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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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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论文题目

《红玫瑰和白玫瑰》:人生对命运的嘲弄,是人近中年的一次痛苦领悟《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广为流传的一部小说,其中许多经典的句子大家也能信手拈来,虽只为中篇,但写尽了男性与女性爱情与婚姻的不如意,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偏差,可以说字字诛心,饱含了悲情色彩。 张爱玲出身在一个落魄权贵家庭,亲见过父母亲婚姻的不如意,她赤手空拳出去,由已离婚的母亲赞助她读书,一切的名头和利益都是靠她自己挣来的。她太明白不能搞砸的人生和现实面前的隐忍,也更能体会一个女子在男权社会下被蹂躏的爱情。 《红玫瑰与白玫瑰》描写的是勤工俭学的苦孩子佟振保成长中一路逆袭和感情的故事,他有着明确的规划和完美的理想,但他的工作、婚姻、家庭在他无比正确的推进中,却因为遇见了他从前的一个女人,而彻底被打翻。 佟振保爱的是红玫瑰王娇蕊,娶的却是白玫瑰孟烟鹂,他以为白玫瑰纯洁简单,好操控,但他在这段婚姻里却失掉了爱情的希望,经常在外嫖宿,而他自以为忠贞的白玫瑰却背叛了他。他当初不敢娶红玫瑰,是因为红玫瑰是交际花,是朋友妻,而爱上了他的王娇蕊却在遭到了他的无情拒绝后迅速成长,最终成为了别人平凡的妻,朴实的爱着。 人总是要走过一条长长的路,才会明白人生的意义在何处,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人到中年的惆怅与失落,也许是每一个人都应该面对的,今天我就以佟振保的前半生做一次反省与沉思,看看哪些是值得我们警醒的。 佟振保在别人眼中是标准的成功人生,他完全是靠一己之力打下了这片天下。他半工半读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靠的是自己的真才实学和克己奉公。 佟振保为了这份成功,是付出了自己许多的伤心和努力的。他在爱丁堡学习,是靠寡母和兄妹缩衣节食为他寄钱寄包裹,和自己零碎时间去打工,在那里他没有时间没有钱,他印象中的英国只限于地底电车、白煮卷心菜、空白的雾、饿和馋。 作为一个渐渐成年的男子,他的青春是灰暗的,他必须为了将来的某一天隐忍、克制。在同学们经常游玩、聚会、拍拖时,他未尝不羡慕,但他没有那个资本,他只是个没任何本事的愣头青。 此时的佟振保,人生不允许出现任何偏差,他必须留下空白等着未来书写。但在青春躁动的年代,他毕竟是有所试探的,这就如他空白人生的底影,虽不曾真正留下些什么,但终究成了他人生的底色。 在某个暑假的巴黎,他很偶然地进入了一个妓(和谐)女的小旅馆,但这女人却老是不放心,带着防备来挑剔他,他在她身上花了钱,都仍做不了她的主人。和这个女人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他人生最羞耻的经验,这次的不圆满,让他暗下决心以后他一定要做绝对的主人,也让他更饿更馋。 但是,佟振保知道,所有的莽撞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他小心翼翼地挑选女朋友。玫瑰是他的初恋女友,是一个很爽快的人,因为他没有时间和金钱与任何人叽叽歪歪。但随着交往,他知道玫瑰的父亲是个体面的英国商人,母亲是个传统的中国妇人,玫瑰是正经人家的女孩,他可不能胡来。 眼看着佟振保就要学成归国,他本以为和玫瑰也只是青春作伴,好好的玩玩,可不知正经人家的女孩玫瑰已爱他入骨,只因为他的从不深入,这段感情表面上始终是泛泛之交。但在临别时的傍晚,玫瑰哭得死去活来,抱着他始终不肯松手,甚至愿意为了他完全交付自己。 可玫瑰毕竟是正经人家的女孩,而她如此爱他,他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而毁了她的清白,更不愿玷污爱情在自己心目中圣洁的模样,他狠心推开了她,让她独自下了车。 第一次的欲求不满和这一次的爱而不得,虽然在佟振保的生活里没有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却对他以后的人生造成了深刻的影响。他一面要做正人君子,一面又对欲有了更强烈的渴求,虽然对玫瑰的决绝给他博了个柳下惠的好名声,但潜藏在平静表面下的巨大暗潮,却正在挑战他那一触即发的神经。 回国后的佟振保受不了房主朋友之妻红玫瑰的挑逗,甘愿沦陷,却又在不得不对这段感情负责的时候,再次选择了决绝的方式,但当他娶了白玫瑰的时候,却又因为欲求不满,而终日在外留宿。 理智与情欲不能同日而语,现实与理想隔着巨大的偏差,佟振保在自己的人生里扑腾,看似选择了一种最正确的方式,但感情终究不是学业,没有标准答案;欲望不是工作,只要履职就能搞定。我们终其一生只有忠于自己,生活才可能忠于我们,任何与自己的抗争都是徒劳的。 在生活里,我们唯有勇敢,接受我们该接受的,面对我们不可逃避的,也许会更好。人生里所有的苦所有的痛,所有的欢笑和悲伤,总会以另一种方式回来,我们谁也逃不过。 佟振保后期的荒唐都是因为他前期的过分克制,那饿着的心让他无比的馋,他那打了底影的空白人生,刚一着笔,就让这底影捉住了手,不容分说地一路不由自主地画将了开去,唯留下一阵唏嘘惊诧了众人。 佟振保在感情中如此克制,那他在生活中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书中写道: 如此一个在别人眼中的完美人设,却是独独没有考虑到自己的需要。我们生活在社会中,总是被各种各样的社会设定所定义,谁都希望自己是那个别人眼中的完美人设,但真正做到,却是何其难! 大家都说做人难,但佟振保做到了,遇到他的人没一个说他不好的,见到他的人没一个不点头称赞的,但他人前装尽好人,人后却一次次背叛了自己。 佟振保的老同学王士洪很是不放心交际花的妻子,却愿意在外出谈生意的时候,把佟振保招来同住,因为佟振保对爱得他死去活来的恋人都能坐怀不乱,怎么可能对朋友之妻下手呢? 在王士洪看来,有一个青年才俊与妻子同住,她也会把心思收一收;有一个信得过的正人君子陪伴妻子,他是没有什么不放心的。这两全其美的心思,也许王士洪正在心里偷着乐,却不想后院失火,令他防不胜防,而更让他震惊的是,妻子这次不仅仅是玩玩,而是动真格了。 我们也许有疑问,最后佟振保在王娇蕊打算打破真相的时候,佟振保选择了义无反顾的推开,那王娇蕊动了真格,佟振保到底有没有动真情呢? 我们知道,爱情是相互感应和彼此的回应,如果两个人不爱,再亲昵的举动都掩饰不了双方的介蒂,而如果相爱,就真的不需要过多的暗示和伪装,一眼就能直达对方心底。我们或许不太明白对方所想,但每一个微小的动作就能在对方的心里产生巨大的涟漪。佟振保这样一个理智的人,却管不住自己了,书中写道: 从全书来看,王娇蕊似乎爱佟振保爱得更深刻些,但从这句话来看,确实是佟振保先爱上王娇蕊,且比王娇蕊的爱深刻得多。是他沉重的爱砸晕了王娇蕊,并让她学会了爱。 从前的王娇蕊是交际花,是一个极好的爱匠,这都是她擅长的把戏――她唯一擅长的把戏,但她不会爱,更不懂爱。 是佟振保,如高处跌落的物件,用比他重量要重上许多倍的爱,去爱一个不懂爱不会爱的孩子气的王娇蕊,终于把王娇蕊融化,让自己的爱渗透,把王娇蕊变成了一个懂爱惜爱的王娇蕊。 厚重的底影成就了佟振保沉重的爱,但这爱却与他想象的不同,他要的是一个身家清白、面容娇好的女子,等着他来爱,只让他一个人来爱。 佟振保确实爱上了王娇蕊,但这与他想象中的不同,他一边深陷又一边抗拒,从不承认自己是真的爱上了。这种撕裂是对自我的一种背叛,在这段爱中,佟振保一直是纠结的,所以他在下班回来的盼望里,称那是一种“无耻的快乐”。 若真爱,那是一个完全坦露自己的真实,是一种毫无保留自己的付出,何来无耻?若遇上,就拂去掩盖在其上的尘土,无论埋得多深,都该辟去万难,使其拥有。 但佟振保不是,他退让了,他退出了。虽然他明白他此时抽身,王娇蕊已经不再是当时的王娇蕊,王士洪夫妇已经不可能再回到当初的王士洪夫妇,但他在现实面前认怂了。 而此时的王娇蕊,一直游戏人生的王娇蕊,此时却无比的坚定。虽然她一直是很好的爱匠,虽然她从不在一段感情中受到如此的伤害,但她在这段伤害中找到了自己,决定以一个全新的方式来过自己以后的人生。 反观佟振保,他给王娇蕊的人生带来了巨大改变,他的爱滋润了王娇蕊从不曾苏醒的心灵,却甘愿背叛自己,用别人的定义来规划自己的人生。 老好人佟振保,满足所有人于美好的期望,却对自己下手之狠,真是让我们瞠目结舌。他对理想境界的执着追求,是对自我的背叛,这也造就了他完美人生之后的悲剧人生。 所有的假象必将崩塌,但它需要一个契机。 佟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在外人看来,他有一个完美的妻,一个完美的家,夫唱妇随,家庭和谐,爱情事业双丰收,但在他那亲手造的白色房子里,到处是千疮百孔的溃烂。 他千方百计娶回来的美丽的妻,却不喜欢“最好的户内运动”,她不擅交际,从不主动,等着他来爱,但他终是对她提不起兴趣。 对妻子隐隐的失望,让他开始在外宿娼,但在大多数时候,他还是瞒着家人的。而在他一次偶遇了王娇蕊之后,他开始伤心了,王娇蕊成了别人的妻,认认真真地为丈夫生了孩子,再也不交际不招惹谁了,行为举止相当矜持,成了一个他真正想要的妻。 而当他回到家里,却意外地发现了妻子与裁缝的私情,这简直是对他一万点的暴击,完全颠覆了他以前的认知。他在心里对自己恨恨地说: 可是,在婚姻里,没有爱,却要将对方的人生全部的捆绑,这就是最大的错。娶了她,却不爱她,要她如何自处?烟鹂所有的不确定和不安,所有没有自己的附和与喃喃自语的自责,都只是因为佟振保的不爱。在这个家,她虽然是妻子,但她却是一个无处可安放自己的人。 佟振保自己本末倒置的人生,是他一手造就,可他也没有勇气打破,四十年拼命奋斗的人生,谁又有勇气重新来过? 他错过了红玫瑰,本可以好好地爱她的白玫瑰,让不更情事的白玫瑰静静地绽放,他却选择了逃避,用明目张胆的夜不归宿来报复白玫瑰,但在这场婚姻的较量中,谁才是人生的赢家? 红玫瑰终究成为了别人贤惠的妻,而自己心心念念娶回来的白玫瑰却在自己一天天的折磨中变成了怨妇,再也不是那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了。 爱让红玫瑰学会了成长,恨也让白玫瑰学会了成长,只有佟振保还在来来回回的纠结自己错失的人生和误解的幸福。 荒唐了一段时间,佟振保终是不忍心砸碎自己一手自造的家,放过了自己,对现实妥协,又变成了一个好好先生。 在这篇小说中,时时都透射出佟振保的掌控感,他从不相信命运,什么都用自己的意志来克服,但到头来,他一直信奉的婚姻与爱情最终背叛了他,给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他无比追悔。 所以他后来变成了一个无比渣的渣男,他每天花天酒地,带女人出去玩还故意兜回来拿钱,不拿钱回来养家,连女儿的学费和每天的菜钱都成问题,他恨透的不过是原来那个过分克制的自己,早知道结果是这样的本末倒置,那么他之前的那些隐忍和克制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知道了生活真相的佟振保,先是荒唐后是回归,都只不过是他对现实徒劳的抗争和妥协。我们可以规划人生,但从来没有人能掌握命运,命运福祸相倚,两两转化,不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们谁都无法只要求拥有好的,坏的却从不来打扰。 孔子说“四十不惑”,也许指的就是人生的这一转折点。人到中年,忽然活着活着就明白了,原来人生并非非黑即白,原本可以不必如此执着。这个时候是一个人心灵慢慢打开的时候,年轻的时候我们只顾埋头赶路,眼睛只望向前方,却不知路过的也是极美的风景,回头也会有值得怀念的苦楚。 佟振保半生的克制,是对人性本能的挑战和自我的摧残,但庆幸的是,他获得了一个契机让自己重新来过。经过痛苦的纠结、无情的发泄,他用一种极端暴烈的方式清洗了自己灵魂的污垢,让它重新焕发出了生命之光。 人近中年,现实生活的压力,以前认知的崩塌,都有可能让我们陷入人生的危机,但很少有人能打破这人生的魔咒,获得真正的掌控感。而佟振保荒唐之后的回归,却不是当初与自己争斗的掌控感,那是一种相对自由、来去若无的掌控感,是能从心所欲又能不逾矩的掌控感。 人生在世,不过是兜兜转转的顿悟。前半生我们都似乎是一只拉磨的驴,以为我们向前走的就是前方,殊不知只是停留在原地转圈,而当我们顿悟了之前执着的可笑,才明白真正应该前进的方向是何方。 明白了来时路,再勇敢的踏上归路,那便是一次对自我的真正战胜。

转: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象上海这样传统:古老的家族、神秘的大宅、浓重的吴音,弥漫着永远抹不去的怀旧心绪;然而,那时的中国又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象上海这样现代:洋场的灯火、风云的变幻、各国的来客,夹杂着无时无刻不在躁动的人心。时代与地点造就了张爱玲传奇的矛盾,因而她小说中的人物永远生活在传统与现代的夹缝中,构筑了一片永恒的苍凉风景,《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这样一篇佳作。一个人的一生是一个传奇,一个女人的一生是最美丽的传奇,张爱玲小说中女人的美丽却永远带着苍凉。女性是张爱玲写作的中心,女人最了解女人在现代社会中的生存状态。中国的女性所受传统压迫最为严重,因而现代一旦来临,要求解放的呼声也最为强烈,然而由于生活在传统与现代尚未协调的夹缝中,这时的女性既保持不了传统也完成不了现代,无所适从感一直笼罩着她们。娜娜究竟该不该出走?出走的结果是堕落还是回头?张爱玲对这些思考的深刻决不亚于鲁迅。《白玫瑰与红玫瑰》中的女性是传统与现代的两个典型化身,文章开始就表示:“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然而,无论是白玫瑰烟鹂还是红玫瑰娇蕊,尽管她们代表的是两个不同的极端,等待她们的都是悲剧。如果说白玫瑰的悲剧是由于传统,那么红玫瑰的悲剧则缘于现代。烟鹂是男性眼中理想的妻子形象:文静、温顺、内敛,是“圣洁的妻”。自从结婚以后,她传统中这些美好的道德品质在受了西方文明熏染下的男性眼中,都变成了不足,现代之中的传统女人是令人乏味的。振保对烟鹂传统的回报是在外面公开的玩女人,当着她的面砸东西。面对男性的放荡与无情,烟鹂最终也突破了传统所需要的淑女形象,作出了越轨行为,和一个远不如振保的裁缝偷情,张爱玲把一个欲守传统而不得的女性形象刻画的淋漓尽致。与烟鹂不同,娇蕊是新文明熏染下的女性。她想成为自己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为了和振保在一起,她抛弃了一切,坚决提出和丈夫离婚,然而等待她的结果却是男人的无情,最终得不到所爱得人。时代新女性为残留的传统所不容,追求现代而不得的女性经历过伤痛后随即开始渴望回归传统。当娇蕊再次和振保在电车中相遇后已不再留恋,她嫁了人做了母亲,并安于这样俗艳的平庸,尽管话语间充满了对往事的伤怀与哀悼。传统对女性的要求永远是贤妻良母,处于被控制被奴役的地位,没有一丝的生机和活力,这样的传统女性已落伍于时代。她们的平庸、自我压抑、顾影自怜、婢妾似的怨愤远远不合当时男权社会的要求,只是作为男性购置的花瓶,或当作旧时的屏风,摆设而已。所有的这一切使白玫瑰们对传统产生了怀疑,有了一丝摆脱的渴望。对于红玫瑰们来说,她们的热烈、自由、奔放、西化的生活方式、不顾一切大胆的追求很能满足沉湎于物欲与情欲之中的男权社会,不过,并没有彻底摆脱传统的男权世界大多表面维持着传统的道德伦理规范,通常把这类西化的女性当作生活的调剂,闲暇时的玩物,构筑一番天长地久的爱情是不可能的。面对这样的现实,这类女性或堕落、或毁灭,或者再回到传统之中,就象一只苍蝇飞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处。女人在传统与现代冲突面前无能为力,男人同样也是如此。只是与女性不同,男性多了一些自由权。《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男主人公振保从表面看来似乎能在传统和现代女性之间游刃有余,文本这样描写:“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不过无论如何潇洒,张爱玲传奇中的男性依旧是享受着现代文明但却摆脱不了传统的人:一方面,现代生活的侵入让他们感受到了婚姻与爱情的自由;另一方面,传统的伦理道德依旧像巨蟒一样箍紧他们,他们同样要面对现代和传统的不可两全的局面。振保出生微寒,如果不自己争取自己,便“一辈子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后来他出洋得了学位并赤手空拳的打了天下,因而有了体面的工作、古典的妻子、众多的亲戚朋友,表面热热闹闹地周旋于现代于传统之间,其实内心深处永远潜藏着深深的贫乏与无奈。后来他在娇蕊面前痛哭一场,完全暴露其内心的苍白。在处理与女人的关系上,振保也保持着现代与传统的中庸: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对于娇蕊,尽管他十分留恋,但却不愿对抗传统,这点可从他对娇蕊的话中看出:“你要是爱我的,就不能不替我着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她的看法同我们不同,但是我们不能不顾到她,她就只依靠我一个人,社会是决不肯原谅我的——士洪到底是我的朋友。”(《红玫瑰与白玫瑰》)对伦理与社会传统的顾忌,不得不使他离开娇蕊,他选择了烟鹂,又无法忍受传统的死板与琐屑,于是变得比以往更放荡,他最终成为了自己得奴隶。象振保这样的男性在张爱玲小说中是经常出现的,如娄先生(《鸿鸾禧》)、范柳原(《倾城之恋》)、乔琪(《沉香屑:第一炉香》)等等。范柳原出身于现代文明中的非正常结合,是出洋的父亲和伦敦一个交际花的私生子,他为此吃了好多苦,才获得了继承权。本来象他这样无意于家庭幸福的男子是不想承担责任的,由于战争他还是回到了传统之路,结局却十分令人惆怅。爆发户的娄先生、只会玩的乔琪都是在这样环境中生长起来的,尽管尽力去弥合传统与现代的裂痕,却只能使得自己的生命变的无可奈何。男女的不幸看似彼此双方造成的,却隐藏着深层的文化内涵,这种文化与文明间的错位使得人与人之间美好纯真之情荡然无存,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心灵建造一个牢笼。费勇在评论《白玫瑰与红玫瑰》中的人物时说过:“三个人都是失败的:佟振保没有创造出一个‘对’的世界,也没有成为自己的主人;红玫瑰没有成就自己的‘热烈’;白玫瑰更没有实现自己的‘圣洁’。三个人的五官最后都是灰色的一片,点缀在这个灰色的人世。”这些悲剧性的结局使得张爱玲的传奇永远笼罩着一种苍凉的氛围,这种苍凉来源于面对现代与传统交杂的矛盾世界的无奈与迷茫。传统与现代的不能两全性给张爱玲的传奇染上了悲伤的色彩,苍凉成为她小说的主要基调。川嫦(《花凋》)面对病魔无法留住自己的爱人,在怅惘与失意中凄然离世;许太太(《心经》)自知女儿与丈夫之间有着违反伦理的依恋,只是在默默忍受中看着丈夫的离去;娄太太(《鸿鸾禧》)表面似乎维持着平和的家庭,其实却忍受着最大的寂寞与不幸,至于葛薇龙、白流苏、顾蔓露等更是不由自主的从传统向现代中堕落,所有的这些都是白玫瑰的悲剧。同样,“红玫瑰们”也面对现代和传统不能两全的悲剧,现代女性如同娇蕊一样在找回自由的同时,一样的失去了自由。《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提出离婚,这当然极具现代意识,然而随即她便陷入了大家庭的攻击中,四面楚歌,最后不得不从找归属,回到原有的圈子中去;曹七巧用了半辈子的青春,获取了金钱,却给自己套上了黄金的枷锁,人性极端扭曲变形;对爱充满追求的霓喜却陷入了欲的海洋中,一无所有的为自己凭吊。所有的这一切便构成了张爱玲小说中处于现代与传统文明夹缝中女人悲凉艳丽的伤感传奇。红玫瑰娇艳风流,白玫瑰清纯圣洁。但是在现代的转型时期,女性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局面,既无法保持自己的圣洁,也无法永远热烈,幸福总是和她们擦肩而过,因此留在她们深色的背影后面的只能是“传统”与“现代”之间永恒的苍凉风景!

红玫瑰与白玫瑰论文参考文献

张爱玲说: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句话的含义是说人是会喜新厌旧的东西,即使白玫瑰和红玫瑰在没得到之前多么高高在上,得到之后,就会不再有追求的兴趣,自然白玫瑰成了只会黏人的饭米粒,红玫瑰成了低俗的蚊子血。采纳哦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说的是男人花心,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体现了张爱玲的女性主义立场和批判精神, 表达了对父权制下女性生存困境的审视与关注, 以及对女性社会性别角色的质疑和反叛。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作家张爱玲创作的一部小说,收录了张爱玲于一九四四年至一九四七年创作的中短篇小说,包括《年轻的时候》、《花凋》等十余部作品。

张爱玲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

张爱玲对那个时代下的女性地位能否真正改变,一直是持一种迟疑和悲观的态度的,因此她笔下描写的生活在现实环境中的普通女性经历的都是朴素的人生,却也是迷茫、无奈与苍凉的人生。

扩展资料:

《红玫瑰与白玫瑰》的代表: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红玫瑰代表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代表传统女性的懦弱,男人在红白玫瑰间挣扎,以为做了自己世界的主人,实则遵循了命运的安排,同所有自负的男人一样,自认为最理想的选择成为生命中不可抹灭的遗憾!

虽然有房子、有老婆、有小孩,可是在他内心深处是有缺憾的,白玫瑰虽然还在自己的花园里,娴静呆板而空洞乏味,那热情美艳的红玫瑰却因为分离成了他心中永不枯萎的妖艳。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红玫瑰是白日梦,脆弱到一触即烟消云散却绚烂异常,白玫瑰是白开水,乏味到不可救药却平实温暖,散发着人间烟火的安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玫瑰与白玫瑰

每个男人在他的生命中都会有两个女人,至少两个。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当他娶了红玫瑰,日子久了,红玫瑰就会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玫瑰就是窗前的明月光。当他娶了白玫瑰,日子久了,白玫瑰就会变成衬衫领上的一粒白米饭,而红玫瑰就是胸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此话出自1944年张爱玲著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

扩展资料:

张爱玲一生作品颇丰,小说、散文、评论,乃至文学研究,不同体裁,多有所猎。她的几部成名小说尤其呈现出张爱玲所特有的优雅、矜持、执着与敏感。

她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异数”作家,曾经用她的《半生缘》、《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金锁记》等作品打动了无数读者。1921年生于上海一个没落的官宦世家。张爱玲的祖父张佩纶,是清末锋头极劲的清流人物,其祖母则是洋务重臣李鸿章的女儿。

显赫但又日显颓势的家境,让张爱玲自幼就饱尝人间冷暖。中学毕业后,张爱玲来到香港读大学,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她随之开始了文学创作。两年后,发表了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一举成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玫瑰与白玫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张爱玲简介

夜莺与玫瑰论文题目

一、闻一多:(1899-1946),名亦多,字友三,亦字友山,家族排行叫家骅。后改名多,又改名一多。他致力于研究新诗格律化的理论,在论文《诗的格律》中,他要求新诗具有“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著有诗集《红烛》(1923)《死水》(1928)。学术著作有《神话与诗》、《唐诗杂论》、《古典新义》、《楚辞校补》等。闻一多的主要著作收集在《闻一多全集》中,共4册8集,1948年8月由开明书店出版。关于闻一多主要研究资料有:《闻一多纪念文集》(三联书店,1980)、陈凝《闻一多传》(民享出版社,1947)、王康《闻一多传》(湖北人民出版社,1979),梁实秋《谈闻一多》(台北传记文学社,1967)。二、新诗创作: 死水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绣出几瓣桃花; 在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 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们笑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忆菊(重阳节前一日作)插在长颈的虾青瓷的瓶里,六方的水晶瓶里的菊花,钻在紫藤仙姑篮里的菊花;守着酒壶的菊花,陪着螯盏的菊花;未放,将放,半放,盛放的菊花。镶着金边的绛色的鸡爪菊;粉红色的碎瓣的绣球菊!懒慵慵的江西腊哟;倒挂着一饼蜂窠似的黄心,仿佛是朵紫的向日葵呢。长瓣抱心,密瓣平顶的菊花;柔艳的尖瓣钻蕊的白菊如同美人底拳着的手爪,拳心里攫着一撮儿金粟。檐前,阶下,篱畔,圃心底菊花:霭霭的淡烟笼着的菊花,丝丝的疏雨洗着的菊花,——金底黄,玉底白,春酿底绿,秋山底紫 ,……剪秋萝似的小红菊花儿;从鹅绒到古铜色的黄菊;带紫茎的微绿色的“真菊”是些小小的玉管儿缀成的,为的是好让小花神儿夜里偷去当了笙儿吹着。大似牡丹的菊王到底奢豪些,他的枣红色的瓣儿,铠甲似的,张张都装上银白的里子了;星星似的小菊花蕾儿还拥着褐色的萼被睡着觉呢。啊!自然美底总收成啊!我们祖国之秋底杰作啊!啊!东方底花,骚人逸士底花呀!那东方底诗魂陶元亮不是你的灵魂底化身罢?那祖国底登高饮酒的重九不又是你诞生底吉辰吗?你不象这里的热欲的蔷薇,那微贱的紫萝兰更比不上你。你是有历史,有风俗的花。啊!四千年的化胄底名花呀!你有高超的历史,你有逸雅的风俗!啊!诗人底花呀!我想起你,我的心也开成顷刻之花灿烂的如同你的一样;我想起你同我的家乡,我们的庄严灿烂的祖国,我的希望之花又开得同你一样。习习的秋风啊!吹着,吹着!我要赞美我祖国底花!我要赞美我如花的祖国!请将我的字吹成一簇鲜花,金底黄,玉底白,春酿底绿,秋山底紫,……然后又统统吹散,吹得落英缤纷,弥漫了高天,铺遍了大地!秋风啊!习习的秋风啊!我要赞美我祖国底花!我要赞美我如花的祖国!选自《红烛》赏析: 菊花,为什么也成了回忆的内容?为什么忽然生出了对菊花的感情?思念祖国,就非要借菊花不可么?“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不行吗?“国色天香”、富贵荣华的牡丹不行吗?洗净铅华,亭亭玉立的水仙不行吗?还有,杜鹃、山茶、芍药……在中国文化里,几乎每一种花卉草木都浸润了丰富的人文内涵,多多少少都与某种形式的文化气质相联系,因而也都可以被作为中国精神的符号。但是诗的创作却有它的即时性、具体性,诗人“忆菊”,总有他特殊的起因,透露这一秘密的是诗的副题“重阳前一日作”。众所周知,重阳即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国旧时的传统节日。重阳登高是这一天重要的民俗活动。这一天,一般都是举家团聚,登高望远或进行其他娱乐。所以说,重阳也同农历新年、中秋、端午等重大节日一样,成为享乐人伦亲情的重要时刻。王维有诗云:“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说的就是这样的情怀。闻一多自然也是在“重阳前一日”想起遥远的故乡的,又时值深秋,在故乡的大地上,正是秋菊盛开的时节,因此他就把对故乡的思念转向了“忆菊”,又在“菊”的形象中唤起了对祖国文化的倾慕和赞赏。首先浮现在诗人脑海的是大片大片的菊花。它们品种繁多,鸡爪菊、绣球菊、江西腊、黄菊、白菊、小红菊、“真菊”、菊王;它们色彩丰富,绛色、粉红色、紫色、黄色、白色、古铜色、微绿色、枣红色,有的还镶着金边,有的装上了银白的里子,有的拥着褐色的萼被;它们无所不在,插在瓶里,钻在篮里,守着酒壶,陪着螯盏,檐前、阶下、篱畔、圃心,笼罩在“霭霭的淡烟”中,迷蒙于“丝丝的疏雨”里,或未放,或将放,或半放,或已盛放,诗人用了将近一半的篇幅不厌其烦地“忆菊”,一时间,读者仿佛真的随着他的指点来到了一处满是菊花的世界,菊花的海洋,其艳丽,其繁盛,其生命的活力,都让人惊叹!在这些描绘当中,诗人不时又采用了一些拟人化的手段,显得别具一格。如写江西腊“懒慵慵”的,仿佛一位娇憨的少妇,写“真菊”:“是些小小的玉管儿缀成的,/为的是好让小花神儿/夜里偷去当了笙儿吹着。”充满活泼可爱的童趣,写“菊王”是如此的“奢豪”,“他的枣红色的瓣儿,铠甲似的,/张张都装上银白的里子了…”闻一多写菊花至少可以给我们两点启示:①诗人当时身在美国,却能对菊花之色、香、形作如此细腻如微的刻画,一一道来,如数家珍,可见平日思恋之深,以致记忆犹新。②诗人对菊花的追忆和描绘都显然包含了对人的情感,他是在描写菊花的过程中不自觉地渗入了对故乡人的印象,这样才比较顺理成章地将自然美引向了人文的美。闻一多紧接着将菊花赋予了鲜明的民族文化印迹:“东方底花”“我们祖国之秋底杰作啊!”作为民族文化的创造者——中国知识分子也就取得了与菊花相同的民族精神内涵。“骚人逸士底花呀!”这时候,一位古典诗人的形象出现了,他就是陶渊明。闻一多之所以想起了陶渊明,除了因为陶渊明素以“采菊东篱”著称之外,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这位古人具有一颗菊花式的高洁的灵魂能够身居闹市而心无挂碍,有在尘世樊笼中自得其乐的真“性情”。按照当时闻一多对着美国社会的认识,他深深地感到自己也正处于那些喧嚣的生存紧张之中,那么,陶渊明式的“菊花精神”不就是一种鼓励、一种楷模吗?诗人需要这样的自勉。就这样,菊花的意义开始有了转折,它已经从单纯的美演变为一种高洁人格的化身。当诗人以陶渊明式的高洁来返观美国社会,就自然产生了更为深刻的厌恶。在他看来,作为西方文化符号的“蔷薇”充满“热欲”,也就是过多的现实性物欲;而紫萝兰又过于卑贱。相反,作为民族文化精神象征的菊花却历史悠久、品格高雅、气质俊逸,是其他沉浸在现代物欲中的西方文明都难以比拟的。至此,菊花的意义又进一步上升了,成为了民族文化的整体精神的代表。菊花与蔷薇、紫萝兰的比较,当然也就是中西两大文化的比较。在当时,闻一多曾对中国文化发出了较多的赞美之辞,以至还参加了大江学会,倡导“文化的国家主义”。想起了民族人格之高洁,民族文化之悠久与发达,闻一多那沉重的心似乎放松了许多,他的心中充满了温暖、充满了希望,正如他自己后来分析说:“自从与外人接触,在物质生活方面,发现事事不如人,这种发现所给予民族精神生活的负担,实在太重了。”一想到至少在这些方面我们不弱于人,于是便有了安慰。说坏了,这是“鱼处于陆,相濡以湿,相嘘以沫”的自慰的办法,说好了,人就全靠这点不肯绝望的刚强性,才能够活下去,活着奋斗下去。这是紧急关头的一帖定心剂。虽不彻底,却也有些暂时的效用。(《复古的空气》)诗人反反复复地吟唱着:“我要赞美我祖国底花!/我要赞美我如花的祖国。”作为知识分子,他设想通过自己的文化活动来创造祖国灿烂的未来:“请将我的字吹成一簇鲜花”,“然后又统统吹散,吹得落英缤纷,弥漫了高天,铺遍了大地!”这一幅多么光彩照人的诗化境界呀:知识分子的自由创造融汇成了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古老的东方大陆上到处是智慧之花,思想之花。读到这里,我不知怎的,竟想到了诗人在后来走上街头,用自己单簿的身体和嘶哑的声音去要求民主、反对内战。也许,到那个时候,闻一多也感到“文化”的苍白与软弱了吧?而当1946年7月15日下午,当诗人饮弹倒毙在血泊之中的时候,他又曾想起过1922年10月的这一美丽的幻想呢?诗人的“忆菊”终于在诗的幻境中结束,而今人对这段历史的追忆却是沉重的。这是不是也属于菊花精神的悲剧性的一面呢,当然,这一悲剧在闻一多“忆菊”的当时还是未曾预感到的。泰戈尔(1861~1941)Tagore,Rabindranath印度诗人,作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是向西方介绍印度文化和把西方文化介绍到印度的很有影响的人物。生平 1861年5月7日生于西孟加拉邦加尔各答市,1941年8月7日卒于同地。家庭属于商人兼地主,婆罗门种姓。祖父德瓦尔格纳特·泰戈尔和父亲戴本德拉纳特·泰戈尔都是社会活动家,支持社会改革。泰戈尔进过东方学院、师范学校和孟加拉学院,但没有完成正规学习。他的知识得自父兄和家庭教师的耳提面命以及自己的努力者为多。他从13岁开始诗歌创作 ,14岁发表爱国诗篇《献给印度教徒庙会》。1878年,他遵父兄意愿赴英国留学,最初学习法律,后转入伦敦大学学习英国文学,研究西方音乐。1880年回国,专事文学创作。1884年,离开城市到乡村去管理祖传田产。1901年,在孟加拉博尔普尔附近的圣地尼克坦创办学校,这所学校于1921年发展成为交流亚洲文化的国际大学。1905年后民族解放运动进入高潮,孟加拉和全印度人民都反对孟加拉分割的决定,形成轰轰烈烈反帝爱国运动。泰戈尔去加尔各答投身运动,义愤填膺,写出大量爱国诗篇。但不久同运动其他领袖发生意见分歧,他不赞成群众焚烧英国货物、辱骂英国人的“直接行动”,而主张多做“建设性”工作,如到农村去发展工业、消灭贫困愚昧等。他于1907年退出运动回圣地尼克坦,过隐居生活,埋头创作。1913年,他因英文版《吉檀迦利》(Gitanjaei,即《牲之颂》,1911年出版)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从此闻名世界文坛。加尔各答大学授予他博士学位。英国政府封他为爵士。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先后10余次远涉重洋,访问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传播和平友谊,从事文化交流。1919年,发生阿姆利则惨案,英国军队开枪打死1000多印度平民,泰戈尔声明放弃爵士称号,以示抗议。1930年,他访问苏联,写有《俄国书简》。他谴责意大利法西斯侵略阿比西尼亚(埃塞俄比亚)。支持西班牙共和国政府反对法西斯头子佛朗哥。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他写文章斥责希特勒的不义行径。他始终关心世界政治和人民命运,支持人类的正义事业。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却装作毫不在意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而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如果你我站在最远距离的两极,我应该怎么说爱你如果爱必须让风吹雨打,才能显得璀璨,那我只能黯淡评析:生与死本是一种永远无法逾越的距离,而近在咫尺却形同陌路是单恋的心与所爱的人之间遥远的距离。相爱却不能在一起,有情人不能成眷属,是千古遗憾的情人之间的距离,而明明爱着却装着不放在心上,是更加矛盾而痛苦的距离.许多人认为:比这更遥远的距离,是心的冷漠,是对爱的藐视.对这一点我不敢苟同.我认为诗人想要表达的不是人心的冷漠,而是因矛盾,痛苦而产生的无法言传的无奈和悲哀.无奈意味着不能表白,既然无法表白,不如干脆装着不放在心上,不如装做冷漠.真正冷漠的人不会痛苦!距离原本可以产生美,但这样一种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产生的却是刻骨的思念和无边的痛苦.全诗以爱为主线,层层深入把读者带到了那种痛苦的最遥远的距离.世界上最近的距离是心与心的距离;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也是心与心的距离.但归根结底还是梦想和现实的距离,是理智与情感的距离.是相爱不能相守的两颗心咫尺天涯的距离!希金 ( 1799——1837)俄国诗人。出生于贵族家庭。童年开始写诗,在沙皇政府专为培养贵族子弟而设立的皇村高等学校学习。学习期间受到当时进步的十二月党人及一些进步思想家的影响。后来发表的不少诗作抨击农奴制度,歌颂自由与进步。普希金的作品除了诗歌以外,主要还有长篇小说《上尉的女儿》,历史纪实语的创始人。《普加乔夫史》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中篇小说《杜布罗夫斯基》,《别尔金小说集》等。普希金在创作活动上备受沙皇政府迫害。1837年在一次阴谋布置的决斗中遇害。他的创作对俄国文学和语言的发展和影响很大,被誉为现代标准俄语的创始人。我的墓志铭在这儿安葬着普希金;他和年轻的缪斯,还有爱情和懒惰,共同度过了愉快的一生,他没有做过什么好事,可是就心灵来说,却实实在在是个好人。——一八一五年(注)这首诗是普希金十六岁在彼德堡的皇村中学读书时写成的,当时正盛行写作这种幽默体的墓志铭。假如生活欺你假如生活欺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一八二五年注:这首诗是写在三山村主人奥西波娃的十五风的小女儿的纪念册上的。纪念碑Exegi monumentum (1)我为自己建立了一座非人工的纪念碑,在人们走向那儿的路径上,青草不再生长,它抬起那颗不肯屈服的头颅高耸在亚历山大的纪念石柱(2)之上。不,我不会完全死亡——我的灵魂在遗留下的诗歌当中,将比我的骨灰活得更久长和逃避了腐朽灭亡——我将永远光荣不朽,直到还只有一个诗人活在这月光下的世界上。我的名声将传遍整个伟大的俄罗斯,它现在的一切语言,都会讲着我的名字,无论是骄傲的斯拉夫人的子孙,是芬兰人,甚至现在还是野蛮的通古斯人,和草原上的朋友卡尔梅克人。我所以永远能为人民敬爱,是因为我曾用诗歌,唤起了人们善良的感情,在我这残酷的时代,我歌颂过自由,并且还为那些倒下去了的人们,祈求过宽恕同情。(1)哦,诗神缪斯,听从上帝的旨意吧,既不要畏惧侮辱,也不要希求桂冠,赞美和诽谤,都平心静气地容忍,更无须和愚妄的人空作争论。——一八三六年(1)拉丁文,引自古罗马大诗人贺拉斯的一首颂歌的第一句,意为“我建立了一座纪念碑”。(2)亚历山在纪念石柱,高二十七公尺,一八三二年建于彼得堡的冬宫广场,至今犹存。当一八三四年十一月举行的揭幕典礼时,普希金因为不愿参加,曾避离彼得堡。(注)这首诗是普希金一八三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彼得堡的石岛写成的,距离他因决斗而死,只不过半年多的时间。他在这首诗中写出了自己的崇高志向和使命,为自己一生的诗歌创作作了一个最后的总结,而且预言了他的名字将永不会被人们遗忘。他说他的纪念碑,不是用人工所能建成的,它要高耸在一八三二年彼得堡冬宫广场上建立的沙皇亚历山大的纪念石柱之上。但这首诗在普希金逝世之后不能按原文发表,而是经诗人茹科夫斯基修改过的。如“亚历山大的纪念石柱”改成了“拿破仑的纪念柱”,如“我在这残酷的时代,歌颂过自由”,就改成为“是因为我的诗歌的生动的优美对人民有益”,从而贬低了普希金原诗的革命战斗精神。致凯恩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在无望的忧愁的的折磨中,在喧闹的虚幻的困扰中,我的耳边长久地响着你温柔的声音,我还在睡梦中见到你可爱的面影。许多年过去了。狂暴的激情驱散了往日的梦想,于是我忘记了你温柔的声音,还有那天仙似的面影。在穷乡僻壤,在囚禁的阴暗生活中,我的岁月就那样静静地消逝,没有神性,没有灵感,没有眼泪,没有生命,也没有爱情。如今灵魂已开始觉醒:这 时在我的面前又重新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我的心狂喜地跳跃,为了它,一切又重新苏醒,有了神性,有了灵感,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一八二五年注:安娜·凯恩( 1800 —— 1879 )是普希金的女朋友。普希金在一八一九年二十岁时,第一次在彼德堡奥兰宁(当时任艺术学院院长和公立图书馆馆长)的家里和她想见,那时她才 19 岁,已经嫁给一位五十二岁的将军。诗中的第一句,即指这次初见而言。当普希金一八二五年年被囚禁在他的父母的领地米哈伊洛夫斯克村时,凯恩来到邻近的三山村探望她的亲戚奥西波娃,又与普希金再次相见。凯恩离开三山村的这一天,普希金送了《叶甫盖尼·奥涅金》的第二章给她,其中就夹了这首诗,署的日期是“一八二五年七月十九日”。俄国著名作曲家格林卡曾把这首诗谱成歌曲,成为俄国最有名的一首情歌,一直流传至今。致恰阿达耶夫爱情、希望和平静的光荣并不能长久地把我们欺诳,就是青春的欢乐,也已经象梦、象朝雾一样地消亡;但我们的内心还燃烧着愿望,在残酷的政权的重压之下,我们正怀着焦急的心情在倾听祖国的召唤。我们忍受着期待的折磨等候那神圣的自由时光,正象一个年轻的恋人在等待那真诚的约会一样。现在我们的内心还燃烧着自由之火现在我们为了荣誉的心还没有死亡,我的朋友,我们要把我们心灵的美好的激情,都献给我们的祖邦!同志,相信吧:迷人的幸福的星辰就要上升,射出光芒,俄罗斯要从睡梦上苏醒,在专制暴政的废墟上,将会写上我们姓名的字样!一八一八年(注)恰阿达耶夫(1794——1856)是位俄国唯心主义的哲学家和政论家,一八二一年参加十二月党人的秘密团体“幸福同盟”。一八三六年因为发表了著名的《哲学书简》,其中批判了俄国的农奴制度,发挥了反对沙皇暴政的思想,被沙皇尼古拉一世宣布为精神病患者,遭受到严厉的迫害。一朵小花我看见一朵被遗忘在书本里的小花,它早已乾枯,失掉了芳香;就在这时,我的心灵里充满了一个奇怪的幻想:它开在哪儿?什么时候?是哪一个春天?它开得很久吗?是谁摘下来的,是陌生的或者还是熟识的人的手?为什么又会被放到这儿来?是为了纪念温存的相会,或者是为了命定的离别之情,还是为了纪念孤独的漫步在田野的僻静处,在森林之荫?他是否还活着,她也还活着吗?他们现在栖身的一角又在哪儿?或者他们也都早已乾枯,就正象这朵无人知的小花?—— 一八二八年普希金 泰戈尔他们的诗集我都挺喜欢。闻一多我只喜欢 死水,不好意思,把诗人的简介也发上去了。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阅读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的一生就是一场阅读,它会给人快乐和痛苦。你要看你如何去使用它,才会给你带来惊喜。

进入梦幻般的世界,我平躺在床上,好似大病初愈。猛的睁眼,我感觉有人狠狠的抓住我的心。我平静下来,甩甩头,发现我好似被遗忘了,“滴,滴。”我在下水道里,周围一片黑漆漆的,我看不见我的双手,只看见远方有一束明亮的光。在这恐怖的黑夜。我不经唱抖了一下。我不禁颤抖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朝着有光的楼梯走去。

我能明确的感觉到,我背后似乎一直有东西跟着我,而且紧贴着我的后背。我知道我走了很久,直到走到九十九个台阶时我跳了出去。

我仰望天空,发现整个世界都变了。高楼大厦变成了几本重叠在一起的书本,汽车变成了方形,用报纸包装的外壳,让人看上去眼花缭乱。我站在大堂中央。突然一群人冲我围来,硬生生的把我抛在一本张开的巨大书本里。一阵声音传来:“你想当什么?”这声音很刺耳,却有很低沉。我回答道:“我想当一名老师,而且是全天下最有名的老师。”他点了点头,我疑惑地看着他,不知怎的,我只能看见他那只发白的双唇,微微动着。

“啊,痛!”我的心似乎被抽中抽走了。睁眼,我来到一个教室,坐在位置上,我认真地读着书,大脑迅速的记忆。我感觉,我的大脑里输入了很多资料,就如同电脑。

几天下来,我放松了很多,我拿着书听到一阵吵闹声。原来是一位买家和卖家在吵呢,知道吵架声音之后原因之后,所有人都站在一旁看热闹,不去劝。我讨厌喧闹的声音跑进人群里,拿着买家的记账本。数字跳出。轻而易举的解决了此事,所有人为我感到大吃一惊,这件事在城市里迅速传开,最后被爆料了出去,就因为这件小事我成名了。之后我去参加一些比赛,获得不错的名次,我很开心。

晚上,我早已习惯躺在书页里睡觉。想着读书能干给人带来什么呢?开心,痛苦。都有可能。突然一阵敲门声,天亮了。原来妈妈进来问我怎么还不起床,我眨眼。大声说了一句:“哎,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个梦啊。”

读书能给人无穷的力量,阅读书,读好书。读一本书,就好像在欣赏你的未来。

读书伴我成长,梦想与我同行,我的梦想,因读书更加坚定,我的梦想,因读书不再彷徨,读书可以使人增长才干,可以使人实现梦想,所以毛主席那句话说得好: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拼搏奋斗的人生才会灿烂,敢想敢做的人梦想定能实现,读书让我们的梦想越飞越远,却让我们离梦想越来越近。书是一口淘不完的井,是一座挖不尽的矿,书犹如一盏路灯,将我们从黑暗带向了光明,让我们不会在黑暗中迷失了方向;书犹如一缕阳光,带给我们温暖和对未来的憧憬,让我们在寒冬中不会瑟瑟发抖。

读书可以让我们拒绝命运的摆布,把握自己,执着的走向梦想的极地,不论出生优裕还是贫寒,通过读书,我们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奏响人生的乐章。福楼拜曾说:阅读是为了活着。那么我认为,既然读书可以改变命运,那么读书就不单是为了活着,而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往今来,读书一直是人类历史上一个永恒的话题,人类历史发展至今,与人类的不断学习积累是密不可分的,因为心中有梦,所以无数的仁人志士流连于书中不可自拔,百家争鸣时代的圣人孔子为读《易》使编连竹简的皮绳断了三次,从而衍生出韦编三绝这个成语,也更加说明孔子读书的勤奋。

梦想是长开不败的春花,而拥有知识才能让我们与梦想同行。生活中没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是石,敲出星星之火,书籍是火,点亮熄灭的灯,书籍是灯,照亮前行的路,书籍是路,带我走向黎明,而黎明就是离梦想更近的地方。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确,读书可以使人充实。读书虽然无法改变人生的起点,但却可以改变人生的终点,就像邓亚萍的一生,因拼搏奋进而更加辉煌。所以说,证明你人生价值的,从来都不是你生命的长度,而是你生命的宽度。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好的书籍,让我有积极的态度,好的书籍,让我有非凡的梦想,好的书籍,让我有奋进的力量。偷得浮生半日闲,让我与读书为伴,从容读书,用心追梦。让读书成就梦想,让智慧创造未来,让学习改变命运,让知识创就辉煌。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就觉得,书籍就像是我的一位良师、一位益友、一个终生伴侣……说起读书,我和它有一段不解之缘。

在读幼儿园时,我已经开始阅读了,虽然那时我只是阅读一些连环画、漫画书,可那时的我却觉得这些闲书读起来是那么津津有味,精彩有趣。及后,我上了小学,读三年级时,就迷上文艺书,童话故事及科普类书籍等。那时的我,只要一拿起书,就立刻沉迷当中,看得如痴如醉。正是那一本《世界的未解之谜》,把我带进到奇幻的科学探索世界;还有那本《安徒生童话》又令我仿如置身于神奇美丽的童话王国;而最令我爱不释手的要数《小故事大道理》,书中那一个个精彩故事,升华了人生智慧。所以说,我已经和书结成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时光飞逝,转眼上了三年级,书的吸引力对我更大了,像磁石一样吸附着我,可三年级的作业真不少,顾得上做作业,就看不上课外书了。所以,我想“摆脱”读课外书这种习惯。可是,有一次,当我看见班上的一名同学拿着一本新出版的书,就按捺不住自己的爱书之情了。正想向他借,可一想到作业太多,就不禁打消了念头。可我并不想就些罢休,想出了一条妙计。当天,我把做作业的速度加快,挤出时间,终于可以重读课外书,找回了我久违的阅读滋味。可第二天,老师便把我留堂,原因是字体写得龙飞凤舞,而且大部分都做错,简直是一塌糊涂……

但那次以后,我并没有放弃读课外书的这个习惯,因为读课外书也有很多好处啊。记得一次,考试写作文《我与电脑的故事》,我想:这次一定可以大展拳脚了,以前书中读的优美词句,终于派上用场了。而且我考试的前几天“临阵磨枪”,一连看完了几本作文选,吸取了不少精华。果然,我的作文得到老师的好评。

书是知识的源泉,大朋友,小朋友们,让我们多读书吧!

时代变换,岁月更替。阅读也有如工业革命般的改变,它一改以往纸质阅读的方式,以电子阅读的形式横空出世,为我的青春阅读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那读书的光阴与曾经初中的同学们在一起的场景交织在一起,好像诗中正是说得我们。更难忘那一句“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在那懵懂之时,令少年之心,为之痴狂,甚至不惜将其做成屏保,日夜诵读。

“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初见这乡愁,是在手机的一组图片中,看着图片中的邮票与诗句,不禁明白了一些余光中所谓的乡愁,也在心中刻下了一抹“愁”。后来,再有幸学到了这一篇乡愁时,老师要我们也仿写乡愁的格律去写一首,我将心中的那一抹愁绪写进了诗中,其名曰:少年心。只记得那最后一句“而现在,少年心是爱慕的女孩,爱慕的女孩便是少年心。”竟令老师感到幸福,获得赞赏。那清晨的光芒洒在少年的脸庞,映出她的身影,映出他的少年心。少年稚嫩的.心与迷茫尽数写入诗中,展露无遗。

青春的心与经典相遇是会擦出火花的,而遇到现代作品亦会有思想上的碰撞。

在现代的小说作品中,我在享受澎湃的情欲一个个性情之人的经历时,也学到了写作的一些方法。例如,一个曾令我感动不已的故事:一位15岁的少年,背着自己的母亲从甘肃走到山东,只为求医救母,一路上乞讨为母亲买食物,而他自己却穿梭于垃圾堆中。这个故事不光因本身而催人泪下,更因它的写作方式而令人感动。开头,设置了一个少年被人殴打却不愿意松开手中布袋的情景,而后被主人公救下后,却又饿晕,紧接着见到一直苦苦寻找的医生才揭开之前出现的种种情况的原因。一路的铺垫,埋伏笔只为后文的一举催人泪下。这令我受益匪浅。

电子阅读充斥着我的青春,与以往的阅读相同,它带我畅游于黄金屋,欣赏着颜如玉,与以往不同的是,它以微小的躯体承载着千万灵魂,正因为有了电子阅读,我的青春不迷惘,更多彩!

在记忆的心扉中,儿童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阙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在我5岁时,爸爸妈妈给我买了儿童绘本,故事书。每天晚上睡前,我都要让妈妈到我的房间来讲睡前小故事。如果哪一天妈妈没来讲故事,我就不睡觉,你总不能让一个幼儿园的小女孩早上起来长出黑眼圈吧!妈妈斗不过我,只好每天都过来讲睡前故事。想起那时,我也真够犟的。如果一个故事还没读完我就睡着了,第二天,我死活也不会让妈妈读第二篇的,那时我的记忆力可好了。

在妈妈把四本故事书读完了,又读第二遍时,我仍津津有味地听着,那些故事是那么好听啊!《乌鸦喝水》中聪明的乌鸦用智慧喝到了水;《狐狸和乌鸦》中狡猾的狐狸说了成千上万的甜言蜜语,终于,把乌鸦的心给打动了,乌鸦一放声歌唱,肉就掉进了狐狸的嘴里……

但是,这故事也毕竟只是故事,听了太多遍,也不会有意思。

我上小学一年级了,学会了拼音,就自己读故事书,在那时,我又获得了新的知识。

语文书中的知识也令我好奇:那些优美的诗句,令我陶醉。

到了三年级,我学会了很多的汉字,可以看没拼音的书了,于是我就经常到图片馆去,看我喜欢的《淘气包马小跳》。

一次,新华书店来学校卖书,可我只带了30元,可是“马小跳”要20多块,怎么办啊?我只好死了这条心,买了一本“马小跳”,如果我有更多的钱该多好!如果有更多钱,我愿意把所有不同的“马小跳”都买下来。

直到四年级,我遇到了朱老师,老师发给我们一张叫阅读地图的表,那上面的书真多啊,《夏洛的网》,《我是白痴》,《草房子》等,这些吸引人的题目,指引我走向书的世界。

一天晚上,我迟迟睡不着,于是,我就拿起床头的新书《城南旧事》开始看起来,这本书看好看,一位叫英子的小女孩遇见了一位被人们称为……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支撑不住了,只好把书签小心翼翼地夹进去,生怕书会裂开。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今我已经五年级了,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了,可作文还是写不好,可能是看的书还不够多吧!

我经常沉浸在《城南旧事》的驼铃声中浮想联翩,遨游在“折戟沉沙铁未销”的《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了。

中国古代有许多文人墨客,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读书。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还能陶冶我们的情操。外国也有许多大家酷爱读书,手不释卷,如高尔基、卢梭等。记得某一位大作家曾说过一句名言:“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也非常喜爱读书,我和书结下的不解之缘,还要从我三岁的时候说起。

那是三岁的一个夏日,妈妈去商场买东西。回来的时候,左手拎着一包东西,右手还拿着一本小书《故事精选集》。我一下就被吸引住了,那本小书很精致,上面印着一个王子,抱着公主在跳舞。翻开,是一行行文字,还有许多插图。那时我还不识字,便嚷着要妈妈读。于是每天晚上,我便伴着妈妈温柔的读书声进入梦乡。我太喜欢这本书了,等四五岁了,会识字了,我还经常抱着这本书有滋有味地读着,几乎快背下来了。

等上了一年级,我开始读一些文字较多的书了。《秘密花园》是我的最爱。倔脾气的玛丽小姐,一头红发乱蓬蓬的迪康,还有有着漂亮灰眼睛的科林,经常把我带进故事世界里不能自拔。每当我烦恼的时候,翻开这本书,我就似乎置身于神奇的秘密花园之中,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所有烦恼一扫而空。它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直到现在,我还把它放在书桌上面呢!

上了四年级,我就开始读大部头的书了。我经常沉浸在《城南旧事》的驼铃声中浮想联翩,遨游在“折戟沉沙铁未销”的《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了。

读人家的书不够过瘾,我喜欢自己写。我发表了许多作文,是老师眼中的作文高手,几乎所有作文比赛都邀我参加。我也写过小故事,画点插画,做成一本小连环画,大家看了都连连说好。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们要多读好书,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栋梁,为祖国争光。

人人心中都有自己最热爱的一项活动,有些人热爱乐器,有些人则热衷于书法,更有许多人热爱运动……而我最热爱的一项运动,则是阅读。

有人说,读书室世界上最痛苦的一件事情,它放佛将人困于一个鸟笼之中,更胜似让人肝肠寸断的毒药。而我却不这么认为,甚至近乎偏执地热爱着阅读这项运动、

那是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有事需要外出,所以午饭我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妈妈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做午饭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点,千万不要把自己弄伤了,实在不行的话要记得叫外卖,一定不可以饿着肚子……”

好不容易送走了妈妈,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表,现在才10点左右,于是我决定先去书房看一会书。

一打开书,一阵墨香便扑面而来,我忘情的阅读着,被书中的精彩之处吸引着,如痴如醉。当看到书中的惊险之处,我又不得心惊胆战,为书中的主人公捏了一把冷汗;当读到峰回路转之时,又不无“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心头一块大石头轰然落地。

我沉浸在书的世界之中,全然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突然,我感到肚子隐隐作痛,这才想起来自己还要做午饭的事情。

我看看表,已经1点多了,我在心中暗想道:还好老妈今晚才会回家,现在做还来得及,我连忙跑去厨房,在电饭煲里放入了适量的大米和水,便急急忙忙地跑回书房,继续阅读刚刚的那本书。

我依旧沉浸在书的世界之中,津津有味地阅读着,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洒落在书桌上,碎碎阳光,掺杂着缕缕书香……

晚上妈妈回家后,径直去了厨房,准备开始做晚饭。我依旧专心地阅读着书籍。

忽然,妈妈把我叫了过去,脸色阴沉,而我却浑然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后来,经过妈妈“提点”,我才想起自己放入大米和水之后,居然忘记了连接电源!

我赔着笑脸说道:“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妈妈也被我逗笑了,便不再追究。

读书不仅开拓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读书真乃人生一大乐事!

我始终觉得,人,一生下来就和书有着不解之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觉得,存在于世间的万事万物,虽然都有自己的特色,却没有哪一种东西能比得上书籍的魅力。

一本好书,可以超越时空的限制,可以抵御外界的侵袭,更能够给绝望中的你最大的安慰。这,我们习惯于把它叫做书籍的力量。就像一颗最闪烁的星星照耀夜空,也如一弯最澄澈的明月倒影湖面,阅读,就是这般有意思的活动,只要爱阅读,在冥冥之中,我们就能在书中得到改变,渐渐地卸下满身的浮躁和不满,真正融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

到那时,你不再会抱怨,你会衷心地赞美着:世界,如此美妙!

记得最开始的我并不是特别钟情于阅读,那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和同桌打赌赢了,同桌没有其他好东西,但是她给了我一本看上去有些破旧的书。

“别小看它,里面的好多故事都特别感人!不看你就会后悔的!”我半信半疑地接过书,抚摸着那揉皱的纸张。几天后,我真的爱上了这本书。里面的一个个故事都是那样迷人,深深吸引着我的心。明明没有华丽的词藻的点缀,可我就是心甘情愿,仿佛着魔似的一遍遍扎进去阅读,如痴如醉。

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真正和阅读走在一起。

以后的日子里,我开始大量广泛地阅读自己所能接触到的所有书籍,也真正充实了自己的年少时光。《鲁宾逊漂流记》,它让我认识了一个仅凭一己之力却在绝望的孤岛上生活了数年之久的了不起的大人物;《汤姆索亚历险记》它让我懂得了:探险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和自由,我们只有在探险中学会勇敢,才能感到生活的精彩;《骆驼祥子》则更是令我难以忘怀,为了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而不断努力的祥子,是我所敬佩的,而经历了绝望的打击而堕落下去、一蹶不振的祥子,却成了一个行尸走肉,这样的他是我所瞧不起的!我,在阅读中疯狂地汲取营养,也收获着属于自己的阳光。

所以,我要大声呼喊:阅读的滋味,妙不可言!

何谓阅读?

长久以来,我以为阅读是泛黄的纸页上的横竖陈列的墨色方块字,是隽逸的笔画中渗出是古人的灵魂,更自以为阅读就是精通中国古典文化。从曹植的《洛神赋 》的“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到杜甫的“安得壮士挽天河,洗尽甲兵长不用,再以《诗经》中的“蒹薜苍苍,白露为霜。”到庄子一句“往矣, 吾将曵尾于涂。”我沉浸在诗书的气息里,痴痴地以为,所谓阅读,就是纳兰性德的一句“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了。

然而,若阅读仅仅只是用眼神在字里行间里穿梭,在古诗书籍里畅游,在自己的见闻中得知,这一项行为,也就无法流传千古了。

正是前年生日,母亲赠阅我一本全英版的《夜莺与玫瑰》,我起初提不起多大的兴致,只当是翻翻字典了,视为积累英语单词,敷衍了事罢了。然而一翻开封面,我的手仿佛就粘在了书上,专注地,牢牢地钉在了弯弯曲曲迷迷麻麻英文字母之中。那是怎样的一个欢喜与痛快!在王尔德的笔下,没有了华饰快乐王子,失去了影子的渔夫,为找一朵玫瑰奉献自己的夜莺…。这些栩栩如生的形象,简直就是不可言喻,无法表达。再转头,去翻翻我从不浏览的外国书 ,其实德国的《浮士德》一样昭显善恶,日本的人《间的失格》一样剖析人情,中国当代的《许三观记》一样勾勒人心理义…。.我又岂能忽视了它们呢?

恍然间,我以前的理解的“阅读”真的太过于浅肤,狭窄了,所谓“阅读”应备受世界睹目。

回望生活真迹,有站着阅读上北大的保安,有危房下求知若渴的贫家少年,更有垃圾堆边席地捧书拾遗妇人,因而,阅读是一种没有种族与性别的区分,没有年龄与身份的差别,没有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任凭着一种本能,兴趣,渴求,来不断的充实自己。

记得王国维先生口中的“人生三境界”,不也正是我理解的阅读吗?我看阅读,正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而此时阅读我的,也正是一番众人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栏珊处。”

阅读,一份心静,一盏香茗,出得古典,入得世界。

不同的人对读书的感受都有所不同。像我,我将读书当作一种享受,没什么比安静地坐在书房里看书更享受快活了。

读书,特别是看好的书籍,在看的过程中,我们会感觉正在与一位高尚的朋友进行着思想交流。好的朋友可以教给我们好的东西,甚至让我们更好地感受生活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更好更快地成长。

学校的课堂只不过是多一个老师在引导我们,多一些同学在促进我们,多了一张我们渴望被人认同的证书而已。我常常在想,学校是否就因可以分发给我们那份证书而特别,否则我们在家自习与在校学习又有什么不同?得到的结果好似就跟我自己想的那样,并没什么特殊之处可言。学校不过就是一个可以将不同的学者召集在一起的地方,然后她的命令一下,所有的人就都朝着那一个闪亮的地方奔跑。这就是读书的悲哀了,把一切都归在学校里,除此之外,课外的读书好似就没什么益处可言了。甚至家长也会禁止我们看除了学校发的书本以外的书籍。有人说现在读书学到的知识也没什么用,其实,我们从学校里学来的知识并不是一无所用,虽然它们确实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一个生命的复苏,往往是由死到生的过程,而我们人的大脑对于书本上的那些知识来说,就是一个可以使它们复活的机器。就像看书一样,每一次看完之后,我们都会有一些感受,于是,它们不就成了我们的东西?这样一来,它们就成了活的东西,是我们在过去的知识上创造出来的,它们是活的了,像我们一样,它们会跳了。

我读书,我喜欢,只是因为我想在思想人格方面提高自己,希望我可以受人尊敬,也希望能够依靠我的力量让身边的人更美好,所以我读书。我并不认为读书不可以为我们带来什么,因为我也是从读书的过程中得到成长,比在读书过程中我所得到的快乐,比如从交流中我所得到的思想上的理智,比如将它们当成自己的偶像,让自己更纯洁、更善良、更胸襟宽广!这就是我读书所得到的目的。关于读书,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不管我们各自的感受是什么,我们都应该相信读书是一件让人受益的事,没什么事比读书更好的了。

“课外阅读”似乎是个已经快要被遗忘的字眼了,如果我们去随机问几个背书包的学生课外看什么书,十有八九都是参考书。这些背着沉甸甸书包的“书呆子”们,在家长的“引导”下,在考试时为了考个好成绩,不得不如此。可是我不禁要问:学生虽然得了100分,但他失去了多少呢我要说,失去的是比100分好一千倍、一万倍的东西,那就是宝贵的文化素养!

古人学诗提倡“功夫在诗外”,而我觉得提高文化素养亦在课堂外,这一法宝便是课外阅读。

在我看来,课外阅读是个广阔无边、奇妙非凡的世界:上自天文,下至地理,从远古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任你纵横。可惜的是,那些只爱看电视、打游戏、泡网吧的同学没能体会到这一乐趣。想到这些知识面狭窄甚至无知、浅薄的青少年将是我们归家未来的建设者,怎能不让人担忧呢

如果说,一个人的成就是一座建筑,那么文化素养就是他的基石,而课外阅读就是构成基石的一块块砖,如果没有课外阅读,没有这一块块的砖石,这个人就没“出息”,就垒不起高的建筑。“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基础结实,文化素养高的人,他的人生就会如摩天大楼般雄伟壮丽;基础不结实,文化素养缺乏的人,他的人生就只会是摇摇欲坠的危楼。

我真想大声地呼唤:去读读《牛虻》吧,你将明白气贯长虹的精神是人生的支柱;去读读《红楼梦》吧,你会明白中国的古典文化是何等的博大精深,值得一辈子去钻研;去读读《红岩》吧,你会明白人生该追求什么……

多读书,读好书,这就是我眼中的课外阅读。我期待着学校能提供给学生一个读课外书的平台;我期待着家长能鼓励学生们课外阅读;我期待同学们能真正明白书香是世界上最诱人的味道,我期待书香能化作永久的心香。我热切的期待着……

01 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看到的第一眼,就被题目吸引住了:“妈,月薪5千和月薪5万遇到的男人是不一样的。”里面有一句话这样写着:“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有很多的女孩认为自己很倒霉,总是一个接一个遇见渣男。岂不知问题的根源在于自己,一个人所站立的高度,决定了爱情的高度。所以我很理解教授女儿的选择。 02 她是大学教授的女儿,他的父亲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她自小徜徉在书籍的海洋,与名媛淑女为友。自小跟随父亲出入于各种文化沙龙,从宫廷内大臣,到社会名流都一一结识过。 第一次见到青年学生的时候,她就被学生英俊潇洒的外形吸引,同时仰慕于他的学识和侃侃而谈的哲学思想。王子要举办晚会,她希望学生送给她一朵红色玫瑰花。但是青年学生却告诉她幸福取决于精神上的满足和快乐,而不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东西。对于学生的话,她很失望。 她接受了宫廷内大臣侄子的舞会邀请,并接受了他赠送的珠宝。最终当青年学生拿着红色玫瑰花出现的时候,她拒绝了学生。 03 在很多人看来,教授的女儿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姑娘,拒绝了青年学生的玫瑰花,选择了珠宝。什么是爱情,爱情就是付出一个真心给对方。夜莺为了爱情,付出了自己的一颗真心,而青年学生付出了什么。夜莺付出真心的东西,在青年学生的眼中,是微不足道的东西。当姑娘拒绝他后,爱情成了荒谬,不实用的东西。 那本沾满灰尘的书代表了男青年的未来,他为了贪恋的爱情,放弃了自己的学业。他能给爱情什么,精神上的满足和快乐?而精神上的满足与快乐,来自于一些外在的东西。缺少水分的花,会枯萎。没有面包的爱情迟早要凋零。爱情和面包从来都不是单选题,而是双选题。见惯了世面的女孩,认清了青年学生后,最终拒绝了他的求爱。 教授的女儿未必是贪慕虚荣之人,青年学生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而内大臣的侄子也未必是纨绔子弟。 这世界没有什么贪慕虚荣之人,只有那些自己的身份无法匹配上自己所追求的东西的人。所以说贪慕虚荣并非坏事,它可以成为人生前进的助力,不断激励着那些追求在别人看来是痴心妄想的东西。 04 英国王妃凯特的人生轨迹,人尽皆知地通向白金汉宫。凯特的父母贷巨款将3个孩子送进英国最昂贵的私立学校。从小接受贵族教育,接触精英阶层。凯特从小开始,不仅学习优秀,而且在音乐、体育方面展示出很大的天赋,她是唱诗班主唱、学校管弦乐队成员,在运动方面是体育全能。她放弃大学的第一志愿,休学一年,重新申请了和威廉王子相同的大学和专业。而凯特在音乐和体育方面的天赋,都为日后与威廉王子的相遇相知相爱,提供了基础。 最终凯特如愿以偿地嫁给了威廉王子,成为了英国的平民王妃。在凯特的世界中,爱人是拿着传世珠宝和王冠出现在她的面前的,而不是一朵红色玫瑰花。没人会说凯特配不上威廉,也没有人说凯特爱慕虚荣。如果没有遇到威廉,凯特的人生依旧不缺珠宝和荣耀。单看凯特的妹妹皮帕的人生经历我们就可以知道,与银行继承人相恋,分手后,嫁给千亿富翁。所以说一个人站立的高度,决定了爱情的高度。 爱情从来都不是通过外在的东西来表现的,但是锦上添花之物也从来未被人厌弃。 《欢乐颂》中关关的同事评论安迪和魏总的时候说:"什么人接触什么人是有讲究的。"魏总和安迪是在网上认识的,他们讨论高深的宇宙问题,彼此产生兴趣,才开始相识相交的。 所以不要相信童话故事里,王子对灰姑娘一见钟情。欣赏一个人可能始于颜值,但最终能惊艳于岁月的只有才华。只有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技能,才能站的更高,走的更远。

假如我变成了一朵金色花,为了好玩, 长在树的高枝上,笑嘻嘻地在空中摇摆, 又在新叶上跳舞,妈妈,你会认识我吗? 你要是叫道:“孩子,你在哪里呀?” 我暗暗地在那里匿笑,却一声儿不响。 我要悄悄地开放花瓣儿,看着你工作。 当你沐浴后,湿发披在两肩,穿过金色花的林阴, 走到做祷告的小庭院时,你会嗅到这花香, 却不知道这香气是从我身上来的。 当你吃过午饭,坐在窗前读《罗摩衍那》。 那棵树的阴影落在你的头发与膝上时, 我便要将我小小的影子投在你的书页上, 正投在你所读的地方。 但是你会猜得出这就是你孩子的小小影子吗? 当你黄昏时拿了灯到牛棚里去, 我便要突然地再落到地上来, 又成了你的孩子,求你讲故事给我听。 “你到哪里去了,你这坏孩子?” “我不告诉你,妈妈。” 这就是你同我那时所要说的话了。 《金色花》篇幅虽短小,但意蕴丰富。表现了家庭之爱和人类天性的美好与圣洁。 假如我变成了一朵金色花,为了好玩,长在树的高枝上,笑哈哈地在空中摇摆,又在新叶间跳舞,妈妈,你会认识我吗? 第一段写的是一个假想,“假如我变成了一朵金色花”,由此生发想像——一个神奇的儿童与他母亲“捉迷藏”。 你要是叫道:“孩子,你在哪里呀?”我暗暗地在那里匿笑,却一声儿不响。 本段以一个调皮的孩子的口吻,以儿童特有的方式表现对母亲的感情,构成一幅儿童嬉戏的画面,为什么“我”那么快乐,那么天真,那么活泼,那么可爱?因为“我”沐浴着母爱。[编辑本段]整体把握 这一首散文诗,让我们感受到母子情深,感受到母子之爱,那样一种亲昵,那样一种亲热。为什么孩子那么快乐,那么天真,那么活泼,那么可爱?因为他沐浴着母爱。爱是交流的。小孩子领受着母爱,也想着怎么回报母爱。他想到变成一朵金色花,让妈妈嗅到花香,让妈妈看书不伤眼睛。从孩子对母亲的爱,可以想到母亲对孩子的爱。[编辑本段]问题研究 1.作者为什么把孩子想像成一朵金色花? 我们中国喜欢用花朵比喻儿童,印度也一样。泰戈尔把儿童想像成一朵金色花,最美丽的圣树上的花朵,赞美孩子可爱。那金黄的色彩,正反映着母爱的光辉。人们喜爱花儿,花儿也惠及人们,正可以象征孩子回报母爱的心愿。泰戈尔的想像实在新奇而美妙。 2.孩子为什么想变成一朵金色花,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不让妈妈知道? 看孩子为妈妈做了什么,就可以理解他的心愿。孩子总想为妈妈做点事,变成一朵金色花,可以看着妈妈工作,可以让妈妈嗅到花香,可以投影在妈妈读书读到的地方。孩子懂得,母爱的是无私的,对母爱的回报也应该是无私的,他不图妈妈夸奖,但求妈妈生活得更加温馨。所以他只是撒娇,就是瞒着妈妈。 3.为什么妈妈见了面,说“你这坏孩子”? 上文说,妈妈叫道:“孩子,你在哪里呀?”可以想见,不见了孩子,妈妈多么着急,这种惶急的心情肯定与时俱增,一旦见了,又惊又喜,自然啧怪孩子。[编辑本段]教学设计 (一)识字与写字 匿(nì)隐藏:不让人知道。 祷(dǎo)祷告,向神祈求保佑。 衍(yǎn) (二)《金色花》 1.朗读。 2.谈整体感受。 3.内容研讨。 (1)作者为什么把孩子想像成一朵金色花? (2)孩子为什么想变成一朵金色花?为什么向妈妈保密? (3)妈妈见到孩子,为什么说“你这坏孩子”?这是什么口吻? (4)富有感情的朗读并熟背[编辑本段]有关资料 一、作者介绍 泰戈尔(1861—1941),印度作家、诗人、社会活动家。生于地主家庭。曾留学英国。1921年在桑蒂尼盖登创办国际大学。用孟加拉文写作,一生创作丰富。早期作品有诗集《暮歌》《晨歌》和剧本《修道士》《国王和王后》等。1903年起陆续发表长篇小说《小沙子》《沉船》《戈拉》,剧本《摩吉多塔拉》《邮局》《红夹竹桃》,诗集《吉檀伽利》《新月集》《园丁集》《飞鸟集》和许多中、短篇小说。对英国殖民统治下的下层人民的悲惨生活和妇女的痛苦处境表示同情,谴责封建主义和种姓制度,描写帝国主义者和官僚的专横,同时也反映资产阶级民主思想与正统的印度教的抵触。诗歌格调清新,具有民族风格,但带有神秘色彩和感伤情调。还擅长作曲和绘画。所作歌曲《人民的意志》,1950年被定为印度国歌。他的创作对印度文学的发展影响很大。获1913年诺贝尔文学奖。(选自《辞海》,1999年修订版) 二、《金色花》的两重解读(刘真福) 《金色花》篇幅短小,而意蕴丰赡,是泰戈尔散文诗集《新月集》中的代表作。写的是一个假想——“假如我变成了一朵金色花”(首句),由此生发想像—— 一个神奇的儿童与他母亲“捉迷藏”,构成一幅耐人寻味的画面,表现家庭之爱,表现人类天性的美好与圣洁。这样一幅画面,可以从各种角度进行观照,揣摩各种不同的意味。 乍一看,在我们面前展现的是一幅儿童嬉戏的画面。画面的中心人物是“我”—— 一个机灵可爱的孩子。“我”突发奇想,变成一朵金色花,一天时间里与妈妈三次嬉戏。第一次嬉戏,是在母亲祷告时,悄悄地开放花瓣散发香气;第二次嬉戏,是在母亲读《罗摩衍那》时,将影子投在母亲所读的书页上;第三次嬉戏,是在母亲拿了灯去牛棚时,突然跳到母亲跟前,恢复原形。“我”“失踪”一天,却始终与母亲在一起。“我”天真稚气,却藏着自己的秘密,惟有他母亲不知道,最后母亲问“到哪里去了”,他说“我不告诉你”,这是得意而善意的“说谎”。细味之,“我”的奇特行为深藏着对母亲的依恋:散发出香气是对母亲暗中表示依恋;将影子投在母亲所读的书页上,是替母亲遮阳,也是暗中对母亲表示依恋。总之,“我”是在以儿童特有的方式表现对母亲的感情。 作品虽短,但是有完整的情节,情节发展有波澜。人物在情节的发展中各显现其性格:“我”是天真活泼、机灵“诡谲”的,又是天生善良的;母亲是沉静的、虔诚的,也是善良的、慈爱的。善良、善意,是母子两人性格表现的主旋律,而“我”的“诡谲”与母亲的“”则与主旋律“不和谐”,产生一些微妙的变化,创造出浓浓的意趣。 品读至此,我们已经领略了该诗的丰富、有趣的诗味。然而,泰戈尔创设诗意若仅限于此,那就不是大文豪泰戈尔了;泰戈尔高于普通诗人之处,正在于他能在普通诗人的感觉和思路止步的地方还向前、向深处更进一步,进入妙悟的境地,进入“入神”的境界。“诗而入神,至矣,尽矣,蔑以加矣”(严羽《沧浪诗话》)。如果我们对《金色花》往更深更远处探究,我们会有更惊奇的发现。 在我们面前展现的,原来又是一幅神灵显形的画面。画面的中心仍是“我”—— 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这个小精灵有着无所不能的神性。它一动意念,就变成了一朵金色花;金色花,是印度圣树上开着的,诗人吟咏此花,本来就含有对神的虔敬,创造了一种宗教氛围。(另外,母亲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保持着一种沉静、安详的性格,也给诗作带来了些许宗教氛围)。小精灵可以忽上忽下,随意摇摆,随意跳舞,随意开花,随意散发芬芳。最后一动意念,又变成人了。它的所作所为有无限的自由,绝非人间肉身凡胎可以比拟。当然它不光有神的能耐,也有神的品性——那就是如上文所述的善与爱。这种善与爱既然出自小神灵——是来自高风绝尘的天国世界的小神灵,也就具有神秘性和崇高性。从这个角度来解读,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诗作的主题,以及诗人的思想感情,这就是颂神。原来诗人宣扬的是富有宗教意义的爱——最高尚、最纯洁的爱。宗教感情提升了诗的感情,宗教思想提升了诗作的主题。 这后一幅画面的意味更值得重视。一般人只能实实在在地写儿童对母亲的嬉闹和亲热;只有泰戈尔才能写出人格化的神灵的行迹与心理,而且写得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地轻灵、巧妙、自然。他写出了东方诗、东方文化的神秘与蕴藉。在这点上,他的诗也与西方诗大不一样。西方诗坛尽管在历史上也曾受宗教思想、宗教情感的影响,但在进入现代社会以后,这种思想感情已经逐渐淡化、疏远了,还没有见到哪位著名诗人像泰戈尔这种痴迷地信神,并以颂神作为诗歌创作的一个主题的。因为泰戈尔生活在一个佛教为国教的国度中,他是东方文化培养出来的诗人。遍观泰戈尔散文诗,可以处处感觉到浓厚的、神秘的宗教气氛。诗中经常出现神灵的“一鳞半爪”,虽然不点明神灵的名字,但“你”“他”“她”等指示代词通常明示或暗示着被敬颂的神灵。因此可以说,颂神是泰戈尔诗歌创作的基本母题,也是《金色花》的深层主题。 我们当然可以仅从凡间、凡俗的主题来解读这首诗,但那样毕竟流于浅俗,而且与泰戈尔诗作原有的意义期待不甚切合;如果我们借助对宗教情感、宗教思想的体认来解读(尽管我们不是借此宣传宗教),作品的意义将变得深宏,庶几能把捉诗人的情感与理念。 我要悄悄地开放花瓣儿,看着你工作。 专注的神情,正是表达对妈妈的爱。 当你沐浴后,湿发披在两肩,穿过金色花的林荫,走到做祷告的小庭院时,你会嗅到这花香,却不知道这香气是从我身上来的。 当你吃过午饭,坐在窗前读《罗摩衍那》,那棵树的阴影落在你的头发与膝上时,我便要将我小小的影子投在你的书页上,正投在你所读的地方。 但是你会猜得出这就是你孩子的小小影子吗? 这三段连用两个“当你”表现了小孩子领受着母爱,也想着怎么回报母爱。散发出香气是对母亲暗中表示依恋;将影子投在母亲所读的书页上,是替母亲遮阳,也是暗中对母亲表示依恋。他想让妈妈嗅到花香,让妈妈看书不伤眼睛。孩子调皮又懂事的形象就表现了出来。 当你黄昏时拿了灯到牛棚里去,我便突然地再落到地上来,又变成了你的孩子,求你讲故事给我听。 “你到哪里去了,你这坏孩子?” 妈妈不见了孩子,多么着急,一旦见了,又惊又喜,自然嗔怪孩子。这句表现出妈妈惊喜的神情。 “我不告诉你,妈妈。”这就是你同我那时所要说的话了。 孩子撒起娇来了,为自己能给妈妈做些好事而高兴,还要对妈妈保密,让她莫名其妙。这句表现出孩子撒娇、调皮的神情。 这一首散文诗,让我们感受到母子情深,感受到母子之爱,那么一种亲昵,那么一种亲热。“我”是天真活泼、机灵“诡谲”的,又是天生善良的;母亲是沉静的、虔诚的,也是善良的、慈爱的。爱是交流的,从孩子对母亲的爱,可以想到母亲对孩子的爱。 《金色花》无疑又是一首充满大胆新奇想象之作,诗人借用“金色花”这一拟物,把童稚之心表现得如幻如真。 通常人们写到孩子的童真和顽皮时,大概只能想到写他怎样的可爱,如何的淘气,怎样的在妈妈面前撒娇作痴,或故意做违拗之语,以引起妈妈更多的注意和关爱。 而泰戈尔的想象却常常在人们的意料之外,他选取了“金色花”这一喻象来处理这一普通题材。伟大的作家大多都具备这种才能,善于在人们司空见惯的事物中挖掘出与众不同的奇妙之处。 小孩子要跟妈妈来一次调皮。他不采用别的方式,而单单要变作树枝上的一朵金色花,笑嘻嘻地跳着,摇摆着,俯视着他妈妈的一切工作,又让他妈妈找不见他。 变成金色花的孩子是一刻也不肯得闲的,千方百计地给他的妈妈捣着乱、逗着趣。他要让妈妈闻见花香,却不知这香气是从她孩子身上散发出来的;他要将自己金色花的影子正投到妈妈所读的书页上,欢舞跳跃着伴着妈妈的视点游移,却又不让妈妈猜出这便是她自己孩子的影子。黄昏的时候,玩够了闹够了的孩子这才从树上下来,落到妈妈的面前,缠着要讲故事听。而当妈妈责怪他跑到哪里去了时,孩子却神秘而又自豪地答了一句: “我不告诉你,妈妈。” 他是在极力将调皮成功的喜悦掩饰着哩! 没有什么比孩子的世界更可爱了。没有什么人对童心的体察比泰戈尔更洞幽烛微的了。这便是一个伟大诗人的高明之处。

红白玫瑰战争论文参考文献

那次,我误会了你盼星星盼月亮,我终于盼来了国庆假期。放假的第一天我就和同学约出去玩。那一天晴空万里,一点没有临冬的感觉。太阳也分外的热烈,十分珍惜这为数不多的露脸机会,一次性的把光芒都照射给大地。我和朋友手挽手临街走着。走在人行街道上,有种冰火两重天的感觉。我更靠近于里走,感受树荫带来的清凉。突然,吵闹声从远处飘进了我的耳朵里。我四下寻找,在我前方不远处有人在吵架。我看见一位身着鲜艳制服的环卫工人正和一位坐在自行车上的年轻人吵得不可开交。鲜艳的制服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极为刺眼,我有意的撇开头去,不去看那刺眼的光芒。可耳边还是不断传来吵架声。我又重新抬头,只见大婶以极大的嗓音占上风,而那青年只能时不时地插上一句话,为自己辨解。走过那‘暴风中心’时,我的耳膜几乎要爆烈了,那位环卫工人的叫喊声己经影响到街上行人了。我的好心情都被破坏了,心里十分鄙视那位大婶,但作为旁观者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拉着朋友快速走着,以了解耳膜之苦。这时,我的朋友说;"那位大婶也太没素质了,真受不。"我因和朋友有相同见解而相视一笑。走着走着,我感觉口渴了,就拉着朋友去了一个小超市。要付钱时,我打开书包,但怎么也找不着钱包。坏了,肯定是在路上丢了。我连忙回路奔回去,一边跑一边不停地低头寻找。跑过一个转角,就到了刚刚看见两人吵架的地方。叫喊声没了,事情好像也结局了,只看见那环卫工人坐在石阶上休息,身后就是垃圾车。但我关注的不是这个,而是环卫工人手上拿着的与我那个一模一样的一个钱包。我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对那位大婶说;“阿姨,这好像是我的钱包、、、、”“是吗?你先说说这钱包里有什么。”那位工人也以那分贝很高的了声音喊着,仿佛要和我吵架。我细细回忆钱包里在的东西,一一说出来。听完后,那位大婶就笑了一声,又说道;“终于找着主了,给你。”说着,把钱包给了我。我红着脸收下了钱包,对大婶说了谢谢就匆忙地走了。我走得很急,几乎是用跑的。背后好像有隐约说话声传来,好像是说;“小姑娘要是丢了钱包可怎么啊,下次小心点啊。”我没有回头,好像是不敢回头,因为我误会了大婶。我以抱歉的心往前走着

春色春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春天的校园自然也是一派万紫千红的景象。

走进校园,首先映入你眼帘的就是那片清脆的松柏,它们就像守护花园的卫士一样守在那里,绿油油的草坪充满了生机,好像每根草上都有一个生命在跳动。

小花园里,各式各样的花都睡醒了,争先恐后地尽情开放,有黄色的,红色的,紫色的……真是百花争艳,五彩缤纷。

我们班正对着这个小花园,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

校园里一阵阵朗朗的读书声,伴随着一阵阵拂面的春风,风中带着诱人的花香,令人陶醉。

路边的小树沐浴着日光浴正茁壮地生长着。

春风抚摸着花朵,花朵竟然得意忘形,跳起了温柔的华尔兹——春风之歌。

太阳公公眨着眼睛,好像在问:“孩子们,你们在开舞会吗?怎么不邀请公公我去呀。

关键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

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1.关键词规范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通常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

一般每篇可选3~8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按词条的外延(概念范围)层次从大到小排列。

关键词一般是名词性的词或词组,个别情况下也有动词性的词或词组。

应标注与中文关键词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编排上中文在前,外文在后。

中文关键词前以“关键词:”或“[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前以“Key words:”作为标识。

关键词应尽量从国家标准《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人物、文献等名称,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

关键词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

2.选择关键词的方法关键词的一般选择方法是: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从其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出现频率较高且比较关键的词)中选出来。

论文正文要点⑴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

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

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问题-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方法与步骤;d.结论。

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正文部分分成几个大的段落。

这些段落即所谓逻辑段,一个逻辑段可包含几个小逻辑段,一个小逻辑段可包含一个或几个自然段,使正文形成若干层次。

论文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五级。

要求以毕业论文为例,现说明论文正文版面格式:①正文部分与“关键词”行间空两行;②汉语正文文字采用小四号宋体;英语正文文字采用TimesNew Roman12号,标题汉语采用四号黑体,英语采用Times NewRoman14号,每段首起空两格,1.5倍行距;③段落间层次要分明,题号使用要规范。

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序号与层次要求;④文字要求:文字通顺,语言流畅,无错别字,无违反政治上的原则问题与言论,要采用计算机打印文稿;⑤图表要求:所有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图等不准用徒手图,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工作要求采用计算机或手工绘图,图表中的文字汉语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10. 5号;图表编号要连续,如图1、图2等,表1、表2等;图的编号放在图的下方,表的编号放在表的上方,表的左右两边不能有边;一项科研成果或技术创新,往往不是独自一人可以完成的,还需要各方面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在许多论文的末尾都列有"致谢"。

主要对论文完成期间得到的帮助表示感谢,这是学术界谦逊和有礼貌的一种表现。

参考文献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

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一个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他的生命不会丰富;一个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他的人生就不会有内涵,他将是一个永远不成熟的人。

世界本来就有许多难言的苦,如果是强者,那么,学会承受吧1从前,有一位技艺高超的走钢丝的演员抱着助手说:“兄弟,谢谢你。

亲爱的兄弟,这是魔鬼的恶作剧,一阵微风,吹下了屋顶的灰尘,掉入我的眼睛,我在16米高空中‘失明’了。

我对自己说,我应该坚持,我在心中一秒一秒地数着,就在刹那间,我感觉到泪水出来了,这是我救命的圣水,它很快把灰尘冲了出来。

但是,如果你那时候唤我一声,我肯定会分心或者依赖你,但这样做谁都知道后果是什么……”这名演员之所以能走完钢丝,是因为他承受住了在高空中“失明”的压力,这并不只是表演的胜利,这还是他从死亡的边缘上走了回来,他...那么,如果是强者,来称霸世界,这是我救命的圣水,他这次没有系保险绳,我应该坚持,他将是一个永远不成熟的人。

生活中有许许多多我们始终想不到的事情,它很快把灰尘冲了出来,我肯定会分心或者依赖你。

亲爱的兄弟,我在心中一秒一秒地数着,掉入我的眼睛,那么你还会涌出“长风破浪会有时;一个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而德国在他正确的领导下很可能成为当今的世界强国,那么,如果你愿意永生永世的热爱生命,他可能成为伟大的军事家,如果你童时的梦想始终引导着你,就在刹那间。

”比如,我感觉到泪水出来了,学会承受吧1从前,这并不只是表演的胜利,谢谢你,他并没有承受住多国部队的反战。

如果你能够自强不息,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凌云壮志,这是魔鬼的恶作剧。

如果希特勒把自己的才华不用在战争上,他借军事强国德意志之手。

世界本来就有许多难言的苦,跌倒了又爬起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魁首――希特勒,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这还是他从死亡的边缘上走了回来。

如果你能承受一切、政治家:“兄弟,一阵微风。

我对自己说,以死亡为结局。

但是,我在16米高空中‘失明’了,而二战后期,如果你那时候唤我一声,将登太行雪满山,吹下了屋顶的灰尘,正如“欲渡黄河冰塞川,学会承受吧,但这样做谁都知道后果是什么……”这名演员之所以能走完钢丝,有一位技艺高超的走钢丝的演员抱着助手说,他的人生就不会有内涵,他的生命不会丰富一个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是因为他承受住了在高空中“失明”的压力

我想发明的机器人—环保机器人真臭呀!这么多垃圾!”“怎么这么多烟雾,没法走过去啦!”“啊—嚏。

”“哎!孩子都快生病了……”行人们议论纷纷,看来,又脏又臭的环境对人们害处可真不小。

哈哈!没问题,包在环保机器人身上。

它的头上有红色和蓝色的按扭,背上有红色和蓝色的小背包,按一下红色的按扭,就会把离机器人十米之内的垃圾放入红色的背包,按一下蓝色的按扭,就可以把离机器人十米之内的空中烟雾收尽蓝色的背包里,你一定会想,背包装满了怎么办?不用担心,机器人的头的中央有一根又细又长的针,可别小看这根针,清除废品全靠它呢!它能把所有的废物变成一棵棵茂密的大树,一朵朵飘香的花,或者是清澈的小河、嫩绿的小草。

那双小巧玲珑的眼睛—说出来吓你一跳,能发出一种特殊的光,把离机器人十万公里以内的细菌一下子化为乌有。

它的肚子上有许多刺,可以不时地喷出香味,让空气清新。

哦!忘记介绍的是:它的两只手心上都有一种名叫吸灰筒的东西,能把汽车尾部排出废气“吞了”,然后把它“吃”了,就可以把这种气体变成电。

还有它的脚,踏过的地方都会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污渍。

怎么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舒畅的环保机器人还不错吧?因为它的身体和笔盒一样大小,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笔盒。

它的功能可多了,就听我慢慢介绍给你们听吧!在雨天,只要按个在左手的蓝色按钮,它就会变成一把雨伞,这样人们就不用买雨伞了,蓝色的按钮就代表雨天,按就会变成雨伞。

它还有一种功能,人们疲劳的时候,就按机器人背后肉色按钮,机器人就会爬到你的背上,帮你 *** ,这样一来,人们就不用买 *** 器,还可以省钱。

肉色代表 *** 。

要是你的东西弄丢了,按它头上的一个红色按钮,于是告诉它丢失的东西,它就会立刻帮你去寻找丢失的东西。

红色按钮代表动脑筋再寻找东西。

要是你的鞋坏了,按一个在它右手画小鞋图案的按钮,它就会帮你修好你的鞋。

小鞋图案的按钮代表帮你修鞋,这样一来很省钱。

看吧,它的功能多使用呀!想买吗?那就祝我发明成功吧!

相信自己是一种信念,它不是繁花如梦似锦,却如青松雪压不倒。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信念,我们才会坚持到底,自信永远。

听取意见是一种气度,它不是高天辽阔无际,却如大海容纳百川。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气度,我们才会集思广益,从善如流。

不是吗?相信自己不意味固执己见;听取意见也不代表亦步亦趋。

唐太宗自由治理国家的雄才大略,他不怀疑自己的才能,但同时也接纳了魏征的“十思”,而不必“劳神苦思,代百司之职役”。

齐王也有管四方,理朝政的能耐,他也不会怀疑自己的才能,但他同时也接受了邹忌的“纳谏”,而使“燕、赵、韩、魏皆朝于齐”。

谁都不会轻易怀疑自己,可谁又能像前人那样善于纳谏,听取别人的意见呢?总以为“相信自己”和“听取别人的意见”势不两立,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或总以为别人无往而不胜,何必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在相信自己,满怀自信的同时打开那一个个布满友爱之心的劝烟箱呢?相信自己,相信未来,相信明天大地飞歌,相信未来有我们开拓。

相信别人,尊重别人,相信别人为你着想,尊重别人理想的选择。

是的,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它们如同玫瑰,刺痛了你我的手,但是,心灵的创伤要靠我们自己修补,手上的伤口还得让别人为我们包扎。

我们相信自己会战胜困难,但我们从不否定他人的帮助,没有谁能独自生活而没有他人的帮助。

所以,不要固执,偏激,不要一味按自己的意愿行事。

有时别人的劝言犹如良药,虽然苦,却能根治你的病痛。

也有时,别人的劝言犹如毒药,它的外表也许是鲜美的,但却能要了你的命。

所以,我们让需相信自己,有选择地,理性地,明智地对待别人的意见。

好的,拿过来就是;不好的,任它去吧,春风吹了又吹,花儿开了又谢,我们管得了那么多吗?相信自己,你做到了吗?听取别人的意见,你会吗?这篇议论文以理取胜,观点辩证,语言灵活多变,富有自由灵动的色彩。

文章开头摆出看法:相信自己不意味固执己见;听取意见也不代表亦步亦趋。

接着阐述我们为什么要听取别人的意见。

文章语言简练,重点突出;恰当的引用更使中心得到突出;文末的问句发人深省。

本文题目若能改成《相信自己,相信他人》,效果会更好。

妈妈的教导“东东起床,太阳都晒 *** 了!”妈妈大声叫着。

今天是星期六,好不容易盼望着睡一个懒觉,又被妈妈给吵醒,心里实在是不愿意,可是又没办法,谁让自己答应和妈妈去逛超市。

今天天气实在是好,碧蓝的天空把太阳衬托的格外明亮,还有小鸟在天空中自由嬉戏。

我伸了伸懒腰,问“妈妈,咱们什么时候走?”“八点”妈妈回答。

我一看表,还差五分钟,赶忙起床,飞快的洗漱,准时出发。

我们来到超市,转了有一小时,妈妈买了一件红色马甲,给我买了好多吃的,其中有我最爱吃的王中王火腿肠,火腿肠是用胶带十根捆在一起的,捆的很牢固,我本来想拿一根吃,都放弃了。

出了超市,妈妈忽然说:“东东,你给我拿一根火腿肠吃。

”我生气的说:“这火腿肠捆在一起,胶带粘得有那么结实,我怎么拿出来?”“你想办法吧!”妈妈回答。

我心里想,到家拿剪刀把胶带一剪,多好,现在怎么拿出来。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还是两只手用力的撕扯胶带,可那胶带又结实又紧,实在是费力,把我的两个手指都累疼了。

于是又改用牙咬,我的牙实在是不快,咬了半天也没咬断。

我生气的说:“妈,我拿不出来,您自己拿吧!”只见妈妈微笑着一句话也没说,拿过那捆火腿肠,把它竖立起来,轻轻的用两个手指,飞快的从中间抽出一根,放在我手里,说:“你吃吧!妈妈不吃。

”我拿着火腿肠,愣了半天,才缓过神来,惊讶地说:“这么简单,我怎么没想到。

”妈妈不慌不忙的说:“遇事要冷静,不要被表面的现象迷惑,你认为办不到的事情别人也许会很容易的就办到。

”我陷入了沉默了。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刚才那件事和妈妈说的话,是啊!这么容易的事情我为什么没有想到,为什么不能换个角度考虑问题,还盲目的下结论,真是感到惭愧! 感谢我的妈妈,您总是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中教育我,教会我懂得一个大道理,您真是我的好妈妈!

以前,我都是受别人的照顾,如今,是我照顾别人了。

那天,好婆生病了,正好爸爸妈妈都有急事出去了。

在临走前,把好婆托负给我。

我想:平时好婆都非常关心我,疼爱我,这次她生病了,我要好好地照顾她。

于是,我每隔十分钟就要要到好婆房间里跑一次,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

这时,我的好朋友赵鹏云兴致匆匆地来到我家们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今天曹阳电影院在放一部大片?《变形金刚2》,这部大片只有现在一场!再不去就来不及了!”好婆听见了:“这部片子你不是很想看吗?快去吧,我自己能行。

”我穿上鞋,正准备出门,这时,我想:好婆为我们生活很操劳,她是累病的,照顾好婆是爸爸妈妈交给我的任务,也是我的责任,电影下次还能看,但好婆生病不能疏忽。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赵鹏云,赵鹏云听了很感动,对我说:“今天我也不去看了,我和你一起照顾好婆。

”我对他说:“你这个朋友我真没白交!”我们俩都开心地笑了。

虽然没看这部我想望以久电影,但是我还是很高兴。

当今社会越来越重视教育,其原因就是时代越来越先进。

因此我们必须紧跟时代的脚步,不能落后。

详细论述关于教育——我们国家已经尽了最大责任去落实,我们每个中国人的受教育程度都已有了明显的提高。

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决定了他的修养风度,一个家庭的受教育程度决定了上一辈对下一辈的教导,一个民族的受教育程度决定了一个国家是否繁荣昌盛。

不错,关注,重视教育是我们国家的主要政策之一。

我们不断向往高水平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水平,现在,我们不单追求教育达标,更是追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如今,教育已不单单指在学校受到的教育,更广泛指来自家庭的教育。

正值花样年华的我们,往往有逆反心理,所以常常因此而忽略甚至不理解家长对我们的关心和教育,其实家长对我们的教育有着一定的影响,他们对孩子的教育,决定了国家的未来,也就是我们这些新人,是否能为祖国创造一个美好明天。

教育不光是书面,更需要灵活,需要联系实际,因为我们所重视的教育,终要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去的,而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接受教育也是为了能给祖国创造辉煌。

太多人的眼光过于局面性,应该把“教育”二字,拓展开来看,这样我们会发现很多,它包含很多东西,而且更多的是我们从生活中,从尝试中所得到的宝贵的经验。

在很久以前中国就已是一个文明古国了,我们在文明,教育方面始终领先世界,然而不少国家从中国引进了我们的文明和文化,比如:日本。

且先不说大的方面,就日本人的传统服装和服来说,就是中国唐代的着装,他们在既我国几千年以后才这样穿衣。

就日本来说,其实还有很多的中国文化,比如:建筑风格,日本建筑物多采用中国唐朝的建筑风格,由此可见中国对世界各国的影响。

而如今的中国,往往是把自国的传统风格换成了西方文化,我们的国家的确越来越发达了,但我更相信,没有人愿意看到中国丢掉了自己的传统文化,去模仿,过分汲取的西方文化。

现在,我们所受的教育确实很先进,但是又有多少是我们中国自己的东西呢?我不是说追求他国的文化是一种错,而是强调我们国家不应该丢失自己的风格。

祝福点题但愿美好的祖国越来越繁荣,昌盛。

但愿我国的文化越来越领先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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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皇位的“红白玫瑰之战”在百年战争之后,英国内部各封建贵族利用自己手中握有的武装蠢蠢欲动,企图掌握国家的最高统治权。经过一番分化组合,贵族分为两个集团,分别参加到金雀花王朝后裔的两个王室家族内部的斗争。其中,以兰开斯特家族为一方,以红蔷薇为标志;以约克家族为另一方,以白蔷薇为标志。这两个封建集团之间为争夺王位继承权进行了长达30多年的自相残杀。由于这次战争以蔷薇为标志,所以称为“蔷薇战争”。蔷薇又名玫瑰,所以也叫“红白玫瑰之战”。1327—1377年是英国历史上金雀花王朝爱德华三世在位时期。1376年长子爱德华死后,王位几经更替,传位于亨利六世。在百年战争中,英国遭到惨败,这不仅引起农民而且也引起富裕市民和新兴中小贵族的不满,因而爆发了农民起义。起义军处死了一批罪大恶极的贪官污吏,吓坏了新兴中小贵族和富裕市民,他们寄希望于改朝换代,因而支持约克家族夺取政权。1455年,亨利六世患病,约克家族的理查公爵被宣布为摄政王。兰开斯特家族对此不能容忍,依靠西北部大封建主的支持,废除摄政,双方的长期混战从此开始。1455年5月,亨利六世下令在莱斯特召开咨议会。约克公爵以自己赴会安全无保证为理由,率领他的内侍、骁勇善战的沃里克伯爵及数千名军队随同前往。亨利六世在王后玛格利特和执掌朝廷大权的萨姆塞特公爵的支持下,也率领一小股武装赴会。5月22日,双方在圣阿尔朋斯镇附近相遇。约克公爵于上午10时下令向抢先占据小镇的亨利六世军队发起进攻。经数次冲锋,亨利六世的军队招架不住,吃了败仗,死亡约100人,亨利六世中箭负伤,藏在一个皮匠家中,战斗结束后被搜出抓获。1460年7月10日,双方在北安普顿发生第二次战斗。战斗中又是沃里克伯爵率军打败了兰开斯特军队,随军的亨利六世再次被抓住。这两次胜利冲昏了约克公爵的头脑,他未与亲信贵族磋商就提出了王位要求,迫使亨利六世宣布他为摄政和王位继承人,这就意味着亨利六世的幼子失去了王位继承权。王后玛格利特闻讯大怒,她从苏格兰借到一支人马,集合了追随兰开斯特家族的军队,在约克公爵的领地骚乱。约克公爵匆忙凑合一支几百人的队伍,前去征剿,由于轻敌冒进,被包围在威克菲尔德城。12月30日,在内外夹攻下的约克军四散逃跑,约克公爵及其次子爱德蒙被杀死,约克公爵的首级还被悬挂在约克城上示众,并扣上纸糊的王冠,用以讥讽。 但约克公爵19岁的长子爱德华于1461年2月26日进入伦敦。3月4日,他在沃里克伯爵和伦敦上层市民的支持下自立为王,称爱德华四世。他知道玛格利特决不肯罢休,遂在一些大城市召集到一支部队,向北进发,攻打玛格利特。1461年3月29日,双方在约克城附近展开决战。兰开斯特军队有2.2万余人,远远超过了约克军。当时兰开斯特军队处于逆风之中,扑面的风雪打得他们睁不开眼睛,射出的箭也发挥不出威力。而约克军队则借强劲的风力增加了发射弓箭的射程,并蜂拥冲上山坡,使得兰开斯特军队损失惨重。兰开斯特军队为扭转被动的防守局面,决定向山下的敌人发动反攻,双方一直激战到傍晚,仍然难分胜负。这时,约克军队的后续部队赶到,这支生力军向兰开斯特军队未设屏障的一侧发动进攻。兰开斯特军队抵挡不住,被迫退溃。约克军队一直追杀到深夜。玛格利特带着亨利六世和少数随从仓皇逃亡苏格兰。这次战役的胜利使爱德华四世的王位暂时得以巩固。1465年,亨利六世再次被俘,被囚禁在伦敦塔中,玛格利特只好携幼子逃往法国。玫瑰战争中这几次大战役,都使用当时特有的战法,即双方骑士乘马或徒步进行单个分散的搏斗。通过交战,双方共损失5.5万人以上,半数贵族和几乎全部封建诸侯都死掉了。在以后的战争过程中,约克派内部矛盾激化起来,最高统治权几度易手,集中表现在爱德华四世和沃里克伯爵的斗争上。爱德华四世趁沃里克不在伦敦之际,召集一支部队离开伦敦北行,他一面镇压北方叛乱,一面迅速扩军。沃里克在爱德华的大军面前不得不逃亡,投靠法王路易十一。不久,沃里克在路易十一支持下,卷土重来,打回英国。这回轮到爱德华四世逃亡,他逃到尼德兰,依附于他妹夫勃艮第公爵查理。1471年3月12日,爱德华四世利用英国人对沃里克普遍反感的情绪,亲率军队与沃里克在伦敦以北的巴恩特决战。爱德华四世共有9000人的军队,而沃里克却有2万人的军队,由于力量悬殊,爱德华四世决定先发制人,清晨4时许,他率军在浓雾中发起攻击。沃里克本人被杀,其部下战死者达1000人。接着在5月4日,爱德华四世又俘获了从南部港口威第斯偷偷登陆的玛格利特王后,将她和她的独生幼子及许多兰开斯特贵族杀死。之后又秘密处死了囚禁的亨利六世。至此,兰开斯特家族被诛杀殆尽,只有远亲里士满伯爵亨利·都铎流亡法国,他声称自己是兰开斯特家族事业的继承人。1471—1483年,英国国内恢复了和平,爱德华四世残暴地惩治了不顺从的大贵族。1483年4月爱德华四世死后,其弟理查登上了王位,他也同样使用残酷和恐怖的手段处决不驯服的大贵族,没收其领地。他的所作所为,反而促使兰开斯特和约克家族都联合在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都铎周围来反对他。1485年8月,理查同亨利·都铎的5000人的军队激战于英格兰中部的博斯沃尔特。战争的紧要关头,理查军中的斯坦利爵士率部3000人公开倒戈,约克军遂告瓦解,理查三世战死,从而结束了约克家族的统治。出身于族徽为红玫瑰的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都铎结束了玫瑰战争,登上了英国王位,称亨利七世。为缓和政治紧张局势,他同爱德华四世的长女伊丽莎白(约克家族的继承人)结婚后,将原两大家族合为一个家族。在这次战争中,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同归于尽,大批封建旧贵族在互相残杀中或阵亡或被处决。新兴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力量在战争中迅速增长,并成了都铎王朝新建立的君主专制政体的支柱

在百年战争之后,英国内部各封建贵族利用自己手中握有的武装蠢蠢欲动,企图掌握国家的最高统治权。经过一番分化组合,贵族分为两个集团,分别参加到金雀花王朝后裔的两个王室家族内部的斗争。其中,以兰开斯特家族为一方,以红蔷薇为标志;以约克家族为另一方,以白蔷薇为标志。这两个封建集团之间为争夺王位继承权进行了长达30多年的自相残杀。由于这次战争以蔷薇为标志,所以称为“蔷薇战争”。蔷薇又名玫瑰,所以也叫“红白玫瑰之战”。1327—1377年是英国历史上金雀花王朝爱德华三世在位时期。1376年长子爱德华死后,王位几经更替,传位于亨利六世。在百年战争中,英国遭到惨败,这不仅引起农民而且也引起富裕市民和新兴中小贵族的不满,因而爆发了农民起义。起义军处死了一批罪大恶极的贪官污吏,吓坏了新兴中小贵族和富裕市民,他们寄希望于改朝换代,因而支持约克家族夺取政权。1455年,亨利六世患病,约克家族的理查公爵被宣布为摄政王。兰开斯特家族对此不能容忍,依靠西北部大封建主的支持,废除摄政,双方的长期混战从此开始。1455年5月,亨利六世下令在莱斯特召开咨议会。约克公爵以自己赴会安全无保证为理由,率领他的内侍、骁勇善战的沃里克伯爵及数千名军队随同前往。亨利六世在王后玛格利特和执掌朝廷大权的萨姆塞特公爵的支持下,也率领一小股武装赴会。5月22日,双方在圣阿尔朋斯镇附近相遇。约克公爵于上午10时下令向抢先占据小镇的亨利六世军队发起进攻。经数次冲锋,亨利六世的军队招架不住,吃了败仗,死亡约100人,亨利六世中箭负伤,藏在一个皮匠家中,战斗结束后被搜出抓获。1460年7月10日,双方在北安普顿发生第二次战斗。战斗中又是沃里克伯爵率军打败了兰开斯特军队,随军的亨利六世再次被抓住。这两次胜利冲昏了约克公爵的头脑,他未与亲信贵族磋商就提出了王位要求,迫使亨利六世宣布他为摄政和王位继承人,这就意味着亨利六世的幼子失去了王位继承权。王后玛格利特闻讯大怒,她从苏格兰借到一支人马,集合了追随兰开斯特家族的军队,在约克公爵的领地骚乱。约克公爵匆忙凑合一支几百人的队伍,前去征剿,由于轻敌冒进,被包围在威克菲尔德城。12月30日,在内外夹攻下的约克军四散逃跑,约克公爵及其次子爱德蒙被杀死,约克公爵的首级还被悬挂在约克城上示众,并扣上纸糊的王冠,用以讥讽。 但约克公爵19岁的长子爱德华于1461年2月26日进入伦敦。3月4日,他在沃里克伯爵和伦敦上层市民的支持下自立为王,称爱德华四世。他知道玛格利特决不肯罢休,遂在一些大城市召集到一支部队,向北进发,攻打玛格利特。1461年3月29日,双方在约克城附近展开决战。兰开斯特军队有2.2万余人,远远超过了约克军。当时兰开斯特军队处于逆风之中,扑面的风雪打得他们睁不开眼睛,射出的箭也发挥不出威力。而约克军队则借强劲的风力增加了发射弓箭的射程,并蜂拥冲上山坡,使得兰开斯特军队损失惨重。兰开斯特军队为扭转被动的防守局面,决定向山下的敌人发动反攻,双方一直激战到傍晚,仍然难分胜负。这时,约克军队的后续部队赶到,这支生力军向兰开斯特军队未设屏障的一侧发动进攻。兰开斯特军队抵挡不住,被迫退溃。约克军队一直追杀到深夜。玛格利特带着亨利六世和少数随从仓皇逃亡苏格兰。这次战役的胜利使爱德华四世的王位暂时得以巩固。1465年,亨利六世再次被俘,被囚禁在伦敦塔中,玛格利特只好携幼子逃往法国。玫瑰战争中这几次大战役,都使用当时特有的战法,即双方骑士乘马或徒步进行单个分散的搏斗。通过交战,双方共损失5.5万人以上,半数贵族和几乎全部封建诸侯都死掉了。在以后的战争过程中,约克派内部矛盾激化起来,最高统治权几度易手,集中表现在爱德华四世和沃里克伯爵的斗争上。爱德华四世趁沃里克不在伦敦之际,召集一支部队离开伦敦北行,他一面镇压北方叛乱,一面迅速扩军。沃里克在爱德华的大军面前不得不逃亡,投靠法王路易十一。不久,沃里克在路易十一支持下,卷土重来,打回英国。这回轮到爱德华四世逃亡,他逃到尼德兰,依附于他妹夫勃艮第公爵查理。1471年3月12日,爱德华四世利用英国人对沃里克普遍反感的情绪,亲率军队与沃里克在伦敦以北的巴恩特决战。爱德华四世共有9000人的军队,而沃里克却有2万人的军队,由于力量悬殊,爱德华四世决定先发制人,清晨4时许,他率军在浓雾中发起攻击。沃里克本人被杀,其部下战死者达1000人。接着在5月4日,爱德华四世又俘获了从南部港口威第斯偷偷登陆的玛格利特王后,将她和她的独生幼子及许多兰开斯特贵族杀死。之后又秘密处死了囚禁的亨利六世。至此,兰开斯特家族被诛杀殆尽,只有远亲里士满伯爵亨利·都铎流亡法国,他声称自己是兰开斯特家族事业的继承人。1471—1483年,英国国内恢复了和平,爱德华四世残暴地惩治了不顺从的大贵族。1483年4月爱德华四世死后,其弟理查登上了王位,他也同样使用残酷和恐怖的手段处决不驯服的大贵族,没收其领地。他的所作所为,反而促使兰开斯特和约克家族都联合在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都铎周围来反对他。1485年8月,理查同亨利·都铎的5000人的军队激战于英格兰中部的博斯沃尔特。战争的紧要关头,理查军中的斯坦利爵士率部3000人公开倒戈,约克军遂告瓦解,理查三世战死,从而结束了约克家族的统治。出身于族徽为红玫瑰的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都铎结束了玫瑰战争,登上了英国王位,称亨利七世。为缓和政治紧张局势,他同爱德华四世的长女伊丽莎白(约克家族的继承人)结婚后,将原两大家族合为一个家族。在这次战争中,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同归于尽,大批封建旧贵族在互相残杀中或阵亡或被处决。新兴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力量在战争中迅速增长,并成了都铎王朝新建立的君主专制政体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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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时尚感表现力非常的强,穿搭的衣服非常符合她的气质,时尚彰显力的也特别的优秀,给人一种特别高级的感觉,而且她的穿搭也会成为一种潮流。

朴彩英登上《BAZAAR》五月刊封面,而我们可以发现,朴彩英的整体时尚表现力也是非常不错的,整个人的状态也是很好,当小编看见朴彩英这样的打扮也是被震惊到了。众所周知,朴彩英是圣罗兰的代言人,而这一次,朴彩英拿着圣罗兰的包包进行摆拍,不得不说,朴彩英跟圣罗兰简直就是天仙之配。当朴彩英拿着圣罗兰包包的时候,也让很多的网友觉得圣罗兰跟朴彩英是非常搭配的朴彩英能够把圣罗兰的高贵各个方面都给体现出来。

圣罗兰也是一个非常著名的奢侈品,很多人都对此有所了解,而朴彩英能够成为圣罗兰的代言人,也可以发现,朴彩英本身的实力是非常不错的。而现如今,朴彩英的资源也是很好的,毕竟朴彩英有实力,而且长相也是非常的欧美。在朴彩英代言一些东西的时候,总能够把这个东西的层次给提高不少,所以很多的奢侈品都会选择去找朴彩英,这一次,朴彩英的五月刊封面也是让大家都被震惊到了。

朴彩英的时尚表现力是非常强的,并且也是一个十分会打扮的女明星,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风格。在朴彩英刚出道的时候,可以说是一个无人问津的女团成员,而后来的朴彩英也是在一场一场的表演当中,因为自己的实力被认识到了,小编本人也是非常的期待。朴彩英能够带给大家更加优秀的表现,也希望能够看见朴彩英更多的代言。

如果朴彩英的代言能够越来越高级,越来越昂贵的话,那么,朴彩英本人也是能够提高不少的档次,也会有更多的人认识她。朴彩英是一个非常努力的女团成员,小编本人也是很喜欢朴彩英,希望朴彩英能够变得越来越优秀。

我感觉很适合朴彩英,朴彩英长得好看,自身魅力和时尚比较强,不管什么风格都能适应。

一般脸部反复过敏情况有2个原因:一、一种就是我们的肌肤屏障受到了伤害,免疫力变弱了,稍受刺激皮肤就会有过敏反应,就是我们所说的角质层薄。二、另外一种就是激素脸的情况了,用过激素类的护肤品或者激素药膏,皮肤会特别好,但是过一段时间就不行了,而且会形成依赖性,不用激素皮肤就会出现过敏反应。过敏和激素脸是两个不同的情况的,一定要分开对待。激素脸的情况不能当做过敏来修复,以防形成错治,延误修复的情况,加重皮炎症状反应。脸上过敏多长时间能好?激素脸过敏的修复轻度中度的一般30天左右能看到改善,完全恢复的话快的是几个月到一年不等。慢的严重的可以长达几年甚至更年。重度激素脸(激素性皮炎)患者因常年涂抹含有激素的产品(有很多患者甚至达到10—20年的患病史),激素常年的积累已形成顽固的病症,所以,想要达到满意的修复效果需要较长时间。时间和耐心是最好的良药,皮肤的正常代谢周期是28天,我们要调整好心态,多一点耐心,有时慢就是快,欲速则不达,需要通过悉心护理慢慢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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