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之战约定
Ashtray喵
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真是又好笑又可气,至今还记忆犹新,特别是“煮书”这件事,我只要一想起来就会笑个不停,小时候的我是多么幼稚啊!居然真的会把书拿去煮。这件事还得从那件事说起。那时我大约5岁,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我问爸爸:“这本书里讲了些什么呀?我看不懂。”爸爸笑着回答:“这本书讲的是大诗人杜甫的成长经历以及他写的诗词。里面还说杜甫小时候常常煮书,把书煮的滚瓜烂熟,最后才成为了大诗人。”我想:如果我也把书拿去煮,然后吃下去,不就也成了大诗人了吗?但是现在暂时不能告诉爸爸妈妈,要等我煮好了在让爸爸妈妈一起品尝,都成为大诗人。要让爸爸妈妈知道,他们的女儿有多聪明!就这样,我一直在等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终于有一天,爸爸妈妈有事要出去,我正好借着这个这个机会,开始“煮书”计划。我拿来一本《唐诗三百首》(用有关诗词的书拿去煮,吃了才会变成大诗人嘛)走进厨房。我拿出一个锅,倒了一些水,然后把书撕烂(这样煮的快),一片一片地放入锅中。接着,把火打开,最后把锅盖盖上。我时常打开锅盖,看书熟了没有,还不时地添上一些水。有时,我还会自言自语:“书啊书,你要快快的煮,煮的滚瓜烂熟,好让我们把你吃了,成为大诗人。”于是,我一直守在那里。直到有一次,我打开锅盖,发现书已经煮成糊状了,这下我可高兴了,马上拿来一个碗和一个勺子,正准备盛书,爸爸妈妈回来了。还记得当时,我还自作聪明地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这是我煮的书,尝尝。”我原以为他们会答应,可没想到他们却生气地问我这是怎么回事。于是,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说给他们听。他们听完后,忍不住哈哈大笑。我很疑惑。
不一定 ,有的需要单位介绍信,会在期刊上标注,要求投稿时还应附带单位介绍信,写清联系方式。而有的则不需要。不过如果有单位介绍信的话,投稿会相对的容易些。 单位介
国家专利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代理人协会的网站上都可以查到的,用全称查一下就知道了
不靠谱,因为通过这样的结果,有可能会导致个人隐私或者是个人财产,著作权被泄露,这样的期刊质量不是特别高,对作者的要求不是特别高,没有特别高的含金量。
我想知道你文章最后怎么办了
基本都需要。注重文章的严谨性,秉着对双方都负责的态度,同时也是彰显单位对作者能力的认可,这个介绍信是一定要有的,大多数都需要的,级个别可能不需要,具体还是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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