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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殡葬服务供给研究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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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殡葬服务供给研究论文题目

1、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2、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1998年1月6日)3、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

殡葬服务包括哪些项目

殡葬服务包括哪些项目?很多亲属为逝去的老人选择殡葬服务的时候都会考虑很多问题,比如该选择什么项目 ,全部都是以自愿为原则的,所以,现在给大家分享关于殡葬服务包括哪些项目。

殡葬服务包括以下项目:殡葬手续类咨询与代办、殡葬信息免费咨询、搭建布置灵堂、殡葬礼仪服务、骨灰盒销售、丧葬祭奠用品销售、陪同客户选购墓穴。具体包括:

1、临终关怀;

2、竖灵服务,即搭设灵堂;

3、协助或代办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社保销户等手续:4陪同客户到殡仪馆办理择日选厅、交费等服务:

5、选购殡葬服务用品;6寿衣等入殓用品;

7、挽联、哀祭文(订购花圈);

8、空调大巴接送至殡仪馆举行出殡仪式、告别仪式:

9、场景布置、礼仪辅导、告别仪式:10、火化,领骨灰;11、寄存骨灰或下葬:

12烧七提醒、周年祭提醒等,代准备祭奠用品等。

根据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将殡葬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

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服务。

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考虑财政补贴情况,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

延伸服务:在保证基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殡葬服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是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对延伸服务,由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

丧事一条龙服务狭义上讲是指从老人去世到入土为安的一系列葬礼仪式过程,具体服务项目包括净身穿衣、家庭灵堂布置、遗体接运、预约告别厅、布置告别厅、组织追悼会、火化入炉、骨灰寄存等。

丧事一条龙服务的项目比较多,各个项目的规格和礼制也不一样,建议家属选择一条龙前,应先了解丧事一条龙包含哪些项目,对各项目服务时间、礼仪规制了解清楚后,再签订一条龙服务协议。

丧事一条龙价格多数是根据服务项目的多少、服务内容的规格来收取的`。诸如火化时使用的棺材,纸棺和木棺的一条龙服务,价格自然是不一样的。再如火化炉规格,普通炉火化价格较低,豪华炉火化价格较高。

作为从事殡葬行业多年的我门,与多家公墓都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因此对墓地市场了解的十分详细,而且价格方面我们可以争取优惠最大化,如果您有购墓的需求或者服务都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派出多年行业经验的选墓顾问,开专车上门接送您前去选墓,也可为您制定详细的选墓计划和服务。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殡葬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一九八五年《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及黑政发(1985)6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殡葬管理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市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规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殡葬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第三条全市城乡均为火化区。凡本市城乡居民、驻齐人员、外地来本市居住人员死亡后,均须实行火葬。第四条尊重回族的丧葬习惯,允许建立回族墓地,但要加强管理,不准乱埋乱葬。对愿意火葬的,要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五条在耕地(包括个人承包地和自留地)、水源地、江堤、文物保护区和风景区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以及允许建立的回族墓地外,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告,限期迁出或就地、移地深葬。逾期不办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雇人平毁,其费用由丧主承担。在本规定颁布后于上述区域内埋坟设墓的,由丧主起尸火化,一切费用由丧主承担,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第六条禁止出售、出租、转让、买卖墓地或墓穴;禁止恢复和建立宗族墓地。违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收缴其土地和非法所得,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第七条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加工、出售棺椁和丧葬迷信物品。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第八条各级民政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为火葬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严禁为土葬提供车辆和其他方便。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缴销司机驾驶执照,同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第九条国家职工(回族除外)和享受劳保待遇的职工家属死亡后不实行火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优抚对象和贫困户,当年不予优待和生活救济。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根据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对以暴力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齐政发〔1982〕30号文件发布的《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和齐政发〔1983〕13号文件发布的《齐齐哈尔市民政局关于殡葬改革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第十三条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北京市殡葬改革30年成果概况北京市殡葬管理机构是北京解放以后,从接收和改造“杠房”等旧的殡葬服务行业发展而来。作为政府管理殡葬事务的职能部门??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于1984年正式成立。随着北京市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北京市的殡葬工作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首都殡葬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把目光放在树立殡葬行业新形象上,促进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殡葬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取得了突出成就。一、深化殡葬改革北京是六朝古都,市井风俗独特,从晚清延续下来的旧丧葬习俗颇多,既是佛、道等宗教仪式和纯民俗的混合,又兼有满、汉等民族特色,既隆重又繁琐。其中,以土葬为主的丧葬习俗亟需变革。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在实行火葬倡议书上签字,揭开了中国殡葬改革的序幕,大大加速了全国人民由土葬习俗到火葬改革的转变过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殡葬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代同步,殡葬习俗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推行火葬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核心内容,火化率是推行火葬成绩的重要标志。北京市自从推行火葬以后,火化率一直保持全国前列,但是在80年代,由于旧的丧葬陋俗有所抬头,土葬回潮,造成火化率下滑。90年代以来,北京市及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殡葬事业管理部门加大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殡葬网络组织和居(家)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把殡葬改革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引导广大群众摈弃旧的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的殡仪新风。为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采取有力措施,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任务,采取说服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火化率遏制土葬陋俗,有效控制了土葬及尸体外运事件,使北京市的火化率从1984年的64%稳步提高到1994年的98%。1994年以后持续保持在98%以上,18个区县中有15个火化率达到100%。北京市还一直把提高火化率与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结合起来,对平坟工作长抓不懈。由于平坟工作复杂,往往是平而复起,屡平屡起,一些干部只能“望坟兴叹”。1998年是北京市平坟工作具有里程碑的一年,北京市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市领导关于“要彻底治理乱埋乱葬”的指示要求,把平坟专项治理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行动中,市及各区、县的领导亲自抓,有的区县领导亲自平掉自家祖坟,起到了带头作用。同时,给平坟户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及建立公益性骨灰林、骨灰堂等措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仅1999年,全市共平坟7万多个,净化了公路、铁路两侧、河湖、旅游风景区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既防止了乱埋乱葬,也堵塞了土葬陋习的回潮。骨灰安置也是殡葬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1987年以前,主要依靠骨灰堂安放骨灰,场地狭小,祭扫不便,且容易造成人员拥挤,形成事故隐患。1987年清明节老山骨灰堂前因祭扫群众过多,拥挤不堪,险些造成重大事故。为解决这一问题,90年代以来,北京市先后兴建了近30个公墓以解决骨灰安置问题。但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人口迅速增长与对墓地不断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北京市每年人口死亡数约为7万多人,如果都要占地修墓的话,人们的生存空间就会被逝者大量占用,骨灰安置方式的改革刻不容缓。为此,北京市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立体化,推出了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廊、骨灰塔、骨灰深葬亭等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土地,也节约了修墓所需的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北京市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新的安葬方式,引导人们把保留骨灰向少占地或不占土地的方向发展,进而达到不保留骨灰的目的。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在一些陵园建设骨灰林试行植树葬。骨灰林由殡葬部门管理,参照林业部门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殡葬行业的特点实行科学化管理。园方负责树木保活,并允许丧家根据亡者生前的爱好、习俗、信仰、身份等选择不同的树种,可由园方植树,也可由丧家自己植树,允许丧主与其直系亲属的骨灰安葬于同一棵数下。骨灰林不占耕地,将荒山瘠地绿化,既可减少国家对绿化的投资,又大大减轻了国家对增设骨灰安放设施而增加的财政负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李先念、陈云、聂荣臻、彭真、杨得志等同志的骨灰深植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常青树下。2001年10月,北京市首家花园型无墓碑公墓??北京长青园正式营业,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也先后建成以绿葬为主的陵园。在这里,传统的墓碑被各类树木和花草所取代,草坪葬、植树葬、骨灰墙代表了绿色殡葬的发展方向,标志着以绿色环保为主旨的“绿色安葬”方式开始在北京正式推行。更令殡葬工作者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动,很多人开始逐步认可不保留骨灰的骨灰海撒方式。1994年5月,北京市成功组织了首次海撒活动,共有185位亡者的骨灰伴着鲜花与思念从天津渤海湾撒入浩瀚的大海。从1994年5月到2007年底,北京已组织了60次海撒,共有11332人参加,有5303位亡者的骨灰撒入大海。由厚葬、土葬到薄葬、火葬,从保留骨灰到骨灰撒入大海,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二、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北京市殡葬改革在取得可喜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解决,将阻碍殡葬事业的发展,有的甚至会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截止1994年底,北京市先后出现39座非法公墓,共占地600亩,兴建坟墓2.2万余座。对此,殡葬管理部门认识到:虽然遗体火葬这一文明的丧葬习俗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接受,但要改变中国几千年遗留的丧葬观念,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去规范人们的丧葬行为,巩固已取得的殡葬改革成果。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全国率先通过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2001年进行了修订,正式颁布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标志着北京市的殡葬管理已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北京市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还于同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支殡葬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负责北京市的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区县的殡葬行政执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执法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北京市民政局每年举办执法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北京市政府专门发文,对取缔、改造非法公墓和平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将这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治理“脏、乱、差”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清理整顿。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依据《条例》及市政府指示精神,先后制订了《北京市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等四个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与各区县执法人员联合作战。他们从严整顿、清理了北京市的非法公墓,取缔非法殡仪机构和无照摊贩,没收、销毁了一大批丧葬迷信用品,平毁几万座散葬公墓,对8个城区的寿衣店进行常年检查,严厉处罚和取缔出售丧葬迷信用品的经营网点。1997年至2008年间,北京市共开展殡葬执法19300人次,纠正违法行为6793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21943元。而且,所有的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均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北京市将市场机制引入殡葬行业中,用激励机制催化职工潜能,用淘汰机制吐故纳新,为殡葬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对殡葬事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规范职工行为。1994年,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实行代班主任制度,让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实现了民主管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东郊殡仪馆也建立了每日主任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当班的业务工作,解决突发问题,考核当日值班人员,收集丧家意见等。二是继续完善经营承包办法,把管理、服务、经营和经济指标逐级分解承包到班组或个人,改革分配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模式,实行奖效挂钩,拉大奖金差距,使殡葬一线的职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坚持定期对职工进行业绩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对工作不积极以及出现业务差错的同志扣发奖金或调离岗位,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给予相应奖励。目前,北京殡葬管理已建立了基本合理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殡葬业是伴随着人类的文明进程而演绎变革,但它的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在长期的演变中,不同地区、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习性,演绎了不同的殡葬方式、殡葬理念。如何剖析现状,引导突破,这也正是时代赋予殡葬文化的重任。北京市殡葬管理部门顺势而为,注重营造整个行业的文化氛围,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在以往文化建设成就基础上,成立以殡葬工作研究和殡葬文化研究为主的机构,并出版体现北京殡葬行业特点的杂志《八宝山》。良好的行业文化形象,吸引了一批批人才加盟殡葬事业行列。过去,曾被人们看不起的下九流“杠业”,如今吸引了一只只凤凰到这里栖息落户。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立足于提高全员素质,在科技振兴行业的人才战略下,从“育才、引才、用才、爱才”四个方面构建和实施“人才工程”,积极拓宽渠道,引进人才。通过组织调配、社会招聘、引进大学毕业生、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聘请科技顾问等多种形式,广纳贤士。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近200名,与此同时重视人才的培养使用及全员素质提高。坚持采用技能教育、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每年举办计算机、财会、统计、人事管理、礼仪服务等培训班。95%以上的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单项合格证书,40%以上的职工成为规范服务先进个人,鼓励职工在岗参加函授学习,并从时间、资金方面给以支持,北京市殡葬全行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由1994年的6%提高到2008年的49%,这些具有不同特长的各类人才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聪明才智。八宝山殡仪馆的技术人员集众多智慧,成功研制了国内先进的CH-93型自动程序控制火化炉,并通过部级鉴定,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在殡仪服务、管理体制的研究中,大量论文被中国殡葬协会和各级报刊选用,为首都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三、优化殡仪服务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行业,随着社会进

殡葬文化的论文研究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墓室壁画的丧葬文化探讨的论文

西汉早中期的壁画墓

中国墓葬装饰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由于商周时期的墓葬结构还未形成一种“建筑”,因此这一时期的墓葬装饰仅仅是简单的装饰。墓室壁画作为墓葬建筑装饰形式的一种,大约肇始于战国末年,经过长期发展,在西汉中期以后才逐渐流行。西汉早中期是我国壁画墓葬酝酿、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受考古发掘材料的限制,目前仅发现河南永城芒砀山柿园壁画墓和广州南越王石室墓两座。

芒砀山的汉墓设计独具特色,面积庞大且“斩山为廊、穿石为藏”。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社会中,规模巨大的工程让我们无法想象是如何完成的。更重要的是这些地下皇宫形成的时期比明十三陵要早1300年,而且建筑的面积规模远远胜出四倍。伟大的诗人李白曾有诗篇进行高度赞扬:“万人凿盘石,无由达江浒。君看石芒砀山,掩泪悲千古”。如果从梁孝王算起的话,足有八代九王及王后葬于此,这些罕见的地下墓葬皇宫被当今的中外学者们誉为“天下石室第一陵”。在壁画墓的发掘中具有重大的发现,就是墓室彩色巨幅壁画《四神图》,它的发现成为我国唯一一幅西汉早期的墓室壁画,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经学者研究表明,该壁画的形成年代比敦煌壁画还要早630多年。《四神图》彩色大型壁画出土于芒砀山柿园壁画墓[1]。芒砀山柿园壁画墓俗称柿园汉墓,位于永城市芒砀山的保安山东南部的余坡,全长达95.7米。全墓由墓道、甬道、主室、巷道以及各个侧室组成,墓室内建有排水系统。墓道长60米、宽5.5米,分东、西两段;西段长30米,位于山体之上,地面全部用褐色纯净土夯筑;东段为凿山而建,南北两壁上下垂直;在墓道的尽头、甬道门前,有一东西长10.5米、南北宽4.56米、深1.3米的长方形石坑。东段墓道内用长方形石块封填。甬道东西全长23.6米、南北宽2.4米、高2.06米。甬道口设有门道。门道进深1.84米、南北宽2.85米、高2.32米;甬道呈斜坡状,西高东低,顶与底平行倾斜,南北两壁垂直;甬道尽头有设一长5.1米、高2.1米的平底墓室门道,门道内墓室门的结构与墓门相同。

《四神图》彩色大型壁画位于主室顶部,从西端向东宽3.27米,南北长5.14米,面积16.8平方米。“壁画主要内容包括:青龙、白虎、朱雀、怪兽、灵芝、云气纹等。在黑、白、绿、红四色构成的画面上,奇禽异兽、瑞鸟祥云,各有不同的寓意和象征。其中青龙处在中间的显要位置,占整个壁画面积的一半以上,龙头顶长角,长须飘飘,张口吐舌,舌尖卷一怪兽。龙翼丰满,两前足一踏云气一足踏翼,两后足一接朱雀尾一足生花朵,尾端伸出一株长茎花,满身鳞纹”[2]。朱雀绘制于龙身中段的东侧,口衔龙角,胫生花苞,背部装饰圆点纹样,足踏在边框上。白虎绘于龙身的西侧,足踏云气,仰首张口,欲吞一灵芝草。怪兽位于画面的南端,头作鸭嘴形,长颈,满身鱼鳞纹,背长巨刺,尾巴似鱼。画面所要表达的涵义是快乐、祥和、生机盎然,或许代表着墓室主人对死后幸福的美好向往与祈求,同时也映出了当时社会的繁荣、昌盛、和谐以及国富民强的盛世面貌。

西汉晚期的壁画墓

西汉晚期,壁画开始在中等规模的砖室墓中逐渐出现并流行。目前发现的西汉晚期壁画墓主要集中在西安和洛阳两地,主要有洛阳卜千秋壁画墓、洛阳烧沟61号壁画墓、洛阳浅井头壁画墓、西安交大壁画墓、西安理工大学壁画墓等,其中西安交通大学西汉壁画墓壁画最为典型。此壁画墓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的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小学的校园内,在西汉时期它属于上林苑的东部方位,墓葬坐北朝南,平面呈‘古’字形,由斜坡墓道、东西两耳室和主室几部分组成。

2011年,笔者就西安交通大学西汉壁画墓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3]。墓道全长12.5米,上口的宽度为1.1米,底部的宽度为1米。耳室平面呈长方形,位于墓道东西的两侧,主室平面呈长方形,南北深4.55米、东西宽1.83米、高2.25米。墓门位于南壁的中间,宽1.065米、残高0.65米,原装配有木质门,门框前设有竖砖的保护。壁画直接绘制于主室内部的四壁和顶部,底色的处理分为两层,最下面的一层为白色,上面的一层是赭石色。保存下来的面积大约24平方米。在墓室的中部有一周红色菱形装饰带,把壁画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部分的幕顶为天象图壁画,下部的四周绘制流云和动物图像。上部的壁画主要包括券顶和后壁的上部两部分。券顶部分以天象图和仙鹤、彩云为主,天象图绘以青龙、朱雀、白虎、玄武四象与星辰相配,内外各有两个大的同心圆圈。在星辰圈的中间南北一线,南边有一直经30厘米的朱红色太阳,中间还有一只展翅飞翔的金乌。北边同样有一圈黑色的轮廓线,中间绘制玉兔和蟾蜍。太阳和月亮的周围有彩绘‘S’形的四方连续图案(云彩图案),云彩之间配有白色、黑色的仙鹤。在星辰圈之外也布满了云彩和仙鹤。后壁的上部画面呈半圆形,正中间绘有动物,头似鹿角,身体的部位由于时间流逝已经残缺不全。其东西两侧有两只相对上飞的仙鹤,下部有一只卧倒的鹿。下部壁画包括墓室的四壁,均绘制有‘S’形的流云纹,云纹之间绘有各种动物和飞禽,各具情态,栩栩如生。

西安曲江池壁画墓,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曲江乡西曲村西南约1公里处,是1985年发现的一座壁画墓。墓葬坐西面南,平面呈“甲”子形,由墓道、甬道、耳室、墓室组成,全长28.9米、深11.55米。壁画绘于墓圹第一层台阶以上及墓道第一层台阶以上,用料为白色粉状物,其内容多是食草类动物,其大小与实物相同。壁画轮廓清晰,线条洗练,风格粗狂豪放,造型生动,内容别具一格,在汉代墓葬壁画中也极为罕见。

汉代墓室壁画与汉代丧葬文化

中国的丧葬文化与许多传统礼仪一样,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逐渐形成的,而各个时期的丧葬文化又因其背后的经济、政治、思想观念等诸多方面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对于古人来说,丧葬并不是单纯地安葬死者,而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伦理规范和阶级秩序。汉代的墓室壁画在形式上和发展过程中受到先秦两汉的思想和信仰的影响,结合当时观念、思想、习俗等形成了具有时代性的画像图式。先秦时期的思想观念、信仰内容广泛,直接影响到汉代人对天、对生死、对鬼神的看法,也是形成墓室壁画具体内容与结构的基本背景。

《易系辞上》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4]。可见汉代以前,中国人已经以“天”为尊。《礼记郊特性》曰:“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5]。汉代人对天的崇拜与注重,从两汉墓葬出现的数幅天象图壁画可以得到充分反映。汉墓中出现的大量羽翼仙人以及羽翼神兽的绘像、雕塑等,与汉代流行的.升仙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值得注意的还有汉墓中的“天门”形象。屈原《楚辞九歌大司命》中提到:“广开兮天门,纷吾乘兮玄云。”所谓天门即天上之门,要登上天之门都要通过这道门。湖南马沙马王堆一、三号墓出土的两幅“T”形绯衣帛画就是典型的代表,分为天上、人间和地下三个部分。陕西旬邑县百子村一号东汉壁画墓后室后壁中间绘有一个很特别的“T”形图案,图案由黄、红两种颜色组成,门框用红线勾勒,然后用深赭黄色涂抹在门面上,被称之为“天门”图案。

在汉代流行的谶纬思想与董仲舒“天人感应”、“神权神授”论的影响下,汉代人也普遍相信上天会借助文字或图像向世人预示祸福吉凶,也会向仁君显示祥瑞的图像,这是祥瑞图在汉代广泛流行的主要原因。汉代人视墓室为死后安乐之处,或称之为现世家居的翻版,甚至墓室内的布局结构、家居用品、室内装饰等都要一应俱全。因此,墓室内出现了令后世瞩目的墓室壁画以及不同题材的画像装饰。从复杂结构中可以看出,汉墓一方面象征宇宙,上置天界星辰与神像、下置人间各种生活景况;另一方面又是人死后的居处,被刻意装修成阳宅家居的模样,有的分前堂后室,有的绘画或雕刻以象征天井。对汉代人来说,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另一个阶段的开始,这是基于人死而灵魂不灭的观念。汉代人对天上世界有很多美丽的联想,认为这个缤纷的天界是人死后灵魂理想的归宿。汉代人对死后的阴间世界则显得很抗拒,有关的文字和图画都不多,墓室内也罕见相关画像的描绘,这个地下世界的画面相对模糊。汉代人对天界、对天界内的天象神灵敬畏有加,但对阴间地府的恶鬼则避而远之。

墓室壁画在汉代墓葬中的作用或地位与画像石或画像砖相近,概括地讲包括三方面:图像式的墓葬记铭;记载或叙述具体场景与情节;记录或折射具有时代意义的观念。“图像式的墓葬记铭”:墓室壁画是一种舍文字而取图像形式的记铭,提供了比文字更为具体的形象画面。尤其是在记叙墓主的生平事迹方面,以及表彰其成就和品德的作用上,比文字形式的墓葬记铭更具体和更有感染力。但由于没有形成一种固定的形制,还不能称作“墓志”。从在墓葬内“标志墓主”的作用上看,它们与后来的墓志有相近之处,可以算是墓志的先声。

1. 华人风俗 传统华人的丧葬习俗,一般是原始观念和封建观念的混合体,千百年来一直在民间流传,形成各地风俗民情。 1.1 江汉平原:红白喜事一样锣鼓 江汉平原上人们娶亲一般是又吹喇叭又打锣鼓,为死人送葬只打锣鼓不吹喇叭,但潜江浩口镇一带风俗特殊,不管是娶亲还是送葬,只打锣鼓不吹喇叭。 传说,从前潜江有个县太爷是有名的色鬼,一听见娶亲的喇叭响,就吩咐手下人把新娘子拖进县衙过一夜,许多青年男女与之抗争丢了性命。 有一位穷秀才娶媳妇前灵机一动,用送葬鼓乐迎亲,即娶亲时只请打锣鼓的、放鞭炮的,不请吹喇叭的。果然,穷秀才平安地娶回了媳妇,县太爷却全然不知。 后来人们就学着穷秀才的样子娶亲,时间长了逐渐成为风俗传承到今。现潜江一带依然娶亲时不吹喇叭。 1.2 荆州:阎王请喝忘魂汤 “出门三五里,各处一乡风”。荆州各县的丧葬习俗不尽一致各有特点。据说阎王爷派阴差“无常”专门摄取那些在生死簿上已被注销了的人。因此,松滋县有这样一个习俗:病人弥留之际,其亲属要请健壮男子手执刀剑,围坐在病床前,还在床上罩上渔网,说这样可以阻止“无常”接近病人。人一旦撒手西去,家人却刻在门外烧“落气纸”,这是给阴差送的草鞋费,让他在押送阴魂时不要太粗野;人们还要请僧道“开路”,烧纸轿、纸马供死人代步用;“开咽喉”目的是让死者在阴间也能进食。 仙桃地区还有这样一个风俗,人死之后,在死者嘴里放几片茶叶。传说,人死了后也不忘亲人,天天哭泣不肯去见阎王。阎王就做了一种“忘魂汤”,又在汤里放上几片茶叶,派夜叉端去劝死者喝。死者口哭干了,以为端来的是茶,接过就喝,结果这一喝把什么都忘记了,乖乖地去见阎王了。 这件事不知怎么让死者的家人知道了,他们不愿意死者忘记自己的亲人,就设法糊弄夜叉。事先在死者嘴里放上几片茶叶,待夜叉来劝喝“忘魂汤”时,看见死者嘴里有茶叶渣,以为已经喝了“忘魂汤”。这样死者也就不会忘记自己的亲人了。 1.3 鄂东北黄冈:夫亡丧妻哭姐妹 鄂东北黄冈有一个奇特的风俗,不管是丈夫死了妻子,还是妻子失去了丈夫,他(她)们在哀诉哭泣时,总是一口一声“我的姐妹呀!”为什么不称夫妻而称姐妹呢?据说这是自古传下来的风俗。 相传盘古开天劈地时,世上还没有人。盘古琢磨着怎样造出人来,一抬头看到太阳和月亮兄妹俩,就要他们结为夫妻生儿育女。 月亮妹妹性情乖巧,听了盘古的话,吓得脸色发白,忙躲到树林里去了。太阳哥哥脸色绯红,冲着盘古说:“我们是兄妹,怎能结为夫妻?”盘古说:“世上没有人,要你们太阳月亮做什么事?这样吧,我这里有一副石磨,你们一人拿一块磨,从天上往地下滚,要是磨合在一起,你们就结为夫妻;若磨合不到一起,你们就还做兄妹”。太阳这才点头同意。 盘古将磨交给太阳和月亮,他们提起往下一滚,盘古暗中用手一点,滚下去的磨正好合在一起。盘古说:“这是天意,你们只好这样办。”太阳还在犹豫,怕后人笑话,盘古给他一把针说:“要是有人敢看着你笑,你就用针扎他的眼睛。” 太阳哥哥和月亮妹妹结为夫妻。此后,世上夫妻都称为兄妹。后人也不敢看太阳,一看眼睛就针扎样疼。 1.4 满梅:将逝世者捆在椅子上 在满梅有一个奇特的风俗,即人死后要把尸体扶到椅子上坐着,还要用一根绳子捆起来,死者面前再放一张小方桌。 为什么有这样的习俗呢? 据说从前有一个媳妇常虐待婆婆,婆婆年纪老了只好忍气吞声。 不久,婆婆死了,尸体被放在椅上坐着,亲戚朋友都来吊丧,媳妇也到椅前哭几声应景。不料婆婆阴魂不散,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把媳妇死死抱住,人们怎么也掰不开。 媳妇知道婆婆死也记住了自己的不孝,只好当着众多乡亲面,将自己如何虐待婆婆之事一一讲出。大家都跪下为媳妇求情,婆婆这才把手慢慢松开坐到椅子上。 后来人们怕再有这样的事发生,就把死人捆在椅子上,面前还放一张桌子挡住,这样死人也就跳不起来了。 1.5 土家人:欢喜跳丧送亡人 跳丧是土家人特有的丧葬习俗,又叫“散忧祸”、“撒尔活”。这种在亡灵前跳一夜丧鼓舞的习俗,据说是由巴人传下来的。 在土家山寨,不论哪家死了老人,乡邻们都不顾劳累从各家赶来,为亡人跳一夜“撒尔活”。长阳就有这样的歌谣:“半夜听到丧鼓响,不管是南方是北方,你是南方我要去,你是北方我要行,打不起豆腐送不起情,打一夜丧鼓送人情。”死者的家人也早早地准备好姻酒,腾出跳丧的场子,将亡人的棺材停放在堂屋正中,在棺材的左前方放一个自制的大牛皮鼓。 随着门外“嗵、嗵、嗵”三声铳炮响起,一班班男女老少涌进堂屋,他们在棺材前的空地上互相邀约,踩着鼓点边歌边舞。他们的头、手、肩、腰、臂、脚上下一齐协调动作,跳着变幻多姿的舞步。他们时而相互击掌;时而绕背穿肘;时而扭肩擦背;时而嘴唇触地衔物,说是“燕子含泥”;时而蹲下踮脚打旋;时而相互嬉戏;时而沉默;时而呼啸唱和。是欢乐还是悲哀,难以说清。不过土家人有这样一个习惯:热热闹闹陪亡人,欢欢喜喜办丧事。 1.6 武汉:清明扫墓奇观 每当清明前后,一向冷清寂静的石门峰、扁担山、九峰等公墓区顿时热闹起来。车声、鞭炮声、哭声、嬉笑声以及小商贩叫卖香烛、纸线、食品的吆喝声遍于四野。只见满山烟雾缭绕、火光点点,从山脚到山顶布满了人群,形成了武汉地区独特的祭扫习俗景观。 武汉人最看重的是庙祭和山头祭。从前富裕人家要烧91斤纸钱,表示对死者“九死一生还”的寄托,还要点9柱香、9支红烛,供奉的食物由必须有肉包子和香饼,以使死者在生还转世步出阴间时免受恶狗的缠噬。 当然,这些老规矩如今大多已不复存在了,但武汉人还是保留了一些传统习俗,只是在形式上加以变异。如扫墓时携同家人和朋友踏青,祭毕,人们围坐在一起吃一笼酒菜或面包冷饮,然后春游踏青,边聊边挖野菜,据说这种野菜吃后可使人避邪防病。有的人家并无家人坟冢,但也随扫墓人流来到郊外,选择一环境优雅之处,用树枝就地划一圆圈,权当祖宗之墓烧纸焚香,然后席地而坐野餐,最后踏青于郊野。这样的人家是以祭扫为次,郊游为主。 葬礼习俗:殓期 殓期指的是人死后至入棺这个阶段。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被视为德之本。孔子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对以孝著称的门徒曾子说过:“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但自古以来,衡量“孝”的普遍标准,主要是看其对父母“生养死葬”的态度,因此丧葬仪礼一开始,其孝亲的特色就十分显著。 泉俗凡己50岁或做“公(爷爷)妈(奶奶)辈”者,在病危临终之际,均要“上厅边”,即让其卧于本家或祖厝厅堂边由四块床板临时搭成的简易床铺上,儿孙,媳妇都守候在旁送终。死者即将断气时,亲眷要边哭边为其更换寿衣,穿上鞋袜,动作要快,如迟至断气后,有“死者得不到”之嫌。死者寿终正寝后,当即用其被单复盖躯体与面部,亲眷围尸恸哭,治丧即告开始。 孝男出门,自池旁、埂边或大路口取回泥土一块,用瓦片取回,土上插香,置于尸体脚端处的地上,以示“人死入土为安”,并置米饭一碗,上插竹筷一双,称“脚尾饭”,或叫“辞生饭”。亲眷要不断地续香,焚烧冥纸(说是阴间使用的纸币),为死者前往阴间准备足够的“盘缠”。为让死者在冥冥之中走向光明,尚须点白烛一支或油灯一盏,要注意不使熄灭,称“点脚尾烛”。如再加上早在死者生前为备“百年”之后启用所“竖”之“生寿”(俗称“起大厝”),以及寿终之后“做功德”时所焚烧的纸糊大厝(内有纸糊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甚至有佣人、汽车等),可谓是对死者的衣、食、住、行诸方面都考虑到了,而且类似的做法,在整个丧葬仪礼过程中,还会不断地出现。 治丧之家要在大门上挂上一块白布,或于原贴红联处覆盖白纸,让周围的人们都知道,并向堂亲姻戚报丧,给在外地或海外亲人发讯,子女闻讯奔丧。其中向姻戚报丧,尤要慎重。我国古代多流行族外婚,同姓不婚,因此联婚就成为加强部落、氏族、家族、各姓氏之间关系的极其重要的感情纽带。故《礼记.昏义》在记述婚姻的功能时,首先强调的就是“合二姓之好”。但联婚的成果,常因一方的不幸去世而产生波折。在泉州,有的外家因怀疑女儿在夫家受虐待而死于非命(有的也确为事实),就纠集人马前往亲家“吃人命”的事时有所闻。因此民间在为女性长辈举办丧事时,十分注意姻亲关系,并形成了一些相应的习俗,这在新编的《安溪县志. 风俗志》中有比较详细的记载。 收殓前,孝男年长者要手提小桶,领全家孝眷到附近公用井乞水,回到家门口,取水一碗进屋洗尸,余水倾倒门外,然后为死者举行“辞生祭”,即可入殓。入殓时,凡生肖五行与死者相克者,均应回避,以免犯“冲煞”,收殓后,孝男孝女需将死者生前所用过的日常生活用品,送至郊外或村外焚化,俗称“送草”,或叫“送脚尾”。事毕,再由道士在室内外进行一些祓凶驱邪的仪式,俗称“收乌”(或于守灵结束进行)。 ttp:// 想了解的仔细就买本书看求采纳

北京市殡葬改革30年成果概况北京市殡葬管理机构是北京解放以后,从接收和改造“杠房”等旧的殡葬服务行业发展而来。作为政府管理殡葬事务的职能部门??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于1984年正式成立。随着北京市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北京市的殡葬工作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首都殡葬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把目光放在树立殡葬行业新形象上,促进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殡葬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取得了突出成就。一、深化殡葬改革北京是六朝古都,市井风俗独特,从晚清延续下来的旧丧葬习俗颇多,既是佛、道等宗教仪式和纯民俗的混合,又兼有满、汉等民族特色,既隆重又繁琐。其中,以土葬为主的丧葬习俗亟需变革。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在实行火葬倡议书上签字,揭开了中国殡葬改革的序幕,大大加速了全国人民由土葬习俗到火葬改革的转变过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殡葬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代同步,殡葬习俗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推行火葬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核心内容,火化率是推行火葬成绩的重要标志。北京市自从推行火葬以后,火化率一直保持全国前列,但是在80年代,由于旧的丧葬陋俗有所抬头,土葬回潮,造成火化率下滑。90年代以来,北京市及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殡葬事业管理部门加大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殡葬网络组织和居(家)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把殡葬改革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引导广大群众摈弃旧的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的殡仪新风。为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采取有力措施,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任务,采取说服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火化率遏制土葬陋俗,有效控制了土葬及尸体外运事件,使北京市的火化率从1984年的64%稳步提高到1994年的98%。1994年以后持续保持在98%以上,18个区县中有15个火化率达到100%。北京市还一直把提高火化率与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结合起来,对平坟工作长抓不懈。由于平坟工作复杂,往往是平而复起,屡平屡起,一些干部只能“望坟兴叹”。1998年是北京市平坟工作具有里程碑的一年,北京市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市领导关于“要彻底治理乱埋乱葬”的指示要求,把平坟专项治理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行动中,市及各区、县的领导亲自抓,有的区县领导亲自平掉自家祖坟,起到了带头作用。同时,给平坟户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及建立公益性骨灰林、骨灰堂等措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仅1999年,全市共平坟7万多个,净化了公路、铁路两侧、河湖、旅游风景区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既防止了乱埋乱葬,也堵塞了土葬陋习的回潮。骨灰安置也是殡葬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1987年以前,主要依靠骨灰堂安放骨灰,场地狭小,祭扫不便,且容易造成人员拥挤,形成事故隐患。1987年清明节老山骨灰堂前因祭扫群众过多,拥挤不堪,险些造成重大事故。为解决这一问题,90年代以来,北京市先后兴建了近30个公墓以解决骨灰安置问题。但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人口迅速增长与对墓地不断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北京市每年人口死亡数约为7万多人,如果都要占地修墓的话,人们的生存空间就会被逝者大量占用,骨灰安置方式的改革刻不容缓。为此,北京市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立体化,推出了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廊、骨灰塔、骨灰深葬亭等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土地,也节约了修墓所需的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北京市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新的安葬方式,引导人们把保留骨灰向少占地或不占土地的方向发展,进而达到不保留骨灰的目的。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在一些陵园建设骨灰林试行植树葬。骨灰林由殡葬部门管理,参照林业部门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殡葬行业的特点实行科学化管理。园方负责树木保活,并允许丧家根据亡者生前的爱好、习俗、信仰、身份等选择不同的树种,可由园方植树,也可由丧家自己植树,允许丧主与其直系亲属的骨灰安葬于同一棵数下。骨灰林不占耕地,将荒山瘠地绿化,既可减少国家对绿化的投资,又大大减轻了国家对增设骨灰安放设施而增加的财政负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李先念、陈云、聂荣臻、彭真、杨得志等同志的骨灰深植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常青树下。2001年10月,北京市首家花园型无墓碑公墓??北京长青园正式营业,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也先后建成以绿葬为主的陵园。在这里,传统的墓碑被各类树木和花草所取代,草坪葬、植树葬、骨灰墙代表了绿色殡葬的发展方向,标志着以绿色环保为主旨的“绿色安葬”方式开始在北京正式推行。更令殡葬工作者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动,很多人开始逐步认可不保留骨灰的骨灰海撒方式。1994年5月,北京市成功组织了首次海撒活动,共有185位亡者的骨灰伴着鲜花与思念从天津渤海湾撒入浩瀚的大海。从1994年5月到2007年底,北京已组织了60次海撒,共有11332人参加,有5303位亡者的骨灰撒入大海。由厚葬、土葬到薄葬、火葬,从保留骨灰到骨灰撒入大海,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二、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北京市殡葬改革在取得可喜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解决,将阻碍殡葬事业的发展,有的甚至会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截止1994年底,北京市先后出现39座非法公墓,共占地600亩,兴建坟墓2.2万余座。对此,殡葬管理部门认识到:虽然遗体火葬这一文明的丧葬习俗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接受,但要改变中国几千年遗留的丧葬观念,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去规范人们的丧葬行为,巩固已取得的殡葬改革成果。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全国率先通过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2001年进行了修订,正式颁布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标志着北京市的殡葬管理已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北京市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还于同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支殡葬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负责北京市的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区县的殡葬行政执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执法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北京市民政局每年举办执法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北京市政府专门发文,对取缔、改造非法公墓和平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将这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治理“脏、乱、差”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清理整顿。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依据《条例》及市政府指示精神,先后制订了《北京市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等四个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与各区县执法人员联合作战。他们从严整顿、清理了北京市的非法公墓,取缔非法殡仪机构和无照摊贩,没收、销毁了一大批丧葬迷信用品,平毁几万座散葬公墓,对8个城区的寿衣店进行常年检查,严厉处罚和取缔出售丧葬迷信用品的经营网点。1997年至2008年间,北京市共开展殡葬执法19300人次,纠正违法行为6793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21943元。而且,所有的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均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北京市将市场机制引入殡葬行业中,用激励机制催化职工潜能,用淘汰机制吐故纳新,为殡葬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对殡葬事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规范职工行为。1994年,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实行代班主任制度,让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实现了民主管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东郊殡仪馆也建立了每日主任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当班的业务工作,解决突发问题,考核当日值班人员,收集丧家意见等。二是继续完善经营承包办法,把管理、服务、经营和经济指标逐级分解承包到班组或个人,改革分配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模式,实行奖效挂钩,拉大奖金差距,使殡葬一线的职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坚持定期对职工进行业绩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对工作不积极以及出现业务差错的同志扣发奖金或调离岗位,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给予相应奖励。目前,北京殡葬管理已建立了基本合理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殡葬业是伴随着人类的文明进程而演绎变革,但它的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在长期的演变中,不同地区、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习性,演绎了不同的殡葬方式、殡葬理念。如何剖析现状,引导突破,这也正是时代赋予殡葬文化的重任。北京市殡葬管理部门顺势而为,注重营造整个行业的文化氛围,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在以往文化建设成就基础上,成立以殡葬工作研究和殡葬文化研究为主的机构,并出版体现北京殡葬行业特点的杂志《八宝山》。良好的行业文化形象,吸引了一批批人才加盟殡葬事业行列。过去,曾被人们看不起的下九流“杠业”,如今吸引了一只只凤凰到这里栖息落户。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立足于提高全员素质,在科技振兴行业的人才战略下,从“育才、引才、用才、爱才”四个方面构建和实施“人才工程”,积极拓宽渠道,引进人才。通过组织调配、社会招聘、引进大学毕业生、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聘请科技顾问等多种形式,广纳贤士。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近200名,与此同时重视人才的培养使用及全员素质提高。坚持采用技能教育、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每年举办计算机、财会、统计、人事管理、礼仪服务等培训班。95%以上的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单项合格证书,40%以上的职工成为规范服务先进个人,鼓励职工在岗参加函授学习,并从时间、资金方面给以支持,北京市殡葬全行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由1994年的6%提高到2008年的49%,这些具有不同特长的各类人才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聪明才智。八宝山殡仪馆的技术人员集众多智慧,成功研制了国内先进的CH-93型自动程序控制火化炉,并通过部级鉴定,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在殡仪服务、管理体制的研究中,大量论文被中国殡葬协会和各级报刊选用,为首都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三、优化殡仪服务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行业,随着社会进

殡葬专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素

各部分撰写内容

论文标题应该简洁,且能让读者对论文所研究的主题一目了然。

摘要是对论文提纲的总结,通常不超过1或2页,摘要包含以下内容:

目录应该列出所有带有页码的标题和副标题, 副标题应缩进。

这部分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解释研究背景,缩小研究问题的范围,适当列出相关的参考文献。

这一部分不只是你已经阅读过的相关文献的总结摘要,而是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评论,并能够将这些文献与你提出的研究联系起来。

这部分应该告诉读者你想在研究中发现什么。在这部分明确地陈述你的研究问题和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研究问题应该足够广泛,而次要研究问题和假设则更具体,每个问题都应该侧重于研究的某个方面。

死亡对于人们来说是没有办法避免的,茫茫宇宙,大千世界,人们在这里诞生、成长,直到最后的死亡。几千年来人们形成的丧葬礼仪,是既要让死去的人满意,也要让活着的人安宁。在整个丧葬的过程中,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坚韧的结——念祖怀亲。这个结,表现在生者和死者之间的实体联系中,也表现在两者之间的精神联系之中。而这就揭示了中国人生死观的深层内涵。 停尸仪式 他被移到正屋明间的灵床上,在亲属们的守护下度过生命中最后的时刻,这叫做"挺丧 报丧仪式 报丧可以说是人死后的第一种仪式了,它用发信号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诉亲友和村人。 招魂、送魂仪式 客死在他乡的魂魄,找不到归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听到那企望着他的声音,他才能够循着声音归来。 做‘七’仪式 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响。 吊唁仪式 一般吊唁者都携带赠送死者的衣被,并在上面用别针挂上用毛笔书写的"某某致"字样的纸条。 入敛仪式 入殓有"大敛"和"小敛"之分。小敛是指为死者穿衣服,"大殓"是指收尸人棺,汉族民间俗称为"归大屋"。 丧服仪式 在丧礼中,晚辈给长辈穿孝主要是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这本来是出自周礼,是儒家的礼制,后来,又被人们引申成为亡人"免罪"。

北京市殡葬改革30年成果概况北京市殡葬管理机构是北京解放以后,从接收和改造“杠房”等旧的殡葬服务行业发展而来。作为政府管理殡葬事务的职能部门??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于1984年正式成立。随着北京市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北京市的殡葬工作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首都殡葬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把目光放在树立殡葬行业新形象上,促进了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殡葬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取得了突出成就。一、深化殡葬改革北京是六朝古都,市井风俗独特,从晚清延续下来的旧丧葬习俗颇多,既是佛、道等宗教仪式和纯民俗的混合,又兼有满、汉等民族特色,既隆重又繁琐。其中,以土葬为主的丧葬习俗亟需变革。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在实行火葬倡议书上签字,揭开了中国殡葬改革的序幕,大大加速了全国人民由土葬习俗到火葬改革的转变过程。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殡葬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代同步,殡葬习俗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推行火葬是我国殡葬改革的核心内容,火化率是推行火葬成绩的重要标志。北京市自从推行火葬以后,火化率一直保持全国前列,但是在80年代,由于旧的丧葬陋俗有所抬头,土葬回潮,造成火化率下滑。90年代以来,北京市及各区县民政局和各殡葬事业管理部门加大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殡葬网络组织和居(家)委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把殡葬改革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引导广大群众摈弃旧的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的殡仪新风。为此,北京市殡葬管理处采取有力措施,协调各级民政部门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和任务,采取说服教育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火化率遏制土葬陋俗,有效控制了土葬及尸体外运事件,使北京市的火化率从1984年的64%稳步提高到1994年的98%。1994年以后持续保持在98%以上,18个区县中有15个火化率达到100%。北京市还一直把提高火化率与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结合起来,对平坟工作长抓不懈。由于平坟工作复杂,往往是平而复起,屡平屡起,一些干部只能“望坟兴叹”。1998年是北京市平坟工作具有里程碑的一年,北京市各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市领导关于“要彻底治理乱埋乱葬”的指示要求,把平坟专项治理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行动中,市及各区、县的领导亲自抓,有的区县领导亲自平掉自家祖坟,起到了带头作用。同时,给平坟户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及建立公益性骨灰林、骨灰堂等措施,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仅1999年,全市共平坟7万多个,净化了公路、铁路两侧、河湖、旅游风景区可视范围内的环境,既防止了乱埋乱葬,也堵塞了土葬陋习的回潮。骨灰安置也是殡葬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1987年以前,主要依靠骨灰堂安放骨灰,场地狭小,祭扫不便,且容易造成人员拥挤,形成事故隐患。1987年清明节老山骨灰堂前因祭扫群众过多,拥挤不堪,险些造成重大事故。为解决这一问题,90年代以来,北京市先后兴建了近30个公墓以解决骨灰安置问题。但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人口迅速增长与对墓地不断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北京市每年人口死亡数约为7万多人,如果都要占地修墓的话,人们的生存空间就会被逝者大量占用,骨灰安置方式的改革刻不容缓。为此,北京市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立体化,推出了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廊、骨灰塔、骨灰深葬亭等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土地,也节约了修墓所需的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北京市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新的安葬方式,引导人们把保留骨灰向少占地或不占土地的方向发展,进而达到不保留骨灰的目的。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市在一些陵园建设骨灰林试行植树葬。骨灰林由殡葬部门管理,参照林业部门经营管理办法,结合殡葬行业的特点实行科学化管理。园方负责树木保活,并允许丧家根据亡者生前的爱好、习俗、信仰、身份等选择不同的树种,可由园方植树,也可由丧家自己植树,允许丧主与其直系亲属的骨灰安葬于同一棵数下。骨灰林不占耕地,将荒山瘠地绿化,既可减少国家对绿化的投资,又大大减轻了国家对增设骨灰安放设施而增加的财政负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李先念、陈云、聂荣臻、彭真、杨得志等同志的骨灰深植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常青树下。2001年10月,北京市首家花园型无墓碑公墓??北京长青园正式营业,海淀区、丰台区、昌平区也先后建成以绿葬为主的陵园。在这里,传统的墓碑被各类树木和花草所取代,草坪葬、植树葬、骨灰墙代表了绿色殡葬的发展方向,标志着以绿色环保为主旨的“绿色安葬”方式开始在北京正式推行。更令殡葬工作者欣慰的是,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动,很多人开始逐步认可不保留骨灰的骨灰海撒方式。1994年5月,北京市成功组织了首次海撒活动,共有185位亡者的骨灰伴着鲜花与思念从天津渤海湾撒入浩瀚的大海。从1994年5月到2007年底,北京已组织了60次海撒,共有11332人参加,有5303位亡者的骨灰撒入大海。由厚葬、土葬到薄葬、火葬,从保留骨灰到骨灰撒入大海,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二、加强法制化、规范化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北京市殡葬改革在取得可喜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解决,将阻碍殡葬事业的发展,有的甚至会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截止1994年底,北京市先后出现39座非法公墓,共占地600亩,兴建坟墓2.2万余座。对此,殡葬管理部门认识到:虽然遗体火葬这一文明的丧葬习俗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接受,但要改变中国几千年遗留的丧葬观念,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去规范人们的丧葬行为,巩固已取得的殡葬改革成果。1996年7月1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全国率先通过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2001年进行了修订,正式颁布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标志着北京市的殡葬管理已逐步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北京市除了加大宣传力度外,还于同年10月成立了全国第一支殡葬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负责北京市的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区县的殡葬行政执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执法人员必须执证上岗,北京市民政局每年举办执法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北京市政府专门发文,对取缔、改造非法公墓和平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将这项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治理“脏、乱、差”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清理整顿。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依据《条例》及市政府指示精神,先后制订了《北京市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办法》等四个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与各区县执法人员联合作战。他们从严整顿、清理了北京市的非法公墓,取缔非法殡仪机构和无照摊贩,没收、销毁了一大批丧葬迷信用品,平毁几万座散葬公墓,对8个城区的寿衣店进行常年检查,严厉处罚和取缔出售丧葬迷信用品的经营网点。1997年至2008年间,北京市共开展殡葬执法19300人次,纠正违法行为6793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821943元。而且,所有的殡葬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均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北京市将市场机制引入殡葬行业中,用激励机制催化职工潜能,用淘汰机制吐故纳新,为殡葬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按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对殡葬事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责任制,以制度规范职工行为。1994年,八宝山革命公墓骨灰堂实行代班主任制度,让职工直接参与管理,实现了民主管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东郊殡仪馆也建立了每日主任值班制度,负责处理当班的业务工作,解决突发问题,考核当日值班人员,收集丧家意见等。二是继续完善经营承包办法,把管理、服务、经营和经济指标逐级分解承包到班组或个人,改革分配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模式,实行奖效挂钩,拉大奖金差距,使殡葬一线的职工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坚持定期对职工进行业绩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对工作不积极以及出现业务差错的同志扣发奖金或调离岗位,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给予相应奖励。目前,北京殡葬管理已建立了基本合理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殡葬业是伴随着人类的文明进程而演绎变革,但它的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在长期的演变中,不同地区、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习性,演绎了不同的殡葬方式、殡葬理念。如何剖析现状,引导突破,这也正是时代赋予殡葬文化的重任。北京市殡葬管理部门顺势而为,注重营造整个行业的文化氛围,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在以往文化建设成就基础上,成立以殡葬工作研究和殡葬文化研究为主的机构,并出版体现北京殡葬行业特点的杂志《八宝山》。良好的行业文化形象,吸引了一批批人才加盟殡葬事业行列。过去,曾被人们看不起的下九流“杠业”,如今吸引了一只只凤凰到这里栖息落户。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立足于提高全员素质,在科技振兴行业的人才战略下,从“育才、引才、用才、爱才”四个方面构建和实施“人才工程”,积极拓宽渠道,引进人才。通过组织调配、社会招聘、引进大学毕业生、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聘请科技顾问等多种形式,广纳贤士。引进各类高学历人才近200名,与此同时重视人才的培养使用及全员素质提高。坚持采用技能教育、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每年举办计算机、财会、统计、人事管理、礼仪服务等培训班。95%以上的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单项合格证书,40%以上的职工成为规范服务先进个人,鼓励职工在岗参加函授学习,并从时间、资金方面给以支持,北京市殡葬全行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由1994年的6%提高到2008年的49%,这些具有不同特长的各类人才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着聪明才智。八宝山殡仪馆的技术人员集众多智慧,成功研制了国内先进的CH-93型自动程序控制火化炉,并通过部级鉴定,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在殡仪服务、管理体制的研究中,大量论文被中国殡葬协会和各级报刊选用,为首都殡葬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三、优化殡仪服务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行业,随着社会进

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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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基本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探析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发展,是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认识,就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阐述,并由此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

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统筹层次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

首先,省、直辖市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模式主要是“个人缴费”、“ *** 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各基层县市、区而言,个人缴费基金储存于财政专户之上,这就使得这部分基金难以实现统筹使用,也无法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而“ *** 补贴”和“集体补助”两部分支付方式,一方面加重了 *** 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让 *** 面临巨大的风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久化推进极为不利。其次, *** 补贴主要源于三级 *** 中央、省、市县的基金投入,但在省、市县级方面,财政出资相对较少,且对于县级 *** 的补贴采用“依据指标划拨”的方法。对于一些贫困县市, *** 补贴的压力较大。财政吃紧,出现“寅吃卯粮”的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突出,制度激励作用欠缺。

首先,在制度衔接的过程中,缺乏对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一些被征地的农民,其不仅享受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中,一些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的制度模式,若与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势必存在衔接的苦难。再次,制度的激励作用欠缺,并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于多缴费参保人的激励比较欠缺,尚未实行“多缴多补”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对于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各省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多补贴。

3.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制约统筹工作的稳步推进。

从实际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存在较大阻力,这一方面就来源于城乡居民参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首先,在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之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部分城乡居民对其不够重视;其次,一些城乡居民认为缴费时间长,且收益比较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居民参保的积极主动性。因此,社会诸多因素和观念的影响之下,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是一个过程,需要进一步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意识。

二、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

1.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产权,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中的个人缴费难以统筹使用,存入于个人账户之中。但对于 *** 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就要求,对这部分不能继承的基金的归属权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审理专门的账户,并建立“分类补贴”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再分配。如,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对其相关的养老保险福利进行延伸。诸如参保者在养老金的领取之前出现死亡,那么可以依据投保者的缴费年限所在的分类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2.逐步完善财政支援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临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逐步完善财政支援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实统筹发展的重点。地方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性,一方面要确保城乡居民保险基金做到“专项利用”;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遵循“弹性原则”,强化 *** 的财政支撑。

3.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推进统筹工作新进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保与原城市养老保险的融合,如何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一方面,制度衔接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基础。总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制度衔接等方面,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

范文二:逃费现象下的

一、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成因分析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不是非常全面,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资金收缴会成为死角,这就会使人们产生不平衡的心理,这也是逃费现象的导火线。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的公平性还有待提高,目前的这种制度是有地域、行业、身份之分的,而且个人的权益分配也不是太合理,从而影响基本养老保险收缴资金的公平顺利进行。再者,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率也不是非常合理,收缴率偏高,这会给人们带来经济压力,从而影响他们缴费的效率。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对策研究

我们已经初步了解到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的不良影响,改善这种现象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来说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便于有效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

在如今的这种法制社会,不管是何种性质的资金收缴,都需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在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这一现象时,首先要将相关的法律制度健全,最大限度地阻止非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另外,依据外国许多基本养老保险执行顺利的案例来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正常收缴的重要保障。所以,国家及相关 *** 部门一定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法律制度,让正常的资金收缴具有法律权威的保护,而且用法律手段惩罚逃费现象更能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神圣不可侵犯。当然,基本养老保险的立法层次也要相应提高,从而引起更多人的重视。逃费人员需要负的法律责任也要有足够的力度,起到警示的作用,要具有确保他们不会再犯的权威性。因此,健全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是解决逃费现象的有效对策。

2.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

制定完善的基本养老保险收缴制度,能够给人们一个公平合理的缴费制度,让大家自觉遵守制度,达到公民自觉缴费的效果。首先,制定的制度要公平合理,一视同仁,不能有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同时,制定的制度还需要具有普遍性,让所有公民都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资金,所制定的制度也要具有广泛的覆盖性,才能服民众。当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就必须享有相应的权利,要让公民的老年有所保障,才能让他们从心底里愿意为自己的老年投资。另外,养老保险收缴的资金要适度,需要缴纳的资金要在他们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会对他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压力,久而久之,这种制度必然会引起民愤,也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更不能让社会和谐的发展。所以,国家及相关 *** 要有效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逃费的现象,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收缴制度,才能保障养老保险的顺利进行。

3.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收缴的监督管理制度

有了健全的法律以及完善的收缴制度的支援,还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相关的执行人员,才能确保我国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执行养老保险相关制度时,要加大稽查监督制度,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公正地处理逃费现象,同时也要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收缴制度。其次,在如今的资讯化时代,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加强资讯化管理,我们可以将相关的收缴资金的资讯录入计算机,然后收缴双方也可以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计算机能储存的资讯也是非常庞大的,可以节省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再者,在这种监督管理机制中,也要有相应科学适当的奖惩制度,鼓励遵循制度的人,也大力惩罚逃费的人,这样,可以有效激励更多的人遵守相应章程,降低逃费现象发生的频率。

三、结语

总之,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是我国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及相关 *** 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养老保险逃费现象,确保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这也是我国公民养老的最大保障。同时,我们还需要将有效的解决逃费现象的对策尽快地落到实处,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正常执行提供有力的支援,这也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有效手段,可以保障我国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论文关键词:人口 老龄化养老保障 制度 论文摘要:为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所带来的压力,我们必须建立起一套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21世纪是属于老人的世纪,我国在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社会,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 5989亿人,占总人口的12%。而据2006年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可知,中国人口老龄化在21世纪上半叶将不断加深,尤其是未来的十多年间,人口老龄化速度将不断加快,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超过4. 37亿,老龄化水平达到30%,将近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而且这个比例会持续50年。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一是我国老龄人口的绝对数量大。我国老龄人口绝对值是世界之首。目前,中国老龄人口接近1. 6亿,占全球的老龄人口的五分之一,几乎相当于英国、德国、瑞士、卢森堡四国的人口总和。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根据联合国预测,21世纪上半叶,中国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1世纪下半叶,中国也还是仅次于印度的第二老年人口大国。 二是人口高龄化趋势显著。人口年龄结构中另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人口的高龄化即长寿化,目前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增速很快,以年均约4. 7%的速度增长,达到1300万,明显快于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预测2050年将达到1. 5可乙左右,占老年人口的21. 78 % 。这也是人口转型时期老龄化的重要年龄特征。 三是“未富先老”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人均GDP一般都在5000至10000美元以上,而中国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尚不足1000美元,尽管2008年中国以4. 222万亿美元的GDP位居世界第三,但同年中国的人均GDP仅为2460美元,仍属于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经济发展没有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属于未富先老。 二、我国老年人口养老保陈所面临的问题 老年人口养老保障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能否消除老年人的后顾之优,关系到能否巩固离退休制度和计划生育成果,而且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社会养老保险压力巨大 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老年扶养比的持续上升,不仅意味着国家和社会发放社会基本养老金、支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压力将大大加重,而且还意味着将来由于劳动适龄人口数的减少将使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人群大大减少,面临着社会保险基金缺口不断增大的问题,可以说,政府、企业、社会都已感到养老保障的压力正显著加大。 第一、基金来源渠道单一。当前中国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保险费的收入及其利息和财政补贴。单一的基金来源致使现行养老体制必须要面对“弹性的缴费与刚性的支出”引发的财务吃紧的矛盾。加之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享受养老基金的人群在不断扩大,在职工人对离退休职工的赡养比在逐渐上升,致使养老保险费用支出与收入之间的矛盾成为老龄化危机应该面对的首要问题之一。 第二、地方“养老”欠债严重,“空帐”运行规模巨大。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在退休人员每年以6%的速度递增的情况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以每年1000亿元的规模增加。早在1997年2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就有指出: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继续按照过去的标准,由企业缴费形成社会统筹部分解决。即企业同时承担着退休职工的养老需要和为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的双重责任,造成企业负担过重,致使缴费困难、逃费、欠费现象严重,养老金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另外,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人口数量的增加,除去个人账户部分的“社会统筹”部分根本不足以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再加上统筹部分与个人账户部分资金的“混账管理’,,于是就出现了“挪用”个人账户的基金来补养老金支付空缺的现象,导致个人账户空帐实行、养老金入不敷出、社会公平难以维持的吃紧状况。(二)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 我国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处于建立过程中,尚存在诸如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不高、统筹项目和统筹比例不规范、保险金额较低等许多问题。目前我国大多数的老年人仍然是在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之外。调查表明,城市老年人养老金(退休金)保障覆盖率2006年男性为89. 1%,女性为64. 6%,仍有将近22%的城市老年人没有享受退休金。同时,庞大的农村老年人口仍旧主要依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五保户”等集体经济的养老模式、以及少量的社会救助。无论城市还是乡村,老年人口数量的激增与现阶段较为狭窄的养老保障体制覆盖面之间的冲突己经突显口。 (三)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滞后 受资金投入不足、养老设施陈旧、观念滞后、资源分散以及扶持政策与配套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因素制约,目前我国养老产业化进程缓慢,难以满足老年人剧增的服务需求。 目前,我国所有老年用品生产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尚不足1000亿元,供求相差甚远。一项银发经济调查显示,在普通商店内,青年人服装占70%以上,中老年人服装不足10%,各种养老福利、公益设施的现状也不容乐观,一些护工、老年人公寓、适合老年人的楼房、厕所等少之又少。以养老机构和床位数为例,目前我国共有各类老年社会福利机构3. 8万个,养老床位120. 5万张,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仅有8. 6张,与发达国家50至70张的水平相差甚远,难以满足庞大老年人群,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三、应对老年人口养老保除的对策 解决老龄化问题,既靠我们大力发展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也要求我们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客观地对我国现行的人口政策进行调整,以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 1、将养老保障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以家庭服务保障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养老保障模式,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道路,把老年人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作用有机的组合起来,使之发挥出最佳效用。 2、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要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城镇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相对独立的养老金经办机构,负责养老金的征收、给付、营运和管理,保证全额按期予以支付。农村要逐步推行自我储蓄和家庭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并积极推进城乡养老、医疗方面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逐步建立起城乡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3.鼓励发展社会养老产业。国家要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围绕老年人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对一些产业进行结构调整,开发生产适用对路的各种老年用品,鼓励和引导老年产品市场的发展。日本的银发经济能发展得红红火火,很大一部分因素便是得益于政府的助力。2000年,日本首次制定了“介(看)护保险法”,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可以通过国家补助获得必要的看护服务,大大推动了日本看护产业的发展,日本全国老人每月花在看护业的费用从当年的4亿日元直线攀升到了2005年的148亿日元,而其中80%的费用都是用在轮椅租赁和特别看护用床方面。 4、加快完善老年法律法规体系,保障老年人权益。首先,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方面提高全社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围绕老年人权益问题及时开展立场鲜明的舆论监督,消除对老年人的歧视行为,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予以严惩。其次,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的要求,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老年人因养老、医疗、产权等纠纷提起诉讼应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解决老年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是国家、社会、家庭的共同责任。为此,我们必须建立起一套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以缓解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所带来的压力,真正实现代际公平,社会和谐。

死原知万事空,悲见九州同.

科普服务基本术语标准研究论文

科技与科普服务具体是指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和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信息等要素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的新兴产业。主要包括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科技信息交流、科技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孵化、技术市场、知识产权服务、科技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活动。“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要以科技科普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建设科技科普文明实践基地、科技科普文明服务团队、开展科技科普活动等工作为具体抓手。”2018 年12月20日,市科协主席徐群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市科协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的科学文明素养和科学素质比例,在全社会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科普氛围,大力弘扬“创新引领未来、科技点亮生活”的时代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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