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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专利费用减缓”,顾名思义,就是专利申请费的减缓,《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下: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1、先注册。登陆国家知识产权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注册成为新用户;2、再备案。专利权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个人、企业、非营利性单位、其他类别上如实填写信息,可专利权人自行填写或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3、后纸质。在线备案成功后,权利权人需将纸质材料面交或邮寄至网上备案时指定的受理部门;4、等待审批通过后,就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项目: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复审费。四、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费用
由于专利申请人的不同,费用减缓的比例存在差异。第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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