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曼特宁
可以修改的 需要交还的一般来说论文修改在答辩前完成 如果答辩过后老是觉得仍旧需要修改也是在上交考办前完成的 一般不建议你在上交考办后继续修改 但是你的情况话 应该与你们负责论文的老是联系 再由这位老是与考办协商修改论文 为什么不建议你上交考办后修改呢 因为首先手续很麻烦 其次意义不大你想论文分数已经在上交前就已经定下来了 如果考办审批不通过 他们会自动联系学校的老师退还进行修改的 也就不存在你担心的问题了
许清池79
需要。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学位论文修改后,学位申请人应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定稿表》(以下简称《定稿表》),并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章后,方可正式定稿存档。《定稿表》和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全部论文文件,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并于6月20日领取纸质版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签字后于6月22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论文全文电子版同时向校图书馆提交定稿,作为上级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的文本。图书馆论文采集系统的提交办法以图书馆相应说明为准。扩展资料学位申请人应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模块内核对本人学位授予信息学位授予数据用于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学位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部责任。申请人在核对无误后,应在规定时间点击“打印”按钮,生成《学位基本数据表》进行签字确认,并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材料提交《定稿表》《学位基本数据表》和签字后论文的提交以区队为单位,由区队长负责。区队长提交材料时应上报未提交人员名单。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答辩后论文修改与提交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最好是改
据学术堂了解,当毕业答辩时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会有摸不清头的纠结,“大改”对于毕业论文写作如同重写般的;在面临这种境况的同学,建议放平心态,“既来之,则安之”;也
答辩结束,如果答辩组老师提出论文的问题,你还需要修改你的论文,如果答辩通过只要修改论文,那你只需要把修改好的论文交给你的指导老师就可以,如果指导老师说你的论文没
如果答辩后通过了,再修改完善的话,基本上不需要再查重的,除非有特殊要求。
需要。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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