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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刘小子
edward1015
一、专利制度的特点包括哪些 1)法律保护。专利制度是通过专利法来保护发明创造的,专利法同其它法律一样体现国家意志,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科学审查。专利权的获得要经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对专利申请的全面、严格的审查,尤其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技术内容是否具备专利性条件进行审查。 3)公开通报。是指专利局依法将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通过专利文献向社会公开。专利文件的公开,一是起了法律文件的作用,公开宣告专利技术归谁所有,二时期技术情报信息作用,通过相互通报、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促进,推动科学技术更快进步。 4)国际交流。专利法虽然仅在指定国的领域内有效,但是,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协议以及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使得专利这一无形资产可以突破国家的界限而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交流。专利制度对国际技术交流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上述特点中,法律保护是专利制度的本质特征。 二、专利制度公开通报 "同行是冤家",相互封锁保密,这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是不足为奇的。但相互封锁,对需要相互交换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来说又是十分不利的。专利制度为解决这个矛盾创造了条件,这就是通过法律保护了发明,通过科学审查又打上"合格标记",这样就为专利技术这个"无形商品"进入市场打开了绿灯。在这样的条件下就有可能打破封锁,将专利技术的内容以专利说明书的形式向世界公开通报,并每年以100多万件的梯增速度增长。专利说明书主要起两方面的作用: 一是起法律文件作用,公开宣告专利技术属谁所有。对一个科学技术工作者来说,对专利说明书是可看可不看,而是必须看。因为如果重复做别人已取得专利的研究工作,即使成功了,成果也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二是起技术情报信息的作用。专利说明书是最可靠、最及时的技术情报,制订科研、设计计划时应当参考,具体研究试制某项新产品时也应参考。为什么在资本主义社会能把这么有用的东西公开呢?除因为有法律保护以外,还应从发展的辩证的观点来看才可以理解。因为科学技术是不断发展的,人们看了可以互相启发加以改进。今天公开了,明天又有新的东西出来,互相促进、互相启发,使得科学技术发展更快。 正因为专利说明书有这样重要的作用,这是其他科技情报资料难于相比的。它促使专利技术的公开,使之成为社会财富,这正是专利制度所起的积极作用。 三、专利制度国际交流 技术既然已商品化,很快就越过国界成为国际技术商品。"无形商品"与"有形商品",或者叫软件与硬件,往往结合在一起。武钢引进的一米七轧钢机就包含了四百多项专利技术。因此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不可避免地要解决专利保护问题,否则输出方因得不到专利保护而不放心。各个国家的专利法,虽然都只在本国范围内有效,一国批准的专利权对别的国家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彼此都建立了专利制度,双边来往就可以采取互惠的办法,促进经济技术交流的发展。专利制度的发展过程在国际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固然反映了世界范围内各种政治、经济力量的矛盾,同时也反映了已经国际化的技术商品对专利制度的影响。
饿魔娃娃
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专利的使用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专利无效、专利撤销、过期专利等一一被列入专利法律范畴。只有充分的认识诸如此类的法律制度,才能充分的利用专利资源,为企业实现更多的经济价值。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与其他财产不同的特点。排他性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属于侵权行为。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但是,同一发明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其发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请国获得法律保护。时间性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成为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的长短由有关国家的专利法或有关国际公约规定。世界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期限规定不一。(知识产权协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应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第二十年年终”。
虾子王0001
专利文献是专利制度的产物。专利制度是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鼓励人们进行发明创造,以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保障制度。专利制度产生了专利文献,专利文献的出现又标志着具有现代特点的专利制度的最终形成。据韦氏大学词典(Merriam-Webster’sCollegiateDictionary)的解释,专利(Patent)一词有两个含义,其一指特定权力,即某种发明的独占权或控制权;其二为官方文件,记录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一项发明所具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独占权。因此专利既可理解为专利权又可理解为专利文献。专利(Patent)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cePatent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在有关专利制度起源的早期文献中,人们更经常使用的概念为monopoly,意为“垄断”、“独占”或“专利”。本文将专利制度的起源及专利文献的产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论述。一、专利萌芽阶段最早的专利出现在欧洲。据史料考证,专利的萌芽产生于公元前五百年,在今意大利南部以生活奢侈著称的古都Sybaris(当时为希腊殖民地),一种烹调方法被授与为期一年的独占权。以后,经过漫长的发展阶段,到了十二世纪,以英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萌芽较早的国家开始了引进技术和建立新工业的运动。1236年,西法兰西及英格兰的亨利三世向一名波尔多(法国港口城市)人授与在该城市生产花布的独占权,期限为15年。1324年至1377年间,在英国爱德华二世至三世统治期间,很多外国织布工人及矿工作为新技术的引进者被授予使用该技术的专有权,即垄断权,以鼓励他们在英国创业,使英国从蓄牧业国家向工业化国家发展。专利萌芽阶段影响最大的是1421年意大利建筑师布鲁内来西获得的在Arno河上运输重物的方法的三年独占权。这一时期,专利权主要以monopoly(独占权)为表现形式,用来鼓励建立新工业,但权力经常被滥用。在英国,这种权力经常以专利证书(LettersPatent)形式授与,意为敞开的证书,证书只在底部盖有封印,而不象普通的证书那样密封,它以官方通知的方式将授与的权力告知公众。二、专利法的产生及现代专利制度在工业化国家的广泛建立公元十五世纪-十九世纪,以英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为适应引进技术,建立新工业的需要在建立专利法,实行专利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世界各国树立了典范,带动了世界范围内专利制度的迅速推广。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正式名称为《发明人法规》(InventorBylaws),从1475年到16世纪,在威尼斯许多重要的工业发明,如提水机、碾米机、排水机、运河开凿机等被授与10年的特许证。1449年资产阶级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英国产生了最早的发明专利。当时的亨利六世国王向佛兰芒人JohnofUtynam授与为伊顿公学制造彩色玻璃的方法专利。1545年,德国查尔斯五世国王颁发了风轮机和水轮机的12年专利权。1551年,测距仪在法国被授与专利权,荷兰和西班牙也涌现一些专利。1552年诞生了英国历史上第2件有记载的专利,是有关诺曼底玻璃的制造方法。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专利授权活动出现小的高潮,1561~1590年间,英王批准了有关刀、肥皂、纸张、硝石、皮革等物品制造方法的50项专利。在威尼斯,数学家、科学家和物理学家迦利略发明的以单匹马提升水的方法在1594年被授与专利。遗憾的是,此时的专利制度声望不佳,授权专利的名实不符及专利权人滥用权力的现象普遍存在,于是从十七世纪开始,英国开始了专利制度改革,首先废除了先前所有专利,1617年的编号为1的专利是英国历史上第1件有专利号的专利。1624年是专利史上的重要一年,英国的《StatuteofMonopolies》(一般译为垄断法)开始实施。《垄断法》宣告所有垄断、特许和授权一律无效,今后只对“新制造品的真正第一个发明人授与在本国独占实施或者制造该产品的专利证书和特权,为期十四年或以下,在授与专利证书和特权时其他人不得使用。”《垄断法》被公认为现代专利法的鼻祖,它明确规定了专利法的一些基本范畴,这些范畴对于今天的专利法仍有很大影响。其后,欧美其他国家纷纷效仿。美国的第1件专利出现于1641年,是关于食盐制造的方法专利。1787年的美国联邦宪法规定“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国会将向发明人授予一定期限内的有限的独占权。”1790年,以这部宪法为依据,又颁布了美国专利法,它是当时最系统、最全面的专利法。依据美国专利法授权的第1件美国专利出现在1790年7月31日,是有关碳酸钾的制造方法。法国第一部专利法出现在1791年。这期间各国专利法的共同特征是专利授权时都没有明确的权利要求,而且都不进行检索和技术审查。随后,1800~1888年间,大多数工业化国家都颁布了本国专利法,它们是:荷兰(1809年)、奥地利(1810年)、俄罗斯(1812年)、瑞典(1819年)、西班牙(1826年)、墨西哥(1840年)、巴西及印度(1859年)、阿根廷及意大利(1864年)、加拿大(1869年)、德国(1877年)、土耳其(1879年)、日本(1885年)。1877年的德国专利法突出了强制审查原则,是最早实行专利审查制的国家。1902年修订的英国专利法规定审查员须对50年来的英国专利进行检索,1905年起英国正式开始实行专利申请检索制度。1932年修订的专利法又将专利申请的检索范围扩大到英国以外的国家。专利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据统计,世界范围内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在1873年有22个,1990年有45个,1925年有73个,1958年有99个,1973年有120个,1984年有158个。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建立起专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超过175个。专利制度诞生后,世界上许多重要的、对人类文明产生重要影响的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如1752年弗兰克林发明的避雷针,1812年斯蒂文森(Stephenson)发明的火车,1867年诺贝尔发明的炸药,1887年爱迪生发明的留声机以及1893年狄塞尔发明的内燃机等等。尽管各国专利法各有特点,但都反映了专利制度的两大基本功能:即法律保护和技术公开。以出版专利文献的形式来实现发明创造向社会的公开和传播是专利制度走向成熟的最显著特征。三、专利文献在各国的出现早期的专利没有专利说明书。1449年第1项英国专利的所有人JohnofUtynam被授予对彩色玻璃加工制造方法的为期20年的垄断权时,被要求将该方法传授给当地的英国人,这与现代通行的出版专利说明书有着类似的功效。《垄断法》颁布时也未对专利说明书做出明确规定,直至1709~1714年英国安娜女王统治时期,法规中才对描述发明内容的专利说明书有了明确要求。提交专利说明书的时间规定为授权后6个月内。英国专利史上最重要的变革是1852年《专利法修改法令》(ThePatentLawAmendmentAct1852),依据该法令,英国建立了现代意义上的专利局,并且明确要求发明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必须充分陈述其发明内容提交专利说明书,说明书将予以公布,公布日期为申请日起三周内。专利申请时提交的说明书可以是临时的,但在6个月内必须提交完整的。(其后,1883年修订的专利法又将完整专利说明书的提交时间规定为授权之前。专利在申请后无论是否授权都要公开出版。)英国专利局内建立了专利说明书处,专门负责专利说明书的印刷和出版。这是出版专利文献首次在专利法中有了明确规定,它标志着具有现代特点的专利制度的最终形成。从1852年起英国开始正式出版专利说明书并向前追溯出版,配给专利号。现存第一份英国专利文献号码是1/1617(1617年的第1件专利)。从1852年起还陆续编制了各种索引及分类文摘等文献。1857年英国专利局图书馆(现科学参考与信息服务部)正式开放。英国专利局成立后,专利申请量迅速增大,1852年从原来的400件增加到2000件,1883年达到6000件,1884年专利申请量又激增到17000件。从1617年英国第1件专利说明书的出版到1907年,英国出版的专利说明书累计达37500件。美国现存的第1件有正式编号的专利说明书是1836年7月15日颁发的专利,另外在1790年至1836年间还有9957件未编号的美国早期说明书。目前,部分国家保存的第1件专利说明书的时间如下:德国:1877年;瑞典:1885年;瑞士:1888年;丹麦:1894年;奥地利:1899年;澳大利亚:1904年;荷兰:1903年;波兰:1924年;韩国:1948年;中国1985年。
英国是欧洲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实行专利制度最早的国家。1624年,英国颁布了堪称现代专利法鼻祖的《垄断法》。由于专利制度的实施,极大地刺激了英国工业的发
知识产权起源 "知识产权"一词产生于18世界的德国,但自20世纪开始改用"无形产权"代替"知识产权",自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用"知识产权"后,世界
国际专利申请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按照巴黎公约规定向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第二种途径是按照PCT条约进行国际专利申请。 国际专利申请程序如下: 1
最早的专利保护法规是出现于1474年威尼斯
国际专利申请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主要目的在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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