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moon00
艳的笑窝
专利权是可以入股的,我国法律上对专利权的认定也是可以作为专利权所有人的一项财产,那么在需要入股时,可以将专利权的价值进行认定后入股,但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首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通过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可以自由转让,流动性更强,更利于企业融资。股东人数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2-200人的发起人,股东无人数上限。股份表现差异,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股份按照等分进行划分,一般是同股同权同价,当然如果实施了AB股框架的企业就不同,此类股东的表决权则按照一股以一票计算。股份价格差异,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社会公开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其次知识产权投资入股法律依据如下:《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采用知识产权作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3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该规定意味着知识产权出资最多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
Baby大太阳
回答 您好,可以的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出资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 无形资产出资不得超过一定比例。公司设立时,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即无形资产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公司在申请发行上市时,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2 无形资产出资形式有一定限制。即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股东不得以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价出资。3 涉及到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交付该技术以及公司在使用该技术上有无存在障碍。4 涉及到以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应注意其剩余保护年限及是否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芒果小丸子哟
法律分析:出资种类不限,既可以是实物形态的,如房屋、资金、设备、工具等可以是无形财产,如劳务、技术以至信誉。技术既可以是专利技术,也可以是未经专利登记的专有技术,还可以是一技之长的某种技艺。此外,债权、商标使用权、商号使用权也可作为合伙人的出资。总之,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出资方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限制的。出资种类是随着合伙的不断发展而愈趋丰富,也反映合伙代表了较高层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可以的。但最多不能超过公司资本的70%。而且需要评估等等的,挺麻烦的。
不一样,发明人是为专利做出实质贡献的人,只能是自然人,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是专利的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企业,申请人的专利获得授权,就成为专利权人
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3部外资法都明确了股东(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但是,对于仅能以完整的“知识产权”,即所有权出资,还是也可以用“
他人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可以用来投资入股。股东除了可以用货币出资,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而专利权
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3部外资法都明确了股东(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但是,对于仅能以完整的“知识产权”,即所有权出资,还是也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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