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359

浅夏oo淡忆
首页 > 论文问答 >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chensilong812

已采纳
我国《专利法》第57条第一款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据此,专利权受到侵犯时,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既可以诉诸司法处理程序,也可以寻求行政处理程序的保护。专利法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凡属于某地区或某部门范围内的侵权案件,当事人可以向该地区或者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凡属于跨部门或者跨地区的侵权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发生侵权行为地的专利管理机关或者侵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是行政机关,主要由受过专利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培训的科学技术人员组成,因此具有较高的素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比较迅速,结果也比较适当。 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专利侵权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法律性,为了保证法院的审判质量,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法院。另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1]以上规定,较好地解决了专利侵权纠纷的管辖权问题,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迅速地查明事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审判专利侵权案件并不以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为前提。专利权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侵权人在该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6 评论

张小电1301

321 评论

湛蓝世纪

如果冲突,以最新为准。

215 评论

吃那么一天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对于前款第(四)项所列的纠纷,专利权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第八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第八十一条当事人请求处理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请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两个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专利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其中一个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的,由最先受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定管辖;无共同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第八十二条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过程中,被请求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的,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中止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为被请求人提出的中止理由明显不能成立的,可以不中止处理。

269 评论

shaaaronzy

二、专利侵权纠纷处理需要的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即个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专利权有效的证明,即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  3、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4、请求人应当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三、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期限  1、请求符合规定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者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在立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并按照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答辩书副本。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请求人。  3、根据案情需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决定是否进行口头审理,决定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至少在口头审理3日前让当事人得知进行口头审理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的,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出的,对请求人按撤回请求处理,对被请求人按缺席处理。  4、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个月。

346 评论

相关问答

  •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

    我国《专利法》第57条第一款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浅夏oo淡忆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9
  • 专利侵权纠纷裁决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  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案件;  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专利合同纠纷案件;  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  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小猴子@219 1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 专利侵权纠纷裁决流程

    解决方法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要方法有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和民事诉讼五种。1、协商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winnietang1 1人参与回答 2023-12-10
  • 专利权侵权纠纷

    专利侵权案件维权的办法:如果专利所有权人与侵权人能够就侵权赔偿等相关事宜达成协商的,可以通过协商赔偿的方式进行维权。如果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

    生命若尘 2人参与回答 2023-12-09
  •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

    厦门知识产权局认定厦门希科无纸记录仪专利侵权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2019)闽行终302号],厦门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2月14日就福建顺昌

    吐司酸奶 1人参与回答 20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