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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规律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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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规律的论文

引言:引出规律对我们的重要性规律的定义:解释规律的含义,提出规律的相关概念规律的分类:将规律分为不同的类别,解释它们之间的区别规律的实例:提供实际的例子,说明规律是如何应用的规律的应用:解释规律的应用范围,以及如何利用规律来解决问题规律的限制:探讨规律的限制和局限性,以及规律无法解释的现象结论:总结规律的重要性,并强调它在未来的应用和研究中的价值。例如:在自然界中,有许多规律存在着。这些规律有着不同的定义和分类。例如,物理学中的牛顿定律,化学中的周期表,生物学中的遗传规律等等。这些规律在各个领域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但是,我们也要意识到规律是有其局限性的,不能解释所有的现象。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研究和探索规律,以更好地应用和拓展它们的应用范围。

地球运动的一般规律和原理2007-08-02 21:04地球运动的一般规律和原理1.经度的递变向东度数增大为东经度,向西度数增大为西经度。2.纬度的递变向北度数增大为北纬度,向南度数增大为南纬度。3.纬线的形状和长度所有纬线都是互相平行的圆,赤道是最长的纬线圈,由此往两极逐渐缩短。4.经线的形状和长度所有经线都是交于南北极点的半圆,长度都相等。5.南北半球的划分赤道以北为北半球,以南为南半球。6.东西半球的划分20°W往东至160°E为东半球,20°W往西至160°E为西半球。7.高中低纬的划分南北纬30°之间为低纬度,30°-60°之间为中纬度,60°-90°之间为高纬度。8.比例尺大小与图示范围相同图幅,比例尺愈大,表示的范围愈小;比例尺愈小,表示的范围愈大。9.地图上方向的确定①一般情况,“上北下南,左西右东”;②有指向标的地图,指向标的箭头指向北方;③经纬网地图,经线指示南北方向,纬线指示东西方向。10.等高线的疏密与坡度同一幅地图中等高线越密,坡度越陡。11.等高线的凸向与地形等高线向高处凸出的地方为山谷,向低处凸出的地方为由脊。12.不同日期的分界线零点经线往东至日界线为地球上的“今天”,往西至日界线为地球上的“昨天”。13.天体系统的层次地月系→ 太阳系→ 银河系 → 总星系14.地球生命存在的原因①比较稳定和安全的宇宙环境;②日地距离适中,地球表面温度适宜,存在液态水;③地球体积和质量适中,有足够引力吸引大量气体,形成大气层。15.月相的变化①新月(农历初一、彻夜不见);②上弦月(初七、初八、上半夜西方天空);③满月(十五、十六、通宵可见);④下弦月(二十二、二十三、下半夜东方天空)。16.地球的自转①方向(自西向东、北极上空俯视呈逆时针方向、南极上空俯视呈顺时针方向);②周期(1恒星日,即23时56分4秒);③速度(角速度:除极点外,其它各点均为15°/时;线速度:1670COSФ km/h);④地理意义(a.昼夜更替,周期为1太阳日,即24小时。b.经度每隔15°,地方时相差1小时,越向东,地方时越早,c.地球表面水平运动的物体,其运动方向发生一定的偏转,北半球向右,南半球向左)。17.北极星的地平高度与当地纬度的关系北半球观测,北极星的地平高度与当地纬度相等。18.地球的公转①轨道(椭圆轨道1月初近日点,7月初远日点);②方向(自西向东、北极上空俯视呈逆时针方向,南极上空俯视呈顺时针方向);③周期(1恒星年,即365日6时9分10秒;回归年,即365日5时48分46秒);④速度(角速度为1°/d,线速度约为30km/s;近日点快,远日点慢);⑤地理意义(a.昼夜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b.四季和五带的划分)。19.太阳直射点的回归运动(以北半球为例)从冬至到第二年夏至,太阳直射点自23°26ˊS向北移动,经过赤道(春分时),到达23°26ˊN;从夏至到冬至,太阳直射点自23°26ˊN向南移动,经过赤道(秋分时),到达23°26ˊS。其周期为1回归年,即365日5时48分46秒。20.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由太阳直射的纬线(正午太阳高度为90°)向南北两侧依次递减;由太阳直射点(太阳高度为90°)向四周依次递减;昼半球>0°,夜半球<0°;晨昏线上为0°21.昼夜长短的变化(以北半球为例)夏半年,昼长夜短,纬度越高,昼越长,极点附近为极昼,夏至日,昼最长夜最短,极圈以内为极昼;冬半年,昼短夜长,纬度越高,昼越短,极点附近为极夜,冬至日,昼最短夜最长,极圈以内为极夜。春秋二分,全球各地昼夜平分;赤道上,终年昼夜等长。22.四季的划分我国古代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为起点;欧美国家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为四季的起点;北温带许多国家一般把3、4、5三个月划分为春季、余类推。23.五带的划分南北回归线之间(有太阳直射)为热带,极圈以内(有极昼极夜)为寒带、其余为温带

课题: 地球运动规律与地球运动图授课教师:陈培飘(矾山高中)教学目的 1、掌握地球运动的主要规律;2、掌握各类地球运动图的判读方法和内容;3、掌握解题的基本思维和基本方法。教学重点 掌握地球运动的主要规律,掌握各类地球运动图的判读方法和内容;教学难点 掌握各类地球运动图的判读方法和内容;教学过程导入教学过程 一、知识体系1、地球运动规律(创新设计27页)2、日照图(创新设计32页)二、日照图(一)规则的太阳光照射图1、经纬线(度)的判读(1)侧视图:经线是弧线,纬线是直线。经度----顺自转方向增大的是东经,减小的是西经,依据(180度/N格)判读度数。纬度----以赤道的南北判断南纬和北纬,依据(90度/N格)判读度数。(2)俯视图:经线是以极点为中心的射线,纬线是以极点为圆心的圆。经度----顺自转方向增大的是东经,减小的是西经,依据(360度/N格)判读度数。纬度----自转方向判断南、北纬,依据(90度/N格)判读度数。2、晨昏线的判读(1)晨昏线与太阳光垂直。(2)晨昏线平分赤道(3)侧视图中为直线,俯视图中为弧线(除二分日外)(4)顺自转方向,昼到夜的为昏线,夜到昼的为晨线;赤道上6点所在的是晨线,18点所在的是昏线;昼半球东为昏线、西为晨线,夜半球东为晨线、西为昏线。3、太阳直射点及节气的判读(1)晨昏线与经线重合 春、秋分日 直射赤道(2)晨昏线与极圈相切北极图:北极圈内极昼 夏至 直射北回归线北极圈内极夜 冬至 直射南回归线南极图:与上同理(3)不重合不相切晨昏线相切的纬线的纬度为N,北极附近极昼,直射点在北纬(90度—N)晨昏线相切的纬线的纬度为N,南极附近极昼,直射点在南纬(90度—N)(4)直射点的经度:由地方时推断----中午12时的经线的经度4、地方时的判读(1)太阳直射点的时间是12时,侧视图白昼的最外经线为12时,俯视图白昼的中央经线为12时,昼半球的中央经线是12时,夜半球的中央经线是24时。(2)晨线与赤道交点的经线为6时,昏线与赤道交点的经线为18时(3)地方时计算:Mb=Ma+(b-a)*4分钟区时的计算:Rb=Ra+(b-a)5、昼夜长短的判读(1)同一纬线,昼长相等,夜长相等(2)太阳直射点所在半球纬度越高昼越长,夜越短(3)春秋分日各地昼夜等长,赤道全年昼夜等长(4)昼长计算:过该点做一条纬线,被晨昏线分成两半,昼弧占N格,1格M小时,侧视图上该点的昼长为2MN小时,俯视图上该点的昼长为MN小时。6、日出日落时刻的判定(1)晨线、昏线与某地所在纬线交点的经线时间为日出、日落时刻(2)知道某地昼长推算日出、日落时间,中午12时平分白昼7、正午太阳高度角的判读(1)以正午太阳高度角的季节、纬度变化规律判断H大小(2)H=90度-纬度差(所求地方纬度与太阳直射点纬度的差值)(3)回归线间某地H最大出现在直射时8、地球上不同日期范围的判断(1)日期分界线:180度经线和0时的经线(2)顺自转方向,过180度经线,日期减一天,过0时经线,日期加一天9、方位判断以自转方向(劣弧法)和经度 东西方向,以纬度 南北方向两地间最近航线方向的判断(1)若两地经度差等于180度,过这两点的大圆便是经线圈,最短航程过两极点,具体又分为三种情况:A同位于北半球,最近航程一定是先向北,过极点后,再向南;B同位于南半球,最近航程一定是先向南,过极点后,再向北;C两地位于不同半球,这时需要讨论,要看过北极点的为劣弧,还是过南极点的为劣弧,确定后,再讨论。(2)两地经度差不等于180度,则过两点的大圆不是经线圈,而是与经线圈斜交,最短航程不过两极点,而是过两极地区(或上空),具体又可分为两种情况:A甲位于乙地东方,从甲到乙的最短航程为:同在北半球,先向西北再向西,最后向西南;同南半球,先向西南,再向西,最后向西北;位于不同半球时需要讨论,方法同上。B甲位于乙地的西方,从甲到乙的最短航程为:同在北半球,先向东北,再向东,最后向东南;同南半球,先向东南,再向东,最后向东北;位于不同半球时需要讨论。注:以上9个部分知识以学生复习为主线,教师简略总结提升。10、南北半球的判断同纬线――顺着东经度数越来越大的方向,顺着西经度数越来越小的方向――地球自转方向――逆时针(北半球),顺时针(南半球)注:南北半球的其他判断(1)纬度数值的分布(2)自转方向(3)等温线数值的分布(4)气温年变化曲线(5)水平运动物体的偏向(6)洋流流向(7)自然带演替次序(8)特殊物种的分布(9)日影朝向(10)昼夜长短和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规律(11)日出日落的方位(12)极点附近所见天体的周日视运动方向注:季节的判断(1)太阳直射纬度(2)太阳光照图(3)地球公转图(4)昼夜长短情况(5)海陆气压配置(6)季风风向(7)海陆气温差异(8)气压带、风带的季节移动(9)气候特征(10)北印度洋季风洋流(11)等温线的弯曲方向(二)不规则的太阳光照射图的判读先补全成规则图再判读三、绕日公转图(一)近、远日点的判断1、若太阳位置明显偏离图示的中心点,则根据图距判断,距太阳近的为近日点,远的为远日点。2、若太阳位置位于图示的中心点,则根据太阳直射点的位置判断,直射北回归线附近,则日期为7月初,地球处于远日点;直射南回归线附近,则日期为1月初,地球处于近日点。(二)根据地球在公转轨道上的不同位置,判断季节,进而分析具有随时间变化的地理现象(以地球位于远日点为例)1、不同气候区降水的季节差异:南北半球的季风气候、热带草原气候、地中海气候。(例:旧金山附近硅谷此时处于多雨期)2、季风区风向:(例:东北地区此时吹西北风,郑和下西洋出发时期)3、亚欧大陆、北太平洋、北大西洋的气压中心:(例:亚欧大陆上此时亚洲高压强盛)4、雨水补给为主的河流、冰雪融水补给为主的河流的汛期:(例:波河此时处于汛期)5、海陆等温线的凸向:(例:北半球大陆等温线此时向南凸出)6、特殊天气:(例:华北此时可能受寒潮影响)7、气压带风带交替控制区:(例:地中海沿岸受西风控制)8、河流入海口的海水盐度:(例:波河入海口此时海水盐度处于一年中最低值)9、北印度洋洋流的流向:(例:北印度洋洋流此时呈逆时针方向流动)10、热带草原区的植被特征:(例:巴西高原此时草木茂盛)11、农作物的播种、收割期:(例:澳大利亚混合农业区此时处于犁地时)12、正午太阳高度大小的比较、计算:(例:新加坡此时正午太阳高度大于广州)13、昼夜长短的判断、比较、计算,极昼、极夜的范围:(例:北京此时的白昼比上海短)14、日出、日落时间的比较:(例:北京此时的日出比上海晚)15、物体影子的朝向、长短的比较:(例:广州此时正午物体日影朝北)16、太阳直射点的位置及移动方向:(例:此时太阳直射南半球,向北移)17、公转的速度比较:(例:此时公转速度快)18、环境问题:沙尘暴、南极臭氧空洞、赤潮、传染性疾病19、南极、北极地区的考察:(例:此时是南极地区考察的最佳时期)20、舟山渔场的鱼汛、休渔期:(例:此时舟山渔场为带鱼汛)(三)根据地球在公转轨道上位置的变化判断日期的变化,分析地理事物和现象的变化(以从C处到D处为例,1月初――3月21日左右)1、正午太阳高度的变化(例:杭州的正午太阳高度在增大)2、太阳直射点移动方向(例:向北)3、昼夜长短的变化(例:北京的昼变长)4、日出日落的变化(例:北京的日出时间在不断提早)5、极昼极夜范围的变化(例:南极圈内的极昼范围不断缩小)6、正午物体影子长短和朝向的变化(例:南纬15度的某城市正午物体的影子先变短,然后无影子,再变长,朝向为先朝北,直射后朝南)7、地球公转速度的变化(例:公转速度变慢)四、直射点位移图判读1、任何日期和时间段内太阳直射点的位置及移动方向判断:结合直射点移动示意图,找到某一日期或时间段在图上的位置。根据直射点移动规律,判定直射点移动方向。2、根据太阳直射点的位置判断日期,分析具有时间变化的地理现象,或根据地理现象判断太阳直射点的位置。3、根据太阳直射点位置的移动判断日期的变化,分析地理事物和地理现象的变化,或根据地理事物和地理现象的变化判断太阳直射点位置的移动。五、昼长图(一)根据地球上某点昼长的变化,判断大致纬度1、赤道上终年昼长为12小时。2、6月22日昼长大于12小时的为北半球,且昼越长,纬度越高,南半球次之。3、6月22日昼长等于24小时的为北极圈以北地区。若只有一天昼长为24小时,则该点为北极圈;昼长为24小时的天数越多,越接近北极点,有半年时间昼长为24小时的为北极点。南半球次之。(二)根据地球上某天各地的昼长变化,分析日期1、全球各地昼长为12小时,则该日为3月21日或9月23日。2、北半球昼长大于12小时,则该日期为3月21日到9月23日之间,昼越长。越接近6月22日。3、北极圈以北地区昼长等于24小时的范围越大,日期越接近6月22日。南半球反之。六、正午太阳高度图1、正午太阳高度计算2、地方计算3、楼间距离计算4、太阳能热水器最佳支架倾角计算5、正午物体影子的长短和方向七、天体视运动图(一)天体视运动图特征底面表示地平面,底面中心为观察者位置,底面外圈代表地平圈,大外圈代表天顶面,三条路线代表该观察点观察到的两分两至日太阳周日视运动路线,三条路线与天顶面的交点表示上中天,三条路线与地平圈的两个交点分别代表该日的日出与日落,底面中心与日出点的连线和东西水平线的夹角表示太阳直射点的纬度,上中天点与底面中心点的连线与南北水平线的夹角表示正午太阳高度角。(二)天体视运动图判读1、确定方位如观察点在北半球,太阳周日视运动轨迹倾向南方,或正午时观察点看太阳面向正南。根据太阳东升西落的运动方向,确定图的方位。2、确定纬度根据太阳东升西落的运动方向,确定图的方位,结合太阳视运动轨迹倾向,确定南北半球,倾向南方的为北半球,倾向北方的为南半球。然后根据正午太阳高度公式计算纬度数。3、确定物体影子的长短和方向的日变化。选择地球运动图中典型的、思维难度较大的图进行判读指导,在指导中结合具体的高考题强化应用和解题的指导。七、高考动态分析1、通过太阳直射点移动规律,找出正午太阳高度和昼夜长短变化规律;并通过太阳辐射的纬度差异、季节差异、海陆差异,分析大气环境的形成变化,并推算气候、季节及农业自然带等与季节相关的自然现象。2、利用日照图,综合考查学生对时区、地方时、北京时间的转换能力,并用于交通、通信等领域。3、通过对日、月、地运动规律,综合运用宇宙探索新发现新理论,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宇宙观,并从地理学角度理解相关的宇宙哲学原理。4、运用地球自转产生的昼夜更替、地转偏向力原理,分析一些自然地理现象,并运用在一些河流工程、海洋工作领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典例:1、在下面A、B、C、D四幅图中,哪一幅图中P点的位置符合:①东半球 ②北半球 ③低纬度 ④在我国境内 四个条件。A B C D2、分析示意图回答下列问题:(1)这一天大约是几月几日?南半球将进入什么季节?(2)写出此时阳光直射点的地理坐标。(3)若A点现在是星期二,地图上哪些地方是星期一?(4)6个小时后地图上哪些地方是星期三?(5)有一架飞机从A→D飞行,其飞行方向如何?(6)此时E、F两点的昼长各是多少?(7)图中BH是什么线?3、读下图,按要求完成下列各小题:(l)该图表示的是每年 (节气)日的情况,此刻太阳直射点的地理坐标是 。(2)图中,甲乙两地均位于晨昏线中的 线上,乙地日出时刻是 点钟。(3)按图中所示情况,北京时间是 点钟,我国南极中山考察站的黑夜长 小时。(4)在图中所示的这一天,下列地点中正午太阳高度角最大的是( )A.北京 B.广州 C.甲地 D.乙地(5)按图中所示,如果是晴天,过40小时后能看到北极星的有下列地点中的A.北京 B.纽约 C.悉尼 D.莫斯科4、读下面的图回答:(l)当AB为晨线时,此日是 前后,判断理由是 。(2)当DF为昏线,此日太阳直射点的纬度位置是 。(3)当AC为晨线时,此日是 节气;当DE为昏线时,此日是 节气;当AD为晨线时,此日是 节气。(4)若DE为晨线时,此刻北京时间是 点;当北京时间是8点正,DF是 线。(5)当H处正午太阳高度为66°34′,G处区时为6点则此时昏线是 、 。5、读地球公转运行位置图,回答下列问题:(1)地球公转到B点的节气是 ,在几月几日前后 。(2)地球公转到D点时北半球的昼夜长短情况是 。这时堪培拉的季节是 ,新加坡的实际季节是 。(3)在A、B、C、D四点中地球公转速度较快的是 ,每年7月初地球位于 点附近。(4)北极极昼的日数和南极极昼的日数是否相同?如不相同 极昼日数较多,其原因是 。(5)一月初地球公转于近日点附近,为什么北半球却是冬季?6、关于A(10°N)、B(10°S)两纬度正午太阳高度角的比较,正确的是( )A.A.B永远不能相等B.一年中只有两天相等C.A>B的日期约达半年之久D.在某一天A、B同时达90°7、已知在北半球夏至日时,甲地(40°N、110°E)比乙地(30°N、115°E)白昼长56分钟,则甲地比乙地( )A.日出早28分钟 B.日出早56分钟C.日落迟20分钟 D.日落迟48分钟8、下图为北半球某地某日的太阳运行路径,此地的纬度是( )A.23°26′N B.50°NC.3O°N D.20°N9、下面三幅图表示了北半球二分二至日经线与晨昏线的关系,读后回答问题:(1)甲、乙、丙三图中,全球日出日落时刻相同的是图 ,这一天晨昏线与经线的关系是 ;再过三个月晨昏线与经线的关系是 (定性、定量说明)。(2)北京市正午高度角达最大值的是图 ,此时北京时间是 点。(3)由图乙变化到图丙的过程中,太阳直射点的运动规律是 ,地球运动速度的变化规律是 。10、下图表示某地正午太阳高度和月降水量的年变化。读图回答下列问题:(1)该地纬度可能为( )A.90°N-23°26′N之间B.90°S-23°26′S之间C.22°N或22°SD.40°30′N或40°30′S(2)该地气温及降水特征是( )A.终年高温多雨 B.夏热少雨,冬温多雨C.冬温少雨,夏热多雨D.夏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11、下图中的两条虚线,一条是晨昏线,另一条两侧大部分地区日期不同;且此时公转速度较慢,读图完成下列问题。(l)若图中的时间为7日和8日,甲地为( )A.7日4时 B.8日8时 C.7日8时 D. 8日4时(2)此时可能出现的现象是( )A.安大略湖畔夕阳西下 B.几内亚湾沿岸烈日当空C.澳大利亚东海岸夜幕深沉 D.泰晤士河畔曙光初现12、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居民乔迁新居,居住条件和环境显著改善。请读图,运用以下公式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各题:①某地正午太阳高度的大小:H=90°-|θ-δ|式中H为正午太阳高度;θ为当地纬度,取正值;δ为太阳直射点的纬度,当地夏半年取正值,冬半年取负值。②tan35°≈0.7, tan45°=1, tan60°≈1.732,(1)房地产开发商在某城市(北纬30度)建造了两幢商品住宅楼(见上图),某房居民买到了北楼一层的一套房子,于春节前住进后发现正午前后,太阳光线被南楼挡住。请问该房子一年中正午太阳光线被南楼挡住的时间大约是(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 9个月(2)为避免这种纠纷,房地产开发商在建楼时,应该使北楼所有朝南房屋在正午时终年都能被太阳照射。那么在两楼间距不变的情况下,南楼的高度最高约为( )A.20米 B.30米 C.40米 D. 50米13、右图中阴影表示黑夜,读图并回答:图示的时刻,北京时间是A.8时20分B.20时20分C.9时40分D.21时40分

法律规范的挖掘与研究论文

摘要:准确界定法律规范的概念,是进行逻辑结构分析的前提。根据语义分析哲学对概念的功能论理解,法律规范作为一个被建构起来的概念,应当强调它是能够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调整功能的最小单元。由于法律规范的“最小单元”性质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往诸种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各有利弊得失,却存在一个共同的缺陷:把“法律规范间的逻辑结构”(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逻辑结构”)误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这一误区导致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解释力和应用性受到影响,不仅难以解释刑事法律规范的结构,而且很少在部门法中被实际运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应当采用新的“三要素说”:法律事实+规范模态词+法律效果。关键词: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是法学规范理论中的一个亮点,法律或法学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这一类具有较强“技术性”的理论上。这就更要求此类理论本身具有经得住推敲的“科学性”,进而具有较强的应用性。以这样的要求反观现有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我们会发现存在许多的混乱和不明之处。对此做出深入研究和必要的澄清,对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良性互动,提升法理学的科学性品质,具有基础意义。事实上,这一理论恰恰在热衷于“宏大叙事”的学术氛围中被长久忽略。由于法学理论中此类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内容并不多见,对它的忽视而导致的错误就更加损害法学的科学性品质和形象。我想,法学需要“宏大叙事”,也需要“雕虫小技”。本文将首先致力于分析“法律规范”概念的准确界定,然后总结归纳现行(含以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并对其利弊得失给予简要的分析评判,最后在上述两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本文对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新理解。一、“法律规范”的准确界定法律规范[①]的界定,是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的前提。没有对法律规范概念的清晰界定,所谓的逻辑结构分析就没有明确的对象。对象不明确,则无法进行有效的学术讨论,因而也就不可能得出确切的和有益的结论。但是复杂之处在于,对法律规范的界定实际上是以对其功能、作用的思考及其与相近概念(比如“法律规定”“法条”“规整”等)的关系的思考为基础和前提的,正如凯尔森所说:“我们对自己智力工作中想当作工具的那些术语,可以随意界定。唯一的问题是它们是否将符合我们打算达到的理论目的。”[1](P5)因此,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学术语,法律规范的科学含义的确定,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反思的平衡”的结果(借用罗尔斯的术语)。这一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其引发的思考带来如下启示:法律规范作为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是根据需要“建构”起来的,所谓需要,在这里就是我们确立一个概念的目的,即是让它发挥何种功能或作用。这与我们一般把概念当作“给定的”通常处理方式不同。这里需要克服的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突破对概念的实体论的理解,而代之以“功能论”。对概念的实体论理解实质是一种“反映论”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有它的用武之地,但显然不适于法律规范这类概念的界定。概念的本质问题是贯穿哲学史古今的一大课题,它的一个突出表现便是中世纪唯实论与唯名论的争执,简单地说,唯实论认为,共相(概念)是独立于具体、个别事物的实体性存在,“在人类思想的世界与外部现实的世界之间存在着一种严格的对应。”[2](P32)唯名论则认为,“概念只是一种名称,亦即称谓。这些称谓在客观自然界并没有直接的、忠实的复本和对应物”。[1](P32)对概念的实体论理解实际是唯实论思想的体现,这一思想传统构成了西方哲学史上的主线,由古希腊的柏拉图至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而登峰造极。按照这派的观点,概念是本原、实体,有固定的所指和确定的含义。而概念的功能论则与唯名论的根本主张一致,认为概念并不是抽象的实体,它的确切含义只有在使用中、在具体的语境中才能确定。可见,概念的功能论理解比实体论理解更为灵活。随着20世纪哲学的“语言转向”,分析哲学、实证主义以“拒斥形而上学”为旗帜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一次反叛。现代西方分析哲学、语言哲学的研究和洞见为深刻理解“概念”的本质提供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视野。维特根斯坦曾明言:“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3](P31)这一思想在新分析法学的倡导者哈特那里得到重视,他在分析了“通常的定义模式并不适合于法律的领域”后,阐发了源自边沁的思想:“我们一定不能把这些词拆开了、孤立地去看,而应把它们放回到它们的扮演独特角色的句子中去,从而进行一个整体的衡量。”[4](P29)这一思想可以说是19世纪中叶实证主义兴起、特别是20世纪分析哲学成为西方哲学的主导特征以后,得到普遍认同的思想。“法律术语的意义是以这些术语被使用的语境、使用这些术语的人、以及运用这些术语的目的来确定的。”[②]在研究法律概念时,不要问某概念的本质是什么?而应问这个概念的功能是什么?[5]概念功能论的思想是深刻而富有启发的。根据这一思想,概念既是灵活的又是清晰的。“灵活”是说概念可由人意欲它发挥怎样的功能来确定,而概念的功能取决于学科建构的要求、需求、目的。“清晰”是说概念的含义一经由此确定,就应当一以贯之地加以使用。在此意义上,法律规范是一个“建构性”的概念,而不应当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反映论”的概念。在我看来,“建构”这一概念的核心目的,在于使“法律规范”承担起法律分析的基本单元的作用,正如“商品”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一样,“法律规范”至少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承担着这种功能。而分析法学在概念或规范分析上的卓有成效的建树及由此体现出的方法论上的优势,对整个法学理论具有基础和前提性意义,“错也要错得清楚”实在是走向可能的正确的必经之途。以概念的功能论为基础,我们才有可能对法律规范概念进行一番建构。据此,本文把法律规范定义为:作为法律的基本要素,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能够发挥法律的规整[③]功能的相对独立的最小单元(这是就形式方面给法律规范下的定义,就内容方面,法律规范无疑是以权利性、义务性或责任性法条为具体构成)。根据这一界定,法律规范的概念包括如下要点: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要素之一,与通常所说的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共同构成完整的法律要素。第二,法律规范在实定法中占有最大比重,是构成法律的主要成分,这一点可从绝大多数法律都以权利或义务性的规定为主要内容得到证明,而“是否授予权利或设定义务是检验一个法条是不是法律规范的标准。”[6]第三,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这正是本文要论述的内容。第四,法律规范是能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的规整功能的最小单元。对此作如下说明:(1)法律的根本目的或作用在于发挥对社会生活的规范、调整作用,因而法律规范作为法律的主要构成要素当仁不让地承担这一功能;(2)任何法律规范都是在一个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都必须在与整个法律体系及其所蕴含的立法目的等价值因素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才能发挥其调整作用,在这个意义上没有绝对独立地发挥规整功能的“单元”,因而是“相对独立”;(3)之所以是“最小单元”,是基于理论上确立一个概念的目的就是用这一概念能够较为方便地建构或有效地解释整个的知识或文本体系,因此研究者必然寻求各种意义上的“最小单元”,正如生物学把“细胞”、马克思把“商品”作为其相关研究的“最小单位”一样。在这个意义上,笔者不赞同龙卫球教授对“法规范”概念的理解和用法,他把“法规范”等同于“法律”;没有使用“法律规范”的概念,而以“法律规定”即拉伦茨的“规整”代替之。[7](P37)我国法理学家对法律规范已有不少研究成果。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规范作为构成法律的主要要素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8](P91),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9](P53)孙笑侠教授把法律规范定义为:通过法律条文表达的、由条件假设和后果归结两项要素构成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10](P50)刘星教授将法律规范表述为: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职责的准则,或者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11](P75)这是目前国内有代表性的几部法理学教材对法律规范的界定,它们的共同点是:第一,都强调法律规范是关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规定;第二,都强调法律规范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尽管具体表述不尽相同。但是这些定义都忽视了对法律规范是“能够相对独立地发挥法律调整功能的最小单元”这一重要之点的强调,正是这种忽视造成了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普遍误差。我们认为法律规范概念从功能要求上说,应当是构成法律的细胞,“相对独立”、“最小单元”应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二、现行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的分析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的核心,是对各种具体的法律规范的构成进行抽象、分析、分解,进而得出所有法律规范共有的、抽象的“构成要素”,因此,这是一种通过抽象分析的方法得出的适用于所有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要素”及其关系(即结构)的理论。以下本文对我国法学理论中关于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代表性观点作简要述评。观点1:法律规则(规范)=假定+处理+制裁这一观点来源于前苏联法学著作。它认为法律规范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假定、处理和制裁。按通常解释,假定是规定一定行为准则适用的条件的那一部分;处理是法律规范中反映行为规范本身的那一部分,也就是法律规范中规定允许、禁止或要求人们行为的那一部分。制裁是规定强制实施法律规范的可能性或违反这一规范所招致的法律后果的那一部分。评析:这一理论曾是前苏联和我国的法学理论中的通行观点,尽管现在已为“通说”所摒弃,但是在抛弃此说的理由即对其缺陷的指证上,本文与学界已有的分析不尽相同,阐述如下:第一,正如这一理论自己解释的那样,“处理”本身就是行为规范。我国著名法理学家沈宗灵教授明确指出:“处理就是行为规则本身,也就是法律规范中指出的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哪一部分。这是法律规范的最基础部分。”[12](P33)既然“处理”本身即行为规则,那么它怎么又同时是自身的构成要素呢?要素总是相对于系统或一定的结构而言的,但如果一个系统只有一个要素(即其自身),显然就不能成其为系统,原因在于并未对系统进行“分析”,所谓的“要素”其实是换了一个称呼的“系统”。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作为法律规范下位概念,至少需有两个才能成立。因此上述对“处理”含义的解释固然正确,但说“处理”是“法律规范的最基础部分”是不确切的。准确地说,它是法律(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基础部分。第二,如果不对“处理”进行特别定义,“处理”和“制裁”在语义上和实际上都可能重叠:所谓“制裁”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处理”,即违背了法定义务而导致法律责任时的一种“处理”。第三,并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有相应的“制裁”性规定(尽管这一点常常被指为法律规定空白或欠缺),更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制裁”性的。第四,在这一理论中,“假定”似乎只是法律规范的附属部分,甚至是在法律规范之外独立存在的部分,这意味着“假设”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没有适当的位置。观点2:法律规则(规范)=假定+处理这是西方学者的观点。假定指出了规范适用的条件,处理则是一个规范性规定。以“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这一法律规范为例,其“假定”部分是:如果一个人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处理”部分是:此人无法律能力。评析:这一理论模型是对观点1的局部修正,克服了简单的逻辑缺陷,即取消了“制裁”。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中“制裁”并非一个必备要素,大量的法律规范没有“制裁”的内容。正如王涌博士指出的:“所谓法律规范就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规范性陈述,它只包含假定与处理两个部分,制裁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规范的必要因素。而其中‘假定’就是对事实情境的设定,而‘处理’就是对特定的事实情境中的法律关系的规定。”[5]但是这一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同样是把“处理”理解成规范本身,观点1的缺陷仍有残存。观点3:法律规则(规范)=行为模式(权利、义务的规定)+法律后果的归结这是以张文显教授为代表的我国法理学界目前通行的观点。张文显教授分析了前述观点的缺陷,择其要点如下:第一,西方学者的两分法明显地忽略了合于或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这一不可缺少的构成因素。第二,苏联学者的三分法只注意到否定式法律后果,而忽视了肯定式法律后果。肯定式法律后果是合法行为的后果,否定式法律后果是违法行为的后果。第三,“假定”不是构成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独立要素。因为如果“假定”指规定该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的那一部分,它就不是法律规范的内在构成因素;如果“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权利之行使条件和方式或义务之履行的条件和限度,那它已包含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与其适用的条件、方式、限度是不可分开的。人为地将它们分割开,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就成为不可思议的东西。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如果把“订立经济合同”(所谓的“假定”)与后半句分开,后半句的规定就是莫明其妙的东西。鉴于此,张文显教授提出,任何法律规范都是由如下两部分构成的:(一)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二)法律后果的归结。法律后果分为否定式法律后果和肯定式法律后果两种。否定式法律后果是国家对违反该法律规范的行为所抱的不赞许态度,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否定和责罚。主要的责罚形式有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肯定式法律后果是国家对于合于该法律规范的行为所抱的赞许态度,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具体形式包括对一定状态的确认(如认定合同、婚姻有效),对一定行为的奖励(如对发明创造的肯定和奖赏,批准专利申请等),对不法侵害的恢复(如支持当事人的执行申请等)。[6]评析:张文显教授所代表的目前法理学界的主流观点认识到西方的二要素说和前苏联的三要素说有缺陷,特别是提出肯定性的法律后果,在理论上具有重要贡献,但在指证缺陷的具体所在上可能有欠精准,论证如下:第一,依据两要素说没有“制裁”而断定这一理论模式欠缺“法律后果”,失之简单,有欠公允。如前文所述,“处理”本身无论在一般语义上还是在法学理论中都可以包含“制裁”这一“法律后果”。造成这种认识上差别的原因在于“处理”、“法律后果”等概念的确切含义有待澄清。我认为这两个概念用词不同,却有同等的意义。“法律后果”的概念,既如张文显教授所深刻认识到的那样不仅包括否定性的法律后果,也包括肯定性的法律后果,那么“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的进一步分析表明,它并不限于或主要不是“奖励性”的、如同法律责任那样单独列出的一种法律规范。张文显教授指出,对合法行为的确认、肯定、保护本身就是一种“法律后果”,也就是一种“处理”。比如,《合同法》第77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其中“处理”和“法律后果”完全是不可分的。再如《公司法》第214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其中的“吊销营业执照”既是“处理”,又是“法律后果”。对具体法律规范的分析表明,“处理”与“法律后果”(或“法律效果)是一个东西。第二,张文显教授深刻指出“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补充了以往对法律后果的片面认识,这一理论贡献意义重大,它通过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表明:法律不仅是制裁性、惩罚性的,现代法律更是权利性的。但不得不承认,由于提出这一理论模型的背景和旨趣在于通过与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即通常易见的“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比较而构造全面、准确的“法律后果”概念,由于它关注和侧重的是上述宏观层面的问题,在“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形态上,这一理论并未作具体的探讨。人们对此也很少作进一步的追问,通常就把“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简单地理解为与惩罚性法律后果相对应的“奖励性法律后果”,照此理解,笔者发现包含所谓“肯定性的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寥寥无几。[④]这与以权利为本位的现代法律的特征相当不吻合。症结何在?把肯定性法律后果理解为“奖励性”法律后果的误导所致。在进一步的思考中,笔者发现“肯定性法律后果”的存在不应作如此狭隘的理解,它的存在形态之多样和广泛,远超过“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因为,所有权利性规范都可以看作是具有肯定性后果的法律规范。此外,我们还应看到“肯定性”与“否定性”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有较为复杂的意义:(1)“肯定”和“否定”是相对而言的,并非泾渭分明的两种类型,一个救济性法条(比如在一个侵权案件中作“恢复原状”的处理)既是对侵权人的“否定”,同时是对受害人权利的“肯定”。“肯定”和“否定”完全取决于对何种主体而言。(2)现有理论对“肯定”和“否定”的理解仅限于对当事人来说代表利益还是负担(或惩罚),但作为一般的法学理论,更应当从立法目的的高度理解“肯定”和“否定”的实质,无论是对正当利益的肯定还是对不义之举的否定,都是对代表着人民利益的立法者意志的“肯定”。第三,把“假定”融入“权利义务性规定”而不把它作为单独的法律规范构成要素,论证清晰有力,结论正确。但笔者注意到,在张文显教授2001年再版的《法哲学范畴研究》一书中(前述主张见于1999年版的《法理学》教材),又把这一结论改了回去,即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行为发生的时间、各种条件等实施状态的预设)、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规定)和‘法律后果’(含否定式后果和肯定式后果)三部分。”[13](P49)这一情况说明关于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分析还需进一步阐明。同时,这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观点表述给我们提供了另一个重要信息: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与“行为模式”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且容后面分析。第四,把“权利义务性规定”(行为模式)作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要素之一,与“法律后果”一起构成完整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这一观点存在逻辑上的问题。既然法律规范是能够发挥法律的规整功能的最小单元,并且法律是通过“权利或义务性规定”发挥这种功能的,但是如前所述,权利或义务性规定本身就意味着某种法律后果,因为权利义务性规定本身已经是完整的法律规范,而不应当是它的一个要素!因此再加上“法律后果”就成为多余。这即是说,假如把“法律后果”与“权利义务性规定”放在一起作为法律规范的要素,是画蛇添足;假如只剩“权利义务性”规定作为“要素”,是同语反复,理由如前:只有一个要素就不成其为要素。第五,“行为模式+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模式,难以解释刑法规范,尤其刑法分则以刑罚为内容的责任性规范。比如,“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在这一类刑法规范中没有“行为模式”,即没有关于权利义务的规范,只有对某种事实状态赋予一定的法律后果。固然我们可以依据法律责任是第二性义务的理论[⑤],把责任性规范还原为义务性规范,以此间接地解释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也适用于刑法规范,但对此类刑法规范毕竟难以直接应用现有理论给出便捷的解释,更重要的,依据本文对法律规范的界定,把一个责任性规范还原为一个义务性或权利性规范,这前后已经是彼此独立的两个规范,应当分别进行逻辑结构的分析。因此本文认为以“还原法”来解释刑法规范的逻辑结构不能成立。刑法是一大重要法律部门,如果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论不能涵盖、解释主要的刑法规范,显然其理论说服力将大打折扣。总之,目前法理学界的通说一方面把先前的“两要素说”收回到“处理”中的“制裁”,经过修改完善(补充了“肯定性后果”)以“法律后果”之名重新释放出来;另一方面把“假定”从先前的“两要素说”、“三要素说”中收回来,融入一个新的概念:行为模式(权利义务性规定),形式有所变换,但以往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根本缺陷仍未被凸现和纠正。这一缺陷使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仅仅存活于法理学的范围内,稍微深入到部门法的规范分析,就捉襟见肘。以较为得到公认的通说为例,我们在部门法的诸多规范中,可以直观到“权利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权力性规范”、“职责、职权性规范”可以通过还原法归结到权利或义务性规范)、“责任性规范”,但是,除了在“责任性规范”中我们能看到符合我们想象的“法律后果”,在权利性、义务性规范中“法律后果”在哪呢?我们说这些规定本身就是对权利、义务的确认、肯定,也就是所谓的“法律后果”。这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法律后果”确实有出入。以《公司法》第138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为例,这一权利性规定本身已经是一种“法律后果”,并不需要在这一规定之后再加上一个单独的“法律后果”,比如“股东依法转让股份,受法律保护”等。更为要紧的是,即使现实迫切需要一个与之相关的责任性规定,比如“设置障碍限制股东股份依法转让的,应到受到处罚”,并且在制定法中列入了这样一条规定,但这已经是另一个法律规范了,尽管它与前者有关联——这种关联应当被视为是法律规范之间的关联(或结构),而不是法律规范“内部”的“结构”。这里必须明确的是,讨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只能在“一个”规范的限定下来谈,而不能将其混同为法律规范之间的逻辑结构。如果把这种从反面规定违法责任的规范,与原规范联系起来讨论其“逻辑结构”,那就进入了另外一个研究领域:法律规范之间的逻辑关系或逻辑结构,实际上是法律文本的逻辑结构,甚至是跨文本的法律的逻辑结构。前述把“制裁”“法律后果”作为法律规范的结构要素的诸说,共同性的失当在于混淆了“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与“法律规范间的逻辑结构”的区别。对此,我们以一个简化的法律规范的模型加以说明:“如果A,则B”、“如果非A,则C”,按本文的界定,这里已经呈现了两个法律规范,而不能因为二者的关联性就把二者视为一个法律规范。把“法律后果”作为要素,恰恰是把A当作“假定”,把B当作“处理”,把C当作“制裁”(法律后果)了。举例来说:公司法第172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202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两个法条是各自独立的两个法律规范,应当分别进行逻辑结构分析。而现行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把前条(172条)当作了“行为模式”,把后条(202条)当作“法律后果”。造成这种误差的根源在于忽略了法律规范的相对独立的“最小单元”的性质,而错误地把两个有关联的法律规范当成了一个法律规范。本文认为,不宜按这种理解进行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分析。原因在于:第一,如果按此种理解,则我们对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的分析可以无限制地扩展下去,进入法律规范间关系的分析领域,而有关联关系的法律规范不仅存在于同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中,还可能存在于多个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以及此种分析完全可能是“跨文本”的。第二,并非所有关于权利义务性的规定都有相应的责任性规定,在此情形下,按照通行的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理论会得出结论:相当多的“法律规范”由于缺少“法律后果”,因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规范,这与法律规范是占主要成分的法律要素的事实不符,是不妥当的。其实把没有责任性规定视为法律的缺陷是法律“命令说”的观点,“奥斯丁认为,不完善的法律,例如没有制裁规定的法律,是有缺陷的,是不具有命令特点的法律。”[14](P15)“命令说”对法律的理解不仅为自然法传统所不能接受,也为奥斯丁之后的法律实证主义所批判,足见强调责任性规范为法律逻辑结构的必需组成部分的观点有片面性。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每制定一项法律规定或者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是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繁荣和进一步稳定社会有效秩序的统治工具。国家制定每一项法律不可能针对某一种事项而颁布。比如说,立法机构和国家政府机构,为中国烟草事业的稳定发展(请参考烟草法律当中的立法宗旨),专门制定出于烟草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等,带有管理和约束性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来有效性的维持国内烟草市场的稳定与发展,防止出现任何不利于国家利益事项发生。提问者如真想要把烟草的法律和我们行政职能部门宣传给社会,并得到认可的话,不妨从以下方面着手思考一下:1、首先要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2、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二十条、《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六十七条等等,法律规定来约束和制止经营者,防止出现经营者以欺诈或哄抬物价等方式,危害消费者的根本利益;3、制定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传递非法生产烟草制品的危害性,以及告知等方式宣传维权方式方法;4、放低行政许可的门槛,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发生;5、结合辖区内存在的普遍问题,会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一同严厉打击,利用公共网络平台进行非法经营,走私、贩私,非法邮寄,非法托运、自运烟草专卖品等等违法或犯罪行为。6、利用传媒的力量,及时将有效信息传递到社会上去。

在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对人们的公共生活的作用主要有: (一)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违法行为,而是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合法地参与社会生活。 (二)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 (三)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行为评价标准有法律、道德、纪律等,它们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但应该注意的是,既不能用法律评价取代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也不能用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代替法律评价。 (四)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没有强制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预测作用就会被怀疑,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教育作用的效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五)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

安全工作规律研究论文

安全生产 ,是保障社会各行各业稳定繁荣的大前提。安全生产地方性立法,主要是从地方的层面,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的过程。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的论文 范文 ,仅供参考。

安全就是最大的幸福

安全是一种幸福。也许幸福的答案有上百种,上千种甚至更多。作为一名现代企业的员工,可以说,安全就是最大的幸福,没有了安全何谈幸福。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实现安全保证问我们的幸福?

一、安全需要一种严谨的态度

我们经常说:“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就是我们的态度,就是我们办企的原则。安全是保证我们事业顺利进完成的法宝,是我们取得效益的前提,安全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千里长堤,溃之蚁穴!警惕与安全共存,麻痹与事故相连!作为企业的员工,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代企业工作虽然作业环境大为改观,但是任然产生诸多不安全因素,我们要保证安全就必须端正态度,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是一项细致的工作,生产中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都应小心翼翼,谨慎从事,不能有丝毫的“胆大”马虎。任何无知的胆大,无谋的勇敢,无常识的松懈,就是对安全的漠视,对家庭和企业的不负责任,对企业 规章制度 的践踏,终将导致悲剧的发生。所以说,要保证安全生产,我们每位员工对安全的认识态度至关重要。

二、安全需要“细致入微”

细致入微,体现的是一种安全意识和认真的敬业的工作精神,因为细致入微,工作中才会处处考虑到安全,才会时时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因为细致入微,工作是才能做到一丝不苟,不给安全隐患留下丝毫漏洞。有了这种细致入微,就会给自己敲警钟,把安全二字深深的烙在心上。有了这种细致入微,就会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的谨小慎微并不代表着不能放手去做。而是让自己工作细致不造成设备的损坏,什么的断章。安全工作中的谨慎是让你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做到“精确复制”只有谨小慎微,才能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安全才有保证。

在安全工作中,细致入微和谨小慎微,不进要成为领导的意识,也应成为全体员工的共识。只有人人做到细致入微和谨小慎微,才能使安全生产时时做好防范,才能使安全工作不受到威胁。

三、安全需要严格的制度,每个人必须按章执行

没有规范的不成圆,现在有些人不照章办事,自己管不好自己,必须用制度来约束他们的行为。“祸起于细微,疾患于所忽”,要做到防微杜渐,不出任何事故,必须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实现安全预防,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要求人,用规程指导人,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让各级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做到依法治企,。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推行超前控制,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观念,为此,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抓好落实。才能时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得以健康运作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抓落实还要严格执法,落实奖惩办法,对发现事故隐患的进行奖励,对习惯违章违纪和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罚。真正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提高尊长守法的自觉性。

四、需要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在现代化企业大生产中没人是决定性因素,人的素质问题,也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最主要问题。要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首先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安全管理模式,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质量达标准,安全创水平规范人的意识和行为,规范人的操作,把“要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的自觉行动,增强自主保安、紧急应变的能力。二是针对企业实际状况和特点,实行“广泛宣传,经常 教育 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只有员工们技术提高了,才能在安全生产中避免许多错误操作,及时排出各种事故隐患,从而掌握事故的防治办法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 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

五、安全需要群防群治,实行齐抓共管,并实行奖惩制度 一是要以增强的舆论向导,引导广大员工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形成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氛围。针对不同时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安全工作主观的新问题,新动向,耐心细致地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地依靠广大员工群众,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二是基层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现场的生产指挥和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要与员工群众一道即时排查,不让事故隐患蔓延和发展,提高员工群众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并适时地开展一些安全竞赛,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重奖。相反,对玩忽职守,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造成重大事故的和经济损失的人员要进行严厉的处罚。

六、“安全”是我们永不可忽视的主题

安全是一种幸福,幸福是一种美好的状态。同时,安全也是一把双刃剑,你遵守它的规则,他就会保护你,违背它的规则,你就会付出血的代价。安全生产是我们的工作基础石,更是我们生活的保障。安全,不管是对一个家庭、一个企业还是一个人来说,它都是一个最沉重、最敏锐、最值得人深思的话题。因此,它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一个企业的创新发展,而且与我们每个人都利益息息相关。血与泪的教训太多了,归根结底它的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忽视了工作和生活的细节,也就是说一切安全事故的隐患都是由于我们对工作的不负责说造成的。安全不可忽视,不重视安全,必然要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春天走了还会再来,花儿谢了还会再开,然而,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在我们国家乃至世界众多的企业当中,水泥行业工种类比较多,矿山开采,大型设备运行,热工操作,高空作业,粉尘污染治理等相比其他行业安全防范面比较广,所以我们必须时刻注意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只有安全了,家庭才有幸福,企业才有效益、和谐。

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近年来,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中铁路、煤矿等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损失之重,影响之大,频率之高,令人胆战心惊。剖析事故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难看出一些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着认识上、思想上的误区。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无疑是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良好局面的有效办法。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犹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作为安全管理者或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首先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一是对安全设施的认识误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也呈现高、精、尖技术,并被广泛运用到生产实践中。由此个别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就出现盲目乐观思想,认为只要投入这些“精良装备”今后不会再发生安全大问题了,工作中也不注重抓小防大了,这种麻痹思想很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二是对职工培训的认识误区。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不够以及流于形式的状况,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 经验 少的职工身上。所以,抓紧对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也是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障;三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干部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责任,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出现“缺位”现象。

管理能出效益,安全亦出效益,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安全生产需要多管齐下警钟长鸣。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再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机器也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去维修,其科技含量愈高,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愈高。因此,安全生产必须以人为本,没有一支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就没有最基本的保障。

提高人的素质,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是切实提高职工政治思想水平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站在“三个代表”和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来对待安全工作;除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外,还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调动职工保证安全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抓好抓实。其次是提高业务素质。对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除了正常情况下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内容外,更要加大对非正常情况下的应变能力教育和演练。针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超前性、前瞻性的培训,提高事故的防范能力。

二是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实践证明: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为落实“谁施工、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扭转一些干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和不务实现象,就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形成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同时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不同层次考核的对象、内容、程序,并结合职工群众评议、考核等办法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未完成定量考核任务或发生安全问题的,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以此增强干部的危机感、责任感,促进逐级负责制的落实,实现从“要我抓安全”到“我要抓安全”的转变。

三是积极探索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根据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和实际,各项管理方式、手段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摸索与之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有效办法。首先要夯实安全基础,坚持预防为主,严查违章违纪。把重点放在杜绝违章违纪上,着力点放在预防上,从源头查堵漏洞。更关键的是要建立起能够保证安全生产的体制与机制;其次要坚持逐级负责制,落实领导责任。要科学地界定逐级负责制,把领导负责、分层负责、岗位负责和专业技术负责区分开,使其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确保落实;另外还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安全天数。安全天数是衡量一个单位安全形势的一个因素,安全天数长,并不能说明问题少,关键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和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 文化 氛围,共同构筑安全大堤。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生产好的做法和办法,如班前(后)站班会,不断 总结 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成效。

五是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八到位”。即:安全生产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到位、安全生产职责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落实到位。

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为公司安全生产长周期做出新的贡献。

如何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安全监管人员工作的核心和目的。因此,消除或减少企业员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那么,怎样才能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呢?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的 安全教育 和培训,是消除或减少员工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措施。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创新安全培训工作的方式 方法 ,交流培训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下面,我将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安全培训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这个规划是我市第一部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安全培训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安全培训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性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要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得到贯彻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就必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培训这个关键环节,从解决观念问题、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入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领会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在理论上的重大创新,为全党和全国各项工作提供了必须遵循的指针,也为做好安全生产、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作为包括安全生产在内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安全生产为了人,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管理水平、操作技能等,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而重视程度、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的提高,主要来源于教育培训。因此,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安全培训工作是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二)明确安全培训的地位和作用,把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我们应从四个方面来理解安全培训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对策。从本质上说,安全事故都是技术风险,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强调,抓安全工作要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的原则,实际上就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工程技术对策、监督管理对策和教育培训对策。教育培训对策,就是通过多种形式、持续不断的培训,使监督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广大从业人员,从不同的层次和领域掌握 安全知识 和技能,保证工程技术对策和监督管理对策切实落实到位。

二是安全培训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柱。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立法、执法、 保险 和培训是四大支柱。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和工业转移,农民工已成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主体,必须通过开展多种多样持续不断的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是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基本内容。安全生产“五要素”的第一要素安全文化,依靠的是有力、有效的安全培训。因此,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基本内容。

四是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根本手段。从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发展模式来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大致可分为自然本能期、法制监督期、自我管理期、团队文化期四个主要阶段。只有人的意识、知识达到了相应的水平,企业的安全管理才能上升到新的阶段,而其中所依靠的根本手段就是安全教育培训。

近年来,我局党组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由一把手负总责,把培训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培训考核运行机制。巢湖汽车驾校、含山恒泰、无为亚泰3个安全培训机构,初步建立起培训网络体系。在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配合下,我局在全市企业大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培训了上万名安全管理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较好效果。

二、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全面提升安全培训工作水平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这就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到_基本形成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培训网络化、管理标准化,为了使安全培训工作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我们要切实抓好六项工作,实现六个创新。

一是抓重点,在推进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上要取得新突破。为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家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我局今年已初步制订各培训机构培训计划,明确县区安监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要把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培训机构和市属企业的监管上。对培训机构严格执法、严格准入、严格管理。县、区安监局也要加大对企业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推动企业搞好从业人员全员培训,特别是高危企业要对从业人员强化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上要取得新的突破。

二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在规范培训市场上要有新起色。为贯彻国家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我局对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进行规范。协调各行业,搞好统一培训考核发证,使全市安全培训市场得到规范、统一。

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在安全培训体系建设上要有新进展。重点在没有培训机构的县区建立培训机构,在重点行业建立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要在加强软硬件建设上下功夫,提升培训质量。

四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培训质量上要有新提高。今后几年我们要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提高培训质量上来。一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分析。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研究和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型,优选培训教材,统筹安排,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抓好课堂教学这个关键环节,充分利用电视、多媒体等手段,采取情景摸拟、案例分析、双向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要强化实践教学,更多地采用实物、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形象和直观的 教学方法 ,增强培训效果。三要强化培训考核。抓紧健全和完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题库,严格考核标准,严格教考分离,严格考核把关,确保培训质量。四要加强对培训质量的评估检查和抽查。制定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考核标准,建立规范的教学评估机制,定期对培训质量进行检查。五要加强培训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培训者培训,全面提高培训者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系统培训工作上台阶、上层次。

五是强化政府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上要取得新成效。要加强对县乡两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安全 管理知识 ,提高领导能力。加强对安全监察员的专业培训,使他们提高安全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更好地承担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安全工作专业人才,提高安监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

六是加强培训的交流与合作,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上开辟新 渠道 。抓好跨省和跨市培训,在先进省市建立安全培训网点,组织各县区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安监局长、企业负责人、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到外省、市培训、考察,学习经济发达地区安全管理先进经验,拓宽培训渠道,为安全工作逐步同世界接轨做好准备。

三、当前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要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

全市安全培训工作者,为提高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付出了辛勤劳动,取得了很大成效,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全市安全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县安全培训管理松弛,各项培训工作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培训基础工作薄弱,底数不清,培训管理不严,质量不高。

二是培训机构建设滞后,有的县至今尚末建立培训机构,有的县培训机构工作程序不合法。

三是主管安全培训工作的领导和骨干新人多,培训工作业务不熟。

四是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管不力,对没依法参加培训,不持证上岗的人员,没有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处罚。

五是由于体制不完善,培训工作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培训的现象,培训市场亟待规范。

通过以上对安全培训现状的分析,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我认为今后安全培训工作的重点是:

(一)加快培训机构建设。各县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培训机构建设。对培训机构进行审批时,除了以国家和省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为依据外,主要看经济发展总量和培训对象人数,优先考虑经济发达和应培人员数量较大、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县区。各县在没有建立培训机构前,绝不能自行培训,必须和市培训机构联合培训。

(二)加大对企业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自己监管企业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每户企业应参加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检查持证上岗状况,坚决杜绝漏培人员。对企业培训资金的投入、安全培训计划、新工人入厂培训,对使用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培训,对高危企业全员培训,都要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要有文字记录并归档立卷,对本地区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一定要了如指掌,监管到位,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对违反培训法规的单位,要进行严格处罚。

(三)重点抓好专业培训。一是举办培训机构师资和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各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和要申办培训机构的单位各类教师都必须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二是举办非煤矿山监察员培训班,对非煤矿山监察员专业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高非煤矿山监察人员的专业管理能力。三是举办危险化学品监察员专业培训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管理规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许可证发放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四是举办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培训班,旨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实战能力。五是举办乡镇、街道办检查员专业培训班,使乡镇、街道办专兼职安全员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按照职权范围进行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总局部门培训法规,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绝不能越权培训中央、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谁擅自培训谁就违规,就负法律责任。我局一定要按国家总局的规定,抓好市、县属企业安全培训,对不执行国家法规,越级、越权培训的市、县,要追究部门和个人的行政责任。对性质严重,造成恶果的要取消培训机构资格并进行处罚。

(五)组织好企业的全员培训。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实践证明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加强企业全员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把组织、监督所管企业全员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工作。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全员培训的时间、内容,要按照国家总局3号令规定进行。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培为主,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做好当前安全培训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埋头苦干,全面提高安全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才能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

对幼儿进行 安全 教育 不能够仅仅停留在课堂上,而应该体现在孩子在幼儿园的方方面面。关于幼儿安全教育这个问题你有何研究呢?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安全教育问题研究论文,欢迎阅读! 幼儿安全教育问题研究论文篇一:幼儿安全教育之我见 一、帮助幼儿认识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孩子终究是要面对现实,走向社会的。作为家长,要让孩子了解社会的复杂性,对于陌生人应有的一定的戒备心理。如:陌生人给好吃的食品或玩具,说要带到某某地方去玩;或编谎说:妈妈在自由市场买菜时被车撞了,现在正在医院抢救,你爸爸让我来接你去看妈妈。这种以物质或某种理由引诱天真孩子,以达到拐孩子的目的,生活中常有类似事情的发生。因此,作为家长和老师要利用 故事 、谈话、看电视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向孩子说明周围社会的复杂性,教育幼儿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或随便跟陌生人走,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去教育孩子,逐步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借助幼儿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琐事,训练幼儿的自救技能 在日常生活中,结合现实,渗透一些 安全知识 ,让幼儿悟出其中的道理,知道遇到类似的事情该如何处理,从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这些点滴的安全知识,就需要家长平时有意识的训练。如:跟着妈妈去商场购物,人较多。妈妈就要告诉孩子:小手要时时拉着妈妈的衣角,以防走失;和妈妈去动物园里玩,假如你被山上的猴子吸引住了和妈妈走失,千万别着急,站在原地不动,等候妈妈。万一等不来妈妈,就去离猴山最近的商店或冷饮摊,告诉商店或冷饮摊的叔叔阿姨你找不到妈妈了,让他们帮你找妈妈。不要随便跟过路的人说你和妈妈走失了,让他们帮你找妈妈。通过讲述这些日常生活琐事,逐步丰富孩子生活 经验 和简单的自救能力。 三、强化幼儿熟记特殊的电话号码,掌握意外的应急 方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燃气,电器等设施越来越多,从而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也随之增长,家长要让孩子了解发生意外时,及时拨打相应的电话号码,以解决燃眉之急。如:爸爸妈妈去上班,家里只有你和奶奶,突然奶奶晕倒,不省人事,最快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急救电话:“120”叫救护车,告诉急救中心,奶奶的病况和家庭详细地址,以便救护车准确到达目的地,及时抢救病人;孩子单独在家时,有人敲门先看看门镜,是陌生人不要去开门,发现是坏人要向“110”报警;家中发生火灾拨打“119”。总之,家长要有意识的考考孩子这些特殊的电话号码,帮助孩子熟记“110、119、120”这些电话号码,以便幼儿在危急之中灵活应用,免得束手无策。 四、善于挖掘幼儿生活中的有益题材,是安全教育的有利时机 教师把听到或看到的“某地方发生火灾”、“某户人家煤气泄漏”等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情,讲给幼儿听听,与他们谈谈发生火灾和煤气泄漏的原因,一起讨论如何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及应急 措施 ;如: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利用此时此地情景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在汽车座位上,头、手、不能伸出窗外;过马路,告诉孩子要走斑马线:穿行十字路口,提醒孩子看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走。使孩子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可行,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走。在马路上,要靠人行道的一侧走;教师上课时,常用录音机、幻灯机,插插头时教师可随口提醒孩子不要触摸电线开关,手千万不能放在插座的洞眼,这样很危险,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生活中随处可见安全教育的小题材的确不少,只要我们善于做个有心人,抓住时机,对孩子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便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综上所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必须持之以恒。教师要把教育教学和游戏活动中与安全知识相关的内容,从点点滴滴的小事渗透在一日生活之中,“细微之处见长识”,孩子的安全自护、防范急救能力就会随着日常生活的见识慢慢滋长,安全意识就会不断得到升华和巩固,这也是家长和教师所共同期盼的! 作者:黄桂芝 单位: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幼儿园 幼儿安全教育问题研究论文篇二:幼儿安全教育问题及改进策略 一、目前幼儿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能够仅仅停留在课堂上,而应该体现在孩子在幼儿园的方方面面,时时刻刻。然而,目前对幼儿进行的安全教育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一)减少户外活动,提高幼儿安全性 目前有很多幼儿园为了保证幼儿的安全,降低他们受危害的风险,幼儿园方面很少组织幼儿去参加一些户外活动项目。比如:户外春游、游览动物园等等。由于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幼儿园很多的户外活动取消,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很多需要孩子亲身体验的课堂都要留在室内进行老师单方面的讲解,使得课堂内容变得太过于单一和枯燥。 (二)限制幼儿的活动区域 现如今为了保证幼儿的身心安全,幼儿园还有家庭就会人为的把孩子的活动区域给限制住。一些幼儿园为了保证幼儿能够全天候的在老师的监控之下只允许幼儿在教室、宿舍等市内活动场所活动。这样限制幼儿的活动区域,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幼儿的身体安全,可是这样做长期以来就会束缚幼儿的发展,阻碍了幼儿的思想。而且,长期在一个密闭的环境中,会使得幼儿不敢见世面或者是见生人,不敢去参加室外的活动。容易造成幼儿失去创新精神, 想象力 容易弱化,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抹杀了其天性。再加上,幼儿长期在室内,没有接触过外界的事物容易造成他们在碰到事情的时候,出现不安,不知如何解决的情况发生,俨然温室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所以,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对幼儿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改进幼儿安全教育的策略 (一)情景设置方法 创造一定的情景,将各种事物、背景等运用多种方式直观的展现在幼儿的面前,做好安全教育需要情景的帮助。老师可以在教室、走廊、食堂、厕所等多个地方张贴上宣传安全的 标语 ,或者是用直观的图画展现出来,既生动又不失教育的意义。例如,在营造情景的过程中,老师需要与 儿童 相互配合,引导幼儿去感悟和理解这些标语或者是图画的重要意义。在各个走廊中可以贴上“不从高处往下跳,不爬窗户”还有画上“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图画,以及“上下楼梯要靠旁边走”等,而且,为了保持图画还有标语的新鲜性,老师应该按周期来更换内容,这样有助于吸引儿童的注意力。除此之外,老师还可以利用一些器械或者是玩具创造交通道路的情景,或者是带领孩子制作救护车、消防车,还有灭火器等事物,教给孩子这些东西的具体意义等。并且利用这些东西带领儿童开展一些情景游戏,模仿一些危急事件,让幼儿能够有亲身感受的经历,这样一来,很容易让儿童了解安全教育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二)开展游戏方法 幼儿天生好动,并且十分喜欢做游戏,跑动等等。所以老师可以结合这一特点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幼儿园老师应该充分的利用各种游戏方式,使得幼儿在一个活泼、放松、快乐的环境中学习安全教育知识,教给幼儿能够学习到自救的知识。就以 消防安全知识 教育来说,在开展消防知识活动之前老师可以和幼儿一起讨论消防知识,提一些幼儿比较感兴趣的问题,让幼儿能够参与到其中。在进行游戏的时候,老师应该提前准备好充足的游戏工具,例如开展地震逃生的游戏活动中,老师应该借助相关的教学设备运用纸箱子,桌子等进行地震逃生演练。告诉幼儿地震爆发的时候应该怎样逃生或者是怎样进行躲避,能将危害降到最低。与此同时,要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在发生危险的过程中不要慌乱,要进行有序的逃生,不害怕困难,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开展游戏培养幼儿的合作能力还有安全意识。 (三)抓住一切机会进行知识渗透的方法 幼儿在幼儿园中呆的时间要比在家呆的时间还要长,所以老师应该抓住一切机会进行安全知识的渗透,在实践中教育,更有助于幼儿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例如:在早上检查的时候,组织幼儿吃午餐的时候,组织幼儿活动的时候,洗漱的时候等等。很多时候都可以进行安全教育。由此可见,幼儿教育应该在多个环节进行广泛的渗透,提高幼儿教育的质量,使得幼儿能够真正的理解到安全教育的真谛。例如,幼儿对于教室中的多媒体设备比较感兴趣,鉴于此,老师可以结合这一问题给幼儿讲解一些关于电的安全知识,教给幼儿不要随意触摸电源,不要接触电等相关的危险物品。要让儿童知道它的危害。通过多媒体设备通过观察相关的动画教育短片,进行安全知识的讲解。 三、 总结 当前幼儿安全教育已经成为了幼儿园教育的重要活动,抓好安全教育才能保证孩子能够在一个相对好的环境中茁壮成长。笔者通过分析得出了三种教育方法,首先,创设情境让幼儿更好地融入到实践中;其次,开展相关的游戏,让幼儿感受到学习的乐趣;最后,将安全教育知识从各个环节中进行全面的渗透,希望对幼儿安全教育起到一定的作用。 作者:陶勤孜 单位:重庆市云阳县杏家湾幼儿园 幼儿安全教育问题研究论文篇三:幼儿安全教育研究 一、从我园实际情况出发,明确了以园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个科室的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建立了一整套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由王园长和专管此项工作的潘园长负责。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保卫制度、安全工作责任制、幼儿园保卫室工作职责、安全责任追分等相关制度,每周由园长召开并主持安全工作会议,学期初签订了各部门、班级以及幼儿园和家长之间的 安全 责任书 ;明确了门卫、食堂等重要部门的工作任务、人员配备制度及责任追究措施;有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 2.全面排查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我园在各个通道口设置安全出口,都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由于幼儿年龄小,上下楼梯不方便,我园在楼梯的大扶手旁边加了小扶手,还在窗户外加注防护栏,就连幼儿园的暖气也加上了厚厚的被子,安装了白铁防护栏,以免幼儿碰到它们,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 3.严把卫生保健、伙食关,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二、从课题实施以来,我园无论是整体环境,还是小到每个班级的室内环境都有了实质性的变化 1.从幼儿园的整体环境中渗透安全教育。首先,我们精心美化了相应的幼儿园室内环境,对孩子们进行形象的教育。如,幼儿园所有电器插座都设置在安全高度,以免幼儿能接触到,还告诉幼儿要远离电源。我们在区角活动中,摆设了“娃娃家”,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些图书,通过生动的图片画面让孩子们寻找写字的正确方法,明白什么是我们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从而增加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其次,每个班级开辟了家长联系园地。在家园联系园地中我们开辟了安全教育知识一览,班级教师每周更换安全教育方面的知识,让家长朋友知道并了解安全教育常识;在每个班级的墙上布置了“交通安全小卫士”、“安全防火很重要”、“地震来了怎么办”等图片,让孩子们在观看生动形象的画面中,随时随地学习安全小儿歌,了解一些简单的安全知识,知道在危险来了的时候如何自我保护。 2.从幼儿一日生活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首先,让幼儿知道并了解一些关于安全方面的小常识。例如,通过开展各种孩子们感兴趣的游戏活动,让他们准确说出自己爸爸、妈妈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幼儿园的名字;能知道在危险要来了的时候,要拨打哪个电话号码,生病了要打120、失火了要打119。其次,通过让幼儿学会一些简单的安全自救能力,来逐步完善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幼儿成长的每一个阶段,安全都是最最重要的,我们无法预料到孩子会遇到什么样的危险,所以我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其目的就是让孩子学习并学会一些应对紧急危险的方法。例如,正确的穿脱衣服、系鞋带,两个小朋友之间不要打闹,避免摔倒;杯子里的热水吹一吹再喝,以免被烫到;无论在家,还是在幼儿园,吃饭的时候都不能说话、打闹等。我们教师注重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培养,孩子自己能做的事情就放手让他自己做,从而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 3.我园还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安全游戏活动,更有利于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游戏是幼儿园每个孩子最喜欢的活动。我园教师根据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开展了适合本班的安全游戏活动,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了安全知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例如,在开展区角游戏中出示了120急救车、电话等,让一名幼儿来扮演生病的妈妈,一名幼儿打电话,一名幼儿开120急救车,其他幼儿来当旁白,知道生病了要打120,还要知道怎样拨打电话,怎样把事情交代清楚,同时孩子们也学习并知道了失火要拨打119等,懂得生活中遇到紧急的事情,怎么样去处理。 三、我园通过开展安全课题,增强了孩子们自身的安全教育,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幼儿园的孩子年龄比较小,他们的自理能力都比较差,因此我们教师和家长们都在精心地保护着他们,但是我们都知道,我们对孩子的这种呵护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在精心呵护孩子的同时,就必须要告诉他们一些简单必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我们幼儿园通过开展《对幼儿有效开展安全教育》的课题研究,有计划、有目的全方位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把这种安全教育渗透到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有效环节中,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我园针对每个班幼儿的不同年龄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小班以培养幼儿简单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主,开展了“不跟陌生人走”、“不将异物塞入五官”、“不玩利器”等活动;中班以“安全标志”为中心,引导幼儿通过“认识安全标志图片”,了解安全标志图片的意义;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制安全标志图片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意识;大班从幼儿的心理健康方面入手,开展了“我不再害怕了”、“我能保护好自己”等活动,引导幼儿自觉避开危险物,懂得自我保护的方法。自课题实施以来,我园还开展了一次大班幼儿安全知识抢答赛(主要是抢答题)。其目的是通过开展这样的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知识,掌握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的能力,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全力打造平安校园。幼儿知识竞赛共分三部分:必答题、抢答题、判断对错。经过孩子们一番激烈的答题比赛,学前班幼儿获得了一等奖,大班幼儿获得了二等奖。由此可见,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事关重大,关系着每一个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着每一个家庭,不能有半点松懈和麻痹。因此,我园从实际出发,本着“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办园理念,始终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全园上下一起行动起来,齐抓共管;其次对园所环境、设施设备、食品卫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园的安全。通过这次“安全知识抢答赛”活动,使孩子们从小树立了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要性。这样的活动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园领导和家长们的一致好评。幼儿园根据每个班级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在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实施安全教育活动,使这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班级每周都有一节安全教育活动,小班幼儿的年龄小,动手能力比较差,教师通过播放ppt,让他们初步了解火灾、地震的危害,以及拨打火警电话等简单的消防常识。如,当你看见着火要赶紧跑开,并且要告诉大人。陌生人给好吃的,一定不能随便要,不跟陌生人走等。中班、大班幼儿,动手能力相对来说就比较强一点,教师可以教他们认识一些简单的消防器材及初步了解简单的使用方法等,教师可以示范,让孩子看着教师们怎样进行灭火演练、怎样火场逃生等。同时,还要教育幼儿不要私自玩火,在公共场所不要破坏消防设施,要学会保护自己。 四、开展好幼儿安全教育,还需要家长们的积极配合,家园配合共同提高幼儿的安全自护能力 一直以来,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是幼儿自我保护教育的基础。我园通过班级建立自己的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每学期的家长开放日等活动,让家长参与到幼儿园的各项活动中来,知道我们是怎样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这样他们也能知道怎样配合幼儿园,培养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以此逐步改变家长们的观念,让他们从包办代替转变为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工作。总之,幼儿安全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孩子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希望。保护孩子,教育孩子不仅是我们老师的责任,更是社会的责任。为了孩子的安全与健康,为了祖国的未来,让安全教育从幼儿抓起,切切实实开展好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 作者:王淑文 单位: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第四幼儿园

思想政治规律研究论文

农村思想政治 教育 载体是指在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系统运转过程中,能够有限地描述、承载、运输、涵化、导向、甚或绝缘农村思想政治教育信息或能量,具有一定承载限度和向度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薄弱点和难点在农村。如何培养和造就有 文化 、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 途径和 方法

0 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农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农村社会环境和农民的思想观念呈现前所未有的变化,各种思想相互激荡,给新形势下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大量的新情况,影响并改变了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原有的格局。

1 新形势下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问题的症结分析

1.1 新情况新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变化”

1.1.1 对象主体在结构上发生了变化。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的改革,农民的社会活动空间更为广阔,人员流动越来越快。许多青壮年农民长年在外打工,使教育对象主体的很大一部分长期脱离组织管理,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盲区”。

1.1.2 工作内容及方法发生了变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农民日益重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素质越来越高,思想越来越活跃,观念不断更新,接受新知识新思想的能力越来越强,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并且复杂多样。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村设立村民议事会,实行村民自治,重大事情必须“一事一议”,农民与干部的冲突少了,但对干部的依赖性也低了,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加大。传统的、带有一定强制性的、主要靠权威推动的方法不再适用,单纯的报纸、文件、会议等抽象的内容已经显得单调呆板。农村对全方位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呼声越来越高,要求思想政治工作着眼于农民关注的 热点 难点问题,回答和解决农民思想中存在的疑问。

1.1.3 主阵地的影响力发生了变化。随着农民接受信息 渠道 的增多,国内外一些错误思想和不良文化也趁机扩大传播影响。农村的宣传主体、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宣传机制与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①基层干部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一是认为“虚”,认为做思想工作是耍嘴皮子,做虚功;二是认为“忙”,没有时间去抓,形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三是认为“难”,没办法去抓,认为群众现在最重视的是物质利益,没有直接的利益驱动难以说服他们。②少数基层干部素质不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会做。部分干部本身文化素质较低不会开展工作;二是不肯做。部分干部不愿做思想政治工作,原因是搞经济工作政绩比较明显,而思想政治工作见效慢、回报小;三是做不好。部分干部主观愿望是好的,想多做工作,但由于受自身素质的制约,工作往往收效甚微。③封建迷信、宗教势力有抬头趋势。在一些农村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封建意识、宗教迷信观念根深蒂固,有的地方甚至成为主流的意识,冲淡了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氛围,降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模糊了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方向。

1.2 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存在问题的症结

1.2.1 社会转型是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弱化的社会原因。我国农村目前正处在由原来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转型期,很多现象缺乏有效的规范与约束,一些农村的社会秩序混乱,社会问题突现,这不但难以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而且也很难保证思想政治工作正常开展。

1.2.2 基层政权软化是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弱化的政治原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基层政府的管理职能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治权力的收缩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权力真空,甚至出现软政权和软政府,政权的软化使一些地方的工作近乎瘫痪,在一些地方,思想政治工作得不到政府的有力支持,处于无人问津的境地。

1.2.3 集体经济不够雄厚是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弱化的经济原因 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经费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但大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由于经济实力不强,财力十分紧张,对思想政治工作这种见效慢、回报小的“无形工程”,也就懒得投入了,也有一些乡村资金缺口较大,历史债务沉重,各种公益事业都排不上队,拿不出钱来搞思想政治工作。缺少物质依托和财力支撑的思想政治工作,阵地不足,队伍不强,活动无领导,娱乐无场地,使得农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客观上也为西方思潮、封建迷信、伪科学等非主流、不健康的思想渗透提供了可乘之机。

1.2.4 制度建设不配套是思想政治工作弱化的制度原因。由于经济转型期的制度建设不配套,一些环节透明度不高,极容易被那些动机不纯、用心不良的人钻空子,引发农民对党员干部的不信任。如村务制度不健全,财务制度不公开,民主制度不完善等,导致了违法乱纪的事情时有发生等,广大群众对此极为不满,从而大大降低了群众对党委和政府的信任度,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大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

2 解决新形势下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的对策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 其它 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这充分说明了思想政治工作在我们党的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必须牢牢树立“生命线”意识,采取有效 措施 ,扭转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软弱被动的局面。

2.1 强化主流意识,确保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正确航向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很尖锐的。如果我们不能用正确的思想教育群众,就会有人用错误的东西误导群众;如果我们不能积极主动地争取群众,就会有人和我们争夺群众。要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没有可乘之机,以保证和谐新农村的构建不偏离正确的航向。

2.2 创优工作平台,筑牢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思想阵地 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平台,既包括有形的活动阵地,如组织阵地、教育阵地、文化阵地、科技阵地、体育活动场所等等,也包括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等无形的载体。当前,应大力搞好农村多功能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和群众的文娱活动创造一个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图书资料室,完善报刊栏、制度栏、 科普知识 宣传栏,重组电影放映队、宣传队、文艺小分队,并充分利用村民大会、党员大会、广播电视、农经网站、信息网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拓宽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宣教渠道,切实增强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宣教效果。

2.3 提高综合素质,打造构建和谐新农村的有生力量 和谐新农村的构建,既要依靠基层党员干部的领导,更要依靠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所以,对于和谐新农村的构建,也得紧紧抓住这两股力量,壮大这两股力量。在实践中,要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思想教育于推心置腹的谈话中、丰富多彩的演出中、雪中送炭的关爱中、寓教于乐的活动中,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艺术性,不断增强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

2.4 化解现实难题,增强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实际效果 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着眼点是农民,只有把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工作中去,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显示出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所以,思想政治工作就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为农民做好事、做实事,让群众心悦诚服地跟你走。只要能把发展生产、化解难题等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形成良性互动,就一定能够形成“以软促硬,以硬支软”的生动局面,真正彰显出思想政治工作在构建和谐新农村中的实际意义。

【摘要】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民脱离了农业生产劳动,进入城市工作,农民参与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有的还占据了重要领导岗位,所以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势在必行,也是我党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本文通过对农民思想政治现状的调查研究,提出了提高农民思想政治道德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 思想政治 农民 素质 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完成党的政治任务的中心环节,是人类 社会实践 的一个重要方面。自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以来,这项实践活动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基础和理论指导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对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在过去的革命战争年代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思想政治教育都发挥过巨大作用,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新时期,要重视对广大农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正确认识和分析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起点和基础。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广大农村居民,只有提高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他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教育措施,才能够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当前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调查

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状况决定着农民的社会经济行为,是农民素质的重要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出现了很大的改变,他们以胡锦涛同志“八荣八耻”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了科学的态度,破除了封建愚昧思想,衷心拥护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各项方针政策,高学历、高层次人员倍出,民主意识逐渐增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态势逐渐凸显。尽管取得了这些可喜的变化,但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1、迷信思想尚未减弱

农村的科普宣传工作相对滞后,使得封建迷信思想在农村地区没有得到彻底根除,愚昧落后的封建习俗在很多地区依然严重。逢年过节要上香磕头,拜佛、建寺庙、塑神像、修坟墓、看风水的现象极为普遍。农民把好收成都寄托到求神诵经上,生病首先想到的是去找所谓的“半仙”。此外,农村聚众赌博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这不仅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而且还破坏了原本淳朴的民风。封建迷信思想不仅阻碍了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而且还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

2、知识文化素质偏低

我国的农民普遍科技文化素质不高。虽然我国已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多年,但在农村没有接受完义务教育就辍学的现象依然严重。相当一部分农民为了眼前利益,认为学习技术耽误生产,就放弃了对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学习。有的虽然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但是没有进行继续教育就回家务农或加入了外出工作的行列。由于义务教育中涉及农业知识的内容较少,农民的接受能力偏弱,因此农村劳动力的科技素质普遍偏低。辽宁省抽样调查发现,在农村劳动力中掌握1—2项实用技术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16.4%;获得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培训证书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的5.3%。农民的文化素质跟收入差距有很大关系,大部分留在农村务农的是年龄偏大的老人和妇女,他们文化素质较低、劳动力较差,对现代农业和科技知识的掌握能力差,因此导致了新技术得不到很好的推广。

3、小农意识思想浓厚

小农意识思想在农村中依然盛行,中国农村数千年来形成的生产规模小、耕作分散的局面还在持续,农民世代墨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他们比较安于现状,容易满足,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进取精神。虽然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许多农民也积极投入了市场经济的大潮,开办工业和发展第三产业,但由于传统小农思想狭隘性、偏激性的存在,使农民不敢扩大生产和引用新技术,害怕承担风险,对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的技术敬而远之,存在着“思想保守不愿用,没有知识不会用,怕担风险不敢用,缺乏投入不能用,农业比较利益低不想用”的五不用现象。

二、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

加强农民素质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达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基础。农民素质的提高,有助于我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有助于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收入,有助于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蒸蒸日上的良好风气。

1、能够形成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

培养和造就高学历、高技能、善经营的新型农民,能够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只有培育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才能把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前我国的农民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正逐步分化为不同的利益群体或阶层,这就要求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不同的教育对象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和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对象的思想实际,制定不同的对策,提出不同的要求,并运用不同的方法,有的放矢地解决不同教育对象的各种思想矛盾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才能使农民的素质得到提高,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2、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大变革、大发展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上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势必带来农民思想道德观念和农村道德秩序的调整。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1000—3000美元之间的阶段,这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目前的中国正处在这一发展阶段上。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开放性和流动性大大增强,原有的区域界限和地缘关系被打破,传统的人际关系、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受到巨大冲击,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各种利益之间的协调平衡更加困难。正确认识和分析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了解和掌握教育对象的各种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有效地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才能及时化解、疏导农民群众中的矛盾和情绪,形成公平正义、团结友爱、诚信互助的氛围,为构建和谐的新农村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三、提高农民思想政治道德的有效途径

加强农民思想政治道德教育,一方面要加大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保障农村 儿童 的上学率和升学率,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成人教育;另一方面,要在加强正规教育的同时,聘请专家利用农闲时间组织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并奖励 种植 能手,鼓励大家进行新型耕作。通过党在农村的政策和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学习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在农村中形成一种学科学、重教育的氛围,使农民素质教育成为一种群众性的自觉活动。加强农民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进行“三观”教育改造

对广大农民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最根本的内容。只有通过“三观”教育,才能使农民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如果不能从根本改造农民的“三观”,那么做其他事情便无从谈起。对农民进行“三观”教育将有利于保持农民群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优良传统,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有利于形成“三农”整体发展意识,有利于增强农民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素质。

2、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

首先要加强基础知识教育。率先抓好对青少年素质教育,因为农村青少年的教育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将来农民队伍的水平。要保证义务阶段适龄儿童的教育,并增设能够适应本地经济发展所需的专业技术科目,使学生掌握从事生产和工作的实际本领。政府增加经费投入,保证农村学校的基础办学条件。其次要开展成人教育和各种业余形式的职业教育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资源向农民发布最新技术信息和市场行情。通过开办农村文化室、图书室和活动室等学习基地,增加农民群众的业余 爱好 和活动,使他们摆脱单一的生活方式,树立现代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积极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最后要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根据市场或企业的需要,组织农民到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短期或长期培训,培养一批市场急需的技术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此外,还应对农民进行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可以提高他们对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而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

3、促进城乡经济融合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变为城市的劳动力。这些进城务工经商的人员,在城乡交流过程中开阔了眼界,掌握了新的知识技能,增长了新的阅历。他们利用在城市中学到的发展 经验 ,向家乡提供经济技术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城市向农村地区的发展也促进了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村城镇化的推进,能够促进农业人口自身陈旧观念被城市新思想、新观念所代替。城乡之间的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的交流,能够促进农村生产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善,使农村人口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实行城乡之间双向开放的城乡融合发展模式,能够有效改变农村面貌,切实提高农民素质。

4、发扬农村中的 传统文化 精华

农村中的传统文化精华应鼓励持续发扬,农民淳朴的乡风,邻里团结的友好关系,是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口向往的幸福。农村中的民俗活动,如扭秧歌、逛庙会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村人口的文化生活,乡村领导应重视农村中的传统文化精华,并进行发扬和创新,使它们成为吸引城市人口的农村新形象。随着电视、网络的进入,农民的文化生活也逐渐丰富,政府要使农村群众弘扬高尚和谐的文化理念,引导农民向着健康、高尚的风气发展。

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是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保持稳定的根本。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能够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摒弃农村中一些不健康和落后的思想道德意识,才能使农民真正脱离贫困落后的生活环境。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目前加强对农村人口的思想政治教育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 报告 [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 刘斌等:中国三农问题报告[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

[4] 张云: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5] 邱伟光等: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学[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

[6] 沈阳农业大学课题组:辽宁农民素质现状调查分析与策略研究[J].沈阳农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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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

【摘 要】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被提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国际国内社会环境的严峻挑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应对挑战的积极表现。在新形势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有利于加强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好地迎接挑战。本文阐述了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内涵,针对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为推进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出贡献。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对策

引 言

新时期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多变,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和挑战。中共正式将科学发展观列入了党的指导思想,指导当前我国各项工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提出了科学化要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是适应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趋势,也是解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着的复杂问题的有效途径。

1、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内涵和重要性

1.1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内涵

马克思主义指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它认为:“当前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的本质就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的一种反映” [1]。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经济建设与其它工作的中心环节。

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就是以规律性、真理性作为贯穿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工作的主要线索,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遵循客观规律,不断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知识体系;二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要具有科学性,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三是合理利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知识,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从而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

1.2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必要性

江泽民同志强调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科学的学科,他指出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的必要性。从学科的角度来看,思想政治教育这门科学的学科要实现自身的发展就必须科学化,具备科学的指导思想、内容、方法。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实情况来看,存在着少数工作者素质不高、教育方法落后等问题,要想彻底改善这种局面,适应时代与实践的客观要求,就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从人的思想品德形成过程来看,人的思想品德的形成过程是一个从无到有、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事物的发展是有其自身的规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要遵循其规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

2、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存在的问题

2.1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存在问题

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从提出到发展经历三十多年,很多学者致力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研究,形成了众多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但在这些理论成果中,由于大量引用相关学科知识,没有与本学科的理论知识的严格整合,存在着问题概念阐述不一、理论缺乏逻辑性、理论阐述缺乏论据的支撑等问题 [2]。

2.2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

建党以来,中国共产党有着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经验,为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充足的经验,所以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经验型研究方法为主,缺乏现代科学方法的运用。经验可以为科学理论提供借鉴,但科学理论必须具备与时俱进的品质,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新问题、新情况,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理论创新。

3、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对策

3.1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的科学化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我党宣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为人们指引一个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因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知识必须具备科学性。认识来源实践,所以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必须要以客观的事实为基础,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形成理论认识,再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中去,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知识体系。因此,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知识体系的科学化就要进行实践调查,在实践中研究理论。在研究理论过程中,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因、内容、方法、作用等有一个全面的理解和认识[3]。

3.2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科学化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科学化是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目的。辩证法观点认为,世界上万事万物之间是存在相互联系的辩证关系。不同的学科之间总有一定的联系,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会起到相互佐证的作用,另外,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也是可以相互借鉴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社会教育学科,我们必须从多角度、多学科的角度出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活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活动可以广泛地借鉴心理学、教育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成果,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科学理论的指导。

3.3思想品德教育的科学化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人生观、世界观、政治观、道德观、法纪观等,是人们形成高尚的思想品德的实质内容,不可忽略任何一方面内容[4]。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开展系统的理论教育,全面开展这些内容的教育。可以在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将相关内容渗透到行政管理、党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去,从各方面统筹兼顾,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作用。多角度、多渠道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世界观、人生观、政治观、道德观、法纪观教育有机统一,造就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公民,从而实现人们思想品德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有效地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性。

4、结论

总之,思想政治教育是在探索中总结经验教训的求得发展的过程,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就要遵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运用现代的科学研究方法,创新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这样才能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

【参考文献】

[1]韩丽.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范畴探究[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3(6).

[2]陈婧.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探讨[J].教育论丛,2011(6).

[3]刘建军.论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J].教学与研究,2011(3).

[4]杨振斌.在新的起点上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J].思想教育研究,2010(11).

微商法律规制研究论文

有关电子商务中法律论文题目:1、中国现行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2、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建构的法理初论。3、试析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4、浅议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5、电子商务安全问题法律保护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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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此次达尔威公司涉及传销为切入点,从我国对传销的法律规定、微商合法经营行为与传销违法行为的边界认定、合规路径三方面分析,以期防范微商等新型电商企业法律风险,为网络正常经营环境保驾护航!

(一)行政法

1.传销定义

2005年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将“传销”定义为:“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 社会 稳定的行为。”

2.传销具体行为——“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采取列举的方式,将“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三种行为明确定义为传销行为而予以坚决禁绝。具体规定如下: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刑法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下简称为“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即“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层级三级以上”的多人数、多层级概念。

严格来说,正规的微商从业者作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适用《电子商务法》予以规范。2018年,曾依托淘宝杭州电商圈崛起、踩中微信生态圈而风生水起的“云集微店”及零食电商平台“环球捕手”,先后因涉嫌传销被腾讯官方宣布永久封杀。这些电商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玩手机赚钱”等激励口号,运营内容却是建立在一套多层分销系统的基础上并大肆推广的新型传销模式,属于违法经营行为。国家近年来不断规范电商领域,同时对传销活动严厉打击,这也是近几年微商“暴雷”的关键原因。作为微商行业巨头的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被查,也不免让人重新审视并进一步反思微商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一)微商经营行为的特点

1.传播范围广、效益快。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及朋友圈成为人们沟通联络的常用方式。我国微信用户之高,使得每个人的圈子效应发挥到极致——微商在自己朋友圈发表一个动态,吸引每一个微信好友观看或者转发,其传播范围广、效益快,使聚群效应和群体传播速度达到最大化。

2.操作便捷、推广成本低。 在微信上,无论是朋友圈还是公众平台,推送消息都非常便捷,从推送至个人,到具体经营操作及后续联络等各个环节通常都可以在智能手机上顺畅进行;推广成本也很低,只要人手一部手机和身份证基本上一键操作,对推广者而言仅需付出信息成本,极大降低了宣传成本和联络成本。

3.监管松散、规范体系尚不完备。 微信是个自由开放的平台,尚未实行实名制,用户可以随时更改昵称或者注册多个账号,而由于其操作便捷、灵活等特点,作为我国用户数量最大的社交软件,无法区分个人用户和背后的企业主体,也就是说微信上的经营行为很难以传统的法人经营行为予以规范。加之,我国网络监管体系尚在建设健全中,对此缺少专门的规制手段,也造成了其监管松散的特点。

(二)微商合法经营行为与传销违法行为的边界认定

识别微商合法经营与传销,需从以下几点评析。

1.传销往往是需要区分代理层级等发展他人作为下线的经营模式

由于微商经营行为具有上述特点,朋友圈微商容易出现传销的倾向,多数微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自觉地向亲朋好友传递“销售理念”,试图发展这些人成为团队一员。换言之,有的微商团队有特定的经营模式,需要区分不同层级和代理,因为层级不同,返利比例也不同,而有的代理为了提高返利,就开始不断发展他人进入团队以提升自己的层级。此外,微商推广的封闭性也导致微商需要通过多层级经营模式来扩充客源和提升营利,但是在多层级的经营模式基础上,不断发展他人,并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予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则存在传销的法律风险。

2.传销通常包含囤货、自掏腰包成为代理等行为

以此次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为例,达尔威虽然有“零加盟费”的宣传标语,看似不符合传销中缴纳入门费的要件标准,但事实上,很多代理商为了维持销售资格和提成比例,出现自己消费、囤货的行为,即自掏腰包成为代理,无疑是另一种形式的入门费。

3.传销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是根据他人拿货获得代理返点

微商的盈利模式、微商经营者的薪资来源是否正规,是否为非法牟利,是评判合法营销和传销的关键。若成员销售业绩主要靠让“下线”囤货、裂变,以及自己垫钱囤货完成,薪资来源也是根据裂变程度返点,则就有传销嫌疑。而《意见》中也明确了“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的定义: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据相关新闻报道,此次涉传销案的达尔威代理商讲述公司内部销售人员发展模式,购买2500元产品后拉人头才有提成,为赚钱需要不断发展“下线”;花30万元可成为“董事长”,组建自己的团队及家族,赚“子子孙孙”的钱……这种销售方式,其实就是区分代理层级、发展下线、砸团囤货(入门费)、拿返点赚下线的钱(计酬方式)。因此,达尔威的经营行为基本符合《禁止传销条例》所禁止的三种传销行为,这也是此次被查处的关键。

(三)经营性传销与欺诈性传销的区分

针对本次达尔威涉嫌传销的事件,相关调查组人员接受采访表明:“从目前的调查来判断,这个传销组织属于一种经营性传销行为,经营性的传销目前来看还不足以构成性的传销。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他具备了性传销的行为,我们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其中,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如何区分,则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义中,并没有“取财物”的字眼,而《意见》中对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明确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比较于两个文件对传销的定义,欺诈性传销除了行政违法意义上的具有的“拉人头”、“缴纳会费”、“计酬方式”三个特点外,在行为方式上,还要求传销组织具有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取财物的特点;结果上,达到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严重程度,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

而具体对“取财物”的认定,《意见》也明确规定,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取财物。而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不影响取财物的认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而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的区分,也是本次事件走向的关键,正如上述调查人员表明,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具备了性传销的行为,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保护的客体既包括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包括市场经济秩序和 社会 管理秩序。若查明张庭开设的公司存在“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取财物”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且情节严重,则组织领导者将面临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四)传销与直销的区分

大众的疑问还在于,数年前从美国引进的“安利”(保健品牌)、“玫琳凯”(美妆品牌)等也曾在我国多地开展线下推广,为什么这类经营者没有涉嫌“传销”?这就需要区分何为直销、何为传销。

2005年国务院同时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其中,《直销管理条例》将单层级直销行为规定为直销,在从严监管下允许其有序发展。也就是说,在固定零售店外的地方(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由独立营销人员以面对面讲解和示范,将产品和服务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行为是合法的。而传销和直销的区分,最根本的判断标准还是在于“拉人头”、“入会费”、“计酬方式”这三个要素。同时,若涉嫌欺诈性传销,还需要看是否存在“欺诈、引诱”等方式以及“情节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在2018年后,“安利”、“玫琳凯”等大量经营主体取得了商务部颁发的“营业执照”,依法采取“直销”模式,故即便前期存在线下推广的活动,在合法性上与“传销”有本质区别。

(一)微商经营者

1.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定期进行整改自查

微商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微信运营秩序等相关规范,约束自身经营行为,依法纳税,不发表不当言论,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要定期自查、整改,保持规范的敏感度,保护网络电商运营环境良好运行。

2.改变推广方式,多平台多维度推广

微商经营者要多平台、多维度推广,走 社会 化营销之路,切忌囤货、自买自卖、利用熟人关系拉人头、发展下线等方式。在互联网大背景下,经营者要充分挖掘网络优势,可通过开微店、入驻平台或者直播带货、促销合作等回归真正意义的“卖家身份”,而非“自囤自卖”,只有回归经营者经营、买卖身份的本质,才能更好的合规经营。

3.严格规范经营准入行为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根据上述所示,正规微商严格来讲属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适用《电子商务法》予以规制。从目前的微商交易实践经验看,在微信中直接购买微商经营者产品金额(几十元、几百元)几乎都可归纳为小额交易类型中,从这一层面理解似乎符合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但因为对微商经营者是否需要登记并未有相关法规予以明确规制,从严格规范经营准入行为的角度,在进入市场之初,经营者要主动向平台及相关工商行政部门核实是否需要履行登记的义务,主动向监管部门或者相关网站查询相关经营政策,防患于未然。

4.摆正心态,正确认识经营方法及理念

微商在前几年发展迅速的原因在于对人员宣传多挣钱、暴富等的洗脑,从而吸引一大批人加入微商队伍;同时还存在本没有卖出去商品,却为了所谓的“返点”等自掏腰包囤货,导致根本没有挣钱反倒贴钱的情况。因此,经营人员要摆正心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及经营理念,以勤劳、合法、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的方法诚信经营。

(二)微商企业

1.搭建合规体系,优化经营方案。 企业要采取足够措施,搭建合规体系,优化经营方案、人员准入、计酬方式等因素,坚决遏制以“拉人头”、“入会费”、等传销式色彩,从顶层架构上做好风险防控。

2.履行企业责任,加强员工培训。 企业要履行好企业及 社会 责任,对于高频风险点要引起重视,并进行重点讲解,尤其是加强对微商从业人员税收缴纳、广告宣传、网络秩序、反传销、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从事微商业务的法律责任,并做好培训记录,注重检验培训效果。

3.加强企业内外双重管控与审查。 在许多涉及传销的案件中,这些含有层级信息的电子数据、或者含有分级分销模式的招商宣传资料等都会成为关键的定罪证据。因此,在设计了涉及分销不同级别的激励模式之后,必要时应当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其合法性,或者经由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鉴别。尽管传销是现阶段社交电商平台面对的高发罪名,但也不能忽视作为企业面临的其他刑事风险,比如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犯罪、税务犯罪、腐败犯罪等等。另外,跨境电商还可能面临着走私普通货物罪或者触犯境外刑事法律的风险。因此,为了有效防范,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注重整体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同时根据企业业务类型和特点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合规。

(三)平台方面

1.尽职调查、完善监管

电商平台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首先是对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背景做一尽职调查,可通过对方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奖惩承诺等完成初步准入调查;另外,通过大数据查杀方式,重点对微商可能涉及的高频风险:传销、偷税漏税、是否存在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筛查规制,形成全天候、全季度、全年度查杀模式,保证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在这,平台要对上述经营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更新,做到全面完善监管。

2.搭建平台合规体系,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平台合规体系的搭建和公示,是电商企业合规文化的重要部分,而在合规体系,非常关键的一部分就是是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制定和运行,其不仅是平台自身规范运行的证明,也是规制经营者及用户的制度依据。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并且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如果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还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除此外,合规体系还应包括人事、财务、市场等各方面、各个环节,电商平台都应细化每个模块,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使经营者充分知悉。

3.严格规范留痕,做好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

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平台交易信息应予以记录、保存,并且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其保存的信息对象为“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由此可知,平台要严格规范留痕,至少近期三年的记录要予以记录和保存,并应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消费安全的保障,也是平台合法经营的体现。

4.全面配合,主动报告

(四)政府方面

1.明确法律规则,持续完善立法。 通过各种指南、解读、示范性案例等明确、细化规则,提高法律规则的透明度,同时,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配套立法,鼓励电商等合规经营,防患于未然。

2.加强市场监管。 早在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二))明确表明:要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执法联动,通过实施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等,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下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开展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动态管理。 网络也是公众场所,建立起经营平台和政府公共交通管理之间的线上沟通渠道,为政府网络管控部门加强微商等电商行业监管提供正当根据。

5.加强新消费领域维权。 规范电商、微商等新消费领域,强化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法律责任,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净化网络商品市场,落实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强化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法律责任与 社会 责任,严惩不良企业利用频道、号码资源进行欺诈的行为。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法治 社会 ,容不下违法钻营的“秘密”,法律之伞,只保护守法本分的经营。无论是个人或者企业,切勿急功近利,抱侥幸心理,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金钱观,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公序良俗,合法合规经营,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维护我国经济平稳 健康 有序发展!

本文作者:梁雅丽 李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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