协助送达诉讼文书、B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C协助调查取证、D协助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

这个地方考的是关于国际法、国际司法部分的内容。

注意司法协助内容书上明确列出了三项,这三项就是A、B、C三个选项所列内容,D选项仲裁的裁决不是司法协助内容。

再说一下多选题。

多选题最近几年的考试基本上是5个小题每题2分共10分,它的涵盖范围都比较广,一般法理会有一题。

来看模拟题多选题的第32题,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什么?这是考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这是属于法理部分的内容,道德规范不同于法律规范之处在于,A道德规范没有固定的形式、B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C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D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E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

A选项分析一下,道德和法律不同之处,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出的行为规范,有明确的形式,道德规范主要是以道德箴言、道德观念这样的方式存续的,因此道德规范没有特别固定的形式。

A选项当选。

B选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很多同学选择了这个选项,这实际上是凭知觉发生的错误,不可否认与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比较起来道德规范的强制力是比较弱的,绝不是说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它的约束力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道德自觉,因此可以说这个约束力是软约束,但是B选项的陈述过于绝对,道德规范没有约束力的判断是错误的。

C选项道德规范的体系是多元的。

有同学看到这个想道德规范体系是多元的,法律体系是不是也是多元的呢?实际上,道德规范体系多元指的是由于道德不是特定机关制定出来的行为规范,也是依习惯所形成的,社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的意识以及行为模式,因此道德的体系往往是因时代、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就像那句话有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道德的体系是多元的,反之法律的体系是一元的,它是国家机关制定出来的在本国领域通行的强制行为规范,必须保证其统一性、权威性。

因此C选项当选。

D选项道德规范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同学们看到这个选项会觉得道德规范是存在于社会形态之中,这个判断是正确的,但是法律是否也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呢。

大家知道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的社会历史类型有六类: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是未来理想的一种社会类型。

前面讲的五种已经经历过的历史类型里面,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意义上的国家和法律,因此原始社会有道德规范但没有法律规范。

所以道德规范是存在于任何社会形态之中,而法律社会在原始社会中不存在,在此后经历的其他社会类型是存在的,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E选项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大家知道道德规范和法律一样都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它必然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不可避免的具有阶级性。

E选项说道德规范不具有阶级性这个判断本身已经错误,更不能构成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区别。

这个选项不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A、C、D.

多选第34题,属于国际法渊源的有什么?A各国法律体系 *** 有的一般法律原则、B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C权威国际法学着的学说,D国际条约,E国际习惯。

这个题,大家看到五个选项首先的反应就是觉得D、E两个选项应该当选,因为书上在这个地方写的是比较明确的。

大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忽略了选项A各国法律体系 *** 有的一般法律原则,A选项在书中写在D、E两个选项后又提到了此外各国法律体系 *** 有的一般法律原则,这个提醒我们注意看书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不留死角,尤其是书上有一些补充和转折。

B、C选项不是国际法的政治渊源,他们是属于国际法的非政治渊源,因此这个题的真正选项是A、D、E.

下面我们说第三部分名词解释题。

名词解释最近几年考试一般是每次考5个小题每题3分共15分。

名词解释我们做过一个统计,从02年4月份到05年7月份,六次考试中名词解释的问题,本书的导论加14章,其中名词解释考过的次数最多的是第五章行政法,行政法共考了4次考了4个名词。

此外商法也考了4次。

也就是说行政法和商法这两部分在最近四年的六次考试 *** 出过四个名词解释题。

第六章民法和第八章经济法各出了3个名词解释题。

出过两次名词解释题的包括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第四章宪法、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十二章行政诉讼法、十三章国际司法,绝大部分章节都是考两个名词解释题。

第一章和第九章各只出过一次,民事诉讼法在最近几年考试中一个题也没有出。

如果一定要区分重点、非重点的话,大家可以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五、六、七、八章里。

我们以模拟题名词解释第37题为例简单说一下。

申诉权,实际上是公民对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裁定、判决及决定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他或他的亲属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请求的一种权利。

像这样一个名词解释题,大家会发现它的内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感觉比较困难,我们所能看到的名词解释题,像这种类型的基本上已经算是考到最难了。

至于说像条约、合伙、立法等其他的一些概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些,答题字数较少。

提醒大家注意名词解释这部分,大家主要应当关注的是最基本的概念,尤其是一、二级标题。

接下来我们说一下简答题,简答题最近几年每次考试考三个题,每题5分,共15分。

我们做了一个总结,简答题部分从02年4月到05年7月的6次考试中各章的简答题出题状况大致如下:出题数目最多的是第十章刑事诉讼法,共出了4次,考了4道题,考过3次的包括民事诉讼法、民法、宪法;此外第七章商法、第五章行政法、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考过两次;第九章刑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考过1次,其他的章节没有出过简答题。

由此我们会发现简答题这部分其重点,大家应当关注的集中在诉讼法,尤其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也就是第十章和第十一章。

同时大家要关注第四章宪法、第六章民法。

另外,关于第五章行政法、第七章商法、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第九章刑法,大家也应给予必要的注意。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其他最近四年没有出过题的章节完全不需要看,而是现在距离考试仅有10天时间左右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有所取舍、重点突出。

简答题我们看一下模拟题的43题。

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这个题考的是民法部分的题,这个题的答案一共是三点:第一点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点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点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实际上第三类是一个补充性的规定。

大家会发现简答题的模拟题是答题点比较清晰,同时问题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内容。

下面我们说第五部分论述题,论述题最近几年基本是每年考1题,共14分。

我们的模拟题第44题论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这是属于第四章宪法部分的题,总结历年的论述题,大家会发现,近四年六次考试法理题考了三个、宪法题考了三个,04年7月和05年4月的法理题考的是同一个题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问题.因此大家在看论述题的,可以把精力主要就放在法理和宪法部分,其他部分出论述题的可能性很小。

给大家出的这道论述题,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内容,大家会发现它的标准答案比较清晰,共有六点。

这六点大家答题的时候要注意,论述题和简答题不同之处就在于论述题的点一般来讲比简答题的点要多。

简答题比较常见的是在三到五点,尤其是四点左右的答案设置考的可能性较大。

论述题一般来讲答题点至少在四点以上,从四点到七点、八点不等,同时在答论述题的时候,尽量在答完答题点之后,后面要附带基本解释,这样就能够拿到分数。

论述题考核的内容,按照刚才我们给大家讲的要领,大家会发现在法理部分也就是前三章和宪法部分,在里面寻找论述题的时候,大家可以自己做一些分析,看看哪些地方书上的陈述比较明晰,比较容易出论述题,可以自己做一下统计,基本上考试范围就不会跳出去了。

最后我们说一下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每年考2题,每题8分共16分。

民法一题、刑法一题。

当然在2004年7月份的考试里面只出了一个民法案例,没有出刑法案例,这是特例,绝大部分都是民法、刑法各一个案例题。

案例题,很多同学都感到非常头疼,因为大家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学概论这门课本身就非常困难,法学概论这门课是在528页的征文里面,涵盖了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分论的各部分内容,尤其是其中的法学各论的内容也就是部门法的内容,涉及面极广,考核点非常多,在出案例的时候,往往使同学们感到不知从何下手。

我们也进行过统计,最近4年6次考试的案例,刑法部分主要集中在故意犯罪的停顿阶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这几部分。

还集中在关于犯罪的共犯问题,还包括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此外还考过盗窃罪和其他相关犯罪的问题。

而民事案例考的主要集中在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继承问题,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结婚与离婚问题。

大家会发现考核案例主要集中在民法和刑法的一些最基本的理论和最常见的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的案例。

所以大家在复习案例部分的时候可以就民法和刑法这两章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

也就是说,可以找到往年的真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同时也可以找一些练习题,包括模拟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大家没有必要把案例抠的非常细,对每个具体的民法规定和刑法规定的法条进行很深入的、非常细致的记忆,而是要了解其最基本的一些概念、原理,尤其联系一些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这样就可以应对考试。

我们再看第六部分案例分析题,第46题:某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3岁、小儿子11岁。

一天夜间,他带领两个儿子到某乙家盗窃财务。

他进入房中行窃,小儿子在门外把风,大儿子进行运送,结果窃得大量财物。

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首先大家要知道这道题考核的关键点在于哪儿。

第一是考盗窃罪的问题,第二是考刑事责任年龄问题,第三是考共犯的问题。

这一个案例涵盖了三个基本的刑法问题,盗窃罪我们凭常识就可以判断,这三个人的行为是盗窃行为,客观方面看是符合盗窃罪的特征的。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某甲的两个儿子11岁、13岁都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犯罪主体方面他们都不能成为犯罪主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关于共犯的问题,大家注意共犯包括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在本案之中,某甲操纵两个儿子进行盗窃,实际上是把两个儿子当成了犯罪工具使用,同时由于某甲两个儿子都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他们不符合共犯的犯罪主体的基本要求,所以三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某甲应依其单独的盗窃罪来论处

法学概论论文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法学概论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意图是使学生体系地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把握中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则。教专家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

关键词 :法学概论论文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进程中,老师和学生为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而采纳的教与学彼此的活动方法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一样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一样。《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专业的一门根底课程,经过学习要到达的意图不仅是让学生被迫地承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令规则,更主要的是让学生考虑法令常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处理法令实践疑问。要到达此教学意图,教专家在教学进程中有必要防止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形式,有必要充沛表现学生的自动性、参加性,有必要重视培育和进步学生剖析疑问和处理疑问的才能,而这一切的完结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讲堂教学中的遵循。笔者联络长期的教学实习,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遵循和运用。

一、理论与实践相联络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常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选用理论与实践相联络。中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常识的学习有必要联络中国的实践情况,侧重联络当代中国法治的实践,教学中不逃避中国在法治建造中存在的疑问,让学生了解:中国法学的研讨起步晚,法治建造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兴旺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中国法治建造中亟待研讨和处理的疑问还许多,要增强学生的前史责任感。一起要联络中国法制的建造和开展,对中国法治建造获得的成果给予必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化,中国民主与法治建造方面获得的成果无穷,令世人注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起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遵法的实践行动为推进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个的贡献。

二、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常识的学习,由于课时有限,触及的法令常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剖析辅佐教学,加深学生对法令常识的了解。用案例辅佐教学,具有灵敏、直接的特色,能有效地活泼讲堂空气,启发学生思想,学生更易承受,对深化稳固教材常识的要点和难点能起辅佐效果。

(一)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要有必要对于教学中的要点与难点挑选案例,以利于学生对要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有必要和教学请求、教学意图相吻合。《法学概论》是对于非法令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请求案情简略、矮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期才能把案情搞明白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挑选的案例不要触及多个常识点,以只触及一个到两个详细的常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佐法令常识教学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经过案例提出疑问,让学生用所学的常识回答疑问,或许请求学生对提出的疑问经过考虑引出新常识点,这么能激起学生激烈的求知欲和学习爱好,招引学生的注意力,活泼他们的思想,使学生能较快地把握所学常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子法令原理。教材中许多理论常识都用一些法令术语叙说,老师假如朴实地用理论解说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明,运用案例例子法令原理和法令规则,能够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常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简单把握用例子解说的法令理论。三是要经过案例剖析对比简单混淆的法令景象或法令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令概念或法令规则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承受。假如能联络案例的剖析和对比就能协助学生透彻了解有关常识,在对比中准确把握。如对民法中通常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解说,别离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对比,这两者的不一样点就十分明白了。

案例辅佐法令常识的教学要格外注意几点:首要,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请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根底上清晰案子要处理什么样的疑问,老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想集中在要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上。其次,有必要调集每一位学生的参加认识,鼓舞学生斗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评论中通常有的学生很积极自动,有的学生则被迫,不考虑、不讲话,老师能够独自发问这类学生。最终,老师要依据有关的法学原理和法令规则,对案例进行剖析并给予答案,由于学生对案例进行剖析后,通常会有各自不一样的观念,老师有必要进行归纳和评判。

三、加强师生互动

当时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方针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老师为基地的教学形式,建构一种既能表现老师的主导效果又能充沛体现学生认知主体效果的新式教学形式。中国高校教学的教学形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老师讲堂的教学为基地,这种教学形式的长处是便于老师对体系的科学常识的教授,其坏处是忽略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峻地阻止了学生的学习自动性和积极性,学生仅仅很被迫地承受老师教授的讲义常识,严峻阻止了学生的独立考虑才能和立异才能的培育和进步。

《法学概论》课的特色是概念多,准则多,格外对法令规则的剖析和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而,除了对学生不易了解和把握的`常识点讲透以外,任课老师应格外重视讲堂评论,选用师生互相提出疑问的方法引导学生进行考虑。所提的疑问应尽也许环绕教学的要点和难点,环绕理论与实践的联络点,以疑问导入解说和评论有助于激起学生自动的学习爱好或好奇心,有助于激起学生的考虑,有利于进步学生在日子中使用常识的才能,一起,也有利于考察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能够使老师依据学生学习成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弥补教学内容。

四、浸透情感教学

教学进程既是常识教授的进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开展的进程。学校教学假如忽略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育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损的。教学活动应当在民主、对等、亲热的空气中进行,老师应充沛挖掘学科常识内容中的情感要素,并把这种情感当令恰当与讲堂教学奇妙联络,然后到达学科常识与道理融合的教学境地。《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教学时应当当令恰当浸透豪情要素的教学,比如在讲到法令认识、遵法、法令责任和法令制裁等理论疑问时,作为老师此刻应当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兄弟,教学学生要学好法令,进步法令认识,联络大学生违法违法的案例,苦口婆心地教训学生有必要懂法、遵法,远离违法和违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常识的学习可交叉的案例和可浸透的豪情要素更多,如教学到婚姻法时能够和学生们评论大学生在校时期即便具有了婚姻法规则的成婚条件,但成婚会给学习、日子带来许多晦气的要素,以兄弟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成婚为宜。在教学进程中贯穿情感教学能够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响,能更好地调集学生承受教学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承受所教授的常识和信息,自动去学习、探究。

完结教学使命所选用的教学方法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共同的效果,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进程中应联络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挑选适合的一种教学方法完结教学。现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请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选用能真实培育学生具有独立考虑和立异才能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老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完结教学方针,完结教学使命,作为老师有必要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究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形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立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学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改造传统教学的理论根底[J].电化教学研讨,1997.3.

摘要:《法学概论》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我国现行宪法和各部门法的主要规定。教学者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关键词:教学方法《法学概论》贯彻和运用

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的活动方式的总称”。[1]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程不同教学方法也应有所不同。《法学概论》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通过学习要达到的目的不仅是让学生被动地接受某一项法学原理、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思考法律知识的学习方法,让学生运用法学理论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要达到此教学目的,教学者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避免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必须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一切的完成有赖于合理的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的贯彻。笔者结合长期的教学实践,谈谈在《法学概论》教学中几种教学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法学概论》中的法学理论知识理论性强,教学中多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必须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着重联系当代中国法治的实际,教学中不回避中国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明白:我国法学的研究起步晚,法治建设也还刚刚开始,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国法治建设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还很多,要增强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同时要联系中国法制的建设和发展,对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让学生了解到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巨大,令世人瞩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激发学生学习该课程的积极性,用学法、懂法和守法的实际行动为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法知识的学习,因为课时有限,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在教学中多选用典型案例的分析辅助教学,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用案例辅助教学,具有灵活、直接的特点,能有效地活跃课堂氛围,启发学生思维,学生更易接受,对深入巩固教材知识的重点和难点能起辅助作用。

(一)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的首要环节是选好案例。

首先必须针对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选择案例,以利于学生对重点与难点的把握;其次,必须和教学要求、教学目的相吻合。《法学概论》是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案例不能太难,在挑选案例的时候,要求案情简单、短小,不能太复杂,学生要花长时间才能把案情搞清楚的案例不得选用。此外,选择的案例不要涉及多个知识点,以只涉及一个到两个具体的知识点为宜。

(二)案例辅助法律知识讲授的关键是对案例的运用。

对案例的运用一是要通过案例提出问题,让学生用所学的知识解答问题,或者要求学生对提出的问题通过思考引出新知识点,这样能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和学习兴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活跃他们的思维,使学生能较快地掌握所学知识。二是要运用典型案例例证法律原理。教材中很多理论知识都用一些法律术语叙述,教师如果纯粹地用理论解释理论,学生就会觉得生涩难懂,使用事例例证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可以把枯燥无味的法学理论知识形象化、生动化,让学生更容易掌握用例证解释的法律理论。三是要通过案例分析比较容易混淆的法律现象或法律术语。教材中有许多法律概念或法律规定单一从字面上来看,不易理解也不易分辨,学生很难接受。如果能结合案例的分析和比较就能帮助学生透彻理解有关知识,在比较中准确掌握。如对民法中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讲解,分别辅以一个案例,并对二者进行比较,这两者的不同点就十分清楚了。

案例辅助法律知识的讲授要特别注意几点:首先,对案例的处理要突出一个“疑”字,要求学生读懂案情,在读懂案情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要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教师要给学生引导,要把学生的思维集中在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点上。其次,必须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参与意识,鼓励学生大胆发表意见和看法。在案例讨论中往往有的学生很积极主动,有的学生则被动,不思考、不发言,教师可以单独提问这类学生。最后,教师要依据相关的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对案例进行分析并给予答案,因为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后,往往会有各自不同的观点,教师必须进行归纳和评判。

三、加强师生互动

当前高校教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建构一种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认知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模式。我国高校教育的教学模式在上个世纪基本上是以教师课堂的讲授为中心,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便于教师对系统的科学知识的传授,其弊端是忽视了学生的自我认知,严重地阻碍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学生只是很被动地接受教师传授的课本知识,严重阻碍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法学概论》课的特点是概念多,原则多,尤其对法律规定的辨析和理解,一直是学生学习的难点,因此,除了对学生不易理解和把握的知识点讲透以外,任课教师应特别注重课堂讨论,采用师生互相提出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思考。所提的问题应尽可能围绕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围绕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点,以问题导入讲解和讨论有助于激发学生自动的学习兴趣或好奇心,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思考,有利于提高学生在生活中应用知识的能力,同时,也有利于考查学生的领悟与吸收的情况,可以使教师根据学生学习结果的信息反馈,及时补充教学内容。

四、渗透情感教育

教学过程既是知识传授的过程,也是师生进行情感交流,学生心智得到发展的过程。学校教育如果忽视了对学生情感的关注,培养出来的学生其情感将是残缺的。教学活动应该在民主、平等、亲切的氛围中进行,教师应充分挖掘学科知识内容中的情感因素,并把这种情感适时适当与课堂教学巧妙结合,从而达到学科知识与情理交融的教学境界。《法学概论》中的法学原理部分是纯理论性的,在讲授时应该适时适当渗透感情因素的教育,比如在讲到法律意识、守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等理论问题时,作为教师此时应该既像父母又像年长的朋友,教育学生要学好法律,提高法律意识,结合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语重心长地教导学生必须懂法、守法,远离违法和犯罪,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概论》中的部门知识的学习可穿插的事例和可渗透的感情因素更多,如讲授到婚姻法时可以和学生们讨论大学生在校期间即使具备了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但结婚会给学习、生活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以朋友的口吻劝导他们仍以不结婚为宜。在教学过程中贯穿情感教学可以让学生产生相应的情感反应,能更好地调动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愉快地接受所传授的知识和信息,主动去学习、探索。

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教学方式是多种做样的,每种教学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作用,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在教学过程中应结合本章本节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宜的一种教学方法完成教学。目前,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要求高校大力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何采用能真正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方法是摆在高校教师面前的一个课题。为了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作为教师必须教而不厌,学而不倦,不断地探索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给学生提供一个民主、自主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电化教育研究,1997.3.

【摘要】“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持有者将宪法和普通法律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观点——如同将父母和子女混为一谈一样荒唐可笑。【关键词】宪法;普通法律;宪法司法化【开场白】当代中国的法学研究,荒唐可笑的观点和言论不少,这些观点和言论多半以违反科学思维、违背真实性的假命题方式呈现出来。例如,所谓的“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就是其中一例。【批判对象】所谓“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就是首先假设一个错误的大前提:宪法是法律;然后再提出一个“正确”的小前提:法律是普通司法的根据;最后获得一个结论:宪法司法化,或者说,宪法可以直接适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也是非常荒唐的。【批判方法】“宪法司法化”观点的逻辑大前提“宪法是法律”,而这一观点在实证分析法学观点看来完全是错误的。从基本的逻辑原理出发,既然这一观点的大前提错了,那么后来的结论自然也就错了。在以下的批驳中,我将主要采用逻辑实证分析的法学研究方法对“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直接适用论”进行批驳。【立论基础】在实证法学看来,宪法是一种政治宣言,是国家意识形态的典型体现,是缺乏可操作性的国家政治立场的化身和体现。换一句话说,宪法是母法,是法律中的法律。宪法的这一特性表明其只能调整法律和法律之间的矛盾冲突关系,却不能应用于普通案件的审理。【例外考量】当然,如果有宪法法院,或者有宪法委员会,那么直接适用宪法审理某一法律法规本身是否违宪,这是没错的。【核心观点】但是,宪法不能、也完全不应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普通案件的审理。道理很简单:宪法固然是法,但是宪法却不是普通法律。尤其是需要重点说明的是,宪法并非是可以用于直接审理普通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普通法律。【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一】在法理学上,宪法位于法的最高位阶,它是一切普通法律的合法性基础和根源,普通法律(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等等)则位于宪法的下面,构成法的第二位阶,这就将宪法与普通法律区分了开来。【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二】普通法律和宪法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普通法律是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的,而宪法是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的。为什么?因为宪法条文的宣言性、模糊性和高度抽象性决定了宪法条款不带有法律责任后果,没有罚则。例如,宪法中没有规定对哪种犯罪行为应该判处死刑,也没有规定对哪种行为应该罚款若干元人民币。请问:这样的不载有法律责任的宪法条款怎么直接适用到具体案件中呢?【对核心观点的论证三】请问,在一个压根就不规定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的宪法中,法院里的法官们如何直接适用宪法判处某某罪犯死刑呢?大家想象一下:西安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能否这么写判决书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条之规定,判处被告药家鑫死刑……我觉得,只要读者有正常的和一般的法律思维,就会觉得这是一份很荒唐可笑的判决书。这样的判决书在中国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可能有。【结论】“宪法司法化”或者“宪法直接适用论”持有者将宪法和普通法律混为一谈,这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观点--如同将父母和子女混为一谈一样荒唐可笑。【引申】引申而言,在宪法和普通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之间,横亘着一道宪法不可逾越的、辽阔的普通法律屏障。这一普通法律屏障由普通的行政法、刑法、民法、合同法、商法、诉讼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等所组成。这一屏障是以具体的、可操作的罚则、刑罚、法律责任和惩罚性、利导性的具体法律后果为基础的,因此,只有它们才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案件的审理。但是,宪法不具有这样的具体的、可操作的罚则、刑罚和法律责任,因此,宪法就不可能逾越这道屏障,直接或者间接地适用于具体案件。【感叹】某些不具有起码法律思维水平的学者,压根不考虑宪法与普通法律之间的区别,将不具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后果的宪法条款混同为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后果的普通法律条款,这就是“宪法司法化”观点持有者最大的荒唐与可笑之处。这难道不也是中国“法学幼稚”的一个侧影吗?2011-5-2

毛概论文5000字

《毛概》课程,作为高校思想政治 教育 的必备课程之一,不仅激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还为《毛概》课堂教学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毛概论文 范文 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学解读》

摘 要: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首先,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其次,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最后,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行动中去。

关键词: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科学发展 群众路线 落实

2009年9月18日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早在2003年,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就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提了出来;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总结 为55年来我党执政的主要 经验 ,并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就是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6年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一次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总结为我们党在执政60年实践中,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号召全党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公”即“公众”,“民”即“人民”,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于我们党来说就是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的本质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从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中,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始终领导全国人民为民族的独立和复兴、人民的解放和幸福、国家的繁荣和富强进行百折不挠的奋斗。一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繁荣而不懈奋斗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执政62年、领导改革开放32年来,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1989年来,我们党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人民支持不支持、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高兴不高兴,是检验党的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重要标准。在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面前,一个党组织就是一座战斗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鲜艳旗帜。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都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危难来临,从未压弯共产党人的民族脊梁;风险考验,不能摧毁共产党人的钢铁意志。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广大党员干部要豁得出去、冲得上去。哪里有危险,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党员的身影,一句“共产党员,跟我上!”一次次向人们昭示着:共产党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不追求特殊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这个有着90年历史、7600多万党员,在13亿人口的大国执政62年,目前正领导着空前伟大而深刻的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执政党历经磨难而不衰,千锤百炼,更坚强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此相反,从上世纪后期开始,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相继失去了执政地位,究其原因,关键就在于党的内部出了问题,背民情、违民意、失民心,最终成了凌驾于群众之上的特权阶层。前苏联及东欧国家共产党的垮台就是明证。

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

这里的“新形势”指的是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日新月异,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发生新变化,国际力量对比出现新态势,全球思想 文化 交流、交融、交锋,呈现新特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仍占优势,综合国力竞争和各种力量较量更趋激烈,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给我国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前迈进。总的来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同时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在我们这个近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党要适应这样的新形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党“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既是历史性的课题,又是历史性的考验,更是当今时代对执政党提出的挑战。

这一挑战首先表现为我党如何提高执政能力,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守为民之责、谋富民之策、办利民之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一致的。同时,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以防止滥用职权对党的侵蚀,防止社会意识多样化对党在思想和行动上的高度统一带来的冲击,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地位观和义利观,构筑起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其次表现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党如何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代表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由各方面的利益构成的,市场经济越发展,利益协调的难度就越大。对于执政党来说,所有的政策 措施 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该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其中,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这就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处理好现阶段影响党群关系的主要问题。

最后表现为如何解决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问题,发扬人民民主,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民主政治的主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宪法赋予人民参与选举、决策、社会管理、监督的权利。在____的条件下,政治参与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及时反映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要求,便于党和政府及时整合、协调各方利益,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保证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总而言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时代的要求,是社会的呼唤,是我们党加强和改善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在新的形势下,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在上述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呢?

首先,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水平。“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群关系最终要以群众的利益为纽带,群众的利益既包括经济的,又包括政治的、文化的。因而,新一代领导集体强调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树立科学发展观首先要提高生产力水平,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使群众得到切切实实的并不断增长的物质利益,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群众愈来愈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从而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们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并取得最终成功的根本保证。

其次,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工作 方法 。贯彻群众路线,要求全党坚定不移依靠群众,适应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受群众监督。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决策、定政策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只要我们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坚如磐石。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行动中去。千难万难,落实可谓天下第一难。中国共产党90年的奋斗历程表明,党要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是坚强的领导核心,必须始终做到“三个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今天的中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日益成为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自觉行动,在解决关乎群众利益问题的过程中,无论大事小事,我们都能听到、看到共产党人情系人民的声音和身影――我们不会忘记,“非典”肆虐,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轻车简从,下基层、进医院,和人民“零距离”接触;淮河洪灾,温风尘仆仆走上大堤,向灾民嘘寒问暖,同吃一锅饭。人民不会忘记,岁末年关,为民妇追讨工钱;新世纪以来,连续8个关注“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专为农民增收而发。我们不会忘记, 春节 临近,中国领导人身先士卒抗雪灾,国家主席寒冬下矿井,国务院冒险“闯”灾区;汶川地震、世界性金融危机、舟曲泥石流……一次次灾难、一次次危机,我们党经受了一次次新的严峻考验。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定沉着、统揽全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党中央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让民族精神得到充分展现,更让党心、民心空前凝聚。实践一次次告诉中国,也告诉世界: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患难与共、心 手相 连,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不愧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一桩桩亲民、为民、富民、爱民的感人往事,无不彰显出我们党“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无不印证着中央领导集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庄严承诺。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艰难困苦,砥砺精神品格。90年的风雨砥砺,我们的党更加坚强伟大,党的机体更加生机勃发;90年的风险考验,我们党更加成熟自信,党的事业更加灿烂辉煌。90年艰辛探索,90载风雨辉煌,不管是“地球上最大的政治奇迹之一”,还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经济革命的主角”,中国共产党这90年历史,是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繁荣,为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幸福而不懈奋斗的90年;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90年;是我们伟大的祖国告别屈辱落后的历史,迎着民族复兴的曙光顽强奋进的90年;是中国人民掌握自己的命运、意气风发地走向现代化的90年;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经受各种风浪考验、不断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的90年。

马克思说:“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对象性关系。”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公众就会支持我们党;我们党“执政为民”,人民就会拥护我们党执政。党――人民,人民――党,这种鱼水相依、血肉相随、声气相通的关系,将产生一种伟力,把中华民族推向到伟大复兴的辉煌峰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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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教学改革是毛概课程教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对高校学生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对于构建有效毛概教学,推进课程教学改革,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1500字毛概论文 范文 ,供大家参考。1500字毛概论文范文篇1 学校给我们开设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让我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成果。 大学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这是我们走向社会前的最后一个阶段,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会决定这个人未来一生的走向。如何看待问题、处理问题都需要依靠自身的认识论与 方法 论来做出判断。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决定了大学生的自我认识和科学的人生目标的实现。实事求是作为一种思想路线,它是科学的、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我们可以从对实事求是的科学含义以及基本内容的解读中看到其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这些哲学方法对我们认识社会、认识自己,如何看待问题、如何处理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们在大学阶段甚至更早就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走向。未来的路如何走?选择的工作是什么?追求的目标是什么?如何的看待自己成功与失败?这些都需要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何设计人生,如何规划目标,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自己所处环境的实际情况,才能保证我们的期望与判断是合理的、科学的,是符合社会的客观实际条件的,是具备成功条件的。尊重实际,不带主观随意性,用辩证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待问题,在看待问题、处理问题时,应该掌握辩证的方法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看待问题、处理问题是科学的、正确的。 回忆过去的道路,我们的人生被太多的人设计。有各种各样的人告诉我们人生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未来的道路应该怎么走,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应该如何抉择。有些意见我们可以借鉴,但也仅仅是借鉴,生活的道路还需自己去走,只有自己才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形成自己的判断,树立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用实事求是的观点来指导。从实际出发目标,在实践中不断检验目标,不断进行 总结 和调整,以期找到一条最适合自己实际,最客观、最有成功可能性的成长道路。 在当代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先进 文化 ,建设和谐文化,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文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就必须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得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决不能在思想上走错路。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必须要学好《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牢牢的把握握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流思想,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精神,以期在未来学习和工作中更好的学习和坚持中国法制精神。 另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学好这门课程是有利于我们 考研 究生的,有利于我们在研究生考试中得到一个很好的分数。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伟大的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即是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本土化;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产生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把改革开放时期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逐渐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校开设这门课程,可以促使我们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 无论如何,学习这门课程对我们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容忽视。 1500字毛概论文范文篇2:《浅谈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精髓》 摘要:毛泽东的最大成绩是把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用“实事求是”来概括,邓小平的突出贡献是把“解放思想”包括到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中来,并且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髓。然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本质上不完全是一回事,二者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关键词: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这是我党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条件对党的思想路线做出的新的概括,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髓。 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本质特征 粉碎“_”后,中国该走向何处,在这艰难的时刻,邓小平大胆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号召全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恢复毛泽东倡导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闭幕会上,作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号召全党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把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并提并,把它确立为党的思想路线,这极大丰富和发展了我党思想路线。这种提法也得到了全党的普遍认同。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 报告 中再次指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是我党的思想路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是我们党永葆生机的法宝”。[2]两代领导集体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确立为我党的指导思想的同时,也给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即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本质是什么?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我认为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二者的含义。 实事求是,本是古代 成语 ,源于“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指史料古籍整理中的严谨治学态度,在中国哲学史上不具有普遍哲学意义。1941年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重新阐释了实事求是的含义。他说:“‘实事’指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指客观事物内部的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去研究。”[3]实事求是成了科学概念和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命题。这一概念体现了以下原则: 第一,认识的科学性。根据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原理,我们在认识世界时,必须按世界本来的面目去认识,从呈现的联系中把握世界,而不要附加任何主观想象的东西。 第二,认识的辩证法原则。这是指人的认识由现象到本质,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到实践的辩证发展过程。实事求是,体现了认识的这一辩证法。 第三,科学的认识作风。这是指思想和实践相结合,主观和客观相符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由此可见,实事求是是针对主观主义、 经验 主义和本本主义而言。 解放思想的含义:“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4]““””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各种禁令和枷锁的束缚,采取僵化的态度看待马克思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固定不变的,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找不到的就不能做,最终导致人们的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思想水平停留在过去陈旧的理论阶段,看不惯新生事物,对任何新鲜的东西持拒绝、排斥和抵触的情绪,使整个思想界学术界呈现出“禁若寒蝉”、“鸦雀无声”的沉闷局面。由此可见,解放思想是针对思想禁锢、僵化和保守而提出来的。 二、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不是一回事,从本质上讲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其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各自所讲的内容不同。解放思想是想不想和能不能冲破思想的禁锢、僵化和保守的问题,而实事求是是指人们用什么样态度、想法和作风认识事物。 第二,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二个不同的判断。前者是关于主体对对象之意义所持的主观态度判断。后者是对客观的事实的判断,即正确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内在的规律。 第三,二者的目标取向不同。实事求是是以客体及其本质为目标取向,突出了客体的重要性,目的在于揭示其内在的规律性。解放思想是以主体及其素质为目标取向,强调的是主体的重要性,目的在于打破旧的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使主体获得解放。 由此,我们断定解放思想与事实求是是有区别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把二者完全对立起来。从事物发展的过程看,二者又是统一的。这种统一性表现在: 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条件。人们在认识和实践的过程中,如果不从思想的禁锢、僵化、保守中解放出来,冲破一切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勇敢地闯,大胆地试,就不能为实事求是扫清障碍,开辟道路,就不能正确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就不能把握和运用规律指导我们的实际行动,就不能实事求是。 第二,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客观基础。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和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和科学的作风,即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否则,解放思想就会走到反面。1958年的大跃进这一段历史提醒我们,解放思想不是想入非非,一定要尊重客观规律,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否则就会受到严厉地惩罚。 由此可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辩证统一体,前者是后者的条件,后者是前者的基础,两者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 三、把二者并提的哲学意义 邓小平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确立为我党的思想路线不仅仅有政治意义,而且具有哲学意义。邓小平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上升到带有普遍性的哲学问题,成为人们认识实践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众所周知,人的认识受人的精神因素的制约。人的精神因素包括:(一)人的知识结构水平。(二)人的 爱好 。(三)人的思维定式和价值取向。其中,人的思维定式和价值取向对人的认识的制约作用最大。人们的思维定式不同,实践活动的结果也不一样。 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要受人的思想精神状况的制约。人的精神状况的好坏,思想水平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认识水平的好坏高低。邓小平最伟大的贡献,就是突出了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主体性,强调了主体的经济状态,精神条件的重要性。提倡在无任何禁令枷锁下,也要不断解放思想,这是无止境的。从而使人们认识到,只要从事认识和实践活动,就必须解放思想,反对僵化,这对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阶级尤为重要,否则就会亡党亡国。邓小平对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一个突出贡献就是把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联系起来,给党的思想路线注入了丰富的时代内容。邓小平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在党的思想路线的指导下,努力开创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新局面,成功地找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即邓小平理论。 猜你喜欢: 1. 大一毛概论文3000字以上 2. 关于文化的毛概论文3000字 3. 大学生毛概论文3000字 4. 关于四个全面的毛概论文3000字 5. 毛概论文题目大全 6. 有关文化的毛概论文3000字

美学论文范文5000字

艺术与现实的美学在黑格尔哲学中。美的概念是这样发展起来的:宇宙生活是绝对观念体现的过程。只有在其整个空间和其存在的全部时间内的宇宙才是绝对观念的完全体现;而在为空间时间所限制的某一事物中绝对观念是绝不能完全体现出来的。绝对观念体现后就分解为各个特定观念的链条;而每一个特定的观念也同样只有在它所包罗的无限众多的事物或实体中才能完全体现,但绝不能在某一个别实体中完全体现出来。但是,一切精神活动领域都……一切精神活动领域都受从直接上升到间接这条规律的支配。由于这条规律,那只有经过思维(间接形式下的认识)才能完全理解的[绝对]观念,起初是以直接的形式或一种印象的形式出现于心中,所以在一般人心目中,为空间时间所限制的个别事物完全吻合于它的概念,似乎某一特定的观念完全体现在这个事物上,而一般的观念又完全体现在这特定的观念上。对事物的这种看法是一种假象(ist ein Sc hein),因为一个观念决不会完全显现在个别事物上;但是在这个假象下面却包含着真实,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说,一般的观念确实体现在特定的观念上,而这待定的观念又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在个别的事物上。这个以为观念完全显现在个别事物上的、本身包含着真实的假象,就是美(das Schone)。美的概念在流行的美学体系中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由这个基本观点得出了如下的定义:美是在有限的显现形式中的观念;美是被视为观念之纯粹表现的个别的感性对象,因此在观念中没有一样东西不是感性地显现在这个别的对象上,而在个别的感性对象中,又没有一样东西不是观念的纯粹的表现。从这方面说,个别的对象就叫形象(das Bild)。这样,美就是观念与形象之完全的吻合,完全的一致。我不必去说,[黑格尔由之得出美的定义]这种基本概念现在已被公认是经不起批评的;我也不必去说,既然美[在黑格尔那里]只是由于未被哲学思想澄清的观点的缺乏洞察力而发生的“假象”,有了哲学思想,观念在个别对象上的显现之貌似的完全就会消失,结果[,按照黑格尔的体系,]思想发展得愈高,美也消失得愈多,直至我们达到思想发展的最高点,那就只剩下真实,无美可言了;我也不想用事实去推翻这一点:实际上人的思想的发展毫不破坏他的美的感觉;这一切都是早已反复申说过的。作为[黑格尔体系的基本观念的〕结果和形而上学体系的一部分,上述的美的概念随那体系一同崩溃。但是一个体系也许谬误,而其中所包含的一部分思想,独立地来看,也许[有其正确性],还能自圆其说。所以还要指出[黑格尔的美的定义],即使离开[他的形而上学的现已崩溃的体系]单独来看,也仍然经不起批评。“一件事物如果能够完全表现出该事物的观念来,它就是美的,”——翻译成普通话,就是说,“凡是出类拔革的东西,在同类中无与伦比的东西,就是美的。”一件东西必须出类拔萃,方才称得上美,这是千真万确的。比方,一座森林可能是美的,但它必须是“好的”森林,树木高大,矗立而茂密,一句话,一座出色的森林,布满残枝断梗,树木枯萎、低矮而又疏落的森林是不能算美的。玫瑰是美的;但也只有“好的”、鲜嫩艳丽、花瓣盛开时的玫瑰才是美的。总而言之,一切美的东西都是出类拔萃的东西。但并非所有出类拔草的东西都是美的;一只田鼠也许是田鼠类中的出色的标本,但却绝不会为得“美”;对于大多数的两栖类、许多的鱼类、甚至许多的鸟类都可以这样说:这一类动物对于自然科学家越好,就是说,它的观念表现在它身上愈完全,从美学的观点看来就愈丑。沼泽在它的同类中愈好,从美学方面来看就愈丑。并不是每件出类拔革的东西都是美的;因为并不是一切种类的东西都美。美是个别事物和它的观念之完全吻合这个[黑格尔的]美的定义是太空泛了。它只说明在那类能够达到美的事物和现象中间,只有其中最好的事物和现象才似乎是美的;但是它并没有说明为什么事物和现象的类别本身分成两种,一种是美的,另一种在我们看来一点也不美。同时这个定义也太狭隘。“任何东西,凡是完全体现了那一种类的观念的,就显得美,”这意思也就是说:“美的事物一定要包含所有在同类事物中堪称为好的东西;在同类事物中所能找到的任何好的东西,没有不包含在美的事物中的。”在有些自然领域内,同一种类的东西中没有多种多样的曲型,对于这些领域内的美的事物和现象,我们确是这样要求的,例如,橡树只能有一种美的性质:它必须干高叶茂;这些特性总是呈现在美的橡树上,在其他的橡树上再没有别的好东西。可是在动物里面,一当它们被养驯的时侯,同一种类中间就表现出多种多样的典型来了。在人身上,这种美的典型的多样性更加显著,我们简直不能设想人类美的一切色调都凝聚在一个人身上。“所谓美就是观念在个别事物上的完全的显现,”这个说法决不能算是美的定义。不过其中也含有正确有方面——那就是:“美”是在个别的、活生生的事物,而不在抽象的思想;这也含有对于真正艺术作品的特性的另一正确的暗示:艺术作品的内容总是不仅对艺术家,而且对一般人来说也都有兴趣的(这个暗示就是说:观念是“不论何时何地都起作用的一般性的事物”);其所以如此的理由,我们留待后面再说。常被认为和上面的说法一致,实际上却有完全不同意义的另一个说法是:“美是观念与形象的一致,观念与形象的完全融合。”这个说法确实说出了一个根本的特征——然而不是一般的美的观念的特征,而是所谓“精美的作品”即艺术作品的美的观念的特征:只有当艺术家在他的作品里传达出了他所要传达的一切时,他的艺术作品才是真正美的。这是当然的,只有在画家完全描绘出了他所要描绘的人时,他所作的画像才是好的。但是“美丽地描绘一副面孔”,和“描绘一副美丽的面孔”是两件全然不同的事。当我们给艺术的本质下定义,我们还得说到艺术作品的这、特性。在这里我以为需要指出一点:认为美就是观念与形象的一致这个定义,它所注意的不是活生生的自然美,而是美的艺术价品,这个定义里,已经包含了通常视艺术美胜于活生生的现实中的美的那种美学倾向的萌芽或结果。那末美实际上到底是什么呢,假如不能把它定义为观念与形象的一致”或“观念在个别事物上的完全的显现”?建立新的没有破坏旧的那么容易,防卫要比攻击困难;因此我认为正确的关于美的本质的意见,很可能不会使所有的人觉得满意;但是假如我所阐述的美的概念——那是从目前关于人类思想与活的现实之关系的主导的见解中引伸出来的——还有欠缺。偏颇或不可靠之处的话,我希望那并不是概念本身的缺点,而只是我阐述的不得其法。美的事物在人心中所唤起的感觉,是类似我们当着亲爱的人面前时洋溢于我们心中的那种愉悦[注]。我们无私地爱美,我们欣赏它,喜欢它,如同喜欢我们亲爱的人一样。由此可知,美包含着一种可爱的、为我们的心所宝贵的东西。但是这个“东西”一定是一个无所不包、能够采取最多种多样形式、最富于一般性的东西;因为只有最多种多样的对象,彼此毫不相似的事物,我们才会觉得是美的。[注]“新观点”:指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在人觉得可爱的一切东酉中最有一般性的,他觉得世界上最可爱的,就是生活;首先是他所愿意过、他所喜欢的那种生活;其次是任何一种生活,因为活着到底比不活好:但凡活的东西在本性上就恐惧死亡,恐惧不存在,而爱生活。所以,这样一个定义:“美是生活”;“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就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这个定义,似乎可以圆满地说明在我们内心唤起美的情感的一切事例。为要证实这点,我们就来探究一下在现实的各个领域内美的主要表现吧。在普通人民看来,“美好的生活”、“应当如此的生活”就是吃得饱,住得好,睡眠充足;但是在农民,“生活”这个概念同时总是包括劳动的概念在内:生活而不劳动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叫人烦闷的。辛勤劳动、却不致令人精疲力竭那样一种富足生活的结果,使青年农民或农家少女都有非常鲜嫩红润的面色——这照普通人民的理解,就是美的第一个条件。丰衣足食而又辛勤劳动,因此农家少女体格强壮,长得很结实——这也是乡下美人的必要条件“弱不禁风”的上流社会美人在乡下人看来是断然“不漂亮的”,甚至给他不愉快的印象,因为他一向认为“消瘦”不是疾病就是“苦命”的结果。但是劳动不会让人发胖:假如一个农家少女长得很胖,这就是一种疾病,体格“虚弱”的标志,人民认为过分肥胖是个缺点;乡下美人因为辛勤劳动,所以不能有纤细的手足,——在我们的民歌里是不歌咏这种美的属性的。总之,民歌中关于美人的描写,没有一个美的特征不是表现着旺盛的健康和均衡的体格,而这永远是生活富足而又经常地、认真地、但并不过度地劳动的结果。上流的美人就完全不同了:她的历代祖先都是不靠双手劳动而生活过来的;由于无所事事的生活,血液很少流到四肢去;手足的筋肉一代弱似一代,骨胳也愈来愈小;而其必然的结果是纤细的手足——社会的上层阶级觉得唯一值得过的生活,即没有体力劳动的生活的标志;假如上流社会妇女大手大脚,这不是她长得不好就是她并非出自名门望族的标志。因为同样的理由,上流社会美人的耳朵必须是小的。偏头痛,如所周知,是一种有趣的病,——而且不是没有原因的:由于无所事事,血液停留在中枢器官里,流到脑里去;神经系统由于整个身体的衰弱,本来就很容易受刺激;这一切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经常的头痛和各种神经的疾病;有什么办法!连疾病也成了一件有趣的、几乎是可羡慕的事情,既然它是我们所喜欢的那种生活方式的结果。不错,健康在人的心目中永远不会失去它的价值,因为如果不健康,就是大富大贵,穷极奢侈,也生活得不好受,——所以红润的脸色和饱满的精神对于上流社会的人也仍旧是有魅力的;但是病态;柔弱、萎顿、慵倦,在他们心目中也有美的价值,只要那是奢侈的无所事事的生活的结果。苍白、精倦、病态对于上流社会的人还有另外的意义:农民寻求休息和安静,而有教养的上流社会的人们,他们不知有物质的缺乏,也不知有肉体的疲劳,却反而因为无所事事和没有物质的忧虑而常常百无聊赖,寻求“强烈的感觉、激动、热情”,这些东西能赋与他们那本来很单调的、没有色彩的上流社会生活以色彩、多样性和魁力。但是强烈的感觉和炽烈的热情很快就会使人憔悴,他怎能不为美人的精倦和苍白所迷惑呢,既然惊倦和苍白是她“生活了很多”的标志?可爱的是鲜艳的容颜,青春时期的标志;但是苍白的面色,忧郁的征状,却更为可爱。如果说对苍白的、病态的美人的倾慕是虚矫的、颓废的趣味的标志,那末每个真正有教养的人就都感觉到真正的生活是思想和心灵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在面部表情、特别是眼睛上捺下了烙印,所以在民歌里歌咏得很少的面部表情,在流行于有教养的人们中间的美的概念里却有重大的意义;往往一个人只因为有一双美丽的、富于表情的眼睛而在我们看来就是美的。我已尽篇幅所能允许地探讨了人类美的主要属性,而且在我看来,所有那些属性都只是因为我们在那里面看见了如我们所了解的那种生活的显现,这才给与我们美的印象。可伯的感觉也许会加强崇高的感觉,但是可怕和崇高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可是让我们把雄伟的现象顺序看下去吧。我们没有看到过自然界有任何东西足以称为无限的。为了反对由此得出的结论,人们可能说:“真正崇高的东西不在自然界,而在人的本身;”我们就同意这点吧,虽则自然界也有许多真正崇高的东西。但是为什么“无限的”爱或“毁灭一切的”愤怒在我们看来是“崇高的”呢?难道因为这些情绪的力量是“不可制服的”,而“‘无限’的观念便是由这不可制服性所唤起的”吗?假若如此,那末睡眠的要求更是不可制服的,最狂热的恋爱者也很难支持四昼夜不睡眠;比“爱”的要求更加不可制服的是饮食的要求“这才是一个真正无限的要求,因为没有一个人能不承认它的力量,而一点也不理解爱情的人却多得很。许多更艰苦的事业都是因为这个要求,而并非因为“全能的”爱情才完成的。那末,为什么饮食的欲念不崇高,而爱情观念却崇高呢?可见不可制服性也还不是崇高;无穷和无限性完全与雄伟的观念没有关联。[注]耐亚嘎拉瀑布:北美洲的一个瀑布。[注]卡兹别克山;在高加索。

美学横跨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又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和延展性。美学,作为一门学科,首先应能够回答的就是:“美”是什么,美学的目的是要做到什么。但在美学史的发展长河中,又有几人能够给出确切的、唯一的答案?美,并非是单一的,它必须是两种因素的统一:一是它的可视性,二是它的隐蔽性。①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对“美”的定义甚多,但没有一种能够普遍被学术界认可。从古至今,人类逼近美学本质亦有两条途径:一条是理论实践,即通常讲的美学,而进入现当代,其范畴大大拓宽。另一条则是艺术实践,即通常所说的包括传统范畴的架上绘画、雕塑、建筑,和现代范畴的影像、行为、装置等具备相对技艺性的行动性实践。现实生活中,“美”其实是一个并不怎么复杂的问题,世界上原本就不存在“美”这样一种事物,存在的只是人在面对某一事物时产生的“美感”或“丑感”这样一种伴随着情感活动的价值判断。②一自然赋予人的生命感并非美感,自然无艺术上之美丑,正如自然无道德上之善恶。③艺术并不是简单的自然再现,这就要通过写生这一连接主观与客观的形式来实现。安格尔在《谈艺术的美》中认为,只有在客观自然中才能找到作为最可敬的绘画对象的美,您必须到那里去寻找它,此外没有第二个场所。离开了造化的美去设想美的观念,就如人类存在“第六感觉”一样不可设想。④此处所说寻找自然对象的美,最直接的方式莫过于写生。深入到自然界中,只有当艺术家以特定的视角审视自然之景物、以特定的心情感受,才能够与之沟通。一时之间将自己忘却,同时放下外在的喧嚣纷乱,贴近自然的脉搏,倾听自然呼吸的节奏,这时,人完全融入自然,所能感受到的美无限放大,才能最大限度地表达在画面中,令观者读出其中情感。写生是创作坚实可靠的基础,自然是“美感”的客观实在,而并非总是等同其本身。安格尔作为古典主义画派的代表人物,在创作《大宫女》肖像画前也曾一丝不苟地对着模特写生,画了很多研究性素描,但最后的完成作品从人体解剖角度分析,大宫女多出了两节脊椎,恰恰这点最能体现客观对象的某种气质,这是画家对这种气质主观的凝练与概括。无论是从锻炼色彩构图还是把握画面整体感等方面看,写生都是不可或缺的。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即使是树这么常见的对象,枝干也有不同造型,叶片在不同季节有不同颜色,会表现出不同的情感,一看到就很有想动笔画的冲动,这往往是画家一种天然的直觉。二客观地讲,写生已经是某种意义上的创作了。创作的素材、灵感来源于写生,而写生本身并不一定等同于创作。马丁·海德格尔认为,艺术作品决不是对那些时时现存手边的个别存在者的再现,恰恰相反,它是对物的普遍本质的再现。当画家画风景时,在画面上也不是固定地、一成不变地将大自然“描摹”出来,而是有一些主观的组合和改动。比如,将中景房子的高度压低,从而使远景有更好的延伸感;将自然界中左边的树挪到右边以作画面的平衡,或者在朵朵云彩飘过的时候迅速用手中的笔将其记录下来。只要是画面需要、符合逻辑,笔触和思路均听其自然,表现技法也并不是提前完全想好,而是在写生时把感受到的东西用恰当的方式表现出来。著名画家吴冠中在很多江南水乡主题的绘画创作中,就经常用到这种方式。这样画出来的云,已经不再是客观的自然之物,而是凝汇了画家情感的主观反映,即“美感”的体现。考虑太多,反而会失去写生画面的流畅感,妨碍笔下真实情感的流露。在反复描摹同一对象或类似对象后,艺术作品连同艺术家本身,就能够熟悉这个对象的基本特征和重要气质,其重要特征就会越来越占主导地位。艺术家为此特别剔除那些影响气质表达的因素,挑出那些表明特征的东西,对于特征变质的部分都加以主观的修正,对于特征消失的部分都加以处理改造。⑤如果某一画家在自然界找到了与自己内在气质相符的事物,并用很恰当的艺术语言加以表达、抽提,将其“符号化”,那么这位画家的这一艺术阶段就标志着成熟了。印象派女画家莫里索的作品,一看便知是她的而不是其他人的,就是因为画面充满了女性对日常生活的细腻观察、对情感的细腻触摸,充满了人生的幸福。那些帅气甚至看似随意的笔触表达了女画家的品质——才华横溢、充满魅力、反应敏感。《在布吉瓦尔的欧仁·马奈及其女儿》(1881年)和《在花园的欧仁·马奈及其女儿》(1883年)是姊妹画,描绘了一幅悠闲的夏季田园风光。《樱桃树》是她后期的作品,同时有写生的水彩色稿留存,笔触间表达了对女儿温柔的爱。由此可见,艺术家要有善于发现“美感”的眼睛,更要有善于体会和思考的心灵。这也正是艺术品的魅力和价值所在。自然的属性并非都是美的,有的事物给人以美感,而有的则丑恶、扭曲;同样的事物,有的人看到觉得美,而有的人看到则毫无感觉。自然美与艺术美有本质的区别,也有一致的时候。康德说:“自然的美,是一件美丽之物;艺术的美,是一物的美的表现。”画家所表现之物,在自然界的原型可美可丑,无一定之规。对于艺术家来说,自然与美学最恰当的联系方式就是写生。贴近自然,投身自然,摸索、熟悉对象的特点,寻找适合自己的能够最充分表达对象的艺术语言,是艺术作品能够立于世、入于情、合于理的真谛所在和必经途径。自然是最好的老师,是美的源泉之所在。自然和艺术真正的关系,可比之于资源与运用的关系。艺术向自然借取的是物质的素材,以及在此基础上客观向主观映射所产生的情绪、感觉。人类正是凭借和谐化、风格化、装饰化、理想化等技术,用创造的精神把自然界中看似普通平凡、司空见惯的景象,提炼、升华为绽放无限生命活力的璀璨的美。

工程力学概论论文5000字

工程地质论文摘要: 工程地质是近年来不太景气的一门学科,尤其在我国迅速城市化的沿海地区,环境对工程地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尽量协调环境与工程地质之间的关系。更为可悲的是在大学生泛滥的今天,真正的人才很难找到,这就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关键词:工程地质 环境 人才 机遇一般来说,工程地质是调查、研究、解决与人类活动及各类工程建筑有关的地质问题的科学。工程地质研究的主要内容有:确定岩土组分、组织结构(微观结构)、物理、化学与力学性质(特别是强度及应变)及其对建筑工程稳定性的影响,进行岩土工程地质分类,提出改良岩土的建筑性能的方法;研究由于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而破坏的自然环境的平衡,以及自然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震等物理地质作用对工程建筑的危害及其预测、评价和防治措施;研究解决各类工程建筑中的地基稳定性,如边坡、路基、坝基、桥墩、硐室,以及黄土的湿陷、岩石的裂隙的破坏等,制定一套科学的勘察程序、方法和手段,直接为各类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地质依据;研究建筑场区地下水运动规律及其对工程建筑的影响,制定必要的利用和防护方案;研究区域工程地质条件的特征,预报人类工程活动对其影响而产生的变化,作出区域稳定性评价,进行工程地质分区和编图。随着大规模工程建设的发展,其研究领域日益扩大。除了岩土学和工程动力地质学、专门工程地质学和区域工程地质学外,一些新的分支学科正在逐渐形成,如矿山工程地质学、海洋工程地质学、城市工程地质及环境工程地质学、工程地震学。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现代化建设与环境存在冲突,而且现在大学生虽多,但真正的人才却少之又少,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正确处理工程地质 环境 人才 机遇之间的关系,总之工程地质与人类的生活密切相关。工程地质学是研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与自然地质环境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一门科学。20世纪初,为了适应兴建各种工厂、水坝、铁路、运河等工程建设的需要,地质学家开始介入解决工程建设中与地质有关的工程问题,不断地进行着艰苦的工程实践和开拓性的理论探索,并出版了《工程地质学》专著,工程地质学开始成为地球科学的一个独立分支学科,并成为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全世界有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和平环境,工程建设的发展十分迅速,工程地质学在这时期迅速成长起来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工程实践和理论探索,工程地质学大为长进,内涵和外延都焕然一新,成为了现代科学技术行列中的重要分支学科。 中国的工程地质事业在解放前基本上是空白,建国后有了飞速的发展的进步和发展。50年代初开始引进苏联工程地质学理论和方法,走过了我们自己的工程实践和理论创新的辉煌历程,形成了有中国特设的学科。举世瞩目的金茂大厦、东方明珠塔、以及三峡水电站充分积累了在各类岩性地区和各种复杂地质条件下进行地质工作的丰富经验,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工程地质勘察规程规范。重大工程建设不断地将数理学科的新成就和高新技术及时吸收进来,极大地丰富了工程地质学科的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工程地质学科的发展,使我国工程地质学达到现代科技水准,成为国际工程地质界的重要成员之一。

我写过,但要求和你的不一样。建议你在图书馆找点有关土木的资料。抄抄就行。这门课是考查课。没事的,有帮助的话给我加分哦!

土木工程有下述四个基本属性。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而土木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程实践的发展,土木工程这个学科也已发展成为内涵广泛、门类众多、结构复杂的综合体系。例如,就土木工程所建造的工程设施所具有的使用功能而言,有的供生息居住之用,以至作为“入土为安”的坟墓;有的作为生产活动的场所;有的用于陆海空交通运输;有的用于水利事业;有的作为信息传输的工具;有的作为能源传输的手段等等。这就要求土木工程综合运用各种物质条件,以满足多种多样的需求。土木工程已发展出许多分支,如房屋工程、铁路工程、道路工程、飞机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及地下工程、特种工程结构、给水和排水工程、城市供热供燃气工程、港口工程、水利工程等学科。其中有些分支,例如水利工程,由于自身工程对象的不断增多以及专门科学技术的发展,业已从土木工程中分化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体系,但是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仍具有土木工程的共性。社会性 土木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反映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因而土木工程也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之一。远古时代,人们就开始修筑简陋的房舍、道路、桥梁和沟洫,以满足简单的生活和生产需要。后来,人们为了适应战争、生产和生活以及宗教传播的需要,兴建了城池、运河、宫殿、寺庙以及其他各种建筑物。许多著名的工程设施显示出人类在这个历史时期的创造力。例如,中国的长城、都江堰、大运河、赵州桥、应县木塔,埃及的金字塔,希腊的巴台农神庙,罗马的给水工程、科洛西姆圆形竞技场(罗马大斗兽场),以及其他许多著名的教堂、宫殿等。产业革命以后,特别是到了20世纪,一方面是社会向土木工程提出了新的需求;另一方面是社会各个领域为土木工程的前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例如建筑材料(钢材、水泥)工业化生产的实现,机械和能源技术以及设计理论的进展,都为土木工程提供了材料和技术上的保证。因而这个时期的土木工程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世界各地出现了现代化规模宏大的工业厂房、摩天大厦、核电站、高速公路和铁路、大跨桥梁、大直径运输管道、长隧道、大运河、大堤坝、大飞机场、大海港以及海洋工程等等。现代土木工程不断地为人类社会创造崭新的物质环境,成为人类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性 土木工程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的学科。在早期,土木工程是通过工程实践,总结成功的经验,尤其是吸取失败的教训发展起来的。从17世纪开始,以伽利略和牛顿为先导的近代力学同土木工程实践结合起来,逐渐形成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岩体力学,作为土木工程的基础理论的学科。这样土木工程才逐渐从经验发展成为科学。在土木工程的发展过程中,工程实践经验常先行于理论,工程事故常显示出未能预见的新因素,触发新理论的研究和发展。至今不少工程问题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靠实践经验。土木工程技术的发展之所以主要凭借工程实践而不是凭借科学试验和理论研究,有两个原因:一是有些客观情况过于复杂,难以如实地进行室内实验或现场测试和理论分析。例如,地基基础、隧道及地下工程的受力和变形的状态及其随时间的变化,至今还需要参考工程经验进行分析判断。二是只有进行新的工程实践,才能揭示新的问题。例如,建造了高层建筑、高耸塔桅和大跨桥梁等,工程的抗风和抗震问题突出了,才能发展出这方面的新理论和技术。技术上、经济上和建筑艺术上的统一性 人们力求最经济地建造一项工程设施,用以满足使用者的预定需要,其中包括审美要求。而一项工程的经济性又是和各项技术活动密切相关的。工程的经济性首先表现在工程选址、总体规划上,其次表现在设计和施工技术上。工程建设的总投资,工程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和使用期间的维修费用等,都是衡量工程经济性的重要方面。这些技术问题联系密切,需要综合考虑。符合功能要求的土木工程设施作为一种空间艺术,首先是通过总体布局、本身的体形、各部分的尺寸比例、线条、色彩、明暗阴影与周围环境,包括它同自然景物的协调和谐表现出来的;其次是通过附加于工程设施的局部装饰反映出来的。工程设施的造型和装饰还能够表现出地方风格、民族风格以及时代风格。一个成功的、优美的工程设施,能够为周围的景物、城镇的容貌增美,给人以美的享受;反之,会使环境受到破坏。在土木工程的长期实践中,人们不仅对房屋建筑艺术给予很大注意,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而且对其他工程设施,也通过选用不同的建筑材料,例如采用石料、钢材和钢筋混凝土,配合自然环境建造了许多在艺术上十分优美、功能上又十分良好的工程。古代中国的万里长城,现代世界上的许多电视塔和斜张桥,都是这方面的例子。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既指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技术活动;也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建造在地上或地下、陆上或水中 ,直接或间接为人类生活、生产、军事、科研服务的各种工程设施,例如房屋、道路、铁路、运输管道、隧道、桥梁、运河、堤坝、港口、电站、飞机场、海洋平台、给水和排水以及防护工程等。 建造工程设施的物质基础是土地、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和施工机具。借助于这些物质条件,经济而便捷地建成既能满足人们使用要求和审美要求,又能安全承受各种荷载的工程设施,是土木工程学科的出发点和归宿。

v发个分的广泛的给梵蒂冈发多个地方给分供方广泛的各色人恶化机会见他合同也登革热分丰富的苟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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