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发表知识库 > 中国海洋权益研究问题论文

中国海洋权益研究问题论文

发布时间:

中国海洋权益研究问题论文

“如果你能够看到鱼翅是怎样做成的,鲨鱼的鱼鳍是如何被割下的,以及每年有七千多万条鲨鱼,最终是为了鱼翅汤而送命,你还会购买它吗?有将近三分之一的鲨鱼物种都濒临灭绝,但是,我们可以拯救它们。请记住,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一则公益广告的话语,让多少人幡然醒悟!而钓鱼岛事件,又让多少人意识到中国的海洋权益!人类的生命来自海洋,人类的文化起源于海洋,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宝库”。海洋的浩瀚壮观、变幻多端、自由傲放、奥秘无穷,都使得人类视海洋为力量与智慧的象征与载体。中华民族是人类海洋文化的主要缔造者之一。中华民族祖祖辈辈所居住的大地,东南两面临海,海岸线漫长,这样的地理环境,孕育了祖国悠久的海洋文化。海洋中存在丰富的自然资源,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海洋是人类生存的第二空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我国是一个濒海大国:第一,我国濒临的海洋从北到南依次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渤海是深入我国大陆的内海;其他三个是我国在太平洋中的边缘海;第二,我国海疆北起鸭绿江,南至曾母暗沙,东起钓鱼岛群岛,西至北仑河口;第三,我国拥有约1.8万千米的大陆海岸线和1.4万千米的岛屿海岸线;第四,我国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有6900多个;第五,我国拥有面积约300万平方千米的管辖海域,约占全国陆地面积1/3,其中领海面积约38万平方千米。海洋是我们国家的另一条生命补给线。我国海洋资源虽然丰富,但开发利用的程度很低,人类面临着人口问题,粮食问题,环境问题等等。人类赖以生存的陆地空间已不堪重负。地球上生物资源的80%分布在海洋里,海洋给人类提供食物能力是陆地的1000倍。在海洋生态不受破坏的情况下每年可向人类提供30亿吨水产品。因此,海洋的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向海洋进军,让海洋资源服务于人类,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海洋是生命的摇篮,海水不仅是宝贵的水资源,而且蕴藏着丰富的化学资源。海洋里的生物可以食用、药用、(本身是药物,或者可由生物体提炼出药物)、科研用途、娱乐用途(饲养、观赏)、农用(饵料)、生物能等等;海洋里的物理资源或能源资源有:发电(波浪发电、潮汐发电、温(盐)差发电等等);海洋的化学资源有:海水淡化成淡水、海水中直接提取痕量元素(金、铀、氘、溴、碘、镁、钾……)、海水中直接提取化合物(食盐、芒硝、石膏、重水、卤水等等);海洋的地质(矿物)资源:锰核、石油、天然气、矿砂、底砂等;海水可直接利用的例子有:利用冰山提取淡水、海水冷却核电厂发电机组及其他机械、海水脱硫、冲洗、稀释等等;海洋的空间资源有:运输、航行、休闲娱乐等。海水可以通过其热能和机械能等给我们电能,从海水中还可提取出像汽油、柴油那样的燃料——铀和重水。铀在海水中的储量十分可观,达45亿吨左右,相当于陆地总贮量的4500倍,按燃烧发生的热量计算,至少可供全世界使用1万年!中国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油气资源沉积盆地约70万平方公里,石油资源量估计为240亿吨左右,天然气资源量估计为14万亿立方米,还有大量的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即最有希望在本世纪成为油气替代能源的“可燃冰”。首先,我要号召大家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我们从大海中索取的实在是太多了,海洋为我们提供了各种食物,提供船舶航行的条件,给我们呈现美丽的风景,但是人类在利用海洋的同时并没有悉心呵护海洋,她现在面临着海水污染等各种问题,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是遏制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让海洋生态环境有一个明显改观,这需要所有人共同的努力,及早树立起保护海洋的意识。海洋能有效地缓解中国的能源问题,减少进口量和对外国能源的依赖,海洋是内陆的有效屏障,即便要发生战争也不容易烧到内陆上,海洋是谋求海外发展的重要通道,能有效地帮助经济的发展。海洋既是人类生存的基本空间,也是国际政治斗争的重要舞台,儿海洋政治斗争的中心,是海洋权益。全球愈演愈烈的海权之争,背后都是巨大的海洋权益。我国有许多事件关于海洋权益,其原因不外于:历史原因,周边国家对资源的觊觎,与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是现阶段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白热化的原因。中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海域面积广阔,所辖岛屿众多,维护海洋权益注定是一个长期任务。面对目前的一些分歧和争端,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摩擦和冲突,我们需要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各个领域共同发力,从官方到民间齐心合力,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和各方面的压力,使地区风险始终处于管控之中。只有采取实质性的手段,给挑衅者划出红线,才能让他们清醒起来,不敢随便造次。一个强大的中国,需要以鲜明的主张和坚决的行动,强力捍卫自己的主权和利益,让那些心存侥幸的国家规规矩矩。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但不可能以牺牲自己的领土主权和核心利益为代价。我们不轻言动武,但也从不惧怕讹诈。随着综合国力大幅提升,我们还在积累越来越多的资源和手段,去始终把握住未来局势发展的主动权。争夺海洋权益,其中不外乎是为了海洋利益,这些利益主要包括:保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防御敌对国家从海上的打击和入侵;保卫支持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海洋资源的安全,维护海洋权益;维护我对外贸易海上航运通道、石油航线以及重大海外利益的安全。此外,还有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海盗、走私和跨国犯罪等问题,营造和平、良好的地区海上安全秩序;改善海洋环境,维护我国可持续发展和生存空间的质量;等等。总之,海洋对一个国家的各个方面都有着非常巨大,不可能形容的重要性,维护中国,海洋权益势在必行!

你是湖南商学院的吧

你说的是那方面的权益呢?是指法律上的还是道德上的?法律上的话你可以去参考法学或者争议解决这两本期刊上的文献

中国海洋问题为主题的论文

中国是世界上海岛最多的国家之一。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家最大可管辖以下6大海洋区域:港口、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据此规定,中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在属于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权益中,近一半存在争议,海域被分割,岛礁被占领,资源被掠夺的情况较普遍。我国版图上划的海上传统疆界‘九段线’已名存实亡。我国的8个海洋邻国,对我海洋国土和权益均提出不同程度的无理要求,总面积达1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孟祥青教授介绍说。部分国家想浑水摸鱼孟祥青的判断是,今年的海洋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这是因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所有缔约国必须在2009年5月13日之前,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大陆架划界方案,否则其有关要求就不会得到承认。所以有学者认为,2009年是世界海疆开始重新划定和出现重大纷争的起点。近来,我国南海周边一些国家的举动也同这一特殊背景有关。他们采用实际控制、国内立法、国际联盟等多种手段,试图将侵占我南海主权的行为事实化、合法化和国际化。某些国家极力拉盟国美国下水,以期美国能干预南海问题。此外,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国也或明或暗染指南海问题,试图从中浑水摸鱼。处理问题要有新思路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但不是一个海洋强国。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周忠海看来,与主要海洋国家相比,我们在海洋执法队伍的统一性和系统性上不如美国的海岸警卫队,在技术装备的先进性上不如日本的海上保安厅,在海洋执法船舶和飞机的防卫火力配备上不如阿根廷。而国内法的依据与上述国家相比更显得欠缺,尤其是远洋执法方面。孟祥青说,在未来的南海问题上,我们要有新的思路。比如,从现代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的有关国际判例中可以看到,越来越重视实际管辖,而相对轻视历史依据。(黄海霞)海洋·巡航我国将在南海举行最大规模巡航据新华社电 14日,“海巡31”轮在珠海高栏港海巡基地举行隆重的起航仪式,开赴三亚,执行南海联合巡航任务,以加强对南海海域的有效监管,保障船舶、设施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国海事局的统一部署,粤、沪、琼三地海事部门4月中旬将在南海举行海事系统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联合巡航活动。广东海事局的“海巡31”及其舰载直升机、“海标32”和上海海事局的“海巡21”将作为此次海空立体巡航的主要力量。据了解,本次联合巡航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南海重要航路和海上设施及相关作业安全的巡航检查,检查航标、海上建筑物安全标志的使用状况;巡视海洋环境;了解南海海域的水文、气象、通航环境情况;掌握南海习惯航路、推荐航路上来往船舶的流量流向以及有关航行安全方面的情况;测试无线电通信系统的覆盖范围,信号的可读性和可靠性,测试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通信系统的发射和岸基接收情况;监视船舶污染海洋状况,督促船舶无害通过,从而达到保障航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维护国家主权的目的。

在中国文化发展过程中,海洋文化以其独特性占有一定地位。那么所谓的文化生态是指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所处的人文环境,甚至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

海洋文化论文篇1

关于海洋文化生态的几个问题

[摘要]海洋文化生态包括实现海洋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从生态学的角度看。

海洋文化生态具有整体性、动态性、主体性;海洋文化主体的生态意识、海洋文化生态的平稳度、海洋文化生态环境的作用是影响海洋文化生态的因素,文章认为,

提高海洋文化主体的生态意识、合理开发与配置海洋文化资源、完善海洋文化生态的管理与立法、减少人类活动对海洋文化生态的不良影响、构建和谐海洋文化生态圈应成为维护海洋文化生态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海洋文化生态;特性;影响因素;路径选择

一、海洋文化生态的概念

(一)海洋文化生态概念

英国生态学家坦斯利(Tansley)首创了生态系统(Ecosystem)概念。

他指出:我们所谓的生态系统,包括整个生物群落及其所在的环境物理化学因素(气候、土壤因素等),它是一个自然系统的整体。

那么所谓的文化生态是指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所处的人文环境,甚至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

“文化生态”也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广义的文化生态,首先是一种世界观,或也可以说是一种文化观,是一种文化的生态学,狭义的文化生态,主要是指精神文化与外部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以及精神文化内部各种价值体系之间的生态关系。

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灿烂的大陆文化,也创造了辉煌的海洋文化。

海洋文化就是在人们对海洋的不断探索和发现的历程中诞生,因而,海洋文化在人类的发展历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海洋文化只有“生态化”才能实现海洋文化的良好循环发展。

那么所谓的海洋文化生态就是海洋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所处的环境,也就是在海洋文化所处的海洋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中实现海洋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海洋文化是人类在所处的海洋环境中不断调整和更新的过程,这也就是海洋文化生态化过程。

一个良好的海洋文化生态系统才能真正地反映海洋文化所蕴含的重要作用和无限的活力。

(二)海洋文化生态的特性

生态系统的特性决定了海洋文化生态的基本特性。

从生态学的角度看,海洋文化生态具有整体性、动态性和主体性,

1整体性。

海洋文化生态作为一个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

整体而言,海洋文化生态是由海洋文化和文化所处的环境组成的整体,二者相互适应、相互促进,从而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

把握好海洋文化生态,应当从整体的角度去认识海洋文化生态;应当从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重视和发展海洋文化各种具体文化形式,特别是别具特色的海洋文化,优化文化生态的结构,优化具有特色的海洋文化发展模式。

2动态性。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事物不是静止不变的,都是发展变化着的,用发展的眼光审视海洋文化生态,其应该是一个动态开放型的稳定系统。

海洋文化生态的动态性主要体现在其时间和空间上的动态变化。

海洋文化生态的动态性要求我们要以辩证法的运动变化的观点考察海洋文化生态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揭示其运动发展的规律,从而更好地对海洋文化生态进行维护及完善。

3主体性。

主体性是海洋文化生态所具有的特性之一。

海洋文化生态的主体性特征是人在海洋文化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海洋文化生态与人息息相关,人是海洋文化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的主体,是海洋文化生态的维护者。

人在劳动实践过程中创造了文化的同时,文化也对人的塑造起了很大的作用,人在文化世界中的生存发展,彰显其主体性的价值和意义。

总之,主体性是文化生态系统最为明显甚至是根本的属性。

二、海洋文化生态的影响因素

海洋文化生态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浩瀚的大海、独特的海洋条件为海洋文化的诞生提供了必要条件,孕育了具有深厚底蕴的海洋文化,因此,每一种海洋文化的形成背景都与其存在的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海洋文化生态的影响因素是研究海洋文化生态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海洋文化主体的文化生态意识

海洋文化属于区域文化的范畴。

其传统价值观念、思维习惯、情感模式和行为规范经过长期的积淀和流传,成为独特的海洋文化资源,不同的文化主体拥有不同的文化生态意识。

海洋文化主体是海洋文化的创造者、拥有者和传承者。

文化主体是地方文化特色构成要素中最为重要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其重要性和地位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定位,这是保护海洋文化生态的首要条件,在世界一体化的今天,海洋文化生态主体的文化生态意识的确立,是主体进行一切文化活动的前提。

人们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要考虑怎样将文化与生态整合,维护好海洋文化生态,怎样才能使优秀的海洋文化得以保护、发展和传承,仅仅依靠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海洋文化主体的文化生态意识对维护海洋文化生态具有决定性作用。

(二)海洋文化生态的平衡度

“生态系统物质和能量的输出与输入必须平衡才能保持它的稳态,因此,生态平衡是一种根本的价值,是人和其他生命生存的基础。

”从生态学的角度审视海洋文化生态,海洋文化生态是海洋文化与其所处的环境所形成的一个动态的平衡过程。

所谓海洋文化生态平衡,指的是海洋文化存在与发展的各个子系统乃至各种因子和成分,以及海洋文化生态的各种内外环境因素,保持着动态的、和谐的比例关系。

海洋文化是海洋社会的文化,海洋文化生态是与其所处的环境中多种因素协同发展的结果,海洋文化的渗透与传播涉及海洋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海洋文化生态的建设具有综合的特征,

需要保持海洋文化和海洋环境之间相适应、协调并相互促进,也就是维持海洋文化生态的平衡度,从而防止海洋文化生态的失衡、淡化和被侵蚀的危险。

(三)海洋文化生态环境的作用

所谓的海洋文化生态环境指的是海洋文化的生存和发展赖以进行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各种条件。

海洋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是在一定时空中进行的,也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

所谓的时空条件也就是环境。

海洋文化生态环境的范围很广,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海洋社会环境。

但是海洋文化生态环境的好坏对海洋文化生态有一定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无论是海洋文化的创作、传播和弘扬,都是在一定的海洋环境下进行的。

海洋文化环境适应海洋文化的存在,文化生态环境就对海洋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但海洋文化生态环境如果不适应海洋文化存在、发展的状况和要求,它就会对海洋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起到制约作用。

三、维护海洋文化生态的路径选择

(一)提高海洋文化主体的文化生态意识

主体性是海洋文化生态的必有特性,也是其所

具有的根本属性。

按照这一特性进行海洋文化建设,就必须在对海洋文化主体的培育上加大力度。

文化生态意识主要体现为文化可持续发展观。

人类进行文化艺术生产,需要通过对文化资源的适度的、有节制的开发,在满足文化需求的同时注重保持文化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文化可持续发展观的确立,为主体进行一切文化活动做好了思想准备。

提高海洋文化主体的海洋文化生态意识,是维护海洋文化生态的前提。

应发挥海洋文化主体在文化生态的保护和开发方面的主导能力,将海洋文化价值观和海洋环境相结合,使独特的海洋文化得以进一步地发扬光大,并使海洋文化生态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合理开发与配置海洋文化资源

文化资源是一个民族进步与发展赖以生存的源头活水,必须高度重视其合理的利用、保护和开发。

海洋文化资源就是指人们用来从事海洋生产和文化活动的必要条件,要实现海洋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持续性增长,必须充分认识海洋文化资源的特性,合理配置开发文化资源,尽可能做到与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相适应,实现海洋文化资源的边际效应最大化。

领海是领土的一部分,是海洋国土。沿海国家在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具有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从资源专属权利的角度说,这些区域是准海洋国土。...www.wsdxs.cn/html/zhengzhiqita

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海洋,增强全民族海洋意识”。21世纪,海洋作为综合性战略空间,将对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21世纪初是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抓住历史机遇,加快海洋开发与利用,建设海洋强国,对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人民海军肩负着保卫国家海洋安全的历史重任。海军官兵必须牢固树立现代海洋现念,随时捍卫国家的安全利益与发展利益。 从本期开始,本版将陆续邀请海军海洋问题专家从不同侧面谈中国海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人民海军在未来维护海洋权益和海洋安全方面应担负的责任。 21世纪是中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时代。地图上的中国宛如一只雄鸡,背陆面海,东向太平洋。近代历史上,世界强国都是海洋强国,中华民族的复兴,也必将以海洋强国的形象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今世界,在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战争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中,我们必须树立现代海洋观念,具备清醒的战略共识,即海洋是擎托中华民族在21世纪崛起于世界舞台的综合性战略空间。 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0.8%,达3.62亿平方公里,被誉为生命的摇篮,风雨的故乡,五洲的通道,资源的宝库,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人类历史长河中,海洋对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起着极其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人们的海洋观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实现了3次大的飞跃。农业文明时期,人类社会普遍处于自然经济阶段。受生产力水平低下、商品生产和交换范围有限的历史条件制约,海洋的作用长期局限于“通舟楫之便,兴渔盐之利”,是陆地活动的附属成分和补充延伸。人们对海洋的认识亦极大地受到以农为本思想的束缚,主要表现为一种“以海为田”的农业海洋观。 伴随着“地理大发现”问世的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人类海洋观实现了第一次质的飞跃,海洋由人们望而生畏的天堑一变而为连接世界的“伟大通道”。海洋成为资本主义向外殖民扩张,积累原始资本的主要途径,控制海上运输线就意味着在一定意义上控制了世界财富的流向。海洋对于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成为决定国家民族兴衰存亡的关键因素。近代史上,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欧洲海洋国家先后崛起,通过建立海上霸权并疯证掠夺殖民地而成为强盛一时的世界强国。其中,英国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之后,取得海上霸主地位,建立了比自身国土大100多倍的殖民帝国,以至“米”字旗遍及全球,被称为“日不落帝国”。相反,虽然1830年前的中国,生产规模总量还为世界第一位,但由于封建统治以及在海洋观念上保守落后,错失了迈向工业文明的机遇。1840年鸦片战争后的100多年间,中国遭世界列强海上入侵达479次之多,入侵舰船1860多艘。在此期间,中国与外国所签各种不平等的条约和协定多达700多个,付出了巨额战争赔款,中华民族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饱尝了长达百年的屈辱。600年前航海家郑和就说过,财富来自于海上,威胁亦来自于海上。“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孙中山先生也针对海洋留下了警世之言:“太平洋问题,实则关乎我中华民族之生存,中华国家之命运”,列强争夺太平洋就是争夺中国的门户权,“人方以我为争,我岂能置之不知不问乎”。 20世纪后半叶,人类的海洋观实现了第二次飞跃。海洋在人们观念中主连接世界的伟大通道发展为增强国家综合国力的资源宝库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空间。工业文明在全球的传播进程宣告完成后,世界各国不断加速现代化建设。人类社会普遍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三大危机,尤其感觉到资源短缺的压力。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和海洋调查技术的进步,人类发现海洋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宝库。据统计,海洋中生物资源总量高达400~600亿吨,生物物种达18万种之多,是陆地物种的3倍,能够为人类提供1000倍于现有耕地所能提供的食物,是未来人类摄取蛋白质的主要来源。海洋中矿产资源总量估计达6000亿亿吨,金,银、铜、铀、钴、镍、锰和稀有元素的储量分别为陆地探明储量的数十倍至7000倍不等。海洋中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和“可燃冰”等矿物能源,海洋中的潮汐、温差、波波等可再生能源达1500亿千瓦。而一旦受控核聚变技术开发成功,一升海水中提取出来的氖就能提供相当于300升汽油的能量,届时人类将一劳永逸地摆脱能源匮乏的困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前后,世界濒海国家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声势浩大的“蓝色圈地运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将管辖海域与经济发展直接联系,以海洋产业作为国家经济腾飞的翅膀,海洋的战略地位空前提高。世纪之交,人类社会开始由工业文明迈向信息文明,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发展,人类海洋观发生了第三次飞跃。人们审视海洋的价值作用超越了传统的单一视角,认识到海洋既是用之不竭的资源宝库,又是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斗争的广阔战略空间。海洋在21世纪担当着全球化纽带、可持续发展资源库和国际战略竞争舞台的复合角色,日益成为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提高综合国力和争夺战略优势的新领域和重要制高点。 从政治角度看,海洋是世界单极与多极斗争格局中增强大国的战略地位与政治、外交发言权的重要领域。从经济角度看,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大国经济主要是外向型经济,对外经济贸易在国家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海洋产值在国家GDP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海外市场、海外资本、海外资源对一国的经济意义日益增强。当前全球贸易有90%以上的运输量是通过海洋完成的,全球消费的石油25%直接来自海洋,海上运输的石油占全球消费量的50%以上。同时,海洋也是开展科学研究的天然实验室和发展科技的广阔舞台。海洋技术是当代公认的六大高技术群之一,而且是唯一能涵盖其余五大高技术群的综合性高技术群。海洋技术对于牵引、提升一国的总体科技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从军事角度看,世界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有增无减,战争形态发生了剧烈变化,海洋是军事强国进行前沿部署,利用技术差打非对称、非接触高技术战争的重要作战空间,同时也是濒海国家实行防御的重要战略方向。 中国作为一个濒海大国,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必须树立将海洋作为综合性战略空间的现代海洋观念,从战略高度认识海洋,增强以海强国的意识,增强保卫国家海洋安全的意识。 1980年到2000年,我国海洋产业产值增长了45倍,由80亿元人民币猛憎至约4000亿元人民币。以海洋为主要通道的对外贸易总额,1980年仅为381亿美元,2003年则达到8400多亿美元。但是,目前我国海洋经济水平还相对较低,2000年我国海洋产业产值仅占国内GDP的2.6%,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世界经济强国的四分之一,对国家综合国力的贡献还很有限。根据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未来海洋经济将保持高速增长,到2010年,海洋产业产值将达到国内GDP的5%,达到或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有优势的海洋产业将进入世界先进行列。预计2030年,海洋产业产值将占国内GDP的10%,接近或达到世界经济强国的水平。随着海洋战略地位的提高,海上武装冲突和由海向陆发起的局部战争的次数也将不断增加。目前世界上拥有海军的国家和地区已从20世纪50年代初的20多个猛增为120多个,海军装备不仅在数量上明显憎加,而且在打击威力上空前提高。随着高技术武器的不断更新,从海上发起的高技术战争能对世界上四分之三的陆地进行打击,海战场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加强以海军为主体的海上武装力量建设,不仅是濒海国家确保国家安全的必要途径,而且是各国提高国际政治、经济地位的普遍做法。人民海军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建设,已经成为兵种齐全,具备一定现代化作战能力的近海防御型力量。面对世界战略力量对比严重失衡的国际形势,面对海军肩负的艰巨使命任务,面对新军事变革的挑战和战争形态的转型,人民海军必须大力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不断增强威慑能力和实战能力,捍卫国家主权,保卫领土完整,保障国家日益扩大的海洋利益的安全,大力推进中国成为海洋强国的进程,促进中国大国地位的提高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

下面将会介绍如何增强大学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保护消费者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任务,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也是引导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需要。切实保护消费者,既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又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逐渐成为广大老百姓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而当代大学生正属于社会消费者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在当前形势下,大学生消费维权问题应给以足够的重视与合理的引导,使青年学生能够很好地实现从学生到社会一员的角色转变,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从世界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来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只不过是保护消费者法律体系的初级目标,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来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和价值所在。所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途径的利弊,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否有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判定标准。为了更好的使消费者权益争议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五种渠道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可根据所碰到情况不同的纠纷,进行选择适用。虽然这几种途径最终的目标是一样的,但是在实践生活中,假如选择不同的途径产生的效果也就会有差别。这不但影响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也影响了法律价值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五种途径进行多层次多方面剖析、比较,提出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理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一些合理建议。 [要害词]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纠纷 仲裁 一、引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迅猛发展、我国消费者权益问题日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非常突出,侵害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但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打击了合法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令消费者怨声载道,并且损害了国家在国际上的声誉。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例如《价格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药品治理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成为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坚强后盾。本文通过分析、对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五种途径,给消费者指出一条如何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清楚思路,并在这基础上,给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提出一些建议。 二、协商和解 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的形式分清责任,取得彼此谅解,最后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消费者争议协议的一种方式。协商解决是指在争议发生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争议进行协商、交换意见而最终达成解决争议的方案。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就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与经营者发生分歧时,可以主动与经营者联系,提出自己的要求和看法。这种方式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且涉及的消费者争议大多数是标的不大,案情比较简单的争议。协商和解在实际生活中最普遍,假如这种方式一旦被接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保护,同时经营者在利润和商誉上也不会受到损害,而且程序简单、节省时间和精力。这种方式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都不会产生任何消极的影响与其他的途径相比成本最低,无论是对消费者或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因而也是世界各国消费者与经营者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但是这种方式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力量和经营者的态度,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因双方处于一种互动的关系中,只有双方都遵循老实信用的原则,才能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与强大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与具有优势地位的经营者抗衡。假如经营者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就会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假如经营者不讲信用,就可能会推诿,逃避责任,那样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得不到保障。协商和解的缺点就在于缺乏国家强制力,它可能使消费者在碰到不负责任的经营者时候消耗精力、时间而问题仍得不到解决。那样的话就应当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途径。 三、调解 调解指在第三方的支持下,由当事人就有关问题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民间由来已久的解决方式,其中以消费者协会调解最为正规。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消费者和经营者将争议提交消费者协会居中调和,双方相互协商调解,从而达成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不同于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和解只有消费者与经营者参加,而调解是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协会三方参加,由消费者协会居中调解,此时消费者协会不代表任何一方利益,它必须公正的调解;另外消费者协会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无论调解是否达成协议或怎样达成协议,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假如达成调解协议,即由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消费者协会不得强迫履行。消费者协会还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提供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参考方案,但是不能代协议双方当事人做决定。 在我国,消费者协会可谓是联系国家与广大消费者的纽带。各级消费者协会广泛的吸收国家政府机关的代表参加,为消费者协会争取国家对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开辟了一条有效道路。续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的三月十五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1984年12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之后,全国各省、市、县等各级消费者协会相继成立,目前全国各地已成立消费者协会及相应组织五千多家,每年都要受理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投诉几十万件,截止2005年3月份、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达到224万多件。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与各方进行交涉、调解,为消费者挽回4亿多元的经济损失。消费者协会受消费者委托时,是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是消费者的代理人。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并进行处理是消费者协会直接帮助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侵害,往往标底金额较小,消费者不愿意花太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这些小事假如不及时的解决处理,往往又会纵容不法经营者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投诉案件并非都表现为争议案件,有时消费者只是希望能够制止某些经营者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不一定要求经营者给予其赔偿。可以说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对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在总体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它缓解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部分冲突,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负担,也是市场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润滑剂。不仅在我国,在其他国家、民间社会组织的调解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消费者协会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消费者协会等民间组织没有法律强制力,实际工作起来没有威慑力度,经常力不从心,使它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所以往往只有依托于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来解决那些令人厌恶不讲老实信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投诉。 四、申诉 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行政机关予以保护的请求。行政申诉提出后,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及行政机关解决一定范围内带有民事性质的争议案件的活动,属于行政裁判行为的一种类型。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目前已制定的法律、法规大多数要由国家行政机关负责行使。行政机关的经济监督,在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在整个国家监督机关的建设中,对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关有——负责对一般商品、服务进行综合治理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问题的食品卫生部门;负责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问题的物价部门;负责商品质量、服务标准、商品计量问题的技术监督部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他社会团体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因此,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行政规章,如《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物价、卫生、质检等行政部门实际履行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促使其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的主要因素有如下: (一) 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上来看: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最高的经济利益,有时会损害社会利益,也包括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假如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政府以“裁判员”的身份出面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才能保证市场经济迅速健康的发展。而行政机关对消费申述的解决就是一种对市场经济竞争的维护,大量实践证实这是一种相当有效的维护方式。 (二) 从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通过消费者向行政部门申述,行政部门能够利用强制的执行力及时地打击那些坑害消费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行政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尤其是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承担着对市场流通领域商品进行监督管的重要职责,做好消费者申诉工作,将会为国家的经济宏观调控提供良好数据,为繁荣市场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假如按《环保法》的立法模式,予工商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权,工商行政治理机就能更好发挥其完备的体系与消费者、经营者联系密切的优势、高效地处理权益纠纷、防止纠纷的扩大化、及时制止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 从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上来看:要以申诉的方式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有很多优点;1、以申述的方式解决与协商、调解相比较,申诉的程序比较正规,对于消费者来说可靠性会更强些。《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了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的程序,包括时间规定、回避制度等,这些程序上的规定保证了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处理行政申诉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所以消费者可以放心地将纠纷交于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解决。2、以申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会更经济。《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行政申述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对于小额的消费纠纷,以申诉的方式解决,会更有利于消费者。不会出现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后果。3、另外申诉还有高效、快捷的特点。《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规定,以普通程序解决消费纠纷的时间是60天,对于争议金额较小的消费纠纷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花费的时间会更短,同其他保护途径相比效率要高的多些。 五、仲裁 解决消费者争议的另一种方式就是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行为。消费纠纷应当以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与其他处理消费者纠纷的方式相比,仲裁是由消费者、经营者、仲裁机构三方当事人参加,但是必须有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它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并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经济性、快速性、保密性强的优点。 根据《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的经济纠纷,进行法院外仲裁的机构。而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由此可见我国仲裁委员会属非政府民间机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大中城市,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有建立仲裁机构需要的其他设区的市,都应设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因仲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设立,对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假如要想以这种方式解决纠纷将会非常的不便利。而且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仲裁的方式,仲裁机构将不受理。所以这种途径在我国并不被争议当事人看好,现在选择仲裁方式做解决消费纠纷的不太多。 美国是最早尝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国家。美国仲裁协会在1968年接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设立了“全国解决纠纷中心”,该中心确立了消费者权益纠纷仲裁制度,并开始在全美范围内进行运作。在美国,一些商家往往通过合同约定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尤其是在汽车销售、金融服务、医疗和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都将仲裁条款纳入合同的必备内容。假如消费者和经营者愿意选择仲裁为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将是一种对社会和市场经济都有利的方式。我国某些城市也开始了消费者权益仲裁的尝试。例如从2000年湖州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以来,浙江湖州市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已经为消费者解决了170多起纠纷。经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协会的努力,在同各地区仲裁委员会协商后,我国已经在河南、山东、河北、浙江、辽宁、等地,设立了以消费者协会为依托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专门受理消费纠纷,尤其是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当然,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要想正常发挥作用还需法律制度的认可,必须为现有的仲裁法所接纳,其做出的裁决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将仅相当于现在的调解书,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也只不过是现有消费者协会协调解的又一翻版而已。 六、诉讼 在我国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争议。诉讼是解决争议最有力的方式。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判决具有强制力。另外法院可以依自身职权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消费者的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在这,我们一般讲的主要是民事诉讼。虽然这种途径十分有力度也最有效,但是在实践生活当中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考虑,民事诉讼不应该成为解决消费者纠纷的主要途径。 (一)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以民事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只能是保护消费者的最终途径,不应当是首选途径。消费者在寻求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不仅自身要花掉一定的费用,而且还要花费法院的司法成本费。假如所有的消费纠纷都交由司法机关解决,那么司法机关必然会不堪负重,社会的公共利益也将会受到损害。所以从考虑社会利益的方面看,分散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将会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二) 场经济的角度上来看: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已经有一些完善,但尚未完全走上正规轨道,大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充斥着市场,所以必须靠效率高、效果显著的方式调控市场,显然实现这一目标靠行政保护途径要比司法途径更可行些。 (三) 从消费者的利益角度上来看:在我国,一般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差,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听之任之、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到法院打官司。而且,一些消费者对法律缺乏了解,加上其所面对的经营者大多数是财力雄厚的大公司。对其是否能够胜诉缺乏信心,害怕打官司后,不仅受到的损害得不到补偿,而且会造成更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的提高,非凡是“王海打假”现象的出现,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意识已培养起来。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诉讼中的各种开销费用全有投诉者承担。但由于消费者的收益是有限的,既便赢了官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最多能得到增加一倍的赔偿金额。对于那些小金额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要以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显然得不偿失。显然诉讼成本高已经成为消费者选择民事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绊脚石。 随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不断的完善,非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等一些法规的出台,使消费者在民事诉讼领域里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有简易程序的规定,但对于争议标的较小,发案又比较多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来说仍显繁琐,消费者往往不堪费时、费力的诉讼拖累。因此,在程序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应当仿效国外设立小额程序,专门受理并解决消费者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争议的金额较小的纠纷案件。 七、结束语 通过我们对比、分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五种途径。笔者认为现实我国消费者在解决消费纠纷时可根据不同的标的、不同的情况选择其相应的解决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建立应以行政保护为主,以调解、仲裁为补充,以民事诉讼为最后的渠道。同时加强规范、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法规章,增强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其法律层次。抓紧制定消费者援助制度,消费者援助制度实施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机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另外,还可利用社会传播媒介和消费者运动,广泛宣传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讲诚信、反欺诈”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社会舆论,使假冒伪劣商品退出历史舞台。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向前推进,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将会更加完备、高效。

笨蛋,我帮你了,那就选我为最佳答案吧!嘿嘿~

要啥权益?现实中哪个商家不是黑心鬼啊?有钱就是爷,要那东西干嘛?没钱的人在权益面前屁都不是!

保护中国海外利益研究论文

海防的意义要求的是。那行

【新加坡《联合早报》2月13日文章】题:中国应考量如何保护海外利益(作者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研究所教授、研究主任郑永年)“走出去”产生国际地缘影响近年来,中国在发展国际经济方面实行“走出去”战略。这一新发展使得中国的国际关系发生本质性变化。“走出去”是中国高速经济发展的产物。有了客观经济需要,才有政府“走出去”的政策。西方一些人士把中国的“走出去”政策解读为新殖民主义,这是没有根据的。但是,中国必须意识到“走出去”对国际社会所产生的深远影响。这一方面表明中国对国际经济事务已具有实质性影响力,并且因为这种影响力的基础是中国内部的经济发展,因此也可相信其是可持续的。另外一方面,中国也要意识到“走出去”对当地社会及其国际地缘政治的影响。尽管中国“走出去”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其给当地社会带来的各种利益并不总是能够在不同社会群体中公平分配的。利益分配的不均又会影响当地社会的政治。当中国的“走出去”成为不同政治利益较量目标的时候,中国的利益就容易受损害。此外,尽管“走出去”主要表现为经济贸易方面,但任何国际经济关系不可避免地对国际地缘政治产生深刻影响,从而也会产生冲突。正因为冲突不可避免,中国必须考量如何保护“走出去”的海外利益,包括驻外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无论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以及合同的履行等。具体说来,“走出去”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即在发达国家和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和欧洲,这些国家的市场机制健全,各种类型的经济活动处于饱和状态。中国要“走出去”与这些国家的资本竞争并不容易。又因为中国和这些国家具有不同政治价值和文化,中国“走出去”行为往往被误读,被政治化,这更增加了中国“走出去”的难度。但同时这些国家是法治型国家,契约文化发达,中国“走出去”的利益比较容易得到保障。与西方既得利益发生冲突中国“走出去”的对象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包括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这些国家大多还处于现代国家制度建设过程之中,一些国家尽管有诸如选举等民主因素,但国家的制度化程度还比较低。制度化程度低也表明政治上人治色彩浓厚,国家政策经常因人而异。中间社会力量小,族群关系复杂,加上或左或右的激进政治力量,社会稳定经常成为大问题。所有这些因素都对中国“走出去”非常不利。更复杂的是,中国的“走出去”不可避免要和西方国家已经在那里的既得利益发生冲突。在非洲主要是欧洲国家的利益,在拉丁美洲主要是美国的利益。欧美早期在非洲、拉丁美洲实行殖民主义政策,殖民政策结束后又有各种形式的新政策,在非洲和拉丁美洲扩展自身的影响。尽管西方政策遭到那里人民的反对,但不可否认的是欧美在这些国家也培植了相当的亲西方政治势力。中国“走出去”不仅要和这些国家的经济利益发生冲突,也会和他们在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地缘政治利益相冲突。中国如果不能在非洲和拉丁美洲和西方协调利益,中国本身的利益就很容易受到损害。欧美对中国的做法可资借鉴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已经成为历史。但应当看到,极其丑陋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在一些情况下往往是西方国家保护其海外利益的手段。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时代已经过去,那么依靠什么来保护海外利益呢?当然,现在有新的国际机制如世界贸易组织等来保护各国的海外投资。但从现实面看,现存的国际规则并不足以保护一个国家的海外利益。看看美国和欧洲国家是如何努力来保护他们“走出去”的利益,包括在中国的利益就知道保护海外利益的困难了。中国政府在保护欧美在华利益方面已经尽心尽力,但西方还是不放心。除了要中国恪守世贸组织规则外,他们通过设立各种机制来保护他们在华利益。欧美对中国的做法是否可以给中国一些启示呢?至少给中国提出了如何保护中国在海外的利益这个重要问题。

你是湖南商学院的吧

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研究论文

我国是一个“人力资源大国”(人口基数13多亿),但却是一个“人才小国”(专业人才仅占从业人员比例的5.5%,不及发达国家的1/4);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根据世界海洋法规定,中国拥有的海洋国土面积是299.7万平方公里,包括内水、领海及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又是海洋弱国,海洋科技人才严重短缺。这直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与我国海洋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与建设海洋强国的要求相去甚远。为适应新时期我国海洋开发与管理的需要,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强国,树立我国的海洋大国地位,我们必须实施科技兴海、海洋科技人才发展战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海洋科技创新队伍,建立海洋科技人才创新体系,加大海洋科技人才的开发力度,建立健全并不断创新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开发、吸引、使用的科学机制。一、“科教兴海”必须大力培养海洋科技人才“科教兴国”是许多国家成为世界发达国家、强大国家的成功经验。“科教兴海”则是“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以来,我国的海洋科技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获得了长足的进步。1993年我国已有独立海洋机构109个、专业技术人员13500余人,加上其他方面的海洋科技工作者,共约3万人,基本形成了学科齐全、研发能力较强的海洋科技队伍。目前,在我国所有的海洋系统科技人员中,博士生为492人,硕士生1196人,拥有大学以上学历的4900人,占科技人员总数的68.8%。其中,拥有研究生学历的1737人,大学学历的3163人。据统计,自1986年至1992年,我国海洋独立科研机构累计承担课题19000多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300余项,成果获奖1600多项,有些已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同时,完成了60多次综合和专项重大调研活动,开展了国际海底15万平方千米区域的多金属结核调查、勘探,建立了南极考察站,并开展了连续10多年的南极和南大洋考察,为进一步进行海洋开发提供了科学依据。“九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系列战略举措,沿海地方政府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加大海洋科技投入,形成了多层次海洋开发、保护和科研的局面,海洋科技工作呈现出极好的发展势头。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将我国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勘测任务列为专项,并决定将海洋高技术正式列入国家“863”计划。我国先后成功发射有HY-1A卫星和HY-1B卫星,其中HY-1A卫星为试验型业务卫星;HY-1B卫星在HY-1A卫星基础上研制而成,其技术指标和性能均优于HY-1A卫星。我国的海洋水色卫星研究起步较晚,应用水平还不够高,根据我国常用的海洋水色遥感数据SeaW?鄄iFS和M OD IS,我国研制的海洋水色卫星主要应用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灾害监测应用、海洋权益维护、全球气候变化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大力发展海洋水色卫星,对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我国海洋许多重大项目都已完成了国家立项的综合论证,有关总体设计方案亦已依次出笼。“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海岸带资源环境利用关键技术研究”、“海域地形地貌与地质构造的探测技术”、“分离膜技术开发”、“海洋能发电技术”、“海洋生物技术”等一批海洋科技项目均已列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付诸实施。沿海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地区海洋资源环境特点和海洋产业发展方向,确定了重点支持领域、重点开发项目和示范工程,并采取各种措施推进“科教兴海”计划的实施。这些战略举措,大幅度地提高了海洋产业的科技贡献率,有力地推动了海洋经济快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海洋经济以年平均17%的速度增长,到90年代递增速度就达到了每年20%。现在,我国海洋产业产值已远远超过了原来预计的5000亿元,经济增长速度每年仍保持在20%以上。海洋经济已成为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陆地资源的枯竭和能源危机频发,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重点和亮点都是海洋经济。但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过度的捕捞使“海洋牧场”生态开始失衡,海涂养殖已导致严重的海涂荒漠化,人类向海洋无限度的资源索取造成了现在海洋危机四伏,因此,“我们再不能像掠夺大陆资源一样掠夺海洋资源了,要尽快采取对策,防止掠夺式的、无节制的索取,人类应理性地开发海洋。这就需要对海洋进行研究,需要培养大量既懂海洋自然科学又懂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综合性人才。”21世纪海洋竞争的关键是知识和人才,是人们掌握和运用最新技术的能力。从根本上说,海洋科技的发展,海洋经济的振兴以及社会的进步,都取决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大量合格人才的培养。中日中韩渔业协定实施以后,我国海洋渔业和海洋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挑战。要再创海洋产业新优势,促进海洋产业和海洋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围绕区域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性、共性技术,针对目前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海洋产业主攻方向及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技术创新,加强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及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涉海原创性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发创新力度。必须“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是“科教兴国”战略的关键所在。“科教兴海”就是要切实增加我国的海洋竞争能力,加强海洋高新技术建设,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海洋产业,围绕“网、鱼、蟹、虾、贝、加”六大渔业优势产业的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加大科技兴海工作力度,为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技支撑,提高海洋事业发展中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自动化机械和计算机对人类繁重、重复体力劳动的替代。但我们目前面临的情况是:海洋科技人员的数量少和整体水平低,还不能适应发展要求;海洋界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归国者寥寥无几,人才流失非常严重;高级海洋知识分子退休的高峰期正在来临,有可能造成人才断层的严峻局面。因此,加快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抓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实施海洋人才开发工程,就成了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二、当前我国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海洋科技人才是海洋科技工作的中坚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人才建设高度重视,海洋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海洋人才素质不断提高,海洋人才结构得到改善,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汇集海洋管理、海洋执法与海洋科技人才的生力军,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到1999年底,国家海洋局人才资源总量占全局职工总数的比例明显高于国务院多数部委局的平均水平,已经成为一个知识密集型部门,我国海洋系统的人才资源总量占全系统职工总数的比例也明显高于其他系统(教育系统除外)。2006年3月14日,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海洋大学在中国海洋大学联合主办了2006年全国海洋类专业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暨国家海洋人才网开通仪式,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王宏、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吴德星和来自国家海洋局系统的30余家行政管理和研究单位,山东、安徽、浙江、宁夏自治区等地有关海洋、气象机构10多家单位,厦门大学等9所涉海高校参加了见面会。王宏分析了当前我国的海洋事业发展形势,认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我国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还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和事业发展的需要。这主要表现为:(一)地域结构不合理。我国的海洋科技人才存在着总量不足、结构欠优、人才流失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与我国的其他产业、行业相比,与海洋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我国的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结构不尽合理、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地域分布有待继续优化。从地域结构来看,主要分布在山东、天津、江苏、上海等省份,这些省份是海洋科技人才的主要集中地,其他地域的海洋科技人才相对较少。(二)行业分布不合理。虽然我们没有对高校海洋科技人才数据进行统计,但事实上,很多海洋科研人才分布在高校。由于科研资金不足及没有人带头组织,造成许多海洋科技人才的闲置和浪费。人才流动渠道不够顺畅,引进困难与人才流失并存;用人机制有待创新,论资排辈、人才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而新世纪的海洋事业对国家海洋局的人才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实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已成为当前人事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三)年龄构成不合理。在现有的海洋科技人才中,海洋法律人才、海洋综合管理人才相对缺乏,中青年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比较匮乏;我国海洋界人才老化严重,司局级领导班子中40多岁者寥寥无几,现有的研究员中50岁以下的很少,严重缺乏21世纪的学术和学科带头人。20世纪80年代以来,海洋界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归国者寥寥无几,向其他行业流失的情况也很严重。一个高级海洋知识分子退休的高峰期正在来临,而新人又没有培养出来,因此将形成人才断层的严峻局面。(四)知识结构不合理。我国现有的海洋科技人才,知识结构单一,应变能力差,不少人面对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信息需求显得力不从心,加上长期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运行,他们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缺乏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海洋专业和高级复合型人才就比较少,又受部门分割、条块分割、论资排辈等传统体制和思想的束缚,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海洋人才的宝贵价值及其对海洋事业发展的重大作用认识不足,不尊重知识、不尊重人才、学用不对口、埋没人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着。三、创建海洋科技人才创新体系的构想海洋竞争,根本是科技,关键在人才,“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本和第一资源。”只有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能参与国内国际竞争的人才队伍,并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他们发挥专长人尽其用,我国的海洋事业才不会是一纸空谈。2006年10月13日的《中国海洋报》科教环保版刊发了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所长孙书贤在海洋科技工作会上的发言,强调了海洋研究所工作的重点是实施“技术立所”、“人才强所”战略,提出了海洋人才开发的计划,并把新世纪海洋研究所的工作概括为“四新”,即科研业务工作有新进展,科研能力有新提高,科研管理有新加强,科研环境有新改善,通过科研提升开发新世纪的海洋科技人才。2001年2月国家海洋局召开了人事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曙光同志明确提出了“要增强责任感,抓紧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实施国家海洋局海洋人才战略”的工作方针,其目标就是要优化人才配置,提升人才优势,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总量优化的海洋人才队伍,创造一个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和环境,为海洋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智力保障。(一)牢固树立人才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的观念。进入21世纪,国际人才竞争更加激烈,我们必须牢固确立以下几个观念:一是人才是发展生产力第一要素观念。随着科技革命浪潮的汹涌澎湃,作为经济发展基本要素的人才已成为最富活力的“第一资源”,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所在。谁占领了人才高地,谁就能占据事业的制高点,就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能在发展的道路上先拔头筹。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才资源的培养、开发和使用,把求才、知才、用才、育才作为成功管理者的必备素质。二是人才是活资源观念。无论是生产还是科研,每一环节都要以“人”为中心,其资金调配、资源配置都“因人而动”,人才在哪里其他的资源就流向哪里,使生产要素配置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三是人才国际化观念。培养与使用人才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按照参与国际竞争的标准来培养人才,使我们的人才不仅能在国内大展鸿图,而且能在国际上一争高下。四是人才竞争的“零距离”观念。要认识到当今世界人才竞争无国界趋势,增强人才需求的紧迫感,积极应对和参与国际人才的竞争。要形成有利于培养、发现、选拔、引进、培训、交流人才的大气候,把人才战略提到21世纪海洋战略的首位,放开手脚大批量地从国外引进人才,扭转人才不足的局面;促进国内海洋人才的培训和交流,从海洋从业人员中发现高水平的海洋人才,真正使用好的海洋人才、留住现有海洋人才,形成一支担当起21世纪振兴中国海洋事业的人才大军。(二)强化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开发机制。开发培养海洋科技人才,必须优先发展海洋教育,提高海洋从业者的素质,重点是建设好一批海洋高等院校和学科,积极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海洋职业教育和海洋成人教育,使海洋普通教育和海洋职业教育的比例更加合理;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海洋教育,提倡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优化配置。21世纪中国海洋业竞争,离不开海洋高科技人才的培养,更离不开生产第一线的千万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基础教育既是各级各类海洋专门人才成长的根基,更是为广大海洋劳动者奠定基本素质的关键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说,海洋基础教育是提高海洋从业者素质的奠基工程。要完善海洋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必须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编制科学的海洋人才发展规划。对现有人才状况、人才环境进行调查分析,进一步研究和探索海洋事业对科技人才的需求和科技人才的成长、管理规律。对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做出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全面规划,引领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健康、协调发展。二是营造海洋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引进机制、人才评价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和人才市场机制,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和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体制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和活力,提高创新效率,特别是要为年轻人才施展才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舞台。三是加强海洋科技人才的国际合作交流和招才引智工作。鼓励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赴国外相关机构进修访问和参加高级研讨班等学习交流,鼓励和支持中青年科研骨干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其他形式的学术活动,积极引进国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别是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尽快造就一支具备跟踪国际科技前沿、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能力的创新人才队伍。四是加大对海洋科技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心系祖国、自觉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彻底戒除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在努力成为精通业务的科技专家的同时,自觉把个人的发展同海洋事业、国家前途紧密联系起来,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三)健全海洋科技人才的竞争成长机制。一是强化人才竞争意识,创造良好的竞争氛围。现有人才多数成长于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之下,风险承受力普遍比较薄弱,缺乏竞争意识,机关内部缺乏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人才管理体制上长期存在着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的弊端。因此,必须通过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形成提倡竞争、参与竞争、鼓励竞争的良好氛围,强化人才的竞争意识。二是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为人才提供均等的竞争机会。公平竞争是人才竞争机制的灵魂和支柱。公平竞争就是让所有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竞争,不论什么人,身份、资历、学历相同都有均等的竞争机会。因此,必须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知识视野,增强用人胆略,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的旧观念,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三是建立激励淘汰机制,坚持正确的竞争导向。平均主义的分配机制严重束缚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低下。为此,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导向作用,运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使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促使人才尽力创造与自己岗位职责相符合的业绩。四是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形成开放的竞争格局。人才流动是公平竞争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必须扩大人才交流的渠道和范围,解决人才流动难和流向不合理的现实矛盾,通过单位内部岗位轮换、横向(跨单位、跨行业、跨地区)交流、纵向下派上挂等途径,把专业人才流动搞活,开发和调节所需类型的人才资源,使人才流动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良性轨道。五是改进人才培训机制,提高人才的竞争能力。竞争是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对人才能力提升有很大的促进,人们不光要有参与竞争的愿望,还必须具有参与竞争的本钱,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应变的能力。为此,必须强化和改进培训,贯彻学习“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广开培训途径,变经院式教育为与实际、实践相结合,使人才的知识得以补充、更新和提升。六是健全海洋科技人才年龄搭配机智,形成老中青结合的合理梯次结构。目前,我国海洋界人才老化严重,司局级领导班子中40多岁的寥寥无几。实施海洋战略,培养青年人才尤其是年轻的党政领导,已然迫在眉睫。海洋科研机构要把人才培养作为与研究开发工作同等重要的任务,重视跨世纪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努力创造青年优秀海洋科技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委派他们在关键岗位承担重任,使他们在实践中健康成长。因此,对年轻的海洋科技人才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怀,通过深化海洋教育体制改革,培养、造就千百万年轻一代海洋科学技术人才,占领21世纪海洋的制高点。(四)健全海洋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机制。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海洋管理人才队伍、一支高质量的海监执法队伍、一支高水平的海洋科技队伍,用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人事司长周茂平同志的话来说,就必须做到“一个规划、五个突破”。“一个规划”,即各单位要依照《国家海洋局2000-2010年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纲要》和《国家海洋局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根据海洋工作的新形势和本单位的主体工作,遵循海洋事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制定好海洋人才发展规划,力争使海洋科技人才资源的总量、素质、结构与海洋事业的发展相协调。“五个突破”,一是要实现海洋科技人才观念上的突破。要牢固树立人才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的观念,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为整个人才群体成长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要注重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充分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特别是对入选局“双百人才工程”人员,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大培养力度,突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调动广大人海洋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不仅要靠待遇,还要靠事业发展,设立海洋科研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就是一项重大举措。二是要实现海洋科技人才使用机制上的突破。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念,建立公正的激励和竞争机制,注重群众公认,以实绩任用人才。同时要注意从重大项目上发现人才,在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上,要加大破格晋升的力度。要创造留住人才、鼓励创业的大环境。三是实现海洋科技人才培养上的突破。用人单位要以提高素质为核心,指定并完善人才培训政策,通过进修班、研讨班、培训班或出国培养等多种形式,学习政治理论、现代科技和专业知识,努力培养素质型、复合型人才。四是实现海洋科技人才引进上的突破,树立“为我所用重于为我所有”的观念,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采取多种途径,招贤纳士、网罗精英,特别是要吸引拔尖的人才为海洋事业服务。五是实现海洋科技人才待遇上的突破。鼓励用人单位实行多元化的分配制度和向“精英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开发、激励和发挥人才的工作能力。

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的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按研究问题的大小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宏观论文和微观论文。凡届国家全局性、带有普遍性并对局部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称为宏观论文。它研究的面比较宽广,具有较大范围的影响。反之,研究局部性、具体问题的论文,是微观论文。它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影响的面窄一些。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毕业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1.专题型论文。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如本书第十二章例文中的《浅析领导者突出工作重点的方法与艺术》一文,从正面论述了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的意义、方法和原则,它表明了作者对突出工作重点方法的肯定和理解。2.论辩型论文。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吗?》一文,是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观点,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和分析,以论辩的形式阐发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改变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观点。另外,针对几种不同意见或社会普遍流行的错误看法,以正面理由加以辩驳的论文,也属于论辩型论文。3.综述型论文。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4.综合型论文。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如《关于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几个问题》一文既介绍了研究民族关系史的现状,又提出了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因此,它是一篇综合型的论文。 论文格式 1、题目: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本专科毕业论文一般无需单独的题目页,硕博士毕业论文一般需要单独的题目页,展示院校、指导教师、答辩时间等信息。英文部分一般需要使用Times NewRoman字体。2、版权声明:一般而言,硕士与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内均需在正文前附版权声明,独立成页。个别本科毕业论文也有此项。3、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200字(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4、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之间需要用分号或逗号分开。5、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正文各一级二级标题(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标注更低级标题)、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6、正文: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本科文学学士毕业论文通常要求8000字以上,硕士论文可能要求在3万字以上(不同院校可能要求不同)。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7、致谢: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8、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所有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可以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也可以按照音序排列(正文中则采用相应的哈佛式参考文献标注而不出现序号)。9、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10、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有时也常将个人简介附于文后。

海洋科学前沿这本期刊上肯定有你想看的文献

去找下汉斯的(海洋科学前沿)这本期刊吧

  • 索引序列
  • 中国海洋权益研究问题论文
  • 中国海洋问题为主题的论文
  •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
  • 保护中国海外利益研究论文
  • 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研究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