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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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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秦朝

请自行择取修改内容提要:国家或集体公职人员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是历代整饬吏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反贪立法的着眼点。纵观历史,历代统治者都不同程度地运用法律武器来规范各级官员,由此形成了我国古代丰富的反贪法律史料。本文笔者试分别谈论分析了我国古代各个时期的反贪立法状况及特点,进而提出对我们今天的反贪斗争的启示。关键词:反贪 立法 特点 处罚 启示贪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丑恶现象,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危害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国家的稳定。因此,历代都十分重视对腐败行为的防治,并力图从制定和完善立法上来加以保证。总结古代中国在反贪立法方面的经验,剖析历朝廉政监督机制的优点与缺陷,指出各代反贪立法的成败与得失,都将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一、我国历代的反贪立法状况及特点(一)秦以前的反贪立法情况及特点夏、商、周时代我们称之为先秦时代。从立法角度讲,先秦法律尚不完善,但在具有法律效力的“朕命”和“礼”中,都包含有反贪、戒贪的内容。最早见诸文献的反贪立法要数商朝。《尚书·伊训》载,殷汤制官刑,把“殉于货色”即贪求财物美色列入可导致亡国败身的“三风十(衍心)”之中,并告诫,如“臣下不匡,其刑墨”。《吕刑》规定了官吏贪赃枉法必受惩处,并指明如果不予严惩,天下就不会有廉明的政治。春秋战国时期反贪立法比夏、商、周更为完善。先秦时期反贪立法总的特点是对贪污犯罪无正式罪名,处罚没有具体规定,尚处于萌芽阶段。(二)秦汉是中国古代反贪立法初步发展时期,并呈现出新的特点。第一,对贪污犯罪有了明确的量刑规定;第二,贪污犯罪的罪名日趋完善。如规定了一种罪名叫“受金漏言”,即接受贿赂泄露机密罪。第三,对性质严重的贪污行为如监守自盗等处以重刑。秦朝奉行法家的重刑主义,其反贪立法可从《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窥见大概。秦朝对官吏的要求就是“清洁正直”,“审悉毋私”,即清正廉洁,不谋私利。1、对贪污行为的惩治有了明确的规定,如规定:“府中公金钱私货用之,与盗同罪。” 2、对于利用职权损公肥私的贪污行为,可以想象将受到比盗窃罪更严厉的处罚。3、对行贿受贿罪,《法律答问》规定行贿一钱即“(黑京)城旦罪”,也就是肉刑、徒刑并用。4、对于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商业活动,也视为违法犯罪的行为。汉代对贪污行为的查处比秦更为系统、严格。从零星记载的汉律看,汉代对贪污受贿处以重刑,包括免官、禁锢、徒刑、弃市等。汉代对防范和惩治贪赃十分重视,如汉武帝时的《汉官典职仪》,规定十三部刺史察问郡县,考察官吏,以六条问事。六条中有三条涉及到官吏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侵渔百姓等罪。秦汉时期的贪污罪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受财枉法;2.主守自盗;3.接受属官馈赠;4.利用职务之便贱买贵卖;5.行贿;6.挪用公款公物,汉代称“放散官钱”。(三)魏晋南北朝时期,对惩贪从立法上作出了努力,而且不少朝代如晋、陈、北魏对贪污的惩治是比较严厉的。《魏律》在前代的基础上,把《盗律》和《杂律》中相类似的条文集中在一起,创辟《请赇律》。这是中国最早的惩治贪污的系统化法律。南北朝多承魏、晋律。可以说,在惩贪的法律系统化方面,魏晋南北朝超过了前代。《晋律》有一条规定:“吏犯不孝、谋杀……受财枉法及掠人和卖、诱藏亡奴婢,虽遇赦,皆除名为民。”这条律令把官吏贪污受贿枉法断事与不孝、谋杀等重罪并列,作为不能赦免的罪行之一,实际上开了唐宋及以后赃罪“遇赦不原”的先河。这一时期反贪法规还有一个特点,即对贪污罪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化。(四)隋唐是中国古代封建立法发展成熟的时期,反贪立法也随之步入发展和定型阶段。隋唐时,封建法律达到了高度的成熟与完善。当时已出现了“六账”之名,在《名例》律“以账入罪”和《杂》律“坐账致罪”等规定中,都提到“六账”,这是对六种非法占取公私财物的合称:一受财枉法,二受财不枉法,三受所监临,四强盗,五窃盗,六坐账。这里除一种(强盗)外,其他有三种直接为官吏和有关主管人员所设,另外两种也常与官吏贪污受贿以非法手段就获取财产有关。唐律《职制》律中规定官吏因职务从他人得到非法利益的各种犯罪。比如,利用职务便利而授受贿赂,在唐律中称为“受财”,不按法律办事叫做“枉法”。此外,单纯请托的也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不使用财物只因人情的也不允许。还有从隋唐的一些诏令中,也可窥见当时在立法上对贪污犯罪的严格规定。如隋文帝时告诫官吏不要利用职务之便经商牟利。武则天的《改元光宅诏》则正式明确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官吏枉法受财等与“十恶”等常赦不免之罪一样,都不在赦免之例。总结隋唐时期反贪立法的特点,主要有三:一是集以往反贪立法之大成,对贪污犯罪行为的不同罪名的概念、以及量刑处刑的原则,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二是唐律对贪污行为作了明细的区分,成为后世反贪立法的蓝本;三是对受财枉法、监守自盗等性质严重的贪污行为“遇赦不原”的规定,已正式定型化,来及以后多沿用不改。(五)宋辽金元时期的反贪立法基本沿用唐律,但亦有特点,如:第一,对贪污行为的防范和惩治更加严密。如《宋刑统》除重申唐律对贪污行为的规定外,还利用“准敕”、“臣等参详”的形式,加强对赃罪的法律规定。在量刑上,宋律也加重了对赃吏的惩处。元代对贪污行为的法律规定较为全面,但与前代相比,在量刑上要宽大得多。第二,对犯赃官员实行连坐制。宋法规定,犯赃官吏不能任亲民官,不能得到荐举,而且要连累以前的举荐人和上司,并影响子孙的仕途。金朝、元代也有相类似的规定。第三,制定严厉的惩治贪污行为的单行法规。宋代有颁行于神宗熙宁三年的“诸仓丐取法”。元代则制订了关于官吏收受贿赂的专门法令“官吏受赇条格”和作为处理官吏犯赃的基本规范 “赃罪条例十二章”。(六) 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反贪立法多承唐、宋,但要更系统一些。明代反贪立法多集中在《大明律》中。《大明律》共分名例、吏、户、礼、兵、刑、工7篇,下设 30门,共460条。该律上承唐律,特点是“视唐简核,而宽厚不如宋”,体现了明太祖刑用重典、为法当简的法治思想。《大明律》颁行后,明太祖后世子孙为补律之所未备,历代都编修条例,称“问刑条例”,其中增加了不少反贪条款。如《万历问刑条例》规定:文职官吏、监生、知印、承差,犯枉法赃该绞者,发近卫充军等等。“问刑条例”的许多内容被收入《明会典》中。清律以明律为蓝本,变化不大,只是补充了一些条款。明清律都增加了反贪罪名,另外对监守自盗、枉法赃、不枉法赃、行贿、挪用官物、敲诈勒索以及介绍贿赂等罪,都作了明确的量刑规定。二、古代反贪立法给我们的启示整饬吏治,维护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是中国历代反贪立法的基本精神。目先秦以来的反贪立法,都遵循着这一基本精神,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以此作为打击贪污等腐败行为的有力武器,以维护本阶级的统治。纵观中国历史,古代贯彻反贪法精神,惩治贪污较好的时期主要有北魏孝文帝时期、唐太宗时期、北宋初年、金世宗时期,以及明初和清代前期。而这些时期,也正是中国封建社会里被人所称道的政治清明、社会经济发展的时期。古代的反贪立法及其严惩赃吏,无疑有可资借鉴的经验的一面,但必须看到其固有的历史和阶级局限性。笔者认为从古代反贪立法中可借鉴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立法比较重视,在立法之初便充分吸收过去的宝贵经验,很少有等到问题恶化情况严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才去认真细致地立法。二是立法较细,既让官吏很清楚地知道哪些是不能做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些,也使惩罚那些敢于违法的官吏时有明确的法规可循。三是立法较严,这首先是表现在各种情况都考虑到,使官吏更无隙可乘;其次表现在从小的方面抓起,只要有轻微的非法举动,便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中国古代是封建国家,对其官吏所定的处罚都如此严格,而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的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我们的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对自己的干部要求上,即使不比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制度更高更严,也应该不亚于封建时代。参考书目:1.张建国 《帝国时代的中国法》 法律出版社2.王利民 《中国法制史学》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3.曾宪义 《中国法制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请自行择取修改内容提要:国家或集体公职人员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是历代整饬吏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反贪立法的着眼点。纵观历史,历代统治者都不同程度地运用法律武器来规范各级官员,由此形成了我国古代丰富的反贪法律史料。本文笔者试分别谈论分析了我国古代各个时期的反贪立法状况及特点,进而提出对我们今天的反贪斗争的启示。关键词:反贪 立法 特点 处罚 启示贪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丑恶现象,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危害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国家的稳定。因此,历代都十分重视对腐败行为的防治,并力图从制定和完善立法上来加以保证。总结古代中国在反贪立法方面的经验,剖析历朝廉政监督机制的优点与缺陷,指出各代反贪立法的成败与得失,都将给我们以有益的启示。一、我国历代的反贪立法状况及特点(一)秦以前的反贪立法情况及特点夏、商、周时代我们称之为先秦时代。从立法角度讲,先秦法律尚不完善,但在具有法律效力的“朕命”和“礼”中,都包含有反贪、戒贪的内容。最早见诸文献的反贪立法要数商朝。《尚书·伊训》载,殷汤制官刑,把“殉于货色”即贪求财物美色列入可导致亡国败身的“三风十(衍心)”之中,并告诫,如“臣下不匡,其刑墨”。《吕刑》规定了官吏贪赃枉法必受惩处,并指明如果不予严惩,天下就不会有廉明的政治。春秋战国时期反贪立法比夏、商、周更为完善。 先秦时期反贪立法总的特点是对贪污犯罪无正式罪名,处罚没有具体规定,尚处于萌芽阶段。(二)秦汉是中国古代反贪立法初步发展时期,并呈现出新的特点。 第一,对贪污犯罪有了明确的量刑规定;第二,贪污犯罪的罪名日趋完善。如规定了一种罪名叫“受金漏言”,即接受贿赂泄露机密罪。第三,对性质严重的贪污行为如监守自盗等处以重刑。 秦朝奉行法家的重刑主义,其反贪立法可从《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窥见大概。秦朝对官吏的要求就是“清洁正直”,“审悉毋私”,即清正廉洁,不谋私利。1、对贪污行为的惩治有了明确的规定,如规定:“府中公金钱私货用之,与盗同罪。” 2、对于利用职权损公肥私的贪污行为,可以想象将受到比盗窃罪更严厉的处罚。3、对行贿受贿罪,《法律答问》规定行贿一钱即“(黑京)城旦罪”,也就是肉刑、徒刑并用。4、对于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商业活动,也视为违法犯罪的行为。 汉代对贪污行为的查处比秦更为系统、严格。从零星记载的汉律看,汉代对贪污受贿处以重刑,包括免官、禁锢、徒刑、弃市等。 汉代对防范和惩治贪赃十分重视,如汉武帝时的《汉官典职仪》,规定十三部刺史察问郡县,考察官吏,以六条问事。六条中有三条涉及到官吏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侵渔百姓等罪。 秦汉时期的贪污罪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受财枉法;2.主守自盗;3.接受属官馈赠;4.利用职务之便贱买贵卖;5.行贿;6.挪用公款公物,汉代称“放散官钱”。(三)魏晋南北朝时期,对惩贪从立法上作出了努力,而且不少朝代如晋、陈、北魏对贪污的惩治是比较严厉的。《魏律》在前代的基础上,把《盗律》和《杂律》中相类似的条文集中在一起,创辟《请赇律》。这是中国最早的惩治贪污的系统化法律。南北朝多承魏、晋律。可以说,在惩贪的法律系统化方面,魏晋南北朝超过了前代。《晋律》有一条规定:“吏犯不孝、谋杀……受财枉法及掠人和卖、诱藏亡奴婢,虽遇赦,皆除名为民。”这条律令把官吏贪污受贿枉法断事与不孝、谋杀等重罪并列,作为不能赦免的罪行之一,实际上开了唐宋及以后赃罪“遇赦不原”的先河。 这一时期反贪法规还有一个特点,即对贪污罪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化。 (四)隋唐是中国古代封建立法发展成熟的时期,反贪立法也随之步入发展和定型阶段。 隋唐时,封建法律达到了高度的成熟与完善。当时已出现了“六账”之名,在《名例》律“以账入罪”和《杂》律“坐账致罪”等规定中,都提到“六账”,这是对六种非法占取公私财物的合称:一受财枉法,二受财不枉法,三受所监临,四强盗,五窃盗,六坐账。这里除一种(强盗)外,其他有三种直接为官吏和有关主管人员所设,另外两种也常与官吏贪污受贿以非法手段就获取财产有关。 唐律《职制》律中规定官吏因职务从他人得到非法利益的各种犯罪。比如,利用职务便利而授受贿赂,在唐律中称为“受财”,不按法律办事叫做“枉法”。 此外,单纯请托的也构成犯罪,也就是说不使用财物只因人情的也不允许。 还有从隋唐的一些诏令中,也可窥见当时在立法上对贪污犯罪的严格规定。如隋文帝时告诫官吏不要利用职务之便经商牟利。武则天的《改元光宅诏》则正式明确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官吏枉法受财等与“十恶”等常赦不免之罪一样,都不在赦免之例。 总结隋唐时期反贪立法的特点,主要有三:一是集以往反贪立法之大成,对贪污犯罪行为的不同罪名的概念、以及量刑处刑的原则,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二是唐律对贪污行为作了明细的区分,成为后世反贪立法的蓝本;三是对受财枉法、监守自盗等性质严重的贪污行为“遇赦不原”的规定,已正式定型化,来及以后多沿用不改。(五)宋辽金元时期的反贪立法基本沿用唐律,但亦有特点,如: 第一,对贪污行为的防范和惩治更加严密。如《宋刑统》除重申唐律对贪污行为的规定外,还利用“准敕”、“臣等参详”的形式,加强对赃罪的法律规定。 在量刑上,宋律也加重了对赃吏的惩处。 元代对贪污行为的法律规定较为全面,但与前代相比,在量刑上要宽大得多。 第二,对犯赃官员实行连坐制。宋法规定,犯赃官吏不能任亲民官,不能得到荐举,而且要连累以前的举荐人和上司,并影响子孙的仕途。金朝、元代也有相类似的规定。 第三,制定严厉的惩治贪污行为的单行法规。宋代有颁行于神宗熙宁三年的“诸仓丐取法”。元代则制订了关于官吏收受贿赂的专门法令“官吏受赇条格”和作为处理官吏犯赃的基本规范 “赃罪条例十二章”。(六) 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反贪立法多承唐、宋,但要更系统一些。 明代反贪立法多集中在《大明律》中。《大明律》共分名例、吏、户、礼、兵、刑、工7篇,下设 30门,共460条。该律上承唐律,特点是“视唐简核,而宽厚不如宋”,体现了明太祖刑用重典、为法当简的法治思想。《大明律》颁行后,明太祖后世子孙为补律之所未备,历代都编修条例,称“问刑条例”,其中增加了不少反贪条款。如《万历问刑条例》规定:文职官吏、监生、知印、承差,犯枉法赃该绞者,发近卫充军等等。“问刑条例”的许多内容被收入《明会典》中。清律以明律为蓝本,变化不大,只是补充了一些条款。 明清律都增加了反贪罪名,另外对监守自盗、枉法赃、不枉法赃、行贿、挪用官物、敲诈勒索以及介绍贿赂等罪,都作了明确的量刑规定。 二、古代反贪立法给我们的启示 整饬吏治,维护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是中国历代反贪立法的基本精神。目先秦以来的反贪立法,都遵循着这一基本精神,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以此作为打击贪污等腐败行为的有力武器,以维护本阶级的统治。纵观中国历史,古代贯彻反贪法精神,惩治贪污较好的时期主要有北魏孝文帝时期、唐太宗时期、北宋初年、金世宗时期,以及明初和清代前期。而这些时期,也正是中国封建社会里被人所称道的政治清明、社会经济发展的时期。古代的反贪立法及其严惩赃吏,无疑有可资借鉴的经验的一面,但必须看到其固有的历史和阶级局限性。笔者认为从古代反贪立法中可借鉴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立法比较重视,在立法之初便充分吸收过去的宝贵经验,很少有等到问题恶化情况严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才去认真细致地立法。二是立法较细,既让官吏很清楚地知道哪些是不能做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些,也使惩罚那些敢于违法的官吏时有明确的法规可循。三是立法较严,这首先是表现在各种情况都考虑到,使官吏更无隙可乘;其次表现在从小的方面抓起,只要有轻微的非法举动,便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中国古代是封建国家,对其官吏所定的处罚都如此严格,而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的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我们的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对自己的干部要求上,即使不比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制度更高更严,也应该不亚于封建时代。参考书目: 1.张建国 《帝国时代的中国法》 法律出版社 2.王利民 《中国法制史学》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曾宪义 《中国法制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讲秦亡,必先讲秦之兴旺。 秦之一统,周德已尽。太公八百零八年之守已终。虽曰天命,亦得益于兢业蛰伏之秦人。 东周末年,周王失九鼎,诸侯雄起,历时五百余载,每每登坛而论战谋国者,上至王孙贵胄之公王如非子,任好,师隰,渠梁,驷,荡,稷,政。下及豪族寒门之官士有硕,奚,鞅,起,错,仪,翦,斯。此公王官士,乃秦人之精英。秦之昌强,源于文上诸君。(鄙人知识有限还有没提到的见谅。)非子牧马西陲,东效王庭,北和犬戎。不为他法,只求复先祖恶来于商之荣光。秦历数世。韬光养晦,比及穆公,王国始霸。仿汉人之习节,求自身之圆满为中原所纳,非屈于中原,实为图霸之心。穆公薨,传位师隰。师隰薨。位传渠梁。秦人不思进取,国力转衰。然渠梁不然,其志伟,其才广,其心雄。望复及穆公之彭。再霸于诸侯,令六国俯首称臣。时有一苛薄之杰士,东向秦来。公孙名鞅,狂妄自大,傲慢无礼,而崇尚刑名之法,有佐霸之才。见于渠梁,告知三术,帝术王术实为试探,王霸之道乃为真才。二人佛有灵犀在心,一拍即合。遂此,秦之霸业方兴。然秦虽强,但商鞅为人乖险而亦少恩。孝公薨,遂作法自毙,于商地捕,商君为惠文王所车裂。惠文王谮越而王,诸侯争霸正弈于中盘。时有一人姓司马名错,为太史公先祖。时任函谷关太守后任秦国大将。一口舌之士,名仪。趋步入秦,异于商君,为人谦和。同于商君,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二人论战,错胜,巴蜀归秦。楚地西部亦半入秦手。错之功不亚于起,为秦之统一奠基,实为大秦股肱。惠文王薨,位莅武王,武王力大无穷,九鼎为之举。然武王四年而薨。武王在位,曾荡平三川,三晋不能挡。位至昭襄王。昭襄王时有一文气武将,日后名冠中华,配享武庙。此人姓白名起。用兵打仗每战必力克。秦锐士在其手中得以更进一步。毙敌甚多自损亦然。真正为秦之统一残然六国。奈何口舌之士,梗塞其中,错失战机,邯郸一战,秦国败,武安君不愿为辱军之将,死于杜邮。白起虽死,秦军犹在。正如商君虽死,秦法未亡。昭襄王在位最久,因而国稳。此时八子魏冉之力亦不存,异人之后,为我始皇。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亦有蒙王之伦伦兵伐于函谷关外,秦之统一已成大势,六国如草芥一般,无力反抗。历时十年始皇灭六国,前221年,世界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大秦帝国。孰不知六国旧族,身归心异。始皇之亡不在制度,这是亘古的理论。众人皆言,亡于暴政。我不认同。始皇无德?无德为什么不屠杀六国贵族等他们造反?嬴政何等政治智商,不会低的。秦之亡,时兴于天命人力,亦亡于天命人力。天假大秦之手横扫六国,这里告诉楼主一点,秦的始祖是商的重臣恶来后代。众人尽知史记里有一个蹊跷的地方,始皇投玉璧于水中,奈何一人将玉璧拿回,言,今年祖龙死。始皇崩,不是天命吗?刘邦死前说,岂非天命哉?虽扁鹊何益? 项羽死前,此乃天命而非战过。这都是我中华先贤的感慨。秦亡于天命是一个方面。另一面,亡于人力。没有及时转型。儒家是王道,而法家是霸道。秦始皇仁不仁义,恩不恩德,总而言之他善待功臣,但是由于焚书坑儒他得罪了儒生,所以几千年冠之以暴君的名声。我尊敬始皇陛下,建议楼主读读程步先生的《真秦始皇》,那才是真正的嬴政殿下。王道才能治国,而霸道不能,必然短命。毛主席说过百代都行秦制法,孔学明高实秕糠。秦始皇唯一的失误就是没有外儒内法,儒法结合治国,加上六国的旧势力没有清楚,人心不稳。秦以霸治国的方针就失败了。 以上是我的愚见,文言文+现代文,楼主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询问我,我对秦帝国有一点了解

秦朝服饰文化研究论文

一部人类服饰演化史,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部感性化了的人类文化发展史。 服饰是人类特有的劳动成果,它既是物质文明的结晶,又具精神文明的含意。人类社会经过蒙昧、野蛮到文明时代,缓缓地行进了几十万年。我们的祖先在与猿猴相揖别以后,披着兽皮与树叶,在风雨中徘徊了难以计数的岁月,终于艰难地跨进了文明时代的门槛,懂得了遮身暖体,创造出一个物质文明。然而,追求美是人的天性,衣冠于人,如金装在佛,其作用不仅在遮身暖体,更具有美化的功能。几乎是从服饰起源的那天起,人们就已将其生活习俗、审美情趣、色彩爱好,以及种种文化心态、宗教观念,都沉淀于服饰之中,构筑成了服饰文化的精神文明内涵。 原始社会服饰(公元前21世纪之前) 战国时人撰写的《吕氏春秋》、《世本》及稍晚的《淮南子》提到,黄帝、胡曹或伯余创造了衣裳。从出土文物方面考察,服饰演化史的源头,可上溯到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晚期。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距今1.9万年左右)遗址中,发现有1枚骨针和141件钻孔的石、骨、贝、牙装饰品。证实当时已能利用兽皮一类自然材料缝制简单的衣服。中华服饰文化史由此发端。 商周服饰(约公元前16世纪~前771年) 商代衣服材料主要是皮、革、丝、麻。由于纺织技术的进展,丝麻织物已占重要地位。商代人已能精细织造极薄的绸子,衣料用色厚重。 西周时,等级制度逐步确立,周王朝设“司服”、“内司服”官职,掌管王室服饰。根据文献记载和出土文物分析,中国冠服制度,初步建立于夏商时期,到周代已完整完善,春秋战国之交被纳入礼治。 从周代出土的人形文物看,服饰装饰虽繁简不同,但上衣下裳已分明,奠定了中国服装的基本形制。 春秋战国服饰(公元前770~前221) 春秋战国时期织绣工艺的巨大进步,使服饰材料日益精细,品种名目日见繁多。工艺的传播,使多样、精美的衣着服饰脱颖而出。 春秋战国时期的衣着,上层人物的宽博、下层社会的窄小,已成为趋势。 深衣有将身体深藏之意,是士大夫阶层居家的便服,又是庶人百姓的礼服,男女通用,可能形成于春秋战国之交。深衣剪彩独特,衣与衫相连在一起,制作时上下分裁,中间有缝相连接,用途最为广泛,隆重程度仅次于朝祭之服。 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颁胡服令,推行“胡服骑射”。胡服指当时“胡人”的服饰,与中原地区宽衣博带的服装有较大差异,特征是衣长齐膝,腰束郭洛带,用带钩,穿靴,便于骑射活动。 秦汉服饰(公元前221~公元220) 这一时期的衣料较春秋战国时期丰富,深衣也得到了新的发展。 西汉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张骞[qiān]奉命两次出使西域,开辟了中国与西方各国的陆路通道,成千上万匹丝绸源源外运,历魏晋隋唐,迄未中断,史称“丝绸之路”。于是,中华服饰文化传往世界。 秦代服制与战国时无大差别,保持中国服饰深衣的基本形制。西汉男女服装,仍沿袭深衣形式。不论单、绵,多是上衣和下裳分裁合缝连为一体,上下依旧不通缝、不通幅;外衣里面都有中衣及内衣,其领袖缘一并显露在外,成为定型化套装。下着紧口大裤,保持“褒衣大裙”风格。秦代服制,服色尚黑。 汉代有了舆服制度。史书列有皇帝与群臣的礼服、朝服、常服等20余种。服饰上的等级差别已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冠服在因袭旧制的基础上,发展成为区分等级的基本标识;佩绶制度确立为区分官阶的标识。 公元前202年,刘邦战胜项羽,建立汉朝,定都长安, 汉初统治者汲取秦亡的教训,对农民采取轻徭薄赋的休养生息政策。一般制度多无太大改变,冠服制度,也大都承袭秦制。直至东汉明帝永平二年,才算有正式完备的规定。 汉初,由于统治者采取了休养生息政策,经济得到恢复发展,出现了“文景之治”这样的太平盛世。农业和手工业得到了长足提高。当时民间手工业最普遍的就是纺织业。这一时期丝绸锦绣产量极多。汉代的纺织工艺也达到很高的水平。 汉朝的衣服,主要的有袍、襜褕[直身的单衣]、襦[短衣]、裙。汉代因为织绣工业很发达,所以有钱人家就可以穿绫罗绸缎漂亮的衣服。一般人家穿的是短衣长裤,贫穷人家穿的是短褐[粗布做的短衣]。汉朝的妇女穿着有衣裙两件式,也有长袍,裙子的样式也多了,最有名的是“留仙裙”。 [相传汉朝赵飞燕被立为皇后以后,十分喜爱穿裙子。有一次,她穿了条云英紫裙,与汉成帝游太液池。鼓乐声中,飞燕翩翩起舞,裙裾飘飘。恰在这时大风突起,她像轻盈的燕子似的被风吹了起来。成帝忙命侍从将她拉住,没想到惊慌之中却拽住了裙子。皇后得救了,而裙子上却被弄出了不少褶皱。可是说来也怪,起了皱的裙子却比先前没有褶皱的更好看了。从此,宫女们竞相效仿,这便是当时的“留仙裙”。]

自己不研究就想交功课?想跟社会上那些拿着文聘找不到工作的人一样后果吗?现在的企业招工说是要什么什么专科生,实际上是不看文聘的,而是找个专业人士问你一些比较有深度的问题。看你熟知的程度和理解的深度。所以那些有文聘没文化的人是找不到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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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对秦朝兴亡的研究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这是李白《古风·秦王扫六合》一诗中的前两句,极为形象的刻画了千古一帝秦始皇的雄威。

众所周知,秦始皇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完成国家大统一的君王,也是第一个成为皇帝的君王,因此人们称他为始皇帝。从某种意义来将,秦始皇做到了前人从未能够做到的事情,成就了千古伟业。也因此,他能够名传千古,能被称呼为秦始皇。

然而,就是这么一位千古人杰,他所建立的庞大帝国,却仅仅存在了十五年就分崩离析,走向了毁灭。好似,就像是一个威猛无匹的健壮大汉,正值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巅峰之际却突然暴毙了一样,令后人非常不解。

那么,大秦帝国迅速灭亡的最根本原因是什么?

其实,从史料中细细研究的话,就会发现秦国一统天下之后的治国策略有着很大的问题。

一、错误的治国策略

大家都知道,秦国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从法家演化而来的。从根本上来说,就是特别注重刑罚。因为法家的思想核心就是用暴力手段来进行统治天下,以重刑的手段来统治百姓,从而让百姓害怕、恐惧,而后能够达到“去刑”的效果。

而秦始皇所采用的统治手段便是如此,通过重刑的方式迫使百姓种田,使国家富裕起来。通过重刑的方式迫使百姓能够遵守“法律”以达到国家安定的目标。不论是经济上亦或者是文化上,秦国都通过贯彻法家的思想来进行治理国家。

结果大家都看到了,秦国在法家这种暴力治国策略中,一开始确实胜利了。它一开始通过“驱民耕战”、“刑无等级”以及“论功授爵”的方式确实做到了“国富民强”,而后更是一统六国完成了国家的统一。

然而,法家核心思想有一个很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强国弱民”。法家认为只有民贫民弱才能够顺利推行国家法度,才能贯彻强权贯彻一切。这一点想来大家听后都觉得不可思议吧。

毕竟,在我们的认知中,国富民强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在民贫民弱的情况下,国家根本无法长久发展起来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在秦国一统天下之后,仍旧实施法家的专制制度。秦始皇和秦二世以及其他高层人士都忽视了法家思想的缺陷,乐于实施“刑无等级”的法度,任何时候犯了事都以“皆杀之”处理。

老实说,在秦国自身发展和跟其他六国战争的年代,这种暴力法度可以起到非常不错的作用。但是天下一统之后,可以说是和平年代了,然而和平年代还施行如此严苛的法度,很明显整个治国策略就有很大的问题了。

因为谁也不想生活在一个虽和平却暴政当世的年代,所以秦国一统天下之后,一直有一个称呼叫做“暴秦”。

因此,秦国迅速灭亡的根本原因中,治国策略不当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吗?

事实上,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秦国一统天下之后国家内部矛盾非常多。

二、内部矛盾

前面说过,秦国一统天下之后施行的仍然是法家的极端主义。从国家发展来看,若是要国家强盛起来,发展商业是必不可少的。但在秦国可不是这样,秦国讲究的是法家的那一套“强本除末”。

意思就是秦国直接把商人阶层打压成为社会上最底下的一层,而且也从不发展商业。很明显,这个策略实施之后,不仅阻碍了各地的经济交流,也阻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更是掀起了商人阶层和其他阶层的矛盾。

而且不止如此,秦国一统天下之后,还实施了“焚书坑儒”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让法家思想能够贯彻整个秦国,但诸子百家的思想则迅速衰落。如此一来,不仅严重阻碍了文化的发展和传承,也掀起了儒家子弟对秦王朝的畏惧和反抗。

可以说,这个政策的实施,导致天下大半的知识分子都站在了秦王朝的对立面,这又是另一个矛盾的激发点。

最后一个矛盾激发点,则是天下平明百姓对秦王朝的不满。因为天下百姓生活在秦国的暴政之下,但凡出一点差错都要落得个“皆杀之”的下场。以如此重刑来治理国家,很明显带给百姓的只有伤痛。如此一来,一旦有农民起义,天下百姓定然会揭竿响应。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正是秦国治国策略不当,从而导致国内各阶层都对统治者产生了不满的意思。也正是因为国内各阶层对秦国统治者不满,才加速了秦国的灭亡之路。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人有疑惑,既然秦国一统天下前,是以法家思想为指导思想立国治国的,那为何一统天下之后,这种方法没用了?或者说一统天下之后,秦国灭亡道路反而加快了?

其实,关键就在一统天下之前和一统天下之后,国家主体有变化了。原来的秦人只是秦人,后来的秦人还包括了燕人、楚人、韩人等人,主体变化了,文化思想和信仰自然很难通过暴力手段彻底“统一”。

三、文化信仰问题

秦国一统天下之前,施行的就是法家的专制制度。而其他六国,则有一套严谨的宗法礼制制度。文化思想和文化信仰方面,已经贯彻了许多年,即便一时被秦国征服,被秦国统治,但在文化和信仰方面是无法认同的。

也就是说,即便秦国“焚书坑儒”,即便秦国“书同文,车同轨”也是很难得到其他六国人民的认同。这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那就是一旦哪里发生一点叛乱,很可能会一下子就造成星星燎原之势,只能靠暴力镇压。但越是镇压,这种趋势就越压不住。最终,国家便又会陷入动荡之中。

可能大家都听说过一句话,叫做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这句话就是追随刘邦的楚国人陆贾劝谏称帝后刘邦的一句话。意思就是,能够以强大的武力来取得天下,但不能以武力来治天下。很明显,其中暗指的就是秦国。

倘若秦国能够做到马上得天下,马下治天下,那么定然会通过其他比较“合理”的政策来治国,如此一来,通过文化思想和信仰来对国民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即便秦国最终会亡,但也不会亡的如此迅速。

由此可见,秦国会在一统天下的鼎盛时期迅速消亡,其实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一点,想必很多人都能够理解。

结语:

可能很多人都觉得秦国灭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说,秦国一统天下之后因薄俸厚罚而导致吏治腐败。又或者说是秦国一统天下之后嬴政未能及时立下太子之位从而让赵高等人钻了空子等等。

但纵观所有的原因,似乎都可以追溯到秦国治国策略不当上面。也就是说,秦国一统天下之前采用法家极端思想进行统治没什么问题。但在一统天下之后,应该在此基础上做出改变。即便不让诸子百家思想绽放,但也不能只靠法家思想来进行治国。

秦国会灭亡这是一定的,因为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是它消亡过于迅速的最根本原因,就是整个国家在一统之后的治国策略错了。秦始皇若是采用老子的“治大国如烹小鲜”那一套,想必还能延续大秦多年国祚。

但可惜的是,他从头到尾都沿袭旧制,只用法家思想作为立国指导思想,由此而来便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秦国二世而亡。

当然,此种观点不过是笔者一些浅见,大家又有何看法呢?

参考资料:《史记》

讲秦亡,必先讲秦之兴旺。 秦之一统,周德已尽。太公八百零八年之守已终。虽曰天命,亦得益于兢业蛰伏之秦人。 东周末年,周王失九鼎,诸侯雄起,历时五百余载,每每登坛而论战谋国者,上至王孙贵胄之公王如非子,任好,师隰,渠梁,驷,荡,稷,政。下及豪族寒门之官士有硕,奚,鞅,起,错,仪,翦,斯。此公王官士,乃秦人之精英。秦之昌强,源于文上诸君。(鄙人知识有限还有没提到的见谅。)非子牧马西陲,东效王庭,北和犬戎。不为他法,只求复先祖恶来于商之荣光。秦历数世。韬光养晦,比及穆公,王国始霸。仿汉人之习节,求自身之圆满为中原所纳,非屈于中原,实为图霸之心。穆公薨,传位师隰。师隰薨。位传渠梁。秦人不思进取,国力转衰。然渠梁不然,其志伟,其才广,其心雄。望复及穆公之彭。再霸于诸侯,令六国俯首称臣。时有一苛薄之杰士,东向秦来。公孙名鞅,狂妄自大,傲慢无礼,而崇尚刑名之法,有佐霸之才。见于渠梁,告知三术,帝术王术实为试探,王霸之道乃为真才。二人佛有灵犀在心,一拍即合。遂此,秦之霸业方兴。然秦虽强,但商鞅为人乖险而亦少恩。孝公薨,遂作法自毙,于商地捕,商君为惠文王所车裂。惠文王谮越而王,诸侯争霸正弈于中盘。时有一人姓司马名错,为太史公先祖。时任函谷关太守后任秦国大将。一口舌之士,名仪。趋步入秦,异于商君,为人谦和。同于商君,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二人论战,错胜,巴蜀归秦。楚地西部亦半入秦手。错之功不亚于起,为秦之统一奠基,实为大秦股肱。惠文王薨,位莅武王,武王力大无穷,九鼎为之举。然武王四年而薨。武王在位,曾荡平三川,三晋不能挡。位至昭襄王。昭襄王时有一文气武将,日后名冠中华,配享武庙。此人姓白名起。用兵打仗每战必力克。秦锐士在其手中得以更进一步。毙敌甚多自损亦然。真正为秦之统一残然六国。奈何口舌之士,梗塞其中,错失战机,邯郸一战,秦国败,武安君不愿为辱军之将,死于杜邮。白起虽死,秦军犹在。正如商君虽死,秦法未亡。昭襄王在位最久,因而国稳。此时八子魏冉之力亦不存,异人之后,为我始皇。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亦有蒙王之伦伦兵伐于函谷关外,秦之统一已成大势,六国如草芥一般,无力反抗。历时十年始皇灭六国,前221年,世界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大秦帝国。孰不知六国旧族,身归心异。始皇之亡不在制度,这是亘古的理论。众人皆言,亡于暴政。我不认同。始皇无德?无德为什么不屠杀六国贵族等他们造反?嬴政何等政治智商,不会低的。秦之亡,时兴于天命人力,亦亡于天命人力。天假大秦之手横扫六国,这里告诉楼主一点,秦的始祖是商的重臣恶来后代。众人尽知史记里有一个蹊跷的地方,始皇投玉璧于水中,奈何一人将玉璧拿回,言,今年祖龙死。始皇崩,不是天命吗?刘邦死前说,岂非天命哉?虽扁鹊何益? 项羽死前,此乃天命而非战过。这都是我中华先贤的感慨。秦亡于天命是一个方面。另一面,亡于人力。没有及时转型。儒家是王道,而法家是霸道。秦始皇仁不仁义,恩不恩德,总而言之他善待功臣,但是由于焚书坑儒他得罪了儒生,所以几千年冠之以暴君的名声。我尊敬始皇陛下,建议楼主读读程步先生的《真秦始皇》,那才是真正的嬴政殿下。王道才能治国,而霸道不能,必然短命。毛主席说过百代都行秦制法,孔学明高实秕糠。秦始皇唯一的失误就是没有外儒内法,儒法结合治国,加上六国的旧势力没有清楚,人心不稳。秦以霸治国的方针就失败了。 以上是我的愚见,文言文+现代文,楼主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询问我,我对秦帝国有一点了解

传统的观点认为秦朝亡于苛刻的法治和无休止的暴力。综合各种的说法,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1,秦国的法治推行了100多年之后,其本身已经逐步地走向了僵化。第一,史记陈胜世家中记载陈胜吴广因为延误了戍期,法令失期当斩,陈胜吴广遂反。但是大雨应该是一个相当有力的免责或减责事由,但是陈胜吴广却并不认为有这样的可能性。我国学者宁汉林就曾指出:秦朝刑律之失,在于不区分情节,只要发生刑律中所规定的后果,一律论处。2,秦国在伐灭六国之后,国家面临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前可以在一隅行之有效的制度,却不能在全国全面开花。可以从陈胜吴广的戍边来看。春秋战国时代国家疆域小,百姓戍边来回旅途短,戍边时间也不长。但是到了秦朝以后国家太大了,这个制度就会出现问题。到汉朝就吸取了秦朝的教训,允许百姓以钱代戍(费300文钱请人代为戍边者称为“过更”,自己戍边称为“践更”)3,秦朝官吏的执法过于粗暴。秦国是个耕战国家,奖励军功。统一之后原本应该早日结束的军事管制制度被无限期延长了。秦朝的地方官吏多为军人(如灭韩的将领叫内史腾,之后即为秦守韩地),他们缺乏应有的执法素质,手段往往粗暴。比如押送陈胜吴广的那两个尉,“吴广忿圭尉”“尉果笞广”。也因为这样,在陈胜起义之后,“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甚至有的秦朝官吏已经表明态度要依从起义转而伐秦(如吴守令),百姓仍然不原谅他们。4,秦朝政府运作失效和地方武力的缺乏。陈胜吴广在起义之后也不过是一群亡命徒,但是就是这样的亡命徒在起事之后,以数百人之众,就能“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酇、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由此可见秦朝政府运作失效和地方武力的缺乏。5,从陈胜吴广以扶苏和项燕为号召来看(而根本不顾后者的国家正是被前者的父亲所伐灭),显然百姓只是恨那些官吏和苛政,对秦室并无特殊的恶感,政治宣传失败。6,秦朝的徭役过于严重,并伴有族群间的歧视。稍微一观察,我们发现,刘邦、项羽、英布等秦末枭雄,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关东人,而且他们几乎都有在关中服徭役的经历。就目前对始皇帝陵边修陵民工瓦当的发掘来看,记载的籍贯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关东地区的郡县。秦朝修筑直道,伐匈奴百越,所需要的粮草大部分来源于关东地区。我记得探索与发现当中有一期说秦朝伐匈奴的粮草来自于齐地的,运粮食的车队要2次翻越太行山,3次度过黄河,每65.5石粮食中只有1石可以到达前线。由此可见对关东经济的掠夺到了什么程度。7,秦国的统一进程具有殖民征服般的政策,这使得关东人遭受了极大的苦难。秦国凡攻略一地,必夺其地,迁徙秦民居之。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昭襄王二十一年“错攻魏河内。魏献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赦罪人迁之”;“二十六年,赦罪人迁之穰。侯厓复相。二十七年,错攻楚。赦罪人迁之南阳”;三十四年,秦与魏、韩上庸地为一郡,南阳免臣迁居之”;等等等等。这也是上面所说刘邦、项羽、英布等秦末枭雄,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关东人,而且他们几乎都有在关中服徭役的经历的原因。而且,秦国关中地区的人只是苦于严厉的法律,而并不是苦于徭役,他们的经济并没有受非常大的损耗。这也是为什么在秦末大起义之后,所有的爆发点都在关东,而关中地区始终没有发出一叮点火花;刘邦进关只是约法三章,就使得民大悦;在楚汉战争中,刘邦占有了关中,粮秣极为充足的原因了。8,是秦领导人素质的变化。秦国讲求法治,这种法治是建立在君权基础之上的,皇帝的个人素质对于国家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显然在秦始皇死后,即位的二世才能远远不如秦始皇(虽然按史记的记载,二世即位之后的春天就出行郡县,在4个月内东到浙江北达渤海并太行而还,如果这个记载是事实的话,这无疑创造了古代交通条件下的高速度记录。这似乎可以说明秦二世并非无能之君,但是显然的,即便如此,二世个人的阅历和火候显然不足以担当重任)

关于始皇帝功的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他统一六国,奠定中国历史版图基础。不过他真正奠定的不仅仅是中国的地理版图,还有中华民族。 记得中学的时候,政治课本上讲,一个民族的划分,最重要的地方就是思想意识。 秦国以前,无论夏,商,周的分封制度。整整控制在中央政权手里的,也就都城方圆而已。对于许多诸侯国和中央的关系,却是统治统治,统而不治,或许说是藩属国来得更为恰当一些。 战国之乱,乱的不仅仅是战争,还有更多看不见的分裂因素。举几个例子,记得有个典故,是说一个楚国官员觉得齐国话很好听,就让自己的儿子很小的时候去留学,学门外语。结果儿子回来以后,齐国话倒是说得好了,楚国话却不会说了。一个小事,但却可以看出当时语言差异之大,国与国的交流多在上层和商贾之间进行。还有个典故就是邯郸学步的故事了。这也可以看出当时民俗差异之大。不同的思维载体,必将导致不同的思维方式。 如果仅仅是民俗和语言还好解决,毕竟时间可以消磨这些。但是消磨的前提是在有共通的记载流传下来。不过当时战国七雄中,与民间交流所用的语言,文字,度量衡,均有5种之多。不同的记载导致不同的流传,差异通过时间的无限传播只会使沟壑无限扩大。只有做到用同一种载体记录,用同一种方式交流,才能弥补。 始皇帝首先一点,在统一,文字,度量衡上的功劳,才是真正对中华民族的思想意识上的第一次统一。作一个假设,如果始皇帝没有在这些政策,只怕现在还没有汉族,取而代之的是秦,晋,燕,齐,楚五族。 至于过嘛,传统一点的人一说起始皇帝,总会想起几点,一是焚书坑儒,毁灭文化。二是劳民。 先说一好了,焚书。先要从李斯说起,这个政策是李斯提出的。一个写《谏逐客书》的人,一个如此理性的人,一个法家的经典会不经大脑地提出一个摧残文化的议案吗?焚书,焚的都是些个什么书。主要是巫医、占卜、偏颇之论和六国史书。前三者实是害民之说,至于后者,在统一思维的大前提下,该烧!烧得好!何况本来六国史书之间就有许多不同甚至矛盾之处,扁鹊见那个什么桓公的故事就是个例子(别跟我说初中课本上写的是蔡,我就看过有写是齐桓公的)。再则,当时写史书的人有个通病——是其在我。笔在我手上,我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我爱怎么引导就怎么引导。当然,捏造虽然不至于,但是倾向的一些评价就难免了。能不烧么?何况焚书还有一条,就是官方藏书除外。造成的后果远远少于后来的文字渲染。清开国后不也在数十年间弄了好几次文字狱。新中国不也有#¥%大革命。坑儒,为什么要坑儒?那是因为当时(其实不仅仅是那个时候)天下以儒家和法家门生最众。秦以法兴,法家尊崇,法家自然不会有怨言。倒是儒家,一来不为时政所好,二来又因仁政之说与秦政相悖,三来因为焚书和统一文字度量衡等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心生怨恨。儒家不是人多嘛,掌天下喉舌,有了怨恨他怎么办——口诛笔伐,煽动阻政!该杀,万幸的是,始皇帝并非如常人所言嗜杀。仅仅在咸阳附近找了400多个儒生,还劳神费力地弄个西瓜的借口来杀,杀鸡警猴大概就是这个效果了。杀了400多个人,就换得天下异心之人闭嘴。从历史上的开国君主的行政来看,始皇帝杀的人算是最少的了。何况始皇帝还并不是仅仅是开国,而是开族!至于为什么后世对焚书坑儒如此唾骂?那是后来儒家渐成正统的缘故。哪朝开国不杀人,朱棣还远谈不上开国,不也把方孝儒的十族都灭了嘛(除了九族,还加了他学生)。这两点为后世诟病千年,谁让始皇帝敢第一个吃螃蟹呢。这两点,在当时,其实积极意义远大于消极影响。 二说劳民。秦亡,很多人都归结于滥用民力所致,荒谬!中国的百姓或许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善于忍耐的百姓了,只要有一口饭吃,哪怕是半饱,他也绝对不会起来造反。不错,秦初的时候,天下初定,始皇帝为显天子之功,并没有与民休息,这也的确积压的很多矛盾。秦初时的天下就好比一个装满炸药的炸药桶。不过若是没有火,那么这个桶是绝对不会爆的。火从何来?始皇帝在时,劳天下的工程不外两项,一是巡幸之路,二是万里长城。巡幸已经大致完成,长城业已完工,何劳天下。其他什么阿房宫(别以为杜牧写的那是真的,据考证,阿房宫拿现在的话说也就是一所几十百来间房的豪宅而已,连沈阳故宫都赶不上),郦山陵,就这些要劳动天下,似乎差的不是一点点。有人说博浪沙一锥,就是天下难堪暴秦的证明,荒谬!那一锥的始作俑者张良在当时不过是不愿六国混图的遗老遗少而已(这么说绝对没有贬义,事实上张良早期的目标就是帮助韩王复国,后来韩王被项王杀了,才追随的刘邦)。那么那把火是从哪里来——陈涉,一个胸无大志的亡命之徒(我实在觉得他那个胜字叫起来很不爽。这种评价对他是很低,不过我觉得他就这个价了。有异议的朋友可以讨论讨论,我也可以说说为什么给他这么低的评价,不过这里不变赘述)。那陈涉为什么要起兵呢?不是因为腹中碌碌食不裹腹,更不是因为一个礼拜工作七天没有节假日,而是“我等失期,失期当斩”。主要是自己错过了时间,误军当斩。要是不杀他,他还是愿意继续过他那一个礼拜工作七天的半温饱幸福生活(无论哪朝哪代,当兵的都不可能是半温饱的俸禄。 而秦法极其严苛,更没人敢大张旗鼓地贪污军饷。纯粹是写来加强气氛)。 劳民虽然重,但并非大过。 秦亡,亡于酷法暴政?荒谬!秦法历时久矣,也并没因为统一缘故而变本加厉。原秦国子民也未见有三日一闹五日一反之举,未闻求活艰难之说。法虽酷,在于威慑使之不犯而已。要说有严酷之处,我看便在连坐一说上。不过连坐在春秋战国时期,也并非秦所独有。暴政一说更不成立,焚书坑儒前面已经说过了,这里再说一个全国性的大政策,只怕就只有用兵一项了。始皇帝一统六国混为一图之后,大规模的派兵行动有两次,一次是五十万秦军南下开疆辟土,设桂林象郡,对南越用兵。不过也没打起来,南越诸国,是问谁敢与大秦相争。我圈个地,筑个城,囤数十万军,说这里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也是。二就是蒙恬领雄兵三十万北击匈奴700余里。不过在后面看来,这两点都不是陈涉点火的原因,也对国内形势影响不大(这里的国内形势指国民,而非秦政。对秦国的影响大了去了)。既然不是酷法暴政,那是什么让陈涉甘冒诛九族之险造反呢?用他的话说“失期当斩”,是“失期”。“失期”者,误军也。无论在哪个年代,军法不管几斩,都有一斩是误军。偏巧陈涉又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所以嘛,横竖是个死,要死要要闹大点,多点人陪葬。 秦亡,在我看来主要是亡于诸多偶然因素。不过偶然的多了,也就成必然了。 首先,六国遗老没有诛尽,也不可能诛尽。主要是分裂时间太长(其实在我看来,始皇帝以前根本就没有真正统一过),人太多了,要是把这个因素消除,那始皇帝就真的成嗜杀了。而始皇帝在和那票遗老比寿命的长跑里面又先到了终点。是问以始皇帝扫六国之威,除了张良敢在博浪沙一锥意思了一下,天下间有几个敢说个反字。 其次,军队外调。前面说过了,秦国削平天下的主力80万雄兵,一南一北分开了,以至周文打到咸阳的时候竟然无兵可用,从郦山调了30万民夫充作军人。 第三就是权利高度集中之时,终端的突然消失引起的混乱。这一点最重要,始皇帝在巡幸途中的突然殡天,权利一下出现了真空。赵高李斯胡亥矫诏篡位的一系列政策,多了不说,光说杀蒙恬一项,就失了军心。始皇帝在时,尚且顾念秦军在统一过程中的功劳,不但没杀一个功臣,没削兵卒,还找了一南一北两边给他们发泄,蒙恬这一死,这80万秦军,最后一次有消息就是在周文进关的时候,军报说正在火速赶往咸阳勤王(其实速度比蜗牛还慢),然后默契一般地消失了,在后来的历史上再也找不到记录。 最后就是一连串的如果。如果陈涉这个亡命徒没有服役;如果那只军队没有调去戍边;如果没有经过大泽乡;如果那几天没有下雨;如果下雨了还是赶得急;如果陈涉不在那支军队;如果在他们要造反的时候有所察觉;如果事先杀了陈涉;如果章邯破项梁之后挥兵南下;如果项王在巨鹿没有那么剽悍;如果…… 中国历史有个很奇特的现象,巧合多了也就成了必然。不管那个朝代,在第二第三代的时候,总会有一次大风暴。过了,这个朝代才能延续数百年。汉初有匈奴进烦和七王之乱;西晋初年有五胡乱华;隋初简直乱得不可开交(我甚至觉得隋初和隋末是一回事);唐初有武媚篡政和安史之乱;宋初是契丹进犯(其实是收回幽云十六州进攻契丹,不过既然是收回嘛,那就算他进犯好了。反正输了一串);元代比隋犹有过之,抵抗从来没停过;明初先有朱棣之乱,再有瓦剌土木堡之战;清初则有杀敖拜、削藩、收台湾和葛尔丹。遗憾的是秦初(或许始皇帝死后就该叫秦末了)没有挺过这一关。 唐宗宋祖,李世民行仁政,虽然有贞观之治,也给唐朝死于安乐埋下了种子。宋祖……根本不陪拿来比较,至少是在这里面。千古一帝康熙,《尼布楚条约》为了不打仗连领土都可以让,简直本末倒置。不拿士兵来保卫国土,反倒用国土的牺牲来保全士卒。更荒谬的是,这样一个条约居然是在大胜的情况下签定(看来近代清政府的糊涂外交是遗传)。所谓的千古一帝连冒顿单于都不如!汉武奋四世之余烈,平百越,破匈奴,扬国威,振荣辱。如果说始皇帝奠定了中华民族的基础,汉武帝大一统则是他政策的成型和发扬。中国君王,堪与始皇帝比肩者,惟汉武。 扫八荒,并六合,功盖环宇,三皇五帝犹不及也。始皇帝,真乃我中华第一君王! 以上转自百度法家吧:可汗就是法家吧的吧主。。

先秦两汉南北朝论文题目

我们写作古代文学论文时,首要任务就是要确定论文的题目,一个好的题目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古代文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古代文学论文题目(一) 1. 汉魏六朝书信体 散文 研究 2. 汉初政论散文研究 3. 梁园文人群体的辞赋创作考论 4. 汉武帝时期辞赋考论 5. 论司马相如赋的现实政治企向 6. 论《史记》中下层人物的描写 7. 论《史记》的叙事艺术 8. 论汉乐府诗的艺术成就 9. 南北朝乐府民歌艺术风格比较 10. 论《古诗十九首》中的人生思考和抒情技巧 11. 论邺下文人的游宴活动与游宴诗创作 12. 论曹植诗歌的整体风格 13. 正始文学与建安文学异同论 14. 论魏晋隐逸之风与魏晋文学 15. 阮籍咏怀诗略论 16. 左思咏史诗略论 17. 试论陶渊明的人格和诗风 18. 陶渊明与谢灵运诗歌比较研究 19. 试论陶渊明田园诗的艺术风格 古代文学论文题目(二) 1. 浅谈陶渊明的出仕与归隐 2. 试论陶渊明诗歌中的鸟、酒和菊等意象 3. 谢灵运山水诗略论 4. 南朝宫体诗略论 5. 试论《世说新语》刻画人物 6. 唐前女性作家诗文创作论略 7. 略论《诗经》中的民俗描写 8. “风”“雅”“颂”研究综述 9. 孔子“删诗”说检讨 10. 《论语》文学性检讨 11. “女娲” 故事 流变探略 12. 中国洪水神话考论 古代文学论文题目(三) 1、试论《诗经》中的婚恋诗 2、试论《诗经》中的战争徭役诗 3、试论《诗经》中的政治讽刺诗 4、《诗经》宴飨诗与礼乐 文化 精神研究 5、《诗经》意象论 6、《诗经》抒情手段论 7、论楚辞的来源及其文体特征 8、试论《离骚》抒情主人公形象 9、试论屈原香草美人似的比兴手法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10、论汉人评屈 11、论班固评屈 12、论刘勰评屈 13、两汉骚体文学创作略论 14、魏晋南北朝骚体文学创作略论 15、论《左传》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影响 16、《左传》行人辞令研究 17、《左传》、《战国策》行人辞令比较研究 18、论《庄子》中的畸人形象的描写及其思想蕴涵 19、《庄子》寓言探略 20、汉楚歌略论 猜你喜欢: 1. 浅谈古代文学论文 2. 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古代文学论文题目 4. 有关古代文学毕业论文选题 5. 古代文学论文选题方向

唐朝(618年~907年),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朝代之一,也是公认的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李渊于618年建立了唐朝,以长安(今陕西西安)为首都,后来又设洛阳为东都。其鼎盛时期的公元7世纪时,中亚的沙漠地带也受其支配。在690年,武则天改国号“唐”为“周”,迁都洛阳,称神都,史称武周,也称“南周”。直到705年唐中宗李显恢复大唐国号。唐朝在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后日渐衰落,至天祐四年(907年)梁王朱温篡位灭亡,共延续了289年,传了21位皇帝(加武则天则为22位皇帝)。唐在文化、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都有辉煌的成就,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文化方面,当时的东亚邻国包括新罗、渤海国和日本的政治体制、文化等方面亦受其很大影响。军事方面,在继北魏破柔然之战之后,唐朝又一次取得了中原王朝对大漠部落的军事上的巨大胜利。经济方面,到了唐玄宗时期,唐朝经济已经远超过了同一时期的拜占庭以及阿拉伯。“唐”这国号是晋的古名,泛指今山西省的中心地域。传说君主尧号称“陶唐”氏。周朝时在现今湖北省有一小国唐国。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为北周八柱国之一,佐命有功,被追封为“唐国公”,爵位传至李渊,隋代周后,累官居太原留守,起兵后,李渊自称“唐王”,后废隋帝杨侑遂建“唐”朝。 唐朝灭亡后,五代的李存勖所建的后唐和十国的南唐都自称是唐朝的承继者而用“唐”作为国号。事实上他们的皇帝与唐王朝并无血缘关系。唐朝皇族李氏自称出自汉族的赵郡名望,同时李氏家族也是陇西军事贵族。陇西李氏从秦代开始就是中国著名的武将军人世家。这个家族涌现过西汉飞将军李广等著名将军。不过也有人对此说法表示怀疑,认为唐朝皇族李氏为鲜卑血统。而《旧唐书》和《新唐书》中则称唐朝皇族李氏是老子李耳的子孙,十六国的西凉开国君主李暠亦是其远祖。北周时期,奉行关陇集团的本位政策,李氏改成“大野氏”,这是一个新创立的姓氏。北周灭亡后,又恢复为李氏。唐朝连同隋朝被历史学家黄仁宇认为是相继于秦汉之后的中国第二帝国时期,日本历史学者则普遍认为唐朝是中国“中世”时期的结束。唐朝国力在中国历史上数一数二,因此华人也被称为“唐人”,现今西方华人聚居处也被称为“唐人街”。贞观之治太宗时期将为突厥所支配的蒙古高原纳为势力范围,唐朝北方的诸民族专称李世民为天可汗。内政方面承继了宰相制,发展完善和确立了后世运用的三省六部和科举选士制,又推行均田制,实行租庸调制,他不计出身,网罗了一大批精明强干的大臣,不论降将或建成旧臣,他也一一重用。例如魏征,为前太子建成的幕臣,太宗登位后不计前嫌,而且事事也听从魏征的劝练。这时期社会秩序安定,经济繁荣,历史上称为“贞观之治”。其政绩的总结《贞观政要》成为日本和朝鲜的帝王教科书,亦为后世君主模彷学习的对象。

分久必和,和久必分

浅析秦朝兴亡论文研究方法

这个多方面的原因,有可能是他一方面他的抱枕,另一方面也有其他的,这个方面来进行的

贾谊的《过秦论》,没有比这个好的

讲秦亡,必先讲秦之兴旺。 秦之一统,周德已尽。太公八百零八年之守已终。虽曰天命,亦得益于兢业蛰伏之秦人。 东周末年,周王失九鼎,诸侯雄起,历时五百余载,每每登坛而论战谋国者,上至王孙贵胄之公王如非子,任好,师隰,渠梁,驷,荡,稷,政。下及豪族寒门之官士有硕,奚,鞅,起,错,仪,翦,斯。此公王官士,乃秦人之精英。秦之昌强,源于文上诸君。(鄙人知识有限还有没提到的见谅。)非子牧马西陲,东效王庭,北和犬戎。不为他法,只求复先祖恶来于商之荣光。秦历数世。韬光养晦,比及穆公,王国始霸。仿汉人之习节,求自身之圆满为中原所纳,非屈于中原,实为图霸之心。穆公薨,传位师隰。师隰薨。位传渠梁。秦人不思进取,国力转衰。然渠梁不然,其志伟,其才广,其心雄。望复及穆公之彭。再霸于诸侯,令六国俯首称臣。时有一苛薄之杰士,东向秦来。公孙名鞅,狂妄自大,傲慢无礼,而崇尚刑名之法,有佐霸之才。见于渠梁,告知三术,帝术王术实为试探,王霸之道乃为真才。二人佛有灵犀在心,一拍即合。遂此,秦之霸业方兴。然秦虽强,但商鞅为人乖险而亦少恩。孝公薨,遂作法自毙,于商地捕,商君为惠文王所车裂。惠文王谮越而王,诸侯争霸正弈于中盘。时有一人姓司马名错,为太史公先祖。时任函谷关太守后任秦国大将。一口舌之士,名仪。趋步入秦,异于商君,为人谦和。同于商君,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二人论战,错胜,巴蜀归秦。楚地西部亦半入秦手。错之功不亚于起,为秦之统一奠基,实为大秦股肱。惠文王薨,位莅武王,武王力大无穷,九鼎为之举。然武王四年而薨。武王在位,曾荡平三川,三晋不能挡。位至昭襄王。昭襄王时有一文气武将,日后名冠中华,配享武庙。此人姓白名起。用兵打仗每战必力克。秦锐士在其手中得以更进一步。毙敌甚多自损亦然。真正为秦之统一残然六国。奈何口舌之士,梗塞其中,错失战机,邯郸一战,秦国败,武安君不愿为辱军之将,死于杜邮。白起虽死,秦军犹在。正如商君虽死,秦法未亡。昭襄王在位最久,因而国稳。此时八子魏冉之力亦不存,异人之后,为我始皇。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亦有蒙王之伦伦兵伐于函谷关外,秦之统一已成大势,六国如草芥一般,无力反抗。历时十年始皇灭六国,前221年,世界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大秦帝国。孰不知六国旧族,身归心异。始皇之亡不在制度,这是亘古的理论。众人皆言,亡于暴政。我不认同。始皇无德?无德为什么不屠杀六国贵族等他们造反?嬴政何等政治智商,不会低的。秦之亡,时兴于天命人力,亦亡于天命人力。天假大秦之手横扫六国,这里告诉楼主一点,秦的始祖是商的重臣恶来后代。众人尽知史记里有一个蹊跷的地方,始皇投玉璧于水中,奈何一人将玉璧拿回,言,今年祖龙死。始皇崩,不是天命吗?刘邦死前说,岂非天命哉?虽扁鹊何益? 项羽死前,此乃天命而非战过。这都是我中华先贤的感慨。秦亡于天命是一个方面。另一面,亡于人力。没有及时转型。儒家是王道,而法家是霸道。秦始皇仁不仁义,恩不恩德,总而言之他善待功臣,但是由于焚书坑儒他得罪了儒生,所以几千年冠之以暴君的名声。我尊敬始皇陛下,建议楼主读读程步先生的《真秦始皇》,那才是真正的嬴政殿下。王道才能治国,而霸道不能,必然短命。毛主席说过百代都行秦制法,孔学明高实秕糠。秦始皇唯一的失误就是没有外儒内法,儒法结合治国,加上六国的旧势力没有清楚,人心不稳。秦以霸治国的方针就失败了。 以上是我的愚见,文言文+现代文,楼主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询问我,我对秦帝国有一点了解

1、社会矛盾产生:秦统一后,百姓渴望社会安宁。秦朝统治者却忘乎所以,十余年间,不断动用民力:筑长城、修驰道、戍五岭、造阿房宫、建骊山墓等,征用劳力数百万人。丁男不足,就征发女子承担转输的苦役。秦律名目繁多,诛罚苛刻,一人犯法,亲戚邻里都要连坐。秦朝统治者的横征暴敛已远远超出社会所能承受的限度。2、社会矛盾激化:秦朝统治者是大一统的胜利者,在长期群雄角逐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并不完全适合统一后社会发展的需要。秦朝统治者不能审时度势,改弦易辙,仍一味重功利、恃酷法,最终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造成普天之下民怨沸腾的局面。3、统治阶级内部:秦始皇死后,少子胡亥受亲信赵高的唆使,伙同城乡里斯,篡改遗诏,夺取妄为,是为秦二世。秦二世继位后,各地的反抗起义已风起云涌,然而统治者仍忙于宫廷争斗,大肆诛杀宗室朝臣,加速了秦朝的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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