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做如下规定。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华北电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全文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博士生培养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和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
(二)博士生的培养主要通过研究实践来进行,重点是培养创造性地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和优良的学术作风。
(三)因材施教,注重发挥博士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博士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培养目标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式
(一)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副导师必须具有教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二)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研究需要继续深入学习一些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学科发展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三)博士生培养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四)博士生的培养可在校内进行,也可在国内、国际上进行校际间的联合培养。
四、学习年限
博士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含硕士阶段)。
五、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博士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学位课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基础理论和专业课)和考试要求、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等。根据科学研究工作需要及研究生的具体情况也可安排一定的补修课。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
博士生培养方案,要规定博士生在本门学科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对研究方向及相关学术领域的前沿动态应掌握的程度。
六、培养计划
博士生导师要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和博士生的特点,制定博士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中应有明确的学位论文选题范围,明确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等要求和进度安排。培养计划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切实可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计划经导师及指导小组讨论审核后报学院批准,送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生、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各一份),培养计划在博士生入学一个月内完成。
七、课程学习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分。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14学分,其中学位课8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位课(8学分),包括: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2.第一外国语,2学分;
3.基础理论(2学分)和专业课(2学分)
(二)必修环节(6学分),包括: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1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2学分);
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1学分):
主讲2次博士论坛的学术报告(1学分)。
对必修环节的要求和执行方法见《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
(三)任选课与补修课程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1学分;
第二外国语:2.0学分。要求第一外语非英语者,第二外语必选英语课且要求达到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学习方式,可以随硕士生(英语二外)插班学习、考试;如在攻读硕士学位时,已经选修过第二外语(英语)且考试成绩及格者,可以申请免修。
对硕士阶段非本专业的博士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八、资格考试
(一)资格考试的目的
博士生的资格考试,是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了从事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所必须的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并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资格考试的条件
1.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课程考试成绩,经审核合格;
2.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工作的态度,经测评合格。
(三)考试组织与方式
博士生资格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可根据各学科特点组织资格考试委员会,并根据学科专业对博士生培养的目标要求及培养方案确定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四)考试时间
博士生资格考试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
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后,博士生即可进入博士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者,一般在第一次博士资格考试后半年至一年内可再进行一次。两次资格考试都未通过的博士生,应终止其培养过程。
九、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进行科学研究与撰写学位论文,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培养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博士生能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生的资格考核、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等,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二)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博士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资格考试通过后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为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创新性,要求博士生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论文选题查新工作。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 一、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职责 ....学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1.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制定本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 (2) 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3) 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 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 (5) 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6) 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2.各系的职责 ....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明确一名系主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工作,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有关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和本系具体情况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组织落实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如确定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时间、本系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等; (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 (3)确定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上报教务处; (4)负责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管理; (5)检查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6)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 3.专业教研室的职责 ....专业教研室作为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1) 审核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 (2) 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 (3) 按要求审定毕业设计任务书; (4) 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质量和纪律,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5) 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6) 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7) 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及毕业论文、图纸等,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其它 ....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各系视具体情况可以指派指导教师,也可单独委托对方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指导,但毕业答辩必须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安排在校内进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程序是: 选题 --- 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中期检查 --- 评阅、答辩资格审查 --- 答辩 --- 评定成绩 --- 论文收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选题关系到毕业设计工作的质量,它是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重要环节。 我校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工程设计型、产品开发型、实验研究型、软件开发与仿真型、综合型等。文科、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性论文、应用软件设计或调查报告。 ....无论何种类型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中有关选题的要求。 选题程序: ....指导教师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专业教研室 --- 专业教研室集体研究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 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 教研室主任批准 ---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系、教务处备案。 2.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为指导的每个学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审定后,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并提供有关的参考资料。 ....为了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各系及教研室根据具体情况或学校要求,可提前半年及以上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中期检查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其真正达到预期目的,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都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尤其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教研室领导、系领导不定期地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教务处则随机抽查。各级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是否正常; (2) 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安排的预定计划进行; (3) 指导教师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经常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听取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汇报; (4)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态度和纪律如何; (5)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完后,学生应在毕业答辩前提前一周将自己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等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和评阅。指导教师结合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事实求是的评价,写出评语。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 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 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所提出的设计内容和时间,独立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所必须完成的任务; (3)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工作情况,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组织管理、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与他人合作能力等情况; (4) 毕业设计中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情况。 毕业答辩资格审查按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 到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毕业答辩由各系按专业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 单于答辩前张榜公布,同时公布答辩地点、时间和学生答辩顺序。答辩委员会参考“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和比例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写出评语。成绩评定中,要注重体现学生的独立见解、创新性和实践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1) 在系主任领导下组织并主持毕业答辩工作; (2) 讨论和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成绩及评语。 为了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系和专业教研室可根据本系的具体情况,从已进行了答辩的学生中再抽取不同成绩层次的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性质的二次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为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在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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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图表式样 附件 6 参考文献式样 附件 7 附录式样
电力设备期刊停刊了吗 刊物并没有停刊的,只是做的没有之前好了,换成电子期刊了,听说仍然保留书刊的!!! 《电力技术》怎么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查不到了,停刊了,还是怎么,但是这个刊物还在约稿啊。 那就是没有了 《华中电力》从2012年3月起停刊,之后所有期刊均为假的 你说的太对了,《华中电力》《电力技术》《电源技术应用》等早已停刊,均属于非法出版物。 电力设备检修论文投稿到什么杂志比较好 电气工程,电路与系统,仪器与设备等。算比较好发吧,也可以找编辑推荐合适的期刊。关于电力方面的报纸和杂志都有什么 电工技术核心期刊1.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2. 电力系统自动化 3. 电工技术学报 4. 电网技术 5. 电池 6. 电源技术 7. 高电压技术 8. 电工电能新技术 9. 中国电力 10. 继电器(改名为: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 11. 电力自动化设备 1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 13. 电力电子技术 14. 高压电器 15. 微特电机 16. 电化学 17. 电机与控制学报 18.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19. 变压器 20. 微电机 21. 电气传动 22. 磁性材料及器件 23. 电机与控制应用 24. 华东电力 25. 绝缘材料 26. 低压电器 27. 电瓷避雷器 28. 蓄电池 29. 电气应用 30. 大电机技术 31. 电测与仪表 3川. 照明工程学报。 中国电气期刊有那些 1.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2.电力系统自动化 3.电工技术学报 4.电网技术 5.电池 6.电源技术 7.高电压技术 8.电工电能新技术 9.中国电力 10.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 11. 电力自动化设备 1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 13. 电力电子技术 14. 高压电器 15. 微特电机 16. 电化学 17. 电机与控制学报 18.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19. 变压器 20.电工技术杂志 21. 电气传动 22.磁性材料及器件 23.电机与控制应用 24.华东电力 25.绝缘材料 26. 低压电器 27.电瓷避雷器 电力方面可以选择工程技术是国家级期刊吗 是国家级! 《电力科学与工程》杂志为国家教育部主管,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学技术类刊物。曾荣获全国水利电力成果奖,并多次被评为电力部和河北省优秀期刊。以报道电力工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为主。主要刊登发电、供电及电力系统和相关的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环境工程、计算机及其应用,现代通信等方面的科技发展动态和最新成果。 《电力科学与工程》杂志将开辟专门栏目,对行业内相关企业的产品、技术、管理理念、企业形象进行全方位的展示;同时,以华北电力大学校董会为纽带,以五大发电集团、两大电网公司为基础成立期刊理事会;通过定期的理事会活动,为电力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读者、生产厂家与采购商提供沟通与合作的机会,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技术与产品的交流,为电力企业提供更多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设备与产品备选及技术支撑。 主管单位:国家教育部 主办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电力与能源进展是核心期刊吗 TK 能源与动力工程类核心期刊表 序号 期刊名称 主办单位 通讯地址 1 内燃机学报 天津市大学、中国内燃机学会 天津市卫津路92号(300072) 2 工程热物理学报 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北京市中关村路乙12号(100080) 3 动力工程 中国动力工程学会 上海市闵行剑川路1115号(200040) 4 车用发动机 山西车用发动发动机研究所等 山西省大同市西花园山西车用发动机研究所(037036) 5 小型内燃机 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市内燃机学会 天津大学天津内燃机研究所(300072) 6 中国电力 中国电力信息中心 北京德外六铺炕(100011) 7 内燃机工程 中国内燃机车学会、上海内燃机车研究所 上海市军工路2500号(200432) 8 热能动力工程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703研究所 哈尔滨市77号信箱(150036) 9 热力发电 能源部西安热工研究所、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火力发电分会 西安兴庆路80号(710032) 10 华东电力 华东电力实验研究所 上海邯郸路171号(200437) 11 汽轮机技术 机械电子工业部设备行业情报网、哈尔滨气轮机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大庆路1号(150040) 12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北京清河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100085) 13 电站系统工程 机械工业部哈尔滨电站设备成套设备研究所 哈尔滨市中动力区旭升街1号(150046) 14 锅炉技术 机械电子工业部设备行业情报网锅炉分网、伤害锅炉厂 上海市闵行区华银路250号(200240) 15 太阳能学报 中国太阳能学会北京市太阳能研究所 北京市花园路3号(100083) 16 燃气轮机技术 南京燃起轮机研究所 南京中央门外东门街140号对面(210037) 电力方面的杂志 1.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2.电工技术学报 3.电力系统自动化 4.电网技术 5.高电压技术 6.电池 7.电源技术 8.电化学 9.电工电能新技术 10.中国电力 11.高压电器 12.继电器 13.电力电子技术 14.变压器 15.电工技术杂志 16.电气传动 17.中小型电机 18.低压电器 19.电力自动化设备 20.蓄电池 21.微电机 22.微特电机 23.电机与控制学报 2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 25.电气自动化 26.电测与仪表 27.大电机技术 28.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这些都还行。。。 什么电力杂志好? 华东电力 200437 上海市邯郸路171号 热能动力工程 150036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52号 [email protected] 中国电厂设备 210036 南京市鼓楼区漓江路中保街130号 热力发电 710032 西安市兴庆路136号 电力安全技术 215004 苏州市西环路1788号 徐州电力科技 221005 徐州市解放北路20号 热力透平 200240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333号 [email protected] 江苏电机工程 210013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这是我喜欢看的电力杂志,尤其是热力发电和热能动力工程。不知道你是学什么专业的,若是电厂热能动力专业(锅炉、汽机)则可以看上两种杂志。
不同单位对于期刊ABC类的划分标准不一样。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的ISSN是:1007-2691。为中文核心期刊。多数程度上满足你所说的C刊要求。
其收录情况如下:
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节选)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专业均按本细则授予相应级别的学位。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精神,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的中国公民,均可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我校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我校以外的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第二章 学士学位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2.受到拘留以上刑事处分;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无明显悔改表现;4.修读英语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学位要求;5.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第六条 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教务处审定,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个人申请,可考虑授予学士学位:1.对于毕业时由于个别课程未通过而没有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经返校参加重修,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且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2.对于毕业时由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而未获得学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后,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3.对于受到留校查看处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者,考察其确有悔改表现,学习刻苦,表现良好,在毕业时累计学分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或确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学位申请程序:个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 一、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职责 ....学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1.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制定本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 (2) 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3) 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 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 (5) 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6) 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2.各系的职责 ....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明确一名系主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工作,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有关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和本系具体情况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组织落实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如确定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时间、本系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等; (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 (3)确定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上报教务处; (4)负责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管理; (5)检查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6)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 3.专业教研室的职责 ....专业教研室作为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1) 审核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 (2) 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 (3) 按要求审定毕业设计任务书; (4) 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质量和纪律,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5) 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6) 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7) 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及毕业论文、图纸等,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其它 ....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各系视具体情况可以指派指导教师,也可单独委托对方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指导,但毕业答辩必须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安排在校内进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程序是: 选题 --- 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中期检查 --- 评阅、答辩资格审查 --- 答辩 --- 评定成绩 --- 论文收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选题关系到毕业设计工作的质量,它是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重要环节。 我校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工程设计型、产品开发型、实验研究型、软件开发与仿真型、综合型等。文科、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性论文、应用软件设计或调查报告。 ....无论何种类型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中有关选题的要求。 选题程序: ....指导教师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专业教研室 --- 专业教研室集体研究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 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 教研室主任批准 ---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系、教务处备案。 2.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为指导的每个学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审定后,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并提供有关的参考资料。 ....为了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各系及教研室根据具体情况或学校要求,可提前半年及以上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中期检查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其真正达到预期目的,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都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尤其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教研室领导、系领导不定期地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教务处则随机抽查。各级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是否正常; (2) 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安排的预定计划进行; (3) 指导教师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经常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听取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汇报; (4)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态度和纪律如何; (5)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完后,学生应在毕业答辩前提前一周将自己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等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和评阅。指导教师结合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事实求是的评价,写出评语。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 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 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所提出的设计内容和时间,独立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所必须完成的任务; (3)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工作情况,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组织管理、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与他人合作能力等情况; (4) 毕业设计中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情况。 毕业答辩资格审查按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 到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毕业答辩由各系按专业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 单于答辩前张榜公布,同时公布答辩地点、时间和学生答辩顺序。答辩委员会参考“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和比例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写出评语。成绩评定中,要注重体现学生的独立见解、创新性和实践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1) 在系主任领导下组织并主持毕业答辩工作; (2) 讨论和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成绩及评语。 为了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系和专业教研室可根据本系的具体情况,从已进行了答辩的学生中再抽取不同成绩层次的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性质的二次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为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在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附 件 1 中文摘要式样 附件 2 英文摘要式样 附件 3 目录式样 附件 4 正文式样
附件 5 图表式样 附件 6 参考文献式样 附件 7 附录式样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 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淮,我校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的专业均按本细则授予相应级别的学位。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 例》第二条 的规定精神,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的中国公民,均可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我校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我校以外的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第二章 学士学位第四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达到下述水平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1.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第四条 ;2.受到拘留以上刑事处分;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无明显悔改表现;4.修读英语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学位要求;5.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第六条 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 件的,经教务处审定,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个人申请,可考虑授予学士学位:1.对于毕业时由于个别课程未通过而没有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经返校参加重修,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且满足学位授予条 件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2.对于毕业时由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而未获得学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后,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3.对于受到留校查看处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者,考察其确有悔改表现,学习刻苦,表现良好,在毕业时累计学分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或确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学位申请程序:个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第三章 硕士学位第八条 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达到硕士生毕业要求的同等学力人员,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有环节规定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方可授予硕士学位。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第九条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硕士学位:1.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第八条 ;2.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无明显悔改表现;3.发现确有舞弊作伪、抄袭剽窃等严重错误事实的;4.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硕士学位的。第十条 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符合培养方案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外国语一门。要求熟练地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学位课程考试如有一门不及格,可在本年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不通过,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1.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2.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有独立见解、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3.论文工作必须有一定工作量,在论文题目确定后,实际用于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学年。第十二条 学校每年定期进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工作,培养环节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后,可以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还需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和专业综合课考试,获得合格证书,方可申请。第十三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学历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需聘请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二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至少应有一位外单位专家。在收到评阅人同意答辩的意见后,方可申请答辩;若遇评阅人意见不一致时,需另外聘请一位水平较高的专家重新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再决定能否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若两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不能答辩,可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申请专业学位(含工程硕士和MBA等)人员的学位论文评阅需聘请本学科熟悉论文内容的三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审。评阅人中至少有一位是学校和学生单位以外的专家。在收到评阅人同意答辩的意见后,方可申请答辩;当评阅人意见不一致时,若两名论文评阅人同意,一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如两名论文评阅人不同意,则不能答辩,可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评阅人对论文应进行认真审查,实事求是地写出学术评语,并在收到论文一个月内将评语送交或邮寄到我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第十四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三至五人组成,导师做为答辩委员时,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组成成员中的四分之三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且至少应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导师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时不能担任主席。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进行。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答辩委员会一致通过的硕士论文,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半数以上成员如认为申请人的论文已相当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除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还可以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办理申请博士学位的有关事宜。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未通过的硕士论文,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建议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全体成员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有效。答辩委员会应有答辩情况记录。第十五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审查本学科范围内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确定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经研究生院(筹)审定,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拟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或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通过票数不得少于全体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不能采用通讯方式。会议应有记录。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建议不授予学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进行审核。对经论文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分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第十六条 拟授学位人员的材料由研究生院(筹)统一报校学位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学位评定委员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并达到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会议应有记录。第四章 博士学位第十七条 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完成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制定的有关规定要求,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方可授予博士学位。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2.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3.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第十八条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博士学位:1.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 ,第十七条 ;2.受到留校察看处分且无明显悔改表现;3.发现确有舞弊作伪、抄袭剽窃等严重错误事实的;4.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能授予博士学位的。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3.外国语。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强的听、说和写、译能力。符合培养方案中制定的有关规定,全部学位课程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应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年定期进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后,可以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第二十二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博士学位论文要送交10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其中大部分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校内专家不超过3人),收到7份及以上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后,方可申请答辩。第二十三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博士生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完成论文工作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对提出答辩申请的论文,按照第二十二条 的有关要求组织评阅,评阅通过可组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中半数以上应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应尽可能聘请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或其他专家。除本校专家外,必须有二至三位外单位专家。导师可以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特殊情况报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并做出决议,可在一年半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如果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做出同意修改论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同意修改论文并重新组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的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会应有记录。第二十四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审查本学科范围内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全部材料,确定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筹)审定,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作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要逐个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考试成绩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做出相应的决定。凡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不授予学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不进行审核。对经论文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但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以做出明确的决定,或是允许在一年半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或做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在作出授予博士学位决定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同意并达到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通过,会议应有记录。第二十五条 经过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张榜公布。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方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第五章 学位评定组织机构第二十六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简称委员会),由2l~25人组成,任期2~3年。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秘书2人,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学位方面的日常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由学校在教授、副教授中遴选,委员中教授名额占半数以上。委员会人选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由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第二十七条 按学院设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分委会由7~l 5人组成,任期2~3年,设主席1人,兼职秘书1人。委员从教授、副教授中遴选。分委员会主席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第二十八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审查批准通过授予学士学位人员的名单;2.审查批准通过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3.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4.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5.审查上报增设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及其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6.审查通过研究生培养方案;7.审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名单;8.审批博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9.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审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10.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它事项;11.组织进行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第二十九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1.制定和修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审查研究生培养计划;3.可代行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及审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4.审查通过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5.审查通过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作出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以及可否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6.审查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材料,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关于授予博士学位建议,或提出不授予博士学位的建议,以及可否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定,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7.组织硕士研究生的中期筛选工作;8.组织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估工作;9.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办法》进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10.提出撤销本分委员会所辖专业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11.研究处理学位授予中的重大事宜;12.审核学位点规划建设方案。13.分委员会按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负责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报告工作。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三十条 大学学位办公室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议通过的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颁发相应的证书。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校长在隆重场合上颁发。证书的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之日开始。第三十一条 工程硕士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除执行本细则外,可参照《华北电力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和《华北电力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校来华留学生学位授予细则另文下发。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华北电力大学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报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率在15%之内可以直接申请答辩;在35%之内学校会给予一次不超过两天的修改机会,修改后再次检测还是不通过就会延期答辩;查重率超过35%的话就会直接延期半年答辩,情况严重的话还会取消答辩资格。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毕业论文5000字。
华北电力大学,简称华电(NCEPU) ,校部位于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1969年,学校迁至河北邯郸,1970年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95年,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为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特点
2003年3月,学校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5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有教职工3千余人,全日制本科生为24503人,全日制硕士生8186人、博士生1216人,外国留学生1004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华北电力大学
电力我知道肯定好的
环境问题在全球的日益升温,使得环境会计和环境会计信息 报告 在国内外以迅猛的速度发展,并且环境会计信息报告的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环境会计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环境会计毕业论文篇1 浅谈日本环境会计制度的启发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环境问题迫在眉睫。而我国尚未有完善的环境会计制度,导致环境会计核算内容和 方法 无法可依。日本在上世纪90年代引进环境会计,在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建立了一套健全的环境会计制度。因此,对日本环境会计制度的研究,并从中归纳出其 经验 做法,对于我国环境会计的实施与推广、及其制度构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文献分析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在对该国环境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分析基础上,阐述对我国环境会计制度构建的启示。 二、日本环境会计的制度化 1.日本政府积极推进立法 日本政府将1999年确立为“环境会计的元年”[1],着力推进该国环境会计的开展。日本政府在提出建设“循环型经济社会”的目标后,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总量控制准则,为环境会计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基础。1997年,日本环境保护省组建了由产官学各界组成的环境会计委员会,在环境会计指南的制定和推进环境会计实施方面做了大量做有成效的工作。 2.环境会计制度化和实用化 环境省1999年3月,发布了《环境成本的控制与公开指南(征求意见稿)》,随后于2000年6月发布了《环境会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01年5月对该指南进行了修改和补充,颁布了《指南(第2版)》;同年6月发布了《环境报告指南2001—关注利益相关者》;2002年3月,发布《指南(2002版)》;此后,环境省于2003年4月颁布了《环境保护成本分类指南》。2005年2月,《指南(2005版)》的发布,使环境会计在内容要求上更加详细具体,更加具有指导意义。《指南》的不断修订完善、推陈出新,对企业建立环境会计核算体系、遵守环境会计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3.环境会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在日本的许多大学中不仅开设了环境会计的课程,而且强调加强环境会计的应用推广,邀请企业界实务经验者进行学术交流,吸收更多的学者投身于环境会计及其制度构建的研究之中,为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及其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中国环境会计存在的问题 1.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不积极 我国环境保护部虽然在很多环境事务活动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缺少对环境会计的关注。而日本政府在推进实施环境会计项目方面,以环境会计研究委员会为核心,开展一系列环境会计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环境会计制度构建的研究。 2.缺乏相关的法制法规 近年来,虽然我国相继颁布了《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是已颁布的法律与环境会计关联性较差[2],导致企业在开展环境会计时,无法可依,使环境会计的开展缺乏针对性、规范性。 3.缺乏环境会计的专业人才与研究 环境会计是近年来才新兴起的会计学的一个分支,我国环境会计的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的会计人员只了解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基础知识,缺乏对环境会计的学习;环境会计的研究,目前仍停留在理论研究和国外经验的介绍的层面。 四、对我国的启示 1.增强政府在环境会计制度化中的作用 我国环境保护部的职责主要是对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等。缺少对环境会计的关注,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建立环境会计的产官学推进机制[3],以推进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及其实施。 2.及早出台我国的《环境会计指南》 我国至今尚未建立一套健全的环境会计制度,导致企业对环境会计的核算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致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参差不齐,缺乏完整性。日本在环境会计制度建设过程中,边实践、边研究,在应用中不断地修订环境会计指南。我国应借鉴日本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指南》[4]。 3.以环境报告书为媒介推进环境会计的开展 在借鉴日本经验建立我国的《环境会计指南》的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发布环境报告书,通过环境报告书将本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及时地传递给利益相关者,将环境报告书作为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作为传递环境会计信息的媒介,以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结论 日益枯竭的原料和能源的现状,要求我国必须坚持不懈的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要突破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应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及早出台环境会计指南,以环境报告书为媒介大力推进环境会计,并加强环境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以适应我国环境会计制度化的需要。 环境会计毕业论文篇2 试论我国环境会计制度发展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摒弃传统的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环境会计作为企业环境经营活动的评价工具,引起国内外的关注。环境会计制度作为环境会计的实施保障,已成为学术界研究的 热点 话题。 文章 通过对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的具体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环境会计制度;现状;对策 环境会计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初,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末。环境会计又称绿色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环境维护的成本费用,以及对环境开发所带来的效益进行合理计量与报告,而形成的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它将会计学与环境经济学相结合,达到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的。在20世纪70年代,许多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出台了环境法律法规,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对企业环境要素的管理,以及对资源的使用问题,在此背景下,环境会计从社会会计中分离出来,逐渐形成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环境会计制度是环境会计活动的一种行为准则,它是由政府及相关组织制定并实施,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实施完整的环境会计制度。本文主要研究的是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的发展现状,并且根据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达到促进我国环境会计制度构建的目的。 一、环境会计制度的概述 1.环境会计制度构建的必要性 构建环境会计制度是我国实施环境会计的需要。环境会计是我国实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必要 措施 ,也是保护和改善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其次,企业需要实施环境经营,树立环境经营理念,深入贯彻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目前,社会公众也越来越重视环境的保护,对企业社会责任也越来越重视,这些都促使企业逐步改变自身的生产模式和发展战略,加快实施环境会计制度。因此,根据我国环境会计发展的实际情况,迫切需要构建环境会计制度。 2.国外环境会计制度的现状 美国是实施环境会计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该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会计的发展,该国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有关环境法规以及负责处理具体环境案件,并发布了《作为经营管理手段的环境会计入门:基本概念及术语》。为了控制环境支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多次发布关于企业环境成本处理的准则。 与此同时,加拿大的环境会计制度也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加拿大推行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危害,加拿大社会各界之间紧密配合,其所有执政纲领都要体现环境保护的原则。此外,日本政府一直积极推进法律的建立;同时注重环境会计制度化和实用化,成立了以产官学协同推进体制,先后3次修订《环境会计指南》,为企业建立环境会计制度提供了依据;与此同时,积极培养专业人才,为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奠定基础。 二、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我国环境会计制度的现状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制度,社会各界一直在探讨研究环境会计制度。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获得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更多消费者的支持,相继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这主要得益于2011年10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构建了相关制度的框架,从而促进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但是,我国的环境报告书中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例如,规范化程度不强,定量信息较少等。总体来说,国家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环境报告书的准则要求,积极引导环境会计制度的建立。 2.存在的问题 (1)政府对环境会计制度重视不够环境保护是一个艰难的任务,需要多方面,多主体的共同努力,共同采取多种措施。同时环保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大,导致一些企业因缺乏监管而加大对环境的危害;对环境会计制度的宣传不够深入。(2)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目前,大多数企业经营理念没有体现绿色环保和生态文明理念。企业没有树立增设环境会计职位的观念,环保意识薄弱,对环境会计制度认识不足,制约着环境会计制度的推进。(3)环境会计理论与实践脱节我国目前没有完善的、权威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缺乏环境会计专业的精英人才,相关理论体系研究较为空泛,尤其是关于环境会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脱节,不利于我国的环境会计制度的实施。 三、对策与建议 1.提高对我国环境会计制度必要性的认识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会计的发展和环境会计制度的构建。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的USEPA就将有关环保方面的支出计入会计的核算范围,使其成为成本的一部分。因此我国应加强对环境会计及其制度建设,加强环境会计制度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向群众普及环境 会计知识 ,提高社会各界对环境会计制度的重要性的认识。 2.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要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融环境保护观念于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完善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企业职工的环境 教育 ;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 3.加强理论的研究 通过与先进国家交流,借鉴他国的经验与方法,加强对环境会计制度的理论研究,培养我国环境会计专业的精英人才,从而完善我国关于环境会计制度的理论知识,为环境会计制度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 环境会计毕业论文篇3 试谈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的运用 摘要:许多煤炭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问题,为了缓解环境污染给企业和社会带来的压力,有必要将环境会计引入到煤炭企业当中,促进环境和煤炭企业的和谐发展。本文从环境会计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了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中的必要性,分析了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中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煤炭企业应用环境会计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会计;煤炭企业;应用;研究 目前,从我国环境会计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对我们生存的环境会带来较大的污染,为了缓解环境问题给企业和社会带来的压力,我们要在煤炭企业中设立环境会计,环境会计对煤炭企业来说可以起到重要性的作用,通过环境会计可以促进煤炭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1环境会计概述 1.1环境会计的概念 环境会计又称作绿色会计,是会计领域在经济的不断发展中派生出来的一个新分支,一般来说环境会计可以分为宏观环境会计和微观环境会计,宏观环境会计是指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环境核算纳入了核算范围,微观环境会计将环境会计核算方法在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中广泛应用,我国比较侧重的是对微观环境会计的研究。在我国可以将环境会计的含义 总结 为:环境会计是企业会计的一个分支,是可持续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是对会计学理论、方法和原理的继承,并吸收了环境经济学、环境学、发展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控制企业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 1.2环境会计的特点 环境会计打破了传统会计的模式,同时也具备一些传统会计的特征。与传统会计相比环境会计有着以特点:(1)研究方法多样性。环境会计分析决策信息的方法可以通过完整的会计核算方式,也可以采用环境成本核算进行分析。(2)可以采用成本进行计量。在传统的会计模式下,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依据复式记账的系统,遵循的是历史成本原则,然而环境会计的特点在于可以对不同的资源进行成本计量。(3)环境会计报告包含了如何治理环境的说明。在环境会计报告中可以了解到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环境带来了多大的负面影响,并从相关数据出发提出了几点保护环境的建议。 2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应用的必要性 2.1企业考核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大了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对企业的考核不仅仅要看企业可以创造出多少财富,还要看企业可以创造出多少综合效益,综合效益主要就包括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经济效益会很高,企业在追求高利润的同时会对环境带来许多负面影响,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也自然会很低,其综合效益也会较低,这样就会影响到国家对企业的业绩评价。因此,为了企业达到国家的考核要求,煤炭企业要通过设立环境会计,使得企业能够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2.2经济转型的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 企业管理 层逐渐认识到粗放的经济发展路线是不能够得到长期发展的。因此,为了获得更好的发展,我国企业必须实现经济的转型,通过设立环境会计来促进煤炭企业经济改革,满足社会要求。 2.3经济全球一体化的需要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为了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压力,更希望吸引大量的投资来解决。但是一些外国投资企业将一些环境污染的项目投放在我国,一方面我国要对其经济行为进行约束,另一方面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其发展,通过设立环境会计来获得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主动权。 2.4国家政策约束的需要 目前,煤炭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我国政府也加大了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也与其他国家一起制定了一些有关环境的政策,通过设立环境会计可以实现国家政策的约束。 3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中应用的问题 3.1煤炭企业环境会计理论和实务能力有待于提高 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煤炭企业在实施环境会计的过程中都缺乏一套完善的理论和实务操作程序,由于缺乏科学的环境会计理论,直接导致环境会计实务操作缺乏科学的指导。 3.1.1缺乏完善的环境会计计量方法 煤炭企业环境会计计量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即:重置成本法和市场价值法,可以看出煤炭企业环境会计的计量方法并没有得到统一,这样就会导致许多有价值的资源信息不能够在会计报告中很好地反映,企业的资产被低估,导致煤炭企业的环境资产、负债、成本的确认过程较难。 3.1.2缺乏统一的环境会计要素分类 环境会计是以传统会计为前提发展起来的,因此,在会计要素方面是与传统会计的会计要素基本一致的,其中主要包括了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然而这些会计要素在现行会计准则下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在确认环境会计要素的时候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其中主要的确认方法有以下两种:一部分的煤炭企业将环境会计内容的确认为以下四类:环境投资、成本、权益、效益;一部分的煤炭企业将环境会计要素分为环境资产、负债、成本。 3.2煤炭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体系尚未形成 煤炭企业受到我国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的影响,在煤炭企业内部也没有形成完善的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一方面在我国会计法律中并没有严格的环境会计准则,缺乏对环境资产、负债、成本的认定标准,当企业遇到与环境相关的特殊情况的时候,也没有严格的准则进行引导;另一方面煤炭企业内部缺乏成本管理的总体实施计划,缺乏对年度成本费用支出的计划管理,大部分的员工也并没有参与到环境成本计划当中去,同时在成本耗用方面也没有一个计划,成本耗用没有从企业自身应该支出的角度考虑等。 3.3煤炭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较多 3.3.1披露的内容狭窄,内容相对简单 很多煤炭企业采用的是合并会计报表的方式来反映环境会计数据,通过三大会计报表来反映煤炭企业环境会计资料是笼统的,并不能够完整的揭示出整个煤炭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有的煤炭企业没有将采矿权、探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等环境资产进行完善的披露。 3.3.2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企业数量较少 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少的一部分煤炭企业愿意主动的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现阶段对煤炭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法规的欠缺,导致了对煤炭企业环境会计监管不利的问题时常发生,因此,完善煤炭企业环境会计法律法规已经刻不容缓。 4煤炭企业应用环境会计的建议 4.1提高煤炭企业环境会计基本理论和实务能力 4.1.1完善环境会计的计量方法 影响煤炭企业环境会计得不到统一的管理因素之一就是会计核算计量方法不统一,因此,煤炭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实践的过程中选择出适用性和可比性较强的会计计量方法,例如煤炭企业可以统一采用市场价值法来计量,防护费法和重置成本法可以起到辅助计量的作用。 4.1.2提高环境会计的实务操作 一方面煤炭企业要做好会计人员的工作分配,通过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实现环境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当有关环境会计问题出现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找出相关责任人;另一方面环境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了煤炭企业环境会计实施的水平。煤炭企业要加强对环境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环境会计的实务培训,只有环境会计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才能够真正地掌握环境会计的实际操作技能,才能够更好地胜任环境会计的工作。 4.2建立健全煤炭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体系 我们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建立健全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一方面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可以打破传统的会计理念,大胆得将传统的会计成果与现有的环境会计成果结合起来,为了进一步明确环境会计的法律地位,要将环境会计引入到《会计法》当中去,使得煤炭企业实施环境会计的过程中可以得到法律的约束;另一方面从煤炭企业自身的角度来看,为了保证环境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可以采用内部审计外包的形式,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来对环境会计信息审核,煤炭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审计方式,例如一些大中型的煤炭企业可以采用合作以及咨询内审的形式,也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煤炭企业的先进经验,保证环境会计的顺利进行。 4.3提高煤炭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 4.3.1对环境会计披露的内容进行扩大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煤炭企业实施环境会计还处于初级阶段,环境会计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了环境绩效信息和环境会计要素信息,其中环境绩效信息大多数是以实物技术指标量化或者定性的内容,是在企业财务 说明书 或者会计报告中用评价法和文字表达法来反映;环境会计要素信息是能够用货币量化反映出的与环境会计相关的信息。在扩大对环境会计内容的披露过程中要注意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为了保证披露内容的完整性,既要对有利的信息进行披露,又要对不利的信息进行披露;另一方面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内容的披露要坚持定量和定性的结合,对于一些不能够量化的信息,可以通过定性的方式来反映。 4.3.2扩大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数量 首先,政府要要求企业制定出有关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法规,加大监督力度,这样企业就会在政府约束力的情况下,提高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积极性;其次,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认识到煤炭企业正在从经济效益型向可持续发展型转变,这样经营者就会更加关注环境会计内容的披露。 5结束语 随着煤炭企业不断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煤炭企业要认识到环境会计的必要性,要在企业内部积极的构建环境会计模式,这样我国煤炭企业才能够获得长期可持续发展,更好的服务与广大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张鸿.浅谈宁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环境会计核算[J]. 财经 界(学术版),2013,19. [2]潘远均,等.关于煤炭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探究[J].企业导报,2013,21. [3]秦黎.环境会计在煤炭企业的应用与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4. [4]刘爽.集疏运环境下煤炭港口网络优化及运营策略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4. 猜你喜欢: 1. 环境会计方面论文优秀范文 2. 环境会计问题论文优秀范文 3. 有关环境会计问题论文优秀范文 4. 关于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5. 环境会计方面论文参考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 一、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职责 ....学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分工负责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1.教务处的职责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制定本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 (2) 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3) 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4) 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 (5) 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6) 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评估等。 2.各系的职责 ....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明确一名系主任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领导工作,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有关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和本系具体情况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组织落实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如确定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时间、本系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等; (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 (3)确定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上报教务处; (4)负责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管理; (5)检查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6)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 3.专业教研室的职责 ....专业教研室作为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1) 审核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 (2) 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 (3) 按要求审定毕业设计任务书; (4) 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质量和纪律,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5) 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6) 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7) 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及毕业论文、图纸等,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其它 ....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各系视具体情况可以指派指导教师,也可单独委托对方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指导,但毕业答辩必须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安排在校内进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程序是: 选题 --- 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中期检查 --- 评阅、答辩资格审查 --- 答辩 --- 评定成绩 --- 论文收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选题关系到毕业设计工作的质量,它是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重要环节。 我校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工程设计型、产品开发型、实验研究型、软件开发与仿真型、综合型等。文科、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性论文、应用软件设计或调查报告。 ....无论何种类型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中有关选题的要求。 选题程序: ....指导教师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专业教研室 --- 专业教研室集体研究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 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 教研室主任批准 ---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系、教务处备案。 2.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指导教师应提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为指导的每个学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审定后,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并提供有关的参考资料。 ....为了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各系及教研室根据具体情况或学校要求,可提前半年及以上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中期检查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其真正达到预期目的,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都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尤其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教研室领导、系领导不定期地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教务处则随机抽查。各级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是否正常; (2) 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安排的预定计划进行; (3) 指导教师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经常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听取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汇报; (4)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态度和纪律如何; (5)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完后,学生应在毕业答辩前提前一周将自己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等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和评阅。指导教师结合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事实求是的评价,写出评语。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 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 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所提出的设计内容和时间,独立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所必须完成的任务; (3)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工作情况,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组织管理、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与他人合作能力等情况; (4) 毕业设计中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情况。 毕业答辩资格审查按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 到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毕业答辩由各系按专业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 单于答辩前张榜公布,同时公布答辩地点、时间和学生答辩顺序。答辩委员会参考“华北电力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和比例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写出评语。成绩评定中,要注重体现学生的独立见解、创新性和实践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1) 在系主任领导下组织并主持毕业答辩工作; (2) 讨论和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成绩及评语。 为了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系和专业教研室可根据本系的具体情况,从已进行了答辩的学生中再抽取不同成绩层次的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性质的二次答辩。 6.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为客观地反映毕业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在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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