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过网络信贷平台得到借款,可以去买自己梦寐以求的商品,互联网金融提供的资金会给大学生造成一种心里暗示:我不怎么辛苦就得到了钱,得到了我想要的产品。却忘了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资金去填补这个漏洞。这会让一部分学生没有忧患意识,不及时还款,利息越积越多从而造成一些悲剧的发生。①尤其是对于不规范的网贷平台而言,较高的利息和利滚利的计算方式,使得借款的大学生对高额利息望而却步。而这种信贷的做法更是满足了大学生的攀比从众和虚荣的心理,有时会对大学生的身心都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甚至是对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以后的人生道路都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
有的学生费用不够,支出很大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在一定网络和技术条件下,用户可以享受到随时随地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为人们的金融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便捷性。1997年至2005年,以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的诞生为主要标志。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为互联网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但是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业态。2006年至2011年,以第三方支付的逐渐成长为主要标志。电子商务的崛起,使得大众网购的消费习惯形成,网上支付交易迅速扩大,支付方式变得多种多样,不仅局限于POS机刷卡消费、现金支付等,相关的金融基础设施也在逐渐完善。2011年至2014年,以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监管为起始。2013年,是业界公认的互联网金融元年。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互联网基金销售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发展,众筹平台起步,互联网金融多元化发展。随着大学生借贷风云产生,国家开始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2015年至今,互联网金融经过一段时间的蓬勃发展之后,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P2P网贷等业务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但是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逐渐暴露出来,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条例,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在存进普惠金融发展,引导民间金融规范,满足社会大众的投融资需求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可以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不足,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促进网络经济发展。
互联网消费金融对高校学生的消费习惯影响很大。首先,互联网消费金融提供了更加便捷和灵活的消费方式,使得高校学生更加容易进行消费。其次,互联网消费金融推出的优惠活动和促销活动吸引了大量的高校学生,促使他们更加频繁地进行消费。此外,互联网消费金融还提供了分期付款等服务,使得高校学生可以更加轻松地分摊支付压力。然而,互联网消费金融也可能导致高校学生借贷能力不足,申请贷款过多,增加财务风险。因此,高校学生在使用互联网消费金融时需要谨慎,避免陷入消费陷阱。
消费金融属于提前消费,可以让国家经济更加的快速发展
现代化经济体系由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特指中国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谋求和打造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经济体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中国的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包括经济发展的格局将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的发展,其主要特征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以及转换增长动力。 发展消费金融,从国家层面而言,能够推动国家实体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从市场层面而言,能促进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从个人层面而言,消费金融将渗透到居民的日常生活,改变人们的支付习惯和消费方式,促进居民消费升级,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因此,发展消费金融符合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逻辑,符合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有效途径。 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 过去几十年间,我国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模式很大程度上是倾向于做企业金融、为大企业投放 贷款 ,其个人银行服务也主要针对中产、富裕人群以及企业客户的员工。但是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兴起,互联网金融开始走进寻常百姓家。其中,以居民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消费金融以其低门槛、灵活便捷的特性,让更多人享受到了消费金融带来的便利。 消费金融的狭义定义,是指为满足居民对最终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而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根据监管规定,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所涉及的业务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贷款。由此可见,消费金融的应用场景十分广泛。发展消费金融,不仅丰富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产业格局,同时更推动了消费品生产、流通关联产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 首先,消费金融能拉动消费、刺激内需,助力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投资、消费、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消费需求偏低,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因此,刺激消费需求、扩大内需,能够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而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诸多方面,其中发展消费金融是一个重要着力点。在我国,大部分中低收入居民有着很大的消费潜力和购买欲望。消费金融产品的出现,不仅培养了这部分人群的信用意识,也提升了他们的消费能力与消费意识,促进传统实物消费不断提档升级,新兴服务消费持续提质扩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 其次,消费金融可以促进消费品的生产活动,从而间接促进社会有效供给。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为44.28%,为全国GDP做出了较大贡献。目前已有大量嵌入消费场景的消费金融产品,能够帮助一次性支付能力不足但消费需求强烈的消费者完成购买,从而间接促进市场对包括生活家居、手机数码、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等商品和服务在内的各类消费供给。因而,消费金融在创造巨大消费市场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规模化增长,促进需求和供给、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 最后,消费金融有助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扩大消费在GDP的占比。在发达国家,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0%-80%。我国的经济增长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消费占比相对较低。因此,消费金融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直接助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消费在经济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2018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达到43.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3.6%,自2012年以来已连续6年占比在50%以上。可以预见,消费金融的发展将会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推进供给侧改革,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 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近年来,政府密集出台扶持消费金融的政策,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网络小贷公司、P2P网贷平台、分期购物平台、大型互联网企业旗下的电商平台等纷纷涉足消费金融领域。自2010年原银监会批准设立首批4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以来,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已近8年时间。截至2018年5月,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有26家。但相比起发达国家成熟的消费信贷市场,我国的消费金融发展方兴未艾,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完善。消费金融的发展,对推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有重大促进作用。 第一,促进 征信 体系建设。 个人征信 是金融机构对个人授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风险识别、降低违约率有着重要作用。但消费金融的门槛相对较低,其目标受众主要是中低收入的年轻客群、征信“白户”(征信系统中没有信用记录的客户群体)。我国现在的征信体系跟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截至2016年9月,央行征信记录共收录自然人数8.99亿,其中仅4.12亿人有信贷业务记录,不足一半。反观美国,美国征信行业的兴起源于消费的盛行,发展至今已历经100多年,其个人征信体系中,三大征信机构目前已覆盖85%左右的美国公民,90%的金融机构使用其作为授信的重要参考。为适配消费金融快速发展,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完善势在必行、不可或缺。一方面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建立健全个人征信法律法规体系,另一方面还要允许民营资本参与征信体系的建设。2013年3月15日,我国正式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征信系统明确定位为国家建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体系建设主体不再只局限于央行,此条例宣告了第三方征信市场的正式启动,自此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始大量涌入市场。有数据统计,至今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中,带“征信”二字的企业高达50多万家。2018年5月23日,由央行主导、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8家市场机构共同发起组建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正式挂牌,有望打破行业信息壁垒,并成为国家中央征信互联网金融数据的重要补充。相信在政府与民营资本的共同参与下,我国的征信体系会日趋完善。 第二,推动金融科技创新迭代。金融科技,按照毕马威的定义,是指非传统企业以科技为尖刀切入金融领域,用更高效率的科技手段抢占市场,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及更好地管理风险。这里提到的科技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一系列技术创新。近年来,金融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日益频繁,促进了金融科技的蓬勃发展。2017年,我国金融科技行业融资规模实现快速增长,共发生328例融资事件,年度融资总额796亿元,占全球57%。金融科技公司在技术研发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具有优势,能够通过技术手段更好地洞察用户需求,赋能消费金融的发展,而消费金融反过来又会促进金融科技的创新迭代。 第三,推进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消费金融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也出现过不少行业乱象,如对不成熟群体过度授信、多头借贷、超高费率、暴力 催收 等。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要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为此相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消费金融的发展。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会员单位下发《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消费金融》(征求意见稿),定义并规范了23项披露指标,对从业机构信息披露行为提出具体要求。2017年末,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首次对“现金贷”进行界定,强调年化利率36%的政策红线,其严厉程度超出市场预期。这意味着在监管趋严的环境下,消费金融企业只有保证经营合规才能走得更远。 助力消费升级,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随着大众消费观念与消费需求升级转型,80后、90后甚至00后的年轻人群已经逐渐成长为消费主力军,有别于上一代人重储蓄而轻消费,如今年轻人更推崇活在当下、提前消费,用未来的支付能力提高当下的生活品质。借助消费金融产品,人们得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跨期配置,从而显著扩大了当期的消费能力。消费金融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有力推动居民个人的消费升级,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丰富消费者的借贷选择。传统的借贷种类如房贷、 车贷 等,准入门槛高、审核严、放贷慢,而消费金融则嵌入更多元的消费场景,以短期、小额、无担保、无抵押为特点,降低了门槛,手续更方便快捷。消费金融的发展,让以前的个人消费信贷以房贷为主,向其他能提高生活水平的“小额+高频”的消费贷款项目转变。 二是改变传统的消费习惯。数据显示,中国消费信贷在整体信贷总量中占20%,但在国际上发达、成熟国家中这一比例一般能达到60%左右。国家支持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初衷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合理的消费金融需求,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在人们对未来收入有稳定预期的情况下,不必单单依靠储蓄存款去消费。借助消费金融产品提前消费,一方面可以在短期内帮助中低收入人群提高生活质量,一方面可以更好应对未来可能的货币贬值。如需出国留学的年轻人、将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家庭等,都能通过消费金融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三是满足美好生活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在金融领域的重要表现就是有大量的“双创”客户、弱势群体、低收人口等得不到较好的现代金融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有更平衡的区域和城乡发展格局。而消费金融的主要受众涵盖了中低收入的二三线城市年轻人,促进他们的消费结构从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转变,从而提高生活水平。因此,发展消费金融,不仅是践行普惠金融的要求,也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中国消费金融已步入高速发展时期,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之一。未来,消费金融将继续发挥经济引擎的作用,以金融科技为驱动力,以普惠金融为发展方向,以健全金融监管为保障,逐步下沉到更多消费场景,走向行业更高质量发展的道路。充分认识消费金融的作用,加快配套政策法规建设,引导消费金融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有效途径。
在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适时地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是适应客观经济形势的趋势和需要的。从金融产品创新看,个人信贷业务是传统银行难以全面惠及的领域,建立专业化的个人消费金融系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居民个体。消费金融在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支持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在发达国家,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广受不同消费群体欢迎。消费金融的监管: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银监会因而设立了严格的监管标准,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将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且消费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此外,为防止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被挪作他用,银监会还要求,该项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而且只有已取得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的信誉良好的老客户才可得到此项贷款。中国银监会上周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未来几个月,北京、上海、天津和成都将先行试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这类公司是经过银监会批准,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无抵押、无担保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前期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不能经营“车贷”和“房贷”,且贷款利率在4倍于银行利率的范围内,根据借款人的风险承受力灵活商定。
消费金融出现的背景及其现实意义背景和意义的话,可以做到的一些具体的内容,具体的作用,来进行这方面的描写和查看。
有关金融消费者一权益保护问题的争议一直存在。其中,反对者一从理性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以及可能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理性选择理论起源十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持该理论者一认为没有完全自由市场是最有效的市场,可以实现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持公共选择理论者一认为政府介入并非必然有效,特别是当政府受到个人或团体利益影响时,公共政策的制定大多以局部和特殊利益为出发点,这往往会使公众利益受到损害;还有学者一认为加强消费者一保护可能会使投资者一主观上放松警惕,失去主动认识投资风险并进行相关信息搜集的动力,投资者一可能会进行逆向选择,盲目投资高收益产品。 支持加强金融消费者一保护的学者一则针对以上三个方面表达了不同的意见。首先,他们认为从投资者一的行为习惯看,存在普遍的理性偏差,即使是完全的信息也不能纠正投资者一的非理性行为。其次,金融行业具有较强的令业性,普通投资者一的金融知识不足。有学者一调查显示,投资者一可能会在非理性或缺乏认知的情况下进行投资决策。最后,在任何中介参与的交易中,中介机构都会参与收益分配,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一在寻求中介机构的帮助时,必然面临相关金融机构对利益的瓜分,收益分成取决十他们的相对地位。比如当金融机构拥有用十决策的所有信息,而投资者一由十对风险信息的未知,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投资者一利益受损。另外,学者-还指出,金融监督较强的外部性导致市场监督不足,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政府失灵确实存在,但市场失灵带来的影响可能会更大,金融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可能会破坏公众对市场的信心,只有依赖政策约束才有可能使之得到遏制。 以下主要从互联网金融相关投资者一的理性偏差和信息掌握不对称角度出发,分析实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论和现实原因。 (一)普遍存在的投资者一有限理性行为 投资者一有限行为的相关理论纷繁多样,大多认为这种行为源十认知偏差。根据认知偏差产生的原因以及表现形式的差别,将其分为启发式简化自我情绪和自我控制社会的交互作用四种类型。王冀宁和干甜[A]基十中国投资者一的行为特点,从投资心态、决策方式、信息获取等方面对认知偏差进行分类阐述,发现由信息获取产生的认知偏差对投资行为的影响最大。信息获取产生的认知偏差包括可得性偏差(投资者一习惯参考已获取的信息或已知的事件)、锚定效应(投资者一在衡量某问题时,会受到起始定位值的影响,且其后的调整往往不够)、趋同性效应和保守主义。 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服务了大量原来不被传统金融所覆盖的客户。因此,互联网金融投资行为的非理性特征可能会更加显著。互联网时代获取信息的渠道丰富多样,但要从海量信息中提取出用十决策的令业信息,却是对投资者一相关知识积累的考验。投资者一在有限的时间里搜集信息并作出决策,很可能会出现信息获取方式的认知偏差和锚定效应。例如,P2 P平台主要针对个人进行放贷,将产品进行足够的分散化后,面向普通投资者一销售,由十资产的整体风险水平很高、系统性风险仍然存在,使得普通投资者一购买的产品具有高风险性。即使平台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投资者一仍然认识不到投资失败带来的影响。 此外,互联网金融还存在集体非理性的特点,这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比如类似余额宝的“第三方支付+货币市场基金”产品,投资者一可以随时赎回投资资金,货币基金的投资端却是较长期限的,存在明显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问题。因此,货币市场的大幅波动很可能会引发其他相关基金的挤兑。 大数据推动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各个领域的创新和突破,比如京东利用对供应商的了解,对相关数据进行筛选,实现了对融资方资金的风险控制。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京东可以在供货商这一特定融资市场中实现更小的风险。在传统银行机构中,一笔贷款的业务成本一般为3000 ;,而优良的阿里生态圈使阿里金融的业务成本最低可降至6. 7 。但在为某些互联网金融主体提供无限成长空间的同时,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充分运用也存在着数据封闭和数据苹断的巨大障碍。 目前我国数据存储的主要特点是总量大、分布散、沟通难。其原因是大量社会化的经济数据分别由政府、公共机构和私营企业持有,且相互之间缺乏联系,相互孤立,形成数据封闭的现象。数据封闭表现为数据存储方式不同、产权界定不清,导致数据割裂和短缺。数据封闭使得大量数据无法有效地发挥现实作用、实现经济价值。 数据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信息流、资金流和商品流的紧密结合为互联网金融创新提供了众多可能,但是由十缺乏基本的法律制度,大数据产权不清晰,使得大数据主要在企业内部应用,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拥有数据资源渠道的多寡直接关系到其生存空间。比如阿里巴巴凭借电商平台获得绝对的数据优势,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支付宝原本只是单一的支付土具,后来发展为利用沉淀资金提供投融资服务的余额宝,目前其业务已经涉及小额贷款、理财账户、保险和银行等领域。数据垄断形成的行业垄断很可能成为垄断企业瓜分利润的有力土具,最后的结果必然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利用垄断地位,掌控相关产品的定价权,在开展业务时损害松咨者的利益。 因此,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虽然可以解决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同时,数据封闭和数据垄断又可能因为信息垄断引发更严重的逆向选择。 从网络经济学视角进行分析,认为金融交易与金融市场具有显著的网络特征,表现出显著的正网络外部性,即市场规模的扩大会引发流动性的大幅提高。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将网络外部性进一步放大,并因此增加了客户 的转换成本,对客户形成“锁定,。‘锁定”造成的成本有沉没成本、机会成本和转换成本,即当客户熟悉某个平台之后,从情感和行为上拒绝变化。其中,更换平台的成本包括资金占用、平台熟悉时间等成本。由十“锁定效应”的存在,互联网金融可能对消费者-实施隐蔽欺诈行为,并且由十转化成本的存在,导致消费者一发现被欺诈后也不会转换平台,因此“锁定效应”下的欺诈行为在市场竟争中不易消除。
Today we are living in an era of finance. Financing is everywhere and has formed a huge system. As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ystem has matured, a new financial industry - Internet finance, as a combination of the Internet and finance, is rapidly developing. However, in recent years, many incidents regarding the incroachment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have been exposed, which makes the Internet financial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issues quickly become the focus of the financial sector. Series of issues arise mainly due to the fact that there exist a lot of problems in the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both theoretically and practically, manifested as the lag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ound legal system and regulatory system. Considering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ternet finance, due to the unique characteristic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the traditional financing system, the issue regarding the rights protection of Internet financial consumers is particularly prominent. Therefore, to step up the perfection of financial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system in such an Internet financial background has becom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We need to analyze the status quo of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 on the basis of in-depth analysis of Internet financial consumer rights protection issues, combined with the unique characteristics of Internet finance itself, and then give a well-rounded proposal.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forms and problems of Internet financial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this paper aims to analyze the problems of Internet financial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caused by the lack of sound legal system and supervision system in the process of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finance. We also aim to find solutions and povide some advice. In recent years, the interests of Internet consumers in China have indeed receiv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but better solutions to solve the problem have not been found yet. Therefore, the protection of Internet financial consumers'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Internet and the field of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hich is discussed in this article, has som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1.互联网金融改变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x0d\x0a近十年来,中国商业银行实现了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总资产和总负债年均复合增长率近20%。但到目前为止,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和盈利方式基本上还是传统上“重投入轻效益、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结构、重速度轻管理”的外延粗放式增长模式,“一高二低三优”的内涵集约化经营任重道远。当前,利差仍然是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2011年,我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占比尽管有所提升,但仅占19.3%。从商业银行传统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看,因为其客户主要是对贷款有稳定需求的大企业客户以及高端零售客户,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是客户的基本诉求,银行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主要是以其专业的技术、复杂的知识和冗繁的流程向客户提供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与服务。\x0d\x0a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目标客户类型发生了改变,客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不同,其价值诉求业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使得商业银行传统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方式被彻底颠覆。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和普及化,中小企业、企业家和普通大众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各种金融交易。金融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是那些聚焦于为客户提供快捷、低成本服务的新兴金融机构,其社会分工和专业化被大大淡化。客户主要是追求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及年轻消费者,方便、快捷、参与和体验是客户的基本诉求。\x0d\x0a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竞争基础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需求响应、期限匹配、风险定价与管理等业务流程被大大简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是在数据分析上的模块化资产组合,以往传统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那种基于密集知识和复杂技术的金融产品的优势被削弱了。根据破坏性创新理论,互联网金融使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基础发生了演变,由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转向快捷、便利和体验,进而从金字塔的底端开始对银行核心业务进行破坏。\x0d\x0a2.互联网金融导致商业银行支付功能边缘化\x0d\x0a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是以移动支付为基础,其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边缘化,并使其中间业务受到替代。例如,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和快线等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x0d\x0a迄今为止,央行为前后5批、共计19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盛大、百度和Ebay等互联网巨头。目前,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已经涵盖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支付、货币汇兑、预付卡发行受理、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所提供的服务由单纯支付、结算渗透至为整个产业链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区域范围突破京沪和沿海扩大到河南、山西、四川、重庆、内蒙古、黑龙江等中西部地区。\x0d\x0a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量、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量越来越大,涉及的用户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据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全年交易额规模达2.16万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增长99%。尽管与当年全国支付系统近2000万亿元的业务处理金额相差甚远,但第三方支付组织已将手伸向了银行的核心业务,且在电子支付领域奠定了优势地位。业界人士预计,未来几年其交易额将迎来爆炸式增长,业务占比会不断提升。\x0d\x0a3.互联网金融重构已有融资格局\x0d\x0a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金融搜索平台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了一个机会发现的市场,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性和交易成本,双方对对方信息基本实现完全了解,资金中介将不再需要,取而代之的是资金信息中介。\x0d\x0a例如,2005年3月成立的全球第一家人人贷公司——Zopa,在资金借贷过程中充当了信息中介的功能:在Zopa网页上,贷款者可列出贷款金额、利率和想要出借款项的时间;借款者可以在无中介的情况下自由寻找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而借贷双方达成的借款利率,主要因贷款人的风险喜好程度而定,风险偏好型的贷款人会追求较高的利率水平,而风险厌恶的贷款人则会确定较低利率以规避相关风险。类似的,国内融360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融资贷款搜索服务,实现用户和业务人员的直接对接,让用户通过搜索就能获取更高性价比的融资贷款产品。\x0d\x0a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金融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及个人消费贷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包括贷款审批流程简单、放款速度快、产品类型丰富多样等。例如,专注于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阿里信贷,其淘宝商户贷流程包括:3分钟申请、没有人工审批、1秒到款到账。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异常迅猛,其中阿里金融自2010年成立以来,已累计为超过13万家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贷款总额达280亿,2012年上半年就累计发放贷款130亿,新增获贷企业4万家,不良贷款率为仅为0.72%。\x0d\x0a另据报道,甚至有专家预测,“如果阿里巴巴拿到银行牌照,三年内超过民生银行不成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模式不仅可以达到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而且还能大幅减少交易成本。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指出,20年后“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x0d\x0a4.互联网金融挑战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中介理论\x0d\x0aMishkin(1995)指出,金融中介的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金融中介有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第二,金融中介有专门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资金中介和信息中介是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最为基础的两个功能,分担风险、提供流动性和信息也成为银行最主要的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兴起商业银行传统金融中介理论的存在基础形成了有力挑战,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x0d\x0a首先,互联网金融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银行直接融资以及股票和债券市场间接融资尽管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也产生很大的市场交易成本,包括贷款信息收集成本、银行与客户签约成本、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成本、贷后风险管理成本以及坏账处理成本等。这可以从银行和券商高昂的利润体现出来,如根据2012年三季度报告显示,2471家上市公司1-9月份的实现净利润1.49万亿,其中16家上市银行就高达8127.67亿元,占54.5%。\x0d\x0a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方运行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可以实现多方对多方同时交易,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价以及风险管理也主要通过数据分析来完成,交易双方在信息收集成本、借贷双方信用等级评价成本、双边签约成本以及贷后风险管理成本等极小。\x0d\x0a其次,互联网金融降低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商业银行存在的重要基础之一。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双方之间信息沟通充分、交易透明,定价完全市场化,风险管理和信任评级完全数据化。例如,一位上海客户需要申请一笔贷款期限为12个月、金额为10万元消费贷款,当通过融360专业贷款搜索平台进行融资时,他可以在10个商业银行以及9个非银行金融机构所提供的27个贷款产品中进行选择,并且每个产品都有独特的产品特点。\x0d\x0a再如,Zopa平台在承担资金借贷中介功能时,首先会参照该借款人在Equifax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分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级;其次,录入借款人的家庭情况、借款用途、借款金额、愿意支付的最高借款利率及信用评级,并将其安排进入相应等级的细分市场;最后,特定信用评级的贷款人参考借款人的信用评级,结合贷款期限,以自身贷款利率参与竞标,利率低者胜出。\x0d\x0a第三,互联网金融加速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中大量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涌现和崛起,大大加速金融脱媒。在传统的支付产业链中,电商、第三方支付公司和银行扮演着各自的角色:电商为用户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建立网关服务平台,实现消费者、商家、金融机构之间的在线支付,并提供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服务;银行则是最终资金结算服务的提供者。\x0d\x0a但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壮大,他们已不不满足于只做银行的网关支付平台,而是借助其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开始直接向供应链融资、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等领域扩张。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由第三方支付所衍生出的信贷业务占仍比较小,但由于其为资金借贷双方之间提供了直接连通的通道,成为商业银行战略和业务转型的重要方向。
1.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资产事务的影响,传统商业银行重大轻小,很多中小企业成为传统商业银行的商业盲点,时代的发展导致了中小企业的扩张,这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 2.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债务业务的影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崛起分流了银行的部分存款,用户可以随时将多余的资金转移到支付宝进行支付。用户利用余额宝在短期资金进行金融投资获得收益,互联网理财的收益率明显高于银行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用户会选择收益率较高的互联网金融,支付宝的出现打破了商业银行垄断存款的传统,给传统商业的债务业务带来了冲击。 3.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第三方支付结算的出现抢占了原商业银行在支付结算方面较大的市场份额。例如,随着支付宝的出现,支付宝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自由提现,互转不收手续费,这对银行的商业转账手续费中间业务产生了影响。拓展资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如何? 1.平台合法化 合法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正规的平台不仅有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降低系统性风险,还能帮助企业塑造自己的品牌,获得大量的忠实用户。在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中,遵守规则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发展必须坚持以行业法规为首要发展原则,加强风险管控,提高风险识别和化解能力,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做出贡献,在实现普惠金融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 2.服务实体经济,脱虚向实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充分利用其开放性和便利性,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应商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更快地完成信息筛选、匹配和交易,实现透明、准确的对接。让资金流向有需要的人,从而帮助实体经济,引导资金脱离虚拟现实。 3.金融服务更注重用户体验
你好,由于互联网技术提供的是一种高效、便捷的信息传输技术一经产生就迅速的在世界范围内普及开来并且深深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在相继进入通讯业、零售业等领域以后又渗透进了金融业。互联网金融也由此而产生。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的不同之处在于互联网金融是以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为依托以互联网、社交网络、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作为媒介使得部分传统金融业务在完全脱离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中介机构的条件下能够为用户提供信息透明度更高、运营成本更低、操作程序更加便捷、速度更快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所拥有的不同于传统金融业的操作程序便捷、支付快捷、服务速度快、交易成本低、资金配置效率高等这些优势会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造成一定的冲击从短期来看对商业银行的造成的冲击是有限的但是从长期来看对商业银行的冲击是全面性(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小型村镇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系统性(业务、产品设计、产品定价、风险控制等)和持续性的。
互联网金融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对商业银行运营模式和市场格局产生影响。本文介绍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特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希望能够为商业银行今后的发展提供借鉴。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影响目前看来,互联网给传统的中国金融业带来的新的生机和活力,成为中国金融业创新的巨大助力。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就是指非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或是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资金的融通、对外支付以及资金中介等金融活动的一种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金融市场中商业银行一家独大的局面,对传统的金融行业――银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互联网金融是建立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之上的,依托于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的互联网技术,金融机构不断革新自己的技术平台,以极其低廉的成本及时获取和更新客户信息。此外,联网技术的发展也逐步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互联网的普及,网民暴增,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便利。这些都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1.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现状。第三方支付平台最初是为网络平台的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一种网上支付的渠道,是为网上交易服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第三方支付的服务范围也逐步扩大,不再只局限于为人们提供话费充值等简单的生活服务,也开始逐步涉及保险、基金等专业的金融领域。2.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最近几年,P2P网络平台在我国快速发展,并且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到2014年年底,P2P网络借贷平台贷款余额超过千亿,总成交量也超过三千亿,但是由于没有备案登记制度,没有准入门槛,也没有完善的监管措施,问题平台数量出现暴增。2014年有287家平台出现了倒闭、提款困难、跑路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P2P平台的健康发展,2014年虽然有关监管部门没有出台具体的监管政策,但是银监会提出了“四条红线”和“十大监管原则”,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原则和思路也已逐渐清晰。3.互联网销售发展现状。2013年余额宝的问世,其筹资规模巨大,目前已成为全球第四大货币基金。余额宝的成功发行使互联网巨头对金融市场充满期待,一时间,各互联网巨头纷纷推出自己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在网上出现了一支“宝宝军团”,这些金融理财产品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参与没有门槛,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不影响资金的流动性,利率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满足了普通民众利用闲散资金投资理财的需求,发展迅速。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征互联网和金融的深度结合,有效的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极大的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此外,建立在网络平台基础之上的互联网金融可以最大限度的扩展其客户群体,使其具有规模效应,能够为客户定做专业化、个性化的金融理财产品,满足不同顾客群体的需求。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服务高效、便捷、经济。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可以为广大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只要有计算机设备或是智能手机的客户终端,客户就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易和转账,大部分网络平台都可以实现实时到账,这不仅能够提供金融服务的效率而且也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此外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交易,可以减少交易成本,使客户以较小的成本享受到更好的服务。2.服务对象集中于个人和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投资额的限制,其目标客户群体是普通的消费者的闲散资金,这说明其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个人和小微企业。就其资金的去处来说,小微企业和个人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因为这部分人很难从银行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这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空间。3.监管缺失,风险高。互联网金融在中国依然属于新生事物,目前还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管法律法规,这也得互联网及溶在短时间内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但是由于缺少监管,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资质层次不齐,更为重要的是投融资评估仅仅通过互联网技术,风险很大,一旦出现纠纷,投资者很难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盲目扩张,同质化竞争。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使投资者看到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在加上其进入门槛低,很多投资者参与到互联网金融中来,但是其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不足,导致互联网金融产品趋于相同。为了争夺市场,互联网金融企业大打价格战,过度包装宣传自己的产品,着重强调产品的高收益,对于产品存在的风险避而不谈,对消费者进行误导,使消费者产生高收益零风险的错觉。但事实上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其收益也是不确定的。三、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1.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1)弱化我国商业银行的中介地位。资金的融通是金融的本质,具体来说就是充当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的媒介,完成资金的配置,在传统的金融市场中,这一角色都是由商业银行承担的,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商业银行的这一职能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商业银行一家独大的格局也终将被打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仅能够使资金的供求双方能够及时取得联系,而且可以通过搜索引擎、云计算等技术获取资金供求双方的历史信息,包括其交易情况和信用情况,甚至可以计算出其违约概率这极大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使资金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成为可能,弱化了商业银行的信息中介职能,导致了金融脱媒现象的产生并加速了它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金融活动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操作简单、交易便捷,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虽然说商业银行也建立了网络银行,但是操作手续繁杂,无法满足客户进行快捷支付的需求。与此同时,阿里巴巴、腾讯等网络巨头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财付通”、“微信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相继出现,使客户在进行网上支付时,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只需要输入银行卡信息、身份证信息以及手机号甚至可以通过扫面对方的二维码进行快捷支付,对于支付限额也没有特殊规定。网络支付的兴起,给用户带来了良好的体验,弱化了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职能。(2)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信息处理方面有天然的优势,可以针对小微企业的特点设计专业化的信贷产品,例如阿里金融。目前虽然互联网金融只对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服务领域的拓展必然会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产生冲击。商业银行进行信贷活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用户存款,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银行活期存款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出现使更多的人认识、关注、购买货币基金这种“类现金”功能的产品,这对银行的负债业务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逐步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网上消费,网上支付,这会减少人们对现金的使用,冲击商业银行的柜台服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使人们转账、交易结算更加方便,对银行的结算业务产生冲击。这些都会挤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生存空间。2.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有利影响(1)促进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创新。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使商业银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这也成为商业银行改革穿新的动力。自互联网金融出现以来,商业银行也不断创新自己的运营方式,大力发展电子银行,着手打造手机银行和移动支付,不断创新,带给用户全新的体验。整合自己多年掌握的信息资源,根据大数据原理发展供应链金融产品,在降低风险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抢占货币基金市场,利用自己的高信用度,推出“类宝宝”金融产品。(2)优化我国商业银行市场格局。目前看来,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各具优势,因此很多银行都选择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共赢,特别是中小银行,银行和互联网金融的合作可以使得银行用较少的网点服务更多的客户,从而形成新的竞争力。这种新的竞争力的出现必然会对原有的竞争格局产生冲击。这无疑会有优化现有的银行市场格局。
毕业季,也是毕业论文查重,学长们忙着写毕业论文。说到毕业论文,不得不提到论文查重。在学校检测重复率之前,最好用论文查重系统进行自检,并做相应的修改,确保论文的重复率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无论是本科论文、硕士论文、还是职称、期刊论文。都是需要使用论文查重系统来检查文章的原创性。提交毕业论文之前,一定要提前先对论文进行自查,因为这关系到自己能否顺利毕业。如果论文的重复率太高,很可能会耽误答辩,耽误自己的毕业时间,甚至取消学位。我们必须非常重视它。一般在我们进行正式的论文答辩之前,学校会组织论文查重。那你知道毕业论文查重没通过会怎么样吗?今天小编就给同学们讲讲如何应对知网论文查重没有通过的问题,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同学们的论文查重有帮助。1、如果查重结果在11%-20%之间,导师将负责对学位论文内容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审核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作出具体处理意见。如果导师认为不需要修改,导师会签字认可;如果导师认定有必要修改,那么修改后再重新检查。2、如果查重结果在21%到40%之间,就应该修改论文。修改后查重,查重结果仍在21%-40%之间的,延期半年毕业。3、如果查重结果在41%(含)以上,本次申请学位无效,半年后再次申请。研究生必须认真修改论文,修改后会经过导师的严格审核。半年后,修改后的论文将重新送检,通过检测后才能送审或答辩。因此,小编在此希望同学们的论文能及时通过,给自己的人生一个满意的交代。
重复率太高的话会被毙掉,重新写。
这个没有影响的,因为如果你的论文查重,他的这个重复率很低的话,说明他都是你自己写的这个时候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因为只要你不是这种就是论文的重复率过高,他就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一、考核业务水平毕业论文是评价学生业务学习、专业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学生毕业考核与学位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撰写毕业论文,考在其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对某一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的能力,考察其查阅资料和写作文章的能力。如果查重率太高的话,说明抄袭的情况比较严重,学生的学业水平也很难评估!二、启迪学术思想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也是学生查询专业资料(中文资料和外文资料),再次学习的过程。学生在阅读前人学术论文的过程中,可以对不同时期的学术思想进行归纳,受到启迪,继续探索形成新的学术研究课题,对培养学生关注社会问题,关注科研最新成果及生产实际需求有一定意义。三、锻炼科研能力毕业论文是对学生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撰写毕业论文,从选题、拟定大纲或实施方案到最后成文,始终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或学生本人所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或学术研究紧密联系,具有不同程度的实际应用价值,有利于提高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一个非常必要的锻炼机会。若论文的查重率较高,不符合学校的标准,那么这个学生可能也没有实际的分析过问题,科研能力有所欠缺!四、培养认真的态度撰写毕业论文是高等院校学生完成学业的最后一个学习环节,是高等院校一项重要的教学工作,不容忽视。学生从选课题、查资料到列提纲、拟草稿,无一不需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毕业论文的写作,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是极大的促进,为毕业后独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