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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创新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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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创新研究论文

商业健康保险进展路径研究论文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保费收入中占比不仅低,而且还有逐年降低的趋势,商业健康保险收入占比从2005年的6.34%降低到2010年的4.66%。这表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规模较小,覆盖人群也不足10%,目前在我国医疗保障系统中所起的作用仍然较为有限。从增速方面来看,健康险2010较2005年增长116.93%,仅仅略高于人身意外伤害险的95.43%,而远远低于其他各类保费收入,如原保险费收入的194.84%、财产险的216.75%以及寿险的198.36%。故从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速度并不乐观。

1999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只占到了我国卫生总费用的0.9%;同年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筹资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也较低,仅为2.2%。随后几年,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的筹资水平和卫生总费用占比都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到2007年,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筹资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已经达到24.1%;与此同时,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卫生总费用依然只有3.4%,1999-2007年中最大值也只有2006年的3.8%。1999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筹资水平(即商业健康保险对私人卫生筹资的占比)仅为1.5%,经过多年发展,在2007年,该比率仍然只有6.2%,说明截至2007年,我国私人卫生有93.8%的费用依然是通过患者自筹方式获取的,公民医疗费用缺乏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保护。以上两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有待开发。

由保监会统计数据,我国历年人身险整体净收益率和寿险净收益率水平在70%-90%之间,比较稳定;而健康险净收益率波动幅度较大,最高为2000年的80.3%,最低为2001年的45.5%,同时净收益率相对较低,基本在50%-70%区间波动;人身意外伤害险净收益率虽然整体也并不高,处在60%-70%区间,但是有很稳定的上升趋势,同时该类险种在人身险中占比非常小,分析意义不大。从这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仍处于发展初期,波动率大,业务风险也较大,保费收入不稳定,而且健康险的理赔管理的操作频次和成本还比寿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高,因此利润空间最小,盈利能力较差。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现状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存在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而仔细研究之后,笔者认为可以具体划分到以下三个方面:保险公司、外部环境和投保人。

(一)保险公司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较单一,多样化程度小。2、专业化程度不够,专业人才资源匮乏。3、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覆盖率和盈利水平都较低。

(二)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和法律还不够健全,也没有具体的类似国外免税措施等相关政策的支持,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界限也没有被明显界定,经营主体不明确,个别社保局对补充高额医疗保险进行强制定价等等,所有这些方面都是商业健康险的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三)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比较严重。投保人的逆向选择问题(即那些风险本来就比一般人高的投保人会觉得保险更具有投资价值并倾向于购买保险)是影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逆向选择的存在,因此购买健康险的往往是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的人群,而他们索求理赔的额度和概率远大于正常人群,这势必造成保险公司如果按照正常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测算出来的保费不足以弥补理赔支出。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在我国健康保险市场上主要是指被保险人在疾病发生以后,在各种不同费用的治疗方案中通常会选择更贵的费用支出以达到更高的治疗标准,这就会明显提高保险公司的理赔成本,最后造成保费的上涨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的减少。

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建议

上一节笔者从保险公司、外部环境和投保人三个角度对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下面笔者再具体从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首先,从保险公司方面来讲:1、针对不同经济基础和不同消费能力人群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另外,提高创新能力,开发新型健康保障产品和保障方式。2、提高保险公司专业化程度需要从产品专业化、服务专业化、内部管理专业化以及人才专业化四个方面共同努力。

其次,从外部环境来看:1、加大对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支持力度。具体方法可以考虑降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营业税率、将企业保费在税前业务列支以鼓励企业为雇员购买团体健康保险和减免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所得税以鼓励和吸收更多个人参保。2、完善法律法规。具体包括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商业健康保险正常发展,界定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范围等。

最后,从投保者角度来看:“管理式医疗”的业务模式在国外能够很好的解决投保人道德风险问题。管理式医疗即把医疗服务的提供和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资金的供给(在这里即保险公司)结合起来的一种系统。这种系统集医疗服务提供和经营管理为一体的医疗保险模式,其关键在于保险公司于医疗提供体系的合并。管理式医疗以确定的标准和费用为投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将保险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联合成为利益共同体能够有效减少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问题,从而控制成本,降低费用。

结语

笔者认为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虽然目前覆盖范围较小,在保险体系中所起所用也较小,但是因为其必不可少的补充作用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应从保险公司专业化、政策法规大力支持以及推广管理式医疗等方面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本文作者:鲁沐洋 单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90年代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以及新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渐形成,全社会对保险的内在需求日益扩大,保险产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保险的论文下载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有关保险的论文下载篇1 浅析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状况 一、引言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是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它是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以提供收汇保障、风险管理和融资支持为方式,支持本国企业开展出口贸易、海外投资和对外承包等经济活动的一项特殊的政策性措施。由于它把国家的支持政策融入保险这一市场化操作过程之中,因而为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所允许,成为各国政府支持出口的重要政策性金融工具。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保额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 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扩大贸易规模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使企业能够采纳灵活的结算方式,接受银行信用方式之外的商业信用方式(如D/P,D/A,OA等)。使企业给予其买家更低的交易成本,从而在竞争中最大程度抓住贸易机会,提高销售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大贸易规模。 (二)提升债权信用等级,获得融资便利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企业应收账款来自国外进口商的风险,从而变应收账款为安全性和流动性都比较高的资产,成为出口企业融资时对银行的一项有价值的“抵押品”,因此银行可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规避应收账款风险 借助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防范风险,可以获得单个企业无法实现的风险识别、判断能力,并获得改进内部风险管理流程的协助。另外,交易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政治风险可以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加以规避。 (四)损失补偿,确保经营安全 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机构将按合同规定在风险发生时对投保企业进行赔付,有效弥补企业财务损失,保障企业经营安全。同时,专业的信用保险机构能够通过其追偿能力实现企业无法实现的追偿效果。 二、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的经济学分析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可以对相关客户进行资信评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双方交易成本;而且当由于对方恶意或非恶意的拖欠,而应收账款难以追回的时候,出口商往往毫无办法。而作为专业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他们与世界各地众多律师及债务追讨公司经常保持紧密联系,在解决付款困难方面经验丰富,可以协助出口企业解决买家拖欠款项的问题并提供建议和措施以防止及减轻损失。 由于以上的原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状况下,投保后厂商的供给将会增加,供给曲线将会向右旋转,改变了出口商品市场的均衡状态,也改变了市场中的福利状况。 社会总福利因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而增加,这也是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原因之一。 三、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建议 (一)促进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创新 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仍然采用“统保”方式,出口企业在一定时期或一定区域市场上所有的业务都要一次性办理出口信用保险。而国际上通行的方式则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国家的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推出适合不同出口商品和企业的保险产品,改革承保方式,废除“统保”,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性投保。 (二)降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费率 保险费偏高是出口信用保险不被大多数企业所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保险公司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合理下调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率,达到企业可以接受的水平。 (三)国家应当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欧美等国经济受到严重冲击而陷入衰退,失业率上升,消费需求急剧萎缩,各国纷纷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使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作为全球第一大出口国的中国受此影响最深,国内出口企业状况大不如前。为了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国家有必要减轻出口企业的负担,巩固对外贸易的发展。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有效降低出口企业风险,为企业提供融资保障,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达到促进出口的效果。为此,国家应当大力支持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提高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拓宽承保面,增强出口信用保险的分散风险功能,以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有关保险的论文下载篇2 浅析社会保险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意义 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社会保险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其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企业的现代化制度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创新在逐步的建立,通过人力资源的不断整合,将得到的人力资源融合到集体中,在不断开发工作人员潜力的基础上鼓励和保持他们对工作的热情和集体的忠诚度,而劳动福利和社会保障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是重点工作,在企业的经营和社会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意义 人力资源的发展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就要从企业主体?D?D员工的角度出发,重视企业员工的利益,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使其得到相应的保障,才会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热情,提高对企业的忠诚度,同时企业的长远发展也会因人力资源的优化而奠定良好的基础[1]。 二、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对社会保险的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企业在意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要从根本上对其管理采取科学规范的措施,但是企业无法将激励政策与绩效考评有效地结合,降低了社会保险的投入率,并时有缴费数据不真实的情况发生。目前有些企业盲目追求人力资源的节省,降低用人成本,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险的管理常识和管理手段,进而影响了企业中社会保险的管理质量。 (二)对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很多企业没有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全面分析和判断,所以针对社会保险的合理制定也就无从下手,加之一些企业管理者错位的价值取向和管理方式,缺乏对企业长远发展的考虑,只重视眼前利益,忽视了员工的利益,对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当有职员提出交纳社会保险的要求时,管理者也只是一味推脱。 (三)社会保险的缴纳金额高,缺乏相应的保障 目前经济发展、企业和企业员工三方的承担能力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就企业来说,企业社会保险的支出总计26.9%,企业的负担随着投入较多的资本而变得繁重;就个人来说,个人缴纳费用总计10.5%,同样有较重的负担,社会保险对于稳定的职员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就很多经常换工作的人员来说,社会保险无法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因此这类工作人员得不到相应的保障[2]。 三、社会保险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意义 (一)社会保险能够提高职员的工作效率 企业的工作人员是企业的主体,是很重要的资源,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企业的绩效管理取决于公司职员的工作效率,由此分析,激发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是企业面对的重要问题。如果对社会保险的制度进行有效设计,一定程度上就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之不断鼓励员工,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可见社会保险制度是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的保障,激发了工作热情,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而努力工作,进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转变需要有社会保障的支持,社会保险是带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可见经济增长和社会保险有着密切的联系,相辅相成、互相带动。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会慢慢变老,在年轻的时候会因没有养老保险而有所担忧,在工作和生活中考虑到未来没有相应的保障而变得没有安全感,可见养老保险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困扰,为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这样年迈时,会有自己的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与其他同龄人不会有很大差距,更不会为子女带来负担,从而提高自己晚年生活的幸福感。 (二)社会保险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 当前很多企业不为职员交纳社会保险,这样从承担风险的角度看,企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这样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会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很多企业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为了不从公司员工的角度考虑,常常是转正后才开始办理社会保险的手续,这样不仅不会有效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一旦有意外事故的发生,企业将承担更大的资金压力,是不小的损失。因此要想真正实现企业用人成本的降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是最为有效的途径[3]。 四、结论 综上所述,文章从社会保险的价值意义着眼,对社会保险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出了分析,并阐述了社会保险对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意义。企业要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员工的主观因素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完善员工的福利制度以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落实和发展,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实现企业盈利目标的双赢。 猜你喜欢: 1. 关于保险方面的论文 2. 有关保险论文精选 3. 有关保险的论文范本 4. 关于保险论文范文 5. 有关保险论文范文

产品创新研究论文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和思路

1.3.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2.1 金融创新概述

2.1.1 金融创新的概念

2.1.2 金融创新的特点

2.1.3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2.2 互联网金融概述

2.2.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2.2.2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2.2.3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3.1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3.1.1 支付方式

3.1.2 金融产品

3.1.3 营销渠道

3.1.4 金融机构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3.2.1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2.2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3.2.3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3.3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3.3.1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3.3.2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4.1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4.1.1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4.1.2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4.2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4.2.1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4.2.2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4.2.3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4.3 监管原则

4.3.1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4.3.2 兼顾市场与国家

4.3.3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4.3.4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4.3.5 严守监管底线

4.4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4.4.1 主体监管机制

4.4.2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5.1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5.1.1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5.1.2 余额宝的特点

5.1.3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5.2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5.2.1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5.2.2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5.2.3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5.3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5.3.1 余额宝的风险

5.3.2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5.3.3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5.3.4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关于电信产业价值创新的分析论文

一、产品层次的价值创新策略

产品层次的价值创新包括电信产品模块化创新和服务模块化创新。

电信产品模块化创新具体可分为几类:①以全新技术开拓全新市场。②对现有市场提供新的产品组合。③利用现有的资源增加产品种类。④改善现有产品性能。⑤改善附加产品,提高顾客感知价值。在进行电信产品创新时,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要细分并紧密联系客户需求。二是要突出自主品牌,力争成为电信产品设计标准的制定者或主要参与者。

服务模块化创新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电信产品提供过程中相关服务的标准化、人性化和规范化,并为产品创新提供业务、技术和政策保障。具体包括:①推进产品专业化服务,特别是各项增值服务,拓宽服务范围。②建立与品牌发展相配套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化服务体系。③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对客户的个性化服务。

二、企业层次的价值创新策略

电信企业层次的价值模块化再造,包括业务及管理的模块化分解及其功能梳理。

1.电信业务模块的重整涉及营销与业务办理、网络规划与设计、网络建设与安装模块、定价与收费、网络管理、客户服务6个功能模块。对业务模块再造的主要目的是对企业内部业务要素重新配置,充分发挥其盈利潜能。业务模块再造的主要方法是对业务环节的清除、简化、整合和自动化。

2.管理模块化再造的目的是打破传统的组织业务部门分割状态,通过对企业管理职能的重组,支撑产品、技术和服务创新,快速相应顾客需求。电信企业可以将组织管理分为三个模块:前端、后端和其他职能模块。前端模块集中市场营销与销售职能,针对不同细分市场的客户特点,需要采取有差别的.营销策略。后端模块设立客户响应中心,保障端到端的服务开通与故障排除,负责对网络的维护与资源的调配管理。其他职能模块如企业发展、计划财务、人力资源等,支撑服务前后端,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三、产业层次的价值创新——构建价值创新网络

电信企业可以利用模块分解将非核心业务外包,集中有限的资源于自身比较优势的环节,利用模块整合和网络联盟,实现价值创新。按照合作的层次和深度,可将企业协作分为业务外包和战略联盟两种形态。

1.价值模块的外包策略。外包是在电信产品或业务模块化分解的基础上进行业务外包和管理外包。以电信运营商为例,业务外包主要是将前后台业务进行外包,如营销渠道、网络代维业务、增值业务等;管理外包主要有财务管理中应收账款业务,人事管理中招聘员工管理外包等。外包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和生产成本,提高质量,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有利于发挥各价值模块的核心优势,在合理利益共享机制下实现协同。

2.构建价值创新网络联盟。随着运营环境和技术复杂度不断增加,电信价值创新网络也日趋复杂,随着合作关系日益密切,通过战略联盟获得整体优势,成了电信企业的可行选择。从电信运营商角度,电信业联盟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态:

一是电信运营商与供应商的联盟。包括:①与设备系统集成及软件提供商联盟。②与终端设备提供商联盟。③与内容/服务提供商的联盟。

二是与竞争者的联盟。包括:①与运营商之间的联盟。②与潜在竞争者的合作。如运营商可以考虑与广电、计算机网络等企业采取合资、租赁、购买等形式进行合作,为实现新业务提供网路平台。

三是与各行业用户组建跨行业联盟。通过与行业用户合作,一方面,为个人用户提供了差异化的特色服务,使用户从单一的对电信产品消费转变为一种对生活方式和社会身份认知的依赖,从而达到吸引和巩固客户、增加利润的目的。另一个方面,这些企业中的部分企业也是电信运营商的行业用户,与运营商的合作也满足了这些行业用户的需求,增加了他们的业务范围。

四是与用户的合作。用户能够提供需求信息,帮助运营商构建产品概念,参与评估运营商的合作对象和合作过程,实现新产品或服务的设计要求。

五是与相关辅助机构的联盟。包括:①与公共研究部门、教育机构和专业化公共支持部门等科研院所的联盟。②与包括电信行业协会、通信企业家协会、人才培训机构、中介咨询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联盟。

农户信贷产品创新研究论文

摘 要:农户借贷问题一直是农村金融的核心和难点问题。本文以湖南省郴州市的农户借贷行为调查为基础,分析与探讨了郴州市农户借贷行为的特征、现状,并最终提出了农户借贷行为的几点政策与建议。 关键词:郴州市 农户 借贷行为 目前我国农业正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迅速转化,农村经济也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农户对资金的需求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农户是我国经济组织体系中最小的经营单位,也是弱势群体,自身的资金积累有限,从而缺少生产与投资的资金,这就往往只能够通过借贷方式来满足生产与生活的需求。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农户借贷行为分析为切入点来全面、准确的认识农户借贷行为,为满足农户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理论依据与支持。本研究选择郴州市的乡镇作为调查样区,共发放400份调查问卷,调查对象大多数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典型农户。 一、郴州市农户借贷行为的特征 (一)农户资金需求具有层次性 1、低等收入农户基本不需要借贷 低等收入农户一般从事农业生产,且规模不大,大多数情况下,低等收入农户都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来解决其对资金的需求,基本不产生借贷行为,因而其对资金的需求不多、对金融服务也不高。 2、中等收入农户需要借贷资金 中等收入农户一般从事养殖业、畜牧业等,他们需要资金扩大生产规模,比如备置养殖场地,建设基础设施等等,需要筹集不少资金,这就会导致部分农户自有资金与资金需求之间形成较大的缺口,需要通过借助信贷资金来维持所需的生产发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自由资金不能够完全满足中等收入农户的需求,需要借贷资金。 3、高等收入农户存在无法满足的资金缺口 目前郴州市的正规金融机构已经很难满足高等收入农户对信贷的需求,譬如,有些高等收入农户从事对资金需求较大乡村超市、果蔬示范区等行业,但因为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信贷限额有约束或者贷款要求较苛刻,使农户无法从获得信贷资金,日积月累从而存在无法满足的资金缺口。 (二)农户借贷用途较为分散,但以生产性为主 据调查结果显示,目前郴州市农户借款资金的用途较为广泛,可以概括为:生活支出、养殖投入、子女教育费用、经商开店等等,其中生活支出差不多占到50%,养殖投入比如购买化肥、农药、生产工具等大约占到40%左右,其他的支出约占10%。并且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用于投资办厂、经商开店的经营性投资资金的比例也在不断的增加,据调查发现,郴州市农户借贷都以农村季节性生产为主,此类借贷数额在1000―5000元之间的借贷行为占到了农户总借贷规模的60%左右,借贷数额在5000以上的占到了农户总借贷规模的30%,其他以费用开支为主的借贷行为发生的较少,仅占农户总借贷规模的10%。 (三)金融机构对农户借贷需求的覆盖率低 目前郴州市农户借贷需求较为普遍,但金融机构贷款覆盖率较低,据调查结果显示,仅占到了15%左右,其他都是从亲朋好友借贷。有向正规金融机构提出过借款申请的农户只有14.2%,85.8%的农户从未提出过申请,这部分人要么认为成本太高,要么觉得还不起。因此,亲朋好友成为了农户借贷的首选渠道,农村合作银行居次。从亲朋好友处借款的比例占到了78.6%,而从农村合作银行借款的比例仅仅为21.4%。并且通过调查发现,农户通过这两种渠道借款的规模和用途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同。首先从借款规模来看,从信用社借款的规模要远远大于从亲朋好友处借款的平均额,但是从借款用途来看,农户从亲朋好友处借款用于各种支出的平均额要远远高于从信用社的借款额。 (四)农户借贷行为不断规范 据调查显示,郴州市农户借贷利率平均值在0.5%―1%之间,这与其他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吻合,并且也发现,目前郴州市因农户借贷行为而引发的各种纠纷也呈不断下降的趋势,在本研究所调查的农户中,83.2%的农户双方都有借贷书面协议,其中对利率、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都有较为清晰明确的规定,有些借贷双方在借贷的过程中还有第三方人的存在。因此,从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郴州市农户借贷行为不断得到了规范。 二、郴州市农户借贷行为的现状分析 农户借贷广泛存在于农村的各个角落,它能够有效的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的局面和资金供需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不断改善农村的经济环境。但是,目前郴州市农户借贷行为因为各种引导的不合理,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农户借贷行为中长期贷款缺乏 目前郴州市农户借贷资金期限存在着短期性,使得那些具有长期性资金需求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等工程无法得到资金的满足,从而阻碍其农业经济的发展。据调查显示,郴州市目前农户借贷款都是以中短期为主,一般都是半年到2年左右。因此,这种借贷形式仅仅只能够满足一些简单的农业生产,而对于长期效益、规模效益、整体效益等方面起不到特别大的作用。 (二)农户借贷行为主要依靠民间金融 由于农村金融体制不断改革,对农村金融贷款限制越来越大,使得农村资金稀缺,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难度不断加大。因此,农户只有依靠民间金融来满足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据调查显示,目前郴州市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数额仅占20.5%,私人借款占75.7%,其他占3.8%,这种结构从农村金融发展的趋势来看,其变化并不大,最多在以后仅仅是从农村合作基金会转到了农村合作银行或者银行。因此,可以看出,农户借贷行为主要依靠民间金融,且服务单一。 (三)信贷双方之间缺乏有效的对接渠道 由于目前郴州市低等收入农户存在经济基础薄弱、可支配资金少等现象,其家庭收入完全依赖于传统农业生产所得,因此,正规金融机构对低等收入者的还款能力往往怀疑;而中等收入农户,虽然其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但是也由于其缺乏抵押、担保品以及贷款期限和贷款政策的限制,在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能够真正获得贷款额度的并不多。因此,由上可以看出,郴州市农村金融机构对符合农户金融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发力度并不够,导致信贷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存在着有效对接渠道和产品的问题。 (四)金融服务体系与农户需求不相符 一方面,郴州市农村金融服务注重的是对经营性资金的支持,而对农户的生活或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并不够,并且偏重于短期临时的资金借贷,而对中长期的资金需求并不能满足;另外一方面,对农户的借贷条件高,由于农户的资信程度并不高,也没有足够的财产能够作为金融机构的抵押,因而很难达到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同时也由于贷款手续复杂,所需时间长,不能够及时的解决农户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大部分农户不愿意选择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来满足自身的需求,明显的表现出农户需求与金融服务体系之间不相适应。 三、完善郴州市农户借贷行为的政策建议 (一)延长贷款期限、减化贷款程序 首先,银行要适当调整对农户借贷的期限,从短期贷款向中长期转换,从年初放、年末收的传统方式向常年放、常年收的方式转变,从而满足农户在不同时期内对生产生活和现代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其次,银行要根据郴州市自身金融环境的实际情况,控制风险,实现贷款手续的简化,为符合条件的农户信贷建立快速的审批通道并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加强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 从郴州市农户借贷行为的实际情况来看,民间借贷已经在农户的生产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这是因为民间借贷在一定时期内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农户的经济利益,充分发挥民间借贷的有利作用,就需要不断完善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加强监管力度,明确民间放贷主体的法律地位,使个人贷款合法化,并坚决打击那些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另外,对农户多进行金融和法律知识方面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各类民间借贷机构办理手续、借据等,使民间金融能够保持其活力,逐步走上规范运行的轨迹。 (三)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提高农户借贷行为的质量 目前郴州市的农户借贷行为主要是因为生活支出的需要而引发的,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所开展的借贷业务主要是小规模的、短期的生产性贷款,从而使借贷双方之间的供给与需求产生不对称性,最终导致了当前郴州市农户贷款困难。因此,开发满足农户生活性需求的农村金融产品则成为了解决该现象的重要角色之一,故而必须大力推进农业贷款创新。如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多种贷款形式,从而增加农户贷款额度,最终满足农户扩大再生产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创新还贷方式,使贷款期限具有灵活性等;最后,也可以根据郴州市农户的实际情况提高金融服务的针对性,为农户提供量身定做的各种信贷产品,提高农户借贷行为的质量。 (四)改善金融体系,适应农户借贷行为差异 首先,农村合作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户借贷的优惠政策,针对不同的信贷主体开发出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不断加强客户细分和市场营销的工作,以能够充分的了解农户的各种不同层次的需求,从而开发出与该需要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户的多样化需求。其次,加大对低等收入农户的借贷支持力度,通过国家政策性资金来解决其基本生活对资金的需要,并不断放宽对中高等收入农户的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使农村合作银行能够充分的发挥联系农民金融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更好的为“三农”服务。 注:本文第一作者冯薪铭,系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在职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张鸣鸣,杜鹃.贫困地区农户借贷行为初探[J].农村经济,2007,(11):68-69. [2]黎红梅,许洁.湖南农户借贷行为的调查与剖析――以临澧县为例[J].湖湘论坛,2008,(3):53-54. [3]李颖,陈瑞燕,郭翔宇.农户借贷行为调查研究[J].镇经济,2008,(9):22-25. [4]张博.农户借贷行为分析――以中部传统农区为例[J].浙江金融,2009,(11):36-37. [5]蔡平.农户借贷行为分析及政策建议[J].中国经贸导刊,2010,(10):35-36. [6]黎红梅,翟中伟,谢熹.不同收入层农户的借贷需求分析――基于湖南益阳市岳家桥镇农户的调查[J].南金融,2010,(7):75-78.□

农村信用社论文篇2 浅谈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 [摘要]随着市场 经济的 发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 文化建设对农村信用社日益显示出其重要的地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农村信用社变革 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的内在需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农信社要真正成为金融市场中活跃的金融企业,跟得上时代发展潮流的步伐,就必须加强代表其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 以人为本 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 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不但支持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全面提高了整体业务水平,行业自律也得到了强化。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逐步改善, 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形成了自身特色的文化内涵。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规模、效益增长,稳健、审慎不足。要想实现科学的发展,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发展不放松,别一方面更要把稳健放在首位,把合规文化建设引入和贯穿到业务经营的每个环节,才能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现状 1.概念认识雾里看花 提起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大多员工不知所以然,他们往往把农村信用社内部开展的文体活动、惠民活动当成企业文化,热衷于活动的轰轰烈烈,并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硬性指标来完成;还有的农村信用社把以前开展的一些文娱活动都归纳为企业文化,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中并没有搞明白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 2.思想认识墙上芦苇 员工素质的低下是思想认识底子薄的根本原因所在,它严重障碍了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由于农村信用社不同程度地存在近亲繁殖等现象,新鲜血液没能得到及时充实到信用社,而低文化员工对新鲜事务接受能力低下,对企业发展方向不能领会或领会不深,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不能理解或认识不到位,因此在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上表现为整体思想认识打不开局面。 3.对潜在的优良传统没能系统 总结上升到文化层次 农村信用社已经能够生存繁衍50多年且成发达之势,可见其具有自身独特的文化精神所在。如何发掘和开发并系统地总结,使其上升到“文化”层次,形成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精神支柱之一,此项工作整体上来说处于停滞不前或才起步。 4.党 组织在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系统建立了自己的党建体系,大多县级联社以上都建立了党委,各农村信用社成立了党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业务发展中得以充分显现,但对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却认识不足,更有甚者仅停留在形式、花架子的错误认识观点上。 二、加快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立完善的措施和途径 1.树立自身品牌、创新服务 农村信用社要在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并发展,就必须转变经营理念,找准市场定位,以服务三农为主体,服务地方、扎根农村、贴近农民,不断加大支农贷款的投入,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以信贷结构调整倾力支持农民致富、农村经济发展和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打造农民普遍认可的品牌文化,使广大农民充分感受到农村信用社是农民的银行、自已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服务是农村信用社的宗旨,也是各项工作的出发点,更是现代金融企业文化的丰富内涵。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创新服务品种,随时满足市场需要。在抓好柜台服务的同时,还要延伸服务区域,不但要形成优良的服务作风,还要探索灵活的服务方式、构建良好的服务 环境。通过服务占领更大市场与空间,拥有更多长期优良客户,创造业绩,树立更好的信合形象。 2.从服务下手,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 良好的服务是在竞争中立于不败的关键,信用社应当积极提升自身服务质量,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首先是规范服务环境,农村信用社各营业单位的建设必须使用省联社统一规范标准,统一机构名称,在规定位置悬挂统一的机构牌、利率牌、营业时间牌。营业室要统一悬挂服务公约、服务承诺、服务电话号码,做到悬挂齐全、端正、服务环境整洁、美化。二是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营业柜台外应配备沙发、坐椅、老花镜、验钞器具、书写用笔墨等。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一套整体形象设计方案,从员工的仪表、站立、坐姿到办公桌椅、社区卫生、花草等外部环境都要给客户一个全新的感受,使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断创造农村信用社的优质服务品牌。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实施奖励机制,加大员工培训 教育力度 在世界上经营良好的大企业中,优秀企业都建立有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与教育培训系统,有的企业甚至还办有自己的学校,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更是逐渐多元化。农村信用社在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一方面提前准备,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竞争激励和人才任用机制,通过竞争选拔优秀人才,唯以重任,创造言论自由、工作自主的内部环境,更好的实现员工的自身价值,促进信用社实现双赢;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还应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既要制定完善实用的培训工作制度,又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要通过培训达到教育员工、充实员工、提高员工、培养复合型人才,形成信用社人才储备库的目的,增强信用社竞争力、创新力、生命力,使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可靠的动力。 4.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在现代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无可非议,也是许多成功企业的基本原则,它是企业文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自然毫无疑问的应将以人为本作为管理的重中之重,了解员工、理解员工、引导员工、爱护员工、关心员工、信任员工、增强队伍凝聚力,知人善用,让员工人尽其才,各显所能,各施其长,促进员工实现人生价值,推动企业实现更佳业绩。 现阶段农村信用社正面临向商业银行改制的关键时期,面对众多金融机构的竞争,建立完善良好的企业文化迫在眉睫,它将是信用社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的立足农业,服务三农的保证。 参考文献: [1]康凤立.浅谈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文化建设.河南日报农村版,2005. [2]邹国本.浅谈农村信用社如何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青年科学,2009. [3]王振宇.浅析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2011. 猜你喜欢: 1. 农村信用社发展论文 2.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关于信用社方面论文 3. 金融本科信用社方面毕业论文 4. 有关信用社内部审计论文 5. 信用社个人总结范文

文化创意产品的创新机制研究论文

一、中国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的意义:

由于自古以来划分地域不同受到交通的制约,所以各地呈现出不同的文化风格,但相同的是文化是孕育我们人类的土壤,我们的文明发展离不开文化的代代传承。它作为历史文明的积淀,作为社会发展方向的航标,引领着我们不断发展进步。

二、中国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的影响:

以“打动”为初衷,以更为细腻的情感体验为保证,以对民俗文化的系统化开发为方法之一,以理性、全面的市场分析和营销策略为途径,旅游产品与民俗文化的设计创新,将能够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并为世界了解中国和本土民众了解自己建构起结实的桥梁。

扩展资料

一、文化产业的转型分析:

文创产品不仅仅是简单的商品,它可以反映出消费者的心理意识。热衷于研究传统文化的人可能会选择传统手工艺品;爱好旅游的人也许会选择轻便小巧又富有寓意的产品。

对文创产品选择上的复杂性也会促使设计师创造出各式各样的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为文创产品的市场带来更广阔的局面。

二、人才培养影响分析: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文创产品设计是新型艺术设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创的设计教育影响着艺术设计教育,为文创产业培养专业对口人才,促进文创创业的系列化、规模化、绿色生态化、人文化方向转型升级。

文化创意产业园品牌培育改进方案实施的保障论文

1 文化创意产业园组织人力方面的保障。

人力资源是企业的基础,也是企业实现目标的重要保证。只有合适的人才,才可以更高效更优质的完成工作,实现企业的目标,完成品牌培育的相关工作。

怡安翰威特最佳雇主调研数据显示,企业拥有领先的雇主品牌,能创造比其他企业高四成的利润增长,员工敬业度高出两成,员工流动率则降低近三成,并能有效节约招聘成本。领英发布的《2015年中国人才招聘趋势报告》也显示,87%的中国招聘负责人认为:除了高薪外,雇主品牌对企业聘请顶尖人才的影响重大。

品牌与人在一个企业中是相辅相成的。没有人就没有企业,自然也没有了品牌,没有品牌文化,更无从谈起品牌培育。同时,品牌文化从本质上说就是一个企业所有人的文化,是企业领导者与所有员工共同拥有的价值观念。可以说,一个企业的文化正是企业中每个员工在工作中所表达出的价值观的体现。因而合适的人才在合适的岗位中才能为企业带来最大的价值,创造和丰富企业的文化。同时,企业的品牌文化也会反作用于企业中的所有人,为企业营造一种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也为每个人指明了未来发展的道路。

在LY文化创意产业园进行品牌培育的过程中,合适的人才也是必不可少的。虽然本文仅探讨了LY在品牌培育工作中的相关战略及做法,但品牌培育需要全园所有人的配合。不仅企划部门在品牌培育工作中需要认同并传播品牌文化,在面对商户以及园区每一位消费者时,任何一位员工的表现都是非常重要的。因而,在LY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时,需要充分考虑品牌以及企业文化的重要性,并在品牌培育相关的企划部门上有所侧重。

首先,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并结合园区品牌文化,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基于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面积不大,商户较少,氛围较为轻松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采用权利下放,较为轻松零散的参与式人力资源战略,关注团队建设与员工成长。在工作团队规模和岗位设计上,除与品牌文化最为相关的企划部需要足够的专业人才外,招商部、物管部等部门也需要做好人员规划工作,为每个商户、每个来LY的消费者带来较好的文化体验。

其次,依据规划,做好人员的招募、甄选和评估工作。为了能够适应LY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品牌文化,表达出“文化底蕴”的内核,在招募和评估中,应对此做出相应的评判,并选择价值观念及职业目标与LY的品牌价值最为契合的员工。

再次,做好员工培训与开发工作。除相应的工作技能外,必要的文化艺术常识、企业文化及品牌文化的培训也必不可少。通过鼓励员工参与LY文化创意产业园的文化活动,鼓励员工寻找自己感兴趣的文化领域,鼓励员工进行互相学习和自我潜能挖掘等方式,用熏陶的方法使员工认识品牌中文化的价值,并主动约束自身,实现品牌愿景。

最后,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对于LY这样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来说,较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是激励体系的一部分,当然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是有趣的工作、多样化文化活动、与名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个人能力提升等等是非常重要的内在报酬,要在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使员工能够愉悦的完成工作。

2  文化创意产业园设施服务方面的保障。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虽然品牌是竞争中取胜的重要环节,但不是唯一条件。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服务对于以租金为主要收入的文化园区是非常重要的保障。众多企业在选择办公地点或店铺地址时,地理位置以及优质服务是重要前提。位于CBD的LY文化创意产业园想要吸引众多步调一致的文化企业及文化艺术店铺、文化类餐厅的加盟,对设施和服务也不能掉以轻心。因此,为了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更好发展,必须做好设施和服务方面的保障工作。

5.2.1 LY文化创意产业园设施方面的保障。

在一家企业或店铺选择选择营业地址时,除地点的品牌增值、人流量等隐性价值外,设施环境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考量标准之一,对于文化类企业尤其如此。舒适包容又自由的空间环境,才能吸引企业的长久驻足。在寸土寸金企业高密度增长的CBD园区,低密度、良好的园区环境、LOFT格局都是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不同于其他写字楼的特点。

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前身是上世纪50-80年代的工业化遗址,是一片自身就有着一定优势的旧厂房。然而,旧的工业化厂区并不能直接作为新的办公室使用,在开放之前SBD对其进行了改造。在保留原貌和记忆的同时,对厂房进行了加固,以及装饰物的增添。而在厂房内部,则是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建,增添了互联网、商管系统、办公室改建、卫生设施等先进的管理设施,满足不同企业的实际需求。在园区整体的改建中,SBD没有将所有建筑完全改建成为办公区和商铺区进行租赁,而是完成了作为时尚艺展中心的大面积秀场改建,为园区乃至辐射CBD所有企业提供文化展览、艺术走秀、电影开幕等大型活动的服务保障。

对租住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企业和店铺来说,选择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自己的办公地点,不仅仅是在选择所租赁的办公区域,更是选择了低密度自然的空间环境,幽静的办公氛围,以及需要时的接待、活动场地支持。

5.2.2 LY文化创意产业园服务方面的保障。

服务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在选择办公场地时,也同时选择了该场地所配套的服务。因而,LY文化创意产业园要想在企业中也形成口碑,优质的服务是前提。

LY文化创意产业园在物业上的合作商是JWL置业,是一家有着十几年经验,服务众多高档别墅、高级公寓、办公及商业等项目的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JWL置业注重“竭尽所能”的服务理念,并使用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商户进行统一管理和服务,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商务形象。

在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未来的服务过程中,JLW置业需要通过建立多层次、多方式、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控制机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保障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24*365的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跟踪回访的品质服务。接下来,JWL置业还会根据不同的商业形式设立专属的管家,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力争为选择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商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帮助其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3  文化创意产业园管理制度方面的保障。

任何一个企业都需要完整、规范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需要与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及企业文化相吻合。因此,LY文化创意产业园也应该依据自身较为灵活、弹性的工作环境,以及以项目为导向的管理模式,制定符合自己发展特点的管理制度。

首先,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针对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企业文化特点,选择团队型的管理,制定较为弹性化的,以任务和团队为核心的管理制度。LY应采用扁平化的组织结构,以三大职能部门--企划部、招商部和服管部为依托,搭配服务型部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门,由经理统一管理。在具体的活动中,不同部门的员工可以依托项目,组成特定团队完成任务。同时,要将LY文化创意产业园的不同岗位职责写入管理制度中,并针对日常工作管理以及活动团队的管理出台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具体化考核与奖惩制度,一并写入管理制度中。

其次,推行完整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制度制定完成后,将其下发至每个员工的手中,并将重要条款做成海报挂在墙上。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所有员工需在总经理和办公室的组织下,针对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并提出自己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解答,确保每位员工明确制度内容,并给予一定的时间适应新规定。

再次,执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根本在于执行,没有执行或无法执行的制度就是一个空壳,企业必定陷入管理混乱中。在执行过程中,LY创意园区的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应该起到带头作用,并落实到工作中去。在具体任务执行中,每个员工应该遵照管理制度,将制度与工作融合,在工作中体现管理制度与企业文化,切实将制度落实到工作中去。在执行管理制度的同时,鼓励员工对企业文化进行思考,提升企业认同感与工作执行力,并不断创新,做出更好的活动。

最后,做好考核与奖惩工作。一个好的管理制度不仅能够落实,更能公开透明的做好考核和奖惩工作。虽然企业的管理制度需要自觉执行,但是监管也是必不可少的。在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员工考核工作中,需要依据不同的岗位以及参与任务情况,多层面多角度的进行考核,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意见。对于服管部等与企业商户接触密切的部门,在考核工作中,也需参考商户的意见,而对于招商部来说,不仅要评估新商户的招商结果,新商户与园区的匹配性也应作为考核指标一并纳入考核中去。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员工,可给予物质奖励,特别优秀者可进行提拔。而对于连续几次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重大失误者,也需要进行警告、罚款乃至辞退的惩罚措施。

4  文化创意产业园投资经费方面的保障。

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品牌培育以及整个园区的运营来说,投资经费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在该园区运营的初始时期,建设和改造是需要大量注资的环节,并且,在开始的招商中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在运营进入平稳状态后,日常经费主要投入在园区改造、物业服务及人员管理中。但为使园区有一定的知名度,逐渐形成自己的品牌,在品牌培育上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

LY文化创意产业园的管理公司SBD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初始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的前期改造及初期的运营资金。作为SC集团为数不多的文化符号,SC集团在LY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资金投入上十分慷慨,同时也注入了优秀的工作人员。SBD作为SC集团的子公司,一定程度上拥有SC集团的客户人脉。因此,在LY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发展前期,资源比较充足。

在发展过程中,LY文化创意产业园的收入主要是商户的租金及物业费用,小部分收入来源于为企业提供活动场地的租金、服务费以及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费用等。地处CBD中心,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收入比价可观,足以承担目前涉及的人员成本、管理成本、外包物管公司的服务费用、文化活动的承办费用、品牌培育相关的广告公关公司的服务费用等。但作为子公司品牌,SBD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需保证股东SC集团的投资利润,并在决策上受到SC集团的约束,因而,在资金保障上,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需要SC集团的首肯。

在调整后的发展方案中,为了达成品牌培育的目标,需在品牌升级、活动推广、网络宣传等工作中增加投入。因此,初始投资不变的情况下,LY文化创意产业园需调整计划,增加对品牌培育专项资金的投入,将现有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品牌培育的专项资金进行使用。同时,财务部门需要保证现金流的充足合理,对于一些应收款项进行适当账期调整,以保证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对园区的品牌培育资金并非无回报的投入,在品牌培育有一定效果后,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人流量有所增加,知名度提升,则会吸引文化企业以及文化类商铺的加盟,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空置率会有所下降,租金、物业管理收入增加;同时文化类活动举办时会选择LY文创园的秀场作为活动场地,秀场使用率提升,租金收入提高,总收入自然提升,可以进一步促进LY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资金流动,形成资金-品牌-资金的良性循环。在此循环的形成过程中,初始的资金投入是基础,也是必要条件。只有在初期保证品牌培育资金的合理使用,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促进LY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向更高层次发展。

谈谈创新文化与创业精神“创新是企业进步的生命线”,“创新是科技腾飞的翅膀”,“创新是中部崛起、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的动力”。江西“十一五”规划,制定了推进“五化”、建设“三个江西”、实现“两个翻番”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呼唤在全社会导引一种敢于创新创业的精神风尚,呼唤营造一个勇于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因此,必须发展创新文化,努力培育创业精神。一、大力发展创新文化,努力培育创业精神,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文化动力,是时代的要求,现实的需要。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当今时代,国家和地区间综合实力的竞争,不仅仅是经济发展和物质财富的竞争,而且是蕴含在物质财富深层的精神文化的较量。创新文化的差异是区域间经济发展产生差距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座城市,如果没有创新文化和创业精神,发展就没有后劲,就会走向衰退。如果有了深厚的创新文化底蕴和昂扬的创业精神,就会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就会走向兴盛。人类发展史证明了这一点。文艺复兴的思想创新,打破了中世纪的黑暗;启蒙运动的文化创新,揭开了思想解放的序幕。这些思想文化观念的创新,成为推动这些国家走向兴盛的先导。工业化的历程告诉我们:越是创新活跃的地方,就越容易形成产业革命的广阔舞台;一旦创新活力丧失,就面临着竞争出局的危险。18世纪以来,世界的科学中心和工业重心从英国转到法国,法国转到德国、再到美国,表面上是地理位置的更替,实质上是创新能力强弱的转换,其中无不包含深厚的文化根由。发展创新文化,培育创业精神,是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经济和文化分属于不同的层次,关系密切。经济成就体现的就是文化的成果,特别是物质文化的成果,如制造出波音文化,制造出神舟五号、六号,没有强大的应用研究,没有先进的工业技术,就不可能生产出这样的产品,不可能飞到太空。没有先进的医学技术,就不可能治疗很多疾病。经济体现了文化,这种力量又称为经济力,而文化也促进经济,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称之为文化力。文化力的表现之一是文化生产力或文化经济力,是指文化作为满足人类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所蕴含所拥有的物质财富的创造力,简言之是指文化在产品创意和产品生产流通领域中创造价值的能力。具体而言,它包括文化的创意(创造)力和文化的生产力两个层面或两大领域,这也是当今文化产业的主要内涵与实质,还是当代文化区别于传统文化最具影响力的方面。文化力还表现为对社会经济政治也包括文化自身发展的影响力。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上说,文化既是精神之父,同时又是“体制之母”。从与经济基础的关系说,文化既是经济发展之根,又是经济发展之果。文化的影响力是由作为精神力和制度力基础的文化本质属性所产生的。不同的文化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也不同,先进文化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落后文化则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文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均已得到认可。此外,文化力还表现为传统文化力、知识文化力、行为文化力、人才文化力、文艺文化力、信息文化力等等。经济与文化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经济力与文化力的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就形成了具有新功能的经济文化力。经济文化力构成了推动当今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主要推动力,成为许多国家与地区经济起飞的强力驱动器。二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文化虽有不同的论述,但基本形成这样的共识:它包含关于创新的一般观念和相关制度设置两个层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作为创新创业文化的内涵,表现为对创业者的重视,要求尊重创业者的个性,尊重创业者的个人选择,在尊重人、关心人的基础上注意创业者和创业团队在情感、行为、人生理想和生活价值上的个性培养,充分体现个人的自我实现和社会需求的统一,为创业提供一个宽广的空间。同时,创业虽然包含着个人奋斗的成分,但创业的成功又决不仅仅是个人奋斗的结果。一个新创企业的发展需要一个创业团队来共同努力。创业团队并不一定是某种固定的组织结构,与非正式群体也不完全相同,代表了一种人才聚集、共生与发挥作用的方式。通过大力培植和强化创业团队共同的价值观念,可促成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文化氛围,使创业团队成为一个精诚合作、亲密无间的群体。2、敢为人先的创造精神。创造精神表现为不畏艰苦、励精图治的进取精神,坚韧不拔、志在必得的拼搏精神,敢闯敢冒、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脚踏实地、讲求实效的务实精神。能干常人不肯干的活,能吃常人不肯吃的苦,能赚别人看不起眼的钱,经受住各种艰苦环境的磨练,经受住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考验。3、 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为促进创业活动的开展,应该营造一个敢于冒险、理解冒险、支持冒险、容忍失败的文化氛围。当创业者不顾一切进行创业时,他需要支持和理解。在宽容进取的文化氛围里,人们能容忍失败,欣赏一往无前的精神,但不原谅沮丧,唾弃偶遇失利就偃旗息鼓的懦夫。4、 团结互助、竞争合作的环境。在社会生活中,竞争与合作并存,是相互依赖的共生状态。合作是团结互助的表现形式之一,只有做到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才能调节好人与人关系中的利益矛盾。企业之间和员工之间善于合作,不应把竞争对手视为敌人,而应当作促进产业发展进步的合作伙伴。我们江西的“资溪的面包”、“吉安菜帮”、“鹰潭的眼镜”、“临川的建筑队”、“高安的运输业”、“广昌的物流”以及安义的“塑钢产业”等,为什么能够越做越大、越做越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亲帮亲、邻帮邻,争富而不妒富,竞争而又合作。出去一人,脱贫一户;出去一批,带富一方。一人创业成功,就带动周围乡亲共同致富。正是这种互帮互助、团结协作的精神,最终成就了他们的一番大事业。5、开放式的生产结构。开放式的生产结构可以为企业创新品牌和服务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有利于新创企业生存和发展。新创企业应当借助于多样化的产品结构和开放性的生产结构将自己企业生产经营的特色充分表现出来,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富于个性的形象。6、诚信立业、诚信兴业的意识。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社会无信不稳。在我国古代的商业文化中,一直有“童叟无欺”、“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的传统。明清时期,山西的晋商、安徽的徽商并称中国各系商人之首,有“北晋南徽”之说。他们之所以称雄中国数百年,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以诚信二字作为创基立业的根本。三文化是创新的母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声。观念的创新、科技的创新、体制的创新,无不回归于文化的创新。这是逻辑的必然,也是历史的必然。发展创新文化,培育创业精神。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现思想观念和精神理念上的突破与创新。现实告诉我们,许多阻碍创新发展的无形而顽固的力量,更多地来自于观念。目前,影响创新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仍然是一些干部群众的思想还不够解放。进入新世纪以来,通过开展一系列解放思想主题教育活动,江西省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与沿海省份相比,江西仍然是经济欠发达的省份,江西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仍然主要是思想观念上的差距;江西的落后,最根本的还是思想上的落后。没有思想上的创新突破,就不可能有行动上的大胆探索,更不会有工作上的积极创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就是要强化市场经济意识,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法规制度、伦理道德等新的文化理念体系。尤其是要摒弃“农本位”、“官本位”、“书本位”、“我本位”的小生产者的那种狭隘保守、坐井观天、因循守旧等落后意识,倡导推动干部群众树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开放、进取、变革、创新、竞争、效率等思想观念,以解放思想开辟前进的道路。解放思想永无止境。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尊重人的自由探索,尊重人的首创精神,才能提出新见解、开拓新领域、创造新事物。其次,发展创新文化,培育创业精神,要实现创新文化本土化,创业精神物质化。创新文化本土化,一是要以创新文化为研究对象,把创新文化形成、传播、发展中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通过本土化提升为理论;二是要把创新文化理论和江西的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充分考虑本地区文化观念、行为和习惯在创新文化发展中的影响,也就是考虑观念、制度在创新文化发展中的作用,使创新文化与本地“土壤”相结合,体现“江西特色”。三是要为创新文化的传播和发展提供现实服务。按照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当一个地区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时,创新文化问题就会凸现。江西省目前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创新文化发展中的一些问题需要给予充分的关注。创业精神物质化,就是要让创业精神这种冲动转化为物质力量,把创业精神付诸于创业的行动和实践,使创业精神体现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凝聚在物质产品中。赣文化内核也有创业经商的传统,“江右商帮”虽然不及徽商、晋商,但以其人数之多,操业之广,渗透力之强为世人瞩目;在源远流长的赣文化中,包含着许多创业的积极因素,江西先民也曾创下许多可以“称都定尊”的辉煌业绩:红都、瓷都、铜都、煤都、药都⋯ .这一串名称正是江西创业文化中的骄人篇章;当江西万年仙人洞的原始先人移植下第一棵水稻时,华夏原始的农耕文化——稻作文化从此开始。这表明稻作文化早已在江西扎根,这种稻作文化环境对江西特定的耕作方式乃至经济社会、生活方式都有着深远的影响。这表明,赣文化具有“敢为人先”的创业因子,具有“敢吃第一只螃蟹”的精神。水稻这种作物,是需要精耕细作、悉心照料的,从播种到收获,加上轮作,常年的劳作使这种稻作文化造就了江西人的勤劳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品格;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把先进的理念付诸于伟大的实践,形成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形成体现共产党人钢铁般意志的革命精神,这些江西革命精神——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八一精神、安源精神,本身就蕴含着“坚定信念、敢闯新路、艰苦奋斗、实事求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敢为人先、勇于开拓”的革命精神,这些革命精神就是我们今天“科学发展、和谐创业”所需要的创业精神。发掘这些创业精神资源,让这些创业因子在新时期燃烧创业的激情,实现创新文化本土化,创业精神物质化,将为江西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最后,发展创新文化,培育创业精神,要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如果说,创造财富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营造环境的主体则是党和政府。改善和优化创业发展环境,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江西的邻省浙江之所以能大发展,就是他们始终坚持“发展以富民为先”,“富民以创业为先”,“创业以环境为先”。环境建设永无止境,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实践证明,好的环境对外是吸引力,对内是凝聚力;差的环境对外是排斥力,对内是破坏力。我们要牢固树立环境是最大的品牌、环境重于成本、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观念,不断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世界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历史充分证明,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或地区的现代化,都离不开精神动力的支撑。强烈的进取精神、高亢的创业激情、坚韧不拔的拼搏意志,可以充分调动人的各种潜能,激发和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给社会发展注入生机盎然的活力。相反,一个社会、一个地区大多数成员萎靡不振,精神压抑,或人们的价值追求同时代发展潮流背道而驰的民族,是不可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取得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突出成就的。没有全社会昂扬向上的创业精神,就不会有社会经济的繁荣、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兴旺。因此,发展创新文化,弘扬创业精神,是江西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富民兴赣的迫切要求,是江西省在新的历史时期继承和发扬井冈山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创业文化和创业精神与赣文化创业的积极因素相结合,实现创新文化本土化,创业精神现实化的重要体现。

河南省农业保险产品问题研究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 我国农业保险起步晚、发展慢,过程跌宕起伏。从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至今,开办农业保险且形成一定规模的仅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财险两家。保费前10年增长迅速,后10年收入骤降,大致呈现倒“U”型曲线。总结起来,大致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一)恢复试办期(1982年~1990年) 1982年,本着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国家和农民分忧的指导思想,人保公司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曾开办多项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农业保险按照“恢复平衡、略有节余、以备大灾之年”的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整个80年代,我国农业保险取得很大发展。试办几十个农业保险险种。1988年保费收入达到3.5亿元人民币。 (二)高峰期(1990年~1994年) 人保公司从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至1994年,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财政兜底,因此对农业保险成本和盈利考虑较少,根据各地需要开办了不少农业险种。到1993年,农业保险险种总数近百个,保费收入达8.3亿元,农业保险发展达历史最高峰。然而,与巨额保费相伴的是居高不下的赔付率,当年农业保险赔付率为116%,亏损率为56%。不过与1986年高达136%的赔付率相比,还不算最高的年份。 (三)持续萎缩期(1994年~2003年) 1994年以后,中央财政要求人保公司全面向商业保险公司并轨,并对人保公司实行以上缴利税为主要目标的新的财务核算体制,一切与经济效益挂钩。此时人保公司开始考虑调整农业保险结构,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赔付率随即下降;但与此同时,农业保险规模和保费收入也逐年下降,太平洋、平安及后起的各家保险公司都没有办理农业保险。1982年~2002年底,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83亿元,赔款支出70.4亿元,平均赔付率近85%,再加上经营管理费用,使农业保险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尽管国家从1996年起开始免征农业保险的营业税,但与巨大的风险相比根本微不足道。 这一期间,经营农业保险的只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财险两家,险种由最多时的近百个下降至不足30个。人保自改制后农业保险业务已逐步停办,中华联合财险则勉强维持。2003年全国农险保费收入仅为4.6亿元,占农业生产总值的0.04%,占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0.5%,占总保费收入的0.12%,农业保险深度低于0.05%,农业保险的密度不足1元。 (四)改革期(2004年至今) 2003年6月,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获准在成都组建财险分公司,这是首家进人中国的外资农业保险公司。2004年3月国内第1家专业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成立。与国内原有农业保险业务运作的重大差异是,安信保险将采取“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模式经营。公司除经营传统的种、养殖业保险,还经营涉农财险和责任险、农村居民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等,实行“以险养险”,一旦遇到巨灾,公司通过再保险仍无法承担时,政府通过特殊救灾政策给予扶持。此后,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黑龙江垦区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相继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同时也预示着新一轮农业保险经营体制改革业已启动。 2004年,保监会共在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推动商业保险公司自办、为政府代办和与政府联办农险业务。大多数试点都有不同形式的政府支持背景,但很不完善。2004年农险保费收入3.77亿元,比2003年减少18.86%。 应当肯定的是:农业保险发展的23年间,为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保障作用,对农民进行了现代风险管理的启蒙教育,在农业保险的经营组织形式、技术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毋庸置疑的是:农业保险业务的持续萎缩与当前国家农业政策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大背景背道而驰,处境堪忧。一边是农民急需保险保障,另一边是保险公司不愿提供,农业保险发展极不充分,已不能满足农村和广大农民对保险的需求,与中国农业大国的国情极不相称。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困难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部人口的70%,农业总产值占GDP的20%左右,也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农业保险的加速萎缩,突现了农业风险管理水平与日益严重的农业风险损失之间尖锐的矛盾,与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造成农业保险业务逐年萎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有效需求不足,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发展,农民生活质量与支付能力逐步提高,同时各种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打击也愈严重。尽管不少农民有投保愿望,但总体看来有效需求不足。 首先,农民经济收入普遍偏低,而一些地方农作物险种费率高达9%~10%,对目前收入不高的农民来说确实是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保费偏高和缴费困难是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 其次,大部分农民投保意识不强,较少具有现代风险管理观念。对面临的风险存在侥幸心理,甚至还有人将保费与乱收费、乱摊派相联系,认为买保险会加重经济负担。 再次,农业保险险种单一。保险公司对其规模控制较严,条款内容陈旧,操作困难,赔偿偏低,造成农业保险业务门槛较高。广大农民难以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当险种,陷入无处投保的尴尬境地。 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范围过窄,规模较小,很难满足保险经营所依赖的“大数法则”的要求,这就为农业保险供给的不稳定埋下伏笔。 (二)有效供给不足,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首先,高风险和高赔付率是近年农业保险业务持续萎缩的首要原因。农业是弱势产业,既包括自然灾害带来的自然风险,也包括市场信息不对称、供求不平衡带来的经济风险,还包括由于个体或团体有意或无意的错误行为造成农业损失的社会风险。风险发生频率高、范围广、损失惨重、致使农业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这就从根本上抑制了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 其次,农业保险险种开发缺乏技术基础。由于地域辽阔,自然条件不均衡,对农业保险缺乏损失统计数据和厘定费率的精算基础,导致险种结构调整滞后,各类风险难以分散。 再次,农业保险的政策性、非盈利性同商业保险公司追求经营利润的目标相背离。农业保险是政策性险种。在我国,长期以来经营农业保险的只有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财险两家,基本上按商业化的模式运营。尚未享受政策性补贴,经营亏损由经营主体自行消化,致使商业保险公司无力也不愿承担风险很大的农业保险责任。其他追求“利润增长型”经营战略的保险公司更是无暇顾及农业保险业务。 (三)政策支持乏力,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 首先,政府重视不够。现阶段,我国主要采取“政府财政补贴+社会捐助”的方式为农业提供经济保障,尚未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风险救助机制的范畴。 其次,少有对农业保险的政策倾斜。在我国,农业保险除免征营业税外,其他方面同商业保险一样。对这项涉及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政策性业务,国家尚无配套政策予以扶持。财政补贴的长期缺位已严重制约农业保险这种“准公共产品”的发展。在国外,不少国家都将农业保险视为农村救济、农业信贷、农产品价格保护、农民福利等政策的一部分,对农业保险给予经济和法律支持。比如美国从1995起,政府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为开办农险的19家公司提供相当于其农险保费的31%补贴。 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经营农业保险风险大、成本高、赢利性低,仅靠商业保险公司苦心经营是难以壮大我国的农业保险业务的,必须对农业保险进行改革。 三、发展农业保险的建议 尽管目前农业保险新一轮试点正在全国各地开展,但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却依赖于一系列政策环境、制度基础和经济社会条件。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必须加以明确和解决,以便农业保险健康顺利发展。 (一)抓紧农业保险立法,形成发展农业保险的法律保障 我国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长期缺位。现行的《保险法》155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我国保险立法不可一蹴而就,可由保监会先制定《农业保险试行条例》,保护、扶持、规范目前为数不多的农业保险试点,待时机成熟后,再颁布全国性的《农业保险法》,并结合实际不断修改与完善。 (二)建立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发展农业保险的政策保障 传统农业保险(种、养殖业保险)属政策性业务,自身经济效益不高,社会效益却十分明显。我国应建立财政支持型的农业保险制度。利用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和其他技术支持发展农业保险。 (三)创建新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形成发展农业保险的组织保障 我国农业经济和农村发展极不平衡,农业风险差异极大,要发展农业保险,须走经营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据国际经验,农业保险是准公共产品,纯商业化经营容易市场失灵。因此现阶段,应在政府主导下,鼓励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必须发展多种组织形式。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也突出政府在制度变迁诱导和财政有限支持方面的作用。开展农业保险应以地方政府为依托,依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选择经营主体形式。首先,地方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保险业务,实行独立核算,地方政府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待时机成熟后,逐步将农业保险业务从商业保险公司分离,成立政策性的地方乃至全国农业保险公司。其次,在经营农业保险基础好的地方设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例如上海安信)。 再次,选择在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较好的地方,在合作制的基础上,探索相互保险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最后,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等具有先进经营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资和合资保险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商业保险公司在介入农业保险业务时要明确定位。即商业保险公司只能经营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企图在商业性框架下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可能会重蹈原人保公司经营农险的覆辙。

农业 保险 是农业生产的保护和救济手段,当农民在自然灾害中遭受了重大损失时,农业保险不仅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救济,同时也是一种应对突发性风险的风险转移机制,在保障农民生活水平方面起到重大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 范文 一:小议农业保险中的政府责任

实际生活中,农民或农户限于自己的经济收入水平,即使有保险需求,高昂的保费也令其望洋兴叹;保险公司因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与低利润率,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趋于微利,因此亦不愿经营农业保险,即使经营,也只局限在少数商品化程度高或高附加值的农业生产项目上,比如:花卉、 饲养 业等。由此看来,这种将农业保险商业化运营的模式在一定时期内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现有模式不能缓解农业保险供需不平衡的矛盾

我国是一个多自然灾害的国家,每年因洪涝、干旱、病虫害而导致的农作物损失非常严重。据统计,2005年,全国农作物洪涝受灾面积16380万亩,成灾面积8392万亩,受灾人口1.5078亿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28亿元[2]。因此,农民迫切需要对农作物进行保障,于是也就对保险有了需求。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其开发的少量的保险产品及较高的保费,使得农民的上述需求得不到满足。此时,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暴露无遗。

(二)现有模式不能保障农民利益和促进农业发展

如上所述,由于农业保险苛刻的投保条件,处于天然弱势的农民对自然灾害毫无抵抗能力,只能靠天吃饭。风调雨顺的年景,收成则好,收入就高,反之,则收入难有保障。如此,农民的利益毫无保障可言。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国民绝大多数的国家,只有把农民的收入提高了,整个国家的收入水平才会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而现有农业保险模式无法有效保障农民利益,从而无法保障农业的发展,其弊端是显著的。

功能与价值:农业保险中建立政府责任机制之逻辑基点

可以看到,我国现有的将农业保险商业化运营的模式不符合农业保险自身的特点,有其局限性。仅靠农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单纯的一对一保险协议,并不能达到凭借农业保险保障农业发展的目的。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加强政府的调控功能,在农业保险制度中,建立政府责任机制,变农户与保险公司这种一对一模式为政府、农户与保险公司三元主体模式,从而推动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建立政府责任机制,凸显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体地位,具有以下诸种功能。

(一)保障农民利益,搞活农村经济

政府通过采取一系列诸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办理再保险等优惠政策,可以充分调动农民、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丰富和发展现有农业保险制度,使农作物得到应有保障,从而保障农民的利益不会因自然灾害而遭受过于惨重的损失,农民的收入也就有了保障。如此,则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其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生产中去,从而搞活农村经济。

(二)开发新险种,健全我国保险市场

长期以来,农业保险产品开发缓慢、品种单一、保险公司怠于开发、保险市场后劲不足、缺乏活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建立政府责任机制,提高农民参保、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是开发新险种,健全保险市场的需要。

(三)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靠天收成的局面并未打破,农业发展水平低,风险承担能力弱,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这种局面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显得更为严重。建立政府责任机制,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可以增强我国农业生产过程的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立法评介:国外关于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角色之定位

农业是一种弱势产业,有必要采取有效 措施 和手段对之加以保护。农业发达的国家都采用农业保险制度对其农业予以保护,如美、日、法等国。比较三国农业保险模式,均有其可借鉴之处。现对三国立法模式分别予以介绍,以资参酌。

(一)美国模式

美国在1938年初步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随后几十年里,美国通过不断地修改法律以及建立相应的政府农业保险保障制度,使农业保险制度趋于完备。总的说来,美国的农业保险属于政府主导型的保险运营模式。其运营模式主要有以下特征:(1)有完备的立法。美国相继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联邦农业保险改革法》等。(2)建立了以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的国家专门保险机构。美国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来经营农作物保险,并对投保农户进行补贴。(3)运用财政手段予以支持。美国政府采取提供保险费补贴、降低税率等财政手段,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使商业保险公司也参与到农作物保险中,从而使农业保险市场得以有效运行。

(二)日本模式

1947年日本在国内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根据日本《农业灾害补偿法》的有关规定,日本农业保险采用的是民间互助组织共济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有:(1)农业保险实行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即明确规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实行强制保险,其他作物则由农民自愿投保。(2)经营保险的民间互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民间互助组织负责当地的农业保险,该地区农民只要其可保农作物的 种植 面积达到法定最低参保标准,则必须接受该农作物的投保。(3)补贴与再保险制度。日本政府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制度,农民参加保险,由政府对其保险费进行补贴。同时,政府对民间互助组织进行再保险,这样就减轻和分化了互助组织所承担的农业保险风险。

(三)法国模式

法国在1948年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其主要运用的是民间互助与商业化运营相结合的模式。概言之,其特征在于:(1)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作物以及饲养动物实行强制保险,其他农产品则由农民自由投保,但政府对投保的农民实行保费补贴制度。(2)鼓励民间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政府对其运营经费以财政补贴形式予以保障。(3)农业保险体系多元化。在法国,参与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有:政府保险机构、合股保险公司、民间互助组织、农作物保险集团等。综上可见,美、日、法三国其农业之所以发达,原因之一就在于有成功的农业保险制度为其农业发展保驾护航。而且三国农业保险模式有着惊人的相似,即:都具有完备的立法以规范农业保险行为;政府实行保费补贴、免税等优惠财政政策。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尚处于探索、完善、发展的阶段, 总结 他国农业保险立法 经验 ,对我国构建完备的农业保险制度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

立法重构:农业保险中政府责任实现机制之路径选择

实践表明,我国现有农业保险制度在防范农业风险方面,效果并不明显。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保险需求日益增强,政府亦愈来愈重视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可喜的是,我国就如何发展农业保险已经开始了试点工作,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分别在四川、江苏等地进行奶牛、水稻等政策性保险试点[4]。笔者认为,建立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应当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针对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我国应积极探索和发展以政策性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制度。

(一)完善现有农业保险立法,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保险法》尚不能完全调整和规范农业保险,在农业保险制度构建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但凡农业发达国家,均有一套完备的与其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如美国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联邦农业保险改革法》,日本的《家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农业灾害补偿法》。我国应借鉴美、日关于农业保险立法经验,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险范围、风险分担办法和损失补偿规则等做出明确地规定,做到主体明确,权责分明。惟其如此,一旦出现风险,农业保险的功能才能真正地得以发挥。

(二)厘清农业险种,实行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原则

农业保险可细分为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层次分明,农作物品种繁多,因此,在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方面应因地制宜,在不同的生产区域开发适合当地的保险品种,同时,制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保险费率,不能一刀切。在具体的每一生产区域,保险公司应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趋势开展横贯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综合性保险品种,借农业的产业结构提升带动保险品种结构的提升[5]。在农业保险的具体投保方式上,应当坚持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原则。比如,日本《农业保险法》规定,凡生产数量超过法定最低标准的农民必须参加保险,而其他情形则由农民自愿决定参保与否。我国可借鉴日本经验,对关系国计民生且与农民利益有最密切联系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油料作物等)与饲养动物(如:牛、猪、马、羊等)实行强制保险,对规定外之的其他农产品则由农民自愿选择是否投保。

(三)政府强化保障职能,建立农业保险补贴制度

搞好社会保障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农业保险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及我国粮食的生产安全。因此,如何提高农民参保、保险公司乐于承保的积极性,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借鉴法国的经验,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制度。法国农业保险实行低费率高补贴政策,政府对农民进行补贴,同时,也对保险机构给予财政补贴。针对我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对于强制保险的农业险种,可由政府对参保的农民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高额财政补贴;对于自愿保险的险种,则视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贴。对于保险公司,可以视其承保险种的风险度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四)政府建立再保险制度,合理分担农业保险风险

为提高保险公司开发农业险种的积极性,政府除给予补贴、降低税率等优惠财政政策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再保险制度分化保险风险。关于再保险制度的构建,笔者认为有两种路径:其一,由承保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向其他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但必须向政府保险监督部门备案,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赔付,由政府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其二,由政府设立专门农业保险机构,其职能在于为承保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并对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进行业务指导,对其保险活动进行监督,制定与农业保险有关的政策等等。

笔者认为,只有政府采取措施,合理分担农业保险风险,使保险公司有利可赢,至少不至于亏损,才能调动其承保的积极性,只有加强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建立政府责任机制,才能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

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范文二:论农业保险的问题与创新

2011年初的特大旱灾给全省农业造成重创,受旱面积107.7万hm2,12.95万头(只)大牲畜因旱灾出现饮水困难。2012年上半年,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地遭受了雪灾、旱灾和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29.904万hm2,1.464万hm2绝收,倒塌房屋372间,直接经济损失10.66亿元。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旱灾比较严重,连续性强[2]。近些年,旱灾成灾面积占总成灾面积的比重均在五成以上,2009年更是达到62.66%。

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发展现状

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以来,河北省农业保险整体发展状况有所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参保农户632.79余万户,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发生农业保险赔款4亿元,受益农户48.56万户,保险保障功能初步发挥[1]。通过表1的数据统计,2007年至2011年间,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均呈上升趋势,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总收入的比重非常小,且成小幅下降的趋势。就河北省而言,2008年以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虽然保持着18%左右的稳步增长,但作为农业大省,其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较低,始终维持在4%左右[2]。此外,笔者根据河北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河北乡村人口总数计算得出河北农业保险密度,即平均每个农村人口为转嫁农业风险所支付的保险费,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1年,河北农村人口人均保费成上升趋势,农业保险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所提升,但绝对值偏小,2011年仅为21元。

2存在的问题

保险供给不足。截止2011年,河北省共有24家财产保险经营主体,仅有三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农业保险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以试点险种为主,如奶牛、能繁母猪、玉米、小麦、棉花保险,且按“低保障、广覆盖”来确定保障水平,比如小麦按每亩保险金额300元;奶牛按每头保险金额5000元,一旦受灾,农民最高也只能获得基本的成本补偿,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在保险责任上,主要承担风灾和雹灾对投保种植物造成的损失;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投保的养殖个体的直接死亡,而普遍存在的旱灾,病虫灾害等均不在保障范围之内[3]。

有效需求不足。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市场潜力巨大,然而目前农业保险推进比较缓慢的重要原因是农民购买力不足,投保意识差。在2007年至2010年,河北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由4293.4元增加到5858.0元,恩格尔系数平均为33%,农民生活水平仍处在较低水平阶段,即使有参保意愿,也缺乏实际购买力[4]。此外,中国农户普遍存在防范风险意识不强,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程度偏低,靠天吃饭的同时,更多依赖政府的农业补贴和农业救济。

技术有限及缺乏有效的经营模式。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体现在险种类型少,保障范围小及理赔成本高等方面。2009年河北省共承保农业保险金额119.83亿元,保险费收入5.57亿元,赔款支出3.99亿元,保额损失率为3.33%,保险赔付率71.63%。河北省曾出台农业保险相关补贴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20%,各级财政承担80%,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上的财政补贴比例较高[4]。然而,河北省政府的经济实力比不上经济发达地区,很多地区出现财政困难,财政补贴很难及时到位,从而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开展。2004年以来,我国各地开始积极探索新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并开展了一系列的试点工作,然而针对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研究较少,一直没有形成有效成熟的发展模式。

建议及创新

1探寻适合发展的模式和制度

河北农业保险业务主要以政策性试点为主,占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的九成以上。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无论采用何种运行模式,国家财政及政策支持都是其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国内已经出现的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各具特色,为河北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比如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在上海推行的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安信模式”;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推行的围绕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的“安华模式”;法国安盟保险公司创立在四川推行的“安盟模式”依靠强大的网络、资金、丰富的农险经验和管理优势占领市场。根据河北省经济环境和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发展农业保险要依托地方政府,在农村基层建立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同时以商业保险为辅,建立多层次、多 渠道 、多主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和制度。

2完善经营技术手段

加强险种开发技术,开发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开发,创新适应农村需要的保险产品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基础。协调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不断扩大现有政策性险种的覆盖面,提高奶牛、能繁母猪、玉米、棉花、小麦等已有险种的覆盖率;在地方财政有实力,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财政补贴险种。河北省地理环境优越,适合种植多种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形成了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品。针对特色经济农作物加大险种开发力度,比如辣椒种植、塑料大棚蔬菜保险等,带动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5]。同时,探索开展销售渠道创新,加强与农经站,防疫站等农村基层组织及合作社的联系,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使农民真正了解产品,提高农业保险有效需求。

提高风险保障范围,探索巨灾风险管理技术从近几年河北省受灾情况来看,旱灾是其最为主要的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不可忽视。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必须探寻有效的风险转移途径。通常可以通过再保险和保险风险证券化转移承保的巨灾风险。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接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自1996年第一份巨灾债券发行以来,截止到2011年巨灾债券的累积发行量已超出376亿美元。从巨灾债券覆盖的风险来看,美国以飓风为主导,其次为地震、欧洲主要为风灾[5]。相比我国,一方面由于没有充分详尽的历年灾害数据,巨灾再保险产品匮乏,农业保险承保人分保难、成本高;另一方面,我国尚未正式启动保险风险证券化,将巨灾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途径有限。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开发适应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巨灾债券产品,利用再保险向国际保险市场转移和分散巨灾风险势在必行[6]。

提高理赔效率,加强保险理赔技术创新河北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地区有所欠缺,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对保险的理解和信任程度有限,因此发展农业保险首先要建立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将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一线,尤其重视理赔工作。与农村基层组织合作,聘请有经验的农业工作人员担任查勘定损工作,深入灾情现场,保证定损准确性,提高农民对理赔结果的信服度。其次,引进先进的保险理赔技术,降低理赔成本,控制道德风险。近年来一些国家推出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合同就是一个理赔技术的创新。农作物产量通常与天气情况有较强的关联性,比如降雨量多或少都会导致农作物产量变化。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就是针对天气变量导致产量下降的情况予以赔付。以小麦干旱指数为例,用降雨量评估干旱程度[6]。假定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不足80mm且在40~80mm时,每个保险单位赔付30元/mm;降雨量小于40mm时,保险金额为3000元。假定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为70mm时,每个保险单位赔付额为(80-70)×30,即300元;当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为30mm时,则为3000元。由于补偿并不取决于实际损失,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易于控制。在承保、理赔环节所需信息简单且易于获得,降低了经营成本。此外,指数保险合同具有标准化和透明性的特征,很容易在二级市场流通[6]。

3开展业务创新,加快发展步伐

价格及收入保险创新。农产品价格波动增加了农户收益的不确定性和生产决策的难度,缺少价格风险管理成为一些农户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1]。传统上农产品价格被认为是不可保风险,这是由于价格波动无法通过统计进行科学测算,难以对风险进行合理定价。美国于1996年推出了有政府补贴支持的联邦农作物保险产品。即参保农户在种植前选择一个收入保险项目和赔付率,如果收获后的实际收入小于预期收入和赔付率的乘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差额部分。在美国,2006年收入保险所覆盖的农作物面积占全部政府支持保险项目所覆盖农作物面积的比例从10年前的7%上升到57%。法国安盟保险2010年结合资本市场工具开发出同时支持自然灾害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的市场化收入保险产品[1]。根据各地区的历史产量、期货市场价格与历史价格确定农作物保险价格,结合承保的土地面积,承担保险责任。无论是因自然灾害或是价格波动导致农作物收入减少,均可获得保险补偿。

订单农业保险创新。订单农业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在产前签署定单合约,农民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把产品销售在产前完成,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可以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稳定农民收入。但在实践中,当遇到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导致目前我国订单农业履约率偏低。若在这一过程中引入保险机制,利用保险公司在承保农作物保险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财产保险的优势,可为双方履约提供保障。2012年3月8日,国家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基于订单农业的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为农产品出口提供风险保障[6]。

总结

河北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在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制定激励机制引导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引进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针对河北省自然环境、农业生产的特点进行创新,着重开发适应河北省需要的农业保险险种,以保障河北农业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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