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息息相关,保护人类的有限资源是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在我国,环境保护已列为改革和发展的十大战略任务之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工作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摆到议事日程上。我国的立法机关也相关地制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环境保护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要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全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全面规划与综合治理具体措施,使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搞好水资源保护、防治水资源污染、治理空气污染、净化城市空间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基础工作,也是加速城市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得力措施。1水资源是人类生存之本,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1.1水资源保护是环境保护的重大课题节约用水、治理污染是水资源保护的两个方面。只有在治理污染的同时做好节水工作,治理的担子才能减轻。节水有两重含义。一是减少浪费,二是低耗,争取用更少的水耗换取更多的产值。目前,我国江河污染日趋严重。已到了必须治理的时候。水资源的浪费、破坏和污染使江河中的鱼类不能生存,特别是饮用水的标准,这种被称之为环境污染中水污染,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不仅影响人类的健康,而且将严重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1.2环境保护活动要以大局出发,避免追求本地经济效益,污染环境的倾向城市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伴随着城市文明的一步步前进,城市文明又对环境造成一系列污染,人们常说的“三废”污染废水就在内。城市大多在江河附近建,没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水排向江河,造成江水资源的污染。水资源的紧张和不合理利用也屡见不鲜。在经济不发达地区,采矿业造成的水资源污染占有较大的比重,其中主要是矿石采下之后的选矿废水污染河流。因此必须认识到处理好发展矿业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否则,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水资源的破坏将危及我们后代的生存。因此,以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为代价的经济发展,其发展速度越快,便意味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越快。企业经营者应正确认识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两者之间的关系,认真做好污水的处理工作。国家应调整排污费的收取标准,使排污费比污水处理费用成本高,在利益机制上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状态。2根据区域环境特色和气候特点,制定综合治理规划2.1加大科技投入,治理空气污染黑龙江省是个老工业基地,有大批大中型工业企业,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当时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还很肤浅。在大规模的工矿企业建设中大都极少或没有考虑到保护环境问题,为后来的城市环境埋下了污染的隐患。由于黑龙江省的各大中城市地处高寒地带,采暖期长达180天,耗煤量大,使用的又多是散煤。而企业资金短缺,无法对老化的设施进行改造,更加剧了城市环境的污染。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使得许多人多痰,也导致了许多居民患呼吸系统疾病,这些虽然不能完全归罪于严重的煤烟型污染,但也不能否认,环境污染尤其是空气污染是其重要因素之一。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单纯的经济增长。对于环境保护,过去已经欠了债,现在要还债,决不能再欠债。为了保护环境,保证市民身体健康,净化空气,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已加大了环保投资力度“,九五”期间环保方面的投资比改革开放前几十年的总和还要多。近几年,全省总体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已得到控制。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一些环境指标不断提高,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是,有些地域、有些城市空气污染还比较严重,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距国家要求的0.200mm/m3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冬季城市空气因烧煤取暖受到的污染十分严重。那么,是不是为了保护环境,冬天就不能烧煤,市民就住不上暖房子呢?其实,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住暖房子并不矛盾。只要加大科技投入,深入探索科学的采暖方式,空气污染并不是不能治理的。经过数十年实践,北方城市大都结合自己地域特点,探索了既要保证供热取暖又减少大气污染的新路子。如全面推广使用型煤等其他清洁燃料,实行原煤散烧管制,除有条件使用电、气、油的清洁燃料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全部改使用型煤。2.2制定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建立风、水、路、林生态体系我国某些城市的上空就象盖着一个黄色的“大锅盖”,外面新鲜的空气无法进入,里面污浊的空气无法排出。环保工作就是要在短时期内将这个“大锅盖”捅几个窟窿,彻底掀掉这个危害我们生存环境的“大锅盖”“。到2000年,初步实现城市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到2002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到2010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建成生态城。”这是北方大中城市环境保护的宏伟规划,具体地讲,就是建立起风、水、路、林四个方面的生态体系,以江河、环路为屏障网,用大约3km×4km网络的风、水、路、林四种纵横交叉,相互搭配的廊道,来切割、疏通、减弱城市的“热岛效应”,增加城市湿度,让城市能够通风透气,长期建立一个适应经济发展的大环境。
这个自己要去观察
由于回答限制,很多出处的页面网址不能加上去,见谅。1.中国土壤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地区的污染现状及成因:据不完全调查,目前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其中,一些地区土壤污染已呈严重态势,甚至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1.重金属污染重金属是指密度 4.0以上的约 60种元素或密度在 5.0以上的45种元素。As和 Se是非金属,但是它们的毒性及某些性质与重金属相似,所以将 Se和硒列入重金属污染物范围内。污染土壤环境的重金属主要是指生物毒性显著的Hg、Cd、Pb、Cr以及类金属 As,还包括具有毒性的重金属 En、Cu、Co、Ni、Sn、V等污染物。当前最引起人类关注的是 Hg、Cd、Pb、Cr、As,它们被称为“五毒”(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及防治研究进展)。土壤中重金属的来源是多途径的,首先是成土母质本身含有重金属,不同的母质、成土过程所形成的土壤含有重金属量差异很大。此外,人类工农业生产活动,也造成重金属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现状与防治方法)。我国 Cd 污染的土地涉及11 个省市的 25 个地区。 如江西省某县多达 44 % 的耕地受污染,形成670hm2 的“镉米”区;沈阳某污灌区农田土壤中 Cd 含量高达 130mg/kg ;成都东郊污灌区内米中含Cd 量高达165mg/kg 。 农业部农业环境监测总站 1996 ~ 1998 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污灌区 Cd 污染面积最大,占重金属超标面积的569 % ,而农产品 Cd 超标率达102 % (曹仁林等,2001)。我国各大城市的耕地土壤均存在不同程度的Cd 污染,其中沈阳市郊区和西安污灌区土壤 Cd 污染尤为严重,如沈阳市农田土壤中Cd 含量为088mg/kg ,西安污灌区土壤中Cd 含量为0628mg/kg(土壤镉污染特征及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技术机理)蛐岩县主要的土壤污染物为Mg和B.43%的采样点土壤 Mg含量达重度污染水平,最高超标21.16倍.仅有 211和 238两个采样点达到清洁标准;而 B的污染似乎更为普遍,所用采样点土壤 B浓度超标,50%的样点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其原因是 在岫岩县石唐、偏岭、风源等区域.分布有众多的衰 3 蚰岩县土壤捡剥统计值殛帚染指矬国营及乡镇、个体 经营的采矿、冶炼企业,以轻烧 Mg、重烧 Mg为主要工艺的菱镁矿加工业排放 出大量 MgO、SO2等 污染物./vlgO 白色粉末降落地表后,形成 MgCX~、Mg(H0 )2等反应产物,凝聚成大颗粒分散在土壤中,加之该区域土壤 中广泛存在的 MgSO+、MgCl2,形成硬壳覆盖地表,从根本上阻止作物生长.部分地区虽然作物可以生长,但土壤中可溶性 Mg被作物吸收,对人及其他生物的健康形成较大的威胁.而 B污染也是由于B矿点源污染所致(辽宁东部山区土壤污染状况与防治对策研究).稻米对于镉污染的吸附作用明显强于玉米、大豆等其他的作物品种在各种人为因素中,则主要包括工矿业、农业和交通等来源引起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现状与防治方法)。2.污水灌溉污水灌溉等废弃物已造成大面积农田的土壤污染。如沈阳张士灌区用污水灌溉 20 多年后,污染耕地2 500多 hm 2,造成了严重的镉污染,稻田含镉 5~ 7m gökg。天津近郊因污水灌溉导致213 万 hm 2 农田受到污染。广州近郊因为污水灌溉而污染农田2 700hm 2 , 因施用含污染物的底泥造成1 333hm 2 的土壤被污染, 污染面积占郊区耕地面积的 46%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对北京某污灌区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 大约 60% 的土壤和 36% 的糙米存在污染问题(我国的土壤污染现状及其防治对策)。早在 30 年代 ,就有抚顺炼油厂污水排入浑河灌溉水稻的记载。到了 50 年代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北方一些干旱、半干旱地区,由于水资源比较紧张,为了充分利用污水的水肥资源,污水灌溉被大面积采纳、推广,这对促进当地农业的粮食生产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到了1983 年,污水灌溉面积达到 2 ×106 hm2 。然而,由于长期的污水灌溉 ,土壤 —作物系统的污染逐渐暴露出来,为了解决这一土壤环境问题,污水的土地处理系统得到了应用和发展长三角、珠三角、辽中南城市群3个典型区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典型地区启动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建立健全基于风险评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从污染物的种类和类型上看 ,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未能有效预防导致我国新型污染物不断出现 ,这些新型污染物影响更持久 ,危害更大 ;从污染物的浓度上看 ,污染物的含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 ,一些污染物因为无法降解、逐步积累 ,增加还是非常快的。例如 ,有资料表明 ,近年来 ,上海土壤中汞和镉的含量增加了 50% ;浙江南部一些地区土壤中 Cu、Zn等重金属全部超标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部分检出率达100%。辽河流域据介绍,辽河流域是我国传统的工矿区之一,交通便利、矿产资源丰富,长期以来形成了以煤炭、石油、钢铁等工矿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资源利用效率较低,污染强度高;污染源污染治理水平低,化工、冶金、采矿、制药等行业污染严重,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落后,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加之辽河流域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环境执法能力薄弱,有些地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污染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有关人士还指出,土壤污染和水污染是相互交替、互相影响的。一方面,部分地区的土壤污染是由于污灌造成的。由于辽河水资源短缺,为解决工农业用水问题而长期进行污水灌溉,使得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土壤,积累到一定程度,超过了土壤本身的自净限度。另一方面,辽河流域鞍山、辽阳等地是全国闻名的工矿区,常年的矿产开发造成一些矿区土壤污染非常严重,通过水体的冲刷,土壤中的重金属和有毒物质加速了河流的污染。有专家指出,在资源和重工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下,工业生产的污染程度相对会比较高,治污难度大;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企业安装、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不到位,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现象时有发生,使人防不胜防;同时,地方政府重地区GDP轻环境保护的意识依然存在,对污染现象听之任之。对于辽河而言,其治污问题面临更多重的考验——在当前经济危机的影响依然持续、东北老工业基地亟待振兴的形势下,一方面辽河流域土壤污染和水污染等问题严重,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另一方面,在2008年来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席卷之下,地方政府面临着经济增速放缓,失业率增加的巨大压力,一切工作的中心都集中到了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上来。环境治理面临着让位于经济发展而被忽视的问题。对于几十年污染“积重”的整个辽河流域,有人表示担心,“有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根本不管所谓的环境污染,这么几十年下来,才造成整个流域污染情况严重。如果这一点不改,只是沿着‘污染——治理——污染’的老路子,最后只能是越治越污,环境越来越坏。”一. 长三角根据中科院南京土壤所2006年在南京郊区蔬菜基地做的定点测试,仅有40%的土壤处于安全等级,而30%的土壤已经受到污染。而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全省Ⅰ类和Ⅱ类土壤占调查区总面积的82%,其余18%的土壤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区域内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加上疏于防治,大量未经处理的废弃物通过多种渠道向土壤系统转移、残留,是形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近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139名村民被查出血铅严重超标,元凶是建在村里的一家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的蓄电池企业。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污染面积只有几百万公顷,而现在已经超过一千万公顷。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化,其中严重的是重金属污染,根据中科院生态所研究,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两千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此外农药、抗生素、病原菌等也成为土地污染的来源。土壤污染除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下降外,更为严重的是土壤对污染物具有富集作用,一些毒性大的污染物,如汞、镉等富集到作物果实中,人或牲畜食用后发生中毒。 如我国辽宁沈阳张士灌区由于长期引用工业废水灌溉,导致土壤和稻米中重金属镉含量超标,人畜不能食用。土壤不能再作为耕地,只能改作他用。 3.固体废弃物堆放 另外,在农田中,由于化肥的不合理施用,农药喷施和 地膜等造成的污染也相当严重。2. 地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政策等方面的需求目前,我国土壤污染面临着严峻的形势,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环保总局在京召开首次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且污染面积、分布和程度不清,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地方土壤保护工作防治措施缺乏依据和方向,状况不容乐观,面临诸多挑战。同时,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还非常欠缺,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也尚未形成,法律是土壤污染防治的关键,是实现土壤环境保护的最主要途径,它对保护土地质量,维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法律角度分析,土壤污染现状的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空白,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论我国农业用地土壤污染的法律保障)。虽然若干法律中一些零星规定,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都是分散而不系统的,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随着我国快速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农业用地土壤污染仍有继续加重的趋势,说明现行立法有限条款的粗略性规定不可能有效防治现代农业技术和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满足不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而法律的“真空”状态则会进一步滋长土地资源的滥用现象,加剧土壤污染问题(浅析我国土壤防治的法律问题)。在长三角地区环保工作中,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徐光华指出“缺乏相对统一的区域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是长三角地区环保工作目前的软肋。”区域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类环保问题,通常都很难靠一地的政府来解决。要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形势,两省一市的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建立起区域环境信息共享与发布制度,启动区域环境监管与应急联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区域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范的研究和制定,长三角土壤污染后果堪忧)。因此,在现行法的基础上,有必要对土壤污染防治保护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健全和完善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混乱。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对于土壤的法律保护,实行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管理体制,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对土壤污染的行政管理,在这种体制下,管理主体林立,权力和责任分散,不仅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而且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由于土壤污染的来源多样,情况复杂,所以除了职责最多联系最为紧密的环境保护部门、农业部门有环境行政监管权力外,许多其他的部门如水利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在特定的情况下也有管理权限(我国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但是,由于法律并没有赋予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对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执法的监督权,同时对于各个执法部门之间在土壤污染处理上应当如何相互配合的重要问题也没有做出规定,这就导致了在具体的土壤保护的执法当中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不到位,甚至部门之间借执法来争夺各自的利益,降低了土壤保护的整体实效,损害了土壤保护的整体利益,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之间如何监督协调没有具体规定,并且在实际环境行政执法管理中地方情况差异较大,出现的许多污染问题无法很好的得到解决,从而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扯皮、争权推责(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可以说,这种多头管理体制,不仅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效率,也浪费了诸多的行政管理资源。另外,在我国大多数基层地区尤其是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摆脱贫困的愿望强烈,大多领导干部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首要目标,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就会牺牲环境来图发展(防控农村土壤污染的迭律对策研)。因此,我国在对土壤污染管理及执法上也存在许多的问题。最后,土壤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有待加强。目前,虽然我国土壤污染比较严重,污染情况时有发生,但涉及土壤污染诉讼的案例却很少,从仅有的几个案例中,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土壤司法救济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我国至今没有关于土壤污染修复和赔偿的条例规定,对企业也没有任何约束,即使土壤被污染了,也很难追究他们的责任。2006年8月,甘肃省徽县发生的“铅中毒”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当时,这个县水阳乡的两个村庄共有368人查出血铅超标,其中14岁以下的儿童149人。经环保部门调查发现,位于这两个村庄附近的一家铅冶炼厂是重要污染源,造成当地土壤、空气和水体污染。虽然这家工厂后来被勒令关停,但如何给那些遭受污染损害的村民以有效的补偿,如何从根本上转变那种以群众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却是一个难题。(邱林,中国1/5耕地受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系国家行动。另外,在农村环境诉讼中,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是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我国农民是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是城市发展的牺牲品,长期处于经济的困窘之中,他们的收入大多仅能勉强维持生计(防控农村土壤污染的迭律对策研)。与此同时,土壤污染对农民造成的损失是长期的也是巨大的。在我国司法实践中 ,诉讼费用直接与诉讼标的额挂钩 ,且实行诉讼费用预交制度 ,农民很有可能会因为交不起诉讼费用而无法得到司法保障(我国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1999年 12月 20 日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民吉村十三户农民向大庆市中院起诉 ,要求被告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土地污染损害赔偿518431. 06元。本案中十三户农民的土地污染发生于1993年 ,但是当年只给付原告青苗补偿款。由于农民对土地是否被污染不懂 ,在 1999年前没有提起诉讼 ,但一直以上访的形式找镇政府、土地局以及被告单位要求解决 ,虽在 1999年 11月 4日达成协议 ,但未实际履行。1999 年 12 月 ,原告向大庆市农业局申请对受污染的农田进行取样化验鉴定。2000年 1月农业局进行了取样 ,并由市农业局送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2001 年 5 月农业局根据检验结果又组织五位专家现场勘查 ,做出鉴定意见:已造成受污染农田土坡次生盐渍化 ,对农作物已造成严重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该案件从 1999 年 12 月到 2003 年 12 月 ,经两级法院长达四年的审理 ,最终法庭调解结案 ,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159607. 38元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大庆中院以原告超诉讼时效为由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后原告不服 ,但由于农民多年未耕种土地无收入没有上诉费用 ,为维护原告人合法权益 ,由代理人交上诉费 10196. 00元 ,才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终的保护(一件土地污染损害赔偿案的艰难诉讼)。因此,为有效防治土壤污染,应在现行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基础上,细化、扩展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或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监督和管理。从法律上,对污染灌溉、工矿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化肥农药等土壤污染物及污染行为作出明确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防治土壤污染。另外,在法律法规中应当理顺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土壤污染的动态监测评价制度,制定相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规划制度,确立土壤污染的环境标准,建立土壤污染应急措施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等相关的制度。(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论文)。3.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政策建议由于土壤污染的潜伏性、不可逆性、长期性和后果严重性等特点,土壤环境保护应遵循 “防重于治”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对未被污染的土壤采取预防措施,要控制或消除污染源;对已经污染的土壤则要采取积极治理措施 ,将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我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现状与展望)。土壤一旦被污染,治理起来相当困难,相对于污染物在土壤-植物系统中含量、行为、生物地球化学循环、毒理、代谢模式和与重金属有关的流行病等方面的研究,土壤污染的治理与管理研究要薄弱得多,大多数治理方法尚处在试验阶段,再加之考虑到治理费用等问题,能应用的成熟方法目前很少。总结出现的各类土壤污染治理方法,大体上可分以下四类:1.工程措施(包括客土、换土、翻土、去表土、隔离、热处理、电化学方法等)此种方法效果好、稳定,是一种治本措施,适用于大多污染物和多种条件,但一般在小范围内较实用,且代价昂贵,还可能造成地下水或其他介质的潜在污染。近年来,把污水、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引进土壤治理过程中,开辟了土壤污染治理新的途径,如磁分离技术、阴阳离子代换法等(土壤污染治理方法研究)。2.化学措施施用改良剂、抑制剂等降低土壤污染物的水溶性、扩散性和生物有效性 ,从而降低污染物进入生物链的能力,减轻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危害()。例如:在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中加入石灰、矿渣等碱性物质,使重金属生成氢氧化物沉淀。或添加膨润土、合成沸石等交换容量较大的物质来钝化土壤中的重金属等。3.生物措施生物治理方法有着物理治理方法和化学治理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处理费用低,其处理成本只相当于物化方法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②处理效果好,对环境的影响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破坏植物生长所需要的土壤环境;③处理操作简单,可以就地进行处理。基于这些优点,应用生物修复已成为当今土壤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的一大热点(土壤污染的生物修复技术研究进展)。生物措施是利用特定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吸收或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与此措施相对应的新兴学科“环境生物技术”方兴未艾。应用现场污染治理的生物措施始于 1989 年 3 月,美国阿拉斯加海岸被石油污染,采用了两组亲脂性微生物后,使其净化过程加快了两倍。早期生物治理采用的主体生物类群多为微生物。最近,植物修复正成为生物治理措施中的一个亮点。植物对污染点的修复有三种方式:植物固定、植物挥发和植物吸收。研究表明,利用适当的植物不但可去除土壤环境中的有机物,还可以去除重金属和放射性核素。超累积植物已成为环境保护工作者追寻、筛选的目标。我国对植物修复和超积累植物的研究已有良好的开端(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例如,在土壤重金属镉污染的植物修复研究中,通过大量筛选研究发现,十字花科芸苔属植物(Brassica spp.)中的很多种或基因型具有较强的吸收累积 Cd特性。我国广泛种植的油菜(B.campestris)就是该属植物,其中某些品种或基因型在累积 Cd 方面可能很高。筛选并种植可食部位低积累 Cd 作物品种(低吸收或低转移),通过作物互做(间作、轮作)减少作物对Cd 的吸收等植物修复方面的研究也需做进一步研究(土壤镉污染特征及污染土壤的植物修复技术机理)。4.农业措施包括增施有机肥提高环境容量、控制土壤水分、选择适宜形态化肥和选种抗污染农作物品种等。另外,国外发达国家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开展得较早 ,许多国家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污染土地识别、评价和处理体系 ,其中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土壤保护实践在世界范围内极具代表意义。在国外,有关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保护的立法经验很多。美国于1985年和1990年修订的《农业法》希望实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的同时保护资源与环境,实现“持续农业”的发展。另外,1990年在联邦政府实施了“保护计划”管理。1987年为了控制农业水源水质而制定了《水质法》。欧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土壤保护政策,但现有许多欧盟立法都与土壤保护有关。如《关于环境保护、尤其是污泥农用时保护土壤的86/278/EEC指令》对农用污泥作出了规定;《关于废物的75/442/EEC指令》要求废物在处置时不能污染土壤;2004年底前,提出《关于堆肥和生物废弃物指令》,其目的是为了控制潜在的污染,并鼓励使用被批准的混合肥料,等等。日本已经建立了由预防对策和治理对策构成的土壤环境保全体系。有《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律》(1970)、《市街地土壤污染暂定对策方针》(1986)、《土壤污染环境标准》(1991)、《土壤污染对策法》(2002),等等。《土壤污染对策法》的实施,使得污染治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化,以前无法计算的环保社会效益可体现为可以计算的经济效益,此种趋势表明日本的土壤环境保护已经呈现出新的阶段特点[3]。这些国外的立法经验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重视生态补偿机制,是国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大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虞锡君向记者介绍道,生态补偿机制,又称生态系统服务付费,主要原则就是“污染者付费”和“保护者受偿”——由污染事故的责任方治理土壤污染、或者支付土壤污染治理的费用。国外在这方面有过不少成功案例——1972年,美国通过的《纳税人减税法》,目的之一就是以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来刺激私人资本投资于土壤清洁治理。根据美国政府的报告,其直接结果是吸引了34亿美元的私人投资,8000个受到污染的棕色地块恢复了生产能力。虞锡君表示,在区域联动的基础上确立土壤生态直接补偿制度,或许是我们目前值得努力的方向(长三角土壤污染后果堪忧。)郑进华 彭 强 郑晓琴.浅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A], 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07.8.12~15•兰州)论文集高拯民.我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现状与展望lJ1.土壤学报,1989,26 (3):262-272.
您这样直接求论文好吗?给你思路吧,别全部copy哦……小区污水处理系统 摘要:述 医院、港口、公园、商业中心、新建的郊外住宅区、高级住宅区、疗养区、学校、农场、渔场、狩猎场等均可称为小区,我们最常遇到的主要是由居住区、疗养院、商业中心、机关学校等一种功能或多种功能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其排水系统通常不在城市市政管网覆盖范围之内。根据当地的环保标准,必须设置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这就是我们所指的小区污水处理。 关键词:污水处理 一、概 述 医院、港口、公园、商业中心、新建的郊外住宅区、高级住宅区、疗养区、学校、农场、渔场、狩猎场等均可称为小区,我们最常遇到的主要是由居住区、疗养院、商业中心、机关学校等一种功能或多种功能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其排水系统通常不在城市市政管网覆盖范围之内。根据当地的环保标准,必须设置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这就是我们所指的小区污水处理。 小区污水系统的处理能力,各国并无统一的限定。前苏联曾建议单个构筑物的处理能力不宜超过1400m3/d,美国则把小厂的处理能力限定在3785 m3/d的范围内。根据我国情况,建议把等于或小于4000 m3/d的处理厂定义为小区污水处理厂。 小区污水不同于城市污水(常包括部分工业废水),属于生活污水范畴。其水质水量特征可概括为:水质水量变化较大,污染物浓度偏低,即比城市污水低,污水可生化性良好,处理难度小。 小区污水的处理工艺依据小区污水排入水体的功能不同而异,常用处理方法有:化粪池、一级处理(初次沉淀池)、生物二级处理及二级处理后再经消毒回用等。由于小区污水处理水量较小,管理水平不高,所以,在工艺设计时尽可能选用无污泥或少污泥的处理工艺,以防止因污泥处理不善造成二次污染。目前,较为常用的处理工艺有:①污水→调节池→初次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出水,生物接触氧化是应用最广泛的方法,主要优点是停留时间短、易挂膜,尤其适合设备化,埋地建设倍受环保公司及用户青睐,但由于维修管理及设备防腐等方面的问题,近年来应用受到限制。但如果建成地下钢筋混凝土形式,设置人员通道以便维修,此种地下建设方式在小区水处理中具有较大市场,但这种方式一般处理规模较小,每天排放污水量小于几百吨的小区较为理想。对上千吨的小区污水处理,推荐采用地面建设方式,生物处理部分可采用接触氧化,也可采用SBR或其改进型CASS工艺,曝气方式建议采用低噪音的风机或水下曝气机。②污水→调节池→混凝沉淀→过滤→出水,对处理程度要求不高,且水量较小时,可采用此工艺,具有占地面积小,异味小,管理简单等优点。另外,在好氧生物处理之前加上酸化水解,有利于降低能耗,提高系统的总去除率。生活小区通常有较大的绿地面积,如果把污水处理后回用于浇灌绿地、道路、冲洗汽车,应在上述处理出水后加上消毒或其它补充措施。二、小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原则1. 处理出水要求和处理程度 一般来说,不同小区对出水的要求差异较大。应根据我国《地面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的有关规定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确定处理程度,以确保出水水质。如果出水采用土地处理法处理,则按土地处理法的要求计算;2. 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必须结合小区的整体规划和建筑特点,即外观设计上要与小区建筑环境相协调,以求美观;3. 在污水处理工艺上力求简单实用,以方便管理;4. 在高程布置上应尽量采用立体布局,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平面布置上要紧凑,以节省用地;5. 污水处理厂位置应尽可能位于小区下风向,与其它建筑物有一定的距离,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6. 设备化,定型化,模块化,施工安装方便,运行简易,设备性能稳定,适合分期建设;7.处理程度高,污泥产量少,并尽可能采用节能处理技术;8.处理构筑物对水力负荷和有机物负荷的适应范围较大,使系统有较好的经受冲击负荷的能力。9.小区内的人口是逐渐增加的。因此,小区污水处理厂应按可预期的发展规划作为流量设计的基础。根据我国情况,可考虑采用20年的设计周期。三、小区污水处理流程 根据小区废水处理的原则,应选择处理效果稳定、产泥少、节能的处理方法。小区系统中的各类建筑物一般均建有化粪池,所以,化粪池应与污水处理方法相结合。几种常用的处理工艺:(1)污水→格栅→调节池→提升泵→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出水 (2)污水→格栅→调节池→提升泵→曝气池→沉淀池→出水污泥回流 (3)污水→格栅→调节池→提升泵→SBR池或CASS→出水加药↓(4)污水→格栅→调节池→提升泵→混凝沉淀→过滤→出水(物化方法)回用工艺流程: 生物处理出水再经混凝过滤和消毒 在流程开始时一般要考虑设置均化池,这是因为小区在水质和水量上的变化都比城市污水处理厂大。均化池一般设在格栅以后。物化和生化处理是去除污染物的核心部分。四、组合式污水处理厂或设备 组合式处理厂以装配好的或易于组装的标准定型设备部件出售。在国内埋地设备曾风靡一时,主要优点是施工快,不占地面绿地,很多设计单位和用户非常欢迎,设计人员选设备很简单,而要设计污水处理厂工作量较大,所以,非常喜欢用设备化产品。环保公司制造设备利润丰厚,而土建工程利润较低,因此,企业大做广告和公关。但是实际应用表明,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对设备的维修管理困难,对运行情况考核不便,单机处理水量有限,使用寿命等均有待时间验证,因此,对埋地设备一直争议很大,现在,埋地设备热已经降温。建于地下的可检修、便于操作(有人员操作空间)污水处理设计方式应于推荐。上千吨的污水处理厂建议采用地上式。在水量不大,场地十分紧张时仍可考虑用埋地设备。埋地设备的确工艺流程一般均采用两段接触氧化和沉淀工艺,水力停留时间一般为2小时,污水进入设备前,先进行水量调节和提升。五、SBR及CASS处理工艺的原理及参数选择(一)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 SBR的核心是SBR反应池,该池集均化、初沉、生物降解、二沉等功能于一体。典型SBR工艺的一个完整运行周期由五个阶段组成,即进水阶段、反应阶段、沉淀阶段、排水阶段和闲置阶段。从第一次进水到第二次进水称为一个工作周期。 从目前的污水好氧生物处理的研究、应用及发展趋势来看,SBR称得上简易、快速、低耗的污水处理工艺。与连续式活性污泥法比较,SBR法具有以下特点:①SBR装置结构简单,运转灵活,操作管理方便。②投资省,运行费用低。Ketchum等人的统计结果表明:采用SBR法处理小城镇污水,要比用普通活性污泥法节省基建投资30%。③可抑制丝状菌生长繁殖,不易发生污泥膨胀,污泥指数SVI较低,有利于活性污泥的沉淀和浓缩。④SBR处于好氧/厌氧的交替运行过程中,能够在去除碳物质的同时实现脱氮除磷。⑤SBR处理工艺系统布置紧凑、节省占地。⑥运行稳定性好,能承受较大的水质水量冲击。⑦各项运行控制参数都能通过计算机加以控制,易于实现系统优化运行。(三)周期循环曝气活性污泥法(CASS工艺) CASS(Cyclic Activated Sludge System )工艺是近年来国际公认的处理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先进工艺。该工艺是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的基础上,反应池沿长度方向设计为两部分,前部为生物选择区也称预反应区,后部为主反应区,在主反应区后部安装了可升降的自动撇水装置,曝气、沉淀、排水等过程在同一池子内周期循环运行,省去了常规活性污泥法的二沉池和污泥回流系统。 (四)CASS与SBR曝气方式的选择 由于小区大都是居民居住区,对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因此,污水厂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噪音扰民问题和污水厂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采用水下曝气机代替传统的鼓风机曝气可有效解决噪音污染。另外,由于CASS工艺独特的运行方式,采用水下曝气机可省去复杂的管路及阀门,安装、维修方便,使用灵活,可根据进出水情况开不同的台数,在保证效果的条件下,达到经济运行的目的。(五)CASS与SBR撇水机的选择 撇水机是CASS工艺的关键组成部分,其性能是否稳定可靠直接影响到CASS工艺的正常运行。目前,国内外对撇水机仍在进行研究和开发,按照目前所用的原理撇水机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浮球式、旋转式和虹吸式。撇水机研制的关键是解决滗水过程中,堰口、导水软管和升降控制装置与水流之间形成的动态平衡,使之可随排水量的不同调整浮动水堰浸没的深度,并随水位均匀地升降,将排水对底层污泥的干扰降低到最低限度,保证出水水质稳定。我院自主研制开发的撇水机属丝杠旋转式,自动撇水装置主要组成部分是:滗水器、可扰动的软管、水位控制器、可伸缩推动杆和驱动电机等。其中滗水器又叫自动浮动式水堰,上部为堰口和防止浮渣进入出水的浮筒,下部出水管兼起支撑作用,部分浸没在水中,通过可伸缩推动杆使方形堰口达到连续均匀地排出反应池中的上清液。实际应用表明,所研制的撇水装置达到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具有升降平稳、排水均匀、自动控制、价格低廉等优点,该项研究不仅满足了工程的需要,而且具有创新,属专项保密技术之一。五、处理小区污水主要设计参数 SBR设计参数:污泥负荷0.1~0.15kgBOD5/kgMLSS.d, 污泥龄20~30天工作周期12小时, 其中, 进水2.5小时(曝气或不曝气),反应6小时, 沉淀0.75~1小时, 排水2小时,闲置0.5~0.75小时。出水指标:COD〈50mg/L, BOD5〈20mg/L, SS〈10mg/LCASS设计参数:污泥负荷0.1~0.2kgBOD5/kgMLSS.d, 污泥龄15~30天水力停留时间12小时,工作周期4小时,其中曝气2.5小时, 沉淀0.75小时,排水0.5~0.75小时,出水指标与SBR相近。六 、污泥处理污水处理量上千吨时,一般采用浓缩后脱水处理,小规模时一般浓缩后定期用大粪车运至填埋或作农肥。七、小区污水处理厂址选择和布置 小区系统的厂址选择和厂区布置在基本原则上与大厂是一致的。但是考虑到小区系统在服务对象和流程选择上的独特性,在厂址选择和布置时也应考虑到小区系统的特点。1.厂址规划(l)与服务地区的卫生防护区应有一定距离(2)风向(不影响所服务地区和周围地区)(3)交通运输和水电供应。(4)便于兼顾小区其它生活保障设施的统一管理。2.厂区道路和构筑物之间的间距由于小区系统选用较小的设备和构筑物,厂区交通、维修及卫生要求所需的空间相应较小。厂区内应设计充足的车辆通道,路宽设计可以轻型载重汽车的回转半径为依据。主要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可考虑在3-5m之间。参考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简述污水处理工艺的优选与比较论文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 运行管理 工艺选择 论文摘要:针对目前城市现有污水处理厂在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从建设规模和工艺确定等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并对应注意的环节提出了看法。 由于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一般规模小、技术性强,工艺组合灵活,结构通常为钢制,即使内部管线穿插较多,运行维护也不太困难。工业废水处理在技术上是与城市污水处理类同的,但是如果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思路简单地套用在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中会带来很多预想不到的问题。 1.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城市污水厂建设规摸的确定,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排水规划,分期分批地建设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要根据水环境保护的目标,分期实施,逐步到位。城市排水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城区管渠改造,污水的收集、输送(包括泵站),污水处理和排放利用,以及污泥处置等问题在。 2.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工艺选择 具体工程的选择要求包括: ①技术合理。技术先进而成熟,对水质变化适应性强,出水达标且稳定性高,污泥易于处理。 ②经济节能。耗电小,造价低,占地少。 ③易于管理。操作管理方便,设备可靠。 ④重视环境。厂区平面布置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注意厂内噪声控制和臭气的治理,绿化、道路与分期建设结合好。 ⑴好氧生物处理技术是世界各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分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两种。活性污泥法是水体自净的人工强化,是使微生物群体“聚居”在活性污泥上,活性污泥在反应器-曝气池内呈悬浮状,与污水广泛接触,使污水净化的技术;生物膜法是土壤自净的人工强化,是使微生物群体以膜状附着在物体的表面上,与污水接触,使污水净化的技术。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及其变种变工艺,各有特点和应用条件,在选择的时候,应根据各地区的水质、水量、受纳水体、气候、环境、经济情况等条件确定。 ⑵活性污泥法工艺在净化机制上,没有什么突破,历经几十年的发展与革新,现已拥有以传统活性污泥法为基础的多种运行方式,如A/O除磷工艺、A/O脱氮工艺、A2/O同步脱氮除磷工艺、氧化沟工艺、A/B法、各种SBR法、载体活性污泥法、一体化活性污泥法等等。近十几年来,活性污泥法最大进步就是将厌氧机制引入到生化反应池之中来,使厌氧和好氧状况在生化池中同时存在或反复周期性地实现,但其基本流程原理与标准法是一致的。 ⑶厌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工艺(A/O法),是具有生物选择机能并兼有脱氮除磷功能的标准活性污泥法变法。所谓厌氧就是生化反应段内溶解氧趋于零状态。在这种环境下迫使专性好氧微生物-丝状菌代谢机能锐减,抑制了其繁殖,起到了厌氧生物选择作用,从而可以防止污泥膨胀现象发生。A/O活性污泥法工艺在普遍活性污泥法前段加入厌氧段,通过污泥负荷的变化来实现除磷或脱氮的功能。在A/O法的基础上又发展了A2/O法,即在厌氧、好氧段之间加入缺氧段以实现同步除磷脱氮,由于其污泥负荷适应范围较小,因此在实际运行中往往按偏重于除磷或脱氮之一功能进行。A/O法、A2/O法工艺由于出水水质稳定、能耗不高、运行管理方便等特点,在国内外大中型污水厂中采用最多。 ⑷载体活性污泥法,是在活性污泥法反应池内投加固体颗粒或软性、半软性填料,以增加单位反应空间的微生物量,提高反应器容积负荷。是一种活性污泥法与生物膜法的良好结合,一般适于污水厂挖潜改造,提高处理能力,其核心技术为专利填料,近几年林泡工艺作为其代表应用于大连春柳污水厂和铁岭污水厂。 ⑸氧化沟法,于五十年代由荷兰人巴斯维尔所开发,主要有卡鲁塞尔(Carrousel)式、三沟式、一体化式、奥贝尔(Orbal)式等几种技术形式。氧化沟法是一条闭合的生化反应沟渠,以转碟或转刷为充氧和水流动力,流程简单,对运行管理要求较低,多用于延时曝气,产生污泥量少,污泥易于脱水。氧化沟法在我国南方地区及中西部地区得到广泛应用。 ⑹A/B法(Absoption-Biodegradation),是两级生化反应系统。一级为生物吸附,污泥负荷高,反应时间短(30分钟);二级为一般生化反应池,污泥负荷同普通活性污泥法。A/B法的一、二级都有自己的二次沉淀池和污泥回流系统,多用于浓度高的生活污水,其国内典型应用为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和青岛海泊河污水处理厂。 ⑺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Sequencing Batch Reactor)是1914年由英国学者Ardern和Locket发明的水处理工艺。70年代初,美国Natre Dame大学的R.Irvine教授采用实验室规模对SBR工艺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并于1980年在美国环保局(EPA)的资助下,在印第安纳州的Culwer城改建并投产了世界上第一个SBR法污水处理厂。 ⑻间歇式循环延时曝气活性污泥法(ICEAS-Intermittent Cyclic Extended System)是在1968年由澳大利亚新威尔士大学与美国ABJ公司合作开发的。1976年世界上第一座ICEAS工艺污水厂投产运行。ICEAS与传统SBR相比,最大特点是:在反应器进水端设一个预反应区,整个处理过程连续进水,间歇排水,无明显的反应阶段和闲置阶段,因此处理费用比传统SBR低。该工艺在我国典型的应用为昆明第三污水处理厂,在国内影响较大。 ⑼生物膜法,是另一种广为采用的污水生化处理方法。这种处理法是使细菌和菌类一类的微生物和原生动物、后生动物一类的微型生物附着在载体或滤料上生长繁殖,并在其上形成膜性生物污泥-生物膜。污水与生物膜接触,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作为营养物质为生物膜上的微生物所摄取,污水得到净化,微生物自身也得到繁衍增殖。 3、根据以上工艺技术对比分析,结合奎屯市污水水质情况,认为较合适的处理工艺优选为: 第一方案:A/O工艺 近二十年来活性污泥法的最大进步就是将厌氧机制引入到生化反应池之中,厌氧、好氧的间歇周期运行给活性污泥法带来新的技术经济效果,即生物脱氮、生物除磷、生物选择等。 厌氧-好氧活性污泥法脱氮工艺(A/O法),是具有生物选择机能并兼有脱氮功能的标准活性污泥法变法。 第二方案:DAT-IAT工艺 好氧间歇曝气系统(DAT-IAT-Demand AerationTank-Intermittent Tank)是一种SBR新工艺。它介于传统活性污泥法与典型的SBR之间,采用连续进水连续-间歇曝气的运行方式,适用于进水水质水量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主体构筑物是由需氧池DAT池和间歇曝气池IAT池组成,DAT池连续进水连续曝气,其出水从中间墙进入IAT池,IAT池连续进水间歇排水。同时,IAT池污泥DAT池。它属延时曝气工艺,实际上为A/O脱氮工艺与传统SBR的结合,该工业具有较低的污泥负荷,因此具有抗冲击能力强的特点,并有脱氮功能。该工业国内应用于天津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抚顺三宝屯污水处理厂,是一种适合于较大水量的SBR工艺。 4、科学的进行工艺方案比较: 因地制宜地进行工艺方案(主要是生物处理方案)比较是必要的。对工艺方案的比较力求客观全面,在同等进水、出水条件下,其设计参数应包括对各种污染物的去除率、曝气时间、污泥负荷和容积负荷、曝气量和氧的利用率(及动力效率)、污泥产量(及污泥指数)等作全面分析,数据丰富就可以集思广益,扬长避短,根据技术上 合理,经济上合算,管理方便,运行可靠且有利于近、远期结合的原则,进行工艺方案的优化抉择。参考资料
五彩缤纷的世界,有着千奇百怪的声音:婉转悠扬的鸟啼,阴森恐怖的狼吼;气势磅礴的海啸,雷霆万钧的霹雳;工厂日夜轰鸣的机器,音乐厅中的琴声……。它们组成了“环境交响”的乐章。乐章中有时和谐宁静,有时热情奔放,有时还杂乱无章。有时妨碍人们休息与思考。 一些过响的妨碍人们休息与思考,令人们感到不愉快的声音,被称为环境噪声。环境噪声分为以下几类:工厂噪声、交通噪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以及自然噪声5类。 根据科学家证实,噪声能危害人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但是,最直接的损害是听觉系统。强烈的噪声波,可直接使鼓膜破裂,出血,中耳听骨破坏,内耳组织出血,发生炸聋性耳聋。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的工作环境中,会产生噪声性耳聋,听力显着下降。 科学家在对噪声的研究中还发现:噪声使人对光亮度的反应灵敏度下降,影响人们的视力:损害人体正常的免疫功能。噪声污染作为公害,已经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并采取了各种防治措施。 控制噪声的最根本的办法就是从声源上控制它,有以下几个方法: 1。吸声:吸声的材料装饰在房间的内表面,或在室内悬挂空间吸声体,房间内的反发射就会被吸掉。房间内的噪声就会降低。这种控制噪声的方法就叫吸声。 2。消声:消声就是消除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方法。如果消声器安装在空气动力的设备气流通道上,就可以降低这种设备的噪声 3。隔声:控制噪声的另一个办法就是隔声。可以把发声的物体或需要安静的场所封闭在一个小的空间中,使它与周围的环境隔绝,这种方法叫隔声。 4。隔振与阻尼:减少机器振动通过基础传给其它建筑物,通常的办法是防止机械基础与其它结构的刚性连接,这种方法叫做基础隔振。 城市的喧哗,是人类自发发展的产物,必定还要人类自己才能使它安静下来,随着科学的发展,这一天并不遥远。 让我们多多宣传噪声的危害,让我们共同携手打败这个“大魔王”! 虽然有各种防噪声的武器,但是那远远不够。我们要自己先安静下来,这样才行!
噪声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被看成是世界范围内三个主要环境问题。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我们通常听到的声音为空气声。一般情况下,人耳可听到的声波频率为20~20,000Hz,称为可听声;低于20Hz,称为次声;高于20,000Hz,称为超声。我们所听到声音的音调的高低取决于声波的频率,高频声听起来尖锐,而低频声给人的感觉较为沉闷。声音的大小是由声音的强弱决定的。从物理学的观点来看,噪声是由各种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声音杂乱、无规律的组合而成;乐音则是和谐的声音。判断一个声音是否属于噪声,仅从物理学角度判断是不够的,主观上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美妙的音乐对正在欣赏音乐的人来说是乐音,但对于正在学习、休息或集中精力思考问题的人可能是一种噪声。即使同一种声音,当人处于不同状态、不同心情时,对声音也会产生不同的主观判断,此时声音可能成为噪声或乐音。因此,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噪声污染按声源的机械特点可分为:气体扰动产生的噪声、固体振动产生的噪声、液体撞击产生的噪声以及电磁作用产生的电磁噪声。噪声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干扰睡眠、损伤听力、影响人体生理以及儿童和胎儿的发育。 实验表明,噪声会引起人体紧张的反应刺激肾上素的分泌,从而引起心率改变和血压升 高,故有人认为生活中的噪声是心脏病恶化和发病率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有关研究指出, 噪声会使人 的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酸降低,从而易患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某些吵闹 的工业企业溃疡症的发病率比安静环境的高5倍;噪声对人的内分泌机能产生影响。 此外噪声还对动物和建筑物造成损害。如强噪声会使鸟类羽毛脱落,不下蛋,甚 至内出血,最终死亡。五十年代曾有报道一架高速 飞行的飞机,作六十米低空飞行时,噪声使地面一幢楼房遭破坏。�噪声的来源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类:�(1)交通噪声。来自各种交通工具如汽车、火车、飞机等,随着城市车辆的增加,城市交通 噪声也将越来越严重。在我国城市目前的交通噪声中,最严重的是鸣喇叭。�(2)工厂噪声。工厂噪声不仅直接危害生产工人,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也很大。工业噪声中, 一般电子工业和轻工业的噪声在90分贝以下,纺织厂噪声在90至100分贝之间,机械工业在8 0至120分贝之间,工业噪声是造成职业性耳聋的主要原因。�(3)施工噪声。在房屋修建和道路施工期间,各种建筑机械和运输车辆都产生噪声,对周围 居民干扰很大。�(4)社会噪声。社会活动和家庭生活噪声也普遍存在,如娱乐场所、车站、菜市场、学校等 噪声。家庭中有音响、电视等。� 噪声污染的特点 声音使人感到比较吵时,就认为是噪声污染。噪声污染的特点:一是影响面广;二是它不同与水污染、大气污染与土壤污染,在环境中不会产生累积,当声源停止发声时,噪声污染立刻消失。 噪声污染的防治 1、控制噪声源 2、采用消声装置 3、采用隔音装置 4、绿化造林 噪声的传播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噪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传播途径包括反射、衍射等形 式的声波行进过程。控制噪声的原理,就是在噪声到达耳膜之前采取阻声、隔振、吸声、消 声器、个人防护和建筑布局等七大措施。 尽力减弱或降低声源的振动,或将传播中的声能 吸收掉;或设置障碍使声音全部或部分反射出去减弱噪声对耳膜的作用,从而达到控 制噪声的目的。 围绕以上要点进行论述和总结就行了!
不容忽视的光污染你知道吗,一个小型广告灯箱一年可以杀死35万只昆虫。这是奥地利研究人员在一个研究项目中的发现。自从爱迪生发明电灯以来,人类社会在飞速发展,各种人造光源也都纷纷出现,当初最早的灯泡只有1瓦,可是如今在城市里,可以随便找到千瓦以上的电灯。用电是人类进步的标志,可是随之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前边提到的就是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一个典型事例。我们还看到,昆虫的死亡带来了一系列的后果,直接对那些依靠昆虫授粉的植物造成了影响,而那些以昆虫为食的鸟类也会因此而间接死亡。鸟儿也是人造光受害者其实,很多鸟类也会因为城市的照明而受害。特别是那些迁徙中的鸟类,大规模的人造光常常使鸟类迷失方向。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件,在德国马尔堡,一群仙鹤在城市上空整整徘徊了一夜,最后筋疲力尽地掉了下来,后来人们在城市的地面上发现了一百多只死伤的仙鹤。高楼的灯光会吸引迁徙的鸟类,导致它们往往会撞死在高楼上,在芝加哥,有一幢高楼每年都会杀死1000~2000只候鸟。美国研究者的调查显示,每年大约有400万只鸟因撞上高楼上的广告灯而死去。这是个庞大的数字。让小海龟迷失回家的路人造光不仅对会飞行的鸟类有巨大的危害,而且会对多种动物造成危害。以海龟为例,新出生的小海龟是根据月亮和星星在水中的倒影而游往水中的,但是,在2001年的小海龟出生期,人们在大西洋沿岸发现了很多因为缺水而死去的小海龟,据分析,这是因为大气散射的地面灯光过强,超过了月亮和星光,导致那些小海龟误把陆地当成海洋,所以没能爬到海里,因此殒命。植物光合作用能力减弱地球大气层会散射夜间城市的灯光,这样在夜间也维持了较高的亮度,动物们受到光线的刺激,就会精神十足,原本用于繁殖、自卫和觅食的精力就被这样消耗,所以也会遭受危害。那些习惯于在黑暗中交配的蟾蜍,某些品种已经濒临灭绝,就与此有关。研究发现,很多国家大城市主要街道上的苍蝇也变少了,而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元凶”就是街灯。虽然人人都讨厌苍蝇,可是,人们也应该想到,如果环境对苍蝇都有害,那么也会对其它动物有害,甚至对植物也有害。环境学家已经发现,紧靠强光灯的树木存活时间短,而且光合作用能力弱,释放出的氧气量也少。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讲了这么多人造光对动植物的危害,这种现象可以被称为“光污染”。现在,光污染对人的危害也已经有了很多研究。对人类自身而言,其危害也不小。近年来,随着很多高大建筑物都选用玻璃幕墙作为外装饰,这种设计固然美观,可是它所造成的光污染也很大。因为玻璃反射光线的能力远远高于一般物体,所以,在夏季白天的强光下,玻璃幕墙非常令人不适。事实上,除了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外,室内墙壁的颜色如果太亮也会引起视觉不舒服,特别光滑的粉墙和洁白的书籍纸张的光反射系数高达90%,比草地、森林或毛面装饰物高10倍左右,所以粉刷墙壁的时候,最好使用“生态颜色”,所谓生态颜色,就是柔和的自然色彩,而不是那种明亮刺眼的颜色。人们日常生活中所接触的电视、电脑,甚至雪白的纸张都会对视力造成危害。据研究表明,如果人长期在光污染严重的条件下工作或生活,会使人心烦头昏,甚至发生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的精神衰弱的症状。光污染可对人眼的角膜和虹膜造成伤害,视网膜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视力会急剧下降,白内障的发病率也会提高:由于视网膜感光细胞的功能会被抑制,从而引起视疲劳和视力下降。目前,科学家们对光污染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尚在起步阶段,在立法上,对光污染的认定缺乏可供参考的环境标准,而且,这种污染对人体的影响不易在短时间内为人们所察觉。所以,目前来看,从宏观政策上来治理光污染还需时日。给点分,我也不容易
在城市化进程中,光污染已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之后的一类新兴环境污染。我为大家整理的光污染科技论文,希望你们喜欢。
城市光污染相关问题
摘要:在城市化进程中,光污染已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之后的一类新兴环境污染。虽然它的危害显而易见但目前还未列入环境污染防治范畴。随着光污染的危害愈演愈烈,光污染已引起科学家们的重视。针对城市光污染的现状分析其对人类的危害,立法情况,讨论应对措施十分重要。
关键词:城市光污染光污染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立法现状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光污染通常是指过量的光辐射, 包括可见光、紫外与红外辐射对人体健康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总称。溢散光、反射光和眩光等在现代城市建筑中所产生的光都可以定义为光污染。(邵力刚,2006)
但是, 由于人们的忽略,我国许多城市不能合理利用灯光照明,有关光污染的研究还停留在光污染概念探讨阶段,没有构建城市光污染综合延缓体系。城市光污染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 不仅涉及政府、企业和广大公众, 而且还需要从规划设计、行政监管、法律法规、技术创新、教育宣传等多层面来研究。
1光污染分类
国际上将光污染分为3 类:
1) 白亮污染:是指阳光照射强烈时, 城市里的玻璃幕墙等反射的光线, 眩眼白亮, 这称为白亮污染。
2) 人工白昼污染:指夜间的室外照明,如商场、酒店的照明等所造成的污染。
3) 彩光污染是指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即彩光污染。(王伟武,2008)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型光污染层出不穷。光污染也不仅仅指对人生理心理产生不良影响的光害,也包括有害于环境和其它生物的光害现象,以及城市中杂乱的视觉环境污染。(代杨,2011)
2光污染的产生原因
光污染的社会化是现阶段的普遍问题,然而光污染的产生原因是因为点光源的大量应用。所以如何治理光污染可以从产生原因着手。
2.1 城市建设中的光污染原因
社会上为了使建筑物美观,过多使用玻璃墙,使得建筑”闪闪发亮”,但是墙壁反射的光线比阳光更加刺眼,给人的危害可想而知。据测定:白色的粉刷面反射系数为69%~80%、镜面玻璃反射系数为82%~88%,比毛面砖石外装修筑物反射系数大10 倍左右,这就大大超过人们生理上的适应范围。(黄小锦,2011)
刺眼的广告灯、河堤的夜景灯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夺目的广告灯、夜景灯等将夜空变成了白昼,星空的美景慢慢离人们远去。尤其是大型音乐喷泉的高射灯灯光过于强,像西安、凤县、汉中等地都设有这样的灯具。
路灯使用不当。过多的路灯使得路面灯光过强,有些路灯的位置不当造成人眼的盲区,导致车祸。
建筑工地上高亮度的大灯存在过多。建筑工地所用灯亮度太强,管理不当,影响居民休息。
2.2 人们生活的文化观念方面的原因
由于人们对光污染还不是特别了解,所以在人们的意识里并没有对光污染采取防范措施的观念。对于照明人们,人们更多的是关注灯光的美化效果。为了让居室看起来更加“富丽堂皇”,一些家庭选用颜色较亮的瓷砖装修,甚至在室内安装多个镜面、刷白粉墙等,以上这些都是产生光污染的原因。(郝欢,2011)
3光污染的危害与增长
光污染是继四大污染物之后的又一大污染源,并且这一污染源有可能成为21世纪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又一环境杀手。
3.1光污染的危害
研究发现, 光污染使天文观测的“视力”下降, 误导飞机和候鸟的飞行, 影响视觉辨识, 产生眩光与过热。长时间在光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视力急剧下降, 同时产生头昏、心烦、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光污染使数量巨大的城市昆虫和鸟类死于非命, 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
3.1.1光污染对人们健康的影响
刺眼眩目的灯光危害人的视觉功能、扰乱大脑神经的功能。孩子对光的刺激格外敏感,受到光的刺激时大脑会产生一系列不良反应。一些年轻父母,在孩子卧室装上长明灯,让孩子“亮睡”,这不仅不会助于孩子睡眠,而且会妨碍孩子钙质吸收,诱发近视甚至白血病等疾患。
3.1.2光污染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光污染给居民生活带来麻烦。夏天玻璃幕墙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房内,增加室内温度,影响正常生活。
有些玻璃幕墙是半圆形的,反射光汇聚容易引起火灾。在德国柏林,1987年曾发生一场火灾,元凶就是对面高层玻璃幕墙产生的聚光。
3.1.3光污染对生态的影响
光污染不仅危害人类健康,而且影响动植物的繁殖,造成数量巨大的城市昆虫死于非命。
大多数动物在晚上不喜欢强光照射,大多会选择黑暗时刻出来觅食,可是夜间室外照明产生的光往往打乱了动物生物钟的节律,通过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从而破坏生态平衡。
3.1.4光污染影响城市环境和气候。
城市照明中的人工白昼光污染,不仅耗电过多,而且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全国很多地方依然实行拉闸限电的措施来控制用电,而多度的人工白昼却使得这些措施变得毫无意义。据统计,全球每年照明耗电约20 000亿度,生产这些电力产生的CO2 和SO2 等废弃物更是造成严重的污染,也加剧了城市的“热岛现象”。
3.2光污染的增长
由于各国对光污染的状况尚没有精确测量和统计, 使得多达99%的人生活在光污染中还依然不知不觉。例如发达国家,德国光污染以每年6%的速度增长, 意大利和日本的增长率估计为10%和12%。近年来, 基于我国城市建筑和照明的大规模增长, 预计光污染增长速度不会低于发达国家,。
4光污染对驾驶安全的影响
4.1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影响概述
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影响主要表现在昼光光污染中的白亮污染和夜光光污染中的彩光污染。白天,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等如镜子般反射阳光,会在瞬间遮住司机的视野,使驾驶员感到头昏目眩,对驾驶员的视觉和心理产生强烈刺激,很容易造成意外交通事故。当夜幕降临时,城市道路两侧五彩缤纷的瀑布灯、广告灯、霓虹灯以及其它汽车灯等也会把驾驶员照得眼花缭乱,引起驾驶员错觉和视觉疲劳。
城市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影响评价就是建立在对道路光污染状况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安全性评价指标的建立对产生光污染的因素进行量化,运用安全性评价指标体系对道路光污染进行分析和评价,将定性的分析转化为定量的分析。根据评价结果判定道路关于光污染的安全等级,可以得出现有的管理措施是否能够满足安全行车的需要。如果不能达到要求,就需要针对在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光污染控制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改善状况,同时为相关部门光污染管理政策的提出和实施提供了理论支持。
城市中光污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由许多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因素构成。同时,由于没有法律约束,缺乏有效的管理。随着城市现代化的飞速发展,致使光污染对驾驶安全性的影响更加多样和复杂。
4.2幕墙玻璃光污染已成为都市交通事故隐患
不少高层建筑为追求美观,外围多采用玻璃幕墙设计。但在阳光比较好的时候,玻璃反射太阳光,就造成了光污染。在济南一些路段的某些时间段,驾驶员能被强光刺得睁不开眼睛,行车安全受到影响。比如当建筑物的反射光十分强烈时,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上的人都会产生了眩晕感,然后下意识地把头扭到一边,严重时,光污染会对司机造成眩光,导致短暂“失明”,几秒钟后,视觉才慢慢恢复。但这时如果汽车还在行驶,就很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适度的道路照明能够增加行人的安全感,放松人们的神经,提高交通安全。但是过度的或者不适当的道路照明则会带来眩光,引起眼部不适,影响行人和司机的视觉和情绪,进而损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
5我国光污染的立法现状
从司法实践和理论层面来看,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光污染在我国环境保护法领域尚属于立法空白点。但事实上,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中已经具有了处理光污染案件的法律依据,只是民法中对光污染侵害的救济条款尚存在局限性,因此需进一步完善立法以及解决司法实践中具体实施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有关光污染规定《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83条是规范相邻关系的,虽未直接使用光污染一词,但立法应随着社会发展而完善,该条在列举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之后又加上的“等方面”的相邻关系。“采光”是相邻关系的一种,采光权作为一种传统的与财产所有权相关的民事权利,是指相邻各方有权获得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充足的光线,因此相邻各方应彼此给予对方方便,以实现各自的权利。光线不足虽然也能引起人们的各种不便,但它毕竟不是由于“人为向环境排入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传统意义上的采光权遭破坏不能算是环境污染。因此有必要对传统民法中的采光权做扩大解释。
光污染侵害并不仅限于相邻的不动产之间,光污染可能因玻璃幕墙、抛光金属板、霓虹灯等建筑物附属物产生,也可能因车灯、探照灯、电焊等流动光线产生。前者由于建筑物为不动产,可采用相邻理论;后者因附属于动产则无法采用该理论。因而运用相邻权理论解决光污染侵害存在局限性。我国现行立法中对光污染侵害的法律适用仅有“相邻关系”的规定,针对造成光污染侵害的行为,受害人可根据邻地利用权的规定主张赔偿其损失(包括精神及人身损失)。鉴于光污染对人身心及精神的损害极大,立法中应赋予公民或法人提起光污染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权利。
6光污染的防治对策与建议
6.1尽快制订我国防治光污染的标准和规范
在规划和建设城市建筑与照明时加入光污染防治内容;加强对建筑材料和照明产品的光污染控制和检测;建立光污染研究、评价和检测体系;学习环保发达国家建立光环境保护区(如黑天空公园)。颁布相关法律措施,减少夜景灯使用,对路灯的灯光强度进行具体规定,尽量减少盲区。厦门市也曾颁布条例“对周围环境会产生光照污染的玻璃幕墙,应采用低辐射率镀膜玻璃或非抛光金属板,不得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
6.2宣传光污染的相关知识及其危害
在街头小巷及社区张贴海报,分期摆摊设点展示有关图片。也可以将其编入课本,将学生的知识观念加强,使其对父母产生二次影响。使其对室内灯具装饰谨慎选择,尽量减少对身体的影响。
6.3技术改革
虽然现阶段没有规范技术可以根治光污染,但可以从以下方面规避光污染:例如尽量不用大面积的玻璃幕墙采光,减少污染源;多建绿地,实施绿化工程,改平面绿为立体绿化,大力植树种草,将反射光改为漫反射;是限定夜景照明时间,改造已有照明设施;采用新型节能照明技术;合理选择光源等(张淑琴,2008)
6.4建立和健全监管机制
认真做好防治光污染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照明工程的光污染审查、鉴定和验收工作,减少光污染。(邵力刚,2006)。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监管体系, 从工程实施主体、工程参与客体、工程监管主体等方面构建光污染防控监管体系, 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控办法,达到减少光污染的目的。(王伟武,2008)
6.5利用林木减少光污染
林木的作用有很多:减少地表径流风险、改善空气污染。同时,林木作为公路中的绿化带可以减少空气中的汽车尾气含量,形成阻隔避免相向而行的汽车之间的灯光干扰,减少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加大林木建设来减少光污染。(袁德华,2010)
结语
人们熟知水、气、声等环境污染,但却忽略对人体有害的光污染。目前,光污染的危害程度有逐渐加剧的趋势,所以每个人都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从根源处杜绝“光污染”的发生。城市的建设应该以人为本,应该控制和扬弃干扰人类健康的建设。追求城市的现代化非一个“亮”字所能概括。正如罗马哲言云:“一座城市既然有了历史的光辉,就不必再用灯光来制造明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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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的光污染
摘要 文章首先针对目前广泛存在与城市环境中的光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其来源以及对于环境和人类的影响,而后进一步根据分析得到的结论提出了治理光污染的若干方法和可行途径,对于城市中的光污染治理有着一定指导意义。
关键词 城市;光污染;治理;对策
科技的发展,在极力提升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在从多个侧面对人们的生活状态施加着各种各样的影响。尤其是在城市中,为了追求良好的照明效果以及装饰效果,各种光源以及镜面在城市中层出不穷,然而所有这些,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和美感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以及健康带来了不利影响。光污染目前已经成为城市中重要的污染源之一,必须受到重视并加以治理。
1 光污染的来源与影响
就目前的状况看,所有违背人类生理与心理需求或有损于生理与心理健康的人工光源都属于光污染的范畴,主要包括眩光污染、射线污染、光泛滥、视单调、视屏蔽、频闪等多个方面。在现今社会中,光污染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白亮污染。随着建筑科技的发展,城市美观越来越在建筑领域占据一席之地,玻璃以及陶瓷幕墙的种类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城市环境光污染也日趋严重。所谓白亮污染,就是城市建筑物中使用的各种具有反射特质的建筑材料对日光进行反射形成,经过反射的光线耀眼夺目,并且在城市中呈现出多角度特征,使得这种光污染充满于城市环境中。相关研究发现,长期处于此种环境之下,对于视网膜和虹膜都有着极大地损伤,视力将随之下降,并且白内障的发病率亦可增长到45%之多,同时白亮污染还能够造成人体亚健康状态,导致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问题。除此以外,对于日光的反射还有可能造成室内温度变化,虽然处于特殊功能玻璃幕墙保护之下的建筑会呈现出一定的室内恒温特征,但是经过反射而进入室内的阳光会造成室内温度上升;而如果玻璃幕墙随着建筑物的设计呈现出一定弧度,还有可能造成太阳光的反射汇聚引发火灾;同时,玻璃幕墙对于光的反射作用,也常常会成为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其次是人工白昼。这主要是指在夜间,人造光源将城市夜空照亮的现象。本来人造光源只会照亮地面附近景物,而照向天空的探照灯虽然在城市中相对不算密集,但因为城市大气中存在的大量粉尘和水蒸汽等悬浮微粒造成的光线漫射作用,使得整个城市夜空都被照亮,最终形成城市上空发亮的现象称作人工白昼。人工白昼对于人类并没有直接的危害,但是对于生物钟存在很大影响。不仅仅城市中生活的昆虫和鸟类的生物钟都会受到影响,就连人类的生物钟也会受到影响,总体而言对于整个生态环境都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最后是彩光污染。城市中无论是照明景观还是娱乐场所,都会重点考虑其观赏性而安装多种颜色的灯,这一类的灯具通常都由充满稀有气体的灯管来实现对于色泽的控制。但是此类灯发出的光线,其中不仅仅包括各种颜色的可见光,更可能包括一定成分不可见光,对于这一部分不可见光线,有可能存在对于人体有害的光成分。如果长时间收到这些彩光照射,轻则造成亚健康,出现恶心、呕吐、头晕以及失眠等症状,重则甚至有可能导致白血病、白内障、癌症以及其他中枢神经病变。
2 城市光污染治理
关于上文中提到的城市诸多光污染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考察并且提出相应的改善方案。具体而言,可以才去的行动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2.1合理选择建筑材料
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建筑材料,其选用都是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在对室外幕墙进行选用的过程中,除了需要考虑到建筑本身内部环境对于幕墙功能的需求以外,还应当注意建筑物本身所处的环境以及环境的需求。建筑处于城市环境中,其存在必然能会对城市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光污染方面必须做出必要考虑。对于这一层面而言,一方面楼宇的设计人员应当对相应的环境做出必要考虑,合理选用幕墙;另一方面也应当积极发展幕墙材料,降低白亮污染。同时,对于室内建筑材料的选用,诸如瓷砖等材料,也应当适当进行考虑,避免在居室大面积使用,确保生活环境的合理营造。
2.2注重夜间环境打造
虽然人工白昼对于人类的影响相对比较小,但是当城市中人工白昼的光污染达到一定程度时,窗帘以及百叶窗就无法做到有效遮蔽光源,从而对人体造成影响。在有光的环境下,人类无法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因此体内激素以及内脏工作都会受到影响,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对于这种问题,早有国际黑暗天空协会( International Dark-Sky Association)对城市问题进行关注。城市相关部门也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对城市中的人工白昼污染源进行控制,对于夜间照明光源进行登记核查,并且对探照灯严格控制。对于夜间照明以及装饰用电进行时段审核,在打造城市夜间环境的同时为节能做出适当考虑。
2.3落实安全照明
首先需要对目前在使用的照明以及装饰用灯,尤其是彩灯进行核查,确保其安全性,并且对于可能存在健康隐患的灯具进行登记控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设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配合控制。此外,还应当积极发展替代的安全照明以及装饰灯具,确保彩光照明的安全。与此同时,应当尽量将光线状态进行量化,加强对于光强度的可控性以及依据。
3 结论
城市中的光污染问题,已经到了危害人类健康的地步,有鉴于此,必须对你其进行正视。对于光污染的治理,一方面需要政府积极出台相应政策进行纠正,另一方面还需要社会范围大力度的宣传,全民参与,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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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梁红山.光污染对人体危害及预防.劳动医学,2001,18(4).
深圳市空气污染调查及对策 张 晓 蕾 苏 晓 纯指导老师: 房 海 鸥 一. 问题的提出: 深圳市现在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对于生活在深圳的我们都应该了解我们生活环境的空气质量状况,而空气污染及治理是我们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通过调查,将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到空气污染的严重性、及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 调查目的: 学会发现问题并设计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了解并体验和实践科学调查、科学研究的一般过程,提高关注社会、服务社会的责任感。 三. 调查方法: 从网上,报刊,电视及实地调查等收集资料得到的. 四. 调查人: 张晓蕾:负责收集相关资料 苏晓纯:负责整理资料及设计 五. 调查方案: ① 了解什么是空气污染指数 ② 查阅资料,调查了解深圳的空气污染情况 ③ 查阅及调查造成空气污染的原因 ④ 空气污染对人类的危害,预防空气污染的方法及对空气污染的治理 ④调查报告总结 六.调查内容如下: ⑴空气污染指数 空气污染指数(Air Pollution Index, 简称API)就是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并分级表征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适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空气污染指数是根据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的生态环境效应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来确定污染指数的分级数值及相应的污染物浓度限制值。空气质量周报所用的空气污染指数的分级标准是:(1 )空气质量指数( API)50点对应的污染物浓度为国家空气质量日均值一级标准;(2)API 100点对应的污染物浓度为国家空气质量日均值二级标准;(3)API 200点对应的污染物浓度为国家空气质量日均值三级标准;(4)API更高值段的分级对应于各种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同影响时的浓度限制。 根据我国空气污染的特点和污染防治重点,目前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项目暂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总悬浮颗粒物。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和监测技术水平的提高,将调整增加其它污染项目,以便更为客观地反映污染状况。 污染指数API分级限值 污染指数In污染物浓度(毫克/立方米)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5001.0002.6200.9404000.8752.1000.7503000.6251.6000.5652000.5000.2500.1501000.3000.1500.100500.1200.0500.050 空气污染指数、空气质量状况级别和健康影响污染指数(API)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状况对健康的影响0~50Ⅰ优可正常活动51~100Ⅱ良好可正常活动101~200Ⅲ轻度污染长期接触,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201~300Ⅳ中度污染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中普遍出现症状> 300Ⅴ重度污染健康人群除出现较强烈症状、运动耐受力降低外,长期接触会提前出现莫些疾病⑵深圳8月24号的空气质量状况 2005年8月24日 12:00发布 行政区空气污染指数 空气质量 首要污染物 罗湖区37优 福田区42优 南山区38优 盐田区69良可吸入颗粒物宝安区35优 龙岗区41优 全市43优 备注: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规定,空气污染指数小于50不公布首要污染物 ⑶造成深圳空气污染的原因 主要是工厂排放的烟尘废气,汽车、飞机、轮船排放的废气,居民炉灶排放的烟尘废气中,含有很多有害物质,是空气的主要污染源。盐田区空气质量较差,空气污染指数较高,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为此我们到盐田区做了实地调查,发现盐田区盐田港一片繁忙景象,装卸机车在穿梭不停,盐田港及周边有许多建筑工地,随处可见裸露的黄土和沙石,我们由此推测盐田区空气质量较差的原因与上述因素有很大的关系。⑷空气污染对人类造成的危害空气污染多大程度上危害人类健康?我们从报刊了解到:最近,太原市疾控中心专家发现,空气污染不仅与肺部疾病相关,还危害人们的心血管健康、生育能力等。专家在分析了太原市居民的死亡率资料发现,按统计数据排序,心血管疾病(未包括肺心病)、恶性肿瘤(未包括肺癌)、肺癌、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哮喘、慢性支气管病等),是致人死亡的5种高发率疾病,而这些疾病与空气污染影响相关。研究结果表明,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物对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及人口显著影响。二氧化硫浓度随季节变化差异显著,采暖期危害突出,对呼吸道疾病有显著影响。总悬浮颗粒物采暖期和非采暖期均危害突出,对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都有显著影响。空气中总悬浮物颗粒含量每升高10微克/立方米,呼吸道疾病的门诊量就会上升7.15%至8.51%。二氧化硫含量每升高10微克/立方米,呼吸道疾病的门诊量就会上升6.28%至7.73%。专家就此称,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空气污染不仅与肺部疾病相关,还影响着人们的心血管健康、生育能力等。我们可以现在做的-------减少和预防空气污染的方法1在 家 里 (1)拜拜时线香少点些,金纸、银纸也一样,尽量避免烟灰和微粒。(2)少抽烟,减少二手烟的危害。(3)防止煤气外泄,定期做检查。(4)卫浴设备要多冲洗,以防臭气。(5)冷气机、抽油烟机常清洗,以防油烟污染并保持空气清洁。2在 学 校 (1)多种树木,净化空气,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2)厕所、水沟、垃圾桶、垃圾场要常打扫,以防恶臭。(3)勿燃烧垃圾,多使用白板,扫地前先洒水…等3交通方面 (1)汽、机车定期检查保养,使用无铅汽油。(2)近途多用步行或骑脚踏车,远途搭公共交通工具。 我们的建议-------治理深圳市空气污染的对策一)、根据我市南低北高的地理牲和风向的规律,随着城区发展和周围小城镇建设以及众多企业的外迁,建议在规划我市城市建设和工业布局时,给予充分考虑,减少烟尘等对市区的影响,建议南山区内的燃煤发电站改造为燃气发电。,减少燃煤造成的空气污染。 二)、尽快研究和规划城郊地区的环境保护,并纳入全市环保工作计划之中。城郊结合部及公路两侧要进一步规定严禁烧荒的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三)、城市交通向大公交方向发展,逐步发展电气化交通及城市轻型铁路,建议建设深港专用过境通道的道路建设,以减少日益增长的大量的过境车辆排放的废气对我市的空气污染。 四)、及早制订限制私家车的出行,以有效减少气车废气排放量。⑸我们的收获-------感想之言 经过这次的深圳市空气污染调查及治理对策活动,我们深刻的认识到洁净空气对我们健康的重要性,我们不仅要保护好空气的清洁而且还要督促别人也要好好保护环境,因为它对我们的生存十分重要啊!!! 我们不但要爱护花草树木,我们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在社会,我们要当个爱环境保护空气的宣传员和践行者,关注环境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办法………调查,我们有了切肤之痛;对策,我们有了可行之法。我们期盼深圳的朗朗蓝天之日会越来越多。
浅析大气环境污染与防治措施摘要:文章浅要分析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简要介绍了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提出了防治大气污染的几点措施,主要有改革工艺和设备;对燃料进行选择和处理以及改善燃烧方法;开发废气净化回收新工艺,化害为利,综合利用;采用高烟囱排放;城市绿化。关键词: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废气净化;环境绿化;环境保护某些物质进入大气或水体中会对人类和生态平衡产生不良影响,这些物质被认为是污染物。引起大气污染的物质,按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其一来自自然界,如狂风席卷的沙土,火山爆发喷出的灰烬和二氧化硫,森林大火产生的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碳氢化合物,雷电产生的臭氧等;其二来自人类活动,包括生产和生活所产生的气体。一、大气环境污染大气中主要的环境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粒子状污染物、酸雨等。(一)二氧化硫(SO)二氧化硫主要由燃煤及燃料油等含硫物质燃烧产生,其次是来自自然界,如火山爆发、森林起火等产生。二氧化硫对人体的结膜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性,可损伤呼吸器管,可致支气管炎、肺炎,甚至肺水肿呼吸麻痹。短期接触二氧化硫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空气的老年或慢性病人死亡率增高,浓度高于0.25毫克应方米,可使呼吸道疾病患者病情恶化。长期接触浓度为0.1毫克,立方米空气的人群呼吸系统病症增加。(二J氨氧化物(NO J大气中含氮的氧化物有一氧化二氮(N)、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三氧化二氮(N0)等,其中占主要成分的是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以NO(氮氧化物)表示。N0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生活中所用的煤、石油等燃料燃烧的产物(包括汽车及一切内燃机燃烧排放的NO);其次是来自生产或使用硝酸的工厂排放的尾气。(三)粒子状污染物大气中的粒子状污染物数量大、成分复杂,它本身可以是有毒物质或是其它污染物的运载休。其主要来源于煤及其它燃料的不完全燃烧而排出的烟尘、工业生产过程小产生的粉尘、建筑和交通扬尘、风的扬尘等,以及气态污染物经过物理化学反应形成的盐类颗粒物。(四)酸雨指降水的pH值小于5.61]-,j".降水即为酸雨。煤炭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因素;其次气象条件和地形条件也是影响酸雨形成的重要因素。降水酸度pH<4.9时,将会对森林、农作物和材料产生明显损害。二、治理措施我国正处于工业现代化阶段,在控制大气污染方而宜采取综合防治措施,这些综合防治措施可归纳为下列几个方面:(一)改革工艺和设备首先考虑采朋无害工艺和改革设备结构,使之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物质。例盘lll,钢铁工业中炼焦生产,以于法熄焦代替湿法熄焦,这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娴尘对大气污染和废水排放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回收余热川_丁发电。过去氯乙烯生产采Hj的是乙炔与氯化氢在催化剂氯化汞作用下的加成反应,现在则大力推广应用以乙烯为原料的氧氯化法,以避免汞污染,并减少氯化氢的排放量。氯碱厂液氯工段用冷却法液化时,必须排放一部分惰性气体,其中含有一定数量氯气,造成大气污染,现可采取以吸收和解吸方法代替冷却法米减少污染。f二)对燃料进行选择和处理以及改善燃烧方法我国煤炭生产已有一定的洗煤能力。民用炉灶和没有脱硫设备的工厂.燃烧低硫、低灰分煤将对环境保护起到很大作用。许多发达国家为了达到燃料低硫化,正在推进煤的气化币¨液化以及重油脱硫的技术丌_发。围内针对民用锅炉和中小型采暖锅炉燃烧型煤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燃烧型煤不仅可以降低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量.还可以提高燃烧效率,节约大量燃料。(三)开发废气净化回收新工艺,化害为利。综合利用化害为剁,综合利川是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的方针。一般说来,排放的有毒气体都是有价值的生产原料。可足由于排放的废气量大、浓度低(与原料气相比),净化回收在技术经济上有~定困难,因此,废气往往被排放掉。生产设备的密闭操作或采用新的废气净化同收工艺流程可为综合利用创造有利条件。例如冶炼厂回收二氧化硫废气制硫酸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氧气顶吹转炉炼钢采用炉口微差压控制技术,保证对煤气在未燃状态下除尘以回收煤气作为燃料;对于铝电解槽产生的氟化氢烟气,大型中心加料预焙槽密闭操作为干法净化回收氟提供了良好条件等。实践证明,有毒废气净化回收能达到减少空气污染和资源再利用的目的。(四)采用高烟囱排放一78一同等的有害物排放量,由于向大气『{1排放的方式不同,大气污染所造成的影响也不相同。虽然高空排放有毒气体可以降低地面上的浓度,但它并不能减少大气中有害物量。改善烟气扩散的具体措施是建造高炯囱或增大烟气的出口排放速度,从而把有毒气体送至高空进行扩散稀释。烟气在大气『f1的扩散与当地的气象条件、逆温情况、地形地物等因素有关,烟囱高度是在保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不超过允许值的条件下根据烟气扩散规律确定的。当前,对于某些低浓度废气,从技术经济上分析.采用高烟囱排放以减轻大气污染可能是实用、经济的方法。(五)城市绿化众所周知,植物在保持大气中氧与二氧化碳的平衡以及吸收有毒气体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地球上绝大部分生命依赖大气才得以生存。绿色植物是主要的氧气制造者和二氧化碳的消耗者。地球上大气总量约为5Pt,氯气的60%来自陆生植物,特别是森林。1万m常绿阔叶每天可释放700kg氧气,消耗1000kg-"氧化碳。按成年人每天呼吸需要氧气0.75kg,排出二氧化碳0.9kgi-r算,则每人应拥有lOm嘛林或者50m长良好的草坪。植物还有吸收有毒气体的作用,不同的植物可以吸收不同的毒气。植物对大气飘尘和空气II|放射性物质也有明显的过滤、吸附和吸收作用。植物吸收大气中有毒气体的作用是明显的,但当污染十分严重,有害物浓度超过植物能忍受的限度时,植物本身也将受害,甚至枯死。从这方面来说选择某些敏感性植物又可起到毒气的警报作用:三、结语环境污染会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破坏也会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礼会造成问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南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所以对大气污染应i亥进行提前防治。参考文献I1J贺彩霞,冉茂盛.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区域差异研究IJJ冲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2).I2J安笑兰.环境污染导致畸形儿的新信息【J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05,(9).【3】都东明,崔华华.陕西省工业“三废”排放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特征及原因探析田.科技管理研究,2008,(8).[41陈俊.略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J】.陕西农业科学,2005,(4).【5]李国柱.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基于面板数据单位根的研究IJ1.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7,(3).【6J闫新华,赵国浩.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的VAR模型分析——基于山西的实证研究….经济问题,2009,(6).
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息息相关,保护人类的有限资源是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在我国,环境保护已列为改革和发展的十大战略任务之一。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工作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摆到议事日程上。我国的立法机关也相关地制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使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环境保护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要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全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全面规划与综合治理具体措施,使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搞好水资源保护、防治水资源污染、治理空气污染、净化城市空间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基础工作,也是加速城市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得力措施。1水资源是人类生存之本,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1.1水资源保护是环境保护的重大课题节约用水、治理污染是水资源保护的两个方面。只有在治理污染的同时做好节水工作,治理的担子才能减轻。节水有两重含义。一是减少浪费,二是低耗,争取用更少的水耗换取更多的产值。目前,我国江河污染日趋严重。已到了必须治理的时候。水资源的浪费、破坏和污染使江河中的鱼类不能生存,特别是饮用水的标准,这种被称之为环境污染中水污染,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不仅影响人类的健康,而且将严重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1.2环境保护活动要以大局出发,避免追求本地经济效益,污染环境的倾向城市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伴随着城市文明的一步步前进,城市文明又对环境造成一系列污染,人们常说的“三废”污染废水就在内。城市大多在江河附近建,没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水排向江河,造成江水资源的污染。水资源的紧张和不合理利用也屡见不鲜。在经济不发达地区,采矿业造成的水资源污染占有较大的比重,其中主要是矿石采下之后的选矿废水污染河流。因此必须认识到处理好发展矿业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否则,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水资源的破坏将危及我们后代的生存。因此,以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为代价的经济发展,其发展速度越快,便意味着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越快。企业经营者应正确认识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两者之间的关系,认真做好污水的处理工作。国家应调整排污费的收取标准,使排污费比污水处理费用成本高,在利益机制上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状态。2根据区域环境特色和气候特点,制定综合治理规划2.1加大科技投入,治理空气污染黑龙江省是个老工业基地,有大批大中型工业企业,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当时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还很肤浅。在大规模的工矿企业建设中大都极少或没有考虑到保护环境问题,为后来的城市环境埋下了污染的隐患。由于黑龙江省的各大中城市地处高寒地带,采暖期长达180天,耗煤量大,使用的又多是散煤。而企业资金短缺,无法对老化的设施进行改造,更加剧了城市环境的污染。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使得许多人多痰,也导致了许多居民患呼吸系统疾病,这些虽然不能完全归罪于严重的煤烟型污染,但也不能否认,环境污染尤其是空气污染是其重要因素之一。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单纯的经济增长。对于环境保护,过去已经欠了债,现在要还债,决不能再欠债。为了保护环境,保证市民身体健康,净化空气,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已加大了环保投资力度“,九五”期间环保方面的投资比改革开放前几十年的总和还要多。近几年,全省总体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已得到控制。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一些环境指标不断提高,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标准。但是,有些地域、有些城市空气污染还比较严重,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距国家要求的0.200mm/m3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冬季城市空气因烧煤取暖受到的污染十分严重。那么,是不是为了保护环境,冬天就不能烧煤,市民就住不上暖房子呢?其实,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住暖房子并不矛盾。只要加大科技投入,深入探索科学的采暖方式,空气污染并不是不能治理的。经过数十年实践,北方城市大都结合自己地域特点,探索了既要保证供热取暖又减少大气污染的新路子。如全面推广使用型煤等其他清洁燃料,实行原煤散烧管制,除有条件使用电、气、油的清洁燃料的单位外,其他单位全部改使用型煤。2.2制定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建立风、水、路、林生态体系我国某些城市的上空就象盖着一个黄色的“大锅盖”,外面新鲜的空气无法进入,里面污浊的空气无法排出。环保工作就是要在短时期内将这个“大锅盖”捅几个窟窿,彻底掀掉这个危害我们生存环境的“大锅盖”“。到2000年,初步实现城市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到2002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到2010年或更长一点时间,建成生态城。”这是北方大中城市环境保护的宏伟规划,具体地讲,就是建立起风、水、路、林四个方面的生态体系,以江河、环路为屏障网,用大约3km×4km网络的风、水、路、林四种纵横交叉,相互搭配的廊道,来切割、疏通、减弱城市的“热岛效应”,增加城市湿度,让城市能够通风透气,长期建立一个适应经济发展的大环境。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三)质监部门职责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可以根据染色馒头事件做一论述,写一下关于食品安全,及其预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