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 论文题目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后期也完成不了。那么交通运输类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怎么选择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交通运输类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与选题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铁路毕业论文题目
1、铁路客运高峰期常态化运输组织 方法 分析
2、铁路站场设计对运输影响的探讨
3、钢铁企业铁路运输效率的分析与对策
4、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探讨
5、针对铁路煤炭高效运输的策略探讨
6、铁路运输安全监管体制探究实践
7、论我国铁路运输成本优化的改革思路
8、铁路运输调度安全管理探讨
9、现代铁路货物运输在物流发展中的策略研究
10、铁路调度运输组织效率探讨及对策
11、铁路货物运输产品形式及其组织形态研究
12、关于市场导向型铁路运输组织方式的思考
13、城市轨道交通乘务派班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14、铁路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创新的研究
15、铁路旅客运输需求分析与对策研究
16、企业铁路智能运输调度平台的关键流程
17、试论铁路运输调度系统升级改造
18、从95306网站看铁路运输向现代物流的转型
19、论我国铁路运输制度现象及改革
20、铁路列车乘务人员用餐及工作条件问题研究
21、关于铁路旅客运输晚点赔偿的问题研究
22、铁路运输领域内物联网的应用探析
23、铁路旅客安检系统现状及发展研究
24、基于铁路运输节能技术应用
25、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策略的思考
26、地铁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设计
27、铁路煤炭运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8、铁路运输调度管理系统应用研究
29、铁路行包运输运能分配方案研究
30、铁路运输散堆装货物特性及分类
31、地铁列车追踪运行的节能控制与分析
32、城轨交通乘务任务 配对 的集合分割模型及算法
33、铁路运输效益管理现状研究
34、地铁运行过程中车门控制的安全性研究
35、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
36、地铁供电系统日常运行要点
37、铁路客运乘务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38、地铁车辆正线运行客室噪声
39、关于对动车组乘务服务员收入分配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40、旅客列车乘务巡检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41、扶梯的运行方式对地铁乘客疏散的影响
42、高铁动车组乘务人员素养提升的路径探析
43、地铁车辆运行工况对轴箱轴承寿命的影响
44、地铁列车安全运行的远程诊断技术
45、地铁运行下环境隔振 措施 研究
46、全自动运行系统地铁车辆技术
47、临时加开列车的乘务工作安全风险分析及对策
48、铁路客站安检高清智能监控系统的研制和应用
49、城市轨道交通乘务排班计划优化方法研究
50、基于WLAN的地铁运行控制系统的设计
轨道交通车辆专业论文题目
1、车辆-轨道-桥梁系统的空间耦合振动及其环境振动
2、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结构静动力行为研究
3、城市轨道交通引起的环境振动预测与评估
4、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型式选择研究
5、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利用技术研究
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走行部安全评估方法研究
7、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制动系统仿真程序设计
8、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行仿真研究
9、快速公交(BRT)在我国大城市的应用研究
10、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及相关问题的研究
11、采用独立车轮的直线电机轨道车辆动力学性能研究
12、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车桥耦合振动仿真研究
1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再生制动能量利用技术比较研究
14、悬挂式单轨车辆转向架结构设计及动力学性能分析
15、基于ADAMS的悬挂式单轨车辆悬挂参数优化和侧风影响研究
16、城市轨道列车电力牵引系统设计及仿真
17、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车辆选型及动力学性能研究
18、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平轮监测系统设计与算法研究
19、上海地铁维保公司轨道交通车辆RAMS管理研究
20、面向轨道交通的灵活型接驳公交站点选址研究
21、路面单导向轨胶轮式车辆动力学研究
22、基于轻量化与模块化的铝合金车体结构设计
23、轨道交通车辆设计方案与过程管理优化
24、跨座式城市单轨车辆轮胎磨损特性研究
25、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零部件参数化设计研究
2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础制动关键部件热疲劳仿真研究
27、城市轨道车辆制动系统可靠性建模及仿真研究
28、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关键系统故障分类算法研究及诊断系统开发
29、基于图像处理的制动盘裂纹检测系统研究
3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称重调载试验系统研究与设计
31、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立体空间模式研究
3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受电弓受流稳定性研究
3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负载阻力模拟系统研究
34、城市轨道车辆运行节能方法优化研究
35、基于关键链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采购项目 时间管理 研究
3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单部件维修策略及鲁棒优化研究
37、轨道交通车辆远程故障诊断系统的研究
38、基于遗传算法的城市轨道交通联络线设置方法研究
39、基于阻力加载系统的城市轨道车辆制动能量回收方法研究
4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受电弓综合性能分析与研究
41、基于频率切片小波变换的轨道交通轮轨振动信号分析
42、轨道交通车辆制动装置产品检测技术研究及检测设备研制
43、基于可靠性分析的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维修周期研究
44、基于信息融合的列车悬挂系统故障分离研究与列车安全评价
45、城市轨道车辆电气制动能量建模及分析
46、铰接式城轨车辆动力学性能研究
47、中央导向胶轮路轨车辆动力学研究
48、基于CAN总线的城轨车辆牵引控制的应用研究
49、120km/h A型 地铁转向架低动力作用研究
5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选型评价体系研究
铁路运输管理论文题目整理
1、铁路保价运输营销及理赔管理分析体系研究
2、基于降低铁路运输成本的铁路物流优化管理问题研究
3、铁路运输企业成本预算管理模式变革探析
4、浅谈如何加强铁路运输企业资金管理
5、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关于加强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探讨
7、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模式研究
8、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提升铁路货物运输效益
9、浅谈如何加强铁路运输收入管理基础规范化工作
10、浅谈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 财务管理 的影响
11、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考
12、试析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13、关于铁路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创新的研究
14、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分析
15、铁路运输调度安全管理探讨
16、铁路运输企业改进成本管理的新理念
17、新形势下加强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预算管理的思考
18、从我国铁路运输产品的公共性谈及运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19、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改革趋向
20、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应用初探
21、解析应用管理会计在铁路运输企业中的意义
22、煤炭企业专用铁路运输管理的探索与创新
23、对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24、加强铁路运输企业应收债权管理的路径思考
25、新时期铁路运输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的现状及改进策略分析
26、渝涪新建铁路二线工程线运输组织与既有线运输组织的协调管理分析
27、高速铁路运输收入管理的风险和对策研究
28、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思考
29、浅议铁路交通运输组织管理策略
30、铁路运输收入的管理与铁路经济效益的关系
31、合资铁路委托运输管理安全监管问题研究与对策分析
32、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及其税务优化管理--以H铁路局为例
33、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委托管理模式下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
34、铁路运输管理中如何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35、我国铁路大宗货物运输定价方法与策略研究--基于收益管理理论分析
36、市场经济条件下铁路物流运输经济管理
37、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38、当前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39、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成本控制精细化管理的相关探索
40、铁路运输企业加强预算管理研究
4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铁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
42、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几点思考
43、浅论新时期铁路运输企业的成本控制管理
4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铁路运输行业为例
45、城际铁路公司委托运输管理模式下的固定资产管理
46、铁路企业运输收入管理内部控制探讨
47、铁路运输企业财务集约化管理模式研究
48、试论铁路运输企业的成本管理与控制
49、铁路运输效益管理现状研究
50、新形势下铁路运输企业成本管理分析
交通运输类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与选题相关 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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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晚点就是违反了合同约定,但是现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解释这一问题,所以你要想维权,基本没有可能。
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列车晚点赔偿做出明确规定。
扩展资料
火车不同汽车,一条铁道上只能同时通过一列火车,然而每天运行在同一条铁道上的火车又不只一列,那么如何统筹安排通过顺序,就成了一门系统而复杂的学问。可以说,晚点难以避免,影响火车正点运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绝大部分是由于自然灾害,这也是最主要的,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暴风雨来临时,为了确保列车和乘客的安全,火车不得不降速,降速后在不具备条件提速的情况下,就会影响该次列车准点到达,还会影响后续列车的准点运行。
其次是一些突发性的人为因素。如车辆、家畜横在铁轨上,或人在铁路上行走,为了保证行车的安全,而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就可能延误火车。也有个别情况是由于线路施工或设备突发故障造成的,特别是春运、暑运等客流高峰期,由于客流暴涨,为保证旅客上下,停站时间延长,也会导致旅客列车发车延误。以上情况,火车晚点运行是为了让旅客更安全的到达目的地。
当然也有铁路本身的原因导致机车晚点运行的情况,比如列车编制计划临时变更、服务不到位等造成延误,进而影响了旅客的行程,侵害了旅客的利益,那么,铁路部门理应在说明情况、取得谅解的前提下,对造成损失的旅客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列车晚点不陪,乘客晚点陪光。这是显然不平衡的霸王条款。为什么能在有法律的国家成在?这法律还是法律吗?
交通运输论文的题目是论文的总纲,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 1. 铁路运输组织方案表现形式探讨 2. 铁路货场拓展物流服务的模式与实证分析 3. 铁路物流化货场的规划研究 4. 集装箱货场平面设计及货运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 5. 集装箱货场平面设计及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经济性分布 6. 超限货物专列执行方案决策研究 7. 铁路危险品运输管理探讨 8. 编组站通过能力计算与分析 9. 编组站运营指标分析 10. ×××编组站新建设计 11. 编组站新建设计及到达场能力计算 12. 编组站新建及通过能力计算 13. 编组站新建及驼峰纵断面设计 14. 货运法规管理系统 15. 铁路运输组织适应并服务于现代物流的探讨 16. 物流企业的包干物流业务于物流成本模型 17. 铁路运输需求弹性分析与营销对策 18. 交通运输系统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研究 19. 车站日常工作管理资讯系统 二 1. 铁路货运如何向现代物流发展 2. 实施营销战略 拓展运输市场 3. 运输企业基层站段货运营销组合研究 4. 铁路货运站物流节点功能的分析 5. 实现铁路货运物流化经营的途径 6. 铁路运输企业融入现代物流探讨 7. 铁路运输安全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 8. 铁路调车驼峰调速系统设计 9. 市场经济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改革的思路 10. 铁路投资体制改革的探讨 11. 铁路发展现代物流的对策研究 12. 铁路货运市场营销的理性思考 13. 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多发原因及管理对策研究 14. 以市场为导向促进货运代理发展 15. 浅淡铁路运输营销策略 三 1. 我国企业物流实行JIT运作的风险与对策 2. 我国铁路运输业物流发展初探 3. 客运服务与营销 4. 中国物流发展战略与物流体制改革 5. 关于中国现代物流发展的几点思考 6. 铁路货运向现代化物流拓展对策 7. 当前铁路客运走向市场的途径探讨 8. 提高铁路客运服务质量的途径 9. 铁路运输企业货运营销管理相关问题探讨 10. 铁路行车安全分析及对策的研究 11. 智慧运输系统未来交通运输发展的方向 12. 铁路机车讯号资讯标准化 13. 铁路集装箱运输发展对策研究 14. 浅谈客运扭亏与营销的关系 15. 铁路行包运输改革研究与探讨 四 1. 铁路旅客运输市场营销的研究 2. 铁路施工安全事故成因及管理对策研究 3. 铁路客运实行“人性化服务”与管理的研究 4. 论适应跨越式发展的铁路运输生产力布局调整 5. 我国发展高速铁路的可行性研究 6. 关于铁路客运服务质量的调查与思考 7. 铁路筹资多元化前景探讨 8. 铁路多元经济发展的理性思考 9. 关于铁路运价改革若干问题的探讨 10. 铁路旅游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探讨 11. 构建铁路物流企业联盟的思考 12. 铁路运输企业实行多元化经营思考 13. 加快运输企业提供具有物流运作特点的运输服务探讨 14. 铁路工务安全事故 15. 成因与管理对策研究 16. 应用ISO9000族标准规范铁路安全管理 17.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及管理对策研究 18. 关于铁路客运站服务质量调查 19. 以市场为导向促进铁路货运代理发展 20. 以服务营销促进铁路发展
论文提要: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赔偿项目比较多,对应的权利主体也比较多,当部分权利人起诉后,法院是追加其他权利人为必要共同诉讼人,还是依不告不理的思路径行裁判,本文将试图从赔偿请求客体的性质入手进行分析,在分析传统的观点的基础上,肯定法官应在行使释明权的前提下,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就部分权利人的请求进行审理,而不必主动追加其他权利人为共同原告的做法,同时也对例外情况进行了论述。[基本概念] 部分权利人共同原告 释明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当前海事审判中常见的一类重要案件。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颁布实施后,在赔偿原则、赔偿客体、赔偿标准等重要问题上有了明确的依据,使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更具可操作性,但实践中还是有一些问题经常困扰我们,本文仅就该类案件涉及的有关主体的相关问题作简要研究探讨。希望有所裨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项目比较多,根据《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会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赔偿费用。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前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可见赔偿项目是相当多的,涉及的权利主体也比较多。如果只有部分权利主体起诉,以往的做法通常是由法院依职权追加或要求原告申请追加其他权利人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进行审理。近年来,随着审判方式改革,受“不告不理”原则的影响和随着审判实践中经验教训的积累,有观点认为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主张权利和放弃权利的自由,在主张权利时,有依法选择保护途径和依法选择相对人的自由,法院依职权追加当事人实际上是对权利人上述自由的侵犯,有悖于处分原则。我认为这种观点有其合理性,法官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在审理只有部分权利人起诉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不应将未参加诉讼的权利人视为必要共同诉讼的主体。首先,人身损害赔偿是以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为主体、以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为内容的债的法律关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赔偿权利人包括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其中,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为直接受害人;因直接受害人伤残、死亡而蒙受生活来源损失的被扶养人以及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为间接受害人。近亲属以外的第三人支出有关费用的如丧葬费,按照无因管理的规定,第三人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按《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赔偿请求权人。根据法律规定,赔偿项目虽然比较多,但各个赔偿项目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分别对应着不同的主体。其次,追加当事人的前提是这类案件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诉讼。构成必要共同诉讼,有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一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二是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当事人必须一同起诉或者一同应诉,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如果部分当事人起诉要追加其他权利人参加诉讼。现行法律对必要共同诉讼规定不够详细,《民诉意见》规定了几种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况,其中不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并且,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的各个赔偿项目是独立的,并非共同标的,不能简单地认为所有的权利人是赔偿总额的共同请求权人,而适用必要共同诉讼,那样会产生对当事人诉讼自由的干涉,不是现代司法理念的价值取向。所以,在审理部分权利人起诉的人身损害案件时不必依职权追加当事人,只需向权利人行使释明权即可进行裁判。法官释明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在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请求或陈述意思不明确、不充分、不适当时,依法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当事人进行解释和说明的权限。这一制度,在我国目前公民法律知识不平衡的情况下,利用国家力量对弱势群体进行司法救济,使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能力上趋于对等,从而为促进司法公正起到积极的作用。法官在庭前准备阶段要对人身伤害赔偿范围、权利人范围、原告享有的权利范围及未起诉的权利人的权利范围、应当如何行使权利等内容向释明原告。法官行使释明权必须在保证中立的前提下行使,法官所解释的内容不得影响案件的实质公正。做到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厚此薄彼,否则会使承担不利后果的当事人对法官行使释明权的正当性和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并可能使其对法官个人的职业品质产生不信任。上述做法可以认为是一个基本处理原则,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有这样一个案例:李某系原告董某之子,李某受雇于被告刘某,在海上作业时遇难。事故发生后,李某之妻何某与被告达成了赔偿协议,获得了死亡赔偿金。不久,原告董某以其儿媳何某私自与本案被告签订协议对其无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属于自己的部分死亡赔偿金及扶养费。扶养费的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原告儿媳何某无权处分。但原告关于部分死亡赔偿金的请求,在其儿媳何某不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在实体上能不能分割,在程序上是否适用必要共同诉讼的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的观点就不尽相同。本人认为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该项赔偿不宜分割,应当按必要共同诉讼对待,追加当事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要赔偿权利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多项费用,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历史上法律规定不尽一致。传统上有“抚养丧失说”和“继承丧失说”两种理论。以前法律规定大多采“抚养丧失说”只补偿生活补助费。 “继承丧失说”认为,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余命年岁内的收入“逸失”,也就是给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体造成了应得财产的损失,目前学者也有类似观点。《解释》虽然明确了它的性质,但还是比较容易产生争议。死亡赔偿金,顾名思义,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因此,死亡赔偿金实质是以受害人权利能力的丧失为给付条件。由此看来,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解释》突破了以往法律的传统规定,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将死亡赔偿金确定为物质损失的范畴。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物质性赔偿,以“继承丧失说”为计算依据,受害人死亡导致的财产损失,以家庭整体减少的收入为标准进行计算。其理由在于,生命是无价的,现行法律规定的死亡赔偿金并非是对生命价值的赔偿,而是对赔偿权利人收入损失的赔偿。受害人的个人收入并非全部用于个人消费,除其中个人消费部分以外,其他的收入用于家庭共同消费或者家庭积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余命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实际是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的消极损失。该项赔偿不同于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受偿份额,而不是像继承遗产那样适用同一顺序均等的原则。即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涵盖家庭生活所有成员,是家庭的共同取得,不应该只由关系最密切的夫妻一方取得,而应该认为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的损失。所以,该项赔偿的请求权人是死者近亲属中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该项权利主要由死者配偶享有。审理中在考查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前提下,还应当同时考虑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可否单独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情况,并予以适当平衡。根据上述分析,上述案例中死者的妻子、母亲与死者共同生活,对死亡赔偿金具有共同的请求权,应依必要共同诉讼处理。在实体上两人如请求分割,主要权利人应为死者的配偶何某,原告作为死者的母亲,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份额。综上,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当部分权利人起诉后,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追加其他权利人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做法。应该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由法官充分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赔偿权利范围及权利人的范围,尊重当事人得到明示后的自主选择,针对部分权利主体径行裁判。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如对死亡赔偿金的请求。这样,既能够及时保护已提起诉讼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又可维护义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人身保险论文范文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伤残、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下是我精心准备的人身保险论文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摘 要: 保险利益是保险中经常强调的重要原则。在新保险法中做了相应的修订,添加了新的内容。我国保险利益的确定在利益原则基础上加入了同意主义的内容,以适应成文法国家的需要。此外,在与财产保险进行对比中发现人身保险利益的要求时效有所不同,是适应人身保险特点的体现。在人身保险时效的问题上进一步探讨了一个在案例中比较常见的离婚事件中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与否,以及作为财产的分割问题。
关键词 :保险利益 保险法 时效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个人具有保险利益。”
一、新增雇主与雇员间保险利益
在与旧保险法的对比中可以看到,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是新增内容,认可了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保险利益。同时又在三十九条中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此项规定在肯定了雇主对雇员的保险利益之后又对它可能引起的道德风险进行了限定。雇主对雇员的保险利益来源于雇员对企业的价值,雇员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一旦雇员死亡,则其工作必然要停止,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遭受损失。但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似乎不应对保险的受益人进行如此硬性的规定。但是保险法的立法似乎是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从对受益人的限定上来看,雇主为雇员投保的人身保险是雇员的一项福利,在其死后由其近亲属获得,类似死亡赔偿金。
二、关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问题
在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问题上,还有值得强调的一点是:人身保险要求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因为以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而具有其特殊性。首先,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障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要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同时对受益人的确定也规定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其次,是对保险利益要求时效的分析。人身保险要求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不是保险事故发生时。这是因为
(1)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补偿性合同,所以不必要求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一定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规定其目的在于防范道德风险和赌博行为,如果签约时做了严格控制,道德风险一般较少发生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2)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人,基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血缘、婚姻、雇佣等关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极易由于人们的某些行为而消失,而寿险合同多为长期合同,因此此项规定有助于维持寿险合同的继续进行,既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有利。而且寿险合同多具有储蓄性,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权利不能因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保险利益的丧失而被剥夺,否则,有违保险宗旨,也有失公平。
2.下面就由于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导致的保险合同以及保险利益的问题做几点说明。首先,保险利益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发生了变化: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再具有保险法上规定的保险利益关系。又由于保险法在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问题上强调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利益,所以合同可以继续有效,但是相应的又会出现关于财产分割等一些的问题。而人身保险虽然带有一定的储蓄性,但却不同于银行的储蓄存款,可以随意进行分割。2003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因受益人的不同进行区别对待:
2.1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在投保人解除合同时被保险人可以继续缴纳保险费维持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对投保人支付保单现金价值。在以子女为受益人的问题上,不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当然也不需要返还现金价值,因为夫妻双方即使离婚对子女仍然具有无限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
2.2投保人以共同财产投保,以其配偶为被保险人而以自己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的, 离婚时保险合同解除,应返还对方一半的现金价值。投保人以自己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在离婚后不存在保险利益,易引发道德风险,危及被保险人生命,保险合同应解除。但是由于保险合同是以夫妻共有财产来投保的,所以应返还被保险人一半的现金价值。
2.3当投保人以共同财产投保,以其配偶为被保险人并且以对方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的,被保险人可以继续缴纳保费,要返还投保人一半的现金价值。在以被保险人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的保险合同中,即使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离婚也不至于存在危及被保险人生命的道德风险,因此保险合同可以继续维持,在被保险人要求继续缴纳保费的条件下,应返还投保人一半的现金价值。
3.法律在对这个问题进行规定时遵循了几个方面的原则:首先,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标的的人身保险必须不能存在危及被保险人生命的道德风险。其次,对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了合理分配:该不该返还;谁来返还;返还多少等问题。保单现金价值可以看作保险人对投保人的负债,是保单解除时返还投保人的那部分价值。离婚时需要进行分配的财产当然也包括人寿保单中的这部分价值。因为保单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体、寿命,对受益人支付保险金,所以投保人中途解除保险合同只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现金价值,而不能觊觎数额较大的保险金。至于以子女为受益人的情形可以看作遗产的继承,因而不需要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的返还是由离婚后保单的持有人来进行返还的,因为他拿到了之前的保单现金价值,理应对投保一方作出补偿。至于返还多少,则应视原投保人对保单的贡献而定,若以其自己的财产投保,则应全部返还;若以双方共同财产投保,则应返还一半的现金价值。最后,这些规定的实施,均可以降低保单的失效率,维护保险公司以及投保人的利益。若一味地强调保险利益,而在保险利益丧失后只得结束保险合同,这将不利于保险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韦生琼.人身保险 [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孙蓉.保险法概论 [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方志平.论保险利益的区分认定及其效果 [J].上海保险,2010(03).
探索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和应对论文
前 言
铁路危险货物的种类比较多,最常见的包括易爆、毒害、易燃、放射性、腐蚀等货物。随着铁路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因此,为了有效保护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然后为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给予解决, 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1 铁路危险货物概述
1.1 什么是铁路危险货物
所谓的铁路危险货物,是指的具有爆炸、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对于其进行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以及处置的过程中,十分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是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依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细则的规定,具有以上特征的货物都是属于铁路危险货物。 而根据《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中的规定,铁路危险货物共计九大类,第一类是爆炸品,第二类是气体,第三类是易燃液体,第四类是易燃的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易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五类是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是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七类是放射性物质,第八类是腐蚀性物质,第九类是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1.2 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意义
虽然这些危险货物具有很大的危险性, 但是同时它们也是工业生产原料和其它科学研究所需要的必需品, 又或者是一些危险品不适宜于在某些地方进行处理而需要将其运输到其它的地方来进行处理, 所以这一过程就需要对于这些货物进行运输。 而之所以要选择铁路这种运输方式,是因为铁路运输的管理相比于公路运输更为严格, 在对于这些危险货物进行运输之前,都必须要经过严格的检查,而相比于航空运输和水路运输而言, 铁路运输的危害性又相对较小, 即使出现事故,也不会造成如航空运输和水路运输一样的恶劣后果,所以说通过铁路的方式来对于这些货物进行运输是最为合适的。
1.3 铁路危险货物具有的特性
1.3.1 爆炸危险性
爆炸属于一种迅速化学和物理变化过程。 在进行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一旦危险货物发生爆炸,将会引发比较严重的铁路事故,给周围地区的人民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近些年来,我国石油化工企业由于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 由于火灾爆炸引发的人员伤亡数量非常之大, 而且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
1.3.2 毒害危险性
在所有铁路危险货物中, 毒害品排名第六, 主要包括砷类、异氰酯类、氰化物,其具有非常大的毒性,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因此这类货物被国家列为重点监管物品。 同时,一些易燃液体、腐蚀性物质也具有一定的毒害副特性,同样需要给予特殊的对待。
1.3.3 燃烧危险性
通常情况下,危险货物的燃烧需要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 3 个要素。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如果未能给予有效的控制,将会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失。 几乎所有的货物都具有燃烧危险性,所以在进行铁路货物运输过程中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1.3.4 放射危险性
研究发现, 过量的'射线照射会对人体的器官造成比较严重的损伤,诱发呕吐、出血甚至死亡现象。 除了急性大剂量照射外,其余的放射性致伤通常存在一个“潜伏期”,不可能立即表现出来,甚至一些放射性伤害会在下一代表现出来。 由于经常办理放射性货物的车站, 未按照规范和标准对放射性货物进行装卸,工作过程中未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装卸、码放不当等都会引发对身体的放射性伤害。
1.3.5 腐蚀危险性
所谓“腐蚀”通常是指在化学(或生物化学)的作用下,使与之相接触的物体逐渐发生损坏的现象,如硫酸、氢氧化钠、硝酸等。 该类物品能够和大多数的物品发生一系列的化学反应,一旦与人体、纤维和金属物质发生接触,就会引发比较严重的伤害。 同时发烟硝酸、发烟硫酸、氟硅酸、氢氟酸或素溴等腐蚀性物品还会释放出有刺激性的气体,从而对人体的粘膜、眼睛造成严重的损害,吸入人体后还会对身体脏器造成损害。
2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危险物品仓库设施仍有待改进
虽然目前我国加大对了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和整治力度,并且已经逐渐关闭了大量的危险货物站内办理站,加大对危险物品仓库的投资改造, 但是这些危险物品仓库设施还无法更好的满足需求,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改进。 例如,杭州北站月台地面和仓库均出现了一定幅度的破损和下沉现象,导致危险性固体废弃物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2.2 危险货物专用线过多
调查发现, 目前杭州铁路分局共有 57 条危险货物专用线,并且有 52 条为货主专用线,还在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 这样一来将会导致危险货物专用线过多, 增加了引发事故的概率和安全隐患,极易出现管理盲区。 由于最近几年开始拒绝危罐车站内装卸作业,不断压缩办理站,因此导致危险货物专用线过多,如果通过行政手段给予强行压缩,将会对专用线单位设备造成较大的损失,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影响。
2.3 技术设施有待改善
( 1 )仓库。 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仓库是车站的重要设备,是储存和发送易爆、毒害、易燃、放射性、腐蚀等危险货物专用仓库。 此时就需要对危险货物的特性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好仓库的防潮、防热、防雨、防火、防爆等工作。 但是我国大部分的铁路危险货物仓库都是 20 世纪 60~70 年代建成的砖木结构仓库,这些仓库在防火、防腐蚀、通风、静电导除、建筑材料等方面都无法更好的满足现代需求,急需对其进行改善。
( 2 )安全检查设备。 其主要用于危险货物放射性物质监测和泄漏检测等方面。 一旦危险货物发生泄漏时,则要求施救人员根据相关设备的检测结果, 来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放射性浓度和危险气体类型,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给予解决。 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危险货物办理站所具有的安全检查设备比较落后,使用效率较低,基本上是凭借经验判断来制定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理措施。
( 3 )人身安全防护设施。 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人身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毒面具、防护服,及洗衣房、淋浴房、更衣室、职工保健站等。 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办理站所使用的卫生设施、安全防护用品与铁路《危规》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需要给予进一步的改进。
2.4 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 专业性比较高的工作, 但是我国大部分的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并未按照要求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来负责此项工作, 并且危险货物人员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在岗时间短、缺乏专业知识、员工流动性大、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等,这些都会对铁路危险货物的运输埋下较大的安全隐患。
3 确保铁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的应对策略
3.1 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在进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一些易爆、毒害、易燃、放射性、腐蚀等物品会对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因此需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首先,严格托运人资质审查工作。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危险货物严禁办理托运,从源头上杜绝危险货物进入铁路运输系统;其次,严格检查危险货物包装。 对于未按照要求进行包装的危险货物严禁受理和承运;最后,抓好液化气罐车运输工作。 严禁超量运输,对装运液化气的罐车要求具备“液化气罐车准运证”和“液化气罐车许可证”,并且要求充装单位凭借过磅单才能进行托运。 例如在1998 年 7 月 13 日,由湖北武昌开往云南昆明方向的 1913 次货运列车在经过镇远站向西行驶时, 在其进入朝阳坝二号隧道之后发生了爆炸,因为在其 57 节车厢中,列车机后的 13 至25 位编组了 13 节液化气罐,正是这些液化气罐发生了爆炸,造成了列车脱轨、铁路中断和严重的火灾。 这一事故的发生正是由于在运输过程中没有有效地对于安全措施加以落实。 所以说要对于危险货物进行运输, 必须要保证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3.2 严控自身行为,落实包装检查
① 承运车站要定期到相关企业进行危险货物运输规范和标准的宣传与教育, 严禁选择不合格的材料来对货物进行包装; ② 承运人受理危险品的过程中,要对包装材质、包装方式、规格尺寸等进行详细的检查, 符合要求之后才能对其办理托运; ③ 危险货物承运站除了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之外,还需要严控自身行为,明确规范使用车辆,并保证货物堆码等装卸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行。
3.3 实行危险货物集中化运输
对于存在违反营业办理限制的车站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如果系发站误办到达, 需要立即通知发站联系托运人前来处理,并且在严密的监护下,把车辆调往就近专用线进行卸车,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完全由责任单位付。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联营点、代办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货运人员对夹带危险品、匿报托运可能诱发的火灾危害、行车事故的认识,从而提高他们危险品辨识本领和查危警觉, 提高托运人的法律意识。 目前,虽然我国的查危设备存在严重的短缺现象,但是要尽可能提高检查人员的“零意外”意识,对送交的零担货物要适当的增加开箱开包抽查次数,如果发现夹带危险品、匿报托运的现象要给予及时的停业整顿, 同时对路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4 提高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① 定期对危险货物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培训时细化考核标准,明确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取得相关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② 对托运人填报的货物品名、标志和包装等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出现匿报、谎报现象。 对于性质可疑或不明物质的托运,要求托运人按照要求提交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说明书; ③ 装卸作业人员在进行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铁路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则》,以确保货物和人身的安全。
4 结束语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铁路网建设不断推进,并且在我国的运输总量中铁路运输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但是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属于一项业务性质复杂、技术难度高的工作,稍有疏忽就会引发不必要的危害, 因此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范和标准, 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实行危险货物集中化运输,不断提高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确保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性。
运输路径优化问题论文的开题报告由于开题报告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 1 总述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2 提纲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3 参考文献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4 要求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规定。开 题 报 告 学 生: 一、 选题意义 1、 理论意义 2、 现实意义 二、 论文综述 1、 理论的渊源及演进过程 2、 国外有关研究的综述 3、 国内研究的综述 4、 本人对以上综述的评价 三、 论文提纲 前言、 一、1、2、3、�6�1�6�1�6�1 �6�1�6�1�6�1二、1、2、3、�6�1�6�1�6�1 �6�1�6�1�6�1三、1、2、3、结论 四、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提纲一、开题报告封面:论文题目、系别、专业、年级、姓名、导师二、目的意义和国内外研究概况三、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四、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五、预期的结果六、进度安排
物流作为一种新的理念、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管理技术和最为经济的综合服务模式,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热点.物流实际上是对运输概念的一种延伸,是对传统运输方式的一个革命性的突破.在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和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开展物流服务对于运输业而言,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契机.当前,中国的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业都在寻求合适的物流发展之路,必须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发挥行业优势,扬长避短,发展现代物流.该文选取了中国铁路、水路、公路运输业发展物流的比较研究这个较为新颖的角度,根据对中国运输业物流服务现状及市场需求状况的分析,并以各种运输方式和产业比较为基础,研究得出以上不同运输行业在发展物流时的优势与劣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物流服务市场选择上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的措施.该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为运输业发展物流综述,简要叙述了运输与物流的区别与联系,国内外运输业发展物流的现状,中国运输业发展物流的动力与阻力.第二章根据研究需要对物流服务市场模型进行了一定修正,利用该模型分析了中国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业物流服务提供状况以及市场需求状况,发现在供需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脱节现象.第三章主要是产业比较研究.首先分析不同运输方式的特点,通过比较,得出了开展物流时可发挥的长处;然后通过产业经济学中的结构-行为-绩效框架,分析并研究了各自的产业结构、行为和绩效的现状及其关系,得出产业结构对于发展物流的行为和效果有较大影响,需要从行业角度完善产业结构,在开展物流时也要充分考虑产业特点,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为和绩效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大力改进.在以上两章的基础上,第四章分析得出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业在发展物流中各自的优势与劣势.基于此,第五章结合第二章的内容,提出在物流服务市场选择方面的建议,并从行业和企业的角度给出可实施的措施.全文在前人的理论及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较新的角度,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旨在为中国的铁路、水路、公路运输业开展物流服务、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化提供思路和方向,同时,也为上述行业的管理机构在物流发展的进程中进行管理提供借鉴和建议.所得的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对于加快中国铁路、水路、公路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化的步伐将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哥,这么多字已是我极限了,4000个字还不把我累死呀。
一、宏观视角的总体史式审视 将近代中国铁路作为一个整体,从某一个侧面来加以研究、审视,这种总体式的史学研究成果不少,其中有论述铁路的作用、影响的,有关于铁路发展方面的,有涉及外债问题的,此乃学界着意的大要所在。铁路的影响:学界在谈及此问题时,强调了三个方面,即城市化、农业、民俗。探讨铁路的城市化作用的文章有两篇:李占才所著《铁路与近代中国城镇变迁》(《铁道师院学报》1996年第5期)、姜益和徐精鹏合著《铁路对近代中国城市化的作用探析》(《上海铁道大学学报》2000年第7期),两文指出,铁路促进了客货运输,人口流动,市场扩大,经济发展及城市的变迁:一些新兴城镇崛起,一些古城镇的功能发生变化,一些不通铁路的古城镇衰落。关于铁路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李占才著有两文:《铁路对近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影响》(《同济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铁路与近代中国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区域化趋向》(《铁道师院学报》1997年第5期)。两文阐述的主体意思是:铁路运输促进了商品流通的扩大,从而也就促进了农业生产商品化、区域化倾向的发展,加速了农村自然经济的解体。从民俗角度看铁路的影响,这是较为新颖的探索。这方面李占才之文《铁路与近代中国民俗的嬗变》(《铁道师院学报》1994年第3期)及《铁路与中国近代的民俗嬗变》(《史学月刊》1996年第1期)认为:铁路引发了民俗心理的更新,导致衣、食、住、行等生活习俗的变迁,促使相见礼、婚礼、丧礼等礼仪风尚演变,推动了国人娱乐、纪年、剪辫放足等习俗的进化,尽管民俗嬗变中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现象,但总体而论,是朝着进步、健康的方向发展。 另外,王旭章还著文《走向市场的中国铁路向历史借鉴什么》(《铁道师院学报》1995年第2期),指出铁路当之无愧是市场经济的主动脉,其表现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沿线资源的规模经营,加快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产业的转移,促使统一的全国市场逐步形成和国内外市场的接轨,经济区域化趋势发展。朱从兵著文《铁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广西右江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年第4期)相对要冷静一些,该文认为:铁路与沿线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双向需要的互动关系,铁路对沿线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是以工业为中介的,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铁路建成后还需有正确的政策导向,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经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 铁路发展:包括商办铁路、修筑及管理特色、政府政策、不发展的原因等方面的内容。 商办铁路的研究是学界的弱项,对此问题宓汝成著文(《中国近代铁路发展史上民间创业活动》,《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1期)通过对民间投资铁路史的梳理,得出如下结论:民间资本有投资铁路的意愿,其压抑力量主要来自列强资本,其次才是封建势力;资金匮乏、技术落后不是商办资本铁路不发达的主要原因,二者的因果关系恰恰应该颠倒;商办铁路资本在清政府国有化政策影响下零碎化是历史的倒退。 关于铁路管理问题,芮坤改之文《晚清对官办铁路的管理述论》(《保定师专学报》2002年第3期)厘清了晚清朝廷逐渐将最初由地方大臣管理的“官办”铁路收归朝廷统一管理的过程。对于我国近代铁路的修筑及管理特色,胡正民、李占才著文(《强人筑路以线设局——近代中国铁路发展特色》,《铁道师院学报》1995年第2期)将之归纳为:强人筑路,以线设局,铁路的修筑及管理权掌握在实力派官僚的手中,因而非常混乱和纷繁。 论及清政府的铁路政策,骆向韶著文(《清政府的铁路政策》,《湘潭师院学报》2002年第6期)将之划分为三个阶段:1863—1889年、1889—1900年、1900—1911年。孙自俭之文《晚清铁路政策的官办与商办之争》(《安庆师院学报》2002年第6期)则主要讨论了官办还是商办的问题。该文指出:经过多年实践,清政府对铁路的认识逐步深化,最终在1911年确立了官办铁路政策,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客观必然性和可行性。 关于铁路干线国有问题,马陵合著文(《论清末铁路干线国有政策的两个促动因素》,《社会科学研究》1996年第1期)认为,该政策出台的原因有二:一是盛宣怀建立官僚垄断资本集团的野心,二是立宪派社会舆论宣传的推动。 论述铁路权为外资侵夺的文章有谢撼澜之文《近代列强对中国铁路利权的疯狂掠夺》(《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3年第6期)。探讨近代中国铁路发展缓慢的原因的文章较多,其中归咎于内因的有三篇:祝曙光所著文《近代中日两国铁路发展比较研究》(《贵州师大学报》2000年第1期),尹铁所著《近代中国铁路建设延误原因探析》(《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李文耀、王成林之文《近代中国农民对铁路态度的变化》(《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归咎于外因的有宓汝成所著文《中国产业近代化为什么徘徊不前——以中国铁路的建设和运营(1895—1927年)为中心作一试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1期)。铁路外债: 丁永刚在《论近代清政府建设中的外债问题》(《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一文中,将清政府借用外债修铁路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甲午战前、甲午到《辛丑条约》、《辛丑条约》到辛亥革命前。借债筑路符合历史趋向,功不可没,不应片面地认定是“卖国主义”行经。张九洲也著有《论甲午战后清政府的铁路借款》(《史学月刊》1998年第5期)一文,类之。孔永松、蔡佳伍之文《晚清铁路外债述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将清政府借外债修路划分为四个阶段:1881年唐胥铁路的修成到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1895年到1903年颁布《铁路简明章程》,1903年到1911年5月10日颁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1911年5月10日到10月10日武昌起义;外债的类别有筑路、赎路、路政借款三种;借款抵押有一个从以路为抵向以地方厘金税捐抵押的转变。基于解读近代国人外债观的努力,马陵合著文《经济民族主义的悖论——关于近代中国对铁路外债认识历程的思考》(《天津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以经济民族主义为概念支撑,道出了外债观中的超经济性质,及其所具有的政治上的功利。否定经济民族主义,有利于理性阐释铁路外债问题。马陵合另著文《略论清季东北铁路外债的超经济特质——以均势外交为中心》(《历史教学》2003年第10期)、《晚清铁路外债观初探——以芦汉铁路为中心》(《史学月刊》2001年第6期),类此。 从外债角度重新审视芦汉铁路的收回,马陵合之文《论芦汉铁路的外债问题》(《历史教学》1996年第5期)认为其意义要打折扣。马陵合之另文《文明排外与赎路情结》(《安徽师大学报》2003年第3期)也指出:文明排外是20世纪初中国收回铁路利权的基本口号,它较集中地体现了近代国人的赎路情结,文明排外不能解决近代中国所面临的维持国权与引进外资的两难抉择。至于《潜流:清季对铁路外债的重新估价》(《江汉论坛》2003年第11期)一文,马陵合的主体意思是:晚清最后几年,收回利权运动趋于式微。而从经济学理角度就债论债,肯定借款筑路的积极作用,逐渐为人注意。只是它的声音是微弱的,难以得到社会更多的认同。清季对铁路外债的部分认同,应是近代中国在维护主权与利用外资之间难以取舍的真实体现。在借款模式方面的研究中,马陵合著文《“浦口条件”:近代中国铁路借款模式的变与不变》(《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1期),以1908年中国与英、德签定的、以地方税捐为担保而非以路作抵的《津浦铁路借款合同》为研究对象,集中论述了学界忽视的有关条约的运用情况及其如何被弃用等问题。从政策角度研究外债,王致中之文《论晚清铁路外债国家政策的确立》(《上海铁道大学学报》2000年第7期)认为:晚清铁路外债国家政策的确立,时在甲午战败之后。决策背景为筹筑卢汉铁路,铁路发展定为国家“实政图强”要务,但国库“点金乏术”,商资筹招落空,铁路资金来源仅有外债外资一途。政策要点乃“洋债”由国家铁路总公司统筹,路借路还,以路作抵,拒招洋股,“路权仍属于我”。 二、铁路与地方的区域史式探析 铁路与地方的关系研究,属于个案式、区域式的史学研究。京汉铁路作为晚清时期修筑的第一大动脉,此前学界已予以较多注目,对此,田伯伏从直隶采煤业人手,著文《京汉铁路与直隶沿线近代采煤业的起步》(《河北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分析了京汉铁路修建对直隶煤矿业如井陉、临城、磁州等的影响,指出铁路作用体现在运输速度的提高和运费的降低扩大了煤的销售市场,此外,铁路本身就是煤的固定消费者。我国近代的铁路网是以北京为中心的,苏生文著文《晚清以北京为中心的铁路网的形成》(《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2001年第1期),针对这一问题做了专题研究,该文认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修路风气已经大开,清政府在北方地区修筑了京奉铁路、京汉铁路、京张铁路和津浦铁路四条主干线和一些支线,构成了以北京为中心的铁路网。 西北铁路发展在近代属于落后地区,有关研究注意到了这一问题。赵志龙著文《近代西北铁路规划述论》(《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认为,从晚清到民国,西北铁路规划经历了一个内容由简到繁,地位由次要到主要的发展过程,西北铁路的重要性已成为共识。任军利著文《铁路与近代陕西的商品经济》(《宝鸡文理学院学报》1998年第2期),主要分析了铁路所导致的陕西经济变化。 正太铁路是山西近代第一条铁路,自如雪之文《正太铁路建筑始末》(《广西师大学报》1997年增刊),阐述了该路建设过程中的艰难历程,并指出其对山西经济的影响如下:运输量很大且逐年递增,收益可观屡有盈余,促进了工厂的建立。 滇越铁路对封闭的云南来说,高势能的影响之大可以相象。顾继国、杨金江合著《滇越铁路与云南近代进出口贸易》(《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指出:滇越铁路开通后,云南形成了与世界资本主义相联系的、相对独立于国内市场的云南地方市场。王文成也著文《滇越铁路与近代云南对外贸易——兼谈云南与东南亚间的通道建设和经济技术合作》(《经济问题探索》1994年第1期)做了相似的分析。而张轶群之文《滇越铁路的历史记忆——滇越铁路沿线的近代铁路社区建筑初探》(《小城镇建设》2003年第4期),则以建筑为视点。 广西铁路的发展,绅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此,陈志波著文《绅商与近代广西经济》(《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指出其具体表现有二:首先,从领导力量上看,政府虽然是名义上的领导者,但直接操作各项具体事务的却是绅商;其次,从路款的认集的比例来看,绅商认集的路款占绝大部分。专论龙州铁路的有朱从兵之文《广西龙州铁路筹建始末》(《广西师大学报》1998年第4期)。 南浔路是近代江西第一条商办铁路,杨会清之文《略论南浔铁路兴衰的历史命运》(《抚州师专学报》2001年第1期),分析了筑路过程中在筹款、技术、时局等诸多方面的困难,运营中有关会计制度、股东大会制度等内部管理改革,及对汀西经济产业结构变化的促进作用。 沪宁铁路乃清末最为重要的铁路之一,对此,高志斌、王国平合著《晚清政府借外债修筑沪宁铁路述论》(《江海学刊》2000年第3期)阐释了借外债的原因、经过及民众抵制情形。除了上引文之外,还有其它一些文章,其中有粗涉上海铁路发展的(刘华明:《近代上海地区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工具的变迁(1840—1949)》,《史学月刊》1999年第3期),有谈论铁路与晋商兴衰关系的(谢元鲁:《明清北方边境对外贸易与晋商的兴衰》,《四川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有探讨铁路对移民的助力的(周春英:《浅析近代华北移民大规模迁居东北的社会背景》,《荷泽师专学报》2000年第3期),有研究铁路促进城市发展的(王杉:《简析近代东北城市的兴起》,《辽宁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段光达:《哈尔滨早期城市特点刍议》,《北方文物》1994年第2期;纪凤辉、张翠华:《哈尔滨近代城市的特点与作用》,《黑龙江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有介绍铁路股票的(夏详烈:《清代川汉铁路股票》,《中国钱币》1998年第3期)。 三、关键人物与铁路发展 与铁路发展有关的近代人物主要有李鸿章、张之洞、孙中山、詹天佑、刘铭传、盛宣怀、容闳等。在研究李鸿章与近代铁路的文章中,余明侠所著《李鸿章在中国近代铁路史上的地位》(《徐州师院学报》1994年第3期)论述的较为全面。该文认为,李鸿章在修建铁路问题上的认识,从1863—1867年的短短四年间,经历了严词拒绝、朦胧认识、正确了解和坚决实践等四个阶段。李鸿章不顾谤议丛集,独开风气之先,主张利用西方技术但必须权自我操,初步规划了铁路干路蓝图,执着不渝兴修铁路,于此可知,李鸿章在中国近代铁路史上的贡献是不容抹杀的。此外,余明侠另著有《李鸿章和甲午战争前后的铁路建设——兼论洋务运动在甲午战后的新发展》(《江苏社会科学》1994年第6期)一文,类之。从铁路外债角度研究李鸿章的文章有马陵合之文《论甲午前借债筑路的开启及其困境——兼评李鸿章的铁路外债观》(《安徽史学》2002年第1期)。相形亦肯亦否李鸿章的文章也有一些,如周辉湘之文《李鸿章与中国铁路业的开创》(《湖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在肯定了李于凇沪铁路谈判中维护国家利益、首倡自建铁路的同时,指出:李鸿章在19世纪80年代中法谈判中及之后的思想开始向出让路权转变,其借债修路思想损害了国家利益。此外,筑路也有发展个人实力的意图。类似的文章有赵东喜之文《论李鸿章与近代中国铁路的兴办》(《河南职业技术师院学报》2000年第1期)、朱从兵之文《李鸿章与中东铁路》(《徐州师大学报》1998年第1期)、《试论李鸿章在中国铁路史上的地位》(《玉林师专学报》1997年第4期)。从总体上研究张之洞的文章有吴剑杰之文《张之洞与近代中国铁路》(《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该文认为,真正能从开发利源以振兴经济的高度认识铁路的近代化价值的,张之洞是第一人,铁路成为他一生最后20年的生命主题。此外,陈晓东也著文《张之洞与晚清铁路》(《铁道师院学报》1994年第3期)对张之洞发展铁路的贡献作了介绍。具体研究张之洞的文章有朱从兵之文《粤汉路权赎回后张之洞的自建主张与实践》(《广西师大学报》1999年第3期)、吴剑杰之文《论张之洞湖广任内的外才引进》(《武汉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将李鸿章与张之洞联系起来予以研究是有益的探索,这方面的文章有周辉湘所著《李鸿章和张之洞与近代中国铁路建设论略》(《长沙电力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研究孙中山与铁路的文章有数篇,之一是朱从兵所著《孙中山对近代世界铁路的认知述论》(《学术论坛》2003年第5期),该文认为:由于第二次现代化大浪潮时期美国的铁路建设速度最快,孙中山对近代世界铁路的认知以美国为主。他对近代世界铁路的发展大势、基本成就、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建设与管理体制或经验等方面均有一定的认识,其认知水平超出了他以前的中国近代的其他先进人物。之二是冯君之文《论孙中山铁路建设的战略构想》(《江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此外,朱从兵另有文《铁路建设与民生主义——民元孙中山铁路建设思想新探》(《学术论坛》2002年第5期)以铁路与民生的关系为视点,来探悉民元孙中山的铁路思想。詹天佑在近代中国铁路史上,如同秋瑾在近代妇女史上一样,是不可或缺的人物,也很值得研究。以往人们多注目于京张铁路的独立筑造,而经盛鸿等则着意于其他方面的内容,其著文《詹天佑与清末民办川汉铁路》(《南京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詹天佑与辛亥革命》(《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指出:爱国工程师詹天佑在中国近代铁路建设中,不仅开创了中国独立造路的奇迹,建成了震惊世界的京张铁路,而且率先支持在20世纪初兴起的民办铁路事业,并亲自主持艰险异常的民办川汉铁路。当清廷在1911年5月颁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后,他勇敢地支持保路运动,进而支持辛亥革命。这是他对中国走向近代化的又—伟大贡献。关于刘铭传在台湾修筑铁路问题,陈九如著文《刘铭传与台湾铁路近代化》(《安徽师大学报》2002年第1期)指出:刘铭传从御侮图强的目的出发,力主修筑台湾铁路,妥善解决资金短缺和技术力量不足的难题。台湾铁路的兴筑,便利了台湾的交通,促进了台湾的开发,传播了近代化观念。刘铭传在台湾近代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盛宣怀是近代中国铁路发展史上的关键人物,吕锡生著文《盛宣怀传略》(《无锡教育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涉及到了这一问题。关于容闳的影响,陈汉才之文《容闳的留学教育推动了中国近代化进程》(《华南师大学报》1998年第6期)主要强调了他对铁路人才培养方面的贡献。
晚清因为修建铁路产生巨大争议的原因主要包括政治、文化、经济三个方面,这一切都是因为清朝长期的闭关锁国没有和外界有交流所致。
在政治上晚清有着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很难一步跨越性的接受其他地方先进的技术。尤其是在晚清的时候真正掌握政权的是慈禧太后,光绪帝一直被慈禧打压根本没有发言权,即便是他要修建铁路也会受到慈禧的极力反对。光绪帝想要通过变法来改变晚清的现状,但是慈禧却安于现状坚持闭关锁国,因为当时的政治情况比较混乱所以在修建铁路这个问题上他们就产生了很大的争议。
因为当时晚清的经济状况不佳,所以让铁路修建产生了争议。清朝鼎盛时期清政府的经济实力还是非常强的,但是在清朝后期的时候因为闭关锁国政策加上天灾人祸导致经济一直处于倒退的状态,尤其是在晚清的时候经济状况是异常的的不理想,只是能够勉强保持自给自足的状况,在当时的情况下国库还是非常空虚的。如果贸然修建铁路会对清朝政府的经济产生巨大的压力,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人意见达不成统一就产生了巨大的争议。
在长期闭关锁国的环境下很多人的文化思想比较保守,是很难跟上时代的节奏接受先进的文化思想的。其实在清末的时候有很多知识分子是非常支持工业的建设的,他们一心想要通过改变来增加清朝的综合国力,只是迫于和其他政权势力思想不统一产生很大的分歧让很多事情都不能够顺利的进行,包括戊戌变法和洋务运动的失败也是因为文化保守派的极力反对所致。
从这三方面仔细一分析就会发现在修建铁路这一件事上产生争议和分歧也是情理之中的了。
写作思路:根据题目要求,多方面写出对李鸿章的看法。
作为清末重臣,中兴元老,中国工业革命当之无愧的先驱——李鸿章。甲午战争后,穷兵黩武的明治维新成了文明的代表,而你推动的以民生为本的洋务运动反而被国人贬为“维护腐朽制度的尝试”,不知道那时你的心情如何。
封建王朝日趋末落,中国早已脱离世界发展的轨道,独自做着离心运动。多少灵魂在无奈中麻木,而你号召先进的知识分子展开了轰轰烈烈的爱国运动。面对动荡不堪的政局,你完全可以逃之夭夭,亦或以死明志,得一精忠爱国的芳名,但你没有,是说你太天真还是太蠢,偏偏要在兵荒马乱的时局中“逞强”。
也许你知道,死亡对于一个落后的民族而言无济于事,拨开民族的阴霾才是重要之事。于是你操练海军,创建北洋舰队,用微弱的力量与外敌抗争,开启中国军事现代化进程。上天并不怜悯你,甲午战争成了你的滑铁卢,让你声音狼藉。不久后,朝廷需要你了,任你为“议和全权大使”,赴日商定协议。
难道你不知道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会让你成为百姓的“公敌”吗?你的付出最终换来的是满天唾沫,声声刺耳的“卖国贼”、“亡国奴”将你骂得无处遁形。其实当时的晚清如同一间“破屋”,而你就是那裱糊匠,东补西贴,既不能将破屋推倒重建,也不能将其修好,最后那残局还是需要你来收拾。问问历史,过客匆匆,多少人懂你?
梁启超评价你说“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之遇……一言蔽之,则以李鸿章为中国独一无二之代表人也!”美国总统格兰特称你为当时世界上四大伟人之首。我不了解你的过去,不敢随意评价你,但我知道议和主意起于慈禧,割地赔款也经朝廷同意……最后你却要承担如此深重的责任。
真的,太多的无奈让你成为众矢之的,太多的伤痕让你体无完肤,拨开历史的迷雾,依旧可见你铮铮的爱国忠魂。是功是过?是对是错?或褒或贬?或悲或喜?这一切早已化作缕缕青烟,可历史的那片星空却因你变得纠结、美丽。
(1)特点:带有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具体表现为1:受外国控制,外国人投资修筑铁路,控制路权,路政以及铁路沿线的开矿,权税收权等。2:布局不合理,主要在东北和东部沿海地区3:铁路工程标准低劣营运设备落后陈旧4:管理效率低下,混乱不堪影响:便利了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改善了中国的交通状况,促进了中国交通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对传统的交通运输方式形成了冲击,有利于中国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