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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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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劳动争议

浅谈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内容摘要:随着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本就紧张的就业压力更加突显,在这种氛围下,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每每受到威胁,为了保住工作,他们不得不忍气吞声,做出种种让步。面对劳动者所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我们有义务呼吁社会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昌盛做出贡献。关键词:就业权、报酬权、休息权、安全卫生权、社会保险权、劳动争议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同时,城镇中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也在不断增加,由于我国劳动力供给量过大,而且长期增长,远远超过了就业需求量,劳动就业压力非常大,并会长期存在。在这种形势下劳动者就业方面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直接使劳动者更加看重劳动机会,也间接导致了在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而放弃了合法权利的保护,这反而又放任了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使之有增无减。据统计,80%以上的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造成的。可见在这种劳动者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在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涉及劳动者不断增多的新趋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也关系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整个社会的问题,将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深的思考。一、劳动者就业权的保障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就业权在各项劳动权力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力。(一)、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不因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录用或者提高录用标准。赋予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有利于促进劳动者之间的平等竞争和社会公正的实现。可见如在招聘广告中限制性别、信仰等条件,必需是国家特别规定的工种或岗位,否则就是违法招聘广告。譬如,某市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在当地日报上登出招工启事:“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为1000万美元,实力雄厚。现招聘工人210人,条件如下:男女性别不限,均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因生产需要限理科班),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身体健康,年龄在24岁以下。”并有其他事项的规定。但同为高中毕业的男女两位同学,男的如愿以偿,女的却未被录用。当到该公司人事部询问时,经理告诉她:“你的学历大低,不适合公司的工作,所以没有被录用”。胡某认为自己具备了招工启事上所要求的“高中文凭”,符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条件。人事部经理遂告诉胡某,公司总经理特意指出,男职工是高中以上就可以了,女职工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才行,当初的表述是因为限于篇幅,“大专以上也是高中以上,并不矛盾嘛。”胡某认为公司的前后标准不一样,致使其辞掉了原工作,现在无工可作,况且,永声家电公司的工作并不需要很多体力,因此招工时应当男女同等标准。胡某还了解到,公司总经理彭某曾表示过“女工将来事太多,不如男工利索”,并授意公司人事部搞区别对待。像这样随意提高女职工录用标准,甚至拒绝录用女职工的情况相当普遍,如果企业都依此为标准招聘人员,那么对于妇女和那些年龄大的下岗工人来说找工作就更难了 。笔者认为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完善招聘广告方面的法规,对招聘广告审查上有一套更具体的审查程序;对“就业歧视”行为进行制裁,并且在人们的观念上进行大力的引导和宣传。(二)、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保障。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张某系职业高中毕业生,分到某合资饭店工作,并与饭店正式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一个月,张某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订一事向饭店提出了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一个月后来办手续。一个月以后,当张某手持接收单位的商调函找到饭店要求办理调离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却突然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三年的培养费1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 张某认为,与饭店签订的是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自己既没有经过饭店培训,又没有提前解除合同,饭店收取培训费是非法的。店方却拿出《员工须知》说事,并说这是内部规定。后经多方筹借凑足1200元后,才办理了离店手续。对于饭店这种违背职工意愿,合同到期后职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饭店强行收取培训费的作法,在一些企业相当普遍。笔者认为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上岗保证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培训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建议对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有一个合理的限制范围,尽可能减少明显不合理的违约金存在。劳动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合力对乱扣压劳动者的户口档案、证件的违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切实有效的保护劳动力合法流动的权益。二、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力,并提出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不受侵犯,《劳动法》第五章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谓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指挥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劳动报酬权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它不仅是劳动者及其家属有力的生活保障,也是社会对其劳动的承认和评价。目前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权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一)、拖欠劳动者工资现象比较普遍、比较严重。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大,拖欠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几乎比比皆是,每到春节临近,工人返乡过春节之际,追索工资的“壮观场面”一幕幕上演着,甚至连我们日理万机的温总理都在为工人追要工资。此情此景,虽然体现了温总理体恤人民生活,为工人维权的一面,谁又能否认这是拖欠工资性质之恶劣的真实写照呢?笔者认为造成拖欠工资的原因:一方面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处罚太轻。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补发工资,严重一点的劳动者打到劳动仲裁,也只是对用人单位加罚拖欠工资25%的补偿金,对用人单位处罚太轻,也是对劳动者的不公;另一方面我国还没有专门统一的工资法对此进行规范,虽然不少地方有工资立法的准备,但当前总体上讲法律依据还是有些不足;再一方面劳动部门对随意克扣、拖欠、压低工资的企业处罚不够坚决,处理的时间过长。建议执法部门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发生,加强劳动保障的监察执法,普遍建立举报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重罚机制,使得那些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得不偿失,不敢再拖;另一方面,应加强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据报载,一些单位规定按时发放工资,一部分农民工为了图省事,或者防止丢失,竟然主动放弃及时付薪的权利,自愿集中领取,给那些蓄意违规的单位以可乘之机。(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由其所在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但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做虽然对调动劳动者积极性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三、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休息权是我国宪法以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意向基本的权利,是劳动立法的目标之一。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是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只有尊重休息的权利并创造休息条件让劳动者有足够的休息调整,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更好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据11月8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11月7日,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法律健全的今天,不甘做出惟一选择的工人,却仍然采用了罢工这种相对原始的斗争形式,这无疑是文明社会的一大悲哀。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而怎样来处理好这样的社会冲突,也不是简单的企业行为或个体行为,建议政府应加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力度,对于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查有实据的单位,重拳出击,除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职工权益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使那些侵害职工权益的当权人有后顾之忧。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权的保障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其生命和身体健康的一项基本劳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根据宪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但即使这样,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建议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五、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行性的规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改善劳动者生活状况的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而当前一些用人单位却找出种种理由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笔者曾耳闻有这样一家公司,单位为其员工缴纳保险的人数只占总人数的一半。而且还自圆其说说什么临时岗、固定岗,单位只给固定岗人员缴纳保险,从事临时岗位的职工要想参加保险只有自己去办理,属于个人的私事,为员工办社会保险是对员工的一种奖励,办不办社会保险由公司决定,还让新来的员工签订不办社会保险的协议。对于那些动不动主张权益的职工,公司都会想方设法予以辞退。这直接导致劳动者为了拥有工作,明知自己的社会保险权利被侵害了也不敢主张权利。还有一些私营“小老板”更是出口不凡,“在这里我就是法,我想怎样就怎样”;并且不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又为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办理失业手续及下一步找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还有一种情况是: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如要求加班费、办社会保险等权利时,马上就会被用人单位想方设法辞退,这也造成劳动者为了保住工作就不得不放弃其它权利的请求。这就需要行政部门的介入,深入用人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否则只看用人单位递交的报表,什么问题都发现不了;并且要进行广泛的宣传,让社会保险深入人心,让用人单位自觉的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让劳动者监督用人单位给自己办社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消除和缓解社会矛盾,更有效的起到“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六、涉及劳动争议处理方面的几个问题我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便劳动者其它权利受到侵害时,有进行救济的权利。对劳动争议的妥善解决,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但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方面,笔者认为仍有几个方面的问题须共同探讨。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成本过高。目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为“一裁两审”制度。凡是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仲裁委员会又往往不受理非法用工、超过申诉时效等案件,因为未经仲裁,当事人便不能诉诸法院,这无疑间接剥夺了在非法用工情况下劳动者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有些案件,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属其管辖范畴,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当事人以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经审理又认为是劳动争议,告知当事人先申请仲裁。由于劳动关系所作的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对现实社会的许多方面都不能包括。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有必要对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范围做出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以便统一理解,特别是要出台在用人单位主体不合法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分清与其它法律责任的界线。二、申请劳动争议时效过短,不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由于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短,劳动者往往冒着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然而,大部分职工,在一些争议发生后,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尽可能通过相对缓和的方式解决,比如,托人情、找关系。正是这样左顾右盼的时候,诉讼时效匆匆而过,当劳动者拿起法律这把武器自卫的时候,法律又为劳动者亮起了红灯。笔者建议在立法上对劳动申诉时效延长,特别是对于连续侵权行为如加班费、拖欠工资等方面,可适当延长,这样会更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三、劳动争议案执行效力的有限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资矛盾必然突出,劳动争议仲裁也因此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准司法行为,是调解劳动者与企业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其裁决结果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尽管如此,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仍然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相当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对仲裁结果的法律权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在对自身的宣传上还不够,使很多人对劳动争议仲裁缺乏一定的了解;三是法律给予劳动争议仲裁权力空间还非常有限,其法律权威性有待加强。基于此,笔者呼吁,无论从维护职工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角度,还是着眼于提高司法效率,国家有关部门都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的地位权限,以更好地使劳动争议仲裁发挥作用。七、对劳动者权利保障问题的几点建议笔者认为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认识,不应仅仅拘泥于对劳动者具体权利的保障,而且还包括对劳动者权利保障的一般性规律的认识,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督体系规范企业行为。劳动监察运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应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劳动监察工作的对象,应重点放在经常发生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权利的企业;工作内容应重点查处用人单位的乱辞退劳动者、强迫加班、欠缴社会保险费和克扣工资等行为上;工作方式应采取接受劳动者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于经督促或责令整改的仍不整改的加重处罚,下大力气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二)、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即是《劳动法》赋予工会组织的神圣权利,也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所在。在当前劳动侵权较多,而劳动者处在弱势地位的情况下,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其维权与协调职能应得到进一步发挥,让劳动者能够更多的与用人单位平等对话,并能够在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的去维护。由于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因此要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不断要充实工会组织的力量,配备必要人员,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担负不起为劳动者维权的责任,这还需加强工会的相对独立性,切实发挥出工会的作用。(三)、做好侵权的预防工作,是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最好的立法。劳动行政部门应改变劳动争议工作被动处理的现状应逐步形成“重视预防,积极再调解,公平仲裁”的新工作模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应深入到企业当中去,对发生争议较多的行业、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向劳动者问情况,找出矛盾原因。拿出对策并就容易出现的劳动侵权问题提出建议,以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管理,预防劳动侵权的发生。发生劳动侵权后,应先由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在调解不成时再由仲裁渠道依法解决。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加大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帮助提高企业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制止不法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都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实现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四)、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减少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大量存在,二用人单位凭借其优势地位,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不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使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可以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帮助人们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增长法律知识,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就能有效地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并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争议,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稳定社会,是劳动者的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参考文献1、李景森主编《劳动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二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通过。3、《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3年11月24日劳动部发布。4、梁书文、回沪明主编《劳动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5、范战江、石美遐主编,《新编劳动争议仲裁案例》,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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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摘 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基本制度上均有重大改革和创新,基本上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争议处理的要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 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文着重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在分析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各 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进行了初步探讨。关键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本质;处理模式;特征;完善2007年12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获得通过,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劳 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权威大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基本制度上均出现了重大改革和创新,有许多值得肯定的“亮点”。例如,明显突出了调解功能,扩大了仲裁的 受理范围,延长了仲裁时效,缩短了仲裁审理期限,确立了先行裁决与先予执行制度,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对于劳务派遣情形下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专门予以 明确,劳动争议仲裁不再收取费用等等,基本上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争议处理的要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 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文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在分析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进行了初步探讨,期盼对我国将要进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配套立法工作贡献绵薄之力。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一)劳动争议概念界定开展一项研究,首先应当弄清研究的对象,这就涉及对劳动争议概念界定。尽管“在每一研究的初期阶段,概念恰恰最难界定。”〔1〕在我国,最早对劳动争议 概念进行界定的学者是史尚宽先生,且该界定对后世影响最广泛:“劳动争议,广义的谓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于此意义,因劳动契约关系,雇用人 与受雇人间所生之争议,或关于劳动者之保护或保险,雇用人与国家间所起之纷争,雇用人团体及受雇人团体本身之内部关系所生之纠纷,以及雇用人或雇用人团体 与受雇人团体间因团体的交涉所生之纠纷,皆为劳动争议。然本章所称劳动争议,乃指狭义之劳动争议而言。即仅以各个之雇用人与受雇人间所生之争议及雇用人或 雇用人团体与受雇人团体间所生之争议为限。如因争议之当事人而为区别,前者可成为个人争议,后者称为团体争议。”〔2〕黄越钦教授认为,“‘劳资争议’四 个字乃一法律上具有特定意义之专有名词,并不是一切冲突、械斗、纠纷均可称之为争议行为。”因为:“依据‘宪法’生存权之理念,劳工得行使团结权,以进行 团体交涉,进而行使争议权,以达成其改善劳动条件之目的。为达此目的,劳工之争议权最后将落实在与雇方签订团体协约,故争议权行使之目的在缔结团体协 约。(凡不是以缔结或修订团体协约之行为,均不是劳资争议,笔者注)”所以,“可惜不论在立法上或在实务上甚至在学术上均有庸俗化的倾向,不但不能正确体 认此一专有名词之法律上的意义,甚且任意加以切割或以其他名词加以混淆。”〔3〕318王全兴教授认为,劳动关系有单个劳动关系与团体(集体)劳动关系之 区分。与单个劳动关系对应的劳动争议为狭义劳动争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议。与团体(集体)劳动关系和单个劳动关系对应的劳动争 议为广义劳动争议,其中包括狭义劳动争议和团体(集体)劳动争议。〔4〕基于上述分析,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 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其与史尚宽先生的狭义劳动争议、王全兴教授的广义劳动争议是一致的。因为王全兴教授 的广义劳动争议实际上就是史尚宽先生的狭义劳动争议。这一含义包含以下几点内容:(1)劳动争议的主体是特定的,即一方是劳动者及工会,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及用人单位团体。(2)劳动争议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劳动权利和义务本身就具有广泛性,既有法定权利,也有约定权利,既有财产性质权利,也有人身性质权利。 包括就业、工时、工资、劳动安全与保护、劳动保险与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若干方面。同时,在集体合同争议中还会围绕相关利益生争 议。(3)劳动争议是劳动领域中的经济利益的冲突。例如,劳动关系解除争议,从其实质讲,都是为了一定的利益而产生的争议。(4)劳动争议是主体权利或利 益主张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劳动争议的处理也就成为解决这种权利或利益冲突的法定程序。(5)劳动争议由于以劳动关系为基础,而劳动关系又具有极强的社会 性特征。因此,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公正会对劳资关系的稳定产生重要作用。(二)劳动争议的本质劳动争议的现象呈现出多重个别 性和不完整性。从世界范围看,总结劳动争议现象的个别性,可抽象出的共性是:权利或利益的要求是彰显的,形式上表现为争执和冲突。20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的劳动争议呈现出与社会变革相适应的时代特征:一是劳动争议案件数持续大幅增长;二是非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数量急剧上升;三是集体劳动争议大幅增加。以 上劳动争议所呈现出的个别性特点,一方面说明了劳动权利义务配置的复杂性,不同的争执涉及各个不同层次、不同属性的权利请求权;另一方面也使得解决劳动争 议的各种程序法更应具有操作性,更应符合程序正义。冲突只是社会主体利益不协调的外部表现。虽然冲突表示“有明显抵触的社会力量之间的争 夺、竞争、争执和紧张状态。”〔5〕但西方的冲突理论也认为,冲突具有社会整合功能,实际上,权利救济本身的目的,正在于通过对冲突现象的价值评判,抑制 冲突的负面效应,减少冲突的发生或防止冲突的恶化,从而引导社会变革。因此,以法律解决或限制冲突的基础在于确认权利,而以法律解决或限制冲突的前提则在 于权利本质属性。对劳动争议性质的分析,必须建立在对劳动关系本质的分析基础之上。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社会经济关系是一个矛盾体:追求生存机会与追求利润的不同价值取向。劳动关系矛盾体要求法律对其的调整,既要实现人格的自由和平等,又要反映人的生存与发展,是二者和谐的统一。从历史分析方法着手,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具有极强的社会关联性。从劳动关系的历史发展线索考量,雇佣劳动时代,是劳动关系的 革命时代,自由主义者将劳动关系全面债权化,实现了劳动关系“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利益的差别性和人格的独立性,使劳动关系的矛盾性也日益凸显。但是抽 象的平等性却掩盖了这种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并在人权平等的幌子下,忽略了劳动关系冲突的积聚过程。而且,伴随着工业的膨胀,劳动关系社会化加剧,自发和 自觉的双重力量使劳动者群体力量逐步产生。进入20世纪后,随着社会权利理念的确立,工会法及其团结权等制度赋予劳动关系更丰富的内容。以注重对劳动关系 的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有机调整的劳动法,也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被立法者所重视。从历史的视角考察劳动关系,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制度与其的联系是如此紧密,而法律思想和法律理念的转变:公法——私法——社会法的运行和融合轨迹,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劳动关系的本质及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二、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一)劳动争议处理模式以上分析了劳动关系内部结构的不同利益取向以及外向性表现——权利冲突,并指出劳资争执是劳动关系运行的必然结果。劳动关系的社会化及与社会经济制度的 密切性,使得调整这种关系的实体法——劳动法颇具独特性:集中体现劳动权本位思想,使私法中的自然人格在劳动法中得以扩张,而成为法律关怀下的真实人 格。〔6〕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之形成与发展,与各国所采劳动法制模式有紧密关联。台湾著名劳动法学家黄越钦先生将这些模式划分为四 种,即斗争模式、多元放任模式、协调自治模式和统合模式。〔3〕73斗争模式目前已无采用国家;多元放任模式主要指美国,与欧洲解决劳资问题大异其趣;协 议自治模式又分为劳资抗衡式和制衡式两种,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统合模式比较复杂,形成了社会统合模式、经营者统合模式和国家统合模式,分别以瑞典、日本 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这些模式的差别主要在于劳资争议及劳动条件改善所依托的力量:协议自治模式强化工会在其中的作用,而统合模式则强调国家、团体在其 中的作用。(二)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的特征1.普遍将劳动争议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并采取不同的程序法救济。按照争议标的不同,将劳动争议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权利争议,是指劳资双方依据法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当事人主张权利存在与否或有无受到 侵害或有无履行债务等发生的争议。按照“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劳动争议当可以公力救济——诉讼解决。利益争议,一般指因为确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 议。这类争议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可衡量性和可诉性。利益争议在各国均以专门设计的调解、仲裁解决,在必要的时候,如日本、美国等采取公力强行介入的“紧急调 整程序”。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之划分,成为程序立法乃至于管辖划分的重要依据。按照争议主体的不同,将劳动争议划分为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个别争议发生于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争议的内容一般是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这种争议涉及的是具体的劳动者直接的和切身的权益。其争议主体是个别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和雇主。集体合同劳动争议,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之间因为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合同劳动争议的一方是工会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划分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的意义在于,二者在争议处理中采用不同的程序。 2.三方机制原则是劳动争议程序法中的主要原则。三方机制原则在劳 动争议程序法的体现,主要在不同的程序中予以构建。美国仲裁机构,虽分为特设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均由三方人员构成;德国的权利争议案件由劳动法院受 理,初审法院由1名职业法官和2名来自雇员和雇主的名誉法官组成,二审法官组成与初审相同,但二审中要求雇主方面必须有雇主协会的代表、雇员方面必须有工 会代表出庭应诉,当事人不能出庭。三审法官除与一、二审相同外,职业法官和名誉法官的比例都有所提高。利益争议之调解仲裁机构,一般由邦劳工部长担任主席 或任命,其他委员则由雇主团体与受雇劳动者团体组成。3.健全的工会法律制度及集体谈判法律机制。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颁布有工会法 或工会法律制度。在西方一些国家,工会成为本国劳动法制模式中重要的因素。如以法国、意大利为代表劳资抗衡模式,推崇工会理想主义,强调劳资关系自治;以 德国、奥地利为代表的劳资制衡模式,推崇“产业民主化”,除经营参议会制度外,尚强化工会的维权作用;以瑞典为代表的社会统合模式,其最大特征是工会在全 国劳动者中的领导地位,全国总工会与全国雇主联盟之协调构成个别劳动关系的基础,反对国家干预;以经营者统合模式为代表的日本,虽没有像瑞典那样有强大的 工会力量,但仍强调在企业层级的工会与雇主之间的协商机制。与以上工会的法律地位相对应,各国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集体判决法律机制。而且这种法律机制,绝 不仅仅是签订集体合同或团体协约,而是建立在结社权、缔约权、行动权等“团结三权”基础上的劳资协商的有机体系。4.法定的和平义务。劳资 争议之表象——冲突,决然不能只理解为械斗,激烈的外部对抗。各国劳动法或劳动程序法对当事人均得以法定的和平义务。如对罢工权的行使,一般规定必须由工 会来行使,而且必须是谈到破裂时当可行动。根据资料统计,瑞士有57%的团体协约中订有绝对和平义务。〔3〕76而当劳资双方以协商程序订立集体合同或团 体协约后,则应全面履约,不得违背协约内容而加以争议,否则违反和谐义务。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足及完善的初步探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其以前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存在的诸如仲裁前置限制了当事人的诉权、仲裁机构与行政职能不分、程序周期过长及效率低、“三方 原则”存在虚拟性等问题和弊端进行了相当大程度的解决,出现了文章开头所言的许多值得肯定的“亮点”。 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有:劳动争议以个人劳动争议为程序法构建重点,没有将集体争议列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 仍坚持实行强制仲裁制度(只是在个别情况下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而且争议仲裁范围又只限权利争议;立法技术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等等。这些问题亟待进 一步研究和解决,以利于将要进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配套立法工作。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完善应围绕上述问题与不足从以 下几方面问题着手:(一)完善集体争议处理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劳动争议针对的是个别劳动争议与集体劳动争议。由 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集体劳动争议是指10人以上具有共同诉求的劳动争议,其本质仍属个别劳动争议,所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际上没有涉及集 体合同劳动争议,这实为一大遗憾。实质上,从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的产生原因看,它以个别劳动关系为前提,并对个别劳动关系进行内部机制约束,其主体、内容、 客体、运行的方式及范围,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所产生的影响力,都与个别劳动关系有着差别。从一定意义上说,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的运行结果,影响着一国的经 济基础,进而会间接影响着上层建筑的变化。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也不仅仅只是集体合同履行纠纷,既包括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纠纷,也包括罢工权的行使以 及确认不当劳动行为纠纷等。在我国,由于没有罢工权立法和系统的不当劳动行为立法,实质上这两种争议已完全脱离权利救济法的运行机制。而集体合同的缔约纠 纷与履行纠纷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实际上没有涉及,这就使得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极不规范。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不完善与对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的功能认识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实际上,无论是劳资抗衡模式抑或劳资制衡模式以及社会统合模式,均强调了劳资之间的自治功能。而这些模式之代表国家在市场经济初期也与我国当前情形相类似,即主要依赖个别劳动关系法和劳动基准法来调整劳资关系。但由于劳动基准法的低标准性和刚性特征,使得劳资之间的对立难以和 谐。二战后,西方各国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开始寻求自治途径,并逐步强化了工会法律制度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目前,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劳动关 系的调整基本上使用了三层法律结构:以个别劳动关系法为主线(中层结构),以劳动基准法为基础(下层结构),以集体合同劳动关系法为重点(上层结构)。完善我国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基础是健全工会制度和强化劳动者的团体权。无论是企业内部的职工民主管理,还是集体协商,抑或集体合同劳动争议,都 应以健全的工会制度和协调、谈判机制作保证。由于我国实行一元工会制度,自上而下的工会结构体系在国有企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私营企业的数量和规 模的扩大,在其中建立工会组织成为当前一个重要任务。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紧张,对立情绪较为严重,解决集体争议的情绪化手段普遍。而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 业中,工会的代表性问题值得重点关注。代表性弱化或丧失代表性,实际上等于丧失了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存在的基础。就劳动者的团结权而言,应以法律规 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并就协商和集体合同争议建立单独的解决机制,强化“三方机制”,注重调解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在当前法律还未赋予劳动者罢工权 的条件下,拟应在原解决因签订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基础上扩大调解范围。在相关法律中,将雇主与劳动者的协商谈判课以义务。在集体劳动争议中,宜将 利益争议和权利争议分开,利益争议主要以调解机制解决,而权利争议则应以仲裁机制解决。(二)进一步改革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及程序我国以前劳动争议实行强制仲裁制度,这实际上过度强调了仲裁程序作用,其立法之出发点概以为仲裁机关具行政依托性所致,由此又使得劳动仲裁行政化倾向加 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强制仲裁制度,但这只是在个别情况下,实际上强制仲裁制度并未根本动摇,而且争 议仲裁范围又只限权利争议。西方多数国家推崇诉权平等的宪法原则和权利,以“司法最终解决”为原则,构建了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诉求的不同解决机制,有着严 谨的学理基础和制度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后,虽因“诉讼爆炸”〔3〕320之现实影响,一些国家试图以调解程序分解法院之压力,但并未改变司法程序的 主要救济功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在各国的实践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并非是争议解决的关隘和必经之路,实行强制仲裁的范围大多被严格控制在影响公共利益和社 会秩序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7〕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完善,宜应以个别权利争议与集体争议划分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分别构建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和集体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权利争议)以司法解决为主途径,集体争议以“三方机制”主导下的仲裁程序为主途径,两个途径均可配之以调解程序解决, 充分体现程序的公正价值。(三)立法技术要高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律制度中的许多规定是立法技术缺陷造成的。主要表现 为:(1)用绝对确定性规则的形式表达了相对确定性规则的内容,用相对确定性规则的形式表达了绝对确定性规则的内容。例如,《劳动法》第80条的规定: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条并未明确解决这一问题。既然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设置是“可以”,那么,如 果一个企业里不设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如何调解?等等,这一切都需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2)目前存在的多头制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现 象,尤其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发布关于时效、管辖与主管、当事人制度、保全制度与先予执行制度等一系列事关仲裁制度、仲裁体制以及诉讼制度、诉 讼体制这样一种状况。(3)由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涉及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诉讼体制问题,那么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先行确定劳动 争议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等重大问题的合法性?根据《立法法》的第8条“仲裁和诉讼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诉讼制度、诉讼体制也应当由全 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来制定,以求法制权威统一。参考文献:〔1〕罗豪才.软法与公共治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5-6.〔2〕 史尚宽.劳动法原论〔M〕.台北:正大印书馆,1978:241.〔3〕 黄越钦.劳动法新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4〕 王全兴.劳动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473.〔5〕 乔纳森•H•特纳.社会学理论的结构〔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211.〔6〕 星野英一.私法中的人〔M〕//梁慧星.民商法论丛.王闯,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184.〔7〕 郑尚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的现代化〔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136.

劳动争议论文范文素材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我整理了关于劳动主题的作文素材,来看一下!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正是无数劳动者,让新中国一路走来,充满活力。激情燃烧的岁月,“铁人”王进喜以双臂搅拌灰浆压住井喷;改革开放的时代,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做着“禾下乘凉梦”充实天下粮仓。新世纪新阶段,不管是有48项技术创新成果、创造经济效益1.9亿多元的吴吉林,还是让嫦娥三号的“冷暖衣”重量不足美国制造五十分之一的苗建印,这些劳模们身上涌动着创造、创新、创业的激情,在劳动中成就了自己的价值,更托举起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梦想。

模范,原本指的是制造器物的模型、模子,引申开来,就成了值得仿效的人或事。效仿什么?效仿的正是那么一股子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劳动精神”。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1945年,_同志在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指出,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有三种长处,起了三个作用”,即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劳动精神的重要性,正在于它能激发出人的潜力,让劳动真正成为改变世界的力量。

对劳模的表彰,就是对劳动的表彰、对劳动精神的弘扬。不管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还是精神价值的沉淀,离开了劳动,都只是空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敬业”是重要内容。离开了劳动,谈何敬业?其实,对于一个公民,“爱国”首先体现在做好自己的工作、找到自己的舞台;对于一个国家,“富强”需要由无数人的劳动来创造;而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一个文明、和谐的国家,必然要保证所有人劳动的权利和劳动的尊严。从这个角度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劳动正是我们可以做、也应该做的。

对于当代中国,劳动精神更不应该褪色。审视中国的历史方位,我们站上了历史的高岗,转首回眸有足够多的欣慰,举目四望也有着以往任何时代都未曾遇到过的烦恼。如何让“中国制造”升级为“中国智造”,消除出国抢购马桶盖、电饭煲的尴尬?如何增强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打破贫困的代际传递,让更多人同步进入小康?如何让那些“宁愿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青年人补足精神钙质,挥动自立自强的臂膀?这些时代之问,答案可能各不相同,但又一脉相通。任时代如何变化,劳动是一切成功的必由之路,也是一切梦想的坚实底座。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就能“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汇聚强大正能量”。

“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是对人类文明进步规律的重要诠释”。劳动精神,更应成为每个人的精神原色。通过劳动,我们收获满足感、快乐感、尊严感,正是这些让我们挣脱物质的枷锁,拥有丰盈的精神世界。或许,无论是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还是每一个个体,面对“你将如何存在”的问题,劳动都是的回答。

劳动创造世界,财富属于人民。五月一日,劳动者的盛大节日在汗水飘香中来临了。劳动节的由来是伴随着1886年那些芝加哥的工人们流血的过程而诞生的。当年许多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至今仍像玫瑰花一般血红。从此,这一天便永远地属于我们劳动者的神圣领域。是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创造了世界,劳动使远古走向未来,劳动使人类走向文明。是劳动,建成了今天的万丈高楼;是劳动,筑就了现代化的信息高速公路;是劳动,让偌大的地球变成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是劳动,使浩翰的荒原变成了亩亩良田。劳动者用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编织了这个五彩班斓的世界,创造和延续了人类的文明。

在希望的田野上,青山绿水包裹着丰富的宝藏,春种秋收耕耘着永恒的向往。农民就像艺术家、雕塑家、画家,他们的农业作品更充满了价值。向自然索取宝贵财富,为人类开出幸福源泉,农民,他们是中国的脊梁,民族的骄傲!在迈向工业发达的进程中,锦绣江山留胜迹,人物看今朝。工人,您用那坚实的臂膀托起我们的生活。是工人用心血浇筑共和国的路基,让中华民族飞奔的火车,拖走贫困,载来富裕。在三尺讲台前,因为热爱,忍看桃熟流丹,李熟枝残;因为执着,选择诗满人间,画满人间。传授知识的老师是那么的伟大无比,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会用金钱的尺子来丈量人生价值。他们在春天的土地上播种,栽培美的幼芽,等待它繁花似锦,他们埋下知识的种子,盼望它硕果满枝。他们用语言播种,他们用彩笔耕耘,他们用汗水浇灌,他们用心血滋润。他们把一生许孺子,为盛世做人梯,无怨于自己的奉献,无悔于自己的选择,无愧于自己的称号,他们是值得全社会尊敬的!在创造精神产品的领域里,天展云笺,心访尘世,一路红尘多景致;人生若卷,笔游乾坤,三江绿水俱辞章。文字工作者在神圣的一亩三分地里,用神圣而崇高的理想之灯,把社会的边边角角照亮。他们凭燃烧的诗意和激情,用深切的感受,写下自己思想的流动;用善良的心灵,擦燃他人智慧的火花;用手中的笔和相机,去发现美,挖掘美,塑造美,传播美,去书写无愧无悔的人生!让文学和美而不朽的劳动者,他们让历史传承,历史也终将记住他们!在服务行业内,心有春风,行行业业能拔萃;忘我工作,勤勤恳恳。当你走进饭店、走进商店、走进繁华的商业区,你可知道服务的辛苦?这些普通劳动者以微笑融冰化雪,以爱心播撒温馨,以真诚促进社会和谐,他们的事业同样伟大,他们的人品同样崇高。在东海的碧波中,我们看到了远洋将士们的军威;在攻克科学堡垒的实验室里,我们领悟了知识就是生产力的真理;在救死扶伤的领域里,我们领略了白衣天使所从事的职业之神圣……

所有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劳动者,都是共和国的脊梁。你们把火红的生命,无私地递交给祖国的胜利和进步,并将崇高的信仰、百倍的信心和奉献的向往,一丝不苟地溶入了共和国的座基。是无数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把人类征服宇宙的愿望写进了历史,把人类向自然挑战的期盼变成了现实。劳动者是光荣的,劳动者是幸福的!

同学们,你们应该还记得“劳动最光荣”这首儿歌吧!劳动的创造最光荣说得实在太好了。下面是我整合的以劳动为话题的 作文 素材 范文 ,一起来看看吧,肯定对你有所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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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劳动为话题的作文素材范文1

人世间最美好的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学习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成功的喜悦,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获取……

热爱劳动的习惯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我们努力培养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放暑假的时候,稻子成熟了。一天上午,妈妈问我愿不愿意学割稻子,我不屑一顾地回答:“割稻谷有什么好学的,不就拿出镰刀一颗颗的割么”,妈妈笑了,“那么今天你就去试试吧!”

跟着妈妈来到了稻田,也没看妈妈是怎样割的就自顾自地干了起来。不一会,妈妈就超过我割到前面去了,我才发现她割得整整齐齐,效率又高,速度又快。我和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稻子没割干净,像几根野鸡的毛立在那里,稻堆也没摆放整齐,真令我哭笑不得,我又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谁知越着急就越坏事。一想到田里这么多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禁放慢了手速。一不小心走了神,手又被镰刀割着了,“哎哟!”今天真是活见鬼,差点哭出来。

妈妈闻声而来,又见我捂着手指,便知道是怎样一回事,连忙把随身准备的创口贴给我抱扎好,又说:“割稻子并非你想得那么简单,要是不能学习,任何事情都做不好。”

我低下头来请教妈妈,妈妈边做示范边语重心长说:“你拿稻子的手太下,又不舍得弯腰用劲,你的镰刀口朝上,当然容易割到你的手拉!”我没想到这样一件小事也有这么多道理和学问。虽然我的手受伤了,但是我还是坚持割完了,期间我按照妈妈教我的 方法 ,越割越顺利,真正学会了割稻子。

有了上午的经历,我已开始变得坚强,变的独立,尽管有很多的困难和挫折。从中我体会最深的是任何事情都没有想象的简单,要虚心接受教导!同时,我也明白了父辈们顶着烈日劳作的不易。劳动才会有收获,“要记住,粮食是用血汗换来的!”

付出了就会有收获,努力了才会有结果。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家里我们要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在学校,要努力学习,并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吧!

让我们牢牢记住:劳动最光荣!

以劳动为话题的作文素材范文2

做事,不止是人家要你做才做,而是人家没要你做也争着去做。这样,才做得有趣味,也就会有收获。——题记

人们都说劳动最光荣,这一点也不假,劳动不仅光荣而且很快乐。这天,我就证实了这句话。

今天,我又像往常一样闲散地坐在椅子上,看着我的宝贝电视,没想到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把我的心灵窗户--眼睛都给弄的酸疼酸疼的,于是我走出家门眺望远处的绿色。走进家门,我又傻了眼,接下该做什么事,不能在看电视了,也不能在打电脑了,而且大热天出去也没什么意思,接下该做什么呢?疑惑的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突然我想起自己的房间已经和脏啦,我不能在让妈妈帮我操心这些了,每次我都把所有的事情推给妈妈,况且我现在已经长大了,而且现在也是放假,我不能在把这点小事推给妈妈做。于是我主动的拿起扫把拖把,吃力地将它们拖到2楼去。打开房间,处处脏的不能形容,唉,也怪自己平时太会玩,东堆西扔的。马上我开始行动了,我先将房间的每个角落都清扫,甚至连一个小小的角落都不落下,清扫了许久,我检查了没有脏东西后,我又拿起拖把准备拖,突然我想:这样拖根本不能彻底地将地拖干净,于是我拿起一块毛巾,浸湿它,膝盖着地,弯着腰,开始搽了起来,由于地面水很多,我的膝盖也随着地面滑了起来,那感觉真是快乐极了。地面很宽,我照样一直擦,擦了好久,觉的好累,但是也很快乐,因为,这样工作好有趣哦,就像在溜冰场上可以随意溜冰。嘿嘿,好好玩!过了大约1小时多,我把地板、桌椅、WC、墙壁擦的干干净净的,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虽然此时的我有点疲累,而且肚子也在施“空城计”了,但是我深深的体会到劳动的快乐。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快乐。

小事 经验 :多做事,少抱怨。在劳动中虽然疲劳,但是可以尝到其中的乐趣,并且要是人家没有要你去做是,你主动去做的事才是最有趣味和最有收获的劳动。劳动光荣,劳动快乐!

以劳动为话题的作文素材范文3

世人每每劳动,并非为劳而动,却是因动而劳,然何谓劳动?愿美而劳,顺心而动。

迷蒙的喑夜里,车在高速路口失了方向,爸爸的方向盘一打,竟拐上了国道,没有一盏路灯,我们便在黑夜中摸索前行,喇叭声在耳畔猛然响起,路边蹿过两个穿着破旧的孩童,颈上系着揉皱的红领巾。路边的标志牌上是赫然的"前方学校,减速慢行",一抬头,哪里有学校,几排破旧的平房,侧壁上写着歪歪扭扭的“危房求捐款”……

我当时开未想到,我们会再次来到这个蓝田城边萧索的荒村孤校。

后背箱中,是满满的米面油和学习用品。无法预料的,当手中捧着"献爱心活动单"时,我的脑海中竟如闪电般掠过那个黑夜,此时是正午,阳光暖暖洒遍全身。那所学校再次呈现眼前,两侧是摇摇欲坠的危楼,教室的窗玻璃布满触目惊心的裂痕,我们找到学校负责人说明来意,近60岁的他瞪大了双眼,使劲吸吸鼻子,扬起灿烂的笑容。

他领我们参观每间教室,眼前是相似的糟乱景象。四面是灰白的毛坯墙,灯光极暗,桌椅板凳甚至能随风发出“吱呀”的呻 吟,我感到手中的两袋文具仿佛更重了,沉甸甸的,是笔,是书,是心。

原定的为学校捐物计划,已是远远不够了,我们的足迹遍布了整个村庄,三月的风在这里仍旧料峭,我们跟着学生走访各家,这所小学里绝大多数都是留守 儿童 ,我们见到了一位位“两鬓苍苍十指黑”的老人,他们说话带着浓重的乡音,而真正让我鼻头一酸的,是他们在交谈时不自觉带出的颤抖和卑微。妈妈握住了老太太枯槁的手,她们的眼里都闪烁着晶莹的泪花……

回程的时候,我抬起手看,上面是一道道可怖的血痕,还有在墙上蹭破留下的红印,心里却轻松了许多,这不仅仅是献爱心的劳动了,愿美而劳,顺心而动,怀着热忱的期盼而付诸辛劳,顺应的是自己那颗干净而纯洁的初心……

劳动的滋味,温暖而悠长,蔓延到永远。

这场早该停止的献爱心活动一直持续了三年。后来在国家帮扶下这里实现全县脱贫,那也是我最后一次到那里,惊喜地发现了一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田。

以劳动为话题的作文素材范文4

小时候,妈妈对我说:“长大后,要靠自己的双手去生活,不要不劳而获,因为劳动最光荣。”那时我还小,不懂劳动是什么,只是一脸迷茫地看着妈妈,妈妈笑了笑,摸着我的头说:“乖孩子,等你长大后你就明白了。”直到那一天,我明白了劳动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那天是周四卫生大检查,我负责把教室后面那个箱子里的饮料瓶抬出去卖了。领到任务,我满心欢喜,我迅速地走到了教室后面,抬起箱子,谁知道,箱子不知道被哪个淘气包给弄散架了,瓶子滚了一地。我的工作由卖瓶子变成了捡瓶子外加修箱子。我把箱子修好后,开始捡瓶子。刚开始还好,伴随着我捡瓶子的动作越来越快,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股恶臭味。我只好把头扭过去,捏着鼻子去捡。“咦,这是什么?怎么是软软的?”我把头扭回去一看,是一个发霉的鸡肉卷。

好恶心!!但看着由于我的失误而滚得满地都是的瓶子,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把瓶子给捡起来。我忍受着扑鼻而来的恶臭,继续工作在我的岗位上。过了一会儿,豆大的汗珠顺着我的脸颊滴到地板上,我没有理会它,继续捡我的瓶子。我看着地板上的瓶子越来越少,我露出了笑容。不一会儿,我就把地上剩余的瓶子捡到箱子里去了。虽然瓶子都到他们该到的地方了,但是地板上还有很多垃圾。

我拿起扫把左扫扫,右扫扫……恶臭味是越来越大了,我不禁皱了皱眉头,我仍旧坚持着。又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只好用手捏住鼻子。看看被垃圾占领的地盘越来越小了,我心里乐开了花。原本我已经是很累了,但不知为什么,我全身仿佛充满了力量,迅速地将垃圾聚成了一堆,我拿起簸箕,快速的把这些“臭气弹”撮起来倒进垃圾桶,每倒进垃圾桶一簸箕“臭气弹”,恶臭味就小了许多,我为了能呼吸到新鲜空气,我的动作是越来越快,不一会儿所有的“臭气弹”都到垃圾桶里去了。

看着我自己的劳动成果——干净的地板,装满瓶子的箱子,还有装满臭气弹的垃圾桶,我开心的笑了。在那一刻,我明白了劳动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劳动能带给我快乐。我相信,当你看到因为你的劳动使得肮脏的房子变得一尘不染,你心里肯定会充满成就感;当你把屋子打扫干净时,家长向你竖起大拇指的时候,你心里肯定乐开了花……

以劳动为话题的作文素材范文5

“幸福的生活从哪里来?要靠劳动来创造。”每当我听到这首劳动最光荣的歌曲时,我的脸上都会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因为劳动可以让人幸福,给人带来快乐。

吃完晚饭,天气十分凉爽,刚好吃得饱饱的,于是,爱散步的我提议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一路上我和大伯、大妈打打闹闹,回到家,我不仅不累,精神还很抖擞。大伯见我这样有精神,便带着一脸“坏笑”说:“雨菲啊,你看,这个锅还没刷,碗筷也没洗,大伯大妈也累了,要不然到家你洗一下好吗?”“嗯!”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走进厨房,我打开灯,撸起了袖子准备干活。首先我在小池里放满水,往水里滴了三滴餐具液,准备工作就完成了。浸泡了几分钟,我把碗筷放进盆里进行清洗,可是,平时没怎么刷过碗筷的我刷起碗筷来,看起来十分的笨拙,盘子碟子好像马上就要掉下地摔个稀巴烂似的。这时,不放心的大伯佯装出来喝水,看见我这副“兵荒马乱”模样,出于不忍,便走过来和蔼地说:“还是我来给你示范一下吧!”

说着,只见大伯拿起海绵熟练的刷着碗筷,又对我说:“碗筷要先把油渍去除,之后要再冲洗两遍,把泡沫冲干净,再把没用的碗筷冲洗一遍一起放进消毒柜里进行消毒。洗碗筷的水要倒进锅里,进行洗刷,还要把两个毛巾清洗干净……”大伯说完后就回到卧室了。受到厨房“老熟客”的指导,我一下子明白了步骤,“洗刷刷,洗刷刷,哦哦……”我哼着歌,在锅碗瓢盆的交响曲中迅速的将碗筷洗刷的干干净净,并放进消毒柜里。我又把剩下的水倒进了锅里,用海绵的反面进行擦拭清洗,清洗完之后,我的身上有点酸痛,我拖着沉重的身子坐到椅子上,可是看着光滑的盘子,干净的大锅,我却感到十分幸福。大伯大妈也夸奖我,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以前,我以为有好吃的,好玩的,有家人疼爱就是幸福,现在我感觉,幸福就是劳动的收获,劳动的成果。劳动创造的幸福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 种植 蔬果,收获时的满脸笑容;劳动创造的幸福是老师呕心沥血培育、 教育 学生,学生不断进步才是老师的欣慰;劳动创造的幸福,科技人员夜以继日研究成果为人类做出重大贡献才是幸福;劳动创造的幸福是我辛辛苦苦把一个个碗、一双双筷子刷干净时那种妙不可言的滋味……

自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劳动不仅是最光荣的,劳动还是一个可以创造幸福的一件事情。

以劳动为话题的作文素材范文6

人们都说:劳动最光荣。

这一星期,我们便被冠予了这一“光荣”。

当我在切身体验劳动时,我才更进一步地融会了这句话的精髓。劳动不止于辛苦,还带有微微苦涩的甘甜,且拌有初出井底首望辽阔天空的滋味。这些都不是能从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所能触摸到的,作为一名劳动者内心深处的,最平凡而又殊于一般的感受。

在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学工过程中,我们都从刚踏进劳技中心的无所谓事到看着自己平生第一次制作的电器模型渐渐成行时的喜悦和自己心中那份小小的骄傲,从看着陌生的道具时的手足无措到熟练摆弄手中的道具作挥舞状时的沾沾自喜...这些都无疑在我们的成长反应方程中添加了条强烈催化剂。

平时生活中各种电器和工具我们是用得那样的心安理得,却不知这些东西背后掺渗着多多少少劳动工人们的汗水,只是一味地认为它们的存在是因为上帝伟大的赐予,所以从来不知道也没想过要去珍惜这些东西。通过学工,我们才大悟道:原来劳动工人们就是赐予我们“宝物”的上帝。还让我们意识到了事物的可贵性,告诉我们生活中方便我们的各种物品并非是它们自己“从天而降”,而是有着这么一群人一锤一钉,一钉一锤地铸造出来的,如果说世界的创造者除上帝还有第二的话,那么就是他们了——伟大的劳动者们。体验他们的劳动,教我们学会用感恩的心态看待世物万灵。

学工时碰到这样那样的“翘脚”也是再所难免,不同于平常的是这次没有父母的帮助和宽慰,需要自己给自己坚强地打上满满的鼓气,加上独立的思考和数次的尝试,或许失败的最后还是失败,但在精神上却早已是成功了的,因为有所努力、有所付出学会独自解决问题就是学工的目的和做人的方向标。

生活的真谛在于不断地发现,在看与听的过程中,可以学到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可不是嘛,在这个暑假里,遇到的一件小事使我对这句话的含义有了更加清醒深刻的认识,真是收益匪浅哪。

一个烈日当空的下午,知了在树上不厌其烦地叫着,我奉妈妈之命下楼倒垃圾。垃圾桶周围恶臭难闻,蚊蝇乱飞,我倒完垃圾边便转身逃也是似的向家走。

这时,迎面走来了一位清洁工,她低着头,一手拿着扫把,一手拿着簸箕,一边走一边清扫地上的垃圾,豆大的汗珠从她的脸颊上流淌下来。这时又有两名中学生模样的青年人走了过来,他们的手中也提着一袋垃圾。只见两位青年人离垃圾桶还有四、五米远就捏起了鼻子、皱起了眉头,摆出了一副苦瓜脸。两人踮起脚尖走到离垃圾桶还有一米多远的地方就玩起了“投篮”,将垃圾袋远远地抛向了垃圾桶。由于距离太远,再加上“投篮”技术太差,垃圾像天女散花一样从垃圾袋中散落出来,撒落在垃圾桶四周。那位清洁工远远地看着眼前的情景,好像要说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紧走几步,来到垃圾桶面前,默默地弯下腰,认真地清扫起来。

“多恶心啊,这样的工作居然也干得那么认真。”其中的一位青年人扭头斜视了一眼正在低头清扫垃圾的清洁工,对另一位不屑地说道。

“就是!”另一位随声附和道。

那位清洁工扫得太认真了,两位青年人的对话声音很大,我远远地都能听到,可她却充耳不闻。她先将垃圾倒入她的大垃圾车里,又把垃圾桶里里外外擦了个遍,最后又拿出扫把把垃圾桶四周清扫得干干净净。

听着那些不屑的言辞,一种对那两位青年人的厌恶感从我的心底油然而生。我再次打量他们:头戴配有电风扇的帽子,身穿阿迪达斯运动衣,脚蹬耐克牌运动鞋,穿着十分时尚。但在如此时尚、美丽的衣着下,究竟包裹着一颗怎样的心灵呢?我的心里充满了疑问。

看着清洁工渐渐远去的背影,我若有所悟。看来只有外表的华美是远远不够的,一个人只要有了美好而高尚的心灵,即使她的衣着再破烂,工作再平凡,也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我沉思良久,直到那位清洁工远了,远了……

以劳动为话题的作文素材范文7

我十年的人生道路中,参加过许多活动:有 国际象棋 比赛;有庆六·一游园活动;有“科技创造未来”游园活动……其中,令我终生难忘的该数题材最为普通的以“我劳动,我快乐”为主题的校园美食节。

这次活动主要是比厨艺。每个小组各做一道水果沙拉或水果拼盘,并自己带一道自己在家做的美味佳肴,每个班再选几道有代表性的菜到学校参加评比。

“现在请各班回教室制作!”随着主持人胡蕤的一声“号令”,全校每个班级都陆续走进教室,开始制作了。

我们小组做的是水果拼盘,于是我们立刻分好工:沈阳、王家汀切水果,我和李诗农装盘,其他人都当杂工紧张的制作过程开始了。要做水果拼盘,就一定要把水果洗干净,不能太脏了。于是,沈阳就先让徐逸飞去洗水果。不一会儿,徐逸飞就把两根洗得干干净净的黄瓜拿过来了。沈阳不慌不忙地削着黄瓜皮,手里握的刀哗哗地工作着,可他技术不好,不分是非,连皮带肉都削下来了。这时,王家汀拿来另一根黄瓜,不削皮,直接把它切成块,指着自己切的一块块黄瓜,对沈阳说:“瞧!我切得比你好!”沈阳没有说话,心服口服。我和李诗农马上就把王家汀切的黄瓜放在了盘子的边缘,每隔一块黄瓜就放一个圣女果,颜色很好看。不一会儿,沈阳又切好了四块红红的苹果。“把它围在四周吧!”我提议。“不好!盖座大厦,用它做地基。”李诗农说。“不!小心倒塌!”我说。“你那样不好看。”李诗农和我争论不休。可是,打嘴仗我跟他根本不是对手,所以还是盖了一座“埃菲尔铁塔”。

后来,我们小组再往上盖了几层,有好几次,这座“埃菲尔铁塔”都差点倒塌,还好是有惊无险。没多久,这座“埃菲尔铁塔”就完工了。

这座“埃菲尔铁塔”下,虽各种水果片做成的一个人口密集的广场,中间有一个桃子、梨、香蕉、猕猴桃做成的观测台,顶端还有一个樱桃做的天线,很有创意。我们心里甜滋滋的。

在班上评比时,我端着我们组做胡水果拼盘上台后,王家汀就大声地介绍:“这是我们组做的‘埃菲尔铁塔’。这是铁塔下人来人往的一个广场;这是一个观望台,上面有很多人在极目远眺;这是铁塔顶端的天线。”王家汀讲得绘声绘色,赢来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最终,我们的作品只评到了班级三等奖,可是我们已经深深地体会到了:我劳动,我快乐!

以劳动为话题的作文素材范文8

劳动创造了人,人离不开劳动。劳动需要付出时间、付出体力、付出疲劳、付出辛苦,耕耘才有收获,付出才有回报。劳动还需要诚实,劳动应该远离投机取巧与。人人都有劳动的开端,我也不例外。

在我上一年级的一个周末,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没什么事干,就来到爷爷的小花园里逛逛,虽称“花园”可其实是一块地上放了许多盆栽与花罢了。

大的与笑得互相簇拥、衬托,好看极了。雪藤见了我,摆摆手;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小花见了我,妖妖身子;吊兰见了我,挑起了无。正在我陶醉之际,爷爷不知不觉地来到我的身后:“去给他们浇浇水吧。”我开心极了:“好呀,好呀!”我拿起一根水管,把它的一头拧在水龙头上,自己拿着另一头,冲进了小花园。

我一拧开水龙头,哗啦,哗啦……水往外冒,拿着水管的我兴奋了,拿起“机关枪”不断扫射,那些花儿草儿只好“委屈”一下喽,它们扮演了敌人的角色。啪啪啪,哗哗哗,哈哈哈,我的脚踩在地上的“啪啪”声,浇水的“哗哗”声,再加上我欢乐的“哈哈”声组成了“三重奏”。

花儿,草儿,盆栽,好像也被我感染了,于是花儿格外眼里,草儿格外嫩绿,盆栽格外茁壮。正当我劳动得开心是,爷爷吧水龙头关了,慈祥地说:“再浇水,植物都被淹死了。”

我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呵呵。”

爷爷又说:“你是不是该吧落叶扫一下呢?”我如梦初醒:”哦,对呀!“我连忙拿起扫把扫地。过了一会,我满头大汗,但望着整洁的小花园,我的心里可是乐开了花。当叶子最后一滴水珠滚下来时,我的 随笔 录也写完了:今天我浇了花,知道了劳动虽不是轻松的事,但它也能给我们带来快乐!

劳动是幸福的基础,是幸福的源泉,也是每个人走向成功与辉煌的必经之路。想摆脱困境,你就去劳动;想创造未来,你就去劳动;想寻找快乐,你就去劳动;想实现梦想,你就去劳动。诚实的劳动,创造了美好的世界,也彰显了劳动的光荣!

以劳动为话题的作文素材范文9

劳动和生活是紧紧相连、密不可分的,为了体验劳动既是辛苦的,同时也是快乐的,所以,我们班举行了一次活动:包饺子。

自从老师宣布后,我们就等呀盼呀,终于等到星期五,熬过了第一节课,激动人心的时刻从天而降,当主持人宣布活动正式开始,教室里一片欢呼雀跃,甚至,有的同学一蹦三尺高。

同学们洗完手,一一回到自己的座位,此时老师已经把饺子馅和饺子皮准备好了,不等老师说,同学们都已经包了起来。我在家里经常包饺子,熟能生巧,我不一会儿就包了十几个,同时,我向旁边小组瞅了一眼,便暗自洋洋得意:想超过我们呀!门都没有!一会,我们便把饺子皮包完了。“叮玲玲叮玲玲”,第一节就这样消失了。

我走向旁边的几个小组转了一转,真有趣!包的饺子形状各不相同,有的是包子形,有的是元宝形,有的是月牙形,还有的是不规则的形状,就连他自己都说不出是什么东西,而老师包的饺子跟我们包的饺子真是一个鲜明的对比:我们包的饺子不管是什么形状,都总是睡着的,好像一头懒猪似的,整天都躺在猪窝里睡懒觉,而老师包的饺子是站立着的,好像一位在战场上的冲锋战士,让人看了,觉得非常有精神。

煮饺子是个必不可少的过程,我把饺子一个一个的放进锅中,煮了几分钟,还不见饺子好,心里一阵着急,可又拿它没办法,只好等。终于,饺子浮了起来,我迫不及待的把饺子盛了起来,嗯,真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呀!

同时,我也把调料调好了,此时,我的口水已经馋涎欲滴了,我顾不了很烫,刚吃完第一个第二个就已经下肚子了,让你想吃个不停,就像一句俗语说的“猪八戒吃人生果狼吞虎咽”,真是美味佳肴啊!我看了看坐在我旁边的同学,瞧她那狼狈劲儿,嘴巴周围都沾满灰色的“胡子”。

老师,我突然想起老师一直在为我们煮饺子,看见一锅又一锅香喷喷的饺子送入我们的嘴,她们何尝不想吃呢?但是,她们没有把一丝一毫想品尝一口的劲显露出来,于是,我走向前去问老师:“老师,你们也吃一点吧。”可她们的回答却是:“你们吃吧!你们吃够了我们再吃也不迟。”此时,我想起了一句话:老师就像一只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这次活动,我不仅吃到了美味的饺子,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劳动既是艰苦的,又是快乐的。

以劳动为话题的作文素材范文10

五月,一年中最灿烂的季节。鲜花如锦,绿草如茵,到处是鸟语花香,一派勃勃生机。湛蓝的天空,悠悠升起一朵洁白素雅的云,云俯瞰着大地,青山绿水笑开颜。各种树木在阳光下显得神清气爽,漫山遍野的花竞相努放,催出五月的热情。

山坡上的梨花坠着头向五月微笑,无垠的麦地,催出热烈的诗情,迸发激情的五月。春雨,丝丝密密斜织着,一丝一缕击敲着心坎,打湿了沉寂的思绪,心湖中荡起层层涟漪,激情的五月,放飞青春,放飞梦想。

五月,漫步在落英缤纷的田野上,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心情豁然开朗。农民们喜气洋洋的忙着春耕春种,他们微曲的腰像拉满的弓,双手扶犁,躬身前行,双腿因负重而不能直立行走,但他们每一步迈的却很踏实,步伐矫健。在他们的身后,一垅一垅的梯田在不断加宽,孕育着播种的希望。这如诗般健美的劳动场面,瞬间定格在我的脑海,成为我记忆中的永恒。

农民,他们有着可贵的精神,他们那双粗糙且布满茧花的双手,写满了对生活的挚爱;沧桑的脸颊,暗示着他们经历过生活的艰辛,守候着期盼,收获着劳动的喜悦;憔悴的面容刻画出他们涟漪的泪行,伴随着每个凄风苦雨的日子,正如他们倔强的性格,对生活的执着追求永不悔改。

农民,他们在田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劳动,却任劳任怨;他们早出晚归,忙的疲惫不堪,但也不亦乐乎,痛并快乐着;他们整日为了生活忙忙碌碌,却也时常灿烂的微笑着,笑对生活。

五月都市的街道,响起了清洁工哗哗扫地的声音,迎面吹来一股凉爽的风,这风,催来城市的文明之花,催长着清洁工的劳动成果。尽收满眼的美景,在随风飘飞的音符下,大街小巷传来了收垃圾车播放的曲子。

行人的目光停留在清洁工清扫街道的背影,大家不再为清洁工的地位卑微而看不起他们;行人的眼睛开始注意洁净的路面,看着清洁工把城市打扮得亮丽多彩,心里很是舒坦,不由地向他们投来赞许的目光。

在这个充满真情的五月里,让我们为劳动者写下闪光的字眼“劳动最光荣”,让我们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向劳动者致敬,并送上我们最真诚的祝愿;让我们高歌一曲劳动赞歌,唱出我们浪漫的`情怀,唱出劳动者的心声,唱响五月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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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劳动法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结论:您的题目可以为《论经济危机下如何完善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提纲为:1.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全球经济背景的两极化2.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劳动法领域的渊源以及新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时该概念的深层含义3.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各国法律上的体现及应用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弊5.如何完善现在经济情况下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

探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摘 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基本制度上均有重大改革和创新,基本上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争议处理的要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 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文着重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在分析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各 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进行了初步探讨。关键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本质;处理模式;特征;完善2007年12月2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获得通过,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劳 动争议处理方面的“权威大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基本制度上均出现了重大改革和创新,有许多值得肯定的“亮点”。例如,明显突出了调解功能,扩大了仲裁的 受理范围,延长了仲裁时效,缩短了仲裁审理期限,确立了先行裁决与先予执行制度,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对于劳务派遣情形下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专门予以 明确,劳动争议仲裁不再收取费用等等,基本上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争议处理的要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 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亟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文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在分析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的基础上,对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足及完善进行了初步探讨,期盼对我国将要进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配套立法工作贡献绵薄之力。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和本质(一)劳动争议概念界定开展一项研究,首先应当弄清研究的对象,这就涉及对劳动争议概念界定。尽管“在每一研究的初期阶段,概念恰恰最难界定。”〔1〕在我国,最早对劳动争议 概念进行界定的学者是史尚宽先生,且该界定对后世影响最广泛:“劳动争议,广义的谓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于此意义,因劳动契约关系,雇用人 与受雇人间所生之争议,或关于劳动者之保护或保险,雇用人与国家间所起之纷争,雇用人团体及受雇人团体本身之内部关系所生之纠纷,以及雇用人或雇用人团体 与受雇人团体间因团体的交涉所生之纠纷,皆为劳动争议。然本章所称劳动争议,乃指狭义之劳动争议而言。即仅以各个之雇用人与受雇人间所生之争议及雇用人或 雇用人团体与受雇人团体间所生之争议为限。如因争议之当事人而为区别,前者可成为个人争议,后者称为团体争议。”〔2〕黄越钦教授认为,“‘劳资争议’四 个字乃一法律上具有特定意义之专有名词,并不是一切冲突、械斗、纠纷均可称之为争议行为。”因为:“依据‘宪法’生存权之理念,劳工得行使团结权,以进行 团体交涉,进而行使争议权,以达成其改善劳动条件之目的。为达此目的,劳工之争议权最后将落实在与雇方签订团体协约,故争议权行使之目的在缔结团体协 约。(凡不是以缔结或修订团体协约之行为,均不是劳资争议,笔者注)”所以,“可惜不论在立法上或在实务上甚至在学术上均有庸俗化的倾向,不但不能正确体 认此一专有名词之法律上的意义,甚且任意加以切割或以其他名词加以混淆。”〔3〕318王全兴教授认为,劳动关系有单个劳动关系与团体(集体)劳动关系之 区分。与单个劳动关系对应的劳动争议为狭义劳动争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议。与团体(集体)劳动关系和单个劳动关系对应的劳动争 议为广义劳动争议,其中包括狭义劳动争议和团体(集体)劳动争议。〔4〕基于上述分析,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争议及用人 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围绕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利益所生的争议。其与史尚宽先生的狭义劳动争议、王全兴教授的广义劳动争议是一致的。因为王全兴教授 的广义劳动争议实际上就是史尚宽先生的狭义劳动争议。这一含义包含以下几点内容:(1)劳动争议的主体是特定的,即一方是劳动者及工会,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及用人单位团体。(2)劳动争议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劳动权利和义务本身就具有广泛性,既有法定权利,也有约定权利,既有财产性质权利,也有人身性质权利。 包括就业、工时、工资、劳动安全与保护、劳动保险与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若干方面。同时,在集体合同争议中还会围绕相关利益生争 议。(3)劳动争议是劳动领域中的经济利益的冲突。例如,劳动关系解除争议,从其实质讲,都是为了一定的利益而产生的争议。(4)劳动争议是主体权利或利 益主张的矛盾和冲突。因此,劳动争议的处理也就成为解决这种权利或利益冲突的法定程序。(5)劳动争议由于以劳动关系为基础,而劳动关系又具有极强的社会 性特征。因此,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公正会对劳资关系的稳定产生重要作用。(二)劳动争议的本质劳动争议的现象呈现出多重个别 性和不完整性。从世界范围看,总结劳动争议现象的个别性,可抽象出的共性是:权利或利益的要求是彰显的,形式上表现为争执和冲突。20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的劳动争议呈现出与社会变革相适应的时代特征:一是劳动争议案件数持续大幅增长;二是非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数量急剧上升;三是集体劳动争议大幅增加。以 上劳动争议所呈现出的个别性特点,一方面说明了劳动权利义务配置的复杂性,不同的争执涉及各个不同层次、不同属性的权利请求权;另一方面也使得解决劳动争 议的各种程序法更应具有操作性,更应符合程序正义。冲突只是社会主体利益不协调的外部表现。虽然冲突表示“有明显抵触的社会力量之间的争 夺、竞争、争执和紧张状态。”〔5〕但西方的冲突理论也认为,冲突具有社会整合功能,实际上,权利救济本身的目的,正在于通过对冲突现象的价值评判,抑制 冲突的负面效应,减少冲突的发生或防止冲突的恶化,从而引导社会变革。因此,以法律解决或限制冲突的基础在于确认权利,而以法律解决或限制冲突的前提则在 于权利本质属性。对劳动争议性质的分析,必须建立在对劳动关系本质的分析基础之上。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结成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社会经济关系是一个矛盾体:追求生存机会与追求利润的不同价值取向。劳动关系矛盾体要求法律对其的调整,既要实现人格的自由和平等,又要反映人的生存与发展,是二者和谐的统一。从历史分析方法着手,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具有极强的社会关联性。从劳动关系的历史发展线索考量,雇佣劳动时代,是劳动关系的 革命时代,自由主义者将劳动关系全面债权化,实现了劳动关系“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利益的差别性和人格的独立性,使劳动关系的矛盾性也日益凸显。但是抽 象的平等性却掩盖了这种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并在人权平等的幌子下,忽略了劳动关系冲突的积聚过程。而且,伴随着工业的膨胀,劳动关系社会化加剧,自发和 自觉的双重力量使劳动者群体力量逐步产生。进入20世纪后,随着社会权利理念的确立,工会法及其团结权等制度赋予劳动关系更丰富的内容。以注重对劳动关系 的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有机调整的劳动法,也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被立法者所重视。从历史的视角考察劳动关系,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制度与其的联系是如此紧密,而法律思想和法律理念的转变:公法——私法——社会法的运行和融合轨迹,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劳动关系的本质及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二、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及其特征(一)劳动争议处理模式以上分析了劳动关系内部结构的不同利益取向以及外向性表现——权利冲突,并指出劳资争执是劳动关系运行的必然结果。劳动关系的社会化及与社会经济制度的 密切性,使得调整这种关系的实体法——劳动法颇具独特性:集中体现劳动权本位思想,使私法中的自然人格在劳动法中得以扩张,而成为法律关怀下的真实人 格。〔6〕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之形成与发展,与各国所采劳动法制模式有紧密关联。台湾著名劳动法学家黄越钦先生将这些模式划分为四 种,即斗争模式、多元放任模式、协调自治模式和统合模式。〔3〕73斗争模式目前已无采用国家;多元放任模式主要指美国,与欧洲解决劳资问题大异其趣;协 议自治模式又分为劳资抗衡式和制衡式两种,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统合模式比较复杂,形成了社会统合模式、经营者统合模式和国家统合模式,分别以瑞典、日本 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这些模式的差别主要在于劳资争议及劳动条件改善所依托的力量:协议自治模式强化工会在其中的作用,而统合模式则强调国家、团体在其 中的作用。(二)西方各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的特征1.普遍将劳动争议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争议,并采取不同的程序法救济。按照争议标的不同,将劳动争议分为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权利争议,是指劳资双方依据法律、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当事人主张权利存在与否或有无受到 侵害或有无履行债务等发生的争议。按照“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劳动争议当可以公力救济——诉讼解决。利益争议,一般指因为确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 议。这类争议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可衡量性和可诉性。利益争议在各国均以专门设计的调解、仲裁解决,在必要的时候,如日本、美国等采取公力强行介入的“紧急调 整程序”。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之划分,成为程序立法乃至于管辖划分的重要依据。按照争议主体的不同,将劳动争议划分为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个别争议发生于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争议的内容一般是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这种争议涉及的是具体的劳动者直接的和切身的权益。其争议主体是个别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和雇主。集体合同劳动争议,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之间因为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集体合同劳动争议的一方是工会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划分个别劳动争议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的意义在于,二者在争议处理中采用不同的程序。 2.三方机制原则是劳动争议程序法中的主要原则。三方机制原则在劳 动争议程序法的体现,主要在不同的程序中予以构建。美国仲裁机构,虽分为特设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构,均由三方人员构成;德国的权利争议案件由劳动法院受 理,初审法院由1名职业法官和2名来自雇员和雇主的名誉法官组成,二审法官组成与初审相同,但二审中要求雇主方面必须有雇主协会的代表、雇员方面必须有工 会代表出庭应诉,当事人不能出庭。三审法官除与一、二审相同外,职业法官和名誉法官的比例都有所提高。利益争议之调解仲裁机构,一般由邦劳工部长担任主席 或任命,其他委员则由雇主团体与受雇劳动者团体组成。3.健全的工会法律制度及集体谈判法律机制。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颁布有工会法 或工会法律制度。在西方一些国家,工会成为本国劳动法制模式中重要的因素。如以法国、意大利为代表劳资抗衡模式,推崇工会理想主义,强调劳资关系自治;以 德国、奥地利为代表的劳资制衡模式,推崇“产业民主化”,除经营参议会制度外,尚强化工会的维权作用;以瑞典为代表的社会统合模式,其最大特征是工会在全 国劳动者中的领导地位,全国总工会与全国雇主联盟之协调构成个别劳动关系的基础,反对国家干预;以经营者统合模式为代表的日本,虽没有像瑞典那样有强大的 工会力量,但仍强调在企业层级的工会与雇主之间的协商机制。与以上工会的法律地位相对应,各国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集体判决法律机制。而且这种法律机制,绝 不仅仅是签订集体合同或团体协约,而是建立在结社权、缔约权、行动权等“团结三权”基础上的劳资协商的有机体系。4.法定的和平义务。劳资 争议之表象——冲突,决然不能只理解为械斗,激烈的外部对抗。各国劳动法或劳动程序法对当事人均得以法定的和平义务。如对罢工权的行使,一般规定必须由工 会来行使,而且必须是谈到破裂时当可行动。根据资料统计,瑞士有57%的团体协约中订有绝对和平义务。〔3〕76而当劳资双方以协商程序订立集体合同或团 体协约后,则应全面履约,不得违背协约内容而加以争议,否则违反和谐义务。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足及完善的初步探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其以前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存在的诸如仲裁前置限制了当事人的诉权、仲裁机构与行政职能不分、程序周期过长及效率低、“三方 原则”存在虚拟性等问题和弊端进行了相当大程度的解决,出现了文章开头所言的许多值得肯定的“亮点”。 但由于诸多条件的限制,这部新法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有:劳动争议以个人劳动争议为程序法构建重点,没有将集体争议列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 仍坚持实行强制仲裁制度(只是在个别情况下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而且争议仲裁范围又只限权利争议;立法技术还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等等。这些问题亟待进 一步研究和解决,以利于将要进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配套立法工作。基于法理与比较法视角,《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完善应围绕上述问题与不足从以 下几方面问题着手:(一)完善集体争议处理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劳动争议针对的是个别劳动争议与集体劳动争议。由 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集体劳动争议是指10人以上具有共同诉求的劳动争议,其本质仍属个别劳动争议,所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际上没有涉及集 体合同劳动争议,这实为一大遗憾。实质上,从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的产生原因看,它以个别劳动关系为前提,并对个别劳动关系进行内部机制约束,其主体、内容、 客体、运行的方式及范围,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所产生的影响力,都与个别劳动关系有着差别。从一定意义上说,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的运行结果,影响着一国的经 济基础,进而会间接影响着上层建筑的变化。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也不仅仅只是集体合同履行纠纷,既包括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纠纷,也包括罢工权的行使以 及确认不当劳动行为纠纷等。在我国,由于没有罢工权立法和系统的不当劳动行为立法,实质上这两种争议已完全脱离权利救济法的运行机制。而集体合同的缔约纠 纷与履行纠纷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实际上没有涉及,这就使得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极不规范。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不完善与对集体合同劳动关系的功能认识不到位有很大关系。实际上,无论是劳资抗衡模式抑或劳资制衡模式以及社会统合模式,均强调了劳资之间的自治功能。而这些模式之代表国家在市场经济初期也与我国当前情形相类似,即主要依赖个别劳动关系法和劳动基准法来调整劳资关系。但由于劳动基准法的低标准性和刚性特征,使得劳资之间的对立难以和 谐。二战后,西方各国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开始寻求自治途径,并逐步强化了工会法律制度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目前,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劳动关 系的调整基本上使用了三层法律结构:以个别劳动关系法为主线(中层结构),以劳动基准法为基础(下层结构),以集体合同劳动关系法为重点(上层结构)。完善我国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基础是健全工会制度和强化劳动者的团体权。无论是企业内部的职工民主管理,还是集体协商,抑或集体合同劳动争议,都 应以健全的工会制度和协调、谈判机制作保证。由于我国实行一元工会制度,自上而下的工会结构体系在国有企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私营企业的数量和规 模的扩大,在其中建立工会组织成为当前一个重要任务。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紧张,对立情绪较为严重,解决集体争议的情绪化手段普遍。而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 业中,工会的代表性问题值得重点关注。代表性弱化或丧失代表性,实际上等于丧失了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存在的基础。就劳动者的团结权而言,应以法律规 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并就协商和集体合同争议建立单独的解决机制,强化“三方机制”,注重调解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在当前法律还未赋予劳动者罢工权 的条件下,拟应在原解决因签订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基础上扩大调解范围。在相关法律中,将雇主与劳动者的协商谈判课以义务。在集体劳动争议中,宜将 利益争议和权利争议分开,利益争议主要以调解机制解决,而权利争议则应以仲裁机制解决。(二)进一步改革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及程序我国以前劳动争议实行强制仲裁制度,这实际上过度强调了仲裁程序作用,其立法之出发点概以为仲裁机关具行政依托性所致,由此又使得劳动仲裁行政化倾向加 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强制仲裁制度,但这只是在个别情况下,实际上强制仲裁制度并未根本动摇,而且争 议仲裁范围又只限权利争议。西方多数国家推崇诉权平等的宪法原则和权利,以“司法最终解决”为原则,构建了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诉求的不同解决机制,有着严 谨的学理基础和制度基础。20世纪80年代以后,虽因“诉讼爆炸”〔3〕320之现实影响,一些国家试图以调解程序分解法院之压力,但并未改变司法程序的 主要救济功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在各国的实践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并非是争议解决的关隘和必经之路,实行强制仲裁的范围大多被严格控制在影响公共利益和社 会秩序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7〕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完善,宜应以个别权利争议与集体争议划分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分别构建个别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和集体争议处理程序。个别劳动争议(权利争议)以司法解决为主途径,集体争议以“三方机制”主导下的仲裁程序为主途径,两个途径均可配之以调解程序解决, 充分体现程序的公正价值。(三)立法技术要高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律制度中的许多规定是立法技术缺陷造成的。主要表现 为:(1)用绝对确定性规则的形式表达了相对确定性规则的内容,用相对确定性规则的形式表达了绝对确定性规则的内容。例如,《劳动法》第80条的规定: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条并未明确解决这一问题。既然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设置是“可以”,那么,如 果一个企业里不设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如何调解?等等,这一切都需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2)目前存在的多头制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现 象,尤其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发布关于时效、管辖与主管、当事人制度、保全制度与先予执行制度等一系列事关仲裁制度、仲裁体制以及诉讼制度、诉 讼体制这样一种状况。(3)由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涉及劳动争议诉讼制度、诉讼体制问题,那么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先行确定劳动 争议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等重大问题的合法性?根据《立法法》的第8条“仲裁和诉讼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诉讼制度、诉讼体制也应当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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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论文参考文献

可以试着写关于,劳动纠纷中的归责原则。光看文献没有用,关键要去社会了解实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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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全中国的生产型企业来说,可以合符国家劳动法的几乎没有,最主要的是工资工时的问题,几乎所有企业都是每天12小时左右的生产,而且几乎没有每周休息一天的待遇,就这点,你可以好好的去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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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文献关于劳动争议的论文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5年 加入收藏 获取最新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问题与政府对策研究黎泳宇 【摘要】:本论文研究了深圳市引发劳动争议最多的劳动报酬争议现状,分别列举了个人劳动报酬争议和集体劳动报酬争议案例,分析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和研究了劳动争议的理论和现状及其成因,基于相关理论和数据,分析了目前全国及深圳市劳动争议的状况和特征,并剖析了深圳市劳动争议特征形成的原因与对策。最后,论文对深圳市的劳动报酬争议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劳动报酬争议主要涉及工资总额争议、克扣拖欠工资争议、最低工资争议、加班费争议等。目前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侵犯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行为立法不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不适应现实情况,审理周期过长、申诉时效60日很容易过期、收费不合理等;欠薪保障制度有待强化和完善;劳动监察执法针对性不强、效率不高等。 全国劳动争议的特征为:劳动争议总量和涉及人数持续上升;集体劳动争议数量增长迅速;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和解除劳动合同案件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焦点;劳动者一方申诉比例大且胜诉率高;经济发达地区劳动争议多;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仍居首位。 深圳市劳动争议的特征为:劳动争议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占到全国劳动争议受理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呈现出各区劳动争议立案数量差距很大的特征;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居首位;民营企业占到七成以上,大量涉及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外来劳务工集体争议数量大,占广东省的三分之一以上;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与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基本类似,有一定差异;劳动者胜诉比例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增加等。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集中体现在:是数量引发最多的劳动争议原因;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具集中性,涉及民营企业、制造业、批发零售餐饮业、特区外外来劳务工上的劳动报酬争议数量大,且多为克扣拖欠工资争议。论文进一步分析了劳动争议原因多发在劳动报酬上的原因,其根本原因是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差异显现化,劳动者的权利缺失;其主体原因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经营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差;还有政府原因。论文从用人单位、企业经济成分、行业划分、行政区域划分、劳动者等角度分析了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具集中性的成因。 针对深圳市的劳动报酬争议问题,结合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和成因以及深圳市实情,论文提出了相应对策: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侵犯劳动权刑事责任的追究, 【关键词】:劳权 劳动争议 劳动报酬 【学位授予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学位级别】:硕士【学位授予年份】:2005【分类号】:F244【DOI】:CNKI:CDMD:2.2005.144198【目录】: 摘要7-9 ABSTRACT9-12 第一章 绪论12-17 §1.1 研究目的12 §1.2 本论文研究目标与意义12-13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13-16 §1.4 本论文研究内容与组织结构16-17 第二章 劳动争议理论研究17-31 §2.1 劳权和劳动关系18-23 2.1.1 劳权18 2.1.2 劳动关系18-21 2.1.3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与作用21-23 §2.2 劳动争议及其处理机制23-31 2.2.1 劳动争议23-25 2.2.2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25-31 第三章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分析31-58 §3.1 劳动报酬争议概述31-33 §3.2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情况分析33-39 3.2.1 工资总额争议35-36 3.2.2 克扣拖欠工资争议36-38 3.2.3 最低工资争议38-39 3.2.4 加班费争议39 3.2.5 其他劳动报酬争议39 §3.3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案例39-43 3.3.1 个人劳动报酬争议案例39-42 3.3.2 集体劳动报酬争议案例42-43 §3.4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政策缺陷分析43-58 3.4.1 对侵犯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行为立法不完善44-47 3.4.2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现行的先裁后审模式存在弊端47-54 3.4.3 仲裁申诉时效60日易过期54 3.4.4 收费不合理54-56 3.4.5 欠薪保障制度有待强化和完善56-57 3.4.6 劳动监察执法效率不高57-58 第四章 深圳市劳动争议特征及其成因分析58-77 §4.1 我国劳动争议现状及特征分析58-61 4.1.1 劳动争议总量和涉及人数持续上升58-59 4.1.2 集体劳动争议数量增长迅速59 4.1.3 劳动报酬是劳动争议案件的焦点59-60 4.1.4 劳动者一方申诉比例大且胜诉率高60-61 4.1.5 经济发达地区劳动争议多61 4.1.6 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仍居首位61 §4.2 深圳市劳动争议现状及特征分析61-67 4.2.1 劳动争议数量占到全国劳动争议受理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61-62 4.2.2 呈现出各区劳动争议立案数量差距很大的特征62-63 4.2.3 私营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居首位63-65 4.2.4 集体争议数量大65 4.2.5 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与全国劳动争议案件原因构成基本类似65-66 4.2.6 劳动者胜诉比例高66-67 4.2.7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增加67 §4.3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及其成因分析67-77 4.3.1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67-68 4.3.2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特征成因分析68-77 第五章 深圳市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对策研究77-86 §5.1 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77-78 §5.2 增加对侵犯劳动报酬权刑事责任的追究78-79 5.2.1 增加侵犯劳动报酬权的罪名78 5.2.2 增加用人单位与公共行政管理者为侵犯劳动报酬权的刑事责任主体78-79 §5.3 将现有的劳动仲裁院逐步改造为劳动法院79 §5.4 延长仲裁时效至两年79-80 §5.5 降低收费标准80-81 §5.6 扩大欠薪保障条例规定的范围81 §5.7 完善劳动监察制度81-82 §5.8 大力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82-83 §5.9 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83-84 §5.10 建立行政管理、劳资协调和权益保护协会三重网络84 §5.11 积极推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承诺制度84-86 结论86-88 致谢88-89 参考文献表89-91

结论:您的题目可以为《论经济危机下如何完善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提纲为:1.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全球经济背景的两极化2.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劳动法领域的渊源以及新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时该概念的深层含义3.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各国法律上的体现及应用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弊5.如何完善现在经济情况下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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