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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证据失权制度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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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证据失权制度的研究论文

刑事证据运用中的认识误区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和核心,在某种意义上,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就是一个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然而,在这个“证据流程”中存在许多认识误区需予澄清,否则将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处理。被告人口供是“证据之王”所谓被告人口供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有人认为被告人口供是“证据之王”,是最有价值和证明力最强的证据,因而在办案中千方百计地获取口供,而一旦获得了嫌疑人、被告人口供就万事大吉,忽视相应证据的提取。不可否认,经查证属实的被告人口供能够详细、具体地反映犯罪的动机、目的和犯罪的时间、地点、行为、结果等,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但被告人口供往往存在虚假可能性。因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翻供是“不老实”的表现所谓翻供是指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推翻其以前所作的供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翻供现象明显增多。对于这些翻供尤其是被告人推翻以前所作的有罪供述,我们不能一概认为是被告人拒不认罪,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被告人翻供的确是为了逃避罪责,但也有被告人以前因记忆错误或受刑讯逼供,现在将假的供述翻成真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认为只要被告人翻供就是“不老实”。那种认为被告人翻供就是抗拒法律的思想实质是有罪推定的思想。司法人员的职责仅限于收集有罪证据,收集无罪证据是律师的事有人认为,侦查机关的职责仅限于收集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至于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则是律师的事了。这是极其错误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安、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肩负着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两大任务,他们不是一方当事人,不能仅仅追求打击犯罪的目的,更不能为了胜诉而不择手段。由其性质决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检察机关、对于不管是有利于被告人还是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都要收集,同时这也是公安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所谓“偏听则暗,兼听则明”。物证、书证可以随意替代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物品文件有时会出现原物、原件、复制品、复印件等不同的表现形式。对于这些不同的表现形式,有人认为物证、书证是可以随意替代的,因而在办案中不注意对原物、原件的收集、固定和保存,造成原物、原件的丢失,有的甚至图省事干脆拿替代品代替原始的物证、书证。这是错误的。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收集证据应尽可能忠实原物原件,保持证据的本来面貌,做到“原汁原味”。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原物、原件不能获得而不得不采用复印件、复制品等替代时,也应遵守法定的条件,以保证这些复制品、复印件的真实性。鉴定结论是“科学证据”,无需审查即可直接采纳鉴定结论是鉴定人经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作的结论性意见。由于鉴定结论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依照科学原理所作出的,有人便认为其真实性无可怀疑,无需审查即可直接予以采纳。其实,任何证据都无预定的证明力,如同其他证据一样,鉴定结论因主客观的原因也有发生错误的可能,如鉴定设备是否先进、鉴定方法是否科学、送检材料是否充分、鉴定人的业务水平、鉴定过程是否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等等,都会影响到鉴定结论的正确性。此外,据以作出鉴定的科学原理还有一个准确率的问题,即使是目前认为可靠性极高的DNA检测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也存在发生误差的可能。因此对于鉴定结论应当先予审查才能采纳。法院庭外调查的证据无需经过质证,可予直接采纳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官有时为了查明案情依法进行一些必要的庭外调查。对于法官庭外调查所得的证据,有人认为因它是由在审判程序中处于居中裁断的第三者-法官所获取的,一般比较客观真实,因而无需经过控辩双方质证即可直接采纳,这是错误的。先予质证是庭审认证的前提条件,任何证据都必须经当庭出示,并经控辩双方质证后才能被采纳,法官依职权调查所得的证据也不例外。之所以如此,一者法官调查所得的证据因主客观原因也可能发生错误,二者证据经控辩双方交叉质证,也是程序公正的一种重要体现。

中文:在现代司法领域,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无论是实行当事人主义或是实行职权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审前准备程序已经成为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上的一个不约而同的选择,均已经形成各具特色的审前程序。我国的“审理前的准备活动”已经成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目前的理论和实践,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异同进行对比,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以完善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具体为民事诉讼失权制度(答辩失权制度和证据失权证据)、证据开示与交换制度、设置审前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以便有利于维护程序公正,又有利于提高诉讼的效率与效益,使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更加适应司法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健全我国的民事诉讼体系,实现我国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效益的目标。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是当事人跨入法律大门的第一关卡。作为开庭审理前的诉讼环节,我国尽管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审前准备程序,但仍有与之相类似的规定,即“审理前的准备活动”。我国审前准备活动的特点是法官主导下的从程序到实体的准备,这其中,法官主导下的实体性准备,即全面了解案情,调查必要的证据是审前准备的核心,而且审前准备鲜有当事人参加,即使当事人参加,也经常是法院与当事人的单方面接触,这种做法使法官难以保证中立性和公正性,致使开庭审理形式化。改革审前准备程序已经成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审前准备程序改革的议论中,前几年,“不经准备直接开庭”的做法为众多学者极力推崇,但实践表明,这种直接开庭容易导致证据突袭与重复开庭,降低诉讼效率,这种方式并不足取。针对目前的理论和实践,笔者拟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异同进行对比,并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提出几点对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建议。一.国外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对比研究在现代司法领域,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无论是实行当事人主义还是实行职权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审前准备程序已经成为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上的一个不约而同的选择,均已经形成各具特色的审前程序。我国一些学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绝不是偶然的,反映了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国外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审前准备程序受到高度重视,未经准备程序就不能进入法庭审理和辩论德国创设了准备法官制度,每一案件在法院系属时就指定一个准备法官,由其专门负责审前准备,并在开庭审理时向会议庭其他法官报告案情(准备法官本身是合议庭成员),以确保审前准备在法院的指挥下进行,并节省开庭审理时间。法国也很早就对民事诉讼准备程序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在日本,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准备程序制度吸收了英美法和大陆法准备程序的长处,充分反映了各国互相借鉴、互相吸收的不断融合的趋势。(二)审前准备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法庭突袭,确保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审前准备使当事人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入法庭,从根本上保证当事人享有充分、平等的辩论机会,防止法庭突袭,确保诉讼公正。同时,还可以将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的主张和证据排除在法庭审理范围之外,简化法庭审理,加快诉讼进行,提高诉讼效率。(三)审前准备以当事人活动为主,法官的作用相对弱化尽管德国和日本的法官在审前准备程序中的作用相对积极一些,但从总体上看,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还是以当事人的活动为主的;由当事人提出主张并确定争点,由当事人收集和提出证据,由当事人决定审判对象(最终进入法庭审理的内容),由当事人决定程序的开始或终结,如此等等。而法官一般以中立的的见证人身份参与审前准备程序,最多也只是一个程序进行的指挥者,一切重大的实体问题均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外国审前准备程序和我国的规定有很多不同点:(一)诉答阶段1诉讼文书送达。在美国,送达诉讼文书是原告的义务,而中国、德国则是法院的职权行为。但在具体送达方式上,中、德又略有不同。德国的诉讼文书均由法院以职权通过邮寄送达。为简化诉讼程序,双方当事人都由律师代理时,书状的送达可以由为送达的律师把应交付的书状转交给另一方律师,此即律师向律师的送达。中国目前诉讼文书仍是以法院工作人员直接送达为主,以邮寄、委托送达等为辅。在案件量居高不下、法院辅助人员相对少的情况下,直接送达显然是一种效率低下的方式。2未提交答辩状的法律后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答辩,在美国和德国均产生失权的效果,将导致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缺席判决。中国民事诉讼法将提交答辩状作为被告的诉讼权利,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的审理(第113条第2款);审前不提交答辩状,到开庭审理时再陈述答辩意见,已成为被告进行“法庭突袭”一种诉讼策略。3诉答方式。美国和德国的诉答方式都体现为“起诉、答辩、反答辩……”的互动过程。德国法的诉答方式还使争点和攻击防御方法明朗化、集中化。中国的诉答方式只有起诉状和答辩状,但法院一般不会在审前送达给被告。就是说,中国的诉答方式是静态的。4诉答文书的形式要求。在德国民事诉讼中,起诉状、答辩状以及其他诉讼文书非常不拘形式,但它们必须指明各方当事人与法院,包括对诉讼请求的目标,请求的理由的简要陈述和抗辩及要求。预备性诉讼书状必须由一名律师签署,该律师应已经获准在特定法院执业。相比之下,在美国民事诉讼程序中,诉讼书状十分格式化,仅仅提供一些与本案有关的具体情况,并不作出接受证据的提议。而德国诉讼程序中的诉讼书状恰好相反,提议接受某项证据是必不可少的。中国对诉答文书的形式要求与德、美两国比较,更不拘形式。民事诉讼法要求起诉状中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地址,在实务中,起诉状内容只要足以立案即可,并无律师签署或附上宣誓书等特别要求。被告则仅需写明答辩意见。(二)准备阶段这里的“准备阶段”作狭义理解,即诉答阶段之外的审前阶段。准备阶段是审前程序的重心。只有准备阶段程序化了,审前程序才真正成为相对于“开庭审理”的独立程序。美国的审前准备主要是证据开示和审前会议,德国主要是书面诉讼准备或初步审理,中国则体现在以证据交换为核心的有关审前改革。德国没有证据开示程序。其理由主要在于:在德国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披露其所掌握的与诉讼有关的信息。如果当事人不愿提交书证,这一证据只有通过法院的命令方能获得。这一差异与德美两国“开庭审理”方式的不同有关。而在美国,一次性集中审理是当事人证明其主张并辩驳对方证据的唯一机会。证据开示使当事人在进入开庭审理时就已经充分准备好所有的诉讼细节。尽管我国法律更接近于大陆法系,但在准备程序的建构上,更多的是采用英美法系的术语,但是在中国的法律文化背景下,几乎不可能建立美国法意义上的“证据开示”,而对于“通约性”比较强的“审前会议”,也不可能与德国法上的“初步审理”相提并论。(三)法官角色美国法官在审前程序中呈现一定的“消极性”,崇尚当事人主义,但是法官的消极性也是令人满意地控制拖延的关键。与美国相比,德国法官在诉讼中的角色显然是积极主动的,在民事诉讼集中审理的改革中,德国人并没有采用传统对抗制的做法,而是赋予法官更大的指导权,指导双方集中的对争议的问题按时提出诉辨理由与证据。 二.完善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几点建议(一).完善民事诉讼失权制度失权,即原有权利的丧失。民事诉讼中的失权是指当事人(含第三人)在民事诉讼中原本享有的诉讼权利因某种原因或事由的发生而丧失。和证据的功能,应建立证据失权制度。民事诉讼中失权的正义性原理源于人们对诉讼效率性和时间经济性的认同。诉讼效率和时间的经济性与民事诉讼失权制度的关联点在于,欲求时间的经济性,就必须对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在实施时间上予以限制。民事诉讼失权主要有答辩权的丧失、上诉权和申诉权的丧失、管辖权的丧失、证据提出权的丧失。审前准备程序功能的实现离不开失权制度的保障,因为如果允许证据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提出,答辩可以随时进行,审前准备程序整理争点、证据及防止诉讼突袭的设定意旨就会落空。要使审前准备程序发挥整理争点和证据的功能,应建立答辩失权制度和证据失权制度。1.建立答辩失权制度。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答辩,在美国和德国等国家均产生失权的效果,将导致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缺席判决。例如,《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诉讼规则》规定,“民事诉讼从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时开始”。而被告应诉不仅是他的权利,同时也是他的义务。被告应诉有两种方式。第一是提交答辩状,第二是不提交答辩状,而提交“申请书”(即“动议”),请求法院根据法定理由驳回诉状。《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1款规定,“法院应及时地采取必要的准备措施。在诉讼的任何阶段,法院都应该使当事人为及时而完全的陈述。”同时,当事人亦被课以两种促进诉讼的义务:(1)一般的诉讼促进义务,即“当事人各方都应该在言词辩论中,按照诉讼的程度和程序上的要求,在为进行诉讼所必要与适当的时候,提出他的攻击和防御方法,特别是各种主张、否认、异议、抗辩、证据方法和证据抗辩”(第282条第1款)。如当事人违反一般诉讼促进义务,逾期提出攻击或防御方法,法院有权予以驳回。(2)特殊的诉讼促进义务,即当事人应于法院所定答辩状提出期间或反答辩状提出期间内提出之答辩或反答辩中,依诉讼程度与诉讼程序之要求,在为进行诉讼所必要与适当时期,提出攻击或防御方法。此外,如果原告的事实主张不够明确,被告甚至可以不对起诉作出任何回应,但从实务角度看,对有欠缺的诉讼请求不作出任何回应而坐等法院驳回起诉,是个极其危险的诉讼策略。所以,被告往往会在其答辩状中陈述抗辩,提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明确标准”,否则原告的陈述将被视为没有争议而被采纳。当法院决定采用书面准备时,它并不事先确定开庭日期,这根以前的情况一样。在送达起诉状的同时,法院仅仅命令被告:一是在其收到起诉状之后两周内,由律师书面通知法院他对诉讼是否提出抗辩。二是在由法院确定的至少两周的期间内,提交对起诉状的答辩状。如果被告没有将其抗辩的意向通知法院,法院就可根据原告的特别请求,缺席判决原告胜诉,这种特别请求可以作为起诉状的一部分提出。当然,法院会在其命令中说明这一点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将提交答辩状作为被告的诉讼权利,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的审理(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所以,在中国民事诉讼中审前不提交答辩状,到开庭审理时再陈述答辩意见,已经成为被告进行“法庭突袭”的一种诉讼策略。如果仅要求原告提交起诉状给被告,使被告能充分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策略,而不强制被告提交答辩状给原告,则原告无法掌握被告的主张及态度,这种做法违背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造成双方对抗失衡,某种程度上是放任当事人搞诉讼突袭,使司法公正的实现打上折扣。因此,应将被告人提交答辩状规定为一项诉讼义务。具体要求是:被告人必须在案件起诉、受理阶段提交包含对原告诉讼请求基本态度、诉讼理由、证据材料等内容的答辩状,以使原告在审前了解被告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材料。如果被告不依法答辩,则意味着其对原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的承认,从而在庭审中丧失攻防诉讼手段的权利,承担未提交答辩状的法律后果。2.建立证据失权制度。由于被告在整理证据时必然提出答辩意见,故在审前程序建构中证据失权问题更为关键。证据开示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供和展示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文件以及与其诉讼请求和抗辩有关的其他材料的审理前程序,目的在于它允许各方刺探对方的证据,并允许各方取得有助于证明其案件的证据,为当事人精确评估自己在审理中的获胜机会提供依据。根据《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诉讼规则》,“双方当事人必须主动向对方当事人出示与请求有关的信息和证据。”否则今后将丧失提出证据的权利。法国民事诉讼实行书证优先主义,书证是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证据。在辩论以前将己方书证传达给对方阅读,有利于对方做好攻击防御准备,避免“法庭突袭”,并提高法庭辩论效率。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审前程序中,必须向对方送达准备书状,传达书证,否则其主张和证据资料将不会被法庭采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是否答辩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因此,从证据方面而言,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认为立法采取的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此进行了变革。其第三十三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或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同时,《民事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通过限缩性解释方式,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新的证据”范围作出严格界定。因此,现在我国司法实务界已经认同并采用“证据适时提出主义”。下一步,应该从立法上加以确定并完善证据失权制度,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审前开示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证,即承担证据失效后果。英文:In modern judicial field, whether in the civil law or in the common law, both parties to implement Marxist or Marxist terms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civil model Pretrial proceedings have become a civil institutional coincidentally choice, have already formed their own pre-trial procedures. China's "pre-trial preparations" has become our civil justice system reform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In view of the current theory and practic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Britain, France, Japan and other common law and civil law theory and the differences in legal provisions for purposes of comparison, China's civil law with specific provisions to improve our civil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specific loss of civil rights system (right of reply system and the loss of evidence missing evidence right), open evidence and exchange system, Pre-trial conference set up the system, and establish and improve a wide range of disputes settlement mechanism, in order to facilitate maintenance procedures fair, litigation will also be conducive to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 of our civil justice law more responsive to the objective needs of modernization, China's civil sound system, and realizing China's civil justice,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goals. Civil pre-trial procedures are legal parties to enter the door of the first hurdles. As a hearing before the proceedings links, although China has not become a complete preparations for the pre-trial procedures, But still with a similar requirement that the "pre-trial preparations." My pre-trial preparation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judges led to the entities from the process of preparation, in this, Judge led preparations for the entity, that is, to fully understand the case,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evidence necessary pre-trial preparation is the core Pretrial but rarely participate in the party, even if the parties participate, but often the court and the parties to the unilateral contacts Such practices make it difficult to guarantee that the judges neutrality and impartiality, causing formal hearing. Pretrial reform process has become China's reform of the civil justice system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In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al reform debate, a few years ago. "not prepared to sit directly," the practice of many other scholars, philosophy, but practice shows, Such direct evidence sit easily lead to surprise attacks, and repeat trial and reduce the efficiency of the proceedings in this way and undesirable. In view of the current theory and practice, the author intended from the United States, Britain, France, Japan and other common law and civil law theory and the differences in legal provisions for purposes of comparison, and the combination of our civil law specifies that a few civil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1. Foreign civil Pretrial proceedings in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modern justice, whether in the civil law or common law, both parties to implement Marxist implement the terms of the civil Marxist model, Pretrial proceedings have become a civil institutional coincidentally choice, have already formed their own pre-trial procedures. Some Chinese scholars believe that this phenomenon is not accidental, which reflect the trend of development in civil proceedings. Foreign civil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common in this key performance areas : (1)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are highly valued and without the preparation procedures can not enter the court to hear and debate the creation of a German judge prepared, In each case, when the court system is prepared on the designation of a judge, who is responsible for special pre-trial preparations, and the trial court session to the other judges report the case (for the judges themselves are members of the full court), to ensure that pre-trial preparation in the courts under the command and tried to save time. France also very early on civil procedures prepared a detailed provisions. In Japan, revise the civil law of civil procedure system ready to absorb the common law and civil law procedures for preparing the strengths, fully reflect the countries learn from each other and keep each other to absorb the fusion trend. (2) pre-trial preparations main objective is to prevent the court attack, to ensure fair proceedings.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proceedings pre-trial preparation in the client fully prepared on the basis of access to the court. from the fundamental guarantee for the parties to enjoy full and equal opportunities for the debate to prevent the court attack, to ensure fair proceedings. Moreover, it also can be no dispute between the parties and the idea of the evidence excluded from the scope of the court to simplify court proceedings, expedite the proceedings, the efficiency of the proceedings. (3) pre-trial preparation activities to the main parties, Judge relative weakening of the role of Germany and Japan despite the judge in the pre-trial proceedings in preparation for a relatively active role. But generally speaking, civil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ss or client-based activities; by the parties and determine advocacy strive, by the parties to collect and present evidence, The court decided by the trial Objects (eventually enter the court), the party decision-making process from the beginning or the end. and so on and so forth. The judge generally neutral in 1937 as part of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only at most a command procedures, all of the major substantive issues by the parties to decide. fully embody the party's autonomy. Meanwhile, foreign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and the provisions of our country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points : (1) v. FOR stage of a litigation papers served. In the United States, service of process is the plaintiff's obligation and China, Germany is the competence of the court acts. But in the specific service mode, and Germany is slightly different. German court proceedings were instruments in terms of service through the mail. To simplify proceedings, the parties by counsel. Pleadings can be served by lawyers for the service delivery should be put pleadings transmitted to the other lawyers, namely lawyers to the Bar of the service. At present, China is still litigation instruments court staff directly served mainly by mail, and other authorized service supplemented. In the high volume of cases, the court support staff relatively few cases, direct service is obviously a inefficient manner. Two did not submit pleadings legal consequences. Defendant within the statutory time limit did not reply,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Germany both have lost the right results, According to the court would result in the plaintiff's request for litigation judgment in absentia. China Civil Procedure Law will be submitted to the pleadings as the defendant's right of action, the accused did not submit pleadings.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trial court (Article 113, paragraph 2); Pretrial not submit pleadings, hearing that statement when the respondent, the defendant has become "the court assault" a litigation strategy. V. A three ways. The United States and Germany v. FOR embodiment of the way, "prosecution, the respondent, anti-reply ..." interactive process. Germany and France the way v. A point also made for defense and attack methods clearer concentration. China v. FOR complaint and the only way pleadings, the court generally will not reach the pre-trial to the accused. In other words, China v. FOR approach is static. 4 v. FOR instruments in the form requested. In Germany civil proceedings, the complaint, other pleadings and proceedings instruments very informal, But they must identify the parties and the courts, including the right of the claim, the reasons for the request for summary statement and defenses and requirements. Preliminary litigation pleadings must be signed by a lawyer, the counsel should have been practicing in a particular court. By contrast, the United States civil proceedings, litigation is formatted pleadings, just provide some connection with the case on the specific circumstances, the evidence does not make the proposal acceptable. German proceedings litigation pleadings to the contrary, it is proposed to accept a certain evidence is essential. V. A pair of Chinese instruments in the form of requirements and Germany, the United States, the more informal manner. Civil law requires the complaint states a claim, the facts and reasons, evidence and sources of evidence and the names and addresses of witnesses, in practice, as long as the complaint can be enough to file. no lawyers or be accompanied by an affidavit signed, and other special requirements. The defendant has just written replies. (2) preparation phase here of the "preparatory phase" narrowly understood that v. FOR stages of the pre-trial stage. Is the preparatory stage of the pre-trial procedures focus. Only the preparatory stage of the procedure, pre-trial procedures before they become real as opposed to "hearing" an independent process. American pre-trial preparation is open e

论证据裁判原则 [摘要]证据裁判原则是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是法治与理性对刑事裁判的必然要求。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各国形成了不同的证据裁判制度。而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尚未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为此,须对裁判事实的内涵和裁判证据的要求进行重新定位,并在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上进行相应改革,以完善我国证据裁判制度。 [关键词]证据裁判;裁判事实;诉因制度;裁判证据 证据裁判指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根据一定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能认定事实。证据裁判是人类从非理性裁判走向理性裁判的一个重要标志,并且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时至今日,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司法中获得了普遍的意义。但是,在不同的证据制度和不同的诉讼理念下,证据裁判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其中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从而形成了内容各异的证据裁判制度。 一、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裁判事实的问题上存在着较大区别。虽然基于控审分离的基本理念,两大法系都认可诉审同一原则,但两大法系对“同一”的理解并不相同。英美法系奉行严格的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即诉审同一不仅仅是指事实的同一,而且包括对事实的法律评价即罪名的同一,法官审判的事实和罪名均应受起诉指控的限制。英美法系对诉审罪名同一的强调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体现了法官对控方处分权的尊重;另一方面则是基于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需要。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构成了英美法系诉因制度的理论基础,根据诉因制度,检察官在起诉时,不仅要在起诉书中记载公诉事实,而且应明示诉因。所谓诉因,即诉讼请求原因,也称为起诉的理由,它指的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事实,也即构成要件化的事实。诉因制度具有两项基本功能:确定审判对象与设定防御对象。根据诉因制度,裁判事实必须与控方提出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同一,因此,法院不能改变指控罪名,否则便改变了控方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但这一点并不是绝对的,基于诉因制度的重点在于保障被告方的辩护权,因此,英美法系允许裁判者在不妨碍辩护权行使的基础上,改变指控罪名,但只能是缩小认定包容性犯罪。如《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31条C项(减轻罪行的定罪裁决)规定:“被告人可以被确定犯有包容于被控罪行之中的某项罪行,或者被确定意图实施被控罪行或者实施必然包容在被控罪行之中的某项罪行,如果意图构成犯罪的话。” 大

国外对产权制度发展的研究论文

我国理论界对产权的论述已有不少,对国外产权经济学的介绍和传播也颇为迅速和广泛,但由于各自理解的不同,对产权的概念和理论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趋一致。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现代西方产权经济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新的分支。追根溯源,以美国的罗纳德·科斯、哈罗德·德姆塞茨等人为代表的现代西方产权经济理论的主要渊源有两个:一是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尽管科斯等人是在对他们的交易摩擦不存在的市场假定的反思中建立自己的理论的,但事实上他们仍然禀承了传统经济学的自由竞争理论和“经济人”的假定,也接受了它们的“局部均衡理论”和边际分析方法。二是制度经济学或制度学派。比如,制度学派的集大成者康芒斯在其经典名著《制度经济学》中,将“交易”一般化,从而为产权理论创立“交易费用”提供了素材。 1937年11月,科斯在英国《经济学》杂志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成为产权理论产生的重要标志。1960年,科斯又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则是现代西方产权理论发展或逐步成熟的标志。因为在这篇经典论文中,科斯首创交易费用概念,而交易费用是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所以,理解和把握交易费用就尤为重要。在科斯看来,交易是稀缺的,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所以,交易费用是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1)发现贴现价值,获得精确的市场信息的成本;(2)在市场交易中,交易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和履行合同的成本。应该指出的是,交易费用虽是个不太规范和不太明确的概念,但对它的深入探讨和研究却对许多经济现象形成了有力的解释。这当然也得益于后人总结出来的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是关于交易费用、产权界定和资源配置效率三者之间内在联系的定理。通常又分为两个定理,科斯定理1:如果交易费用为零,那么无论产权如何界定,市场机制都会自动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科斯定理2:如果交易费用为正,不同的权力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科斯定理已经成为产权经济学的基础理论。 科斯定理是在分析“外部性”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外部性是指从事生产活动的当事人给他人或社会带来的影响。例如,造纸厂排放污水污染了河水,使农民的粮食产量减少或使沿河居民的身体受到损害。外部性的产生是由于经济主体的产权划分不明确,由此而使得侵犯他人的利益成为可能,而产权的功能之一就是界定清楚每个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使外部性得以内在化。因此,外部性的存在及如何解决也是产权理论的重要内容。 西方学者在讨论产权时一般都基于上面两个概念,并进而提出他们对产权的不同看法。具有权威性的《牛津法律大辞典》对产权持有“所有权”说。该辞典解释说,产权“亦称财产所有权,是指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用尽权、消费权和其他与财产相关的权利”。 把产权等同于所有权,进而把所有权解释为包括广泛的因财产而发生的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权利约束的观点,在理论上阐述更为详尽的是配杰威齐(S.Pejovich)等。配杰威齐指出:“产权是因存在着稀缺物品和其特定用途而引起的人们之间的关系。”“产权详细表明了在人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所有的人所必须遵守的与物相对应的行为准则,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准则的处罚成本。”这种准则即为所有权。配杰威齐认为,所有权包括四方的权利:一是使用属于自身资产的权利和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他人的资产权利,统称使用权;二是从资产中获得收益的权利,统称收益权;三是变化资产的形式和本质的权利,即处置权;四是全部让渡或部分让渡资产的权利,即交易权。 配杰威齐认为,作为上述四种权利的统一的所有权,实际上也就是罗马法中所说的产权,只不过罗马法中把“所有权”特别定义为使用权。 德姆塞茨(H.Demsetz)则从产权功能和作用出发定义产权的,他说:“所谓产权,意即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是社会的工具,其意义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个人与他人做交易时,产权有助于他形成那些他可以合理持有的预期。”德姆塞茨的这一定义:一是通过产权的行为性来强调产权的功能特点,即强调产权是被允许通过采取什么行为获取利益的权力;二是强调产权的社会关系性质,认为产权是“社会的工具”。诺思也从德姆塞茨基本一致的角度给产权下了定义:“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性权利”。 既强调了产权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权主体排斥他人的关系,又强调了产权的功能化行为——排他性行为。英国学者Y·巴扎尔从法律角度理解产权,认为它是“人们对不同财产的各种产权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通常,法律的权利会强化经济权利,但是前者并不必然是后者存在的充分条件。人们对不同财产的诸种产权并不是不变的常数,它们是财产所有人努力保护自己财产安全的函数,同时要受到别人企图获得土地所有权比法定的土地所有者更缺乏安全,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缺乏单方面执行的契约,而且是因为缺乏警察的保护”。 这种观点较有影响的代表为阿尔钦(A. Alchian)。他明确指出:产权是授予特别个人某种权威的办法,利用这种权威,可以从不被禁止的使用方式中,选择任意一种对特定物品的使用方式。显然,这里不仅是把产权作为一种权利,而是更强调产权作为一种制度规则,是形成并确认人们对资产权利的方式。阿尔钦特别考察了这种产权产生的两条基本途径,即一方面产权是在国家强制实施下,保障人们对资产拥有权威的制度形式;另一方面,产权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人们对资产能够拥有权威的社会强制机制。由此来定义产权,可以将产权理解为由政府强制和市场强制所形成的两方面相互统一的权利。当代学者如菲鲁博腾就特别强调,产权不是指人对物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认为社会关系是产权的本质。他认为:“产权不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于物的存在和使用而引起人们之间一些被认可的行为性关系。产权分配格局具体规定了人们那些与物相关的行为规范,每个人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中都必须遵守这些规范,或者必须承担不遵守这些规范的成本。这样,社会中通行的产权制度便可以被描述为界定每个个人在稀缺资源利用方面的地位和一组经济和社会关系”。 这种关于产权的定义有两个特点:一是把人与人的关系视为产权的本质所在;二是把产权视为一种经济性质的权利,视为人们在使用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社会性质的关系。既然把产权定义为一种社会关系,运动便成为产权内涵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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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制度研究外文论文

员工激励是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的一项重要工作,激励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企业成败。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激励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事业单位的发展也极为迅速,而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着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因此,事业单位必须将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重视起来!通过合理设置薪酬管理制度以及薪酬激励方式,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让职工所得到的薪酬与付出的劳动相符,促进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薪酬激励

近些年来,笔者在对一些事业单位的调查中发现,一些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薪酬管理制度不合理"薪酬激励 方法 不科学等,造成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一"当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存在的弊端

薪酬管理是事业单位工作的重点,必须将其重视起来,而且,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下,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也应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创新,这样才能满足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然而,从大量的实践调查中却发现,当前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中存在一定的弊端,影响到薪酬管理的质量,甚至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主要存在的弊端分析如下!

(一)薪酬管理过于职务化

薪酬管理是事业单位发展的关键,因此,要保证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则必须科学地进行薪酬管理以及薪酬激励![1]一般情况下,薪酬管理应与薪酬激励有效结合,充分体现出激励的作用,这样才能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提升职工的工作效率,而在实际的调查中发现,当前很多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过于职务化,过度地注重学历资历"职务职称,新 入职 的职工如何努力都没有职称高"资历老职工的薪酬高,在这种情况下薪酬也将呈现出身份象征性,使得新入职的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到职工整体工作效率,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二)薪酬管理缺乏激励性

薪酬管理工作主要根据职工的职能"工作性质"岗位等进行薪酬的分配,而且,薪酬分配的模式应逐级审查之后,才能将薪酬工资分配到各个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再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的情况分配相应的薪酬![2]然而,就当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的运行情况来看,由于薪资管理缺乏激励机制"工资分配模式不合理等问题,再加上职工在没有工资增长利益的驱动下,使得职工工作长期处在消极的状态"工作时经常会出现一些失误,工作不认真,做事考虑的不够全面,从而造成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不高!

(三)薪酬激励方式不够科学

薪酬激励应充分体现出对职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作用,而且,应从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职工的出勤率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职工实施物质结算![3]另外,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的积极性,适当地增加职工的规模化培训,根据职工的专业技能分配相应的岗位,并根据职工在岗位的表现给予相应的薪资以及奖励,从而对职工起到激励的作用,将职工的效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然而,当前事业单位薪酬激励方式存在很多不合理地方,如,职工经常会遭受到不公平的工资待遇"一些老职工不思进取坐享其成等,不仅影响到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甚至会产生内部矛盾,不利于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

二"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的完善 措施

当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工作中存在很多的弊端,进而会出现不公平问题,尤其是薪资方面,经常出现职工的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打消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到工作效率!对此,必须采取有效的完善措施!

(一)实施按劳分配的薪酬分配制度

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当前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薪酬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未能将薪酬激励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影响到薪酬管理的效率,也使得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必须实施按劳分配的薪酬分配制度![4]首先,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应打破传统分配的约束,逐渐从原有的职务化转变成劳务化,根据职工的工作量分配相应的薪酬,使职工的付出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这样才能使职工的心理平衡,消除一些消极的因素,切实有效地提升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尤其是对事业单位的年轻才干来说,在这种环境下更能激发他们的潜力,活跃思维;而且,他们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也能使事业单位的工作气氛更加活跃,从而促进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其次,事业单位在薪酬管理方面,除了职工应得的工资之外,还有一些补贴,主要包括交通补贴"特殊贡献补贴"室外高温补贴"出差补贴等;事业单位应根据职工的工作量给予相应的补贴,这样才能起到激励的作用,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将其能力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其次,应完善事业单位职工福利政策,如,医疗 保险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工作任务"所完成的工作量等方面的统计,根据这些统计数据为职工缴纳相应的保险,充分体现出事业单位人性化管理!另外,事业单位还应结合实际的情况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以及补贴工资种类,以此来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重视职工考核,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将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如果薪酬管理不合理,将无法发挥出薪酬激励的作用,从而影响到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这种现象是当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中最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应对薪酬管理进行合理的改革,重视职工的考核,充分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5]首先,在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中应重视绩效考核工作,通过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来有效衡量职工的工作情况,并分配相应的薪酬数量,使职工能够得到应有的薪酬回报,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工的工作量"工作日考勤等!其次,职工的薪资应与自身的工作相结合,对于一些超额完成上级部门指派的任务,相关领导应给职工相应的奖励,以此来激励职工,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提升职工的工作效率,提升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如果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一些职工人员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以及工作中出现大纰漏而导致事业单位出现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单位的 规章制度 ,结合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有效的惩戒,从而对职工的工作态度起到很好的鞭策作用,进一步确保职工工作的质量,提升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促进事业单位长远发展!

(三)采取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方式

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当前事业单位薪酬激励方式不合理,使得事业单位经常出现内部矛盾,影响到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针对此种情况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方式!首先,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应实施差异化管理,应有着一定的差异性,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来分配相应的薪酬;这需要管理人员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制定多种岗位薪酬激励机制,将其应用到相应的岗位中,对提升职工的工作效率有着极大的作用!通过大量的实践证明,在这种薪酬激励方式下,对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有着极大的作用,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工作应结合实际的岗位发展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这样才能将薪酬管理工作的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其次,应明确不同岗位所要承担的任务以及不同的职责,在不同工作岗位的职工所获取的报酬也必然是不同的;一个做后勤清洁的保洁员和一个进行人事管理的部门经理在所获得的薪酬方面应该是有很大差距的,只有达到这样的差距效果,事业单位制定的薪资制度才是合情合理的!因此,事业单位要参照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指导价位,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合理的薪酬标准!再次,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之下,薪酬激励方式也应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创新,满足当今市场的发展要求,同时,还应加强对职工的监督,了解职工的需求!并将其融入到薪酬管理中,这样才能有效地激发职工工作的热情,将薪酬的激励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从而有效地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实现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6]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事业单位的发展也极为迅速,而且,事业单位的的薪酬管理工作也应该结合事业单位的发展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创新,这样才能促进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对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的探讨,作者主要对当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中存在的弊端进行剖析,同时,作者也提出了几方面改进的措施,如,实施按劳分配的薪酬分配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方式"采取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方式等,希望能够有益于推动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卓贤$事业单位薪酬%福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科教导刊:中旬刊

[2]王晓燕$浅析事业单位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企业家天地:理论版

[3]石雪清$浅析中国事业单位薪酬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经济研究导刊

[4]李旭晔,陈旭辉,王新永,徐亮,韩军,雷磊$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机制研究!.#$上海:华东政法大学

[5]宾海鹰,项新,黄典胜,施燕春,冯振伟,何坤,陆玲娜,李洁,黄振华$现行事业单位薪酬制度问题与改进对策研究!’#$市场论坛

摘要:员工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主要的参与者,因此,企业在管理中需要实行相应的激励机制,才能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效率。企业激励机制的构建,离不开 企业 文化 的发展以及一些良好的经营理念,同时,良好的企业文化以及经营理念也能够促进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企业在管理过程中,采取良好的激励机制不仅能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还能够有效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本文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管理;激励机制;应用

一、企业管理中应用日的主要关键是激励机制

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好坏对企业的整体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有没有采取一定的激励机制和企业的发展阶段、企业的管理方式和企业的发展前景之间都有着紧密联系。从各个角度来看,采用激励机制能够使员工工作更有激情,从而使效果更加明显。如果只是靠死工资的话,没有办法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所以说,如果企业想要有更长远的发展,就应该实行非常标准的保质保量的激励机制政策。尤其是新一代的年轻人,他们对未来满怀信心,希望能够得到企业重视,实现自身价值。企业激励机制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企业前景。同时企业的激励机制还能和企业的发展目标配合,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助力,提高企业在现代化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激励机制在企业管理的应用过程中,采用最为科学的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行各种考核,更好的贯彻此政策的应用理念,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相结合,从而贯穿此管理内容。

二、企业管理中激励机制应用存在的问题

1.激励机制需要具备完善的制度保证

企业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虽然有的企业并没有针对激励机制方面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随意性比较大,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并没有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奖惩机制也不完善,企业管理者往往是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奖励、惩罚企业员工,而且通常对于惩罚更加看重,并没有特别重视奖励对于员工的激励作用,奖惩标准也不统一。比如员工加班的问题并未配置相关的工资激励制度,加班的费用非常少,这样很难有效确保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虽然有的企业制定了一定的激励制度,然而相对于惩罚条款而言,奖励条款少之又少,导致大多数工作人员处于一种高度紧张、高压力的工作状态,这对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工作效率会造成严重的影响,这样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员工对于企业的忠诚度。

2.企业在激励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企业进行良好的激励机制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发展,但是,在目前的企业激励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例如:在进行考核时,一些管理能力相对较低的人员进行管理,不能达到良好的绩效考核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员工之间的和睦,不利于企业文化建设;还有一些企业在奖惩过程中,奖励的少,惩罚的多,这样很容易让员工产生负面情绪,不能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提高。另外,一些企业在进行激励时,存在盲目性,奖惩不能够保证一定的公平性;还有一些企业在进行激励的时候,缺乏形式创新,只是单纯的照搬其他企业激励形式,因此,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三、新时期企业管理中促进激励机制完善的措施

1.制定相应层次的激励策略

动机需要启发,行动需要激励,不同动机需要不同的激励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激励体系以适应复杂的员工需要。注重个体激励和群体激励相结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交叉覆盖:超额奖金、加薪、升职、期权红利、及时给予工作的认可和欣赏、提供健康检查及咨询、建立融洽的上下级关系、充分授权的工作氛围、给予带薪休假、安排弹性工作时间、提供家庭支持服务等方式都可纳入激励措施。最重要一点:激励手段与员工内心强烈渴望要相匹配,正中靶心注重实效。

2.保证激励的公平性

企业在发展中,只有保证一定的公平性,才能有效的促进企业发展。在企业公平制度制定的过程中,要结合基础员工的意见进行制定,同时还要在激励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企业在进行激励机制的实行中,要和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结合,这样能够保证激励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同时还能够有效的加强企业员工的竞争意识;两者通过结合能够有效的促进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能够挖掘出员工的潜力。在实际的激励过程中,只有把工作进行细化,才能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企业只有系统的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客观的评价,这样才能达到激励的效果,促进企业工作效率的提高。

3.把握好适当的激励时机

企业的管理者在制定激励制度时,应该给所有员工制定一个目标,但是其意义不能过高或过低。如果设定的目标过高,他们就无法实现,从而会造成员工的消极情绪。反之如果目标设定过低,那他们很快就可以达到了,也就失去了激励的目的。同时在应用的过程中还要准确地运用好时间,在员工努力地完成了一项任务之后或者是取得了成就之后就应该立即激励,及时的起到关注重视的作用,这样才能使企业长久有效的和员工融为一体。

4.加强晋升激励以及权力激励

企业应该给员工合理的物质激励,同时应该加强员工培训以及 教育 ,多为员工提供一些学习的机会和平台,不断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和能力,而且应该建立合理的晋升 渠道 ,这样可以使员工在实际工作中感受到自己被认可、被尊重,在工作中获得成就感。其次,企业应该采用适当的权力激励手段,赋予企业工作人员相关的权力,这样可以使员工觉得自己被重视,被委以重任,感觉到企业对自己的信任,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到实际工作中,不断进步,不断在实际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将自己的影响力以及内在潜能充分发挥出来。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的经济实力,就必须要把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机制提上议程,激励机制的执行要随时应变,使其与每个员工的自身行为相融合,不仅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能够激励员工充分激发自身的潜能,同时还可以使企业获得更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思敏,刘婧艺,刘济源.关于企业管理中激励机制的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4,(8):82.

[2]何旭辉.浅谈企业管理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3,(3):76-77.

[3]张美珍.如何发挥激励机制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5,(21):2.

【摘 要】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在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理论支撑下,对如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效激励进行探讨。提出了人的需要是有效激励的出发点,要重视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结合,强调制定健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鼓励员工参与管理可增强组织凝聚力,并最大限度的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关键词】激励;竞争力;有效人力资源管理

1.激励的含义以及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激励指的是企业或者组织设计一定的外部奖励形式,并营造出一定的工作环境来激发、引导、保持并规划组织成员的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和成员个人的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激励是想要达到一个双赢的局面,努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激励越来越被普遍提及和认可,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也起着重要作用。一是激励有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持久的激励能够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帮助员工通过实现组织目标而达到个人愿望,鼓励员工树立为团队目标而努力责任感,充分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和士气,从而充分挖掘人力资源。二是激励有助于增强凝聚力,有利于吸引所需人才。良好的组织具有凝聚力,良好的组织氛围可以创造温馨的人际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而有利于吸引所需的人才,留住所需的人才。三是激励有助于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是任何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其培育则离不开正反两方面力量的强化,通过交替运用奖惩手段,促进追求优异工作的价值观的形成,可以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2.现行主要激励理论

(1)内容型激励理论。着重研究激发人们行为动机的各种因素。由于需要是人类行为的原动力,因此这一理论实际上是围绕人们的各种需要来进行研究的,故又把这种理论称之为需要理论,如赫兹伯格的双因理论。

(2)过程型激励理论。着重研究人从动机产生到采取行动的心理过程。这类理论表明,要使员工出现企业期望的行为,须在员工的行为与员工需要的满足之间建立起必要的联系,如弗隆姆的期望理论。

(3)强化型激励理论。着重研究人的行为的结果对行为的反作用。他发现,当行为的结果有利于个体时,这种行为就可能重复出现,行为的频率就会增加。凡能影响行为频率的刺激物,即称为强化物(在企业中常常为各种各样的奖酬)。

3.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分析

3.1缺乏科学的人才引进机制

企业没有完善、科学的人才引进机制,人才输入渠道狭窄,外部的人才进入较难;由于人才来源单一,所受教育背景趋同,容易导致思路闭塞;这样,就很容易陷入人才流失加速,而无法吸引外来人才的困境,直至危及企业的长远发展。

3.2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上级的赏识、重用、认可和尊重,有学习和发展的机会,获得情感上的释放或满足等。但在企业里,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两个:一方面,大多数企业过于依赖组织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来约束员工,造成员工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在激励手段的运用上,通常只采用加薪的方式,认为只要员工的薪酬提高了就可最大限度发挥其潜能。

3.3激励手段单一,结构不合理

随着国际间的合作,国内企业薪资开始与国际接轨,但是,企业在执行激励的时候,缺乏更多的有效手段,更多的时候加薪似乎成为唯一选择。工资构成的比例不合理。不同地区的员工收入存在较大的区别,不同部门、不同职务、不同级别员工的收入存在明显差别。现行的薪酬制度不能很好地反映员工的工作业绩与实际才能,难以通过工资来体现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人力资源管理中有效激励的措施

4.1做好激励的需求分析

当单位的领导需要员工实现某种目标和行为时,就必须考虑员工的需求,才能真正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采取激励措施前应先做好单位和员工的需求分析,发现其主导需求。根据单位的需求,设置激励的目标;根据员工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激励方法,投其所需,把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相结合,使单位和员工都获得需求的满足,实现有效激励。

4.2建立综合系统激励机制

建立相互协调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才会使激励的效果达到最佳。选择激励方法应与本单位和员工的现状相适应。例如,如果单位是扁平的组织结构,晋升的激励方法就不再适合;强调以团队为主要作业形式的单位,单独使用个人激励的方法也不会有很好的效果。增强激励的效果还应该把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相结合、个人激励与团队激励相结合、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激励的协同优势,增强激励的效果。

4.3使用多途径的激励手段

4.3.1薪酬激励

薪酬是单位满足员工生理需求的基本保证,也是员工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许多单位本着实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将员工工资酬劳与劳动成果直接结合起来,意在以工资杠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运用此激励手段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是确保组织内部的公平,也就是要做到员工的同工同酬;第二是奖励优良的工作业绩,以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第三应考虑下列因素:工作危险性、职务高低、年龄与工龄、单位负担能力及财务状况、地区与行业间的差异等。

4.3.2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的集中体现方式是职工持股计划。好处是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单位股东股权结构,也更直接的把职工利益跟单位利益挂钩,从而密切了职工与单位的关系;另一方面,职工入股,不仅提高了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而且增加了对管理部门听取职工意见、加强民主管理的压力。

4.3.3智力激励

智力激励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开发智力资源,提高人的智力效能,增强智力劳动创造的价值,更好地完成群体目标。其主要方式有学习培训、参与决策,竞赛评比等。学习培训要注意机会均等,否则容易引起职工的消极和不满情绪。领导者吸引员工参与决策,可以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而且可以提高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竞赛评比这种形式有效地激发起员工的创造热情,增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

4.3.4目标激励

目标激励是指通过设置适当的目标,鼓舞和激发人的正确的动机和行为,达到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设置目标的时候必须注意设置总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这样可以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3.5情感激励

一是与下属建立起一种亲密友善的情感关系,以情感沟通和情感鼓励作为手段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二是塑造亲和的单位文化氛围,增强员工的认同感。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门充满技巧的学问,人员激励这项工作本身也是非常复杂和艰苦的,这需要管理者合理运用种种激励机制的同时要做到公平合理,不能因为人的地位,家庭背景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做到激励及时,把握及时,时过境迁,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付出与汇报无法达成正比;更要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兴趣;生活方式和劳动成果,在工作中采取人性化的管理、强调激励、沟通,使员工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让组织成为员工产生自尊、自信、实现自身价值,活出生命意义的重要场所,让人与组织共同发展。只有把人看成是组织中的活的资源,才能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变成现实,在组织中创造一种留得住最优秀人才的环境,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效激励,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巨大的竞争优势,服务于社会。

【参考文献】

[1]梁裕楷,袁兆亿,陈天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

[2]亚瑟.W.小舍曼,乔治,.w.勃兰德斯科特.A斯耐人力资源管理,东北 财经 大学出版社.

1. 浅谈企业知识型员工的激励策略研究

2. 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应用探讨论文

3. 论激励在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论文

4. 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的构建探讨论文

5.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措施探究论文

论文提纲,是指论文作者动笔行文前的必要准备,是论文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构思谋篇是指组织设计毕业论文的篇章结构,以便论文作者可以根据论文提纲安排材料素材、对课题论文展开论证。有了一个好的提纲,就能纲举目张,提纲挚领,掌握全篇论文的基本骨架,使论文的结构完整统一;就能分清层次,明确重点,周密地谋篇布局,使总论点和分论点有机地统一起来;也就能够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安排、组织、利用资料,决定取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料的作用。[1]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论文提纲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纵观全文,写出能表示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或词汇,这些信息或词汇,可以从论文标题中去找和选,也可以从论文内容中去找和选。例如上例,关键词选用了6个,其中前三个就是从论文标题中选出的,而后三个却是从论文内容中选取出来的。后三个关键词的选取,补充了论文标题所未能表示出的主要内容信息,也提高了所涉及的概念深度。需要选出,与从标题中选出的关键词一道,组成该论文的关键词组。

你的文献综述具体准备往哪个方向写,题目老师同意了没,具体有要求要求,需要多少字呢?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文献综述想写好,先要在图书馆找好相关资料,确定好题目与写作方向。老师同意后在下笔,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如何做文献综述首先需要将“文献综述( LiteratureReview) ”与“背景描述 (BackgroundDescription) ”区分开来。我们在选择研究问题的时候,需要了解该问题产生的背景和来龙去脉,如“中国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历程”、“国外政府发展半导体产业的政策和问题”等等,这些内容属于“背景描述”,关注的是现实层面的问题,严格讲不是“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对学术观点和理论方法的整理。其次,文献综述是评论性的( Review 就是“评论”的意思),因此要带着作者本人批判的眼光 (critical thinking) 来归纳和评论文献,而不仅仅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评论的主线,要按照问题展开,也就是说,别的学者是如何看待和解决你提出的问题的,他们的方法和理论是否有什么缺陷?要是别的学者已经很完美地解决了你提出的问题,那就没有重复研究的必要了。清楚了文献综述的意涵,现在说说怎么做文献综述。虽说,尽可能广泛地收集资料是负责任的研究态度,但如果缺乏标准,就极易将人引入文献的泥沼。技巧一:瞄准主流。主流文献,如该领域的核心期刊、经典著作、专职部门的研究报告、重要化合物的观点和论述等,是做文献综述的“必修课”。而多数大众媒体上的相关报道或言论,虽然多少有点价值,但时间精力所限,可以从简。怎样摸清该领域的主流呢?建议从以下几条途径入手:一是图书馆的中外学术期刊,找到一两篇“经典”的文章后“顺藤摸瓜”,留意它们的参考文献。质量较高的学术文章,通常是不会忽略该领域的主流、经典文献的。二是利用学校图书馆的“中国期刊网”、“外文期刊数据库检索”和外文过刊阅览室,能够查到一些较为早期的经典文献。三是国家图书馆,有些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出版的社科图书,学校图书馆往往没有收藏,但是国图却是一本不少(国内出版的所有图书都要送缴国家图书馆),不仅如此,国图还收藏了很多研究中国政治和政府的外文书籍,从互联网上可以轻松查询到。技巧二:随时整理,如对文献进行分类,记录文献信息和藏书地点。做博士论文的时间很长,有的文献看过了当时不一定有用,事后想起来却找不着了,所以有时记录是很有必要的。罗仆人就积累有一份研究中国政策过程的书单,还特别记录了图书分类号码和藏书地点。同时,对于特别重要的文献,不妨做一个读书笔记,摘录其中的重要观点和论述。这样一步一个脚印,到真正开始写论文时就积累了大量“干货”,可以随时享用。技巧三:要按照问题来组织文献综述。看过一些文献以后,我们有很强烈的愿望要把自己看到的东西都陈述出来,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洋洋洒洒,蔚为壮观。仿佛一定要向读者证明自己劳苦功高。我写过十多万字的文献综述,后来发觉真正有意义的不过数千字。文献综述就像是在文献的丛林中开辟道路,这条道路本来就是要指向我们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是直线距离最短、最省事,但是一路上风景颇多,迷恋风景的人便往往绕行于迤逦的丛林中,反面“乱花渐欲迷人眼”,“曲径通幽”不知所终了。因此,在做文献综述时,头脑时刻要清醒:我要解决什么问题,人家是怎么解决问题的,说的有没有道理,就行了。你的午间新闻方面方面文献综述具体准备往哪个方向写,题目老师同意了没,具体有要求要求,需要多少字呢?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文献综述想写好,先要在图书馆找好相关资料,确定好题目与写作方向。老师同意后在下笔,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三、如何撰写开题报告问题清楚了,文献综述也做过了,开题报告便呼之欲出。事实也是如此,一个清晰的问题,往往已经隐含着论文的基本结论;对现有文献的缺点的评论,也基本暗含着改进的方向。开题报告就是要把这些暗含的结论、论证结论的逻辑推理,清楚地展现出来。写开题报告的目的,是要请老师和专家帮我们判断一下:这个问题有没有研究价值、这个研究方法有没有可能奏效、这个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因此,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就要按照“研究目的和意义”、“文献综述和理论空间”、“基本论点和研究方法”、“资料收集方法和工作步骤”这样几个方面展开。其中,“基本论点和研究方法”是重点,许多人往往花费大量笔墨铺陈文献综述,但一谈到自己的研究方法时但寥寥数语、一掠而过。这样的话,评审老师怎么能判断出你的研究前景呢?又怎么能对你的研究方法给予切实的指导和建议呢?对于不同的选题,研究方法有很大的差异。一个严谨规范的学术研究,必须以严谨规范的方法为支撑。在博士生课程的日常教学中,有些老师致力于传授研究方法;有的则突出讨论方法论的问题。这都有利于我们每一个人提高自己对研究方法的认识、理解、选择与应用,并具体实施于自己的论文工作中。一、文献综述概述文献综述是研究者在其提前阅读过某一主题的文献后,经过理解、整理、融会贯通,综合分析和评价而组成的一种不同于研究论文的文体。综述的目的是反映某一课题的新水平、新动态、新技术和新发现。从其历史到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趋势等,都要进行全面的介绍和评论。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见解,预测技术的发展趋势,为选题和开题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文献综述的格式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而文献综述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再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作。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提出自己的见解并对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做出预测。三、文献综述规定1. 为了使选题报告有较充分的依据,要求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之前作文献综述。2. 在文献综述时,研究生应系统地查阅与自己的研究方向有关的国内外文献。通常阅读文献不少于30篇3. 在文献综述中,研究生应说明自己研究方向的发展历史,前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等。4. 文献综述要条理清晰,文字通顺简练。5. 资料运用恰当、合理。文献引用用方括号"[ ]"括起来置于引用词的右上角。6. 文献综述中要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鼓励研究生多发现问题、多提出问题、并指出分析、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

国外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的论文

【摘要】文章对国内外企业风险评估的现状进行分析。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指出进行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的现实意义,并从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管理策略等方面,探讨了如何建立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中的风险评估体系。 【关键词】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管理策略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提出我国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五项,并在《基本规范》中单辟一章,就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规定。这说明国家和企业已经意识到风险评估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那么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来加强识别企业风险,建立风险评估系统,进一步改善内部控制呢? 一、国内外企业风险评估体系研究综述国外对内部控制的研究已有很长的历史。198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审计准则公告第55号》,该公告提出内部控制结构的三个要素:控制环境、会计制度、控制程序。进入90年代以后,COSO提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报告,将内部控制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个部分,实现了内部控制由三要素向五要素的飞跃。自此风险评估被纳入内部控制系统之中。最新内部控制研究结果表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愈发趋向目标一致,某些内容也有较大重合,COSO也于2001年起着手进行风险管理研究,从最初的将风险评估作为一个要素纳入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中到目前的着手进行风险管理研究,足可以看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趋同性和风险这一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 近年,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越来越重视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应用,学者们在理论观念的引进和研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由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就是很好的证明。 二、进行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研究的现实意义史学家汤因比曾说过:“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其衰亡是从内部开始的,外部力量不过是其死亡前的最后一击”。企业的存亡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既然一个企业的衰亡也是从其内部开始的,那若要寻求企业的生存发展之路就必须从其内部抓起,内部控制正是基于这一点才得到了世界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同时,市场经济从微观角度来说是一种风险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的基本单位时刻置身于风险之中,越是开放发达的市场经济,其中蕴藏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越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熟和市场开放程度的加大,风险己经成为企业关注和管理的焦点,作为企业内部管理核心的内部控制要想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不断充实和发展,以求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正是基于这个基础,风险的概念逐步进入了内部控制的范围。减轻或避免风险是内部控制活动的目标,各种风险因素是内部控制的对象。所以,企业要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就要识别和衡量它所面临的风险及其风险因素,这是采取有效控制活动的依据和前提,这里的识别和衡量风险就是风险评估。目前COSO整体框架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把风险评估作为一项基础要素纳入到内部控制框架之中,这一发展是理论顺应客观实际发展的必然结果。 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内部控制的缺失和不健全是导致会计舞弊泛滥的根本原因之一;内部控制制度的极度缺失和对风险的忽视是导致我国企业生命周期短的根本原因; 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离不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的管理和控制;风险评估是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控制活动和发挥应有作用的基础。 风险评估是内部控制系统的基础组成部分,要使控制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必须清楚所面临的风险,并对整个企业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估,然后针对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活动。其实内部控制也就是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活动,如果毫无风险,也就不需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搞什么内部控制。既然风险的存在是控制的原因所在,进行风险评估就成为整个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和关键。无论是从国际大环境来看还是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应用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作为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条件的风险评估却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发展,研究会计和审计的人都早已熟知制度基础上的审计,但风险基础上的控制观念还是个新概念,还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体系。因此,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研究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风险评估体系的构建鉴于风险评估在我国内部控制中的运用,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建立风险评估系统。 (一)确定全面风险管理目标 风险是指企业在未来经营中面临的、可能影响其经营目标实现的所有不确定性。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目标,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业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落实风险理财措施,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的过程和方法。 企业目标是企业宗旨的具体化,是企业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所指向的终点。企业风险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确定目标。只有先确立了目标,管理层才能针对目标确定风险并采取必要的行动来管理风险。确定全面风险管理目标要做到: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应与员工沟通;企业计划和预算与风险管理目标、战略计划及当前情况具有一致性;业务活动风险目标要具体;领导层参与制定企业风险目标并对其负责。 (二)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1.在财务风险方面,企业至少收集以下信息 (1)负债、或有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2)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3)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的比重。(4)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5)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2.在市场风险方面,企业至少收集以下信息 (1)产品的价格及供需变化。(2)产品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3)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4)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情况。 3.在运营风险方面,企业至少收集以下信息: (1)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2)企业组织效能、管理现状、企业文化,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重要业务流程中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经验。(3)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4)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5)企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企业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识别 企业风险的识别应当以一种系统方法来进行,以确保公司的所有主要活动及其风险都被囊括进来,并进行有效的分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技术水平,风险识别主要以定性识别方法为主,适当结合定量识别方法,同时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引进和加大定量识别方法。 企业应选择适当的风险识别方法,保证风险识别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具体措施有: 1.建立科学的风险识别方法体系,对企业和各职能部门随时关注企业活动中存在的风险提供指导。 2.对风险识别方法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企业和各职能部门使用统一的识别方法体系对风险识别结果进行描述。 3.利用历史事件诸如违约支付、产品价格变动等,关注未来事件诸如人口变动、新市场条件以及竞争者行为等对风险进行趋势分析和关注。 4.建立损失事件数据库,通过事件列表、事件分类、内部分析、推动讨论和会谈、流程分析等方法进行风险识别,确定风险因素发展趋势和根源。 (四)风险分析企业风险分析评估的方法多种多样,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特别是利用数学模型进行风险分析,可以使风险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并为最终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风险分析及度量,需要充分地获得企业在历史年度内发生的各种风险的次数以及所导致的损失,统计时段越长,风险评估的准确性越高。风险评估不仅要了解历史上各种风险发生的频率,还要充分考虑风险的客观环境是否改变,如果有变化,就要在历史数据的趋势分析上进行修正。在实际操作中,许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实际上难以量化,它们至多只能定性地被描述为“大的”、“中的”、或“小的”风险。 企业在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频率、概率)和风险发生的条件方面,可采取如下措施: 1.企业基于风险识别的结果对风险的发生概率进行分析评估,选择采用诸如预期估计或情况评价等术语来表达潜在的可能性,或采用数据或图表的形式来描述和评价风险发生的概率。2.企业建立风险分析模型,通过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方法、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等定量技术手段和会谈、工作组会议等定性评价技术对风险发生的条件因素进行分析,以确定风险发生的具体条件。 3.企业自查与外部检查、事前与事后检查相结合。 4.企业引进技术手段,由日常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入手,按照既定的模型做预警提示。 (五)风险评价企业风险评价是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评估风险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确定风险的重要性水平的过程。企业风险评价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分析风险可能产生的影响和确定风险的重要性水平。企业风险评价通常是和风险分析同步进行的,因而其方法也和风险分析相同。 企业风险评价的控制措施有: 1.企业对于重要事项面临的重要风险可能带来的重大影响,应当通过定量分析技术,确定各种可能性造成影响的数量,从而为企业采取恰当的风险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2.企业应当按照风险可能带来的影响程度的大小,对风险进行排序,明确重要风险和一般风险。 3.企业应当对重要风险予以特别的关注,避免重要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重大损失。 (六)风险管理策略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 1.企业针对各种风险建立确定风险应对措施的程序和方法,对具有较高发生概率、影响重大的风险优先考虑。 2.建立一套广泛适应的风险决策判断标准,即根据风险严重程度和企业的风险承受程度确定不同的决策。 3.企业对降低风险水平所需成本进行合理分析,评估风险应对措施的成本与效益。 4.企业选定风险处理措施后,根据剩余风险重新校订风险。 5.企业要持续获得风险变化信息,有效地控制、管理风险,防范新风险的产生。 6.对重要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四、结论企业风险评估是一个持续反复的过程,一次风险评估并不能一劳永逸。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以避免由于原来选择使用的风险应对策略无效而影响内部目标的实现。特别是当企业经营活动所处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企业必须保持应有的灵敏度,针对变化的外部环境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以使企业的目标在变化了的外部环境中得以实现。我国企业只有建立比较完善的风险评估系统,才能真正完善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真正促进我国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参考文献】[1] 李玉环.内部控制中的风险评估[J].会计之友,2008 (10). [2] 马宏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财会研究,2007(4). [3] 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J].安徽水利财会, 2008(4). [4] 王立勇.企业内部控制中的风险评估研究[J].交通财会,2002(2).

希望对你有点帮助论文大纲第一章 导论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1.2 国内外研究综述1.3 研究内容及方法第二章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理论基础2.1上市公司的界定与特征2.2 内部控制的涵义与内容2.3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涵义、特点与内容第三章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与问题3.3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3.4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3.5 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第四章 案例分析第五章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控的对策思考结论研究综述(一)国外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综述通常,人们将西方内部控制演进分为四个阶段:20世纪40年代前——内部牵制阶段;20纪4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内部控制制度阶段;20世纪80代至90年代初——内部控制结构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40年代前,被称为牵制阶段,是内部控制的萌芽时期。在该阶段,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是查错防弊,以职责的分工和业务的流程及其记录上的交叉检查或交叉控制为着眼点。到了第二阶段20世纪4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由于社经济的发展和审计方法的改进,内部控制理论得到了发展。内部控制开始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并在此期间推行了一套内部控制体系,其目标在于保护组织财产的安全、增进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以及提高经营效率。到了内部控制结构阶段,也就是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这一时期,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审计理论的推进上有大量的举动,这使得内部控制理论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和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是该阶段的重点。到了20世纪90年代,对内部控制多是从会计的角度来研究的。政府在内部控制研究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其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大大地推动了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1992年颁布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报告(COSO报告)。COSO报告是内部控制理论发展的又一新的里程碑,标志着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进入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新阶段。2006年7月15日美国著名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OX)已开始对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生效。SOX严格界定了上市公司管理者的财务责任和义务;强调了公司内部审计的作用与职责;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作了明确要求;对公司的外部审计做出严格规定。(二)国内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综述我国对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在改革开放前我国长期的经济、政治体制所导致的。而在我国开始了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的步伐后,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政府才开始积极推进内部控制的规范建设。1986年财政部颁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在该规范中对内部控制制度作了明确规定。于1997年年初实施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审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并对内部控制做出了定义。1997年5月颁布的《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中规定金融机构要建立起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而我国第一部对内部控制有法律要求的法规是2000年7月实施的《会计法》。

制定一个危险源管理方案的参考文献

国外对土磷流失的研究报告论文

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饮用水处理科技发展的需求 随着我国社会与经济的稳步发展,对水量与水质的需求不断增加。1990~1995年我国供水量年增长率为9%,1998年城市市政公共供水系统共有水厂2075个,综合生产能力为11513万m3/d,用水人口1.8493亿,年供水总量263.1亿m3。按照建设部《建设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我国“九五”期间需新增供水能力4000万m3/d,到2000年我国城市供水普及率要达到97%,到2010年要达到98%。 在供水水质水量需求不断增长的同时,水资源短缺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被列为12个贫水国家之一,而且在时空上分布很不均匀。北方严重缺水,南方洪涝严重,降雨量季节差异很大。据统计,我国1996年全国666个城市中有330个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达108个;在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城市长期受缺水困扰。最近几年,由于工业用水量的下降,我国的城市供水行业售水量开始出现副增长的趋势,从水量和生产能力角度考虑,大部分城市的供水能力不足问题已经得到缓解,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供水行业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水质问题,一方面水源普遍受到污染,另一方面水质需求标准不断提高。 我国污水处理率低,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呈增加趋势。据我国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的110个重要河段统计,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的占32%,III类的占29%,属于IV、V类的占39%。水中曾一次性检测出有机污染物高达上百种,其中部分是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的有机污染物。饮用水水源的污染,致使饮用水水质恶化,对城市居民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由于化学污染物会导致人类基因突变,因而严重地影响我国人口的整体素质,也是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水源水质污染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氮、磷营养物大量排入水体所导致的水体富营养化,水体中藻类的过量繁殖已经严重影响自来水厂的净化效果, 由于我国绿化程度不高,水土流失严重,导致水中天然有机物浓度较高,也增加了给水处理难度,有机成分对胶体产生严重保护作用,影响混凝效果,导致耗药量显著增加,水中铝的剩余浓度升高。 有机物在氯化消毒过程中与氯作用,不但增加氯耗影响消毒效果,而且生成多种对人体有害的氯化消毒副产物,其中大部分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胁。特别是传统的预氯化工艺,高浓度的氯与源水中较高浓度的有机污染物直接作用,生成的氯化消毒副产物浓度会更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城市饮用水水质要求将不断提高,到2000年大中型城市一类水司试行的水质指标将由现行水质标准的35项增加到88项,将对水中多种微量有机污染物进行严格控制。研究安全优质饮用水处理技术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 目前我国在给水净化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水质污染问题普遍,90%以上的水厂面临着水源污染问题,但由于资金短缺,难以大规模地采用国外昂贵的除污染技术;2).我国水源污染引起的水质问题复杂,不但水中含有多种有害的污染物质,而且还具有藻类、嗅味、氯化消毒副产物等多种问题;3).虽然对于单一的除微污染技术已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但缺少除微污染集成技术与成套设备,难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到生产中。在水源污染严重,急需技术与设备投入的同时,严重地缺乏能经济有效地提高饮用水水质的成套技术与设备,形成强烈反差。

科技解决环境问题的限度科技解决环境问题的有限性怎样呢?单纯依靠它能否完全解决环境问题呢?科技乐观论对此持肯定态度,而科技悲观论对此持否定态度。谁是谁非,需要评判分析。1.资源消耗总量并不一定随科技进步减少每一种经济时代都将造就一批发达的民族和国家。原始自然经济时代,造就了四大文明古国;劳动力资源经济时代,造就了欧亚文明的发达;而现代自然资源经济时代则导致西方经济的崛起。有人认为,随着科技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单位资源的利用率必将大大提高,对资源的消耗必将大大减少。信息技术的进步必将提高人类对知识信息的更多使用,从而减少对物质和能量资源的消耗。这些必将使得人类对资源的消耗大大减少。真的这样吗?否也。可以说,现在人类仍然处于现代自然资源经济时代,对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不可避免。谁占有的自然资源越多,谁开发的自然资源越多,谁的经济就越发达。虽然在未来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应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资源的利用率,但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会减少资源利用量。知识的进步增强了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也使人类开发利用资源的力度、广度、深度、速度加强了,资源消耗增加了。况且世界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社会的兴起也使人类所耗资源日趋增长。未来的科技进步在推动新的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同时,也有可能减少资源的使用量。但是,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我们确实不能肯定人类未来的资源消耗必将减少。2.科技进步并不能使有限资源无限化有人认为:在信息社会,为国家发展提供动力并决定其在国际政治中所处地位的因素,已从农业文明的农产品、工业文明的化石资源转为智力资源一一知识和掌握知识的人;从依附于土地,以土地为载体,转为以人脑为载体,以人为中心。知识和技术已成为主要资源。由此,地缘政治理论将丧失它曾在历史上的主导性地位,而让位于新的“智缘政治理论”。智缘政治是指在信息社会中,各国视智力资源为国家实力最重要的构成要素,致力于人才的培养和争夺,通过知识的竞争来谋求其在国际关系领域的优势地位,即各国致力于科技的角逐。“因为高度发达的知识能产生新的材料、利用新的能源、使有限的资源无限化,因而各国对农作物及矿产资源的需求下降。这使得以夺取土地为目的的战争不再成为增加财富的主要手段”。不能说他们的看法一点道理也没有。在当今,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随着生产、技术、科学的相互作用由生产--技术--科学向科学--技术--生产的历史性转向,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明显缩短,成为提高劳动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现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是教育、人才、科技的竞争,谁能在教育上有所振兴,在科技上有所创新,谁就能获得较快的增长速度,走上一条确实可行的强国之路。但是,知识在产品中的贡献率日趋增大,只是意味着资源的利用率在增强,利用同样多的资源和能源能够生产出比过去多的产品,并不意味着各国对农作物及矿产资源的需求下降,并由此引发地缘政治的丧失。今天,向工业社会或者向信息社会过渡,需要采用尖端科学和保护能源的技术,这自然有助于能源的节约。但是,科学技术的应用不会“使有限的资源无限化”。目前节约资源、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技术主要应用于信息领域,而信息领域需要冶金、采矿、化学等传统工业部门的产品。加之,在人类所经受的一切巨大变化中,农田、森林、水和渔业资源的退化和衰竭将是未来几十年内社会动荡的最主要根源。自然资源的减少会造成巨大的恶果,不仅使现有的许多问题存在下去,而且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科学技术的发展至少无法彻底解决。3.科技进步不能满足高消费对资源的消耗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增长、全球化的推进,消费主义的理念在东欧和中欧、印度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得到迅速的传播和发扬,由此导致全球消费浪潮的兴起,使得全球人均资源的消耗量有增无减。在世界范围内,自从20世纪中叶至80年代末,对铜、能源、肉制品、钢材和木材的人均消费量已大约增加1倍;轿车和水泥的人均消耗量也已增加3倍;人均使用的塑料增加了4倍,人均铝消费量增加了6倍,人均飞机里程增加了33倍。人均资源消耗的增加必然导致世界范围内资源消耗总量的增加。如果全世界都学西方,学美国,则地球上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储藏只够用3年、4年、1.5年,所有可再生资源将在40年内全部耗尽。这一点从世界银行环境经济学家赫尔曼?达利的研究报告中就可看出。他的研究结果表明:如果不减少那些显然是很必要的增长速率,并且允许发展中国家开始追赶,那么要控制全球污染、生态退化和动植物生息地的破坏率,工业化国家就应该立即停止他们的人均资源消费的增长,世界人口在这一时间内就应该不翻番,当前技术的环境性能在40年里应该提高20倍。这充分说明,如果没有消费社会物质欲望的减少、技术的改变和人口的稳定,人类就不能拯救地球。虽然科技的进步可以延缓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年限,可以寻找到替代原有资源的新资源,可以增加可再生资源的数量,但是不能改变人类对资源需求量的日益增长,不能改变人类对资源的日益强烈的需求渴望。科技的进步所减少的资源消耗量远远不能弥补人类出于物欲对资源需求的增加量。地球承担不起消费社会的消费。4.科技进步不能解决由其他问题引起的环境资5g问题产生环境问题的原因集中起来有人口、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科学技术四种。由非科技因素引起的环境问题可以由科技进步来解决。但是,单纯依靠科技进步是不能完全解决由其他因素引起的环境问题的。在此以人口为例,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人类可以找到一些资源的替代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源危机。例如对于能源的减少、石油的短缺,我们可以利用能源保护和建造更有效的机械设备去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也可以找出可替换、可更新的能源去弥补。但是,只要世界人口继续以指数增长,那么,单靠技术进步并不能解决资源问题。我们前瞻性地探讨一下氢能源的利用情况。假定在不远的将来,热核聚变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以至于重氢能够被用作产生原子能的燃料,那么,如果世界人口保持不变,并且以现在的强度消耗能源,海水中的重氢将提供人类使用100万年。有人甚至给出了更大的数值。但是,如果世界人口以每年1%(现在1.33%)的速率增长,即使每个人所消耗的能源与以前一样多,那么,上述100万年燃料的储存也将在920年内用完。从100万年到920年,表明了人口指数增长对能源使用年限的巨大影响,尽管1%看起来不是一个大数字,但是,按照人口指数增长公式,它意味着每79年人口将翻一番。这样经过920年的翻番,人口的数字是巨大的。有人会说,你这里没有考虑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依靠科技进步,人类完全有可能使得每一个人消耗的能量只有以前的一半。这难道不会大大延长能源的使用时间?真的不会?通过计算可以回答。假定人口仍然以不变的速率增长,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降低能源的消耗,在经过一个类似的计算后,得到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结果:海水中的重氢只能使用990年。990年只比920年多70年。效果不明显,说起来不太令人相信。但是,情况确实如此。这一结论可以普遍化。假定人口以n年翻一番的指数增长,即使每个成员削减一半资源的消耗量,那么资源的使用寿命也将仅仅延续n年。这表明单纯的技术进步对于解决能源危机效果不大。只要人口以指数形式增长,那么,资源的永恒以及人类价值的永恒之塔将会倒塌。说到这里,有人会说你这里只是举了核能的例子,可利用的替代能源、可更新能源很多,如太阳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对这些新能源的开发应用,肯定能够将人类从能源危机中解放出来。答案并非如此。经过类似的计算将会发现,如果不减少人口的增长率,那么,其他能源的开发利用也只能满足人类使用有限的年头。人口数量呈指数增长,控制人口将是一个比技术进步对解决能源问题更有效的方法,更先进的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也表明:由其它因素如人口、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念等产生的环境问题不能用科技完全解决。因此,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是减少人口增长率。假定我们将人口增长率从1%减少到0.5%,并且假定每个人口的能源消耗保持不变,那么海水中的重氢的使用寿命从920年增加到1700年。1700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也仅仅只是一个小片断。我们已经经历了6000年有文字记载的文明史,我们还想拥有更长的人类发展史。要达到这样的目的,还需要我们做很多的工作。5.科技应用会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从以往的历史看,科技应用产生了环境问题。从现在和未来的一段时间看,科技的应用肯定还会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其理由是:从科技开发和利用的目的看,它主要地是为经济服务的,而不是为生态环境服务,这必然导致科技发展应用的经济合理性和保护生态的不合理性。除此之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以及保证科技未来的应用尽可能少地产生环境问题,人们发展了环境科技。但是,环境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只是科技发展和应用的一个方面。它不可能涵盖以及超前于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它本身也不可能完全解决由科技引起的环境问题。这一切必将形成一个产生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再产生环境问题,再解决环境问题……这样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6.科技应用对环境影响的延迟效应所谓延迟效应,“就是事物的产生与其影响显露之间总会间隔一段时间”。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于科技应用对自然的破坏上。如DDT是于1874年合成的,1939年发现它具有杀虫特性,1942年投入生产使用。在使用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对环境和人类的影响没有表现出来。直到20世纪50年代,人们才发现它对环境和人类会产生危害。当DDT被喷洒到田地中间,其中一部分蒸发,随空气落回土地或海洋中。一部分DDT被浮游生物吸收,浮游生物又被鱼吃下去,这些鱼又被人吃下去。在这过程的每一步,DDT毒性都因为吸取过程而降低,因而对人造成的伤害也不大。但影响较小并不等于没有。如果DDT在人体内不断聚集,毒性就会日益明显,就会严重损害人的内脏系统。这种延迟效应一方面不可能使人在科技应用的短时间内就意识到它的环境危害,增加了人们认识科技应用所产生的环境负效应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在意识到这种危害时采取各种措施控制环境破坏的难度。如影响臭氧层的氯氟烃从20世纪40年代一直被广泛地使用着,1974年关于臭氧层遭受它的破坏的论文才发表,也使人们对它的危害第一次得到认识。过了13年,蒙特利尔协议才签订。从协议到伦敦的加强执行又过了13年。至于把氯从平流层中完全除去还需要一个世纪。这表明科技产生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环境问题解决的长期性、艰巨性。7.环境科技应用的成本增加科技能否解决环境问题还与科技改造自然和保护自然的成本有关。虽然随着科技的进步,科技应用于自然、获得自然资源和生产新产品的成本在逐渐减少,但是,由于“某种技术的利益越是强大和深远,那么它失败和误用后的附带效应很可能越严重。某种技术可从无序中产生的结构越多,那么它的产物离热平衡就越远,要去逆转相应的过程就越困难”。而且,随着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存在于自然中的一些资源如金属矿石的含量就要减少,从而导致从矿藏中提炼金属所需的能量随着金属含量的下降而急剧增加。而开采这一矿物所产生的废物量急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同样多的产品需要更多的能源和产生更多的废弃物。而且,对于废弃物的处理,随着环境标准的提高,对废弃物的处理成本越来越大。发达国家废弃物处理的实践比较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这里可能有人要问:环境标准的提高不是无限的,因此,对废弃物的处理成本就不是无限增长的。这一观点有一定道理。对于有些污染物,情况确实是这样。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污染总量的加大,对环境标准的要求将会越来越严格,从而也使治污成本上升得很快。况且,从污染物的总量看,有时是需要对污染物进行彻底清除的。如对于一个城市的大气质量,应该有一个相对确定的有利于人类和生态的标准。它对该城市中的人类活动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的总量有一个限定。如对于汽车尾气的排放,当汽车的数量增加一倍时,就必须把每辆汽车排放的污染物减少一半才能保持以前的空气标准;如果汽车数量翻两番,那么,就要减少75%的污染;而如果要翻三番,则需要减少87.5%的污染。而这时的减少污染的成本就非常高了。这也是科技进步不能完全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8.科技应用受到其它因素限制科技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仅仅是工具,它们能否应用于环境保护,怎样应用于环境保护,是由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念决定的。有什么样的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念,人们就会开发出什么样的科技,或将已经开发出来的科技用于什么样的目的。从这一角度看,如果人类仍然抱着征服自然的态度,在一个有限的星球上作无限的物理扩张,就必将导致生态环境危机。相反,如果人类让科技服务于可行的并且可持续的目标,则科技又可帮助人类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不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的内在逻辑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经济人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得他开发采用能给他带来更大剩余价值的技术,否则该项技术非常有利于环保而不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他也不会开发并且应用。既然如此,最好的技术应是既能带来更高的剩余价值也能带来更好的环保效果的技术。它应用于生产既可实现社会生产的经济合理性,也可实现社会生产的”生态合理性”,达到两全其美。不过,在现实中,可持续技术并不是依据市场经济逻辑开发的,往往在经济上并没有优势,不会被产品生产者所采纳。因此有必要考察市场经济体制下采取什么方法,迫使企业采用可持续技术作为生产手段。不仅如此,环境伦理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起着选择和限制规范的作用,推动科学技术朝向有利于“人——自然”关系协调、持续、稳定发展的方向迈进。科学技术是多种多样的,对此必须进行价值选择。对于那些对环境有巨大的破坏性作用,阻碍了人与自然协调进化的科技系统,即使其经济效益再好,也应加以禁止;对于那些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在环境的容量之内,又产生了一定经济效益的科学技术可以发展;对于那些既能产生较好的生态效益又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的科学技术应该大力发展;对于那些科研成果尚未完全成熟或其科研成果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清楚,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其环境风险又比较大时,科学家以及公众的道德良心将会促使他们采取措施,暂停此科技项目的研究以及禁止它的使用。上面的论述表明,科技解决环境问题是有限的,科技应用于环境保护还需要有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价值观念的保证。“尽管科学家和技术员的工作对于解决最紧迫的环境问题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难题自身是社会实践的结果,它们是典型的社会问题,其根置于文化倾向的长期的稳定的发祥地上。因此,如果我们不将对它们特性的科学分析,对它们的社会、文化、行为起源的适当理解以及用于解决它们的制度结构结合起来,那么,环境问题的解决注定是很难的”。(据中国科技论坛)

中国的环境问题廿多年来,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但是,当前环境问题仍十分严重。中国面临的环境问题复杂多样,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下产生,长期积累的结果。概括起来,中国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问题,二是自然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两类环境问题互相交叉,相互影响,交织在一起,使得中国面临的环境问题相当严峻。当前,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并向农村蔓延,一些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尤为严重;生态破坏的范围和程度也在扩大和加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环境污染问题虽然“八五”期间,我国的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的成就,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环境污染仍在加剧,环境质量还在恶化。大气二氧化硫含量居高不下,水环境质量呈恶化趋势,固体废弃物污染量大面广,噪声扰民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公布的一项报告表明:中国环境污染的规模居世界前列。1995年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875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7%。这些损失主要体现在:人体健康损失约占32%,农业损失占32%,工业材料和建筑物损失30%,其它占6% 。1.水污染 我国是世界上缺水严重的国家,虽然水资源总量为世界总量的第六位,但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3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10000立方米的1/4,其排位在世界100—117位之间,是世界贫水国之一。目前,城市和农村均缺水。据统计,全国600多个城市半数以上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城市有108个,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几百万人的生活用水紧张,污染性缺水的城市日益增多。因缺水而影响工业产值约达每年2300亿元。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城市人口增加,缺水势将扩大;农业年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全国有8000万农村人口,3000多万头牲畜得不到饮水保障,有0.067亿公顷农田由于缺水得不到充足灌溉,造成粮食产量降低一半,据有关部门测算,至2000年,全国总缺水量将达778亿立方米。 从水资源质量看,我国的水环境局部有所改善,但总体上呈恶化趋势。据环境监测,目前中国水环境污染是以化学需氧量(COD)表述的有机型污染。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35个重点湖泊中有17个被严重污染,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水体不适于灌溉,70%以上城市的水域污染严重,50%以上城镇的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水污染已成为水资源利用中的一大障碍,成为威胁人民健康和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据专家估算,水体污染造成的损失每年约达400亿元。 全国七大水系(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辽河、海河)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据1998年监测数据,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一、二类标准的河段只占30.2%,符合三类标准的占6.7%,63.1%的河段水质为四类、五类或劣五类,失去了水的使用功能。在七大水系中,受污染最严重的辽河,61.4%的河段为劣五类水质;海河除引滦专线水质未受污染外,均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劣五类水质占53%;淮河干流水质有机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但总体水质仍较差,劣五类水质为48%。国家已把三河列为重点防治对象。黄河流域因降水量减少和断流,污染明显加重,71%的河段为四类、五类或劣五类水质。 流经大、中城市河段污染严更重。近71%的城市河段呈四类、超四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来自化工、石化、造纸、食品、制革、纺织等企业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和大量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正如北京人说,过去的龙须沟不见了,新的龙须沟(通惠河、莲花河、凉水河……大小几十条)又出现了。这些河水通常都呈现棕、褐、灰、黄色、水面上飘浮着大量腐败物、泛着令人作呕的泡沫。 湖泊水库普遍受到污染。总磷、总氮污染严重,有机物污染面广,富营养化普遍且日趋严重。主要大淡水湖泊的污染程度次序为:巢湖(西半湖)、滇池、南四湖、洪泽湖、太湖、洞庭湖、镜泊湖、博斯腾湖、兴凯湖和洱海。其中巢湖、滇池水质恶臭,或重度富营养化。个别湖泊和水库还出现汞、砷污染。 饮用水源污染非常严重。地表水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者约占30%,在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城市中,50%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总硬度、硝酸盐、硫酸盐、酚、砷、氰、铬等。江南水乡缺清水,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如安徽省蚌埠市,地处淮河下游,1996年由于淮河流域再次受到污染,当地群众不得不挖深井取水,有的甚至只好靠买矿泉水度日。 水环境污染的后果是严重的,不但使工农业生产备受损失,而且淡水鱼的捕获量也大幅度下降,许多名贵鱼种如长江鲥鱼和黑龙江的大马哈鱼产量急剧下降,有的甚至绝迹。全国性污染导致的死鱼、人畜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全国肝癌、胃癌、食道癌等消化系统癌症发病率逐年上升……我国的水环境污染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2. 大气污染 目前,中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5%,中国大气污染主要是由燃煤造成的,属于能源结构性的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大气污染程度随能源消耗的增加而不断加重。1998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已达2090万吨,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硫排放国。目前已有62.3%的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保障人群在环境中长期暴露不受危害的基本要求),日平均浓度超过三级标准(人群在环境中短期暴露不受急性健康损害的最低要求)。可见我国城市大气二氧化硫污染程度之严重;城市总悬浮颗粒物超标普遍,1998年,全国城市年平均浓度达到28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目前中国工业发展水平大体上相当于发达国家50年代初的水平,但大气环境污染程度与其60年代末期的公害泛滥时期相近,特别是冬季采暖期更为突出。在全国640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不到1%,国内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十大城市(太原、北京、乌鲁木齐、兰州、重庆、济南、石家庄、青岛、广州、沈阳)均在世界污染状况最严重的20个城市之列。一些城市二氧硫和悬浮颗粒物浓度已达到伦敦烟雾事件时的水平,如遇到不利于扩散的天气条件,很可能出现重大烟雾事件。近年来,由于城市机动车辆迅速增加,汽车尾气污染也日趋严重。尤其是一些大城市,汽车尾气已成为大气污染的大户,氮氧化物成为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以广州、北京为首,其次是上海、武汉、郑州、沈阳等城市。据调查,北京市三环路以内在非采暖期,汽车排放的污染物占大气污染物的一半以上。北京、广州及我国的中、南部地区,特别是沿海城市均已发生或面临光化学烟雾的威胁。 部分大、中城市出现煤烟-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空气污染引起人体呼吸系统疾病,造成人群死亡率增加。重庆市污染严重地区肺癌死亡率逐年上升,超过50人/10万,比相对清洁区高4.7倍。长沙市个别街区的肺癌死亡率高达94.36人/10万。 由于大气污染,我国酸雨呈蔓延之势,成为继欧洲、北美之后世界第三大重酸雨区。近年来,酸雨在我国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频频降临。以华中地区酸雨污染最为严重,长沙、怀化、南昌、赣州为中心的区域,酸雨频率高达90%以上,已到了“逢雨必酸”的程度。酸雨年平均pH值低于4.0,西南地区以南充、宜宾、重庆和遵义等城市为中心的酸雨区,其中心地区pH值低于5.0,酸雨出现频率高于80%;华南地区的酸雨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和广西的东部地区,广州、韶关、柳州、桂林等重污染城市年均pH值在4.5~5.0之间,酸雨出现频率在60%~90%之间;华东沿海地区的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下游以南至厦门的沿海地区,覆盖苏南、皖南、浙江大部及福建沿海地区;北方城市年均pH低于5.6的有青岛、图们、太原和石家庄市。1998年,全国一半以上的城市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酸雨在我国几呈燎原之势,覆盖面积已占国土总面积的30%以上。酸雨污染造成我国粮食、蔬菜和水果减产,以至整块农田绝收,广西受害地区,农作物减产幅度达(5—10)%;森林受到危害,材积量锐减,甚至成片的林木死亡。重庆市自80年代以来,受酸雨影响,林区85%的马尾松受不同程度伤害,死亡率达35%;酸雨使鱼类等水生生物生长繁殖能力下降,两广渔业生产主要基地,淡水渔业因酸雨造成的损失达9亿元;酸雨造成金属,建筑材料等严重腐蚀,重庆市嘉陵江大桥因酸雨的腐蚀影响,每年不得不花费相当多资金用于大桥的防锈涂漆,川黔两省酸雨造成钢铁、镀锌和涂漆材料腐蚀的经济损失估计每年达3.7亿元,两广地区由酸雨造成的材料损失约占两省国民生产总值的1.0%。据统计,全国每年因酸雨造成损失达130多亿元。 3. 固体废物污染 近年来,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排放量、累计堆存量一直呈上升趋势“八五”期间,工业废物产生量增加7200万吨,累计堆存量增加1.6亿吨。目前累计堆存量已达66.4亿吨(1996年止),占地5.5万公顷;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已达1.46亿吨,并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而全国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仅为40%,城市垃圾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率不到50%。大部分处于简单堆放,或任意排放的状态。近年来,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有毒有害固体废物也有所增长。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大都未经过严格的无害化和科学的安全处置,成为我国亟待解决并具有严重潜在性危害的环境问题。全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每年13756万吨。由于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低,在全国600多个城市中,有近2/3的城市处在垃圾包围之中。露天简单堆放的垃圾不仅影响城市景观,同时污染了大气、水和土壤,对城镇居民的健康构成很大威胁,垃圾已成为城市发展中棘手的环境问题之一。大量没有处理的各种固体废物堆积在城市郊区或直接排放江、河、湖、海,已成为严重的二次污染源,引起江河水的行水能力和水质及海域水质下降。据报道,长江正面临严重的固体垃圾污染。长江沿江单位和个人置国家法规于不顾,长年累月向江滩、岸、坡违章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小山般的垃圾推积在江边,长江一涨潮,垃圾山即被卷入水中。长江流域的重庆、涪陵、万州、奉节、葛州坝等江面,垃圾污染触目惊心,在洪水期,江面的垃圾厚达1米,人可以站在上面,小车开上去都沉不了。由于垃圾导致水质污染,长江沿线21个城市的居民饮用水受到严重影响。由于垃圾阻塞造成的落差减小和停机清淤,葛洲坝水力发电厂每天要少发电200万度。在三峡,由于垃圾满江,游客只能抬头望山,不愿低头看水,三峡美景只剩一半。由于固体废物堆放,受污染的耕地达1.5亿亩以上,直接影响农业生产。 4. 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被公认为是当今社会第三大公害。我国噪声污染比较严重,主要出现在城市,包括道路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工业和其他方面的噪声。我国城市噪声一般都处于高声级。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普遍超标(昼间),其中居住、文教区超标(50分贝)达63%,特殊住宅区超标(45分贝)达82.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超标(60分贝)60.5%,工业区超标(65 分贝)30.4%;近年来,由于城市车辆剧增,城市路网密度增大,交通管理跟不上,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绝大部分(90%)超过国家规定的70分贝。全国每年因道路交通噪声导致的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216亿元;由于工厂的新建、改建和工商业的迅速发展,使城市高声级的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并有向近郊和乡镇扩展的趋势;社会生活噪声呈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目前全国有2/3的城市居民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噪声污染给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很大影响。据29个环保部门统计,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噪声问题的约占30%以上。一些工厂工人耳聋、高血压、心脏病,神经衰弱的发病率高达30%~60%。据上海第一医院耳鼻喉科统计,耳病患者中,约有1/3是因噪声引起的。有的地区,噪声已威胁到青有关部门预测,如不采取措施,到本世纪末,我国85%的城市居民将无法正常地工作和生活。 二、自然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我国由开发活动造成的自然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十分突出。根据国家环保局和中国科学院所作的一项现状调查表明,我国以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壤盐渍化、耕地肥力下降为标志的土壤环境破坏日趋严重;以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湿地面积骤减、地下水位下降、水质恶化、生态功能退化为主的水环境破坏不断加剧;同时,草原退化、森林锐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物资源破坏问题也非常严重。近几年,因生态环境恶化引起水旱灾害频繁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巨大损失,据估计,每年损失在400亿元以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已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生存的紧迫任务。 1. 土壤环境破坏日趋严重 (1) 水土流失长期以来,由于无休止的滥垦乱伐,陡坡开荒,过度放牧等违背自然规律的掠夺性开发,造成我国严重的水土流失,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区划所“耕地开发模式”课题组调查,目前,中国水土流失面积超过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3。受水土流失危害的耕地已达6.7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4.9%。全国每年流失的表土近50亿吨,相当于在全国现有耕地上刮去一厘米厚的表土。所流失的氮、磷、钾营养元素近1亿吨,同全国每年生产的氮、磷、钾三肥的总产量差不多。大面积的水土流失,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破坏,洪水肆虐,恶化了生产、生活环境,动摇了农业基础。例如,黄土高原,总面积为58万km2,水土流失面积就达53万km2,每年流入黄河的泥沙达16亿吨。河水含沙量居世界之最。(平均含沙量为30kg/m3)。如果将这些泥沙堆成高、宽各为1米的土堤坝,可绕地球23.5圈。而这些泥土大多是黄河流域中、上游的肥沃表土。由于水土流失,曾孕育了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黄河中游地区,现在已到处是荒山秃岭、沟壑纵横。所以《公元2000年地球研究》报告的主编,美国的巴尼博士在访问我国、飞经黄河上空时深有感慨地说:“黄河流的不是泥沙,是中华民族的‘血液’,大量的泥沙流失,不是微血管破裂,而是大动脉出血。这是一个关系到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大问题”。由于流沙量大,黄河河床每年抬高10厘米。为了防止洪水灾害,中下游地区不得不一再加高堤坝,每年用于堤防的费用高达1亿元。长江流域由于长期以来的乱砍滥伐,原始植被丧失了85%,森林大半已不复存在,致使水土流失日趋严重。过去清澈的长江水,如今也变得混浊起来。长江流域1.8亿公顷土地中的30%,即5600万公顷土地发生了水土流失,每年流失的表土达24亿吨,其中有5亿吨被带入东海,长江有变成第二条“黄河”的危险。由于水土流失,长江干流每10年河床抬高1米,一遇汛期,便成悬河。1998年入汛以来,长江一些河段的洪水流量比50年代每秒少1万多立方米,水位却高出几十厘米甚至1~2米,其中原委令人深思。 水土流失造成湖泊、水库泥沙淤积。据统计,我国淤废的重点水库已达22座。黄河干流的七个大型水库,库容淤积已达40%,有的已淤积75%。据报导,我国每年因水土流失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300亿以上。 (2) 土地沙漠化、退化、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土地沙漠化是土地荒废的最终形态。自然的沙漠化现象是一种以数百年到一千年为单位的漫长的地表变化,而现在发生的人为的沙漠化则是以10年为单位,成为看的见的土地荒废。 中国是沙漠化极其严重的国家。土地沙漠化面积的扩展是我国一个突出的环境问题。据统计,我国的沙漠面积为1.308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6%。仅沙漠的面积就相当于日本国土总面积的3.4倍。有史记载以来,已经有1200万公顷的土地变成了沙漠。特别是近50年形成的“现代沙漠化土地”就有500万公顷。在这期间,仅从内蒙古到华北一带,就有100万公顷土地变成沙漠,而且仍以每年13万公顷的速度在持续扩大,即相当于两个半香港将被永远埋在风沙里。 据分析,造成土地沙漠化的原因:32.4%是由于对森林的过分采伐;29.4%是由于过度放牧;23.3%是由于对土地的过分使用;8.6%是由于水资源不合理利用;5.5%是由于沙丘的移动;0.8%是由于城市和工矿企业的建设。此外,目前受到沙漠化威胁的土地还有1580万公顷。受到沙漠化危害的农田波及我国213个县的660万公顷。有3500万人的日常生活受到风沙袭击,许多农田和房屋被沙丘吞没。生活在荒漠地区和受荒漠化影响的人口近四亿。每年因土地沙漠化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40亿元以上。 土地退化现象突出。我国的土地退化主要表现在土壤盐渍化和土壤肥力下降。由于不合理灌溉,我国耕地中的次生盐碱化土壤面积迅速增加,每年因次生盐渍化废弃的灌溉土地达20~30万公顷。我国黄、淮、海平原,西北黄土高原、内陆区、东北丘陵区和沿海地带的盐渍地总面积超过0.33亿公顷,其中耕地0,067亿公顷,盐渍化严重的西北内陆区,盐渍化面积占该区耕地面积的15.2%。 我国土壤肥力呈明显下降趋势。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表明,全国耕地有机质含量平均已降到1%,其中有10.6%的耕地低于0.6%。明显低于欧美国家2.5%~4%的水平。在东北黑土地带,有机质含量由刚开垦时的8%~10%已降到目前的1%~5%;全国59%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二者俱缺。全国有86.7%的耕地土壤有营养障碍。由于土地沙漠化,土壤退化使耕地质量下降,导致农作物减产。我国有耕地1.3亿多公顷,占世界耕地7%。人均占有耕地不足0.085公顷,相当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东部600多个县(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食组织确定的0.05公顷的警戒线。目前全国约有1/3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威胁。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渍化、对耕地管理不善,加上滥占地建房、建厂,造成耕地逐年减少。每年大约净减耕地46.7万公顷,差不多相当于354个中等县耕地面积的总和。耕地面积的锐减,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潜在能力,也使现有耕地承受更大的压力,从而出现土壤肥力下降等一系列农业生态问题。3. 水环境破坏不断加剧 近年来,由于水资源分配不适当,引起一些河流断流,不仅严重影响两岸城乡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而且加剧了流域的生态环境恶化。 黄河自1972年出现断流,进入90年代后几乎年年断流,且断流频率越来越高,历时和断流河段越来越长,年内首次断流时间越来越提前。1997年,黄河(利津水文站)累计断流13次,达226天,断流河段距离长达700余公里,首次断流时间为2月7日,皆创黄河历史断流之最。这种情况不仅加剧了各方面用水的紧张状况,导致日益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而且显著改变了河流泥沙冲淤规律,使河道趋于萎缩,行洪能力降低,极大地增加了黄河洪涝灾害险情。同时,黄河断流加剧了流域生态失调,环境恶化,如导致河流景观及地下水补给的改变、生物多样性降低、湿地生态退化及滩区荒漠化。一些专家预言,黄河有变为季节性河流甚至内陆河的可能性。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危机。 许多湖泊和水库逐渐萎缩。号称“千湖之省”的湖北,1949年有湖泊1066个,到现在只剩下236个。起着长江洪水调节作用的洞庭湖,史称“八百里洞庭”如今却萎缩为“洪水一大片,枯水几条线”的惨景。华北平原的明珠白洋淀,曾连续干涸了五年。我国著名的五大湖(鄱阳湖、洞庭湖、太湖、洪泽湖、巢湖)蓄水量都在减少,湖面缩小1/4,甚至一半。地表水资源稀缺,造成对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北方地区和沿海地区各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现象十分普遍,比较突出的有北京、天津、上海、太原、济南、杭州、沈阳、大连等。由于长期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大面积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地面沉降、地裂隙、海咸水入侵、名泉断流和土地沙漠化等生态环境问题。50年代,北京的水井在地表下约5米处就能打出水来,现在北京4万口井平均深达49米,地下水资源已近枯竭。山东莱州等沿海地区,因超采地下水使海水侵入,恶化了地下水质,造成大面积粮食减产,甚至连当地居民饮水也发生困难。杭州发生了多起顷刻之间地塌数米的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水资源是人类良好生态环境的最根本的基础,遏制和扭转水环境破坏加剧的趋势已迫在眉睫。 3. 生物资源破坏十分严重 生物资源是生态环境中最活跃的因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是最大的,我国生物资源破坏问题十分严重。 (1) 森林覆盖率低、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中国属于森林资源较少的国家,森林覆盖率约为13.9%,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5%),居世界第121位。按人均计算,每人只有森林面积0.115公顷,相当于世界人均森林面积的1/9。由于一些地方森林资源的过量采伐、滥砍乱伐、集体盗伐,随意侵占、破坏林地资源,加上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原因,使森林面积大量减少,森林资源尤其是对于保护生态环境至关重要的天然林破坏严重。据统计,我国森林,在近10年间锐减了23%,可伐蓄积量减少了50%。 (2) 野生动植物资源丧失。 令人担扰中国是世界上动植物种类最多的国家之一,生物多样性居世界第八位,北半球第一位。中国有高等植物32800种,占动物种类约10.45万,占世界总数的10%。 世界总种数12%,居世界第三位。但目前中国由于森林减少,荒地开垦、草原退化,农药、杀虫剂的大量使用,尤其是人为对动植物资源的滥捕、滥捞、滥采、滥伐,使大量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不断缩小,造成种群减少,甚至消失,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损失严重。动植物种类中已有总物种数的15%~20%受到威胁,高于世界10%~15%的水平。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所列640个种中,中国近50年来,约有10余种动物绝迹,如野马、犀牛、高鼻羚羊、新疆虎、麋鹿、白鹤等。1962年青海的野生麝共有18万只,由于猎麝取香,目前还不到2万只。目前我国濒危脊椎动物近400种,占中国脊椎动物总数的7.2%;有长臂猿、坡鹿、雪豹、白暨豚,黑颈鹤、大熊猫、金丝猴、东北虎等20余种珍稀动物正面临灭绝的危险。 解放后,中国约有200种植物已经灭绝。高等植物中濒危和受威胁的高达4000~5000种,约占总种数的15%~20%。许多贵重药材的药源,由于无计划的采集而枯竭了,如野人参、野天麻等。 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是地球资源的巨大损失,因为物种一旦消失,就永不再生。消失的物种不仅会使人类失去一种自然资源,还会通过食物链引起其他物种的消失。人类和所有动植物共处于一个生态系统之内,相互联系的这种密切性,使得每一种物种的损失都会给人类带来损害。

农业非点源氮磷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及防治摘要 农业非点源氮磷引起地表水体中营养物质含量不断增加,造成地表水体的水质恶化。提出了对农业氮磷污染源的控制措施及对污染水体的治理措施。关键词:农业非点源 氮 磷 地表水1 污染概况由于农业生产中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以及畜禽、水产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农业非点源氮磷已日益成为地表水环境的重要污染因素。山东南四湖来自农田径流的氮磷分别占到总负荷的35%~68%[1]。太湖、滇池和巢湖农业非点源污染物对总氮的贡献率分别为59%、33%和63%,对总磷的贡献率分别为30%、41%和73%〔2〕。氮磷注入地表水体后,会造成水体不同程度的营养化。由于氮磷是植物生长的营养元素,水体中氮磷含量的大量增加,势必引起水生生物和某些藻类的过度生长和繁殖,从而造成水体中溶解氧含量下降,引发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的大量死亡,而腐败的生物体又会加剧水体的污染。在我国的各大湖泊中,巢湖、太湖、滇池等水体由于受农业氮磷污染的影响,已处于较严重的富营养化状态。以太湖为例,目前太湖97%面积的水体已呈中度富营养化状态,过量施肥、施肥结构不合理(苏南太湖地区缺钾)以及农田排水直接进入湖中等一系列因素,加剧了太湖的富营养化〔4〕。农业非点源污染物氮磷的主要来源有2个:(1) 农田径流近年来,农业生产活动中农药、化肥的施用量不断增加。由于化肥、农药的利用率仅为20%~30%[3],土壤表面及耕作层内的大量未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氮磷会通过农田排水、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并污染地表水体。(2) 养殖废水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大规模养殖场不断涌现。据调查,畜禽饲料中,有70%的氮通过粪便排泄。畜禽养殖过程中,粪便30%左右流失,尿液有60%流失,冲洗水有80%以上流失〔4〕。大量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尿液、残余饲料、场地冲洗水进入地表水体。对于水产养殖,由于鱼虾粪便、残余饵料中含有大量的氮磷污染物,因此它们对水体的影响也不容忽视。2 控制措施根据氮磷的主要来源,控制农业非点源氮磷污染的主要措施可以分为2个方面:(1) 减少土壤及养殖废水中氮磷的流失,阻断损失途径;(2) 采取措施治理水体中氮磷污染。减少农田的氮磷损失,控制氮磷对水环境污染的首要措施是设法将潜在污染物保留在原地,提高肥料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农田回归水中氮磷的含量,从而也就减少了进入地表水的氮磷总量。而对养殖污染的控制措施则主要是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以及合理的饵料投放。2.1土壤中氮磷流失的控制2.1.1改进施肥技术一般而言,为减少化肥的挥发及受降水、灌溉的冲刷作用,宜相应增加施肥深度。据报道,氮肥在稻田表面撒施,利用率为30%~50%,而深施后利用率可提高到50%~80%[5]。另外,要合理安排施肥时间,尽可能在作物的需肥高峰期施肥,少量频施,以提高作物对肥料的利用率,减少土壤中残余养分含量。2.1.2 优化肥料结构单一施用氮肥会造成土壤中硝酸盐氮的积累,而选择氮磷钾合理配施的配方施肥则可以在提高作物产量的同时有效降低土壤中硝酸盐氮的含量。另外,钾氮配施可以减少氮的渗漏损失,主要原因是配施增加了作物对氮的利用[6]。2.1.3 采用缓释及膜技术大多数肥料,尤其是铵类氮肥,均为速效肥,具有易分解、易挥发、易损失的特点。而缓释肥则能使肥料在作物整个生长期内缓慢释放,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利用膜物质来抑制水稻田氨的挥发,可以减少氮素的损失。据报道,该方法可使氮肥的利用率提高6.5%~11.6%[7]。因此,合理地采用缓释及膜技术,可以减少氮磷的损失。2.1.4 加强侵蚀控制侵蚀控制可以减少表土及氮磷污染物的流失。利用植被对裸露地面的表面覆盖,可以削减雨水冲击作用,减少侵蚀;利用植被系带可以有效地沉淀和拦截地表径流污染物。2.1.5 改进灌溉技术传统的灌溉方式主要为以“浇地”为主的漫灌,这不但浪费了大量的水资源,而且会将土壤中大量未被作物利用的氮磷带走,降低了氮磷的利用效率,污染了地表水环境。采用先进的喷灌、滴灌、雾灌等“浇作物”的灌溉技术,可以大大提高灌溉用水以及氮磷的利用效率。2.2 畜禽粪便污染及水产养殖污染的控制2.2.1畜禽粪便污染的控制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要及时清扫畜禽栏舍内的粪尿,清理干净后再行冲洗。同时要及时清扫养殖场,防止粪便散落。对畜禽粪便的处理,可以采用厌氧发酵,既可节能,还可获得沼气。另外,也可以将粪便制作成有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2.2.2水产养殖污染的控制对于网箱养鱼,应合理选择布设位置,合理设置网箱间距。根据经验,为加速水体中氮磷等污染物的稀释扩散,防止局部污染物浓度过高,网箱最好应布设在水的深度及流速较大处,并且网箱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保持水流的畅通,使污染物能及时被带走。饵料要根据鱼虾的实际需要量投放,防止过量投放饵料,而且在网箱下面应设置可截留残余饵料的设施。3 氮磷污染水体的治理水环境受到来自农业非点源的氮磷污染后,在积极控制污染源的基础上,要抓紧做好受污染水域的治理工作。3.1 化学法除磷杀藻对受农业非点源氮磷污染严重或产生富营养化的水域,目前常用的除藻方法是化学法[8]。可以向水面喷洒硫酸铜,杀死漂浮藻类;也可向水体投放一定量的化学物质(如石灰),通过凝聚沉淀达到除磷的目的。3.2 生物载体去除海洋赤潮藻利用生物材料作生物吸附处理含铜离子的工业废水[9],然后将这种吸附铜离子的生物载体投放至海水中,缓慢释放出来铜离子杀灭赤潮生物。4 参考文献1 徐谦.我国化肥非点源污染状况综述.农村生态环境,1996,12(2):39~43.2 刘鸿志,陈永清.我国重点湖泊的水环境管理现状. 环境保护,1998,(12):9~10.3 朱兆良.我国土壤供氮和化肥去向研究的进展.土壤,1985,17(2):2~9.4 吕耀.农业生态系统中氮素造成的非点源污染.农业生态环境保护,1998,17(1):35~39.5 卢增兰主编.土壤肥料科学.北京,农业出版社,1990,157.6 马茂桐.钾氮配施对土壤氮渗漏的影响.土壤.1999,(3):168.7 许前欣,赵振达,李振云.稻田水面分子膜对提高氮肥利用率的研究.农业环境保护,1998,17(5):216~218,221.8 俞志明,邹景忠,马锡年,等.治理赤潮的化学方法.海洋与湖沼,1993,24(3):314~318.9 林荣根,周俊良,黄朋林.螺旋藻吸附水溶液中铜离子的初步研究.海洋环境科学,1998,17(2):8~11.

  • 索引序列
  • 国外对证据失权制度的研究论文
  • 国外对产权制度发展的研究论文
  • 股权激励制度研究外文论文
  • 国外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的论文
  • 国外对土磷流失的研究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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