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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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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这个不会有吧,在规定的时间里答辩,都是公平对待的。这个可以放心。

为了促使学生能努力学习,端正学风,有些学校对学生毕业论文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作为一种论文质量管理方法,学位论文末位淘汰制度是指经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将学位论文质量排名相对靠后的人员不按时授予学位证甚至不再授予学位证的制度。例如规定一个班级毕业论文成绩倒数 2%的同学为淘汰对象,即使成绩排名属最后 2%的同学论文分数均在 85分以上,也当属淘汰之列,他们将面临不能按时拿到甚至永远拿不到学位证的后果。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实行以来,人们就实行该制度产生了很多争议。本文拟就末位淘汰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界与教育界对相关问题的重视。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的合法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生授予学位的要求之一—“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这是一句模糊规定,含义不清:“成绩优良”的范围是仅指学生的各门专业课程,还是也包括毕业论文不明;“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中的“规定”究竟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还是指各个学校的自行规定不明。目前《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规对“末位淘汰”等具体制度没有规定,这是法的概括性与稳定性的需要。面对法律的缺位,我们只能依据《高等教育法》等的相关规定与立法精神来推导有关问题的结论:根据《高等教育法》,高校享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含义不清的情况,高等学校在高校自治的范围内可依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具体标准。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是高校校方享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的表现,符合高等教育法律的立法精神。实施末位淘汰制的基础——科学的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的建立实施末位淘汰的前提是:学校必须组织专家设定一套非常科学合理的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从而准确评价学生的论文水平,让被淘汰者心服口服,接受被淘汰的结果,如此则末位淘汰制度才便于推行。目前有些学校已进行了建立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的积极探索,例如《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暨综合评分表》中论文质量一项的要求是: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笔流畅、语言通顺;方法正确,分析、论证充分等等。然而毕业论文的质量是难以评价的,例如《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暨综合评分表》有一项要求:回答问题有理论依据,基本概念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深入.该项要求分值为 30 分。可是如果老师问甲几个难度较大的问题,而又问乙几个难度较小的问题,这样学生回答问题的得分就有失公正,同时整个评分过程受教师对学生个人好恶等主观影响较大,这又加剧了评分结果的不公正.为避免评分结果受教师好恶等主观因素的影响,有些学校聘请校外专家实行毕业论文匿名评审制度,但由于工作量很大,匿名评审制度难以覆盖全体学生,实际上难以推行.再例如主要问题回答准确一项,对理工科而言,由于受自然法则的制约,答案一般可有正确之分。而对文科而言,由于研究方法不同,一个问题的答案可以见仁见智,悬殊很大,因此对于文科而言,主要问题的回答是否准确难以界定。由此,我们遗憾地看到,实行末位淘汰制度难以做到绝对的公正,我们所做的永远只是让该制度的运行最大限度的公正.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性,推行末位淘汰制应当慎之又慎.在一个大学之内,可以采取先部分院系试点末位淘汰制,并及时总结经验,待该制度成熟之后,再在全校推广末位淘汰制的方法。末位淘汰制度的公正性保障:程序正义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大学惩戒.大学惩戒是大学基于教育教学或纪律维持的必要而单方决定给予学生的非利益负担,在法律性质上相当于行政处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法律地位与权利状况,故必须遵循行政法上关于正当程序的要求。我国高校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应体现程序的正当性这一要求.目前法律与规章上没有规定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但可以借鉴行政法上关于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规定来完善该制度,以充分体现行政程序正当性原则的要求。我们设想毕业论文末位淘汰的程序可分为如下几部分:决定程序:决定哪个学生的学位论文应被末位淘汰的组织应是系答辩委员会,系答辩委员会须由本学科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从而确保评议论文水平的主体具有相当的专业水平。系答辩委员会决定淘汰人选时可实行差额投票,例如要淘汰最末位的 n 个学生,而可供淘汰选择的对象应是最差的 n×(1+20%)人.从上述人等中投票产生末位淘汰的人选时,他们的指导老师应予回避,不应享有投票权。告知程序:当学生所属系告知学生可能被末位淘汰时,应当充分说明决定的理由与依据.对于学生的疑问与对自己论文的说明等申辩,系答辩委员会应当进行耐心与充分的倾听与解答,应当给予学生充分且公开的申辩机会,以此保证学生的知情权与申辩权。当学生院系已决定被末位淘汰的学生人选时,应当书面告知利害关系人,同时在送达末位淘汰决定时应告知相对人被末位淘汰的后果,并告知他若不服被末位淘汰的决定,他拥有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等权利。救济程序:学生若对被末位淘汰的决定不服时,应该拥有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的权利。高校里应由校学术委员会专门负责受理该类申诉,并规定学生申诉的范围以及处理申诉的期限。按照同行评议的原则,对于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事务的评价应该由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因为只有同行专家的评议才是最专业的和最权威的。因此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只能对院系答辩委员会的决定进行程序性审查,而不能进行实质性审查,以防出现“外行评审内行”的局面。

一般流程如下一、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生在本科生毕业论文按计划完成,经教导老师指导、评阅,并确定其是否具备答辩资格。指导老师在其答辩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学生答辩后,须将其答辩申请表交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并予以分组。二、成立答辩小组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建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3-5名答辩评委组成,答辩评委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数量可视情而定。实行指导老师回避制度。答辩小组设组长一人,答辩秘书一人。二、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实施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前,参加答辩的每位学生须向答辩小组发放答辩提纲。答辩小组每个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论文报告,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一)答辩程序。1.答辩时,学生先自述论文,简要汇报论文的主要观点、材料和结论,时间为5-10分钟。然后认真听取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委可就论文的基本内容提3—5个问题)并做好记录,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以后,依次认真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不得回避。确实回答不了的问题应予以声明,直至评委认为答辩可以结束为止。2.第一位答辩学生自述论文和接受评委提问结束后,到准备席准备;下一位答辩学生到答辩席自述论文和接受提问;依次类推。3.答辩设有专门工作人员进行记录以及评分统计工作。(二)答辩要求。1.参加答辩者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答辩。2.参加答辩者必须讲究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回答问题有理有据,不得强词夺理。否则,答辩主持人可视情节轻重,向答辩者提出警告、降分、中止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3.参加答辩及旁听者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答辩会场必须保持安静。旁听者不得向正在答辩的同学提示。四、论文成绩评定答辩小组就毕业论文答辩情况,写出评语,给出答辩成绩。成绩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答辩小组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结果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总成绩。五、答辩材料1.每位学生的材料包括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评阅人评分表、指导教师评分表、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综合成绩评分表、优秀论文专家推荐表等。2.答辩秘书在答辩小组组长的指导下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督促学生及指导老师、评阅人及时送交或补充相关材料。3.答辩材料齐全后交各专业主任审核,如有缺失,答辩组长和秘书负责督促学生及指导老师、评阅人补齐。4.每位指导老师须妥善保存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资料的电子版。最后由各专业主任汇总并妥善保存。

学位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一)、 答辩 的准备

1、思想准备:答辩是学校对硕士 论文 成绩进行考核、验收的一种形式。研究生要明确目的、端正态度、树立信心,通过硕士 论文 答辩这一环节,来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概括能力及表达能力。

2、答辩内容准备:在反复阅读、审查自己 硕士论文 的基础上,写好供2 分钟用的答辩报告。

3、物质准备:主要准备参加答辩会所需携带的用品。如:硕士论文的底稿及其说明提要及主要参考资料,画出必要的挂图、表格及公式,必要时准备ppt以备辅助介绍。

(二)、如何答辩

答辩时应注意:掌握时间、扼要介绍、认真答辩。为此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紧张,要以必胜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参加答辩。

2、仪容要整洁,行动要自然,姿态要端正。答辩开始时要向专家问好,答辩结束时要向专家道谢,体现出良好的修养。

3、在报告硕士论文情况和回答专家提问时,要沉着冷静,语气上要用肯定的语言,是即是,非即非,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内容上要紧扣主题,表达上要口齿清楚、流利,声音大小要适中,要富于感染力,还可使用适当的手势,以取得答辩的最佳效果。

4、对于专家提问,不管妥当与否,都要耐心倾听,不要随便打断别人的问话。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当自己回答的圆满、自我感觉良好时,不要流露出自以为是的骄傲情绪。如果确实回答不出来时,也不可磨磨蹭蹭,应该态度坦然,直接向专家说明回答不出来,不要答非所问。对没有把握的问题,不得强词夺理,实事求是表明自己对这个问题还没搞清楚,今后一定要认真研究这个问题。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方针进行答辩工作。

硕士学位论文提前七天送交给答辩委员会委员。

各学科成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小组,人员组成应包括 开题报告 评定组、课题中期考核评定组、预答辩委员会的专家,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委员组成,论文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担任。学位论文答辩每年分3次举行(即每年的4月、1月、12月中旬至次年1月中旬)。

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当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学科(系)、学院主管院长批准签字。

答辩委员会实行答辩委员会主席负责制,答辩委员会主席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对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学分、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按“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方针主持答辩,对答辩委员会决议负责。

论文评阅、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申请学位有关的系(室、所)安排。具体由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教师兼任,在学研究生不能兼任)负责。申请者不得参与接待工作。

论文答辩委员会在论文答辩中,专家对论文评语要有较具体和针对性的说明,答辩决议要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并就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或以上评分为合格者,方可建议授予学位。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论文答辩要有一定的一次不通过率。

学位论文的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为了促使学生能努力学习,端正学风,有些学校对学生毕业论文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作为一种论文质量管理方法,学位论文末位淘汰制度是指经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将学位论文质量排名相对靠后的人员不按时授予学位证甚至不再授予学位证的制度。例如规定一个班级毕业论文成绩倒数 2%的同学为淘汰对象,即使成绩排名属最后 2%的同学论文分数均在 85分以上,也当属淘汰之列,他们将面临不能按时拿到甚至永远拿不到学位证的后果。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实行以来,人们就实行该制度产生了很多争议。本文拟就末位淘汰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界与教育界对相关问题的重视。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的合法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生授予学位的要求之一—“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这是一句模糊规定,含义不清:“成绩优良”的范围是仅指学生的各门专业课程,还是也包括毕业论文不明;“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中的“规定”究竟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还是指各个学校的自行规定不明。目前《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规对“末位淘汰”等具体制度没有规定,这是法的概括性与稳定性的需要。面对法律的缺位,我们只能依据《高等教育法》等的相关规定与立法精神来推导有关问题的结论:根据《高等教育法》,高校享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含义不清的情况,高等学校在高校自治的范围内可依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具体标准。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是高校校方享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的表现,符合高等教育法律的立法精神。实施末位淘汰制的基础——科学的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的建立实施末位淘汰的前提是:学校必须组织专家设定一套非常科学合理的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从而准确评价学生的论文水平,让被淘汰者心服口服,接受被淘汰的结果,如此则末位淘汰制度才便于推行。目前有些学校已进行了建立毕业论文量化考评体系的积极探索,例如《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暨综合评分表》中论文质量一项的要求是: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笔流畅、语言通顺;方法正确,分析、论证充分等等。然而毕业论文的质量是难以评价的,例如《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暨综合评分表》有一项要求:回答问题有理论依据,基本概念清楚,主要问题回答准确、深入.该项要求分值为 30 分。可是如果老师问甲几个难度较大的问题,而又问乙几个难度较小的问题,这样学生回答问题的得分就有失公正,同时整个评分过程受教师对学生个人好恶等主观影响较大,这又加剧了评分结果的不公正.为避免评分结果受教师好恶等主观因素的影响,有些学校聘请校外专家实行毕业论文匿名评审制度,但由于工作量很大,匿名评审制度难以覆盖全体学生,实际上难以推行.再例如主要问题回答准确一项,对理工科而言,由于受自然法则的制约,答案一般可有正确之分。而对文科而言,由于研究方法不同,一个问题的答案可以见仁见智,悬殊很大,因此对于文科而言,主要问题的回答是否准确难以界定。由此,我们遗憾地看到,实行末位淘汰制度难以做到绝对的公正,我们所做的永远只是让该制度的运行最大限度的公正.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性,推行末位淘汰制应当慎之又慎.在一个大学之内,可以采取先部分院系试点末位淘汰制,并及时总结经验,待该制度成熟之后,再在全校推广末位淘汰制的方法。末位淘汰制度的公正性保障:程序正义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大学惩戒.大学惩戒是大学基于教育教学或纪律维持的必要而单方决定给予学生的非利益负担,在法律性质上相当于行政处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法律地位与权利状况,故必须遵循行政法上关于正当程序的要求。我国高校实行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应体现程序的正当性这一要求.目前法律与规章上没有规定毕业论文末位淘汰制度,但可以借鉴行政法上关于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规定来完善该制度,以充分体现行政程序正当性原则的要求。我们设想毕业论文末位淘汰的程序可分为如下几部分:决定程序:决定哪个学生的学位论文应被末位淘汰的组织应是系答辩委员会,系答辩委员会须由本学科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从而确保评议论文水平的主体具有相当的专业水平。系答辩委员会决定淘汰人选时可实行差额投票,例如要淘汰最末位的 n 个学生,而可供淘汰选择的对象应是最差的 n×(1+20%)人.从上述人等中投票产生末位淘汰的人选时,他们的指导老师应予回避,不应享有投票权。告知程序:当学生所属系告知学生可能被末位淘汰时,应当充分说明决定的理由与依据.对于学生的疑问与对自己论文的说明等申辩,系答辩委员会应当进行耐心与充分的倾听与解答,应当给予学生充分且公开的申辩机会,以此保证学生的知情权与申辩权。当学生院系已决定被末位淘汰的学生人选时,应当书面告知利害关系人,同时在送达末位淘汰决定时应告知相对人被末位淘汰的后果,并告知他若不服被末位淘汰的决定,他拥有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等权利。救济程序:学生若对被末位淘汰的决定不服时,应该拥有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请复议的权利。高校里应由校学术委员会专门负责受理该类申诉,并规定学生申诉的范围以及处理申诉的期限。按照同行评议的原则,对于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事务的评价应该由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因为只有同行专家的评议才是最专业的和最权威的。因此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只能对院系答辩委员会的决定进行程序性审查,而不能进行实质性审查,以防出现“外行评审内行”的局面。

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制度

具体流程可以百度启文在职研究生进行详细了解。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步骤

一、 答辩原则 1.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举行,各院系答辩安排需提前一周公布,允许校内外的老师及同学列席旁听; 2.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考核学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

二、答辩形式 1.学位论文答辩会场要悬挂能够说明学位申请人所在二级学科的横幅标语;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3.学位申请人需遵守答辩礼仪; 4.学位申请人要在计算机幻灯演示下进行脱稿的`论文报告,硕士研究生报告时间15~25分钟,博士研究生报告时间30~40分钟; 5.每位专家提问不低于2个问题,提问应围绕论文的中心论点; 6.答辩组需分别向所在学科、院系及研究生学院提交每位申请人论文答辩照片两张以备存档; 7.论文答辩结束十日内,答辩秘书整理申请学位的审批材料,分装至科技、人事资料档案袋,上交研究生学院。

三、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委员及答辩秘书名单; 2.答辩秘书宣布答辩人及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等; 3.导师或秘书介绍申请人简历、完成学习计划情况、学习成绩、论坛发表的评价及已发表过的论文; 4.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 5.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列席人员提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 6.申请人答辩; 7.答辩休会,答辩委员会讨论: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意见,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答辩,按论文评审标准逐级评定成绩,并做出总体评价,提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8.答辩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各学位论文的评语和成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9.申请人作表态发言; 10.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照集体合影。

四、答辩礼仪 1.申请人要精神饱满,衣着整洁,男士着西装,女士着职业装,化淡妆,不佩戴首饰; 2.提前十分钟到达答辩会场; 3.报告论文前向专家组及在场人员敬礼,答辩结束后向专家组及在场人员致谢; 4.等候答辩的申请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 5.所有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有特殊情况应到场外接听;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评语时申请人需站立倾听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工作规范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对此项工作须给予高度重视。为提高我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水平和博士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答辩程序,防止论文答辩中的形式主义,特对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做如下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

一、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凡我校博士学位申请者(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向校学位办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并进行学位论文的匿名外审工作。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内容

1.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学术作风、科研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2.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对象和内容,研究的材料和方法、主要数据和结论,论文的创新点等;

3.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议;

4.作出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要求

1.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安排在论文初稿完成后,一般在正式答辩3个月之前;

2.由导师或培养单位根据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人(校内、校外不限)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并报所在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3.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公开举行,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4.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不少于60分钟;

5.预答辩委员会应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式做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意见。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7.预答辩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填入《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交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如未获通过,答辩人须于再次申请时重新进行预答辩。

二、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的审批与公告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审批从网上进行。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两周在研究生院网站的《山东大学博士论文答辩审批和公告系统》中登录答辩人姓名、导师姓名、所属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会名单等情况;

2.通过校学位办公室审核的答辩委员会等将在系统内予以确认并公布。确认后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如需更换,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书面报告校学位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

(二)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

1.答辩开始前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或委员宣布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主持论文答辩;

3.导师介绍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答辩人的简历、执行培养计划、从事科学研究、论文写作等情况及论文的主要学术价值;

4.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情况,重点报告论文的主要观点、创新之处和存在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5.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或简要介绍导师和评阅人对论文的评审意见;

6.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会应着重与答辩人共同探讨问题,避免对论文进行泛泛的评论。论文答辩应允许旁听者提问。提问后,可给答辩人一定的准备时间。答辩委员会应重点考察答辩人回答所提问题的科学性、准确性。时间应不少于40分钟;

7.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作出答辩评价,进行投票表决,主要议程为:

(1)评议学位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对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作出科学评价。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2)在对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含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3)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答辩决议书需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分别签字。答辩决议必须有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语和修改要求,否则无效。

(4)审查《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并由主席签署意见。

8.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答辩人当面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宣布表决结果;

9.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三)学位论文答辩的工作要求

1.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不降格以求;

2.答辩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努力创造百家争鸣的学术气氛;

3.除保密论文外,答辩要以公开方式举行,广泛吸纳校内外有关人员列席旁听。

三、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的写作规范及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须包括以下内容:

1.对论文选题的评价

选题对学科发展、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何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立论依据是否充分,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了解是否全面。

2.对课题设计的评价

研究目标是否明确,研究方法是否先进、恰当,技术路线是否清晰、缜密,课题的难易程度如何。

3.对研究成果的评价

研究内容是否完整,实验数据是否真实,结论是否正确,理论分析是否严谨;创新性何在,并对论文的创新点(一般不超过3点)进行等级评价。论文创新性分为四个评价等级:

(1)有很强的创新性;

(2)有较强的创新性;

(3)有一定的创新性;

(4)没有创新性。

4.对答辩人业务水平及论文写作水平的评价

答辩人对本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坚实宽广,是否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论文结构是否合理,层次是否清晰,行文是否流畅,分析论证是否合乎逻辑,写作是否符合规范。

5.对论文不足之处的评价

须明确指出论文尚有何缺点和不足,有何需改进或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6.对论文答辩情况的概述

答辩人回答问题是否完整、准确,思路是否清晰;答辩中存在什么问题和不足。

7.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结论性意见,分别为:

(1)建议授予博士学位;

(2)建议重新答辩;

(3)建议不授予博士学位;

(4)达不到博士学位水平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二)结尾部分的体例应统一为:

答辩人对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了……回答,答辩委员会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经全体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或具体票数)通过(或不通过)该论文答辩,并建议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其……学博士学位(或其他结论)。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内容必须充分、具体,力戒空话、套话,篇幅一般不少于500字。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对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作严格审核,不符合写作规范要求的决议将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鼓励硕士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答辩委员会决议写作规范参照博士学位论文执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报告论文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提问和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篇幅一般不少于300字。

五、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实施。

论文答辩有末位淘汰制吗

有,研究生论文答辩也是有淘汰率的,所以要好好学习!

答辩次序基本不影响成绩,决定成绩的根本在于论文或设计的质量。至于最后一个答辩,答辩老师不会那么严格,因为前面已经听过其它同学的答辩,也会放松要求。

老师问的大部分问题很笼统,方向正确就行,观点不要偏激,不要出现原则性的错误,一旦出现原则性的错误,那么就准备好二次答辩,而且,论文中如果也有这样的问题,论文也需要再重新修改,重新查重的。

答辩注意事项

克服紧张、不安、焦躁的情绪,自信自己一定可以顺利通过答辩。注意自身修养,有礼有节。无论是听答辩教师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都要做到礼貌应对。

听明白题意,抓住问题的主旨,弄清答辩教师出题的目的和意图,充分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再作答,以免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若对某一个问题确实没有搞清楚,要谦虚向教师请教。尽量争取教师的提示,巧妙应对。用积极的态度面对遇到的困难,努力思考做答,不应自暴自弃。

答辩时语速要快慢适中,不能过快或过慢。过快会让答辩小组成员难以听清楚,过慢会让答辩教师感觉答辩人对这个问题不熟悉。

没有法律规定。

现在还没有实行的。

论文答辩有没有末位淘汰制呢

现在还没有实行的。

研究生论文答辩没有淘汰率,研究生论文答辩只要符合答辩标准,评分达到通过的要求都可以通过,只有极少数比较差的通不过。

你好,怎么说呢,其实二次答辩相当于补考一次,应该是不用交钱的,法律可管不了这个。而且其要求也相对一次答辩较低。在第一次答辩的基础上对论文和毕业设计进行修改,不懂的问问老师,只要不是太差几乎是不卡人的。一般学校所谓的末位淘汰针对挂科过多或学位课考试没有通过的同学。

大学毕业论文二次答辩不需要交钱,论文答辩只是大学四年的综合作业,与平时考试没有太大区别,只是花费时间与成果体现不一样。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为了搞好毕业论文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校方、答辩委员会、答辩者(撰写毕业论文的作者)三方都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在答辩会上,考官要极力找出来在论文中所表现的水平是真是假。而学生不仅要证明自己的论点是对的,而且还要证明老师是错的。

  • 索引序列
  • 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 学位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 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制度
  • 论文答辩有末位淘汰制吗
  • 论文答辩有没有末位淘汰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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