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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与科举论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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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与科举论文研究

书院制·书院兴衰及其原因的研究·明代书院由衰而兴及四遭禁毁

明代书院是古代书院发展史上的第二个高峰期,为历代书院研究者所重视。学者们普遍认为:明代书院于明初近百年间不被重视,长期处于衰微之势,明中叶起渐渐兴起,至嘉靖年间达到极盛,不仅数量剧增,社会影响也空前显著。但至明末又连遭官府禁毁。

据考察,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微贱,不甚知书,但对文化教育极为重视。他一方面自己勤于学问,另一方面很注意罗致人才。《明史·选举志》载:“太祖下金陵,辟儒士范祖干、叶仪。克婺州,召儒士许元、胡翰等日讲经史治道。克处州,征耆儒宋濂、刘基、章溢、叶琛至建康,创礼贤馆处之。以濂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溢、琛为营田佥事,基留帷幄预谋议。甲辰三月敕中书省曰:‘今土宇日广,文武并用,卓荦奇伟之才,世岂无之。或隐于山林,或藏于士武,非在上者开导引拔之,无以自见。自今有能上书陈言,敷宣治道,武略出众者,参军及都督府具以名闻。或不能文章而识见可取,许诣阙面陈其事。……如此则人才不乏,而官使得人。’于是州县岁举贤才及武勇谋略,通晓天文之士,间及兼通书律者。”并通令有司“劝谕民间秀士及智勇之人,及时勉学,俟开科取士之岁,充贡京师”。可见其求才若渴的心情。洪武元年(1368),开国伊始即“征天下贤才至京,授以守令。其年冬,又遣文原吉、詹同、魏观、吴辅、赵寿等分行天下,访求贤才,各赐白金而遣之。三年谕廷臣曰: ‘六部总领天下之务,非学问博洽、才德兼美之士,不足以居之。虑有隐居山林,或屈在下僚者,其令有司悉心推访。’六年复下诏曰: ‘贤才,国之宝也。古圣王劳于求贤,若高宗之于傅说,文王之于吕尚。彼二君者岂其智不足哉,顾皇皇于版筑鼓刀之徒者,盖贤才不备,不足以为治。鸿鹄之能远举者,为其有羽翼也;蛟龙之能腾跃者,为其有麟鬣也。人君之能致治者,为其有贤人而为之辅也。山林之士,德行文艺可称者,有司采举,备礼遣送至京,朕将任用之,以图至治。’”据说当时形成举荐人才的热潮,“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流,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其被荐而至者,又令转荐。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穷居,无不获自达于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胜数”。

不过明初几代帝王都把教育的重点放在鼓励荐举、兴办官学和提倡科举等方面,对于书院未加重视。所以自洪武至成化年间近百年,书院一直处于沉寂无闻的状态。虽于洪武元年(1368)曾因元之旧,立洙泗、尼山二书院,不过是虚应故事,仅做为尊孔崇儒的一种表示。许多名师巨儒多被吸收到官学任教,读书士子有多种途径获得仕进之路,对寂守山林的书院也乏兴趣,这正是书院长期沉寂的重要原因。

但在明中叶,科举日渐腐败,教育日趋空疏,一批士大夫深感科举与学校败坏人才,必须革弊除害,以救时弊,纷纷复兴或创建书院讲学。于是书院由衰而渐兴。

不少有识之士,尖锐揭露和批判了明代科举和官学的弊病。明代科举前程荣崇,士子多凭侥幸,不肯读书问学,科场作弊,相演成风。尤其到成化之后,科举独重八股,士子只读程墨坊稿,如顾炎武所言:“天下之人,惟知此物可以取科名,享富贵。此之谓学问,此之谓士人,而他书一切不观。……士子有登名前列,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先后,字书偏旁者,举天下而为十八房之读”,“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学问由此而衰,心术由此而坏”,“八股之害,等于焚书”。官学变成科举的附庸,学生 “但取食廪年深者”,“只有资格,不讲学力”,国子监生“年老体惫衰迟不振者十之八九”,有不少是纳赀捐得的,姚夔曾说:“太学乃育才之地,近者直省起送四十岁贡生,及纳草纳马者动以万计,不胜其滥。且使天下以货为贤,士风日陋。”为了扭转士习人心骛于奔趋而不务实学的颓风,多创书院讲学。

明嘉靖后书院大盛的直接原因是王守仁、湛若水等理学大师竞相讲学。据《明史·列传一百十九》赞曰:“正嘉之际,王守仁聚徒于军旅之中,徐阶讲学于端揆之日,流风所被,倾动朝野,于是搢绅之士,遗佚之老,联讲会,立书院,相望于远近。”沈德符所著的《野获编》也称:“自武宗朝(年号正德),王新建(王守仁被封为新建伯)以良知之学,行江浙两广间,而罗念庵、唐荆川诸公继之,于是东南景附,书院顿盛。虽世宗力禁而终不能止。”王守仁认为程朱理学自南宋末被尊崇,经元至明,日益僵化、空疏,变成禁锢思想、束缚学术的教条。他认为程朱之学“言之太详,析之太精”,结果“言益详道益晦,析理益精学益支离,无本而事于外者益繁以难”,造成“记诵词章”之恶习,使人“章绘句琢以夸俗,诡心色取,相饰以伪,……而圣人之学遂废”。他认为:欲求圣人之道惟在“自得”,“致良知”,“知行合一”。王守仁深知当时的科举和官学都以程朱之学为宗,为了冲破和摆脱思想束缚,必须另辟蹊径,别创书院以讲学。事实上,王守仁的学说正是在书院讲学过程中发展成熟起来的。他在龙冈书院和贵阳书院讲学时已发明“良知”之旨,提出“知行合一”之说;他在江西濂溪书院讲学时专讲“存天理,灭人欲”的克治省察工夫;他在稽山书院和敷文书院讲学时,把自己的学说集中概括为“致良知”之说。王守仁宣传他的学说,推动了书院的兴盛,而书院的兴盛又为王守仁学说的传播提供阵地和最好的形式。

王守仁的弟子门生更是广建书院,一方面奉祀其师,一方面传扬王学。如:嘉靖九年(1530)薛侃建精舍于天真山,并在山麓建王守仁祠,“每年祭期,以春秋二仲月仲丁日,四方同志如期陈仪礼,悬钟磬,歌诗侑食。祭毕,讲会终月”。嘉靖十三年(1534)邹守益在安福建复古书院,后又“与邦采、刘文敏、刘子和、刘阳、欧阳瑜、刘肇衮、尹一仁等建复古、连山、复真诸书院,为四乡会,春秋二季合五郡出青原山为大会,凡乡大夫在郡邑者皆与会焉,于是四方同志之会,相继而起”。同年李遂建精舍于衢麓,精舍诸生又分建龙游水南会和兰西会,“与天真远近相应,往来讲会不辍”。嘉靖十六年(1537)沈谧在秀水县文湖建书院。嘉靖十九年(1540)周桐和应典在永康寿岩建书院,与同门李珙、程文德讲明师旨,从业者百有余人,岁时奉祀,定期讲会。嘉靖二十一年(1542)范引年在青田县建混元书院,讲艺中时发师旨,诸生七十余人,闻之惕然有感。嘉靖二十三年(1544)徐珊在辰州建虎溪书院。嘉靖二十七年(1548)在万安的门生在白云山麓建云兴书院,同年陈大伦在韶州建明经书院,与诸生课业,倡明师学。嘉靖三十三年(1554)刘起宗在泾县大溪之西建水西书院。嘉靖三十五年(1556)赵镗在广德修建复初书院,耿定向、罗汝芳在宣城建志学书院(均见《王文成公年谱》)。王门弟子主要生活在嘉靖年间,所以明嘉靖年间所建书院最多,王门弟子主要分布在江西、福建、浙江、湖南、广东、安徽、河南、山东、江苏等地。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把王门弟子按其籍贯分为浙中王门、江右王门、南中王门、楚中王门、北方王门和粤闽王门。明代这些地区的书院比前一代明显增多,说明明中叶书院昌盛与王守仁和王门弟子的讲学活动有密切关系。据《明儒学案》载,王守仁的著名弟子钱德洪“在野三十年,无日不讲学,江、浙、宣、歙、楚、广,名区奥地,皆有讲舍”。王守仁的另一著名弟子王畿“林下四十余年,无日不讲学,自两都及吴、楚、闽、越、江、浙,皆有讲舍”。江淮一带,纷纷组织讲会,如:泾县有水西会,宁国有同善会,江阴有君山会,贵池有光岳会,太平有九龙会,广德有复初会,等等。这些讲会逐渐把书院的讲学活动扩展成一个地区性的祭祀和学术活动中心,进一步扩大了书院讲学的影响而风及社会了。

明代另一位著名学者湛若水(甘泉),与王守仁同时讲学,对明代书院的发展也有巨大影响。湛若水是著名学者陈献章(白沙)的弟子,是一位“志笃而力勤”的教育家,五十五年间无日不讲学,无日不授德。《明儒学案》称其“平生足迹所至,必建书院以祀白沙,从游者殆遍天下”。湛若水与王守仁交情极深,都对程朱理学繁琐空疏不满,曾共商以倡明圣学为终身志愿,彼此常以讲学相倡和。但两家宗旨各异。王守仁倡“致良知”,湛若水则力主“随处体认天理”。《明史·湛若水传》称:“若水初与守仁同讲学,后各立宗旨。守仁以致良知为宗,若水以随处体认天理为宗。守仁言若水之学为求之于外,若水亦谓守仁格物之说不可信者四。又曰: ‘阳明与吾言心不同。阳明所谓心,指方寸而言,吾之所谓心者,体万物而不遗者也。故以吾之说为外。’一时学者遂分王、湛之学。”不同学派,各标其宗旨,各讲其主张,推动了书院的发展。

在王、湛及其门人竞相讲学的推动下,明代中期书院发展呈现鼎盛之势。据曹松叶在《宋元明清书院概况》中统计,明代书院达1239所。大大超过元代。按时间统计,以嘉靖年间为最多,占37.13%,万历年间次之,占22.71%。明代新建书院745所,建于嘉靖者为215所,占新建书院的三分之一。按地域统计,长江流域为646所,仍居第一位,珠江流域为364所,升为第二位,黄河流域为229所,降为第三位。按省份统计,明代书院遍及十九省,仍以江西、福建、浙江、湖南为最多,分别为251、138、120、102所。

明代中叶之后,书院昌盛,不仅书院数量激增,讲学内容和方式有许多创新,特别是“讲会”盛行,成为书院制度最富特色的创举。这是所有书院研究者极为注目的。

明代后期,无锡的东林书院成为闻名一时的著名书院。据说当时人们不知各地有书院,只知有东林。东林书院原为程门弟子杨时讲学之所。万历三十二年(1604)顾宪成、高攀龙先后讲学于此,声名大振。据《无锡金匮县志》载:“当宪成、攀龙讲学时,岁两大会,月一小会,各三日,悉仿白鹿洞规。远近名贤,同声相应,天下学者,咸以东林为归。”东林书院同当时其他书院相比,其最显著的特点是积极参与时政,“其讲习之余,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风者,多遥相应和,由是东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

历代学者注意到,明代书院至嘉靖后大盛,朝廷四次禁毁书院也连续发生在嘉靖之后。嘉靖十六、十七年连续两次禁毁书院。《续文献通考》载:先是世宗嘉靖“十六年二月,御史游居敬疏斥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倡其邪学,广收无赖,私创书院,乞戒谕以正人心。帝慰留若水,而令所司毁其书院”。次年四月,吏部尚书许赞又说:“抚按司府多建书院,聚生徒,供亿科扰,亟宜撤毁,诏从其言。”《明通鉴》载:嘉靖十六年(1537)四月 “壬申,罢各处私创书院。时御史游居敬论劾王守仁、湛若水伪学私创,故有是命”。《野获编》载:“丁酉年,御史游居敬又论南太宰湛若水,学术偏陂,志行邪伪,乞斥之,并毁所创书院,上虽留若水,而书院则立命拆去矣。”《皇明大政记》载:“嘉靖十七年(1538)五月,毁天下书院。吏部尚书许赞上言: ‘近来抚按两司及知府等官,多将朝廷学校,废坏不修,别起书院,动费万金,征取各属师儒,赴院会讲,初发则一邑制装,及舍供亿科扰尤甚。日者南畿各处,已经御史游居敬奉行拆毁,人心称快,而诸未及,宜尽查算,如仍有建者,许抚按据奏参劾。’帝以其悉心民隐,即命内外严加禁约,毁其书院。”尽管朝廷严令禁毁,但书院影响深入人心,声望甚高,书院仍是禁而不止。《野获编》称:“虽世宗力禁,而终不能止。”不仅如此,官方越禁,民间越办,嘉靖年间,反而创建书院最多。

明代第三次禁毁书院,是在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执政时。《明史》卷二十载:“七年春正月戊辰,诏毁天下书院。”《明纪》载:“七年正月戊辰,诏毁天下书院。自应天府以下,凡六十四处,尽改为公廨。”《明通鉴》卷六十七载:“七年春正月戊辰,诏毁天下书院。先是原任常州知府施观民,以科敛民财,私创书院,坐罪褫职。而是时士大夫竞讲学,张居正特恶之,尽改各省书院为公廨,凡先后毁应天府等书院六十四处。”《明史·邹德涵传》载:德涵“隆庆五年(1571)进士,历刑部员外郎。张居正方恶讲学,德涵守之自若。御史傅应桢、刘台,相继论居正,皆德涵里人,疑为党,出为河南佥事”。《明史·杨起元传》载:“起元,归善人,选庶吉士,适 (罗)汝芳以参政入贺,遂学焉。张居正方恶讲学,汝芳被劾罢,而起元自如,累官吏部左侍郎。”张居正为极力加强思想控制,“最憎讲学,言之切齿”。早在万历三年(1575)他在《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中说:“圣贤以经术垂训,国家以经术作人。若能体认经书,便是讲明学问,何必又别标门户,聚党空谈。今后各提学官,督率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以应他日之用。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及号召他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因而启奔竞之门,开请托之路。”在《答南司成屠平石论为学书》中说得更加明白:“夫昔之为同志者,仆亦尝周旋其间,听其议论矣。然窥其微处,则皆以聚党贾誉,行径捷举。所称道德之说,虚而无当。庄子所谓其嗌言者若哇,佛氏所谓虾蟆禅耳。而其徒侣众盛,异趋为事。大者摇撼朝廷,奸乱名实,小者匿蔽丑秽,趋利逃名。嘉隆之间,深被其祸,今犹未殄。”可见,张居正禁毁书院的真正原因是害怕书院讲学“徒侣众盛,异趋为事”,“摇撼朝廷,奸乱名实”。然而,张居正禁毁书院之举,同样是虽禁犹存。

明代第四次禁毁书院,发生在天启五年(1625),由熹宗的当权太监魏忠贤一手制造,其主要矛头是指向东林书院,进而殃及全国书院。《东林书院志》记载:天启五年八月 “拆毁天下书院,首及东林”。无锡知县吴大朴《申拆毁书院缘由》称:“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为奉旨拆毁书院事:天启六年(1626)四月二十八日,奉巡按徐宪牌前事,内开,昨接邸报,钦奉明旨,苏、常等处,私造书院,尽行拆毁,刻期回奏,钦此。查得常州府无锡县,有原设东林书院一所,拟合亟行拆毁,为此牌仰该县官吏,即便督同该地方人等,立时拆毁,拆下木料,俱即估价,以凭提解,不许存留片瓦寸椽,限即日俱将毁,星驰申报。”《明史·魏忠贤传》称:“吏部郎顾宪成讲学东林书院,海内士大夫多附之,‘东林’ 之名自是始。即而 ‘梃击’、‘红丸’、‘移宫’三案起,盈廷如聚讼。与东林忤者,众目之为 *** 。天启初,废斥殆尽,识者已忧其过激变生。及忠贤势成,其党果谋倚之以倾东林。”“御史徐复阳请毁讲学书院,以绝党根。”

明代四毁书院有出于学派之争,有出于政治需要,也有因党争而挟嫌报复。根本原因还要归结于明末政治的黑暗。

渐渐开始有了私立书院和官府太学等学校,奠定了今天学校的一个大致轮廓,而学生学成以后形成了学生走上社会的服务岗位的一个基本循环,如同古代科举制度下形成大批官员的情况。

书院发展轨迹与其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樊克政在《书院史话》一书中提到:“书院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教育组织形式。其别具一格的教学与组织管理等制度,萌芽于唐,形成于宋,废改于清末,有长达千年以上的发展史。”作者认为,书院制度之所以萌芽、形成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唐、宋时期的主要原因有:从教育史的角度看,“促使书院产生并能得到发展的一个更为深层的原因则在于:自隋、唐以后,伴随着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发展,官学逐渐沦为科举的附庸,一些真心求学的土子势必要在官学以外去寻找就学的场所,具有学校性质的书院正适应了这一客观需要。”“书院的发展及其一整套制度的形成,又是同理学的兴起与发展联系在一起的。”由于“理学对于维护和加强封建统治的作用,在起初的一段时间里并不为封建统治者所认识,于是理学家们便只好以书院作为从事研究与传播理学的重要基地,而这就势必促进书院的发展及其制度的臻于成熟。”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书院对中华文明史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在:“书院促进了中国学术思想史的发展。”“书院也促进了中国文学史的发展。”“书院促进了中国图书事业史的发展。”“书院对促进中国教育史的发展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宋、元、明、清时的著名书院,一般都是当时各地的教育中心,对推进所在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起过举足轻重的作用、与此同时,书院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在教学与组织管理等方面还积累了许多经验,并形成了不少与官学迥然有别的特点,如把从事教学工作与进行学术研究结合起来,不同学派可以在同一书院中讲学,注重对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师生感情甚驾以及管理人员较少等。所有这些,不仅丰富了我国的教育遗产,而且也为今天的教育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总之,宋代以后出现的书院教育的组织形式,它与官学、私学形成鼎足之势,相互渗透,融合,有力地促进文化教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书院在古代文化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古代书院制度》一书归结为五个方面:第一,……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相结合,是书院教学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最早的书院是由官方藏书;校书和私人读书治学发展为讲书或讲学的。……私人读书治学,待学有所得,闻名遐迩,就有人前来问难求教,逐步发展为聚徒讲学,……后来的书院差不多都是沿着学术研究与教育教学相结合的道路发展的。历史上有名的书院,大多数都既是当时一方教育活动的中心,又是著名学者探讨学术的胜地。……书院的创建者或主持人,大多是当时一方有名的学者,他们又多为书院的主讲,这是书院的传统……。第二,书院允许不伺学派相互进行讲学,建立了“讲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百家争鸣”的精神。尽管这种“争鸣”还受到种种限制,但较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一般学校教育却自由得多。这是书院区别于一般学校的一个重要标志。……第三,书院教学实行“门户开放”的办法,听讲者不受地域和学派的限制。一个书院有有名的学者在讲学,其他书院的师生或远地慕名而来的学子,都可以听讲、求教,而且受到热情欢迎,并给予周到的安排照顾,打破了一般学校关门教学的风气,有利于学术交流。第四,书院的教学多采用问难论辩式;注意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自学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比一般学校只是先生讲,学生听,呆板、生硬的注入式教学优越得多。书院教学一般是以学生个人读书钻研为主,重视对学生读书的指导。许多名师都把指导学生自己读书作为教学的重要任务,他们并将自己的洽学经验概括为读书的原则或程序,指导学生应读什么书,哪些先读,哪些后读,以及如何提高学习的效果等。……学生读书重在自己理解,教师针对 学

苏轼与北宋科举制度关系研究论文

科举启示录——考试与教育的关系郑若玲: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讲师厦门361005 回眸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持续了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曾经闪耀过璀璨的光芒。在科举制消逝了近百年 的今天,我们仍能感受到科举时代所积淀的传统文化之无处不在。在经历了盲目而激烈的批判之后,科举制又 渐渐为世人所慎思、所吸纳。作为中国古代一种大规模的国家考试,科举以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政府官职为鹄的 ,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产生过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从教育的角 度看,由于深受“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影响,封建时代办学的目的是“储才以应科目”,足见科举对教育的影 响之大。科举废除已近百年,其对教育的影响却弥漫并积淀为现实基因的一部分。探讨科举制下考试与教育的 关系,有利于我们今天的教育考试改革鉴古知今、趋利避害。 一 我国是文明发达的古国,自夏商开始便有了正式的学校教育,经历西周、东周和汉代,学校教育的规模不 断扩大,至隋科举产生之前,已初步形成一整套招生、教学、管理(包括考试)和用人的教育制度。封建统治 者越来越热衷于兴办教育和选拔人才,以实现“贤能治国”的理想,学校教育似乎踏上了一条康庄大道。然而 ,令统治者们始料不及的是,一种新型的选拔人才的考试制度——科举制之建立,却突然改变了学校教育的发 展轨道,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从此走上了命运多舛的不归路。各朝学校教育与科举制之间的轻重存废,总是遵 循着重学校轻科举——科举与学校并重——重科举轻学校的一般规律。在这种矛盾互动中,看似势均力敌,实 则有其轻重,结果是科举制取得了决定性中心地位。这种态势从唐宋两代便清晰可见。 公元618年,隋灭唐起。立国之初,百废待兴。唐高祖深知教育为兴国之本,下诏恢复隋朝衰落的学校,国 子学、太学、四门学及地方州县学校相继恢复招生。到唐太宗时期,一方面继承先祖传统,大力兴办教育,使 中央官学达到了全唐空前绝后的盛况,“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国学之盛近古未有”;(注:《通典》卷五十 三《礼典》十三《大学》。)另一方面,实行开科取士。由于没有偏废一方,唐太宗时期的学校教育与科举考 试都得到了长足发展。武则天临政后,采取了重科举的政策;在学校教育方面,却一改崇儒重道的文教政策, 代之以崇佛轻儒,并频繁地对教育制度进行改革,任命一些不懂儒学的人担任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致使“学校 顿时隳废矣”。(注:《旧唐书·儒学传序》。)由于胡滥改制,加之科举不经学校,多从各地直接征召文士 到洛阳应试以及进士科举内容不以儒道为重,“重乡贡轻生徒”的社会风气已初露端倪。 到天宝年间,“重乡贡轻生徒”的社会风气愈演愈烈,学校教育的发展再次面临停滞的危险。为扭转这一 局面,励精图治的唐玄宗一方面改革科举制,作出停止乡贡、所有举子皆入中央和地方官学才许应举的决定; 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学校教育,建立从地方到中央的学校教育体系,并允许私人办学。此举给面临衰颓的学校 教育带来了一丝曙光。然而好景不长,安史之乱造成“重乡贡轻生徒”的故态复萌,使学校教育终难摆脱衰败 的命运。 到了宋代,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的兴衰互动依然故我,但考教合一的理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与唐代 统治者所不同的是,宋代更关注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的连结。这种思想主要体现在三次大规模的兴学运动中。 这三次大动作的改制使宋代的学校教育得以避免了唐代时的大起大落,但在兴旺中却渐渐熔入科举体系,最终 沦为其附庸。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主政参知政事,实行三舍取士,将所有太学生员分为外舍、内舍和上舍 三等,逐次考舍升级。上舍生依考试结果,“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注:《玉梅》卷一一 二《元丰太学三舍法》。)三舍取士法将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系统地结合起来,大大刺激了当时的学校教育。 到徽宗时期,宰相蔡京在三舍取士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激进的改革,罢废科举14年。这期间录取的五榜进 士,皆由太学上舍取。这次为兴学校而罢科举的事件,表明学校教育在与科举考试的轻重存废斗争中取得了暂 时性胜利,但由于科举考试运行了500年之久的强大惯性及其广开仕途、公平公正等诸多为世人所称道的合理之 处,使得蔡京的以三舍考选代替科举取士的办法仍以失败告终。 以上对唐宋两代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互动关系的论证表明,考试与教育之间存在着不平衡的兴衰互动关系 。虽然科举也曾面临着衰落甚至停罢的危机,但在与学校教育的角逐中,多数时候仍处于主流地位,对学校教 育产生了强大的制约和导向作用。“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科举及第入仕对于绝大多数人的利诱力实在 太大。因此,只要科举的取士功能尚存,它对学校教育的强大制约和导向便不会消亡。客观上讲,只要科举考 试能根据社会的需要及时更新考试内容,它还是能够公平地选拔出社会的栋梁之才,变“贤能治国”的理想为 现实。令人扼腕的是,由于科举考试的内容几百年一贯制地局限于儒家经典,命题范围有严格的限制,要想拉 开考生间的距离以便于区分选拔,只有钻牛角尖出偏题怪题,以致举子们在八股文这种高级的汉字游戏中耗尽 人生的智慧。发展到清末,科举已无法适应近代社会要求,成了远离社会的“外星人”,不得不在1905年退出 历史舞台。 二 科举考试在与学校教育千余年的角逐之后,终于败下阵来。科举制在考试内容与形式上步入死胡同的同时 ,也带领学校教育偏离了健康发展的轨道。然而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科举制却备受赞赏,以致在19世纪 西渐欧美后,成为近现代文官制度的胚胎,也是中国政体中“受到欧洲人无条件赞美”的特别之处。现代不少 西方学者还认为科举是“人类所发展出的选择公仆的方法中最奇特、最令人赞赏的方法”。(注:威尔·杜兰 (Will Durant):《伏尔泰所赞扬的政府》,《世界文明史》第1卷(4),台湾幼狮文化出版社1978年第5版,第 196页。)这一切都缘于科举考试的基本原则——考教分离以及由此而派生出的两个最突出的优点:公平公正和 防止作弊。 1.公平与公正 古代中国是一个以家族宗法制的社会结构为基础的国度,重人情面子与讲裙带关系构成其独特的文化景观 。在这种社会文化背景下实行的选士制度,若没有可操作的客观标准,“任何立意美妙的选举制度都会被异化 为植党营私、任人唯亲的工具”,(注:刘海峰:《科举长期存在的原因析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1997年第4期。)最终必将走入求才的死胡同。汉代的察举制和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无不由最初的唯才是 举走到最终的权贵把持便是鲜活的例证。与以往选士制度不同的是,科举制由封建王朝设科招考,士人“怀牒 自进”自由报考,采取“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择优录取原则。显然,它比以往的任何选士制度都更为公平与 公平。 首先从报考条件看,科举将官僚系统向全社会开放。从隋唐到清末,报考限制越来越少,清代除倡优、皂 隶之家与居父母丧者外,原则上人人旨可报考,且无须地方官举荐,可“怀牒自进”。自由报考使得一般平民 知识分子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成为官僚系统的成员,结束了魏晋时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据统计,明清两代的进士平均有42.9%出生于从未有过功名的家庭。(注:刘虹:《中国选士制度史》,湖南 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444页。)其次从考试的实施看,统治者采取各种措施,包括订立繁杂而严密的贡院的 规制、命题与评卷程序以及作弊的惩罚措施等,使考试成绩能真实反映出应试者的水平,保证考试的公正性; 为防止权贵干预、确保平民子弟有较公平的竞争环境,大部分朝代还对主考官和朝官子弟作一些限制,如唐宋 时期礼部待郎亲族的别头试、明清时期严格的复试制度与回避制度以及清朝官、民子弟“分卷取中之法”,等 等。再次,从录取环节看,其不问家世阀阅,“一切以程度为去留”的录取原则具有明显的公正性。此外,由 于入仕和受教育机会在各地之间并不完全均等,故超越于考试技术上的公平与公正外,解额分配制之建立所体 现的区域公平性也不容忽视,尽管它隐藏着统治者更为深远的地缘政治的考虑。 严格地讲,科举所体现的公平与公正是相对的。首先,要通过科举的层层选拔,需要有“十年寒窗”的用 心攻读,而寒门子第少有受教育机会,也难以支付应考费用,与家道殷实者的竞争显然不是平等的。其次,妇 女无权应举入仕。再次,从本质来看,科举这种以大量财富和社会声望来犒劳少数中举者的制度,无法维护平 民百姓政治上的公平性。尽管如此,在特别注重人情、面子和关系的中国古代社会里,科举考试仍可谓“惊人 地大公无私”。(注:(美)费正清著,孙瑞芹,陈泽宪译:《美国与中国》,商务印书馆1971年版,第41页 。)其考教分离原则所体现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等精神具有超越等级森严的中国封建时代之特征。 2.防止作弊 作为中国古代一种大规模的统一考试,科举制实行考教分离的原则。虽然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在教学内容 和标准上保持高度的一致,但在职责上却具有相对独立性。学校只管教学,并不参与科举考试的各项工作。中 央官学由尚书礼部下属的国子监统辖,而科举考试为尚书省礼部专司,乡试以上主考官由朝廷选派。这种考教 分离原则至少从职责上有效地杜绝考试作弊的可能性。 此外,为确保科举考试作为“国家抡才大典”应具有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中央政府还制订了从命题到录取 的一整套严密措施,主要包括:第一,“锁院”制度。考官一经任命即刻赴贡院入闱回避,断绝与外界乃至亲 友的往来,以避免发生行贿受贿、请托舞弊等事件。第二,严格的考场和考试规则,包括报名时的结保、保廪 生认保,考前的点名、搜检,考试中的巡视以及考场秩序的维护等。第三,糊名和誊录易卷制度。考生交卷后 ,由弥封官将考生所填履历、姓名等弥封糊名,然后交由誊录手将墨卷誊为朱卷,由对读生核对完毕方可送考 官批阅。第四,复试制度。为严防录取环节的舞弊行为,科举考试对所有被录取者均采取严格的复试制度。第 五,回避制度。主持考试的主要官员,其亲属要回避科考。到了清代,回避制度几乎涉及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 人员。例如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规定,主考、同考、监临、临试、知贡举、提调、受卷、弥封、誊录、对 读及收掌等一切考官的子孙宗亲和近亲皆不准参加科考。在今天看来,这一系列指施中有些显得十分繁琐甚至 无理,但在弊风肆虐的当时,的确起到了防范科场舞弊、维护考试公正的巨大作用,从制度上保证了科举的高 效率与权威性。 三 无论日月如何更换,社会总在绵延不断地向前发展,而且历史总是呈现出某些“惊人的相似之处”。科举 考试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1300余年,是当时整个教育制度的重心和人文教育活动的首要内容,成为最受时人关 注的焦点,并对中国封建社会各方面都产生过深远影响。千余年科举考试所形成的一些传统至今仍以潜在的形 式顽强地存留于现实之中。百年前科举考试很不光彩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声息已然飘渺,而当代社会却又出现 了某些与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天,人们再度聚集被喻为“现代科举”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整个 社会都在激愤地抨击着“片面追求升学率”,并对高考的指挥棒作用群起而攻之,学术界和广大百姓也正就高 考的存废问题争论不休。假如我们能超越个人情感,以冷峻的目光审视科举,借鉴其精华、吸取其教训,也许 在高考的决策与操作上可以减少很多失误,少走很多弯路;那怕历史与现实并不完全同轨,至少能给我们的思 维以启示。 1.“片追”的阴影 “片面追求升学率”可谓近年来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谈论的热门话题,在各报章杂志往往处于十分显眼的 位置。“片追”与高考录取率有直接的关联,是伴随激烈竞争而产生的一种不正常的教育现象。它与高考如影 随行,成为笼罩在高考头上一块久久不散的乌云,“黑色七月”也因此得名。它还赋予高考以“魔力指挥棒” 的功能,使整个中学乃至小学、幼儿园阶段的教育都在这根魔棒的指挥下运转得精疲力竭,怨声载道不绝于耳 。如今,人们已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片追”在破坏正常教学秩序的表象下,更深地危及到社会风气和中国 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力,对“片追”的喊打声也愈来愈响亮。其实,“片追”这种伴随高考竞争在60年代萌发 滋生的教育现象,并不令人陌生。在中国这个考试的故乡,“片追”现象古已有之。 隋唐以后,科举制的选拔人才功能越来越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朝廷衡量州县学的优劣和对学官的奖励标准 ,主要是根据各校的科举及第率。宋代蔡京罢科举实行三舍升贡之时,升贡率(升学率)遂成为判断各校办学 成绩好坏的主要标准,教官考课“第一项,教育有方。注谓贡士至辟雍升补推恩者多”。(注:《宋会要》“ 职官”五十九之十五。)对及第率的追求即确立了科举考试的在教育中的轴心地位。 与功名利禄直接挂钩科举制强化了官本位体制,牵引着士子们一心投身科场,两眼紧盯及第,在激烈的科 场竞争中耗费终生,豪情悲壮却令人痛惜。今天的“片追”何尝不是如此?那么,我们是否只能任由“片追” 和高考的魔棒对教学秩序越来越肆虐的破坏与指挥而无所作为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我们大有可为。一 是继续改革政治体制,淡化官本位色彩,提供多种成才途径。二是改革高考,包括改革考试的科目、内容和命 题形式等。三是改变文凭至上的教育价值观,使人们从争过高考独木桥改为走多途径发展的立交桥。 2.高考的存废 1952年建立的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与中国古代科举统一考试一脉相承。与科举考试一样,作为一种选拔人才 的制度,高考在促进人才成长、推动全民族文化的发展方面,可谓功德无量。但是,在数十年的运作中也出现 了很多弊端。为了改变考试对教育教学的负面影响,一些论者提出了废止高考的主张。教育界为此展开了系列 争鸣与商榷。高考这一上关国家政策、民族前途,下系民众个人命运的制度之存废与否,已成为广大师生、家 长乃至整个社会热切关注的重大问题。现时高考的存废利弊之争和历史上的数次科举存废之争何其相似!我们 不妨把视线再次投向科举。 自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设立进士科(注:刘海峰:《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 版,第24~26页。)以来,“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的科举考试便显现出勃勃生机,充分发挥着公平选才的积极 功能。但由于其弊端亦十分突出,历代都就科举制的存废利弊进行过争论或改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6次。(注 :刘海峰:《科举长期存在的原因析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4期。)这六次争论或改制都 发生在封建社会最高决策层,且都为不同历史条件下的重复,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结果是,科举制在经历了 数次短暂的中断之后,由于人情困扰,旋罢旋复,各朝仍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首要途径。科举制在历史上之所 以长期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科举制是等级森严的中国封建社会中难得的一项具有公平精神的制度”。 (注:刘海峰:《科举长期存在的原因析论》,《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4期。)而科举考试的公 平与公正,恰恰是由国家主持的统一考试来保证。 与科举制一脉相承的现代高考制度之公平精神与社会效益亦缘于统一考试,这一点已广为认同。因此无论 从科举考试的历史还是从目前中国的现实来看,都应坚持统一高考。尽管高考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和种种弊端, 然而,与科举制一样,“立法取土,不过如是”。历史上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的矛盾互动最后以兴学堂废科举 为结局,那是因为科举考试的内容不合理,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而今天的高考内容是与时代的要求相适应 的。在处理考试与教育的关系问题上正确的做法不是废除高考,而是改进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使其更好地促进 中学教育和教学的发展。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今人往往把科举制度与僵化、八股、落后等联系在一起,认为科举制度是导致文化衰败的主要原因。明清时期或许如此,但对于宋代而言,科举制绝对是一个进步的制度。科举制,推动了赵宋文人的发展,推动了宋代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一)宋代科举制度完善,公正性强 唐代政治是变相的贵族政治,其得以维持的前提就是,门阀世族利用科举制度的漏洞操纵取士从而控制了政治,堵塞了出身寒门的士子上升的渠道。公元905年发生的“白马之祸”,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底层精英(寒门士子)和门阀世族矛盾的集中爆发;而且我们知道,黄巢也是一个落第秀才。 宋太祖深知唐、五代科举制度之弊,所以他对科举制的改革首先强化取士的公正性,严厉打击、排斥权贵世家对取士的干扰。宋代废除了唐代的“公荐”、“公卷”,实行“糊名(封弥)”“誊录”制度。在考试层次上,宋太祖在州府的发解试和礼部的省试之后,又加上了殿试,其目的主要是抑制权贵子弟请托之弊: 昔者,科名多为势家所取,朕亲临试,尽革其弊矣。(《宋史·选举一》) 若有权贵子弟登第,则还需进行复考。宋代进士登科后即释褐入仕,不必再经过吏部的考试,这也是排除门阀世家干扰的措施。唐代的韩愈在登科后,三试于吏部都未被录取,在京城漂泊了十年,有人等待时间更长。而宋代登科即释褐,就是脱离平民身份,而不久就直接授官职。 (二)宋代取士人数多,文人集团壮大 宋太宗对科举制的改革是大大提高了科举取士的数量,使得士大夫群体成规模。宋太祖提出了重用文臣的主张,但实际上并没能完全落实这一政策,因为他的时代还是以统一战争为主要任务,又因国家财力不足,尚需压缩人力。所以取士不多。从数量上看,以进士科为例,太祖在位期间共15榜进士,取士187人,按每榜平均数计,还不如唐朝每榜取士(20人)多。 这个数字在太宗时代急剧扩大,太宗一朝共取进士1487人,平均每榜186人,最多的一次是淳化三年榜,正奏名进士达353人。宋太宗述其思路: 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宋史·选举志一》) 宋代大规模取士之风由此开启,终宋之世取士总量与前后各朝录取人数相比: 两宋共举行了118榜常科考试,文、武两科正奏名进士及诸科登科总人数达十多万人,是唐、五代10,188名登科总人数的近10倍、明代24,624人的近4倍、清代26,849人的近3.8倍。 可见两宋科举取人之盛,这就壮大了文人集团的力量。 (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真正说的是宋代 宋代还扩大了科举取士的对象,面向的群众广泛,应试者不限门第、不论财产、不问学历,只要不是城市工商、僧道还俗之徒、不孝不悌和高祖以下犯有死罪的子弟均有资格应试。取士数量多,则宋代社会上下流动的渠道非常宽泛、畅通。凡有志之士,多数都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进入社会上层。而宋代又特别注意程序公平,并以恩科、特赐第等手段补偿科举失败者,消融其不满情绪,故科举制对维持社会稳定起到很好作用。 在宋代规范的科举制度下,读书做官基本上成为了获取社会地位和资源的唯一通道。利出一孔,因此士人社会地位、声望日隆,科举出身成为社会最为引人注目的资质。“特赐第”代替了过去的爵位,成为皇帝表彰各方面优秀人才的手段。 科举制的完善还使得社会精英养成了竞争和平等意识,这对宋文化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陈植锷先生指出的: 宋学家们在青年时代即从这种关系到个人前途与命运的科场角逐中接受了公开的挑选,从政或从教之后,又碰上大开言路,可以直抒己见,“异论相搅”,其将竞争意识和平等精神带到学术研究之中,也便是极自然的了。 (四)宋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推动学术繁荣 宋代的学术争鸣十分激烈,亦是宋文化繁荣的动力之一。宋学发展带来的学术思想的变化,也推动了科举考试形式和内容的变迁。还是以进士科为例,最初其考试内容为: 凡进士,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贴《论语》十帖,对《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宋史·选举志一》) 帖经、墨义是诸科考试的主要内容,纯属于记诵之学,类似今天的完形填空或默写,在宋初即已不受重视,故进士以诗、赋、论、策为特色和主要内容。太宗时期,以诗、赋、论三题为常,真宗时期加一场策,即以第一场考诗赋,第二场考论,第三场考策。但直到真宗时代,诗赋在录取中都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因为发解试和礼部试考试采取的都是逐场淘汰制,而诗赋试是第一场。若诗赋不过关,策论就不能参加了。 宋初科举采取这种形式,是因为当时文坛风气仍沿袭唐五代,诗歌创作流行西昆体,文章则骈俪文为主,以文辞雕琢华丽为追求。以之酬酢应对尚可,以之发挥义理、探讨经术,则不如古文体裁的策、论实用。但在古文运动兴起之前,无论考官和学子都只熟悉这种诗赋体,所以虽有大臣提倡重策论,而没有行动。 天圣三年(1025年),知贡举刘筠因策论将叶清臣擢为当年进士第二,到天圣五年(亦是刘筠知贡举)则正式规定,把策、论列为取士的标准,就是改变以前逐场淘汰的做法,等三场全都完成后统一阅卷录取。 刘筠、钱惟演都是骈俪文高手,但正是刘筠以策论擢取叶清臣而拉开科举改革的序幕,而钱惟演在洛阳支持欧阳修、尹洙、梅尧臣等人发起古文运动,说明复兴古文是有识之士共同的主张。 庆历四年(1044年)范仲淹主政,对科举制又进行了一次改革。范仲淹对于辞赋、墨义早有不满,认为: 国家乃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趋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况天下危困,乏人如此。 帖经、墨义是以汉唐注疏为标准考察学子记诵的科目,不利于人才培养。在欧阳修等人参与下,制定的政策是:进士试三场,“先策,次论,次诗赋,通考为去就,而罢帖经、墨义。士通经术愿对大义者,试十道”(《宋史·选举志一》)。去掉帖经、墨义,而允许士子发挥大义。 大义即是考生对经文义理的发挥,不必受汉唐注疏,这正是宋代经学研究的特色。此项改革虽因庆历新政的失败而搁浅,但嘉祐二年(1057)年,欧阳修主持贡举,将古文运动的精神贯彻到取士中,宋代文风终由此改变。 值得一提的是,欧阳修主持的此届贡举,不仅录取了古文八大家之三——苏轼、苏辙、曾巩,还录取了理学北宋五子之二——程颢、张载,以及参与王安石变法的吕惠卿、曾布等,可谓千古之盛事。 北宋的第三次科举改革是在王安石变法期间。这次改革,废罢明经诸科,名额都并入进士科;取消了诗赋、帖经、墨义,保留了策论,而全体贡生都要考大义。这是北宋科举改革的高峰,故陈植锷先生指出: “从宋学的立场上看,前者标志着有唐以来文章之学在科场统治的终结,后者代表了宋学对训诂之学即汉学斗争的胜利。” (本文是知乎问答)

我们不难发现,持续了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曾经闪耀过璀璨的光芒。在科举制消逝了近百年 的今天,我们仍能感受到科举时代所积淀的传统文化之无处不在。在经历了盲目而激烈的批判之后,科举制又 渐渐为世人所慎思、所吸纳。作为中国古代一种大规模的国家考试,科举以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政府官职为鹄的 ,对中国历史上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产生过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从教育的角 度看,由于深受“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影响,封建时代办学的目的是“储才以应科目”,足见科举对教育的影 响之大。科举废除已近百年,其对教育的影响却弥漫并积淀为现实基因的一部分。探讨科举制下考试与教育的 关系,有利于我们今天的教育考试改革鉴古知今、趋利避害。

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论文

取士的观念科举制度虽然产生于隋唐,但科举的思想观念却由来已久。根据儒家的观点,在垂范后世的远古三代,乡举里选、选贤任能已是通行的做法,而且统治者能够选贤用贤被看做是一种理想社会的重要标志。自汉代以降,选拔贤能似乎就成为历代统治者统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科举制度正是这种观念的一种表现形式。科举制之所以能延续一千余年,除了政治社会原因外,肯定有其观念上的基础,因为任何一种制度都会反映出特定的文化和观念取向。所谓观念,这里不是指孔子、荀子或哪位政治家、教育家的思想和观念,而是指处于中国传统文化中集体的和无意识层次的观念。这种观念可以借用法国年鉴学派“长时段”(longue durèe)的概念,称之为长时段观念,它不随着一朝一姓的更替变化而变化,而保持似乎静止不动的稳定性,有着“自己的生命节奏和成长节奏”。[1]也可以将它归之于葛照光所说的“一般思想”,这是“一种‘日用而不知’的普遍知识和思想,……它一方面背靠人们不言而喻的终极的依据和假设,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理解,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起着解释与操作的作用”。[2]众所周知,科举是古代中国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公开地从社会中择材取士,征召官吏。从理论上讲,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可通过两种方式给予满足,用古人的术语说,一是养士,一是取士。养士即培养人才,根据不同的需要和数量培养所需的人才。而取士的出发点与养士迥异,它建立在这样一种观念之上,即人才本来就存在于社会之中,只要取法得当,就会选拔出足够的人才。这种取士观念正是科举制度最基本的出发点。其实,在科举制度之前的察举及九品中正制无不建立在取士的观念之上,无论是“以德取人”还是“以文取人”[3],这只是选拔官吏的方式与标准的不同,而其基本的观念并无二致。可以说,取士的观念是古代中国两千余年选官制度的观念基础。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很少有人对取士的观念进行专门的阐述或进行讨论,但纵观历代统治者治国理念和求贤选贤的实践,便能明显地发现取士的观念是他们进行统治的一个根本性原则。以下略举数例,以说明取士这一“日用而不知”观念的存在。汉代开国皇帝刘邦曾诏命地方官员向朝廷举荐人才,认为人才并不缺少,只担心渠道不通,因而无法选拔出来,如他所说:“今天下贤者智者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4]汉武帝也坚信贤良之辈无处不有,只是渠道不畅,他们无法得到任用:“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 [5]曹操认为贤士就在巷闾中间,不去搜寻,当然无从获取,如他所说:“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6]据认为创立科举制的隋炀帝更是说得直接,认为 “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四海之中,岂无奇秀?”[7]唐高祖李渊认为求贤方法不当,致使他们“岩穴幽居,草莱僻陋,被褐怀珠,无因自达”,并开“怀牒自应”的先河。[8]从这些言论不难看出,统治者们对于人才来源问题的考虑,均立足于取士的观念。在实践层面上,取士观念所导致的结果也显而易见。取士和养士是两种不同的观念,当然也会导致两种不同的人才对策。从取士的观念出发,通常会轻视学校的作用,注重人才的选拔渠道。而从养士观念出发,则相对重视人才培养的过程,看重学校的作用。早在察举制实施的早期,就有人指出其不知养士惟知取士作法的弊端。董仲舒在公元前134年的著名贤良对策中指出:“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并建议设立太学,以培养人才:“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9]。在对待取士与养士的关系上,董仲舒应当说很有眼光,而且汉武帝也听从了他的建议建立了太学,但囿于取士观念,学校教育在后代在总体上始终处于附庸地位。而科举制度一经建立,则受到历朝历代的重视。有历史学家指出:“由于重科举轻视学校之势已成,则学校的地位终于不能挽回。学校和科举之间的关系,自隋唐兴科举一直到清末废科举的一千多年中,始终没有很好的解决”[10]。钱穆也指出:“惟中国历史传统,虽上下皆知重教育,乃从未有坚稳之学校基础”[11]。中国古代学校历来有名无实,而科举体制香火不断,两者形成鲜明对照。这其中虽有其他种种原因,但显然与取士观念根深蒂固,养士观念淡薄有直接的关联。

起源隋581——清1905

一、科举制度与国家治理(一)科举制度对国家治理的积极作用科举制度兴起于隋唐时期,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封建地主经济进一步繁荣,封建社会开始进入鼎盛阶段,封建制度也日臻完善。随着自身经济力量的壮大,中小地主开始要求政治上的权利。统治者对官僚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了三省六部制,使官僚机构更加完备,分工也更加细密,从而需要补充大量官吏。为迎合中小地主和统治者双方的需要,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制度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治理庞大国家过程中的一种理性选择,对于国家治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科举制度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科举考试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方法。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公平。不管科举制实际上是否能够真正做到“至公”,但至少其制度设计是体现“至公”精神的。因为科举考试选官制比世卿世禄制及其他选官取士制度(如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更先进,更公平,也更适应当时社会的需求,所以自隋唐以来历代统治者皆将其作为选拔人才的首要途径。它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读书入仕登上政治历史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条件和平台。过去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而今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正因为如此,自五代以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或迟或早都采用了科举制。可以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和人才选拔制度。2.科举制度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统治者要想更好地治理国家,就需要有一种整合社会的主导思想。秦始皇采用的是法家思想,但由此带来的严刑峻法、横征暴敛使人民不堪忍受,致秦二世而亡。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代的教训,采用黄老之学,“无为而治”,至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便成为封建专制国家的社会意识形态,有效地发挥着维护封建统治、实现社会整合的作用。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在其主编的《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指出:“科举制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居于中心的地位,是维系儒家意识形态和儒家价值体系之正统地位的根本手段。”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维持,一是凭借国家暴力机器,二是依靠制度的力量,三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整合,而这些也都离不开儒家思想滋养出来的官员和知识分子。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国家制度,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唯一标准,所谓“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就使得儒学这一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通过科举制度的推行得以制度化。儒家思想与封建专制制度和科举制度相结合,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因而科举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因素。(二)科举制度对社会进步的消极影响历史地看,科举制度一方面奠定了古代中国文官制度的基础,带来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稳定;另一方面也因其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和自身的缺陷,给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带来许多弊端。随着封建制度的日益腐朽,以儒学为基础的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进步也日益成为一种障碍。1.科举制度是强化封建专制独裁的工具科举制的价值取向首先是维护和强化封建专制制度,它体现的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意志,其目的是通过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紧密联系在一起,培养和选拔甘心俯首帖耳地服务于封建王权和政治统治的奴才,即所谓“牢笼英才,驱策志士”。由于科举制在封建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统治者便不断扩大科举范围,相应地造成日益严重的冗官问题。在宋代,每次科考均以几倍、十几倍于唐代的规模大量取士,凡被录取者都要授官,结果是封建官僚机构日趋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随着科举制的成熟与发展,读书做官的思想日益凝固化,相伴而生的官本位现象也日趋严重。中国古代社会从先进变落后、从文明变愚昧,与此关系甚大。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科举制最终被封建保守派用来抵制思想进步,反对社会变革,成为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2.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并不是无可置疑的随着科举制的不断发展,虽然形成了回避(包括籍贯回避、亲属回避)和保密(包括锁院、糊名、誊录等)制度以防止作弊,保证公平,但这也只是限制了那些没有门路的下层百姓。南宋学者洪迈谈到科举之弊时说:请人代答试卷虽被明文禁止,但“禁之愈急,则代之者获赂谢愈多,其不幸而败者百无一二”。考生夹带、传递、换卷、割卷、顶名、冒籍、贿买、钻营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科场舞弊的现象与科举制度共始终。在很多有关科举的博物馆里就陈列有古代科举考试中用于作弊的各种形式的夹带品,上书蝇头小楷,密密麻麻,令人叹为观止。当权者采取各种防止舞弊的措施,追求细节上、形式上的公平,但这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公平。事实上,当权者利用手中权力,提拔亲信子弟,培植自己的党羽,致使政治腐败的现象极为普遍。科举在制度设计上也有不少弊端。在唐代,士人可以在考前请托社会名流将自己推荐给主考官,即所谓“行卷”。常科登第后,还要参加吏部的“释褐试”,合格后方能脱去平民服装换上官员衣冠。其言、身、书、判四个环节,除“身”是天生的,其他都取决于主考官的意志。因此,士人钻营、请托、逢迎拍马、趋炎附势、上书献赋、攀附权贵之风极为盛行。所有这些,都使得科考作弊的各种防范措施常常成为掩人耳目的虚文。此外,科举制度还有对考生身份的限制,如从事娼、优、隶、卒等“贱业”者,其子弟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且女性也是被排除在科举考试之外的。科举制的所谓公平性由此可见一斑。二、科举制度与学术发展科举制度在中国的文化和学术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古代文明与文化学术的发展和繁荣都与科举制密切相关。比如,中国文化在宋代的南移,科举制就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徐晓望先生的研究,科举制极大地推进了东南地区的文化普及,促进了该地区理学的发展、出版业的兴盛、文史艺术的繁荣,使长期处于中华文明边缘的“南蛮”之地呈现出“巷南巷北读书声”及“家有诗书,户藏法律”的景象,由此形成了东南地区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的文化优势。科举在古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正如明末清初在中国居住过22年的葡萄牙人曾昭德(Alvaroz Semedo)所言:中国人热衷科举考试,是因为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取得秀才、举人、进士这三种学位,“这些科举考试构成了国家最重要的事务,因为它事关权位、声望、荣誉及财富。它们是人们全力关注、魂系梦萦的事物”。科举考试凭成绩取士,注重才能,这就在全社会特别是社会中下层形成了一种惜时勉学、自觉求学的风气。无论是仕宦望族、商贾阶层,还是一般平民百姓,都极为重视科举教育。科举制还显然促进了明清时代农、工、商家庭出身的“士人”群体的涌现,使得当时社会知识阶层人数大增,从而对古代中国学术文化与教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事实上,无论中国古代学术文化兴盛还是衰落,都无法排除科举制的影响。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加明显。由于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义,考试方法注重死记硬背,科举制日益流于形式,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而且束缚了学术思想的发展。1.科举制度下“八股取士”的弊端,抑制了中国学术文化的创新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时代,实行八股取士,考试形式越来越程式化、格式化,最终形成“八股文”。八股文是一种非常刻板僵化的文体,限定论题、格式等,被鲁迅先生讽刺为“原是蠢笨的产物”。它极大地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泯灭了人们的个性,销蚀了人们的创造力。考生不能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也无法展示自己的才华,只能熟读四书五经以应付科举考试。八股取士使得天下千万学子都把精力放在学做八股文上,学问由此而衰败,学风也由此而变坏,社会的学术思维创新的环境也因此走到了黑暗的极致。这使得人们即便有了新的思想和创见,也无力或无法彰显于世。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将许多知识分子的精力与研究都束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这种反对独创,只尊孔孟朱程理学的做法,极大地抑制了读书人的创新精神,甚至到今天还有影响。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中国学术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2.科举制度下考试内容狭窄单一的弊端,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进步科举考试的内容狭窄单一,不外四书五经,而且只能为“圣贤”作注,不能越雷池一步。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基本内容,儒学被封建统治者奉为圣典,其他均被视为异端而排除在科举之外。儒学与科举制结合,显然也大大抑制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古代中国历来重治术轻技术,人文学科高度发达,自然科学地位低下。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侧重宏观而相对忽视微观,擅长思辨而相对拙于实证,这种现象实际上与科举制互为表里。唐代科举系统中曾设有进士、秀才、明经、明法、明算、武举及吏道等科,虽然对考试内容限制并不太严,但明算科是录取人数最少、地位最低的科目。到了宋代,考试科目的设置变成了“精贡举、罢诸科”,独存进士科,即“诗赋取士”和“经义取士”,法、道等体系的思想受到排斥。明清时期考试范围则进一步缩小,仅限于四书五经。清末受西洋坚船利炮的震撼,曾开设算学科,然而所取人数极少。当时多数人在思想观念上根本就不重视自然科学。明代名医李时珍在三次乡试不第后弃举从医,呕心沥血写成《本草纲目》进献皇帝,却被束之高阁。这种状况除了与中国人传统思维方式有关之外,显然还与科举制度的长期影响密切相关。科举考试在内容上基本把自然科学排除在外,这使得资本主义“分权时代”到来、相应的“分科之学”(西方科学的基本特征)开始主导世界科学发展潮流的时候,富有创新精神的中华民族却无法展现自己的聪明智慧。因此,明清以后中国科技大大落后于西方,科举制或许是难辞其咎的。3.科举制度“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弊端,扭曲了知识分子的价值取向“学而优则仕”的价值取向使得人们认为受教育、读书的目的只是为了“做官”,科场功名往往成为读书人的原动力和毕生追求。“白发童生”、“寿星举人”这样的现象不仅仅体现个体的不幸,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学而优则仕”的政治制度和价值取向也极大地缩小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思维空间。特别是到了明代实行的八股文考试,更是把科举制度的弊端推向了极致。同时,因为学习儒家经典的目的是应付科举考试然后做官,所以与之无关的知识都被视为“形下之器”,是君子不屑的“奇技淫巧”。例如经商,许多读书人只是为了改变自己在经济上的贫困地位才“弃儒经商”、“弃文经商”的,一旦他们的经济地位有所改变,他们就往往会由商返儒。自然科学和其他学术文化在中国不发达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知识分子只重科举的价值取向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明朝末年的著名科学家宋应星在其科学巨著《天工开物》的序言中就很有感慨地写道:“此书与功名进取毫不相关”。显然,这是科举时代注重实际的知识分子所发出的充满郁闷的感叹。三、科举制度与人才培养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取士选官制度,属于文官考试制度,同时还兼有教育考试性质,所以它最直接地作用于教育与人才培养,其进步影响是无法抹杀的。据记载,唐代共开进士科263科,取进士近7000人,有姓名可考的状元148人,10人位至宰相,其他的也多为能人志士。如初唐“四杰”中的杨炯、王勃,其后的陈子昂、岑参、王昌龄、韦应物、白居易,中唐的孟郊、刘禹锡、韩愈、柳宗元,晚唐的杜牧、李商隐、皮日休等等,都是进士出身,王维、柳公权还是登科状元。北宋和南宋共有118榜进士,取进士30000余人、状元118人。北宋71名宰相中,有64名是进士或制科出身。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苏辙、曾巩、晏殊、梅尧臣、黄庭坚、范成大、杨万里、朱熹、程颢、文天祥、范仲淹、司马光等都是进士出身。明清时代的进士中也不乏有文韬武略的人才。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科举制度造就了古代中国的人才,塑造了古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群体形象。然而,物盈则亏,法久终弊。科举制度历经千年,正如康有为所说:“凡法虽美,经久必弊。… …而不与时消息,改弦更张,则陷溺人才,不周时用,更非立法求才之初意矣。”虽然历代统治者都对科举制进行过改革,但大都是治标不治本,致使科举制弊端丛生。科举制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最大弊端在于:1.导致人才知识结构有缺陷科举考试对于当时的知识分子来说,是一根强有力的指挥棒。由于考试只限于经书的内容,只注重经义的解释,使得考生脱离实际而专注于那种空疏之学,知识面越来越窄。对此一些西方传教士看得很清楚。英国传教士韦廉臣认为:中国士人在科举的指挥棒下,“谬于一偏之见,而不能达观,拾五经之糟粕,拘八股为文章,而于天文、地理、算学、化学、重学… …置诸不论不议之列”。另一位英国传教士麦嘉温批评那些所谓秀才、举人、进士、翰林:“用西方的观点看,获得以上学位所需要的知识是贫乏而有限的。在我们英国学生的眼里简直少得可怜”。2.造成知识分子人格扭曲前面已经讲到在科举制下人们读书就是为了做官,这种思想对读书人的危害尤其严重,不仅使他们的知识残缺,而且使他们的人格扭曲。他们梦想着经过十年寒窗,一旦及第就可一步登天。为了实现读书做官的梦想,他们不惜采取夹带、代考、行贿等舞弊手段,却还满嘴讲着正诚格致、修齐治平的漂亮话;或者像范进那样为求取功名,皓首穷经,耗尽了青春年华,最终中举却成了一个疯子。3.科举制度本身具有非人性化特征科举考试从产生之日起录取率就很低,而且科考间隔时间也很长,竞争异常激烈,在科场上脱颖而出者为数甚少,大部分人终身没有出头之日。因此,科举制的非人性化特征首先在于严重地埋没人才。对此,顾炎武在其《日知录·拟题》中给予了猛烈抨击:“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同时,儒家经典常常晦涩难懂,它远离人们的现实生活,更不会激发人们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趣,所以在科举制度下,整个学习过程枯燥乏味,成为对读书人身心两方面的折磨。此外,科场考试环境也是非人性化的。为了防止舞弊,作为考场的贡院号舍被设计得狭窄封闭,只给每人约一米见方的空间,形同地狱。更有甚者,“在明英宗年间的一次考试中发生了火灾,由于考生被锁在号舍里不能逃脱,使90余名考生葬身火海”。在科举制度下,教育最主要的功能被异化了,它已经演变成了奴化、禁锢知识分子的工具,使社会的这部分最活跃的精英力量萎缩、沉寂。科举时代出身于八股科举的“人才”,有很多是低眉屏息、蝇营狗苟而绝无信仰、原则可言的庸才。他们除了功名富贵以外别无所求,不想也无力反抗黑暗的朝廷。所以,科举制度在近代教育潮流的冲击之下被废除就是毫不奇怪的事情了。综上所述,科举制度的影响是深远的。可以肯定地说,中国古代文明曾经“先于天下”,“超于亚洲”,但后来落伍了,这都不能排除科举制度的重要影响。科举制度在中国毕竟存在了1300年,这本身就说明它有一定的合理性。科举制度不仅仅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笔,还对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亚洲的朝鲜、日本、越南,欧洲的英、法等国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这种影响。孙中山先生曾十分欣赏英国通过考试选拔文官的制度,并设想以此来改造中国的官吏体系。但他考察研究的结果是:“英国行考试制度最早,美国行考试制度才不过二三十年,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事实上,真正要评价科举这么一个复杂精细、影响重大的制度,需有一定的时空距离。离废科举越久远,人们越冷静客观,就看得越清晰全面。对科举制这么一个选拔了中国从隋唐到明清大部分政治家、文学家和著名学者的制度,对一个与1300年间几乎所有知识分子、所有地区和绝大部分书籍都有关的制度,对一个中国发明的被西方国家所借鉴的制度,在其存在1300年、废止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不应仅仅将它作为批判的靶子,而应对它进行全面的清理和研究,把它放入历史的长河中加以理性的考察,过滤其陈腐僵化的东西,肯定其合理积极的因素,并从中吸取对当今社会有益的智慧。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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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影响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从总体上来说,史学界对于唐代的科举制度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它为唐统治者招揽了人才,为社会下层民众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动摇了门阀制度,扩大了统治基础,推动了文化的发展。

2、消极影响

在科举制度发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时期,其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的非人道发展,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宋代以后,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后期的科举制度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队伍壮大,但导致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对薄弱。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科举制度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

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

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可敌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考试科目:

各朝科举考试科目都在不断变化。唐朝考试科目很多,常设科目主要有明经(经义)、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学)。到明朝只设进士一科。清袭明制,但也开过特制(特别科),如博学鸿词科、翻译科等。

科举除了特制科目外,明经,进士科考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考试在各个朝代也有不同,唐朝主要有时务策(策问)、墨义、口试、贴经、诗赋等,宋朝主要是经义、策问、诗赋等,到明代只有经义一门了。

河北书院研究论文

主要研究方向:中国教育史;侧重于对科举制度和中国教育近代化的研究。主讲课程:中国教育史、中国教育思想史、中国教育近代化。承担科研课题:1.河北省社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清代河北科举研究, 2007-2008,经费:0.5万,项目负责人。2.燕赵文化课题:清代直隶科举研究, 2007-2010,经费:1万,项目负责人。教学、科研获奖情况:1. 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选士制度史(专著),一等奖, 1994年,独著。2.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教育思想史(第五卷),二等奖, 1996年,第二主编。3. 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近代学制与中国教育近代教育的嬗变,二等奖, 2004年,独著。4.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洋务教育与西学东渐(专著),二等奖, 2010年,独著。著作:1.《中国教育大事典 .选士》, 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4年10月,参编。2.《洋务教育与西学东渐 》,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12月,独著。3.《中国教育史》第八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年,独立主编。4.《清代直隶科举研究》,科学出版社, 2012年,第一著者。发表学术论文:1.刘虹、魏慧茹,试论近代学制中关于中等教育的演进,教育评论, 2002年第4期.2.刘虹 .科举制度对公务员制度的现实观照, 考试研究, 2003年第3期.3.刘虹.从近代学制看职业教育的嬗变,教育评论, 2003年第4期.4.刘虹,张秀坤.王国维、蔡元培美育思想之比较,教师教育研究, 2003年第6期.5.刘虹.癸卯学制百年简论,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 2004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教育学”2004.4期全文转载)6.刘虹,石焕霞.从《四存篇》看颜元的实学思想,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 2004年第6期.7.刘虹.从《聊斋志异》透视士林阶层的科第情结,大学教育科学, 2005年第4.8.刘虹.科举制的文学视角,集美大学学报, 2005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教育学》2005.7.全文转载 )9.刘虹.河北的科举与状元,教育评论, 2005年第期4期.10.刘虹.科举制与文学,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5年第4期.11.刘虹.科举制度与文学,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理论版, 2005年第8期.12.刘虹.早期留欧教育与洋务派的海防忧患意识,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 2005年第5期.13.刘虹.从“经义式”到八股文形成的当代诠释 河北师范大学报教科版,2006年第2期.14.刘虹.河北科举浅探 (废科举100周年国际研讨会论文)华中师范大出版社,2006年第10期.15.刘虹、张森.试探颜元对科举的批判, 河北师范大学报教科版, 2006年第4 期.16.刘虹.试析近代洋务教育课程从“西文”到“西艺”的历史跨越, 课程教材教法,2006年第1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教育学”2007年第3期全文转载.17.刘虹,石焕霞.科举作弊与科举制度功能的异化, 科举文化与科举学(海风出版社), 2007年5月.18.刘虹.试论清代河北进士的时空分布, 教育评论,2007年第6 期.19.刘虹.从《聊斋志异》之梦幻透视士林阶层的科第情结,河北师范大学报社哲版, 2007期第6期.20.刘虹、张森.明清河北进士时空分布之刍议, 河北大学学报教科版, 2009年第1 期.21.刘虹、张森.河北书院与河北科举, 河北师范大学报教科版, 2008年第1期.22.刘虹,石焕霞.顺天乡试案研究 , 河北师范大学报哲社版, 2008年第2期.23.刘虹,石焕霞.清代顺天乡闱的空间、仪式与社会教化, 河北师大学报教科版, 2008年第7期.24.刘虹.吴汝纶与张之洞课程观之刍议, 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1期. 25.刘虹.吴汝纶的近代课程观之刍议 , 河北师范大学报教科版, 2009年第1 期 .26.刘虹,张森.明清河北科举与经济关系刍议, 河北师范大学报教科版, 2009年第7期.27.刘虹.清代顺天乡试特点刍议, 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0年第 3期.28.刘虹.再议清代顺天乡试特点, 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2年第 2期.

各省社科院举办的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历史研究 西亚非洲 世界民族 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 程序员 中国社会科学报 这几个都是中国社科院主办的刊物 当然各省社科院都有相应的主办刊物。要看你想找哪个省主办的

1958年创刊,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创办最早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刊物之一。本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杂志社现有11人,研究员4人,副研究员4人,博士 2人。本刊重点发表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哲学、文学与历史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创刊以来,先后发表了大量体现哲学社会科学最新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形成了凝重、扎实、新颖、严谨的刊物风格,发表论文的二次文献率一直居于全国领先地位。 《学海》(双月刊)是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综合性学术刊物,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本刊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主题研讨、专题论文、学术评论与学术书评等栏目。《学海》倡导朴实、严谨的学风,为重建现代中国的学术传统做出自己的努力。《学海》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研究员4人,副研究员1人,博士1人,另有兼职编辑数名。 《世界华文文学论坛》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江苏省台港及海外华文文学研究会主办的全球第一家专门从事世界华文文学评论和研究的理论性季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自1990年创办以来,受到海内外文化、学术界的广泛赞誉和极大关注,被称作是促进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的纽带,展示世界华文文学最新研究成果的重要园地。《世界华文文学论坛》获江苏省“优秀期刊”称号,被多家重点高校确定为核心期刊。

《中州学刊》是河南省社科院主管主办的综合性社科类学术理论期刊。1979年创办时名为《学术研究辑刊》,1981年更名《中州学刊》,1982年改为双月刊,正式交邮局向国内发行;1984年第1期起由河南省社科院主办,对国内外公开发行。1996年第1期起,每期由128页改为144页,并于当年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由清华大学光盘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学术电子出版物编辑部出版并向世界发行。2005年页码改为258页。《中州学刊》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提倡原创、打造精品”为办刊理念,广集百家睿智,编发精品力作,弘扬中原文化,服务改革开放。曾先后被认定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与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连续多年被评为河南省社科类优秀期刊、一级期刊、二十佳期刊。《中州学刊》是国际学术交流期刊,是中原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发行范围遍及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远及东南亚、欧美等地。中州学刊杂志社目前设有编务室、第一编辑室、第二编辑室、第三编辑室。现在工作人员10人,其中正高职称2人(含省优秀专家1人),副高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中州学刊》主编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兼任。 跨世纪杂志社成立于1993年,隶属文学研究所。2000年,跨世纪杂志社从文学所分离。2007年10月,社科院机构改革,跨世纪杂志社被定为社科院直属独立的正处级部门。杂志社下设编务室、编辑一室、编辑二室。跨世纪杂志社主要工作任务是编辑出版社科类文化期刊《跨世纪》。1993年3月《跨世纪》期刊正式创刊,刊期为月刊。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2004年《跨世纪》期刊由月刊改为半月刊。成立16年以来,杂志社紧跟时代步伐,坚持主旋律,秉承“传承文心,博采时华,至情至纯,透悟人生”的办刊宗旨,坚持“经典、时尚、现代”的办刊特点,以健康向上的内容,博得读者欢迎,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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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院与科举论文研究
  • 苏轼与北宋科举制度关系研究论文
  • 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论文
  • 河北书院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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