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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税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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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税收论文

毕业 论文题目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后期也完成不了。那么交通运输类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怎么选择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交通运输类专业毕业论文题目与选题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铁路毕业论文题目

1、铁路客运高峰期常态化运输组织 方法 分析

2、铁路站场设计对运输影响的探讨

3、钢铁企业铁路运输效率的分析与对策

4、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探讨

5、针对铁路煤炭高效运输的策略探讨

6、铁路运输安全监管体制探究实践

7、论我国铁路运输成本优化的改革思路

8、铁路运输调度安全管理探讨

9、现代铁路货物运输在物流发展中的策略研究

10、铁路调度运输组织效率探讨及对策

11、铁路货物运输产品形式及其组织形态研究

12、关于市场导向型铁路运输组织方式的思考

13、城市轨道交通乘务派班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14、铁路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创新的研究

15、铁路旅客运输需求分析与对策研究

16、企业铁路智能运输调度平台的关键流程

17、试论铁路运输调度系统升级改造

18、从95306网站看铁路运输向现代物流的转型

19、论我国铁路运输制度现象及改革

20、铁路列车乘务人员用餐及工作条件问题研究

21、关于铁路旅客运输晚点赔偿的问题研究

22、铁路运输领域内物联网的应用探析

23、铁路旅客安检系统现状及发展研究

24、基于铁路运输节能技术应用

25、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策略的思考

26、地铁列车运行自动控制系统设计

27、铁路煤炭运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8、铁路运输调度管理系统应用研究

29、铁路行包运输运能分配方案研究

30、铁路运输散堆装货物特性及分类

31、地铁列车追踪运行的节能控制与分析

32、城轨交通乘务任务 配对 的集合分割模型及算法

33、铁路运输效益管理现状研究

34、地铁运行过程中车门控制的安全性研究

35、地铁环境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

36、地铁供电系统日常运行要点

37、铁路客运乘务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38、地铁车辆正线运行客室噪声

39、关于对动车组乘务服务员收入分配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40、旅客列车乘务巡检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41、扶梯的运行方式对地铁乘客疏散的影响

42、高铁动车组乘务人员素养提升的路径探析

43、地铁车辆运行工况对轴箱轴承寿命的影响

44、地铁列车安全运行的远程诊断技术

45、地铁运行下环境隔振 措施 研究

46、全自动运行系统地铁车辆技术

47、临时加开列车的乘务工作安全风险分析及对策

48、铁路客站安检高清智能监控系统的研制和应用

49、城市轨道交通乘务排班计划优化方法研究

50、基于WLAN的地铁运行控制系统的设计

轨道交通车辆专业论文题目

1、车辆-轨道-桥梁系统的空间耦合振动及其环境振动

2、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结构静动力行为研究

3、城市轨道交通引起的环境振动预测与评估

4、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型式选择研究

5、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利用技术研究

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走行部安全评估方法研究

7、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制动系统仿真程序设计

8、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行仿真研究

9、快速公交(BRT)在我国大城市的应用研究

10、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及相关问题的研究

11、采用独立车轮的直线电机轨道车辆动力学性能研究

12、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车桥耦合振动仿真研究

1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再生制动能量利用技术比较研究

14、悬挂式单轨车辆转向架结构设计及动力学性能分析

15、基于ADAMS的悬挂式单轨车辆悬挂参数优化和侧风影响研究

16、城市轨道列车电力牵引系统设计及仿真

17、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车辆选型及动力学性能研究

18、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平轮监测系统设计与算法研究

19、上海地铁维保公司轨道交通车辆RAMS管理研究

20、面向轨道交通的灵活型接驳公交站点选址研究

21、路面单导向轨胶轮式车辆动力学研究

22、基于轻量化与模块化的铝合金车体结构设计

23、轨道交通车辆设计方案与过程管理优化

24、跨座式城市单轨车辆轮胎磨损特性研究

25、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零部件参数化设计研究

2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础制动关键部件热疲劳仿真研究

27、城市轨道车辆制动系统可靠性建模及仿真研究

28、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关键系统故障分类算法研究及诊断系统开发

29、基于图像处理的制动盘裂纹检测系统研究

3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称重调载试验系统研究与设计

31、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综合开发立体空间模式研究

3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受电弓受流稳定性研究

3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负载阻力模拟系统研究

34、城市轨道车辆运行节能方法优化研究

35、基于关键链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采购项目 时间管理 研究

36、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单部件维修策略及鲁棒优化研究

37、轨道交通车辆远程故障诊断系统的研究

38、基于遗传算法的城市轨道交通联络线设置方法研究

39、基于阻力加载系统的城市轨道车辆制动能量回收方法研究

4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受电弓综合性能分析与研究

41、基于频率切片小波变换的轨道交通轮轨振动信号分析

42、轨道交通车辆制动装置产品检测技术研究及检测设备研制

43、基于可靠性分析的轨道交通车辆转向架维修周期研究

44、基于信息融合的列车悬挂系统故障分离研究与列车安全评价

45、城市轨道车辆电气制动能量建模及分析

46、铰接式城轨车辆动力学性能研究

47、中央导向胶轮路轨车辆动力学研究

48、基于CAN总线的城轨车辆牵引控制的应用研究

49、120km/h A型 地铁转向架低动力作用研究

50、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选型评价体系研究

铁路运输管理论文题目整理

1、铁路保价运输营销及理赔管理分析体系研究

2、基于降低铁路运输成本的铁路物流优化管理问题研究

3、铁路运输企业成本预算管理模式变革探析

4、浅谈如何加强铁路运输企业资金管理

5、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关于加强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探讨

7、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模式研究

8、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提升铁路货物运输效益

9、浅谈如何加强铁路运输收入管理基础规范化工作

10、浅谈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 财务管理 的影响

11、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考

12、试析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13、关于铁路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创新的研究

14、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分析

15、铁路运输调度安全管理探讨

16、铁路运输企业改进成本管理的新理念

17、新形势下加强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收入预算管理的思考

18、从我国铁路运输产品的公共性谈及运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19、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改革趋向

20、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应用初探

21、解析应用管理会计在铁路运输企业中的意义

22、煤炭企业专用铁路运输管理的探索与创新

23、对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24、加强铁路运输企业应收债权管理的路径思考

25、新时期铁路运输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的现状及改进策略分析

26、渝涪新建铁路二线工程线运输组织与既有线运输组织的协调管理分析

27、高速铁路运输收入管理的风险和对策研究

28、铁路运输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思考

29、浅议铁路交通运输组织管理策略

30、铁路运输收入的管理与铁路经济效益的关系

31、合资铁路委托运输管理安全监管问题研究与对策分析

32、铁路运输企业“营改增”及其税务优化管理--以H铁路局为例

33、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委托管理模式下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

34、铁路运输管理中如何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35、我国铁路大宗货物运输定价方法与策略研究--基于收益管理理论分析

36、市场经济条件下铁路物流运输经济管理

37、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38、当前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39、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成本控制精细化管理的相关探索

40、铁路运输企业加强预算管理研究

4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铁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

42、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几点思考

43、浅论新时期铁路运输企业的成本控制管理

4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以铁路运输行业为例

45、城际铁路公司委托运输管理模式下的固定资产管理

46、铁路企业运输收入管理内部控制探讨

47、铁路运输企业财务集约化管理模式研究

48、试论铁路运输企业的成本管理与控制

49、铁路运输效益管理现状研究

50、新形势下铁路运输企业成本管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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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普遍服务的基金模式相比较于交叉补贴实现普遍运输服务的供给,笔者认为,采取基金方式来实现普遍服务供给更具有可操作性。从既有的条件上看,我国铁路运输业从1991年开始,按照货运征收0,2分/tkm的铁路建设基金。1991—1998年期间,铁路建设基金的收取额度不断上调,1992年调整到1.2分/tkm,1993年调整到2.7分/tkm,到1998年调整为3.3分/tkm,占总价格将近45%。到2002年,我国已经积累了相当额度的建设基金。建设基金收入在运价中的存在,导致了运价结构不合理。而且,目前建设基金的投向不仅针对普遍服务,也包含对商业化铁路的建设,在投资方向上存在绝对偏差。随着铁路重组的进程,运输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形成,迫切要求全行业取消建设基金的收取,重塑价格市场调节的基础性地位。因此,全行业取消建设基金的收取势在必行。完全转变基金投向,而将其作为普遍服务的补偿经费来源,完全应用于普遍服务领域。这样做,既规避了原来长期存在的交叉补贴的问题,硬化企业约束,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又完成了国家对于普遍服务的供给责任,更是将商业化铁路运输服务作为一块新的巨大市场空间推向企业,可以广泛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可谓是一举三得。在切断了内含于价格的基金来源之后,应将运输业的税收作为普遍服务基金的主体来源,切实作到“取之于运输服务,用之于运输服务”。4 普遍服务补贴确定的竞标机制由于普遍服务的成本与既有线运营的成本有一定的差异,恰恰是由于其成本过高、难以独立实现商业化运营,才使政府的补贴投入成为必需品。因此,在普遍服务的成本补偿中,需要深入分析如何确定企业成本的问题。如果补贴的数额不足于弥补企业的成本,就将打击企业参与普遍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影响普遍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而一旦补贴高于企业的成本投入,将是社会效率上的损失,各个企业更有收买“管制者”来获得超额补贴收益的倾向。合理确定准确的成本补偿办法往往是管制机构面临的“两难”抉择。从根本上来讲,管制机构与垄断企业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不能确定有效管制政策的最大障碍。传统上,确定普遍服务成本补贴都是使用代理模型,我国铁路运输业中采取的计算发生成本的方法其实质也是一种代理模型。由于不对称信息的制约,利用代理模型计算普遍服务成本有很大的不足,不同的模型在确定成本上有极大的主观性和差异性。笔者建议,今后,我国铁路运输业普遍服务的成本补贴确定应采取竞标机制,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来消除不对称信息,真实了解普遍服务的成本。美国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在其1996年颁布的有关实施普遍服务的条例中指出:“竞标机制似乎是未来确定和修改补贴额的最有效机制”。智利和秘鲁电信业务普及目标竞标的经验也表明,竞标机制的采用具有降低实现所需资金数额的优点。从智利的竞标进行普遍服务的总结来看,在1995— 1999年期间,总计批准了183个项目,覆盖了5 916个地区的216万人口,用5年时间实现了向没有电话的地区提供电话服务的目标。由于竞标的存在,在5年时间,实际支付的数额只有估计最高数额的50%。甚至在有些地区,这些国家实行竞标程序的结果是,管制机构都是在零补贴的基础上发放了许多许可证。竞标程序的另外一个优点,在向不同地区或者跨地区提供业务的过程中常常可以形成规模效应。一个运输企业在一定补贴数额的基础上是否愿意向某一市场提供业务常常取决于该运输企业是否能够同时在其他地区提供业务。通过对多个指定业务区域同时招标,并且允许申请人在不同补贴数额的基础上投标以服务不同的区域组合,基金管理机构能够获得规模经济的好处。5 结束语我国铁路运输业在普遍服务供给中采取了强制服务、交叉补贴和接入亏损补贴等方式,妨碍竞争、成本也难以控制,更影响了运输企业的形成,具有一系列的弊端,需要进行彻底的改变。结合我国铁路运输业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针对我国铁路运输业普遍服务机制的解决方案,即:应建立普遍服务基金的方式实现供给,并应用竞标机制实现普遍运输服务补贴的确定。

留抵退税税收论文

一、正面回答:2019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今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优化征缴退流程,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把纳税人今后才可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返还。通过提前返还尚未抵扣的税款,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约1.5万亿元,增加企业现金流,缓解资金回笼压力,不但有助于提升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还能够促进消费投资,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二、详情分析: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5月10日公布数据显示,自2022年4月1日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4月1日至30日全国已有8015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款退到145.2万户纳税人账户。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老的留抵退税政策退税1233亿元,2022年1至4月,全国共有9248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三、留抵退税意义增值税留抵退税是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留抵退税政策落地实施,有助于缓解山东省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扩大投资,促进技术装备升级,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生产企业出口的退税原理税收筹划论文

摘要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操作方法较为复杂和抽象,很多财税人员误读其政策实质。该文对免抵退税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详尽阐述,并指出了税收筹划关键因素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大小。本文以案例形式,例举了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及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两种税收筹划方法,强调了生产企业在不同贸易背景下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

关键词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外贸企业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操作方法上有两种:一是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办法;二是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是指免征货物或劳务出口环节销项税,退还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并以该退还的进项税先行抵顶内销货物或劳务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由于不存在内销行为,所以仅须在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的同时,退还采购环节进项税,不存在应退税额抵税的问题。因此,本文重点分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及税收筹划。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原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可从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税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会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一)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若完全实现零税率,采购环节应退的进项税额,计算基础应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退税率应为征税率。实际上,由于生产企业外销货物与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分开核算,采购价格不一,计算出口退税时不可能调取每批出口货物消耗的采购成本据以计算应退税额。因此,出口退税的计算基础统一采用了出口货物离岸价,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减除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接近零税率,取决于两个幅度:一是减除了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高出出口货物对应采购成本的幅度;二是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幅度。两个幅度越小,越有利于接近零税率。免抵退方法下,应退税额低于出口货物消耗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存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并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二)应退税额仅反映资金流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所退税额取决于两个金额的比较:一是应纳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根据财税[2012]39号文件,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是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差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按免抵退税基本原理,调整上述公式各要素顺序可得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当期进项税额(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而免抵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年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由式(1)及式(2)不难得出结论,生产企业当期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存在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即直接用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基础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二是间接法,即以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减除不能退税的部分。但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并不相同,原因是当期外销货物对应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的错位。尽管如此,该方法并不影响退税操作。如前所述,将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作为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无论退税方法如何操作,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不能抵顶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二是实际退税的部分;三是未转出未退税,直接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即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只是退税表现为资金的回流,而抵税直接在内销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会税处理的统一具体操作中,税务处理须计算

当期应退回的资金,会计处理反映账务平衡。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两种处理的具体操作及统一性。(1)税务处理。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已全部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税后仍须交税。若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当期实际所退税额取决于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比较,选择小者作为退税的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留抵税额,二者的差额为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免抵退税额,二者的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留底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免抵税额是当期不予退税的部分。该部分免抵税额的出现是由于当期外销货物消耗了前期购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的采购金额较小所致。如前所述,从长期看,外销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减去转入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所以,免抵税额虽然当期未退税,但反映在其他期间的留抵税额中。案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分别为17%及13%,2017年2月留抵税额6万元。2017年3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该生产企业3月所退税额须计算两个金额进行比较。

一是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17-[34-(200-50)×(17%-13%)]-6=-17万元,即当期留抵税额17万元。其中,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50)×(17%-13%)=6万元;二是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方法:(200-50)×13%=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为17万元,退税的17万元不再作为留抵税额,本期留抵税额为零。(2)会计处理。该项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另外,购入原材料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货物内销时贷记销项税额17万元;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万元。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尚有2月份留底税额6万元,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2.5(2.5+34+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合计与借方余额合计之差为零,无留抵税额。由此,体现了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协调一致。假设生产企业3月份外购原材料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3月份应纳税额:17-[51-(200-50)×(17%-13%)]-6=-34万元,免抵退税额仍为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19.5万元,本期留抵税额为14.5万元。

会计处理上,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9.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购入原材料时借记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分录不变。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57(51+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差额在借方,金额为14.5,作为本期留抵税额在4月份继续抵扣。

二、生产企业免税抵押税收筹划分析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退税金额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收回,从当期留抵税额中减去,未退税的部分在下期继续留抵。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误以为收到出口退税款才获得了真正的利益,盲目追求退税资金,进行了豪无意义的退税筹划。其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减少当期的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即减少进项税额转出额。影响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要素有:一是征退税率之差;二是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之差。两个要素越小,退抵税的效果越好。针对两个影响因素,税收筹划方法如下。

(一)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存在自营出口及委托出口两种方式。本文的直接出口等同于自营出口,但间接出口不同于委托出口。委托出口中,作为代理方的外贸企业须与作为委托方的生产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依据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而本文的间接出口,是由外贸企业买断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以自己的名义,依据外贸企业的免税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

(1)适用条件。免抵退方法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减除了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免退税方法下,外贸企业退税额及不得退税额的计算基础是购进货物的不含税成本。由于两类企业的计算基础不同,在征退税率不一致情况下,生产企业可设立一家外贸企业,将自己直接出口改为通过外贸企业间接出口方式进行税收规避。但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外销货物所耗用原材料不存在免税购入情况,或虽有免税购入情况,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之差须大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

(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沿用前述案例的第一种情况,生产企业3月份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6万元。若该生产企业设立一家独立的外贸法人企业,将产品以1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再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因前述案例免税进口料件的组价为50万元,所以转内销须补缴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生产企业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8.5(50*17%)万元,但该进项税额可以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表1所示,生产企业3月份销项税额为44.2(17+160*17%)万元,进项税额为42.5(34+8.5)万元,应纳税额为-4.3(44.2-42.5-6)万元。外贸企业承担进项税额为27.2(160*17%)万元;应退税额为20.8(160*13%)万元,不退税额为6.4(27.2-20.8)万元。所以,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综合税负为-25.1(-20.8-4.3)万元,生产企业间接出口相对于直接出口,从表面上看,退税额及留抵税额合计增加了8.1(-25.1+17)万元。其实该种情况并未达到节税效果。

8.1万元税额有两个成因:一是由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不同。生产企业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扣减免税进口料件价格的余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而外贸企业是按购进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下,该部分差额为:(17%-13%)*(200-50-160)=-0.4万元。由于存在免税进口料件,间接出口比直接出口方式,其进项税额转出额增加了0.4万元。

二是由于进料加工转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退税。如前所述,生产企业间接出口,补缴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该部分进项税额的退税额反映在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中。该项业务中,因补缴进项税额而多退税额8.5万元,与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出额0.4万元,两因素合计影响金额8.1(8.5-0.4)万元。由于8.5万元退税额与补缴的进项税额相抵,与直接出口方式相比,实质上是增加了0.4万元的成本。因此,采用进料加工转内销方式间接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高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达不到节税效果,反而增加成本。若该案例采用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购入原材料,其他条件不变。产品直接出口方式下,由于不存在免税购入原材料,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17%-13%)=8万元。若将直接出口改为间接出口,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160*(17%-13%)=6.4万元,进项税额转出额减少1.6(8-6.4)万元,达到节税效果。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外贸企业可采用自营出口,一般贸易委托加工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方式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中的免税进口料件改由另行设立的外贸公司负责购入,外贸公司再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购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复出口,则将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转化为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1)适用条件。该种操作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进料加工贸易。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存在作价加工及委托加工两种形式。财税[2012]39号文件出台后,原出口企业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的应征增值税暂不入库,待收回的货物出口后抵减应退的出口退税款的政策已取消。根据该文件,作价加工须按内销征税,进口料件补税,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按一般贸易退税规则处理。因此,为便于操作,外贸企业应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基础,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的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发票。(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仍沿用上例,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料件,进口后以委托加工方式通过生产企业加工成品,向生产企业销售新增的国内其他材料不含税价格40万元,向生产企业支付加工费不含税价格7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根据财税[2012]39号文件,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加工费及材料费两部分金额合计。外贸企业国内销售时销项税额6.8(40*17%)万元,回购时进项税额:(70+40)*17%=18.7万元,退(免)税额:(70+40)*13%=14.3万元,不予退税而计入成本的税额:(70+40)*(17%-13%)=4.4万元,应纳税额:6.8-(18.7-4.4)=-7.5万元。生产企业购入环节进项税额40.8(34+6.8)万元,销项税额35.7(18.7+17)万元,应纳税额-11.1(35.7-40.8-6)万元。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方式节税1.6万元。该部分差额是直接出口方式与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差额。

三、结论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正常,无论应纳税额大小,与企业成本无关。但若出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形,或销售环节免征销项税额,但相应进项税额不能完全退税的情形,则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增加企业成本。出口退税中,退税率一定的前提下,降低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基础,是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2012年5月25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2016年12月3日。

[3]杨雪:《浅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收筹划》,《经济》2016年第10期。

[4]劳知渊:《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研究与分析》,《中国商论》2016年第27期。

一带一路税收政策论文参考文献

一、“一带一路”区域内国际税收合作的价值及现实基础

1.加强区域内国际税收合作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税收与经贸合作有着密切的关系,强化国际税收合作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利益。

2.加强区域内国际税收合作是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保障。加强区域内国际税收合作是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反过来,当区域税收一体化形成后又能够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保障。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税收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1.与中国签订国际税收合作协议的国家逐渐增多。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就与经贸往来比较密切的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以避免双重征税为主的国际税收合作协议,为中国企业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2.沿线各国的税收制度差异较大,导致税收合作成本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80多个,大部分国家是发展中国家。

三、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税收合作策略

(一)中国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与沿线国家一起推进税收制度现代化建设

就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宽税基、低税率、简征管、优税种是推进税收体系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

(二)中国主导打造国际税收合作范例,消除其他国家的疑虑

中国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与各国的合作,推进建立双边或多边税收合作计划,打造“一带一路”税收国际合作样本,重点突出国际税收合作对贸易投资的促进作用,消除部分国家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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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战略意义的论文范文篇3 论文摘要: 2013年9月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10月在访问东盟国家时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由此,“一带一路”作为中国一个新时期对外大战略浮出水面。中国为何如此重视“一带一路”的建设?究竟如何认识“一带一路”的深刻意义?要真正办好这件大事,还是需要加深对它的认识。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由中国倡议,而建设则需要得到相关国家的理解和支持,中国要能与他们取得共识,开展密切合作,共同参与建设。 论文关键词: “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对外开放,经济发展 2013年9月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时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10月在访问东盟国家时提出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由此,“一带一路”作为中国一个新时期对外大战略浮出水面。前不久,中央召开中央 财经 领导小组会议,就如何落实“一带一路”进行研究,指出,“一带一路”的提出是“时代的要求”,是“一个包容性的巨大发展平台”,“把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同沿线国家利益结合起来”。他要求,“要集中力量办好这件大事”,“要抓住关键的标志性工程,力争尽早开花结果”。这表明,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正式提上日程,要由计划见之于行动了。 中国为何如此重视“一带一路”的建设?究竟如何认识“一带一路”的深刻意义?要真正办好这件大事,还是需要加深对它的认识。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由中国倡议,而建设则需要得到相关国家的理解和支持,中国要能与他们取得共识,开展密切合作,共同参与建设。 一、“时代要求”的含义 为何说“一带一路”是时代的要求?在笔者看来,这是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最突出的特征是和平与发展,也就是说,追求和平,实现发展是各国人民最大的诉求。 中国的快速发展引起世界的高度关注,其中最为关注的是中国强大了要干什么,如何干。世界以往发展的历史表明,大国必争,强国必霸。尽管中国一再宣称,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但是,别的国家仍然不太相信,听其言,观其行,这也不难理解。人们担心,一旦中国采取扩张型战略,与美国争夺影响力,世界就会陷入“修昔底德陷阱”,发生大国争端,进而引发大的战争。作为不走传统大国崛起道路宣示的实践,中国主动提出与美国构建基于不对抗、开展对话与合作的新型大国关系;同时,也通过倡导和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破除人们对于中国会实施扩张性战略的疑虑。中国希望以此向世界表明,中国致力于和平发展的承诺不是空话,立志要把实现合作共赢的承诺付诸行动。 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一批新兴经济体崛起,更多的发展中国家步入起飞门槛,是这个时代的突出特征。如何维护发展大势,为发展中国家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是时代的要求:尽管中国是世界经济大国,但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从本身的发展需要出发,中国将会继续把发展放在首位:鉴于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世界贸易大国,拥有世界第一的外汇储备,需要要为世界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创建更好的发展环境。“一带一路”可以作为推动发展合作的大平台,把中国经济的发展与其他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中国的投入和带动,动员各方的积极性,打造新的发展空间,创建新的发展引擎。 “一带一路”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中国与相关国家一起规划项目。长期以来,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融资,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长期项目工程建设融资,非常困难。而现有国际金融机构能力有限,私人金融机构投资意愿不强,导致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发展的综合环境改善缓慢。通过“一带一路”,创建合作性融资机构和其他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可以破解融资瓶颈,中国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中国倡导成立金砖国家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宣布出资成立丝路基金等,目的就在于此。有人把中国这样的举动称为“新马歇尔计划”,这足不对的。当年的马歇尔计划是美周援助战后的欧洲经济重建,而如今的新融资机构建设理论是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和共享资源。有人批评中国是想通过此举破坏现有的国际机构设置,这也是误解,或者是巾伤,因为中国倡建的这些机构并不是以搞垮现有机构为目的,而是作为它们的补充和加强。 因此,“一带一路”不是一种对抗战略,而是一种合作战略,它是开放、合作的。只有以开放的思维与合作的理念来认识“一带一路”,才可以理解和认识其时代要求的含义。 二、出于大战略的设计 “一带一路”是大战略设计,具有综合的含义,既是基于中国本身的发展,也是基于地区和世界的发展。因此,不能把“一带一路”作为短期行为的项日来对待有人为“一带一路”画出了线路图,也有人为它确立了时间表,应该说这是不准确的。从落实的意义上说,它要有行动步骤、项目规划,也要有落实的时间表,但这只能作为分布的行动计划,并不是包揽全部一揽子计划。 从中国发展的大战略来考虑,“一带”,即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实现发展的地区均衡的战略,也是对外关系结构均衡的战略。中国开放发展从沿海地区开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沿海地区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成为中国的经济重心,但这也导致两个大的不均衡:一是国内的东西部发展不均衡,西部发展大大落后;二是对外关系的不均衡,东重两轻。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一则为中困两部的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二则为发展与中亚、西亚等国家的关系提供了新的平台与机遇。传统的丝绸之路,起白中国古代都城长安(今西安).经中亚国家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等而达地中海,以罗马为终点,全长6440公里。这条路被认为是连接亚欧大陆的古代东西方文明的交汇之路,主要的特点是贸易通道。当今推动“一带”建设,并不是要简单地恢复历史上的大通道,而是要以“丝绸之路”的互利交往精神,建设新的开放与合作的经济发展带,把中国与沿线国家以发展这个主线紧密连接起来,构建经济、政治、安全、人文全面链接的新关系,构建基于共同利益的命运共同体。 “一路”,即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旨在倡导和建没新时代的海洋新秩序。两方大国崛起后所奉行的是基于控制海洋的“海权论”。中国要做海洋大国,是不是也要走海洋争霸、海洋霸权的老路呢?“一路”战略倡议就是一个最清晰的回答:中国要推动建设的是基于海上航行开放自由、海上共同安全和海洋资源共同开发的新秩序,合作发展的沿海经济带。公元前200年秦汉之际兴起的海上丝绸之路,在历史延伸中不断拓展为交通贸易的黄金路线。这条海道自中国东南沿海,穿过南中国海,进入印度洋、波斯湾,远及东非、欧洲,构成四通八达的网络,海上丝绸之路成为沟通全球文明的重要走廊。如今,“一路”战略下的内容不仅仅是打通基于开放安全的航海通道,而且还要推进发展合作,与海上相关国家共同打造沿海发展经济带,通过港口连接,港口经济、沿海经济可创建新的发展空间。 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大战略设计的支撑基础。实现互联互通,就是要构建基于基础设施、制度规章、人员交流三位一体的全方位链接,发展四通八达的基础设施网络(陆、海、空交通网络),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全方位、立体化、网络状的大联通”。互联互通的概念最早由东盟提出来,后来扩展到东亚合作机制、亚太合作机制,如今也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二近些年,构建白贸区是一个大趋势,白贸区的主要内容是推动市场开放,通过开放促进要素资源的流动,推动贸易、投资的发展。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的瓶颈是基础设施落后,各国间存在诸多妨碍物流、投资、服务以及人员流通的限制,互联互通网络建设不仅要发展基础设施网络,而且要消除妨碍交流的规制,制定统一的或者是互认的新规则。要克服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瓶颈障碍,需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 显然,从对外开放的角度来认识,“一带一路”的大战略设计指导思想既超越了自贸区和多边贸易体制,旨在推进综合发展环境的构建,也突破了中国以我为主的利益观,强调共同建设,共同发展。“一带一路”的合作项日不是通过谈判,而是通过协商,是新型的发展合作方式。 三、周边是首要 中国有20多个近邻国家,陆海相接,构成特殊的关系。中国一向把加强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定为国家对外关系的重点和外交的优先目标。2013年中央召开r周边外交T作座谈会,强调“无论从地理方位、自然环境还是相互关系看,周边对中国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要积极运筹外交全局,突出周边在中同发展大局和外交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亲、诚、惠、容的理念。“一带一路”应运而生,标志着中国对与周边国家关系认识的重大战略性转变,新的国家战略日渐清晰,即推动基于共同发展的中国与周边国家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中国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发展的成功是内靠改革,外靠开放。与历史上的封闭大不一样,如今的开放型经济,与世界和区域市场紧密联系,形成了具有线性特征的周边经济圈。“一带一路”将会使周边经济罔的联系更为紧密。经济是基础.紧密的经济联系创建紧密的经济利益,而紧密的利益是构建中国与周边邻国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一带一路”将会大大改变以往以贸易和资源为主的经济关系结构,以互联互通的建设为基础,逐步构建开放发展的经济区,形成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人文广泛交互融合的经济带。 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阶段中国主要依靠吸收外资、扩大l叶J口来加快发展。进入第二阶段后,要实现由大变强的提升转变,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尽管中国的经济面向世界市场,但是,周边地区是中国未来发展最直接和最便利的新空问。周边地区,除个别发达国家外,西北部、南部、东南部,包括南亚、东盟、中亚等国家都是发展中地区,这些地区发展愿望强烈,发展潜力巨大。通过推动“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可以从中国的发展中得到好处,搭上中国发展的便车获得较快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也会从周边国家的发展中获得更多的拓展机会,从而使周边地区成为中国延伸发展的依托带。 四、需要开放的大视野 “一带一路”是一种跨区域的开放性框架,以周边地区为起点和重点,但不限于此,作为一项大战略,可以更大地延伸和拓展空间,从亚洲到欧洲再到非洲,也可以延伸到更广的区域。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带一路”是一个带有动态特征的大战略规划,是开放的。“一带一路”战略是主动性战略而非主导性战略,是以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为依托,并进一步延伸的全球性战略,是构建稳固的、相互依托、共同发展的利益和命运共同体战略。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一年两年就可以立见成效的。应从现在开始,从基础做起,但要着眼长远,不能太急,要先易后难,先近后远,抓住重点。应有优先秩序。首先是经济,重点也是经济,并且应先从近处逐步推远。当然,光搞经济不行,还要拓展政治关系,发展安全合作,也需要注重文化建设。对于“一带一路”,不仅需要我们自己认识清楚,也要让别的国家认识清楚。因为,建设要靠大家建设,靠大家共同参与,特别是要让相关国家的人民感受到“一带一路”的建设带给他们的利益,让他们认识到参与者负有建设的责任。 五、面临的挑战 当然,要把“一带一路”的倡议变为现实,取得成效,也面临诸多挑战。 挑战之一是战略疑虑,即对中国倡议的战略意图有怀疑。一些近邻国家怀疑中国借此实施扩张,对于合作共建基础设施网络存有疑虑,不太愿意让中国参与大通道的建设,把经济问题政治化;一些非政府组织受到其他力量的鼓动,散布一些抵制中国参与的舆论;一些大国出于担心排斥自己的考虑,也对自己的伙伴国施加压力,甚至直接出面做工作,制造中国主导的舆论。比如,对于亚投行的建设,美国就公开表示反对,日本也拒绝参加,美国的盟友,如澳大利亚、韩国都不表示支持。对于公路、铁路网络的建设,印度、缅甸也都表现出质疑,对于中国发展与一些国家(如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的海上与港口合作,也被赋予政治甚至军事含义。 挑战之二是如何妥善解决或者化解争端。比如,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首先遇到的问题是需要妥善解决南海争端,创建搁置争议、合作建设的环境和气氛,以合作代替争斗。一则,要与争端当事国进行对话协商,增加合作的共识;二则,要加强与东盟组织的协商,在落实好南海行为宣言的基础上,尽早完成南海行为守则的谈判,签署协议,推动落实。2015年是中国一东盟海洋年,要利用好这个契机,就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制订行动计划。这一步走好了,会有助于推动更大范围海上丝绸之路项目的建设。 挑战之三是如何创建可持续的新发展方式。像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以往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经贸关系主要是在资源领域,即开发利用中亚的资源,建设通往中国的能源输送管道。要建设经济带,就要改变简单的能源关系,在中亚地区建设资源加工业、加工制造业以及服务业,使中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升。只有中亚国家的经济得到更为全面的发展,彼此才可以从中得到更大的拓展空间。在最近召开的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努力寻求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通过务实合作促进合作共赢。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第一站是中亚国家,这是起点区域,起点搞好了,才可以进一步延伸。 中国上升为一个实力大国,自己的利益诉求多了,影响力也会增大,能干的事情也多了,各种议论都会有。“一带一路”既然是大战略,既然方向确定了,就要认真实施,一步一个脚印,本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理念合作;要强调共同建设、共同参与、共同发展、共享利益;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包括各种国际组织、区域组织的积极性,使“一带一路”战略变成大家的战略。 猜你喜欢: 1. 一带一路战略意义及实施措施 2. 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意义1500字 3. 关于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4. 一带一路是什么意思 5. 一带一路战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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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学习十七大精神心得体会科学发展观重在科学二字上,它要求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必须时时事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工作谋划思考实施全过程中遵循和体现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做到科学规划、科学管理,唯如此,才能实现社会经济真正又好又快发展。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硬道理。社会经济能否又好又快发展,决定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实现,决定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能否得到更好地推进。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内涵和精神实质,必须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就是要克服和扭转缺乏科学思考的行为和做法,避免和减少眼前和短时期内看似符合整体和全局利益,但将留下可持续发展隐患的诸多发展冲动行为。比如在产业开发建设中在当时特定背景下无力采取保护措施及实施保护投入,使自然生态遭到无可挽回的破坏,水源干涸、水质恶化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生存和发展的严重威胁。又如,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征用农田,使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城镇就业压力迅速加大,使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埋下很大隐患。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按照我们党的服务宗旨,我们的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是为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发展成果要由广大人民来共享,这是科学发展实现过程和必然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处理好个体与整体、部分与全局的利益关系,防止和避免以人为本简单化,肤浅化的理解认识。关注民生问题是落实以人为本的关键,就是要重视和关注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论文研究思路

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收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税收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收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税收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所谓“税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涵,而不仅仅是指的税负最轻。应答时间:2021-05-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一、正面回答为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必须重视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哪些主要途径和方法,应该注意哪方面的问题,都是企业要妥善解决的。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要树立成本效益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有关因素,制定出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纳税筹划方案,使企业税负最小化。二、分析详情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纳税法律制度和取得税务机关认可的前提下,以政府的纳税政策为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纳税负担,获得纳税利益的合法行为。也可以说是纳税人在纳税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合法的手段,通过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尽量减少纳税税额,以获得纳税人最大利益的活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以所得税为出发点而进行的纳税筹划。三、企业所得税怎么算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非居民企业为20%;2、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3、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思路 摘要: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悉心研究税法,精心安排经济活动,并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税收筹划目标。税收筹划的具体思路是:税种筹划应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筹划方法;税收要素筹划应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筹划技术;经济活动筹划应全面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并对经济活动进行巧妙安排;地域筹划应充分利用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差别,统筹安排国内或跨国经济活动。 (一)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税收筹划人员,企业内部筹划人员,在税收筹划的迷宫中,始终要保持清晰的税收筹划思路,才能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避免陷入税收筹划误区,实现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首先,对税法进行悉心研究,包括对现行各税种和税收各要素进行研究;其次,对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国内纳税人要对经济活动在国内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而跨国纳税人需对经济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全盘安排;最后,纳税人将其经济活动与税法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纳税人的税收筹划目标。具体来说,税收筹划可以分税种进行,可以分税收要素进行,可以分经济活动进行,还可以分地域进行。 (二)、税种筹划思路 税种筹划思路就是: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现行税制以商品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因此税收筹划的重点是商品税筹划和所得税筹划。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筹划,消费税筹划,营业税筹划,关税筹划,法人所得税(包括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税种综合筹划。 比如,增值税筹划。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税收筹划时应予以高度重视。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第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在计算公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第二,增值税内销的税率有两档:17%和13%。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对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选择适当的核算方式,最好能够分别核算。第三,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增值额,具体反映在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可以通过产权重组等手段,实现抵免的最大化。第四,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即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具体又有“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等政策。来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不退税”政策,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进料加工适用“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退税率往往低于征税率。因此,税收筹划上,要选择恰当的加工方式。 再比如,法人所得税筹划,也须从法人所得税的特点着手。第一,法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别,其税收待遇不对等,外资企业的税负大约是内资企业的一半。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选择最佳的纳税人身份。第二,法人所得税的税率相差悬殊,内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有33%、27%、18%、15%等档次,外资企业的实际税率有30%+3%、30%、24%+3%、24%、15%+3%、15%、24%/2+3%、24%/2、10%+3%、10%、15%/2+3%、15%/2等档次。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运用税率差异技术,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第三,法人所得税的税基不是销售额或营业额,也不是收入总额,而是收入总额扣除法定项目后的净所得,即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做到免税收入最大化和扣除最大化,尽量避免对纳税人不利的纳税调整。第四,内资企业有许多税收优惠,而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更是多如牛毛。因此,在税收筹划方法上,要充分利用,积极创造条件,享受税收优惠,实现合理节税。 还比如,税种综合筹划,也要从其特点着手。第一,商品税综合筹划。现行税制对第二产业主要征收增值税,而对第三产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并且税负存在差异。当纳税人一项业务同时涉及这两个税种的范围,则称为混合销售;当纳税人多项业务分别涉及这两个税种的范围,则称为兼营。混合销售按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征税,而兼营根据核算方式征税。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对于混合销售需要选择适当的主业,对于兼营需要选择妥当的核算方式。第二,所得税综合筹划。现行税制对不同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征收所得税的情况不同,对公司、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其自然人股东分得股利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税收筹划上,需要对生产经营组织形式进行合理安排。第三,商品税和所得税综合筹划。如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如果出租房屋用于营业,则营业税税率为5%,房产税税率为12%,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如果出租房屋用于居住,则营业税税率为3%,房产税税率为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因此,在税收筹划上,出租住房应考虑其用途。 (三)、税收要素筹划思路 税收要素筹划的思路是: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技术。税收要素筹划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筹划,纳税人筹划,税率筹划,税基(收入、费用)筹划,税收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税额抵免)筹划,纳税环节筹划,纳税时间筹划,纳税地点筹划,纳税方式筹划,征税机关筹划。 比如,税基筹划,这是税收筹划的难点。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利润总额。根据税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不等于根据会计制度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因此,在税收筹划上,要实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从长期来看,必须实现利润总额的最大化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最小化。而利润总额是会计收益减去会计费用和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因此,必须实现会计收益的最大化和收入总额的最小化,必须实现会计费用、损失的最小化和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最大化,即扣除项目最多化、扣除金额最大化、扣除时间最早化。关联企业还可适度运用转让定价手段,将收入、费用转移,实现合法避税。个人所得税筹划还可以运用收入分劈技术,将收入分月、分次、分人均摊。 再比如,税收优惠筹划,这是税收筹划的重头戏。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退税和税额抵免等。减免税筹划,应尽量使减免税最大化,尽量使减免税最长化。退税筹划,如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消费税、再投资退所得税,应尽量使退税项目最多化,尽量使退税额最大化。税额抵免筹划,如进项税额抵免、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境外所得税抵免、税收饶让抵免、境内投资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应尽量使抵免项目最多化,尽量使抵免金额最大化。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有被动接受型、主动利用型和积极创造型三种。因此,在税收筹划上,使经济活动尽量符合政策导向,主动利用税收优惠;对暂不符合优惠条件的,还可积极创造条件,享受税收优惠。 还比如,纳税环节筹划,这是税收筹划的一匹黑马。增值税实行全环节纳税,前一个环节不纳税或少纳税,后一个环节就要多纳税,因此不会减少全环节税负。而消费税实行一次课征制,一般选择初始环节纳税,以后环节不再纳税。在税收筹划上,只要做到在该环节不纳税或少纳税,就可以减轻全环节税负。因此,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厂家,一般将其门市部实行独立核算,将其销售部门改组为销售公司,从而降低其应税环节的销售额,最终减少消费税。 (四)、经济活动筹划思路 不同的经济活动征免税不同,不同的经济活动缴纳的税种不同,不同的经济活动缴纳的税额不同。因此,经济活动筹划思路是:全面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并对经济活动进行巧妙安排。税收筹划不仅要贯穿于所有经济活动,还要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始终。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从企业成长阶段来看,可分为设立、扩张、收缩和清算等阶段;从企业财务循环来看,可分为筹资、投资和分配等环节;从企业经营流程来看,可分为采购、生产、销售和核算等过程。因此,经济活动筹划主要包括成长筹划(设立筹划、扩张筹划、收缩筹划、清算筹划);财务筹划(筹资筹划、投资筹划、分配筹划);经营筹划(采购筹划、生产筹划、销售筹划、核算筹划)。 (1).成长筹划。在设立阶段,不同的所有形式: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不同的责任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点: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保税区,不同的投资产业和从业人员:生产性企业、先进企业、出口企业、福利企业、劳服企业,不同的投资方式:货币资金投资、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不同的投资规模和期限,其税收待遇各不相同,纳税人因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立筹划。在扩张阶段,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扩建或者收购,其税收差别较大,需要进行扩张筹划。在重组阶段,分立时可能减少应税销售额、增加扣除或抵免、降低税率、享受优惠、改变税种;合并时产权支付方式有现金支付和证券支付,其税收待遇不同,需要进行分立筹划和合并筹划。在清算阶段,不同的清算方式,其税收负担也不相同,需要进行清算筹划。 (2).财务筹划。在筹资环节,短期筹资有商业信用,短期借款等方式;长期筹资有股票、债券、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不同的筹资结构和方式,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筹资筹划。在投资环节,内部投资有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外部投资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间接投资又有股权投资,债权(国债)投资。不同的投资结构和方式,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投资筹划。在分配环节,不同的分配方式:现金股利、股票股利、产品股利,不同的分配对象:向自然人和法人分配,向国内投资者、外商或外籍人员分配,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分配筹划。 (3)经营筹划。在采购过程中,购货规模与结构不同、购货单位不同、购货时间不同、结算方式不同、购货合同不同,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采购筹划。在销售过程中,销售规模与结构不同、产品价格不同、销售收入实现时间不同、销售方式不同、销售地点不同,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销售筹划。在核算过程中,分别核算与不分别核算、不同的坏账转销方法、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的债券溢折价摊销方法,其税负不同,需要进行核算筹划。 (五)、地域筹划思路 不同的地域,其税收负担往往存在差异。地域筹划思路是:充分利用国内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负差别,统筹安排国内或跨国经济活动。地域筹划包括国内地域筹划和国际税收筹划。 1.国内地域筹划。目前,我国税收立法权基本集中于中央,税法统一。但不同地方的税收待遇差别是客观存在的,甚至相差很大。国内存在一些低税区,或称“国内避税地”,比如改革开放政策下的经济特区和沿海(甚至沿江)经济开放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政策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出口政策下的保税区,扶贫政策下的“老少边穷”地区,开发大西部政策下的西部地区,振兴东北政策下的东北地区。这些地区分别享有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税收优惠。因此,纳税人应选择注册地点、经营地点、分公司或子公司设置地点,减轻税负。还可适度运用转让定价手段,合法避税。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将拥有更大的税收权限,各地或可出台不同的税收政策,那时国内地域筹划将大有用武之地。 2.国际地域筹划。加入WTO后,我国对外经济交往不断扩大,更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以及更多的国内企业走向世界,跨国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因此,国际地域筹划的前景十分广阔。国际地域筹划的思路是充分利用不同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异,通盘安排跨国经济活动。国际税负差异往往大于国内税负差异,在国际上存在一些低税区,即国际避税地。有些国家和地区不征收任何所得税,比如巴哈马、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有些国家和地区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比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泽西岛和根西岛;有些国家和地区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比如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比如卢森堡、荷属安第列斯;有些国家和地区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比如荷兰。这些国家和地区统称国际避税地。国际地域筹划往往要利用国际避税地,通过在国际避税地设置中介国际控股公司、中介国际金融公司、中介国际贸易公司、中介国际许可公司,并运用转让定价等手段,从而使跨国公司在全球经营中的总税负降到最低程度。

2020税收论文

消费税是我国为了保障财政收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引导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等方面,而开征的,有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消费税的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消费税的论文篇1:《浅谈旅游消费税收政策》 一、旅游消费及其拉动内需的特点与税收政策刺激旅游消费的着力点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建立的经济特区主要是投资特区,意在吸引投资;而今像海南国际旅游岛,则重在吸引消费,称之为旅游消费特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这说明旅游消费特区建设可能会不断推进,相应地对旅游消费的刺激作用将更猛更有效。制约旅游消费的主要因素有居民的收入水平、闲暇时间及旅游消费产品的吸引力等方面。尽管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养老、住房、医疗、 教育 等方面的刚性支出的存在,尤其对这些支出预期的存在,仍使部分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因收入水平不足而不“能”消费,或即使暂时有消费能力也不“敢”消费;由于带薪休假制度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以及每年假期过于集中导致出行难,旅游产品吸引力还不够、旅游环境还有待完善导致旅游体验较差,使居民不“愿”消费。作为国家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之一,税收制度和政策对促进旅游业发展以及旅游消费的扩大和升级具有重要影响。税收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的优化,是促进旅游生产力发展、提升旅游产业内涵质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随着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的活力进一步被激发,要素活跃度明显增强,税收政策在促进旅游业发展,相应刺激旅游消费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税收政策促进旅游消费的着力点正是通过改变制约旅游消费的三大因素来提升旅游消费,即如何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如何增加可用于旅游的时间及如何推出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包括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涉及各要素的特色产品的提供等。 二、制约旅游消费的主要税收政策原因及刺激旅游消费的主要税收政策 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还没有在全国层面形成独立的和体系化的旅游税制,从优化税收政策运行环境看,决策层面需要就通过税收手段促进旅游业发展和刺激旅游消费这一重大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 财税 部门同其他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增强政策的衔接和协调,以此优化促进旅游业发展和旅游消费升级的税收政策运行环境。当前旅游相关税收制度与政策仍存在诸多不足,不能全面和实质地满足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尤其是刺激旅游消费的需要。例如,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投融资等方面还缺乏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旅游业的税收负担还有下调的潜力;税收在促进旅游产业内部均衡和优化、促进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增进旅游同相关行业衔接性和比较优势发挥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制度与政策优化余地,如税收政策还不充分关注出境游、入境游、国内游的均衡发展,对旅游新业态、旅游消费新模式缺乏应有支持,对旅游消费特区类旅游主体功能区和综合改革试验区还缺乏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在直接刺激旅游消费方面无论是对企事业单位还是对居民个人还没有直接的税收 措施 ;对推动带薪休假、鼓励旅游新产品供给(如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等还没有相关政策;对刺激旅游购物尤其对生产和消费“旅游商品推荐名单”所列商品还缺乏税收鼓励措施;对购物退税制度已经在海南岛实施了离岛免税购物办法,免税购买额度也有所提高,但入境游客购物退税制度还没有建立,更没有从国家战略角度研究如何推出可供入境旅客消费的代表国家形象和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商品。因此需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从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的角度系统研究促进旅游消费的税收政策措施。 1.从供给角度看 通过税收政策措施促进旅游业本身的发展,以提供更吸引居民旅游消费的个性化、特色化、多样化、时尚化的旅游消费产品,使居民“愿”进行旅游消费。税收支持主要是不同形式的税收支出,主要是对旅游投资的刺激及对市场失灵的调节:一是要研究制定针对旅游投资的优惠政策。如对购买旅游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旅游项目投资从获利年度始可以享受几年的免税政策,或者享受投资从应纳企业所得税中进行一定比例的抵免;由于旅游产品的推广宣传具有特殊重要性,对旅游宣传费用应允许税前全额扣除;由于旅游新业态的投资风险大、效益难确定,在新业态发展初期,应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收优惠,如对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项目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二是需进一步降低中西部地区旅游企业和从事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等业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限期适用优惠税率,这既是平衡不同地区旅游业发展差异的措施,也是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强的社会效益。三是要提高旅游业应纳税额核算中人员培训、筹资融资等方面的成本费用扣除标准,降低旅游企业税负。四是应完善旅游业并购所得税收制度,积极促进旅游企业上市和资产的并购整合,引导大型旅游企业向适度集团化和市场集中化方向发展,优化旅游业内部不同企业之间的结构。五是要优化旅游产业内部结构。如对旅游消费需求的引导形成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并重的旅游消费格局,建立合理的旅游产品结构,增强旅游产品间的衔接和协同。 2.通过税收鼓励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和完善购物退税制度 我国2013年境内旅游购物收入约7000亿元。国发[2014]31号文件中提出:“到2020年,境内旅游总消费额达到5.5万亿元”。2009年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此后我国的旅游购物、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有了长足发展,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也逐年提高。目前,全国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已接近30%,但相较旅游购物发达国家和地区40%-60%的比重,还有很大差距。当我国旅游购物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从现在的不到30%上升到旅游发达国家的最低点—占比40%时,消费额就能达2.2万亿元,这将给我国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内需有着重大的影响和意义。税收方面对列入“旅游商品推荐名单”的商品的研发费可视同科技企业的研发费加计扣除,对旅游商品的宣传费亦可据实扣除。要加快研究制定入境外国游客的购物退税制度。欧洲、澳大利亚等已经有很成熟的外国游客购物离境退税制度。随着我国游客到欧洲旅游人数的激增和购物支出的增加,欧洲国家在方便我国游客退税方面也出台了不少“便民”措施,如提供现场退税、提供中文服务甚至直接提供退税一条龙服务等。我国的税收征管、海关管理方面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条件,但由于缺乏退税制度,更缺乏有吸引力的商品,从外国游客购物方面取得的收入并不多。应尽快选择一定的商店作为免税购物的定点企业,在商店或海关设立退税柜台,确定退税流程和额度,以刺激旅游购物。 3.从提供旅游时间角度 通过一定税收措施鼓励所有单位和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通过闲暇时间的保证让居民“能”进行旅游消费。尽管我国相关法律已经规定了带薪休假制度,但要真正落实仍需要一段时间。在过渡期—比如3年内,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双倍休假期间的工资支出。对避开法定假日高峰期,实施错峰带薪休假并且享受休假的职工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按职工工资总额再加计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从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角度 应完善对个人旅游消费的优惠措施,使居民“能”进行旅游消费。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扩大旅游消费的根本途径,从旅游业角度通过发展旅游业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数量,并逐步提高其收入水平是一个方面,从与旅游相关支出的税收优惠看,又是另一个方面。比如,对企业为职工提供集体旅游或企业提供部分或全部旅游支出的,可以设定一定限额不计入个人应税所得范围;旅游企业为吸引旅客进行旅游券免费发放的可以加倍进行税前扣除;在逐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时可以考虑允许居民个人每年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额度的旅游消费支出;鼓励旅游消费信贷,对旅游消费信贷支付的利息允许在税前扣除;加快完善养老医疗教育等项改革,为居民旅游消费提供底气和信心。 5.建立旅游特别消费区(或称自由旅游贸易区 或将旅游特别消费区的概念直接并入自由贸易区概念),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边境旅游消费特区应视同“境内关外”,实行封闭管理,区内关税零税率,购物零税率。应制定相应的促进消费的政策,除零税率外,在消费特区推出适合的旅游新产业并制定相应税收政策,尤其在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更应从入境免签证到购物管理等全方位实行优惠。也可以在内地建立类似的消费特别区,尽管全封闭较难,但也可增设免税店、完善退税程序。制定鼓励内地居民去旅游消费特区购物和消费的优惠政策,如继续提高从海南离岛购买免税物品的额度等。 6.配合“一带一路”战略 研究对入境游和出境游及国内游的税收差别待遇,适当调整我国居民旅游结构,缩小旅游贸易逆差。对涉及“一带一路”的国家可以鼓励国民去旅游,并放宽免税入境物品的额度。鉴于我国2014年出境游客已经大大超过1亿人次,而入境游则增长缓慢,可以结合外交需要,适当控制非“一带一路”国家的出境旅游流向和总量,如考虑对出境游客征收一定的旅游特别消费税;同时严格控制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后携带免税品入境的数量,严格按照关税条例对行李物品征收关税。与国内扩大免税店规模、提高免税品购买额度、鼓励去旅游特别消费区进行购物进行配合,促进国内旅游商品的消费。 消费税的论文篇2:《试论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其他税种的影响》 一、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增值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在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当中,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及特殊的消费行为按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而增值税一般是对普通货物在各个环节普遍课税。一般情况下,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消费税是对需要限制和控制消费的特定的消费品和特殊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再征一道税。我国消费税的具体征收环节主要集中于生产环节,在委托加工、进口以及零售环节也有部分特殊规定。按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方式,一般而言,其计税依据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具有同一性,但当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时,增值税是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平均价计税,消费税则是按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价计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于增值税的影响 在消费税应纳税额从价定率计算 方法 下,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反观增值税,计征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与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由于消费税税收筹划而降低其计税依据时,必定引起增值税销项税额同向减少。 在一般销售形式中,由于消费税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所以消费税税负与增值税的税负呈同向变化。而针对特殊销售形式,则不可一概而论。 对于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可能也同样做作视同销售处理,例如将自产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等,在这一情形下,既缴纳消费税又缴纳增值税,基于同一计税依据,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税负同增同减。另一方面,如果消费税作视同销售处理,而增值税不需要视同销售,例如将自产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管理部门使用等,这一经济活动只需缴纳消费税,而不缴纳增值税,则消费税的税负不对增值税产生任何影响。同样,在某些经济活动中,可能只有增值税作视同销售处理,而消费税不视同销售,例如销售代销应税消费品等,只缴纳增值税,而不缴纳消费税,两者相互独立,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于增值税的税负高低也无影响。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房产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关系 按照我国消费税法的规定,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等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房产税则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并无交集,两者没有直接联系。但基于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例如在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中,与房屋有关的应税消费品成本计入到房屋的成本时,消费税税负变化会对房产税税负产生影响。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房产税的影响 消费税与房产税的关联度较低,在现实的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只有比较特殊的经济活动才能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并且在这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下,消费税税负与房产税负呈同向变动,在降低消费税税负的同时,也会使得房产税税负同向降低。 【案例1】 甲公司为某市木质地板生产企业,2015年初准备修建一栋办公大楼自用。该公司准备用一批成本为100万,平均售价为110万(不含税)的实木地板用于大楼的建设。试分析,此项经济活动涉及的消费税是否对房产税产生影响? 方案:企业为取得一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支出,例如人工支出,材料成本,相关税费等。上述案例中涉及的经济活动为企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作为视同销售行为进行处理。该批实木地板的成本以及涉及的消费税应计入办公大楼成本当中,而不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所以会导致大楼成本增加,使得消费税与房产税税负呈同向变化,与企业所得税税负呈反向变化。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自2016年5月1日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不存在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对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而言,其增值税部分也就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而“营改增”之前,其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部分也同时计入到办公大楼成本当中。 因此,此项经济活动计入办公大楼的成本为: “营改增”之前:100+110×5%+110×17%=124.2(万元) “营改增”之后:100+110×5%=105.5(万元)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环节不同,消费税主要在生产环节征税,而土地增值税则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时,对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与此同时,二者应纳税额的计算也大相径庭。按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在生产环节,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三种方式,而土地增值税则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以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即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由此可见扣除项目是决定土地增值税税额大小的关键因素。这两个没有直接联系的税种,只有基于特殊的经济活动下,消费税税收筹划所带来的增值税负的变化也会影响到土地增值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消费税与土地增值税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联系,在纳税人现实的生产经营过程当中,也只有在特殊应税消费品视同销售等经济活动发生时才能将这两者联系起来,并且在这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活动下,消费税税负与土地增值税税负呈逆向变动,纳税人通过消费税税收筹划,在降低消费税税负的同时,会使得土地增值税税负逆向上升,因此税收筹划工作的进行必须统筹兼顾,综合衡量整体税负的大小,而不只是单税种税负的降低。 四、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消费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而当期的消费税额属于扣除项目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范畴,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包含除了企业所得税以及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基于上述的定义以及税法的相关规定,消费税税负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纳税人当期产生的消费税额应当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而营业税金及附加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其金额的大小必然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这一情形下,假定纳税人的其他情况不变,如果消费税税收筹划使得消费税的税负减少,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也呈下降趋势,则应纳税所得额因扣除项目的减少而增加,企业所得税额随着消费税额的减少逆向增加。反之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呈上升趋势,则应纳税所得额因扣除项目增加而减少,企业所得税额随着消费税额的增加逆向减少。而对于减少收入、递延纳税的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法而言,由于减少当期确认的收入金额,则消费税税额与企业说的税税额会同时减少,呈同向变化。 消费税的论文篇3:《浅谈消费税税收筹划方案》 一、税收筹划概述 1.税收筹划的涵义 本文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税收负担降低,而是企业的整体效益最大化,甚至税收负担降低反而引起企业价值减少,这样,追求减少税负就毫无意义。国内以刘蓉教授主编的《税收筹划》中观点为代表,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 企业战略 管理的高度,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选择涉税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涉税管理活动。 2.消费税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不仅有税法中规定的减免税政策,还包括对纳税人有利的可以应用的税务处理方法:如折旧方法的选择,税前扣除方法的选择,税收征管方式的选择等;另一方面我国税制的健全发展。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健全,全社会纳税意识不断提高。同时,我国税制与国际惯例逐渐接轨,促使税收筹划研究和从业人员水平提高,使更多纳税人愿意通过税收筹划来降低税负。因此,从长远来看,消费税税收筹划是可行的。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具体方案 1.对消费税计税依据进行筹划 按照消费税法基本规定,消费税计算主要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一是包装物的筹划。消费税相关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押金不应并入销售额中征税。包装物如果不作价随同产品出售,那么企业就可以在包装物商节约消费税。包装物不作价随产品销售,收取押金,这样方式收取的押金并不计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二是商业折扣的筹划。税法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时,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净额作为依据来算消费税;如果将折扣额单独开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企业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将销售额、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中注明,可以降低应税销售额,以达到节税目的。 2.对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从税率方面来考虑节税问题有以下两种:一是兼营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税法规定,多项经营不同税率消费品,应分开计算不一样税率的消费品销售数量和销售额。未分别计算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合成套装方式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企业如果想节省消费税,可以将税率一样或相近的消费品组成套装方式销售,也可将本身不同品牌的产品组装成套装销售。二是混合销售的筹划。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企业可以考虑设立售后服务部等为客户提供劳务,将劳务收入单独核算,单独纳税。 3.已纳税款扣除的筹划 税法规定,如果将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消费品,可利用本期生产使用的数量计算按规定可以的扣除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允许扣除已缴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只能是从工业企业买入的消费品,对于商业企业买入消费品已纳税款全部不得扣除。企业采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尽可能从厂家直接买入,这样不但降低支出成本,而且可对已缴纳税款进行抵扣,从而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4.出口退税的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计算和申报,适用税率划分不清楚的,全部从低适用税率来计算消费税税额。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当分开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经分析,对于出口业务较多生产企业来说,可以考虑组建独立核算的外贸子公司,由生产企业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外贸子公司,交纳消费税,再由外贸子公司将应税消费品出口,获得相同金额的出口退税,减轻税收负担。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风险防范策略 1.正确理解税收法律政策,注重税收法律政策变动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家 政策法规 是不断修改完善,消费税税法的规定也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域税收相关政策是不同的。税收筹划是一项长时期工作,因此纳税人不仅要正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变化导向,而且要经常关心税收政策变动,企业可安排专门人力来收集和处理税收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2.加强筹划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税收筹划执业风险与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相关,税收筹划人员具有高的专业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高效税收筹划,降低筹划风险。这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不仅具备对税收政策的综合分析能力,而且具有丰富 经验 和完备理论结构。为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素质,减少由于知识结构欠缺所带来的税收筹划风险,企业必须重视人员的培训工作。 3.依法筹划,使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方向相一致 税收筹划应当严格遵税收相关法律,税收筹划如果违法违规,给企业将会造成重大的损失。税收筹划成功与否,和是否依法筹划息息相关。纳税人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处理好避税与税收筹划两者关系。税收筹划必须符合税收政策方向,使企业在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同时,也顺应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意图。 猜你喜欢: 1. 税收论文参考 2. 浅谈增值税税法论文 3. 浅谈进口关税相关论文 4. 有关税务会计专业论文 5. 关于税务专业毕业论文

网络时代新经济财税工作挑战及对策论文

在个人成长的多个环节中,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网络时代新经济财税工作挑战及对策论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我国经济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普及步入到了一个新的时期,使得新经济财税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文对新经济财税工作面临的挑战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旨在推动各企业深化财税工作管理,提升整体发展的效率,更好地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添薪续力。

关键词: 网络时代;新经济;财税工作;

我国财税工作必然要做出改变,以确保我国经济平稳增长。因此,财税工作必须要明确自身改革的重点内容,不断创新改革财税工作的路径,以此来面对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各种挑战。

一、新经济财税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财务审核方面

就当前的企业财务审核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两方面的挑战,一方面,财务审核工作需要提高规范性。大部分企业中财税工作人员由于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在进行销项税和进项税工作时,无法完成增值税的结转工作或是在附加税方面存在遗漏,最终影响下月的纳税申报工作,致使账目出现纰漏,影响财税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财税审核结果缺乏准确性。财税工作涉及到的账目和金额往往是复杂繁多的,若缺乏精准的数字处理,必然会导致财税工作出现漏洞,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例如,在开展附加税计算工作时,若计提基数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会使企业无法全面、准确地掌握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二)财税人员方面

会计是财税工作中的重要主体,经济全球化、信息数字化对会计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企业根据现行的信息技术可重新分配或优化财务部门的工作,会计也必然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积极配合企业的财税工作,提高财务工作的人工智能化水平,使得财税审核、纳税申报、财税管理等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其次,企业应适当增加财税风险管理人员,同时提升财税部门员工整体的风险意识,有利于及时解决财税工作的风险问题,提升企业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三)纳税申报方面

在经济新常态下,企业财税工作中的纳税申报工作也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具体分为两方面:

一是申报表需要更加准确地定位。企业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需要严格按照当地的征税标准来填写相关资料,开展的增值业务还需按照相应的流程来完成,且增值业务的上转工作并不在汇总的范畴内,使得相关的财税工作人员在一定紧张的时间内极易出现错误,最终导致企业无法精准定位申报表。

二是表账数目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企业在不同的表单中会经常会出现与账目数字不一致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在填写进项金额时存在的不一致,也可能是填写的含税金额数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而与账目不一致,影响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四)财税目标方面

大多数企业会把与财税相关的理论作为财税工作的目标,并根据企业当前的财税目标来安排具体的财税工作任务。因此,在新常态的财税工作中,企业应更加明确实施财税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以此来明确财税工作的整体目标,科学有效地开展财税工作。网络技术手段是保证财税工作的质量、提高财税工作的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可帮助企业优化财税部门的结构,有利于企业从长远的角度来制定科学的财税目标,以此为财税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二、加强新经济财税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财务审核

从财税工作人员层面来讲,在熟悉简单网络知识的基础上,还要积极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学习与财税工作相关的科目,例如高等数学、法律、管理等,以此适应时代的发展,满足财务审核工作的需求。同时,财税工作人员还要学习西方先进的会计核算方法,明确相关的概念、观念,并与数学、分析手段相结合,以满足企业财务分析、预测、决策等方面的需要。此外,会计审核人员还要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管理意识,在审核工作中融通组织管理、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以此促进财务审核工作水平的提高。从企业层面来讲,随着营改增政策的落实应不断规范财税审核工作,提高财务资料的精准性。企业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财务审核工作:

一是增设“增值税往来”科目。主要是对销项税、进项税、减免税等方面的具体金额进行设置,将增值税纳进月末核算账目中,提升次月财务核算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是增设不同税率二级明细科目。若同种税率能够包含企业的两种业务,如企业17%的有形资产租赁与销售物品的税率要具体分清;若同种税率中业务相同,但是票种不同,则要具体区分未开票、专用发票、税务检查等方面的票据种类,并合理使用税率。

三是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要具体区分未交增值税中的预征款以及适用税率计算、简易办法计算的`应缴税额等。四是增设工程款结算科目。工程款结算具体包括销项税额、含税结算款等。

(二)优化财税管理

首先,保持经济新常态下的财税管理工作透明度,体现公平性、公正性。企业只有保持财税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才能稳住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因此,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最新出台的政策来建立对应财税管理的保障体系,同时,还要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标准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透明化,全面且分层次地逐步进行财税收支工作。此外,要不断落实财税工作的职责,以此消除透明化管理中遇到的障碍,这也是我国进行财税改革的重点难点之一。

其次,提高财税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在确保我国财税管理工作透明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出网络信息手段在进行财税改革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并建立起对应的、配套的信息化公开平台,不断推进财税管理制度的建设进程,促进财税工作透明化管理目标的实现。

最后,提升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一,提高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企业应从战略角度出发,优化财务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不断通过校招或社招引进优秀的人才,完善相关的绩效考评体系,通过专项讲座、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财税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建立配套的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应树立世界的眼光,学习世界范围内高效的风险管理案例,并从实践出发,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紧密协调各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出风险管理工作的功能和作用。

(三)大力推动财税工作升级

在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改善财税工作能够大力推动企业的升级与转型进程,一方面,提高财税管理工作的服务能力。财税工作在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实现信息化转变的基础上,使得工作更加透明,建立起的信息化平台有利于政府和相关部门了解企业财税信息的实时情况,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企业在增强财税信息实时性的同时,还要不断优化企业中各类资源的配置,利用信息化手段来使财税工作更加具有高效性、科学性、规范性,节约企业成本的同时,还能不断提高财税工作的服务能力,服务渠道的拓展能够极大地满足群众的需求,促进企业的转型与升级。

另一方面,把握改革趋势,增强财税工作的创新能力。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更新的《世界经济展望》内容中,指出2020年的世界经济将萎缩3.2%,发达国家的生产总值将下降至5.0%,发展中国家的产出将缩减0.7%,而我国经济将增长1.0%,应是全球中唯一实现经济增长的国家。面对如此复杂的经济形势,国家与政府对企业的财税金融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扶持,有针对性地提供技术、资金上的支持。因此,企业要牢牢把握这一经济改革态势,在缓解自身金融压力的同时,不断利用政策增强财税管理工作的水平,提高企业自身资金的流动性,实现企业的创新发展。

(四)完善财税工作流程

一方面,要合理利用国家和政府出台的政策,为财税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企业中的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宣传税收政策,并有针对性地落实营改增政策,明确新形势背景下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会涨价的问题,同时要积极引导供货商如何使用好专用发票,并不断向财税工作人员普及正确使用发票的方法,为后续的财税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完善增值税申报表。

一,可以利用计算机来处理纳税申报方面的工作,保证申报资料的填写精准无误,能够极大地缩短申报时间、简化申报流程;

二,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分支单位的纳税信息,以此提升纳税申报表的有效性;

三,加大财税员工的培训力度,帮助员工理解纳税申报过程涉及到的各种复杂工作概念与范围。例如,分支单位的货物销售增值业务是不在汇总范围内的,分支单位也不用向主体进行税务申报。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税改革作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经济政策,必然会面临许多风险和挑战,也直接关系到我国宏观经济整体发展的平衡性。在网络时代下,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与缺陷,科学有效地利用数字化技术,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此增强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促进我国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四、参考文献

[1]王蓉君.企业加强财税金融工作的对策分析[J].纳税,2020,14(18):179-180.

[2]江晓枫.探究网络时代下新经济财税工作的挑战与对策[J].财会学习,2018(34):138-139.

[3]晏辉.全面“营改增”对高校财税工作的挑战和对策研究[J].工业经济论坛,2017,04(03):88-93.

  • 索引序列
  • 铁路税收论文
  • 留抵退税税收论文
  • 一带一路税收政策论文参考文献
  •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论文研究思路
  • 2020税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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