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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发包人向承包人可主张的请求权包括如下三项:质量缺陷修复请求权。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享有质量缺陷修复请求权,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维修;对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修复费用请求权。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损害赔偿请求权。此处的损害赔偿于发包人而言,包括因承包人未及时履行修复义务而导致的违约赔偿,以及因承包人在维修期限内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或者因承包人保修不及时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例如,因交付质量不合格,造成房屋漏雨,不仅导致房屋本身的损失,而且导致其他物品的损失。对此,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包人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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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法律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国家规定建筑工程质保期的情况如下: 一、对于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房屋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老魏,偏题了,楼主不是问保修金怎么退;而且,你讲的头几条是某个工程的,也许是你们的工程的,因为我们经历过很多工程,业主提前进入并不能免除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返修
这个题目比较大,应该具体点再列个副标题,把范围再缩小一点儿。是不是可以去网上查查,上市公司所犯的案中,有哪些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主要就是做会计工作嘛)负了法律责任
《民法典》解读:因建筑质量缺陷受损害,该由谁赔偿?-工保网建筑工程质量缺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赔偿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方式应当发挥救济作用。当建筑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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