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可以的,因为每个人都拥有来个版本权利。不同级别的会议要求不同,有的是为了交流,对论文质量要求不高,但是大部分还是要求高的,要求有完善的研究结果,比如实验数据等等
每个领域的标准不一样.在我的领域是可以的.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去找一找你要投的期刊的论文.如果在某此论文第一页的左下角写着"part of the material has been used in ** conference"或"this paper has been presented in **** conference"就说明这个期刊可以发表会议论文.但在投稿的时候要特别注明,告之编辑.另外,会议和期刊的版权要属于同一个组织,否则,你还要向会议要版权转让声明.
通常,当文章作为会议摘要提交时,并不需要完整的信息。科研人员通常仅在会议上展示初步的发现和分析,并保留其他更具体和重要的数据以便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同样,在会议上进行演讲时,报告内容仅揭示了研究的关键发现。因此,科研人员可以将先前发布的会议论文添加至少30-40%的附加数据转化为完整的期刊论文。如果您的文章在会议之前被一家期刊发表或接受,您可以在会议上展示您发表的作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道德惯例,您必须引用已发表的文章,并提供一个链接或DOI(如果可以在线访问)。如果您想从会议中撤回摘要,最好通知会议组织者有关发表的情况。如果会议组织者提到他们不想把摘要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那么您也只有撤回摘要,否则您可以保留摘要并适当地引用。
不行的,不论是从杂志社角度还是从作者自身角度,这种行为都是不可行的,杂志社已经刊发的文章如果其他刊物也刊发了那么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从作者自身角度来说,不要说发表在不同期刊,只要作者将文章同时投向若干期刊,即便最终没有录用见刊,那么也构成了一稿多投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
一稿多投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一旦杂志社发现投稿人的行为,会立即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甚至其他杂志社,告知这种行为,轻者三至五年不再接受投稿人的稿件,重者撤销职称和职位,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投稿人同时给两家或者更多的杂志社投稿,最后只有一家录用,这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
扩展资料:
现实中作者有时是需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这时,需要作者满足一些特殊条件,一稿多投并非绝对禁止,有一些例外情况是允许的:
1.如果作者收到两家期刊的正式批准。
2.如果两家期刊的编辑对发表时间达成一致,使指定的首选期刊能够首先发表文章。
3.如果二次发表的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此类情况下,删减版即可满足要求。(对此,作者应与编辑进行讨论)。
4.如果第二版反映原版的数据和解释。(作者应再次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二次发表的可接受性。)
建议还是不要,这样不怎么好。
如果想再发布的话要大规模修改。
通常,当文章作为会议摘要提交时,并不需要完整的信息。科研人员通常仅在会议上展示初步的发现和分析,并保留其他更具体和重要的数据以便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同样,在会议上进行演讲时,报告内容仅揭示了研究的关键发现。因此,科研人员可以将先前发布的会议论文添加至少30-40%的附加数据转化为完整的期刊论文。如果您的文章在会议之前被一家期刊发表或接受,您可以在会议上展示您发表的作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道德惯例,您必须引用已发表的文章,并提供一个链接或DOI(如果可以在线访问)。如果您想从会议中撤回摘要,最好通知会议组织者有关发表的情况。如果会议组织者提到他们不想把摘要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那么您也只有撤回摘要,否则您可以保留摘要并适当地引用。
只要是在期刊发表过的都是不可以再去发的
没有被收录就不是一稿两投。会议论文可以在期刊杂志上发表。
在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能否在期刊上发表得看两样东西:第一,在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是否收录进举办单位编撰的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社 出版发行的论文集也是发表的一种形式);比如鄙人的“农民产权与农民人权”,在广州的第三届三农论坛上做过大会发言后并收录进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会议论文集(即使这个出版社是香港的出版社,也是如此),就不能再投稿给杂志社了;第二,如果没有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那么,论文可以投稿到杂志社,但必须写清楚该文的这段学术会议的“发表”“经历”,杂志社将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采用,一般杂志社欢迎这样的文章,但也有的杂志社拒绝这样的稿件,不能一概而论。
每个领域的标准不一样.在我的领域是可以的.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去找一找你要投的期刊的论文.如果在某此论文第一页的左下角写着"part of the material has been used in ** conference"或"this paper has been presented in **** conference"就说明这个期刊可以发表会议论文.但在投稿的时候要特别注明,告之编辑.另外,会议和期刊的版权要属于同一个组织,否则,你还要向会议要版权转让声明.
可以的。很多会议获奖的论文,投稿到杂志时,都是注明了文章曾获得**奖!这不算一稿两投。会议上发表的论文理论上还无法算做公开发表的文章。这就好像,发表的论文可以拿去评奖,评奖的论文也可以再拿去发表。——山东期刊采编中心 答复。(百度搜索我们)
在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能否在期刊上发表得看两样东西:第一,在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是否收录进举办单位编撰的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社 出版发行的论文集也是发表的一种形式);比如鄙人的“农民产权与农民人权”,在广州的第三届三农论坛上做过大会发言后并收录进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会议论文集(即使这个出版社是香港的出版社,也是如此),就不能再投稿给杂志社了;第二,如果没有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那么,论文可以投稿到杂志社,但必须写清楚该文的这段学术会议的“发表”“经历”,杂志社将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采用,一般杂志社欢迎这样的文章,但也有的杂志社拒绝这样的稿件,不能一概而论。
每个领域的标准不一样.在我的领域是可以的.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去找一找你要投的期刊的论文.如果在某此论文第一页的左下角写着"part of the material has been used in ** conference"或"this paper has been presented in **** conference"就说明这个期刊可以发表会议论文.但在投稿的时候要特别注明,告之编辑.另外,会议和期刊的版权要属于同一个组织,否则,你还要向会议要版权转让声明.
其实这个不算的,很多人都这么干。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你投的学术会议是国际学术会议,因为国际学术会议是英文投稿,而你再投国内的中文杂志社,基本上就是没得问题的。但是建议你最好还是把文章的题目摘要做少量改动下,表格数据也改动下。关于这个问题,建议你百度搜:EI学术会议中心,有这个问题的详细剖析和解释。
你这种情况是不行的,先不说会不会影响发表,如果这样做了是牵涉到一稿多投的情况了,对你自己的也不好的。所以,你最好安安分分的重新写一份论文再投国际会议,毕竟这是一个上了档次的会议,是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
每个领域的标准不一样.在我的领域是可以的.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去找一找你要投的期刊的论文.如果在某此论文第一页的左下角写着"part of the material has been used in ** conference"或"this paper has been presented in **** conference"就说明这个期刊可以发表会议论文.但在投稿的时候要特别注明,告之编辑.另外,会议和期刊的版权要属于同一个组织,否则,你还要向会议要版权转让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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