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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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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通知

湖北省给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博士、硕士、学士优秀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优秀学位论文获奖者和指导老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部分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将被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据2015年10月研究所官网显示,研究所设有2个二级学科博士、3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并设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 二级学科博士点:岩土工程、工程力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工程力学、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与控制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土木工程学科方向:智能岩石力学、特殊土力学、计算岩石力学、施工过程力学、流变力学、土动力学、地质灾害与3S技术研究、环境地质与力学、地下工程、边坡工程、岩体工程动力响应、土体相互作用、路基工程、数字钻孔摄像技术、二氧化碳地中隔离、非连续介质力学与工程、环境土力学与工程、海洋工程地质 自1981年恢复招生以来,共招收研究生500余名,已毕业300余人(博士生近180人),在读研究生180名(博士生97人)。多年来,研究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为100%(以上统计数据截止在2009年9月)。 研究所结合学科目标,推行研究助理(RA)和教学助理(TA)、管理助理(MA)制度。与此同时,研究加强与中国国内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面向海外及港澳台地区招生,推进多种方式的联合培养。研究所计划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27人,硕士研究生25人。 根据科发人教字[2004]313号文《关于公布首届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通知》,武汉岩土力学所盛谦的博士学位论文《深挖岩质边坡开挖扰动区与工程岩体力学性状研究》被评为中国科学院首届50篇优秀论文之一。 截至2009年7月,该所参加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已有5篇论文获奖。在2006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该所有2篇论文获奖,分别是:由杨春和研究员指导的2005届硕士毕业生殷黎明,论文题目是“深部岩体渗透张量计算分析及应力渗流耦合的试验研究”;任伟中副研究员指导的2005届硕士毕业生陈浩,论文题目是“双层反翘型滑坡变形破坏力学模型的建立”。

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通知

结束了。江苏省教育评估院2022年11月21日公布了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名单。论文抽检一般是指对论文有效期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内容符合规范要求。论文抽检通常分为两步进行,对文章格式进行检查,对文章内容进行检查。

论文抽检结果会公示的。出现“不合格”评议等级的学位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专家评议意见研究确定论文处理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通过“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系统”有关窗口上传。

省教育评估院将对论文抽检评议结果进行深度分析,对评议单位及专家的评议工作进行对标评价,发布工作报告和质量报告。抽检论文不合格率上升或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不合格率的培养单位,要针对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认真查找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整改报告。

以江苏省为例的抽检形式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继续根据既定规则和比例,通过电子摇号形式产生抽检评议论文名单。电子摇号拟在9月下旬进行,将邀请纪检部门、厅有关处室、所有培养单位的负责人及研究生代表共同监证。

(二)电子摇号后现场封存“抽检评议论文名单”,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江苏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系统”公布,不再发送纸质文件通知,请各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关注、下载。

以上内容参考 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19年开展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函

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通知

河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学校奖励奖金1000到2000元。不同学校会有不同奖励政策,包括推免生政策等。

河南省优秀毕业论文每年的名额数量根据学校和年度变化,一般来说每年会有100多名学生获得优秀毕业论文称号。

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

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当然有奖励。相关信息,可上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或所属专业之二级学院官网通知公告专栏查看。也可询问学校研究生院。祝你好运。

湖北省给优秀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博士、硕士、学士优秀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优秀学位论文获奖者和指导老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部分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将被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通知

延安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延安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决定在2017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延安大学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与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2. 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在课程学习中思维活跃,主动提出并积极思考问题,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3.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学位论文工作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有重大成果或突出表现者,对其课程学习成绩方面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评选程序

1.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选,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导师组成员等组成评选小组并提出初选名单。

2. 各学位分委会审定初选名单,确定各单位的“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在6月15日前报研究生处。

3. 研究生处审定上报名单,报经主管校长批准,并向全校公布。

三、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以学院为单位)不超过应届毕业生的13%。

四、奖励办法

凡获“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者,将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

《延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表》请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专区学位管理中下载。

原文地址: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已经2015年3月27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省长 陆昊 2015年5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13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74项、下放62项。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凡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享有同等权限。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本决定自2015年6月7日起施行。附件:1.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附件1 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共计74项) 序号职权名称类型设立依据行使主体备注1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一、《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2009年工信部令第9号)三、《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省工信委2省中小学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行政确认一、《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黑发〔2008〕9号)二、《关于加强培养优秀体育、艺术后备人才有关问题意见》(黑教委发〔1997〕107号)省教育厅3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专业、专业点的审批和撤销行政确认《关于开展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专业评估的通知》(黑教职成函〔2010〕363号)省教育厅4黑龙江省省级职业教育集团认定行政确认一、《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三、《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教发〔2014〕6号)四、《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6〕53号)五、《关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意见》(黑教联〔2008〕21号)省教育厅5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表彰行政奖励《关于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通知》(黑教财函〔2012〕142号)省教育厅6省“乡村教师奖”评选行政奖励《关于表彰奖励第二十六届“乡村教师奖”获奖教师的决定》(黑教联〔2014〕32号)省教育厅7中小学和高校师德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行政奖励一、《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省中小学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黑教师〔2014〕98号)二、《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省高校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决定》(黑教师〔2014〕100号)省教育厅8评选表彰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德育(校外)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一、《关于报送全省中小学德育(校外)工作经验交流和表彰会议有关材料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2〕113号)二、《关于表彰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德育(校外)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黑教基一〔2012〕186号)省教育厅9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行政奖励省教育厅10普通高校教学新秀、青年教学能手评选行政奖励《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十二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12〕41号)省教育厅11黑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评选行政奖励一、《关于在我省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黑教厅联字 〔2002〕8号)二、《关于开展第八届黑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黑学位办〔2012〕4号)省教育厅12全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行政奖励《黑龙江省高校后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制度》省教育厅13全省特殊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行政奖励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二、《关于评选表彰特殊教育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联〔2010〕25号)省教育厅14教学管理质量奖评选行政奖励《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黑教高〔2012〕226号)省教育厅15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行政奖励《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省教育厅16科技统计人员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行政奖励省教育厅17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评估其他《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黑教高函〔2011〕210号)省教育厅18省重点学科(群)评选其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08〕68号)省政府(省教育厅承办)19全省中小学体育艺术特色学校评估其他《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建中小学生体育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体函〔2011〕314号)省教育厅20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课程评估其他《关于对全省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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