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论文选题方向主要有:
1、创建文明城市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农村养老服务现状与改进对策研究
3、农村老人参与互助养老的意愿与影响因素研究
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育研究
5、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的监督机制
6、加强公共事业管理伦理建设的途径
7、广场舞的现状与治理研究
8、红色旅游助推乡村脱贫路径研究
9、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10、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研究综述
11、退役复学大学生的校园融入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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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效农业对农村经济的影响2。沿海地区的外向型农业定位思考3。大力发展中西部地区的资源型农业
农村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潜在影响
万方上的中国科技投资杂志里面有农村经济,农业发展方向的论文,可以浏览一下最近几期的杂志,吸收借鉴一下,把握一下目前最新的动态。
摘要:文章简要介绍了现代农业的含义、发展现代农业的意义以及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农业人才情况,提出了从统筹协调管理体制,制定农村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依托高校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培养;依托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相关人才到农村贡献才智;建立并运作好农业专家人才数据库;出台相关政策吸引人才服务于农业农村等六方面,构建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支撑体系。引言 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与传统农业相比,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简而言之,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建设将作为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过程贯穿新农村建设的始终。发展现代农业,意味着给农业注入更多的现代理念和方式,更多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农业的素质、效率和竞争力。 1 福建省农业发展与农业农村人才的现状 1.1 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 简单地概括,我省农业发展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①特色农业发展迅速。水果、茶叶和食用菌占了相当的比重,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我省以发展特色农产品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1100多个,参与农户达30多万户。②闽台农业合作深入拓展。近年来,我省闽台农业合作进一步扩大,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扩大到福建全省。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全省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近2000个,引进台湾农业良种2500个,先进与实用技术800多项。③农村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较快。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销售收人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带动了40%以上的农户发展生产。根据2006年统计数据,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6000多个。④外向型农业持续增长。福建近年来积极利用对台优势和对外优势,着力在闽台农业合作、培育特色产业和优势品种、推广订单农业、引进涉农资金和技术等方面寻求突破,外向型农业逐渐成形。⑤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产业化水平不高;产和销结合不紧密,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加工企业技术、装备、管理水平落后行业指导和服务滞后。 1.2 我省农村农业人才的现状 2006年末,福建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1403.18万人,农村从业人员1220.6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87.0%。全省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423.07万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5.71万个。农村劳动力呈现以下的分布特点:①农业从业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技术人员偏少。2006年末,全省农业从业人员613.87万人。按年龄分,20岁以下占3.0%,21-30岁占11.9%,31-40岁占25.4%,41-50岁占27.4%,51岁以上占32.2%;按文化程度分,文盲占9.5%,小学占51.6%,初中占34.4%,高中占4.1%,大专及以上占0.4%。农村从业人员将近60%在41岁以上,小学学历占了51.6%。农业技术人员9.24万人,占农业从业人员总数的1.5%。②年青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业转移速度加快。2006年,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399.48万人。外出从业劳动力中,20岁及以下占16.2%;21-30岁占41.4%;31-40岁占26.3%;41-50岁占11.5%;50岁以上占4.7%。文盲占1.0%;小学文化程度占20.5%;初中文化程度占66.1%;高中文化程度占10.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2%。③农村劳动力集中在农作物种植业,而加工、营销等直接为农业服务的人才欠缺。2006年末,全省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423.07万户,其中以农作物种植业经营户达到362.18万户,占85.6%。 2 发展现代农业及其人才支撑体系的对策建议 根据福建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人才现状,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农村人才建设,构建农村人才体系。 2.1 统筹与协调管理体制,制定农村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把农村成人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对农村成人教育进行整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全方位铺开、全领域推进、各层次相互衔接、各类别相互沟通的农村教育体系;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利用农村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农业教育院校等的教师、校舍资源,健全和充实农村成人教育管理机构,建设好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创建与新农村相适应的新型多功能的农村成人教育示范基地。 2.2 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用引进农村师资队伍人才与利用高等农业院校师资力量结合的办法,完善农村农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高等农业教育横跨高等教育和农业,具有很强的行业性和发展的特殊性,担负着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的双重使命,是农业智力的依托和培养基地。他们可以为农村成人教育培养、培训专业师资队伍,也可以送培下乡,成为农村成人教育的特聘兼职教师。 2.3 依托高校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培养。就我省而言,可以充分发挥福建农林大学农科、工科等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基础良好,教学经验丰富等优势条件,结合福建省地域特点、现代农业发展情况以及海峡西岸建设特点,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村适用技术人才和现代农业管理人才。 2.4 依托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相关人才到农村贡献才智。科技特派员制度由福建省南平市首创,“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是这一制度的高度概括。它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成功实践,是城市反哺农村、有效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生动体现,是政府公共资源应用于农村的重大措施。 作为科技特派员制度发源地的福建省,自1999年开始逐步推广这一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努力,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管理体制上,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方合力推动;在工作部署上,围绕“三农”需要,全面综合服务;在工作方法上,注重力量整合,健全科技队伍;在激励机制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机制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服务农村农业中,取得显著成效,并日渐成为促使农民增收的催化剂,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近年来,我国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引起了国际机构和组织的极大关注,科技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IFAD)、中德合作项目办公室(GTZ)日本国际办力事业团(JICA)等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了有效沟通与合作,为利用国外资源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福建也可发挥自己的优势,争取更多的海外资金参与科技特派员项目开发。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对科技特派员制度进行完善和延伸,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实践和持续发展,落实和提高科技特派员相应的待遇,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科技服务,取得合法报酬,以吸引更多的农业人才到农村贡献才智。 2.5 建立并运作好农业专家人才数据库。集中建立我省农业专家人才数据库,形成松散形的人才管理模式,掌握全省农业人才分布情况,根据农业技术问题,随时查找相应的农业专家为农村农民提供服务,使人才的使用处于流动的状态,提高人才利用效率,避免了人才资源浪费。 农业专家数据库的信息内容应包括专家的主要研究领域、技术专长以及研究成果,专家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和学术报告,专家承担及已完成的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专家最新研究动态等。农业专家数据库是动态的,其建设内容随着各专家学者每项研究成果的获得以及论文的发表进行不断更新,从专家数据库中,可以随时了解各专家的最新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更好地应用于农村农业服务。 2.6 出台相关政策吸引人才服务于农业农村。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和其他种种原因,越来越多的知识人才积聚在城市,城市人才挤过独木桥,就业竞争空前激烈,人才浪费空前严重。城市人才相对过剩与乡村人才极度紧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政府部门可根据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人才需求,人才政策向农业农村倾斜,人才培养发展重心放在农业农村,人才配置农业农村倾斜,建立人才投身新农村建设的导向机制。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发展为多下乡、长驻乡,扎根农村,扎实服务,帮助农村培训科技队伍,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和科技人员现场服务。着力营造乡镇村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解决好乡村人才的待遇、职称、工作条件等问题。参考文献:[1]张祥明.新农村建设中福建农村成人教育发展研究.继续教育研究-2008(11).-17-19.[2]郑诚乐林义章林碧英吴少华郝志龙.创建福建地域特色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思考.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1(2).-91-93.[3]福建省科技厅农业科技处.科技特派员创业助农富——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巡礼.中国农村科技-2009(2).-56-57.[4]孔祥智李圣军.科技特派员:产生背景、运行特征和对策建议——福建省南平市案例分析.新疆农垦经济-2008(5).-16-21.[5]福建:科技特派员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中国农村科技-2008(8).-74-77.[6]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科技教研部课题组.福建省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践与思考.中国科技论坛-2007(10).-117-121.[7]桂秀梅.河北农业大学重点学科专家数据库的建设研究.兰台世界:下半月-2008(1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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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农业发展方面的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1、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几个重要问题2、现代农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对"三农"工作新形势的综合判断3、德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特点及其启示4、农村劳动力流动、农业发展和中国土地流转5、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探讨6、国外公共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要途径及启示7、生态农村--中国生态农业发展的新思维8、"十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9、苏南地区可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模式探索10、中国有机农业发展对农村劳动力利用和农户收入的影响11、试论农业女性化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影响12、生物质能与农村能源及农业发展的关系13、可持续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述评14、可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定义与内涵15、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 : SARD的理论与实践
公共政策视角下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摘要]文章回顾了人口变迁尤其是“婴儿潮”所带来的问题,以揭示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含义。在“经济国家转型期”的总体公共政策框架下,重新审视了家庭结构、居住方式、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以及社会的责任。同时,通过对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以及相关研究的评析,对老年人收入保障、健康护理以及个人社会服务的发展也进行了考察。在联合国实行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下进一步探讨了老年人的就业、教育及生活方式等内容。最后,讨论了与实现国家的明确目标有关的政策、实践和理论问题。文章强调,为应对老龄化而作充足准备,要考虑个人、家庭、执业人员以及政策制定者等方面的作用。[关键词]中国,老龄化,公共政策,社会福利与服务,养老护理一、前言作为人口变迁的重要过程,中国老龄化问题的特点是人口基数大加上爆炸式激增,政府采取计划生育予以应对。如今,当年“婴儿潮”的一代人开始进入老年期,其后果是社会急剧老龄化,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显现。如今中国的家庭结构为 4-2-1的倒金字塔结构,从老年人生活中的长期护理需求(LTC)的角度来看,如今年轻一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由于实行了去政治化的“经济国家”的总体公共政策(GPP,即一个政策体系首要目标及首选手段之指南)以及改革与开放的政策(Chen,1996),中国已积累了大量的资源,因此有能力来应对这样的问题。但与此同时,改革又无可避免地带来了又一个去经济化的过程,即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角色开始转变成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经济国家转型期)(Chen,200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负担不断加重,社会“抚养比”不断上升,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实现致富目标的一大障碍。此外,由于在中国(尤其是在城市地区)人们一般都会在较早的年纪就退休,所以在退休后很长一段的生活中,他们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方面的需求显得十分重要。而如今中国这方面的条件却都还很有限,与美国以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落后水平(不考虑一些在福利项目上的实质的区别)。本文通过回顾中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从中国自身的角度揭示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含义,旨在通过了解中国特有的内在关系,明确中国目前为应对老龄化问题所采取措施的现状,从而确定有关重要的课题以供研究、实践以及政策制定参考。二、人口老龄化和中国人口激增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中国基本上是没有外来或对外移民的问题。中国与其他发展中新兴工业国家一样,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历着一个快速的人口转型期, 即从一个高死亡率和高出生率的阶段过渡到一个死亡率下降和人口寿命延长(由于医疗条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时维持高出生率的阶段。这个时期(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特征是高人口增长率。新中国成立后的高人口增长期刚好与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二战后的 “婴儿潮”是同一时期,但在这一人口转型过程中,中国的人口增长更加快速,规模更大。然而,在这一发展时期,高度政治化的总体公共政策过于强调了政治在经济中的主动性(Chen,2004)。在当时,对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全盘否定,但又无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其结果就是无限制的人口增长速度超过了计划中的经济发展,后来成为政策制定中越来越感到头痛的问题。最后,在隐性失业和其他相关问题的压力下,尤其是“上山下乡”作为解决失业问题的权宜之计的失败,中国政府终于醒悟过来,从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降低人口的增长率,尤其是在城市,甚至不惜“矫枉过正”。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人口政策的特征。这样的政策有助于人口拥挤的城市降低出生率,但同时也加速了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速度。正如许多人所说的那样:中国还未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了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China State Council,2006)。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出中国在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中有哪些不足,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在中国“婴儿潮”时出生的那一代人,他们现在刚刚好跨进中国法定退休的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个群体的巨大规模以及他们的需求是对整个社会严峻的考验,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除此之外,他们的家庭、所在社区、相关制度,还有劳动力市场等等,都会受到这个迅速“老化”的社会的影响(Frazier,2006)。三、家庭结构和长期护理需要计划生育政策给中国的家庭结构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中国家庭是多子多福,四世同堂。然而,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这样的家庭结构在慢慢消失(Chen,1996),人口的老龄化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变成了一个倒金字塔结构。如今在中国,典型家庭结构(尤其在城市)是一个孩子加上父母两人以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四人,而且现在医疗条件好了,说不定太公、太婆都还在世。此外,现代生活,尤其是都市生活,让几代人同居在一个屋檐下的梦想变得困难了(虽然并不是不可能),这让那些独生子女们想照顾他们年迈的父母和祖父母更是难上加难。随着越来越多的“空巢”家庭,中国人再也不能对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家庭结构抱有理所当然的想法了,这对那些陷于老弱病残的老人来说影响尤其巨大。在这里,我们可以看一个现实报告。这个报告是关于2000年从20个不同省市区调查的20255个中国老龄人的潜在护理需求。报告指出,大约1/3(35%在城市,29.6%在农村)的85岁及以上的老人需要日常的护理(Pei,2007)。但值得关注的是,对政策制定者、理论家还有普通的中国人来说,无论传统的家庭护理有多么需要,但它却不是应对老龄化潜在护理需求问题的唯一途径。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可以从市场获得几乎所有需要的资源,为老服务,包括长期护理(LTC)也都可以从市场上获得。因此,只要具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这样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下面两个例子就简要地说明了这个情况。笔者曾经目睹一个富有的中国生意人在2008年全球播映的卫星电视上,讲述为他的上了年纪的母亲高薪聘请了3个家庭护工。护工们为老人提供了无微不至的长期护理,虽然这些都不是由他本人亲自来做,但并不妨碍他作为孝子尽的一片心。最后她母亲在平和与安详中逝世,而这位百万富翁也算尽了孝道。笔者也曾经看到一个真实的报告。在农村,一个84岁高龄的老婆婆,膝下无儿无女,房屋破烂,家徒四壁,生活极其困难。她的老年生活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这种状况令人触目惊心。对比如此两个真实的事例,前一个固然是所有人的期盼,但是由于高昂的费用,看起来也并不是大多数的中国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的。也许没有一个中国人愿意看到如第二个事例中那位贫困老人的情形,但是社会却不能忽视这样一群身处社会底层、生活贫困的老人。所以,公共与社会策略应该如何应对这样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四、社会福利与经济转型新中国成立后,作为“经济国家”(Chen,1996),员工福利或是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来管理,或是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来代理的,在农村则是由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来管理。因为当时的计划经济让所有人的生活水平都处于一个极低的标准,一般群众的养老保障需求并没有显得特别突出(Chen,2004)。多亏了当时中国的人口相对年轻,尽管当时的政治愿望是从经济上赶超发达国家,但是在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也就是所谓的阶级斗争下,却掩盖了经济倒退的事实。自20世纪70年代末文革结束后,新的中国领导班子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大胆地实行新的总体公共政策,把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通过改革,希望找到解决国家发展困境的出路,同时快速提高自身的经济实力。首先,在经济改革中要做的,就是对国有企业中的福利制度进行改革,因为这些制度阻碍了社会公平竞争和工作的效率。原有的单位福利制度曾被认为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但是它对经济改革却是一种阻碍,它的特点就是每个人都抱着一个“铁饭碗”,一起吃着“大锅饭”,这是导致当时中国经济萎靡的直接原因。笔者曾指出,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就是对福利制度的改革(Chen,2004)。中国的改革更多的是将福利供给制度分离而不是像西方福利改革所期望的与经济相结合。这样,中国希望保证企业是以经济发展为主,以提高企业的市场活力,并提供一个更公正的竞争基础。从经济的方面来讲,政府原先是统一集中所有的资源后再通过计划来分配资源,是计划经济的做法,现在则通过征收统一税收来进行调控。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障系统是要建立在风险分散机制的基础上的,但一个机制本身并不能保证好的效果。如过去在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因为进行国企改革,也就是制度因素,很多人下岗了(Hassard et al.,2006)。而当时,完善的福利制度还没有被建立起来,他们原先的福利随着被下岗而被剔除,脱离了社会保障制度。如同历史上每一次的经济社会变革一样,中国的经济改革中也有赢者和输者。在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最大的赢者无疑是那些敢于冒险创新的企业家。在经济快速转型期,也有人趁着制度还未完善,通过特殊的关系甚至是不法手段,钻制度空子,在国有和集体资产转向市场的过程中侵吞国有财产和集体资产。而对于一些平民百姓,包括现在正好步入退休年龄的人们,他们最大的损失就是改革后造成的单位保障制度与社会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之间一度存在的鸿沟,使得他们处于尴尬的境地。还好,如今中国政府已经在努力消除这样的差距了。中国经济全面的提升是实行新的总体公共政策和改革的结果(包括对外开放政策)。但是,随着资源的丰富和国力的强盛,国家也必须着力来处理那些众多的社会问题,例如人口老龄化。与经济改革初期相比,现在中国的总体公共政策已经由一开始的以保护企业经济发展为中心转变到以社会保护为中心上来(Whiteford,2003)。这是回归改革前的全民皆有保障的一个信号。但与过去不同的是,中国如今是要在一个更加有活力的、更加发达的经济基础上建立全新的全民保障制度。与此同时,全国都在关注,在邓小平通过市场经济政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能否适时实现“全面富裕”的下一步发展。在这个条件下,对中国老龄化社会政策的研究是更有意义的。《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反映了国家为应对1.44亿60岁以上人群需求(在2005年底占总人口数的11%)而在国家总体公共政策上发生的变化,承认国家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明确了国家对老龄人口的法律权益的保护的责任,同时,还给出了一份关于中国政府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进程中所做出的“应对老龄化人口问题的发展模式”的详细工作报告。在白皮书中,反复重申了国家的目标,即“国家重视和珍惜老年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Ⅰ)。 近2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在1996年12月12日,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老龄工作。建立了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老龄统计工作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三次进行全国范围的老年人口状况调查,为老龄事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Ⅰ)。分析作为重要政策文件的白皮书不仅能更好地了解中国政府的真实目标,同时通过相关的研究也能发现潜在的问题。五、收入支持、健康护理以及社会服务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的重点是关注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发展的一贯性,但是建设新的社会保障系统,使其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经济改革的“配套改革”,对消除社会差距和不公平来说,不是一条轻松易行的道路。与白皮书中研究观察的对象相比,我们在辨析一些深层事件的同时,也应认识到这些年努力所获得的成果及存在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即收入保障、健康护理和社会服务。(一) 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中国已经把保障老龄人口的最低生活基本标准作为首要任务,在老龄人口白皮书中,强调要大力建设涵盖政府、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全方面的老龄人口保障系统。首先,在城市地区建立完整的养老保障系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继续由国家财政或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离退休费。相比之下,企业原有的单位福利制度系统有了根本转变。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5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China State Council,2006)。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041亿元人民币,同年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人民币,当年征缴收入总额达4312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国家积极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险,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个人账户管理。2005年底,全国已有2.4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为了缓解和消除老年贫困。国家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标准给予补助。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China State Council,2006)。其次,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大约60%的中国老年人生活在农村,但他们得到的生活保障却非常有限。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2005年支付养老保险金21.3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对“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由国家实施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五保”供养制度。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夫妇,在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底,享受该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Ⅱ)。白皮书关注农村所取得的成就,学者们则关注他们所面临的挑战(James,2002)。Wang(2006)在2006年就指出,如今中国在农村的养老保障覆盖率远远低于城市,对在中国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障系统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资金欠缺以及许多空头个人账户都暴露了城镇养老保险系统的沉重负担。而由于农村的低收入以及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老人指望依靠家庭养老的愿望成了一纸空谈。城市与农村的养老系统的分离,给在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城市失地农民的生活也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因此,必须加快养老制度体系的改革,为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提供长远有效的制度保证(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Ⅱ)。通过实例研究,即使是在城镇养老保险中,也存在着很多差异(Chen & Chen,2007)。那些早期从一般企业退休的员工(辛苦工作一辈子,没有存款),他们所获得的退休金与在政府和事业单位退休的员工相比,少得太多(大约只有他们的1/3)。很明显,这样大的差距对整个经济发展是没有好处的,可能会引起更大的危机乃至社会动荡(二)健康护理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之上的。截至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各地普遍将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少退休人员个人的支付比例”(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另外,政府推动各地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由个人或企业缴费筹资,为患大病、重病以及长期慢性病的职工及退休人员解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同时,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到2005年底,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旗)达1119个,全年累计救助163.3万人次”(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4.95亿,3.96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2.8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144.12亿元人民币。另外,国家成立了全国性的农村医疗保险系统。“2005年农村实施医疗救助达1112万人次,救助资金总支出10.8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各地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开展老年保健、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可以相信,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日间观察、临终关怀等服务。老年人的部分基本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医疗服务是中国学者关注老龄化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正如Kaneda(2006)指出的,中国的医疗服务系统曾经是低收入的农业社会中的典范,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医疗服务价格就开始节节攀升。用另一句话说,就是“一个原本依赖于公共补贴并且平等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系统已经转变成为一个以市场为导向,成为个人用于资本投资的系统”(Kaneda,2006)。在实证研究方面,Meng and Yeo(2005)通过对家庭调查的数据研究了年龄效应(正相关和负相关)对非预算款项下医疗服务支出的影响,结果显示,年龄效应对从医疗保障条件到医疗健康支出有着明显的间接效果。通过对年龄效应的完全研究,得到的结论是非预算医疗支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对于一般老人,一般支出都会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尤其是女性。即使在60岁组,医疗自费部分也会占到他们正常收入的20%。从这个结果来看,改革后的医疗服务系统给老年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女性。自费部分的提高给一般人在寻求早期防治时增加了阻碍,导致看病难,尤其是在城镇与农村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距。“这样的趋势对老年人至关重要,他们需要高质量的健康服务,但是却没有办法负担得起高昂的费用,而他们在农村人口中占的比重已经超过了年轻人”(Kaneda,2006)。如果一个人生了大病,就目前的医疗保障系统水平来说是不能满足他们的医疗需求的。与此同时,国家也已经在通过各种方式来试图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生活方式,如通过体育活动、健身等等。但是,基于种种原因,如吸烟、酗酒等诱发疾病的陋习仍然在老年人的生活中占了很大比例(Kaneda,AFP,2006)。(三)个人社会服务比起在20世纪80年代后的社保改革,之前的单位福利或是农村生产队都是中国人在除家庭保障以外的重要社会依靠,同时也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保障支持网络体系。而经济改革将原先是由单位作为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改为让“社会”来承担这一责任(Chen,1996)。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杰出的成就(Derleth & Koldyk,2004)。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在地方政府民政事务中的创新领导,中国引入了社区服务运动,社区老年人是服务对象主体(Chen,1996)。这项举措在20年间起起伏伏,如今,它的新名字叫作“社区建设”。它从大都市向各个中小城市普及,目标是最终覆盖所有的城市地区。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同时,快速增长的社会组织不仅为社会提供帮助,更是把为老年人服务的事业认为是黄金阳光产业,并在全国火热发展。白皮书中还涵盖了题目为“为老社会服务”的章节。里面指出,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2005年底,全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达到19.5万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各地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和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老年人的无偿、低偿服务项目。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3.2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1.32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9.8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同时,志愿服务也覆盖了许多社区,包括日常护理、医疗护理以及社会养老看护院里的合法看护,同样也包括家庭一对一的专属看护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6.3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从1989年开始(当时笔者在中山大学主持了首届全国社会工作师资培训班),随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的迅猛发展,国家也大力提倡培训专业的养老护理人员为老服务。是社区护理还是机构护理,这个问题在西方国家困扰了很久,但是社区护理从来没有消除对机构护理的需求(Chen,1996)。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的社会福利院。在农村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场所和生活服务。从总体上看,“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较快发展” (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89.5万张(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这些统计数字对于最有迫切需求的老年人的生活安排和长期护理十分重要。2009年夏天,笔者回到中国,又拜访了一些民营及公共养老机构。其发展令人瞩目,但它们也同样面临着与西方国家一样的问题,如供求问题、收费标准还有护理质量等。通过案例研究,可以了解家庭护理与机构护理仍有明显不同。如一个家庭将88岁的老母亲留在家中照顾,但是由于老人会经常需要医疗方面的护理,家人们还是要经常把老人送去医疗机构,这样往来,给整个家庭带来不小的经济负担。在对养老机构的条件和服务作出了解后,发现其所提供的也多只是老人的住所,养老护理所需的专业服务和医疗服务可以说基本上是没有。当老人需要24小时全方位护理时,还是要家人去承担看护,哪怕已经付了可观的养老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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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均衡与政策微效问题研究
引言
随着各国福利事业的发展,社会政策这一学科逐渐成为一门显学而受到各个领域的 重视?但 是目前的社会政策研究主要侧重于较为抽象和宏观的原问题的讨论上,如集中在对于概念的 界定;对于社会政策基本问题的探索等等?杨团在《社会政策的理论与思索》一文中对社会 政策的定义和问题都作出了 总结 ,其中他将社会政策的定义归类为一种社会行动计划和对 社会计划的不同选择,另一种则将社会政策定义为影响社会福利的一 系列的政策活动;而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则是社会政策的背景?社会政策的目标?社会政策 的范畴?社会政策行动的形式和行动策略?社会政策的本质?社会政策的信念?尽管人们在 原问题上倾注了很大的力量,但是由于社会政策问题的复杂性,至今在这一领域并未达成太 大的共识?
与此对照,人们却很少从政策的实施过程角度进行研究?《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变迁 》一文给我们开了一个先例,也带给作者很大启发,该文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角度去 阐述社会政策过程中的行为选择;另一种从制度角度出发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于制度模 式的各国比较上?本文将不同于上述两种研究社会政策的制度视角,而是从社会政策实施过 程中制度的形成和变迁的角度出发去解释“政策微效”现象?同时,在社会政策的定义上, 本文的定义 方法 缘自迪尔凯姆所运用的一种定义方法:即从最简单的角度出发,抓住目前所 确定的社会政策的主要特征,而将社会政策定义为一系列旨在提高全社会福利的制度安排? 由此,本文试图建立一个制度分析模型,并运用这一模型去分析目前社会政策实施过程所遇 到的“社会政策微效”问题?
制度模型的建构
在模型建构之前,我们无疑要明确一个概念,即什么是制度?我们援引诺思的说法 ,“…… 这个结构是规则?惯例?习俗和行为信念的复杂混合物,它们一起构成了我们日常的行为选 择方式,并决定了我们达到预期目标的路径?” 从此论断出发,我们可以作出两个方面的 判断:制度不仅包括正式制度,亦包括非正式制度;制度影响了我们的社会选择,同时亦是 我们作出选择的路径之一?
随着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广泛应用,一种新的制度观念正在形成,即依托于博弈均衡理 论的制度观:制度既是一种博弈规则,也是一种博弈均衡?具体来说,制度的本质特征被认 为是参与人行动选择的自我实施规则,在重复博弈的状况下,这些规则被认为是重要的,因 此,它们能规制参与人持续不断的互动过程?……博弈规则是在一个相关的领域内参与人通 过互动而内生的,因此他们是自我实施的?
从上述一些制度理论,本文给出了下列一个制度形成的模型:
在进一步解释模型之前我们将确定一个基本假设(而这个假设将成为本文此后论证的一个基 础):我们确定,一个制度的形成是参与者之间共同的要求,即认为制度的形成在事实上是 有利于共同利益的获得,并且相较而言,每个人因此为之付出的成本都是小于所获得的利益 ,即存在一个制度建立的需要?在此,本文汲取了交易成本理论的基本观点,即制度改革 和制度创新之所以难以实现,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新制度的成本支付和新制度确立后效益之 比,比值为正时,选择行为进行,新制度可以形成,比值为负时或不清楚时,选择行为中止 ,新制度难以成立,即存在一个制度成本问题?
进而笔者将从如下几点来具体阐述自己的模型:
1.制度的形成是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的过程,并最终达成的一种均衡状态,在这个过程中 ,每个参与者都不停的提出与自己利益最相关的原则 措施 ,并试图去影响其他人的观点,但 出于形成一个制度的共同利益追求,最终会达成一个照顾到各方利益的次优均衡模型?对于 任何一个参与者的被排除都有可能导致这一均衡的不稳定,同时,随着外界的影响,彼此之 间的利益也是处于动态的不停变换过程之中的,因此这个均衡并非是静态的,但是打破这个 均衡就面临着一个成本与收益的比较问题,因此,制度亦具有相对的懒惰性?从上述的阐释 来看,我们认为制度的形成体现的不仅仅是一种形式的理性,亦体现了一种过程理性?
2.按照诺思的路径依赖原理1的观点:当一条发展路线沿着某种具体进程进行时,系统的外 部性?组织的学习过程以及历史上关于这些问题形成的各种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就会增强这 个进程?因此制度作为一个博弈均衡的系统,它亦受到其他领域的各种正式制度及各种习俗 ?习惯等的非正式制度的影响?林梅在《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变迁》在对我们国家的 “平皖行洪?移民建镇”政策的实施过程的考察中,发现非正式制度对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起到很大的作用,有时候甚至取代正式制度而行事?“一项制度安排或社会政策在实施过程 中发生偏离,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构,社会政策与制度发生偏离的根源存在于该项制度 安排的内部,存在于该制度下的各行为主题的利益冲突与矛盾之中?“……社会政策的具体 执行和进一步的演变更多地是作为某种‘结果’,即处于制度中的人们的习惯性行为的‘结 果’?即处于制度中的人们的习惯性行为的结果?”
3.一项制度的形成之后,最终亦成为组成社会结构的因素之一,从而影响这种博弈均衡的稳 定和其他领域的制度以及各种其他非正式制度?
4.重复第一点所提到,即任何一次制度的形成和变迁均是人们对于成本和利益衡量的结果, 当然有时候我们从现实出发,会发现一些制度并不是依这个原理去操作,在笔者看来,这就 如韦伯的思考方式一样,从一个理性类型中去发现现实中的种种的合理和不合理之处?
以上是自己对于这个模型的一些阐释,在作者看来,这一模型仅仅是一个分析问题的框架, 就如韦伯的四个理想类型一样?接着作者将利用这个模型来分析当前的社会政策在实施过程 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是解决“政策失效”问题?
政策微效问题的分析
为了验证笔者的上述模型的可解释力,笔者选取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 制度的实 施情况作 为自己的研究材料(下文简称该文巫文)?在这次调查中,巫文提出了一个政策微效的概 念,所谓的政策微效,“即是指政策意图与政策结果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从一种制度 理论的视角出发,我们就是可以认为制度的存在尽管体现了制定方的一种试图理性化的美好 理想,但是无疑这一制度并没有从制度的实施过程去考虑,即是一种制度的形式合理性与制 度的实质有效性存在着冲突,从而导致制度的失效?制度被悬置不起作用身体阻碍作用?无 疑,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发觉通过上述的模型可以得到一些答案?
让我们进一步来看看这个政策微效存在的具体实例: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保政策在实施过程存在这样一种现状,即尽管农保政策已经推行了10 年之久,但实际上参加农保的人数却只达到了36.8%,有近2/3的京郊农民没有对政策积极 响应?
无疑,这就存在一个信息的达致问题,在我们看来,政策能否全面?真实?准确?顺利地到 达其服务的团体,是实现政策效果的首要环节?那么为什么信息无法及时地传达呢?在我们 看来,从深层的制度原因来看,即是因为制度的传导机制出现了问题,人们难以准确的获得 信息?从一个主要原因来看,这就要追究这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的设计问题,在我们看来,从 实际角度出发无疑它并不是以其所达标的团体为服务对象,而只是为了制度的设计本身而设 计,设计人为制度所异化?从我们的理论模型出发,我们认为制度的设计过程中,是一个各 个利益参与者互动均衡的过程?但是从现实出发,无疑在这一政策的设计上单纯的由政府出 面设计?当然,从一定的角度来看,这能够节省一部分的成本,但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利益主 体之一,它并不能很有效的反映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从而就难以形成一个考虑到各个利益 主体的制度?毕竟政府并不是一个完全理性而独立的主体?因此从此模型出发,我们认为在 政策的制定的过程,应该尽可能的多吸收各个利益主体的意见,当然,政策在形式上往往以 各种法律?法规的形式出现,但是这并不矛盾?因此,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所作的一 方面是作为利益主体参与博弈,与此同时,亦作为制定者来制定政策,但这种制定只是在忠 实的执行各方以达成的意见?
进一步的,正如上表还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存在2/3人在知晓这个政策的情况下,依然 有一部分人未参与这一政策?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制约了人们的行为选择呢?在回答这个问 题之前,我们从模型出发做出如下几个基本假设:
1.在农村中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观念束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行?
2.从政策角度出发,认为由于这一政策并不是各个利益群体一起博弈形成的均衡,因而对于 政策的稳定性?有效性?代表性都是存在着疑惑?因此这些问题束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 行,而无疑,解决方案还是要回到如何从政策的制定角度出发
3.市场制度(如一些商业保险制度)在农村中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农村养老保险制 度的竞争对手?
从上表中,我们发现倾向选择子女养老的人仍占到43.8%,接近一半,无疑这反映了在农村 中“养老防老”的观念仍然很重要,但正如巫文中所阐述的,这个地位已经在削减了,已经 不再处于支配地位,而且即使选择这种方式的,对于农保并没有完全的心里排斥?
无疑上述的描述验证了我们第一个假设,即认为在农村中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观念束 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行,即在制度的形成和变迁过程中,各种习俗?习惯等的非正式制 度作为一种观念的传承影响了人们的选择,进而影响了制度的产生和实行?随着社会的不断 的理性化,家庭的功能发生了变迁,以前的功能在新的社会情势下趋于瓦解,并发生部分的 转变,功能发生了迁移?这种变迁反映到了人们态度上,也就体现了在养老问题上,传统观 念和习惯?习俗的淡化?
在上表中,我们还发现了参加其他商业保险也占到了13.4%,尽管这个的关联性似乎不是 特别强,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谨慎的提出对于第三个假设的验证:市场制度(如一些商业保险 制度)在农村中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竞争对手?随着市场经济 的不断发展,至少在两个方面对人们的行为选择发生了影响,一是表现在对人们思想观念上 的影响上,市场经济伴随着一系列市场的观念价值体系?而这些价值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 逐步深入到人们的心中,成为支配的观念,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二是表现在组成市场 经济的各种制度安排逐渐成为组成社会结构的一部分,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
进一步的我们来思考一下农民在实际的行动中不投保的原因:
从上表中,我们发现人们在对这一社会政策的制度安排,至少存在如下的疑惑:1.尽管 知道 这一社会政策,但无疑对于各种细节和如何实施,依然存在着空白?2.对于社会政策的稳定 性缺乏信心?3.对社会政策效果缺乏良好的预期?对于此,笔者认为这很大程度是可以从 第二个假设中得到很好的回答,即认为由于这一政策并不是各个利益群体一起博弈形成的均 衡,因而对于政策的稳定性?有效性?代表性都是存在着疑惑?因此这些问题束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行?
以上我们基本上回答了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作为一个政策为什么会存在政策微效的问题,笔者 的分析角度是从制度的产生角度来看?当然进一步的分析可以从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去进行, 如巫文这方面就有所涉及?本文的基本观点即是认为社会政策作为一系列制度安排,制度的 形成是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的过程,并最终达成的一种均衡状态?因此,我们在制定政策 的时候,必须是各个利益主体充分博弈的过程?而在农村社会政策,我们的观点是,我们不 能忽略其中最大的利益主体――广大的农民?
进一步的思考
本文的努力当然并不只是针对农村社会政策,而是能够推广到各个方面的社会政策 的思考, 但是无疑本文的思考并不是一个十分成熟的结论,在运用这个模型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 如在本文的结论中我们提出要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到各个利益主体?制度的形成是各个 利益主体充分博弈的过程,但是无疑一个新的问题呈现在我们眼前(事实上上文中有所提及 ),就是一个制度成本问题,当我们面对这种情况――博弈的利益主体分散时,我们就有一 个利益主体的集中问题,同时如何融合各方的利益,这些都将成为我们制定政策的巨大的成 本(举农村社会保险政策作例,广大的农民的如何统一,如何融合形成一个合理的政策)? 本文进一步的设想是在遇到这种利益群体分散且多的情况下,能否集中成立一些代表各方利 益群体的独立的中介组织,由这些组织来间接的进行博弈,从而就能有效的降低各方的成本 ,达到成本与利益的均衡?因此,下一步的努力将集中在如何论证这一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 性?同时 文章 的还将继续论证政策的实行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的问题,因为在我们看来,制 度从建立到实行过程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任何一个过程都将导致“政策微效”问题的出现?
“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形成及其政策内涵
2010年9月16日,胡锦涛同志在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时,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胡锦涛强调,实现包容性增长,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为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实现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社会基础,是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需要共同研究和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11月14日,在日本横滨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发表的《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重要讲话中,再次倡导“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这一概念,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形成
“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理念的形成,与21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权利贫困理论以及关于社会排斥方面的研究密切相关。21世纪中期以来,人们关于经济增长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增长理念也从单纯强调增长向更深层面演进。世界银行于1990年提出“广泛基础的增长(broad-based growth)”,其后进一步提出“对穷人友善的增长(pro-poor growth)”的理念,并以此制定世界银行的贫困减除政策以及指导各国相关实践。“对穷人友善的增长”理念强调要形成一种使穷人能参与经济增长并从中获益,以及增加自身人力资本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对穷人友善的增长”的理念吸收了能力贫困理论要素,开始重视贫困人口人力资本的培育和能力的提升,强调将贫困人口吸收到增长过程中,确保贫困人口能参与经济增长,在这个过程做出贡献,并合理分享增长的成果。
进入新世纪以来,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在“对穷人友善的增长”基础上,先后提出了“包容性增长”的理念,其基本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基本核心是追求机会公平和权利公平。作为发展经济学的一个新概念,“包容性增长”有着不同的诠释,但综合来看,是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状态的一种描述,并且这种状态至少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二是对所有社会成员的包容;三是平等的机会利用。“包容性增长”理念强调要建立具有包容性的制度,提供广泛的机会,而不是将增长政策和具体旨在实现公平的政策割裂开来;强调通过维持长期及包容性的增长,确保增长效益为大众所广泛共享。在政策层面,以“包容性增长”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包括三个相辅相成的支柱:一是通过高速、有效以及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与发展机会;二是确保人们能够平等地获得机会,提倡公平参与;三是确保人们能得到最低限度的经济福利。
二、深刻理解中国式“包容性增长”的内涵
中国式“包容性增长”概念的提出与时下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密切相关。“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胡锦涛同志的这一论述,阐明了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重要意义,赋予了中国式“包容性增长”更深更新的内涵。从国际的发展和平两个主题看,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国与国应互惠互利、携手共进、包容发展。从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每个公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目标看,“包容性增长”理念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是一脉相承的,本质上是“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念在增长上的集中体现,它明确了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的同步性,揭示了经济增长的落脚点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与 文化 生活的需要。准确理解“包容性增长”的内涵,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包容性增长既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也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不仅是量的容纳,也是质的提升,二者同等重要。包容性增长首先是一种“增长”,这就对经济增长的速度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是,仅有经济增长的速度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经济的高速增长并不必然带来贫困人口的减少。因此,还必须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使增长成为基础广泛且包容一个国家和地区最大多数人口的增长。在一个实现包容性增长的社会里,不论种族、肤色、性别、年龄、体力、智力,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和责任,人人都有用武之地,人人都得到保护,免于被歧视和被排斥。
其次,包容性增长应该以优先开发人力资源、实现充分就业为基础。包容性增长更倾向于通过增加就业机会为个人创造工作岗位,使其不断提高收入、改善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不是直接通过收入再分配使个人被动地摆脱贫困。要实现充分就业,就要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对提高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和改善自身生存发展条件、实现包容性增长,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和意义。
再次,包容性增长应当使人们平等、广泛地参与经济增长的过程并从中受益。提倡包容性,并不是为了经济增长而不择手段,而是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公平正义的方式,让发展的成果普惠大众尤其是困难群体,并由此构筑新的发展基础。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要着力促进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
三、重塑经济增长模式的政策选择
全球性金融危机是对“中国模式”的重大考验,也给了我们一次深刻 反思 经济增长模式的机会。中国的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在长期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要素红利、人口红利以及全球化红利的势能都在衰减,主要依靠低成本刺激的出口超高速增长逐渐回归常态增长,以大量增加资源资金投入维持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的大背景下,经济增长模式正面临着深度转型的重大挑战。“包容性增长”为解决这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打开了一扇大门。
(一)推进人才强国,优先开发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开发,对提高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和改善自身生存发展条件,对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实现包容性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一方面体现了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为了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了人的富裕;另一方面体现了发展的主体是人,是投资于人,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就从根本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以人的发展为基础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使人真正成为发展的主体与真正的受益者。
从中国国情和发展条件看,人力资源优势是最需培育、最有潜力、最可依靠的优势。我们应该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快形成人力资源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要优先调整人力资源结构,优先投资人力资源开发,创新人力资源制度,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个人共同投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积极谋划和调整人力资源专业结构、层级结构、分布结构,大力激发各类人力资源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智慧。要突出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大规模培养培育人才,施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搞联动”,在科学发展中引才育才用才,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以人才优势构筑发展优势。
(二)实施创新驱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系经济社会全局的重大任务,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前提条件。要完成这项任务,必须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服务业为主体,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发展动力包容,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经济增长新格局。坚持市场主体包容,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发展壮大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大力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数量和规模,提高发展主体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区域发展包容,加大统筹城乡力度,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强整体谋划、板块开发,推动各类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
(三)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包容性增长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基本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有必要落实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特别是在医疗、 教育 等领域,在城乡之间逐渐实现机会平等。
要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实业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真正做到政府保“基本”、社会和市场管“非基本”,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指导方针和目标设立上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幅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福利救助服务的供给和均等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改革,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
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扩大社会保障面,让不同群体共享发展成果,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题中应有之义。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再分配具有社会公平功能。要完善居民收入分配调节制度,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一方面,通过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方法缩小其与高收入群体间的差距;另一方面,要扶持低收入和困难人群,探索建立城乡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动态补贴机制。对于高收入群体,则是规范其收入,尤其是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要制定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约束性指标,调整政府、企业、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关系,提高“两个比重”即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促进居民收入和消费可持续增长,确保让广大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让国民经济进入“GDP增长-居民收入提高-消费增长-内需扩大-经济持续增长”的良性循环。
(五)构建合理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网,可以大幅度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包容度”。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衔接和协调,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加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不断在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成效。推行益贫式保障政策,使贫困人群获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收入增长。把握基本社会保障的普惠性与适度性,既借助公共财政补助等措施,做到“应保则尽保”,还应防止过度的社会保障引发对劳动者的负面激励和道德风险问题,避免损害包容性增长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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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农政策失效的思考
一、惠农政策失效的表现
(一)惠农政策僵化,不能有效结合实际。惠农政策反映了党和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意志,具有坚定的原则性。但农村的发展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其发展变化存在多样性,上级政策不可能涵盖农业生产发展中的所有问题,不可能把所有问题都规定得具体详尽。因此,要灵活变通惠农政策,探索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形式。但目前惠农政策的执行却呈现出上下一般粗,硬性照搬上级政策的现象。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为了规避政治风险,照本宣科传达贯彻上级政策,减少甚至从不对变通执行政策,机械主义倾向严重。过分强调原则性,会导致照抄、照搬、照套的教条主义,一切等待上级政策,不敢试、不敢闯,造成工作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甚至工作无法开展。但在考核压力和利益关系牵动下,基层政府经常会动用行政力量完成目标任务,弄虚作假现象随之产生。
(二)政策之间界限分明,无法形成合力。农村发展中的问题并非是单一性质,问题的产生由来已久,根本原因隐藏得很深,受诸多因素限制,不同问题往往一环扣一环,连锁反应强烈。惠农政策执行单位非常广泛,关联到林业、农业、渔业、国土、气象等多个部门,它们往往各司其职。首先,由于条块分割,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 渠道 有限,没有或者无法进行有效沟通,执行部门分散,协调难度大,联合执行政策成本高;其次,各职能部门受自身职能范围限制,在自上而下的运行模式下,各项惠农政策,尤其是项目建设类政策,在项目实施之前已经以文件等书面形式规定了政策实施范围、资金使用范围。跨越政策界限一步就意味着违规违纪的危险。因此,相关涉农部门无权,也很少主动将本部门的惠农政策与其他部门整合;最后,出于部门利益和政治、经济成本考虑,部分职能部门从自身角度出发,只顾及自己的工作业绩,对上级负责,而非对农民负责。
然而,由于没有从根源上找出引发问题的原因,相关联的问题仍然侵扰着农村发展,眼前的政策实施效果可能会在未来被侵蚀,同类问题甚至会反复出现。如此出力不讨好,好心办不了好事的现象在惠农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不一而足,政策的实施只能暂时性、浅层次地解决问题,无法从根本解除难题。惠农政策不仅仅要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面临的当前问题,更要立足长远,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考虑如何应对以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
(三)惠农政策公共利益取向偏离。惠农政策是政府提供给社会的重要公共产品,农民利益是惠农政策的本质属性和伦理诉求,为农民增加福利是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而惠农政策的制定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动态过程,是制定者在一定的理性限度和价值取向中制定的,理性的有限性和价值冲突性决定了政策制定并非会自觉地从农民利益角度出发。在国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面临着很大的发展压力。上级政府为了完成任务,会将压力分解转移给下级政府。对于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而言,自己的直接上级是最重要、往往也是最权威的利益相关者,官员提升与评优、奖励与惩罚的主动权完全集中在上级手中。在缺乏必要的伦理素质与适当的权力约束机制下,惠农政策沦为少数人谋求政治、经济资本的工具。
二、惠农政策失效的原因分析
(一)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充满利益博弈。调整与确立社会经济利益结构,促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是惠农政策的目的,惠农政策的实施自然有利于国家利益。但整体有益性并不一定存在于每一个地区、部门。惠农政策的执行主要集中于基层政府,它们可能代表着部门、地区乃至小集团的利益。惠农政策的执行主体在面临自利价值取向、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时,为了尽可能地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甚至本人的政治、经济利益,可能会以惠农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政治、经济利益损益值作为执行参数,做出执行偏差行为,造成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之间出现断层。当惠农政策在整体上无益于,或对本地区、本部门包括本人的政治、经济利益益处不大,无法满足其要求时,执行中就会调查研究少,科学决策少,凭 经验 和习惯决策多,或者消极怠工,执行随意性大,对上级政策的细化操作少之又少,或者勉强完成任务,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
(二)激励机制不科学。目前惠农政策的执行以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为唯一组织形式,执行过程垄断现象凸出。基层公务员不辞辛劳地执行政策,不能得到现时的物质激励,也不会因为政策执行效果不佳而受到责任追究,执行有效程度如何也难有明确标准。公务员薪酬制度中级别工资所体现的工作数量与质量的差异并不大,激励作用并不显著,考评结果与职务晋升和薪酬奖励脱钩。在一线执行政策的村级干部也无可观的政治、经济可图,引发懒惰执行、敷衍执行、选择执行和附加执行行为产生。
“在每一个群体中,都有不顾道德规范,一有可能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人;也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其潜在收益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极守信用的人也会违反规范,有了行为规范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机会主义行为。”在“理性经济人”思想的左右下,当执行者的目标和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机率就会增高。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现阶段制约我国惠农政策执行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很多,监督法制不健全、监督 方法 不恰当、监督机构无权威、监督渠道不畅通,并且存在预算管理不严、投资效益评估欠缺、法律监督不够健全、审计监督难以到位、财政监督方式落后、社会监督渠道较少等缺陷,导致对政策执行行为的监督缺位与乏力,不能对执行者的行为与结果进行有效的责任追究,影响惠农政策效益的发挥。
三、防范惠农政策失效的机制
(一)以执行需求为导向建立组织体系,提高农业服务社会化程度。一是强化统一领导作用,实现资源整合。为了有效协调各涉农部门之间的工作,需要减少政策执行的行政层级,精简审批程序和环节。各涉农部门应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统一思想,积极投身到惠农政策整合工作中,以强农惠农资金整合为载体,以惠农政策整合为工具,通过对整合政策和调控资金,科学、合理配置资源,统筹规划、调整生产发展布局,实现地区与地区、地区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生产要素合理组合。二是突破传统观念束缚,提供多元化服务方式。在实行惠农政策时,政府承担着多样化的职能和服务,而承担具体职能的机构未必一定是政府机构,在村一级也不一定是村委会等组织。职能和服务内容的多样性决定了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应多样化。执行机构改革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结构的单一性,“各个部门应该根据职能和任务来组织工作,其体制和内部结构必须有利于高效率地执行政策,提供服务”。在某些层级和领域,执行组织模式和机构类型要打破执行垄断,只要是有利于政策有效执行的组织形式都可以采用。
(二)建全激励机制,提高执行机构与执行者的积极性。以农民、农村发展需求为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执行者应从农民的角度而非政府的角度来评价实施结果,并由关注实施结果、自身利益转为关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各执行机构急需科学设置惠农政策执行中申请检验、审查、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时间,确定工作岗位的执行效率指标。同时,必须逐步健全考评目标和体系,将考评结果与公务员级别工资的发放相结合,以工作任务或项目绩效考核结果为发放标准,以完成工作任务或执行项目的多少、好坏、快慢等决定公务员级别工资的高低,严格以评价结果给予执行者相应待遇。
(三)加强农民需求调查研究,发动农民参与政策制定与执行,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农民本身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自己的需求偏好和政策诉求,任何局外人都不可能代替农民表述他们的利益需求。因此,惠农政策的制定最应该聆听农民的心声,把握农民对政策的需求。
参与惠农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前提是充分了解政策的内容。但目前,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的渠道比较单一,村委会连接政府与农民的桥梁作用未能显现出来,信息自上而下传递不够顺畅,农民的需求与意愿也不能及时反馈给上级政府。现实的紧迫性要求村委会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加强政策信息传播,县级政府应对村委会宣传惠农政策的实际效果严格考核,将辖区内农民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程度作为考核乡镇、村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当然,“人们学习成为有能力的话语参与者要经过一个成长过程,这需要时间和充分实践的机会。”
民初烟酒政策思想(1912-1926年)
一、民初烟酒税改革的背景
民初一系列保护和鼓励实业的政策法令,抵制洋货、提倡国货的民族运动,刺激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西方税制思想为民初烟酒税改革做了思想铺垫。
为维持脆弱的政局,北洋政府基本靠借债度日。曹汝霖曾说:“其时财政困难已达极点,各省应解之款,都为督军扣留;发行国内公债,则旧公债尚未整理,续募为难。”
北洋政府年度借款额超过一亿银元的有七年,占借款总额超过5%的年份正好也是这几年,最高年份是最低年份借款的3.7倍之多。大量的借债刺激了北洋政府对国内财政的调整,烟酒税逐渐“崭露头角”,上升为国家税,甚至在对外借款中充当抵押品。
二、民初烟酒税改革的经过
中华民国成立后,各地征税情况比较混乱,北洋政府积极筹划整理烟酒税。1914年,北洋政府财政部设立了杂税整理处,专门从事包括烟酒税在内的各项杂税整理工作。1915年3月,公布整理烟税、酒税两项章程,章程要求各省将原有的烟酒税捐合并征收,提高税率,并统一用银元计算,但仍旧无法达到全国烟酒税法的统一;同年4月,推行烟酒公卖制度,拟将烟酒税、捐、厘等并入专卖利益中逐步解决。但原有的烟酒税、厘捐等仍然保留,继续按各省原有规定征收,出现重复课征现象。1917年,全国烟酒事务署设置烟酒税费统一征收筹备处,后因政局动荡未曾实行。
政府对烟酒税的重视,烟酒税地位随之提升,烟酒税丰厚的利润,为北洋政府提供了雄厚的资金,支撑着北洋政府内政外交,北洋政府更以烟酒税作抵押,换取外国侵略者现银的支持,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利益面前明争暗斗,截留现象一直存在,中央政府为了扩大税源,更是巧立新税,沉重的负担转移到广大群众身上,引发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唇枪舌战,更有实际性的“税收保卫战”。
三、民初烟酒税改革之社会动议
在烟酒税率上,北洋政府财政总长周学熙强调重征烟酒税,1915年4月26日,在给袁世凯的呈文中说:“窃查烟酒为消费品中近于奢侈品,各国皆课重税……注重公卖办法不可……各省烟酒两项并办,以节经费。”梁士诒也提出增加烟酒税率,尤于严禁奢侈之中,可增加收入之效。
在烟酒御侮上,熊希龄于1912年5月向参议院 报告 财政施政意见中认为“烟草专卖,虽有外交上之关系,然亦可逐渐设法,以为抵制之计”。熊希龄注意到烟叶税被外国侵略者把持,但考略到烟叶税的高额利润,还是尽力采取挽救 措施 ,竭力与外国人争利。民族烟草企业代表简照南主张取消外商烟厂享受的特权,给予国产卷烟以一定的优惠税制。他指出:“纸烟一业……虽由时势人情所致,实缘税率不平之一大关系也”,“查外来纸烟于进口时完纳正税一次,以后无论至何通商之埠均不重征,此舶来品之权利也。”简照南主张卷烟统税,以便取得与外商产品对抗的相同竞争权。
四、民初烟酒担保的社会抗争
1916年11月21、22日,美国芝加哥大陆产务银行借款500万美元,借期3年、并批准 借款合同 ,以政府烟酒公卖费税为担保。1919年,北洋政府拟向美国续借美金2500万元,仍以烟酒税全数作为抵押。为支付到期的还款,财政部改向美国太平洋拓业公司借款550万美元,以烟酒税为担保,条件是聘美国人兰庆为烟酒署稽核。
中国烟酒联合会1919年10月31日致电大总统及国务院相关部门云:“烟酒借款,主权丧失,授人以柄,万民嗟怨,迭次争阻。”12月13日再致电云:“烟酒借款一事,迭电呼吁……顷报载此项借款现已成立,仿盐税抵押办法,用外人为稽核,全国震恐,罔知所措。”
1920年1月6日,上海总商会致电大总统、国务院、全国烟酒事务署及参众两院,指出烟酒借款“辱国病民”,授稽核之权于外人,“垄断凭凌,势所必至”,外国烟酒将更加充斥国内市场,故敦促政府“迅予设法取消。”
1921年9月,财政部提出第三次向美国借款,其借款金额3000万美元,限期10年,利息8厘,以烟酒税收入及陕西、福建、河南、安徽4省之货物税为抵押品。此项借款一开始就遭到北京银行公会等反对,继而4省督军、省长均要求取消以4省货物税为抵押品,此续借款方予终止。
北洋政府统治的十几年期间,中国烟草税赋体制经历过一个动荡与变革的阶段。
结束语:民国初期烟酒税改革,不仅对后来的南京国民政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对今天的烟酒税改革依然有不小的参考价值。后期的南京国民政府烟酒税改革,基本沿袭了民国初期关于烟酒税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挽回烟酒税主权的斗争,也在局部小范围推动了中国反抗外国侵略者的大势。对于烟酒税的探讨,绝不仅仅是财政问题,也不仅仅止步于思想领域,更在于广阔的现实实践,对烟酒税的摸索,必然随不同的实践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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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论文范文公共行政文化创新的意义、转变及其理念摘要:公共行政文化创新对于推进公共行政制度变迁,降低公共政策执行成本和塑造现代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就要求公共行政文化创新必须实现参与型、服务型和法治型行政文化的根本转变,通过树立效益、服务、公开、信用和团队学习等基本理念,以构筑我国21世纪全新的公共行政文化。关键词:行政文化;公共行政制度;创新一、公共行政文化创新的现实意义公共行政文化是公共行政管理之魂,是指导、规范、约束行政主体或行政客体的动机与行为的内在力量,是人们在从事公共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具有的行政心理、行政思想和行政道德等的总和。公共行政文化必须随着行政环境与系统的变化而作回应或改进性的调整与变革,即实现公共行政文化创新。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加人世贸组织,我国公共行政内外部环境的全球化、知识化和信息化等发展变化,加强公共行政文化创新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1、公共行政文化创新是推进行政制度变迁的心理基础。道格拉斯诺思认为,制度是调整人类行为的规则,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的中国,竞争的存在迫使行政组织为改善本身的竞争地位而修正制度性架构,也就是要进行行政制度变迁,即一种效率更高的行政制度对另一种行政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然而诺思还认为,信仰体系决定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人们制度选择,要使制度变迁成功,必须使信仰体系随制度发生变化。行政制度变迁离不开行政文化的创新,它是推进行政制度变迁的心理基础。人们只有认清旧有行政制度的弊端,以及理想行政制度的优越性,并且及时转变行政思想、价值观、行政情感和行政态度,进行行政文化的创新与转变,才会使人们积极主动地去观察、选择、采纳和制定新的行政制度与政策,才会使行政制度变迁更为科学,更为有效,才会使行政制度变迁更易于人们的理解与支持。否则,人们的观念、价值取向没有得到创新,就无法推进行政制度变迁,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抵制行政制度的变迁与推进,增加行政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2、公共行政文化创新是降低公共政策执行成本的有效手段。所谓公共政策执行成本指在政策整个执行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费用的总和,也称之为“政策运行成本”,它既包括直接的实际耗费,也包含间接的财富损失,尤其是执行部门在实施政策中因宣传、解释、传达等所消耗的资源,以及政策对象抵制和削弱执行效率,加大政策投入而引起的损耗部分。加强行政文化创新就有利于降低政策执行成本。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能及时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清社会发展的趋势和现时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科学地制定合理的有效的公共政策,有利于加深政策执行者对公共政策的理解程度,从而增加政策执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有效性;有利于降低政策执行的宣传、解释和传达成本;有利于人们群体主动抛弃传统封建残留如官本位、依附、保守等陋习,民本位、参与意识得到增强,从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使人们思想紧跟时代步伐,认清实际情况,增加对政策及其执行的理解和配合,从而有效地降低了政策的执行成本。3、公共行政文化创新是塑造现代政府形象的重要途径。政府形象作为人们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直观评价和内心体验;作为人们对政府客观存在的整体印象和自我认同;作为人们对公共行政的信任度和支持度。良好的政府形象是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可资利用的重要资源,是减少政策制定压力和政策执行阻力,提高政策评估动力和政策实施效益的取之不尽的源泉。但是受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在集权、专制思想的控制下,人们被视为政府当局的属民,在政府权力面前俯首帖耳、任其摆布,形成对政府公共行政的冷漠和逆来顺受的思想,被动地接受来自政府施加的影响,并对其有着强烈的依顺心理。然而在信息社会的今天,政府将由权力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人们的意愿和利益要求成为政府行政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要塑造现代政府形象,就必须进行行政文化创新,通过转变行政思想和行政价值观,树立现代行政理念,充分重视每个公民的政治地位和合法权利,促进公众与政府的平等交流与互动,提高公众对政府的合法性认同、有效性认可、全面性参与,以此来构建全新、理性、高效的现代政府形象。二、公共行政文化创新的根本转变1、由集权型行政文化向参与型行政文化转变。汉代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论文其他部分请参考下面的网址: 满意请采纳
公共政策的论文知道怎么写吗?下面是我整理整合的一些关于公共政策方面的论文 范文 ,欢迎阅读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博弈均衡与政策微效问题研究
引言
随着各国福利事业的发展,社会政策这一学科逐渐成为一门显学而受到各个领域的 重视?但 是目前的社会政策研究主要侧重于较为抽象和宏观的原问题的讨论上,如集中在对于概念的 界定;对于社会政策基本问题的探索等等?杨团在《社会政策的理论与思索》一文中对社会 政策的定义和问题都作出了 总结 ,其中他将社会政策的定义归类为一种社会行动计划和对 社会计划的不同选择,另一种则将社会政策定义为影响社会福利的一 系列的政策活动;而社会政策的基本问题则是社会政策的背景?社会政策的目标?社会政策 的范畴?社会政策行动的形式和行动策略?社会政策的本质?社会政策的信念?尽管人们在 原问题上倾注了很大的力量,但是由于社会政策问题的复杂性,至今在这一领域并未达成太 大的共识?
与此对照,人们却很少从政策的实施过程角度进行研究?《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变迁 》一文给我们开了一个先例,也带给作者很大启发,该文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角度去 阐述社会政策过程中的行为选择;另一种从制度角度出发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于制度模 式的各国比较上?本文将不同于上述两种研究社会政策的制度视角,而是从社会政策实施过 程中制度的形成和变迁的角度出发去解释“政策微效”现象?同时,在社会政策的定义上, 本文的定义 方法 缘自迪尔凯姆所运用的一种定义方法:即从最简单的角度出发,抓住目前所 确定的社会政策的主要特征,而将社会政策定义为一系列旨在提高全社会福利的制度安排? 由此,本文试图建立一个制度分析模型,并运用这一模型去分析目前社会政策实施过程所遇 到的“社会政策微效”问题?
制度模型的建构
在模型建构之前,我们无疑要明确一个概念,即什么是制度?我们援引诺思的说法 ,“…… 这个结构是规则?惯例?习俗和行为信念的复杂混合物,它们一起构成了我们日常的行为选 择方式,并决定了我们达到预期目标的路径?” 从此论断出发,我们可以作出两个方面的 判断:制度不仅包括正式制度,亦包括非正式制度;制度影响了我们的社会选择,同时亦是 我们作出选择的路径之一?
随着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广泛应用,一种新的制度观念正在形成,即依托于博弈均衡理 论的制度观:制度既是一种博弈规则,也是一种博弈均衡?具体来说,制度的本质特征被认 为是参与人行动选择的自我实施规则,在重复博弈的状况下,这些规则被认为是重要的,因 此,它们能规制参与人持续不断的互动过程?……博弈规则是在一个相关的领域内参与人通 过互动而内生的,因此他们是自我实施的?
从上述一些制度理论,本文给出了下列一个制度形成的模型:
在进一步解释模型之前我们将确定一个基本假设(而这个假设将成为本文此后论证的一个基 础):我们确定,一个制度的形成是参与者之间共同的要求,即认为制度的形成在事实上是 有利于共同利益的获得,并且相较而言,每个人因此为之付出的成本都是小于所获得的利益 ,即存在一个制度建立的需要?在此,本文汲取了交易成本理论的基本观点,即制度改革 和制度创新之所以难以实现,其根本原因在于选择新制度的成本支付和新制度确立后效益之 比,比值为正时,选择行为进行,新制度可以形成,比值为负时或不清楚时,选择行为中止 ,新制度难以成立,即存在一个制度成本问题?
进而笔者将从如下几点来具体阐述自己的模型:
1.制度的形成是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的过程,并最终达成的一种均衡状态,在这个过程中 ,每个参与者都不停的提出与自己利益最相关的原则 措施 ,并试图去影响其他人的观点,但 出于形成一个制度的共同利益追求,最终会达成一个照顾到各方利益的次优均衡模型?对于 任何一个参与者的被排除都有可能导致这一均衡的不稳定,同时,随着外界的影响,彼此之 间的利益也是处于动态的不停变换过程之中的,因此这个均衡并非是静态的,但是打破这个 均衡就面临着一个成本与收益的比较问题,因此,制度亦具有相对的懒惰性?从上述的阐释 来看,我们认为制度的形成体现的不仅仅是一种形式的理性,亦体现了一种过程理性?
2.按照诺思的路径依赖原理1的观点:当一条发展路线沿着某种具体进程进行时,系统的外 部性?组织的学习过程以及历史上关于这些问题形成的各种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就会增强这 个进程?因此制度作为一个博弈均衡的系统,它亦受到其他领域的各种正式制度及各种习俗 ?习惯等的非正式制度的影响?林梅在《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变迁》在对我们国家的 “平皖行洪?移民建镇”政策的实施过程的考察中,发现非正式制度对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起到很大的作用,有时候甚至取代正式制度而行事?“一项制度安排或社会政策在实施过程 中发生偏离,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构,社会政策与制度发生偏离的根源存在于该项制度 安排的内部,存在于该制度下的各行为主题的利益冲突与矛盾之中?“……社会政策的具体 执行和进一步的演变更多地是作为某种‘结果’,即处于制度中的人们的习惯性行为的‘结 果’?即处于制度中的人们的习惯性行为的结果?”
3.一项制度的形成之后,最终亦成为组成社会结构的因素之一,从而影响这种博弈均衡的稳 定和其他领域的制度以及各种其他非正式制度?
4.重复第一点所提到,即任何一次制度的形成和变迁均是人们对于成本和利益衡量的结果, 当然有时候我们从现实出发,会发现一些制度并不是依这个原理去操作,在笔者看来,这就 如韦伯的思考方式一样,从一个理性类型中去发现现实中的种种的合理和不合理之处?
以上是自己对于这个模型的一些阐释,在作者看来,这一模型仅仅是一个分析问题的框架, 就如韦伯的四个理想类型一样?接着作者将利用这个模型来分析当前的社会政策在实施过程 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是解决“政策失效”问题?
政策微效问题的分析
为了验证笔者的上述模型的可解释力,笔者选取北京市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 制度的实 施情况作 为自己的研究材料(下文简称该文巫文)?在这次调查中,巫文提出了一个政策微效的概 念,所谓的政策微效,“即是指政策意图与政策结果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从一种制度 理论的视角出发,我们就是可以认为制度的存在尽管体现了制定方的一种试图理性化的美好 理想,但是无疑这一制度并没有从制度的实施过程去考虑,即是一种制度的形式合理性与制 度的实质有效性存在着冲突,从而导致制度的失效?制度被悬置不起作用身体阻碍作用?无 疑,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发觉通过上述的模型可以得到一些答案?
让我们进一步来看看这个政策微效存在的具体实例: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保政策在实施过程存在这样一种现状,即尽管农保政策已经推行了10 年之久,但实际上参加农保的人数却只达到了36.8%,有近2/3的京郊农民没有对政策积极 响应?
无疑,这就存在一个信息的达致问题,在我们看来,政策能否全面?真实?准确?顺利地到 达其服务的团体,是实现政策效果的首要环节?那么为什么信息无法及时地传达呢?在我们 看来,从深层的制度原因来看,即是因为制度的传导机制出现了问题,人们难以准确的获得 信息?从一个主要原因来看,这就要追究这一系列的制度安排的设计问题,在我们看来,从 实际角度出发无疑它并不是以其所达标的团体为服务对象,而只是为了制度的设计本身而设 计,设计人为制度所异化?从我们的理论模型出发,我们认为制度的设计过程中,是一个各 个利益参与者互动均衡的过程?但是从现实出发,无疑在这一政策的设计上单纯的由政府出 面设计?当然,从一定的角度来看,这能够节省一部分的成本,但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利益主 体之一,它并不能很有效的反映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从而就难以形成一个考虑到各个利益 主体的制度?毕竟政府并不是一个完全理性而独立的主体?因此从此模型出发,我们认为在 政策的制定的过程,应该尽可能的多吸收各个利益主体的意见,当然,政策在形式上往往以 各种法律?法规的形式出现,但是这并不矛盾?因此,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所作的一 方面是作为利益主体参与博弈,与此同时,亦作为制定者来制定政策,但这种制定只是在忠 实的执行各方以达成的意见?
进一步的,正如上表还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即存在2/3人在知晓这个政策的情况下,依然 有一部分人未参与这一政策?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制约了人们的行为选择呢?在回答这个问 题之前,我们从模型出发做出如下几个基本假设:
1.在农村中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观念束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行?
2.从政策角度出发,认为由于这一政策并不是各个利益群体一起博弈形成的均衡,因而对于 政策的稳定性?有效性?代表性都是存在着疑惑?因此这些问题束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 行,而无疑,解决方案还是要回到如何从政策的制定角度出发
3.市场制度(如一些商业保险制度)在农村中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农村养老保险制 度的竞争对手?
从上表中,我们发现倾向选择子女养老的人仍占到43.8%,接近一半,无疑这反映了在农村 中“养老防老”的观念仍然很重要,但正如巫文中所阐述的,这个地位已经在削减了,已经 不再处于支配地位,而且即使选择这种方式的,对于农保并没有完全的心里排斥?
无疑上述的描述验证了我们第一个假设,即认为在农村中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观念束 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行,即在制度的形成和变迁过程中,各种习俗?习惯等的非正式制 度作为一种观念的传承影响了人们的选择,进而影响了制度的产生和实行?随着社会的不断 的理性化,家庭的功能发生了变迁,以前的功能在新的社会情势下趋于瓦解,并发生部分的 转变,功能发生了迁移?这种变迁反映到了人们态度上,也就体现了在养老问题上,传统观 念和习惯?习俗的淡化?
在上表中,我们还发现了参加其他商业保险也占到了13.4%,尽管这个的关联性似乎不是 特别强,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谨慎的提出对于第三个假设的验证:市场制度(如一些商业保险 制度)在农村中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竞争对手?随着市场经济 的不断发展,至少在两个方面对人们的行为选择发生了影响,一是表现在对人们思想观念上 的影响上,市场经济伴随着一系列市场的观念价值体系?而这些价值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 逐步深入到人们的心中,成为支配的观念,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二是表现在组成市场 经济的各种制度安排逐渐成为组成社会结构的一部分,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
进一步的我们来思考一下农民在实际的行动中不投保的原因:
从上表中,我们发现人们在对这一社会政策的制度安排,至少存在如下的疑惑:1.尽管 知道 这一社会政策,但无疑对于各种细节和如何实施,依然存在着空白?2.对于社会政策的稳定 性缺乏信心?3.对社会政策效果缺乏良好的预期?对于此,笔者认为这很大程度是可以从 第二个假设中得到很好的回答,即认为由于这一政策并不是各个利益群体一起博弈形成的均 衡,因而对于政策的稳定性?有效性?代表性都是存在着疑惑?因此这些问题束缚了这一政策的大规模推行?
以上我们基本上回答了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作为一个政策为什么会存在政策微效的问题,笔者 的分析角度是从制度的产生角度来看?当然进一步的分析可以从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去进行, 如巫文这方面就有所涉及?本文的基本观点即是认为社会政策作为一系列制度安排,制度的 形成是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的过程,并最终达成的一种均衡状态?因此,我们在制定政策 的时候,必须是各个利益主体充分博弈的过程?而在农村社会政策,我们的观点是,我们不 能忽略其中最大的利益主体――广大的农民?
进一步的思考
本文的努力当然并不只是针对农村社会政策,而是能够推广到各个方面的社会政策 的思考, 但是无疑本文的思考并不是一个十分成熟的结论,在运用这个模型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 如在本文的结论中我们提出要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到各个利益主体?制度的形成是各个 利益主体充分博弈的过程,但是无疑一个新的问题呈现在我们眼前(事实上上文中有所提及 ),就是一个制度成本问题,当我们面对这种情况――博弈的利益主体分散时,我们就有一 个利益主体的集中问题,同时如何融合各方的利益,这些都将成为我们制定政策的巨大的成 本(举农村社会保险政策作例,广大的农民的如何统一,如何融合形成一个合理的政策)? 本文进一步的设想是在遇到这种利益群体分散且多的情况下,能否集中成立一些代表各方利 益群体的独立的中介组织,由这些组织来间接的进行博弈,从而就能有效的降低各方的成本 ,达到成本与利益的均衡?因此,下一步的努力将集中在如何论证这一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 性?同时 文章 的还将继续论证政策的实行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的问题,因为在我们看来,制 度从建立到实行过程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任何一个过程都将导致“政策微效”问题的出现?
“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形成及其政策内涵
2010年9月16日,胡锦涛同志在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开幕式时,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胡锦涛强调,实现包容性增长,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为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实现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社会基础,是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需要共同研究和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11月14日,在日本横滨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发表的《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重要讲话中,再次倡导“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这一概念,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一、“包容性增长”理念的形成
“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理念的形成,与21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权利贫困理论以及关于社会排斥方面的研究密切相关。21世纪中期以来,人们关于经济增长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增长理念也从单纯强调增长向更深层面演进。世界银行于1990年提出“广泛基础的增长(broad-based growth)”,其后进一步提出“对穷人友善的增长(pro-poor growth)”的理念,并以此制定世界银行的贫困减除政策以及指导各国相关实践。“对穷人友善的增长”理念强调要形成一种使穷人能参与经济增长并从中获益,以及增加自身人力资本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对穷人友善的增长”的理念吸收了能力贫困理论要素,开始重视贫困人口人力资本的培育和能力的提升,强调将贫困人口吸收到增长过程中,确保贫困人口能参与经济增长,在这个过程做出贡献,并合理分享增长的成果。
进入新世纪以来,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在“对穷人友善的增长”基础上,先后提出了“包容性增长”的理念,其基本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基本核心是追求机会公平和权利公平。作为发展经济学的一个新概念,“包容性增长”有着不同的诠释,但综合来看,是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状态的一种描述,并且这种状态至少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可持续的经济增长;二是对所有社会成员的包容;三是平等的机会利用。“包容性增长”理念强调要建立具有包容性的制度,提供广泛的机会,而不是将增长政策和具体旨在实现公平的政策割裂开来;强调通过维持长期及包容性的增长,确保增长效益为大众所广泛共享。在政策层面,以“包容性增长”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包括三个相辅相成的支柱:一是通过高速、有效以及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与发展机会;二是确保人们能够平等地获得机会,提倡公平参与;三是确保人们能得到最低限度的经济福利。
二、深刻理解中国式“包容性增长”的内涵
中国式“包容性增长”概念的提出与时下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密切相关。“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胡锦涛同志的这一论述,阐明了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重要意义,赋予了中国式“包容性增长”更深更新的内涵。从国际的发展和平两个主题看,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国与国应互惠互利、携手共进、包容发展。从推进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每个公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目标看,“包容性增长”理念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是一脉相承的,本质上是“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念在增长上的集中体现,它明确了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的同步性,揭示了经济增长的落脚点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与 文化 生活的需要。准确理解“包容性增长”的内涵,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包容性增长既强调经济增长的速度,也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不仅是量的容纳,也是质的提升,二者同等重要。包容性增长首先是一种“增长”,这就对经济增长的速度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是,仅有经济增长的速度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经济的高速增长并不必然带来贫困人口的减少。因此,还必须强调经济增长的方式,使增长成为基础广泛且包容一个国家和地区最大多数人口的增长。在一个实现包容性增长的社会里,不论种族、肤色、性别、年龄、体力、智力,人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和责任,人人都有用武之地,人人都得到保护,免于被歧视和被排斥。
其次,包容性增长应该以优先开发人力资源、实现充分就业为基础。包容性增长更倾向于通过增加就业机会为个人创造工作岗位,使其不断提高收入、改善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而不是直接通过收入再分配使个人被动地摆脱贫困。要实现充分就业,就要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对提高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和改善自身生存发展条件、实现包容性增长,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和意义。
再次,包容性增长应当使人们平等、广泛地参与经济增长的过程并从中受益。提倡包容性,并不是为了经济增长而不择手段,而是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公平正义的方式,让发展的成果普惠大众尤其是困难群体,并由此构筑新的发展基础。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要着力促进人人获得平等发展机会,不断消除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
三、重塑经济增长模式的政策选择
全球性金融危机是对“中国模式”的重大考验,也给了我们一次深刻 反思 经济增长模式的机会。中国的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在长期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要素红利、人口红利以及全球化红利的势能都在衰减,主要依靠低成本刺激的出口超高速增长逐渐回归常态增长,以大量增加资源资金投入维持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的大背景下,经济增长模式正面临着深度转型的重大挑战。“包容性增长”为解决这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打开了一扇大门。
(一)推进人才强国,优先开发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开发,对提高人们参与经济发展和改善自身生存发展条件,对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实现包容性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一方面体现了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为了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了人的富裕;另一方面体现了发展的主体是人,是投资于人,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就从根本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主导思想,以人的发展为基础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使人真正成为发展的主体与真正的受益者。
从中国国情和发展条件看,人力资源优势是最需培育、最有潜力、最可依靠的优势。我们应该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快形成人力资源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要优先调整人力资源结构,优先投资人力资源开发,创新人力资源制度,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个人共同投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积极谋划和调整人力资源专业结构、层级结构、分布结构,大力激发各类人力资源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智慧。要突出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大规模培养培育人才,施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搞联动”,在科学发展中引才育才用才,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以人才优势构筑发展优势。
(二)实施创新驱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系经济社会全局的重大任务,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前提条件。要完成这项任务,必须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服务业为主体,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发展动力包容,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经济增长新格局。坚持市场主体包容,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发展壮大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大力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数量和规模,提高发展主体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区域发展包容,加大统筹城乡力度,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强整体谋划、板块开发,推动各类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
(三)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包容性增长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基本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要实现包容性增长,就有必要落实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特别是在医疗、 教育 等领域,在城乡之间逐渐实现机会平等。
要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社会实业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真正做到政府保“基本”、社会和市场管“非基本”,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指导方针和目标设立上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幅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福利救助服务的供给和均等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改革,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
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不断扩大社会保障面,让不同群体共享发展成果,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题中应有之义。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再分配具有社会公平功能。要完善居民收入分配调节制度,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一方面,通过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方法缩小其与高收入群体间的差距;另一方面,要扶持低收入和困难人群,探索建立城乡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动态补贴机制。对于高收入群体,则是规范其收入,尤其是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要制定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约束性指标,调整政府、企业、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关系,提高“两个比重”即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促进居民收入和消费可持续增长,确保让广大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让国民经济进入“GDP增长-居民收入提高-消费增长-内需扩大-经济持续增长”的良性循环。
(五)构建合理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网,可以大幅度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包容度”。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衔接和协调,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要加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不断在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成效。推行益贫式保障政策,使贫困人群获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收入增长。把握基本社会保障的普惠性与适度性,既借助公共财政补助等措施,做到“应保则尽保”,还应防止过度的社会保障引发对劳动者的负面激励和道德风险问题,避免损害包容性增长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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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快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研究的整体框架中,对土地流转及其方式的研究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发达的农村土地市场有利于拓宽农村的投融资渠道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土地信托正是一种新的、有效的土地流转方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此,国外学者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了研究。下面拟对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加以概括以作为我们的借鉴。 国外关于农村土地信托问题的研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关于土地信托的实现基础 信托形式的运用需要以明晰的产权界定和权利的可转让性为基础,土地信托也不例外。国外在研究土地信托问题时也离不开这样的基础。 首先,在土地产权界定方面,一开始,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以私有制为前提,认为只有完全的私有产权,才能促使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下的合理流转;只有土地私有制才能实现土地信托。在土地私有条件下,土地市场的建立受其他要素和商品市场变化的影响,农村非农劳动力市场的产生使得农业人力资本要素处于边际生产状态的农民放弃土地。当金融市场认可土地的担保功能时,利用土地信托将成为农业资金要素的重要来源。 但是,西方的土地产权理论演变,经历了一个从重“所有”到重“利用”的转变。这种趋势具体表现为:在经济关系上,土地所有权表现为“单纯的土地所有权”;在立法上,改变了以往把土地归属放在首位的做法,开始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土地的开发;土地所有权开始逐步证券化[1]。同时,土地利用要符合宏观效率的思想逐步兴起。一些学者积极倡导社会和团体主义的土地所有权理论,以取代土地所有权绝对性理论。如德国耶林在《法律的目的论》中指出:所有权行使的目的,不应当仅仅为“个人利益”,应同时为“社会利益”。法国学者迪吉则主张“社会连带说”,认为“土地所有权并非为土地所有人之利益而存在,仅为增进人类之共同需要而赋予保有土地者之社会机能而己”。随着所谓的“现代土地问题”的产生,“个人和社会协调”的所有权思想开始出现,澳大利亚的麦克尔森(Miehaelson)指出:“所有权只是独占性的权利,而不是一个不受干涉的个人权利”。也有的学者把所有权概括为“一种排他的权利而不作为一种绝对的权利”。 西方学者还认为:土地产权制度的基本作用就是通过激励机制诱导农业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决策,并进一步影响农业经济活动的绩效。或者说,有什么样的土地产权制度,理性人就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反映。诺斯指出:“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对于不稳定的产权,实施很差的法律,进入壁垒以及垄断性限制,利润最大化企业倾向于具有较短时间中较少的固定资本,并将倾向于较小的规模。最为有利可图的业务可能是在贸易再分配活动或黑市上。这一组合很难导向生产性的效率”[2]。 可见,西方关于土地信托的研究是建立在土地私有的前提下的,这与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农户只有使用权的国情不同,但仍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为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产权的一部分,明确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权仍然可以建立所谓的“有保障的产权制度”,从而作为土地流转的基础应用于土地信托。 其次,在土地的可转让性方面,国外的研究主要是一些对转型国家的调研。因为这些国家的土地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诸多限制,土地无法在市场机制下合理流转,从而给完全市场机制下的土地信托形成障碍。这些研究对指导中国的农地制度改革很有启发意义。美国的罗伊·普罗斯特曼(1996)[3]通过实地调查,对中国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做了认真研究,认为土地使用权权属不充分,权能不明确。土地使用权属不充分,使土地使用权流转无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会使资源配置更有效,并刺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投资,减少农户的风险规避行为。同时还提出:“一些地方采取行政手段推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7年第2期2007年第2期(总第146期)岳意定,刘志仁等:国外农村土地信托:研究现状及借鉴行规模经营,除了认识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为了便于控制农村土地,便于转为非农业用地。” 而俄罗斯讨论了农业用地可转让性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分歧:对潜在土地所有者的技术要求,对非居民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在信贷违约的情况下向抵押权人转让土地的限制,个人土地所有权的上限,土地股份及其转让的方式。该研究提出应在俄罗斯实行这样的转变:土地股份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转让,而后者更为适用。一份土地股份就是一种选择权,可以被出售、购买、继承等。股份的所有者对分配土地有绝对权利。这种机制使得法人实体希望获得大面积的农业用地以累积所需数目的股份然后用于分配。研究还指出,租赁是农村地区的一种特别补充机制,所有者更偏好于租赁土地股份而非实物土地。 补充: 世界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土地管理改革方面也做出了很多努力,提出了“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MLAR)计划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并要求实行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但国外的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这些措施虽有一定作用,但并不一定能保证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首先,这种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虽然大量减少了无主土地并促进了带有可转让财产权的土地的供给,但这无法保证土地产权市场的发展。因为对于追求利润的贷款者来说,所有权证明并非获得贷款的充分条件,稳定的土地收入水平才是更重要的决定因素。更有甚者,农户可能不愿意用其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品。从而得出结论,土地所有权并不是获得使用权保障的唯一方法,应参照不同的背景和地方偏好,建立更加灵活的体系(Dwniz Baharaglu,2002)[5]。此外最近还有学者(Saturnino M.Borras JR,2005)[6]以菲律宾为例,用实证方法检验了与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有关的变量,得出一个预测结果:MLAR模型用于菲律宾不仅无法促进分配改革,而且会破坏潜在的国家主导的土地改革政策。这也映证了Dwniz Baharaglu的 结论。 从国外的这些研究可以看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信托,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土地使用权必须实现可转让,当然,在中国的特殊背景下,这种转让性的实现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关于土地信托的目的和作用 由于西方国家土地的私有制和自由流转性,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农村土地的使用方式正在发生转变,不断从农业用地转变成非农用地。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国外很多学者对于农村土地用途的控制进行了研究,如Donald M. Mcleod等(1999)[7]就根据美国西部农村的实际提出了土地使用控制的三种方式:分区制、购买发展权、集群式发展,并建立了土地使用控制方式的选择模型。土地信托方式就是出于保护土地资源和公众利益的目的用于实 践的 。 在美国和英国,无论是局部性的、地域性的还是全国性的土地信托都是一种很有影响的非盈利组织,它和私有土地主们一同来保护他们的土地以达到保护和利用土地或者其他公众利益的目的。它们保护土地的工作对于他们所从事或者协助土地交易的社区和地域非常重要。这些交易包括土地的获取、保护、管理协定,或者其他的能够从土地上获取的实际资产的一些利益。 补充: 此后,西方学者们就对这种土地流转形式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且建立了各种决策模型:其中Philip J. Bacon等(2002)[8]基于信息经济学的贝叶斯网络理论建立了一个BN模型,该模型主要是为了保证农村土地使用的可持续性。这个模型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人员的观点、土地类型、土地使用的选择、成本和利益的标准。这个BN模型不是最优化模型,而是帮助专家分析有关土地的数据。该模型的使用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关于土地类型的标准和土地使用的选择,这个阶段是为了评估对现在的土地使用的满意度;第二个阶段是关于改变土地使用的成本,改变成本需要考虑风险和银行利息、管理、财产的让渡等因素,这可用一个模型来评价土地管理者改变土地使用后的满意度,即: 在成本支付期内改变的满意度=长期预期的满意度-总的改变成本/成本支付期 而Julie Ann Gustanski(1999) [9]基于伦理经济学建立了一个土地信托保护决策支持模型(ILCOS),他认为土地的使用方式是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的反映。尽管土地信托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保护土地资源,但是每一个土地信托机构都有自己的设置和地域。所以,他对伦理经济学政策模式在土地信托保护方面的整个过程给出了一个总体的概念,从而总结出土地信托的决策支持的环境模型。这个模型由5个大块组成:土地的使用和环境、社会经济、计划与获取的评估、决策制定的方法、积极的决策制定。该模型主要提出和检验了美国和英国的土地信托与保护私有土地因果关系上的模式,以开发一种可行的决策支持工具。此外,Roger Coupal和Any Seidl(2003)[10]还研究了在税收基础上的土地使用选择的影响,分析了发展农业用地和农村居住用地的相关成本及其对财政结构的影响。 追问: 请问这位大哥,标题是什么?引言是哪些?
范文题目: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研究来自 知网作者:熊春林摘要:人类已悄然由工业化社会进入到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成长能力、现代化程度、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随着信息化的纵深发展,农村和农业不可避免地被席卷入这场空前规模的信息化浪潮中.对此,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强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成效最终体现在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上.加强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对于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如何提高农民对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满意度为目标,依据公共服务理论、信息化理论、能力理论、系统理论等理论,界定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的相关概念,全面分析与探讨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与其形成基础、形成机制之间的内在关系.建立AHP-CSI和CSI-Logistic研究模型,以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湖南省为实证研究对象,应用层次分析方法(AHP),从服务设施、服务队伍、信息资源、社会环境、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保障机制等7方面构建了25个评价指标,实证分析湖南省14市(州)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形成情况;运用CSI-Logistic研究模型,对湖南四个示范区的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农民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评价和回归分析;运用AHP-CSI研究模型对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形成评价结果与农民满意度评价结果进行相关分析.从基础设施、服务队伍、信息资源、运行机制等4个方面分析美、英、德、日、韩、印度等国的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的概况,把握国外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发展的趋势,总结国外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的经验.最后,本文根据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形成评价和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农民满意度评价,借鉴国外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经验,从彰显农民为本、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发展机制、健全绩效评价等方面提出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策略.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是:(1)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的评价与建设既要关注服务本身更要关注农民满意度.(2)当前,我国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有明显提高但仍较弱.(3)政府和市场在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中的作用因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阶段变化而变化.(4)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设需要政府与农民上下联动、外部推动与农民自动有机结合.展开关键词: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农民满意度;层次分析法;Logistic回归分析(学术堂提供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