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民歌的体裁分类是一种以民歌音乐的艺术样式分类的方法。汉族民歌的体裁分为号子(包括搬运号子、船工号子、作坊号子等)、山歌(包括一般山歌、放牧山歌、田秧山歌等)和小调(包括谣曲、时调、风俗仪式歌曲、舞歌等)三大类别。汉族民歌的色彩区分类是一种以民歌音乐的地方分类的方法。根据目前的研究成果,汉族各地区的民歌按照风格特征可以分为西北、东北、中原、江淮、闽台、粤、江汉、湘、赣、西南、客家等区域。
民歌的分类有多种方法,其中关于民歌音乐的分类有体裁分类和"色彩区"分类两种方法。民歌的体裁分类是一种运用的时间比较长,从分类的结果看比较成熟,但又还存在一些继续在讨论的问题的分类方法。它是一种从民歌的艺术样式进行分类的方法,具体来说,在分类中更多地考虑的是歌唱形式、音乐的节奏和结构等"外部"形态的特征。20世纪60年代,《民族音乐概论》一书将我国民歌分为劳动号子、山歌、小调、长歌(风俗性的和史诗性的)及多声部歌曲4类(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64年3月第一版,1983年7月第3次印刷,18-19页)。80年代,音乐学者们考虑到对我国少数民族民歌了解的还不够深入和全面,还不宜将少数民族民歌和汉族民歌作统一的分类。因此,目前我国少数民族民歌的分类角度比较多样,而汉族民歌仍主要沿用体裁分类方法。另外,以往的体裁分类方法在各类的标准上也不够统一,各类别之间有所交*,例如汉族的劳动号子中也有多声部歌曲;劳动号子、山歌、小调是按照艺术样式分类,而长歌是按照音乐结构的篇幅分类。20世纪80年代中,随着民间歌曲调查工作的广泛与深入,汉族民歌的体裁划分又经历了一个百家争鸣的阶段。例如:江明惇的《汉族民歌概论》一书(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12月)中,使用了三分法(劳动号子、山歌、小调);李映明的论文《民歌分类管见》(《中国音乐》1982年第3期)中,采用七分法(号子、山歌、田歌、小调、灯歌、儿歌、风俗歌);而由文学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上海文艺出版社于1980至1985年出版的四卷本《中国民歌》中,关于汉族民歌的体裁划分,就有四川的四分法(劳动歌曲、歌舞歌曲、小曲和风俗歌曲),陕西的五分法(山歌、小调、民间歌舞曲、劳动号子、其他),山东的五分法(劳动号子、秧歌和花鼓、大型民歌套曲、生活小调、儿歌),广西的六分法(山歌、劳动歌、小调、儿歌、舞歌、风俗歌),浙江的六分法(号子、山歌、田歌、小调、灯歌、渔歌)等多种体裁分类方法。体裁分类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是由于分类依据的不统一。从上述的不同分类结果中可以看出,这些分类法的依据既有民歌的使用场合(例如民间歌舞曲和小调的分法、渔歌和田歌的分法),也有民歌的篇幅(例如大型民歌套曲),还有民歌的社会功能(例如风俗歌曲)等。本课采用汉族民歌体裁的三分法,即劳动号子、山歌和小调。分类依据主要是民间歌曲的音乐艺术形式,其中包括民间歌曲的歌唱形式、节奏形式和乐段的曲式结构。采用这样的体裁划分标准的理由是:第一, 民歌的体裁划分应充分考虑其音乐类型。第二,在不同的场合,可以使用相同的音乐体裁;在相同的场合,可以使用不同的民歌体裁。场合不等同于音乐类型,场合与音乐类型的使用也不能统一。同样,社会功能与民歌体裁的音乐类型也不能统一。例如,在舞歌中、日常生活中和风俗仪式中,都可以使用小调类型的民歌;山歌既可以在山里唱,在秧田里唱,在平地上行走时唱,在民间歌唱节日中唱,还可以在茶馆里唱。山歌在山里唱,既可以是劳动人民个体消愁解闷的自娱性手段,也可能是出于交际和寻找心上人的需要。山歌在秧田里唱,是为了提高劳动的效率,减轻漫长劳动过程中的单调和乏味;而在茶馆里唱,则成为娱人的表演,成为换取报酬的商业行为。
中国民族音乐基本上由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民间音乐四部分构成。 ﹡汉族民间音乐分为民间歌曲,民间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间器乐5部分。
汉族传统音乐作品的不同器材是阿炳的二
著名蒙古歌曲有 《嘎达梅林》、《达那巴拉》、《牧歌》、《万丽》、《金杯》、《森吉德玛》、《桑塞玛》、《诺恩吉亚》、《红酒》、《四海》、《走马》、《小黄马》、《辽阔的草原》、《辽阔富饶的阿拉善》等
作为人类文化组成部分的蒙古族民歌,自然在许多方面与其他民族的民歌有着一定的共性特征,又有其自身的独特之处,而这一独特正是我区音乐文化的优势表现。 形态留存久远蒙古族民歌与蒙古族历史一样久远。“蒙古高原递相兴起的诸游牧之族,音乐始终伴随着他们的历史。他们的悲欢离合、胜败兴衰往往寄托在音乐的语言之中。”在这些“音乐的语言”当中,唯民歌与人们的生活最贴近而直接,始终伴随着一个民族历史兴衰的发展全程。 尽管蒙古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汲取融收了众多民族的音乐财富,但却始终不抛弃或淡化自身的本土音乐文化。恰恰相反,每一次音乐变革的结果总使本土音乐得到极大宏扬与发展。正是因为如此,使得许多古老的蒙古族音乐形式一直延续至今。在浩瀚的民歌海洋中,像蒙古族这样远古遗风民歌大量流传至今的现象也属罕见,这种现象对于现代音乐工作者无疑是天大的幸事。蒙古族人民在发展自身音乐文化的同时,也牢固地“坚守”其原始音乐文化形态的做法,似乎对我们是种启示。 演唱方式独特多数的蒙古族民歌,如果不熟悉的人单从乐谱上看,除有一些装饰音化的标记外,似乎没有过多的特别之处。但当真正听到歌手现场演唱时,会使人大吃一惊而不相信所见到的乐谱。其中的奥妙即在于独特的发声方式与演唱技巧。 在蒙古族长调民歌演唱技巧体系中,“诺古拉”技巧最具代表性。“诺古拉”一词为蒙古语“折回”、“弯转”之意,汉译一般为“波折音”之意,在音乐表现上有着独特而浓郁的装饰性色彩。 除“诺古拉”演唱技巧外,像长调民歌演唱技巧体系中的高腔技巧“柴如拉乎”(真声)与“舒日嘎”(假声)等,也使蒙古族民歌在歌唱音色、力度变化、虚实对比等方面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形成了别具一格的音色与富有穿透力的音质,似天籁之声荡于草原与白云之间,使曲调放射出五彩斑斓的光环,给人一种独特的美感享受。 文化内涵丰厚一本蒙古族民歌集就是一册蒙古族文化简史。从原始狩猎时期状况到草原游牧时期的生活,从政治、军事、宗教信仰到民风民俗、生活现状,在蒙古族的民歌中均有记载。如将不同时期的民歌视为“点”,将会连成一条轮廓清晰的蒙古族历史概况的“线”。从诞生于游牧民族中的英雄史诗《格萨尔》、《江格尔》,到蒙古族第一部历史巨著《蒙古秘史》的问世,都未离开过民歌的影响,《蒙古秘史》中民歌词风的语言格律韵味足以证实这一点。 蒙古族民歌是北方草原文化中的“活化石”,蒙古族的文化载体可说主要依赖于民歌。这种民歌反映社会生活层面之广、蕴含情感层次之丰、包容万象之全实属世界罕有。 情感内向抒情蒙古族民间有许多这样的谚语:“牙齿掉了咽到肚里,胳膊断了藏在袖里。”这种内倾性格也体现在蒙古族民歌乃至整个艺术审美观念上。 对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性格,一般都有“骁勇善战,粗犷豪放”的认识,却很少了解其“情感细腻,善良多忧”的另一面。如果将粗犷豪放视为外在性格,那善良多忧则是内在性格,这一阴一阳恰好形成互补。这种内在性格更多的是表现在蒙古民族的音乐艺术中,因此,就不难理解蒙古族民歌的“慢多快少,忧多乐少”的表象,而“长调”歌种的内在抒情性表达方式的形成也就有了必然性。 这种情感内倾的民族性格不仅表现在民歌旋律形态的表象上,还体现在歌曲内容的深刻寓意中。这一点可在“潮林哆”、“宴歌”、“思乡曲”等长调体裁的民歌中得到清楚的认识。歌曲内容深刻性与音乐形态抒情性的完美结合,才使蒙古族内倾情感在民歌中得以艺术化地呈现出来。“长调”民歌更善于内倾情感的表现与发挥,甚至已达到了淋漓尽致之程度。望采纳。
蒙古歌曲有 《嘎达梅林》、《达那巴拉》、《牧歌》、《思乡曲》、《金杯》、《森吉德玛》、《桑塞玛》、《诺恩吉亚》、《红酒》、《四海》、《走马》。
1、《嘎达梅林》是一首很古老的蒙古族民歌,由蒙古族作曲家三宝担纲创作,蒙古族歌手腾格尔演唱。这首歌也是导演冯小宁执导的电影《嘎达梅林》的同名主题曲 。
2、《牧歌》是一首内蒙古民歌,蒙古族青年歌手、天籁女声阿木古楞在2015年山西卫视《歌从黄河来》歌王比赛六进三强之时演唱了这首《牧歌》 。2016年山西卫视《民歌春晚》高保利、阿木古楞改编并合唱了《牧歌》。
3、《森吉德玛》是一首蒙古族短调民歌,流行于内蒙伊克昭盟鄂尔多斯部落聚居的地方。它通过一系列生动的比喻,描绘了森吉德玛的美貌,也突出了青年对姑娘坚贞不渝的爱情。
4、《诺恩吉雅》是内蒙古奈曼旗民间流传的一首科尔沁民歌, 长达三十段,现已搜集整理的有十六段。歌中描述了美丽善良的蒙古族姑娘诺恩吉雅远嫁他乡的凄婉故事,展示了古老草原悠远的历史与独特风俗民情。
5、《思乡曲》是马思聪(1912-1987)于1937年所写《内蒙组曲》(又名《绥远组曲》)中的第二首(《塞外舞曲》是另一首,但《思乡曲》是他的代表作),主题音乐来自绥远民歌《城墙上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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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的民族政策及其成就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面对中国56个民族长期共存且发展极不平衡,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比汉族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中国政府逐步制定了一整套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政策体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民族平等政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第一天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了相同的内容。现在实施的1982年制定的《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压迫”。为保证各民族一律平等落到实处,有关法律和政策又具体规定每个民族不分大小,都以平等的地位参加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和宗教信仰,都同样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民族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民族享有同等的就业权利,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等。 (二)民族团结政策。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专门法令,废止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和匾联等。其后颁布的《宪法》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有类似论述。 (三)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所谓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政治制度。早在1947年,中国共产党就建立了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施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4年和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4年颁布实施并于2001年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化、法律化奠定了基础。由于这一制度既充分保证了国家在大政方针上的集中统一,又充分保证了各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因而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最佳政治制度。 (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政策。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的系列政策中,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目标,而民族区域自治则是实现上述原则和目标的基本制度保障。而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大政策又包含以下一系列具体政策。 1.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 文化 发展的政策。鉴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宪法》规定:“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乡工作条例》,也对此作了政策和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2.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为此,全国和有关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工作机构和研究机构,在民族地区推行民族语文教学、民族语文出版和民族语言广播,并用民族语文执行公务等。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有类似规定。为了保证这些法律的贯彻落实,《刑法》还规定,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侵犯他人合法宗教信仰自由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 为推动各民族尽快走上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国家还在财政、税收、金融、贸易、资源开发、文化、 教育 、医疗卫生以及民族干部的培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特殊优惠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例如云南省,从建国到1997年,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就达144项,其中,仅财政优惠政策和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就有下列多项(参见表1和表2)。 表1少数民族地区财政优惠政策 序号 政策 起止时间 (年) 1国家对云南专设直接过渡经费 1956~1964 2国家设置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 1955至今 国家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预备费高于一 3般地区 1964至今 国家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另加百分之五的 4机动金 1964至今 5国家规定对边疆干部生活实行补贴 建国初期 6国家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超收分成收 入留用 1964~1985 7国家对云南给予自治区财政体制照顾 1964~1994 8国家对边疆民族地区设置补助专款 1972~1975 中央对民族自治区的补助数额每年递增 9百分之十1980~1988 10 云南省对民族地区实行一次性财政补贴1986至今 11 国家设立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1977至今 12 国家设立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980至今 13 国家对贫困地区棉布提价实行补贴1983~1985 云南省地方经济发展基金对民族地区投 14 放借款优先1986至今 在这一整套民族政策体系的作用下,中国政府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仍以云南为例: 表2民族地区贸易优惠政策 序号 政策 起止时间 1 国家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价格补贴 1950~1970 2 国家允许民族贸易企业利润留成 1951~1983 3 国家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资金拔补 1952~1983 4 国家对民族用品生产定点企业减免税 1991~1994 国家对民贸茶叶生产加工定点企业信贷 5 贴息 1991至今 国家对边境小额贸易实行“自找货源、 6 自找销路、自行谈判、自行平衡、自负 1984~1995 盈亏”的优惠政策 7 国家对边境贸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1991~1995 8 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外汇补助 1991~1995 9 国家对12大类162个品种的边贸进口商品1992~1995 免税及减税 10国家对云南中缅边境小额贸易货物的税 收给予优惠1994至今 (资料来源:根据《民族工作》1997年第6、7、8期刊载的《云南民族地区特殊政策演变情况综述》一文提供的资料整理列表而成) 在政治方面,云南自建国后已先后建立了8个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和197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0%。民族自治地方的州长、县长均由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乡的乡长亦由建立民族乡的民族的公民担任。1999年底,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已有26.7万人,占全省干部总数的25.6%。 在经济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二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1999年,云南民族自治地方国内生产总值达561.71亿元,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人民生活不断改善,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49元。 在社会方面,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科技事业有了较大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已基本建立寄宿半寄宿制学校、民族中小学、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民族干部学校、民族学院等相互衔接的完备的教育体系。1999 年全省少数民族适龄 儿童 入学率达98%,少数民族在校生达232.15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34.35%。8个自治州和29个自治县都建立了专门的科研机构和科学技术协会,少数民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近14万人,各种实用科技得到了有效推广。 在民族文化方面,各民族的优秀 传统文化 得到继承和发展。全省有 22个少数民族使用26种语言,14个少数民族使用22种文字,有1000多所学校进行民汉双语文教学。各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和风俗习惯受到尊重与保护,到1996年5月,全省佛教、道教、伊斯兰教、____和天主教等五大宗教活动场所共有4789所(处),基本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的需要。民族医药、民族艺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也得到了正常的发展。 总之,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国情制定的一整套民族政策以及这套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了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和民族地区50多年的稳定。 二、中国的民族政策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区域分工、固定资产投资、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益等方面,受到计划的束缚和制约,民族地区的发展受到一定阻碍;但是国家又依靠中央权威,动用政府行政和计划手段,制定了一系列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从另一个方面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 1978年改革开放后,经过20多年的努力,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中国加入WTO后,意味着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将与世界全面接轨,这就解除了对民族地区加速发展的体制束缚;但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中国加入WTO,也给以往靠中央权威,动用政府行政和计划手段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带来了挑战和困难,从另外一个方面制约了民族地区的发展。从长远看,这种挑战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许多民族优惠政策特别是经济优惠政策自行中止或功能减弱。 据统计分析,建国以来中央和云南省政府制定的144项民族特殊优惠政策,到1995年,能继续执行的只有50%左右,另外50%的优惠政策已经停止或难以执行,而在继续执行的政策的功能也大大减弱了。[1]特别是其中的经济政策,自行中止执行的更多。如前文表1、表2所列的24项优惠政策,至今仍在继续执行的只有9 项。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用行政和计划手段建立起来的优惠政策,在某种程度上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以著名的“民族贸易三照顾”政策为例,所谓“民贸三照顾”政策,就是国家按照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在贸易上实行等价交换,但是有时还要有意识地准备赔钱”[2](P167)的原则,允许经营民族贸易的国营企业经营“赔钱”的买卖,而国家对这类企业则在自有资金、利润留成和价格补贴等3个方面予以照顾,即民贸企业自有资金的80%由国家划拨,其余20%向银行贷款;民贸企业经营获得的利润,全部留用或比一般企业留用比例高;民贸企业对收购边疆民族地区的农副土特产品可实行最低保护价,对供应边疆民族地区的外来工业品实行最高限价,由此而形成的亏损由国家补贴。这一政策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功效,保证了最边远、最偏僻的山区民族都能出售土特产品,也能吃上盐巴、茶叶,点上煤油灯。但这一政策与市场经济规律却是冲突的。其原因主要有自有资金和利润留成照顾实际上是把民族地区贸易系统中的民贸企业与专业公司,以及民贸企业中享受照顾的国营企业与其他合作企业、个体商贩置于不平等的竞争位置上,因而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价格补贴中对工业品的最高限价和对农副产品的最低保护价,则不符合市场经济根据供求关系自由定价的原则等等。由于这些优惠政策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在市场取向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继续贯彻落实,如在1985年5 月24日,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商业部《关于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商业若干问题的 报告 》规定:对民贸三照顾的县(旗)的商业(含供销社)企业,继续实行减税、免税;对少数主要工业品和农牧土特产品继续实行价格补贴;对自有流动资金不足的尽可能给予照顾;对民族贸易企业继续给予低息贷款[3](P383)等等。然而事实上自1983年以后,这一政策便因难以贯彻而自行中止。 (二)保护与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政策难以落实。 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花园,云南则是全球仅存的民族文化多样性最为富集的少数几个地区之一。为了将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下去,早在建国初期,邓小平在其著名的《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讲话中,就提出了消除民族隔阂、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大家庭需要做好的三件工作。即要使少数民族相信,“ 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所谓文化,主要是指他们本民族的文化。”[2](P162)这里,邓小平把保护、发展和提高民族文化放到了与民族平等、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其后中国的《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都对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作了专门规定,云南省还于2000年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和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云南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进程和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社会转型,驱动着各民族为获取更多的物质利益而奋斗。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一些民族,特别是弱小民族逐渐对自己的文化丧失了信心,出现了盲目摹仿 其它 生活方式的倾向,致使民族服饰、语言、传统民居、歌舞艺术、礼仪习俗以及生态文化等,都出现了流失加剧的危机。在奔现代化的急切心情驱使下,传统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对青年一代失去了吸引力。在对外来文化和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双重认同矛盾之间,很多人选择了前者,从而形成了民族文化自我认同的危机。两个危机交织在一起,就有可能使少数民族经数千年历史发展积淀下来的珍贵民族文化遗产,在20~30年或更长一段时期内大部消失。面对这两个危机,中国的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因过于笼统,实际上很难有效发挥遏制民族文化流失的实际作用。 应该说,中国政府制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从总体上讲,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是正确的,只是其中的许多具体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可行性大大降低了。而一些与市场经济规律有冲突的具体政策,则应明令取消而代之以新的政策。针对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和中国加入WTO后民族政策落实和民族自身发展面临的挑战,中国政府既不能重走老路完全动用行政手段来解决,也不能放任不管,“如果我们放任各民族在不同的起点上自由竞争,结果是可以预见的,那就是水平较低的民族走上淘汰灭亡的道路。”[2](P162)可行的办法是把计划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倡导与企业和农户家庭的独立自主运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相适应,又有利于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新的具体政策体系。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和艰巨的工作,需要进行多学科、多部门的联合攻关才能完成。针对前文分析的民族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问题,这里提出两点初步的政策建议。 第一,民族经济发展政策建议。就区域政策而言,总的要求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实现计划与市场优势互补,国家既要放手让民族地区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解放生产力,又要适当利用计划手段来继续帮助和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力。 就产业政策而言,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应根据不同产业的特点而有所差异。初步设想可大体划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对能源、交通、水利、通讯等基础产业的发展和重大工业项目的布局,仍应坚持计划调节和国家扶持为主,为民族地区创造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二是对民族地区生产的原材料、初级产品和农副土特产品,应以市场调节为主,计划调节为辅。计划手段主要起宏观指导作用,如信息和市场指导等,但对某些关系重大的产品应建立储备制度并制定最低保护价;三是对轻工业和第三产业则完全放开让市场自由调节。 二是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建议。与民族经济政策的具体和详尽相比,中国政府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政策就显得过于笼统和简单了。因此,如果说民族经济政策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是体制转轨后诸多具体政策自行中止和失效的话,那么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则是缺乏具有强制规定性的具体政策。 所以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的第一个建议,就是国家要像制定民族经济政策一样,制定一系列具有强制规定性的具体的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在这方面,云南省已经开了一个好头,在全国率先专门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立了法,全国人大会也应抓紧制定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这样,就能把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提升到国家意志的层面加以强制执行。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的第二个建议,就是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如果说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和WTO规则下政府对经济发展更多地只是发挥市场调控作用的话,那在同样的背景下,在民族传统文化加速流失的危机面前,政府恰恰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只有在政府强有力的倡导、支持和保护下,才能唤醒全社会保护与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意识,才能扭转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的颓势,也才能最终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参考文献】 [1]云南民族地区特殊政策演变情况综述[J].民族工作,1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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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2.世界上的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有不同的制度模式,如联邦制、邦联制、民主自治等,中国采用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第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我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三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四是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此外,还拥有自主安排、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等其他各项权利。
摘要: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40年代,是中国近代音乐的形成和发展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上海具有重要的地位。首先,由于“海派”的文化传统,上海成为中国新式音乐教育的试验场;其次,上海外国租界的音乐生活,为中国专业音乐人才的培育提供了良好的土壤;第三,大量市民阶层的存在,以及浓厚的商业氛围,现代化传媒的兴盛,使上海酝酿滋生了中国第一代流行音乐。 关键词:近代中国音乐;上海;地位 上海是近代最早开放的五个通商口岸之一,也是近代中国最大的城市。它在近代中西文化交流、中国近代新文化形成中的地位,得到了学术界普遍的关注。作为近代新文化一个方面的近代中国音乐的形成和发展,上海在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与上海城市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传统以及经济社会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此,研究上海在近代中国音乐形成和发展中的地位,不但会使我们对近代中国音乐发展史有深入的理解,也通过一个侧面使我们对上海城市的个性有深切的体会①。 一、近代音乐传播先驱 上海,由于独特的历史因缘和独特的文化环境,成为近代西方文化向中国传播的桥头堡,也成为酝酿近代中国新文化的温床。近代中国新音乐的形成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近代的音乐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近代西洋音乐的传播和普及;一是传统音乐的传承与改造②。其中,尤以西洋音乐的传播和普及为近代中国音乐形成的主要动力和内容。 近代西洋音乐的传播,大致通过以下途径:1、基督教堂所带来的西方宗教音乐;2、新式军队中输入的西洋军乐;3、海外留学生带回来的西洋音乐;4、近代学堂对西洋音乐的普及。这四种途径先后出现,而尤其以第四种因素对中国近代音乐的面貌影响最为深远。上海在近代中国夙得风气之先,在近代西洋音乐传播中亦是如此,其主要表现则在于它成为近代新式学堂普及西洋音乐之最早试验场。 上海自五口通商以来就成为海外基督教在华传教的大本营,因此基督教堂所带来的音乐对上海信徒的熏染尤为深远。但教会音乐对于中国近代音乐形成的贡献毕竟有限,新音乐的形成更依赖于新式音乐教育的发展。由于基督新教把教育作为在华传教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大量精力和财力用于办学,而其所办学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传授西洋音乐。从目前的资料来看,传教士在华办学以上海为最早,而学堂中设置音乐教育科目也以上海为最早。例如1861年在上海创立的清心女中,在教学中已把音乐与语文、算术、圣经等科目相提并论。创办于1892年的上海中西女塾为展示平时教学成果,还举办音乐会。音乐会的规模不仅限于学生之间的互相交流,还半年一次对家长们,一年一次对普通市民公开演出①。 而上海人沈心工,是近代中国第一个从事新式音乐教育的中国人。他出生于商人家庭,1902年到日本留学,1903年回国后,在南洋公学附属小学任教,开设了中国最早的唱歌课。1904年出版了《学校唱歌集》,开创了“学堂乐歌”的形式。学堂乐歌是中国人最早用西洋音阶谱写的歌曲,成为近代音乐史的发端。上海的务本女塾、南洋中学等学校以及沪学会等团体都邀请沈心工指导唱歌。在沈心工《学校唱歌集》出版后,很多学堂开设了乐歌课,通过陆续出版的音乐教科书籍,初步的音乐知识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在此背景下,1907年公布的《奏定章程》,规定音乐课为初级小学的必修课。因此,李叔同曾推崇沈心工为“吾国乐界开幕第一人”②。 另一位上海人曾志忞也为中国近代西洋音乐的传播做出巨大贡献。曾志忞是上海著名商人曾铸之子,1901年去日本留学。在日本他参加了沈心工发起的“音乐讲习会”。并在《新民丛报》上发表了《音乐教育论》,这是我国最早系统阐述近代音乐教育问题的论文。1907年归国他即与高砚耘、冯亚雄等人在上海创办“夏季音乐讲习会”。这是一个利用暑期传授西洋音乐的组织,其科目有乐典、和声学、风琴、洋琴、洋弦、喇叭、直笛、横笛、大鼓、小鼓等。1908年曾志忞遵照父命创办“上海贫儿院”,院中设音乐部,并成立贫儿院管弦乐队,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西式管弦乐队。虽然1912年音乐部就停办了,贫儿院也约于1921年左右结束③,但却成为中国人创办西式管弦乐队的最初尝试。可以说中国新式音乐教育是从上海发端,并逐渐普及到全国。 二、租界的音乐生活与近代中国音乐人才的培育 由于近代中国音乐形成的主要动力和内容是西洋音乐理念、技巧的输入和传播以及根据西洋音乐对中国传统音乐的改造,因此海外留学生成为中国近代音乐形成的最早先驱者。但是新音乐的普及和建立却依然要依靠在中国本土形成固定的消费、欣赏市场以及在此基础上不断涌现的本土音乐家。上海由于其在近代中国的独特的历史机缘和文化传统,最早形成了较广泛的近代音乐的消费市场并涌现了大量的音乐人才,为近代中国音乐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酝酿场所。而追根溯源,又与上海租界尤其是公共租界工部局乐队有密切关系。 1.租界的音乐生活与上海近代音乐消费市场的培育 根据《南京条约》的相关规定,1843年上海开埠成为通商口岸,当时在上海县城之外划定了一块外国商人的居留地,这成为上海租界的起源。后来,租界不断扩张,并成立了自己的市政机构,逐渐发展成了一块在中国领土上的“国中之国”,成为外国列强侵略中国的最好见证。但是,它也带来了一些副产品——为中国大众亲身领略西洋音乐的魅力提供了场所。租界里的外国商人为了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逐渐形成了一些文化娱乐组织。早在1850年英国人就成立了业余剧团,演出需要音乐伴奏,于是组织了乐队。1879年逐渐发展成上海公共乐队。1881年公共乐队由英租界市政管理机构工部局接手管理,并成立工部局音乐委员会。1907年,铜管乐队扩大为管弦乐队。1919年以后乐队聘请意大利著名音乐家梅百器担任指挥,并从欧洲招聘了很多著名音乐家,迎来了它的辉煌时期,并逐渐迎来了“东方第一”管弦乐队的美誉。1922年公共乐队改名上海工部局乐团。当时工部局每年给乐队28万两的高额预算拨款。每年从10月到翌年5月为演出季节,每周的星期天都举行定期音乐会①。起初乐队主要在市政厅的音乐厅内演出,主要局限于外国观众。但是据英国学者毕可思的研究,1928年以来,上海工部局乐队逐渐注重为中国居民服务。乐队指挥的“年报”中越来越多地注意到有中国观众的出席。并开始在中文报纸上刊登演出广告。“1928年,3/4的观众是中国人,据报道,1930年中国人的兴趣甚高。1931年乐队在室内演出时,20%的观众是中国人,此后这个比例稳定上升。”以至于到1933年,在上海工部局管弦乐与吹奏乐委员会上,有人指出中国纳税人希望工部局继续资助乐队,因为它在城市中有很高的文化价值。并且,1928年后开始有中国人被吸纳进入工部局的音乐委员会②。 1930年前,上海工部局乐队一直工部局行政大楼里面演奏室内音乐会。1929年,这幢大楼卖给了开发商,上海工部局乐队搬进了上海商业和公共空间——大光明电影院,后来又搬迁到兰心大戏院。“在市政厅,上海工部局乐队似乎仅仅是工部局的一个文化附属品,只为外侨社群服务。而在整个上海娱乐界,管弦乐队成了这个城市越来越重要的文化财富。”③同时乐队的演奏也从室内走向露天,在夏天,乐队会举行露天音乐会,在兆丰公园(现中山公园)、法国公园(现复兴公园)、外滩公园(现黄浦公园)等舞台上演奏④。1928年后,随着中国人可以进入公共租界的公共娱乐场所,中国观众观赏西洋音乐的机会无疑更多了。 通过以上叙述,可以看出,虽然租界的音乐生活开始只局限于外侨社群,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中国观众逐渐增多,可以说逐渐在中国人形成了一批西洋音乐的消费群。这个消费群的形成和扩大,无疑为中国音乐人才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氛围。 2.工部局乐队对国立音乐院的影响 对于中国近代音乐的发展来说,创建中国人自己的音乐学府,作为研究和培养人才的机构,无疑是重要的举措。中国第一所高级音乐研究和教育机构本来创建于北京。1916年秋,北京大学成立学生社团“北京大学音乐团”,同年冬,改名“北京大学音乐会”。1918年改名“北京大学乐理研究会”。1922年以“乐理研究会”为基础成立北京大学附属音乐传习所,成为中国第一个近代音乐专业教育机构。随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北京艺术专科学校等高校纷纷设立音乐系、科,似乎预示着北京将成为中国近代音乐教育的中心。但是北洋政府统治下的北京并不是中国新音乐成长的良好土壤。1927年7月教育部长刘哲认为“音乐有碍教化,也与社会人心无关”,命令关闭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艺术专科学校中所有音乐系科,经过师生抗争,结果只有女子师范大学的音乐系被保留下来。而不久在南方的上海则成立了中国第一所音乐专科学校——国立音乐院。 国立音乐院的创办与萧友梅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他本来是北京音乐教育界的领导人,1927年6月南下上海。据谭抒真回忆,他辞去北京学校的音乐系工作,一方面他觉得教师水平低,又与自己的想法不合,另一方面因为上海人才多,还有外国音乐家,所以自己来上海了①。而许步曾更进一步认为国立音乐院之所以选址在上海,是由于上海工部局乐队的存在。 1927年11月27日,中国第一所音乐学校国立音乐院(1929年改为上海音乐专科学校)在上海成立。国立音乐院的成长与工部局乐队的影响有密切的关系。首先,除归国留学生之外,国立音乐院长期从上海工部局乐队招聘老师和研究指导。初建时,10名音乐教师中,外国教师即占了一半,其中大部分是工部局乐队成员。1929年,鲍里斯·扎哈罗夫成为钢琴系主任,而长期担任乐队指挥的富华则一直是小提琴系主任。此外还有大提琴家佘甫蹉夫、难民音乐家如佛莱思克尔、沃尔持·约雅敬等也在此任教。这些外籍教师对国立音乐院教学的贡献是巨大的。比如,扎哈罗夫直到1943年去世为止,一直在上海教钢琴。以至于有学者说,在中国的第一代钢琴家、音乐家中几乎没有一人未曾跟他学过钢琴。 其次,乐队和音乐院虽然没有组织上的联系,但是两者有很密切的合作。乐队给音乐院的学生提供优惠票,和中国爱乐社合作演出音乐会,并且开始逐渐演奏中国音乐家的作品,吸收中国演奏员。1929年,乐队首次与中国独奏音乐家马思聪举行音乐会。1930年首次演奏中国人创作的交响乐作品——黄自的单乐章序曲《怀旧》。1931年上海音专的教师黄自当选为工部局音乐会员会委员。1927年工部局乐队让中国音乐家谭抒真代替休假的队员参加演出。1935年5位中国人首次作为实习生参加工部局乐队的演出。此后,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学生在上海工部局乐队表演越来越频繁② 。在这期间(1934-1942),中国人继续进入乐队。1938年,谭抒真、黄贻钧、陈又新和徐威麟等4人正式成为上海工部局乐队的成员。到1941年乐队中华人达到5人③。中国独(唱)奏音乐家的演出也频繁起来,如钢琴家沈雅琴、李惟宁、吴乐懿,小提琴家王人艺,歌唱家黄友葵、胡然、赵梅伯、斯义桂等相继在1930年代与工部局乐队合作演出④。应尚能在1937年就指出:“对于上海年轻一代有抱负的音乐家来说,能与该乐队演奏或歌唱乃是他们最大的成功。”⑤正如他所说的,演出并不一定总是能带来经济效益,但它们提供了聆听、观摩和演奏的机会,这是中国其它地方所不能提供的。工部局乐队不但具有历史的功绩,就机构而言,它也是今天上海交响乐团的前身。 3.音乐大师的聚集与中国音乐人才的培育。 上海由于其独特的历史机缘,成为近代中国国际音乐大师聚集之地,这为中国近代音乐人才的培育提供了难得的良机。首先,工部局乐队给中国带来了像柏克、梅百器、富华这样的音乐大师,如果没有乐队他们根本不会居住在这个国家。此外,上海的国际地位使它成为难民的避难所。俄国十月革命后,大量俄国音乐家流亡上海。二战爆发后,众多犹太音乐家流亡上海。他们或者担任管弦乐队成员,或者成为私人音乐教师,或者成为国立音乐院的教员,或三者兼而有之。例如,1924年之后俄侨设立的私人音乐学校就有18所之多⑥。这为中国学生提供了从学这些大师的机会,虽然很多人并没有成为国立音乐院的教师,但是普遍存在的家教,则提供了可能。比如,从1943年直到l946年逝世,梅百器亲自教博聪,富华指导后来出任音乐院院长的戴粹伦,沃尔特·约雅敬教授司徒志文,佛莱思克尔教授丁善德、桑桐、瞿希贤等。 上海良好的音乐氛围和高水平乐队的存在,也吸引了大量著名音乐家在全球巡回演出中把上海作为一站。从20年代到30年代,世界著名音乐家相继访问上海,如小提琴家F·克莱斯勒、约瑟夫·西盖蒂、雅沙·海菲茨和丁·蒂博,钢琴家阿图尔·鲁宾斯坦、B·莫伊耶维奇等①。国际音乐家到上海的演出,无疑开拓了中国音乐家的视野。比如据记载,黎锦晖在上海听交响音乐如同“上课”一样,事前必将登载在《申报》上工部局乐队的当天音乐会节目说明认真读过,然后前往。自1920至1929年他每礼拜五去听,风雨无阻,8年无间断。对于当时来华的歌舞剧团的演出,如:米兰来的歌剧班演出的正歌剧和轻歌剧,“向·旦尼斯(Danis-Shawn)舞蹈团”演出的大型舞剧和各式舞蹈,上海俄侨演出的歌舞剧,以及从欧美、日本来华的邓肯舞蹈团、宝冢歌舞团等的演出,他更是千方百计找机会观摩,既使观摩券“每券售大洋十元,不易筹措”,也在所不惜②。 大量音乐大师聚集上海,为中国音乐家提供了亲身从教的机会,而著名音乐家的巡回演出则为中国音乐家提供观摩的可能,这些对于中国音乐家的迅速成长和提高技艺无疑是难得的良机,非当时中国其他城市所能企及。 三、都市消费生活与通俗音乐的滋生 流行音乐的先祖是发源于美国的爵士乐和摇滚乐。20世纪流行音乐在全球迅猛发展,到今日已成为全球音乐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的近代音乐也不尽是西方高雅音乐在中国的传播和生根的过程,还包括中国近代通俗音乐的产生。在这个过程中,上海不仅是近代中国高雅音乐的摇篮,更是近代通俗音乐的发祥地。音乐史研究者虽然对流行音乐的研究还不多,分期也并不完全一致,但是普遍承认上世纪80年代的流行歌曲与20年代至40年代的流行歌曲有密切的联系。当时黎锦晖以“时代曲”之名创作于20年代末上海的《毛毛雨》、《特别快车》等一批迎合市民口味的歌曲,标志了20世纪中国流行音乐的产生。在该阶段产生了以黎锦晖及其“明月歌舞团”为代表的中国第一代流行音乐作曲家和歌星。因此,研究者称这个流行音乐的第一阶段为“黎锦晖时代”③。而所谓“黎锦晖时代”其实亦可以称为“上海时代”,因为黎锦晖的整个活动主要是在上海,流行音乐的繁荣与上海的城市特点有密切关系,只有上海才能孕育第一个流行音乐的繁荣。 那么为什么会是上海孕育出近代的中国流行音乐呢?这要从上海这座城市的独特历史和文化个性寻找原因。有学者指出,20世纪流行音乐的迅猛发展是20世纪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现代科技的发展、商业炒作和现代人的心理需求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④。这些正好在上海有很好的土壤。 首先,由于上海特殊的历史机缘和文化传统,使它在选择及接受外来文化上有非常积极和开放的态度,这种文化传统被称为“海派文化”。“海派文化”具有开放、灵活、多样、宽容等特点⑤,这为上海接受、容纳通俗音乐这种新形式提供了文化心理上的基础。此外,都会的经济繁荣,促进了都市大众文化生活的兴盛,也为流行音乐提供和扩大了流行空间。当时的上海无疑是中国近代娱乐业最为兴盛的城市,繁多的饭店、酒吧、咖啡馆、夜总会等服务业及娱乐场所,为流行音乐的发展提供了生存空间。 其次,商业炒作和现代传媒的出现大大加速了流行音乐的传播速度。上海是一座商业城市,任何文化形式都避免不了商业的熏染。同时,上海又是当时中国最现代化的城市,很多现代化的娱乐消费形式只有上海才最为普及,比如电影、唱片、电台等。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既是全国的唱片业中心,也是无线电广播的中心,又是电影业中心。这三者的交互作用,使通俗音乐广为传播。 唱片和留声机于20世纪初叶传入上海,至30年代,上海逐渐发展为中国唱片业的中心,拥有国内数量最多和实力最强的唱片企业,生产大量内容丰富的唱片。唱片开始还只是印制中国传统戏曲为主。但到了30年代,新兴的流行歌曲被市民阶层所喜爱,很快成为唱片录制的重要内容。1928年,黎锦晖创作、黎明晖演唱的《毛毛雨》由百代公司录制成唱片,在社会上迅速传播。一些著名的歌星由此诞生。一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争相为明星灌录唱片,从此录制流行歌曲唱片成为各公司的重头戏。比如,百代公司曾推出“明星锦集”,为红极一时的电影女明星们录制流行歌曲唱片,有胡蝶、陈玉梅、黎明晖、王人美、李丽莲、夏佩珍、胡珊、谈瑛、陈燕燕、黎莉莉、严月娴等。为了争取歌星们录音,各公司专为她们“量身定做”歌曲,并不惜给予优厚的报酬,如百代公司曾给予周璇6%的版税。有些年纪尚轻的女歌星一个月的收入可达20至30元,令世人羡慕。三四十年代,各公司录制了大量的流行歌曲唱片。根据中国唱片厂1964年登记的旧唱片模板目录统计,在百代、丽歌、和声、高亭、胜利等公司灌制的流行歌曲唱片中,以周璇演唱的最多,为150余张,白虹有125张,姚莉有117张,龚秋霞有67张,王人美有62张,另有白光、李丽华、李丽莲、李香兰、欧阳飞莺、吴莺音、张露、黎莉莉、严华、梅熹等录制的唱片①。 唱片业之外,广播事业也扩大了通俗音乐的传播渠道,为其开拓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广播电台的兴盛使收音机在中产阶级市民中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收音机里欣赏通俗音乐。 上世纪30年代,上海电影业、特别是有声电影的发展更促进了流行音乐的繁荣。1931年中国第一部国产有声影片《歌女红牡丹》在上海首映,国产故事片在30年代的兴盛由此拉开序幕。电影需要配乐、插曲,这为流行音乐提供了新的创作和表演的市场。而电影的魅力更使穿插于其中的主题曲、插曲不胫而走、深入人心。本来流行歌曲主要以歌舞厅、酒吧、夜总会等为表演空间,有声电影则为歌星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一些原本以演唱流行歌曲、进行歌舞表演为主的歌舞团、歌唱社成员进入了电影界。如一直在黎锦晖的中华歌舞团和明月歌舞社从事表演的王人美和黎莉莉,就成为30年代联华影业公司“四大名旦”中的两位;周璇在进入电影界以前,先后辗转于明月歌舞社、新月歌剧社、新华歌剧社,早已是红极一时的名歌星。其他如白虹、白光、龚秋霞等,也都是在当红歌星的位置上走进银幕。歌星们从影后,继续维持歌唱生涯,而且往往演唱所主演影片的插曲,歌曲借电影而传播,电影亦因歌曲的流行而更加火爆。这种情况使一些原本并非歌星出身的电影明星也纷纷地开始灌录唱片,如胡蝶、陈燕燕、陈玉梅、李丽莲、夏佩珍、胡珊、谈瑛、严月娴等②。无论是电影明星出唱片,还是歌星拍电影,结果往往是其拍摄的影片与灌录的唱片同样受到崇拜者的热爱。电影这种新兴娱乐工具对通俗音乐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正如汪毓和所说,“从20年代末开始,中国城市歌舞音乐与中国电影音乐,特别是电影歌曲的发展合为一体,成为中国娱乐性通俗音乐的主体”③。足见当时电影对于通俗音乐的促进作用。 总之,由于上海浓厚的商业氛围,具备较完善的市场运作机制,并受到唱片公司、无线电台、有声电影等新型娱乐媒体的强力支撑,流行歌曲发展的势头极为迅猛,形成了近代中国通俗音乐的第一个浪潮。 其三,市民阶层的庞大为通俗音乐的流行提供了土壤。流行音乐具有创作题材贴近现实生活、富于情趣化,格式简炼完整、演唱方式不拘一格,突出“自我感受”、演出方式强调群众性、强化交流等特点①,这些都符合现代都市市民阶层的审美需求。类似《毛毛雨》等“家庭爱情歌曲”大都表现男女情爱,歌词内容、旋律、风格深受市民阶层的喜爱。上海是当时中国最大的都市,有庞大的市民群体,这为以迎合现代都市生活口味的通俗音乐的流行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其四,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很多进步的或严肃的音乐家,在流行音乐的创作上,也采取了较为积极态度。除了当时有黎锦晖、黎锦光、姚敏、严华等极负盛名的流行乐坛作曲家外,还有任光谱写的《渔光曲》、《燕燕歌》,刘雪庵谱写的《早行乐》、《何日君再来》,贺绿汀谱写的《天涯歌女》、《四季歌》、《秋水伊人》等都是30年代上海曾传颂一时的经典性的流行音乐作品②。 四、结语 近代上海因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历史机缘,由原来的一个小县城发展成中国最大的都市,也成为中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之一。上海在中国近代文化形成中的地位重要,它不但成为西方文化向中国传播的窗口,也成为中国近代新文化酝酿形成的重镇。本文所述上海在近代中国音乐文化形成中的作用,只是上海对中国近代文化贡献的一个侧面。 概括地说,上海由于其滨江带海的地理位置和华洋杂处的社会形态,形成了敢为天下先的文化传统,因此成为中国输入西洋音乐的最初舞台,并成为新式音乐教育的试验场;而由于外国租界的存在,尤其是工部局乐队的存在,为中国人直接体验和学习西洋音乐提供了宝贵的机会;大量市民阶层的存在,以及浓厚的商业氛围,现代化传媒的兴盛也酝酿滋生了中国第一代流行音乐。 当然,随着抗日战争的开始,中国的音乐出现了新的内容,作为孤岛的上海虽然仍然保持了一段繁荣,但是由于脱离了民族的主战场,其音乐中心地位有所下降。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上海在音乐方面的影响又有所转折。这将成为另文考察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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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音乐学家刘九达先生曾说过一段往事:有一次他坐船回四川老家,忽听得船工唱起了号子,便赶紧掏出本子想记下来。可是船工们一见那个阵势忽然都哑了。其中一位老船工说:“那位先生是同我们闹玩,哪有那样阔气的人来学这不三不四的东西哦!”现如今的学者和歌唱家去“采风”或者没遇过这种尴尬,可是说实在,“场面”上的东西我们见得太多。周强在《石工号子》的封面上写道,他的专辑是“学院派与原生态的对话”,相信这是他多年歌唱实践与思索的感悟。所谓“学院派”和“原生态”,它们之间并没有一条天然的不可逾越的鸿沟。有的“原生态”人以为“原汁原味”才是最好,任何对它进行艺术“加工”都是对它的“污染”。而“学院派”又往往被人指责“高高在上”,对业余的民间的东西不屑一顾。其实这都是“鬼不吃蜡烛屎――人做出。”“原生态”无非就是民间的东西,它既不会一成不变,甚至不可以复制。你以为侗族人平日唱的“大歌”与央视演播厅里表演的“大歌”是一样的么?傻!说白了,后者也是对前者的一种“加工”。艺术加工并没那么可怕,“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永远是艺术的法则。胡松华唱《草原赞歌》以及滕格尔唱《天堂》不都一样经过了“加工”的么?牧民并没指责...
民歌的起源发展,高潮,作用
浅析苗族飞歌的演唱特点以及形式美特征论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讨论某种问题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浅析苗族飞歌的演唱特点以及形式美特征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摘要:
苗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 擅长歌舞, 特别是苗族飞歌在演唱的语言特点、共鸣以及呼吸方式上都存在浓烈的民族特点, 而且自身的表现形式也极具特色。本文主要对苗族飞歌的演唱特点和形式美的特征进行分析。
关键词:
苗族飞歌;演唱特点;形式美;特征;
引言:
苗族是一个善于歌唱的民族, 苗族文化虽然丰富, 但是没有文字, 所以歌也成为了苗族历史的传承,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苗族的婚丧嫁娶都离不开苗歌。歌不仅是苗族人恋爱的媒介, 同时也是苗族节日、婚庆以及劳作等多方面的调节和装饰, 可以说苗歌是苗族人的精神支柱。特别是苗族飞歌, 由于其旋律优美、亲切自然, 曲意与自然和人相通, 听后会使人难以忘怀。当前对苗族飞歌研究的专家、学者比较多, 而且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但是在声乐演唱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匮乏。为了弥补研究中的空白, 本文主要从苗族飞歌的演唱特点以及形式等方面进行研究。
一、苗族飞歌的演唱特点
(一) 歌词和曲调的关系更紧密。
从苗族飞歌的内容方面分析来看, 其是我国民族音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苗族飞歌与苗族人民的生活和文化具有直接联系。在飞歌中包括苗族人民的生活、农耕以及婚丧嫁娶等内容。苗族飞歌在演唱的过程中需要依词而唱, 进而传达出字里行间的情感和含义, 表现出苗族人民的情感。从形式上分析来看, 苗族飞歌一般都为30句, 可以分为三字、五字、七字以及八字句, 最常见的为五字句, 这种形式的歌曲句子短小, 演唱更方便, 同时在节拍以及节奏上都有固定的格式, 曲调的长短和快慢等都是固定的形式, 也可以在原来的曲调上进行适当的发展。[1]在苗族飞歌中, 一般首句都比较快, 后面越来越慢, 而且拖音比较严重。同时次句中也是先快然后逐渐减慢, 在减慢的过程中会越来越低, 越来越长。第三句以及第四句采用中等速度进行演唱, 然后逐渐加快, 到高潮部分进行快速连唱, 在最后采用拖音唱法。
(二) 旋律特色鲜明。
苗族的飞歌在旋律上比较独特, 它的旋律是五度相生律制, 也是我国五声音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以徵调最多。同时也有的飞歌虽然在前部和中部出现调式交替的情况, 但是在乐曲结束的部分往往是以徵调为最后的结尾。这种调式与苗族语言和多年来形成的演唱风格具有直接的关系。此外, 苗族的飞歌在节奏的长短以及快慢等方面都有比较固定的格式, 所以在记谱的过程中也存在固有的模式。
苗族人民通过在这些固定的格式上的创作和发挥, 使苗族飞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第一, 飞歌的调子一般都比较高昂, 而且气势恢宏, 能够体现出苗族人民不屈不挠的精神, 以及敢于与困难斗争的精神, 进而展示出苗族人民永不服输的精神和气质;第二, 旋律起伏大, 节奏自由散漫, 在句中气息和休止自由结合, 能够体现出苗族人民的自由性格;第三, 歌曲中的滑音多, 在句头采用起腔的方式, 在句尾则采用甩腔的方式, 体现出苗族声乐的魅力。[2]
苗族飞歌中, 清水流域的飞歌代表性最强, 其中也出现了很多著名的歌手比如阿桑、阿泡, 他们都是苗寨中成长起来的优秀歌手, 并将苗族飞歌的特殊演绎方式展现给全国的观众, 比如在解放初期, 一首《毛主席来了》为我们展示了苗族飞歌的特点, 这也是苗族飞歌第一次展现在国家的舞台上, 随着这首歌的广泛传播, 苗族飞歌也展示出其独特的魅力。
这首歌曲的曲风豪放, 在演唱的过程中情真意切, 能够使人们感受到其中所蕴含的情感, 是一首非常典型的徵调飞歌形式, 在整个乐曲中只出现四个音符:1、3、5、6, 其中5为整个曲调中的稳定音, 是整首曲调中的支撑。在整首乐曲中, 最大的特点就是从3走向到降3, 这也是该曲调中最大的特点。从这首歌的旋律分析来看, 整首歌曲为一个典型的四句体结构的歌曲, 整首曲调都是围绕第一句的旋律开展的, 一句和二句的材料是完全相同的, 第一句是1、3、5上行的大调性特点, 第二句旋律则降到3, 和1, 5形成一种柔和的、细腻的情感表达特点。[3]通过这两种情感色彩的交替, 给人一种古朴与现代结合的美感, 能够体现出一种独特的个性。歌手在演绎飞歌的过程中, 那些小三度级进拖腔形成了上翘下滑的特点, 由于苗族土语在字头的发音中语气比较夸张, 所以在飞歌的开腔中会存在装饰音, 而且为通过拖腔长音能够导致声带发生震动, 进而产生波音, 体现出苗族人民的洒脱、豪爽中透出几分细腻的性格。
(三) 苗族飞歌的'演唱形式。
苗族人民都喜欢唱歌, 而且都会唱歌, 所以从声乐的方面来看, 苗族飞歌的个性化比较强, 在演唱的过程中也具有自己的风格。从其演唱形式方面来看, 飞歌的演唱方式更多, 可以进行齐唱、独唱、重唱和对唱。而且飞歌在演唱的过程中也可以采用多声部的方式, 部分地区还融入了平腔和高腔山歌。在演唱方法上, 近年来比较流行的是原生态的唱法, 苗族飞歌都是采用苗家的方言以及自然的演唱方式进行演绎, 在演唱的过程中不需要伴奏, 偶尔会加入一些打击乐, 具有浓厚的原生态特点和民族地方 (下接第58页) 特色。所以飞歌也是一种地道的原生态唱法, 在演唱的过程中舒适自然, 主要是抒发心情, 在情感的表达上更加细腻和热情, 声音由弱到强不断的变化, 情感跌宕起伏, 在演唱到结尾习惯加一句“喔火”, 进一步突出歌曲的情感。
(四) 苗族飞歌曲调结构特点。
苗族飞歌的曲调有很多种, 而且每种曲调都有各自的特点, 在唱法上也存在很大的区别。同时在情感的表达上往往都采用高亢的唱法, 结构主要采用二片式结构, 其中上片为乐曲的歌头, 主要由两个乐句构成, 在节奏上更加自由, 而且唱法简单、舒缓。在曲调的开头往往以一个短小的“呃”声作为引子, 比较缓慢、悠长;下片则为乐曲的收尾, 这部分曲调的节奏鲜明活泼, 而且具有较强的跳跃感。歌曲的结尾处一般都习惯采用渐慢的方式唱拖腔, 通过这种方式与上片的节奏互相呼应, 形成一个完整的曲调形式, 这也是对整个曲调情绪的总结, 使飞歌更加古朴、清新。同时不同地区的飞歌形式也不同, 但是结构却存在很大的相似性。因此在演唱的过程中, 苗族人民还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 注重即兴发挥, 形成苗族飞歌的特色。
二、苗族飞歌的形式美特征
苗族飞歌与其他的民族歌曲相同, 在内容的表达上以及形式上都比较统一。苗族飞歌的演唱不是为了唱歌而唱歌, 同时唱歌也是一种对历史和文化的传扬, 所以在苗族飞歌中展现的内容都是真、善、美。通过对苗族飞歌的总结可以分为六个部分, 包括对美好爱情的反映、对自然界声音的模仿、日常生活以及礼仪的表达、人民疾苦的展现、生产的过程、生活知识的反映以及历史故事的讲述等。
苗族飞歌的形式美不仅体现在音乐方面, 同时也体现在音乐的形态和形式上。从飞歌传统的组成形式来看, 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它的美, 第一内容形式美, 其中体现出一定的教育功能与现实的审美结合在一起;第二, 自身的形式美, 很多歌曲都是受自然的启发, 也是飞歌原生态的表现, 其中经常包括一些潺潺的流水声以及鸟鸣声等, 这些声音都远远超过艺术音乐的魅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 苗族飞歌从音乐、民俗、历史以及语言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苗族地区受外来文化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苗族人民的生活方式和习惯被迫改变, 但是苗族的民歌却因为植根于肥沃的文化沃土中得以不断的传承和发展。通过对苗族飞歌的演唱特点及形式美特征的分析, 能够体现出飞歌的魅力, 也进一步证明苗族飞歌还有更大的研究价值。
参考文献
[1]陈玉浅谈苗族“飞歌”的分类及其演唱特点[J]黄河之声, 2015, (7) :82-82.
[2]王珊铭浅谈苗族"飞歌”的发展及演唱特点[J]. 黄河之声, 2014, (10) :16-18.
[3]姚敏浅析湘西苗歌的演唱特点[J]音乐大观, 2013, (5) :68-69.
中国民歌的分布 根据不同的民族文化背景以及民歌的不同风格色彩, 中国民歌大体可以分为六个不同的风格 色彩区。 1.北方草原文化民歌区; 2.西部受伊斯兰文化影响的新疆民歌区; 3. 西部受佛教文化影响的藏族民歌区; 4.西南高原多民族古老原始文化民歌区; 5.东北受萨满教影晌的狩猎文化民歌区; 6.西北高原多民族半农半牧文化民歌区; 7.中原及东部沿海有着古老传统文化的汉族民歌区。 至于每个民歌区的民歌分类。 由于民族不同, 各自有其传统的分法, 不可能划一, 只能存异。 1.北方草原文化民歌区 这个民歌区主要处于现在的内蒙古自治区, 以蒙古族民歌为代表。 蒙古族历来有“音乐民族”、 “诗歌民族”之称。民歌可分“长调”、“短调”两大类,“长调”民歌主要流行于东部牧区以及阴山 以北地区,特点是字少腔长,富有装饰性,音调嘹亮悠扬,节奏自由,反映出辽阔草原的气 势与牧民的宽广胸怀。 牧歌、 思乡曲、 赞歌等大多属于长调。 闻名的曲目有 《辽阔的草原》 、 《牧歌》等。“短调”主要流行在西部、南部半农半牧区,其特点是结构短小,节奏规整,不 少叙事歌、情歌、婚礼歌都属于“短调”。著名的短调民歌有《森吉德马》、《小黄马》等。 草原文化民歌的共性是表现出草原牧民的质朴、爽朗、热情、豪放的情感与性格。此外,在 西蒙还有一种“蒙汉调”(蛮汉调),它是蒙、汉两个民族的音乐文化相互吸收,相互交流的 产物。流行于河套一带的“爬山调”也是蒙、汉民族共同喜爱的歌种。 2.西部受伊斯兰文化影响的新疆民歌区 这个民歌区地处新疆,以维吾尔、哈萨克民歌为代表,它受过来自中亚伊斯兰传统文化的影 响, 与阿拉伯音乐文化有着一定的联系。 维吾尔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 其歌舞艺术以“十 二木卡姆”闻名于世。民歌有爱情歌、劳动歌、历史歌、生活习俗歌四大类。维吾尔民歌在 音调方面包括了中国音乐、阿拉伯、欧洲三种音乐体系,它是中国民歌音调多元化来源最突 出的一种。有不少民歌是与舞蹈相结合的,具有活泼、风趣的格调。闻名中外的民歌有《阿 拉本罕》、《半个月亮爬上来》、《达坂城》、《送我一朵玫瑰花》等。哈萨克族主要居住 在北疆,从事牧业。民歌可分为三大类:(l)词曲固定的民歌(包括牧歌、狩猎歌、情歌、 宗教歌等);(2)即兴填词的民歌(包括山歌、渔歌、谜语歌等);(3)习俗歌(包括 婚礼歌、哭嫁歌、送嫁歌等)。其中以情歌数量最多,大都表现情人离别的痛苦和祝福。哈 萨克民歌中有中国音乐和欧洲音乐两种体系。中国音乐体系以宫、羽调式最多。闻名全国的 有《玛依拉》、《等我到天明》等。 3.西部受佛教文化影响的藏族民歌区 这一民歌区包括西藏自治区和青海、四川的部分藏族聚居地区。民歌包括山歌(牧歌)、劳 动歌、爱情歌、凤俗歌、颂经调五大类。民歌演唱活动大都与佛教节日有关,民歌中不少是 与舞蹈结合在一起的,如“囊玛”、“堆谢”、“果谢”、“锅庄”等歌舞品种。音乐属于中国音乐体 系,民歌一般特点为热情、开朗、诚挚、动人,极富高原特色,节奏律动性强。闻名的民歌 有《北京的金山上》等。《北京的金山上》原来是一首箭歌(即狩猎歌),最初流传在西藏 的东南部林区。如今成了流传全国的新民歌。 4.西南高原多民族古老原始文化民歌区 这一民歌区包括云南、贵州、广西等地的少数民族地区一带。有二十几个不同民族聚居在这 里。该区民歌有着不同层次的古老文化特征,具有特殊的社会功能,民歌大多为“诗、歌、 舞”相结合的演唱形式,内容复杂多样,同时存在着不同历史阶段的民歌。由于许多民族没 有文字,民歌成了他们记载历史、传播知识以及进行社交活动的重要手段,已成为日常生活 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所有这些都反映出特殊的、多层次的文化现象。这一地区代表性民歌 是多声部民歌。多数民族都有二声部、三部民歌。民歌的分类有“大歌”、“小歌”。大歌以侗 族、布依族、壮族等民族的最闻名,大歌又分男声、女声、童声三种,男声大歌一般节奏性 较强, 曲调明快。 女声大歌节奏较自由, 旋律细腻、 柔和。 小歌除二声部外也有单声部民歌。 内容以爱情为主,一般是青年男女在室内用小嗓轻声唱。此外还有古歌,以苗族的古歌历史 最悠久。内容叙述天地的形成,人类的起源。游方的起因等。曲调富于吟诵性,歌唱者多为 老人。侗族大歌 50 年代即闻名全国,其他民歌如《桂花开放贵人来》、 《阿细跳月歌》等, 也都是有代表性的曲目。 5.东北部受萨满教影响的狩猎文化民歌区 这个民歌区主要包括东北大、小兴安岭一带,以鄂伦春族民歌为代表(包括鄂温克、赫哲、 达斡尔、满族筹),鄂伦春族在 1949 年前还保留着不少原始社会的痕迹。这是一个喜爱歌 舞的民族,过去以狩猎为生,每当狩猎满载归来,或者民族节日,都要进行歌舞狂欢。他们 的民歌可分为三大类:(l)山歌,(2)歌舞曲,(3)萨满调。山歌又分“长调、“短调”,“长 调”高亢刚健,节拍自由;“短调”曲调平稳,节奏规整。歌舞曲大多为一领众和形式。萨满调 是为请神、跳神、祭祖、葬礼时唱的歌,曲调吟诵式,多为领和。鄂伦春民歌为五声音阶。 以宫调式、羽调式居多。他们最喜爱的民歌有《额呼兰?德呼兰》,是一首歌颂大自然的歌。 此外《鄂伦春族小唱》在全国也很闻名。 6.西北高原多民族半农半牧文化民歌区 这一民歌区包括甘肃、青海、宁夏的黄河上游地区,有汉、回、土、撒拉、保安、东乡、藏、 裕固等民族聚居的区域。自古以来属于半农半牧文化范畴。历史上曾经是“丝绸之路”必经之 地,东西文化交流较早,由于长期的多民族交化交融,产生了八个民族并有的歌种——“花 儿”。该区民歌可分“家曲”,“野曲”两大类,“家曲”包括各种酒曲、宴席曲、小词、秧歌等;“野 曲”包括“花儿”在内的各种山歌、牧歌等。野曲只能在室外唱。“花儿”为代表性歌种,曲调高 亢悠长,格调深沉婉转,气质粗扩、淳朴。不论哪个民族都使用汉语演唱,而各民族有自己 的衬词,中外闻名的曲目有《上去高山望平川》。 7.中原及东部沿海有着古老传统文化的汉族民歌区 汉族民歌区在六个区中属于最大的一个,从寒冷的北方到亚热带的南方,从西北高原、西南 高原到东部沿海平原,地理条件、风俗习惯、生活、生产方式多种多样。语言虽同属汉语, 但各地方言不同。东、西、南、北差异很大,民歌的风格特点也呈现出多种特征。另一方面 汉族在北方草原民歌区、 西北半农半牧民歌区以及西南高原多民族民歌区都有千万以上的人 口,因此,民歌区部分重叠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基于以上情况,汉族民歌区又可以分为十个 支区和一个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